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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优选10篇)

时间:2026-08-20 07:26:3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

适配人群安全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场景电信施工,高空作业,明火作业
制度目标让大家干活时别出事,保护身体安全,让公司生产顺顺利利。
职责分工总经理总负责,安委会管全局,各单位领导管本单位,安全员盯日常检查,职工自己守规矩。
核心条款不准带病开工,不准乱动设备,不准酒后上岗,不准私拉电线,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执行要求新员工先培训再上岗,特殊工种要持证,每月查隐患,发现马上改,领导带头检查,全员参与监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xxx公司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

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第十四条 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第十七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并有一定的防护设施。

电信线路

第十八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一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三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

第二十四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x年x月x日

第二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北京宏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丰南项目部管理文件

北京宏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丰南项目部

1.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落实“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始终如一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2.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一切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戴好安全帽,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

3. 操作人员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剔凿打眼必须戴好

护目镜,施工操作层下方禁止歇息及站人,严禁疲劳上岗和带病作业。

4. 所有施工人员严禁赤脚、穿拖鞋和带钉易滑鞋进入现场。

不得攀登脚手架和吊环上下,严禁从高处向下随意抛掷物料。

5.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

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 安全防护材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脚手架搭设及安全网铺

挂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要求。

7. 各种配电箱(闸)及电源线必须符合要求,做到一机、一

闸、一漏电保护,门锁齐全,断电上锁。

8. 各种机具使用时必须有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齐全,严

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严禁带病运行。

9. 施工现场材料按要求码放整齐,防止倒塌伤人。

10. “四口”“五临边”防护齐全到位,经常检查,确保安全

施工。

____年8月28日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 未经批准严禁在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电气焊作业,首先清

除周围易燃物,经申请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作业,并设专人看火。

2. 易然、易爆、有毒物品,要设专库存放,专人保管。

3. 消防器材专用,任何人不得随意挪为它用。

4. 消防栓、器材设明显标志,周围严禁堆放物料,保证消防

设施和消防通道畅通。

5.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

6.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7. 现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得私自留住外人。

8. 现场保卫人员着装要整齐,佩戴明显标志,外来人员及货

物进出场必须登记,未经批准,现场内任何物品不得外运。

9. 施工现场设专人值班、巡逻,并设义务消防队,发现问题

及时报告,警卫人员应尽职尽责,保证安全。

10. 冬季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工作。

第三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请你继续关注制度大全:www.haoword.com)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一、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 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 生产安全管理的规定

1. 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 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 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 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 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 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须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须认真巡视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维修(尤其是电气维修)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维修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的停送电规定。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纪律

1、 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 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 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 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 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 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 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 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 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 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 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 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第五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是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2、公司总经理为最高安全管理者,对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3、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安全委员会主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其它主要成员包括主管工程管理的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安全科长、项目部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

4、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法规宣传,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和能力。

5、公司实行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的安全值日责任制,值日人员对安全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

6、公司每年初将确定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目标管理分期方案。

7、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主持每半年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8、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查现场,查资料,查管理。

9、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定期检查”的原则。公司将对所有员工和其管辖的全体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0、公司主管生产的部门负责人对项目部及监理单位所制定的安全方案措施要进行严格的审核。

11、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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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现场指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场景隐患排查,交接班检查,安全学习会
制度目标发现隐患和管理缺陷,及时整改,实现安全目标。
职责分工总经理领导,分管副总牵头;安全处负责检查;各单位自查;职能部门组织专业和季节检查。
核心条款坚持预防为主;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严禁违章指挥和作业;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执行要求检查要发动职工参与;整改不能拖延推诿;派班指令、交接班薄、周一学习会要坚持;新工人和特殊工种要培训;事故要调查报告处理。

为了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进行旨在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中的隐患和管理的缺陷而进行各种检查和整改,达到实现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检查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发动职工揭矛盾查隐患,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2、对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正确认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3、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决不允许拖延推诿,要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订出计划,按时解决。

4、派班指令,交接班薄,周一安全学习隐患整改分析会要常抓不懈,坚持到底。

5、一定要严格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教育培训,安全措施计划落实工作抓到位。对工伤事故一定要认真调查,及时报告和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6、生产现场、工作场所、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一定要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

7、现场指挥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操作者不得违章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违者按照情节给予罚款。

8、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率领安全处、工作人员实行安全、文明生产人检查。各单位经常组织自查、查思想、查纪律、查隐患、查领导,各职能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操作工,班组长,车间安全员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特种作业,设备操作
制度目标让大家更懂安全,少出事故,生产顺顺利利。
职责分工生产主任管大检查,车间安全员日常巡检,班长天天查,班安全员配合。
核心条款新员工先培训再上岗,特种工必须持证,设备要定期检查,劳保用品必须戴好。
执行要求月检日检不能少,隐患马上改,不改就罚钱,安全活动每月两次,班前班中班后都要讲安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凡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各工部操作工必须经过***部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发放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设备。

2、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叉车驾驶员、行车工)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3、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次。

4、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5、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和设备科和安全技术部门的要求,取得岗位操作证书,持证上岗。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公司实行月检和日检相结合的检查制度。主要检查各工部的设备使用状况和现场安全隐患。

2、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生产主任和车间安全员负责组织。主要检查设备安全、休息室水、电、火的使用情况,及乱拉乱接临时线情况。

