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施工队长,班组长使用场景施工期,高空作业,机械操作
制定目的怕出事,想让大家平平安安干活,不出人命,少受伤,别着火别撞车。
适用范围所有工地干活的人,管高空、用电、机械、交通、材料堆放这些事。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施工队安全员天天盯,班组长管自己人,兼职安全员随时看。
禁止行为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准上高处,没证不能开机器,电线乱拉不行,易燃品乱放不行。
检查与监督每月查一次工地,平时也突击看,发现问题马上改,不改就停工再培训,月底汇总打分,差的要重学。

1.1安全目标

施工期内达到无亡人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和交通事故,年度职工重伤率小于0.6‰,轻伤率控制在0.5‰以内。

1.2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法规、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设置安全标志网和特殊安全保障措施。

(2).各级管理人员,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布置任务安排工作都必须讲安全,工序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方可施工。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承包合同,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工作职责,制定安全规划,达到全员参加、全面管理的目的,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3).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高空作业必须设置防护网,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机械操作手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持证上岗,定人定机,遵守使用及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组要求的夜间照明;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坚持"创安"工作评比,每月定期检查工地一次,平时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①各类机械的运行规则及安全作业制度;

②用电安全须知及电路架设养护作业制度;

③用水管路安装及养护作业制度;

④上下班人员乘坐车辆有关规定;

⑤施工现场保安制度;

⑥施工现场防洪、防火、防风措施;

⑦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定的执行措施;

⑧施工现场各类信号及标示牌的设置规则及维护措施。

(6).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工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做到上岗必有证无证不上岗, 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工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牢记"安全第一"宗旨,安全员坚持持证上岗。

(7).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抓好现场管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易燃易爆品的妥善保管,工程材料的合理堆放,各种交通、施工信号的标识,正确使用风水管路、供电线路。施工工序有条不紊进行,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8).加强班组建设,选好班组长、安全员。集思广益发现问题,找隐患,杜绝"三违",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9).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肃施工纪律和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操作,保证防护设施的投入,使安全建立在管理科学,技术先进,防护可靠的基础上。

1.3安全保证体系

(1).实行项目经理部、施工队和作业班组三级安全管理,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队设置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措施和目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进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安全保证体系从组织、思想、技术、经济四个方面建立,见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工程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施工班组长使用场景项目施工管理,应急演练实施,隐患整改闭环
制定目的怕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注意安全,别伤着自己也别伤着设备,让工程顺顺利利做完,一个事故都不发生。
适用范围管所有项目部的人,管安全教育、检查、隐患整改、应急预案这些事儿。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成立安全小组,各岗位按分工干活,安监部盯着看有没有做到位,定期查落实情况。
禁止行为不能瞎指挥、不能违规操作、不能瞒报事故、不能应付上级布置的安全任务。
检查与监督每月检查安全工作,问题当场改或限期改,改完要写报告交上去;没改的扣钱,出了事追责,年底算总账发奖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调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提高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安全“零”事故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办法。

一、 项目部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组织机构

各项目部要设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是本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最高机构,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行使职权,其主要责任是:

1、依据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本项目自身实

际及社会要求,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

2、综合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本项目安全生

产形势,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领导。协调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计划,制定措施,并监督实施。

4、组织制定本项目各职能部门、各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组织对其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5、组织本项目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

6、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落实对隐患的整改。

7、做好对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落实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8、做好本项目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对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教育培训

对参加施工的工人进入岗位前,均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并对全体场内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后的经常性安全技术教育;在施工进程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技术教育,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应包括:

(1)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操作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3)特殊工种的安全知识及自我保护知识;

(4)新工艺、新技术实施中特定的安全技术规定;

(5)特定环境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6)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性安全技术要求;

(7)事故发生后的安全再教育。

(三)、应急预案及演练

针对项目生产特点,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基本方针原则;

(2)项目基本情况;

(3)可能发生事故的确定及影响;

(4)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5)报警及通讯方式;

(6)应急响应步骤;

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提高员工应急技能,并做好记录。

(四)、安全生产检查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安全成产检查。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日常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是查思想认识、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措施。在检查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知责任人,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处理完毕后将整改结果书面上报项目部,并做好记录。

(五)、贯彻上级决策部署

对于集团或院安全质量监督部的决策部署, 项目部应积极贯彻落实。对于需要上报总结或材料的,应认真总结归纳,杜绝表面工作,敷衍了事。

二、奖励

在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应到安全质量监督部备案,并提交上述各项资料。

工程结束后,按要求到安全质量监督部备案的,各项安全资料齐全的,经项目部核定整个工程无人员构成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未发生有影响的其他责任事件,即可实施奖励,奖励项目部两千元。项目部奖励资金要发放至本项目每个为安全工作作出贡献的个人,并造表到安监部存档。

三、处罚

(1)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的个人。

(2)对已发生的事故不调查、不处理、隐瞒不报的单位和该单位负责人。

(3)对上级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任务、计划、安排不办的单位和个人。

(4)对发生安全事故或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单位及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使用场景基坑支护,高支模,起重吊装
制定目的怕工地出事,想把危险活儿管严实点,让施工更安全些。
适用范围所有项目里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比如深基坑、高支模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牵头列清单,技术负责人编方案,审查小组五人审核,安全部门盯着查。
禁止行为没编专项方案不能开工,没专家论证不能干超规模的活,没交底不能上人干活。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必须交清单和方案,技术负责人组织交底,安全部每月查一次,没按方案干就停工整改,复查不过关不许继续干。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局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合我局所有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提交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备案。

第四条各单位应成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以下简称专项方案)审查小组,小组成员至少 5 人,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

第五条专项方案编制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管理制度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六条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加强专项方案的管理。

1、子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审核后,报子公司专项方案审查小组审核,子公司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实施。专项方案应在子公司备案。.

2、局分公司(事业部)所属工程项目的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审核后,报分公司(事业部)专项方案审查小组审核,工程局授权分公司(事业部)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实施。专项方案应在分公司(事业部)备案。

3、子公司用工程局资质承揽项目的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审核后,报子公司专项方案审查小组审核,工程局授权子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实施。专项方案应在子公司和工程局备案。

4、当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工程局所属项目的专项方案由工程局审批时,由子公司或分公司(事业部)技术负责人组织专项方案审查小组进行审核,工程局审批通过,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实施。专项方案应在子公司或分公司(事业部)、工程局备案。

5、工程局用总公司资质承揽项目的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由工程执行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专项方案审查小组审核,工程局审批通过,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实施。专项方案应在执行单位和工程局备案。

第七条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除按本办法中第六条的规定外,必须组织政府专家库中专家论证。对一些特殊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组织工程局专家(不少于 5 人)进行论证,专项方案完善后,再组织政府专家库中专家论证。

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项目经理应组织生产人员严格按批准后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第九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条 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有关人员并会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一条 专项方案实施过程中,必须加强检查。各单位技术负责 人和技术、项目管理、安全部门应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项目经理应组织技术、生产、安全、质量负责人加强检查。

第十二条 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施的情况,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信息,必须进行信息反馈,按编制审核程序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建立专项方案备案制度,批准实施的专项方案应在单位技术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实施过程中,当与国家、地方的规定要求不一致时,应执行国家、地方的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 工程局原《关于加强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中建六科[____]222 号)废止。

附表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表(样表)

附表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表(样表)

附表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清单(样表)

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鲁能阳城电厂发承包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承包单位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甲方发包代表使用场景电厂基建施工,外包维护作业,特种作业现场
制定目的怕出安全事故,想让大家干活时注意安全,保护设备和人不受伤。
适用范围管所有外包工程的队伍,管他们怎么施工、用啥工具、怎么培训工人。
职责分工安监处牵头审资质查现场,发包代表盯日常,承包方自己管好工人和工具。
禁止行为没资质不能干,没培训不能进场,特种作业没证不能上岗,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能开工。
检查与监督签协议才让开工,安监处每月查,发包代表天天看,发现违规当场罚,不改就扣钱扣保证金,月底汇总通报。

一、总则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不断规范发承包工程及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保障我公司生产区域内的设备安全和人身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1.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管理范围以生技处、经营管理处、忻河公司、基建工程处等部门作为我方代表行使公司权利对外签订的各类维护或施工合同。

1.2编制依据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____-02-0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____-09-16)、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1991-03-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1994-04)、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自营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b版(____-05-12)

二、对承包单位的基本要求

2.1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2.1.1持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1.2工程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人具备与承揽工程相适应的安全施工能力。

2.1.3有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安全工作而使用的合格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2.1.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应设有安全机构;100人以下的一级施工作业单位应具有安全施工管理小组,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施工队伍超过30人必须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在履行合同义务前必须按要求报发电公司安监处备案。

2.1.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证书。

2.2承包方应建立健全下列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2.1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2.2.2安全施工措施与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2.2.3安全奖惩制度

