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 适配人群 | 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系教学主任 | 使用场景 | 毕业实习前,课题开题,中期检查 |
|---|---|---|---|
| 制定目的 | 毕业设计是教学最后环节,要检验学生能力,保证毕业资格,现在管得松,质量不高,得立规矩把关。 | ||
| 适用范围 | 管全校毕业生和指导老师,管选题、做论文、答辩、存档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定政策查进度,系里组答辩委员会,教研室盯过程发任务,老师带学生改论文,学生自己写完交材料。 | ||
| 禁止行为 | 学生不能抄别人论文,不能旷课超六天,请假超十八天直接不及格,老师不能不面谈或随便换题。 | ||
| 检查与监督 | 开题和中期都要检查,没过要重来,答辩前交齐材料,缺一样不能上台,成绩按四四二打分,不及格两个月后补答。 | ||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职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运用已学过知识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综合训练;是学生素质与工程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是学生毕业资格论证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能力,提高分析和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3、培养学生调查研究、利用文献、综合分析、设计计算、试验研究、数据处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经济分析、绘图、撰写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等方面的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安排
1、根据各专业的性质和特点,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安排在毕业实习前进行,集中时间不少于2周;
2、各系应在规定毕业实习的前一学期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课题安排和指导教师。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管理。各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校、系、专业教研室三级分工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一)教务处的职责
1、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
2、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3、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4、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5、组织评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6、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
(二)系的职责
1、组织有关教研室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拟定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
2、负责审核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及指导教师资格。
3、负责确定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4、组织本系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及中期检查工作;
5、组织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6、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管理。
(三)专业教研室的职责
1、贯彻执行校、系两级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定;
2、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大纲、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等文件;
3、根据选题原则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并报系审核;
4、按照指导教师的条件,提出指导教师名单并报系审核;
5、组织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检查任务书填写情况;
6、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和质量,组织对学生的日常管理;
7、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进行工作考核,并记载工作量。对于不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教师,应暂停或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并报系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拟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9、组织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及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工作;
10、归档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要求
(一)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工程技术知识,一般应由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聘请外单位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指导时,教研室要派专人联系并协助指导,掌握教学进度及要求。
2、指导教师负责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经系批准后,要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3、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查阅、开题报告、调研实习、方案制定、实验研究、上机运算、论文撰写、毕业答辩等各项工作,要严格掌握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标准。
4、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定期按进度计划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认真和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及时帮助和教育。
5、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坚持教书育人,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6、指导教师必须保证指导时间,与学生面谈每周不少于2次(4学时)。
7、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要严格控制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须经系同意,教务处批准,并应委托其他教师代为指导。
8、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一般情况下,副教授以上的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不超过15人,讲师不超过10人。学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在同一地有5人以上者,学校一般应选派教师随同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具有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学生方能进入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
2、学生要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严禁抄袭他人毕业设计(论文)和已发表的成果,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按作弊处理。
4、学生要尊敬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请教,主动并定期(每周至少2次)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
5、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要严格遵守纪律,服从领导,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
6、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学校同意提前实习且手续齐全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可以在校内完成,也可以在实习单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应遵守作息时间,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还要注意遵守所在单位和当地的规章制度。学生如遇事(病)须请假。请假1天,须经指导教师批准;请假2天,须经相关专业教研室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含3天),须经系主任批准。未经批准缺席缺勤,擅自停止工作者,按旷课论处,旷课累计6天以上(含6天)或请假累计18天以上(含18天)者,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7、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要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材料,材料不全者不能参加答辩,如果丢失,要及时办理补发手续。毕业论文一式五份,其中学校、系、图书馆各存档一份,指导教师留存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
8、除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验、教学设备、教师指导等经费由学校负担外,有关文具、用纸(包括论文、文摘卡片、稿纸等)、复印、文稿打印、调研交通费等一般由学生自理。其他未涉及的费用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
9、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学生应完成不少于五千字的毕业设计论文。
五、答辩委员会
1、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领导整个专业的答辩工作,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对有争议的成绩进行裁决,最终决定每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推荐优秀毕业论文。各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系主任担任,也可请指定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委员一般为5~7人,由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应由本校在职教师担任,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也可以聘请校外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学生多、工作量大的系,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在答辩委员会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每组须设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秘书可由答辩小组成员兼任。
3、各系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名单,应在答辩前十五天报教务处审核。
4、答辩小组负责评定学生答辩成绩。答辩工作全部完毕后,将评定的答辩成绩及相关报表在两天内报系答辩委员会,经系答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汇总报教务处,作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六、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选题应遵循的原则:
