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
| 适配人群 | 装修人,装饰企业,物业单位 | 使用场景 | 房屋改造,管道拆改,防水施工 |
|---|---|---|---|
| 制定目的 | 怕房子塌了,伤到人。想让大家装修时别乱动承重墙、梁柱这些关键地方。 | ||
| 适用范围 | 装修的人和装修公司。管怎么改墙、铺管、做防水、用材料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业主自己先报备,装修公司按标准干活,物业盯着看,发现不对马上拦住并上报。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拆承重墙、柱子、楼板;不能在楼板上直接砌墙;不能乱挖地下室;电线不穿管不行;厨房厕所防水层不能随便动。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得申报,物业查登记表;施工中物业巡查,发现就制止;没申报或乱改,罚钱还要恢复原样;罚款由房管部门开单。 | ||
1、擅自拆除承重墙或拆除房屋的柱、梁、板等,危及主体结构安全功能;
2、擅自超过设计承载力,在楼板上砌筑墙体;
3、擅自在建成房屋下建造地下室或开挖房屋基础;
4、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5、擅自诉改厨房、厕所的防水层;
6、其他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和他人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经过批准,可以进行下列装修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十一条装饰装修企业应按照下列施工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装饰装修:
(一)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二)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三)装饰装修企业从事房屋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用明火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房屋和财产的安全。
(四)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五)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时,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遵守下列注意事项:
(一)装修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二)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房屋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三)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楼道或者其他地方。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装修企业有未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或擅自从事第十条规定的装修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应追究其违反房屋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因房屋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装修人擅自诉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侵占公共部位,对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装饰装修企业自行采购或者向装修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房屋装修人或装饰装修企业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行为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一)装修人擅自诉改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可处50000 元以上
100000 元以下的罚款;明显加大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罚款;
(二)装修人未按第七条规定申报登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责令改正,处500 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装修人将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责令改正,处500 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厨房间、卫生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五)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修装饰企业处以1000 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花语小区房屋装饰装修
| 适配人群 | 装修企业,物业使用人,业主 | 使用场景 | 住宅装修,商铺装修,隐蔽工程验收 |
|---|---|---|---|
| 制定目的 | 怕装修乱来伤到房子和公共设施,邻居住得不安心,想让大家装修时守规矩,安全又不扰民。 | ||
| 适用范围 | 业主和租户自己装,还有装修公司,管家里地面墙面天花板怎么弄,阳台厨房卫生间咋改。 | ||
| 职责分工 | 物业客服中心收材料批手续,装修公司交押金办证,业主盯现场,物业每天巡查记问题。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砸承重墙,不准封阳台,不准破坏防水层,不准乱接电线,不准往管道倒垃圾,不准在楼道堆料。 | ||
| 检查与监督 | 先交图纸钱证才能开工,物业三天内批完,施工时贴证在门上,每天巡查,违规就停工扣钱,三个月后查完退押金。 | ||
四季花语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zz】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部令110号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维护区内的房屋和公共设施完好,保护业主和使用人的居住和使用安全,现就居住区内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如下:
1.释义
1.1装修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1.2装修企业: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
2.引用法律法规
建设部令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3.装饰装修范围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严格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按照向英联华(香港)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zz】客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申报的范围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具体要求:
3.1允许对住宅楼室内地面、内墙面、天棚面进行表面装修,室内地面不允许开槽,地面装修材料的厚度不允许超过20毫米;
3.2阳台、露台不得改变原设计用途,不得封闭和加装护栏等;
3.3厨房、卫生间装修不得破坏防水系统。
4.装饰装修手续
4.1申请
装修人应于装饰装修施工十日前将装修图纸、施工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送至服务中心,并填写《房屋装饰装修申请表》、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交纳相关费用。提供设计图纸一份,包括平面图、机电图、天棚图等。设计图纸必须详尽标明水、电、管线的走向,各种设备、设施的位置及所用建筑材料的材质和防火性能等。
4.2审核
4.2.1凡不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妨碍相邻、影响观瞻的装饰装修,服务中心在接到装修人申请和押金款后,三日内给予审核批复并发放《装修施工证》;
4.2.2凡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物结构、消防、环保、外立面等与国家规范或政策要求不相符的装饰装修,经服务中心初审后,还必须由原开发单位、房地产、消防、环境监测、规划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服务中心方可发放《装修施工证》。
4.3缴纳费用明细:
4.3.1装修押金:装饰装修押金由装修企业交纳
a、住宅每户缴纳人民币1000元;
b、商铺每间缴纳人民币1000元;
