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
| 适配人群 | 企业职工,社会公众,一线员工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事故预防,安全举报 |
|---|---|---|---|
| 制定背景 | 以前没人爱报隐患,事故老出。想让大家多留心、多开口,把问题早点揪出来。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员工,还有外面来举报的普通人。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负责发钱和登记,各部门负责人盯着落实,公司领导抽查看有没有漏掉。 | ||
| 管理规定 | 发现隐患就得报,不能瞒着不讲。一般隐患奖50到100元,重大隐患奖100到300元。 | ||
| 监督与罚则 | 填表交安全部,三个工作日内给答复。钱从安全经费里出,月底统一发。没按时办的扣当月绩效分。 | ||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鼓励提高职工和社会公众报告(举报)事故隐患的积极性,推动群防群治效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1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凡是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人员报告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根据隐患性质进行相应的经济奖励。
2、报告和举报一般事故隐患的奖励50-100元。
3、报告和举报重大事故隐患的奖励100-300元。
4、对企业职工能及时报告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除经济奖励外,还要在全公司内进行通报表彰。
5、对社会公众报告和举报的有功人员,避免企业重大事故发生的,报请新闻部门进行表彰。
无锡市世达建设有限公司
安全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班组长,生产主管 | 使用场景 | 特种设备检查,动火作业监管,仓库安全巡查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想早点发现隐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里,让大家都平平安安干活。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部门、各班组、每个岗位的职工。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管人钱物,分管副总管审批,生产部门组织检查和验证,各部门自己查自己改。 | ||
| 管理规定 | 四级排查要按时做,公司每月、部门每周、班组每班、岗位随时查;查到隐患马上记、马上报、马上改。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排查都要签字留痕,记录填《安全检查整改记录》,月底汇总交生产部门;一般隐患当场改,重大隐患要停产整改,不改就通报批评,再不改就追责。 | ||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1.2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班组和岗位职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报告。
2.定义和术语
2.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工作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良环境影响。
2.2 事故隐患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2.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对安全隐患的治理提供必要的人员、资金和物资。
3.2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报表的审批。
3.3 生产部门负责对公司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对部门级、班组级和岗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工作的督导和检查考核;负责对重大隐患和需要多部门进行整改隐患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隐患整改的效果验证。
3.4 各部门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本部门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报告。
4.工作内容
4.1 隐患排查
4.1.1 隐患排查的分类
4.1.1.1按照隐患排查的级别分为四级: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和岗位级。
4.1.1.2按照隐患排查对象分为:
a)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包括:压力容器隐患排查、电梯隐患排查、叉抱车隐患排查、配电系统隐患排查、空压系统隐患排查等。
b)特种作业隐患排查。包括:带电作业、气焊作业、动火作业等。
c)基础设施隐患排查。
d)生产、作业现场隐患排查。
e)电器及其线路隐患排查。
f)仓库安全隐患排查。
g)车辆交通隐患排查。
h)综合管理隐患排查。
i)反“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排查。
j)应急救援预案的隐患排查。
k)其它隐患排查。
4.1.2排查方式
排查治理公司及其生产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观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b)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c)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d)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e)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f)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g)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h)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i)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j)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 (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k)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l)对公司区域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4.1.3排查的重点及主要内容
4.1.3.1隐患排查的重点是:综合管理、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及重要基础设施等。
4.1.3.2 排查的主要内容:具体排查内容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表》的内容进行。
4.1.4 公司级隐患排查
4.1.4.1公司隐患排查的组织
公司隐患排查由生产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参与。
4.1.4.2排查频次: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如有其它安排时可追加排查。
4.1.4.3每次排查参加人员必须签字进行确认,并指定人员详细记录。
4.1.5 部门级隐患排查
4.1.5.1部门级隐患排查的组织
部门级隐患排查由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参与。
4.1.5.2排查频次:一般情况下每周一次,如有其它安排时可追加排查。
4.1.5.3部门级隐患排查以制度排查和现场排查的方式进行。
4.1.5.4每次排查参加人员必须签字进行确认,并指定人员详细记录。
4.1.6 班组级隐患排查
4.1.6.1班组级隐患排查的组织
