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
| 适配人群 | 系部负责人,教务管理人员,企业技术骨干 | 使用场景 | 高职教学,校企合作,实践课程 |
|---|---|---|---|
| 制定目的 | 学校缺老师,特别是实操课老师,得请外面的师傅来上课。想让外聘老师教得好,队伍稳一点。 | ||
| 适用范围 | 管从外面请来的老师,教哪门课、怎么上课、干啥活儿。 | ||
| 职责分工 | 系部负责人先看要不要请,教务处审材料,分管领导批,系部签协议,系部日常管,教务处查课酬和测评。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没本科文凭就来教,不能没经验乱讲实操课,不能不交教案、不按时上课、不交成绩和总结。 | ||
| 检查与监督 | 开课前两周交授课计划,备好教案交系部,上课不迟到拖堂,调课得提前申请批准,没做到扣钱或停聘,每学期末考核续不续聘。 | ||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要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按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内在要求,要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教高[____]16号)。因此,外聘兼职任课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我院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界定
外聘兼职教师指为加强某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而从外校聘请教师或从社会上聘请能工巧匠来校任教,或者指某门课程本校内没有合适任课人选而必须从外校或社会上聘请教师或能工巧匠来校任教,其聘期一般在一个学期以内,超过一个学期的由学院考核聘任。
二、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关心我院发展,愿意为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服务。
2、外聘教师一般应为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自其他院校的教师,应具备该课程的任课资格;来自企事业单位的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经验,且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3、外聘教师可以受聘承担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
三、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系部负责人应根据本系部的教学情况充分整合全校教师资源,合理安排使用校内教师,系部负责人应对外聘教师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原则上主干专业课程和师资紧缺课程才提名外聘兼职教师;外聘兼职教师来校任教后,原任课教师即转为跟班教师,按跟班教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由系部提出初步人选并审核相关资料,组织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并签署聘任意见。
3、各系部将 “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签署聘任意见后将申请表报送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各系部负责与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签订聘任协议。
4、“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 一式三份,教务处、人事处及系部各存一份。
三、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要求
1、各系部负责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的业务考核,注意外聘兼职任课教师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并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对于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的外聘兼职任课教师,应及时停止聘任。
2、各系部负责对外聘兼职任课教师工作量统计、课酬的统计并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应将外聘兼职任课教师与本院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测评范围。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违反学院管理规定或不能按时提交各种教学文档的外聘兼职任课教师,适当扣除其讲课酬。
四、外聘兼职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1、兼职任课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二份),经系(部)负责人审查批准,教务处、系(部)各执一份,作为审核课酬的依据。
2、兼职任课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并按要求撰写好教案,结清课酬前将教案交系部存档。
3、兼职任课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兼职任课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系(部)提出申请,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教师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系(部),由系(部)代办或事后补办。
5、兼职任课教师应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命题及阅卷等工作。
6、课程授课及考核结束后,应按照学院及系(部)的有关规定,上交成绩单、课程总结等相关材料。
五、外聘兼职任课教师课酬标准
外聘兼职任课教师课酬标准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z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oo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z职业技术学院聘请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
| 适配人群 | 任课教师,系部教学管理员,教务处课程管理者 | 使用场景 | 课程申报,选课组织,教学评估 |
|---|---|---|---|
| 制定目的 | 公共选修课要补专业教学,搞素质教育。得让课开得有质量,不乱来,学生真学到东西。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开公选课的老师、各系部、教务处。管课程申报、上课、考勤、成绩、选课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任课教师管上课和打分;各系部管组织申报和听课;教务处管审核、排课、查课、发任务书、评教学质量。 | ||
| 禁止行为 | 没批就开课不行;缺课超三分之一不能考试;作业欠交超三分之一不行;调课不办手续不行;艺术类专业不能选艺术类公选课。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学期第十一周发通知,十三周前报计划,十七周前学生选完。教务处抽查课表、试卷、日志。没做到就扣编制费或重修。 | ||
公共选修课是对专业教学的必要补充,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主要分为人文社科、艺术和自然科学三大类。其开设的目的在于拓宽学生的兴趣与爱好,体现学校特色,促进各种知识的相互融通与渗透,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使我院的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管理
1.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垂直管理,实行任课教师、各系(部)、教务处三级负责制。
任课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课程授课计划,实施教学,统计学生出勤和听课情况,对选修学生进行成绩考核。任课教师应根据温职院教〔____〕17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的要求,严格、规范地做好各项教学工作,确保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
各系(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学院规定要求组织开设课程申报、审查,编制、上报本部门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量;上课过程中组织听、评课活动,进行教学质量监督;通知并组织学生及时选课。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系(部)教师的开课申请;制定并下达每学期开课计划;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安排考试、收取并抽查试卷、审核成绩;审核任课教师工作量,每学期教学结束后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2.所有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必须具有完整的课程标准、课程简介、任课教师简介,新开设的要填写开课申请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列入开课计划。
3.公共选修课应由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或专长、具备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授课。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通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任课教学资格审查(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教学管理
1.开课任务安排:教务处于每学期的第十一周发布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通知,各系部根据通知要求填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于第十三周前以《公共选修课开课一览表》形式报教务处(新教师开课和新开课程必须在第十二周前办理完开课申请手续)。
2.课表编排:全院公共选修课的课表由教务处统一编排和公布。
3.一般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容量为80人,经过选课后确定人数系数(以发放任务书时人数为准)。艺术等公共选修课可以根据自身特点确定限选人数。
4.凡经批准参加选修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选修课课堂纪律制度,按要求参加课程各环节教学与学习活动,从开课第一周起,不得迟到、早退、缺课。凡缺勤达三分之一或欠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所有缺交的作业,必须在考核之前全部交齐。