c、竣工后三个月,经检查未发现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有损坏、堵塞等现象,无息退还装饰装修押金。
4.3.2预交装修期间的水费100元/户(完工后结算);
4.3.3楼道清洁维护费60元/户(由于装修施工增加了保洁难度,并不可避免要损伤楼道、楼梯扶手、墙面、地面,此费用于楼道清洁和楼道的二次维护);
4.3.4建渣清运费:(用于修建渣池,并根据城市管理要求,对建筑垃圾进行统一清运。)
a、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缴纳;
b、商业用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缴纳。
4.3.5施工证:
a、施工证押金:按每个50元缴纳(施工完毕凭证退还);
b、施工证工本费:按每个10元缴纳。
4.3.6出入证:
a、出入证押金:按每个10元缴纳(施工完毕凭证退还);
b、出入证工本费:按每个5元缴纳。
4.3.7工程费:
装修人如需委托客户服务中心协助施工,发生的人工、材料等工程费,根据装修方案另行计算。
4.3.8临时电力供应费用:
如有实际需要临时用电,可向服务中心请求协助,收费另行计算。
4.4装修施工证
装饰装修企业凭缴费单,持营业执照、资质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办理《装修施工证》并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装修施工证》一户一证,不得转借、转让、涂改或在与登记房号不相符的地方使用,违规装修企业予以没收该证照。
4.5出入证
4.5.1装饰装修企业持《装修施工证》及装饰装修企业装修人员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服务中心办理《出入证》;一人一证,不得转借、转让、涂改或在与登记房号不相符的地方使用,违规施工人员予以没收该证件;
4.5.2该证应当在有效期和规定施工时间内使用。
4.6开工条件
凡填写《房屋装饰装修申请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交纳了应缴费用,取得《装修施工证》与办理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后,装饰装修企业人员即可在核定的期限内入场,施工时须将《装修施工证》贴在进户门上以便查验。
5.施工管理
5.1施工时间
5.1.1星期一至五:8:00--12:0014:00--18:00
星期六、日:9:00--12:0014:00--18:00
5.1.2加班申请:装修企业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工作,应到服务中心填写《装修加班申请表》,经书面允许后方可作业,加班期间严禁有噪音和有毒气体污染的作业;
5.1.3节日期间,除经服务中心书面允许,不得进行有噪声和有毒气体污染的作业。
5.2人员管理
5.2.1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须佩戴《出入证》,衣着整齐,不得在公共场所赤身露体或做出不雅观的行为举止,否则服务中心有权没收其《出入证》并制止其进入;
5.2.2进入区内的施工人员应遵守政府有关治安法规、条例和区内管理规定:
a、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
b、不得随地吐痰、口香糖,乱扔杂物、烟头;
c、不得喧哗打闹、饮酒赌博;
d、不得洗衣、洗澡、留宿;
e、不得损坏和盗窃区内设施设备;
f、不得偷盗公共和相邻住户的水电;
g、不得擅自开启相邻空置房作为施工、住宿和大小便的场所;
违者服务中心有权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5.2.3 施工人员应自觉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和服务中心的安全抽查,"三无"(无身份证、无务工证、无暂住证)人员不得进入区内。
5.3材料装卸、运输
5.3.1搬运装饰装修材料、机具进出区内,应到服务中心填写《大件物品出入申请表》,经书面允许后,持《装修施工证》和《大件物品出入申请表》进出,并接受物业管理人员查验;
5.3.2进出区内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是经过包装的,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材料必须用密封容器盛装,所有材料不得敞开运输和堆放;
5.3.3装修材料一般情况
由楼梯搬运,搬运时应离地搬运,注意不得污损地面、墙面或其它公共部位,如有任何污损(如涂料、胶水、油漆污染,搬运磨损)一切修复费用由装修人承担;
5.3.4确因施工需要须在公共道路卸水泥、沙、石、灰等材料的,请提前到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并铺垫布或遮盖布,搬运后立即清扫干净,材料在公共区域停留时间最多不能超过4小时;
5.3.4进入区域的材料装运车应按规定线路和速度行驶,并在指定位置停靠。
5.4施工用电
5.4.1应根据购买合同中确定的本户住宅设计用电负荷容量,配置家用电器;
5.4.2装修施工机具用电负荷不得超过该户电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
5.4.3装修设备超容量用电须到服务中心办理申请,在荷载允许的情况下,由服务中心协助解决;
5.4.4如违章用电,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装修施工企业承担。
5.5噪音和气味限制
5.5.1不得使用超过政府环保规定的高噪音电动设备;
5.5.2施工中应尽量减少或避免施工震动及敲击声;
5.5.3应有严格控制各种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扩散的措施,污染较大的施工应安排在居住人员最少的时间内进行;
5.5.4施工期间应关闭户门,避免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
5.5.5若因上述原因影响其他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的,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
5.6防火
5.6.1装饰装修企业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指定一名专人作为防火责任人进行现场管理,具体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损失均由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5.6.2施工现场必须按政府有关规定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管理,做好防火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发生,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材料要当日进料,当日用毕,现场不得长期存放;
5.6.3动用明火如电焊、切割等,装饰装修施工单位须提前到服务中心填写《装饰装修工程动火作业申请书》,经书面允许后,落实负责人、操作人和监护人,持证操作,在核批的时间内施工,一经完工,即将氧气瓶、乙炔瓶等撤离现场;
5.6.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章指挥、违规操作。
5.7施工及设计变更
5.7.1对原方案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强行装修,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5.7.2装修人在施工过程中另行增加的装修项目和设计变更,必须提前2天到服务中心补办相关手续,具体程序执行本规定4.1和4.2条。
5.8施工垃圾
5.8.1装修人每日将垃圾运至区内指定地点,由服务中心统一外运;
5.8.2清运途中出现大量散漏,装修人必须立即进行清扫。
5.9施工监管与巡视
5.9.1施工期间,装修人应进行现场监理,并有义务向装饰装修企业施工人员介绍区内的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政府及区内有关规定进行作业,文明施工;
5.9.2服务中心将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巡视,填写《房屋装饰装修巡查表》,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对施工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记录后报服务中心处理,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应接受现场巡视人员的管理。
5.10施工限制
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禁止下列行为:
5.10.1改动房屋建筑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影响其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5.10.2用砖墙分割房间,增加楼地面静态负荷,造成房屋安全隐患;
5.10.3在凿锄楼地面时,破坏保护层及隐埋管线,特别是厨房、卫生间的防水层和管线,造成渗漏;
5.10.4擅自切断、拆除、改装水、电、燃气、通讯、电视等共用管线;
5.10.5改变房屋外墙、阳台、外门窗(玻璃)的规格颜色;
5.10.6户外安装网、罩、栏、雨蓬、花架、凉衣架、架设卫星接收天线等;
5.10.7改动或拆除、装修公共配套设施部位时,未预留设备检修口;
5.10.8安装振动及噪声较大的设备;
5.10.9空调机未安装在设计单位统一规划的位置,破坏楼宇结构,随意穿凿墙体安装。支架未采用无锈材料,冷凝水管未接入指定位置,外加护栏和机罩;
