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安委会成员,企策部人员,安技处人员 | 使用场景 | 月度安全考核,外单位施工,危险作业审批 |
|---|---|---|---|
| 制度目标 | 管好日常安全考核,奖干得好的,罚出问题的,让大家都重视安全。 | ||
| 职责分工 | 企策部负责考核、奖惩;安技处监督执行;安委会研究决定重大奖惩事项。 | ||
| 核心条款 | 表扬奖励五种情况,处罚十一类行为,违章指挥和作业要加重处理。 | ||
| 执行要求 | 处罚要交钱,超期每天多罚10%;罚款归企策部管,专款专用;安技处天天盯着,不听就停工。 | ||
1范围
为了规范日常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和强化安全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日常安全生产考核的管理内容、方法和有关奖惩标准。
本程序适用于在公司内生产、施工的所有单位的日常月度安全考核及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重大贡献或造成人身事故与损失的责任者的奖励和惩罚管理。
2、职责
企策部负责对在公司内生产、施工的所有单位的日常月度安全考核及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重大贡献或造成人身事故与损失的责任者的奖励和惩罚处理的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与方法
⑴、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企策部提交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表扬、奖励。
a)在安全工作中,获得市级以上先进的。
b)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c)在安全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创新的。
d)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方面提出重要建议,经实践成效显著的。
e)对成绩突出的部门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及安全管理、创新、建议等方面的先进个人可给予50-2000元的奖励。
⑵、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企策部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a)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b)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未按照“三同时”要求实施的。
c)随意拆毁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的。
d)对事故隐患不整改、不采取防范措施的。
e)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含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到生产现场)。
f)合同(协议)中未按照规定办理安全责任手续的。
g)无证进行特种作业的,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的。
h)一般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i)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破坏事故现场或隐瞒事故的。
j)有意制造环境污染事故的(如乱排超标污水、制造尘毒、噪声等)。
k)凡属上述条款之一,给予部门100-5000元经济处罚,给予个人50-1000元经济处罚。
⑶、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由安技处提交公司“安委会”加重处罚。
a)领导违章指挥的,发现一次免其当月奖金并参加培训二周。
b)由于违章指挥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对违章指挥的领导给予免职处分,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c)月度内部门出现操作者违章三人次的,公司通报部门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并免当月奖金,超过5人次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挂职一个月。
d)出现一起轻伤责任事故的,对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罚款500元。
e)部门出现一起重伤责任事故:主管领导挂职三个月,安全员免奖1个月。
f)部门一季度内连续发生2起重伤责任事故的,对其主管领导给予挂职6个月或免职处分。
g)操作者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下岗培训三个月。
h)操作者发生一起轻伤责任事故的,违章者待岗半年。
i)操作者发生一起重伤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待岗1-2年。
⑷、对违章单位和个人,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⑸、部门和个人应从确定罚款之日起向企策部交纳罚款,逾期不交,每天加罚10%。
⑹、罚款统一由企策部管理,作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
4、相关程序、文件
外单位进厂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附录(a)(标准的附录)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外单位进厂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鉴于目前外单位来厂施工人员较多,管理难度较大,为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事故隐患,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对有关管理规定重申如下:
a1各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时应遵守股份公司的所有安全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服从我公司主管部门、施工所在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指挥。与所在车间搞好配合作业,不得私自改变作业区域和作业时间,不能无故影响我公司的正常生产。
a2每个施工单位,必须有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对危险作业场所要做出明显的围栏,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a3施工现场的停、送电必须在办理有关手续后由公司主管地段的电工进行。施工单位不能自行在我公司主电源线上接线和拉闸停电。断电检修必须挂相应的警示标志,严禁带电冒险作业。