5.任课教师必须严格管理和进行考勤。要认真填写课堂教学日志。各系部应按要求检查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向教务处反映教学管理情况。
6.稳定教学秩序,课程进度和教学安排不得随意变动,任课教师因公、因事确需调课者,应按有关调停课管理规定填写申请,须经教务处批准,并由开课系部负责通知学生。
7.每个学生在毕业时,公共选修课必须取得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完成的学分。
三、学生选课、修课
1.学分: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公共选修课原则上每门课程安排36学时。学生修读完课程,成绩合格者,取得2学分。
2.选课规定:
①三年制学生从第二学期起,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每学期一般可选择一门公共选修课。
②艺术设计类专业不能选艺术类公共选修课,人文类专业不能选人文类公共选修课,经济类专业不能选经济类公共选修课。学生在选课时应注意课程的限选对象,不得选修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③每学期第十五周前教务处向学生公布下一学期所有公共选修课,包括课程简介、任课教师、学时、学分、上课时间,通知学生选课。系部派专人指导学生选课,选课前学生应认真阅读选课通知和课程简介等相关资料,在老师的指导下正确选课。第十七周周日以前,学生选课完毕。
3.补退选规定:若学生所选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与班级课表(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有冲突,可在开学第一周公共选修课补退选的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补选其它课程,其他原因均不得补退选。
4.凡报名参加公共选修课的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学习。对于不按照规定参加学习者,该门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对于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补考,须重修或选修其他课程。
5. 上课时间:公共选修课开课时间一般为每周的周一、周二、周四晚。
四、课酬标准与课程考核
公共选修课课时基准酬金见表2。
表2 公共选修课课时基准酬金表
职称助讲讲师副高职称正高职称
基准酬金单价(元)507090110
1.选课人数不足30人不开课,以45人为标准班,少于或等于45人的班级课酬计算系数为1,其他情况课酬计算方法如下:
课程系数
注:n指经过学院批准的教学班级人数,m指一个标准班人数,课程按45人为一标准班计算。
2.公共选修课开课不足的系(部),按照应该完成的总课时数(应该完成的课时数=应该完成的课程门数*学院公共选修课平均周课时数*平均上课周数)与实际总课时数之间的差额换算教学当量,扣回该学年的教师编制费。
3.教师课时酬金(元/课时)=基准酬金单价×人数系数。
4.课酬金根据该课程学期实际开课时数计算,由各开课系部单独造册,经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审批,直接发放给教师个人,不再计入系部总教学工作量。
5.课程考核工作量包含在总课时内,不单独计算。
五、附则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温职院教〔____〕30号、温职院教〔____〕25号文件同时作废。
附件: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实施
| 适配人群 | 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务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课程申报,教学评估,资源共建 |
|---|---|---|---|
| 制定目的 | 学院想提高课的质量,推教学改革,用好信息技术,共享好资源,把课教得更好。 | ||
| 适用范围 | 管老师开的课,特别是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技术课这些学生上得多的课。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牵头管全程,课程负责人盯进度和钱,系里初审,专家来答辩打分。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没高级职称老师带头,不能梯队少于3人,不能不传资源到精品网站,更新不能少于10%。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6月、12月申报,教务处年检,不合格就停钱、摘牌子,整改后才能再申请;结题不过就收回钱,负责人两年不能报新项目。 | ||
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管理规定
一、总则
课程建设是教学建设的基本内容,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院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目标。其目的在于: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了加强我院的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质量,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指导思想
(一)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培养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人才质量标准。
(二)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学科、教师队伍、教材、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教学环节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三)精品课程建设要集教学名师、精品教材、教学改革成果于一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
(四)精品课程重点体现“精”,即内容精当、教艺精湛。采取“重点扶植、稳步推进,成熟一门,发展一门”的措施,在抓好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立起以学院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和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为主的课程建设体系和良性发展机制。
三、建设目标与评判标准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具体标准是:
(一)逐步形成一支以主讲教授、副教授或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负责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并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二)教学内容具有经典性、先进性和科学性,在保证必要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应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三)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应使用网络进行教学和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并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四)精品课程必须选用教育部推荐的系列化的、国家级优秀高职高专教材。
(五)教学管理科学高效,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评价机制。
四、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立项的范围
申报的课程应是建设基础较好、学生受益面较广的各专业的公共课程、专业基础性课程和专业技术课程,且已连续开设2年以上。
(二)申报立项的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高级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并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2.申报的课程应有一个相对稳定、结构合理并不少于3人的教师梯队。
3.教学条件较好、教学建设和改革有特色和成效显著的课程,包括:优秀教材使用、参考图书、教学管理、实验室与教学设备、教学态度、教学方法与技巧、考试制度与题库建设等因素。
4.申报课程所在系重视和支持精品课程建设,并提供相应的教学条件。
(三)申报立项的程序
1.校级精品课程申报时间为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申报。
2.课程负责人应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3.申报课程所在教研室推荐,系部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上报教务处。
4.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答辩评审,经主(分)管院长批准后正式立项。
五、运行与管理
(一)校级精品课程的规划、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由教务处负责进行。
(二)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二至三年,建设期年检合格或通过结题验收者,享有“z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称号,校级精品课程称号有效期5年。
(三)学校精品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要把握好课程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课程建设经费,对课程年度检查和鉴定验收负全面责任,并按学院要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校级精品课程须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案、习题、教材及参考书、不少于50分钟的教学现场录像等课程资源通过学校“精品课程网站”开放。承担精品课程的教师要积极使用该网站进行课程教学和辅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网站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内容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得低于10%。
(五)学院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年度检查,年检不合格的课程,将被取消校级精品课程称号,同时停拨建设经费,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续拨。