3、班长和班安全员负责组织每天的安全日检。主要检查各工部的设备安全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使用。职工的劳保用品穿戴情况。

4、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或予以处罚。

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6、定期对重点设备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检查负责人要及时汇总,上报车间主任,车间能进行处理的应及时安排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安技部门。

7、车间所有设备推行点检、定修、二保维护保养制度。

8、车间安全员每天对车间进行巡视检查,制止违章作业。

9、车间对及时发现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和处理整改隐患项目作出贡献的人或班组实行奖励,对不按时完成隐患整改的班组或个人实行经济考核。

10、吊运器具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三、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前由班长组织召开交接班务会,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2、班长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车间,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3、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

四、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1、车间与各班组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

2、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文明生产现场必须达到的标准。

五、劳保用品使用制度

1、按规定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2、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六、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为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增强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为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产现场,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1、违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对班组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20元。(以下行为属违反规定)

1.1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

1.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带呼吸护具的。

2、现场吸烟或未在规定区域内吸烟、现场地面存留烟头的,对违章单位班组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30元。

3、班组未按规定组织15、28安全生产活动的,对班组长罚款50元。班组成员无故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罚款20元,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罚款50元。

4、各工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对于张贴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文本,班组成员要爱护,不得损坏,如损坏或缺失对班组长罚款50元,对小组长罚款20元。

5、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无故不进行整改,对班组长罚款50元,因有关人员不负责任,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6、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或操作,对班组长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指派者罚款100元。

7、擅自拆卸、挪用或损坏安全标志、防护信号,对工序负责人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并赔偿。

8、职工饮酒后上岗操作设备的,对班组长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9、有违章、违纪行为,不接受检查批评,无理取闹者,对责任人处罚50-100元,对班组长处罚100元,情节严重上报中心。

10、检修设备不挂牌,对维修班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先检修后挂牌,对维修班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1、违反压力容器安全规程处罚规定

11.1氧气瓶和乙炔瓶间距不足5米的处罚使用者50元。氧气瓶和乙炔瓶附件不全、损坏在用的处罚使用者50元。对区域使用班组长处罚50元。

12、违反电气安全规程处罚规定

12.1每台设备擅自拆除或短接保护开关的,对工部班组长罚款50-1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指派者罚款100元。

12.2电线与电源相接时,应设开关或插头、插座,不允许随意搭、挂、插、接,违者对区域班组长罚款50元。

12.3各种电器开关盒盖缺少或损坏,对区域班组长罚款50元。

12.4未经车间批准,乱拉临时线,对责任单位班组长罚款50元。虽经车间批准,但敷设接线不符合技术要求或电气设备拆除留下的电线头未做妥善处理,对责任班长罚款100-200元。

12.5在电气设备上、桥架上搭挂杂物、凉晒衣物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班长罚款100元。

13、行车工违反“十不吊”规定的,每条对违章责任人罚款50元。对班长罚款50元。

14、使用的钢丝绳、链条磨损超限未及时更换,对使用设备班长、使用者罚款50-100元。已向维修人员反映,而未执行的,对维修班长罚款50-100元。

15、行车起步或吊物附近有人员时,行车工必须先打铃示警,违者罚款20元。

16、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带安全带、安全帽、不设安全区域,对作业单位班长罚款100元,对违章人员罚款200元。

17、高空作业人员随便抛掷物件,对作业单位班长罚款100元,对违章责任人罚款50元。

18、检查、修理、清扫设备时,未按规定关机、上锁,并设警告标志表明机器处于“检修”或“禁止开机”状态的,对检修人处罚100元。

19、检修项目完毕后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对检修负责人罚款100元。

20、在禁火区违章动火,经发现后对动火单位班长处罚5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对动火者罚款100元。

21、在禁火区内发现烟头,对区域班长罚款50元/个,禁火区堆放无关依然易爆品,对区域班长罚款200元。

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叉车班长罚款1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

22.1无证驾驶车辆的。

22.2酒后驾驶车辆的。

22.3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

22.4超速行使的。

22.5违章载人或人物混装运行的。

22.6出车前不检查或带病出车的。

22.7车辆停止运行未按规定断电或停止供能系统的。

22.8车辆灯光、喇叭、液压、制动、倒车蜂鸣器等安全装置失效或未及时修复的。

***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易燃易爆危险点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岗位责任人,作业点负责人,技安员使用场景危险作业场所,压力容器区,危化品贮存
制度目标管住易燃易爆地方,不让人受伤、不烧东西、不炸设备。
职责分工技安环保部牵头定级挂牌;岗位人天天查;负责人周查;领导按级别月查季查年查;公司分管领导管备案。
核心条款必须挂牌子写清责任人;定量存放危险品;定岗定员持证上岗;每天三次检查签字;装监控存三个月记录。
执行要求检查要填本子,问题要当场改,改不了就报上级;没检查一次罚一百;监控坏了得马上修;预案每年至少练一次;检查记录要归档。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分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定点与分级原则、管理及巡回检查等有关方面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规范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的安全生产管理。

2 术语与定义

易燃易爆危险点:在研制、生产、试验、贮存和使用过程中,易发生火灾与爆炸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场所。