5.10.10在楼梯、过道、庭园、天台、屋顶、道路及其它公共地方搭建工棚施工,使用公用水电,使用公共区域堆放装饰装修材料和垃圾;
5.10.11损坏共用设备、设施,损坏公共地面、楼道、墙面的完好和清洁;
5.10.12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造成安全隐患;
5.10.13从住宅内向楼下抛丢物品,往排水、排污、通风等管道内倾倒建筑垃圾及其它物品(如油漆、水泥、沙浆等),造成管道堵塞。
6. 施工期限
6.1以《装修施工证》上核定的期限为准;
6.2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施工期的,装修人员须提前三日向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另行审批。
7. 完工验收
7.1装修企业增加或改动隐蔽线、管的封闭施工,应提前4小时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务中心将派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查验后同意封闭的方可封闭;
7.2装饰装修完工后,装修人应向服务中心申报,由装修人、装饰装修企业、服务中心三方进行查验验收;
7.3验收后,三方在《房屋装饰装修竣工验收表》内签字认可,如不合格则限期整改,整改后再行复验,直至合格。
8.退款手续
8.1装修企业于三方签字验收后,可到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施工证、出入证等押金退款手续,持施工证、出入证及押金缴费单,填写《房屋装饰装修退款申请表》,经审核后退清该款项;
8.2装修企业于验收之日三个月后,可到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装修押金退款手续,经业主确认无工程隐患后,持装修押金缴费单,经审核后退清该款项;
8.3装修期间所发生的违规装修扣款和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损坏赔偿等费用,将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9.违约责任
9.1因装饰装修造成下水管道堵塞、地面、墙面渗漏、停电、火灾、损坏他人财物及其它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等事故,由装修人负责修复和赔偿损失。
9.2因搬运物品、装饰材料造成楼道、墙面、地面等损坏的,当事人应立即修复或赔偿损失。如拒不修复或赔偿,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直至修复还原状。
9.3违反规
定、违章装修的,服务中心除及时纠正外,还可根据情节作出如下处理:
9.3.1责令停工;
9.3.2责令恢复原状;
9.3.3扣留或没收工具;
9.3.4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9.3.5停水、停电;
9.3.6按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教工小区房屋装饰装修
| 适配人群 | 教工住户,装修工人,物业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房屋装修,防盗网安装,地暖施工 |
|---|---|---|---|
| 制定目的 | 小区装修乱七八糟,常砸承重墙、堵下水道、吵邻居,想让大家安安全全装好房,不伤楼体不扰人。 | ||
| 适用范围 | 教工住户和他们请的装修工人,管家里装修所有活儿,从砸墙到装空调都得守规矩。 | ||
| 职责分工 | 物业中心发规定、查现场、开罚单;住户盯工人照着做;楼长偶尔巡查看有没有堆垃圾。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砸梁柱阳台,不准拆改上下水和暖气管,不准往管道倒垃圾,不准超时施工,不准私拉电线。 | ||
| 检查与监督 | 装修前先领规定签字,物业每周巡三次,发现违规当场拍照登记,三次警告后停水电,月底汇总通报。 | ||
教工生活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1、进行房屋装修须领取《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后,方可进行装修;
2、装修前应认真阅读物管理服务中心下发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教工住宅楼住户使用温馨提示》并严格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执行。梁、柱、阳台等钢筋等混凝土构件严禁拆、砸、凿,不得在承重墙上开门打洞,不得在墙体、楼板上刻槽打孔,所有门窗严禁拆除、移位,严禁砸掉卫生间地面;
3、防盗网安装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安装墙外,应安装内式防盗网。雨阳棚、空调机等户外设施,必须按物管理中心的统一规划在指定位置安装。
4、上下水管道、天然气管道、采暖供回水管道、卫生洁具、等严禁拆除改装,以免发生管道渗漏,影响正常运行;
5、包装管道时,应在管道检查口处或阀门处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不得将该操作空间包死;
6、装修过程中,严禁将灰沙、水泥、瓷砖残渣、锯末、油漆等垃圾扫进、倒入下水管道,以防下水管道堵塞;
7、严禁在有地暖的房间地面和顶棚进行切割操作、剔槽、凿洞。
8、住户装修不得使用380v的装修机具,用电功率不要超过4千瓦,不得擅自在电表箱上接电,户内电源、弱电配电箱不得随意改动;
9、楼道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安装任何设施;
10、住户装修应聘请有专业证件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11、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在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运,严禁从窗户向外抛撒垃圾;
12、各位住户要教育装修工人严格按照建设部《家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规范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13、住户进行装修不得影响邻里休息,装修时间必须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否则,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制止或给予处罚;
14、因装修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停电、损坏他人物品或公共设施等,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并赔偿。
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某山庄房屋装饰装修
| 适配人群 | 业主本人,装修企业,施工人员 | 使用场景 | 房屋装修,庭院改造,围栏改建 |
|---|---|---|---|
| 制定目的 | 山庄房子老了,怕装修乱来伤结构,影响大家住得安心,也想让环境不乱糟糟。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山庄装修的业主和租户,管他们怎么装、用啥材料、啥时候干。 | ||
| 职责分工 | 业委会牵头定规矩,物业部收表签协议发证,还天天盯着看;业主自己盯施工队别出错。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砸承重墙,不准动水电暖燃气,不准占消防设施,不准往管道倒涂料沙灰。 | ||
| 检查与监督 | 装修前得登记交钱领证,物业查证才放材料进门;施工时物业随时巡检,不听劝就停活儿报部门;完工后物业现场验,有问题要返工赔钱。 | ||
北京某山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0**年3月6日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3月8日按照《议事规则》规定进行公示,3月25日起执行)
为维护山庄内房屋和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山庄的正常生活环境和秩序,根据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山庄的实际,对山庄内业主或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活动作如下规定:
一、装修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须自觉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和北京市的《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在装修前,装修人应带装修企业或装修施工人员到业委会物业服务部进行申报登记,填写装修申请表,签订装修协议,交纳国家规定的费用和装修保证金,领取装修动工许可证。
三、装饰装修工程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需由开发商开发设计单位及工程部审核批准,否则后果自负。
四、施工中要爱护各楼层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严禁挪用消防设施和动用消防水。
