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规范范例

适配人群设备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机电维修工使用场景锅炉安装,压力容器检验,机械设备维保
制定目的锅炉压力容器容易爆炸,机械设备可能伤人,电气设备容易漏电起火。
适用范围所有用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切削机械、钻孔设备、机动车辆、电气设备的人。
职责分工操作工管好自己用的设备,班组长盯紧现场,安全员查隐患,技术员定检修标准。
管理要求装防护罩,用防爆电器,不准超温超压超载,修设备前断电挂牌,开车前检查灯光轮胎。
监督与检查每天班前自查,车间主任每周抽查,安全部每月检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重复出错扣绩效。

1、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和化学清洗,必须执行国务院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定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2、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检验,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安全许可或认证;

3、生产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建立健全安装、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故障运行;

4、各种切削机械、钻孔设备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部位,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工具,操作旋转设备时应做到“三紧”、“四禁”;

5、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的场所,按照安全技术要求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或采取有效的防爆技术措施;

6、机动车辆保持车况良好,灯具完整、灵敏、有效,不得超速、超载行驶;

7、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符合安全要求。安全、检修电气设备,架设和拆除电线、电缆,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设备安全规范范例:冲压设备安全装置

适配人群冲压操作工,设备点检员,安全管理员使用场景冲压作业,模具更换,设备调试
制定目的冲压设备容易伤手,以前出过事故,得想办法挡住危险区域。
适用范围所有用冲压机干活的人,机器本体和操作位置。
职责分工班组长盯现场,操作工自己守规矩,维修工检查装置是否好使。
管理要求装挡板、拉手、光电眼;按钮必须双手按;不能拆防护、绕过开关。
监督与检查每天开工前试一次装置,班长巡检,没试或坏了不修就停机,扣当月安全分。

冲压设备防护装置的形式较多,按结构分为机械式、按钮式、光电式、感应式等。

1)机械式防护装置。主要有以下3种类型:

推手式保护装置,是一种通过与滑块联动的,通过挡板的摆动将手推离开模口的机械式保护装置。

摆杆护手装置又称拨手保护装置,是运用杠杆原理将手拨开的装置。

拉手安全装置,是一种用滑轮、杠杆、绳索将操作者的手动作与滑块运动联动的装置。

机械式防护装置结构简单、制造方便,但对作业干扰较大,操作工人不大喜欢使用,应用比较局限。

(2)双手按钮式保护装置。是一种用电气开关控制的保护装置。起动滑块时,强制将人手限制在模外,实现隔离保护。只有操作者的双手同时按下2个按钮时,中间继电器才有电,电磁铁动作,滑块起动。凸轮中开关在下死点前处于开路状态,若中途放开任何1个开关时,电磁铁都会失电,使滑块停止运动;直到滑块到达下死点后,凸轮开关才闭合,这时放开按钮,滑块仍能自动回程。

(3)光电式保护装置。是由一套光电开关与机械装置组合而成的。它是在冲模前设置各种发光源,形成光束并封闭操作者前侧、上下模具处的危险区。当操作者手停留或误人该区域时,使光束受阻,发出电讯号,经放大后由控制线路作用使继电器动作,最后使滑块自动停止或不能下行,从而保证操作者人体安全。

光电式保护装置按光源不同可分为红外光电保护装置和白灼光电保护装置。

设备安全规范范例:起重设备安全装置

适配人群起重工,起重机司机,设备点检员使用场景起重作业,轨道运行,露天吊装
制定目的怕吊东西太高撞坏机器,怕重物掉下来砸到人,怕几台吊车撞一块儿,怕大风把吊车吹跑。
适用范围所有开起重机的人,所有工地上的吊车、门式起重机、装卸桥。
职责分工操作员要盯紧仪表和警报,班组长每天看限位器好不好用,设备科负责换坏的传感器和夹轨器。
管理要求必须装高度限位器、重量限制器、防撞警报、夹轨器;钢丝绳磨重锤要马上报修;吊高温液体得配两套限位器。
监督与检查安全员每周查一次缓冲器有没有裂、夹轨器能不能咬紧轨道;没按时检查扣当月奖金;限位器失灵还继续用,停岗三天重新培训。

为了保护起重设备和防止发生人身事故,起重设备必须安装安全装置,主要有各类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防冲撞装置、缓冲器和夹轨器等。

1.位置限位器

(1)起升高度限位器。用来限止重物起升高度。当取物装置起升到上极限位置时,限位器发生作用使用重物停止上升,防止机构损坏。起升高度限位器主要有重锤式、蜗轮蜗杆式和螺杆式。

重锤式起升限位器使用方便,但因钢丝绳有时会与重锤发生磨擦,使用时要注意。螺杆式限位器不但可以限制起升高度,还可以限制下降深度。吊运灼热的金属液体的起重机应分别设置两套不同形式的起升高度限位器,并分别断开不同的断路器。

(2)行程限位器。它由顶杆和限位开关组成。用于限制运行、回转和变幅等终端极限位置,当顶杆触动限位开关转柄时,即可以切断电源,使机构停止工作。

(3)缓冲器。为了防止因行程限位器失灵和当操作人员疏忽,致使起重机的运行机构或臂架式起重机的变幅机构与设在终端的挡板相撞,应装有缓冲器吸收碰撞能量,以保证起重机运行机构能平稳地停住。常用的有橡胶缓冲器、弹簧缓冲器和液压缓冲器。

