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业道德守则

适配人群董事会成员,中层管理人员,一线执行员工使用场景董事会决策落实,员工行为管理,保密制度执行
制定目的怕大家不听指挥、不守规矩、影响公司运转。
适用范围所有在职员工,不管在哪个部门、干啥活儿。
职责分工领导带头守规矩,员工照着做;谁出问题谁负责,不能推给别人。
管理要求开会要听、文件要看、规定要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
监督与检查人事部不定期查,领导随时盯;没做到就提醒,再犯就谈话,严重就处理;每月通报一次情况。

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职业道德守则

第一条:全体员工要紧紧地团结在董事会的周围,坚决拥护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处处为公司利益着想,要尽职尽责,要心向一处想,劲向一处使,团结互助,发扬团队精神,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第二条: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自我做起,处处起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

第三条:服从领导,积极热清,相互信赖,团结同事,互帮互助,努力学习,精通业务,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当好参谋,出好主意、好点子,认认真真把各项工作做到高水平。

第四条:行为规范,得体大方,文明礼貌,说话有礼节,行为有分寸,做一个有修养、有素质的好员工。

第五条:同领导和客人在一起,要领导在前,客人在先,尊敬领导,尊重客人,处处要为领导和客人提供方便,礼貌待人,彬彬有礼。

第六条:来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该知道的不要知道,不该打听的不要打听,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

**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业道德守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交底书

适配人群安监办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使用场景基坑支护,塔机安装,分阶段验收
制定目的工地开工了,怕出事伤人伤财。得按国家法律和省里规定来管安全。
适用范围这个工地所有干活的人、现场、塔吊、深基坑、脚手架、临时用电。
职责分工安监办抽查督导;建设单位别乱压工期;设计单位标清楚危险点;监理盯着方案;施工方管好工人和设备。
管理要求深基坑要支护;塔吊安装前得报备;危险工程必须专家论证;现场挂好警示牌;安全资料按时交。
监督与检查安监办来查,看资料、看现场、听汇报。不配合就警告,问题多就停工。整改不力要罚款,严重就吊销资质。

工程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为了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特对本工程的安全监督工作进行如下交底:

一、安监办的交底内容

(一)安监办的职责和权利

任丘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监办)是受任丘市建设局的委托,依法行使任丘市辖区内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机构。安监办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进行宏观监督管理。通过抽查被检查单位和施工现场,督导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保证体系。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所涉及的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发现责任主体或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事故隐患的,按照执法程序提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建议,报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安监办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的权力;

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行为的权力;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的权力;

5、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权力。

(二)监督检查的具体要求

1、安监办监督检查的范围:各方责任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各方相关人员应做好配合,并及时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2、安监办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一是听取汇报;二是检查被检查单位和施工现场相关资料;三是抽查施工现场,核查其安保体系建立和运转情况、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条件的保持情况等。

3、发生事故后,施工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安监办在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有关人员及时到事故现场,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做好协调联系等工作,并按规定时间、程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

(1)施工现场达到沧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要求;

(2)施工现场安全资料达到沧州市《沧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资料手册》要求;

(3)对工程分四个阶段(基础回填之前、主体二层、主体封顶、装饰装修阶段)进行安全验收。每次验收前由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填写《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经监理公司核查认可后在2个工作日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上报安监办;同时按照分阶段验收情况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且必须经过沧州市专家组论证。

(5)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如果施工现场不能满足施工放坡要求的必须做支护处理。

(6)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顶升、附着、拆卸之前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安监办。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应注意事项:

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竣工综合评定申请表,对施工单位建筑安全技术资料和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资料进行审查,对安全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安监办结合历次检查记录、日常监管情况和施工现场分阶段验收情况,出具《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竣工综合评定报告书》,同时对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纳入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同时返回相关证书原件。

二、建设单位的安全交底内容

建设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职责做好并协调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配合安监办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职责

1、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违法分包,违法肢解发包工程,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

2、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中列支的安全技术、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等用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费用,不得违期支付或克扣,对于支付施工单位的款项应保留支付凭证和相关资料备查。