(六)校级精品课程通过验收即为结题,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延长一年结题,对于届时无故不参加结题或仍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收回建设经费并取消课程负责人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学校精品课程结题验收后应做好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充实、更新、提升课程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七)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六、资助与奖励
(一)学院资助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0.3万元,按年度和建设进程拨发。对国家级及省级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学院按照有关政策,给予1:1的配套建设经费。
(二)学院建立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奖励制度。奖励标准如下:
(1)国家级精品课程:每项奖励2万元;
(2)省级精品课程:每项奖励0.8万元;
(3)院级精品课程:每项奖励0.3万元。
其中对课程主持人的奖励应不少于总奖励经费的40%。
(三)精品课程负责人和课程组成员,在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申报、教材建设、教学名师评选等方面,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
七、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z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师资培训
| 适配人群 | 专业课教师,系部教研室主任,教务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高职教师培训,新专业建设,师资补缺 |
|---|---|---|---|
| 制定目的 | 学院要建精品专业,新开专业,补师资缺口,让老师都有企业经验,保证教得好。 | ||
| 适用范围 | 全院老师都要参加,重点是专业课老师,练实操技能,学新方向。 | ||
| 职责分工 | 系部定计划交教务处,教务处初审报学院批,系部组织考核,教务处收材料存档。 | ||
| 禁止行为 | 不能自己改培训时间内容,不能无故中断,不能不交登记表和总结,不能没证书。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学期末交计划,假期去企业或学校培训,回来交材料、做报告、过考核,没完成就自己掏钱,考核差影响评优。 | ||
为了给学院发展提供合格的师资保证,根据教育部教高[____]16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要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达到100%,特别是要满足精品专业的建设以及新办专业对师资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培训管理规定。
一、培训原则
1、以学院精品专业建设、开设新专业、急需补缺的师资、扩充现有专业的专业方向所需的师资培训为主;
2、按照国家有关培训计划分步实施;
3、全体教师都必须参加培训。
二、培训形式
利用假期让教师到对口支援的高职学院、工厂、企业、教学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
三、管理与考核
1、教师培训工作由院系两级负责。各系部应根据学科专业发展趋势制定本系部教师培训计划,并于每学期末将《培训计划表》交教务处,教务处初审后,报学院审批,学院根据各系部计划统筹安排教师培训工作;
2、教师在培训期间,一般不得自行调整培训内容、时间及形式。确有需要的,应事先提出申请,说明原因,须经所在教研室和学院同意。教师无故中断进修、考核不合格、未完成学业或学院规定的任务,由本人承担培训的一切费用;
3、教师培训结束后,将签署培训单位意见及盖章的《培训登记表》交系部,各系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培训教师进行专业技能的考核,由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后将此表交教务处。同时上交有关学籍材料、进修培训证书复印件、培训总结报告等培训材料交教务处。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就本次培训内容召开教学研讨活动,给相关专业的师生作一场专题报告。
四、培训经费
由学院安排的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可根据实际发生数额按规定报销培训费及旅差费。教材费的报销,则需先在学院图书馆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报销培训教材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将给予必要的处理:
1、培训期间违反学院纪律和有关部门规定,影响恶劣的,学院不报销任何费用;
2、在培训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未经学院同意,中途停止培训,不能完成培训任务者,学院不报销任何费用;
3、培训成绩经考核为“不合格”或应该获得而没有获得培训证书者,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教室
| 适配人群 | 任课教师,机房管理员,教务调度员 | 使用场景 | 课堂教学,机房实训,上机考试 |
|---|---|---|---|
| 制定目的 | 教室老坏,上课总卡顿,想让电脑多用几年,学生老师都顺心。 | ||
| 适用范围 | 老师、学生、教务处、后勤处。管上课用机、开关机、报修、卫生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排课发表,管软件;后勤处修硬件;老师盯学生别乱碰;管理员每天查设备填记录。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直接关总电源,不准学生自己乱动电脑,不准带零食进教室,不准私拆机器,不准在机房抽烟。 | ||
| 检查与监督 | 管理员每天巡检填日志,教务处每月抽查登记表,没填或乱填要重填并提醒;故障超24小时不报修扣当月绩效;学期中检查三次,不达标通报。 | ||
为提高我院计算机教室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计算机教学的正常进行,加强计算机教室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计算机教室的使用及使用范围:
1、计算机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使用,日常管理及软件维护由教务处负责,其余设备维护由后勤处负责;
2、凡属教学计划内的课堂教学,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于每学期开学初统一安排使用计算机教室,汇总并印发《学期计算机教室安排表》(附件一);
3、属非教学计划内的课程,需使用计算机教室的,由使用者填写《计算机教室使用申请表》(附件二)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可给予安排。
二、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教室时的职责
1、组织学生有序地进入教室就座;
2、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需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故障排除,不能随意强行处理;
3、在开关系统时需按一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任何时候均不得直接关闭总电源;
4、制止学生的各种不良行为,特别是防止学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操作设备和系统;
5、每次课后,要按要求关闭计算机操作系统,并填写《计算机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三)。
三、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职责
1、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计算机教室管理规则。
2、管理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保质保量的完成计算机的教学任务。
3、管理人员要严格管理,要求学生遵守纪律,保持计算机教室卫生,正确使用机器,按要求操作、练习,指导学生按规定使用设备;机器运行时,应随时巡视机器运行情况,注意电源电压,室温变化情况;机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查明故障原因,确系故意损坏的,要追究责任,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4、增强责任感,管好计算机的硬件、软件。
5、管理人员应熟悉计算机器材的名称、价值、设备件数以及使用注意事项,做好使用记录并做好微机使用日志、维修登记册的填写。
6、管理人员不准私自拆散机器设备;机器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登记和送修,保证设备完好。
7、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做好计算机教室的安全、卫生工作;注意防尘、防潮、防火、防盗,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8、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四、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1、计算机教室是用于开展信息技术教学的专用教室,必须专人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
2、计算机教室必须由精通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计算机和网络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和技术指导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可随时使用。
3、计算机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均要建档入册,注明厂家品牌、型号、配置、购置日期等,及时记载维修、维护、损耗情况。每台计算机随机备有使用记录本(附件四)。
4、计算机教室必须装有牢固可靠的防盗门窗,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张贴警示标志,严禁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污染物品入室,严禁在室内抽烟,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5、建立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平台,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严防病毒侵入和黑客攻击,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正常工作。
6、学生要自觉服从指导老师和管理人员安排,入室应换穿专用拖鞋或使用薄膜鞋套,不吃零食,不乱抛垃圾。自觉遵守操作规程,不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不自带软盘、光盘在计算机上使用,不从网上下载软件、程序。
z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某职业技术学院消防