(4)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为确保起重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避免偏斜过大造成起重机金属结构损坏或使起重机产生啃轨,对跨度≥40m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等,应装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2.起重量限制器

起重量限制器主要用来防止起重量超过起重机的负载能力,以免钢丝绳断裂和起重设备损坏。电机过流保护装置并不能保护起重机过载.因此,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20t的桥式起重机和>;;10t的门式起重机应装超越限制器,其他吨位的桥式起重机以及电动葫芦视情况安装超载限制器。

起重量限制器的类型较多,常用的有杠杆式起重量限制器、弹簧式起重量限制器和电子超载限制器。电子超载限制器一般由电阻应变式传感器和电气控制装置两部分组成,主要用于起重设备的超载保护,它可事先把报警起重量调节为90%额定起重量,而把自动切断电源的起重量调节为110%额定起重量。电子超载限制器由载荷传感器、电子仪表、控制元件以及显示装置等组成,通用性较好,精度高,结构紧密,工作稳定,有显示功能,应用广泛。

3.起重力矩限制器

对于臂架式起重机来讲,起重力矩是一个重要参数。如果起重量不变,工作幅度愈大时起重力矩就愈大;如果起重力矩不变,工作幅度减小时则起重量可以增加。为此在设计起重机时得出一条起重机特性曲线,即是起重量与工作幅度之间的关系曲线,并以此为依据来设计、制造重量力矩限制器。

常用的起重力矩限制器,有机械式起重力矩限制器和电子式起重力矩限制器。电子起重力矩限制器由起重量检测器、起重臂仰角检测器和起重臂长度检测器来测出有关数值,并显示在仪表盘上,引起操作人员的注意,并能发生警报信号,以致切断电源,使起重机停止作业。

4.防冲撞装置

为防止在一条轨道上安置几台起重机工作时相撞,可在起重机上安装防止冲撞的装置。当起重机运行到危险距离范围时,防冲撞装置便发出警报进而切断电路使起重机停止运行。一般报警设定距离为8-20m,减速和停止设定距离为6~15ma目前,已利用超声波、声纳技术等来制造防止冲撞的装置。

5.防风装置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需装设防止被大风吹动的防风装置,常用的防风装置有夹轨器、别轨器、压轨式防风装置和锚定装置等。

(1)夹轨器。夹轨器有手动和电动两类:

①手动螺杆夹轨器是利用丝杆产生夹紧力夹住轨道来阻止起重机的滑动,其价格便宜,操作和维修都比较方便,但夹紧力及其安全可靠性能受到限制。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磨损情况,以免夹紧力不足;

②电动弹簧式夹轨器是由电动机通过螺杆推动夹钳产生夹紧力。当运行机构停止运行时,夹轨器自动起作用。

此外,还有电动重锤式夹轨器和液动弹簧式夹轨器。

(2)别轨器。它是一种自锁式防滑装置,钳口宽度略大于轨顶宽度。起重机停止工作时,放下卡钳。在大风作用下,起重机沿轨道滑动时,由于杠杆作用卡钳口别在轨道上起自锁作用。这种别轨器分手动和手、电动两用二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安全可靠。

(3)压轨式防风装置。该装置是利用起重机的一部分重力压在轨顶上,通过摩擦力达到止动作用,压轨式防风装置有手动和电动两种。

(4)锚定装置。它是自动防风装置的补充装置,一般与上述各种自动防风装置并用,当风力超过最大工作风压或起重机暂不使用时开到指定地点采用插销、链条或顶杆等锁紧件,将起重机锚定,其强度必须满足最大非工作风压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全规范范例:生产车间电器设备安全使用

适配人群部门主管,一线操作员工,安全应急人员使用场景电气设备巡检,电动工具作业,厂区火灾处置
制定目的怕电气设备出问题伤人,怕起火烧东西,怕生产停摆。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所有电气设备,所有工作区域。
职责分工主管要试运行设备、查隐患、报问题;员工要关电源、报异常、听指挥。
管理要求一发现异常马上断电;起火先断电再用灭火器或沙箱;复工前必须确认安全。
监督与检查主管每天检查设备;安全部抽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严重就通报批评。

为了保障公司员工人身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公司生产次序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范.

一:上班后各部门主管都应该对本部门所有电气设备进行试运行,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先关闭电源,进行隐患盘查并第一时间上报.排除隐患后方可复电开工.

二: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突发事故,或电动工具异常,应第一时间关闭电源并上报, 排除隐患后方可复工.

三:遇上警情(如电线短路起火,或火灾),应及时关闭起火区域所有电源,并第一时间充分发挥厂区内的所有灭火器具(灭火器,灭火沙箱)对危险源进行处理,同时上报.火灾扑灭后,在掌握好起火原因,并彻底清理及检查好起火点,在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复工.

