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励制度
| 适配人群 | 安全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员,安监人员 | 使用场景 | 项目施工,安全评比,隐患消除 |
|---|---|---|---|
| 制定背景 | 项目施工老出安全问题,想管住违章作业,让大家更重视安全。 | ||
| 适用范围 | 项目部所有单位、科室、施工人员和安监员。 | ||
| 职责分工 | 安监部门牵头发奖,财务管钱,项目部和科室执行,领导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按月和年评比安全表现,只奖前三名和有贡献的人,不平均分钱。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评一次,年底再总评,奖金从人工费里扣1~2%,罚款也进奖金池,安监部发钱,财务记账。 | ||
1 目的:
确保项目部承建项目的顺利施工,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目标,杜绝违章作业行为,鼓励安全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2 受奖条件:
2.1 月评比达标单位的前三名。
2.2 月评比达标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员。
2.3 为安全施工做出重要贡献的有关科室、施工单位人员。
2.4 年度安全评比达标单位的前三名
2.5 年度安全评比的先进个人。
2.6 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单位、个人。
2.7 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3 奖励办法:
3.1 对单位奖励发放一次性奖金及"安全文明施工优秀"流动红旗一面。
3.2 对个人的奖励发放一次性奖金。
3.3 奖励金额:
单位:1000元至5000元
个人:10元至1000元
3.4 奖励应拉开档距,重奖在施工一线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和个人,以及为安全施工做出贡献的有关科室;严禁平均分配。
4 奖金来源:
4.1 从工程人工费总额中予留1~2%,作为奖励基金。
4.2 安全保证金罚款转移到奖励基金。
4.3 安全奖励基金由财务部设立并建帐,由安监部门统一掌握使用。
安全奖励制度:班组安全奖励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副班长,安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班组建设,安全检查,班前会 |
|---|---|---|---|
| 制定背景 | 矿井基础管理弱,班组不规范,安全水平不高,想靠奖励让大家更重视安全。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班组,不管哪个区队、哪个工种的班组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矿长带头成立委员会,办公室干日常活,矿班子管检查评比,班组长是第一责任人。 | ||
| 管理规定 | 班前班中班后都要查安全,隐患马上改,不改就上报;班组长必须带好班前会,交待清楚安全重点。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按标准验收打分,分等级奖罚;查出问题当班处理完,没处理的要写措施、报上级;记录本要留好备查,不记或乱记要被问。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井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矿的班组管理,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安全奖励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班组。
第三条 组织结构:煤矿成立以矿长为主任,其他副矿级领导为副主任,各副总、生产、党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班组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班组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第四条 班组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矿井基础管理工作,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二、矿班子负责修定完善班组建设管理的有关考核奖励制度,使班组建设考核工作更具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实用性,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促进矿井和谐发展。
三、矿班子组织定期检查指导班组建设管理情况,负责班组建设检查、评比、考核、验收工作。
四、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上级关于班组建设的有关要求,每月对各区队班组建设进行一次达标验收,确定达标等级,进行奖罚考核。
五、矿班子对班组建制的确定、班组长的选聘、班组管理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监督、审核、批准执行。
六、建立班组、班组长及后备班组长个人档案,制定班组长培养计划,逐步规范班组管理。
第五条 班组安全奖励机制组织:
一、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责。
二、人数多的班组可以设一名副班长,协助班长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三、班组分散作业时,每个点必须指定一名组长负责,该点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六条 班组安全奖励机制教育:
一、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班组工作范围,掌握本岗位、工种操作技能。
二、工作人员熟悉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三、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正确操作机械设备、工具。
四、工作人员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前,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班组长必须对所属班组人员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了如指掌,安排工作时,合理、正确使用人员,做到人员适应岗位要求。
六、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理论水平。
第七条 班前会具体内容:
一、班前会的各项工作必须以班组长为中心。
二、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培训。
三、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结合当班生产任务,详细布置各项工作。
五、根据工作环境状况,布置安全工作,人员分散作业时,小组必须明确安全负责人。
六、认真做好班前会记录。
第八条 班组安全检查项目及问题(隐患)整改:
一、班组长必须组织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班前对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交待人员处理后方可生产。各岗位人员在班前要对所管辖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进行检查,电钳工应对本班范围内的设备做重点检查。班中要对作业过程中的动态工程质量、设备的运转状况、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班后应对所干工程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等做全面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当班处理完毕,且应在下班班前会上做重点强调。
二、班组长在工作过程中应检查班组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各岗位人员是否执行《规程》和《标准》,各岗位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彻底整改。