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电、暖、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六、在装饰、遮盖房屋设备(如暖气、上下水等)时,业主应考虑到今后维修的方便,如遇公共管道进行更换和维修时,需破坏装饰的,业主不能以任何理由妨碍更换维修,一切损失均由业主承担。
七、庭院装修装饰、加建改建由业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手续,凡超过两米高的建筑需征得四邻同意,方可施工。
八、围栏改建,须按照规定式样建设,与周边协调一致,禁止建封闭式围栏。
九、装修装饰施工中如需使用钢材、水泥、砂石、红砖类建筑材料,每次需凭装修动工许可证到物业服务部办理准入手续,未办准入手续的一律不得进入山庄。
十、自觉遵守装修协议的规定。装修人要在施工前告知邻里,督促装修施工人员保持楼道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遵守山庄的规定,并接受物业服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十一、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垃圾,应放在不影响他人生活与出行的指定区域。物业服务部负责统一清理,并收取相应的费用。严禁将剩余的涂料、沙灰等杂物冲入下水管道,因装修造成的装修人及其他业主房屋渗漏、堵塞等财产损失由装修人负责。
十二、为保证邻里的基本正常生活,在装修的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严格遵守施工时间,即12:00-14:00, 18:00-次日8:00(周六日和节假日为17:00-次日9:30)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音的装修活动。
十三、施工时务必注意安全,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特别是在使用用电量较大装修机具时,要做到万无一失。
十四、物业服务部应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在施工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应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装修人负责。
十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十六、在装修工程竣工后,物业服务部按照装修管理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修管理协议的,应要求装修人和装修企业纠正,向有关部门报告,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将检查和处理记录存档。
十七、装修人与装修企业自行约定装修内容,业委会提倡双方依法签订装修合同,在装修工程发生纠纷时,可以据此协商、调解或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十八、本规定按照《议事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示通过后执行,由业委会负责解释。
zz山庄业主委员会
20**年3月25日
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教工小区房屋装修
| 适配人群 | 教职工住户,物业管理人员,装修公司 | 使用场景 | 房屋装修,入住前准备,施工报备 |
|---|---|---|---|
| 制定目的 | 小区老是乱装修,墙面乱砸、垃圾堆门口,住户投诉多。想让大家住得舒服点,楼道干净点,邻里少吵架。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自己房子装修的老师和住户,管砸墙、改管道、运垃圾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物业中心牵头收材料办证,楼管员天天巡查看有没有乱堆垃圾,院长办公室抽查不守规矩的。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拆承重墙,不准往电梯里拖水泥沙子,不准把装修垃圾倒在楼下垃圾桶,不准让没证工人进小区。 | ||
| 检查与监督 | 物业收齐图纸和押金才发施工证,楼管员每天记装修户号,发现违规当场拍照,三次警告就停水停电,押金不退。每月5号汇总问题报院长。 | ||
教职工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教职工(住户)的权益,根据国家建设部《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海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和《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条款,加强学院住宅管理,营造一个整洁、文明、安全、方便、舒适的居住环境,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住户对自有房屋进行装修应当遵守以下相关规定,并符合房屋使用规范的要求。
第二条住户装修住宅必须提前7天向物业管理中心申报,递交下列资料:
(一)提供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实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
(二)提供装修平面图,隐蔽管网工程图等验收资料。
(三)签定装修施工承诺书,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缴纳相关费用,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装修期间收费标准
(一)住户装修必须预交人民币1000元押金。装修完毕后,由物业管理中心派员检查;在入住半年后,经验收合格给予退还。
(二)住户必须交纳装修垃圾外运费收费标准100
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小区房屋装修
| 适配人群 | 业主本人,装修负责人,施工单位 | 使用场景 | 装修申报,施工监管,验收退证 |
|---|---|---|---|
| 制定目的 | 怕装修乱砸墙、改管道,房子不安全。想让小区看着整齐,大家住得舒服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要装修的业主和施工队,管怎么装、用啥材料、啥时候干。 | ||
| 职责分工 | 物业牵头审方案、查现场;施工队自己盯工人;业主得签责任书、交押金。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拆承重墙、改外墙颜色、封死检修口、往雨水管倒污水、高空扔垃圾。 | ||
| 检查与监督 | 先交表、图纸、资质证,物业三天内批完;施工时物业天天看;不听劝就停工、扣钱、恢复原样。 | ||
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范文(三)
尊敬的各位业主(用户):
首先,请允许我代物业公司为您成为本小区的业主而表示衷心的祝贺和热烈的欢迎。为加强本小区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统一及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住户享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务必请您在准备房屋装修时(包括车库和小棚)会同您聘请的装修负责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仔细阅读本装修管理规定,并请遵照执行。谢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一、装修流程说明
1、业主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物业公司领取《住宅装修申请表》、《防火责任书》等相关装修管理资料,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如实填写。
2、业主本人确定装修方案,选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已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物业公司办理审批手续。
1)已填写好的《住宅装修申请表》及《防火责任书》。
2)装修单位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复印件。
3)装修合同复印件。
4)房屋装修施工图(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管线图等)。
4、物业管理公司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装修方案符合装修规定要求,签署审批意见。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立面;不能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室外顶楼阳台平台不得搭建;花草苗木只能盆栽,防止植物根系破坏屋面防水。
3)不能改动上下水管道、供暖分水器、烟道、消防管线、供电、通讯、智能化线路;电源开关箱及楼宇对讲不可移动;水、电、暖、煤气、下水管道检修口装修时不得完全封闭,以免影响日后正常的维修。
4)根据设计院提供的楼板设计荷载,审核楼面及吊顶材料。
5)确定用电负荷(大型设备必须严格接地)、用电工具及相应用电保护措施。
6)厨房、卫生间的防水措施(墙裙立面防水20厘米)。
7)无大量使用易燃材料。
8)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9)地面禁止用钉、打孔、打楔以免破坏地热管线;墙面和顶棚因有暗埋管线,施工时应先了解管线分布以免破坏。
