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业主手册-入伙指引
| 适配人群 | 业主,租户,物业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业主收楼,租户入驻,访客登记 |
|---|---|---|---|
| 制定目的 | 怕陌生人乱进大厦,偷东西伤人,也怕装修队乱跑影响大家生活。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业主、租户、访客、施工人员,还有大厦里每个房间和公共区域。 | ||
| 职责分工 | 业主管好自己卡和访客,租户不借卡,保安查证件登记,服务中心发卡办手续。 | ||
| 管理要求 | 必须凭卡进门,访客要业主同意才放行,施工员要办证,市政人员亮工作证才进。 | ||
| 监督与检查 | 保安每天盯门口查卡,服务中心抽查登记本,卡外借就没收,没登记不让进,漏查要被提醒改。 | ||
大厦《业主手册》:入伙指引
一、业主在收到入伙通知书后,按收楼日期前来办妥收楼手续并领取房屋钥匙方可取得房屋使用权。
二、入伙后,请及时到相关部门申请开通管道煤气和有线电视。
三、入伙须知
1、为确保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各项权益,公司对本大厦实行封闭式管理,业主外的任何人士进入大厦须得到业主授权并经征询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授权方式:业主为租户办理租户卡或临时出入卡。访客须有业主陪同或经征询业主同意方可进入,并接受登记管理。装修及施工人员进入大厦须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市政职能部门工作需要的则凭工作正经安全管理员确认后方可进入大厦。
2、《业主卡》、《租户卡》、《临时出入卡》
(1)《业主卡》仅限物业所有人(即业主)拥有;
(2)《租户卡》的发放对象为业主的亲属或业主授权的其它人员等须在大厦内长住的人士。《临时出入卡》为业户的朋友或临时出入者;
(3)每一位租户须办理一个租户卡,且不得外借他人,一经发现,给予没收;
(4)每一位租户均须自备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在入伙时一并交给大厦服务中心办理出入卡,若业主未确定租户名单,可于日后办理。
四、在不妨碍其它业户的合法权益及不违反大厦的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业户在自有的物业内有绝对的居住或使用权。
五、物业转让,如发生更改或转让物业,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否则,旧业主仍需承担有关相关单元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六、建议或投诉,各业户对一切有关本大厦的建议或投诉,均可以通过信函或其它方式向大厦服务中心提出,建议或投诉信上请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以便物业管理公司及时回复。
七、物业管理公司由绝对的代表权代表各客户就有关本大厦的管理及服务事宜与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和各类团体进行磋商。其中包括选聘律师或法律顾问、专业人士、物业管理顾问、专业服务公司及工人等。
大厦业主手册-入伙指引:大厦业主手册-业户行为道德公约
| 适配人群 | 物业管理人员,大厦业户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 | 使用场景 | 住宅物业管理,商业楼宇运营,业主日常行为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乱用房子、乱扔垃圾、吵到别人、损坏公物、搞非法活动。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住在大厦里的业主和租户。 | ||
| 职责分工 | 业主自己管好自己行为,管理公司负责提醒和协调,大家互相监督提醒。 | ||
| 管理要求 | 不改房屋用途,不乱扔不乱吐,不占公共地,不大声吵闹,不带违禁品进来。 | ||
| 监督与检查 | 管理公司日常巡查,发现就劝阻;再犯可能贴通知或上报;严重就按法规处理。 | ||
大厦《业主手册》:业户行为道德公约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法规及《广州市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做遵纪守法公民;不得改变房屋使用用途,亦不能将房屋作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
二、各客户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礼让;发生纠纷时,自觉服从管理公司的调解,共同维护大厦公共秩序。
三、爱护消防、照明、排水、电梯、供电、供气、通讯、监控等各类公共设施,正确文明使用,保值和延长公共财产的使用寿命,使其能保值和增值。
四、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不得在公共场所燃烧各种物品,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禁止高空抛物、泼水等不文明行为。
五、公用场地一律不准私自占用、堆放、吊挂杂物,不准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如确因生活、工作需要临时使用公共场地,须提前向管理公司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六、休息时间请勿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量噪音,以免影响其它客户休息。
七、不能在大厦内从事赌博、色情活动,不吸食、贩卖毒品,不将违禁品带入大厦,不从事,参加非法团体组织和*。
大厦业主手册-入伙指引:景洲大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适配人群 | 业委会成员,业主代表,社区物管员 | 使用场景 | 业主大会,业委会换届,小区维修改造 |
|---|---|---|---|
| 制定目的 | 怕业主大会乱开会、乱决定,小区事情没人管,大家利益被忽视。 | ||
| 适用范围 | 景洲大厦所有业主、租户、业委会成员、物业管理人员。 | ||
| 职责分工 | 业委会负责组织开会、公示、听证;业主可提意见、投票;物业配合执行。 | ||
| 管理要求 | 所有决定必须社区/网上公示;一般事项14天、重大事项20天后生效;有反对就开听证会。 | ||
| 监督与检查 | 公示内容要贴在楼下和网上;业委会查反馈;没公示就决定的不算数;业主可投诉监督;不回复来信来电会被批评。 | ||
景洲大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____版)
为了规范景洲大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程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相关规定,现制定《深圳景洲大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如下:
一、社区公示制度。深圳景洲大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体组织原则,为了简
便易行可具操作性,深圳景洲大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实行社区/网上公示制度。为了办事公正透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任何决定、涉及小区的任何事项必须进行社区公示。一般事项在社区公开公示14日后自动生效;重大事项公开公示20日后自动生效。公示事项一经通过,将对全体业主具有法定的约束力。
二、社区听证制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任何决定在进行社区/网上公示期间,业主有权对公示事项(决定)
提出修改、反对意见。若有20% 的业主对公示事项(决定)有意见,业委会应举行社区业主听证会,接受业主质询,对决定内容释疑;公示的事项(决定)经社区听证后,业主委员会应根据听证意见进行修改,然后重新进行公示。若有50% 的业主反对,将取消该公示事项(决定),或提交业主大会进行业主投票表决。
三、社区表决制度。景洲大厦业主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每户1票,按户计票表决。配套商业物业按每100平方1票进行计票。为了减少扰民,简便易行可具操作性,景洲大厦业主大会表决可实行由反对者投票,赞成者不投(反对)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一般事项为小区应投票户数的50%;重大事项为小区应投票户数的三分之二即为通过。实行反对者投票表决的内容必须事前进行公示,并将表决内容印在表决票上分发到户,由投票者自行决定表决。为了保障业主和租房户的权益,凡出租房原业主未向业委会或物管处事前申明须亲自投票并留下联系电话者,均视为放弃亲自投票,可由该物业租房户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
