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维修费用申请审核序
| 适配人群 | 客户服务专员,项目工程师,预算审核员 | 使用场景 | 项目维修处置,整改委托办理,责任方界定 |
|---|---|---|---|
| 制定目的 | 怕维修乱花钱,怕整改没规矩,怕责任分不清扯皮。 | ||
| 适用范围 | 公司建好的项目,要修的地方,一万元以下的整改单。 | ||
| 职责分工 | 客服部收问题、传消息;项目部或工程部去现场看、定方案、找人干;预算部算钱;合约部管大额委托。 | ||
| 管理要求 | 填好《投诉处理书》《维修操作联系单》;现场必须勘察;责任要写清楚;造价要两人以上确认;维修后得验收签字。 | ||
| 监督与检查 | 客服部建台账,项目部工程部盯进度,预算部核价格。漏填少签不验收,流程就卡住,钱不给付,事情重来。 | ||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维修费用、整改委托书(一万元以下)的办理流程,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
2.0适用范围
公司建设项目的维修费用申请及审核、一万元以下整改委托书办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部负责收集物业公司或小业主提出的维修要求;并向提出方
反馈项目部/工程部维修的处理意见和维修结果。
3.2项目部(在项目未撤时)负责现场勘察并明确责任方,确定维修整改
方案,联系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将维修结果反馈客户服务部。
3.3工程部(在项目已撤时)负责现场勘察并明确责任方,确定维修整改方案,联系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将维修结果反馈客户服务部。
3.4合约部负责一万元以上维修整改工程委托书的签发,造价大时通过组织招标确定施单位。
3.5 预算部负责维修整改造价的审核。
5.0流程
5.1维修费用的审核流程
5.1.1客户服务部将收集到物业公司或小业主提出的维修要求,填写《投诉处理书(工程)》(客户服务部制表),两份原件::及时报送到项目部(项目部未撤时)、工程部(项目部已撤时),并建立维修台帐。
5.1.2项目部、工程部接到客户服务部的维修申请后,立即组织有关专业工程师对需维修整改的楼宇进行勘察,分清责任方。并明确是否需维修。如需维修,拿出相应的维修整改方案;如属原施工单位责任,则联系原施工单位,如同意免费维修,通知其施工。同时信息反馈客户服务部。
5.1.3如属于原施工单位的责任其又不同意免费维修的以及其他责任方(包括我司责任)引起的维修事件,项目部、工程部有关专业工程师就确认情况,填写《投诉处理书(工程)》、《维修操作联系单》(客户服务部制表),并签名。内容应涉及:项目名称、小业主姓名、楼宇栋号及房号、产生维修整改原因、责任方、原承包商名字、维修整改方案(必要时附图说明)。报告中原则上不注明工程量,如不能通过图纸计算的工程实体,尽量用文字对该项实体描述;对于不能通过上述两种方法计算的工程实体,报告中可以确认其工程量,工程量单位尽量采用国际单位(米、立方米、平方米、吨、公里等)、尽量避免使用不规范的单位,如:项、座、次、车等。报告经项目经理或工程部经理核准并签名。
5.1.4《投诉处理书(工程)》、《维修操作联系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原件反馈客户服务部,项目部或工程部保留一份原件,《维修整改确认报告》复印件与原客户服务部的维修申请复印件一同报送预算部。
5.1.5如果公司现有的技术力量不能确认损坏责任和处理方案的,项目部、工程部应及时报请公司领导层批准,外请设计院、或有关专家进行会诊。会诊结果报告一式两份, 经有关专家签字后按5.1.4发放。
5.1.6如果是由于物业公司、小业主的责任或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维修,客户服务部通知提出方,作好解释工作,并作台帐。
5.1.6 如果属我司原因引起的,且经项目部、工程部或有关专家确认不需要维修的,客户服务部通知提出方,作好解释工作,并作台帐。
5.1.7 如果属我司原因引起的,且经项目部、工程部或有关专家确认需要维修的,客户服务部通知提出方,并作台帐。
5.1.8 预算部预算工程师根据项目部或工程部提供的《投诉处理书(工程)》、《维修操作联系单》的内容,计算工程量,确认单价、总价、计价方式,填写《工程造价(材料)确认单》一式两份。 预算部经理审核签字。
5.1.9 如果该项维修整改造价在一万元以下(不包括一万元),《工程造价(材料)确认单》一份原件传送给项目部或工程部;如果该项维修整改造价在一万元以上, 《工程造价(材料)确认单》传送给合约部;另一份原件预算部存档。
5.1.10 项目部、工程部联系新的施工单位,如新的施工单位对预算部确认的维修造价认同,项目部、工程部发《委托书》;如不同意预算部确认的维修造价,预算部与选定的施工单位重新洽谈。然后项目部、工程部再发《委托书》。
5.1.11 项目部、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负责质量监督,组织客户服务部验收。验收后,项目部、工程部工程师、客户服务部参加人员填写《维修操作联系单》中"维修结果反馈"一栏。项目经理或工程部经理、客户服务部经理签字,一份原件反馈客户服务部;另一份原件项目部、工程部存档;复印件送预算部。
5.1.12 客户服务部维修结果反馈物业、小业主,收集提出方对维修后的意见。如果满意,建立台帐。如果不满意重新进入5.1.11或组织有关专家会诊或通过其他或法律途径解决。
5.1.13 如果该项维修整改造价在一万元以上,由合约部按照《招投标管理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并向施工单位发委托书或签订施工合同。其余按5.1.11-12进行。
5.1.14 预算部工程师根据项目
部、工程部最终反馈的《投诉处理书(工程)》、《维修操作联系单》和《工程造价(材料)确认单》进行维修结算,预算部经理核准签字。将维修结算结果录入结算数据库。如有责任方,维修费从责任方工程尾款或保固金中扣除。并及时通知责任方(原施工单位)。
5.2 一万元以下整改委托书办理流程
5.2.1客户服务部、工程部、规划中心提出整改要求,项目部、工程部、规划中心组织有关专业工程师对需整改的项目进行勘察,分清责任方。并出有关图纸或整改方案。如属原施工方责任。项目部、工程部联系原施工单位,其同意免费维修,通知原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如不属于原施工方责任或虽属原施工方责任单器不同意免费维修,填写《工作联系单》一式两份,或有关图纸或整改方案一份原件复印件报送预算部。
5.2.2预算部预算工程师根据项目部、工程部规划中心《工作联系单》和有关图纸或整改方案,计算工程量,确认单价、总价、计价方式,填写《工程造价(材料)确认单》一式两份。 预算部经理审核签字。
5.2.3《工程造价(材料)确认单》传送按5.1.9执行。
5.2.4 项目部、工程部发《委托书》按5.1.10执行。
5.2.5 项目部、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负责质量监督,组织验收。验收后,项目部、工程部工程师、填写《工程完成情况表》。项目经理或工程部经理签字,一份复印件反馈预算部;原件项目部、工程部存档。
5.2.6对于一万元以上整改委托书办理按5.1.13执行。
5.2.7预算部工程师根据《工作联系单》、有关图纸或整改方案,和《工程造价(材料)确认单》进行整改结算,预算部经理核准签字。将整改结算结果录入结算数据库。如有责任方,整改费从责任方工程尾款或保固金中扣除。并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责任方(原施工单位)。
6.0支持性文件
《工程招标、采购实施细则》(合约部)
7.0 相关纪录和表格
建设项目维修费用申请审核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责任
| 适配人群 | 建设单位负责人,环评编制单位,环保验收专员 | 使用场景 | 建设项目开工,试生产运行,环保设施验收 |
|---|---|---|---|
| 制定目的 | 怕项目乱开工污染环境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要建新项目的人和单位 | ||
| 职责分工 | 审批部门管审核,建设单位管报批,环评单位管真实写报告 | ||
| 管理要求 | 报告不批不能开工,改了方案得重报,五年没建要再审 | ||
| 监督与检查 | 环保局来查,不补手续就停工罚款,超期不验就停试产,罚钱最多十万 | ||
一、违反以下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的。
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违反本条例规定,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资格证书,并处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七、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维修费用申请审核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 适配人群 | 安全工程师,设备管理员,工艺技术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生产,有限空间作业,工艺装置运行 |
|---|---|---|---|
| 制定目的 | 工厂里机器多、化学品多,怕出事伤人。怕设备漏气漏液,怕工人没防护被烫着砸着。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车间、仓库、实验室,所有操作工、维修工、班组长。 | ||
| 职责分工 | 班长天天查设备有没有坏,工人自己戴好手套口罩,主管每月看记录签字。 | ||
| 管理要求 | 报警器必须响,防护罩不能拆,防爆工具要专用,警示牌歪了马上扶正。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每周转三圈拍照留底,谁没按清单做扣当月安全奖,连续两次不改调岗培训。 | ||
一、安全设施的含义: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三、具体内容:
⒈预防事故设施。
⑴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⑶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⒉控制事故设施。
⑹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⒊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⑻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⑼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⑾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⑿逃生避难设施: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⒀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建设项目维修费用申请审核序:建设项目环境应急救援预案
| 适配人群 | 拌和站站长,现场指挥员,环保监测员 | 使用场景 | 拌和站作业,放射源管理,水源污染防控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出环保大乱子,比如水被毒了、空气变脏、放射源丢了,人中毒或死掉,老百姓没法喝水吃饭,项目干不下去。 | ||
| 适用范围 | 只管京沪高铁十四工区2#拌和站,不管别的地儿,只管ⅳ级及以上的环境出事。 | ||
| 职责分工 | 站长当总头儿,副站长和技术员打下手,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这些部门各盯一块,现场谁发现谁先喊,组长带着人冲过去管事儿。 | ||
| 管理要求 | 出事21分钟内必须报上去,现场先保命再保设备,划警戒线,测污染啥玩意儿、有多大片,不能乱动东西,要画图记下来。 | ||
| 监督与检查 | 工区项目部盯着,站长天天查,谁漏报迟报就扣钱挨批,现场不按流程走,领导要被谈话,应急电话得24小时有人接,响三声必须接。 | ||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应急救援预案
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增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确保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和企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中铁十七局集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3.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21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21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一、二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3.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21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21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一、二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市)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3.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21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三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3.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
