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班组长,生产主管 | 使用场景 | 特种设备检查,动火作业监管,仓库安全巡查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想早点发现隐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里,让大家都平平安安干活。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部门、各班组、每个岗位的职工。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管人钱物,分管副总管审批,生产部门组织检查和验证,各部门自己查自己改。 | ||
| 管理规定 | 四级排查要按时做,公司每月、部门每周、班组每班、岗位随时查;查到隐患马上记、马上报、马上改。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排查都要签字留痕,记录填《安全检查整改记录》,月底汇总交生产部门;一般隐患当场改,重大隐患要停产整改,不改就通报批评,再不改就追责。 | ||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1.2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班组和岗位职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报告。
2.定义和术语
2.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工作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良环境影响。
2.2 事故隐患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2.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对安全隐患的治理提供必要的人员、资金和物资。
3.2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报表的审批。
3.3 生产部门负责对公司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对部门级、班组级和岗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工作的督导和检查考核;负责对重大隐患和需要多部门进行整改隐患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隐患整改的效果验证。
3.4 各部门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本部门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报告。
4.工作内容
4.1 隐患排查
4.1.1 隐患排查的分类
4.1.1.1按照隐患排查的级别分为四级: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和岗位级。
4.1.1.2按照隐患排查对象分为:
a)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包括:压力容器隐患排查、电梯隐患排查、叉抱车隐患排查、配电系统隐患排查、空压系统隐患排查等。
b)特种作业隐患排查。包括:带电作业、气焊作业、动火作业等。
c)基础设施隐患排查。
d)生产、作业现场隐患排查。
e)电器及其线路隐患排查。
f)仓库安全隐患排查。
g)车辆交通隐患排查。
h)综合管理隐患排查。
i)反“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排查。
j)应急救援预案的隐患排查。
k)其它隐患排查。
4.1.2排查方式
排查治理公司及其生产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观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b)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c)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d)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e)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f)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g)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h)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i)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j)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 (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k)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l)对公司区域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4.1.3排查的重点及主要内容
4.1.3.1隐患排查的重点是:综合管理、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及重要基础设施等。
4.1.3.2 排查的主要内容:具体排查内容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表》的内容进行。
4.1.4 公司级隐患排查
4.1.4.1公司隐患排查的组织
公司隐患排查由生产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参与。
4.1.4.2排查频次: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如有其它安排时可追加排查。
4.1.4.3每次排查参加人员必须签字进行确认,并指定人员详细记录。
4.1.5 部门级隐患排查
4.1.5.1部门级隐患排查的组织
部门级隐患排查由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参与。
4.1.5.2排查频次:一般情况下每周一次,如有其它安排时可追加排查。
4.1.5.3部门级隐患排查以制度排查和现场排查的方式进行。
4.1.5.4每次排查参加人员必须签字进行确认,并指定人员详细记录。
4.1.6 班组级隐患排查
4.1.6.1班组级隐患排查的组织
班组级隐患排查由班长组织,班组人员共同参加。
4.1.6.2排查频次:一般情况下每班一次,如有其它安排时可追加排查。
4.1.6.3 班组级排查以现场排查为主,重点是现场生产过程中设备、设施,按章操作等。
4.1.6.4 每次排查参加人员必须签字进行确认,并指定人员详细记录。
4.1.6 岗位级隐患排查
岗位级安全隐患排查由岗位人员日常自行进行,对所管辖区域的作业活动现场、设备设施、安全连锁、安全附件和反“三违”的情况以及危险源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排查。
4.2 安全隐患的治理
4.2.1 隐患治理的方法及其适用范围
4.2.1.1隐患的治理分为纠正和纠正措施。
4.2.1.2纠正适用于只需要现场改正就可以进行治理的隐患。
4.2.1.3纠正措施适用于对存在的隐患需要采取技术措施或管理措施或技术改造才能进行治理的隐患。
4.2.1.4纠正措施的实施必须遵循pdca循环。责任部门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由责任部门实施治理,对治理结果由排查组组织对措施的有效性和治理结果的验证后予以关闭。
4.2.2 隐患治理的责任鉴定
4.2.2.1对只进行现场纠正就可以治理的隐患,整改的责任人为纠正的实施人。
4.2.2.2 对需要采取纠正措施才能进行治理的安全隐患,治理的责任部门为隐患存在的部门。
4.2.2.3 对需要多部门配合才能治理的安全隐患,其治理的责任部门为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门进行协调。
4.2.3 防范措施
4.2.3.1 对暂时不能治理的隐患,或者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责任部门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2.3.2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3 安全隐患的记录和报告
4.3.1 安全隐患一经查出,排查人必须详细在《安全检查整改记录》上进行记录。
4.3.2 安全隐患以部门为单位,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情况分类进行进行汇总,于每月的25日将汇总结果报生产部门。
4.3.3 生产部门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汇总分析,报上级部门。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安全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
| 适配人群 | 企业职工,社会公众,一线员工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事故预防,安全举报 |
|---|---|---|---|