a4施工动火时必须到企策部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持动火证动火。动火证一次一开,过期作废。
a5现场施工的电工、电焊工、司机、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证件)上岗。
a6现场需接临时线的,必须到制造部办理临时用电手续,并按照规定挂牌安装、定期拆除。临时电源必须有总开关,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保护用熔断器必须与设备负荷匹配。
a7对以上1-6条规定,发现违章一次罚款200-1000元。对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另行从重处罚。
a8进入车间必须戴安全帽,不允许穿拖鞋、短裤,不允许光背上岗。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
a9进入公司内部严禁吸烟。违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a10以上规定由安技处监督执行,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企策部有权令其停工整顿,严重者驱逐出厂。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发电部安全生产考核
| 适配人群 | 集控运行人员,机组长,除灰脱硫班长 | 使用场景 | 运行巡检,工作票执行,操作票执行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干活更认真,少出错,别伤着自己,设备也别老坏。 | ||
| 职责分工 | 值长管本值,班长盯好班组,部门领导抽查,安监员负责监督扣款。 | ||
| 核心条款 | 轻伤要扣钱,未遂差错都扣,票证不规范扣,安全帽不戴扣,演习不做扣。 | ||
| 执行要求 | 发现就当场登记,月底汇总扣款,通报批评,扣的钱从工资里直接拿,每月检查记录本和分析报告。 | ||
5.1 考核方式
本考核办法采用直接扣款的形式,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比先进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5.2 安全生产
5.2.1发生人身轻伤、二类障碍及以上责任事件的按公司规定考核。
5.2.2发生责任性异常、未遂,扣200~500元。
5.2.3发生恶性未遂,扣300~500元。
5.2.4发生差错,扣20~200元;
5.2.5由于监盘不认真,参数分析不到位,巡检不到位,运行调整不当,使设备系统运行异常或者异常未能及时发现,扣100~400元。
5.2.6工作票、操作票:按不合格张数考核,扣50~100元/张; 工作票的开工、押回、间断、重新开工、终结未按照要求到现场确认或未按规定办理,视性质、情节扣100~200元/次;
5.2.7未按规定使用操作票、检查票或无票操作,扣100元/张;
5.2.8单一操作未规范使用停送电联系单,扣50元/张;
5.2. 9警告牌、阀门锁未按规定要求挂、收,扣50元/次;
5.2.10 工作票、操作票开工、终结未按要求登记,扣50元/次;
5.2.11不按要求开展安全活动,负责人扣150元/次;
5.2.12 安全活动记录不全、不规范,或未及时让部门主管签审者,扣100元/次;
5.2.13厂、部组织的各种考试(如安规考试)如有不合格者,扣50~150 元/人次;
5.2.14作业中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扣50元/次;
5.2.15 安全工器具未按规定放置或损坏,按照发电部工器具管理制度考核;
5.2.16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扣100元/次;
5.2.17进出开关室未随手关门,门、锁坏未及时入缺,扣50元/次;
5.2.18 未按规定擅自对电气防护装置解锁操作,扣200元/次;
5.2.19外包工程(项目)不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扣150~250元/ 次;
5.2.20 甲类习惯性违章,扣300元/人次;
5.2.21乙类习惯性违章,扣150元/人次;
5.2.22两措计划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扣150~250元/ 次;
5.2.23 事故反措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扣150~250元/ 次;
5.2.24 安全大检查及厂部会议布置的专业性检查不组织贯彻、落实,扣150~250元/ 次;
5.2.25 要求各值每季进行一次反事故演习,无故不完成或演习质量低劣者,扣250元/ 次;
5.2.26未及时统计和上交上月已执行的操作票、已终结的工作票、隔离单等,扣50~100元/张;
5.2.27 由于人为原因,发生两个细则考核项目,扣100~300元,
5.2.28不执行部门运行方式,各类技术方案的,扣50~200元,造成异常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5.2.29对于部门和专业布置的任务,无故不按时完成的。
5.2.30未列入上述考核细则的其它情况,加、扣款视具体而定。
5.3 工作任务
5.3.1 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
5.3.1.1 运行人员应将本班发生的事件、有关操作如实正确地记录在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上,发生错记漏记的扣50~100元/次(包括使用非法定单位或错误单位等);严重错(漏)记、故意隐瞒不记或记录失去真实性的扣250元/次;
5.3.1.2 未按《设备异常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对设备的异常作及时的汇报的,扣50~150元/次;
5.3.1.3班组出现不安全事件的不及时提交《发电部不安全事件调查分析报告书》的,扣班组(机组)负责人50元/次。
5.3.1.4机组长、除灰脱硫班长应对所辖岗位的交接班记录本进行签名审阅,对应签名而未签名、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或未及时纠正扣50~100元/次;
5.3.1.5 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应字迹清楚(或无错别字),不应随意涂改,确需要修改时应符合规定,否则扣50元/次;
5.3.1.6对不合理的运行方式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予以纠正,加150~500元/ 次;
5.3.1.7 及时发现并阻止习惯性违章,避免发生考核事故者,加500~1000元/ 次;
5.3.1.8事故处理正确、迅速,避免或减少了事故损失,加500元/ 次及以上;
5.3.1.9 发现重大缺陷或隐患,加100~500元/人次及以上;
5.3.1.10 对异常情况及时、准确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稳定机组运行,加100~250元/ 次。
5.3.1.11 发现工作票或工作票安措有重大遗漏者,加50~250元/ 次;