设备安全规范范例:供配电设备安全运行

适配人群营业员,电工,电气科人员使用场景卖场用电管理,展柜带电作业,雨季电气防护
制定目的怕电线老化、湿手碰电、乱接电线出事。人多地方更得小心。
适用范围卖场所有员工,展柜岛柜立柜,插排插座电线,所有用电设备。
职责分工营业员管自己柜台电源,电工负责维修检查,主管盯着大家照做。
管理要求验电用笔不用手,断电再修设备,保险丝不能换铜铁丝,漏保开关常查。
监督与检查电气科定期来查,不配合要提醒,问题不报修就通报,严重扣分。检查留记录,每月汇总问题。

1、所有用电设备必须要有安全认证,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手来鉴定导体或设备是否带电,在380/220伏系统中可用验电笔来进行验电;

3、更换熔丝或安全检查、检修电气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避免带电操作,保险丝不能用铜、铁丝代替。

4、定期检查检测卖场所有漏电保护开关或空气开关。

5、移动电气设备时,均应关掉电气设备开关、切断电源后进行。

6、不私拉、私扯、改动电线、插排、插座,不乱动和私自修理电气设备, 不私加、私用未经批准的用电器(大到加热设备,小至手机充电器)、不准在电线上挂东西、晾衣物。

7、变更、移动用电器具、设备、电线,移动带电展柜、岛柜、立柜,应报电工来协助完成。

8、清洗带电装置时,应换掉装置开关、切断电源清理,注意检查电线有无破损,若有必须立即报修。

9、落地电线很危险。电线落地后受到挤压、踩踏、摩擦、拉扯、浸湿破坏后,极易漏电,发生危险。

10、不能淋湿、浸泡电器、线路、插头。

11、注意雨季气候潮湿,会使电器、线路、插头的绝缘性能下降,从而增加触电危险。

12、插头、座、用电器具、设备、线路发生打火、漏电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本级或上级电源,并立即报电气科处理。

13、湿手触摸电器很危险。湿手拔插插头、触摸电器、电线,会因绝缘降低而发生触电危险,也不要用湿布擦抹带电设备。

14、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15、电气设备上面不得随意覆盖衣物毛巾、报纸杂志、纸箱、塑料布、杂物等物品

16、发现插头、电气设备连线松动;插头与座、座与固定物连接不牢固时要及时报修。 保持电器设施通风散热,闻见烧焦气味、发现导线破损、电器设备外观损坏、设备异常发热,异常声响,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修检查,不得带故障使用。

17、用电器具、线路等发生火灾时,尽可能先切断电源,立即报警并就近使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切断电源后的电气火灾,多数可按照一般性火灾来扑救。

注意:千万不可用水扑救带电设备火灾。

18、封场之前,退场的营业员切断自己负责的卖场用电设备,关闭展柜、柜台灯,切断柜台电源,必须知道一次小小的疏忽就可能导致一场灾难。

19、配合接受用电检查工作,不得推委,不得刁难检查人员。

20、熟练掌握用电安全知识,在工作中保护好商场和劳动者自身的利益,不留安全隐患,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保护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设备安全规范范例:气割设备安全使用

适配人群焊工,气瓶押运员,现场安全员使用场景气焊作业,气割施工,危化品搬运
制定目的怕气瓶炸伤人。夏天晒着、冬天冻着、搬的时候摔了、阀门漏气、沾了油、混了别的气,都可能出事。
适用范围所有用氧气瓶和乙炔瓶的人,还有放瓶子的地方、推车、减压器这些工具。
职责分工管瓶子的要检查有没有坏;用瓶子的要按规矩开阀关阀;搬瓶子的不能滚不能摔;看场子的得盯着别让人乱来。
管理要求瓶子必须直立放稳;夏天遮阳冬天别烤;开阀要慢要侧身;不许沾油、不许躺放、不许用火烤冻住的阀;乙炔瓶要用回火防止器。
监督与检查班组长每天看瓶子怎么放、怎么用、有没有帽和圈;安全员不定期查,发现没照做就停下作业重教;再犯就换人干;记录本上得写清楚谁查、啥问题、咋改的。

1.1氧气瓶和乙炔瓶性质

氧气瓶:常用气瓶的容积40l,瓶内氧气压力为15mpa,可以贮存6m3的氧气。氧气瓶表面颜色为天蓝色,并用黑漆标明“氧气”字样。

乙炔瓶:乙炔瓶的容积为40l,一般乙炔瓶内能溶解6-7kg的乙炔,乙炔瓶的工作压力为1.5 mpa。乙炔瓶表面颜色为白色,并标注红色的“乙炔”和“或不可近”字样。

1.2气瓶爆炸事故的原因

1)气瓶的材质、结构和制造工艺不符合安全要求。

2)由于保管和使用不善,受日光暴晒、明火、热辐射等作用。

3)在搬运装卸时,气瓶从高处坠落,倾斜或滚动等发生剧烈碰撞冲击。

4)气瓶瓶阀无瓶帽保护,受振动或使用方法不当等,造成密封不严、泄漏甚至瓶阀损坏、高压气流冲出。

5)开气速度太快,气瓶迅速流经瓶阀时产生静电火花。

6)氧气瓶瓶阀或减压阀等上黏有油脂,或氧气瓶混入其他可燃气体。

7)可燃气瓶发生漏气。

8)乙炔瓶处于卧放状态或大量使用乙炔时,丙酮随同流出。

1.3气瓶的安全使用

1.3.1、氧气瓶

1)氧气瓶在运送时必须戴上瓶帽,并避免相互碰撞,不能与可燃气体的气瓶、油料以及其他可燃物同车运输。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小车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2)氧气瓶一般应直立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

3)取瓶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

4)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之前,应拧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的杂质,并轻轻地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阀门,开的太快容易引起减压器燃烧和爆炸。

5)开启瓶阀,操作者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并缓慢开启。避免氧气流朝向人体,易燃气体或火源喷出。