①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及基本业务要求;
②难度适中;
③能反映专业主干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④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学校的教学要求;
2、选题确定程序:选题工作于毕业设计(论文)的前一个学期进行,报题一律填写由教务处统一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经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学生在学校选题计划之外自选课题,须经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查,并报系主任批准。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必须更改时,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以系为单位填好选题计划表报送教务处备案。
3、当多名学生合作完成同一课题时,每位学生应有相对独立的任务和相应单独完成的部分。
七、课题任务书
1、毕业论文课题任务书是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每个学生都必须有自己的课题任务书。
2、课题任务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填写,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并报系主任审批同意后,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下达给每个学生。学生以课题任务书为指导进行课题研究。
八、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教学检查
(一)开题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经确定,指导教师给学生下达任务书,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开题。开题通过后才能正式获得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开题检查不合格者,必须在一周内重做。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的第二至三周进行开题。开题答辩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主持,开题检查的要求为:
1、学生是否充分理解了课题的内容和要求。
2、学生是否按任务书的要求进行了文献资料的搜集与查阅。
3、学生的工作计划是否可行。
4、是否具备课题要求的试验(实习)条件。
(二)中期检查
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的过程中,各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系的中期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给予警告并帮助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纠正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与管理工作进行抽查。中期检查的要求为:
1、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工作,能否克服所遇到的困难。
2、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的表现。
3、教师工作是否负责,指导是否到位。
九、答辩资格审查
1、答辩前两周,学生应将整理装订成册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送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审阅并写出评语后交答辩小组,由组长召集小组人员或其他专家评阅,并给出评审意见和成绩,交答辩小组后方可进行答辩。
2、属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①未完成毕业论文教学规定最低要求者;
②成果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
③成果在文字部分或设计部分不满足任务书所规定的最低要求者;
④旷课时间累计达两周及以上者;
⑤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3、答辩前,系答辩委员会应公布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出场次序、时间及地点。
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1、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20分钟,除了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提出质询外,还应考核有关的基本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答辩评分和评阅教师评分三部分组成,各部分评分所占的比例为40%、40%和20%。分项评定成绩时,按百分制记分,单项评分一般不得超过95分。若指导教师评分与评阅教师评分差值超过15分,则应经答辩委员会讨论评分。总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时,折合成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获得优秀成绩的人数不超过15%,获得及格和不及格成绩的人数不少于15%(占进入毕业设计的人数)。
3、对答辩不及格的学生需要进行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时间安排在两个月以后一年以内进行。
十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资料保管及知识产权管理
1、毕业设计(论文)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其知识产权属于学校。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图纸、文档资料、试验记载、原始数据、计算数据、调研记录、程序、音像磁带、磁盘、图片、设计手稿、打印本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等)学生均不得带走,由指导教师收回,统一由系指定单位保管或销毁。要十分注意发掘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经济效益,努力使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并按有关法规进行成果的有偿服务和转让。
2、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寄出校外发表。成果转让工作须征得系和教务处同意,学生不得私自转让。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要组织各专业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4、各系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每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应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收齐,登记造册编号归档,以便学校进行质量监控评价和各级检查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课题简介,任务书,成果及答辩记录,评审表,成绩登记表应保留5年。
5、各系要进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遴选工作,并报送参加各级学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科研成果评奖。
十二、经费
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需要的经费,由各系从教学经费列支,分别按下列方式使用:
1、资料费。由学校分配给各系的毕业实习费中支付,由各系掌握使用。
2、调研费。属于科研任务课题,调研费由科研任务的经费中支付;属于结合生产任务的课题,调研费由有关提出任务的单位支付;属于为毕业设计(论文)而安排的设计课题、实验研究课题,调研费由毕业实习费中支付。
3、实验设备费。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一般不单独添置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凡与科研项目结合的课题,其所需实验仪器设备由所在科研经费支付,与实验室建设任务结合的课题,其所需的实验仪器设备由实验室建设经费中支付。
4、实验费。属于科研任务的课题,实验费由科研任务经费中支付;属于生产任务的课题,实验费由有关提出任务的单位支付。
十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学科研部负责解释。各系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教学科研部审批后实施。
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教材
| 适配人群 | 任课教师,系主任,教务处人员 | 使用场景 | 课堂教学,教材采购,课程建设 |
|---|---|---|---|
| 制定目的 | 教材质量影响教学和学院水平,得管住选用流程,不让差书进课堂,让课上用的都是好教材。 | ||
| 适用范围 | 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管所有课程教材怎么选、怎么用、怎么发。 | ||
| 职责分工 | 任课教师提建议,系主任审核把关,教务处批、买、发,教学顾问组和专家定期查效果。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用低水平、老旧、质量差的教材;不准老师自己卖书、印讲义给学生;不准用没批过的自编教材。 | ||
| 检查与监督 | 教师先提,系里同意,教务处批完才采购;教务处每学期查一次,发现不合规就退回重选;用完还要写评价交系里汇总。 | ||
教材的质量直接体现着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水平的发展方向,也直接影响着教学的质量。为抓好教材建设,规范教材选用的管理程序,现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提出教材选用办法,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要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和要求选用教材。严格杜绝低水平重复编写的教材或质量低劣的、陈旧落后的教材进入课堂。
一、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1.学院要求都要使用先进的、高质量的、高职高专的教材;
2.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
3.优先选用“面向2 l世纪高职高专课程教材”、“十一五”国家重点教材和教学委员会推荐的教材;
4.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力争使其比例达到或超过70%;
5.必要时也可选用本院教师编写的、具有本院特色和学科特色的高水平教材;
6.鼓励教师结合所选教材,制作多媒体课件和网络课件。
二、教材选用的有关规定
1.各门课程在选用教材时要根据基本原则的优先级别顺序选用;
2.一些教材更新较快的专业(尤其是财经类专业),应按教育部的要求,使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的比例达到或超过80%;
3.各门课程(含院公共选修课)选用的教材,应由任课主讲教师提出,经系主任同意后,经审核批准后方可选用。选定教材后由教务处汇总后报相关部门统一采购,统一发放。
4.思政、外语、计算机基础等面向全院的公共基础课教材,要在广泛征求全体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由担任该类课程的教学单位(系、部)领导审核,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选用,其中思政教材的选用要符合省教育工委的有关规定,军事理论教材要优先选用省厅推荐教材。
5.凡选用校内自编教材(包括正式出版和未正式出版的教材,其中未正式出版的教材须由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特别是任课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由任课教师说明选用的理由,经系主任审核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选用。
6.任课教师可向学生推荐教学参考书或辅助教材,但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向学生推销教材、教学参考书和辅助教材或擅自印刷讲义,以减轻学生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7.学校鼓励教师结合教学改革与实践,根据课堂教学的需要,编写代表本学科前沿的补充讲义或资料,需要增加的补充讲义、资料等,要经系主任同意和签署意见后再报送教务处审批;对全校范围使用的讲义,必须报送教务处审批。
