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安全考试规定
| 适配人群 | 安全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岗位调动,复工返岗 |
|---|---|---|---|
| 制定目的 | 新员工多,岗位变动常,容易忘安全规矩,怕出事。 | ||
| 适用范围 | 全公司员工、实习的、参观的、换岗的、临时工。 | ||
| 职责分工 | 公司管总,部门抓落实,班组盯现场,安全员带头干。 | ||
| 管理要求 | 三级教育不能少,安规考试必须考,安全日活动要开,班前班后讲安全。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室抽查,部门组织考,没考或不及格就补考,再不行就下岗学,不参加算不合格。 | ||
一、总则
1、 实施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是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公司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搞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2、 安全教育工作由安全监察室领导,公司各部门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接受公司主管领导的指导。
3、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程规范,现场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基础知识。
4、 安全教育要做到层层抓落实,结合实际严格要求,经常化、制度化,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公司所属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全员是实施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组织、主持者。
5、 安规考试是检查和促进安全教育的一种重要手段。
二、安全教育的种类、范围和内容
1、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
①新人员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员负责组织,各部门、安全员和各班值负责落实。
②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本企业安全方面的规程制度,安全防火、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③部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安全规定,现场安全情况和要求,工作的安全标准等。
④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岗位安全制度、岗位安全知识,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具的使用,工作的安全标准等。
2、 换岗安全教育:单位内部岗位调动换岗的人员由接受部门负责二级教育,接受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
①外单位来厂实习人员进入现场前由公司安全员组织安全学习,并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现场实习。
②对来厂参观人员,接待部门要讲清安全注意事项,对参观中的安全应有专人负责。
4、职工复工安全教育:
①脱产三个月以上至六个月回原岗位工作时,由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上岗。
②脱产六个月至一年以内,由部门、班组分别进行安全教育,经部门安规考试合格后上岗。
③脱产一年以上需经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部门安规考试合格后上岗。
④外借人员、临时工分别由使用部门和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其工作的安全责任。
5、日常安全教育:
①坚持固定的安全日活动,结合实际分析总结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不安全现象,制定防范措施。
②坚持两会(班前、班后),讲安全注意事项,做好事故预想、布置安全措施、分析总结当天安全生产情况。
③做好节假日和特殊条件、环境的安全教育。
三、安规考试
1、 年度安规考试:凡我公司从事电力生产的工人(含合同工、长期临时工)、技术人员、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和管理干部,每年参加一次公司组织的定期安规考试,年度安规考试安排在年初进行。
①工程部门的专责技术人员、工程师和领导由安监人员统一组织考试。
②各部门所属生产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由本部门领导和安全员组织,并将考卷和成绩报送安全专责,安监人员对各部门试题的份量、重点可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有权抽查各部门的安规考试。
③年度安规考试一律采取闭卷形式,对在考场舞弊者按不合格处理。考试成绩以100分记,97-100分为优秀,94-96为良好,90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试不合格的,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下岗学习后再补考,直至合格后才能上岗。
④因工作或外出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及时安排考试。各单位参考人员应达到应考人数的100%。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不合格处理,仍不参加补考将加重惩罚。各部门进行安规考试后应填写《年度安规考试统计表》。
2、 临时性安规考试:
①新参加工作人员入公司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②脱岗三个月以上的复工人员须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③外来实习人员由接待单位组织安全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安全教育安全考试规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 适配人群 | 教职员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 使用场景 | 学校消防培训,岗位入职培训,消防安全教育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不懂消防知识,遇到火情慌乱出错,想提前教怎么防、怎么跑、怎么救。 | ||
| 适用范围 | 学校里所有老师和员工,不管在教室、办公室还是仓库干活的。 | ||
| 职责分工 | 校长盯总,部门主任管自己地盘,普通老师学好练熟,新来的必须先培训才能上岗。 | ||
| 管理要求 | 每月学一次,新人上岗前必学,学法规、认危险点、会用灭火器、懂报警和逃生。 | ||
| 监督与检查 | 教务室负责组织检查,消防队来讲课,没参加培训的不能上岗,缺一次补一次,两次不参加要谈话。 | ||
(一)消防安全培训要求:
1、全体教职员工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培训。
2、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3、按照上级安全管理机构规定,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由教务室组织召集对全体员工的培训,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通过宣传栏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安全考试规定:某职业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 适配人群 | 职业学校教师,专业部干部,学生处人员 | 使用场景 | 开学教育,放假前教育,安全教育周 |
|---|---|---|---|
| 制定目的 | 学生安全意识薄弱,容易出事。路上乱跑、玩火、吃不干净东西、遇到坏人不懂躲。要提前教他们怎么保护自己。 | ||