6)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得坚固,以防止开气时脱落,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

7)严禁让黏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割炬、及胶管等接触,以免引起火灾或爆炸。

8)夏季使用氧气瓶时,必须放置在凉棚内,严禁阳光照射;冬季不要放在火炉和距暖气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9)冬季要防止氧气瓶阀冻结,如有冻结现象,只能用热水和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金属物敲击,以免引起瓶阀断裂。

10)氧气瓶内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最后要留0.1-0.2 mpa的氧气,以便充氧时鉴别气体的性质和防止空气或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内。

11)气瓶要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质等。一般规定相距10m以上,与乙炔瓶相距5m以上。

12)氧气瓶阀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使火焰自行熄灭。如邻近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移到安全地点,防止受火场高热烘烤而引起爆炸。

13)禁止在带压力的氧气瓶上拧紧瓶阀和垫圆螺母的方法消除泄漏。

14)气瓶无防振圈或在气温-10℃以下时,禁止用转动方式搬运氧气瓶。

15)氧气瓶不应停放在人行道上,防止被物件撞击、碰倒。

16)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试压和气动工具的气源。

17)禁止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

1.3.2、乙炔瓶

使用乙炔瓶时除必须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各点:

1)乙炔瓶不应遭受剧烈振动和撞击,以免引起乙炔瓶爆炸。

2)乙炔瓶在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能躺卧,以免丙酮流出。

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瓶阀的链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

4)使用乙炔瓶时,应装置干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传入瓶内。

5)乙炔气瓶搬运、装卸、使用时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后,静止20min再连接乙炔减压器后使用。

6)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割炬等。

7)开启乙炔瓶阀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只需开启3/4转。

8)乙炔瓶体表面的温度不应超过30-40℃,因为温度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压力急剧增高。

9)当乙炔瓶阀冻结时,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10)乙炔瓶内得乙炔不能全部用完,低压表读数最后必须留0.03 mpa以上的乙炔气,应将瓶阀关紧,防止漏气。

设备安全规范范例:x矿采掘设备

适配人群机电检修工,防爆检查员,采掘司机使用场景设备检修,入井检验,安装撤除
制定目的怕设备出毛病伤人,防爆设备漏电起火,运输时撞坏巷道,安装不牢倒下来砸人。
适用范围采掘司机、维修工、安装工、防爆检查员,井下所有采掘设备和运输巷道。
职责分工矿总工批规程,机电科管验收,司机守操作,维修工停机断电,检查员查证件和性能。 试运转要签字,防爆证不全不准下井,检修后保护装置必须验,液力偶合器用合格防爆片。 谁干活谁检查,班班看压点柱、紧链器、信号灯,没做到就停工整改,查出问题扣当班分,严重追责。 从下发日起执行,机电科每半年查一遍,设备改型或新规出台就更新。

一、检修与验收

1、采掘设备的检修必须依据《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

2.防爆设备的检修除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外,还必须严格执行《防爆标准》。

3.采掘设备检修完毕出厂时,必须零部件齐全,进行通电试运转,由矿机电主管部门(或设备的主管部门)会同检修单位进行外观检查和性能检测,合格后双方签字,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备查;使用单位领用时,机电科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

4.各类防爆电器入井前,必须经集团公司及以上部门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电气保护及防爆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5.不得在防爆腔体内增加任何器件。当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6.高低压开关检修完毕后,必须对其保护装置检验。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须对其过电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

7.采掘设备及各类电器在井下严禁倒装使用,必须升井经检修、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二、安装撤除

1、采掘机械装卸、运输、安装、撤除前,必须进行单项工程安全风险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编制安全技术作业规程。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传达到每一位施工人员,否则不准作业。零星施工必须执行“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制度。

2、采掘设备装卸时,指定专人指挥。起吊设备、工具、绳索、钩环等要做详细检查。大型物件起吊时,要掌握好重心,避免碰、撞、摆、滑。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严禁将手脚、头部伸入物件下面,并撤离危险区。

3、大型物件下井前,必须指定专人按所运物件的外形尺寸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要经过的巷道进行认真测量检查,并用模拟车进行检验。

4、提运大型物件绞车的提升能力、制动系统以及钢丝绳、绳卡、钩环、销轴等要进行验算,并做到班班检查,确实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时,方可使用。

5、设备在搬家、运输 、安装、拆除过程中通讯信号系统必须齐全清晰。严禁用晃灯、口喊、敲打物件等方法代替。

6、在有电机车架线的线路上运送支架或其它大件时,应根据情况在被运物件的上方采取绝缘措施,以防触电。

7、在工作面运送设备时,上下两端都要有人警戒,运输设备的下方和车辆两侧不准有人,并要躲开钢丝绳的波动范围,避免伤人。

8、工作面安装、拆除支架所用的绳套、链环、滑轮等要班班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9、耙装机下井时,按下列顺序运输:耙斗、入料口、台车部分(包括小绞车、中间槽、卸料槽),以免在井下重复调动。

10、新施工的运输机巷断面尺寸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标准化胶带输送机机道标准》要求,并经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设备安装。

11、新安装的刮板机、皮带机必须经矿分管领导和主管机电部门组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交接手续,方能投用。

12、运输机道内的电气设备安装后,若行人侧间隙小于0.7m时,应另开壁龛,将电气设备安装壁龛内,壁龛深度0.7~1m,长度根据设备台数确定。壁龛内的设备要上台上架,两件以上小型电器要集中上板。