2.2.4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2.2.5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2.6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2.7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发放记录

2.3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甲方发包代表、承包方代表三方共同签订“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见附表一)后方可开工。

三、发承包双方的安全责任

3.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安全责任

3.1.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督促乙方按要求填写“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审查表”(见附表二)并确认符合要求。

3.1.2开工前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放安全工作证。

3.1.3定期检查乙方安全措施和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及落实情况。

3.1.4现场施工中,对发现的乙方违章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

3.2承包方(乙方)安全责任

3.2.1开工前必须让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2.2制定安全施工组织措施,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应制订单独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3.2.3现场施工中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遵守发包方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2.4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对甲方安监人员提出的意见及时改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人员或甲方安全监察处。

3.3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明确双方应负的安全责任。

3.4甲方预留承包合同(协议)价款的5%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留全部预留保证金;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留预留保证金的50%、拒不执行甲方的安全处罚时强制扣除。

四、安监处对合同的审查内容

4.1乙方必须具备2.1条中的全部资料。

4.2安全组织措施完善。

4.3人员组成和负责人符合要求,施工单位的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明确,有特殊工种的单位填写“特殊工种人员登记表”。

五、甲方履行合同代表对施工单位的日常管理

掌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安全文明施工整改要求;巡视施工现场;协助安监处查禁违章;发现安全隐患,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参加乙方的安全检查,向乙方传达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和事故通报;总结分析安全施工情况,制订整改措施。

六、附则

6.1未尽事宜参照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处。

6.2 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原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自营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b版作废。

6.3 对于未认真执行本办法的部门酌情考核100—500元。

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写字楼装饰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安全员,班组长使用场景装饰施工,高空作业,动火作业
制定目的施工容易出事,怕工人受伤、起火、掉东西砸人,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少出意外。
适用范围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管现场用火、用电、高空作业、材料堆放这些事儿。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抓安全,安全员天天盯着,班组长管自己人,工人自己也要签字保证守规矩。
禁止行为不准乱扔工具、不准抽烟、不准无证动火、不准私拉电线、不准在工程里住人、不准混放易燃材料。
检查与监督每天开工前喊话提醒,每周查一次现场,月底汇总问题;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扣钱;检查结果记本子上,留底备查。

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

1.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责任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作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项目安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2.安全教育、训练。

3.全教育的内容碎实际需要而确定。

a.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

b.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c.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

d.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a.教育内容全面,突出重点,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b.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c.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

d.告诉受教育者怎样做才能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e.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三.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三种。

四.安全管理要点:

1.装饰工程施工多发事故:

a.火灾;

b.触电;

c.物体打击;

d.机械伤害;

e.高处坠落。

2.安全用火要求及防火措施:

防火间距: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见下表:

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

建筑物临时设施非易燃性库站易燃性库站固定明火处木料堆易燃杂料

建筑物

临时设施

非易燃性库站

易燃性库站

固定明火处515155 250

木料堆01510050

易燃杂料

现场消防管理:

a.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日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培训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b.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c.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d.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e.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f.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g.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现场明火管理:

1.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使用明火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使用无齿锯,需开具用火许可证;

2.电、气焊工作人员均应受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随身携带灭火器具;

3.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4.油漆施工注意通风,严禁烟火,防止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防止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的措施:

1.止物体打击事故的措施:

a.进入现场的人员戴安全帽;

b.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有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随手放入工具袋,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2.防止机械伤害事故要点

a.圆锯的传动部分应装防护罩。

b.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需装不少于108°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剩余不足25

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隧道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隧道项目经理,地质工程师,安全总监使用场景隧道施工,不良地质,瓦斯监测
制定目的怕隧道出事伤人伤财,想把安全责任分清楚,让每个环节都有人盯,提前防住塌方、爆炸这些大事。
适用范围所有修隧道的单位,管开挖、支护、爆破、通风、用电、火工品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公司领导带头查,分管领导和安质部天天盯,施工单位自己管现场,监理盯着按方案干。
禁止行为不准乱改施工法,不准超距离不搞仰拱和二衬,不准漏掉地质预报和量测,不准火工品乱放乱用。
检查与监督每月检查填记录本,问题当场发整改单,专人跟到底;没改完就停工,罚钱从保证金扣,季度开会复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西铁路客运专线隧道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安全控制措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条 本项目隧道工程的所有参建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隧道工程实施中各负其责。

第四条 本项目隧道工程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杜绝塌方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第二章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控制

第五条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设计文件有关要求,组织编制隧道工程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各隧道施工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1.明确隧道工程安全保证措施和安全目标,对不良地质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措施、应急预案及防坍塌措施等,要提出指导意见。

2.隧道开工前要对隧道工程安全保障体系、安全控制重点、安全应急预案、防坍塌措施的可操作性进行评估,要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投入和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满足投标承诺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并颁发准许开工通知后方可正式开工。

第六条 建立隧道分级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本线隧道规模、地质复杂程度、工程风险等情况,将本线隧道划分为重(难)点隧道和一般隧道,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安全责任。

1.重(难)点隧道主要指:长隧道及不良地质、软弱围岩、岩溶地质、黄土隧道、穿越高速公路的隧道。

2.每一座重(难)点隧道在开工前,应明确公司的分管包保领导和分管部门负责人,明确施工组织及安全措施,明确变更设计方案的审查规定和责任,明确日常定期检查的频次、内容,明确定期考核和工作报告的要求,并建立每座隧道动态管理档案。

第七条 公司根据责任分工,建立隧道工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并建立专门的《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1.公司总经理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全线重(难)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每季度对管内隧道施工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2.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二次对全线重(难)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一般隧道施工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3.分管部门和分管技术人员要建立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台帐,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对重(难)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一般隧道施工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第八条 隧道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处理措施

1.隧道安全的检查重点:设计开挖方案的实施情况、光面爆破控制、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初期支护(二次衬砌、仰拱施工)跟进进度和施工质量、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瓦斯隧道的瓦斯监测和通风、施工用电、火工品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2.对检查出的问题在现场填发整改通知单,做好检查记录写实,提出处理和整改要求,并制定专人负责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第九条 建立隧道安全定期例会、分析、报告制度

1.公司每季度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召开隧道安全分析例会,集中梳理解决隧道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隧道施工安全分析记录簿》并做好记录。

2.公司分管领导和安质部每月对检查记录进行收集、核查、归档,梳理、分析隧道工程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整改的情况,并在《隧道施工安全分析记录簿》上做好记录。

3.安质部按照公司领导要求,定期将隧道工程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整改的情况及下步安全工作措施报公司领导。

第十条 定期通报制度

公司每月对管内的隧道工程安全情况进行通报,并下发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重点。

第十一条 责任考核制度

1.公司通过信用评价及相关制度,对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的隧道安全控制情况进行考核,对出现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2.公司按照隧道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进行内部考评,按照相应的考核办法奖惩。

第三章 重大方案制定、审核和实施

第十二条 对于浅埋偏压、不良地质、长大反坡等重(难)点隧道,公司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全控制措施,审查施组方案;必要时邀请专家研究完善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对于上述隧道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本企业主管领导审查签认后报总监审核批准,再报公司备案后实施。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要加大对上述隧道施工组织方案实施的现场监控力度,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组织施工。实施过程中隐蔽工程要留有数码影像资料备查。

第四章 强化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工作

第十五条 超前地质预报是预防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有效手段,施工单位必须将超前地质预报纳入工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承诺和隧道施工需要配备超前地质预报设备,制定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性方案。

2.施工单位专业地质人员要对掌子面围岩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记录,并作出掌子面地质素描图,地质工程师应对围岩进行准确判断。

3.对松散地层、浅埋地段、断层破碎带、富水及可能产生岩爆地段等不良地质地段,要求采用地质预报系统、地质雷达、红外线探测仪中的一种或几种综合方法,进行综合地质预报,同时采用超前水平钻探方法精确预报围岩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4.地质描述与超前预报成果采取日常检验批验收与专题报告相结合的资料收集模式进行管理。地质工程师每天采集地质素描、进行分析和汇总,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每周进行汇总,提报监理单位核备;每两周向设计单位和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和图件,并提供分段成果报告。

5.对地质条件与设计变化较大、可能产生地质灾害或影响隧道施工安全的地段(断层、节理密集带,富水地段,不同岩性接触带等)所做的超前地质预报,要及时将专题预报成果交付设计单位进行动态设计。情况紧急时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公司报告,确保施工安全。

6.公司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超前地质预报人员和设备的配备、预报方案的实施和质量、隧道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信誉评价。