(3)四、五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铁十七局集团京沪项目经理部十四工区2#拌和站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适宜ⅳ级及ⅳ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
5、工作原则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断提出处置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尽量减小污染范围。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工区项目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工点化管理为主的原则,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放射性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
(3)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环境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组织,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6、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6.1拌和站成立以拌和站站长任组长、拌和站副站长、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工程项目环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有:项目办公室、工程管理部、技术质量部、计划财务部、设备物资部、试验室和工区所属施工队。
6.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现场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现场指挥:程元中
成 员:卢泉深 韩福成
主要职责:
(1)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指挥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展开工作;
(2)指挥应急处置小组进行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工作;
(3)指挥应急监测小组开展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种类、范围、程度;
(4)协调有关部门,指导污染区域的警戒工作;
(5)根据现场调查、取证结果并参考专家意见,确定事件处置的技术措施;
(6)负责对外组织协调、分析事件原因、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7)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现场处置组及职责
组 长:z
成 员:z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控制、划定紧急隔离区、提出现场处置建议措施,经应急现场指挥组同意后组织实施。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组报告现场情况,进行事件调查、取证、分析、报告等工作。
6.4突发环境事件宣传报道组及职责
由办公室、工区工程部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部署环境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做好与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统一发布环境污染应急信息。
7.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及要求
7.1事件和事故的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和事故发生以后,必须在21分钟内报告工区项目部,工区项目部在15分钟内将情况报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在30分钟以内利用电话、传真等一切快速手段,将简要情况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必须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方报告的,为确保报告的全面规范性,报告内容应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上报,该过程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由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按以上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简要书面报告上报,书面报告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7.2应急响应过程
1、拌和站启动应急预案,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展开人员和财产抢救,尽最大可能防止
事态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证物、痕迹。
2、拌和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情况,迅速确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响应工作。
3、事件、事故所涉及到的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的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实施调查处理工作。
4、应急响应现场工作组,要充分评估事件的负面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控制和消除影响,化解风险,并积极与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取得联系,选择推荐适当人员争取进入政府主管部门调查组,并积极确保调查组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迅速恢复并组织好施工,以实际行动赢得业主和相关方对公司的信任,把影响降低到最底限度。
其工作内容是:
(1)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立即全面展开工作;
(2)察看现场,指导和协助分项目部积极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3)听取事件事故单位的简要情况汇报;
(4)慰问和安置伤员,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5)走访建设单位、有关新闻媒体及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必要时拜见相关高层领导,虚心听取意见、要求和指示,征得谅解、支持和关心;
(6)关注事态的发展变化,适时采取应急措施;
(7)协助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职工情绪,保持队伍稳定;
(8)对事故、事件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研究制订预防事故、事件重复发生的措施和迅速恢复生产的具体措施;
(9)向项目分部提交事故、事件调查分析报告,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
5、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对事件应急响应过程进行总结评审,必要时对本预案进行改进。
建设项目维修费用申请审核序:建设项目报价、商务标评审细则
| 适配人群 | 预算工程师,预算部经理,合约管理专员 | 使用场景 | 工程招标,施工单位选定,合同价确定 |
|---|
1.0目的:
加强公司对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中的规范化管理,保证为项目委托和发包进行的报价审核和商务标评审的工作质量。
2.0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中商务标及确定施工单位的报价的评审工作。
3.0职责:
3.1 预算工程师负责招投标中商务标及报价的评审。
3.2 预算部经理负责商务标及报价的评审复审工作,确保其准确性。
3.1规划中心
3.1.2负责及时的提供方案、有效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材料选型等其它相关资料,并在所提供的图纸资料上作标识(盖章),保证所有用于工程量计算的图纸资料均为现行有效的版本。
3.3 工程管理部
3.3.1负责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设备选型、开工计划等相关资料。
3.4 合约管理部
3.4.1负责向预算部提供招标书、发包范围、定额取费类别、甲供材范围、分判计划等相关资料;
3.4.2组织招标以及招标答疑,负责授标、分判、合同的签订。
3.5公司领导层
3.5.1参加开标及评标会议,确定中标单位。
3.5.2分管副总核准施工图预算/确定合同价的造价文件。
4.0工作流程:
4.1商务标评审办法
4.1.1规划中心根据合约部的招标计划,及时提供用于招投标的施工图纸。
4.1.2合约部提供招标书、发包范围、结算方式、甲供材范围、分判计划等相关资料。
4.1.3 预算部预算工程师根据4.1.2的条件,按《工程量清单、标底的编制细则》中5.1、 5.2 进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确定合同价。
4.1.4 预算部经理核准施工图预算。
4.1.5 分管副总核准施工图预算。
4.1.6 合约部按公司有关规定确定招标方式:直接发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4.1.7 如属于直接发标,::预算部预算工程师测算有关数据,合约部有关领导、预算部经理参与商务洽谈,工程部参与技术洽谈。预算部根据施工图预算,提供工程造价和其他有关数据的支持,确定合同价。
4.1.8.如属于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由合约部负责招标。并提供招标书、发包范围、结算方式、甲供材范围、分判计划等相关资料。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答疑。
4.1.9 需要编制标底时,预算部按《工程量清单、预算、标底的编制细则》中5.3 进行标底的编制。
4.1.10 施工单位投标或提供报价书。
4.1.11 合约部负责组织收标工作,并组织招标委员会开标工作。
4.1.12 预算部各专业预算工程师负责商务标的评审。首先将各投标单位报价按《工程量清单》顺序,分专业分别在电脑录入用e*cel软件设计的《商务评标对比表》中。
4.1.13 录入过程中特别注意投标单位有无对工程量修改,并对修改过的工程量作标识。并分析修改的工程量是否属于:原工程量清单的漏项部分,还是计算有误;或是由于投标单位理解错误。根据标书要求分别对待。如标书标明投标单位要核对工程量清单,总价包干,中标后不能对工程量调整的,修改部分的工程量的造价应列入该公司的造价中。如标书标明投标单位不能修改工程量清单,且总价包干、低价中标的。修改部分的工程量的造价先列入该公司的造价中参加评标,并做好标识。如该公司恰好又是中标单位的,在合同价中要扣除因投标单位理解有误而增加的那部分的造价。
4.1.14 对照招标书,逐项对各家投标的响应性作出评价,如需填写的表格和提交的文件样板等。
4.1.15 在进行报价对比时,检查各家报价中有无:a.报价异常和偏离;b.计算有误,
并在《商务评标综述表》作出评价。项目内容多,分多种工程类型、部位和系统时,应按类型、部位或系统分别汇总、统计、对比和评价。
4.1.16 将《商务评标对比表》各家的量、价相乘,汇总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注意考虑投标单位是否有下浮的承诺),得出该投标单位的真实造价(有计算错误时,该造价也称修正后的造价))。将修正后的造价与原报价对比,对比结果以及分部分项工程总价小计、汇总在《商务评标综述表》作出评价。
4.1.17 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承诺书中下浮点数、税金,计算出税前(后)造价、下浮前(后)造价、修正后造价分别填入《商务评标综述表》中,并按造价大小排序。
4.1.18 将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承诺书,有关进度款、质量等级、工期/进退场时间、保修期、保函数量等分别列入《商务评标综述表》中;
4.1.19 简要说明招标书对报价要求;对整个报价及主材报价的总体水平作简要说明并详细列出各家报价的优缺点(客观的)。填入《商务评标综述表》中。
4.1.20 预算部经理核准后,将《商务评标综述
表》复印六份,待评标会时提供给招标委员会的各评委。
4.1.21 合约部负责组织招标委员会对招标工程进行评标,并评选出中标单位,合约部发中标通知书。
4.1.22 需要时,合约部负责组织预算部、公司有关领导进行合同商务条款洽谈,预算部根据洽谈结果确定合同价(单价、总价)。
4.1.23 预算部将目标成本与合同总价对照,跟踪成本数据, 录入部门成本数据库中
4.1.24 预算部将有关报价信息录入价格数据库。
4.2 报价评审办理
4.2.1.报价评审办理基本按 4.1--24办理,不同之处在于合作单位的确定过程简化,可能不需要招标,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0 支持性文件
《工程量清单、标底编制细则》
6.0 相关记录和表格
建设项目维修费用申请审核序:安置房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
| 适配人群 | 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 | 使用场景 | 设计招标,施工分包,竣工验收 |
|---|---|---|---|