3 基本内容与要求

3.1 易燃易爆危险点管理程序

a) 定点分级;

b) 挂危险点标志牌,明确责任人;

c) 编制检查表,规定检查周期和内容;

d) 各级检查责任人按检查表内容进行巡回检查;

e) 资料归档。

3.2 易燃易爆危险点定点原则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易燃易爆危险点:

a) 高压管道、压力容器、储罐区(储罐)等场所;

b) 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c) 其他可能发生易燃易爆事故的场所。

3.3 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原则

根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程度不同,将危险点划分为ⅰ、ⅱ、ⅲ三级。

3.3.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危险点:

a) gb18218中规定的易燃易爆重大危险源场所、设施;

b) 10人及以上的危险作业场所;

c) 可能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场所;

d) 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事故的场所。

3.3.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危险点:

a) 可能造成1人或2人死亡或者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的场所;

b) 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至500万元事故的场所。

3.3.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危险点:

a) 可能造成3人以下重伤事故的场所;

b) 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至100万元事故的场所。

3.4 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确定

3.4.1 公司技安环保部组织专家按照确定易燃易爆危险点及划分等级,确定各级责任人名单,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子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点报公司备案。

3.4.2 易燃易爆危险点的撤销或等级变更,应重新评审确认与批准。

3.5 易燃易爆危险点的管理

3.5.1 易燃易爆危险点执行危险品定量管理,不应超定量存放和(或)使用危险品。

3.5.2 易燃易爆危险点执行定岗、定员管理,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5.3 因工作需要进入危险作业场所的人员,应严格执行定员管理。

3.5.4 各级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巡回检查周期进行检查、签字。

3.5.5 易燃易爆危险点应按照科工安字[____]560号《国防科技工业易燃易爆危险点视频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安装监控系统,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3.5.6 易燃易爆危险点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6 易燃易爆危险点标志

3.6.1 易燃易爆危险点处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和易燃易爆危险点责任标志牌,二者配挂在一起。

3.6.2 安全标志牌的名称、图形符号、种类、设置的范围和地点、尺寸及设置的高度等,应符合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3.6.3 易燃易爆危险点责任标志牌尺寸为700mm×600mm,标明危险点名称、编号、级别、危险性类别和各级检查责任人。

3.7 易燃易爆危险点检查责任分工及检查周期

3.7.1 一级危险点由岗位责任人、作业点负责人、分公司主管领导、分公司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检查。

3.7.2 二级危险点由岗位责任人、作业点负责人、分公司主管领导、分公司负责人、和公司分管领导检查。

3.7.3 三级危险点由岗位责任人、作业点负责人和分公司主管领导、分公司负责人检查。

3.7.4 岗位责任人每日班前、班中、下班时检查(日查)。

3.7.5 作业点负责人每周检查一次(周查)。

3.7.6 责任单位技安员每周检查一次(周查)。

3.7.7 分公司主管领导对本单位的危险点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周查)。

3.7.8 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点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月查)。

3.7.9 公司分管领导对一级、二级危险点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季度查)。

3.7.10 公司总经理对一级危险点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年查)。

3.7.11 公司分管领导技安部门对危险点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月查)。

3.8 人员要求

3.8.1 岗位责任人要求

3.8.1.1 掌握危险点部位所有设备、设施性能和生产、使用、贮存物质的危险性质。

3.8.1.2 熟悉生产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事故隐患。

3.8.2 检查责任人要求

3.8.2.1 检查责任人必须由相应级别领导担任,当责任人因故不能履行检查责任时,必须委托相应级别人员代替。

3.8.2.2 了解危险点部位设备、设施性能和工艺要求,以及使用、贮存物质的危险性质和安全技术条件状况及检查内容要求。

3.9 检查整改

3.9.1 各级检查责任人必须按规定的检查周期和检查内容履行检查职责,将检查情况记入《易燃易爆危险点检查记录本》。

3.9.2 各级检查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和监督整改。

3.9.3 各级检查责任人对本级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书面向上一级检查责任人或相关部门报告。

3.10 考核

3.10.1 各级责任人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罚款100元/次。

3.10.2 易燃易爆危险点管理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照《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关规定考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装配车间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装配工,质检员,生产主管使用场景装配作业,现场整理,工位定置
制度目标让车间干活不出事,人和机器都安全,东西不乱放,活干得又快又好。
职责分工生产部定规矩,让车间照着做;生产部每周来检查,还打分考核。
核心条款按6s做,东西归位、分类、标清楚;工件不落地、不混放;每天打扫;工具用完放回原处;不许吸烟、穿拖鞋、赤膊。
执行要求装配工必须培训上岗;按工艺卡干活;发现零件不对马上报;工装设备要定期保养;非工作人员不能进车间;下班关电关水关火。

一、目的

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

适用于装配车间所有管理员、装配工。

二、 职责

1、 生产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装配车间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 生产部每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三、工作程序

1、 严格按照6s管理要求执行。

1.1 现场整理

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杂物、脏物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1.2 现场整顿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b、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分类摆放整齐,零部件绝对不能掉在地上,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c、 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1.3 现场清扫与清洁

车间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每天下班前必 (文章转贴自实用工作文档栏目) 须清理场地,打扫卫生;装配工作台面及货架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附近不得有杂物及灰尘。

1.4 素养

a、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量具、工具用后要归位,不得随意摆放。

b、每个装配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每个装配工工作有序,保持肃静,不得在工作时谈天说笑,大声喧哗。