班组级隐患排查由班长组织,班组人员共同参加。
4.1.6.2排查频次:一般情况下每班一次,如有其它安排时可追加排查。
4.1.6.3 班组级排查以现场排查为主,重点是现场生产过程中设备、设施,按章操作等。
4.1.6.4 每次排查参加人员必须签字进行确认,并指定人员详细记录。
4.1.6 岗位级隐患排查
岗位级安全隐患排查由岗位人员日常自行进行,对所管辖区域的作业活动现场、设备设施、安全连锁、安全附件和反“三违”的情况以及危险源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排查。
4.2 安全隐患的治理
4.2.1 隐患治理的方法及其适用范围
4.2.1.1隐患的治理分为纠正和纠正措施。
4.2.1.2纠正适用于只需要现场改正就可以进行治理的隐患。
4.2.1.3纠正措施适用于对存在的隐患需要采取技术措施或管理措施或技术改造才能进行治理的隐患。
4.2.1.4纠正措施的实施必须遵循pdca循环。责任部门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由责任部门实施治理,对治理结果由排查组组织对措施的有效性和治理结果的验证后予以关闭。
4.2.2 隐患治理的责任鉴定
4.2.2.1对只进行现场纠正就可以治理的隐患,整改的责任人为纠正的实施人。
4.2.2.2 对需要采取纠正措施才能进行治理的安全隐患,治理的责任部门为隐患存在的部门。
4.2.2.3 对需要多部门配合才能治理的安全隐患,其治理的责任部门为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门进行协调。
4.2.3 防范措施
4.2.3.1 对暂时不能治理的隐患,或者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责任部门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2.3.2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3 安全隐患的记录和报告
4.3.1 安全隐患一经查出,排查人必须详细在《安全检查整改记录》上进行记录。
4.3.2 安全隐患以部门为单位,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情况分类进行进行汇总,于每月的25日将汇总结果报生产部门。
4.3.3 生产部门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汇总分析,报上级部门。
安全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事故响应,事件调查,应急处置 |
|---|---|---|---|
| 制定背景 | 以前事故报告乱七八糟,时间拖拉,信息不全,领导看不到真实情况,容易出大事。 | ||
| 适用范围 | 分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员工,所有施工项目。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员最先接报,项目负责人要盯紧,安全管理部统一管,公司领导最后把关。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8小时内必须到安全部;现场先救人保现场;不准瞒报漏报假报。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查日报,每月对台账,漏报一次通报,两次扣钱,三次调岗;安全部不定期抽查现场记录。 | ||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事故、事件分类和分级、报告、调查、处理、汇报、上报及统计等 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
(二)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
1. 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2. 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 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4. 国家和建设部、有关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5. 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
原则。
(三)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安全人员或相应负责人,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小时内向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在外人员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安全管理部。
3.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部门应在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和主管经理。安全管理部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
4. 发生事故先兆和未遂事件时,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进行报告并进行调查分析。
(四)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现场第一负责人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安全管理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安全管理部实施验证。
3.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安全管理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管理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七)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 事故快报表。
4. 事故调查笔录。
5. 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
6. 事故调查报告。
7.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8.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9. 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
10. 其他有关的资料。
安全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安全事故事件报告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安全员,生产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事故上报,事件响应,安全快报 |
|---|---|---|---|
| 制定背景 | 厂里出事老是报得慢,信息传不上去,损失越拖越大。想让事故事件一发生就马上层层上报。 | ||
| 适用范围 | 采厂所有部门,不管生产还是生活里的事。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最先接报,安全科统一收,厂领导盯着管。安全科还要记台账、存档案。 | ||
| 管理规定 | 出了事必须马上报,不能拖不能漏不能骗。现场要护好,动东西得画图拍照。 | ||
| 监督与罚则 | 班组长发现立刻喊人,安全科当天登记,大事故1小时内报县里。迟报漏报要被问为啥,现场乱动要被查。 | ||
1、目的
为规范本厂事故、事件报告管理,使在本厂范围发生的事故、事件能够达到快速、准确的逐级上报,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主要内容与适用
本制度适用于采厂各部门。
3、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
3.1 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3.2 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3 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3.4国家建设部、有关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3.5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定义