| 制定目的 | 怕施工出错砸人,怕材料不牢房子塌,怕图纸画错返工费钱,怕工人乱干出事故,怕验收不过耽误交房。 | ||
| 适用范围 | 管工地的、画图的、干活的、送材料的,还有现场所有机器和房子。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要掏钱买保险,工头盯紧工人戴帽子,监理查脚手架牢不牢,工人自己不酒后上工。 | ||
| 管理要求 | 高处作业绑安全带,挖坑四周设围挡,电箱上锁不乱接线,氧气瓶离火源三米远,每月练一次火灾逃生。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员天天转工地拍照片,项目经理每周看整改单,没按要求做就停工重学,再犯扣当月奖金。 | ||
1、质量目标
若我公司中标,对本项目的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及设计标准,并一次性通过验收。同时,确保本项目不发生质量事故。
2、项目质量控制原则
2.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应自始至终地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2.2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的原则。质量控制必须“以人为核心”,发挥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以人的工作质量确保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
2.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前、事中控制,同时严格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和中间产品质量的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2.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数据是质量控制的基础,必须以数据为依据、按照合合同规定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
2.5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原则。质量控制人员在监控和处理质量问题过程中,应尊重事实、尊重科学、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3、项目质量控制的工作内容
3.1项目建设管理策划
项目建设管理策划。项目建设管理策划属项目建设前期阶段的工作,包括项目管理计划的编制和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项目策划应综合考虑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并应满足合同的要求。项目建设管理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明确项目目标,包括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目标。
3.1.2确定项目的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3.1.3制定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程序和控制指标。
3.1.4制定资源(人、财、物、技术和信息等)的配置计划。
3.1.5制定项目沟通的程序和规定。
3.1.6制定风险管理计划。
4、质量管理体系
为确保项目按政府批准的项目内容、标准要求和设计文件建设完成,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和要求,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将从总体上构建参建各方(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商等)在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方在各建设阶段的质量职责和义务,并建立健全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由项目管理人员负责在各建设阶段督促、检查各方及其人员对其职责和义务的履行。
质量管理体系框图
4.1项目建设管理质量计划
项目建设管理的质量目标是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因此,建设管理质量计划必须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全过程,作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建设管理质量计划应充分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与控制要求;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合同要求,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分析项目的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确定项目管理的各项原则要求、措施和进程。项目建设管理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1.1项目的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质量要求。
4.1.2业主对项目质量的特殊要求。
4.1.3项目的质量保证与协调程序。
4.1.4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
4.1.5实施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应采取的措施。
4.2设计阶段建设管理质量计划一般应包括:
4.2.1有关批准文件、合同文件、设计基础资料、国家及行业规定等。
4.2.2项目费用控制指标、设计人工时指标和限额设计指标。
4.2.3设计进度计划和主要控制点。
4.2.4设计与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的接口关系及要求。
4.3施工阶段建设管理质量计划一般应包括:
4.3.1对施工准备工作的要求。
4.3.2对施工质量、进度计划的要求。
4.3.3对施工技术管理计划的要求。
4.3.4对施工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计划的要求。
4.3.5对资源供应计划的要求。
4.3.6对施工分包商的要求。
4.3.7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重大变更审批程序的要求。
4.4竣工及保修阶段建设管理质量计划一般应包括:
4.4.1对竣工验收制度的要求。
4.4.2对工程交接后的工程保修制度的要求。
4.4.3对工程回访工作的要求。
5、项目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控制的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和信息管理措施等。
5.1组织措施。
落实项目经理部中进度控制部门的人员,具体控制任务和管理职责分工;确定质量工作制度,包括质量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协调会议的参加人员等;对影响质量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5.2技术措施。
采用可行的技术方案或方法来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
5.3合同措施。
拟定合同质量条款,确定质量标准和检查依据,确定质量责任和义务,以及质量奖惩条款。
5.4经济措施。
严格按照不合格工程不进入进度款拨付项目,坚持只有监理检查或验收合格的项目才予结算,对不合格的项目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或者扣减工程款。
5.5信息管理措施。
进行项目分解并建立质量体系,将质量目标与实际质量状况进行动态比较,定期地向业主提供比较报告。
6、设计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6.1设计阶段质量目标的事前控制
6.1.1比选设计单位。
推行工程设计方案竞赛及招标,是降低工程造价、提高设计质量一个很好的途径,应从设计方案的优劣、设计进度的快慢、设计单位的资历、社会信誉等作为中标的依据,不能单纯仅以设计费的高低或设计方案的优劣来确定设计单位。在评选设计方案时,可邀请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的专家担任评审委员。评审时,尤其要注意在满足建筑的使用功能、规划、环保和造型要求的基础上,还要充分考虑相应结构和设备等专业方案的合理性,因为工程设计可以说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使总体目标达到最优。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应按国家及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制订的工程设计标准合同进行。
6.1.2编制设计控制计划。
设计控制计划应在项目初始阶段由负责设计管理的人员组织编制,经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总工程师办公室评审后,由项目经理批准并经业主确认后实施。设计控制计划必须充分体现业主的设计意图,满足业主的要求。它应包括如下内容:有关项目批准文件、设计基础资料、设计规模和质量标准,设计进度计划要求、技术经济要求,即设计人工时指标、限额设计指标和项目费用控制指标,根据具体工程设立项目设计执行效果测量基准。
6.1.3设置设计质量控制点。
设计质量控制点主要包括:设计人员资格的管理,设计技术方案的评审。如从事本工程的设计人员是否具有一定经验和资格,结构专业中的结构体系和结构布置方案是否合理,软基处理方案是否合理,新工艺是否可靠并符合规范要求等等。对这些目标控制点应预先提出,并制定预控措施,避免事后出现问题而引起返工。
6.2设计阶段质量目标的事中控制
6.2.1参与各专业设计方案的定案工作
首先应对总体设计方案进行审核,使其与设计纲要及设计目标相符,然后对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在对各专业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比选时,不仅要从技术先进合理性方面审核,而且还要进行多方案的经济分析,要符合设计纲要的要求,各专业之间要相互协调并积极鼓励设计人员采用新技术
,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初步设计的审核,应侧重于工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总体方案的要求,是否达到项目决策阶段确定的质量标准,审核项目设计概算是否超出设计任务书批准的投资限额,进一步落实投资的可能性。
6.2.2定期对各专业目标的推进情况进行检查
由于设计产品的可修复性,使得设计过程中间各专业子目标检查构成了“预防为主”的重要内容。进入施工图阶段后,监理人员按各自专业分别进行中间检查和监督,主要是分析检验各专业之间设计成果的配套情况,从建筑使用功能、工艺路线、设备选型,以及施工难易程度等方面综合评价所采用的设计成果;审查依据资料的可靠性、计算数据的正确性、与国家规范及标准的相容性;落实各专业出图计划,核查设计力量是否切实保证;根据专业或分项工程确定投资分配比例,进行造价估算。检查的方式有阶段性验收检查、半成品抽查及经常性检查。
6.2.3协调设计各部门和专业的工作
一般大中型工程项目往往由若干个单项工程组成,可能由多个设计单位参与设计,一个单项工程的设计又由若干个专业构成,因此做好各单位各专业之间的协调工作是保证设计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条件。设计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应根据设计的进展情况,通过定期召开设计协调会议来完成。在协调会议上落实任务和分工,确定重大设计原则,统一设计标准,研究控制投资的措施,明确各专业互提条件的深度及时间,进行各专业之间的进度协调。
此外还要加强与外部的协调工作,配合设计进度,提供基础性资料,协调设计与主管部门的关系,主要协调与规划、消防、人防、防汛、环保、供电、供水和供气等部门的关系;协调设计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关系。
6.3设计阶段质量目标的事后控制
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应根据设计计划的要求,除督促设计单位按时完成全部设计文件外,还应准备或配合设计单位办理设计图纸和资料的提交工作,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
7、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7.1施工阶段质量目标的事前控制
7.1.1 比选承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
在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范围、内容、要求和资源状况等,合理划分施工标段或按专业实行施工分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在评选设计方案时,可邀请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的专家担任评审委员。在投标评审时,代表业主参与评标的项目管理人员应认真审核投标单位的标书中关于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施工方案,择优选择承建商,将能否保证工程质量作为选择承建商的重要依据。承包商确定或后及时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工作。
7.1.2编制施工控制计划。