第十六条 监控量测工作应坚持“真实、精度、定人、定时、分析、报告”的指导思想。施工单位必须将监控量测纳入施工工序,制定详细的监控量测方案,制定专人负责监控量测。

1.施工前必须根据隧道规模、地形、地质条件、支护类型和参数、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等进行监控量测设计。设计内容包括:量测项目、量测仪器、测点布置、量测频率、数据处理及量测人员组织。监控量测设计工作由施工项目部技术主管负责。

2.量测人员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布点和量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量测项目。

3.量测人员按规定做好洞内(外)观察,及时绘制地质素描图,填写地质状态记录表和围岩级别判定卡。对埋深较浅地段要做好洞外观察。

4.量测人员应根据变化速度和量测断面距掌子面的距离,及时调整监控量测频率。

5.量测人员对量测数据要及时进行整理、绘图、分析、报告,及时调整支护参数。

6.量测数据分析结果每日需经施工项目部技术主管审核签认。对ⅳ级及以上围岩的变形情况每日还需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工程指挥部技术主管根据分析判断围岩变形情况,并作为重要依据提交设计单位进行围岩变更,调整支护参数。

7.量测人员发现量测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必须立即向工程指挥部技术主管汇报,并立即安排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地点,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第五章 加强隧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各作业工区必须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负责施工安全监控工作,规范做好施工情况记录。隧道洞口应设置值班室,安装监控设备,严格出入洞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八条 不良地质隧道施工时,严格遵循“早预报、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勤量测、早封闭”的施工原则,保证隧道不塌方。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采取双侧壁导坑法、cd法、crd法等工法掘进时,要保证临时支撑喷射混凝土强度及厚度。

第十九条 洞内支护坚持“随挖随支护”的原则。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钢拱架架立时不得置于虚砟或松动石上,软弱围岩地段基底夯实加设垫板或加设垫块楔紧。

第二十条 软弱及不良地质隧道仰拱施做应紧跟,仰拱距开挖面距离宜控制在40m以内,并根据围岩量测结果适时施做二次衬砌,从严控制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

第二十一条 隧道施工现场必须符合通风、照明、粉层和有害气体控制等作业环境标准,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定配备到位。对长大隧道要进行通风设计,配足通风设备。对富水隧道、反坡施工隧道的洞内要认真做好抽排水工作,严禁洞内长时间积水。

第二十二条 隧道开工前,施工单位应规范编制应急预案,经本企业分管领导签认后报公司备案,隧道施工现场应规范配备报警、救援、逃生等设施,严格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对作业人员进行逃生教育。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要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按照火工品管、用的相关规定做好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发料及爆破操作过程中的管理,项目经理必须每月、安全总监必须每半月对炸药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 隧道施工采用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检验合格,确保正常使用、安全可靠、状态良好。

第二十五条 做好洞内交通组织。洞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作业地段车速一般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严禁超车。在衬砌台车(或作业台架)作业地段应设置慢行、警示标志。中心水沟检查井要及时设置盖板或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二十六条 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安全隔离、安全警戒设施。电线路严禁搭靠或固定在易导电的金属上。各种机械、金属设备上所有照明及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的照明和行灯应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潮湿环境下行灯电压必须低于12v,并有绝缘良好的手柄和护罩。

第六章 隧道施工安全“八停工”及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严格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对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之一的。公司、监理单位要勒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顿:

1.擅自变更隧道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或变更审批手续不规范、安全防范措施不当;

2.ⅳ、ⅴ级围岩掌子面距离二次衬砌施工超过90米;

3.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实施超前地质预报;

4.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实施监控量测;

5.使用的大型机械未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

6.大型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不规范或未落实;

7.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8.专职安全人员不到位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十八条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及处罚。对出现以下安全问题之一的要追究施工单位责任,追究监理单位相应责任,追究公司包保领导和部门相应责任。

1.没有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2.分管工作或包保工作发生问题的;

3.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危险、危害的;

4.管理不力、措施不落实造成损失的;

5.工作不到位、不作为或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6.发生一般及以上隧道安全事故;

7.对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执行规范规定的仰拱与掌子面距离、二次衬砌与掌子面距离的,在超过1~5米范围内,每米罚款1.0万元;超过5米的,每米罚款5万元。罚金在责任单位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对监理单位没有尽到监控责任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使用场景路基施工,高处作业,桥梁施工
制定目的怕出安全事故,想让大家干活时都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身体,别受伤。
适用范围管所有工地干活的人,管施工、开机器、用电、挖土、运料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项目负责人带头抓安全,总工管技术安全,工地负责人天天盯着现场,大家都要守规矩。
禁止行为酒后上岗不行,没证开机器不行,乱拆安全设施不行,不戴安全帽进工地不行。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要培训,每天有人巡检,发现不合规马上改,不听劝的扣钱或停工,月底检查打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创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新局面,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 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增强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 按“优质、安全、廉政”的目标建设关巍公路,要“以质量为核心,以投资为控制,以进度为保障”,强化环保意识,严格按国家要求搞好环保工作。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负责人及其它主要负责人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

(3)分析研究解决的保障体系;

(4)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

(5)组织安全检查;

(6)对员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及劳动保护法制教育;

(7)督促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8)总结与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9)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2、项目总工程师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1)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现;

(3)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4)编制审查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时解决施工的安全技术问题;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3.工地负责人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在施工生产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地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落实解决;

(4)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吸取教训。

第三章 各工序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路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人员;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使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二、机电设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后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6.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限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范围内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20kv35-110kv150-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2.5327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8.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爆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9.x光和r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0.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三、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高层建筑、烟、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校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设施。

四、施工准备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详细校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熟知并遵守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及机械驾驶、爆破、瓦斯检测等特殊工种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4.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足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5.重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6.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专人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施工现场要设置必须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熟知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8.施工现场选择要有利于生产、生活,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灾的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9.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及动力、通讯路线和其它临时工程,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10.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并不得擅自拆除。

11.生产、生活房屋要按防火要求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活动板房为7m,铁皮房为5m,临时炉房、发电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之间净距不小于15m。

12.易燃易爆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50m以外。

13.在林区进行施工测量时,要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

14.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5.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好安全带,穿软底轻便鞋;在2m以上墩台测量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要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员坠落。

16.清场、砍树要组织身体结实,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承担,要明确分工,不准上下同时作业,不准两人或多人砍一棵树,不准跨在树杆上断树筒,高边坡清场作业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

五、石方开挖安全规定

1.开工之前先清除边破上3至5m内的树木、杂草、浮石,修好施工便道,打通机械进场道路;高边坡地段要设防护栏,清除地表浮石。

2.操作人员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人工与机械不准同时上下作业,人机配合施工应交错进行。

3.自上而下放坡进行,禁止挖“神仙土”,撬“神仙石”。施工按设计边坡经一次做好标准。

4.高坡边坡地段施工,施工人员要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绳,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5.坡面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弃土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

6.施工中发现山体滑动、崩塌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除人员机具。

7.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警告标志,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楚的位置指挥。

8.机械在边坡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须的安全距离,使车轮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配合机械作业地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交替作业。机上机下密切协作,但必须在机械停止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六、挖掘机作业安全规定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行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稳支腿,车身方向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过行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石块的土方,应清除较大的石块或杂物。土体挖成悬空状态不能自然塌落时,须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驾驶室越过,向运土车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行范围内严禁站人。

七、推土机作业安全规定

1.推土机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度,在横坡作业,其横坡高度不得小于10度,下坡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坡作业必须派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边缘。送土终了应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倒车。

3.在垂坡直边坡的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多机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少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至30㎝间距,并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分先后,防止相互撞碰。

5.推土机摘卸刀处时,必须考虑挂装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绳时应戴帆布手套,禁止用眼挨近绳孔窥视。

八、装载机作业安全规定

1.起走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或翻铲斗;严禁用铲斗载入或作吊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距不宜过大。铲斗载送运时,铲斗应保持低位。

3.在松散不平地上作业,可将铲臂置于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推进阻力过大时,可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向运输车卸土应缓慢,铲斗高度适中,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有响声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九、压路机作业安全规定

1.先看清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和人员后才能启动。

2.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3.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严禁脱档滑行。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0㎝;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

5.振动压路机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①超振和傍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进行;在坚硬里面上行走,严禁振动碾压。

②碾压松软路基,就先在振动情况下碾压1至2遍,然后再进行振动碾压。

③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第八条 石料开采作业安全规定

1.开辟石料场本着有利于安全管理,石料质量好,有利于运输等条件选定,料场选定后,要从安全生产组织施工。首先清理好场地,修整各种运输便道,找好爆破工作掩体,施工人员避让位置。