1.5安全

a、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b、工作期间,不得在生产区域内有明火或吸烟,不准穿拖鞋,不准打赤膊、赤脚。违者罚款50元/次。

2. 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合理安排各项生产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的生产安排和生产调动。

2.1 装配工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分。

2.2 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生产部和质检员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2.3 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必须妥善安排,以避免停工待料。

2.4 装配过程中,各工序产量、存量、进度、物料、人力等均应予以适当控制。

2.5 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四、非生产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场地。

五、下班时必须做到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六、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糖厂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处负责人,车间技术员使用场景榨季生产,设备检修,动火作业
制度目标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保护国家财产,让生产更顺利。
职责分工总经理定制度、开安全会;生产副总管日常;安全部检查隐患;各部门领导管自己人;班组长盯现场;员工守规矩。
核心条款不准酒后上岗,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不准乱动设备,不准在危险区吸烟,进容器要断电挂牌,起重下不许站人。
执行要求新员工必须培训才上岗,每天班前检查,每月查隐患,发现违章马上制止,每季度开安全会,记录要写清楚,检查结果要反馈。

一、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和条例,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安全职责

1.1审定并颁发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1.2组织各级领导,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状况,制订对策。

1.3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董事会。

2、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2.1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管领导,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2生产副总经理直接领导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指导。

2.3督促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

2.4组织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安排实施。

3、安全处安全职责

3.1对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总是负全面责任。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本单位安全工作水平。

3.2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

3.3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审查防范措施。

4、其它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4.1在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4.2定期听取所辖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及时指导并提高所辖部门安全管理水平。

4.3检查所辖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部门及时整改。

5、工会主席(包括副职)安全职责

5.1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网活动,做好员工劳动保护方面宣传教育工作。

5.2支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活动项目。

5.3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事故的安抚工作。

6、各部门领导(含副职)职责

6.1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6.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落实整改措施。

6.3做好新员工的“三级教育”及员工的安全、纪律教育

6.4做好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本职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6.5加强对设备、安全装置、防火设施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负责本职业务范围内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6.6与工会、安全管理部门配合,认真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7、安全员安全职责

7.1在部门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批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有权直接向安全技术部门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7.2制订、修改、审查车间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7.3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含二级教育,日常教育),编制安全教育计划,检查班组教育情况,组织本单位安全活动,负责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台帐。

7.4经常现场检查安全,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领导报告,发现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

7.5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和上报工作。

8 车间工艺技术员安全职责

8.1做好本业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8.2负责编写、修订车间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操作工进行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教育。

8.3监督检查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参加产品质量,工艺指标失控等有关事故调查,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分析。

8.4编制单位的开机、洗机、停机方案,确保安全生产。

9、车间机械技术员安全职责

9.1负责编写、修订车间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查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9.2负责机械、压力容 器等设备及建筑物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压力容器的使用和检修。

9.3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组织消防设备跑、冒、滴、漏,改善作业环境。

9.4负责设备事故管理,参加有关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10、车间电气技术员安全职责

10.1负责电气设备、设施、安全装置、输电线路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建立健全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制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2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和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工作。

10.3参加电气设备完好状况,安全系数的评定升降级工作。

10.4参与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配合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及整改意见。

11、工段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1.1负责本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11.2负责组织新员工的(三级)教育工作,监督本工段、班组员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11.3组织好岗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防隐患,一时消防不了,报告车间以求得妥善处理,发现违章立刻制止。

11.4做好消防器材,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等巡回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11.5参加本工段、班组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12、员工安全职责

12.1严格遵守各规规章制度,本人不违章作业,并制止班组内的违章作业.

12.2遵守劳动纪律,不串岗、不脱岗、不睡岗和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12.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2.4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熟悉本岗位有毒有害物质性质,熟知急求方法,消防知识,全体防护等知识。

12.5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者创造安全生产良好条件。

12.6必须按规定着装上岗,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

13、生产处安全职责

13.1对全公司机构、电气、动力、仪表、设施、设备、管道、通排风装置、建(构)筑等的安全状况负有全面责任。

13.2组织建(构)筑物、起重机械、,电气、仪表、压力器、安全装置,热力管道管定期检查,校验工作。

13.3参与特种作业人员分配,调换岗位决策,督促有关人员按规程进行操作。

13.4参加制订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写、修订全公司系统操作规程。

13.5负责制定项目施工的安全措施和大、中抢修危险性较大项目的具体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近期完成。

13.6参加公司组织种类安全检查,参加设备事故、产品质量事故、工艺失控事故、检查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13.7负责制定公司开榨、停榨、洗机、检修安全生产方案,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确保榨季、年度检修的安全生产。

13.8在生产中出现危险性或发生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如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时,负责现场维护和组织力量抢救。

13.9安排经济承包项目的同时,与安环部门制定承包安全、环保事宜。

14、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4.1负责剧毒物品(核子称、质检用的药品等)保管、运输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14.2负责公司区域内交通安全管理和公司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4.3掌握重点防火区,消防水源及消防栓布置网络,经常检查消防设置,并能正确使用消防设施。

14.4保卫人员参加各项消防知识、消防技能培训,定期作灭火技能、抢险救火训练、演习。

14.5发生火灾时,应沉着、稳重,首先考虑尽快拿出抢险方案并一面抢险,一面报火警增援及向部门或主管领导汇报。

14.6制止外来人员进入公司闹事生非,以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为目的,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三、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公司内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当班时不准看书、看报、不准擅自离岗位,不准擅自操作本岗位以外的机器、设备。