3、建设单位应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尤其是地下管线、高压电缆、煤气输送管线等资料。对施工活动中可能影响的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应组织有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委托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安全监理专项费用。应将安全监理的委托范围、内容及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授权,书面告知施工单位。

6、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并履行签字手续。

7、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关于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8、接到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停工整改的报告,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应及时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9、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法律法规涉及建设单位的主要罚则条款

1、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5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的;

(2)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

(3)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施工单位的。

2、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33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

(1)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安全措施的;

(2)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

三、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交底内容

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按照有关程序完善勘察、设计的资料,认真配合安监办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一)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安全职责

1、设计单位应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要部位和环节,如深基坑处理、施工顺序、预留和开凿剪力墙空洞位置等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2、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3、针对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设计的修改和完善,满足施工安全作业要求。

4、勘察单位在进行勘察作业时,应当按照勘察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勘察作业方案,保证作业安全生产要求。勘察作业队伍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施工项目作业安全管理程序进行勘察施工。

(二)法律法规涉及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罚则条款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6条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2、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的。

四、监理单位的安全交底内容

工程监理单位应遵守有关安全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监理规程。按照职责约定做好安全监理工作,认真配合安监办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一)监理单位的主要安全职责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置监理人员,所设监理人员与委托监理合同的服务内容、期限、工程环境、工程规模等因素相适应,满足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需要。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2、当发现勘察、设计文件有不满足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向建设单位提出。

3、核查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5、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6、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理等工作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并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7、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设施的搭设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的验收手续进行核查。

8、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

9、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

10、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控制工作。

11、做好安全监理的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管。

(二)法律法规涉及监理单位的主要罚则条款

1、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7条的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2、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32条的规定,监理单位未履行以下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1)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未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方案情况;

(4)未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五、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交底内容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技术标准,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种规章制度,认真配合安监办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施工单位的主要安全职责及法律法规涉及的主要罚则条款: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和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其落实的真实性负责。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6条的规定,对未履行此款的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其工作开展的计划、记录、总结等内容要真实、有效;对本企业“三类人员”履行安全职责进行考核、评比,对企业内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落实对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评定、登记、公示与监控的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82条的规定,对未履行此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3、施工单位应严格本企业所确定的分包作业队伍安全生产条件的考察、审核和准入程序;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承担的责任。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9条的规定,对未履行此款的施工单位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应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

4、施工单位对安全投入的计划、投入台帐、投入管理、核算等应履行合法程序。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3条的规定,对未履行此款的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5、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对本企业职工教育的时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依照《安全生产法》第82条的规定,对未履行此条款的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6、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23条的规定,对未履行此款的施工单位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7、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和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的实施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4)起重吊装工程及安装拆卸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其他。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的规定,对未履行此款的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8、施工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应做好辩识,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制定严密的监控措施。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85条的规定,对未履行此款的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9、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企业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 机构监检验合格。施工企业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和使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的规定,对未履行此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30条的规定,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1)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未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未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4)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未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

(5)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

(6)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

11、施工单位接到安监办下达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停工指令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或者停工。建设工程停工后又复工的,施工企业在复工前,必须采取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等重新进行检查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如实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5条的规定,对未履行此款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的罚款。受到刑事处罚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六、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交底内容

本工程建筑面积m2,结构形式,合同工期:工作日,开、竣工日。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____]91号)规定,本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不少于名,姓名、考核证书号:

项目经理考核证书号(级建造师资格)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项目部应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认真和积极接受安监办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特点,工程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事故类型为:

。(由施工单位确定)

重大危险源及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为:

(由施工单位确定)

施工单位应制定的专项治理措施为:

项目部主要安全生产职责及法律法规涉及的主要罚则条款:

1、对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建档,对易发生重大事故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配备专用救援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用专项防护措施。

2、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持证上岗操作。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

3、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4、安全管理资料按照《沧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资料手册》及《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db13(j)/t101—____规定执行。

5、施工现场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施工现场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专职安全员必须在现场监督检查施工安全。对检查中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检查及过程情况应存档备查。

7、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8、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___)要求,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核、审批;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字手续。临时用电系统投入运行前进行验收,办理签字手续,并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和临时用电巡视维修工作记录。