四、依法履行职责。景洲大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组织、参与任何危害社会、社区安全稳定的非法*、集体*活动。业委会捍卫每一位业主发言表达的权力,充分听取、尊重业主知情权和意见的表达,鼓励业主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关心社区公益事业。在物管招聘、业委会换届选举、社区重大维修改造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阳光运作。业主委员会尊重广大业主的选择,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不将业主委员会成员个人的意见强加、凌驾于业主大会之上,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全体业主的质询监督。建立业主委员会同业主之间的沟通交流渠道,凡是留有业主联系地址的来电来函,业主委员会应作到件件有回复。业主来电来函请留下房号、联系电话,以便作好答复意见反馈。
深圳景洲大厦业主大会
深圳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
大厦业主手册-入伙指引:大厦业主公约手册-业主须知
| 适配人群 | 产权业主,租赁使用人,商业租户 | 使用场景 | 写字楼日常管理,商业单元装修,公共区域维护 |
|---|---|---|---|
| 制定目的 | 怕楼里吵吵闹闹、乱拉电线、乱堆东西出事,怕大家养宠物、卖东西、搞活动影响别人。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住在楼里的业主和租户,还有他们带进来的客人、工作人员。 | ||
| 职责分工 | 业主自己管好屋子和人,物业管公共地方,工程部管线路管道改动审批。 | ||
| 管理要求 | 不许大声吵、不许养动物、不许私拉电线、不许堵消防通道、不许扔东西下楼、不许放危险品。 | ||
| 监督与检查 | 物业天天巡楼看,发现就劝说,再犯就发整改单,不改就按公约处理,严重就报告相关部门。 | ||
大厦业主公约手册:业主须知
为了确保大厦和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安全及大厦的正常使用,我们诚恳地希望业主/使用人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1)保持大厦内宁静的工作环境,不要在大厦内大声喧哗;不要高音播放或演奏音乐;不要制造影响其它业主/使用人的噪音;
2)业主/使用人不得将任何动物、禽类带入大厦;
3)业主/使用人不得在单元内进行各种形式的商品零售买卖、展示活动。如需进行商业推广活动请事先与物业管理处联系,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业主/使用人不得擅自安装电线、天然气(煤气)管道、水管、烹饪、空调等设施。如业主/使用人希望对原有的线路、管网设施进行改动,必须得到物业管理处工程部的书面批准。有关改动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5)未取得物业管理处的书面同意,业主/使用人不得改变大厦公共区域任何部分的外观及颜色(包括玻璃幕墙),不得在单元外墙、门窗上粘贴标识及宣传品;不得在窗户及外墙安装任何器械及其它固定设施;
6)业主/使用人不得在单元内举办大型娱乐活动、宗教仪式、舞会、音乐会及类似活动;
7)大厦内严禁携入及存放武器、弹药、毒品、易燃易爆品以及任何有公害及污染环境的物品,严禁私设电台;
8)不得在公共区域搭建任何形式的临时固定设施;不得践踏绿地及折损花草树木;不得在绿地内晾晒衣服及其它物品;不得堵塞防火通道、门窗及各种公共通道及入口;不得在单元内自行放置超重物品。
9)大厦所有区域内严禁吐痰、张贴、涂抹、随意排污及向楼外抛撒杂物。
10)如发现单元内或公共区域内大厦电器设备、管道或阀门出现问题,敬请业主/使用人尽快和物业管理处联系,物业管理处将负责公共区域的维修并承担其费用;
11)禁止窃电,未经物业管理处准许不可私自增大负荷或架设电气线路,不可拆卸原有电气线路设备。
12)当大厦内的电器设备、电气线路、水管、闸阀、水嘴、排污管等一切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派专业人员负责维修。业主/使用人的自用设备维修费用由该业主/使用人自行支付。任何设施的损坏如果责任由业主/使用人造成,则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支付。
13)不得在天台、平台及单元窗外安装各种类型的天线。
14)业主/使用人应认真阅读本手册及有关文件并遵照执行,如果业主/使用人因本身疏忽或错误而损害了大厦物业管理处和其它业主/使用人的人身或财产等权益时,该业主/使用人应对自己在大厦内活动的使用人、访客等向物业管理处负责,保证这些人员不发生损及大厦的行为;
15)如果业主/使用人的疏忽和错误造成了大厦任何部分的损毁,而该损毁部分在保险公司的投保项下的保金不足以重建或修复损毁部分时,则该责任业主/使用人应承担重建或修复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16)业主/使用人如长期离开其使用单元,应及时将其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通知客户服务部,以便物业管理处及时有效的向业主/使用人送达大厦有关通知、函件等。
17)业主/使用人不得直接惩戒物业管理处属下的职员,如对任何职员不满,应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由物业管理处采取必要的管理或处罚措施。
大厦业主手册-入伙指引:大厦业主公约范文
| 适配人群 | 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经理,产权单位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商业楼宇管理,公寓物业管理,写字楼运维 |
|---|---|---|---|
| 制定目的 | 大厦刚建好要交楼,怕大家乱装修、乱扔东西、乱改结构出事。业主多,得有个规矩管着。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业主、租户、装修工人、访客,还有大厦的墙、电梯、水电消防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业主管好自己家不乱砸墙、不堆杂物;物业定期检查消防和设备;租户听从物业安排。 | ||
| 管理要求 | 不能高空抛物,不能私拉电线,不能堵消防通道,装修要报备,灭火器要配齐。 | ||
| 监督与检查 | 物业每天巡查,发现违规先警告,再贴通知,还不改就停水电,还要罚钱。业主大会监督物业干得好不好。 | ||
大厦业主公约范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和**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大厦的实际情况,为维护大厦的各业主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或责任,确保大厦的管理能够达到优质标准,使大厦保值增值,特制定本"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对大厦的全体业主,用户均有约束力,公约内涉及之业主及管理者均包括受让人、继承人、合伙人、接办人、承租人或占用人。公约泛指本公约 及其中之附件,及依据本公约赋予之权力而订立的各项规定。
第一章总则
公约是为各业主之利益而设置,管理者及业主均遵守和履行公约所载之义务和责任及受公约之约束。各业主均对其单元拥有处置权,包括使用、出售、转让、抵押出租或以其他 方式权力,但在其先例该处置权时,必须以其承让人或使用人承诺及遵守公约为前提。
公约赋予管理人全权管理大厦的权力。发展商委托的管理公司,其管理期限自大厦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二年。管理期限届满时,由业主委员会与管理者协商,决定是否继续聘请原公司或聘请其他的管理公司管理大厦。
第二章业主
(一)业主之权益: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有面积、共用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在征得管理者同意并不影响他人权益的情况下,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房屋建筑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及所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调入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这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训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怀、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管理收支帐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但无权直接惩戒管理人员。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和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不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12、有权拥有其名下单元之业权份额,并可全权处分其名下所占的业权份额及权益,例如出售、转让、遗赠、抵押、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分,而无须其它业主的同意。