| 适配人群 | 院系行政负责人,保卫处消防员,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高校消防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通道保障 |
|---|---|---|---|
| 制定目的 | 怕起火烧东西伤人,让学校平平安安上课办事,大家心里踏实点。 | ||
| 适用范围 | 全校所有单位和人,包括老师学生临时工,管用电用火用气、通道、器材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院长带头搞防火委员会,各系主任管自己地盘,保卫处天天盯着查,安全员盯班上。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堵消防通道,不准乱放易燃物,不准私拉电线,不准随便动灭火器,不准拖着不改隐患。 | ||
| 检查与监督 | 保卫处每月查一次,发现毛病开单子限三天改完,不改就通报,再不改就扣钱,年底看台账打分。 | ||
职业技术学院消防管理规定(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法》、《贵州省消防条例》、《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在校辖区内的单位(含外单位)和个人(含暂住人口),均应遵守本规定。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并有权举报、制止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四条学院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消防监督,保卫处是学院主要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校内消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消防组织与保障
第五条学院按照已成立的以院长为主的“院防火委员会”负责全院的防火工作,系、部、处等单位成立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级防火组织都要签订《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各级防火工作负责人的确定与变动,必须报院防火委员会审定,并由学院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第七条 学院保卫处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查处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二)对各系、部、处、等各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和部位监督检查;
(三)监督有关部门对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维护、管理落实情况,编制消防装备计划;
(四)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产品、燃气用具等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五)对义务消防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熟悉和掌握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六)协同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火灾原因调查,核定火灾损失,发布火灾信息;
(七)组织、推动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和器材装备。
第八条 保卫处消防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积极配合消防机构依法采取传唤、查封、扣押等措施。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九条院防火委员会、保卫处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指导监督各单位开展火灾预防工作。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岗位防火责任制,明确各自防火责任区和防火任务。
第十条各单位要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制度(如:用电、用火、用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等),并将各项防火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将制定的防火安全制度抄送保卫处备案、存档。
第十一条 各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安全员、义务消防员是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骨干,在预防火灾事故中要充分发挥作用。各单位要加强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师生员工(含进修培训人员、成教生、临时工合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掌握防火的方法。
第十二条 师生员工每天下班或离开宿舍(寝室)前应关好电源、熄灭明火,做好全面检查后方可离开。
第十三条 学校防火委员会、保卫处签发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通知单位(或个人)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立即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按照消防法规处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对火灾隐患要及时发现,立即整改。对整改不了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报校防火委员会、保卫处。
第十五条 各单位不得以防盗或其它理由为名擅自封闭消防通道;严禁乱搭违章建筑、工棚等阻塞消防通道。
第四章火警和火灾扑救
第十六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责任、有义务迅速准确地向保卫处值班室报警,不得贻误,同时及时准确地拔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派人到交通路口为消防车引路。起火单位应及时组织力量扑救。临近单位应带上灭火器材迅速支援。
第十七条 火场的扑救工作,由保卫处或在场职务最高者统一组织指挥。公安消防队来后,一切听从消防队的组织指挥。
第十八条 扑救火灾时,应组织人员将受火灾威胁的人员、贵重物品、易燃易爆有毒药品及时抢救出来,并做好疏散和现场保护工作。医疗、交通、供电、供水等单位应积极配合支持灭火和抢险救援,对受伤人员送医院及时组织救护。
第十九条 火灾扑灭后,未经消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清理、撤除火灾现场。
第五章消防设施、器材及经费
第二十条 学院每年预算的消防经费是学院教学公共区域消防器材常年补充、更换,维持其基本需要的经费,只能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本着即决问题、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消防经费,凡院办企业、经营承包单位、独立核算的经营实体等单位消防经费自理。
第二十一条 根据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而配备在各单位的灭火器材和建筑物室内固定的消火栓,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并与保卫处办理移交手续。灭火器材和消防栓只能用于扑灭火灾,不得挪做他用。
第二十二条 室内、室外固定消防栓由保卫处负责检查。发现故障和损坏,由保卫处组织维修,费用从消防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三条 凡由学院配备落实的到校内各单位的消防灭火器,在有效年限内,因保管不善失去效用或故意损坏、丢失的,单位负责赔偿,并自费更换新的灭火器。灭火器在有效期满后,由保卫处负责将其送到维修部门进行检修充装。
第二十四条 院内各单位在进行新建、改建、装饰、装修等工程中,必须符合消防技术规范,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工程完工后,保卫处应参加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 奖励与处罚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必要措施,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与单位、个人的经济利益相结合、奖惩兑现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 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贡献之一者,学院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长期做好安全消防工作,尽职尽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杜绝了火灾事故,无违章情况的单位,给予消防安全奖;
(二)积极整改火灾隐患,提出和采用安全建议与措施,防止了重大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的防火安全责任人给予消防责任奖;
(三)发生火灾后,能积极组织有效扑救,避免了国家、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或勇于同违反消防法规、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作斗争的师生员工给予消防贡献奖;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未经有关消防部门许可,单位或个人擅自储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二)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使用明火的;
(三)故意阻碍消防车、消防人员赶到火场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
(四)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五)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埋压、圈占消防栓或者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的;
(七)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保卫部门通知逾期不整改的。
第二十八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和扣发奖金。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责令其赔偿,由学院财务部门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过程质量监控
| 适配人群 | 高职专任教师,教学督导专家,系部教学主任 | 使用场景 | 教学过程监控,实践教学管理,考教分离实施 |
|---|---|---|---|
| 制定目的 | 教学质量是高职教育的生命线,得盯紧教学过程。怕教得不好、学得不实,想让每堂课都有效果,学生真学到本事。 | ||
| 适用范围 | 管各系部和所有任课老师。管上课、实训、考试、教案、大纲这些事,也管学生学风考风。 | ||