(2)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应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编制审核、审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方案,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防护设施的验收。

(3)施工现场脚手架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选用,脚手架工程应编制施工方案,搭设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成、达到设计高度、作业层施加荷载前必须进行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分层分段搭设的必须分层分段验收。脚手架拆除应按拆除方案进行,拆除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划定作业区,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4)基坑、模板工程(支、拆)应编制专项方案,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完成进行验收,作业过程中按规范进行相关监控。

(5)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包括在施工现场顶升、锚固、拆卸等),必须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的安装单位进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使用安全技术交底。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及时进行日常和定期的维修保养及检验检查并存档备查。

(6)起重吊装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吊装前进行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施工机具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进行进场验收,各种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和使用要求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立施工机械定期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9、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要求: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____)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13(j)/t100-____)执行,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有害物质、固体废物、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并严格以下几点具体内容:

(1)施工前应编制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专项方案(围挡、临时设施、场容场貌、卫生管理、环境保护、消防等),建立各种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责任人。

(2)施工现场连续设置围挡(主干道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低于1.8米),围挡规范、美观。

(3)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沐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备等临时设施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4)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

(5)市区主干道两侧建筑面积8000m2以上或工期1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钢筋、木工加工,混凝土搅拌场,砂、石料堆放场地及大门门外5米内)要采用混凝土硬化。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排水网络,并设沉淀池,施工废水及雨水经过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6)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7)按强制性标准要求采取降低噪声有效措施,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要设置在远离居民区一侧,确需在夜间和限定时间区域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8)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违反以上规定,安监办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七、对本工程其它安全要求

1、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要求(根据工程具体特点进行交底):

施工起重机械安拆前应书面报告安监办,经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后应及时办理登记备案。

2、对于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要求(根据工程具体特点进行交底):

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3、其它安全要求(根据工程具体特点进行交底):

4、安全监督人员:

安监办拟委派王鑫、刘振军等安全监督员对该工程实施安全监督执法。

安监办 (盖章)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业道德守则: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保证体系说明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施工队安全员,班组长使用场景既有线施工,营业线改造,铁路工程作业
制定目的铁路施工容易出事,怕工人受伤、设备撞坏、火车受影响,也怕下雨下雪地震时出乱子。
适用范围所有修铁路的工人、工地、机器、靠近老铁路线干活的地方。
职责分工经理建制度查大问题;副经理盯现场改毛病;总工编方案加安全法;安检员天天跑现场开整改单;班组长管好自己班组;防护员守着老铁路线防撞车。
管理要求戴好安全帽、设好防护牌、来车提前喊人下道、新工艺先定安全法、不许乱指挥、不许不戴护具干危险活。
监督与检查每月查一次,每季大查一次,年底打分评比。安检员能叫停工,不报事故要罚钱,瞒报可能送检方。奖罚从工程款里扣,安全好返钱,出事扣光还罚款。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及说明

附:安全保证体系图。

1 安全组织机构

附:安全组织机构图。

1.1 各部门及人员职责

1.1.1 项目经理职责

负责安全体系的建立,监督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组织、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限期解决。组织事故现场处理,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审批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意见,并上报下达。

1.1.2 副经理职责

受项目经理委派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深入现场,检查生产操作、工地布置、生产设备和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随时加以纠正。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作出分析,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负责制定防洪、防寒、防震和确保行车安全与运营设备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1.1.3 总工程师职责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批准后认真贯彻实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施工时,必须提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层层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根据铁道部颁发的《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制定施工生产安全细则,并根据生产的发展和技术进步随时加以补充。

1.1.4 安全检查工程师职责

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案,并填写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有权作出停工处理。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向领导汇报,并在保证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要求。

1.1.5 施工队专职安全员职责

具体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落实。

负责检查操作工人是否按规定佩带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跟班进行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况。对违章操作进行批评、教育,对上级单位或领导忽视职工安全的错误决定,有权拒绝接受。

1.1.6 班组长职责

负责本工班的施工安全,进行工前交底、工中检查、工后讲评,规范人员操作,杜绝违章指挥。

1.1.7 安全防护员职责

负责既有线的防护工作,严防机械、人员、工具侵入既有线限界,负责施工点两端的了望,本线或邻线来车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负责各种防护标志、信号的设置及应急措施的实施。