| 制定背景 | 以前没人爱报隐患,事故老出。想让大家多留心、多开口,把问题早点揪出来。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员工,还有外面来举报的普通人。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负责发钱和登记,各部门负责人盯着落实,公司领导抽查看有没有漏掉。 | ||
| 管理规定 | 发现隐患就得报,不能瞒着不讲。一般隐患奖50到100元,重大隐患奖100到300元。 | ||
| 监督与罚则 | 填表交安全部,三个工作日内给答复。钱从安全经费里出,月底统一发。没按时办的扣当月绩效分。 | ||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鼓励提高职工和社会公众报告(举报)事故隐患的积极性,推动群防群治效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1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凡是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人员报告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根据隐患性质进行相应的经济奖励。
2、报告和举报一般事故隐患的奖励50-100元。
3、报告和举报重大事故隐患的奖励100-300元。
4、对企业职工能及时报告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除经济奖励外,还要在全公司内进行通报表彰。
5、对社会公众报告和举报的有功人员,避免企业重大事故发生的,报请新闻部门进行表彰。
无锡市世达建设有限公司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特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车间主任,部门主管 | 使用场景 | 生产作业,事故整改,安全检查 |
|---|---|---|---|
| 制定背景 | 怕大家安全意识不够,想让管理者都重视安全问题。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项目公司、各部门、所有员工。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牵头,各部门负责人执行,管理中心监督检查。 | ||
| 管理规定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事故要查清原因;干活前要检查许可证、技能、风险、他人安全、防护用品。 | ||
| 监督与罚则 | 没制度扣绩效分;出事1小时内上报;瞒报就加倍罚;三违要罚款;受伤按金额罚主管和经理;整改不到位就批评项目经理。 | ||
第一章 总则 安全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了增强每个管理者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此处罚管理规定。
第一条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条 坚持安全生产三个理念
坚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事上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坚持硬件完善胜于软件约束,为职工创造不出安全事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坚持诊断预防胜于通报处罚,重日常监督检查、轻事后处理。
第三条 坚持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追究不放过。
第四条 坚持落实五步安全工作法
我是否持有此项工作所要求的许可证或得到批准?
我是否具备了从事此项工作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我是否对此项工作的风险进行了识别,并采取措施以保证自己安全?
我是否检查过我的活动不会危及或影响其他人员的安全?
我是否使用了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五条 凡出现安全事故都以本处罚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第二章 考核细则
第一条 各项目公司要制定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及落实方案,凡没有制定和落实的纳入项目经理月度绩效考核,扣5-10分;
第二条 各部门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1小时内)把信息传递给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按安全事故有关处罚条例对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进行通报处罚;对于隐瞒不报而经调查属实的加倍处罚相关负责人;
第三条 凡是有“三违”现象的,对责任人每次处罚200元,责任人的班长连带150元,车间主任连带100元,项目经理连带50元(“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没有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 在生产工作期间,凡人员受伤,治疗金额较小,没有住院,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各项目公司可以自行拿出处理意见,对本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条 在生产工作期间,凡人员因受伤,治疗金额较大,需住院治疗的,按以下标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处罚:
1、治疗金额在500元以下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5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100元;
2、治疗金额在500-1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1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200元;
3、治疗金额在1000-2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2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400元;
4、治疗金额在2000-3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4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800元;
5、治疗金额在3000-5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6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1000元;
6、治疗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扣除责任部门主管、责任部门经理当月考核工资;
7、情况严重者,视情况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
第六条 事故治疗费用要经管理中心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报销,管理中心根据治疗金额的多少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考核处罚;
第七条 安全事故出现后,责任单位要及时拿出整改方案,凡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对项目经理进行通报批评和考核;
第八条 其他相关规定
1、公司内严禁聚众闹事,辱骂诬陷他人,严禁威胁、打击报复管理人员,违者一律予以辞退,并给予当事人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处罚,性质恶劣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2、对公司有关部门调查不积极配合或拒绝提供证据或提供伪证者,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00—200元处罚。
3、对不服从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管理,无理斥责、出言不逊、谩骂、威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罚款500元,严重者做辞退处理。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安全事故报告
| 适配人群 | 部门安全员,人力资源专员,总务科人员 | 使用场景 | 工伤处理,治安事件,盗窃处置 |
|---|---|---|---|
| 制定背景 | 怕事故没人报,怕报得假,怕员工和公司吃亏。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部门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出事的部门要报,人力和总务要查,副总和总经理要看大额情况。 | ||
| 管理规定 | 30分钟内电话报,12小时内交书面报告,用统一表格,非工作时间第二天早八点报。 | ||
| 监督与罚则 | 不按时报、乱报、瞒报扣分,费用自己掏,引发纠纷领导全担,人力和总务盯执行。 | ||
1. 目的
加强和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和员工利益,杜绝瞒报、虚报事故现象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安全事故报告流程