| 职责分工 | 院长带头,分管副院长抓总。教务处具体干,督导组听课评课,系部自己查老师备课作业,学生填问卷打分。 | ||
| 禁止行为 | 不能随便换教材不备案,不能理论课讲太多不练手,不能实训走过场,不能考试自己命题自己改,不能监考睁只眼闭只眼。 | ||
| 检查与监督 | 教务处每年查实践教学一次,“示范课”每年评一次,学生问卷每学期两次。督导随时推门听课。没做到的,系部要整改,老师评优晋职受影响,太差的调离岗位。 | ||
教学质量是高职教育的生命线,为保证教学质量,必须加强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教学过程监控,就是根据预定的标准,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教学过程的各个阶段以及最终结果达到预期的目标的过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是全面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包括从招生质量监控(入口监控)--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过程监控)--毕业生质量监控(出口监控)]的中心环节。为提高学院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暂行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同志提出的“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三个面向”的教育理论为指导.遵循高职教育规律,突出高职特色,强化教学质量意识。既重视常规理论教学监控,又重视实践教学的监控;既体现高职教育思想和观念,又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两个主体的作用,达到全面提高学院教学质量的目的。
二、主要目标体系
教学质量监控要以教学过程监控为中心,从教学中各个具体环节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明确教学过程中各环节的具体质量标准,并采取多种手段切实做到对教学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监控、教师教学质量监控、学生学习质量监控、教学管理质量监控四个方面。在此基础上,逐步构建全面的质量监控体系。
(一)培养目标监控
培养目标监控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素质教育为基础”,坚持按照“理论‘必须、够用’,能力‘强化、实用’,素质‘较高、全面’”的要求进行。主要通过对人才培养规格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理论教学大纲、实训教学大纲、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进行监控。
(二)教师教学质量监控
教师教学质量监控,关键是建立一支高层次、高水平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从源头上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根本保障。对教师教学质量监控包括教师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动手能力、教学纪律、教书育人、教学效果以及创新精神等,同时严格教学常规。其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l.教材选用:按照培养目标、高职特点,体现能力、素质要求,选好教材并搞好教材处理和教案编制。
2.理论教学:按照“必须、够用”的原则组织理论教学,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效果。按照“合格课程”、 “精品课程”标准组织教学。既为学生就业考虑,又为学生发展后劲考虑。
3、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内容包括学生作业、学生实验(演示试验、模拟试验、制作试验)、技能训练、见习、课程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重点突出应用性技能培养,注重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指导。结合认证内容组织“双证书”制度的实施,做好技能考核工作。
4.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在教学计划及执行过程中体现职业素质教育。
5.考试评价体系、考试内容、考试方法改革:考试在教学活动中具有显示功能、反馈功能和导向功能。是教学质量和监控体系的指挥棒,因此要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课程体系。必须树立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的考试观念。考试内容不论是理论还是技能考试都应该贯彻“必须、够用”和“能力主线”。逐步实行考教分离,即学生考试的命题不是由任课教师完成,而是由外聘专家或试题库形式出题,评卷在密封状态下流水作业完成。考教分离原则保证了考评工作的真实准确与客观。实行多种形式的考试制度,如将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开卷和闭卷考试、作业、小论文和小设计等形式。
(三)学生学习质量监控
l.学风建设监控
主要监控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方法、道德品质等方面。通过学生到课率、学习成绩、技能竞赛成绩、“双证书”率等指标进行考核。
2.考风建设监控
把考风建设作为学生学习质量监控的重要内容。成绩考试考核是督促学生学习的有效手段,诚信的学风也是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指标,因此必须加强考风考纪监控。通过考场秩序、违纪率等指标进行考核。
(四)教学管理质量监控
l.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训大纲管理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实训大纲是高职院校培养人才和组织教学与管理过程的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首要环节和根本性文件。要重视人才调研预测,按照市场调研和社会需求信息制定、修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实训大纲,教务处组织专家按照培养目标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从源头上加强监督管理。
2.教学过程管理
教学过程中,注重在教学活动中发挥教师的教学主导作用和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加强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加强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和能力,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与教学管理水平。
3.考试考核管理
把考试考核作为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监控的重要内容。
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的关键环节之一,是检验教学效果、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考试命题、考场组织、成绩评定及试卷分析是考试考核质量监控的基本内容。因此,要逐步实行考、教分离,建立试题库,对试卷实行教研室、系、教务处三级审核制度,其中,系(部)对试卷质量承担主要责任。公共基础课、职业基础课统一考试,集体阅卷,严格执行试卷命题、评阅、成绩评析等考试管理制度。
在考试组织管理上,实行由院、系领导带队的考场巡视制度。考试期间,教务处安排专人进行考场检查,以加强考风考纪督导。
三、教学质量监控组织体系的构成(监控主体)
1.充分发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委员会在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中的领导作用。
学院的一切工作都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行政和教辅部门要为教学提供优质服务,并与之构建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评估体系。
学院成立教学质量监控评估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处长、系主任、督导组教师、学生处处长为成员,负责学院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计划制定与修订、教材建设的监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委员会监控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
2.发挥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教学质量监控的指导作用。
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积极参与学院系(部)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工作。
3.发挥教务处在教学质量监控的管理作用。
教务处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评估的具体单位,负责管理与协调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在坚持理论教学的监控外,每年对实践教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每年一次“示范课”评选、两次学生问卷和座谈会,进行监控评估。
4.发挥教学督导组的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的主导作用。
建立教学督导制度,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离退休老专家、教授组成教学督导组。不定期到课堂听课,了解师生的教学情况,建立听课、评课、教学辅导制度,并利用参与“精品课”评选、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开展监控。
5.发挥各系(部)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评估小组的主体作用。
学院的教学质量能否得到保障,系(部)的教学组织、教学实施、教学管理的监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各系(部)建立以系负责人为组长,教研室主任及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为成员的教学质量监控小组,负责对本系(部)教学质量监控的管理、督导、检查等。各系(部)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将教学质量监控贯穿于日常的教学管理过程中。对所有任课教师备课、教学效果、作业、辅导及参与教研教改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结合年度考核,主要考评教师的教学纪律、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6.充分发挥学生对教学与管理质量的反馈控制作用。