施工控制计划应在项目初始阶段由负责项目管理的人员组织编制,经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总工程师办公室评审后,由项目经理批准并经业主确认后实施。施工控制计划必须完全体现业主拟定的质量目标、投资目标和进度目标,并满足业主的特殊要求。它应包括如下内容:对施工质保体系的要求,对施工质量计划、进度计划的要求,对施工技术、资源供应及施工准备工作的要求。 当施工采用分包时,应在施工控制计划中明确分包范围、分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分包人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应执行并满足施工计划的要求。
7.1.3设置施工质量控制点。
施工质量控制点主要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系统和电梯等分部工程的阶段性验收。每一分部工程的实体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在计划的分部工程阶段性验收时间之前,如果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发现有的分部工程不能达到设计要求或施工质量要求,必须督促承包商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交验。
7.1.4 组织设计会审。
为了避免设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失误,同时对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结构及设备选型、施工可行性和工程造价等进行有效的预控,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正式开工之前组织设计会审,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以及有关施工监督管理和物资供应等人员参加。为了保证设计技术会审的质量,在设计会审前项目经理应组织管理人员先行预审,进一步理解设计意图和设计文件对施工的技术、质量和标准要求。首先核查设计人员选用规范、图集的时效性与适用性;其次核查设计图纸的正确性与准确性;最后核查设计采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合理性与经济性。
7.1.5 做好施工交接工作。
交接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场地红线及自然地貌情况、四邻各类原有建筑物的详细情况。包括基础类型、埋置深度、持力层,施工时间及质量情况,建筑物主体结构类型,层数,总高,承包商及工程质量情况等。二是,水源电源接驳点及其管径、流量、容量等,如已装有水表电表的,双方应办理水表、电表读数认证手续。三是,水准点坐标点交接。四是,占道及开路口的批准文件,具体位置及注意事项;地下电缆,水管等管线情况;交待指定排污点及市政对施工排水的要求;提醒承包商注意可能碰到的地下文物的保护。五是,按合同规定份数向承包商移交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
7.1.6确认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人员应及时确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人力资源管理、材料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技术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现场管理、组织协调、竣工验收、考核评价及回访保修的内容提出优化改进意见。
7.1.7核实工程开工条件。
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核实后转报业主批准。对已具备如下开工条件的工程方可开工:项目法人已经设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项目经理和管理机构成员已经到位;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已经批复;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完成;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承包商已经通过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经签订;项目业主与项目设计单位已签订设计图纸交付协议;项目征地、拆迁的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工作已经完成,有关外部配套生产条件已签订协议;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做好连续施工的准备;需要进行招标采购的材料,其招标组织机构落实,采购计划与工程进度相衔接。
7.2施工阶段质量目标的事中控制
7.2.1监督检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监督承包商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bt/t50326-____)实施施工,及时向业主汇报。
7.2.1.1承包商在施工前应组织设计交底,理解设计意图和设计文件对施工的技术、质量和标准要求。
7.2.1.2承包商应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监督,并加强对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识别与质量控制,并应保持质量记录。
7.2.1.3承包商应加强对供货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进行复验并保持记录。
7.2.1.4承包商应监督施工质量不合格品的处置,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7.2.1.5承包商应对所需的施工机械、装备、设施、工具和器具的配置以及使用状态进行有效性检查和(或)试验,以保证和满足施工质量的要求。
7.2.1.6承包商应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绩效进行分析和评价,明确改进目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保证质量管理持续改进。
7.2.1.7承包商应根据项目质量计划,明确施工质量标准和控制目标。通过施工分包合同,明确分包人应承担的质量职责,审查分包人的质量计划应与项目质量计划保持一致性。
7.2.1.8承包商应对工程的施工准备工作和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应提出意见或发出指令,以确认其符合性。
7.2.1.9承包商应组织施工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并提交质量记录、竣工图纸和文件,并对其质量进行审。
7.2.1.1
0承包商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按规定组织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巡检,掌握安全信息,召开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7.2.1.11承包商应建立和执行安全防范及治安管理制度,落实防范范围和责任,检查报警和救护系统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7.2.1.12承包商应建立施工现场卫生防疫管理网络和责任系统,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并检查职业健康服务和急救设施的有效性。
7.2.1.13承包商应根据总承包合同变更规定的原则,建立施工变更管理程序和规定,对施工变更进行管理。
7.2.2监督检查监理规划的执行情况,监督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建立规范》(gb50319-2000)实施监理,及时向业主汇报。
7.2.2.1监理单位应审查并签认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的调整、补充或变动。
7.2.2.2监理单位应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用于工程。
7.2.2.3监理单位应按照现行规范、标准以及设计图纸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工序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控。
7.2.2.4监理单位应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做好各方协调工作。
7.2.2.5监理单位应督促检查承包商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实施,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督促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及效果检查。
7.2.2.6监理单位应组织分部分批工程检查与竣工初验,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督促承包商归整竣工验收资料报送有关单位。
7.2.3对如下接口的质量实施重点控制,即对项目所有输入的信息、要求和资源的有效性进行控制,确保项目质量输入正确和有效。
7.2.3.1在设计与采购的接口关系中,应对请购文件的质量、报价技术评审的结论、供货厂商图纸的审查、确认实施控制。
7.2.3.2在设计与施工的接口关系中,应对施工向设计提出要求与可施工性分析的协调一致性,设计交底或图纸会审的组织与成效,现场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的处理对施工质量的影响,设计变更对施工质量的影响实施控制。
7.2.3.3在采购与施工的接口关系中,应对所有设备材料运抵现场的进度与状况对施工质量的影响,现场开箱检验的组织与成效,与设备材料质量有关问题的处理对施工质量的影响实施控制。
7.2.4定期收集质量报表资料。质量报表是反映工程实际质量状况的主要方式之一。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按照管理制度规定的时间和报表内容,定期填写质量报表。项目管理人员通过收集进度报表资料掌握工程实际质量情况。
7.2.4.1收集的数据要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形成与质量目标具有可比性的数据。
7.2.4.2现场实地检查工程质量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应常驻现场、随时检查质量目标的实际执行情况。
7.2.5定期召开现场质量工作会议。参建各方必须定期参加现场质量工作会议,对工程的质量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商讨,同时提出质量改进措施。
7.3 竣工及保修阶段质量目标的事后控制
7.3.1参与单位工程的预验收。当单位工程基本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商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应及时督促监理人员对承包商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同时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要进行检查;针对这两个方面存在问题,要求并监督施工承包商限时进行整改。
7.3.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工程全面完工后,承包商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组织勘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和质检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工程实体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观感质量综合评价和质量控制资料均符合要求,则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如果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还存在少数工程质量缺陷,应立即督促承包商限时整改。
建设项目维修费用申请审核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
| 适配人群 | 安监执法人员,安全评价师,化工设计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
|---|
一、总体要求
(一)为规范、指导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保证审查质量,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____]121号,鲁安监发[____]2号,以下简称《意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____]255号,以下简称《细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安监总危化[____]225号,以下简称《目录》、《导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要点。
(二)省安监局及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负责或接受委托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应遵守本要点,《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规定的化工行业重大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工作可参照本要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内容包括:省安监局《意见》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审查时需要有关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建设项目现场。