三、现场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措施并汇报区队、安监调度,由区队采取措施处理,区队处理不了的,由矿协调解决。
第九条 班组人员自保、互保、联保要求:
一、班组所有人员必须实行自保、互保、联保责任,明确互保、联保对象。
二、作业中互保、联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看互保对象是否严格按《规程》、《标准》作业;互相保证,保证互保对子安全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第十条 班组交接班制度:
一、为了确保生产正常、安全运行,各班组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交接班时,必须由上一班班长向下一班班长交接,不得委托他人交接班。
三、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本班安全及生产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问题的处置措施,并对下一班工作重点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四、班组长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交接班记录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以备检查考核。
第十一条 班组管理:
一、各班组必须严格管理,增强班组凝聚力、执行力,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班组,并要有具体措施。
二、各班组实行精细化管理模式,以工作目标为中心,细化工序管理,控制影响工序质量的人员、机器、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推动各班组安全、文明生产。
三、以规范职工行为为切入点,行走做到“俩人成排、三人成行”,集体行动统一化;接受任务做到,“安排清楚,责任明确”,工作安排命令化;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质量可靠”,环境卫生清新化。
四、班前会要突出重点、方法新颖、效果明显。
五、现场安全实行确认制,工作前要进行安全确认、工作中要规范操作、工作后要现场讲评。
第十二条 班组安全文化管理:
一、班组安全文化应从观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入手,总结提炼适合本班组的文化形式,做为指导班组管理的方法。
二、班组安全文化就是要通过员工系统学习安全科学技术,班组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科学理念、安全文化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急救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工作经验介绍等,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技能。
三、班组安全文化还要结合会议精神、安全活动日、班前会、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班组安全文化的实效性。
安全奖励制度:矿山安全奖励
| 适配人群 | 矿山安全员,一线采矿工,矿山主管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违章作业,恶劣天气作业 |
|---|---|---|---|
| 制定背景 | 矿山事故多,工人安全意识弱,老有人违章冒险,得用奖罚把大家积极性提起来。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矿山干活的人,包括一线工人、安全员、主管。 | ||
| 职责分工 | 矿山安全员管日常检查和罚款,主管定奖励标准,负责人最后拍板。 | ||
| 管理规定 | 发现隐患要报,防护用品必须戴,不能酒后上岗,不准带小孩进现场,恶劣天气不能硬干。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全员天天转,查到就开罚单或发奖金,月底汇总通报,罚的钱交财务,奖的钱从安全经费出,三次违规直接走人。 | ||
一、对矿山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重奖。
二、对积极查出事故隐患,并提出有效整改建议的矿山人员,奖励人民币50元。
三、对配合矿山负责人提高矿山人员意识,杜绝违章、冒险作业的人员,奖励人民币50元。
四、对发现设备、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的矿山人员,给予奖励人民币100元。
五、对在险情发生时,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或减轻矿山事故危害程度的人员,依据现场情况予以奖励。
六、对不遵守劳动纪律,未着劳动保护用品或带小孩进入采矿现场者;对出工前喝酒等现象,由矿山安全员或矿山主管人员给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屡犯者予以开除。
七、对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或冒险作业者,予以100元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对不听管理人员劝阻,强行在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作业的矿山人员,有矿山安全员给予100元的处罚。
九、矿山不得录用未参加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人员。
十、对改善矿山作业条件,提高矿山安全意识,方法可行,措施得当,矿山依据实效予以奖励。
安全奖励制度:施工消防安全奖励惩罚
| 适配人群 | 防火负责人,值班人员,施工人员 | 使用场景 | 消防巡查,隐患整改,火灾扑救 |
|---|---|---|---|
| 制定背景 | 有人不守消防规矩,有人不干活,有人乱搞器材,老出事,得管一管。 | ||
| 适用范围 | 单位里所有干活的人,管消防的、施工的、值班的都算。 | ||
| 职责分工 | 单位领导带头抓,各部门负责人具体干,安全员天天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要关心消防、守规矩、查隐患、救火救人、帮查原因。不能瞎施工、甩手不管、溜岗、不买器材、砸东西。 | ||
| 监督与罚则 | 干得好就表扬发奖,干得差就处分或扣钱。每月查一次,记录在册,问题当场说,改不完再罚。 | ||
1、奖励办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安全奖励制度: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奖励惩罚
| 适配人群 | 施工人员,防火负责人,值班人员 | 使用场景 | 工地作业,动火施工,消防巡查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容易着火,没人管消防就危险。想让大家主动防火、救火、查隐患。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人员、防火负责人、值班员、器材管理员。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抓,安全员天天盯,班组长管自己人,大家互相看着。 | ||
| 管理规定 | 不能乱施工,不能甩手不管,不能离岗睡觉,要配齐灭火器,不能砸坏消防东西。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检查记录,发现不守规矩就扣钱或通报,严重就调岗,表扬信贴在门口,奖金当月发。 | ||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奖励与惩罚制度
1、奖励办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安全奖励制度:安全奖励与处罚
| 适配人群 | 安委会成员,班组长,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年度评优,事故处理,隐患整改 |
|---|---|---|---|
| 制定背景 | 以前事故老出,没人管到底谁负责。想让安全有人盯,出事能追责,平时多检查少出事。 | ||
| 适用范围 | 全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开车的、干活的、管人的都算在内。 | ||
| 职责分工 | 安委办牵头干,各部门自己管好自己人,领导要带头查,安委办随时抽查。 | ||
| 管理规定 | 不准瞒报事故,不准开病车,不准无证开车,不准违章指挥,不准忽视隐患。 | ||