| 适用范围 | 全校学生、老师、行政人员。教室、宿舍、操场、食堂、上下学路上。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总负责。班主任天天讲。专业部开学初、期中、放假前集中讲。学生要记住怎么躲危险、怎么喊人帮忙。 | ||
| 管理要求 | 每学期搞三次集中教育。广播站天天提醒。请警察叔叔、消防员来上课。第二周定为安全教育周。发小册子教自救方法。 | ||
| 监督与检查 | 学生处和安全处一起查落实没。班会记录要交上去。没做到的班级扣分。老师没讲清楚要被提醒。学生出事要马上报班主任和校医。 | ||
职业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规定
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一切服从安全”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方针,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内容
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安全教育,预防自然灾害、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以及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的各类安全教育等,尤其是加强交通安全、防火安全,以及应紧急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二、主要形式
(一)专业部于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利用宣传专栏等形式,让学生学习、了解、懂得安全常识。
(二)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教务处平时结合校会、班会、课堂教学以及监护人会、家访等多种形式渗透安全教育。
(三)充分发挥工会、团委、学生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借助校广播站利用早操、课间休息、课外活动等有效时段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四)组织师生学习《zz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中小学生自救自护常识》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
(五)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上安全教育、演练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六)每学期第二周为学校“安全教育周”,利用“安全教育周”和“安全教育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使所有教职员工牢固树立保护学生健康安全的责任心,使学生牢固树立“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懂得一旦发现学生被伤害或可能被伤害时,立即报告班主任、专业部值周行政(专业副主任以上干部)、校医,以及有关教师和学校领导。
本规定自____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安全教育安全考试规定:某选钛厂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 适配人群 | 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在岗年度复训,消防演练组织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不懂消防知识,容易着火,烧坏设备伤到人。厂里以前出过小火苗,得赶紧教大家怎么防。 | ||
| 适用范围 | 全厂所有人,所有车间、科室、项目部、机关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厂领导定方向,人力安全部门管检查,各车间自己培训员工,班组长盯住每天学。 | ||
| 管理要求 | 发手册贴标语、新员工训24小时、老员工每年再训8小时、重点单位半年练一次灭火逃生。 | ||
| 监督与检查 | 人力安全部门每季度查记录,没做好的扣绩效分,培训没签字算没完成,档案乱填要重做。 | ||
一、为了加强选钛厂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厂职工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选钛厂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选钛厂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之中,并保证此项工作所需资金。
三、选钛厂下属各车间、质检科、扩能项目部、机关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选钛厂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和宣传部门等按照各自职能,依照本规定监督管理各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同时,各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选钛厂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之中。
六、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七、各单位要按照下列规定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利用宣传册、黑板报、简报、张贴消防安全标语、挂置消防宣传挂图、开展“119”消防宣传活动日和消防知识竞赛活动等多种形式,宣教教育培训国家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科普知识;火灾案例;消防安全技能等内容,注重宣教例证的真实性、教育培训的时效性、安全教育的知识趣味性、消防工作不同时期的针对性;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
(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课时;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八、厂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车间全安生产领导小组会、班组周安全活动日、班组班前会、员工安全教育、作业安全培训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二)本单位及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逃生及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等;
(五)各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
九、 下列人员要接受两级公司或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一)厂消防管理机构负责人;
(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单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四)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五)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管理和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指焊工、库工、电工)人员。
十、选钛厂工程管理和安全管理部门在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或安全协议)时,要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同时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安全考试规定:电站安全教育
| 适配人群 | 电站运行人员,电气作业人员,检修技术人员 | 使用场景 | 电站运行,设备检修,登高作业 |