建立学生评教制度,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监控,除了发挥专家、同行教师(通过听课、评课、教学指导等)的监控作用外,必须充分发挥学生(通过问卷、座谈等)对教师教学评价监控作用。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是教学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又是教学质量的直接体现者,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水平最有发言权。因此,必须注重学生对教师教学效果的反映。
通过学生问卷调查,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量化评定,组织评选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等活动。组织学生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问卷评价,使教学工作处于学生监督之下,促进教师不断改进课堂教学效果;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和收集学生信息员意见,将学生的意见进行通报,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发挥学生处对学风建设监控评价作用。学生处对系(部)学生学风、学纪等进行监控与评价。
8.发挥人事处、系党支部对教师为人师表、教风建设等方面的监控作用,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等素质,使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院人事处对各系(部)教师培养进行监控与评价;系党支部监控与评价系(部)如何做好教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等。
9.发挥教师的自我监控作用。教师要对照考核标准,适时自我监控教学质量。
由以上9个方面构建我院高职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体系。对办学系、部和教师个人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四、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对象与方法
(一)监控客体
1.办学单位(系、部)。
2.教师个人。
(二)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评价方法
l、办学单位(系、部)教学质量监控方法
由学院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委员会按照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标准的教学质量标准对办学单位(系、部)进行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由教务处协同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督导组、人事处、学生处、学生等单位或个人10-13人根据系(部)教学过程质量监控分析表中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7种细目材料进行监控评价,得出系(部)教学与管理过程质量评价结果,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分五个等级进行评价。对良好以上的系(部)进行扶持鼓励,要求中等、合格单位针对差距进行整改,对不合格单位限期整顿提高。
2.教师个人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方法
采用教师、学生两个方面进行监控评价。
(1)教师监控评价:以各系(部)为主组织实施。由系主任、书记、教研室主任各1人、本系骨干教师(含同教研室教师)5人,共8-10人组成系(部)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评估小组,各自按满分100分自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占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50%。
(2)学生监控评价:以教务处为主组织实施。各班随机抽取30-40%学生或全部学生参加对教师教学的考核,学生每人按满分100分自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占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50%。
最后,按两项合计得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分五个等级,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教学质量达不到良好的教师不能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能评优、评先进,聘任时低聘或不聘;教学质量中等、合格的教师要求培养、提高,不合格者调离教学岗位。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后,要求各系(部)结合《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标准(试行)》,按照本规定精神,认真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以使学院顺利通过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全面提高学院教学质量。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系(部)教学质量监控分析表
2、教师教学质量监控评析表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答辩
| 适配人群 | 指导教师,系部负责人,答辩委员 | 使用场景 | 毕业设计选题,毕业论文开题,校外毕业实践 |
|---|---|---|---|
| 制定目的 | 怕毕业设计乱七八糟,质量上不去,影响学校教学水平。想让学生真练本事,不是糊弄过关。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要毕业的学生,管他们写论文、做设计、参加答辩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牵头定规矩、调资源;系部组织选题、安排老师、成立答辩组;指导老师盯进度、改稿子、带学生。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抄别人东西,不准随便换题目,不准不跟老师联系,不准开题报告糊弄,不准答辩前两天才交稿。 | ||
| 检查与监督 | 老师每周检查进度,系部中期抽查,教务处最后验收。没按时交或不合格就重做,重做还不过就不能毕业。 | ||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答辩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与答辩是对大学生专业能力的综合训练,它对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结合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组织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应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各有关单位分工合作,共同完成。
一、教务处职责
组织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一)研究、制定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
(二)审查各专业毕业(论文)教学大纲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三)根据计划协助各系部调度毕业设计教室、实验室、机房等资源;
(四)会同校内有关单位深入毕业设计(论文)现场,了解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五)适时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并上报。
二、图书馆职责
(一)优先给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和学生提供借阅资料、查阅文献的条件;
(二)根据各系部报设计(论文)题目,提供有关资料、文献的目录,指导情报检索。
三、各系部职责
各系部的毕业设计(论文),由系部主任负责全面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以系部主任、各有关教研室主任及有关教师为核心的毕业设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有:
审查有关教研室所拟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参照学院颁布的实训课程大纲格式。组织各教研室编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制定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并报教务处;
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联系毕业设计(论文)地点,审查、批准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名单,并于每届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个月报教务处;
研究、检查及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成立毕业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
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报教务处汇总后向分管院长汇报。
第二章 命题与学生选题
一、指导教师遴选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由助教任指导教师时,应有副教授或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参与指导。学校鼓励和提倡各教学单位聘请校外专家、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二)指导教师应有实际的设计、实验或研究工作经验、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命题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范围和深度,应紧扣培养目标,满足教学要求,符合学生已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难易适度,份量适中,过程较完整,以便学生经过努力后能完成。
(二)选题应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实用性。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题目应尽量选自工程实际或科研课题;文科类专业的毕业论文题目也应紧密联系社会实际。
(三)应有充分的资料、文献数据、规范作依据。不允许先立题目,后找依据。
(四)鼓励学科间的交叉,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应用能力。
(五)论文(设计)题目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得到充分的训练。
(六)每个学生毕业设计题目(或参数)应不雷同;毕业论文题目亦尽量减少重复。
(七)毕业设计题目,应在设计的前一学期末确定,报教务处审查备案;并尽早发给学生,以便提前收集资料,着手考虑有关问题。
(八)经教务处审查备案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不得随意改变。凡需要改动者必须书面申请,经系部主任审批后,方可更改,并报教务处备案。