13、新安装的刮板机必须做到平、直、稳,机头垫牢固。机头两侧各打两棵压点柱、机尾两侧各打一棵压点柱,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固定方式。当溜头、溜尾顺向搭接时机头最低点与机尾最高点的搭接间距不小于0.3m。行人经常跨越的地点要设过桥。

14、刮板机机头必须安装供打压点柱的底托梁。对sgb-26b、sgw-20b、sgw-17型刮板机,因厂家设计时溜头无底托架,要按sgw-40t型溜子底托架的形式进行改制,选用厚度不小于10mm、焊接直径不小于180mm、高度不小于30mm的钢板,增设柱窝。

15、皮带机必须做到机头固定可靠,运行平稳。机头处配备2只合格的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沙箱,机头、机尾必须设置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栅栏,机尾设挡煤板,确保挡住皮带上的矸石、煤块,其前后两端20m范围内支护采用不燃性材料,底皮带距底板间距不小于400mm,机尾滚筒最低点距底板不得小于150mm,行人经常跨越皮带机的地点必须设置人行过桥。

16、刮板机与皮带机搭接运输时,搭接长度和搭接高度均不小于0.5m,顺槽转载机的溜头与皮带机机尾采用固定搭接方式,缩短皮带时必须使用回柱绞车、液压千斤顶或其它牵引机械,达到整体牵移。

17、工作面刮板机与平巷刮板机搭接点以后的平巷溜子溜尾必须用铁盖板封闭。轨道与刮板机立体交叉的地方,其道心要用木板棚好,轨道与刮板机搭接高度不少于0.5m。

18、运输设备交叉布置时,须在转载点设置挡板,该挡板应能挡住煤矸的滚落和溢出。运输机上、下山最上或最下部的皮带机或刮板机机尾应设防护板。煤仓、溜煤眼入口加铁蓖子,铁蓖子间隔不得大于0.3×0.3m,四周加防护栅栏,防止人员坠入和大块矸石滚落。

三、使用与维护

1、采掘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和操作规程,其它无证人员不准操作采掘机械。当班工作结束时,必须将控制开关手把扳到停电位置,拧紧闭锁螺栓。

2、采掘设备司机必须熟悉本岗位设备的性能、基本原理及操作要求,掌握一般维修保养、故障处理的知识。

3、刮板机的操作地点,应在机头侧前方的壁龛里,必须采用远方控制操作。

4、使用中的刮板机应配齐紧链器。处理落链、斜链、紧链、接链时,必须使用紧链器。需要点动开车拉紧链子时,人员必须在机头前方,不得站在溜槽内,前方的刮板机或皮带机必须处在停运状态,并停电闭锁。

5、采掘机械功率超过40kw的必须采用真空开关控制,安装使用电机综合保护。

6、刮板机、皮带机铺设长度及电机配备严格按出厂规定。上、下山运输时,要根据巷道倾角,通过计算选择设备,确定铺设长度,并采取制动措施。上运皮带机必须装设防逆转和制动装置,下运皮带机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7、采掘机械运转期间,任何人不得进行维修操作,不得站在刮板机、皮带机上进行任何作业,严禁清理皮带机头、机尾。

8、刮板机、皮带机运输巷必须安装信号,做到通畅、清晰,运输机巷机头处有充足照明灯。机巷内必须实现四小线电缆化,并与电压等级相符。

9、耙装机耙岩(煤)过程中,机前及两侧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手触摸钢丝绳、簸箕两侧和导绳轮。

10、耙装机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止耙斗出槽的护栏;在拐弯巷道装岩(煤)时,必须使用可靠的双向辅助导向轮,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操作人员站在巷道的外侧;耙装机的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有良好照明;牵引钢丝绳不允许破股、系扣和不合格接头;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杆及其孔深与牢固程度,必须根据岩性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11、耙装机在装岩(煤)前,必须将机身和尾轮固定牢靠。⑴平巷耙装时,必须用四副卡轨器将机器固定在轨道上,耙斗0.3m3以上的耙装机卸料槽必须支设撑腿。耙装机前移时,可利用自身绞车慢速牵引移动。⑵上山掘进时,除用四副卡轨器固定耙装机外,必须用两道钢丝绳将车盘与轨道固定连接在一起,轨道上安设四副可靠的阻车器。小绞车的回头轮要固定在横梁上,用压柱、戗柱或其它方式将横梁固定在底板上,并用钢丝绳与轨道固定连接在一起,其卸料槽用两只倒正丝拉杆固定在顶板上。机器上移时,必须先清理煤矸,按标准铺好轨道,提起簸箕离地面50mm以上,用小绞车慢速牵移。⑶下山掘进时,除用四副卡轨器固定耙装机外,必须在轨道上安设四副可靠的阻车器。卸料槽用两根撑腿支设。机器下移时,用小绞车将耙装机拉紧(为防止卸料槽下坠,下面也可放矿车,并连接牢固),将簸箕两侧及前端物料清理干净,铺好轨道,抬起入料槽离轨面50mm以上,用小绞车慢速移动。倾斜巷道倾角大于20度时,在司机前方必须打护身柱或设挡板。

12、耙装机作业时距掘进工作面的最大距离不宜超过20m,为了避免放炮时机械受损,耙装机离工作面不少于6m。

13、耙装作业前,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探头,必须悬挂在耙斗作业段的上方;在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耙装机。