|---|---|---|---|
| 制定目的 | 电站设备多、操作复杂,怕员工不熟悉安全知识出事。大家思想松懈,容易忽略危险,得赶紧抓安全教育。 | ||
| 适用范围 | 全厂所有人,包括正式工、临时工、临聘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厂长总负责,安全负责人组织落实,员工必须参加学习考试。班长要盯好组员,新员工必须先培训再上岗。 | ||
| 管理要求 | 必须学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安全规程三块内容。用事故案例教学,考试合格才让干活。防护用品要会用,急救方法要会练。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负责人每月查学习记录,抽查现场操作。没参加培训的不能上岗,考试不过要补考。检查结果和绩效挂钩,两次不过调岗。 | ||
1 总则
1.1 安全教育是提高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树立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专业安全技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电站安全教育管理规定。为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标准。
1.2 安全教育工作由厂长(站长)领导,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对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要求、分类、内容和程序等作出规定。
2.2 本标准适用于厂(站)全员(包括临聘人员、临时工)。
3 引用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 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3.3 华电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
3.4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下简称《安规》)。
4 安全教育的目的4.1 使职工正确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2 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3 掌握实现安全生产的安全操作技能和专业安全技术,学会识别和消除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
4.4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习惯性违章,做到“三不伤害”,管理制度《电站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5 安全教育的要求
5.1 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讲究实效。
5.2 安全教育要经常性,结合发生的不安全事例进行教育。
5.3 安全教育要广泛性,从各级领导到员工都要接受安全教育,做到一个不漏。
5.4 安全教育要纳入职工教育计划,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
5.5 安全教育形式要多样化,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达到安全教育的目的。
6 安全教育的内容
6.1 安全思想教育。只有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才会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术。安全思想教育是安全教育的核心、基础,是最根本的安全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纪委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章守纪等教育。
6.2 安全技术的知识教育,包括一般生产技术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专业性安全教育。
6.3 一般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发电厂的基本生产过程、设备、系统、结构、规格、性能等。
6.4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所有职工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应普遍进行教育,例如发电厂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及其规律性,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尘毒的综合治理措施,电气安全知识,消防基本知识,紧急救护法,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
6.5 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电气设备、压力容器、起重、运输机械、焊接、登高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等。
6.6 安全规程制度教育。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的经验总结,是进行安全生产的保证。国家、电力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程制度,厂(站)颁发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等均应认真学习贯彻。
7 安全教育分类7.1 新入厂(站)人员安全教育
7.1.1 由于本厂(站)设备简单、规模小、人员少,因此根据我厂(站)的实际情况,安全教育仅实行一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新入厂(站)员工进行入厂(站)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录用。
安全教育安全考试规定:冶金公司安全教育培训
| 适配人群 | 安全部门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岗位调动,工伤复工 |
|---|---|---|---|
| 制定目的 | 新员工多,容易出事,老员工也常换岗,得让大家懂安全规矩,别乱来。 | ||
| 适用范围 | 新进厂的、调岗的、复工的、实习的、临时工、特种作业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组织厂级教育,车间主任管车间教育,班组长带班组教育,师傅带徒弟实操。 | ||
| 管理要求 | 三级教育必须全做,考试不过要重考,卡片填好存档,没卡不能上岗,特种作业要持证。 | ||
| 监督与检查 | 劳资部门查有没有教育卡和审批卡,没卡就不安排工作,安全部门能叫停、停发工资或建议辞退,考试成绩要记档。 | ||
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重要途径,为使公司教育培训层次清楚、重点突出、目的明确,并能够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展开,根据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对安全教育培训作如下规定。
一、三级安全教育
(一)厂级安全教育:
1、凡新入厂职工,外单位调转工,代培工和实习人员,临时工、季节工及企业特聘技术人员等,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厂级安全教育由安全部门同劳资部门组织进行。
3、“安全教育”主要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使新入厂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4、教育新入厂人员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介绍本厂生产特点,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触电、防静电、防烧烫、防坠落等知识和急救常识及有关事故案例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向受教育者提出希望和要求,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忠于职守,认真操作,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6、厂级教育一般不少于8至16小时。教育后要进行考试,成绩不及格的要重新教育,直至合格。
