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奖罚条例

适配人群一线班组长,部门考核专员,HR制度执行人使用场景员工奖惩管理,日常绩效考核,岗位行为监管
制定目的最近老有人不按规矩干活,差点出事。大家安全意识太淡薄,得赶紧立个规矩管管。
适用范围所有在厂里干活的工人,包括车间、仓库、装卸区这些地方。
职责分工班组长盯着现场,工人自己守好操作步骤,主管定期查漏洞,厂长兜底负责。
管理要求不准酒后上岗,机器启动前必须点检,发现隐患马上停机报修,灭火器要会用。
监督与检查班长每天巡检三次,安全部每周抽查,没做到就扣钱或警告,再犯可能辞退。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5~50元;

②警告:罚款 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50~100元;

②嘉奖:奖金 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某酒店奖罚条例:k酒店奖罚细则

适配人群一线服务员,班组长,部门主管使用场景前台服务,客房管理,餐饮运营
制定目的怕员工不守规矩出乱子,比如迟到早退、乱用客用电梯、不按安全条例做事。
适用范围酒店所有部门所有员工,不管什么岗位都算在内。
职责分工经理盯部门员工,主管管好自己组,员工自己管好自己行为,别影响别人和酒店。
管理要求不准穿制服外出,不准当班睡觉,不准破坏消防设施,发现隐患马上报,不能瞒着。
监督与检查人力资源部查记录,部门经理现场盯,没做到就扣分扣钱,严重直接开除,警告一年后不犯才取消。

jq酒店奖罚细则

一、细则目的

督促各部门各级员工保持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达到和保持高效的工作及优良的服务。

便于各部门在对员工进行奖励和处罚时有统一的、明确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酒店各部门各级各类型员工。

三、奖惩手段

奖惩手段分为两种: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

行政手段是基本奖惩手段,包括:

1、口头表扬

适用于表扬符合奖励细则中的(1)类细则。

2、书面表扬

适用于表扬符合奖励细则中的(2)类细则。

3、嘉奖

适用于奖励符合奖励细则中的(3)类细则。

4、口头警告

适用于第一次触犯甲类过失。

5、书面警告

适用于第二次触犯甲类过失,或者第一次触犯乙类过失。

6、最后警告

经发出一次书面警告后,如再次触犯甲类过失,员工将被处以最后警告,从发出最后警告之日起,该员工将被留店察看一个月,期间不计薪酬,若此期间未违反酒店任何规定,方可继续留用,如果一年之内再次违反酒店任何规定,按即时开除处理。

7、即时开除

适用于:

1)触犯丙类过失;

2)书面警告后再次违反乙类过失;

3)留店察看期间违反酒店任何规定,即时开除可在全无通知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四、执行方式

奖励时以奖分的形式来表达,每分对应人民币5元。若受到口头表扬,奖金计入当月工资内发放;受书面表扬,在全店范围内通报表扬,奖金计入当月工资内发放;受嘉奖时,将颁发嘉奖令,奖金以现金形式发放。奖金的具体标准见"奖励细则"。

经济处罚是行政处分的附加手段,是对行政处分的补充。执行经济处罚时以扣罚相应的考核工资形式来表达,超出考核工资的部分在基本工资内扣除,具体标准见"惩罚细则"。

受到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三种行政处分后,在一年之内,员工若能严格遵守酒店规章制度,不违反任何规定,将取消对其的行政处分。

员工在店任职期间,受到奖励或处分都将记录于员工档案内,作为评估员工表现的依据之一。

五、奖励细则

(1)口头表扬(每项奖5-10分)

1、工作积极、肯干、按时按量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帮助顾客解决危难、妥善处理客人伤病;

3、秉公办事,大公无私者。

(2)书面表扬(每项奖10-50分)

1、爱护公物,对本部费用节约;

2、在参加省、市各项活动中获奖;

3、推销产品,有显著成绩;

4、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经济效益有所创新者。

5、在为顾客服务中,深入细致、热情周到,使宾客深感满意而受到赞扬;

(3)嘉奖(奖分50-200分)

1、拾金不昧者;

2、为保护酒店财物及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有特殊贡献者。

六、惩罚细则

(一)甲类过失 (2分----10分)

1、仪表不整或不按规定穿制服;

2、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作证;

3、不按指定之员工通道行走;

4、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客用电梯;

5、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

6、当值时间收听广播、录音、看电视、玩游戏机等;

7、当值时间使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8、当值时间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轻微影响工作;

9、当值时间吃东西;

10、穿酒店制服出外闲逛或下班穿制服外出;

11、工作散慢,粗心大意;

12、在酒店内高声喧哗或发出怪声;

13、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

14、未经主任级以上人员同意,私自调班、调假;

15、非当班时间在酒店闲聊或擅自带亲友到酒店参观;

16、拒绝配合酒店例行检查;

17、不打上班或下班、加班卡;

18、当值睡觉,影响正常工作运转或造成酒店形象受损;

19、不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

20、不按时完成工作,造成轻微影响;

21、将头发染成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并出现于工作场合;

22、留长指甲或涂有色指甲油;