13、有权根据公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本公司的规定是、按本公约所订立的"业户手册"及其它规章制度,同时要求其雇员、访客及其有关人员同样遵守上述规定和制度
2、遵守和服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4、按规定依时缴交其名下应分担的管理费、按金及其它基金或费用等款项,依时缴交其名下单元须付的税项、水、电等及有关公共设施费用,并负责专供其名下单元所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护及保养费用。
5、需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遵守物业的"装修规则"进行操作;
6、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有关费用。
7、明确并承诺与其他承受人或权力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履行所拥有物业物和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有关规定和本为主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在七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大厦管理者有关承受人或权利人的姓名、地址、处理日期及将承诺书交管理者。否则,原业主将对承受人的违约行为负连带责任。
8、明确并承诺为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险关系(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9、共同承担大厦的结构,包括共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及市政公共设施等费用。
(三)业主的责任:
1、不得改变楼宇的结构,不得更改承力墙、横梁、支柱、棂板等,不得加建、扩建、拆除任何建筑物,不得改变大厦任何部分外貌,不得在大厦外墙上安装或出现任何物品;
2、不得随便开启外墙上部分只允许在紧急状态下方可开启的窗户,并严禁高空抛物。
3、负责其单元内部之整洁,保持一切设施畅通完好,同时不行擅自对单元内流脑公用部分及公用设施设备进行非专业的维修、改动和搬迁,以免对整个大厦及其他单元用户造成损失。
4、不得堵塞、切割、损坏、更改、干扰棂宇任何部分之供电供水、供冷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
5、只能将其单元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本公约之规定用途使用,不得利用单元进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违法的行为,或造成足以妨碍或侵扰其它业主的事项;
6、不得在单元内举行葬礼,宗教仪式、舞会、音乐会或其他类似活动,不得奖地单元做斋堂、殡仪馆及类似用途,但事前征得管理者书面许可的商业单元除外。
7、不得在楼宇内进行任何足以引致楼宇投购之保险中部分失效或引致保险费增加的行为,不得在单元内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及危险物质,不得在单元内饲养家禽或任何宠物。
8、不得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共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及市政公共设施,不得在公共地方乱搭乱建、堆放物品、悬挂、竖立广告、丢弃垃圾和违反"深圳市卫生管理条例十不准"的规定是。
9、未经向管理者申报并获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损坏、划伤装饰物品和造型。
10、不得践踏、占用绿化区域、喷水池、损坏、划伤装饰物品和造型。
11、不得随意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影响其它业主正常工作及休息。
12、根据政府消防条例的要求,安装或配备各种防火装置、器材、设备以及管理者认为必须的其它防火及安全装置、器材、设备(由发展商配备的除外)
13、负责其单元内之岩石地面及玻璃幕墙不被坚硬物品划伤或损坏
14、不得同意"三无人员、推销人员及一切可疑人员进入大厦或其单元并及时锁门防盗,任何搬出大厦的大件物品或贵重物品须报经管理者办理有关手续。
15、违反公约规定业主,需就所致之损失负责及支付一切有关费用及罚金。
16、负责由于单元内业主或其雇员、访客及有关人员的行为造成漏水或其他事故、以致造成大厦及其它业主蒙受破坏和损失,并导致管理者和其它业主将面对诉
讼,索赔等情况时,一切责任及赔偿。
第三章管理者的权利与义务
一、一般事故
1不得享有以下的权利,同时需遵守和履行本公约中其应遵守及履行之责任及义务
2、管理者在本公约授权范围内,将被视为全部业主就本公约规定事宜之代理人而非个别代理。每一个业主将被视为全权及已不可撤消地任命复写者为执行本公约规定事宜的代理人。
二、管理者的权利及责任
1、有章可循业主权利的情况下,管理者有权对大厦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并为此负责,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政府有关部门授权行使管理权力,使大厦的能够达一垢物业复写标准
(2)检查、视察大厦,必要时包括所有单元的内部,惟管理者必须给予有关单元的业主或假途灭虢毛利提前24小时的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
(3)每一位业主及其使用者应严格按照"装修规则"执行。如果管理者发现该业主聘用的承包商及其工人违反"装修规则",者有权气绝让该等人士进入大厦,或在管理者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将其逐出大厦。装修期间,管理者有权进入正在装修的单元,以检查并确定有否违反"装修规则"。所有直接或间接因装修工程中引起的诉讼、亲求及费用完全由该业主单独负责,与其它业主及管理者无关。管理者有权在适当时候对装修规则进行修改,并可在装修工程开始前,发合理的通知,要求装修的业主依据"装修规则"缴交装修 金并无利息,由管理者应用于补偿业主或其聘用承包商等引起的所有损失。装修验收合格六个月后、装修按金无息退还业主。如款项需补偿前述损失,则在计算及扣除补偿后,余款尽数退还业主。
(4)根据大厦之日常运作,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工作程序,并在实施中不断完善;
(5)根据公约制订大厦"业户手册"、"装修规则"及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之形式督促业主和用户遵守。
(6)对大厦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及市政公共设施进行维护,使之保持良好的状态,如维修或清洁主要结构、外墙、窗框、门及玻璃、器材的更换、修理、涂漆等,如有需要,管理者或其聘用之承建商,代理人及其他经许可的人,可进入大厦的任何单元进行有关工作,除紧急情况外,庆事前发出通告。
(7)指导和监督所招聘之员工完成各项管理工作和保障各项同公用设施设备及市政公共设施的正常运作;
(8)根据大厦实际情况,负责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编制大厦管理制度,收取管理费和代收水、电等市政公用设施使用费及追讨欠款。
(9)处理所有对天管理大厦的投诉及各项维修,并协助调解业主或用户之间因大厦管理而起的纠纷与争执;
(10)负责大厦的保安工作,保持大厦的正常秩序和尽力使业主或用户免遭骚扰。
(11)对各项管理职责定期(每月及每年)或经业主委员会合理要求时作出榫和总结,并对改善大厦服务项目等事宜向业主委员会递交报告及作出建议。
(12)清除及拆去任何不符合管理规则规定的建筑物或安装物、摆放之货物及杂物,和负责人征收及追索清除费用及补偿因此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13)在所有该大厦对外之法律诉讼中,在管理职权范围内作为全体业代表(但复写者与业主或使用者之间有利益冲突时除外);
(14)防止任何人未一公约规定 占用或使用公用部分,公用设备设施及市政公共设施,
(15)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遵守政府对于大厦的要求。
(16)制止任何人对大厦或公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及市政公共设施进行有害的变更及损坏,并对损坏者进行索赔和罚款。
(17)按需要行使权力,使大厦的管理能够达到优质的物业管理标准。
(18)节日期间可装饰大厦外墙包括灯光及其它饰物,如管理者或业主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组织大厦内的文娱活动;
(19)管理该大厦所有车辆的停放、行人交通、扣留所有违反管理规则停泊的车辆,并向该车辆之车主收取扣留费用,并可滞纳金。必要时可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违法停放之车辆,相关费用由违规车主承担。
(20)在履行其按约规定的管理职权范围内,认为有必要时可聘请、撤换及付酬予律师、建筑商、会计师及其工作人员。