7、新入厂人员必须百分百受教育,并全部填写《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卡》和《新入厂(转岗复岗)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审批卡》存入档案。
(二)车间安全教育
1、车间教育由车间主任或安技人员负责,一般授课不少于4至8小时。
2、教育内容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造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根据车间规定和技术要求,对受教育者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教育,使其掌握技术标准和操作技能。
4、教育后,经考试合格方能分配到班组。不及格补考,三次补考不及格车间有权退回劳资部门。
5、教育材料、试卷同时装入受教育人档案。
(三)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1、班组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安全基础知识教育,由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安全操作程序和生产技能教育由包教师傅传授。授课时间一般为4至8小时,根据实际情况,以能懂能用为准。
2、教育内容包括介绍本岗位,本班组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结合实际需要培训的内容。
3、向新工人讲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以及爱护和使用机电设备、工具、个人防护用品。使其增强自觉遵守纪律、安全第一的生产观念。
4、用实际安全操作示范方法,重点讲安全操作要领,注意事项,边示范、边讲解,使受教育者懂得什么是违章操作,怎样操作安全,如何处理紧急队情况等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班组安全教育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因故未受教育或授课时间不足者必须补课。教育成绩填入卡片,存档备查。
6、经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在指定师傅的传授下参与操作。
7、特殊工种除经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接受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二、职工调岗与复工安全教育
1、职工调换新岗位、新工种时,必须经过新单位进行的有关安全技术教育。
2、车间(分厂)内部一般性岗位、工种的变更,由车间、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分配到新岗位。
3、车间(分厂)内部职工工种的调换,如由体力劳动或简易机械岗位调入自动化或机械、电气化较高的岗位;由生产环境、工艺条件单纯的岗位调入生产设备复杂、工艺技术、安全要求严格的岗位的工人,不得以简单的安全教育代替,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否则不准独立操作。
4、车间与车间(分厂与分厂)、处室与处室或生产一线人员与后勤人员互调时,要接受二、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分配上岗。
5、一般性技术人员调入特种作业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方准上岗操作。
6、对因工伤、病事假超过三个月的复工教育由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在安全部门未出具复工通知单之前,劳资、车间、班组不得安排工作。
7、休假不足三个月的复工人员,由车间主任或安全员对其进行八小时复工教育,经教育后,方可上岗,并有人监护操作。
8、工伤复工教育内容包括,针对发生的事故作全面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解除思想包袱,指出教训,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安全职责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使其端正思想认识,吸取教训,提高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的信心。
9、因违章而负伤的事故责任人或虽非本人违章而负伤的人员,复工教育适当延长时间,并严格进行考核。
10、因婚、丧、生育、疾病、事假等休假三个月的复工教育,针对不同心理特点进行“收心”教育,消除思想上余波及一切不利于安全生产因素,重温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机器设备的性能等,有的放矢进行教育。
11、无论何种教育方式,都要经过测验,并载入教育档案。
三、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培训,其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书,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一般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根据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企业负责推荐人选,及时参加培训。
3、电工、仪器仪表、电气焊工、司炉工、软水化验工、起重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造册登记,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每年对特殊工种进行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教育和训练,例举违章作业的典型教训,推广安全操作经验。
四、重大检修安全教育
1、重大、危险性较大的检修,在项目、组织、人员三落实的同时,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2、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思想、劳动保护教育、安全防护教育、遵章守纪教育、检修方案及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等,保证人员、设备安全。
3、要害部位,危险性较大,难度较大的项目,领导要亲自把关,随时检查、纠正,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安全,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五、事故案例和现场教育
1、安全部门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将本厂和同行业有关事故案例下发车间(分厂)、班组,提高职工安全意识,防止发生事故。
2、对发生火警、机电、人身等典型事故,进行现场安全教育,讲清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以及危险、危害性,使直接责任者和职工群众受到教育,吸取教训,搞好安全生产。
六、安全复训及外来人员教育
1、每年全厂职工干部进行至少两次以上安全复训教育,弥补思想淡薄更新安全观念。
2、复训主要内容是学习国家及地方、本企业的有关规定、文件、 标准等;讲解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发生事故的案例和教训;学习新规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提高现代化安全管理水平等。
3、复训教育的方法是:各级领导、专兼职安全员和管理干部,由安全部门负责,每期不少于16小时,年累计不少于32小时;生产工人由车间主任按复训教育计划负责安排,每次复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
4、每年职工干部安全复训受教育面不少于职工总数的90%。