10)冷热水管延伸连接必须做耐压实验。
11)电气施工必须符合施工规范,且对户内用电负荷重新分相平衡。
12)要求每50平方米配备一个两公斤手提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
13)禁止任何有损其他业主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责人持《装修收费明细表》到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交清费用。
6、装修人员进入现场装修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将进行巡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物业管理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7、在装修过程中,若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亲自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8、装修竣工后,由业主(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安排装修验收,经验收如无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请携带《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出入证》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退证及退领房屋装修押金手续。
二、装修管理规定细则
1、装修工程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期,应由业主或授权委托人办理延期手续。
2、家居装修施工作业时间每天7:00――12:00、14:00――20:00,节假日原则上允许施工,但不得进行有声及散发刺激性气味的工作。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墙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墙体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破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污水管引入雨水管内;
6)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装修人员在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原设计外立面;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封堵煤气管道和设施;
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5、为保持小区建筑外观美观、协调、统一,以下内容为禁止之列:
1)门窗外安装防盗网,改变外墙的颜色及窗的形状和颜色(更换窗户玻璃或在其上喷漆)。
2)擅自占用楼宇外墙、楼内公共走廊及墙面,在公共走廊等公共用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铺设。
3)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例如:遮阳蓬、天线、附加建筑物及标志等。
4)改动进户门的位置;改变房屋附属的铁栅栏、不锈钢栏杆等。
5)空调安装要严格按售房合同执行(禁止安装窗式空调)。其支架、螺栓必须进行防锈处理;禁止安装太阳能。
6、为保护环境卫生及保证电梯正常使用,请注意下列事项:
1)通道和室外场地严禁堆放装修材料;水泥从车上直接搬运到楼上,沙子在车上直接装袋;楼梯间内搬运装饰材料不得污染墙面、地面。损坏楼道内设施照价赔偿。
2)使用电梯装运装修材料不得超长、超宽,水泥、沙石等零散材料袋装后均匀摆放不得超重。
7、施工人员的行为:
1)装修户须将《装修施工许可证》固定在入户门内侧明显位置。装修单位必须负责所属装修工人的行为,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在住宅小区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酗酒等。
2)严禁工人在小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如确需留宿,应由业主本人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如私自居住在小区内,一经发现,则移送当地派出所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3)工人进入小区内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主动出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决定能否进入。装修人员严禁串楼、串户,违者酌情处理。
4)装修施工时为保障公共楼道内卫生请将房门关好。
8、装修垃圾由物
业管理公司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各户装修垃圾必须装袋后,按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堆放。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通道上),违者视情节处理。如经通知后,装修户未作清理,物业管理公司安排清理后,费用则从装修押金中扣除。严禁高空抛物,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9、防火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自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如手提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每50平方米必须配备1个2kg灭火器。物业公司可有偿提供。
2)不得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易燃装饰材料要做防火处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4)各施工单位要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住宅小区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范和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5)凡因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所发生的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10、安全
1)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操作证的电工、焊工,负责施工用电、电气焊作业。
2)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山东省有关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3)施工使用的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动工具须配开关箱,开关箱内必须设漏电保护器,电源线须采用橡胶电缆。
4)施工动火,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
5)未经批准,装修户内严禁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施。照明灯瓦数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不准使用高瓦数照明灯。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
6)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一切安全措施,包括采用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必须安放于地面上,在施工完成后立即拆除。
11、违章处理
物业管理公司将不定时派专人对装修户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反规定的现象,轻者现场予以纠正,重者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赔偿经济损失;
5)参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七章进行处罚。
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教职小区房屋装修
| 适配人群 | 装修业主,施工队负责人,物业经营公司 | 使用场景 | 装修施工,结构改造,外墙装饰 |
|---|---|---|---|
| 制定目的 | 怕装修乱来伤房子,影响大家住得安全舒服,也怕楼变丑了没人管。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要装修的业主和施工队,管怎么装、用啥材料、啥时候干。 | ||
| 职责分工 | 物业经营公司牵头审核和监督,施工队自己管工人,业主盯好自家装修。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砸承重墙、不能凿穿地板、不能超时施工、不能乱倒垃圾、不能私改水电管路。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交材料办证,物业检查图纸和资质;施工中物业随时巡检;违规就扣保证金或停工;月底前完成全部审核。 | ||
