房屋管理规定范本
| 适配人群 | 综管部管理员,维修工,楼长 | 使用场景 | 房屋接管,业主入伙,保修期维修 |
|---|---|---|---|
| 制定目的 | 房子交得不靠谱,住户老提意见,得有个标准把好验收关,让新住户住得安心些。 | ||
| 适用范围 | 管刚交的新楼、公共设施、业主房子,还有空置房的修修补补。 | ||
| 职责分工 | 综管部管理员牵头验楼,维修工跟着跑,管理处主任批钱,工程部定方案,公司最后点头。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绕过验收直接交房,不准拖着不修保修期内的问题,不准乱动施工质量保证金。 | ||
| 检查与监督 | 管理员每月查一次空置房,维修工填表报修,管理处两周内批复,超期没修要说明原因,月底汇总报工程部。 | ||
1、综管部管理员会同公司接管验收小组参照建设部zbp30001.90校准和国家1991年7月1日颁布的《房屋接管验收标准》进行房屋和公共设施的验收,达到设计和业主(住户)的要求。
2、业主在入伙时会同管理员、维修工共同验收房屋,发现问题记录在业主入伙验楼表内,由工程部负责联系施工队进行维修。
3、业主房屋自楼宇入伙起计算保修期为一年,凡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从施工质量保证金中摊销。
4、凡因业主在使用和装修中发生的房屋维修问题,由业主自行维修或由管理处提供有偿服务进行维修。
5、房屋走道、楼梯墙面、地面的维修在保修期过后每半年进行一次,由管理员、维修工提出,经管理处主任,楼长批准进行,费用从本体基本支出方式。
6、外墙清洗每年一次,外墙维修保养每三年进行一次,由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工程部论证、核定工程量实施方案费用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7、空置房的维修,由管理员提出,管理处主任审核,工程部核定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房屋管理规定范本:物业区房屋
| 适配人群 | 业主住户,装修施工方,物业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房屋装修,公共区域占用,危化品存放 |
|---|---|---|---|
| 制定目的 | 房子老了容易坏,大家住着不安心。想让楼体结实、外墙干净、小区安静,业主们能舒舒服服过日子。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业主和租户,管自家装修、外墙改动、公共区域使用、杂物堆放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物业经理牵头定方案,管家日常巡查,保洁保安发现就报,业委会每季度看执行情况。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砸承重墙,不能在楼道堆家具,不能乱拉电线,不能往窗外扔东西,不能私装雨棚晾衣架。 | ||
| 检查与监督 | 管家每周巡楼记问题,月底汇总贴公告栏;没改的发提醒单,两次不改停水电三天;9月起每月抽查10户,结果公示。 | ||
物业辖区房屋管理规定
为保持辖区物业的完好美观、安全使用,使业主、住用人享有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二、不得擅自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走廊、屋面、平台等共用部位。
三、不得在辖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四、不得影响物业环境或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等。
六、不得在房屋外立面安装雨蓬、花架、晾衣架等及擅自钻孔。
七、不得影响房屋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及违反装饰装修相关法规规章、《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房屋管理规定范本:小区公共毗连房屋
| 适配人群 | 毗连业主,共有产权人,使用责任人 | 使用场景 | 房屋修缮,共有部位,结构改造 |
|---|---|---|---|
| 制定目的 | 园区房子连在一起,怕大家乱用乱改,影响安全和邻里关系,想让房子能一直好好用。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住这儿的业主和租户,管楼道、屋面、水管电线这些共用的地方。 | ||
| 职责分工 | 物业牵头定方案收钱,业主按面积出钱修,业委会盯着物业干活到不到位。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独占楼道阳台,不能私自改承重墙,不能乱接电线水管,不能往共用管道倒脏东西。 | ||
| 检查与监督 | 物业每季度查一次共用部位,发现问题七天内发通知,十五天内必须修好,拖着不修要赔钱还扣信用分。 | ||
小区公共管理制度:公共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为加强园区公共毗连房屋的管理,维护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修缮责任,保障房屋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共毗连房屋是指具有系统结构相连,共有、共用设备和附属建筑,而为不同所有人所共有的房屋。
●所有任何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及院落、上下给排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所有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妨碍和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公共毗连房屋所有人以外的人,如需使用公共毗连房屋的共有部位时,应取得各所有人及管理公司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一方所有人如需改变共有部位外形或结构时,除需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外,还需事先征得其它所有人的同意。