8.需要印发给学生的讲义、教学参考资料、辅助教材等,必须统一由教务处教材科组织印刷,教师本人不得自行印发卖给学生。
9.严格选用“两课”及其他思想性和政治性较强课程的教材,严防不健康的教材进入课堂。
10.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好教材质量关,教务处要组织教学顾问组和有关专家定期对教材选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11.任课教师对所选用的教材,在使用过后,要做出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由系汇总后分别报送教务处。
三、教材领发的有关规定:
1.开课前三天开始办理教材发放工作。学生以班为单位凭教材领用单领取教材;教师教学用书以系、部为单位集体领取,特殊情况可单独领取。原则上教师不得领用非教学用书。
2.教师(包括实验员)只发给担任该门课的教材,包括教科书、教学参考书、实验指导书、习题集、习题解答等。
3.教师任课用教材,须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方可领用。
4.每个系(部)发给一套本系(部)所用教材,由系(部)负责人签领。若有人事变动,所保管的公用教材应移交接任者。
5.所有教材不得外借。院内非任课人员不得领用教材。确有需要只能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价购买。
6.过期、过剩教材,经教务处报院领导批准可降价处理。
四、教材保管的有关规定
1.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教材采购和书库管理工作,搞好教材的计划管理,做到预订教材留有余地但不积压浪费,保证课前到书。
2.建立教材账册,严格教材入出库的验收、记账、凭证制度。如发现有缺少,应及时向发行单位追补。
3.教材要建立专用库房,帐、物管理要分开,定期进行库存教材的清点、检查(至少每学期一次),做到帐、物相符,账、账相符,对过期或不适用的教材,破损缺页的教材要及时处理,并办理报损手续。库存教材不能出借,多余教材经批准方可以出售,但必须到财务处交款后凭发票到书库领书。
4.教材库要保持清洁、整齐,并有防火、防盗、防霉等措施。教材应分类上架堆放,排列要科学、合理以便于查找。要认真搞好“教材样本库”建设,为教师选用教材、参阅提供方便。
5.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教师编写教材、自编讲义。教材管理人员为教师参加有关学术活动,开展教材研究和经验、信息交流提供支持。
z职业技术学院
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实施
| 适配人群 | 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务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课程申报,教学评估,资源共建 |
|---|---|---|---|
| 制定目的 | 学院想提高课的质量,推教学改革,用好信息技术,共享好资源,把课教得更好。 | ||
| 适用范围 | 管老师开的课,特别是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技术课这些学生上得多的课。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牵头管全程,课程负责人盯进度和钱,系里初审,专家来答辩打分。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没高级职称老师带头,不能梯队少于3人,不能不传资源到精品网站,更新不能少于10%。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6月、12月申报,教务处年检,不合格就停钱、摘牌子,整改后才能再申请;结题不过就收回钱,负责人两年不能报新项目。 | ||
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管理规定
一、总则
课程建设是教学建设的基本内容,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院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目标。其目的在于: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了加强我院的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质量,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指导思想
(一)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培养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人才质量标准。
(二)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学科、教师队伍、教材、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教学环节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三)精品课程建设要集教学名师、精品教材、教学改革成果于一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
(四)精品课程重点体现“精”,即内容精当、教艺精湛。采取“重点扶植、稳步推进,成熟一门,发展一门”的措施,在抓好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立起以学院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和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为主的课程建设体系和良性发展机制。
三、建设目标与评判标准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具体标准是:
(一)逐步形成一支以主讲教授、副教授或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负责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并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二)教学内容具有经典性、先进性和科学性,在保证必要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应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三)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应使用网络进行教学和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并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四)精品课程必须选用教育部推荐的系列化的、国家级优秀高职高专教材。
(五)教学管理科学高效,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评价机制。
四、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立项的范围
申报的课程应是建设基础较好、学生受益面较广的各专业的公共课程、专业基础性课程和专业技术课程,且已连续开设2年以上。
(二)申报立项的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高级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并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2.申报的课程应有一个相对稳定、结构合理并不少于3人的教师梯队。
3.教学条件较好、教学建设和改革有特色和成效显著的课程,包括:优秀教材使用、参考图书、教学管理、实验室与教学设备、教学态度、教学方法与技巧、考试制度与题库建设等因素。
4.申报课程所在系重视和支持精品课程建设,并提供相应的教学条件。
(三)申报立项的程序
1.校级精品课程申报时间为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申报。
2.课程负责人应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3.申报课程所在教研室推荐,系部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上报教务处。
4.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答辩评审,经主(分)管院长批准后正式立项。
五、运行与管理
(一)校级精品课程的规划、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由教务处负责进行。
(二)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二至三年,建设期年检合格或通过结题验收者,享有“z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称号,校级精品课程称号有效期5年。
(三)学校精品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要把握好课程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课程建设经费,对课程年度检查和鉴定验收负全面责任,并按学院要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校级精品课程须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案、习题、教材及参考书、不少于50分钟的教学现场录像等课程资源通过学校“精品课程网站”开放。承担精品课程的教师要积极使用该网站进行课程教学和辅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网站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内容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得低于10%。
(五)学院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年度检查,年检不合格的课程,将被取消校级精品课程称号,同时停拨建设经费,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续拨。
(六)校级精品课程通过验收即为结题,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延长一年结题,对于届时无故不参加结题或仍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收回建设经费并取消课程负责人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学校精品课程结题验收后应做好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充实、更新、提升课程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七)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六、资助与奖励
(一)学院资助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0.3万元,按年度和建设进程拨发。对国家级及省级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学院按照有关政策,给予1:1的配套建设经费。
(二)学院建立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奖励制度。奖励标准如下:
(1)国家级精品课程:每项奖励2万元;
(2)省级精品课程:每项奖励0.8万元;
(3)院级精品课程:每项奖励0.3万元。
其中对课程主持人的奖励应不少于总奖励经费的40%。
(三)精品课程负责人和课程组成员,在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申报、教材建设、教学名师评选等方面,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
七、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z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
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师资培训
| 适配人群 | 专业课教师,系部教研室主任,教务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高职教师培训,新专业建设,师资补缺 |
|---|---|---|---|
| 制定目的 | 学院要建精品专业,新开专业,补师资缺口,让老师都有企业经验,保证教得好。 | ||
| 适用范围 | 全院老师都要参加,重点是专业课老师,练实操技能,学新方向。 | ||
| 职责分工 | 系部定计划交教务处,教务处初审报学院批,系部组织考核,教务处收材料存档。 | ||
| 禁止行为 | 不能自己改培训时间内容,不能无故中断,不能不交登记表和总结,不能没证书。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学期末交计划,假期去企业或学校培训,回来交材料、做报告、过考核,没完成就自己掏钱,考核差影响评优。 | ||
为了给学院发展提供合格的师资保证,根据教育部教高[____]16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要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达到100%,特别是要满足精品专业的建设以及新办专业对师资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培训管理规定。