(九)校外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教学规范,原则上亦按本细则要求落实,随同校内题目一并报教务处备案。
(十)以下几种选题不宜采用:
a.选题过专、过窄,达不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b.选题太大、太难,学生难以胜任。毕业论文尤其要克服此倾向。
三、学生选题
(一)教研室应根据教务处和系部的工作安排及时组织教师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题目。
(二)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在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题目后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程安排及时向学生公布。
(三)系部在学生选定题目后应及时组织教研室安排、落实指导教师。教师在接受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后应及时召集学生,并对学生开题、资料收集、文献综述、写作规范等方面进行指导;同时,指导教师应向学生提供主要参考资料目录,提出写作质量、工作量和进度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三章 任务书填写与下达
一、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下达,每生一份。
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主要内容包括设计题目、指导教师、设计主要任务及目标、进度安排等。
三、在主要内容栏中,以目录形式写出设计的主要内容和步骤,内容和步骤应尽量详尽、具体。
四、在进度安排栏中,要落实到每一周毕业设计任务的内容。
第四章 开题与资料收集
一、学生接到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后两周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交指导教师审阅。
二、教研室主任、教师检查每个学生的开题准备情况,检查的要点如下:
(一)检查学生的文献综述和方案论证,判断是否已充分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和要求;
(二)进度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三)是否具备毕业设计(论文)所要求的基础条件。
三、开题检查不合格者必须在一周内重做。
四、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本课题主要任务及目标
2.本课题的基本内容,预计可能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五、指导教师收到开题报告后要对本课题的深度、广度及工作量的意见和对设计结果或论文论点的主要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每个学生。
第五章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既要负责业务指导,又应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纪律教育。教师应切实纠正毕业论文(设计)脱离实际的倾向,坚决反对学生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积极倡导科学、求真、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
一、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必须坚守岗位;经院(系)批准外出时应委托一名教师临时负责指导,同时外出时间应控制在2周以内。
二、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表现是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负责、严于律己、严格要求学生、关心学生的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鼓励;对敷衍塞责、导致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的指导教师应视其情节轻重认定为相应的教学事故。
三、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上。
四、指导教师职责是:
(一)认真作好指导的准备工作,订好指导计划;
(二)在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周给所指导的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可附课题指导书);
(三)指导并审查学生拟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含工作内容、方法及进度等);
(四)指导、检查学生收集和分析资料。拟定方案和进行设计(论文);
(五)进行个别或集体答疑,检查进度,加强学生考勤和纪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六)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按有关要求作出恰当的审查意见,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五、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行为规范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敢于创新。
(二)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三)紧密联系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课程实习或实验、毕业实习,并独立地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抄袭,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计。
(四)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凡在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期间,不与指导教师主动联系与见面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不准参加答辩,其成绩以不及格计。
(五)注意勤俭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规操作损坏仪器设备需照价赔偿。
第六章 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由(1)封面(2)设计任务书(3)毕业设计题目(4)毕业设计评阅书(5)毕业设计评定书(6)目录(7)正文(8)参考文献(9)附录(10)致谢等10个部分组成,其主要要求及格式如下:
一、封面
封面应包括毕业论文(设计)作者及学号、所属系及专业、时间等内容。
二、论文(设计)正文
(一)论文(设计)必须只有一个中心论题,并提出论证的理论依据。
(二)采用恰当方法论证论文(设计)的中心思想。
(三)论文(设计)写作必须有基本层次与结构并围绕中心层层展开。
(四)论文(设计)尽可能发掘创新点。
(五)论文(设计)使用论说文体,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
(六)正文使用数字分级番号,即一级标题番号为:1,2,3...等,二级标题番号为1.1,1.2,2.1等,三级为1.1.1,1.2.4等。
三、参考文献
文章刊物需注明:作者,年份:篇名,发表的刊物名,期号;著作需注明:作者,著作名,出版单位,出版时间。
四、附录
某些重要的原始数据、数学推导、计算程序、框图、结构图、统计表、计算机打印输出件等,以及对了解正文内容有用的其他补充信息。学生可根据论文(设计)的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列出该栏目。
五、致谢
致谢中应列出资助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工作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基金;协助完成研究工作和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在研究工作中提出建议和提供帮助的人;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其他应感谢的组织或个人。
六、交打印稿的同时,应同时向指导教师交电子文档,毕业论文电子稿应采用word文档格式来书写。一律使用a4页面左侧装订;题目用黑体二号居中,论文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一般不超过25个字;中文摘要500字左右,摘要和关键词用宋体小三号字;正文用仿宋四号字;附录及参考文献用宋体5号字。
七、论文(设计)的装订顺序
(1)封面(2)设计任务书(3)毕业设计题目(4)毕业设计评阅书(5)毕业设计评定书(6)目录(7)正文(8)参考文献(9)附录(10)致谢
第七章 答辩
系(教研室)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开展前应根据学生人数,毕业论文(设计)的研究方向以及教师力量分设若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审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至少应由3位教师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具体组织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于答辩前10天向答辩小组提交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评阅意见及评分。答辩小组成员应按照答辩小组组长的安排交叉评阅本小组负责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要件、结构、论点、论据、见解以及是否有抄袭等情况,提出评阅意见和成绩建议。
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所讨论的主题,拟出若干质疑问题,并于答辩前将质疑问题告诉学生,让其准备30分钟。
答辩开始时,学生应首先介绍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思想和主要内容(15分钟为限),然后对质疑问题一一作答。答辩小组必须作好学生答辩记录,给出学生答辩成绩。
第八章 成绩评定
学生完成设计(论文)后,必须通过“审阅”、“阅评”、“答辩”三个环节。
一、审阅(评定“平时成绩”)
学生将完成的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报告)及其附件(包括任务书、图件等)正本一并交指导教师审阅。由指导教师写出审阅意见评定平时成绩。内容包括: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及是否符合要求;
(二)对综合运用所学基础进行实践的能力(包括资料分析、方案制订、计算说明、立论、推理、文字表达、实验技能、图件等)的评价;
(三)创造性采用新技术状况的评价;
(四)对学生工作态度(对设计或撰写论文的态度、组织纪律情况)的评价;
(五)存在的问题及错误。
经指导教师写出的评语,并评定“平时成绩”后,才能完成了环节。未完成该环节者,不得进入评阅环节。
二、评阅(评定“评阅成绩”)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在答辩前五天交答辩委员会负责人,由其落实相应专业职称及以上人员进行评阅。评阅人应认真评阅,写出具体而恰当的评阅意见,并评定评阅成绩。