5、外单位来厂参观、学习、代培人员,首先由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准由有关人员带领从事其它活动。
6、对外来客人的教育,主要包括介绍企业生产特点、环境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
7、外单位来厂帮助工作、施工安装的人员,由对口车间、处室负责安全教育。
七、经常性的宣传教育
1、安全教育是贯穿生产全过程的经常性工作,各级安全组织,要进行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安全教育。
2、结合各种会议,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对职工干部进行安全教育。
3、在厂区人员密集地点设置固定宣传栏(板),定期出版有关劳动法规、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等内容的板报。车间、处室要在自己管辖区内适当地点设置安全栏。
4、利用事故现场、典型案例,开展献身说法,安全讲演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5、利用电影、电视、幻灯和图片展览等方式,介绍安全小常识,弘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激发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6、在厂区及岗位上设立警告标志牌,安全操作规程上墙,提醒职工精心、规范操作,注意安全。
7、及时传达贯彻国家和企业安全政策法令和制度,沟通厂内外安全信息。
8、各级领导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形成全员化、经常化、制度化,受教育面达百分之百。
凡未经教育或考试不及格,公司领导、单位主管领导及班组组长、包教师傅未签《新入厂(转岗复岗)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审批卡》,及安全部门未签发三级教育卡的人员,劳动人事部门不得安排工作,否则,安全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工作,停发工资或提出辞退。
安全教育安全考试规定: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
| 适配人群 | 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基建工程入场,高危作业培训,班组日常安全活动 |
|---|---|---|---|
| 制定目的 | 怕工人不懂安全乱操作,怕出事故伤人,怕新工艺新材料用错,怕参观的人不熟悉现场乱走。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来工地干活的、管事的、检查的、厂家来的、还有来参观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公司要建制度、查证件、组织培训;施工方要教工人、做记录、搞班前会;监理要盯施工方、查证件、提整改。 | ||
| 管理要求 | 必须三级培训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换岗位或停工一年以上要重学;用新东西前得专门培训;每周开安全会,每天开班前会。 | ||
| 监督与检查 | 基建办负责检查,按考核标准打分;没做到就整改,再不行就扣钱;培训记录要留档,考试不合格不能进现场,补考不过不能干活。 | ||
为加强和规范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工程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各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减轻职业危害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不安全情况的发生,根据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东方希望集团公司《安生标〔____〕4号三级安全教育管理标准》的要求,结合基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对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工程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外来参观、指导、检查和厂家服务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工程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东方希望集团公司《安生标〔____〕4号三级安全教育管理标准》
q/*wrd/gl-aq-000-____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施工管理考核标准
3 术语与定义
3.1 主要负责人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分管基建的总监,或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或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副经理等。
3.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是指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参建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3.3 其他从业人员
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3.4 厂家服务人员
指因企业购买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厂家需要来企业进行安装、调试等工作技术指导人员。
3.5 三级安全教育
指厂(公司)级、部门(项目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第一级由厂(公司)安监部组织,第二级由部门(项目部)安全工程师组织,第三级由班组兼职安全员组织。
3.6 两级安全教育
指部门(项目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第一级由部门(项目部)安全工程师组织,第二级由班组兼职安全员组织。
4 职责
4.1 公司的职责
4.1.1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东方希望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4.1.2 对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通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对不合格人员提出撤换意见;
4.1.3 抓好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地方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培训;
4.1.4 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的落实;
4.1.5 做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参建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安全施工作业票许可人、审批人的安全培训工作,并组织相关安全考试,做好安全培训记录;
4.1.6 监督各参建单位是否按期正常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不符合培训要求的参建单位提出改正和考核意见。
4.2 施工单位的职责
4.2.1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4.2.2 组织本单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地方安全监督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
4.2.3 组织开展本单位参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班前会、班组安全活动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归档工作;