(21)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提出及进行诉讼)制止各业主违反、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公约或"业户手册"的规定。
(22)公平合理的制定公用部分、公用设备设施及市政公共设施的使用规章及确定各项服务、康乐设施的收费标准。
(23)管理者可用业主或大厦管理者名义投保及支付保险费用。投保项目可包括火灾、其它意外 及天灾、第三者责任保险、劳动保险、雇员忠诚保险等与业主和大厦有关的保险。
1、安排保养和维修大厦公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及市政公共设施。
2、确保所有大厦业户或用户依照本公约规定的用途,正确使用其所占之大厦部分,如有大厦业主或用户违反公约,管理者应尽量使用可行的方法制止其违约行为,并向违约者追 讨赔偿及费用。
3、在有合理需要时,替大厦之公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及市政公共设施涂漆、清洁、铺砌或视情况而施行其它适当之工程。
4、更换在公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及市政公共设施的破损部分。
5、保持大厦共用照明系统运作良好;
6、保持大厦通风系统运作良好及作适当维修。
7、保持大厦的共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及市政公共设施清洁、卫生美观。
8、保持大厦的共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及市政公共设施清洁、卫生及美观;
9、耳目任何弃物置于大厦之出入口,入口大堂、电梯大厅、楼梯间及走火通道、走廊通道、门厅、避难层等受阻塞;
10、确保大厦的所有共用设施设备及市政公用设施性良好和运作正常。在有需要及方便的情况下,管理者可与第三者订立合约,维修共用设施设备及市政公用设施(惟在大厦管理预算中批准者及大紧急情况下除外)
11、在可能的情况下阻止任何垃圾或其它物体弃置、排出侵蚀或抛出于公共地方处,并把已弃置、排出、侵蚀或抛之垃圾或物体移走。确保管理者所进行之维修或其它工程不会对毗邻的市政公共设施及水管、电缆等或其它工程造成损害。如有损害,应银及时修补,
12、安排大厦之财务管理及帐务处理,正确地运用大厦管理帐户收取管理费用支付款项,定期复审结存,以确保有足够资必要的开支。
3、大厦财务管理
1、负责大厦财务及事务处理,正确地运用大厦管理帐户收取管理费及支付款项,定期复地存以确保有足够资金维持必要的开支。
2、管理包括为办公区、商业工公寓编制每所之管理大厦预算及尽可能使管
理之开支运作控制在此预算范围内。每年的年度预算须于该年度前一个月提交予业主委员会审批,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年度预算须列明:
该财政年度之预算管理支出
预算管理者酬金
各业主根据业权缴纳管理费标准。
4、年度预算应遵循以下原则:办公区及其大厦范围内为其服务的公用部分、公用调入设备、市政公用设施之养护、及管理的费用庆由办公区仙各单元业主共同承担。
商业区人,大厦范围内为其服务的共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之、维修及管理的费用上佃公区内各单元业主共承担。
商务公寓范围内为其服务的公共部分人公共、共用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之养护、维修及复写的费用应由商务公寓内各单元业主共同承担
其它为整个大厦的公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之养护、维修及管理的费用应由商务公寓业主共同承担;
如遇年度管理预算不足以应付所有实际管理开支,管理者可修订年度预算,并考虑各业主的业权份额分摊后,修订该财政年度余下月份各业主应支付之每月管理费。在执行该 方案前,应提交修订供业主委员会审核批准。
每月定期向各单元业主、租户或用户收取费用及其他应付之费用并定期复审征收情况以确保所有业主、用户准时履行其财务上的责任,并于发出适当警告后,以管理者代表大厦全体业主名义提出法律诉讼。
属于大维修工程项应参照"**市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试行"执行。
三、管理费
1、各业主需于每月的5日前预先缴纳其单元每月应付之管理费;
2、首期管理费从入住之日起计算。所谓入住,是指业主收到入伙通知书并办理完结相应手续,或业主收到入伙通知书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入住。
3、管理费可根据政府相关政策作适当合理的调整。
4、根据已获业主委员会批准之年度预算,管理者可从大厦帐户中支付有关管理大厦之一切支出费用。上述所提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保养及修理大厦的共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等。
(2)管理者酬金
(3)管理者所认为需要购习买之火险及各种责任保险之保险费
(4)购买及租赁所有必须的机械信器材之支出。
(5)聘请管理人员的支出,包括薪金,福利、节日补贴、津贴、住宿、制服等
(6)大厦整体 非某单元独家使用及耗用的水、电、冷气、电话、有线电视、服务的收费及其类似收费及支出。
(7)聘请法律、会计、工程、机械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8)提取或预留一定额或百分比之管理费作为大厦之基金;
(9)垃圾清理费
(10)清洁大厦公共地方及旬墙或落地玻璃之费用。
(11)指定时间内提供中央空调之支出。
(12)大厦外墙装饰之费用;
(13)行政办公开支
(14)其他为管理大厦的支出(包括大厦完成前,筹备管理期间之一切开支)等,管理者应每三个月公布收支帐目,并张贴于大厦告示栏。不论业主的单元是否空置,被占用或出租等,该单元业主或用户须负责缴交全额的管理费及它应付之费用。
5、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的追收及滞纳金
业主欠缴管理费及其根据公约规定的任何费用时,管理者应向业主发出通知,详列所欠款项及清还期限,若逾期未付,管理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向业主追讨欠款。
所有管理费及管理费按金及其它根据公或其它管理规则应付的款项,均需按期清缴。任何业主如果未能于应付的款项到期日支付其应付的款项,则管理者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并收取附加费用;
(1)收取未缴付的款项自应付之日起至支付日按日收取应交纳费用的万分之五的金;
(2)收取合理的定额手续费(便不超过人民币100/每单元)作为因违约引起的管理者额外行政工作的预定损失赔偿,该手续费可由管理者按年合理调整;
3有权对欠款为玉提出诉讼或作了出其它追讨行动,如停止供应该单元之水、电、空调或限制该欠或违约之业主、用户、各使用大厦共用设施设备,或于大厦告示张贴欠款业主单元及详情,直至该业主清偿全部欠款及手续费为止,而重新接驳供应设施之费用或为追讨论欠款及手续费所支出费用概由该业主、租户、用户负责。
(4)欠缴管理费用达三个月时,管理者有权和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追索或申请拍卖业主名下的物业以偿付欠款、滞纳金有手续费。
6、帐目审计及保存
(1)管理者应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每年度至少一次审核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并张贴在大厦告示栏。
(2)彼一时得须妥善保存管理收支帐目,并在需要时将有关帐目提供各业主委员会查阅。
(3)管理者被辞退或职务被终止时,须于被辞退或职务被终止后三个月内移交所有有关大厦之文件、不、图则、管理帐目予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管理帐目。
7、管理者根据公约作出的决定全权代表中理行动对所有业主均有约束力。
8、管理者及其雇员在下列情况下无需对业主负责;
(1)为履行公约所进行之一切管理工作,但涉及刑事责任、蓄意或严重过失而造成之损失不包括在内;
(2)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
因任何设施、装置必要之保养及更换我;
火灾、水灾等不可抗力引致中断服务;
无法避免的燃料、材料、供水、电力、空调短缺;
管理者所无法控制的其它一切原因;
管理者应尽全力按照公约的规定履行其对该大厦的管理和维护的职责。
(四)管理者酬金
1、因管理者履行公约的职责按政府有关规定庆由大厦全体业主付给管理者的报酬,该酬金由业主委员会与管理者商定,并应报区物管部门备案,该酬金每年可作适当适当合理的调整;
2、适宜于各无须从管理者酬金中支付因招聘任何职工为该大厦管理、动作、会计、核数等的一切直接开支费用,但须自行负责应缴的税项;
3、管理者酬金鱼每月由管理者从大厦管理者帐户中扣取
第四章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 会
(一)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决定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经政府部门批准成立后,维护全体业主的物业权益,依法行使各项权利。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均应接受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监督。