(四)参加安全审查的人员应当包括: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及所在地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等;除部分变更审查和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复查等内容相对单一的审查事项外,还应邀请熟悉建设项目涉及的不同专业且具有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活动实践经验的专家协助审查,专家组成人员一般不得少于3人,其中,建设项目规模较大、危险程度较高和工艺路线复杂的不得少于5人,所邀请的专家不得与项目的建设、评价、设计等单位有直接利益关系。
参加安全审查的单位应当包括:在设立安全审查阶段,要通知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评价单位协助审查;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阶段,要通知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单位协助审查;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阶段,要通知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设计、施工和监理(实行监理的建设项目)等单位协助审查。
(五)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一般采取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集中审查的方式;对于国内首次建设项目、大型联合项目、选址在人口相对密集区域和专家提出需要到现场核查的项目,要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赴建设项目现场核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采取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到建设项目现场集中审查的方式。
(六)安全审查应当坚持"科学、客观、求实、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参加审查的有关人员要保守国家秘密和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
二、设立安全审查
(一)预审查
1、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安全审查申请书填写是否正确,规划许可文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安全评价报告是否由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编制,安全许可管理分类确认书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
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当地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是否选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
3、建设项目是否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是否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
4、安全评价的范围是否与建设项目的相关内容一致,是否包括依托现有企业的生产、储存条件。
5、建设项目是否属于本级安监部门的审查范围,是否有上级安监部门的审查工作委托书。
(二)安全条件论证
1、对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分析以及建设项目发生爆炸、火灾、中毒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调查分析是否全面、准确,对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是否论证充分。
2、当地的自然条件(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震、潮汐、气象等)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是否充分。
(三)选址及总平面布置
1、厂址选择、周边环境及安全防护距离、当地自然条件,是否调查分析全面、清楚并符合实际,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标准规定。
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八类场所、区域"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总平面布置情况(如:功能分区,生产装置、设备、设施、仓库、罐区、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道路及出入口等的位置和竖向布置等)是否全面、详细。
4、总平面布置是否结合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和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合理性分析,主要装置和设备设施与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是否明确,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5、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等标准规定。
6、总平面布置中主要建构筑物、装置、设施等相互间距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等标准规定。
7、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或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并符合深度要求。图签是否有相关人员签字、有风玫瑰图或指北针,坐标或间距等是否标注清楚、准确。
(四)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
1、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的来源和装置、设备、设施是否确定,介绍是否包括主要反应方程式、主要工艺操作参数、工艺流程简图、物料平衡等内容。
2、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是否与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进行了对比(工艺技术方案的可靠性和成熟性,工艺操作难易程度,自控水平等),对比结果是否合理可行。国内首创的建设项目,是否提供中试或工业化试验的鉴定报告,是否组织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程设计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专家论证其安全运行情况。
3、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特别是主要特种设备是否明确其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等情况,是否与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相匹配。
4、结合已建成的同类建设项目及其生产运行情况,分析确定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对国内首次采用新技术、工艺的建设项目的工艺安全性分析,除选择其它安全评价方法外,尽可能选择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法进行(hazop)。
5、是否存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要求(安监总管三〔____〕116号、鲁安监发[____]149号、鲁安监发[____]108号等)。
(五)配套和辅助工程
1、配套和辅助工程,如:土建、供排水(包括"清净下水")、供配电、供汽(气)、供冷、脱盐水、消防、防雷防静电、通风等配套和辅助工程的能力、来源等是否全面、完整,能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2、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包括产品、中间产品)的名称、数量(用量)、运输量、储存情况(储存方式、规模、时间)、装卸设施等以及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是否明确,能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依托现有企业生产、储存条件的建设项目,相关的依托内容是否明确、满足要求。
4、污水处理系统特别是扑救重特大事故消防污染水的贮存和处置系统能否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六)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1、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类别、理化性能指标和相关数据是否齐全,有无数据和信息来源。是否列表说明闪点、沸点、爆炸极限、密度、火灾危险类别、毒物等级、接触限值等主要数据。
2、是否辨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过程中,可能造成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分析是否全面、准确,分布情况是否明确。
3、是否定性、定量分析建设项目的固有危险、有害程度,是否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风险程度,分析和预测是否准确;是否确定了重大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分析是否全面、准确。
4、是否调查分析与建设项目同样或者同类生产技术、工艺、装置(设施)在生产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案例的后果和原因。
(七)安全对策与建议
1、提出的安全对策与建议是否全面,能否涵盖建设项目的选址,拟选择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拟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配套和辅助工程,建设项目中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布局,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器材、设备,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其它安全对策措施等几个方面。
2、安全对策与建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
3、安全对策与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八)结论
是否简要列出建设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是否指出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是否明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是否明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否得到控制以及受控的程度如何,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建成或实施后能否安全运行。
三、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填写是否正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限2年),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
2、建设项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变更项目建设地址;是否变更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平面布置;是否变更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类别、数量是否超出已通过设立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范围。
3、建设项目设计范围是否明确、具体,是否与已通过设立安全审查的范围一致,是否分步设计、分期建设。
(二)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选址及其周边环境的文字说明、图、表是否齐全、清楚;选址是否与设立审查阶段的选址相一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规定。
2、对建设项目的产品方案、主要工艺技术和装置、设备设施等情况的概述是否全面、准确,工艺流程介绍是否详细(包括文字描述、化学反应方程式、副反应、吸热放热情况等)。