4.1事故是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可能导致人员的伤亡或物质的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事故。
4.2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事故、事件类别
5.1人身伤害事故、事件
5.2职业病
5.3设备事故、事件
5.4火灾
5.5交通事故、事件
5.6未遂、违章
5.7相关方投诉
6、报告范围
发生在本厂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中的一切事故、事件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安全科上报。
7、报告时间规定
7.1事故上报时间规定:
7.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安全科,班组安全员或生产负责人应立即向采厂安全科和厂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7.2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本厂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上报县安全监督局、镇安监站、派出所。
7.3发生事故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个人或班组应及时向采厂安全科进行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8、事件上报规定
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性事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在采取控制措施的同时向安全科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理情况实行逐级上报。生活中发生的非生产性事件,现场人员要先进行调解,在无法调解或可能发生难以控制的情况下,必须向安全科或镇政府派出所报告。
9、事故、事件的响应程序规定
事故、事件发生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必须对现场采取处置措施,同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
10、事故的登记和报告:
10.1厂里发生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所在部门领导必须立即报告厂长、安全科,厂领导必须在1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工种、职称、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及直接原因等用电话或其他方法迅速报告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10.2厂里发生轻伤事故,所在部门领导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厂安全科。
10.3事故现场必须保护。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指定专人(两名以上)画出草图或拍照。如无特殊原因,轻伤事故现场需安全科同意,重伤事故,多人事故、死亡事故需经市劳动局同意方可拆除。
11、其它要求
11.1事故、事件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11.2保护好事故、事件现场,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和单位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
11.3事故、事件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4安全科要建立事故、事件报告登记台帐,并对较大的事故事件造册登记、存档保存。
安全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质部,施工现场负责人,架子队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铁路建设,质量事故,行车安全 |
|---|---|---|---|
| 制定背景 | 怕质量出事没人管 怕小问题拖成大事故 怕信息传不快耽误处理 想让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避免瞒报漏报乱报 | ||
| 适用范围 | 项目部所有人 所有在建铁路工程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安质部牵头 项目经理负责执行 集团公司安质部监督检查 质量安全领导小组也参与 | ||
| 管理规定 | 事故2小时内报安质部 24小时逐级上报到公司 必须填《工程质量及事故报告表》 严禁瞒报谎报降级报 | ||
| 监督与罚则 | 报表季末20日前交 总结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交 专报重大信息随时报 瞒报的按隐瞒事故处理 调查组三天内出快报 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 事故记录要存档留痕 | ||
(一)质量信息
项目部及时传递可靠的工程质量信息到公司工程质量信息网。
(二)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三)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____〕48号)的规定,向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1) 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2) 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
(3) 直接导致试运营线路或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2) 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
(3) 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
(2)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1) 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2) 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四)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采取逐级上报的制度。必须在2小时内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并通知有关领导及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安质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一般质量事故三天上报公司,提出书面报告。事故应在三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及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6、 事故报告单位。
(五)项目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尽快成立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1)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和原因;
(2)组织技术鉴定;
(3)查明事故性质、责任单位、责任人;
(4)提出工程处理方案;
(5)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
(6)对事故责任部门、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7)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六)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必须首先抢救人员脱离险境,其次是保护现场,待事故查明原因后方可复工;