(二)第一次大会,在末物业交付使用且住用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时,
由区物业管理部门会同发展商或其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并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
(三)本物业所有享有投票权的已住用业主,均庆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四)业主应亲自出席业主大会并投票,融视作弃权,并应服从业主大会的决议。委托他人投票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融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若业主为法人,须加盖公章。
(五)业主大会可采用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会议表决采取投票、举手等形式。
(六)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持有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二十日内就其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会于召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德并报告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七)业主大会必须有已惟业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住用业主中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投票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八)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规定人数时,在会上提出的需经决定的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有效。
(九)业主投票时,各类房屋建筑面积每十平方米计算为一票;不足十平方米的,五平及五平方米以上的计算为一票,不足五十六的不计算。
(十)业主大会决定的业主委员会章程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相抵触。违反规定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销。
第五章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公约有关规定蝗,物业管理者有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限不整改的,有权强制整改,包括采取停水、停电等到催缴措施,对一物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者有权要求两答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金,强制整改措施予以公告赔偿金和违约金纳入本物业公共收。赔偿金和违约金的项目及标准,由物业管理者与业主委员会议定,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经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所执行。
(二)精度不按规定缴交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以及赔偿金、违约金的,处以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逾期拒绝缴交接待室暑可采取停水、停电等到催缴措施。
第六章其他事项
1、本公约由发展商或受托的管理者报区物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输住用手续时由第一签约购置者签字,并经百分之十五的已住用业主签字后生效。
2、若公约内有任何条文于有关部门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公约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3、本公约对本物业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更换,本公约继续有效。
4、本公约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所限制及约束,如政府有关部门指令要求个性各精度须接受其修改,如在需要,可另行签订修改的公约和承诺书。业主大会可以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对本公约进行个性补充,并提前报区物业主管部门核准备案。个性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5、精度之间、精度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者之间因本公约发生的纠纷,协商不能解决的,提请物业主管部门调解,或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装决。
6、本公约所规定之任何发给大厦各业主的通知,以送至有关业主的单元或所知业主的最后通讯地址为准,如通过邮局以挂号信投递的,则以邮局挂号收据为准;;所有不以其单元为通讯地址之业主应将其择之通讯地址事先通知管理者。
7、如本公约与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抵触,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
8、公约以中文书写,无论印刷及书写部分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皆属有效。
大厦业主手册-入伙指引:科技大厦业主公约
| 适配人群 | 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开发商 | 使用场景 | 写字楼管理,房屋装修监管,公共设施维护 |
|---|---|---|---|
| 制定目的 | 大厦里人多事杂,怕失火失盗出事,也怕装修乱来伤到房子,大家住得不安心。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业主、租户、物业工作人员,整栋楼和公共区域。 | ||
| 职责分工 | 业主自己管好家里防火防盗,租户听从管理,物业巡查提醒,业委会协调大事。 | ||
| 管理要求 | 装监控、配灭火器,装修要报备,不乱拉电线,不堆杂物堵通道,发现异常马上喊人。 | ||
| 监督与检查 | 物业每天转两圈看情况,业委会每月查记录,谁不守规矩先警告,再不改就贴通知,严重了找街道帮忙处理,出了事自己赔钱。 | ||
**科技大厦业主公约
为加强*****科技大厦(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使用人均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的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服从业主委员会的领导
三、遵守物业管理企业依据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四、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如出现失火、失盗和其他刑事案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并遵守相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房屋装修规定的行为,可以劝阻、制止。对于不改正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报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业主、使用人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业主承担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责任,费用自理。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时,应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负责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与使用管理,按照《*******》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执行。凡属人为损坏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行为人负责修复或赔偿,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十、因物业损坏,已经或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按规定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可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或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承担或分摊。