3、当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如工作服、鞋、帽、手套)。女工要戴工作帽。

4、在生产岗位上不准穿拖鞋、木板鞋、高跟鞋、外短裤、裙子和打赤膊、赤脚。

5、在生产岗位上必须专心操作,严禁大声喧哗和嘻戏取闹。

6、严禁喝酒或带重病上班。

7、当班生产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找人顶班。

8、严禁带小孩进生产区、车间、蔗场等。

9、新员工(季节工)和来公司学习培训人员,除学习公司内各项规章制度外,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不准在栏杆上、窗台上站、坐或卧,以防滑跌发生伤亡事故。

11、凡在开口容器上工作(如回溶锅、糖糊槽、螺旋槽和各种箱体及遗留吊装孔等)必须用木板架设好,才能进行工作。

12、开机前要认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以及周围情况,转运是否自如,是否有人和障碍物在内,并与前后工序联系好后方能开机。

13、初次开用蒸汽时,先打开管上的排水阀和分水器,与前后工序联系好后才慢慢开小量蒸汽暖管15分钟后才能正常开汽,防止爆净口或爆管。

14、转动的机械设备,不得用手脚去接触,不得从上面横跨越过。

15、凡进入有转动和封闭容器内进行检查、修理、必须先切断电源取下保险,并挂牌标志,同时有人监护,才能进入容器内检查和修理。

16、凡转动设备的危险部分(如转动齿轮、砂轮机、电锯、联轴器、皮带轮、飞轮和转动轴等)必须装防护罩。

17、严禁在仓库、糖库、油库、煤仓、柴仓、蔗渣场、桔水塔等易燃、易爆的场所吸烟和生火。

18、凡易燃易爆的场所,应设有防火警告牌和消防设施。公用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移动位置和用作他用。

19、严禁随意带危险品和爆炸品进入公司区内。因生产和工作需要带入公司区必须事前办手续。

20、起重吊物下面严禁有人停留和行走,物件悬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1、起重用的钢丝绳,应装有铁套环,用编结部分长度,不得短于300毫米,并且不得少于钢丝绳直径的十五倍;用卡子边接钢丝时不得少于三个卡子。

22、用卷扬机起重时,当吊重物降至最低位置时,留在滚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二圈。

23、凡进行电器检查、维修工作时,要严格遵守电器规程。

24、电动机械和电器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带电的电源线头,如必须留的,一定将电源切断,并将线头绝缘好。

25、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规格,并且定期检查和修理。修理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标志挂牌。必须带电工作的,应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26、工作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36伏,在金属窗口内或在潮湿的地方工作的,工作行灯不得超过12伏。

27、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都要有保护性接地。

28、严禁在有压力和易燃品爆炸的窗口及器械、管路等焊接。

29、不论在任何场所进行焊接工作,事先必须检查附近有否会引起火灾的物料、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距离10米以上,或采取防火措施后方能焊接。

30、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必须相距10米以上放置;不准放在靠近热源,电源和其他高温地方,不准放在靠近操作面和行走通道旁。

31、每座锅炉的安全伐、压力表、水位表,要保证准确,灵活有效。

32、司炉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和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33、拆洗、修理、安装机械、试运行时,应对各种转动部分,采取临时的防护措施,一切无关人员都不得接近。

34、设备运行时,禁止清理齿轮、滑轮和转动带上的杂物。

35、各种机电设备,应由经过专门训练和考试合格人员的操作拆装或修理。

36、一切爆炸物品和有毒品运输和存放,要指定人员负责和保管捆扎好,不得散装,改装,不得震动、冲击、转倒、坠落和磨擦等。

37、不得违反交通规则、驾驶规程、道路管理和交通管理等条例。

38、严禁人货混装,驾驶室不得超员和无搭客证载人。

39、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40、非电工不得在车间内拆装电源及照明灯线。仪表设备的一切修理工作,应由仪表工进行,以免发生其他事故。

41、严禁在蒸汽伐门边取暖,以免发生爆管时蒸汽喷出伤人。

42、严禁在各种运输带上(或斗车内)跨越,站立和乘坐。

43、需在易燃物容器及管路上焊接前,必须先检查容器,管路内有无残存易燃物及气体,如有必须清除干净后才能进行焊接,以免发生爆炸事故。

44、避雷装置每年在雨季前进行检查,并使其符合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适配人群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新上岗员工使用场景班组作业,交接班,安全检查
制度目标让班组安全有标准可依,事故少发生,基础更牢靠,大家干活心里更有底。
职责分工班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协助落实;分散作业时指定安全负责人;目标责任签到个人。
核心条款班前班中班后检查不能少;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穿戴;危险源要清楚;互保联保要落实;三违行为要严查。
执行要求每天开班前会学规程,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每月考核目标,记录本要真实填写,作业区每周查,部门每月查,检查必须签字留痕。

第一条 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推进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实现班组各类事故为零的目标,结合作业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1、班组长是班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2、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落实班组各项安全工作,安全员不在时,明确他人代管安全工作。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3、班组分散作业时,明确每项工作的安全负责人。

4、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订量化、细化的安全目标,安全责任书签订到个人,每月考核一次,奖惩兑现。