2、发生事故后,轻伤24小时内,架子队必须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部派人一起分析事故;重伤必须24小时内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派专人来项目,并报县以上法院,由法院派人、集团公司派人与指挥部一起分析事故,查明并处理事故,责任事故要追查和处罚;
3、事故苗头和事故分析必须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找不出原因、查不出教训、落实不了责任、提不出处理意见”不放过),并认真、严肃做好记录。
4、事故一旦确定为工伤,必须填写《事故报告》表,项目部和公司都要存档,为今后受伤者及其家属享受劳保待遇提供原始资料。
(七)质量报表
项目部填报《工程质量及事故情况》、《质量评定项目明细表》,统计季年质量报表,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分别于季末当月20日报公司安全质量部。
项目部对每季及年质量报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对策,制定预防措施。
(八)质量总结
项目部在上半年和年终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形成总结报告,于当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集团公司安质部。
(九)质量专报
项目部及时将重大质量信息,包括质量问题、质量动态、工程获奖情况、工程项目验收评定结果等,形成质量专报,上报公司安质部。
(十)工程质量快报制度。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指挥部、公司和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一般质量事故三天上报公司。
事故应在三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及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
(十一)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十二)因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除按第三条规定办理外,还应按国家和相关行业劳动安全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处理要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上级批复。
(十三)发生情节严重的质量事故,尤其是发生危及铁路行车安全及社会影响较大的质量事故,主管领导在事故发生一日内将事故原因及危害程度详细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质部。
(十四)对事故的分析,要首先从事故的源头抓起,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落实到责任人,根据事故造成的后果提出处理意见。
(十五)确定事故的原因后,认真吸取教训并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
(十六)把事故分析及处理的全过程打印成文,做好记录。
(十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1、发生质量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而擅自处理者。
2、事故发生后提供伪证使用掩饰手段未如实上报者。
3、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
安全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 适配人群 |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应急指挥人员 | 使用场景 | 重大事故处置,工亡事故上报,安全生产监管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管,怕报告拖时间,怕信息乱传漏报,想让事故一出就有人盯、有人救、有人报。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人,特别是现场人员和主要负责人。 | ||
| 职责分工 | 现场人员先喊话,主要负责人马上动,安监部门盯着看,公安环保质检一起查。 | ||
| 管理规定 | 出事立刻报,不能瞒不能拖不能瞎说,报时间地点人伤情,写清怎么救怎么控。 | ||
| 监督与罚则 | 发现不报扣奖金,迟报重罚,每月查记录,季度抽问流程,领导带头演练,出错全组复盘。 | ||
(一)发生重大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相关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按本公司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营救受害人员,控制危害源,监测危害状况,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采取封闭、隔离等措施处置、消除危害造成的后果。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75号)的规定,发生事故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否则要追究法律责任。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和伤亡情况;
(2)事故简要过程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造成危害情况;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
(4)报告人姓名、所属单位及联系电话。
(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国务院75号令规定:
(1)轻伤事故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2)发生非轻伤事故(即有关人员死亡或重伤的事故)后,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现场的报告后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和工会报告。报告内容如前所述。
安全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中心校安全事故险情报告
| 适配人群 | 校方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班主任 | 使用场景 | 火灾处置,治安报警,食物中毒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报,学生受伤了没及时救,领导不知道咋处理,容易拖成大问题。 | ||
| 适用范围 | 全校老师、学生、保安、食堂人员,所有校内发生的意外和灾害。 | ||
| 职责分工 | 现场看到的人马上说,校长接着报上级,安全办盯着别漏报、迟报、瞎报。 | ||
| 管理规定 | 出事立刻打电话求救,同时告诉校长;不能瞒着、骗着、拖着不报;按事故类型找110、120、119。 | ||
| 监督与罚则 | 谁不报就问谁,查记录看时间,漏报迟报要被谈话;每月核对一次上报情况,发现不对马上补;年底汇总通报。 | ||
中心校关于安全事故(险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关于中小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6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书面报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①、住院治疗要上报。②、一次3人就诊要上报。③、学校被盗1000元以上要上报。④、火灾500元以上要上报。⑤、学生非正常死亡要上报。⑥、小学六年级毕业后,未到初中报名前发生的溺水死亡要上报。
安全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中心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处理
| 适配人群 | 校方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班主任 | 使用场景 | 校园突发事件,学生伤害事故,火灾应急处置 |
|---|---|---|---|
| 制定背景 | 学生出事了得马上知道,不能捂着瞒着。怕耽误抢救,怕责任不清,怕家长闹大。 | ||