一、培训原则
1、以学院精品专业建设、开设新专业、急需补缺的师资、扩充现有专业的专业方向所需的师资培训为主;
2、按照国家有关培训计划分步实施;
3、全体教师都必须参加培训。
二、培训形式
利用假期让教师到对口支援的高职学院、工厂、企业、教学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
三、管理与考核
1、教师培训工作由院系两级负责。各系部应根据学科专业发展趋势制定本系部教师培训计划,并于每学期末将《培训计划表》交教务处,教务处初审后,报学院审批,学院根据各系部计划统筹安排教师培训工作;
2、教师在培训期间,一般不得自行调整培训内容、时间及形式。确有需要的,应事先提出申请,说明原因,须经所在教研室和学院同意。教师无故中断进修、考核不合格、未完成学业或学院规定的任务,由本人承担培训的一切费用;
3、教师培训结束后,将签署培训单位意见及盖章的《培训登记表》交系部,各系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培训教师进行专业技能的考核,由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后将此表交教务处。同时上交有关学籍材料、进修培训证书复印件、培训总结报告等培训材料交教务处。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就本次培训内容召开教学研讨活动,给相关专业的师生作一场专题报告。
四、培训经费
由学院安排的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可根据实际发生数额按规定报销培训费及旅差费。教材费的报销,则需先在学院图书馆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报销培训教材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将给予必要的处理:
1、培训期间违反学院纪律和有关部门规定,影响恶劣的,学院不报销任何费用;
2、在培训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未经学院同意,中途停止培训,不能完成培训任务者,学院不报销任何费用;
3、培训成绩经考核为“不合格”或应该获得而没有获得培训证书者,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
| 适配人群 | 高职学生,专业导师,教务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课程选修,学分认定,弹性毕业 |
|---|---|---|---|
| 制定目的 | 高职教育要改课程,理论实践得合一块儿。让学生学得更活,毕业要求更清楚。 | ||
| 适用范围 | 全院学生、所有课程和学分计算。含必修选修、实习实训、体育健康这些课。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牵头定规则,各系老师带学生选课,导师盯学习进度,教学督导查执行情况。 | ||
| 禁止行为 | 不办选课手续不能上课考试;选好课不能随便换;体育军训实习这些课一律不准免修。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学期14-17周选课,系里发课表、导师帮指导、网上操作、打印确认。没按时选的没课上,没按流程免修的不算数。教务处每学期核对学分,差太多就预警。 | ||
一、课程与学分
第一条 紧密结合高职教育课程改革理念,实行理论课与实践课程一体化。
第二条 我院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选修课是指为学生扩大选择专业方向或辅修专业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学生根据本人的兴趣爱好及实际情况,在全系、甚至跨系选择修读的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学分三年制不低于6个学分,两年制不低于4学分。专业选修课不低于10个学分。
第三条 我院实行学分制。学分规定为:
1.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可包括课内学时与课外学时。学分以学期(每学期以18周计)为计算单位;
2.一般课堂教学每18学时计算1学分,社会实践、实习、毕业综合实践等课程24学时折算1学分,整周实践课每周计算1学分;
3.军训、形势政策课、就业指导按1学分计算;
4.体育与健康共计4个学分,其中体育选项课2学分,一学年两个学期,各1学分,体质健康测试连续两个学年,一学年1学分;
5.顶岗实习和毕业综合实践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周数计算,每周计算1学分;
6.高教园区跨校选修课程、校际之间同一层次且教学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经学院批准,可以承认其学分;
7.一学期不满18学时的理论课课程,不满一周的一次性实训实习,以及学生应按要求参加的公益劳动、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和毕业鉴定等不计学分;
8.实行奖励学分的办法另见《职业技术学院奖励学分暂行规定》。
第四条 我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三年制不低于120学分、两年制不低于80学分。
二、学制规定
第五条 实行弹性学制。我院三年制专业的基准学习年限为三年,两年制专业的基准学习年限为两年。学生提前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和必修课学分且平均绩点达到2.5及以上,可以提前毕业。提前毕业的时间一般为半年或一年。经批准允许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在规定的基准学习年限内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以延长学习时间。累计延长学习的时间三年制专业为三年、两年制专业为两年。
三、选课和免修制度
第六条 实行选课制。学生应在学院规定的选课时间内办理相应课程的选课手续,不办理选课手续,不能修读课程,也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学生在选择课程时必须按下述要求进行:
1.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选课。每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指导书应说明课程的先行后续关系,应先修先行课,后修后续课。
2.实行分阶段选课制度,阶段的划分以学年为单位。学院每学年对学生所获学分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并实行学籍预警制度。
3.学生应在每学期规定的时间内,对下一学期的课程进行选择,学生所选课程以教学系打印出的学生选课表为准。
4.一门课程如要求修读的人数超过限选人数,则按先选先定原则予以确认。专业选修课的修读人数不足20人,不开课,公共课选修课的修读人数不足30人,不开课,由各系通知学生改选其它课程。技能类的选修课程设班开课的人数按实际操作工位确定。
第七条 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一般应在15到30学分之间。
第八条 为便于学生修读,公共必修课原则上应每学期开设。
第九条 修读课程一经选定,学生不得随意改选或退选。
第十条 免修。学生取得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等级相同的各类证书者准予免修相应的理论课程。复学、转专业学生,原已修过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份量(学时)相同或相近,考核成绩及格及以上的课程,准予免修。学生因故跟下一年级修读时,其已修读的课程,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者,可以免修。免修学生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 军训、“两课”、体育课、体育健康测试、实习课、技能训练课、顶岗实习及毕业综合实践等,没修读过的均不得免修;学生因生理原因不宜上体育课或参加军训者,经学院指定的医院证明,体育课由公共教学部确认,教务处批准,编入保健班学习;军训课报学生处批准后,参加其它特定课目训练,经考核及格,给予相应的成绩和学分。
第十二条 选课程序:
1.教务处于每学期14至15周公布下学期预排课程总表,各系向学生公布选课资料(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选课流程图、课程简介和任课教师简介),学生于16至17周进行课程初选;学生选课均从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始;
2.每学期选课前,各系部除进行宣传外,还应组织教师对学生提供咨询,解答学生的问题;
3.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网上选课,步骤详见《学生网上选课指南》;
4.由系办公室负责打印学生选课表,公布学生选课情况。
第十三条 要求免修课程的同学可按下述规定办理:
1.在学期初第一周前填写《免修课程申请审批表》,向学生所在系和任课系部提出下学期免修课程申请;
2.经专业教研室主任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系部主任审批,并通知任课教师和申请学生。在获得免修资格之前,学生不得缺课;
3.对获得免修资格的学生名单,由学生所在系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四、学分制管理的配套制度
第十四条 实行导师制。导师制是学分制管理的重要配套制度。导师主要负责选课指导以及与学生学习相关问题的管理。每班配备1-2名导师,导师由各系部负责管理。
第十五条 完善以学生学籍管理为中心的学生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教材的订购与供应要与学分制管理相适应,要制订一套与学分制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严格教材管理,提高教材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 学分收费标准可以参照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单位学分应缴费=本级学生年学费标准×基准学习年限/本级学生应修总学分
课程应缴费=单位学分应缴费×课程学分
第十八条 基准学习年限内的,按学年收取学费。超过基准学习年限的,按学分收费,不再按学年收取学费。
五、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温职院教〔____〕15号文件同时废止。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
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 适配人群 | 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专职研究人员 | 使用场景 | 学术课题申报,科研成果登记,科研进度检查 |
|---|---|---|---|
| 制定目的 | 学校想让科研活起来,老师多出成果,提升学校实力。照着上级文件弄的,也贴合咱校实情。 | ||
| 适用范围 | 管全校有职称的老师、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管教学研究、学术活动、技术开发、成果鉴定推广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科研工作委员会牵头管所有事。教务处和科研服务中心具体干,收材料、查进度、登记成果。校领导最后把关审核。 | ||
| 禁止行为 | 课题经费不准挪用,必须专款专用。成果不登记不存档不行。学术活动不提前报批不能办。剽窃造假直接停项目退钱。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1月汇总课题,12月30日前交申请。教务处和服务中心每月查进度、人手、设备、花钱、成果。没按时交材料或完不成,先警告,连两年不行就低聘或解聘。 | ||
第一章 总则
1、科研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高校教师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科研成果是学校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为了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积极开展,根据中央、省有关部门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科研工作管理对象为本校科研人员、教学人员及其他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教师、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科研工作范围包括:教学研究、专业学术研究、各类学术活动、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科研成果鉴定、申报及推广。
4、学院设立科研工作委员会作为全校科研工作的常设管理机构,其职责如下:
⑴ 组织和管理全校学术活动、学术研究、科技开发、科研成果鉴定、应用和推广工作。
⑵ 组织教师和技术人员向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申请科研课题、申报权利,对科研成果、效益组织专家评估和鉴定。
⑶ 审理和报批教师和技术人员的科研项目及核定科研工作量。
⑷ 负责制定学校的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公布并负责管理已批准的科研项目。
第二章 科研课题申请、立项及管理
5、科研课题类型分别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批准下达课题,学校自立课题(包括个人自立经学校批准的课题)。