第三条 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

1、建立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班组长、安全员及每个员工的安全职责及安全管理工作分工。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2、健全班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如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

3、建立安全工艺技术交底制度。

4、建立安全确认为内容的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班组安全原始记录和台帐制度。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各类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及报告情况;职工违章、安全日活动、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并将原始记录统计汇总、建立台帐。

第四条 新工人入厂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1、新进、转岗、复岗员工培训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新职工或转岗职工上岗前须经班组进行不小于40小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本岗位生产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设备、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要求,与本岗位有关的事故案例教训,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及本岗位三规一制》等,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

3、休假一个月以上复工人员,上岗前需经班组进行不小于8小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近期安全动态或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本岗位生产环境变化和不安全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岗位相关规章制度和规程》等,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

4、新生产工艺、技术或设备更新改造投产使用前,必须对岗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相关物品危险危害特性。

5、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再培训和教育,使班组的每一个成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月。

6、定期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岗位应急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学习档案。

第五条 班前会安全教育标准

1、结合作业区要求开展三规一制每日一学,每天班前会都要组织学习抽考与当天工作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和交接班制度”条款,并记录在《班前会记录本》相应栏目内。

2、对昨天安全方面的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将总结内容记录在《班前会记录本》相应栏目内。

3、班前安全讲话,重点围绕三个方面进行教育:

一是根据当班安排各岗位工作任务,把所有岗位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都考虑周全,然后有针对性的对每个岗位提出安全事项要求;

二是结合工作环境和当天天气情况进行安全教育;

三是结合部门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和近期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教育。

第六条 班组安全活动标准

1、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小于1小时。活动时间应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况,经作业区作业长(或承包商现场负责人)批准后,可在本周其他时间补上。

2、安全活动内容

有各作业区(或承包商单位)拟定安全活动主题,下发至各班组。

(1)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2)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有关精神;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辨析不安全隐患,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3、每次活动必须全员参与,并有发言记录,签到记录、严禁弄虚作假。

4、对因故没有参加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并在活动记录结束处加以注明。

第七条 班组互保、联保标准

1、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或工作任务情况明确当天互保或联保对象,多人以上作业实行互保同时还要明确联保作业,履行互保、联保职责;

2、互保、联保双方都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要做到四个互相,即:

1)互相提醒:工作中发现对方又不安全行为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提醒,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互相关心、互创安全作业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弧线监督,督促对方严格执行制度,自觉遵守规程;

4)互相保证:工作中互创条件,保证对方安全作业不发生事故。

第八条 班组安全检查标准

1、班组长要按照“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制度组织安全检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每天开好班前会。班前会结合当天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待注意事项。

2、岗位在班前要对工作区域、所用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巡检,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完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条件,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

3、班组长要检查督促班组成员班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安全用品、用具。

4、严肃查处“三违”行为。班组长要对岗位检查上报的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5、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确认后方可使用。

6、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档案。岗位和班组长所查的所有隐患和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要记入【班组工作日志】,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同时注明接受人姓名和职务。

第九条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

1、上岗前必须精力充沛,不准疲劳作业;

2、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和连班作业;

3、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安全用品、用具,员工必须熟知劳动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4、按规定认真落实岗位面对面交接班;

5、岗前或工作中认真巡检,班组内各种设备、工具、车辆安全防护装置以及设施齐全可靠,严禁带隐患作业。

6、生产作业环境文明整洁,无垃圾、无油渣、无杂物、物料工具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志明显,符合“6s”标准要求。

7、每个职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现象。

8、班组人员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9、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0、新上岗职工(含转岗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

11、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表以及应急提示卡。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第十条 班组记录标准

1、每个班组必须建立“班组工作日志”、“班组安全教育记录”、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岗位交接班记录”,记录填写要真实,字迹工整、内容充实、保存完好,不得伪造、乱涂乱画。

2、作业区每周对“班组工作日志”、“班组安全教育记录”、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检查签认一次,部门每月检查签认一次。无论哪一级检查,必须签署检查意见、检查单位、职务、姓名及检查时间。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压裁车间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车间负责人,机械操作员,新入职员工使用场景生产车间,设备维修,岗前培训
制度目标防止出事故,保护公司东西和员工安全,让生产顺顺利利
职责分工领导带头抓安全,部门负责人是安全小组成员,要检查、上报、解决隐患
核心条款新员工要培训考试合格才能上岗,设备每天检查加油,不能带病工作,下班查电源门窗
执行要求岗前必须培训考核,设备操作前检查,每日值日表要填,隐患不报会严惩,每月查线路两次

一、总则

1、为了预防各种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创建一个安全生产环境,保障公司正常生产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安全条例。

2、各部门负责人均为安全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条例。在公司领导组织带领下监督实施各项管理条例,定期定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作出解决方案,限期解决。

二、岗前培训

1、新员工在入职前,综合管理部同该岗位部门负责人要对新员工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员工守则、岗位职责、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知识与设施的使用培训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分配岗位。

2、对公司新近员工,车间负责人有义务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并安排车间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后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各岗位工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违规操作,工作时间严禁聊天、嬉戏、打闹、玩手机。

4、设备使用定员定岗,未经允许严禁交换设备或窜岗、脱岗。

5、设备操作人员每日上机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加油,机械设备如发生故障要及时停机报修,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6、生产车间当值人员每日下班后应对电源、门窗、卫生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当日值日表,确认无误后方可下班。对发现安全隐患知情不报者,公司将给予严惩。