5.3.2 运行分析
5.3.2.1 认真做好日运行分析工作,未完成或质量差扣50~100元/次;日运行分析认真且得到大家认可加50~200元/次;
5.3.2.2 要求每个值及灰硫每月各完成两篇运行分析,未完成或完成质量差可酌情扣50~100元。
5.3.2.3 未做好开、停机分析扣50~100元/次;
5.3.2.4 对机组参数异常未能及时发现和分析扣50~100元/次。
5.3.3 巡回检查
5.3.3.1 未按规定要求巡检和巡检质量低劣者,扣200~500元/次;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某发电部安全生产考核
| 适配人群 | 值长,机组长,运行值班员 | 使用场景 | 运行监盘,巡检操作,交接班管理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干活更认真,少出错,别乱来,安全第一,记录要写清楚,现场要干净。 | ||
| 职责分工 | 值长盯日常执行,专业主管管技术问题,部门负责人拍板扣款和加分,班组长管好自己人。 | ||
| 核心条款 | 不戴安全帽扣100元,操作票错一张扣50-100元,监盘不认真扣100-400元,记录错漏扣50-250元,吸烟扣100元起。 | ||
| 执行要求 | 发现就扣钱,按次算,月底汇总,值长初审,部门复核,扣款从当月工资里直接拿,加减都得留痕迹。 | ||
5.1 考核方式
本考核办法采用直接扣款的形式,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比先进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5.2 安全生产
5.2.1发生人身轻伤、二类障碍及以上责任事件的按公司规定考核。
5.2.2发生责任性异常、未遂,扣200~500元。
5.2.3发生恶性未遂,扣300~500元。
5.2.4发生差错,扣20~200元;
5.2.5由于监盘不认真,参数分析不到位,巡检不到位,运行调整不当,使设备系统运行异常或者异常未能及时发现,扣100~400元。
5.2.6工作票、操作票:按不合格张数考核,扣50~100元/张; 工作票的开工、押回、间断、重新开工、终结未按照要求到现场确认或未按规定办理,视性质、情节扣100~200元/次;
5.2.7未按规定使用操作票、检查票或无票操作,扣100元/张;
5.2.8单一操作未规范使用停送电联系单,扣50元/张;
5.2. 9警告牌、阀门锁未按规定要求挂、收,扣50元/次;
5.2.10 工作票、操作票开工、终结未按要求登记,扣50元/次;
5.2.11不按要求开展安全活动,负责人扣150元/次;
5.2.12 安全活动记录不全、不规范,或未及时让部门主管签审者,扣100元/次;
5.2.13厂、部组织的各种考试(如安规考试)如有不合格者,扣50~150 元/人次;
5.2.14作业中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扣50元/次;
5.2.15 安全工器具未按规定放置或损坏,按照发电部工器具管理制度考核;
5.2.16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扣100元/次;
5.2.17进出开关室未随手关门,门、锁坏未及时入缺,扣50元/次;
5.2.18 未按规定擅自对电气防护装置解锁操作,扣200元/次;
5.2.19外包工程(项目)不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扣150~250元/ 次;
5.2.20 甲类习惯性违章,扣300元/人次;
5.2.21乙类习惯性违章,扣150元/人次;
5.2.22两措计划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扣150~250元/ 次;
5.2.23 事故反措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扣150~250元/ 次;
5.2.24 安全大检查及厂部会议布置的专业性检查不组织贯彻、落实,扣150~250元/ 次;
5.2.25 要求各值每季进行一次反事故演习,无故不完成或演习质量低劣者,扣250元/ 次;
5.2.26未及时统计和上交上月已执行的操作票、已终结的工作票、隔离单等,扣50~100元/张;
5.2.27 由于人为原因,发生两个细则考核项目,扣100~300元,
5.2.28不执行部门运行方式,各类技术方案的,扣50~200元,造成异常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5.2.29对于部门和专业布置的任务,无故不按时完成的。
5.2.30未列入上述考核细则的其它情况,加、扣款视具体而定。
5.3 工作任务
5.3.1 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
5.3.1.1 运行人员应将本班发生的事件、有关操作如实正确地记录在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上,发生错记漏记的扣50~100元/次(包括使用非法定单位或错误单位等);严重错(漏)记、故意隐瞒不记或记录失去真实性的扣250元/次;
5.3.1.2 未按《设备异常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对设备的异常作及时的汇报的,扣50~150元/次;
5.3.1.3班组出现不安全事件的不及时提交《发电部不安全事件调查分析报告书》的,扣班组(机组)负责人50元/次。
5.3.1.4机组长、除灰脱硫班长应对所辖岗位的交接班记录本进行签名审阅,对应签名而未签名、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或未及时纠正扣50~100元/次;
5.3.1.5 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应字迹清楚(或无错别字),不应随意涂改,确需要修改时应符合规定,否则扣50元/次;
5.3.1.6对不合理的运行方式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予以纠正,加150~500元/ 次;
5.3.1.7 及时发现并阻止习惯性违章,避免发生考核事故者,加500~1000元/ 次;
5.3.1.8事故处理正确、迅速,避免或减少了事故损失,加500元/ 次及以上;
5.3.1.9 发现重大缺陷或隐患,加100~500元/人次及以上;
5.3.1.10 对异常情况及时、准确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稳定机组运行,加100~250元/ 次。
5.3.1.11 发现工作票或工作票安措有重大遗漏者,加50~250元/ 次;
5.3.2 运行分析
5.3.2.1 认真做好日运行分析工作,未完成或质量差扣50~100元/次;日运行分析认真且得到大家认可加50~200元/次;
5.3.2.2 要求每个值及灰硫每月各完成两篇运行分析,未完成或完成质量差可酌情扣50~100元。
5.3.2.3 未做好开、停机分析扣50~100元/次;
5.3.2.4 对机组参数异常未能及时发现和分析扣50~100元/次。
5.3.3 巡回检查
5.3.3.1 未按规定要求巡检和巡检质量低劣者,扣200~500元/次;
5.3.3.2 未及时取回“运行岗位检查专用牌”者,扣50元/牌;
5.3.3.3 高岗位跟班巡检不到位,扣50元/次。
5.3.3.4 发生无人监盘现象的,扣200~500元/次;
5.4 部门组织的年度安规考试、在岗考试等集体参加的考试,值内有3人及以上不及格的,扣值长200元/次。
5.3.4 定期试验