防止失去重心跌落。

4.人工修凿毛石,应与他们距离3m以外,避免石块或铁钻飞起伤人,使锤应注意前后左右,检查锤把是否牢靠。

5.轧石机应安装防护罩,喂石料入斗应使其自由落下,禁止用手脚推入,注意石料尺寸规格,轧石箱被石块卡住时,必须使用特制的铁钩钩出石料,禁止手取。

6.石料堆放规矩有序,不影响交通和施工。毛石、块石堆放高度不超过1m。

7.料场运输便道宽度,直道不少于3.5m,弯道不少于4.5m,最小半径不小于12m,纵坡不超过10%,便桥承载能力不小于12吨;手推车便道、单行不小于0.8m,双行不小于1.6m,纵坡不大于3%。

第九条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

1.施工单位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不得独立从事电工作业,禁止在施工现场和驻地私拉乱接生产生活用电。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场内架设电线绝缘良好,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严禁将电线缠绕在钢、树木、脚手架上。

3.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下不得小于0.7m,20-35kv不得小于12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方可操作,在高压线附近施工作业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必须的隔离、屏蔽措施。

4.施工现场用电,各种电器设备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加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5.在三相四线制中性接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外壳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大于4欧,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7.工地安装现场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有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8.施工现场变配电设备处,必须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9.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不得小于50cm。

10.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设置有效的防漏保护器。

11.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告标志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电试验,必须认真检查,并与有关联系后方可进行。

12.大型桥梁施工现场隧道和预制场地,应配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之间,造成工程损失或发生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要有连锁保护。

第十条 路面工程施工安全规定

一、水泥稳定层拌和场安全规定

1.拌和场的石料、砂砾、水泥要分别堆放整齐,要方便进料的装机作业。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现场。

2.拌和场要统一指挥,有统一指挥信息。作到作业人员人人明白,共同遵守。

3.拌和场操作台视线一定要开阔,可以观察到整个拌和场地作业情况,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忠于职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4.作业人员一律穿工作服,配戴好防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禁止戴头巾、纱巾,要检查机器各部位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在无异常情况下按顺序开机。

5.机器运转运行中严禁将手伸入皮带的拖轮中,有故障或发现异物要切断电源,停机检查。

6.禁止翻越运行中的皮带,禁止非作业人员接近旋转装置,设备运行部位、传动部门应加防护罩。

7.收工停机之前,应使设备内的原料除尽。

二、沥青操作人员安全规定

1.沥青操作人员应进行体检,患结膜炎、皮炎病及对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操作人员应配备工作服及防护用品。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沥青晴天作业时必须防火、防爆、防烫伤、防中毒。

3.沥青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及消防砂,定期检查其性能良好。

4.严禁熬油时跨油锅、油灶,应增设安全防护网。

5.接放热沥青时,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防止油罐烫伤操作人员。

三、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安全规定

1.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的各种机电设备,在运转前均须由机工、电工、电脑操作人员作详细检查,确认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闸运转。

2.燃烧系统一次点火未成时,必须等待未燃气体排净后再进行二次点。

3.机组运行中,各部门,各工种都要立即报告机长,并及时排除故障。

4.运转中严禁人员靠近各种运转机构,传动部份要加防护罩。

5.人员需进入搅拌鼓工作时,鼓外需设专人监护。

四、路面摊铺安全规定

1.进行沥青混合料摊铺的人员要穿反毛皮鞋,配戴口罩和防护眼镜。

2.摊铺料场地自卸车进料时要专人指挥,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场地。

3.压路机在开动或倒退前,机驾人员应先察看前后左右,看准人员或障碍物。

4.压路机在高填方或傍山段碾压路基,路基应按设计宽度超宽0.3-0.5m。

5.严禁在压路机未熄火,下无支垫三角木的情况下,进行机下检修。

第十一条 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一般安全规定

1.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生产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施,单项工程(包括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开工之前,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施工安全规程》制定出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工种各项规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劳动安全保护用品,严防高处坠落、异物打击、触电、淹溺或其它各类机械的、人为的伤害事故。

3.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4.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区域,应布设安全网;在通航江河上的桥梁施工,应与当地港航监督部门联系,制定有关通航、作业安全事宜。

二、施工准备安全规定及土石开挖见第十条四、五条。

三、明挖基础施工安全规定

1.抗壁四周应清除3m范围,并不得堆放材料机具等,应根据不同地质情况,确定抗壁坡度。

2.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基坑需机械抽水、排水,须备足够的排水设备。

3.坑深2m以上,坑内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经常检查坑有无异常情况。

4.经常检查机具、索具、挂钩等是否完好牢固。

5.人工运输脚手板应牢固,单人挑道板不少于60cm,双人抬运不少于1.2m。

四、人工挖孔桩安全规定

1.人工挖孔桩,宜在无水或水少的密实土层或岩层中施工,挖孔应根据孔壁密实度及渗水情况,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措施,严防坍孔。

2.对孔壁的稳定性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配专业管理,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头顶设置档板作掩蔽,入孔须使用专用钢筋梯。

3.挖孔暂停时间,孔口应设置在罩盖及标志;夜间应设置示警工灯。

4.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诫通风,挖孔最深不宜超过15m。

5.挖孔桩内岩石爆破时,应采用浅眼爆破法,使用毫秒微差爆破,严格控制药量。

6.经常检查孔内气体情况,二氧化碳含量超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空气污染超过三级标准浓度值时,如没有安全生产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五、钻孔灌注桩施工安全规定

1.钻孔机诫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全设置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设缆风绳。

2.冲击钻孔,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钢丝绳与钻锥用绳卡固接时,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匹配。

3.冲击过程中,应在起重机钢绳上打一深度标记,以便把握钢丝绳松驰适度。

4.使用钻架吊时,应经常检查架子、天梁、滑车、钢丝绳情况是否良好;经常检查冲击器的磨损情况,锥脚已经磨损应及时焊补。

5.检查机械时,应在孔口搭设临时脚手板,谨防坠落孔内。

6.器械落入孔内时,应使用钩绳等工具打捞,在没有可靠的防坍塌和淹溺措施的情况下,严禁人员进入孔内作业。

第十二条 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2.高空作业着装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衍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8.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升降电梯、吊笼,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严禁乘坐运遂物卡子卡下滑部位,防止钢绳受力滑动伤人。

9.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或有专人负责。

第十三条 缆索吊装施工安全规定

1.吊装前应作严密的准备工作,对地龙、索塔、缆车、滑车、动力、机具等设施进行全面验收检查,是否符合高处作业等要求。

2.对立统一指导联系,并组织参加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要组织专门培训。

3.准备工作就绪之后,要组织吊装人员技术交底,并进行试运转和超载荷试吊。

4.牵引卷扬启动要缓慢,进行速度要平稳;构件在吊运时,起升卷扬机要协调配合,避免产生过大的弹跳。构件就位时,作业人员要等构件稳定后再进行操作。

5.构件不能垂直就位,需旁侧主索吊具协助余拉时,指挥信号要明确,各级卷扬机要协调动作。

6.起重和牵引卷扬机不得同时开动;双筒卷机除冲孔之外,禁止放空档;牵引上禁止悬挂重物。

7.重物起吊之后,吊点下方及运行线路下方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8.在受力钢丝绳三角区内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9.用于吊运材料、工具及构件的缆绳跑车,不得运送人员。

10.登高操作人员应携带工具袋,不得将安全带挂在主索、扣索、缆风绳等上面。

第十四条 导梁(桁梁)安装安全规定

1.构件安装之前,应制定安装方案,建立统一指挥系统。施工难度、危险性大的作业项目组织培训。

2.导梁组装时,各节点应联结牢固,导梁受力部位的钢桁架须经过质量检验,不得使用受损件。

3.导梁通过的导轮支座必须牢固可靠,导梁接近导轮时,应采取渐近的方法进入导轮,导梁的推进到位后,用千斤顶顶升,将导梁置于稳定的土垛上。

4.导梁上的轨道应平行街头距铺设,使用不同规格的钢轨时,其街头外应妥善处理,不得错台。

5.导梁横向联结须稳固牢靠,导梁就位后要进行校直校正。

6.构件在预制场面地起重装车后,牵引至导梁时进行速度不得大于5米/分钟,到达安装位置后,平车行走轮应用木楔楔紧。

7.构件就位起吊后,应加设支撑、垫本,以保持构件平衡稳定,各岗位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 架桥机安装构件安全规定

1.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关后两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稳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调动作。

4.全幅宽架桥机吊装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时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就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等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牵引(或顶推)、横移等项工作。

第十六条 门架超重输安全规定

1.门架安装完成后,应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移动式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等载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2.门架顶横轨道两端,应设置制动枕木。

3.门架中心距离与重物两吊点应相互一致,以免门架偏心受力造成事故。

4.门架就位后应放其前后牵此索,用木楔楔紧平车轮子,以免门架受力滑动;门架顶平车就位按规定捆好构件,重物高度应起到可能遇到障碍的0.5m以上。

5.取掉平车掩木开始牵引,操作中应注意平缓稳定,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行进速度控制在5米/分钟以内,防止重物惯性摆动。