| 监督与罚则 | 出事马上报,不报就扣钱;查清原因再处理人;每月检查,季度通报,年底评先进;扣钱最多扣3%,个人最多扣一年奖金。 | ||
一、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记录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五、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六、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三位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八、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可并处行政处分。
九、由于各种意外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位工伤事故、设备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十、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过程重,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集中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制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尚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上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索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然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十一、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综合超过国标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十二、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十三: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十四、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四忙事故应及时报告。时候,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高保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驾驶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刀财务部交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补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项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节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十五、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十六、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十八、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十九、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二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奖励制度: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奖励与惩罚
| 适配人群 | 施工人员,防火负责人,值班人员 | 使用场景 | 火灾预防,火险排查,灭火救援 |
|---|---|---|---|
| 制定背景 | 有人不守消防规矩,有人不干活,有人乱搞器材,怕出大事。 | ||
| 适用范围 | 单位里所有干活的人,特别是施工员、值班员、管消防的头儿。 | ||
| 职责分工 | 单位自己管,领导带头盯,安全员天天看,大家互相提醒。 | ||
| 管理规定 | 要关心消防、守规矩、查隐患、救火救人、讲清起火原因;不准瞎施工、甩手不管、溜岗、缺设备、砸器材。 | ||
| 监督与罚则 | 干得好就表扬发奖,干得差就处分或扣钱;每月查一次,谁漏了谁补,查到问题当场记,月底一起算账。 | ||
1、奖励办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安全奖励制度:防火安全奖惩
| 适配人群 | 饭店安保员,饭店消防员,饭店值班经理 | 使用场景 | 饭店运营,火灾预防,隐患整改 |
|---|---|---|---|
| 制定背景 | 饭店怕着火出事,想让大家重视防火安全。有人不守规矩,隐患多,得立个规矩管一管。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饭店员工,各岗位、各部门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店长带头抓,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安全部门天天查,员工互相盯着。 | ||
| 管理规定 | 不准在禁烟区抽烟,不准乱动明火,不准破坏消防器材,发现隐患马上报,扑火要冲在前。 | ||
| 监督与罚则 | 干得好发奖状或小红包,干得差先批评再罚钱,严重就扣工资或开除,真出事还要报警。每月检查记录,问题当场记下来,整改完才过关。 | ||
(一)奖励
凡模范执行饭店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热心于防火安全工作,并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视情给予奖励和表扬。
1. 及时发现、防止事故发生的;
2. 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检举他人违反饭店防火安全制度有显著成绩的;
3.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及时发现、排除重大隐患,使饭店免受损失的;
4. 在扑灭火灾事故中,奋力扑救,作出显著贡献的;
5.在消防安全活动中成绩优异的;
6. 其他在防火安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二)惩罚
凡违反消防法规和饭店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 违反安全防火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2. 对不安全因素未及时整改而发生事故的;
3. 拒绝执行隐患整改要求的;
4. 因工作失职而发生火灾事故的;
5. 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在禁区内吸烟的;
6. 违反明火使用规定,擅自动用明火的;
7. 损坏和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的;
8.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制度,发生事故的;
9. 非重点要害部位人员,擅自进入重点要害部位的;
10.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应受到惩罚。
安全奖励制度:m物业项目安全奖惩
| 适配人群 | 物业项目经理,安防主管,消防专员 | 使用场景 | 火情处置,治安事件,消防管理 |
|---|---|---|---|
| 制定背景 | 安全工作老不到位,怕出大事影响公司目标。得有人盯紧,责任要分清,奖罚要看得见。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管理处、员工、班组、部门,管安全的事都算在内。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负责查证收集,安委会拍板执行。安全秩序部有解释权,各部门负责人要管好自己人。 | ||
| 管理规定 | 守规矩就奖,比如灭火勇敢、制止违规、捡钱上交。乱来就罚,像失窃不管、隐患不改、设备乱弄。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全部门天天盯着,查实了报安委会。罚钱、处分、开除都有数。不执行就追责,瞒报谎报更严。 | ||
物业项目安全奖惩制度(暂行)