23、在宿舍发现没有正当来源的客用品,价值不超过10元;

24、不珍惜他人劳动成果,浪费严重(含员工餐厅用餐浪费);

25、不遵守安全条例或规定,未造成后果;

26、将食品带出员工饭堂食用;

27、当值时间扎堆闲聊;

28、搬弄是非,影响员工团结;

29、对待客人、上级或同事缺乏礼貌或粗暴地发脾气;

30、其他同等性质的过失参照以上条例处理。

(二)乙类过失 (10分-----20分)

1、擅离工作岗位或故意拖延工作;

2、上班代他人打卡签到或由他人打卡签到;

3、私自使用酒店设施(如客房、康乐设施);

4、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5、在工作场所吸烟;

6、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累计三次;

7、旷工一天;

8、蓄意损坏、毁坏酒店或客人财物;

9、利用接待客人之便,擅自拿取客人食品等谋取私人利益;10、向客人兜售、贩卖私人物品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11、

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员工及本酒店业务;

12、未经许可私自配制本酒店工作场所钥匙;

13、找到失物不立即报告;

14、向客人索取小费、食品、物品以及偷取小费;

15、在职期间接受其他公司雇用;

16、提供假资料和报告;

17、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但不严重者;

18、工作时间喝醉酒或行为不规范;

19、在酒店范围内私自烹制食物;

20、无故漫骂员工或客人;

21、违反酒店消防安全制度,非法运用或破坏消防系统或设施;

22、严重违反酒店宿舍管理制度的;

23、使用设备、设施不当,导致不良后果的;

24、在宿舍发现没有正当来源的客用品,价值超过20元除没收物品外;

25、其他同等性质的过失,参考上述条例处理。

(三)丙类过失 (20分----100分)

1、私带酒店物品出酒店;

2、在酒店范围内与同事或客人打斗;

3、不听从上级指挥;漫骂上级,恐吓、威胁、危害同事;

4、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换外币;

5、进行不道德行为、动作无礼;

6、偷取酒店、顾客、同事之财物;

7、收受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8、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旷工两次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

9、泄露酒店机密,使酒店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10、仿造单据、文件以获取个人利益;

11、受到客人严重投诉;

12、擅离职守,违反酒店操作规程、规章制度或安全条例,造成严重后果者;

13、擅自张贴、涂改酒店各类通告;

14、打击、报复同事,导致他人心理和身体以及财产等受到损失;

15、在宿舍发现没有正当来源的客用品,价值超过50元;

16、未经许可,在酒店内携带枪支、炸药或危险物品;

17、藏存、使用毒品或*;

18、传播黄色书刊或录像带等;

19、参加*组织或利用黑社会组织;

20、因触及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而被公安司法机关拘审。

七、处理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jq酒店奖罚细则》,可直接对各部门的员工进行奖惩。

2、酒店各职能部门根据《jq酒店奖罚细则》可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奖惩,但嘉奖和丙类过失的处理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

3、《质量问题通知单》适用于酒店各职能部门对其部门员工违纪现象进行处理,先详细填写员工违纪现象,再由当事员工签认,并送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据《质量问题通知单》进行调查处理。

4、《员工奖罚通知单》适用于"口头表扬"、"甲类过失"的处理。

5、《员工警告通知书》适用于处理员工第二次触犯甲类过失、第一次触犯乙类过失,最后警告也使用此单。

6、员工达到"口头表扬"的要求或违反甲类过失,属部门对自部员工直接处理时,由部门经理批准生效,如属人力资源部直接处理,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生效。

7、员工符合"书面表扬"的要求或违反乙类过失时,处理意见必须由当事员工部门经理和质管主任批准生效。

8、员工达到"嘉奖"的要求或违反丙类过失时,处理意见必须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生效。

9、《员工奖罚通知单》、《员工警告通知书》均是一式三联,一联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联交当事员工所属部门存档,一联交财务部作为经济奖罚的依据。

10、部门之间处理意见有冲突时,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协调处理,且最后处理的决定权在人力资源部。

11、原则上,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理时,要求员工在处理意见上签名,若员工在事实面前拒签,处理意见同样生效且按原标准的两倍执行,要求员工签认只是表示让员工清楚处理结果。

12、如员工对人力资源部作出的奖励或惩罚意见不服,可于事发当日内向自部的经理提出上诉,人力资源部接到部门反馈后于两日内作出答复。

13、如员工对本部门作出的奖励或惩罚意见不服,可于事发当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上诉,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处理,并于两日内将结果反馈给员工。

14、人力资源部据存档于每月1日前通报上月奖罚情况。

八、相关文件

《员工手册》

《国家星级评定标准》

某酒店奖罚条例:某酒店奖惩细则

适配人群前厅部员工,客房部员工,餐饮部员工使用场景对客服务管理,岗位纪律稽查,班组绩效考核
制定目的怕服务出错影响客人体验,也怕员工干活没劲头,酒店运转不顺。
适用范围所有在酒店上班的人,包括前台、客房、餐厅、后勤这些岗位。
职责分工主管要盯紧手下人,员工得守规矩不添乱,人力部负责查实情况,总经理最后拍板。
管理要求不准上班唱歌睡觉吃零食,不能带外人进工作区,酒后不能上岗,手机要调静音。
监督与检查部门主管天天看,人力部每月核对,罚钱当场扣,三次犯错就停职,严重直接辞退。