●凡公共毗连房屋发生自然损坏(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视自然损坏。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与事件),所需修缮费用依下列原则处理:
共有房屋主体结构中的基础柱、梁、墙壁的修缮,由共有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共有房屋修缮包括因结构需要而涉及的相邻部位的修缮,按两侧均分后,再有由每侧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楼面的修缮,其楼面与顶棚部位由所在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屋面的修缮,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共同分担。
多层共用楼梯,由房屋所有人按份额共同分担。
房屋共有部位必要的装饰,由受益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共同分担。
房屋共有共用的设备和附属建筑(如:水泵房、配电房、明暗沟、各类管线管道、水、电照明、通讯线路、园区道路、园林绿化、建筑小品、化粪池、垃圾箱等)的修缮,由所有人所交纳的维修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担。
●公共毗连房屋的自然损坏,应按规定及时修缮,不得拖延或拒绝。否则造成的损失,责任人应负责赔偿。
●公共毗连房屋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责任人负责,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毗连业主共同负担。
●公共毗连房屋的一方所有人或使用人超越权力范围,侵害他方权益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责任人除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外,管理公司还可以采取处罚措施对其给予相应的处罚,或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处理。
●公共毗连房屋的一方所有人或使用人有造成房屋危险行为时,他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危险的发生,并立即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及时做出处理,若造成损失,责任方应负责赔偿。
●本规定所称所有人份额是指各所有权人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额占各所有人建筑面积总额的比例。
房屋管理规定范本:x地产公司租赁房屋
| 适配人群 | 营销部员工,租赁业务专员,合同经办人 | 使用场景 | 房屋续签,租金催缴,合同盖章 |
|---|---|---|---|
| 制定目的 | 公司租房太多,流程乱,怕出错丢钱丢客户。 | ||
| 适用范围 | 营销部管租房全流程,从找房到收钱到存档。 | ||
| 职责分工 | 营销部牵头干活,领导审批价格和合同,总经理拍板定价签字。 | ||
| 禁止行为 | 不能自己定房租,不能没批就签合同,不能不催款不建档。 | ||
| 检查与监督 | 营销部按步骤走流程,领导随时查进度,每月核对档案,漏一步扣绩效。 | ||
地产公司租赁房屋管理规定
1、公司房屋租赁,由营销部负责联系房屋中介公司办理相关租赁手续;
2、房屋租赁价格由营销部根据市场行情、房型等报价,经相关领导审批,总经理做最后定价;
3、客户确定租房后,由营销部负责拟草租赁合同文稿,报相关领导审阅;
4、客户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营销部在公司内部网上填写《租赁合同审批表》,逐级报领导审批,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并负责将合同文本送至公司盖章;
5、营销部负责在房屋租赁时间到期的前一个月和客户确定是否续签;
6、新签租赁客户和续签租赁客户的租赁款项由营销部负责催缴;
7、财务确认租赁款付清后开具款项收据,营销部负责将收据交中介公司或客户本人;
8、营销部负责建立客户租赁档案,并将相关资料统一交公司档案员存档。
房屋管理规定范本:景园小区出租房屋
| 适配人群 | 小区房主,外来租户,物业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房屋出租,暂住登记,群租管控 |
|---|---|---|---|
| 制定目的 | 小区出租房多,治安乱,业主不放心。想让租客守规矩,房主担责任,大家住得安心。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出租房的房主和租客,管租房登记、安全检查、费用缴纳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物业办公室牵头登记审核,房主签合同带人办暂住证,秩序维护部查问题,物业监督执行。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租给没身份证的人,不能当仓库或开工厂,不能群租,不能乱搭乱建,不能干违法的事。 | ||
| 检查与监督 | 房主先报物业登记,租客交300元保证金,物业每月抽查,没登记的停租,不整改的收回房子,年底统一检查。 | ||
景园(小区)出租房屋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景园住宅小区的安全管理,维护小区内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目前景园小区房屋出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出租房屋应办的手续及程序:
1、房主出租房屋时应首先向景园物业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出租房屋的房主姓名、位置、出租期限;承租人的概况、居住人数、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内容;经物业办公室审核签字、登记后方可出租。