2 执行国家、铁道部、兰州铁路局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则、规程

严格遵守铁道部《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铁办[____]14 号)及兰州铁路局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条款。

3 建立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1 建立落实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计划上级审批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建立安全奖罚制度,施工计划上级审批制度。项目指挥部预留各工程对下承包总价的0.5%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安全罚款列入安全奖励基金。项目指挥部年终对各部门和各施工队进行考核评比,全年无安全事故者全部返还,对主要负责人给予1 万元的奖励,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不予返还,并对主要责任人处以5000 元罚款,对触犯法律者交由检察机关处理。项目经理的奖罚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进行。

3.2 建立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检查,每年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一次总检查,评比打分,奖罚兑现。

3.3 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制度

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施工现场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立即电话报告项目指挥部,24 小时内报告项目指挥部,项目指挥部48 小时内书面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项目指挥部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检察机关报告,并通知建设单位代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各有关部门。对事故隐瞒不报者按上级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奖惩办法进行处罚,严重者交由检察机关处理。

4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与铁路运营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书”

为加强施工中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与铁路运营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书”,谁出了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5 加强既有线施工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全体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自觉遵守铁道部及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打好安全基础,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目标,制定各自的安全规划,达到全员参加、全员实施的目的,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抓好安全岗位培训。开工前,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分批培训,每人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四小时,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印发给各基层单位,对照检查,对照实施,特种行业作业人员一律持证上岗。

随时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督促、检查、考评,对提出的问题,及时确定方案、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业道德守则:建设工程违法转包分包处理原则

适配人群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挂靠施工人使用场景违法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
制定目的防止工程转包分包乱来,避免工地出事没人管,工人干活没保障,质量差还容易塌。
适用范围所有干建筑的公司、包工头、现场工人,还有工地上的房子、塔吊、脚手架这些。
职责分工老板要盯紧工地,工长得天天在场,班组长管好自己人,工人干活前先看安全不安全。
管理要求不准把活全扔给别人,不准让没证的人来干,主体结构必须自己做,现场要有管理人。
监督与检查住建局会来查,监理天天盯着,公司自己也要月月检查。谁违规就罚钱、停工、清退,严重就拉黑不给接新活。

建设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的处理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那个,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本条是关于违法转包、分包合同的处理原则的规定,还包括违法转包、分包合同和挂靠三种情况下收缴当事人非法所得的规定。

一、建筑商非法转包

所谓非法转包,是指建筑商(总包人或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或分包后卫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为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行为。它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即:第一,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施工;第二,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其法律依据如下:《合同法》第272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筑法》第28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29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建筑商违法分包

所谓违法分包,实际上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的违法分包行为,几种形式也在上面法条中提到,不再赘述。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三、挂靠

(一)所谓挂靠行为,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即挂靠企业)或个人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即被挂靠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违法行为。此类行为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安全有重大隐患,造成严重亏损,如果一旦发生纠纷,被挂靠企业则成为被告,挂靠企业逍遥法外。所以在建筑行业中历来被我国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所禁止。根据《建筑法》的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也就是说,任何非法出借和借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而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根据《建筑法》第26条规定:“凡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的,均属挂靠承接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这可以看成是法律以禁止的形式对挂靠企业所做出的定义。

(二)具体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没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获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包括挂靠企业以被挂靠建筑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进行投标,以被挂靠企业第某工程队或第某项目部的名义组织施工;

3.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已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联营。建筑施工企业以联营的名义联合承包建设工程,如低资质或没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予以高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签订联营协议,联合承揽工程。根据《建筑法》第27条的规定,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业道德守则: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保证体系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专职安检员,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场景高速公路建设,石方爆破作业,临时用电施工
制定目的怕工人出事,怕工地着火,怕车子撞上施工区,怕炸药乱放出大事,怕电线乱拉起火。
适用范围所有在高速工地上干活的人,包括司机、爆破工、电工、焊工、普通工人。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管安全,工区负责人盯现场,班组长守自己人,每个人管好自己手里的活和工具。
管理要求戴好安全帽系牢带,危险地方挂红牌,炸药雷管专人看,电线不拖地不乱接,酒后不准碰机器。
监督与检查安全员天天转着看,领导每月查两次,谁不守规矩就停工学规矩,再犯就换人干,检查要留照片和签字单。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保证体系