6、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每年元月份对当年学校科研课题、项目进行汇总公布;单位或个人申请立项的科研课题原则上需在上一年度的十二月三十日之前将申请文书送交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报批。
7、凡申请科研课题或自立课题报主管机构审批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必须向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递交有关文书。文书原则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⑴ 课题或项目申请书;
⑵ 课题或项目论证报告;
⑶ 课题研究计划;
⑷ 课题经费计划;
⑸ 参加课题研究人员组成情况、已具备及尚需补充研究设备情况。
8、学校鼓励个人在业余时间开展科研工作,对其工作将给予尽可能的帮助,获得的成果,学校将给予必要的奖励。
9、对重大、时间紧迫又要求高的课题项目,学校可直接下达给学校有关研究单位与个人承担。
10、凡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科研课题、项目,学校根据主管单位审核意见,经费来源渠道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予以最终审批提供,但学校将提取下达经费的10%作为管理费用。
11、学校自立课题,根据学校的实际经济情况,按课题级别类型提供科研经费。其经费包括课题设备材料费、实验费、调研费、资料费等正常费用。购买的资料、书籍经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审核登记造册后可由课题组保管使用。
12、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把科研经费挪作他用。
13、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应对审批的课题、项目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内容包括:
⑴ 科研进度落实情况;
⑵ 研究人员、设备、资料到位情况;
⑶ 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⑷ 科研成果完成情况。
14、凡以学校或学校下属单位名义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必须在活动开展三天前到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报批或备案。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应根据学校的意见在两天内作出答复和提出安排意见。
第三章 科研资料、档案与科研成果
15、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对全校教师和技术人员的科研资料、成果进行收集、整理、建档并实行统一管理。
16、教师及技术人员所承担的科研课题应按时完成,凡未能如期完成者应提出延期申请。课题完成后的二个月内,持成果鉴定书或结题报告到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办理科研成果登记存档手续;凡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应在发表后三个月内持发表原件到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存档。
17、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对科研成果登记管理实行公开、公平、主管领导审核原则。对有疑(异)议的科研成果,应当事人或关联人要求,由校科研工作委员会作出裁定,当事人或关联人对裁定不服,可根据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进行上诉。
18、教师和技术人员的科研成果及科研工作量,以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出具证明为有效依据。
19、凡是立项的职务发明和技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学校,学校可对其进行符合自己的要求处理,任何人无权干涉。
第四章 科研工作量、考核与奖惩
20、教师、专职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学年最低科研工作量为: 120学时(高级职称)、90学时(中级职称)、60学时(初级职称)。科研工作量每学期由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统一考核。
21、教师(专职研究员另行规定)的科研工作量中,每三学年必须有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在专业会议上交流,或在学院学报(试刊)上发表,或国家正式cn刊号上发表;其中院聘教授三年聘期内必须在国家cn刊号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院聘副教授三年聘期内必须在国家cn刊号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同时必须在学院学报(试刊)上发表论文1篇。
22、凡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3周岁(专职研究人员除外)的教师、技术人员,其发表论文数量不限。
23、凡每学期参加学术活动、学术考察、教研活动、成果鉴定、成果推广中一项或几项工作,其科研工作量又在100小时以上,可视为完成该学年科研工作量。
24、科研工作量计算及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为:
⑴ 发表在正式刊物上的论文,根据发表刊物的三种类别(省级以上核心刊物、cn刊号、本校学报及专业会议交流),分别按1000字折算40、25、15小时科研工作量计算。
⑵ 科研过程工作量,按主管机构批准该课题所核定的工作量计算。
⑶ 参加或组织学术活动工作量,按每天8学时计算工作量。
⑷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根据学院制定的有关奖励津贴执行 25、凡学年终考核没有完成科研工作量的人员按如下条款综合处理:
⑴不能参与各项评先、评优活动;
⑵学年度业务工作考核不能评优;
⑶不能评为与科研方面有关的先进人物;
⑷没有完成科研工作量者,第一次予以警示;连续二年没有完成科研工作量者予以低聘或解聘;
⑸符合晋升职称年限者,根据没有完成科研工作量的时间为暂缓参评时间。
26、对于剽窃他人成果一次,对借科研之名,弄虚作假,骗取科研经费,或不负责任使研究工作达不到立项申请要求,除令其退回科研经费、取消原先核定工作量外,一年内不允许再申请科研项目。
第五章附则
27、技术人员指教师系列以外系列的高、中、初级专业人员。
28、条款中的“以上”包括底数。
29、编写或编着在本校范围内使用教材,若未立项为科研课题者,其管理权限属于教务处。
30、凡以往与本办法有矛盾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31、本办法解释权归校科研工作委员会。
32、本办法自____年9月1日起实施。
成林陶瓷职业技术学院
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暂行规定
| 适配人群 | 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系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期末考试,补考组织,考场监考 |
|---|---|---|---|
| 制定目的 | 怕考试乱七八糟,学生糊弄,老师随意出题。想让每场考试都公平、靠谱、有依据。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老师、学生、监考员。管出题、印卷、监考、批卷、补考、存档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牵头定规则,系部老师出题批卷,监考老师盯考场,教务处和系主任一起查落实。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出偏题怪题,不准考前划重点,不准带手机进考场,不准改成绩,不准泄题漏题。 | ||
| 检查与监督 | 教务处每月抽查考场和试卷,系部两周内交齐材料,没按时交的通报批评,出错的要重做并说明原因。 | ||
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考试管理的暂行规定
一、命题管理
第一条 命题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难度适中。要避免出偏题、怪题。
第二第 采用同一教学大纲,同一教学进度的课程,应当统一命题,试题的类型要多样化,题型不得少于四种。题量要适当。一般以笔试90-120分钟、口试15-20分钟内完成拟定题量。试卷满分统一为100分。
第三条 试卷由各系部组织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担任过主讲教师或现任主讲教师进行命题,也可由几名任课教师共同拟定,由教研室主任初审,最后由各系部负责人审定。
第四条 为提高试卷的信度,提倡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如果条件成熟,要尽可能做到“教考分离”。
第五条 期末考试凡不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的科目,任课教师应于考试前一个月提交二套分量和难度相当的试题(a、b卷),并附有参考答案和详细评分标准。由教务处、各系部负责人抽取确定,特殊情况下,可由教务处直接抽取确定。
第六条 根据课程性质和考试要求不同,提倡考试方式多样化,但第一次试行时,要由系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论证,并应报教务处审批。
二、试卷印刷管理
第一条 经系部审定的纸质试卷样卷、《z职业技术学院试卷样卷送审表》(附件一)、电子文稿(word文档)等要按规定时间送交教务科。教务处要再次对试卷样卷进行审核,然后由教务处、各系部负责人随机抽取确定正考卷,特殊情况下,可由教务处直接抽取确定。
第二条 教务科要严格按照试卷保密原则统一组织试卷印刷、装订、装袋和考前保管等工作,并在开考前交给监考老师。
第三条 试卷的命题、送审、印刷、装订、装袋和考前保管等工作均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任何形式泄密者应追究其责任,并以教学事故处理。
三、考试过程管理
第一条 教务处统一组织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平时测验、单元测验由各系部及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教务处根据各系部日程安排,随时检查考查情况。
第二条 期末考试科目及考试日程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统一下达考试计划书(阶段性上课的科目原则上要留出至少半个月的时间让学生进行复习,然后由相关系部提出考试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批方可开考),各系部根据考试计划书认真安排好相关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考场地点及监考人员等),教务处根据各系部报送的相关准备工作的信息(考场地点及监考人员等)统一协调安排好考务工作。考试日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 各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在复习考试前一周确认学生考试资格(祥细方案请参阅《z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z职业技术学院无资格参加考试学生名单》表样见附件二),并由教学秘书汇总后向教务处报送无资格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该类学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得参加加正常补考。
第四条 任课教师不得在考前划定考试范围或变相暗示。不得出复习思考题变相缩小考试范围。
第五条 考试地点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所在系部的教室,考试前各系部应组织一次教室卫生大扫除。做到黑板干净,环境整洁,桌面无涂写,抽屉无纸屑,并准时将教室钥匙交到教务处。
第六条 学校将根据需要成立考试管理临时机构,负责执行考试工作。
第七条 考场规则
1、考试前,各系部应组织一次教室卫生大扫除。做到黑板干净,环境整洁,桌面无涂写,抽屉无纸屑。规范张贴相关考场标志。使学生进入考场有清洁、舒适的环境。
2、进入考场时,除携带必备的文具外,其它与考试无关的书籍、练习本、卡片、刀具不准带入考场,更不得携带传呼机、手提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听劝阻者,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作旷考论处。
3、严格考试时间,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迟到超过三十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并以旷考论处。考生迟到后,不再延长考试时间,必须按正常考试时间交卷。
4、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按规定座位就座并出示学生证。一般实行教室单人单桌单列就座,书桌要正向朝前;阶梯教室则单人隔行就座。考生不得擅自挪动座位。凡不听监考人员指导者,取消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作旷考处理。