十一、维修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各相邻方应积极支持、配合,不得人为阻挠。因阻挠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业主将房屋出租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同时要求承租人遵守本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和义务。
十三、本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基础、承重结构和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及布局等;
(二)擅自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对房屋的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三)占用、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四)安装影响房屋结构或周围环境的动力设备;
(五)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暖、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
(六)在建筑物、构筑物、楼梯、走廊、通道、电梯间等处乱挂、乱贴、乱画,擅自在窗户玻璃上张贴广告标语,擅自安装护栏、晒衣架;
(七)随意停放车辆,乱抛垃圾,乱堆杂物,高空抛物;
(八)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攀折花木;
(九)排放或存放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发出超出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乱设摊亭和集贸市场;
(十一)聚众喧闹、噪音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行为;
(十二)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十三)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四、按有关规定或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按时交纳各项应交费用。
十五、使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六、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确保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完好和道路的畅通。
十七、为促使本物业商业活动的进行,以增加本物业的价值,达到双赢互利结果起见,遵守开发商与业主的如下约定:
1、商品房在楼宇的外墙面及屋面(屋顶)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专属开发商或裙楼商场经营者所有。在行使专有使用权和收益权时,买卖商品房外墙面及屋面(屋顶)的广告发布权或委托发布权完全由开发商或裙楼商场经营者行使,业主不参与、不干涉,也不享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权益,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义务,开发商或裙楼商场经营者应确保广告位置不影响买卖商品房所在建筑的结构安全。
2、本买卖商品房所在建筑的公共活动场地(包括建筑前面的广场、地上、地下停车场等)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专属开发商或裙楼市场经营者。在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开发商或裙楼商场经营者的使用行为和收益权。在行使专有使用权和收益权时,公共活动场地的广告发布权或委托发布权完全由开发商或裙楼商场经营者行使,业主不参与、不干涉,也不享有由此产生的任何权益,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义务。
3、开发商与业主双方均明晰,本交易商品房所在大楼之地下停车场系开发商自有的产权,开发商享有自主的经营使用收益权,地下之人防工程亦系开发商独自投资建设完成的,未进入整体大楼销售的成本计算,开发商依据国家相关之
法律规定进行使用并享有全部的收益。另业主明晰且同意,对于前述地下停车场的对外出入口过道,必须使用或利用公共用地的部分,开发商对该地段拥有专属使用权和收益权,业主应给予开发商过道的便利,不可阻碍或制造障碍。
4、业主同意于大楼大门口至电梯入口之间的梯厅的两侧墙面上及电梯间内部墙面上,由开发商专属进行商业性广告宣传,并放弃针对该部分的使用及所产生的收益权。
十八、延续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相关约定。
十九、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互爱,和睦共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十、因违反本公约或不遵守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而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一、业主、使用人不按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规定应交纳的其他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按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可以收取滞纳金,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二、本《业主公约》对本物业区域内所有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使用人更换时,本《业主公约》继续对新的业主、使用人有效。
二十三、本《业主公约》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自20**年12月25日起生效。
*****科技大厦业主委员会
大厦业主手册-入伙指引:某大厦业主大会书面征求意见表决书
| 适配人群 | 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业主代表 | 使用场景 | 业主大会,物业解聘,经费审议 |
|---|---|---|---|
| 制定目的 | 大厦要开业主大会,得让大家对业委会工作、钱花得对不对、换不换物业这些事投票。 | ||
| 适用范围 | 只管这栋科技大厦的全体业主。 | ||
| 职责分工 | 业委会负责组织开会、收票、统计;业主自己填表签字;委托别人代填得有授权书。 用钢笔或签字笔填;涂改和复印都不算数;同意打√,不同意打×。 | ||
| 监督与检查 | 业委会派人收表、核对房号和签名;填错或代填没委托书的票作废;结果公示在车库办公室门口。 | ||
大厦业主大会书面征求意见表决书
编号:
敬的各位业主: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我大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实际情况,我大厦现定于20**年6月13 日至20**年7月12日,以书面征求意见方式召开业主大会年度定期会议,请您就下列事项进行表决:
一、您对上年度业委会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通过 □不通过□
二、您对上年度业委会收支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通过 □ 不通过□
三、是否同意解除与北京市**兴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物业服务关系,并委托业主委员在不高于目前物业费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并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企业与之签订新《物业服务合同》。
同意 □不同意 □
表决人房间号房间面积业主(签名):
北京市海淀区**科技大厦业主委员会
20**年6月13日
备注:
1、本表决书由业主本人填写,如业主不便填写,请出示业主授权委托书。
2、本表决书请业主用钢笔、签字笔填写。
3、如同意上述事项,请在同意栏内划√,如不同意上述事项在不同意栏内划×。
4、本表决书涂改、复印无效。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号**科技大厦地下一层自行车库 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1**1,邮编1**0.