第一节 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任何死亡事故,消除大、重大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年负伤频率控制在2‰以内,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节 安全管理依据

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三节 安全管理体系

详见附件《安全管理体系图》。

第四节 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工作是搞好生产的重要因素,关系到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应用安全系数工程和事故分析方法,严格控制和防止各类伤亡事故,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各级专职安检人员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

4、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完善的安全工作保证体系,详见附件《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对新职工及合同工必须进行项目部、工区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定期培训;通过安全竞赛、现场安全标语、图片等宣传形式,增强全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时时处处注意安全,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5、严格安全监督,建立和完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各级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检查,各级安全监督人员要经常检查,真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施工现场按规定悬挂"七牌二图"与安全标牌。

7、加强安全防护,设置安全防护标志,施工作业设立安全栏杆、安全网。石方爆破期材的存放地点与爆破危险区除应设标志标牌外,还应有保卫人员24小时值班。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者将从严惩处,绝不姑息迁就,创造一个重视安全、处处遵章、文明施工的环境。

8、抓好现场管理,坚持文明施工,保障人身、机械和器材的安全。在行人道路处开挖基坑及施工危险地段要设置安全警示牌,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9、认真做好防洪、防火、防雷工作,驻地和库房要远离洪泛区,重点设备,重点防护,对易燃、易爆、有毒器材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登记造册发放,责任落实到人,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

10、定期或根据施工需要发放和检查施工所用的各种安全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节 施工用电安全

严格按有关规定安装线路及设备,用电设备都要安装地线,不合格的电气器材严禁使用。库房、油库严禁烟火,油库施工场地要安装避雷装置。爆破器材严格按规定存放,炸药、雷管设专人保管,严格发放制度。石方爆破中事先与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切实采取防护措施。

1、现场照明:照明电线绝缘良好,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低于2.4m。

2、配电箱、开关箱:使用bd型标准电箱,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电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匹配。配电箱设总熔丝、分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金属外壳电箱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保险。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3、架空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架空线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4、接地接零:接地采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组二根接地之间间距不小于2.5m,接地电阻符合规定,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5、用电管理: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节 机械设备安全

1、所有施工设备和机具在使用时均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进行检查、必要的试验和维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各技术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大型机械的保险、限位装置防护指示器等必须齐全可靠。

2、驾驶、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操作,驾驶员应作好例保和记录。

3、各类安全(包括制动)装置的防护罩、盖等要齐全可靠。

4、机械与输电线路(垂直、水平方向)须按规定保持距离。

5、作业时,机械停放稳固,臂杆幅度指示器灵敏可靠。

6、电缆线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不得乱拖乱拉。

7、各类机械配挂技术性能牌和上岗操作人员名单牌。

8、必须严格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

9、机械设备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的照明设备。

第七节 防火安全

(一)建立经理部、工区、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明确职责。

(二)重点部位如仓库、木工间配置相应消防器材,一般部位如宿舍、食堂等处设常规消防器材。

(三)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

(四)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业道德守则: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适配人群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法务合规岗使用场景建设工程前期准备,拆除工程备案,施工许可证申领
制定目的工地地下管线多,资料不准容易挖断,天气水文不清楚会出事,邻居房子不摸底可能塌。
适用范围所有建房子的甲方单位,管施工现场和隔壁区域。
职责分工甲方要给全资料、不压工期、算好安全钱、不指定不合格设备、报备施工措施、拆楼找有证队伍。
管理要求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能暗示买劣质防护用品;拆楼前15天交四样材料备案;爆破按国家规定来。
监督与检查住建部门查备案材料,没交齐不发施工证;资料造假或漏报会被停工整改;复查不改要通报批评。

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二、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三、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四、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五、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六、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业道德守则:某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须知