5、答卷前考生要在考卷上写清姓名、班级、座号。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外语或特殊考试除外),字迹力求工整、清楚。对辨认不清的字迹按非正确答案处理。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若发现试题有误或字迹不清时可举手询问。考生必须使用考试统一发放的草稿纸,个人自带的草稿纸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6、考生在考试时不得互相谈话,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等,更不得有偷看、传纸条、夹带、交换答卷等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对于舞弊者和参与舞弊者,给予严厉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7、考试中考生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得离开考场。提前交卷者须待监考教师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且不得在考场内逗留、谈笔或在走廊大声喧哗;离开考场后不准重返考场。
8、凡旷考考生,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准正常补考应重修。
9、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认真、如实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情况登记表》(附件三),并送交主考办公室。
第八条 监考规则
(本规则不但适用于考试考查课的期中期末考试,也知用于期初补考和重考。)
1、开考前三十分钟,监考人员到主考办室领取考试试卷。
2、每个考场设立监考二名,负责本考场考试过程的实施。
3、监考教师提前10-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
1)、安排考场学生座位。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查对学生座位,必要时有权临时调动考生座位。
2)、宣布考场规则和答卷注意事项。
3)、清点考生出缺席情况并作记录。
4)、发考卷及草稿纸,并要求学生在答卷前必须把班级、姓名和座号完事正确地填写在考卷上。
4、监考人员要模范遵守考试纪律。不准在考场内吸烟、看书(报)或进行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准在考场内议论考题或学生答题情况,更不准有干扰或影响学生正常答案的行为。
5、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考场。要认真地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场工作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关心爱护学生。若发现有学生不适,不能继续考试时,应立即通知教务处,并作临时处理。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6、监考人员要认真处理学生的违纪和作弊行为。若发现有违纪或舞弊行为,要立即没收其考卷及作弊证据,令其退出考场,并交相关系部进行教育,同时将违纪考生的班级、姓名、座号及违纪事实经过填在《z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情况登记表》上。考试结束好,将考卷、违纪证据一起上交所在系部,由所在系部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教务处处理。
7、监考人员应告诫考生装订成册的考卷不得擅自拆开,答题期间一律将考卷放在自己座位的正前方,不得偏左或偏右。答完的试卷不得拿起来检查,否则按违纪处理。
8、考试期间,学院领导应安排值班,及时处理和汇报有关事项。巡视员进行考场巡视。
9、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遇有学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提出询问时,应通知该课程教师或相关室主任来答复,已经答复的问题,而另有学生提出疑问时,监考人员可以给予答复。
10、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考试终了,应立即收卷,并当场点清,确认无误时,方可允许学生离开。延迟交卷的应予拒收。不按时交卷的学生,成绩以零分计;然后将收好的试卷装订成册;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情况登记表》和试卷袋表格内容,并将试卷和《考场情况登记表》一起装入考试袋内送到教务处。由教务处人员验收无误后,监考人员方可离开。
四、评卷管理
第一条 考试结束后立即组织评卷,评卷工作由该课所在系组织教研室人员进行。评卷应在考试结束后两天内完成。评卷过程要在隐名密封的情况下进行。登记成绩前,不得擅自将封条拆开。本规则期末考试和期初补考均适用。
第二条 评卷工作要以课程为单位组成评卷小组(以2-3人为宜,不得少于2人)。采用流水作业,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确保评分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评分标准,如若改动需经系主任批准,教务处备案。不得随意提分,打人情分。评完的试卷要认真复查,保证评分和合分的准确性。
第三条 评卷工作要在系部指定地点进行。试卷要妥善保管,决不允许带回家里。评卷期间不准接待学生,更不允许查看试卷,在任何情况下,教师不得透露评卷情况。
第四条 每门必修课在考前由教学大纲的规定确定成绩比例,(一般平时占20%-40%,期末占80%-60%,平时成绩不得超过40%)。任课教师于考前将学生平时成绩一式四份(《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登记表》,附件四)送交教学秘书加盖系部公章,评卷时连同试卷并交给评卷人员,评卷完毕,当场将期末成绩录入成绩单,按规定比例计算出该课程本学期的总成绩,经评卷教师签字后生效并交给系教学秘书。
第五条 系教学秘书要及时将成绩单提交系主任审核签字,无异议则成绩单分别送教务处、任课老师、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系部存档。成绩一旦评定,无论何种情况,不得随意改动分数及试卷,不准学生查阅试卷。
第六条 教师评卷时,在完全正确的答案上画相应符号(一般为“v”)为标记,不允许空白;对完全错误的试题打上相应符号(一般为“*”)并写上所扣分数;对部分错误的客观题目要画上适当符号(如下划线、?、....等符号)并写上所扣分数;每个大题的最后得分写在左上角(如果一个大题中有若干个小题,将每个小题的得分累加),最后将每一个试题的得分填在试卷的得分栏内。在每一题的得分栏内签上评卷老师姓名。
第七条 试卷袋的封皮必须填写评卷人的姓名及其所评题号。评完的试卷,连同标准答案、评分标准一起交给各系教学秘书以备查阅。
第八条 学校组织巡视组,对评卷现场进行巡视。
六、补考管理
第一条 缓考
学生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必须于考前持有关证明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若确系急病者,应在当场考试结束前向系里请假,并于当场考试两天内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向系提出申请),由系主任严格审查并签注意见,及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的条件请参阅《z学院学籍管理规定》,《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缓考审批表》表样见附件五),缓考和补考同时进行,缓考及格者其成绩按正考成绩登记,未按时办理缓考手续者或手续不完备者均按旷考处理。
第二条旷考
无故缺考或正考前未办理缓考手续及申请缓考而未得到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视为旷考。其旷考课程成绩记为0分。如事后确有悔改表现,学习刻苦努力者,由本人申请,系主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给毕业前一次补考机会。
第三条补考
1、学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应按学院的规定办理补考手续后方可参加补考,补考学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补考,否则不予补考。
2、缓考、补考试卷应用正考的b卷,一般不要重新出卷;其监考、阅卷、成绩登记等工作应与正考时一样要求,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补考成绩单》(附件六);所有补考试卷一律交到系部由教学秘书保管存档,其存档要求同正考卷一样。凡操作不规范或故意放松要求者,其成绩要重新认定,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一学期或几学期累计达四门课程,或三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不予补考,直接留、降级;经补考后,一学期或连同过去累计有三门课程或二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应留、降级。
补考后不及格课程未达到留、降级规定的作挂科处理,准予毕业前再补考一次。
七、试卷存档管理
第一条 评卷后的试卷由各系部统一分学科装入档案袋由各系部教学秘书登记存档。装袋存档材料目录及要求:
1、学生名单一份;
2、学生试卷以班级学生座位号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依次叠放;
3、考场记录单一份;
4、《z职业技术学院试卷分析表》一份(表样见附件七)。
第二条 教务处于下学期开学初组织相关教研室对试卷进行复查,对评卷质量及学生成绩作出科学分析,及时向有关系反馈意见,并向院主管教学领导提出书面报告。
z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系学生晚自修
| 适配人群 | 机械工程系学生,非毕业班学生,实习阶段学生 | 使用场景 | 晚自习期间,非毕业班学习,实习学生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晚自修老有人不学,吵吵闹闹,想让大家安静学点东西,把白天课补一补。 | ||
| 适用范围 | 非毕业班学生,实习也要来。管晚上七点到八点这会儿干啥。 | ||
| 职责分工 | 团学组织天天查,辅导员和系领导偶尔突击看。查到了记名字报上去。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玩网游、聊天、打牌、看电影、大声说话。不准弄脏弄乱教室寝室。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有人盯,当场记旷课一节。三次就喊家长来学校。电脑没收得家长亲自领。 | ||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同学们更好的利用晚自修时间,提高学习效率,我系特制定《机械工程系学生晚自修管理规定(暂行)》。希望同学们积极配合,自觉遵守。
一、晚自修参加对象:本系非毕业班学生,学生实习期间照常参加晚自修。
二、晚自修时间:每周一至周四19:00-20:00。
三、晚自修地点:6#5096#511图书馆学生寝室
四、充分利用晚自修时间,认真做好课堂知识的预复习工作;阅读有关课外书籍拓宽自身的知识面,增加知识储备。
五、系团学组织有关部门将对学生晚自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系领导和辅导员老师将不定期的对晚自习情况进行抽查。
六、在晚自修时间,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保持教室、寝室内的整洁、安静,不得从事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如玩网络游戏、网上聊天、打牌、看电影、嬉闹等,一经发现,将按旷课处理。每查到一次记旷课一节。
七、旷课累计3节以上的,将通报本人家长,并要求家长来校协助教育,并按照学院有关制度严肃处理。对在规定时间内利用电脑玩游戏并经教育不悔改的同学,将暂扣其电脑,并由本人家长来校领取。
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
| 适配人群 | 任课教师,系部教学管理员,教务处课程管理者 | 使用场景 | 课程申报,选课组织,教学评估 |
|---|---|---|---|
| 制定目的 | 公共选修课要补专业教学,搞素质教育。得让课开得有质量,不乱来,学生真学到东西。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开公选课的老师、各系部、教务处。管课程申报、上课、考勤、成绩、选课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任课教师管上课和打分;各系部管组织申报和听课;教务处管审核、排课、查课、发任务书、评教学质量。 | ||
| 禁止行为 | 没批就开课不行;缺课超三分之一不能考试;作业欠交超三分之一不行;调课不办手续不行;艺术类专业不能选艺术类公选课。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学期第十一周发通知,十三周前报计划,十七周前学生选完。教务处抽查课表、试卷、日志。没做到就扣编制费或重修。 | ||
公共选修课是对专业教学的必要补充,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主要分为人文社科、艺术和自然科学三大类。其开设的目的在于拓宽学生的兴趣与爱好,体现学校特色,促进各种知识的相互融通与渗透,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使我院的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管理