6.开动和停止电动国机,应缓慢平稳地操作控制器;需作向后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

7.门架拆除后,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七条 千斤顶操作安全规定

1.工作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工具,千斤顶、摇手、水平尺、垂球、保险木、抓钉等。

2.千斤顶底盘基础应平整坚实,顶升重物必须在重心位置,垫木选择性能、尺寸相同的相干木。

3.顶升t梁、箱梁等大吨位构件,必须在梁两侧加设支稳、撑牢。用多台千斤顶升一重物时,动作应同步、均衡。

4.千斤顶的升降应随时加设或抽出保险垫木,构件底面与保险垫木的距离宜控制在5cm之内。

5.千斤顶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得超过丝杆或齿轮全长的75%。

第十八条 预制件运输安全规定

1.轨道平车运输,轨道路基要有足够的宽度、强度、平整度。轨道铺设平直、圆顺,轨距应在允许误差值内:轨道半径不得小于25cm,纵坡不宜大于2%,轨道其他道路交叉,须按规定设交叉口。

2.轨道平车运输大型构件时,平时的转向、托盘(或装盘)、支撑制动器等应进行检查。

3.大型预制件运输应设专人指挥,并经常检查构件平车上的稳定状况及轨道平车有无变形。

4.构件运输时速度要缓慢,下坡时必须以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拖拉止轮本跟随前进。当纵坡较大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运输。

5.大型预制平板拖车运输,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内。筒支梁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上的搁置点必须序曲有转盘。

6.拖车运输构件时。除驾驶员外,还应派人监视安全情况,平板拖车上禁止乘人,运行中应缓行,避免急刹车。

7.装卸地点路面平坦坚实,装卸时机车均应杀阐。

第十九条 混凝土浇筑安全规定

1.人工推车上料时,手推车不得撒把,运输斜道上应有防滑设备。

2.机械上料时,在铲斗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3.作业结束后,应将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台上。

4.浇注预制混凝土时,应搭设作业平台和斜道,不得站在模板上作业。

5.电动震捣器使电缆线,电源开关设置于干燥处,多台震捣器同时作业应设置集中开关箱,由专人看管,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6.搅拌机清洗应停机,料土起落在45°-90°时,人员不得站在斗鼓中间清洗,以防身体碰到操纵杆造成事故。搅拌机启动前必须确定无人在斗鼓内。

7.运输混凝土的四轮翻斗车宜缓慢行驶,以防发生倾斜颠覆事故。

8.悬空索道,输送混凝土应按运输安全操作进行。

第二十条 泵送混凝土安全规定

1.混凝土泵应设置在作业棚内,安装平�牢固,在安装完毕前不得移动布料杆,作业前检查输送泵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2.泵送前检查管路、管节、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严的管件。

3.管路布设要平顺,高处、转角处应架设牢固,防止串动、移动。

4.泵送中要设专人经常检查管路,遇有变形、破裂时,应及时更新,防止崩裂。

5.混凝土泵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作业。

6.操作人员须熟悉并遵守泵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7.拆卸管路接头前,应把管内剩余压力排净,防止管内存有压力而引起事故。

8.作业结束,采用空气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管道端部。

第二十一条 模板安装及拆除安全规定

1.在基坑或围堰内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无迹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基坑内吊运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牢靠,基坑内操作人员避开吊运材料。

3.人工搬支较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使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应先固定底部再进行支立,以防滑动或倾覆。

4.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吊点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m时,作业人员可靠近操作。

5.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方可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独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下方须顶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接触脚手架。

6.高处作业应将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不得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7.使用斧锤应顾及四周安全,防止伤及他人。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8.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到。

9.拆除模板禁止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缓慢送下。

第二十二条 预应力张拉安全规定

1.预应力钢丝束张拉施工前,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要求。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2.锚环及锚塞使用前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4.油泵开动时,进、回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保持灵敏可靠。

5.张拉前操作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张拉两端相距较远时,宜使用对讲机。

6.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张拉作业区。

7.在已拼装或现浇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其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加设护栏。

8.张拉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两侧。

9.张拉操作中若出现油表震动剧烈、漏油、电机声异常,断丝、清丝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10.张拉钢丝束完毕退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人工拆卸销子时,不得强击。

11.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端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管道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丝及钢筋。

12.先张法张拉前对台座、横梁进行检查,张拉中及未浇混凝土之前,周围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浇注混凝土时,振捣器不得撞击钢丝束。

第二十三条 支架施工安全规定

1.支架所用桩木、万能杆件等应详细检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杆件和钢管等。

2.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土质地基雨季须有防水措施。

3.支立排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固性。并要与支保桩联结牢固,防止不均匀沉降,失稳和变形。

4.支立排架时应专人指挥,支立排架以竖立为宜,排架竖立后用临时支撑,再竖立第二排。两排架间的水平和剪刀撑用螺栓拧紧,形成整体。

5.用吊机竖立排架时,应用溜绳控制排架起吊的摆动。

6.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连,防止支架失稳。

7.排架大面积拆卸时应边拆边撑木,保持平�稳定。严禁将全部水平和斜撑拆除,再放立柱。

第二十四条 钢筋制作安全规定

1.钢筋施工现场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钢筋调直拉场地应设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施工切断机作业时,应先进行试运转,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由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半径小而集中束切割。

4.人工捶击切断钢筋时,钢筋直径不宜超过20mm,使捶人员和把扶钢筋、剪切钢筋人员身位要错开并防止断下的短钢筋头弹出伤人。

5.绑扎钢筋高过1.5m,应有固定临时支架进行稳定,并设绑脚手架,不得攀登和站在钢筋骨架上。

6.场地绑扎t梁钢筋,应先设置稳妥分层支架,两面同时进行绑扎,防止受力不均造成事故。

第二十五条 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1.电焊:

(1)电焊机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3)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工。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打开所有孔口,保持空气流通。

(6)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风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外出休息10-15分钟。

(7)接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件代替地线。

(8)更换场地移动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积压消防设备。

(10)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木板。

2.气焊

(1)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火安全装置。

(2)乙炔发生器应置于干燥、通风处。乙炔发生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周围严禁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明火检查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3)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高于35℃,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接触胶管,气焊的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点火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表面,严禁沾污优质油脂。氧气瓶应设有防震胶圈,并旋紧安全帽,免碰撞、剧烈震动和烈日暴晒。

(5)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用手在浮筒施加压和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火照明。

(6)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m。

(7)乙炔气管在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回火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8)电石应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动应打开桶盖轻移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避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9)放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定罩。乙炔筒提出头,头部应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第二十六条 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动电动机械或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电线。

7.严禁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8.严禁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得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第四章 汽车、机械驾驶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汽车、机械驾驶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按交通部公路管理司的《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的规定认真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职工持有汽车驾驶证或机械操作证的专业汽车、机械驾驶员。

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分公司需要专职汽车驾驶人员,应报计划给公司,由公司统一调配、统一培训。四轮翻斗车驾驶人员原则上应使用本公司职工培训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外聘驾驶人员的,应严格审查。

第三十条 应按规定认真做好汽车、机械的定岗、定员工作。驾驶人员及其所驾车辆机械一经确定后,非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应保特长期相对稳定,使驾驶人员对所驾车辆、机械的技术状况有较好的把握,以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十一条 严禁无证驾车、驾机;严禁超载带人,和自卸车、施工机械载人;未经领导工作安排,严禁将所驾车辆、机械交他人驾驶。

第三十二条 驾驶人员对所驾车辆和机械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机械处于完好状态,禁止“带病”作业。

第三十三条 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的部件如作用不良不准出车。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凝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落。

第三十四条 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应有专人指挥。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即: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第三十五条 在临近机动车道的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充足的照明。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第三十六条 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对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应不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正在牵引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牵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路基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安全员,班组长,挖掘机司机使用场景路基开挖,高陡边坡,沟槽作业
制定目的怕施工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都平平安安的,不受伤不出事,工地看着也整齐规范。
适用范围所有干路基活的人,挖土、堆土、开机械、修边坡这些事都得守规矩。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抓,分部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天天盯现场,班组长管好自己班组。
禁止行为不准酒后上岗,不准掏空底脚挖土,不准铲斗从驾驶室上过,不准在危石下休息,不准瞒报事故。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要交底培训,安全员每周查,班组长每天看,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就换人,检查表见附件。

第一条 编制依据

为加强路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铁道部《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2-____,j945-____)、《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____]87号)、成渝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管理制度标准化》和中建铁路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标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技术交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

第三条 路基工程安全方针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的铁路建设管理要求,规范铁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二、路基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责任重伤率小于0.15人/每亿元产值;

2、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3、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4、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本标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项目部成立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总监、副经理及总工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路基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各分部相应成立分部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分部经理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分部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安全管理部门是分部安全生产的常设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分部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其他领导、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分工负有相应安全责任。