为使安全管理工作能够到点到位,以确保行业安全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依据"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达到安全责任目标的管理处。
2.发生火情和治安事件,能够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从而避免重大事故,案件的发生,表现突出的员工、班组、部门。
3.对在灭火或抓获罪犯过程中,机智勇敢,保护业主、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的员工,班组及部门。
4.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行为,敢于大胆管理和制止者。
5.对具有高度安全意识,协助公安机关、安全部门查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者。
6.对熟悉掌握消防,治安常识,在工作中积极应用并做出突出成绩者。
7.对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活动积极参加表现突出的管理处、班组、员工。
8.拾金不昧、捡拾贵重物品现金及时上交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或处罚。
1.凡在部门、班组内发生财产失窃及发生打架、斗殴、**滋扰等治安责任事故,除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外,视情节影响后果,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或100-300元罚款。
2.因管理不当导致管理处发生刑事案件,视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管理处负责人千元以内罚款及处分。
3.对履行安全责任制不得力,安全管理工作不当,以致发生火灾、火情者视火灾直接损失对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给予500-5000元罚款,并对部门负责人给予处分,直至由执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4.因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劳动安全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算自负,视情节后果属部门责任人安全教育管理不当的追究其责任,给予过失单处分。
5.履行安全防火责任制不力或对安全部门所发《隐患通知单》拒不落实或超期限未整改的部门,对部门负责人处以100-200元罚款或对部门负责人给予过失处分。
6.对违反安全消防规章制度,不听劝阻的当事人给予100-300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予50-100元罚款。
7.对造成火险、失窃、交通、劳动安全等事故的、发现隐患隐瞒不报的或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给部门负责人100-300元罚款或给予过失单,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8.对消防保安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器材管理,保养不善影响使用的,视情节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属部门负责人管理不当追究其管理责任,处予100-500元罚款或给予过失处分。
9.处分按《奖惩条例》执行为警告、过失、解除劳动合同。
10.凡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损坏,当事人须全额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11.造成火灾,治安事故并触犯刑律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上述奖励与处罚由安全部门收集、查证事实情况报公司安委会批准执行。
四、上述各项解释权属安全秩序部。
五、凡本制度未涉及到的情况以安全部门处理为准。
六、本制度为暂行制度,将根据执行情况做相应修订。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奖励制度:某建筑企业安全奖惩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工地施工,隐患排查,事故追责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事,轻伤重伤都有,设备也老坏,得管管安全这事。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项目部、分公司和干活的员工。 | ||
| 职责分工 | 公司管总,项目部具体干,安全部盯着查,领导要负责。 | ||
| 管理规定 | 不能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要主动消隐患、改条件、提建议。 | ||
| 监督与罚则 | 按责任书打分,有贡献就奖钱奖状,出事就罚钱加处分,重伤死亡直接息岗或开除,事故单位领导也不能评先进。 | ||
建筑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1、公司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
2、项目部(分公司)以与公司签订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责任书、个人以与项目部(分公司)签订的个人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责任书为奖惩依据。
3、对于安全方面有凸出贡献者,具备下列表现之一者,公司批准给予适当精神和物质奖励:
3.1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者。
3.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者。
3.3在安全健康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者。4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或玩忽职守者给予以下惩罚:
4.1造成人身轻伤事故(含本人或他人受伤)处罚200元。
4.2造成人身重伤事故(含本人或他人受伤)处罚1000元,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
4.3造成群伤事故处罚1500元,行政记大过处分,并予以息岗。
4.4造成死亡事故,处罚2000元,息岗或免职或开除厂籍留厂察。
4.5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罚500-10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1500-30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罚3000-5000元,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予息岗;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5000-10000元,行政记大过,并予以息岗。
4.6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者予以息岗(事故责任认定以交通管理部门裁定为准)。
5、有人身死亡或群伤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机械设备(含火灾、交通)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并取消下一轮参加工程项目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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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项目施工、安全评比、隐患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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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景:隐患排查、违章作业、恶劣天气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