1.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垂直管理,实行任课教师、各系(部)、教务处三级负责制。
任课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课程授课计划,实施教学,统计学生出勤和听课情况,对选修学生进行成绩考核。任课教师应根据温职院教〔____〕17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的要求,严格、规范地做好各项教学工作,确保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
各系(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学院规定要求组织开设课程申报、审查,编制、上报本部门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量;上课过程中组织听、评课活动,进行教学质量监督;通知并组织学生及时选课。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系(部)教师的开课申请;制定并下达每学期开课计划;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安排考试、收取并抽查试卷、审核成绩;审核任课教师工作量,每学期教学结束后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2.所有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必须具有完整的课程标准、课程简介、任课教师简介,新开设的要填写开课申请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列入开课计划。
3.公共选修课应由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或专长、具备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授课。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通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任课教学资格审查(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教学管理
1.开课任务安排:教务处于每学期的第十一周发布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通知,各系部根据通知要求填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于第十三周前以《公共选修课开课一览表》形式报教务处(新教师开课和新开课程必须在第十二周前办理完开课申请手续)。
2.课表编排:全院公共选修课的课表由教务处统一编排和公布。
3.一般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容量为80人,经过选课后确定人数系数(以发放任务书时人数为准)。艺术等公共选修课可以根据自身特点确定限选人数。
4.凡经批准参加选修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选修课课堂纪律制度,按要求参加课程各环节教学与学习活动,从开课第一周起,不得迟到、早退、缺课。凡缺勤达三分之一或欠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所有缺交的作业,必须在考核之前全部交齐。
5.任课教师必须严格管理和进行考勤。要认真填写课堂教学日志。各系部应按要求检查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向教务处反映教学管理情况。
6.稳定教学秩序,课程进度和教学安排不得随意变动,任课教师因公、因事确需调课者,应按有关调停课管理规定填写申请,须经教务处批准,并由开课系部负责通知学生。
7.每个学生在毕业时,公共选修课必须取得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完成的学分。
三、学生选课、修课
1.学分: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公共选修课原则上每门课程安排36学时。学生修读完课程,成绩合格者,取得2学分。
2.选课规定:
①三年制学生从第二学期起,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每学期一般可选择一门公共选修课。
②艺术设计类专业不能选艺术类公共选修课,人文类专业不能选人文类公共选修课,经济类专业不能选经济类公共选修课。学生在选课时应注意课程的限选对象,不得选修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③每学期第十五周前教务处向学生公布下一学期所有公共选修课,包括课程简介、任课教师、学时、学分、上课时间,通知学生选课。系部派专人指导学生选课,选课前学生应认真阅读选课通知和课程简介等相关资料,在老师的指导下正确选课。第十七周周日以前,学生选课完毕。
3.补退选规定:若学生所选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与班级课表(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有冲突,可在开学第一周公共选修课补退选的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补选其它课程,其他原因均不得补退选。
4.凡报名参加公共选修课的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学习。对于不按照规定参加学习者,该门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对于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补考,须重修或选修其他课程。
5. 上课时间:公共选修课开课时间一般为每周的周一、周二、周四晚。
四、课酬标准与课程考核
公共选修课课时基准酬金见表2。
表2 公共选修课课时基准酬金表
职称助讲讲师副高职称正高职称
基准酬金单价(元)507090110
1.选课人数不足30人不开课,以45人为标准班,少于或等于45人的班级课酬计算系数为1,其他情况课酬计算方法如下:
课程系数
注:n指经过学院批准的教学班级人数,m指一个标准班人数,课程按45人为一标准班计算。
2.公共选修课开课不足的系(部),按照应该完成的总课时数(应该完成的课时数=应该完成的课程门数*学院公共选修课平均周课时数*平均上课周数)与实际总课时数之间的差额换算教学当量,扣回该学年的教师编制费。
3.教师课时酬金(元/课时)=基准酬金单价×人数系数。
4.课酬金根据该课程学期实际开课时数计算,由各开课系部单独造册,经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审批,直接发放给教师个人,不再计入系部总教学工作量。
5.课程考核工作量包含在总课时内,不单独计算。
五、附则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温职院教〔____〕30号、温职院教〔____〕25号文件同时作废。
附件: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过程质量监控
| 适配人群 | 高职专任教师,教学督导专家,系部教学主任 | 使用场景 | 教学过程监控,实践教学管理,考教分离实施 |
|---|---|---|---|
| 制定目的 | 教学质量是高职教育的生命线,得盯紧教学过程。怕教得不好、学得不实,想让每堂课都有效果,学生真学到本事。 | ||
| 适用范围 | 管各系部和所有任课老师。管上课、实训、考试、教案、大纲这些事,也管学生学风考风。 | ||
| 职责分工 | 院长带头,分管副院长抓总。教务处具体干,督导组听课评课,系部自己查老师备课作业,学生填问卷打分。 | ||
| 禁止行为 | 不能随便换教材不备案,不能理论课讲太多不练手,不能实训走过场,不能考试自己命题自己改,不能监考睁只眼闭只眼。 | ||
| 检查与监督 | 教务处每年查实践教学一次,“示范课”每年评一次,学生问卷每学期两次。督导随时推门听课。没做到的,系部要整改,老师评优晋职受影响,太差的调离岗位。 | ||
教学质量是高职教育的生命线,为保证教学质量,必须加强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教学过程监控,就是根据预定的标准,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教学过程的各个阶段以及最终结果达到预期的目标的过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是全面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包括从招生质量监控(入口监控)--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过程监控)--毕业生质量监控(出口监控)]的中心环节。为提高学院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暂行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同志提出的“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三个面向”的教育理论为指导.遵循高职教育规律,突出高职特色,强化教学质量意识。既重视常规理论教学监控,又重视实践教学的监控;既体现高职教育思想和观念,又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两个主体的作用,达到全面提高学院教学质量的目的。
二、主要目标体系
教学质量监控要以教学过程监控为中心,从教学中各个具体环节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明确教学过程中各环节的具体质量标准,并采取多种手段切实做到对教学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监控、教师教学质量监控、学生学习质量监控、教学管理质量监控四个方面。在此基础上,逐步构建全面的质量监控体系。
(一)培养目标监控
培养目标监控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素质教育为基础”,坚持按照“理论‘必须、够用’,能力‘强化、实用’,素质‘较高、全面’”的要求进行。主要通过对人才培养规格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理论教学大纲、实训教学大纲、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进行监控。
(二)教师教学质量监控
教师教学质量监控,关键是建立一支高层次、高水平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从源头上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根本保障。对教师教学质量监控包括教师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动手能力、教学纪律、教书育人、教学效果以及创新精神等,同时严格教学常规。其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l.教材选用:按照培养目标、高职特点,体现能力、素质要求,选好教材并搞好教材处理和教案编制。
2.理论教学:按照“必须、够用”的原则组织理论教学,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效果。按照“合格课程”、 “精品课程”标准组织教学。既为学生就业考虑,又为学生发展后劲考虑。
3、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内容包括学生作业、学生实验(演示试验、模拟试验、制作试验)、技能训练、见习、课程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重点突出应用性技能培养,注重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指导。结合认证内容组织“双证书”制度的实施,做好技能考核工作。
4.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在教学计划及执行过程中体现职业素质教育。
5.考试评价体系、考试内容、考试方法改革:考试在教学活动中具有显示功能、反馈功能和导向功能。是教学质量和监控体系的指挥棒,因此要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课程体系。必须树立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的考试观念。考试内容不论是理论还是技能考试都应该贯彻“必须、够用”和“能力主线”。逐步实行考教分离,即学生考试的命题不是由任课教师完成,而是由外聘专家或试题库形式出题,评卷在密封状态下流水作业完成。考教分离原则保证了考评工作的真实准确与客观。实行多种形式的考试制度,如将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开卷和闭卷考试、作业、小论文和小设计等形式。
(三)学生学习质量监控
l.学风建设监控
主要监控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方法、道德品质等方面。通过学生到课率、学习成绩、技能竞赛成绩、“双证书”率等指标进行考核。
2.考风建设监控
把考风建设作为学生学习质量监控的重要内容。成绩考试考核是督促学生学习的有效手段,诚信的学风也是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指标,因此必须加强考风考纪监控。通过考场秩序、违纪率等指标进行考核。
(四)教学管理质量监控
l.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训大纲管理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实训大纲是高职院校培养人才和组织教学与管理过程的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首要环节和根本性文件。要重视人才调研预测,按照市场调研和社会需求信息制定、修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实训大纲,教务处组织专家按照培养目标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从源头上加强监督管理。