3、是否对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包括:工艺技术方案,工艺操作参数,工艺操作难易程度,水、电、汽、风消耗,自控水平等),与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进行了对比,对比结果是否可行。是否对建设项目选用的技术、工艺的安全性进行了分析。国内首创的建设项目,是否提供中试或工业化试验的鉴定报告,是否组织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程设计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专家论证其安全运行情况。
4、是否明确建设项目的占地面积、生产和储存规模、运输量、贮存天数等,能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是否明确主要原料、辅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的名称、数量等。
5、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是否描述准确、全面,总平面布置中各功能分区设计是否合理,按照厂区地形、风向、上下游关系布置的合理性,防爆区划分、安全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是否列表说明总平面布置内各建(构)筑物、装置、设施等相互间的设计距离及其与法规、标准的符合性。
6、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如:土建、供排水(包括"清净下水")、供配电、供汽(气)、供冷、脱盐水、消防、防雷防静电、通风等工程的能力、来源等,是否完整并满足要求;特别是涉及到项目安全保障的工程,其供应是否安全可靠;不在设计范围内需依托企业原有装置、设施的内容,能否满足建设项目的安全要求。
7、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名称、型号(或规格)、材质、数量是否设计齐全;是否提供了特种设备及主要安全附件一览表并全面、清晰;是否对选用的主要装置、设施的安全性进行了分析,分析结果是否表明安全可靠;是否存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是否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进行了相关设计并达到规定要求。
(三)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2、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分析是否全面、正确,是否列表明确危险、有害因素分布情况,是否明确工艺条件发生变化(或异常情况)时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以及防范措施,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固有危险程度和风险程度的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是否全面,计算结果是否正确;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产生的最大污水数量的预测是否准确。
(四)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1、是否明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包括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引用的和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补充的)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的落实情况。
2、是否说明未落实或者部分落实的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的论证情况或者理由,论证情况或理由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五)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1、是否详细列出设计中所采用(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和措施,是否符合《目录》要求。
2、每个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或者高于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明确借鉴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所采取(用)的安全设施情况。
3、是否具有建筑工程中防火分区、结构型式、耐火等级、泄压面积、抗震设防、通排风、疏散通道以及其它方面安全措施的设计内容。
(六)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对应急救援组织设置及人员配备、消防队伍的依托或建设、救援器材及消防器材的配备、应急救援措施的介绍是否清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符合项目实际。
(七)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建议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及其条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规定。
(八)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项目总投资、安全设施投资和分类投资的概算以及投资比例的计算内容是否全面、正确。
(九)结论和建议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建设项目选用的技术、工艺安全性,建设项目选用的主要装置、设施安全性,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建设项目所达到的安全水平等五个方面是否具有明确结论,是否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2、是否根据国内外建设项目特别是同类装置(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情况和趋势,从主要装置、设施和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订购,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主要原辅材料的选择,投入试生产(使用)后的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十)附件
附图、附表和有关的分析情况和过程是否齐全、有效。附图是否符合深度要求,并有设计人员签字、签章。总平面布置图是否规范,是否有设计人员签字、坐标或相关尺寸、风玫瑰图或指北针、设备设施一览表等内容。周边环境关系位置图是否明确建设项目与四周相邻单位、居住区或村庄、道路等的方位及距离。
设计依据是否全面、正确,是否存在已明确废止的法规、文件、标准。
四、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
1、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试生产(使用)方案申报表填写是否正确,认可表是否经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字盖章(多家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可续认可表),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是否齐全、有效。
2、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是否按照《办法》、《意见》、《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鲁安监发[____]63号)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3、对于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工艺技术复杂的建设项目,其试生产(使用)方案及有关资料的审核工作,可视情况采取组织专家集中审核或到现场进行核查的方式。
五、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填写是否正确,安全评价报告是否由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编制,设计、施工、监理(实行监理的项目)等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另外,对于不需要通过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的,还应审查规划许可文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安全许可管理分类确认书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
2、对于通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依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审查建设项目是否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是否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
对于通过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但不需要通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按照本要点第三部分、第(一)款第2条的有关要求审查。
对于不需要通过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按照本要点第二部分、第(一)款第2、3、4、5条的有关要求审查。
3、建设项目的验收范围是否明确、具体,是否与已通过设立安全审查或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范围一致,分期建设、分步验收的内容是否在设立或者安全设施设计的范围内。
(二)选址及总平面布置
对于通过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或者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应重点审查项目的选址及总平面布置是否与通过的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一致,建设期间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发生变化,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厂址周边及总平面布置的安全间距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
对于不需要通过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或者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应按照本要点第二部分第(二)、(三)款或者第三部分第(二)款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
对于通过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或者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应重点审查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是否与通过的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一致,建设期间是否发生变化,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对于不需要通过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或者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应按照本要点第二部分第(四)款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配套和辅助工程
按照本要点第二部分第(五)款的有关要求,审查配套和辅助工程是否满足工程需要,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五)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按照本要点第二部分第(六)款的有关要求,审查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分析是否全面、正确,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固有危险程度和风险程度的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是否全面,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六)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检验和调试情况
1、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实行监理的项目)承担的工作范围是否涵盖建设项目的全部内容。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是否符合《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了工程监理或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或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出具了工程监理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施工质量是否合格或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建设项目是否具有工程竣工验收或工程交接、中间交接等相关资料。