适配人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场景工程报监,电梯安装,防雷验收
制定目的工地乱开工容易出事,怕塌楼、砸人、漏电、雷击这些事儿。
适用范围上海所有盖楼、装电梯、修管道、搞装修的工地。
职责分工建设单位要带头办手续,施工队要买保险,监理得盯着别出岔子。
管理要求开工前必须上网填表,带齐合同、保险单、资格表这些纸,手写不算数。
监督与检查监督站的人查材料真不真、全不全,少一样就不给办手续,拖着不办就停工程。

一. 工程报监范围

凡本市地域内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按规定向关质量监督站申请办理报监手续。

1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总站受监范围

凡市立项工程、市重大工程、中央各部委立项工程、市近代优秀保护建筑等建设工程,应到市安质总站报监备案管理科办理安全质量监督手续。

除浦东监督署监督工程的电梯外, 其余电梯安装工程均到市安质总站报监备

案管理科办理监督手续。

2 .各区、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站受监范围

凡本区、县地域范围内, 本区、县立项的建设工程和经总站、专业站同意调拨的工程。

3 .各专业站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站受监范围

各属本专业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或本地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二.报监申请

1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在上海市建设网() 或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网 () 上填写监督申报表,在网上报监申请。

2. 建设单位也可通过上海市建设网() 或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网 () 上下载相关表格或向相关监督部门领取相关表格。

3 相关表格为:

(1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正表)

(2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副表)

(3 ).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

(4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 , 验收登记表(新建工程)

4. 书面表格一律打印填写不可手写

5. 建设单位在网上报监申请时, 应在接到报监部门回复后 , 在约定时间内带相关资料到相应监督机构办理报监手续。

6. 报监时提交资料;

(1). 项目报建ic

(2).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正表)(一式二份)

(3).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副表)(一式二份)

(4). 施工中标通知书.无中标通知书带施工合同( 电梯安装工程含电梯销售合同 )( 原件及复印件 )

(5). 监理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 )

(6). 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

(7).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验收登记表(一份)

(8). 本市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或外省市施工企业“上海市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单位缴纳结算表” ( 原件)

三.办公地点及时间

1. 总站 办公时间地点;宛平南路75号____室;联系电话转1906.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五(上午9:00 11:00;下午1:00至5:00)

2.各区 .县专业站办公时间 ,地点可查阅

监 督 机 构

单位名称

地址(邮编)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宛平南路75号建科大厦19-21楼(200032)

蔡健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宛平南路75号(200032)

张元发

浦东新区建设工程监督署

崮山路778号(____35)

封定远

黄浦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中山南路1731号(200011)

叶平

黄浦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西藏南路1407号1号楼地底层(200011)

孟顺利

闵行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七莘路488号四楼(____00)

黄仲康

卢湾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鲁班路170号五楼(200023)

钱兴隆

闸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共和新路688弄2号4楼(200070)

范家忠

长宁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仙霞路700弄45号(____36)

高妙康

宝山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泰和路245号2号楼4楼(____40)

刘少云

徐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田林十四村41号(____33)

潘华惠

虹口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纪念路337号(____34)

俞建平

杨浦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宁国路129号13楼(200090)

贾留福

静安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昌平路1005号501室(200042)

曹桂娣

普陀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曹杨路2212号401室(____33)

夏毅民

嘉定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嘉定金沙路98号(____00)

公延平

金山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金山区朱泾镇临源街388号(____00)

张晓波

金山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金山区朱泾镇临源街580号(____00)

曹奋立

崇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崇明县城桥镇西门路228号(____50)

张恩光

南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南汇区惠南镇沪南公路9999号(____00)

瞿德平

青浦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青浦区青浦镇一线街50号(____00)

叶辉

奉贤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奉贤区南桥镇科技路52号(____00)

谢仁明

松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松江区荣乐东路111号(____13)

张民强

上海市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丽园路1019号9楼(200023)

杨志鸣

上海市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监督分站

宛平南路75号5号楼217室(200032)

朱建华

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虹桥路663号3楼(200030)

应敏伟

上海市公用事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西藏南路1332号1305室(200011)

杨志鸣

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制造局路130号9楼(200023)

项建光

上海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浦东丰和路1号港务大厦15楼(____20)