2.教学过程管理
教学过程中,注重在教学活动中发挥教师的教学主导作用和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加强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加强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和能力,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与教学管理水平。
3.考试考核管理
把考试考核作为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监控的重要内容。
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的关键环节之一,是检验教学效果、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考试命题、考场组织、成绩评定及试卷分析是考试考核质量监控的基本内容。因此,要逐步实行考、教分离,建立试题库,对试卷实行教研室、系、教务处三级审核制度,其中,系(部)对试卷质量承担主要责任。公共基础课、职业基础课统一考试,集体阅卷,严格执行试卷命题、评阅、成绩评析等考试管理制度。
在考试组织管理上,实行由院、系领导带队的考场巡视制度。考试期间,教务处安排专人进行考场检查,以加强考风考纪督导。
三、教学质量监控组织体系的构成(监控主体)
1.充分发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委员会在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中的领导作用。
学院的一切工作都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行政和教辅部门要为教学提供优质服务,并与之构建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评估体系。
学院成立教学质量监控评估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处长、系主任、督导组教师、学生处处长为成员,负责学院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计划制定与修订、教材建设的监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委员会监控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
2.发挥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教学质量监控的指导作用。
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积极参与学院系(部)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工作。
3.发挥教务处在教学质量监控的管理作用。
教务处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评估的具体单位,负责管理与协调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在坚持理论教学的监控外,每年对实践教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每年一次“示范课”评选、两次学生问卷和座谈会,进行监控评估。
4.发挥教学督导组的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的主导作用。
建立教学督导制度,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离退休老专家、教授组成教学督导组。不定期到课堂听课,了解师生的教学情况,建立听课、评课、教学辅导制度,并利用参与“精品课”评选、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开展监控。
5.发挥各系(部)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评估小组的主体作用。
学院的教学质量能否得到保障,系(部)的教学组织、教学实施、教学管理的监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各系(部)建立以系负责人为组长,教研室主任及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为成员的教学质量监控小组,负责对本系(部)教学质量监控的管理、督导、检查等。各系(部)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将教学质量监控贯穿于日常的教学管理过程中。对所有任课教师备课、教学效果、作业、辅导及参与教研教改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结合年度考核,主要考评教师的教学纪律、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6.充分发挥学生对教学与管理质量的反馈控制作用。
建立学生评教制度,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监控,除了发挥专家、同行教师(通过听课、评课、教学指导等)的监控作用外,必须充分发挥学生(通过问卷、座谈等)对教师教学评价监控作用。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是教学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又是教学质量的直接体现者,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水平最有发言权。因此,必须注重学生对教师教学效果的反映。
通过学生问卷调查,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量化评定,组织评选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等活动。组织学生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问卷评价,使教学工作处于学生监督之下,促进教师不断改进课堂教学效果;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和收集学生信息员意见,将学生的意见进行通报,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发挥学生处对学风建设监控评价作用。学生处对系(部)学生学风、学纪等进行监控与评价。
8.发挥人事处、系党支部对教师为人师表、教风建设等方面的监控作用,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等素质,使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院人事处对各系(部)教师培养进行监控与评价;系党支部监控与评价系(部)如何做好教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等。
9.发挥教师的自我监控作用。教师要对照考核标准,适时自我监控教学质量。
由以上9个方面构建我院高职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体系。对办学系、部和教师个人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四、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对象与方法
(一)监控客体
1.办学单位(系、部)。
2.教师个人。
(二)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评价方法
l、办学单位(系、部)教学质量监控方法
由学院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委员会按照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标准的教学质量标准对办学单位(系、部)进行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由教务处协同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督导组、人事处、学生处、学生等单位或个人10-13人根据系(部)教学过程质量监控分析表中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7种细目材料进行监控评价,得出系(部)教学与管理过程质量评价结果,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分五个等级进行评价。对良好以上的系(部)进行扶持鼓励,要求中等、合格单位针对差距进行整改,对不合格单位限期整顿提高。
2.教师个人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方法
采用教师、学生两个方面进行监控评价。
(1)教师监控评价:以各系(部)为主组织实施。由系主任、书记、教研室主任各1人、本系骨干教师(含同教研室教师)5人,共8-10人组成系(部)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评估小组,各自按满分100分自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占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50%。
(2)学生监控评价:以教务处为主组织实施。各班随机抽取30-40%学生或全部学生参加对教师教学的考核,学生每人按满分100分自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占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50%。
最后,按两项合计得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分五个等级,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教学质量达不到良好的教师不能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能评优、评先进,聘任时低聘或不聘;教学质量中等、合格的教师要求培养、提高,不合格者调离教学岗位。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后,要求各系(部)结合《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标准(试行)》,按照本规定精神,认真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以使学院顺利通过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全面提高学院教学质量。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分析表
2、教师教学质量监控评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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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毕业实习前、课题开题、中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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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课程申报、选课组织、教学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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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期末考试、补考组织、考场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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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新生入学、课程考核、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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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社团筹建、活动审批、纳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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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宿舍生活、教室学习、课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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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答辩管理规定(优选10篇)
使用场景:毕业设计选题、毕业论文开题、校外毕业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