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应该征得当值值长及有关专业主管的同意,并注明原因,且将该试验项目作“未执行”处理。对无故不执行定期试验或锅炉吹灰等,扣100元/次;定期试验项目处理不当导致试验超周期,扣50元/次。
5.3.5 交接班和值班纪律
5. 3.5.1 由于交接班未按规定进行,导致交接不清而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延误处理的,视情节轻重扣100~250元/人次;
5.3.5.2 由于交接班未按规定进行,导致接班后人员不整或人员状态影响到正常工作,根据责任扣50~150元/人次。
5.3.5.3 违反值班纪律,对情节轻微者,扣50~150元/人次;对情节严重者,并扣150~500元/人次。
5.3.5.4 各值合理安排交接班设备检查分工,将交接班分工情况定期上报部门,遇到班组内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将交接班分工情况上报。
5.3.6 请假、代班、调休、考勤
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和发电部请假、代班、调休、考勤制度,若发现有违规现象或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扣50~250元/人次。
5.3.7 锅炉结焦控制
各值应该认真研究超超临界机组结焦情况,按照规定定期观察锅炉结焦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锅炉结焦,防止出现锅炉坍渣事故。对出现锅炉大面积结焦或坍渣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及时通知锅炉专业,若是由于配煤、配风失当引起的扣50~150元/次。
5.3.8 汽壁温控制
按照发电部锅炉、汽壁温超限考核办法执行。
5.3.9 精除盐投用率
凝结水精除盐原则上在汽轮机冲转前投入运行,符合投用条件而未投时扣相关值扣50元/次,化学扣50元/次。
5.3.12 机组正常情况下应按照省调指令方式运行,否则扣50~100元/次。
5.3.13 无故未完成公司、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及临时性工作任务或完成质量低劣者扣100~250元/项次。
5.4 文明生产
5.4.1 工作时间内人员着装不符合要求者,扣100元/人次;
5.4.2 多次未按规定佩戴岗位证上岗者,扣100元/人次;
5.4.3 上班人员坐姿不端正、谈笑嬉闹,经劝说不予改正者,扣100元/人次;
5.4.4 在厂区内规定吸烟点以外吸烟者,除对个人按厂《禁烟规定处罚条例》扣罚外,另扣责任单位150元/人次;
5.4.5 办公室、控制室及卫生责任区域内发现烟蒂,扣100元/只;
5.4.6 每个夜班各值安排人员清理集控室、巡操室控制盘、操作台、电脑卫生,如有积灰、积尘,扣50元/次;
5.4.7 生产现场、控制室的工器具、台帐等公用物品,未按规定摆放,扣50元/次;
5.4.8 个人柜子、抽斗内物品摆放脏、乱、差,或公用柜内混放私人物品,扣50元/次;
5.4.9 各办公室、学习室、会议室门窗、桌子、墙面、地面等有积灰、杂物、垃圾等,扣50元/次;
5.4.10 在责任区内乱涂、乱刻、乱画、乱张贴,扣100元/处;
5.4.11车辆未按规定地点停放,扣50元/次;
5.4.12 违反门卫出入制度,扣50元/人次;
5.4.13 各办公室物品摆放与定置图不符,扣50元/处;
5.4.14各运行餐厅文明卫生不整洁,扣50元/次
5.4.15班组台帐记录不规范、签字(3次以上)不及时,扣50元/次;字迹潦草、涂改,扣50元/处;
5.4.16各种资料台帐有撕页、缺页、乱涂乱画现象,扣100元/处;
5.4.17使用消防器材后未登记,扣50元/处;
5.4.18生产区域照明损坏未填缺陷单,扣25元/处;
5.4.19 单身宿舍脏、乱,被查实的,扣100元/人次;不符合用电规定,按厂部有关规定考核;
5.4.20未经允许,私自带人到生产现场,扣100元/人次;
5.4.21 酗酒后上岗者,扣150~250元/人次;
5.4.22考勤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扣100元/人次,情节严重者,取消考试成绩;
5.4.23责任区内有其他不符文明生产要求,扣50~150元/处;
5.4.24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或受到上级表彰的,加150~250元/次。
5.5 精神文明
5.5.1 发生违法犯罪事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5.5.2 职工有一般违纪现象,扣50元/人次。
5.5.3 在厂内被本部门发现有轻微赌博行为的,扣250元/人次;被厂有关职能部门发现除按规定处罚外,部门再扣250元/人次。
5.5.4 未按时完成规定的政治教育内容,扣100元/次。
5.5.5 未按规定开展工、团组织活动,扣100元/次。
5.5.6各值每月至少一篇宣传报道文章,少一篇扣50元。
5.5.7 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一定影响的,扣150元/人次。
5.5.8 影响企业、部门形象的言行,扣100~250元/人次。
5.5.9 未按要求参加全厂性或部门组织的活动或组织不力,扣100元/次。
5.5.10 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意,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的,视情况加100~500元/次。
5.6 其它
5.6.1其它考核由部门负责人裁定。
5.6.2上述考核条例主要针对主要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及其所在班组的考核由部门负责人裁定。
5.6.3上述考核条例与公司有关规定不相符时以公司或者分厂规定为准。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
| 适配人群 | 建设主管部门,安管机关工作人员,省级住建执法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许可审批,跨省工程监管,许可证动态管理 |
|---|---|---|---|
| 制度目标 | 管住施工企业安全许可,防止没证发施工证,盯紧跨省违法情况,不让安全条件变差。 | ||
| 职责分工 | 建设主管部门查许可证;颁发机关管发证和吊证;上级机关能撤销违规发证;工作人员不能收好处。 | ||
| 核心条款 | 没证不发施工证;有证不能降安全标准;发现不达标就暂扣或吊销;五种情况可撤销许可证。 | ||
| 执行要求 | 发施工证时必查许可证;跨省违法要抄告原发证机关;定期公布发证情况;每年通报安监部门;接受社会举报监督。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跨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地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和处理建议抄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 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 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4)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5) 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