2、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手续不得视为或替代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应当按照《东方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房主及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
(一)房主的责任、义务:
1、出租房屋的房主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承租人户口属东方市区以外人员,房主应带领承租人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2、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或无其他合法证件的人员;不得将房屋出租用于办企业、仓储等。
3、房主有责任督促承租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发现租住人员在出租屋内进行嫖娼、卖淫、吸毒、传销、销赃窝脏、走私贩毒、聚众赌博、流氓斗殴及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现可疑人员时,要及时向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或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知情不报。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主负责。
4、房主对所出租的房屋要按照消防安全规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保障承租人的安全。
5、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租赁双方签定《租房合同书》中的约定方承担,并按期向景园物业收费员缴纳。但上述费用的最终责任人为房主,若承租人没缴纳相关费用,房主应按物业公司要求及时支付。
6、房屋停止租赁或变更承租人,房主必须到景园物业办公室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二)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1、承租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景园的规章制度,接受景园物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房屋出租只限于居住生活,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3、承租人需另向物业公司交纳300元的管理保证金,租赁期满经房主确认后,凭物业公司开具的收据退款。
4、承租人不准在出租房屋周围乱搭乱建或改变原有的建筑设施,一经发现除责令其恢复原貌赔偿经济损失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贰仟元以下的罚款。
5、承租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相邻业主的日常生活、损害小区的良好居住环境。房屋应以户(家)为单位出租,不允许合租群住。
6、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承租人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三、其他事项:
1、租赁双方应密切配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景园小区的有关规定,共同管理住宅区,使住宅区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对于违反以上规定者经教育不予整改的,展业物业公司有权责令房主收回出租房屋。
2、出租房屋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以及承租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有关法规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本管理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景园物业管理处
房屋管理规定范本:出租房屋
| 适配人群 | 房屋居民,承租人员,物业站员 | 使用场景 | 房屋出租,承租入住,物品搬出 |
|---|---|---|---|
| 制定目的 | 小区出租房多,乱七八糟的事老出,想让住户和租客都安生点,邻里别吵架,安全有保障。 | ||
| 适用范围 | 管本小区所有房东和租客,管租房登记、用途、日常行为、费用、物品搬出。 | ||
| 职责分工 | 物业站牵头收材料查情况,房东盯租客动静,派出所配合查可疑事,居民发现不对马上报。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租给没工作又没暂住证的人,不能当仓库或开店,不能干违法事,不能吵邻居,不能偷偷搬大件。 | ||
| 检查与监督 | 物业每周翻登记本,房东每月填一次租客情况表,漏登扣卫生分,三次不改停水电,月底前交齐材料。 | ||
(一)出租房屋管理规定
一、出租房屋的住户要到物业管理站登记出租情况,承租人入住后一星期内要办理相关手续,留下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只准将房屋出租给有正当职业或办理了暂住证的外地人居住。
三、出租屋只限于居住生活,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
四、出租屋内不得进行违法行为,承租人不得有妨碍邻里正常生活的行为。
五、出租屋的水、电、气管理费等费用居民和承租人协商,任何一方支付均可,但若有拖欠或承租人下落不明,最终要由居民支付。
六、居民应经常了解承租人的生活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或可疑现象及时通知物业管理站或派出所。 *
七、承租人搬出物品时,必须遵守搬出/人管理规定,提前通知物业管理站,物业管理站可视情况联系居民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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