为加强本小区房屋管理和监督,有效地防止违章装修行为的出现,保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主体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及房屋外观美观统一,特制定本规定。
1.施工资质审核
施工队需呈交装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司公章),经审核,其具有承担民事法律行为能力,并根据施工需要,到物业经营公司办理施工出入证后方可入场施工。
2.管理要求
(1)房屋装修不得进行破坏房屋原有结构、外貌及改动公用设施设备,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楼层地面不得凿穿,不得除去原有水泥层,禁止使用厚度30mm以上的大理石、花岗岩等超重装修材料进行地面装修。
(3)严禁拆改房屋任何的梁、柱、承重墙、外墙等结构。施工时必须按照业主申报被批准改动的图纸施工,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均由装修业主和施工单位负全责。
(4)凡涉及对房屋原有结构、外貌及公共配套设施使用功能进行的改动,在填写装修申报审批表时,必须同时附上市级以上建筑设计院和市房产住宅局相关部门(安全鉴定办)的审批手续。
(5)严禁在房屋屋面进行加工、堆放材料以及抛撒建筑垃圾,更不能向相邻房屋屋面抛撒堆放垃圾,如有违反者,物业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实行袋装化,定期清运。
(6)施工队进户装修前,必须对施工人员按照规定认真进行教育,督促工人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停工后,不得在小区内大声喧哗、酗酒闹事、随地吐痰、扔杂物、乱窜,如发现有违反行为者,物业公司可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处罚。
(7)业主根据经营需要悬挂牌匾或广告宣传画时,须提前将结构平面图(包括牌匾的长、宽、高、自重、结构、材料),外观效果图和申请书,提交物业经营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须在牌匾的支撑架上刷上防锈漆,且悬挂时不得占用他人墙体或妨碍他人,否则,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施工。
(8)施工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安全防火,并自备灭火器(可向物业公司租赁),不得用电炉子烧菜做饭,不得使用易燃易爆品。应自觉遵守物业公司及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如有违章施工行为者,物业经营公司工作人员有权停止其装修行为。
(9)施工中要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乱接电源,私自改动电源线路、电源设施等。
(10)施工中严禁将抹布、油漆、涂料、胶水等施工废弃物倒入地漏、坐便器、下水管道内,以免给业主造成隐患。一旦发现,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队进行罚款处理,并责令施工队负责清掏。
(11)施工中严禁随意拆改上、下水管路及地热设施等,如有改动,须提前申报申请及图纸,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业主自行负责。
(12)装修时,须将所有管路阀门及接头处预留出检查口或维修空间,以便日后维修。
(13)施工时段为:早8:30--晚18:00。不得超时施工,以免影响他人工作和生活。否则,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制止或责令其停工。
(14)施工中尽量避免产生较大的震动,以免给相关邻里及房屋结构带来隐患。如因施工给邻里带来墙体开裂,门窗变形损坏等,由施工人负责赔偿及修复。
(15)运送装修材料应从车库进入并使用专用电梯。
3.违规责任
(1)在装修施工管理中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物业经营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扣罚部分乃至全部装修保证金。
(2)装修施工中有意或无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或给其他业主权益造成损害的,必须造价赔偿。
(3)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停电等损害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的,装修单位或业主应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节给予受害者必要的赔偿。
(4)因装修施工造成外墙破坏、污染的,业主负责修补和清洗。
4.管理权限
业主装修管理由物业经营公司全权负责,如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后,不听从物业经营公司的劝阻和管理的,物业经营公司有权责令其停止装修行为,赔偿损失或诉诸法律。
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房屋装修消防
| 适配人群 | 物业工程部,建设单位,装修施工单位 | 使用场景 | 商业装修,工业区改造,商铺装修 |
|---|---|---|---|
| 制定目的 | 装修容易出火险,怕烧起来没人管,要提前把消防设计盯紧,确保装完能安全用。 | ||
| 适用范围 | 管工业区和大商铺的装修工程,管图纸报审、施工监管、验收这三块事。 | ||
| 职责分工 | 物业工程部牵头收材料,消防部门审核发意见书,施工方按图干活,物业日常盯着别乱改。 | ||
| 禁止行为 | 没送审图纸不准开工,改消防设备必须重报,验收不合格不能开业,材料不阻燃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物业收齐材料交消防部门,20-30天出审核结果,没按时交或乱装就停工补材料,再超期扣施工分。 | ||
房屋装修中的消防管理规定
在工业区或大型商铺市场建筑消防设计施工图大面积装饰装修部分,需要报消防部门审批,对装修过程中严格监管,装修完工后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一、办理的条件
根据《广东省消防条例》必须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各类内装修工程。
二、办理的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单位(建设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佛山市禅城区内部装修设计放火审核申报表》、《佛山市禅城区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申报表》;
2.装修楼层建筑的原平面图,原消防设备(电流、水施、风施)平面图;
3原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装修楼层的装修平面、立面、剖面、节点详图,材料表及说明,新设计的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平面及系统图;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在送审图纸及文字材料的同时,一并送审资料光盘。
(三)公安消防机构对送审的工程核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内装修部分)》。
三、办结时间
公安消防机构自接到申请资料后20----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四、收费标准
办理本审核项目不收费。
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房屋装修结构安全
| 适配人群 | 装修人,装饰企业,物业单位 | 使用场景 | 房屋改造,装修施工,管线改造 |
|---|---|---|---|
| 制定目的 | 房子老了容易出事,怕拆错墙砸到人,想让大家装修时别乱来,安全第一。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装修的人和公司,管怎么改房子结构、水电、防水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物业最先看着,发现不对马上拦住;房管局管审批和罚钱;装修公司按标准干活。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拆承重墙、不能乱挖地基、不能不穿管埋电线、不能瞎改防水层、不能占楼道堆垃圾。 | ||
| 检查与监督 | 装修前得先报备,物业天天巡查看,没报就开工罚五百起;施工中查材料和做法,不合格就停工重做;完工后有问题要赔钱修好。 | ||
1、擅自拆除承重墙或拆除房屋的柱、梁、板等,危及主体结构安全功能;
2、擅自超过设计承载力,在楼板上砌筑墙体;
3、擅自在建成房屋下建造地下室或开挖房屋基础;
4、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5、擅自诉改厨房、厕所的防水层;
6、其他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和他人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经过批准,可以进行下列装修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十一条装饰装修企业应按照下列施工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装饰装修:
(一)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二)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三)装饰装修企业从事房屋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用明火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房屋和财产的安全。
(四)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五)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时,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遵守下列注意事项:
(一)装修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二)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房屋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三)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楼道或者其他地方。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装修企业有未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或擅自从事第十条规定的装修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应追究其违反房屋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因房屋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装修人擅自诉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侵占公共部位,对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装饰装修企业自行采购或者向装修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房屋装修人或装饰装修企业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行为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一)装修人擅自诉改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可处50000 元以上
100000 元以下的罚款;明显加大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罚款;
(二)装修人未按第七条规定申报登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责令改正,处500 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装修人将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责令改正,处500 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厨房间、卫生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五)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修装饰企业处以1000 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物业区域房屋装修
| 适配人群 | 业主装修人,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 | 使用场景 | 房屋二次装修,装修施工许可,公共管道保护 |
|---|---|---|---|
| 制定目的 | 怕装修乱来伤到房子和公共设施,让邻居住得安心,也守好国家和市里那些装修规矩。 | ||
| 适用范围 | 业主和租户自己装房,还有请来的装修公司,管屋里怎么改、材料怎么运、垃圾怎么清。 | ||
| 职责分工 | 物业服务中心牵头审图纸收钱发证,装修公司盯现场,业主自己盯着别出错,物业每天巡查看有没有违规。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砸承重墙、改外立面、动防水层、私接水电、用客梯运垃圾、超时施工、乱倒油漆水泥浆。 | ||
| 检查与监督 | 先交材料等三天批,拿证才能开工,每天查证看门贴没贴,不按规干活就停掉,扣押金或赔钱,完工三方一起验。 | ||
物业区域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三)
为加强"zz小镇"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室内装修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维护辖区内的房屋和公共设施完好,保护业主和使用人的居住和使用安全,现就本物业区域范围内房屋装修(包括二次装修)行为作如下管理规定:
1、释义
1.1装修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1.2装修企业: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
2、装饰装修范围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严格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在向金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zz小镇"客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申报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具体要求:
2.1毛坯房只允许对本户室内地面、内墙面、天棚面进行表面装修,室内地面只允许凿毛,楼层地面水泥材料的厚度不宜超过20毫米。
2.2不得改变房屋原设计用途和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2.3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防水层,不得拆、改、变更公共排烟、排气管道和私自开孔排烟排气。
2.4不得拆改承重墙、不得在承重墙上任意扩大门窗尺寸等危及建筑安全的行为。
2.5不得改变建筑物的外立面结构、外观等。
2.6不得私自改动公共雨水、污水管道或给排水管道。
3、装饰装修申请
3.1申请
装修人应提前三天到服务中心提出装修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装修图纸、施工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照片(每人一张)等相关资料报至服务中心,填写《房屋装修申请登记表》、《房屋装修承诺书》,交纳装修管理服务费等费用。设计图纸必须详尽标明水、电、管线的走向,各种设备、设施的位置,注明是否改动墙体以及所用建筑材料的材质和防火性能等。
友情提示:
a、业主因故不能亲自到服务中心办理装饰装修申报手续时,须出具书面委托,由被委托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手续时,除提交以上书面材料外,还应提交装修委托书、被委托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b、为了您及其家人的利益,请您不要委托无承建资格证书、无营业执照、无办公地点、无技术人员的装修队伍承接您的装修业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均由装修人承担。
c、承租人或使用人装修房屋前应出示业主的书面授权或委托并报服务中心备案。
3.2审核
3.2.1凡不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妨碍相邻、影响观瞻的装修,服务中心在接到装修人申请、装修人按政府规定统一标准缴纳了装修管理服务费并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后,三日内给予审核批复并发放《房屋装修施工证》;
3.2.2凡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物结构的装修工程,必须先由装修人向原设计单位或具有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以及向政府房屋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送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缴纳装修管理服务费,服务中心发放《房屋装修施工证》。
3.3装修管理服务费
3.3.1装修人持《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在领取房屋装修施工证前应按照政府规定向物业管理单位交纳装修管理服务费;
3.3.2装修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收取(业主须自行将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
3.4装修施工证