| 适配人群 | 货运驾驶员,车辆技术管理员,安全培训讲师 | 使用场景 | 货物运输,长途行车,危险区域停车 |
|---|---|---|---|
| 制度目标 | 让司机开车更安全,不酒驾不疲劳不超速,车也常检查别出毛病。 | ||
| 职责分工 | 车队队长管日常检查,人事部负责招人考核,安全部组织培训考试,维修组管车辆保养。 | ||
| 核心条款 | 司机要持证上岗,证件齐全才出车;车坏了马上报修;开车四小时必须换人;每天出车前查车况。 | ||
| 执行要求 | 每月半天自己修车,每季度一次安全培训,每次出车前填检查表,队长每周抽查三次记录,违规就停运学习。 | ||
(一)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持有合法的与驾驶车辆相符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3、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的运输服务;
(2)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备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个小时;
(5)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6)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违反者给与相应的处罚。
(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并对车辆的上户、年度检验、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进行登记,并到运输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件,随车携带方可上路运营。
2、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认真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损坏。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定期二级维护,由具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完成,并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3、认真执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等级,出具检测报告,每年定期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油库、生活区等危险地方乱停乱放。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某仓库、储罐安全生产
| 适配人群 | 库管人员,安全设备部,装卸操作工 | 使用场景 | 危险化学品装卸,仓库货物堆放,储罐区卸料作业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仓库罐区着火,保护东西不被烧,让物资放得安心。 | ||
| 职责分工 | 安全设备部天天检查安全。库管自己管好防火防爆,盯紧日常安全。 | ||
| 核心条款 | 危险品不能混装,不能穿钉鞋,轻拿轻放,堆货留通道,不准用明火。 | ||
| 执行要求 | 装卸前检查工具,完事后清现场、洗手洗脸。库管每天看消防器材,定期查罐区,出问题马上报。 | ||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作业程序
3.1职责
3.1.1安全设备部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1.2各库管负责仓库罐区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2仓库安全管理
3.2.1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3.2.1.1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3.2.1.2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3.2.1.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3.2.1.4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
3.2.1.5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
3.2.1.6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
3.2.1.7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3.2.2储存安全管理
3.2.2.1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3.2.2.2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
3.2.2.3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
3.2.2.4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3.2.3电器管理
3.2.3.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的规定
3.2.3.2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3.2.3.3仓库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3.2.3.4仓库内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
3.2.3.5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2.3.6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3.2.3.7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3.2.3.8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3.2.3.9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专职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专职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3.2.4火源管理
3.2.4.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2.4.2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