大厦业主手册-入伙指引:科技大厦业主委员会章程
| 适配人群 | 业委会委员,业委会主任,业主代表 | 使用场景 | 业委会组建,业委会换届,业委会会议 |
|---|---|---|---|
| 制定目的 | 大楼里人多事杂,设备老化,怕出安全事故,也怕公共区域乱糟糟没人管。 | ||
| 适用范围 | 科技大厦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业委会委员、物业企业员工。 | ||
| 职责分工 | 业主要守公约,委员要盯现场,主任要带头查,物业要天天巡,执行秘书记好问题。 | ||
| 管理要求 | 公用设施定期检查,消防通道不能堆东西,维修资金专款专用,发现隐患马上报。 | ||
| 监督与检查 | 业委会每季度查一次,业主可随时提意见,没落实的要在下次会上说清楚,三次不改就换人,记录要大家签字。 | ||
**科技大厦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
地址:*****。
所辖区域范围:*******。
第二条本会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本会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会是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负责。本会成立后应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备案登记之日为本会成立日期。
第三条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第五条本会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居住环境。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全体业主(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其职责是:
1.选举、罢免本会委员。
2.审议通过《本会章程》和《业主公约》,审议通过物业管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本年度财务决算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
第七条本会每届任期*年。任期届*个月前,本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八条本会由*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聘任执行秘书*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第九条本会成立后,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经有*%以上持有投票权的业主(业主代表)提议,本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日内,就其提议内容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特别会议。对提出的议案已经做出决定的,半年内不得以同一内容再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
第十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应按楼层或按一定比例邀请物业使用人以及街道、居民委、派出所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应当有过2/3业主(业主代表)出席。会议决议、决定应当经全体业主(业主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本会权利: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
2.负责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备和公共设施修缮资金的筹集及使用管理。
3.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4.与物业管理企业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及方法。
5.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6.监督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
7.提出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议案。
8.组织换届,改选本会。
9.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合理使用。
10.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利。
第十三条本会义务:
1.向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和各项决议、决定。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4.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5.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区域的各项管理目标。
6.调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的纠纷。
7.建立本会档案制度。
8.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第十四条本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违反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三章会议
第十五条本会每3个月召开一次会次。在1/3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应在一周内组织召开本会的特别会议。
第十六条本会会议必须有超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的决议,决定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本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第一委员有一票表决权。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数与反对票数相等时,由主任或会议或主持人增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八条本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会议召集人应提前7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作为缺席。
第十九条本会讨论重大事项,可以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使用人代表列席会议,并要认真听取邀请列席人员的意见。
第二十条本会执行秘书应作好每次会议的记录,并由主持人签署后存档。涉及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委员签署。
第四章委员
第二十一条本会委员由业主担任,委员可连任。主任、副主任从委员中选举产生。主任由业权份额大的业主担任。委员撤换或增补,须经本会会议通过,提交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表决。
第二十二条委员名额分配,坚持按业权份额与体现小业主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小业主委员在委员中应占有一定比例。自然人业主当选委员,由业主本人担任;法人业主当选委员,由法人委派人员担任。
第二十三条本会委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2.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3.品行端正无劣迹。
4.热心公益事业。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业主中有较高的威信。
第二十四条在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担任本会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并由下届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确认:
1.已不是业主的或商场承租户。
2.无故缺席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
3.以书面形式向本会提出辞呈的。
4.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5.被司法部门认定有违法犯罪行为并正在接受调查的。
6.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
第二十五条委员停任时,必须在停任后半月内将其管理、保存的属于本会所有的资料、财物等移交给
本会。
第二十六
条本会主任的职责:
1.负责召开本会会议。
2.负责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
3.代表本会对外签约或签署文件。
4.核定修缮资金账目。
5.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七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有权参与本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3)具有对本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2.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
4)对本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经费与办公场所
第二十八条本会经费由全体业主共同分摊(分摊比例另定)。