4、安全设施的施工是否按规定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等安全设施进行了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是否齐全完整、结果是否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承担检测、检验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消防设施是否经过消防部门验收,安全设施的调试情况是否全面、准确并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
(七)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
1、是否取得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证明,是否超过规定的试生产(使用)期限。
2、是否对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总结,总结内容是否符合《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
3、试生产(使用)情况是否安全稳定,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是否整改完成。
(八)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按照本要点第二部分第(二)款、第(三)款第1、2条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查。
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采用的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工艺(含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系统)、装置、设备和设施(含特种设备等法定检测内容)、作业场所、事故及应急管理等),依据《办法》、《细则》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10号)和国家及山东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的有关规定,分析是否全面、准确,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九)结论和建议
1、是否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结论: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后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2、是否根据国、内外同类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装置(设施)持续改进的情况和企业管理模式和趋势,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发展趋势,从安全设施的更新与改进、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完善与维护、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安全生产投入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3、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依据的图纸是否为竣工图或施工图(详细设计)。
六、附则
1、安全审查的结论性意见
(1)通过审查(验收):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建设项目以及安全审查的申请资料没有问题或者存在的问题较少、较轻,建设单位以及相关单位能够立即整改,可通过审查(验收)。
(2)原则通过审查(验收):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建设项目以及安全审查的申请资料存在的问题具备整改条件,建设单位以及相关单位保证在一定时间内解决,可原则通过审查(验收)。
(3)不予通过审查(验收):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办法》第十一、第十六、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不具备整改条件或在一定时间内未能整改,不予通过审查(验收)。
2、本要点涉及的审查依据,按国家和山东省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3、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本要点作出补充规定。
建设项目维修费用申请审核序:建设项目“三同时”定义内容
| 适配人群 | 建设单位负责人,设计单位工程师,施工单位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新建项目,改建工程,扩建项目 |
|---|
1.“三同时”的定义
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
2.“三同时”针对的建设项目
“三同时”的要求是针对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它包括在我国境内建设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建设项目。
3.对安全生产来说,“三同时”是什么性质的措施
是一种事前保障措施,是一种本质安全措施。
4.“三同时”的内容和要求
(1)可行性研究阶段
进行劳动安全卫生论证,并将其作为专门章节编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纳人投资计划;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实施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并委托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a.大中型或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b.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c.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d.大量生产或使用i级、ii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e.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f.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其他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预评价工作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将预评价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并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
(2)初步设计阶段
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标准,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并应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完善初步设计。
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审查并批复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审查同意后,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
(3)施工阶段
建设单位对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确实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4)试生产阶段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做出评价;组织、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制定完整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委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结果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写入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5)竣工验收阶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对建设项目竣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验收。
凡符合需要进行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在正式验收前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验收或专项审查验收。对预验收中提出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a.初步设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入使用的情况;
b.建设项目中特种设备已经由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检验合格证书)的情况;
c.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经测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d.建设项目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经现场检查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情况;
e.设立了安全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建立、健全了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进行了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已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操作证的情况,制定了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情况。
建设项目维修费用申请审核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导则
| 适配人群 | 化工设计人员,安全设施工程师,HAZOP分析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建设,工艺设计,安全专篇编制 |
|---|---|---|---|
| 制定目的 | 怕建化工厂时设计没考虑好安全问题,出爆炸火灾中毒这些事。 | ||
| 适用范围 | 只管危险化学品工厂的设计阶段。 | ||
| 职责分工 | 设计单位要写清安全设施怎么设,负责人得签字,审查人员要盯紧每项内容。 | ||
| 管理要求 | 得算清楚爆炸物有多少、毒气能飘多远、着火后水用多少,还要画防爆图、配消防器材。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部门来审设计专篇,不按要求写的打回去重做,缺内容的不让开工,检查时发现漏项要补全再报。 | ||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基本内容和格式及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 术语和定义
2.1 化学品,是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安全设施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主要内容
3.1 编制说明
3.2 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3.3 建设项目概况
简要介绍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的来源及在国内外应用的情况,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
3.4 危险、有害因素及分布
3.4.1 根据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等资料,运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科学方法,辨识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3.4.2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或者储存方式,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作业场所(部位)、方式。
3.5 风险程度
3.5.1 固有危险程度
根据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分布,分别计算和确定建设项目及各个作业场所以下内容:
⒈爆炸性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