第五条 安全管理总则

一、基本原则

1、在施工中建立和健全适应路基工程安全管理需要的安全管理网络,各分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各施工作业班组中必须有一名兼职安全员,以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工作到位。

2、对参加路基施工的班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3、加强安全管理,除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外,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各级施工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履行安全职责,加强责任心。

5、路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组织纪律,做到分工明确,一切行动听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做到坚守岗位,精神集中,尽心尽责完成本岗位工作;遵守技术纪律,坚持按规程操作,坚持按技术规范、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6、严禁违章作业,不得影响他人安全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7、各级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监督施工中的安全情况,对违章违规现象及时制止和处理。

8、施工人员对个人安全用品和施工工器具要时时进行留心检查。

9、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二、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建立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建立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各级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主管施工生产的领导和施工负责人员在布置施工任务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工作;根据工程和施工特点编制安全交底。班组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和专职安全人员的指导下,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施工,督促工人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施工制度,并组织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参加施工的人员应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重点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强化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意识;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教育;遵守规章制度和岗位标准化作业的教育;文明施工的教育。同时开展创安全标准工地活动,进行安全检查评比,激发全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4、严格安全监督,建立和完善定期安全监查制度。各级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检查,各级安全监督人员要经常检查,真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严格事故报告和奖罚制度。检查用表见附件

5、加强安全防护,设置安全防护标志。交道设置交通安全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和慢行、警示灯等。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6、抓好现场管理,坚持文明施工,在被交道附近开挖基坑及施工危险地段要设置安全警示牌,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7、定期或根据施工需要发放和检查施工所用的各种安全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

第六条 保证路基安全施工的安全措施

一、路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路基施工前,了解土质、地下水等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电缆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及文物古迹的位置、深度走向,并加设标记,设置防护栏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详细交底,内容包括:地下设施情况及其危险性,施工作业方法,安全技术措施要点等。土方开挖前要做好疏排水系统,做好侧、边、截水沟,在雨季来临前,使工地沿线具有良好的排水通道,以防雨水冲刷路基,并经常派人对排水系统进行清理,以保证排水通畅。

2、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告标志。特别是在街道、居民区、行车道和现场通道附近开挖上方时,不论深度大小都设置警告标志和高度不低于1.2m的双道防护栏或定型护身栏,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3、在沟槽(坑)边缘1m以内不推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缘1-3m间堆土高度不超过1.5m距沟槽(坑)边缘3-5m间堆土高度不超过2.5m;停置车辆、设备、起重机械、振动机械不少于4m;小翻斗车往沟槽内卸料时,设专道,并在距沟槽(坑)边缘1m处设限制器。

4、特别注意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开挖沟槽时,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挖掘深度超过1.5m,而且不加支撑时,按规定确定放坡坡度。如果因施分部域狭窄等原因不能放坡,则按规定采取围壁措施。注意固壁支撑的木料,不能有糟、朽、断、裂现象。

6、人力挖掘土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对锹、镐、锤等操作工具随时检查,确保木柄结实,连接牢靠。

2)开挖土方,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3)开挖土方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7、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绑挂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地拴在树干或插固的钢杆上,绳索垂直。不得在同一安全桩上拴2根及以上安全绳或在1根安全绳上拴2人或多人。

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先排水,后开挖。

3)开挖工作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弃土下方有滚石危急的区域,设警告标志,下方有道路时,作业时严禁通行。清理路堑边坡上突出的块石和整修边坡时,从上而下顺序进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及时清除。坡面上的操作人员需戴安全帽。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边坡上方有人工作时,边坡下方不准站人。

5)深基坑开挖抛土距坑边缘太近:班组长和安全人员要及时地指挥作业人员将基坑边缘和土移到规定距离之外。

6)土质或软质岩地层,边坡开挖后应及时防护,暴露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

8、制定和落实在泥沼地段施工时预防人、机下陷的安全措施。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合适的地方。

9、沟槽(坑)回填时,必须在构筑物两侧对称回填夯实。使用推土机回填土时,严禁从一侧直接将土推入沟槽(坑);使用手推车回填土时,沟槽(坑)边应设挡板,卸土时不得撒把。

10、使用机械破土时,机械5m以内禁止站人,并注意附近建筑物的安全。

11、运土方的车辆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和交通繁忙地段以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重车运行,前后两车之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严禁车上乘人。过道(包括施工便道以及便道与路基的连接道)应设专人管理、维修。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栏杆。

12、电动蛙式夯机的电源线必须完好无损,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时,戴绝缘手套,并且一人操作、一个扶持电缆进行辅助。辅助与操作人员必须密切配合,严禁在夯机前方隔机扔电缆或背线拖拉前进。电缆线不得扭结和缠绕,不得夯及电缆线,也不得在斜坡上夯打。停用或搬动打桩机时,应切断电源。

13、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驾机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14、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例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二、机械操作安全措施

车辆驾驶员和各类机械操作员均需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安全管理部门对驾驶员、机械操作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操作机械。

1、挖掘机安全作业要点:

1)发动机启动或操作开始前发出信号。

2)装载作业时,待汽车停稳后,再进行装料。

3)卸料时,在不碰击自卸汽车任何部位的情况下,铲斗尽量降低,并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4)作业时,禁止任何人上下机械和传递物件,不准边工作,边维修,保养。

5)作业时,不要随便调节发动机、调速器以及液压系统、电气系统

6)作业时,注意选择和创造合理的工作面,严禁掏洞挖掘。

7)禁止用铲斗击(破)碎坚固物体,也不准用回转机械方式使铲斗破碎坚固物体。

8)禁止将挖掘机布置在上下两个采掘段(面)内同时作业。在工作面内移动时,应先平整地面并排除通道内的障碍物。如需在松软地面上移动时,须在行走装置下垫方木。

9)作业时,如遇较大石块或坚硬物体时,应先清除再继续作业。

10)禁止用铲斗杆或铲斗油缸全伸出顶起挖掘机。铲斗没有离开地面时,挖掘机不能做横向行驶或回转运动。

11)禁止在电线等架空物下作业,不准将满载铲斗长时间滞留在空间。

12) 禁止用挖掘机动臂拖拉位于侧面的重物;禁止用液压挖掘机工作装置突然下落冲击的方式进行挖掘。

13)回转平台上部在做回转运动时,回转手柄不能做相反方向的操作。

14)操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机械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及时检修。

15)正铲装置处于履带行走装置对角线位置(45°左右)时不得在停机面以下作业。

16)机械传动式挖掘机的安全控制要点

①作业时,禁止用手触摸滑轮和钢丝绳。

②对动臂顶端滑轮和钢丝绳进行检修或拆换时,将铲斗和动臂放落到地面或使用带钩的梯子。禁止人员在动臂上行上行下。

17)液压挖掘机,在工作中应经赏检查液压油温度是否正赏。

18)挖掘机行走时,遇电、交叉道、管道和桥梁时,须有专人指挥,挖掘机与高压电线的距离不得少于5m,应尽可能避免倒退行走。

19)行走时动臂应和履带平行,回转台应止住,铲斗离地面1m左右。下坡应用低速行驶,禁止变速和滑行。

20)挖掘机行走路线要与路面、沟渠、基坑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免滑翻。

2、推土机安全作业要点

1)了解作业区的地势和土壤种类,测定危险点及选定最佳的操作方法。

2)如果作业区有大块石头或大坑穴时,应预先清除或填平。

3)除驾驶室之外,机上其他地方禁止载人,行驶中任何人不得上下推土机。

4)行驶时,铲刀应离地面40-50㎝。

5)严禁在运动转中,或在斜坡上,进行紧固、润滑保养和修理推土机。

6)上下斜坡时,先选择最合适的斜坡运行速度,在斜坡上不得改变运行速度。行驶时,应直接向上或向下行驶,不得横向或对角线行驶。下坡时,禁止空挡滑行或高速行驶;下陡坡时,应放下堆土铲使之与在地面接触倒退下坡。避免在斜坡上转弯掉头。轮胎推土机不能在超过规定坡度的场地上作业。

7)在坡地上工作时,若发动机熄火,应立即将推土机制动,用二角木等将推土机履带楔紧后,将离合器杆置于脱开位置,变速杆置于空挡们置,方能启动发动机,以防推土机溜坡。

8)工作中驾驶员需要离开机器时,必须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将推土机铲刀放下并将机器制动,熄灭发动机后方可离开。

9)在危险或视线受限的地方,一定要下机检视,确认能安全作业后方能继续工作。严禁推土机在倾斜的状态下爬过障碍物;爬过障碍物时不得脱开一个离合器。

10)避免突然起步、加速或停止,避免高速行驶或急转弯。

11)填沟或回填土时,禁止推土机铲超出沟槽边缘,可用一铲顶一铲的推土方法填土,并换好倒车挡后,才能提升推土铲进行倒车。在深沟、陡坡的施工现场作业时,应由专人指挥,以确保安全。