对毕业设计的评阅意见应包括:
1)、论据、计算是否正确、严密,有无独创性;
2)、设计计算及主要设计图件的质量;
3)、文字说明及其主要设计图件的质量;
(二)、对毕业论文的评阅意见应包括:
1)、内容是否正确,有无独创性;
2)、分析问题是否严密,处理数据是否恰当,结论是否正确;
3)、文字表达及其他附件的水平。
评阅人根据上述内容写出评语及评定“评阅成绩”后,才算完成了评阅环节。未完成该环节者,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三、评定“答辩成绩”
(一)、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均应在毕业答辩会上公开进行。各系答辩委员会(设主任、秘书及委员等5~7人),负责主持本系毕业生的答辩工作。
(二)、答辩时间统一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的最后一周进行,各系应将参加毕业答辩学生的名单及日程安排表及时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毕业设计(论文)最迟应在答辩前两天返给学生准备答辩。
(四)、学生答辩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课题任务、目的与意义;
2)、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参考文献等;
3)、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
4)、设计(论文)的价值;
5)、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五)、提问时间不超过30分钟,提问内容应包括:
1)、要求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2)、与题目有关的基本理论、原理、方法、认识等;
3)、考察鉴别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六)毕业答辩成绩评分表
山西z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答辩成绩评分表
专业班级姓名
分项标准所占比例评分
(七)、答辩完成后,由答辩委员会(小组)写出评语,并评定“答辩成绩”。
四、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的评定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成绩采取加权评分法,平时成绩、评阅成绩的权重为50%、答辩成绩的权重为50%。最后由答辩委员会加权合计,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成绩。一般优秀、良好人数分别不超过总人数的15%、30%,及格与不及格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15%。
评分标准:
优秀:正确地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圆满完成所作题目,有良好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某些部分有较深入的认识与见解;图件完整、正确、规范、美观、文字报告通顺,抄写清晰无误;答辩是概念清楚,能准确无误地回答提问。
良好:能较好地综合运用所学到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完成所作的题目,有良好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图件完整、正确、较规范、美观、文字报告通顺;答辩时概念清楚,能较好地回答问题。
中等:能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完成所作题目,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图件、文字报告一般;答辩时能回答主要问题。
及格:尚能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完成所作题目,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图件及文字报告基本可以;答辩时只能回答最基本的问题。
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及格。
1)、运用所学知识差,设计中有原则性的重大错误,基本没有完成任务;
2)、答辩时概念不清,对主要问题不能回答;
3)、弄虚作假,抄袭他人文献资料。
五、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成绩评定,参照上述办法,由学生所在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组成答辩委员会,就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提出评定成绩的具体意见。回校后交系答辩委员会审定。
六、毕业实习应单独评定成绩,不纳入设计或论文评分。
第九章 毕业设计(论文)收集与存档
一、毕业论文(设计)收集
教研室在组织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及答辩工作后,应对各指导教师评定的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分班将成绩表和成绩分析表交系部和教务处。加封面和评分记录装订后的毕业论文(设计)原件全部交系部存档。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检查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检查。在学生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系部应组织专家对学生论文(设计)的情况进行抽检。抽查结果登记存档。
(二)抽检的主要内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题目难易度及工作量;选题的现实意义和实际价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研究设计能力、研究方法和手段应用能力;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质量;指导教师及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是否恰当,及答辩小组对答辩题目的选择是否合乎要求等。
(三)抽检专家选定:由系部指定,应为副教授及以上人员。
(四)抽检数量:原则上应按毕业生人数的10-20%进行抽查。
z职业技术学院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系学生晚自修
| 适配人群 | 机械工程系学生,非毕业班学生,实习阶段学生 | 使用场景 | 晚自习期间,非毕业班学习,实习学生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晚自修老有人不学,吵吵闹闹,想让大家安静学点东西,把白天课补一补。 | ||
| 适用范围 | 非毕业班学生,实习也要来。管晚上七点到八点这会儿干啥。 | ||
| 职责分工 | 团学组织天天查,辅导员和系领导偶尔突击看。查到了记名字报上去。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玩网游、聊天、打牌、看电影、大声说话。不准弄脏弄乱教室寝室。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有人盯,当场记旷课一节。三次就喊家长来学校。电脑没收得家长亲自领。 | ||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同学们更好的利用晚自修时间,提高学习效率,我系特制定《机械工程系学生晚自修管理规定(暂行)》。希望同学们积极配合,自觉遵守。
一、晚自修参加对象:本系非毕业班学生,学生实习期间照常参加晚自修。
二、晚自修时间:每周一至周四19:00-20:00。
三、晚自修地点:6#5096#511图书馆学生寝室
四、充分利用晚自修时间,认真做好课堂知识的预复习工作;阅读有关课外书籍拓宽自身的知识面,增加知识储备。
五、系团学组织有关部门将对学生晚自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系领导和辅导员老师将不定期的对晚自习情况进行抽查。
六、在晚自修时间,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保持教室、寝室内的整洁、安静,不得从事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如玩网络游戏、网上聊天、打牌、看电影、嬉闹等,一经发现,将按旷课处理。每查到一次记旷课一节。
七、旷课累计3节以上的,将通报本人家长,并要求家长来校协助教育,并按照学院有关制度严肃处理。对在规定时间内利用电脑玩游戏并经教育不悔改的同学,将暂扣其电脑,并由本人家长来校领取。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集体户口
| 适配人群 | 高职院校学生,保卫处经办人,招生就业处人员 | 使用场景 | 新生入学落户,毕业户籍迁移,中途退学转户 |
|---|---|---|---|
| 制定目的 | 学生户口迁入迁出老出错,保卫处忙不过来,想让流程清楚点,大家少跑腿少耽误事。 | ||
| 适用范围 | 三年以上在校生,户口迁入、身份证办理、毕业迁出、中途退学转学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保卫处牵头办手续,招就处管毕业生材料,学生自己交证件交钱,老师提醒时间节点。 | ||
| 禁止行为 | 迁移证没盖章不算数,名字不对不收,超时没领迁移证自己担责,身份证丢了不及时补要重交钱。 | ||
| 检查与监督 | 保卫处每月查一次进度,十月前必须交齐材料,漏交的单独约谈,二次还漏就贴通知到班级,三次不交影响毕业手续。 | ||
职业学院学生集体户口管理暂行规定
一、就读我院学制三年以上的学生,可将户口迁入我院学生集体户口簿(经家长同意学生户口可不迁入我院)。迁入的时间,在入学当年的十月前学生向保卫处交完《户口迁移证》,学生姓名应与户口相吻合,《户口迁移证》上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和注明身份证编号及办证与否。由保卫处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二、已办理进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学生户口,均为非农业户口。学生办理居民身份证办证费、入户照像费及身份证照像费,由学生负担。
三、户口迁入我校并年满16周岁的学生,均应办理学院当地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的,于年满16周岁的当年办理,交办证费20元。要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遗失、损坏的应及时申请补办,交办证费40元。
四、毕业学生户口迁出的手续办理。根据市计委、市教委批准的毕业生派遗计划、于毕业的当年将学生户口迁往计划规定的相关部门。毕业生必须于毕业当年的十月底前,在学院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逾期未领取者,造成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
五、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的5月30日前,将本人申请,家长签字、落户地单位或公安机关同意的书面材料交招就处、保卫处备案。毕业生的户口原则上迁往原籍所在地的区、市、县人事局。
六、学生就读期间中途退学、转学等,应及时向保卫处申请并办理户迁出手续,退学学生的户口一律迁往原籍,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不及时申请办理户口迁出的后果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