14、电瓶车必须装备前灯、后灯、闸、铃、撒砂装置,并灵敏可靠。电瓶应固定可靠,严禁绳捆索绑。停车时施好闸,司机离车时,必须摘下调速手把并随身携带。

15、掘进迎头应将充电机和充电电瓶车存放在专用巷硐或岔子上,与矿车最突出部分的距离0.8m以上,不影响行车和行人。

16、电瓶车包机人员负责定期检查电瓶的液面高度,比重及蒸发情况,及时添加密度为1.26±0.01g/cm3的电解液或纯水,严禁用井下水代替。电瓶车严禁过放电使用,单只铅酸蓄电池的电压不得低于1.75v。

17、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测定电压时,允许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min以后进行,电气设备只允许在车库内打开或升井检修。

18、电瓶车充电时,充电插销必须在停电的情况下操作并闭锁好,充电完毕后也要先停电后再拔出充电插销,严禁带电作业。

19、必须使用电煤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

20、在坚硬煤层和炮采工作面,使用4kva电煤钻综保。

21、不得用2.5kva电煤钻综保代替岩石电钻综保,一台2.5kva电煤钻综保不得接2台及以上电煤钻。

22.电煤钻必须通过电缆接地芯线经电煤钻综保与总接地网形成系统,电煤钻电缆接地芯线的电阻不得超过1ω。

23、对采掘设备的检查维修、更换零部件、处理故障等工作,必须由取得合格证的维修工担任,其他人员参与操作时应在维修工指导下进行,在检修前必须停机并切断电源,将开关闭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皮带机、刮板机在检修过程需要开机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发出开车信号后司机方能点动开车,工作完成后也必须点动起动两次无问题后,才能正式运转。

24. 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上一级开关电源;检查或检修电气设备负荷侧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开盖,并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确认无电后,进行导体对地放电,然后进行检查或检修电气设备的负荷侧。

四、安全保护与试验

1、 对刮板机溜头、溜尾的压点柱要班班检查,落实到人。采掘工作面放炮后要有专人再次检查压点柱。刮板机、皮带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须使用合格的防爆片和易熔塞。皮带机必须使用阻燃皮带,其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胶料的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 皮带机必须装设低速防滑、煤位、防跑偏、超温洒水和烟雾报警等安全保护装置,机械防跑偏装置每25m一组。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皮带机,必须装设输送带涨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对各种保护装置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维护、试验。

⑴低速、烟雾报警等保护装置,一律外接试验按扭,每天试验一次;⑵煤位保护采用触摸试验,每天试验一次;⑶电磁阀超温自动洒水灭火装置用按扭试验,每天试验一次;⑷烟雾报警的地面模拟试验每月一次;⑸各项保护的试验按扭必须集中上板,并有明显标志。

3、对皮带机的各项保护试验情况,试验人员上井后填写“胶带输送机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表”,工区值班人员签字。对试验不合格项目,要在记录表中写明失效原因,工区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安排处理,对低速、烟雾报警、煤位保护、超温自动洒水处理不好的,皮带机不准运行。

4、对电煤钻、照明和信号综保指定专门人员每班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填写试验记录,记录保存半年。

5、采煤机必须装有信号装置、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运输机的闭锁装置和断开馈电开关的断电装置,并做到每班试验一次并留有记录。

6、当采煤工作面倾角超过15度时,采煤机必须装有可靠的防滑装置;当工作面倾角在18度以上时,应采用无链牵引采煤机,采用有链牵引采煤机时,必须配有液压安全绞车,同时绞车与采煤机的牵引速度必须保持同步。

7、调整采煤机牵引链,处理采煤机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和打开滚筒离合器,并将工作面运输机闭锁,用防滑杆(液压安全绞车)将采煤机稳固,并在采煤机机身与顶板之间和机身下方分别打上压点柱和戗点柱将煤机固定。

8、采煤机牵引链两端固定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合格的液压涨紧缸和配套的阀组。牵引链及联接环节距超过3%时要更换,端头牵引链固定后必须用ф18×64链条或ф20以上的钢丝绳加后备保护。正常生产中,每百m牵引链内联接环不准超过两个,联接环必须使用弹性涨销定位,不准用铁丝代替,若发现联接环有错牙、变形必须立即更换。

9、为防止牵引链与运输机刮板链条碰撞、摩擦以及挤压牵引链,根据实际情况将牵引链吊挂在顶梁上。采煤机运行时,所有人员必须避开牵引链。

10、更换截齿或距滚筒上下3m以内有人工作时,都必须切断采煤机电源,打开滚筒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运输机闭锁。

五.井下小水泵、潜水泵使用管理

1.井下安装小水泵、潜水泵,必须到机电科办理负荷审批手续,待机电科批准后,方能按负荷审批方案进行接火。

2.小水泵、潜水泵入井前,应验证“安全标志证书”和“防爆合格证”,经机电科防爆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搬运、安装、撤除小水泵、潜水泵时,禁止野蛮装卸,防止摔坏部件。严禁带电搬迁和拖电缆搬迁。

4.在井下使用小水泵、潜水泵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凡使用潜水泵的地点,必须有蓄水池,其体积不得小于1m3,深度不得小于0.8m。小水泵的蓄水池可根据水泵流量制定相应标准,但最少不得小于4m3。