12)多台推土机在施工现场联合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距离应大于1.5m。若工程需要并铲作业时,必须使用机械性能良好、机型相同的推土机,驾驶员必须技术熟练。

13)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时,对于大型推土机,沟槽深度不得超过2m,小型推土机沟槽深度不得超过1.5m。若沟槽深度超过上述规定值时,必须按规定放好安全装置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14)轮胎推土机用于除冰,除雪作业时,轮胎要加防滑链。用于清除石料作业时,要加装轮胎保护链。

15)工作现场有电线杆时,应根据电线杆的结构、埋人深度和土质情况,使其周围保持一定的安全土推。电压超过380v的高压线,其保留七堆人小应征得电业部门或电业专业人员的同意。

16)在爆破现场作业时,爆破前必须把推土机开到安全地带。进入现场前,操作人员必须了解现场有无瞎炮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将推土机开入现场。如发现有不安全之处,必须待处理后再继续施工。

17)若必须要在推土铲下进行维修等作业,则首先应将推土铲升到所需位置,先锁好分配器,锁住安全锁,并用垫块将推土机刀铲垫牢固后,方可进行作业。

18)履带推土机不得长距离行驶,需长距离转移时,必须用平板车装运。装运时,变速杆应处于空挡位置;制动杆、安全锁杆必须置丁锁住位置。

19)履带推土机不准在沥青路面上行驶,当必须从沥青路面上通过时,应铺设道木、草袋等以免破坏路面。通过铁路时,应在轨道两边和中间铺设道木,直行通过,禁止转向。通过交叉口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和车辆,确保安全通过。

20)倒车时,应特别注意块石或其他障碍物,防止碰坏油底壳。

3、平地机安全作业要点

1) 启动发动机时,时间一次不得超过30s。如需再次启动,顺将钥匙转回关闭位置,待2min后再启动。

2)在作业过程中,如遇报警音鸣响时,应尽快停止平地机的工作,查明故障并予以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3)发动机启动后,各仪表读数均应在规定值的范围内。发动机动转时,不得操作冷启动开关,否则会造成发动机严重损坏。

4)驾驶平地机时不得把脚放在离合器或制动踏板上。起步、停车或转向应使用离合器。

5)行驶中应把刮刀升高,并保持在平地机宽度内,确保转向时前轮不碰到刮刀。

6)在发动机处于高速运转状态下时,不得切换转入较低档位,以免损坏变速器。

7)转向或使用轴驱动轮转向时,不得锁至差速器。可使前轮倾斜以减少平地机转向半径,但在高速行驶时不得使用,以防出现急剧的反作用力。转向后应把前轮定在垂直的位置。

8)在陡坡上作业时,不得使用铰接机架,以防止翻车造成严重的人机损伤。在陡坡上来回进行作业时,刮刀伸出的方向应始终朝向下坡方向。

9)如遇紧急情况,要采用驻车制动。

10)平地机作业时,刮刀与机架中心线的工作夹角应在15°-75°的范围内。

11)左(右)侧平地时,侧摆转盘手柄使转盘与牵引架稍向机架左右偏置,在要求的切土深度把刮刀水平位置,前轮向左右倾斜,料队在左右双驱动轮之外形成。如果用铲接式平地机左右倾平地时,使机架各左右铰接。如果驱动轮打滑,则减小铰接角度,可以减少切土角度及侧推力。

12)一旦刮刀操作开始后,可使用增减开关来改变“坡度跟踪控制器”的提升,这样可以使泥土被带出刮刀外。

13)在“s”形弯道路肩上右左起点作业时,前轮需稍向左右倾斜,向右左打方向,把刀尖定在左右前轮外侧后面。平地时,始终让刀尖处于接近边沟的路肩边缘上。

14)在右侧开“v”形边沟时,让刀尖处于右前轮外缘,刀尾处于左双轴驱动轮之前,刮刀后倾,升起刀尾,以使将泥土运向左双轴驱动轮内侧,同时前轮左倾,沿着标线慢慢前进。如果使用铰线式平地机在硬土质上作业时,需调直机架,以免阻力过大,引起平地机侧移;在松土质上作业时,应使驱动轮在硬地上行走。在第二遍作业时,右前轮应在第一遍作业挂出的斜面上行走,并以稍快的速度切出规定的坡度。

15)高坡切削时,应确保双轴驱动轮靠近坡脚,同时让转盘和刮刀尽可能朝向平地机工作的一边侧移。

16)做路拱时,先将路料堆放在路中央,使平地机刮刀前倾成60°-70°角,稍提刀尾平地机沿堆料中央匀速行驶,使路料沿刮刀向两侧移动。

用同样的方法在路两侧作业,刮出路面的横坡。在接近路肩时,让刀尾和双轴驱动轮成一直线。

17)维修道路作业时,应确保转盘居中,刮刀与机架子中心线成30度角,刮刀后倾,可使刮刀做最大节削以清除隆起和坑槽。朝向路中央工作时,前轮向刀尾一侧倾斜。

作业后的要求。

18)把平地机停放在平地上,变速器置于空档位置,拉上驻车制动,刮刀及附属工作装置降至地面,但不得向下施压,以减轻液压油缸的负荷,关掉发动机,把蓄电池开关拨到断开位置,取点火钥匙。

19)装好铰接式平地机的锁销。

20)用压缩空气(与正常气流方向相反)清洁散热器。清洁时应注意安全。

4、装载机安全作业控制要点

1)除驾驶室外,机上其它地方严禁载人。

2)装料时铲斗的装料角度不能过大,以免增加装料阻力。

3)装料时应低速进行,不得采用加大油门、高速将铲斗插入料堆的方式进行装料。

4)装料时,驱动轮如有打滑现象,应微升铲斗,再装料。如某些料场打滑情况严重时,应使用防滑链条。

5)在土质坚硬的情况下,不宜强行装料,应先用其他机械松动后,再用装载机装料。

6)向车上卸料时,必须将铲斗提升到不会触及车箱挡板的高度,严防铲斗碰撞车箱。

7)向车内卸料时,不准将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8)装载机不能在坡度较大的场地上作业。

9)在装载作业中,应经常注意液力变矩器油温情况,当油温超过规定数值时,应停机降温后再继续作业。

10)装载机一般应采用中速行驶。在平坦的路面上行驶时,可以短时间采用高速挡。上坡及不平坦的道路上应采用低速挡。

11)下坡时,应采用制动减速,不可踩离合器踏板,以防切断动力发生溜车事故。

12)行驶中,在不妨碍通过性能的前提下,铲斗应可能降低高度。

13)通过桥涵时,应先注意交通标志所限定的载重吨位及行驶速度,确认可以通过后再匀速通过。在桥上应避免变速、制动和停车。

14)涉水时,要在发动机正常有力、转向机构灵活可靠的情况下进行,并对河流的水深、流速及河床情况了解后再通过。涉水深度不得超过发动机油底壳离地高度。

15)涉水后应立即停机检查,如发现浸水造成制动失灵时,则应进行连续制动,利用发热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以尽快使制动器恢复正常。

16)装载机作业时,铲斗下边严禁站人。

17)操作人员离开驾驶位置时,必须将铲斗落地。

5、汽车安全作业控制要点

1)运土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载、偏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装,驾驶室内不得超员。

2)装、卸场地都要设专人指挥车辆行走和装卸土。

3)卸土时,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翻斗操作,翻斗内严禁站人。

4)卸料起斗时,检查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剐断,卸土后,要确认货斗复位,超翻装置的发机关闭后,才开始行走。

5)特别注意,严禁边倒车边起斗或在猛退中起斗。

6、压路机安全作业要点

1)压路机启动时,要特别注意前后左右的情况,应确认没有人员和障碍物。

2)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要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

3)特别注意压路机不能上陡坡、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挡滑行。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离不得小于20m。

5)振动压路机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

6)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使用快速挡;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7、施工运输车辆在既有线旁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车辆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严禁将车交给无照人员和不熟悉该车性能的驾驶人员驾驶。

2)施工单位应建立定期检修和保养制度,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状态,行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认真的检查,确保装备齐全有效。

3)严禁电瓶及点火装置、转向器和制动装置等主要部件不良或失效的车辆带病上既有线从事施工作业。

四、施工人员安全保证措施

1、参加施工人员是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者。施工人员进场时或进行具体操作前,须经过安全员的安全交底。

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纪律和国家法令、法规、规定的要求,必须服从安全员的管理。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及工装, 施工人员立足本职工作,严禁动用不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设备。

4、路堑开挖时,应经常检查坡面的稳定。每天收工前应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裂缝和坍方的迹象或有危土时,须立即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应制定隔离带,并作醒目标示,防止人员进入,造成伤害。