陆平

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龙华西路31弄58号

黄惠祥

上海市金山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组

金山区石化卫零路479号(____40)

荆棘

上海市金山石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组

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7号(____40)

施克信

上海市高桥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浦东大同路1250号(____37)

陈淑芬

-82190

上海市宝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宝山区丁家桥(____00)

傅作民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外高桥保税区日京路35号凯兴楼3楼 (____31)

詹志洪

铁道部上海铁路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天目东路228号12楼(200071)

袁振宇

上海市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

北京东路239号(200002)

吴平

上海化学工业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185号207室(____07)

车耀亭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研究会

四平路827弄1号楼1007室(200092)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业道德守则:酒店建设工程经验汇篇

适配人群酒店投资方,建筑设计院,星级评审员使用场景酒店筹建,星级评定,功能分区设计
制定目的酒店设计出问题容易塌楼、漏水、堵电梯、客人摔跤。老酒店常有这毛病,新店得提前防。
适用范围管所有新建酒店的设计师、施工队、验收人。
职责分工老板盯总安全,设计师画图时算好承重和逃生口,施工队按图别偷工减料,验收人查楼梯宽度和电梯数量。
管理要求楼梯不能少于两个,电梯按70间房配1部,屋檐要能散水,客房门不能对齐,卫生间门别正对床。
监督与检查图纸先交消防和住建部门看,施工中监理天天巡,验收不过就得返工重做,谁签字谁负责到底。

一、 酒店设计

1、 酒店市场的定位

1)、 要考虑现有市场和未来发展;

2)、 考虑建设酒店的必要性;

3)、 总结现有酒店的经营状况;

4)、 定位新建酒店的星级标准

2、 酒店选址的要点

1)、 考虑市区、郊区;

2)、 考虑交通状况;

3)、 考虑周边环境;

4)、 考虑周边的规划;

5)、 考虑所建酒店的朝向;

3、 酒店规模的确定

1)、 房间的数量;

a) 70——150间房为一档次

b) 150——300间房为一档次

c) 300以上房间为一档次

2)、 房间的面积;

计算方法为:除卫生间、通道外的面积,为星级确认的标准面积

3)、餐厅的数量;

4)、附属功能元素的组合(面积);

a) 员工餐厅

b) 工服房

c) 员工宿舍

d) 垃圾房

e) 库房(冷库)

f) 设备用房

g) 管理用房

5)、 室外面积;

4、 设计要点:

1)、 建筑外观的亲和感;

a) 进出方便——方便客人;

b) 虚实结合: 虚——窗户,实——柱子、墙

c) 比例适中:三段式:群楼、主体、顶部

符合黄金比例:1:0.618

d) 与周边环境相融合

e) 设计要充分考虑饭店的文化底蕴;

2)、 建筑内部:

a) 减少中间回廊;

b) 注意垂直交通——电梯选择(包括客梯和货梯)

设计电梯尽量在一起——方便客人选择

电梯和客房的配比为:70:1

群楼建议选择扶梯

防火梯(货梯)要与主梯分开

c) 楼梯的独立交通;

d) 大空间的安排;

e) 屋檐散水——防止雨水流到楼面上

f) 内部交通

g) 各个功能面积的配比

h) 机房和客用的面积关系

i) 卫生间的布局和面积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业道德守则:地下建设工程安全评价

适配人群安全风险评估师,地下工程总监,岩土工程师使用场景地铁建设,岩土施工,隧道掘进
制定目的地下工程事故太多,地质情况难摸清,施工容易出事,社会影响大。
适用范围所有地下工程的施工人员、现场、设备和作业过程。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盯全局,工长管现场,工人守操作,每个人都要留意异常。
管理要求开工前做风险评估,施工中盯住地质变化,发现异常马上停,不能硬干。
监督与检查安全部每周查记录,监理随时抽查,没做评估就开工要停工整改,重复出错换人负责。