⑵小水泵必须配齐三阀(截止阀、逆止阀、底阀),完善引水装置;小水泵必须水平放置,安装位置不能妨碍行人和影响设备运行。

⑶小水泵、潜水泵必须挂牌管理,标志牌注明:使用地点、单位、包机人、水泵流量、水池容积等,标志牌距潜水泵不得超过5m。

⑷潜水泵必须垂直吊挂在专用支架上,放入水池内,并加过滤网;严禁倒置、水平使用潜水泵。

⑸小水泵、潜水泵第一次安装使用时,应注意检查水泵的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是否有卡阻现象,防止烧坏电机。

⑹每天检查一次小水泵、潜水泵完好及吸排水管情况,及时清挖水池,并留有检查记录。

⑺小水泵启动后,开泵人不得离开,必须在水抽干停泵后方可离开,防止小水泵长时间空运转而烧坏。

⑻潜水泵必须实现自动控制,做到有水就开、无水即停,避免无人看管时,潜水泵长时间空运转而烧毁。

⑼井下备用小水泵、潜水泵应与设备集中存放在一起,上台上架,卫生清洁,摆放整齐,并有备用标志牌。

六、其它

1、每个采掘区队及溜子工区应建立下列制度和记录:

⑴司机岗位责任制。

⑵岗位作业标准化及考核细则

⑶机电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⑷包机制。

⑸操作规程。

⑹主要设备零部件更换和油脂检查、换油记录。

⑺主要保护装置试验记录。

⑻设备、配件、材料、油脂等领用记录。

⑼事故分析记录。

⑽隐患排查记录及处理结果。

2、采掘工作面及运输机道内备用设备、配件、材料要存放整齐,保持清洁、标志齐全、清晰。闲置损坏设备配件及时升井。

3、台皮带机或刮板机悬挂技术特征表(包括长度、倾角、吊挂架数量、电机功率等),悬挂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等制度;每条运输机道要在煤仓上口处悬挂运输系统示意图。

设备安全规范范例:化工企业生产设备安全排查

适配人群安全工程师,设备管理员,工艺安全专员使用场景气体管线巡检,压力容器年检,防爆设备验收
制定目的气体管线漏气会着火,液封没液了会串气,火灾时设备可能爆开,玻璃设备碎了会伤人,静电不防会点火。
适用范围所有用气体、液体、压力容器、玻璃视镜、易燃易爆设备的岗位和车间。
职责分工班长每天看液面和阀门,操作工盯玻璃和通风,维修工查容器和探伤,安全员收检查表。
管理要求液封必须有水,玻璃要耐压,紧急阀要伸手就够,压力容器得登记,通风口不能堵,静电线要接好。
监督与检查班组长每班查三遍,安全员每周抽五台设备,漏查一次扣当月安全分,问题没改完不能交班,整改单要当天签字。

1、各种气体管线有哪些潜在危险性。

2、液封中的液面是否保持得适当。

3、如果外部发生火灾会使设备内部处于何种危险状态。

4、如果发生火灾爆炸的情况,有无抑制火灾蔓延和减少损失的必要设施。

5、使用玻璃等易碎材料制造的设备是否采用了强度大的改性材料,未用这种材料时应采取何种防护措施,否则会出现哪些危险。

6、是否在特别必要的情况下才装设视镜玻璃,在受压或有毒的反应容器中是否装设耐压的特殊玻璃。

7、紧急用阀或紧急开关是否易于接近操作。

8、重要的装置和受压容器最后的检查期限是否超过。

9、是否实现了有组织的通风换气,如何进行评价。

10、是否考虑了防静电的措施。

11、对有爆炸敏感性的生产设备是否进行了隔离,是否安设了屏蔽物和防护墙。

12、为了缓和爆炸对建筑物的影响,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

13、压力容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进行了登记。

14、压力容器是否进行了外观检查及无损探伤和耐压试验。

15、压力容器是否具备档案,是否已检查过没有。

16、重要设备是否制定了安全检查表。

17、设备的可靠性、可维修性如何。

18、设备本身的安全装置如何。

设备安全规范范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常识

适配人群司索工,塔吊司机,物料提升机操作员使用场景物料垂直运输,进料平台作业,塔吊吊装作业

一、常用的垂直运输设备

施工现场常用的垂直运输设备有: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和塔吊等。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在施工中仅供提升建筑材料、小型设备、门窗、灯具以及混凝土构件等使用,严禁载人上、下。

二、使用龙门架、井字架提升物料注意事项

1.运散料应装箱或装笼。

2.运长料时,不得超出吊篮;在吊篮内立放时,应捆绑牢固,防止坠落。

3.吊篮内物料要摆放均匀,防止提升时重心偏移。

4.龙门架、井字架的缆风绳必须拴在专用地锚上,不得拴在树上、电线杆上或不符合要求的物体上,不准随意拆除。

三、龙门架、井字架运行中禁止穿越和检修

龙门架、井字架的进料平台口必须加装防护门、防止吊篮运行中 物料坠落伤人。搭设防护棚时,须沿通道两侧挂密目网封闭,防止吊篮运行中有人从棚外进入架体中、吊篮坠落或物料坠落伤人。

龙门架、井字架运行中不能检修,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工,拉闸检修,修好后才能继续运行。