4.2.4 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前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
4.2.5 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的落实。
4.3 监理单位的职责
4.3.1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4.3.2 对施工单位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通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对不合格人员提出撤换意见;
4.3.3 监督各施工单位是否按期正常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不符合培训要求的施工单位提出改正和考核意见。
4.3.4 抓好本单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地方安全监督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
4.3.5 组织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负责人、签发人的安全培训工作,并组织相关安全考试。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5.1.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1.2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5.1.3 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1.4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本单位相关班组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5.1.5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1.6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2 其它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5.2.1 其它从业人员初次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经各级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相应的生产工作。
5.2.2 其它从业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5.2.3 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施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2.4 其它从业人员每年由本单位安监部门集中组织一次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应进行补考。考试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
5.2.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2.6 其它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质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2.7 各参建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5.2.8 基建工程发生事故时,事故责任单位按“四不放过”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2.9 其它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有关事故案例;
5.3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5.3.1 厂(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公司、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有关事故案例。
5.3.2 安环部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本部门(项目部)安全生产流程及规章制度;
预防事故和作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3.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5.4 参建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与要求
5.4.1 在承包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人员对基建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交底、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作业规程》中与本承包项目有关内容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使施工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工程特点。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
5.4.2 为强化安全教育,切实履行建设方的主体责任,公司安环部根据基建工程的施工要求和具体特点,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具体特点;
基建工程概况、施工特点和安全管理要求;
基建工程施工区域内的主要危险作业项目和场所,安全注意事项;
电力系统基建工程典型事故教训;
安全设备设施、警示标识、标志;
职业健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现场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急救和应急处理;
基建工程的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5.5 班组安全活动的要求与内容
5.5.1 班组安全活动的要求
各施工单位现场作业人员按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强化日常安全学习工作,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班组安全活动应至少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班组兼职安全员应按照活动计划安排,具体负责安全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安全活动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
各施工单位应对活动形式、内容、记录要求等进行规定,监理单位和公司安环部应定期检查。
5.5.2 班组安全活动的内容
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结合事故案例和安全信息,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防火、防触电、防机械伤害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隐患排查、违章纠正等活动;
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学习讨论;
现场作业危险点分析和风险管控;
安全技术讲座,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其他。
5.6 班前会的要求与内容
各施工单位班组必须每天召开班前会,由班组长主持进行,班前会内容应包括:
5.6.1 学习本班组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6.2 提出前一天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5.6.3 布置当日的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和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6.4 听取班组员工的对工作的安全建议。
5.7 参观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与内容
5.7.1 进入基建现场前,接待参观单位应向参观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介绍。在现场参观期间,接待单位应派专人陪同监护。
5.7.2 安全注意事项介绍的主要内容: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参观现场环境及危险有害因素;
安全设备设施、警示标识、标志;
预防事故和人身伤害的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现场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急救和应急处理。
5.8 检查指导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与内容
5.8.1 进入基建现场前,接待检查指导的单位应向检查指导人员进行现场重要施工信息介绍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交底。
5.8.2 现场重要施工信息介绍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交底主要内容:
现场主要的施工情况和重大的作业安排。
现场环境及危险有害因素。
安全设备设施、警示标识、标志。
预防事故和人身伤害的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现场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急救和应急处理。
5.9 厂家服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与内容
5.9.1 在进入基建现场进行服务工作前,除了必须履行必要的工作许可手续外,接待部门(项目部)应向厂家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建立教育档案,教育结束后,受教育人和教育人应在教育档案上签字。接待部门(项目部)应将教育档案(复印件)交监理单位和安环部备案。
5.9.2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现场环境及危险有害因素。
安全设备设施、警示标识、标志。
预防事故和人身伤害的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现场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急救和应急处理。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办负责检查与考核。
6.2 本标准按《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施工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安全教育安全考试规定: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 适配人群 | 外包施工人员,厂家售后人员,实习学生 | 使用场景 | 外来人员入场,外包工程作业,设备检修服务 |
|---|---|---|---|
| 制定目的 | 怕外来人不懂现场危险,乱碰设备、不戴安全帽、走错地方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来发电厂的领导、检查员、参观者、修设备的、临时工、外包队、实习生。 | ||
| 职责分工 | 厂里管培训,车间班组教实操,监督员盯现场,外来人自己守规矩。 | ||
| 管理要求 | 必须看安全片、学须知手册、考合格、有人带、签交底单、按路线走。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监察员查培训记录和签字单,没做到不让进现场,没陪同一律清退,培训造假要追责。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和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外来人员包括视察或检查企业工作的领导、执法检查人员,参观学习人员、外来试验人员、厂家售后服务人员、非电力生产临时用工人员、外包工程队伍人员、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 外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才能进入生产现场。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发电企业。其它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条 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同类别的外来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实施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
第六条 对来本企业视察或检查企业工作的领导、执法检查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可通过观看进入现场的“安全须知”电视片、幻灯讲解片、“入厂安全须知” 手册等形式来进行。
电视片、讲解片和手册等材料内容应包括如何正确佩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具,如何识别现场安全标识、识别现场危险因素,在现场应遵守的事项,如不得触碰的生产设备等。
第七条 来本企业视察或检查企业工作的领导、执法检查人员,参观学习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后,必须有本企业员工陪同,办理相关入场手续后才能进入生产现场。
第八条 外来试验人员、厂家售后服务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接受以下安全教育培训:
(一)观看进入现场的“安全须知”电视片、幻灯讲解片、“入厂安全须知” 手册;
(二)学习外来试验人员、厂家售后服务人员所参与工作的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
(三)工作负责人交代现场的安全措施及特别注意事项。
第九条 企业必须安排人员监督外来试验人员、厂家售后服务人员按照指定路线,进入指定生产现场,未经监督人员许可,不得进入其它生产现场。
第十条 非电力生产临时用工人员在签定用工合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考试合格后签定用工协议。安全教育与考试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生产现场劳动纪律规定,生产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紧急救护知识等等。
第十一条 非电力生产临时用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前,有关部门、车间要专门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为1-2个工作日。培训内容包括:相关安全工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工作范围和工作任务,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非电力生产临时用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时,要安排安全监察人员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交底,每名外来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案。