| 适用范围 | 全校老师、学生、保安、食堂阿姨,所有在校发生的意外。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发现立刻报,校办负责收报告,安全员盯流程。 | ||
| 管理规定 | 现场人马上喊校长,校长必须24小时内写清楚经过,重伤的2小时就得开口报。 | ||
| 监督与罚则 | 校办每月查漏报没,漏一次扣当月安全分;查到瞒报,校长要写检查;每学期演一次火灾报警流程。 | ||
中心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校委会。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2、治安(刑事)事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3、食物中毒事故。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4、其它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分别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六、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安全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安全事故报告
| 适配人群 | 安全部门负责人,车间班组长,企业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工伤调查,事故报告,应急响应 |
|---|---|---|---|
| 制定背景 | 出了事故老搞不清为啥发生,没法吸取教训。想摸清规律,好提前防住下一次。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企业职工的伤亡事故,不管轻伤重伤还是死亡。 | ||
| 职责分工 | 企业负责人带头抓,安全部门具体干,工会和监管部门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现场不能乱动;重伤以上24小时内必须上报;调查要查清原因、责任、损失。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每年报统计表;查不清原因不结案;处理按“四不放过”来;检查靠上级抽查和报表核对。 | ||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的原因,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排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为适应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需要、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的标准,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类为轻伤、重伤、死亡三类。
二、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任事故:是指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
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包括发生事故以后30日因事故而延长的均计入(排除医疗事故或自然死亡)。
5.特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
6.特别重大死亡事故:(1)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其它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2)一次性造成职工10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3)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伤亡事故与应急防范管理伤亡事故管理工作包括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等,目的是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一)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建立并实施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的内容、程序、负责部门或人员及及其职责,做好伤亡事故管理工作。
(二)事故的报告统计:(1)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2)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企业应当以快速的办法报告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最迟不超过24小时;(3)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的简要经过等;(4)企业应当根据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要求,按月、年定期报送伤亡事故的统计报表。
(三)事故的调查:1.事故调查的组成: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的有关人员组织;死亡以上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组成。2.事故调查组职责:(1)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事故的目的是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因而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的原因不查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安全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雅成小学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
| 适配人群 | 任课教师,班主任,校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教学过程,校园事故,师生受伤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管,怕小事变大事,怕报告不及时耽误救人,怕学校和教育局信息不通。 | ||
| 适用范围 | 全校老师、各班、所有上课和活动时候。 | ||
| 职责分工 | 老师发现马上报学校,学校王琦查原因写报告,校长盯着落实,教育局收材料。 | ||
| 管理规定 | 出事必须立刻报,不能拖不能瞒;每天要报平安,没事故也得说一声;现场先救人再查原因。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检查日报本子,漏报一次提醒,两次开会说,三次扣安全分;每学期抽三个班查记录本;教育局不定期来翻台账。 | ||
为了全面贯彻国省市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建设一个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场所,形成强有力的联运管理机制,同时把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结合我校实际,对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要求如下:
1、建立安全事故管理网络。
各学校、班级,各任课教师认真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一旦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接报核实后,向教育局报告,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同时,建立学校安全事故日报、无事故零报告制度。
2、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一旦校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现场抢救,救治受伤师生工作基本结束之后,由王琦同志负责对安全事发地点,相关责任人,目击人进行调查,详细了解事故原因、经过,完善相关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