进料平台口必须加防护门,施工人员不得在平台上休息。

四、外用电梯禁止超载运行

外用电梯为人、货两用电梯。限定载人数量及载物重量的标牌应 悬挂在明显处,以便提醒乘梯人员及运送物料不得超限。同时,司机也要注意观察上人和上料情况,防止超载运行。

五、塔吊吊装物料注意事项

1.吊物前应对索具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才能使用。

2.吊散料要装箱或装笼。

3.吊长料要先捆绑牢固,先试吊调整吊索和重心,使吊物平衡。

4.塔吊吊运的过程中,任何人不准上、下塔吊、更不准作业人员随吊物上升。

5.吊装提升前、指挥、司索和配合人员应撤离,防止吊物坠落伤人。

六、保证行走塔吊轨道畅通,行走塔吊的轨道内不准堆放物料或构件,以保证塔吊运行畅通。

七、龙门架、外用电梯、塔吊塔身严禁攀爬,龙门架、外用电梯、塔吊塔身严禁攀爬,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八、卷扬机、外用电梯和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卷扬机、外用电梯和塔吊等起重机械的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外用电梯、塔吊应专人专机,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设备安全规范范例:特种设备

适配人群起草者,监察机构,技术委员会使用场景规范制定,立项管理,技术审查
制定目的防止特种设备出安全问题。避免设计制造安装这些环节乱来。让技术规范有章可循。
适用范围所有搞特种设备的人。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国家质检总局管立项审查批准颁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具体干。起草单位组织人写规范。技术委员会负责审议。
管理要求起草时要调研,听基层和专家意见。新安全技术得做试验验证。规范里要写清楚适用范围、技术要求、实施日期。
监督与检查国家质检总局全程盯着。审查不通过就退回重写。征求意见后还得修改定稿。没按程序走的不能批准。谁不守规矩就缓办或打回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程序,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质量,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立项、起草、审查、征求意见、审议、批准、颁布、解释和修订,应当遵守本导则。

第三条 本导则所称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活动制定颁布的强制性规定。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把与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

第四条 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公开、透明;

(四)体现改革精神,推进技术进步;

(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名称可以称规程、规则、导则、细则、技术要求等,但是不得称规章、通知、通告或公告。

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编号办法见附件1。

第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封面、扉页、目录、前言、正文、附件等组成,其中前言和附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省略。封面版式及要求见附件2,内容版式及要求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

第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应当结构严谨,条理清晰,用语准确、简练,内容明确、具体、完整,具有可操作性。

第九条 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第十条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安全技术规范立项、审查、征求意见、批准和颁布,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组织起草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起草者)进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起草。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负责安全技术规范的审议。

第二章立项

第十一条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依据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所确定的内容,提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立项计划,向组织起草单位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名称;

(二)制定的依据;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四)拟确立的主要技术要求;

(五)计划完成时间;

(六)推荐的起草者;

(七)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样式见附件3。

第十三条:条 任何单位、组织、团体和个人均可以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立项建议。

第三章起草

第十四条 组织起草单位负责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任务书的要求,组织起草者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起草,国家质检总局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起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第十五条 起草者在起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时,应当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研讨会、对外公示等多种形式。对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中涉及到的新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应当进行试验验证。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草案一般包括制定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及技术要求、实施日期等。

第十七条 起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应当注意与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衔接。如果原有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将被新起草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所代替,必须在新起草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中作出废止原有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十八条 起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时,应当同时编写起草说明。起草说明包括

以下内容:

(一)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必要性;

(二)起草过程;

(三)起草者、起草组织人等基本情况;

(四)解决的主要问题;

(五)确立的主要技术要求和措施;

(六)主要内容解释;

(七)有关方面的意见;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十九条 起草者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工作后,将起草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草案及其起草说明提交给组织起草单位进行整理汇总。

第二十条 组织起草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草案进行整理汇总,形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附相关说明和有关材料,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查。

第四章 审查、征求意见与审议

第二十一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本导则第四条的规定;

(二)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的要求;

(三)是否与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协调、衔接;

(四)各方面意见的处理是否正确、合理;

(五)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国家质检总局审查认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缓办或者退回组织起草单位:

(一)有关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和措施存在较大争议,组织起草单位或者起草者未与有关单位协商的;

(二)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要求的;

(三)依据不足或者与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相抵触、矛盾的;

(四)主要技术内容严重脱离实际、不正确或者缺乏可操作性的;

(五)在技术上存在较大缺陷,需要作全面调整和修改的。

第二十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将审查后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必要时,国家质检总局可以组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审查会等,充分听取意见,研究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组织起草单位。

第二十四条 组织起草单位按照修改意见,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送审稿和起草说明,报国家质检总局。

第二十五条 国家质检总局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送审稿文由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并将审议意见反馈给组织起草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审议单格式见附件4。

第二十六条 组织起草单位应当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论证,组织起草者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送审稿和起草说明进行修改、定稿,形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报批稿和起草说明。

第二十七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需要向wto/tbt通报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按照有关规定向wto/tbt通报。组织起草单位应当对wto/tbt的意见进行分析处理,组织起草者进行必要的修改。

第五章 批准与颁布

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报批稿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九条 国家质检总局将批准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名称、编号、颁布日期、实施日期等予以公告。

第六章 修订与解释

第三十条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解释。

第三十一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局部内容需要修订,出质检总局提议,组织起草单位组织起草者进行修订,修订的内容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对外颁布。

第三十二条 经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修订内容与原规范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应当定期进行全面修订,必要时可随时进行全面修订。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全面修订工作参照本导则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废止,参照本导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导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导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