7、机械操作人员严禁上岗前酗酒或严重疲劳上机。

8、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在车间随意乱接电源。对车间所有线路,车间负责人每月两次定期进行检查,并清扫线路粉尘,以免电源超负荷引发火灾。

9、机械操作人员严禁头发松散、服装松散上岗操作设备,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10、易燃、易爆物品由专人专区进行管理。消防设施摆放明显、固定区域,不得随意摆放。

11、设备维修时先切断电源,并将开关处贴上严禁通电标志并告知车间所有人员后开始维修工作。

12、工具保管由专人负责,领用时填写登记表,用完后清点交于负责人,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适配人群企业总经理,厂办负责人,车间主任使用场景安全生产决策,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专题会议
制度目标让安全工作有章可循。管好机构和人手。防止出事伤人。落实国家地方规定。推动日常安全运转。
职责分工总经理当安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厂办当副主任,管日常。各科长车间主任都是成员。厂办要配够俩安全员。
核心条款安委会每季度开一次会。厂办得查现场、盯隐患、搞培训、发许可。安全员要持证上岗,懂法规懂设备。
执行要求厂办天天跑现场找问题。发现隐患马上催整改。安全培训必须做。危险作业要审批。每季度开会分析情况。考核要定期搞。事故得及时处理并总结。

1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3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4.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4.1.1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

4.1.2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 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厂办负责分管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委会的组成如下: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厂办

成 员:设备科科长、质检科科长、财务科科长、仓管管理员、果奶车间车间主任、利乐车间车间主任、超净车间车间主任、

党员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女工代表。

4.1.3安委会职责

4.1.3.1审查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

4.1.3.2审查公司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

4.1.3.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4.1.3.4研究和审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4.1.3.5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

4.1.3.6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

4.1.3.7其他方面

4.2公司厂办 4.2.1厂办是安委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2.2厂办应配备不少于两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2.3厂办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4.2.3.1监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决策

4.2.3.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4.2.3.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2.3.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公司负责人。

4.2.3.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4.2.3.6参与公司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4.2.3.7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

发放、使用。

4.2.3.8参与组织公司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4.2.3.9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4.2.3.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4.2.4人员要求 4.2.4.1高中以上学历,具备5年以上基层管理工作经历。 4.2.4.2必须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2.4.3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适应行业安全管理的需要。 4.2.4.4熟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饮料行业安全规章制度,具备饮料生产、电气、机械、设备、交通、防火等方面的知识。

5管理要求

5.1安全生产委员会

5.1.1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5.1.2组织开展重要的安全检查和活动。

5.1.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定解决方案。

5.1.4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5.1.5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5.1.6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1.7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5.2厂办

5.2.1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5.2.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与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

实施。

5.2.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隐患;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5.2.4配合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学习、培训。 5.2.5监督现场的作业安全,在责任范围内签发危险作业许可。

5.2.6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5.2.7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专题事故分析法,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教育。

5.2.8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5.2.9监督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并督促设备科组织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年检工作。

5.2.10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和复审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5.2.11开展职责范围内和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轮流跟班带班

适配人群煤矿领导班子,副总工程师,安全部门干部使用场景煤矿井下作业,重点工序监管,重大隐患处置
制度目标让干部多下井看看现场,盯住安全重点,查隐患、反违章,保矿井不出事。
职责分工董事长批表,调度室排班公示,信息站考勤登记,安全科稽核办查落实,各单位报计划。
核心条款必须同员工一起上下井,带班次数有硬指标,重点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这些地方。
执行要求每月28日前报计划,井口led屏公示姓名班次,四对口签字才算数,交接班要写清隐患,没下井就罚钱。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现场管理过程中的关键作用,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深入现场落实安全措施,强化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____〕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令)、《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煤安管〔____〕162号)、《关于印发 ;的通知》(鲁煤安监[____]180号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____〕2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发〔____〕77号)和《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23号文的通知》(鲁煤安监南局发[____]81号)以及滕煤字[____]114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等各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跟班带班下井干部的范围

1、公司班子成员:董事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2、副总工程师;

3、公司生产技术科、安全科、调度室、稽核办公室、企管科等安全生产管理科室正副职干部、主管技术员。

4、公司一、二线工区(科室)正副职干部、主管技术员。

二、带班下井个数的规定

公司副总以上管理干部严格按照要求轮流跟班带班下井,下井次数不得低于以下规定:

1、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0次,其中跟班带班次数不少于5次;

2、总工程师: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0次,其中跟班带班次数不少于8次;

3、安全、生产副经理、机电副总经理: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5次,其中跟班带班次数不少于10次;

4、分管政工、经营、后勤副总经理: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0次,其中跟班带班次数不少于8次;

5、副总工程师(通防、防治水、机电、采掘):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6次,其中跟班带班次数不少于10次;

公司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跟班带班下井,必须与所带班次员工同上同下,严禁晚下、早上井。

三、轮流跟班带班下井的规定

1、公司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轮流跟班带班工作程序由调度室根据公司研究意见,排定月度的轮流跟班带班表,同时排定公司安全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稽核办、企管科等二线管理科室管理干部随同公司领导下井跟班带班表和地面管理干部值班表。对排定的轮流跟班带班表报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下发执行。