地下建设工程安全评价

地下工程是一项高风险建设工程。地质环境复杂,基础信息不充分,施工技术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社会环境影响大。我国地下工程建设事故频发,形势严峻,令人堪忧。面对地下工程建设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以及地下工程建设规模大、发展快的客观现实,必须更加坚持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观。“速度服从安全,速度服从质量,速度服从效益;实现确保安全前提下的高速度必须科学规划、科学勘察、科学设计、科学施工、科学管理;必要的管理力量、技术力量的充分投入是实现这‘五个科学’的基础。”

地下工程建设规模大、发展快是安全形势严峻的客观原因。严峻的地下工程安全形势是实行安全风险管理必要和紧迫的客观需求。

“建立风险管理,对拟建和在建的城市地下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继而进行风险控制十分必要。”风险管理制度应扩大到整个地下工程领域。地下工程的特点在于地下工程具有很高的风险性,但绝大多数事故是有征兆,因此是可预防的,而且安全事故预防关键在人。

安全风险管理的费用往往被首先挤压,导致一些施工单位在利益的驱使下,冒险施工,吃“风险饭”,“赌”不会发生事故的概率。工程安全风险管理队伍不够专业规范,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国内对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咨询评估的从业单位和人员还没有明确的资质管理制度。缺乏安全风险评估规定、安全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安全评估人员考核与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规。目前风险管理相关技术控制规范不够全面。因此,编制地下工程施工不同工法的技术规范,研制不同城市、不同工法的适应不同岩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条件的风险阈值数据库系统已是当务之急。

目前,风险评估等工作虽已经纳入地铁建设的工作环节中,但由于缺乏国内工程安全风险统计资料,风险概率和后果计算依据不足,得到的定量风险评估数据缺乏足够的可信度,工程实际指导性还不强。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业道德守则:某中学德育队伍建设工作要点

适配人群德育干部,班主任,政治教师使用场景德育管理,班级建设,家校协同
制定目的学生思想波动大,行为规范容易松懈,怕出现集体违纪或心理问题。
适用范围全校老师、班主任、政治课老师、学生干部、家长。
职责分工德育处管统筹,班主任盯日常,政治老师抓课堂,学生干部做监督,家长配合沟通。
管理要求开例会、查档案、评优劣、设监督岗、搞家访、办团校、建帮教小组。
监督与检查德育处每月查记录,年级组每学期打分,没完成扣绩效,连续两次不合格要谈话调整。

中学德育队伍建设工作要点

一、充分发挥德育处职能部门的作用。

1.德育处干部职工素质要求:“坚定、开拓、深入、高效”;

2.严格执行德育处干部职工岗位职责;

3.设立德育领导小组,每周一次组务例会;

4.每月一次岗位工作自查;

5、每学期一次工作质量总结检查评比。

二、充分发挥班主任、年级组长的骨干作用。

1.建立班主任、年级组长业绩档案;

2.实行班主任、年级组长每月一次例会制;

3.每学期(年)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

4.每学期综合评估一次班主任工作质量;

5.每学年评选一次德育(班主任)工作优秀论文;

6.每学期评选一次先进班级、先进年级;

7.鼓励班主任、年级组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每学期设单项奖。

三、充分发挥政治教师的特殊作用。

1.建立政治教师教育、教学业务档案;

2.每学期评定一次政治教师工作质量。

四、充分发挥干部、教职工的表率作用。

1.建立干部和教师教育、教学业绩档案;

2.每学期(年)评比一次“三育人”先进个人。

3.班、科任老师每学期评定一次学生操行分数,齐抓共管。

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1.建立学生干部素质要求和考评制度;

2.成立中学生“业余党校”、“少年团校”,并制定章程;

3.组织学生“小记者团”,制定章程;

4.建立由学生执勤、检查评比的班级常规教育制度:a文明监督岗制度,b值日制度,c单项评比制度;

5.完善学生奖惩制度;

6.实行班务周记登记制度;

7.实行“一帮一,你我同进步”帮教活动。

六、发挥家庭、社会的配合作用。

1.每学年各班召开1-2次家长会,办好“家长学校”;

2.建立班主任、学生和家长联系簿;

3.班主任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家访;

4.设立家长校访制度;

5.初中部各班每学期组织1-2次社会调查、参观、访问活动;

6.高中部各班采取“定时、定点、定内容、定考核”的社会实践学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