国际大酒店奖惩细则

为确保酒店员工对客提供优质服务及良好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员工奖罚细则。本细则依循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奖惩分明,以改善员工品行及工作表现,并允许员工有自我陈述的权利。

一、奖励

(一)奖励细则:

1、嘉奖(奖励人民币50元)

(1)、提出开源节流、提出有利酒店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一定效果者;

(2)、工作中表现较好,在本部门起到表率作用者;

(3)、节约酒店资源,制止浪费,为酒店挽回巨大损失,事迹突出者;

(4)、推销成绩突出,为部门创造佳绩者;

(5)、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为本部门争得荣誉者;

(6)、服务热情,团结同事,综合成绩优异,被评为季度优秀员工者;

2、记小功(奖励人民币100元)

(1)优质服务或拾金不昧(视情况而定)为酒店争得社会荣誉者;

(2)及时发现事故苗头,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遇有紧急事故,勇于负责,举措得宜者;

(4)检举违规或损害酒店利益的人和事,经查证属实者;

(5)被评为季度优秀班组,带领班次获得集体荣誉者;

3、记大功(奖励人民币150元)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者;

(3)见义勇为、保护国家、酒店、客人生命财产安全者;

(4)参加对外活动表现优异,为酒店争得荣誉者;

(5)在酒店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

(6)积极拓展业务市场,业绩显著者;

(7)维护财务纪律,制止贪污挪用公款行为,或其他营私舞弊行为,使公司避免较大的经济损失的;

(8)与上述性质相同的其他行为;

4、晋薪、晋职(奖励人民币200元)

(1)工作表现一贯优秀,为公司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2)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者;

(3)对酒店有特殊贡献,足为全酒店同仁表率者;

(5)被评为季度优秀部门者;

(6)其他有利于酒店或公众利益,有具体事实的部门和个人,均可申报获得上述各项嘉奖;

(二)审批程序

1、由部门主管并以书面形式呈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表彰、奖励。

2、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薪、晋职先由各部门呈报事迹,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对事实进行查证并提出奖励意见,经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三)奖励原则

应从员工的“德、能、勤、技”等方面进行考量,要求有具体事例,宁缺毋滥,严禁搞平均主义。

二、处罚

(一)、处罚细则

(1)、组织纪律类

1-1工作时间唱歌。(10元)

1-3工作时间未经允许接、传、打私人电话。(10元)

1-3工作时间睡觉。(20元)

1-4工作时间吃零食。(10元)

1-5工作岗位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嬉笑。(10元)

1-6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听音乐、看电视。(20元)

1-7工作时间聚堆聊天,(10元)跨部门聚堆聊天。(20元)

1-8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下棋、打牌。(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9未经上级批准,离开工作岗位。(20元)

1-10私自带亲朋好友在酒店参观或将非本部门员工带入工作场所。(10元)

1-11当班时间未经允许会客或不在酒店规定地点会客。(10~20元)

1-12带情绪上岗。(10~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3携带私人提包、传呼、手机、香烟等与工作无关之物进入工作场所。(10~20元)

1-14未经允许班前、班中喝酒或带酒意上岗。(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5不按规定回复传呼,不接听电话。(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

1-16上级越级指挥工作,下级越级请示工作。(10~20元)

1-17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或消极怠工,(20~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8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19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20不接受检查、态度恶劣。(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21对酒店规定、处理有意见,不通过组织反映,妄加评论,(2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纠缠取闹。(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22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包庇、打圆场。(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3弄虚作假。(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24参加会议传呼机、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10元)

1-25未按要求参加酒店举办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10~20元)

1-26参加酒店集体活动,不顾大局,不听指挥,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7集体活动起哄、鼓倒掌、喝倒彩。(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8参加酒店集体活动有失态形为。(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9扰乱会议秩序。(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30在宿舍内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20~50元)

1-31未经批准着装外出,(10元)(就餐除外)

1-32非住店员工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停留、住店员工下班后无故在工作岗位或营业场所逗留。(10~20元)

1-33私自在包厢内看电视、不按规定使用客用电梯设施设备。(10~20元)

1-34带有酒意在酒店内闲逛。(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35私自带外人进包厢看电视、洗澡、留宿。(视情节给予辞退~开除)

1-36就餐时间过长,超过规定时间。(10元)

1-37不使用餐卡或餐券,私自带领亲友在员工餐厅吃工作餐。(10~20元)

1-38擅自在酒店内烹制个人食品(包括宿舍)。(10~20元)

1-39偷吃酒店食品、饮料。(50元)

1-40乱串宿舍。(20元)

1-41把客用品、店用品带入宿舍。(50~100元)

1-42私自带亲朋好友到宿舍。(20元)

1-43住店员工夜间外出不登记,(10元)。未经允许不按时归宿或外宿。(20元)

1-44擅自带人在宿舍留宿。(20元)

1-45在宿舍内喝酒。(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