第二十九条本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和本会的会议费;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经费收支账目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管理,第季度向本会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公布。
第三十条由本会管理使用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严格按规定落实使用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转让、变更或出租、借用给物业管理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或本章程的修订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本章程未尽事项,由业
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补充。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定,是本章程的组成分。
第三十二条解散本会,须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第三十三条制定和修订的本会章程,应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科技大厦业主委员会
大厦业主手册-入伙指引:大厦业户装修守则
| 适配人群 | 装修单位负责人,物业工程主管,租户项目经理 | 使用场景 | 写字楼装修,二次装修改造,公共设施保护 |
|---|---|---|---|
| 制定目的 | 怕装修乱来砸坏楼体、引燃东西、吵到别人、堵住消防通道。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大厦里搞内部装修的客户和他们的施工队。 | ||
| 职责分工 | 客户要签责任书交材料,施工队听物业指挥,物业审核图纸管现场。 | ||
| 管理要求 | 图纸得批了才能动工,灭火器每100平放两个,垃圾下班后清,禁用易燃材料。 | ||
| 监督与检查 | 物业天天查,不按图施工就停工,弄坏公区从押金扣钱加收15%手续费,严重就告你。 | ||
大厦业户装修守则(二)
为配合各业/租户装修工作顺利进行,管理中心特制订以下装修守则,请各业/租户督促有关装修人员与管理中心充分合作,遵守本守则内容。
1.所有客户进行内部装修必须接受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2.在装修工作开展前,需要求装修公司签订《治安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
3.客户在装修工程开始之前,须向管理中心提交下述文件,并同时将装修图纸提交管理中心审核;
(1)提交消防部门及其它有关政府部门对于施工单位资质、装修图纸及装修材料审核之批准文件;
(2)提交客户和管理中心要求之各种缴费收据(如管理费、押金等)
(3)提交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和住所证明、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照2张;
(4)提交全套装修图纸供管理中心审核。图纸要求须清楚显示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①室内平面图:
*室内平面布局;
*室内间隔或加建墙的高度;
*保险柜或重型装置之重量及尺寸;
*提升地面工程及地下电力、电脑布线状况;
②天花平面图:
*天花片、龙骨吊顶施工图;
*照明灯盘位置;
*原吊顶内设备的更改或增加;
*原吊顶消防喷淋头或烟感器更改位置;
③电力分布图
*总配电图、分区配电盘的位置、类别及功能;
*总配线图具体详细技术资料;
*总耗电量的计算及三相平衡;
④空调分布图:
*风机盘管位置;
*送风及回风管的路线;
*送风及回风百叶位置;
*室内空调温度控制器位置及分配;
⑤给排水管道分布图:
*给排水管的接驳位置及水管尺寸;
*水管分布图;
*防水物料详情。
4.客户提交给管理中心装修图纸不得与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相抵触;不得对原机电设施作重大变动;不得增加或减少原机电设施的任何功能;不得改变电梯大堂、公共走道、卫生间等公共部分之任何设计。
5.不得在公共部分(包括公共走廊墙壁和各单位玻璃门内外)张贴或设置任何印刷物和标志物。
6.不得超过原设计用电标准;不得增加除办公设备以外的任何机电设施。
7.用户在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受墙、屋面防水隔热层等,地面装饰请不要用瓷砖、大理石以及其它超重材料,地面装饰材料厚度不超过10毫米;
8.不得使用对结构荷载造成影响的装修材料;不得对地面和墙面造成损害;不得增加诸如卫生间、淋浴之类的设施;不得采用未经消防部门认可的易燃性装修材料;不得采用影响大厦内部整体风格的装修材料,否则,管理中心有权提出修改或不予批准。
9.装修图纸经管理中心批准后,所有工程须依据已批准的图纸施工,如发生变化,须经营管理中心书面批准;擅自施工者,管理中心有权终止其施工,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0.所有装修人员及材料只能使用货梯或消防通道,所有沉重物件搬入大厦须事先得到大厦结构工程师的书面同意。装修人员对公共地方(如大厦天花、地板、墙壁、电梯等)不得造成任何损坏,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损坏由管理中心统一修缮,修缮费用连同15%行政费从业/租户装修押金中扣除。
11.对涉及空调、消防、电力、给排水、弱电等中央系统设施以及管理中心认为的特别工程的施工,客户须雇用管理中心指定的施工单位。
12.所有材料、设备、工具及废物等须放置在装修单位范围内,不得占用任何公共部分,所有垃圾、碎片等杂物必须在大厦办公人员下班后搬运,施工区域任何时候须局限在装修单位内。
13.所有装修材料进入大厦以及所有废料搬出大厦均须在管理中心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14.装修单位施工人员的管理见"装修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15.客户须缴纳本守则"装修收费标准"规定的装修管理费用。
16.为确保大厦安全,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装修单位须在其装修单位内每100平方米备有不少于两个手提灭火筒。
17.大厦禁止吸烟、赌博、不道德行为和违法勾当,禁止使用放声设备。
18.装修时间早8:00-晚18:00为无噪音无气味施工;晚18:00-早7:30可有噪音气味施工。
19.为了大厦外观的整体性,若各单元门外及窗上挂装公司招牌需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中心,经管理中心同意后方可施工安装,招牌内不应有广告成分。
20.凡施工过程中临时用水、用电等配合供给工作,均由管理中心工程部负责。水、电位置由物业部指定。
21.施工中需使用危险材料时,必须遵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并依照办理,无施工情况下危险材料不得置放于大厦装修单元内。
22.施工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将当天产生或遗留之废料、垃圾等清理到指定位置并清洁好清运路线。清理时要把废料作封闭处理,确保不会发生恶臭、泄漏污水、尘土飞扬和沙土满地等现象。
23.利用排气扇,尽量把施工区域做成负压区,防止施工时产生的气味和尘土影响公共区域和其他客户。
24.施工期间发生危险情况时,在情况许可下,施工人员应主动抢救险情,并听从管理中心人员指挥,直到情况处理完毕为止。
25.以上各项如果用户已经认可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后,经客户服务中心批准,用户方可进行装修。
26.管理中心有权对本二次装修手册做出解释和必要的修改,不另行通知。
大厦业主手册-入伙指引:大厦业户守则
| 适配人群 | 物业管理员,大厦工程主管,业户服务专员 | 使用场景 | 物业日常管理,公共空间运营,设施安全巡查 |
|---|---|---|---|
| 制定目的 | 怕乱挂东西压坏楼体,怕危险品惹出事故,怕洗车漏油弄脏地面,怕噪音影响大家工作。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住在大厦的人、来办事的人、开车进地库的人、在大堂广场活动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管理处管审批和巡查,业户自己守规矩不乱放东西,清洁工按时收垃圾,司机别开漏油车进来。 | ||
| 管理要求 | 招牌要批才能挂,重机器不能超重,危险品绝对不存,漏油车不准进车库,香口胶包好再扔。 | ||
| 监督与检查 | 保安天天转着看,管理处每月查记录,谁违规就警告,三次就罚钱,严重就清退,投诉电话贴在电梯里。 | ||
大厦业户守则(十)
1、未经承建商或管理处同意,不得在大厦公共地方或大厦外围竖立或放置任何招牌、标志、通告、广告及天线等物品。
2、业户不得放置或固定任何超重的机器、装置、设备等于大厦内各层(其重量不得超过kpa)。
3、不得在楼宇内进行任何足以引致楼宇投购之保险全部或部分失效或引致保险费增加的行为,不得在单元内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及危险物质。
4、任何人不准在大厦范围内洗车、修车及清扫车上的杂物于地面,漏油、漏水的车辆谢绝进入地下车场。
5、何人在公共地方均应遵守
a、"深圳市市容卫生十条禁令";
b、香口胶不易打扫,请包入纸中丢弃;
c、不准燃烧垃圾、废纸等杂物;
d、大厦公共场所禁止衣衫不雅、着铁掌的鞋、拎滴水或滴油物品、高声喧哗、叫卖、酗酒、奔跑、运动等面斥不雅的行为;
e、不准在岩石饰面和地面、玻璃幕墙内表面上拖拉坚硬的物品。
6、大厦各处均为业户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及垃圾筐,并派有专人清运。业主的垃圾要倒置在管理处指定的位置。
7、在未经管理公司许可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拍摄与大厦有关的宣传照片、影片或广告等。
8、请爱护大厦内种植的花木、装饰的小品,为您保持一个沁心和高雅的工作及生活环境。
9、大厦内的中心大堂广场是公共场所,属全体业户共有,任何人未经管理处允许,不得在内摆设摊位、广告物、举行聚会、派发宣传品等。
10、大厦的办公区域和酒店区域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因此开放各种音响或进行各种文艺活动以不扰及他人工作休息为限。
11、为保持大厦环境的清新,所有排放的废气、污水,要有专有设施处理,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