⒉可燃性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
⒊有毒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⒋腐蚀性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固有危险程度。
3.5.2 风险程度
根据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布和各个作业场所固有危险程度,分别从以下几方面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和各个作业场所的风险程度:
⒈爆炸性化学品、可燃性化学品、有毒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各种泄漏(暴露)可能性;
⒉爆炸性化学品、可燃性化学品泄漏(暴露)后具备出现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
⒊可能出现的各种爆炸事故中参与爆炸物品相当于梯恩梯(tnt)爆炸的摩尔量和波及的范围;
⒋可能出现的各种火灾事故中参与燃烧物品的质量、热辐射通量、持续时间和人员伤亡、装备及建(构)筑物损坏的范围;
⒌可能出现的各种中毒事故中有毒化学品扩散速率、造成人员中毒的范围及时间;
⒍可能出现的各种灼烫事故中腐蚀性化学品泄漏或者扩散的速率、造成人员伤亡及装备损坏的范围及时间;
⒎可能出现的各种事故中一种或者几种事故导致连续发生或者次生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可能性和上述6项情况;
⒏可能同时出现的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几率和上述7项情况。
3.6 爆炸、火灾事故产生污水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和已确定的风险程度,分别从以下几方面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及各个作业场所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产生的污水:
⒈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系统中使用水的总量和瞬间使用量;
⒉可能出现的各种爆炸事故导致使用水的系统破坏后,使用水泄漏的持续时间和泄漏水量;
⒊可能出现的各种火灾事故后,灭火需要的时间、消防水使用量;
⒋可能同时出现爆炸、火灾事故,使用水的系统破坏后使用水泄漏的持续时间和灭火需要的时间,系统使用水泄漏量和消防水使用量;
⒌可能出现的爆炸、火灾事故导致系统破坏后,系统中物料泄漏的持续时间和泄漏量;
⒍可能出现的各种爆炸、火灾事故和同时出现的爆炸、火灾事故中,产生的污水进行排水系统的浓度、变化情况和总量。
3.7 建设项目外周边情况
3.7.1 在根据3.5.2要求确定的可能出现的各种事故波及的范围内,建设项目周边单位24小时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情况。
3.7.2 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
⒈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⒉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⒊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⒋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⒌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⒍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⒎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3.8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
分别简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自然因素。
3.9 安全条件
根据3.5、3.6、3.7、3.8,分别从以下几方面阐述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
⒈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⒉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⒊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3.10 3.5、3.6、3.7、3.8、3.9的内容,与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相应内容的比较
3.11 火灾类别划分情况
3.12 装置爆炸区域划分情况
3.13 工艺安全性分析
阐述通过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法(hazop),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分析情况。
3.1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情况
从以下几方面,详细列出建设项目设计时所采取(用)的全部安全设施,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依据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或者借鉴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所采取(用)的安全设施:
⒈建设项目选址;
⒉建设项目周边社区;
⒊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
⒋建设项目的装置、设备、设施布置;
⒌技术和工艺;
⒍装置、设备、设施;
⒎作业场所;
⒏辅助(公用)工程;
⒐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的包装、储存、运输;
⒑其它方面。
3.15 应急救援
3.15.1 消防队伍的依托或者建设
3.15.2 消防器材的配备
3.15.3 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
3.15.4 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
3.15.5 应急救援措施
3.16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安全对策与建议的落实情况
3.16.1 列出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落实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所采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及所在作业场所(部位)。
3.16.2 对未落实或者部分落实的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说明理由。
3.17 安全措施投资概算
3.18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3.19 安全设施设计结论和建议
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附件
4.1 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简图、装置防爆区域划分图、气体检测分布平面布置图以及安全设施设计过程制作的图表
4.2 风险程度的定性、定量分析过程
5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格式及要求
5.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格式
⒈封面(参见附件1)
⒉安全设施设计工作人员组成(参见附件2)
3目录
4非常用的术语、符号和代号说明
5正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主要内容)
6附件
5.2 计量单位
采取国际标准的计量单位,可用中文或者英文表述,但必须统一且前后表述的计量单位一致。
5.3 字号和字体
⒈正文标题
⑴章、节标题分别采用3号黑体、楷体字
⑵项目标题采用4号黑体字
⒉正文内容
⑴文字表述部分采用4号宋体字
⑵表格表述部分可选择采用5号或者6号宋体字
5.4 纸张、排版
⒈纸张采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
⒉排版左边距28mm,右边距20mm,上边距25mm,下边距20mm
⒊章、节标题居中,项目标题空两格
5.5 印刷
除附图、复印件等外,双面打印文本。
5.6 封页
用设计单位的公章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封页。
建设项目维修费用申请审核序: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监查工程师,施工技术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高速公路建设,隐蔽工程验收,施工过程管控 |
|---|---|---|---|
| 制定目的 | 高速路施工容易出事故,怕工人受伤、机器坏掉、房子塌了。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修这条路的人、工地现场、用的机器和干活过程。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管安全,工长盯自己班组,工人守规矩不乱来。 | ||
| 管理要求 | 戴好头盔手套,机器定期检查,危险地方设警戒线,出事马上喊人。 | ||
| 监督与检查 | 安质员天天转着看,领导每月查一次,不听劝就扣钱,停工整改再开工。 | ||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一、创优规划
"视精品为合格,视昨天为落后",一贯是我们的企业精神。我公司将高速、优质地建设好该工程,维护我们声誉,弘扬我们施工水平,为业主提供满意的工程。为此,制定该工程创优规划如下:
1、创优目标
本标段工程创优目标是:管理保证,全员创优,规范标准,科学求实,工艺达标,数据为凭,一丝不苟,开工必优,一次成优;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确保省优,争创部优、国优工程;消除工程质量隐患,杜绝施工重大事故;竣工文件真实可靠,完整规范。
2、创优指标
(1)工程质量:工程合格率100%,工程优良率大于95%,确保省优,争创部优、国优工程。
(2)安全工作:无死亡重伤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中毒,无倒塌。一般轻伤率在2‰以下。
3、创优措施
(1)建立创优领导组织,明确创优责任制。
a.创优领导组织由项目经理部创优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质量监查工程师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b.各级业务部门要按照责任制及业务范围,对创优活动制定相应措施、实施细则及检查考核标准,并贯彻执行。
c.项目经理部要绘制创优责任制网络图,并上墙以便在实施中接受上级检查和群众监督。
(2)全面加强施工技术管理。
a.根据创优总目标和年度目标,各部门都要制定每月安全质量实施计划,并按pdca循环进行展开。
b.制定全面细致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与工艺技术紧密相连,使每项工程有工艺规程,有技术保障,有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3)加强内部监察检查,严格检查制度。
a.项目经理部创优领导小组专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要督促检查安质工作,并做到严格把关。
b.各级监察、检查人员对违章指挥、违章施工,不遵守工艺细则,有权提出劝阻和警告或处以罚款,对安全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有权提出建议,请示领导给予适当奖励。
c.所有隐蔽工程未办检查签证的一律不得进行施工。对严重违背安全质量的行为,监察人员有权责令停工,并立即向上一级监察部门报告。
d.质量工作四大检查制度:开工前检查,施工中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定期质量检查。
(4)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本项目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着重抓好计划的网络技术、材料的分类及财务的量本利分析。
(5)加强创优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
a.项目经理部应每月对创优各项标准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b.项目经理部创优领导小组每月对创优情况进行一次考评,以保证创优活动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质量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
在本项目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做好质量管理,并深入开展贯彻iso9001质量保证标准和质量改进活动,以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为内容,以跟踪监测、跟踪检验、试验、加强工序、关键过程的控制和不合格控制为主要手段,建立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实现企业的质量方针和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附:质量保证体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