许可证,经部门主管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
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工、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2.4.3仓库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3.2.5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3.2.5.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3.2.5.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2.5.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库管,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2.5.4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
3.2.5.5仓库的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3.3储罐安全管理
3.3.1储罐区间距、消防设施等应符合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3.3.2储罐区要标识清楚,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3.3.3储罐区及周围严禁动火。
3.3.4卸料或出料时,必须正确使用卸料、出料装置和静电报警仪。
3.3.5卸料或出料时,要防止发生泄漏抛洒现象,不小心发生泄漏抛洒时,应及时用砂土吸附处理。
3.3.6安全设备部要定期检查,储罐区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3.7闲杂人员禁止进入储罐区。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安全管理员,生产操作工 | 使用场景 | 设备故障处置,电气安全隐患,物料泄漏管控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重视安全,少出事故,多拿安全奖。干活时注意设备、线路、物品、跑冒滴漏、劳保用品。 | ||
| 职责分工 | 班长管劳保佩戴,值班人员总负责。厂安全领导小组评贡献奖。厂部批处理意见。 | ||
| 核心条款 | 设备出问题两小时算事故,物质乱放两次算一般事故,跑冒滴漏三次以上算重大事故,劳保不戴扣奖金。 | ||
| 执行要求 | 按月发安全奖,事故当月扣,一般事故扣三成,重大事故全扣。补救不及时还要扣全月奖金加处分。 | ||
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厂职工及管理人员的全厂所有人员。
二、安全生产的内容:
1、机械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备品备件是否齐全完好。
2、电器线路布置是否安全可靠。
3、物质保管是否符合厂部有关规定(包括消防器材等所有物质管理范畴)。
4、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5、劳动保护的佩戴。
三、责任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须分清职责进行处理。
1、因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影响两个小时到四个小时为一段事故,四小时以上为重大事故。
2、物质管理事故指不符合厂规定的,发生两次以内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3、生产车间的跑、冒、滴、漏属于设备责任的按设备责任处理,不属于设备责任的处理生产操作者。两次经内的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4、劳动保护佩戴由班长负责日常管理,厂部值班人员总负责。每发生一次事故扣发安全生产奖金的10%,发生两次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四、安全奖发放原则
1、根据责任区分,发生一般事故均扣发工人及管理人员当月安全奖的30%,发生重大事故取消安全奖。
2、发生一般事故扣发班组长安全奖金40%,发生重大事故扣发全月安全奖。并根据发生事故实际情况,对该班组长的胜任能力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给予撤职处理。
3、对主管生产安全的主要负责人的处理:全厂发生一次一般事故扣发安全奖金10%,发生一次重大事故扣发50%,发生两次重大事故扣发全月安全奖金。
4、对所发生一般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领导(包括班组长),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导致连续发生事故的在扣除安全奖的基础上,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以及扣除全月奖金。
五、安全生产奖金的来源
安全生产奖金的来源,为全厂每月的实际奖金发放额的50%做为安全生产奖金。
六、特殊贡献奖
对于能够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能及时采取积极措施处理,避免事故发生的班组及个人,由厂安全领导小组评价后报厂部批准,发一次性特殊贡献奖金,特殊贡献奖金的提取不包括在安全生产奖金内。
葫芦岛市益惠化工厂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 适配人群 | 供电所负责人,班组安全员,属地监管员 | 使用场景 | 供电所监管,班组安全检查,属地安全管理 |
|---|---|---|---|
| 制度目标 | 让安全监管更有效,队伍更强,责任更清楚,大家一块儿管安全,事故越来越少。 | ||
| 职责分工 | 组长总负责,副组长抓落实,成员分片盯,班组天天查隐患,报告问题。 | ||
| 核心条款 | 分线分级分片分类管;检查要定期不定期;隐患建库上报;整改必须到位。 | ||
| 执行要求 | 马上开始做,每月至少查一次,隐患当天记、三天报、七天改;安监部门抽查,结果通报。 | ||
一、总体目标
以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为载体,加强安全监督队伍和网络建设为基础,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全体职工参与”的安全生产新格局,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督体系人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内容
(一)管理机制
全面实行“分线、分级、分片、分类”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作用,整合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实现分线管理;不断完善供电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网络,以属地管理为主,各班组按照职责、落实机构和专人,实行分片管理,针对各班组存在的危险因素,实行分类监管。