5、在高于3m的坡面上作业,必须拴安全绳;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在路堑内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6、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在高边坡作业。

7、护坡施工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片石改小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坡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

五、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1、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操作人员都必须符合《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2、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要求进行。现场施工用电原则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三级”保护措施。其电箱设门、设锁、编号,注明负责人。

3、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形状箱至少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只能通过工作线。

4、保护移动式设备的漏电开关、负荷线每周检查一次;保护固定使用设备的漏电开关应每月检查一次。

5、接地装置必须在线路及配电装置投入运行前完工,并会同机材组及设计者共同检测其接地电阻值。接地电阻不合格者,严禁现场使用带有金属外壳的电器设备,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的数量,直至接地体完全合格为止。

6、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使用火源。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场所,配置绝缘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

六、消防、治安措施

1、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

2、工地布置符合防洪、防火、防雷击有关安全规则及环卫要求。

3、施工运输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公路交通规则,文明行车,注意安全。

4、治安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指导思想,加强施工现场的物资、器材和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

5、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项目经理部定期开展以防火、防盗为主的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健全现场保卫机构,统一领导治安保卫工作。

七、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

1、环境保护及措施

1)树木砍伐符合要求,尽可能减少植被损坏,保护生态环境。

2)组织全体职工和民工学习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环保意识,提高对环保重要性的认识,把搞好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自觉行为。加强现场施工管理,除施工必须,决不允许损坏环境。

3)将施工班组现场施工实际占地、林木损坏情况记录进行合理化分析、项目部青苗部门监督实施。

4)施工结束后,马上恢复被破坏区域的植被。

5)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渣严禁乱排、乱弃,应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2、文明施工实施方案

1)物资材料按计划进场,避免秩序混乱;所有物资根据现场地形堆放整齐合理、标识明确、有序,场地安排合理流畅。

2)统一规划生活区,卫生有专人负责清扫。现场安全设施完善,标志明显;防火措施落实,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3)施工队应按照班组建设要求图表上墙,技术、质量、安全台帐齐全,摆放整洁有序。

4)强化环保意识,不留施工垃圾,使每个作业面真正做到 "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废料及施工垃圾等应及时清理。

5)在青苗地内施工办理好有关手续,爱护农作物、植被和树木,施工用地应及时平整,积极主动配合青苗赔偿部门做好青苗赔偿工作。

6)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爱护名胜古迹,搞好与当地群众与政府的关系。

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

适配人群主责单位,次责单位,总承包单位使用场景房屋改建,设备拆除,建筑装修
制定目的怕出事,保人命和财产安全,按国家法律来管施工安全,不让事故冒头。
适用范围集团里搞房屋改建、土木工程、管道安装、装修拆除这些活的单位和人。
职责分工主责单位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得派专人盯现场;次责单位要查资质、写书面材料;安监中心审核备案、检查指导。
禁止行为没资质的队伍不准进场,不交安全抵押金不能开工,审查不合格的合同不能签,隐患不改不能继续干。
检查与监督招标时安全部门必须参加审查,施工前要报备,每周开安全会,安监中心抽查,发黄单催改、红单停工,不改就通报、扣绩效、禁投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建设工程是指:房屋改建、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设施安装、拆除;建筑装修及房屋拆除工程等。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

2、安全管理属地化原则;

3、企业主体责任原则;

4、安全分级管理原则;

5、事故责任追究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建筑施工、在市内工程项目(产品)总承包和承租单位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安全责任

第五条 安全责任单位的认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主责单位:

1、企业自建并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的;

2、集团直接投资的建设项目,委托功能性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的,受托公司为主责单位;

3、承租单位对承租房屋进行改建、装修等建设的,业主单位为主责单位;

4、资产处置中涉及设备、构件等拆除工程,资产出让单位为主责单位;

5、由企业投资新建或改建的建设项目,委托集团所属公司具体实施和管理的,受托单位为主责单位;

6、其他情形者。

(二)有下列情形者,认定为次责单位:

1、资产处置中涉及设备、构件等拆除工程,负责资产处置招投标的单位为次责单位;

2、其他情形者。

第六条 安全责任

(一)主责单位有下列安全责任:

1、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须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并对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负责;

2、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有关要求,并负责贯彻落实;

3、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必须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在施工过程中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4、确定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时,必须对投标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5、在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6、建设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到政府部门办理各项报批、审核等手续的,必须办理;

7、在施工前,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安监中心审核备案。

8、必须派专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督促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并采取相应措施。

9、必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

10、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并落实检查和指导意见;

11、每星期召开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12、在施工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不报。

(二)次责单位有下列安全责任:

负责资产处置招投标的单位,在招标前对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有事前告知和审查的责任,如实将安全生产资质审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资产出让单位,并对中标单位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负有检查、督促和协调的责任。

第三章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第七条 对投标方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程序:

1、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后进行公开招标,建设主管部门须通知安全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全部门负责人对投标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投标方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予以认可,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与其签订施工协议,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金金额按集团《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交纳。

2、承租单位建筑施工,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提出施工申请,并同时提交建筑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业主书面同意,其请施工单位必须报业主进行安全生产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承租单位方可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和安全管理协议书,并向业主按集团《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交纳风险抵押金,方准施工。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查情况必须由业主报安监中心备案;

4、资产处置中涉及设备、构件等拆除工程,负责资产处置招投标的单位,在招标前对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进行事前告知审查,如实将安全生产资质审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资产出让单位;在招投标中,资产出让单位对受让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安全资质条件的,须“一票否决”;

5、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将工程项目分包的,必须负责对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安全主责单位须对分包单位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准施工。

第八条 安全生产资格审查内容(标前审查):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 资质等级证书(原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 安全诚信情况(近三年安全生产情况)

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7、 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审查结果不符合规定的,主责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第九条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内容(实地审查):

1、项目经理持证情况(原件);

2、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原件);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原件);

4、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5、从业人员劳动合同;

6、从业人员办理有关保险情况;

7、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劳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案;

9、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现场安全技术保护措施;

11、从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劳动合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印件报送建设方、业主方安全部门备案;

1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13、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14、施工单位或承租方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情况。

审查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施工单位不许施工。

第十条 现场安全管理

1、 安全主责单位和次责单位派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按国家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自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复查。

2、对现场安全督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组织机构的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落实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5)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作业指导书执行落实情况;

(6)危险性作业到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情况;

(7)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按国家标准制定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8)临边、洞口的防护设施;

(9)临时用电方案按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和落实情况;

(10)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配置和使用情况;

(1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和施工机具检测情况;

(12)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

(1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4)各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15)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物资等落实情况;

(16)施工单位各类安全记录情况。

第四章 违规责任

第十一条 若有关单位违反本《办法》,则可予以责令整改、通报、约见谈话、投标限制、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等。

1、未按规定程序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而擅自施工的,一经发现安监中心将开具黄色整改单,令其整改;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开具红色整改单,并在集团内通报批评。

2、未对建设工程统一协调和管理、对施工单位未把好准入关,施工队无资质、违法转包、或挂靠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一经发现将开具红色整改单,责令停工整改;对主责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见谈话,并纳入主要负责人年中安全绩效考核。

3、对违反本《办法》,未尽监管责任,造成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对主责单位和次责单位的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集团总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对主责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经济处罚,对次责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则减半处罚。

4、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同样隐患被开具整改单二次以上的,该主责单位和次责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评比该年度各类先进。

5、施工单位在集团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内的招投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安监中心将在每年12月底前公布事故单位名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电气集团总公司安环委会批准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安全生产监测中心

****(集团)总公司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基本标准

施工单位按项目合同款向单位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基本标准:

1、风险抵押金最低为2000元。

2、2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为项目款的1%。

3、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项目,缴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4、1亿元以上的项目,缴纳50万元以上,最多不得超过100万元。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具体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但不得低于上述基本标准。

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项目工程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班组长,安全员,作业班组,工程总监使用场景工程现场管理,施工作业考核,安全达标评定,文明施工检查,伤亡指标管控
制定目的施工太危险,怕工人出事受伤。想让每个人、每个环节、每个地方都注意安全。让大家干活时心里有数,别糊弄。
适用范围管所有工地和干活的班组。管施工中怎么防事故、保健康、守规矩。
职责分工公司经理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查班组。项目部天天盯,公司每季度查一次。查完要签字上报。
禁止行为不准超伤亡指标。不准安全检查不合格。不准文明施工不达标。不准瞒报漏报问题。
检查与监督公司每季查,项目每月查,班组每周查。查完打分定级,结果贴出来。没达标就整改,再不行就扣钱、换人、通报。整改期出事要追责。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票合肥市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此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衽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公布。

七、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每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语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街道上罚。

3、每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稿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