2、公司采掘一线单位、机电科、运搬工区、通巷工区等单位按照公司要求每月28日前制定本单位干部跟班带班值班表,29日上报公司安全信息站和调度室存档备查,并严格执行。

3、调度室要将每月度全矿井月度轮流带班跟班排定情况在公司安全信息站、井口等重点场所予以公示;领导干部下井时,其姓名、班次必须在井口led显示屏和管理干部跟班带班下井情况公示平牌版上进行公示;领导干部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调度室在井口公示栏公示,广泛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4、公司本制度规定下井的跟班带班干部,因特殊情况(如出发、学习、参加会议等)的确不能按照排定的下井班次进行下井的,个人可以和其他班次的跟班带班干部协商调整,但必须进行请示、备案,即: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调整下井班次的,需将调整的具体情况请示董事长批准;

(2)二线监管科室干部调整下井班次的,须分别报相互调整班次带班的公司领导批准;

(3)其他单位干部调整下井班次的,须报其分管领导批准;

(4)所有调整班次的干部都必须到调度室和信息站作书面备案。调度室必须将其备案存档,同时及时通知信息站做好调整工作。调整跟班班次的干部分别承担所调整班次的所有职责。

四、下井带班作业的任务和职责权限

1、跟班、带班下井的安全生产管理干部是当班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负责监督检查一二线各单位当班跟班干部、安检员、瓦斯检查员、班组长及工作面特殊条件下工区盯班管理人员按时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上述人员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3、负责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特别是“一通三防”、瓦斯监测监控、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重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负责生产作业现场重要工程、重点工序(采煤工作面回撤、采掘进工作面过断层、破碎带)的盯靠监管。

4、负责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及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5、负责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组织当班严格按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发现和处理“三违”现象。

6、负责对带班过程中出现的现场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反馈,并落实人、物等予以解决。

7、负责检查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问题。

8、下井带班的管理干部必须与所带班次员工同上同下(三八工作制每班次带班时间不得低于8小时);本班次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所有井下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此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9、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调度室和值班领导汇报,积极协助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五、考核办法及要求

1、公司调度室和信息站为公司管理干部下井执行情况的考核机构,具体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统计、汇总,每日进行通报。

2、干部下井考核实行“四对口”、“一记录”考核机制。“四对口”:一是上、下井时必须到信息站进行签字确认;二是由充灯室按照规定进行矿灯考勤;三是人员井下考勤系统;四是跟班干部每到一个工作地点必须在《公司带班干部到岗确认签字程序单》上进行签字确认,然后由当班区域安全员再进行签字确认。“四对口”程序缺一项均视为当班未下井。“一记录”即交接班记录,所有跟班带班干部上井后必须在信息站填写分层级(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等)跟班带班交接班记录,必须写明需要下一班次干部重点监控和治理的安全隐患或安全风险,下井干部下井前必须在信息站和上班次值班领导进行交接。

3、公司值班干部、职能科室、一二线工区副职以上管理干部及安全科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对当班能解决的问题责令当班责任人现场整改落实,对当班不能解决的问题,安排当班责任人限期落实,并将检查情况记入管理干部下井记录手册,写明隐患存在的单位、地点、限期整改日期、有被检单位跟班人员签字等,升井后交到安全信息站。

4、在下井过程中发现的直接危及安全生产的严重隐患,发现隐患的人员必须紧盯施工单位现场采取措施处理,整改完毕,通过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当班处理不完,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和信息站,由公司值班领导安排专人帮助整改单位落实。

5、公司值班干部、二线监管职能科室及一二线工区副职以上管理干部,下井前必须到信息站在“管理干部下井登记表” 上进行签字,并领取管理干部下井手册,上井时要认真填写 “管理干部下井信息卡”交公司信息站存档,信息站信息员根据信息卡的内容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整改指令。

六、责任追究

1、管理人员深入生产现场时,必须带着问题入井,带着问题升井,切实安排、落实、处理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并对隐患整改进行跟踪落实。未严格按照本制度和排定的带班表以及相关的规定进行下井带班的(含未与员工同上同下的),第一次处罚100元,并连带处罚单位负责人50元;第二次给予处罚300元,同时给予诫免处分,连带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2、入井带班干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四款规定到信息站填写相应的记录和签到,并做好上下班次的交接工作。否则,一经发现,第一次处罚100元,并连带处罚单位负责人50元;第二次给予处罚300元,同时给予诫免处分,连带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3、入井带班期间,凡应查出而未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现场查出隐患未及时安排处理或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交接的,一律追究带班人员的责任。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后果的,由公司组织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责任程度进行调查,并形成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4、对带班干部反馈的安全信息管理不力,处理不及时,追究信息站工作人员和安全科管理人员的责任,给予信息站工作人员每次100元的罚款,并连带安全科负责人给予50元的处罚;各单位接到信息站指令处理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整改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5、管理干部下井情况的核查,由安全科、稽核办共同执行,发现有弄虚作假,充灯室人员违规考勤、调度员违规记录、信息站工作人员违规统计、安全员违规签章,致使干部谎报下井次数的,违规干部取消本月份值班、带班等各项补贴,并经公司研究后给予行政处分,其他违规人员给予200元罚款,并一律调离本岗位。

七、补贴

为充分体现公司“责、权、利”的原则,值班带班干部补贴按原标准执行。

八、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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