(二)管理体系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分有合、不留死角”的总体原则,构建管理网络。
(三)工作职能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供电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理顺工作关系。
1、供电所必须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监管职责,努力创新,改进监管方式。履行以下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辖区内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受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开展调查,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提出处理意见。
2、供电所各班组履行的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建立事故隐患库,并报告公司安监部门;指导和协助公司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督促供电所及其从业人员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整改事故隐患;负责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3、班组履行的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协助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整改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所属单位报告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监督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经费保障
供电所安全生产经费应纳入预算,确定基数,逐年有所增加,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快安全生产装备建设,改善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条件。
四、组织实施
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特别是建立管理网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加快建设“平安凉电”、构建“和谐凉电”的重要举措,事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名单附后)。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制订和落实实施方案,选调素质好、责任心强、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中,积极探索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途径。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尽快到位。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
| 适配人群 | 电工,焊工,起重工 | 使用场景 | 特种作业,高危施工,设备操作 |
|---|---|---|---|
| 制度目标 | 管住特种作业的人,不让他们乱来,少出事故,保大家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管培训考试,项目部负责传达落实,个人要守规矩。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持证上岗,每年复审体检,换工种要重新培训考核。 | ||
| 执行要求 | 发通知后马上传达到人,证件丢了马上报,考核不合格不能干,安全部门盯紧检查。 | ||
关于印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通知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能作用,确保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制定下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并严格落实。
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年 月 日
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某物业公司安全生产
| 适配人群 | 物业主管,电厂主任,安全责任人 | 使用场景 | 设备运维,设施维修,属地管理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干活时注意安全,少出事故,保护员工身体和公司东西,让公司能稳稳当当地发展。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和副总要带头抓安全,各部门主任是自己地盘的第一责任人,员工也要守规矩尽义务。 | ||
| 核心条款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管地盘谁负责,谁批事谁担责;设备运行维修全程都要盯紧安全。 | ||
| 执行要求 | 必须学法规守规矩,定期宣传安全知识,发现问题马上协调解决,用奖励鼓励做得好的人和部门。 | ||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华能莱芜电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各部室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任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各部门所属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每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八条各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九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条公司对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的部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基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