装修企业凭缴费单、营业执照、资质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办理《房屋装修施工证》并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申请登记表》。《房屋装修施工证》应在有效期内、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时间内使用。
a、在未取得《房屋装修施工证》和安全管理交底前,装修人不得动工,否则,物业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b、《房屋装修施工证》一户一证,严禁超范围、超期使用;否则,一经发现,物业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没收、责令其停工整改。
3.5出入证
3.5.1装修企业持《房屋装修施工证》及施工人员花名册到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出入证》;一人一证,不得转借他人和过期使用;违者,物管公司予以没收,谢绝进入小区;
3.5.2竣工检查合格后,装修人应主动将《房屋装修施工证》、《临时出入证》交还给服务中心。
3.6开工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者方可开工,施工时请将《房屋装修施工证》贴在进户门上以备物管人员查验。
4、施工
4.1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节假日期间装修,不得扰邻,否则,邻里和物业管理处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有关规定投诉。
友情提示:为了搞好邻里关系,施工前,请装修人告知邻里,以便协调好相邻关系。
4.2人员管理
4.2.1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装修须佩戴《临时出入证》,衣着整齐,不得在公共场所赤身裸体、做出不雅观的行为举止;
4.2.2进入本物业区内的装修施工人员应遵守政府有关治安、物业管理法规和本小区管理规定,不得随地吐痰、大小便、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不得损坏共用设施设备;
违反上述规定,物管公司将回收其《临时出入证》,视其为不受业主欢迎的人。
4.3材料装卸、运输
4.3.1搬运装饰装修材料、机具进出本小区时,搬运人员须按照物管处指定的路线和时间搬运;
4.3.2进出本小区的装修水泥、砂、石子、石灰、石膏粉、大白粉等材料必须是经过扎口包装或袋装,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材料必须用密封容器盛装,装修材料不得敞口运输和堆放;
4.3.3超长、超宽、易污染环境、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装修材料均由楼梯搬运,搬运时应注意不得污损地面、墙面或其它公共部位;
4.3.4确因施工需要须在公共道路卸水泥、沙、石、灰等袋装材料的,请提前到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并铺垫布或遮盖布,搬运后应立即清扫干净。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坏污染后果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装修人承担。
4.4施工用电
4.4.1请根据购房合同中确定的室内设计线路的用电负荷容量合理用电;
4.4.2装修施工机具用电负荷不得超过该户电表容量;
4.4.3装修设备超容量动力临时动力用电请到电力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4.4.4严禁私拉乱接公共区域照明、设备设施供电线路。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隐患,物管处有权责令其停工;不听劝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装修施工企业承担,业主承担最终连带责任。
4.5环境保护
4.5.1节假日休息时间禁止使用高噪音电动设备、工具;
4.5.2施工中应尽量减少或避免施工震动及敲击;
4.5.3施工中应采取严格控制各种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扩散的有效措施;
4.5.4施工期间应关门作业;
4.5.5请勿将油漆、涂料、垃圾、包装纸、塑料袋、抹布、报刊纸等倒入下水管道;4.5.6请勿将清洗水泥桶、泥瓦工具等剩余的水泥浆倒入下水道,以免堵塞
管道;
4.5.7请勿在楼梯休息平台、天台、露台及人行道、车位、公共区域地面拌水泥砂浆及混凝土,以免污染环境,造成损坏。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4.6防火
4.6.1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装修管理规定,主动配合管理处防火安全检查,不得在装修现场抽烟、违章动火。
4.6.2装饰装修企业必须落实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一名专人负责现场的防火安全检查和监督;
4.6.3施工现场必须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管理,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控制用量;
4.6.4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每户灭火器按面积适当配置;
4.6.5动用明火如电焊、切割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无证动火,施工结束,将氧气瓶、乙炔瓶等撤离现场。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装修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4.7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4.7.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4.7.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4.7.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7.5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7.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7.6用砖墙分割房间,超标准或规范增加楼地面静态负荷,造成房屋安全隐患;
4.7.7在凿锄楼地面时,破坏保护层及隐埋管线,特别是厨房、卫生间的防水层和管线,造成渗漏等;
4.7.8擅自切断、拆除、改装水、电、燃气、消防、通讯、电视等共用管线;
4.7.9改变住宅外立面,如:房屋外墙、阳台、外门窗(玻璃)的规格颜色;
4.7.10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如:户外安装网、罩、栏、雨蓬、花架、晾衣架、架设卫星接收天线等;
4.7.11改动或拆除、装修公共配套设施部位时,未预留设备检修口。
a、为了避免装修纠纷、维护装修人合法权益,物业公司提醒您:在装修前和装修结束后,最好按规定要求对供水管线加压,检查是否渗漏;对地漏、防水层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渗水。装修后如果出现渗漏造成邻里损失和纠纷,责任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业主负最终连带责任。
b、装修期间请勿在公共区域悬挂户外广告。
c、空调机安装在设计单位统一规划的位置,冷凝水管请接入排水管道。
5、装修垃圾
5.1装修单位按照物业公司装修规定,将装修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5.2不得使用客梯运垃圾;
5.3装修垃圾必须袋装扎口。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后果均由装修人承担。
6、完工检查
6.1装修完工后,装修人应通知物管公司,由装修人、装修单位、物管处联合检查。
6.2检查后,三方签字确认。
物管处派人到现场协助业主进行装修检查验收,装修人应对装修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全过程监管及认定是否合格负责,物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了保证装修工程质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物业公司提醒您:装修前,应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订立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验收标准、违约责任及其处理方式等;同时,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装修施工活动进行监督,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业主或使用人如果请无资质的装修人员施工,业主或使用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并承担装修责任。
附:办理装修手续填报资料及表格
1、装修承诺书
2、装修申报表
3、装修施工证
4、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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