第十二条 各企业签定外包工程时,必须在安全协议中明确对外包工程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责任。由承包单位自行承当安全教育培训的,各单位要在承包单位教育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外包工程队伍人员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允许从事外包工程队伍。由企业承当外包工程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严格按照企业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对所有人员进行培训,不合格的不许进入生产现场。
外包工程队伍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前,要安排安全监察人员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交底,每名外包工程队伍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 外来本企业的实习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 三级安全教育系指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 企业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和(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企业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现场劳动纪律规定;生产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紧急救护;“入厂安全须知”电视片等。教育培训由厂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督部门组织实施,累计时间不少于24小时。
第十六条 车间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本分场(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和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生产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教育培训由车间安全员协助车间领导组织,累计时间不少于8小时。
第十七条 班组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相关条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本班组工作范围和工作任务,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教育培训由班组安全员协助班长组织,累计时间不少于8小时。
第十八条 企业、车间和班组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相关资料存档保管。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企业要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教育安全考试规定: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教育
| 适配人群 | 架子工,模板工,砌筑工 | 使用场景 | 外墙砌筑,模板安装,室内粉刷 |
|---|---|---|---|
| 制定目的 | 怕工人摔下来,怕架子塌了,怕梯子不稳出事,怕干活时分心掉下去。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爬高干活的人,脚手架、梯子、外墙内墙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盯现场,工人自己守规矩,安全员常转转看看。 | ||
| 管理要求 | 走正规通道,别踩坏板子,别乱拆栏杆,梯子要绑牢,别超重别站错位置。 | ||
| 监督与检查 | 工长天天查,安全员不定期看,谁不照做就停工整改,再犯就换人干。 | ||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教育的一般规定
1、登高作业都应从规定的斜道或扶梯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杆、井字架或利用绳索上下,也不得攀登起重臂或随同运料的吊篮吊物上下。
2、在高处或脚手架上行走,不要东张西望,在休息时不要将身体倚靠在栏杆上,更不要坐在栏杆上休息,不准在脚手架上午休。
3、钢架板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断裂或缺小拚板,竹木架板使用前要检查有无腐烂、断裂。
4、在外脚手架未搭设前,或在外墙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不得从事外墙安装模板,砌墙作业。
5、脚手架、脚手架的防护栏杆连墙点、剪刀撑以及其他防护设施,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移动。如因施工需要必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方可拆除或移动,并采取补救措施,施工完毕或停歇时要立即恢复原状。
6、脚手架连墙点不准绑在门窗框上。
7、搭设内架不得有临时支点,不得随便用定型模板,未安装的门、窗框、扇临时靠墙设架,单排架子横杆一般不准直接架在已安装好的门、窗框、扇上。
8、单排架搭在窗台上的横杆应设垫木,并不得压在门窗框上。
9、内脚手架宽度不应小于60cm,立杆间距在150cm以内,使用活动钢筋(管)人字架,如有变形应先调直后使用,活动架竖起后,应挂上撑钩。
10、所有内架搭设必须牢固,不得有探头板(架板一端伸出横杆长度大于20cm为探头板)。不使用5×10模骨当架板,架上只准堆放小量材料和单人操作。
11、室内粉刷架不得用单杆斜靠墙上吊绳设架操作。
12、高处作业不准用砧头垫高架板,也不得在架板上垫砧头站人操作。
13、梯子(木)
⑴使用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踏板),不得小于4×4.5cm,踏板间距以30cm左右为宜;梯梁断面应大于3×8cm,长度不得超过5m。木梯宽度不得小于30cm。
⑵使用梯子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子与地面夹角60~70度为宜。
⑶梯子上部第二个踏板为最高安全站立高度,第一个踏板不得站人或超过。
⑷梯子上只允许一人操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准移位。
⑸人字梯(折梯)在梁中应设撑杆(钩)并能锁固。
⑹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安全教育安全考试规定:安装工程施工安全教育
| 适配人群 | 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责任人 | 使用场景 | 项目开工,特种作业,违章纠正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不懂安全规定出事,国家有要求得照着做。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工地干活的人,特别是电工焊工这些特种工。 | ||
| 职责分工 | 领导要组织培训,班组长盯现场,工人自己守规矩戴好防护。 | ||
| 管理要求 | 开工前必须培训,特种工得有证才能干,不许乱动设备,出事马上按预案处理。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员天天查,没培训不让进场,没证上岗就停工,出事先问安排人,再罚当事人。 | ||
1.目的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2.安全教育制度
2.1项目开工前要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上岗培训。
2.2凡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做到持证上岗。凡未能做到持证上岗的,发生事故应先追究分配人的责任。
2.3对违章人员立即纠正,并进行批评教育。
2.4教育内容
2.4.1《安全协议》的相关内容。
2.4.2安全操作规程。
2.4.3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2.4.4现场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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