安全事故是指工伤事故、盗窃事故以及在公司内发生的治安事故等
3.1 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电话通知人力资源部;
3.2除工伤事故外,发生其他事故所涉及的部门或保安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电话通知人力资源部和总务科;
3.3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必须在十二小时内将事故真实经过、预防整改措施、内部处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报告总务科和人力资源部(工伤事故只需报人力资源部);
3.5报告表单统一采用《事故报告、整改跟踪表》(见附件);
3.4总务科、人力资源部需对事故做详细调查,并做出处理;
3.5总务科和人力资源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副总经理;
3.6当事故损失大于2万元以上,副总经理必须呈报总经理;
3.7人力资源部、总务科负责安全事故通报和善后处理工作。
* 如事故发生时间为非工作时间,报告时间为事故发生后第一个工作日早上八点钟。
4、责任处罚
4.1 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和调查处理部门未按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上报、报告不及时或者是瞒报、虚报(与事实不符)的将对部门领导和安全员进行-3分考核;瞒报和报告虚假事故经过的,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由部门主管领导承担。
4.2如安全事故发生部门因违反本制度而由此带来的劳动纠纷等其他后果,将由部门主管领导负全部责任。
4.3安全事故责任处罚参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 适配人群 | 监督站人员,监督科职员,质安监督员 | 使用场景 | 工程监管,事故调查,停工处置 |
|---|---|---|---|
| 制定背景 | 工程出事没人管,报告拖拉,现场乱动,处理没记录。想让事故快上报、现场保得住、处理有痕迹。 | ||
| 适用范围 | 监督站、在监工程、所有参建单位。 | ||
| 职责分工 | 监督站站长牵头,监督员执行,科长日常盯,站长最后把关。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现场不能动;停工令该下就下;调查报告按时交;资料归档不漏页。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台账,看报告交没交、归档齐不齐。漏报一次扣分,乱动现场通报批评,归档缺页返工重做。 | ||
1、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
(1)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
(2)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
(3)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达到质量事故级别的。
2、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按相关法规监督站参与处理,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在监的监督站处理。
3、监督站参与处理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职责:
(1)责成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向监督站报告;
(2)督促事故发生单位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督促事故发生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4)对发生事故的工程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停工通知;
(5)参与事故发生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
(6)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处理完毕后按规定时限写出事故处理报告并报各级主管部门和监督站;
(7)按有关规定编写事故调查报告,并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的建议。
4、受监工程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事故报告及有关资料整理,经站长审核后归档。
6、监督科应定期对受监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归类,写出文字分析资料,并归入监督业务档案。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安全事故事件报告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安全员,生产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事故上报,事件响应,安全快报 |
|---|---|---|---|
| 制定背景 | 厂里出事老是报得慢,信息传不上去,损失越拖越大。想让事故事件一发生就马上层层上报。 | ||
| 适用范围 | 采厂所有部门,不管生产还是生活里的事。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最先接报,安全科统一收,厂领导盯着管。安全科还要记台账、存档案。 | ||
| 管理规定 | 出了事必须马上报,不能拖不能漏不能骗。现场要护好,动东西得画图拍照。 | ||
| 监督与罚则 | 班组长发现立刻喊人,安全科当天登记,大事故1小时内报县里。迟报漏报要被问为啥,现场乱动要被查。 | ||
1、目的
为规范本厂事故、事件报告管理,使在本厂范围发生的事故、事件能够达到快速、准确的逐级上报,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主要内容与适用
本制度适用于采厂各部门。
3、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
3.1 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3.2 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3 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3.4国家建设部、有关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3.5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定义
4.1事故是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可能导致人员的伤亡或物质的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事故。
4.2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事故、事件类别
5.1人身伤害事故、事件
5.2职业病
5.3设备事故、事件
5.4火灾
5.5交通事故、事件
5.6未遂、违章
5.7相关方投诉
6、报告范围
发生在本厂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中的一切事故、事件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安全科上报。
7、报告时间规定
7.1事故上报时间规定:
7.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安全科,班组安全员或生产负责人应立即向采厂安全科和厂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7.2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本厂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上报县安全监督局、镇安监站、派出所。
7.3发生事故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个人或班组应及时向采厂安全科进行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8、事件上报规定
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性事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在采取控制措施的同时向安全科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理情况实行逐级上报。生活中发生的非生产性事件,现场人员要先进行调解,在无法调解或可能发生难以控制的情况下,必须向安全科或镇政府派出所报告。
9、事故、事件的响应程序规定
事故、事件发生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必须对现场采取处置措施,同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
10、事故的登记和报告:
10.1厂里发生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所在部门领导必须立即报告厂长、安全科,厂领导必须在1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工种、职称、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及直接原因等用电话或其他方法迅速报告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10.2厂里发生轻伤事故,所在部门领导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厂安全科。
10.3事故现场必须保护。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指定专人(两名以上)画出草图或拍照。如无特殊原因,轻伤事故现场需安全科同意,重伤事故,多人事故、死亡事故需经市劳动局同意方可拆除。
11、其它要求
11.1事故、事件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11.2保护好事故、事件现场,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和单位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
11.3事故、事件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4安全科要建立事故、事件报告登记台帐,并对较大的事故事件造册登记、存档保存。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安全事故报告
| 适配人群 | 安全部门负责人,车间班组长,企业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工伤调查,事故报告,应急响应 |
|---|---|---|---|
| 制定背景 | 出了事故老搞不清为啥发生,没法吸取教训。想摸清规律,好提前防住下一次。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企业职工的伤亡事故,不管轻伤重伤还是死亡。 | ||
| 职责分工 | 企业负责人带头抓,安全部门具体干,工会和监管部门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现场不能乱动;重伤以上24小时内必须上报;调查要查清原因、责任、损失。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每年报统计表;查不清原因不结案;处理按“四不放过”来;检查靠上级抽查和报表核对。 | ||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的原因,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排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为适应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需要、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的标准,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类为轻伤、重伤、死亡三类。
二、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任事故:是指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
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包括发生事故以后30日因事故而延长的均计入(排除医疗事故或自然死亡)。
5.特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
6.特别重大死亡事故:(1)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其它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2)一次性造成职工10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3)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伤亡事故与应急防范管理伤亡事故管理工作包括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等,目的是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一)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建立并实施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的内容、程序、负责部门或人员及及其职责,做好伤亡事故管理工作。
(二)事故的报告统计:(1)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2)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企业应当以快速的办法报告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最迟不超过24小时;(3)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的简要经过等;(4)企业应当根据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要求,按月、年定期报送伤亡事故的统计报表。
(三)事故的调查:1.事故调查的组成: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的有关人员组织;死亡以上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组成。2.事故调查组职责:(1)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事故的目的是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因而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的原因不查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运输企业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 适配人群 | 运输企业负责人,车队安全管理员,现场驾驶员 | 使用场景 | 事故应急响应,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责任追究 |
|---|---|---|---|
| 制定背景 | 路上出事太多,大家手忙脚乱。没人及时报、没人管抢救、瞒着不说。怕死人赔钱还担责任。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车送货的司机,车队队长,安全员,公司领导。 | ||
| 职责分工 | 司机第一线报,车队队长马上救,安全部盯着查,公司老总兜底负责。 | ||
| 管理规定 | 出事立刻救人,马上打电话给老板。死人两小时必须上报。不许瞒、不许拖、不许瞎写报告。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全部每月翻记录查漏报。谁没报扣工资,报晚了写检查。全年零事故发奖金。查到假报直接开除。 | ||
为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保护公司、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发生道路运输安全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本公司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 事故发生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 发生道路运输安全死亡事故时,发生事故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四条 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财产损失金额、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公司、报告人及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五条 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小组应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 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后,公司或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5、每起事故处理结束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处理
| 适配人群 | 监督站人员,质安监督员,建设主管部门 | 使用场景 | 工程监管,事故上报,现场保护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出事没人管,报告拖拉,现场乱糟糟,事故资料乱放,得有人盯紧。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监督站管的在建工程和相关单位。 | ||
| 职责分工 | 监督站站长带头,监督科具体干,监督员天天跑现场看。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现场不能动、停工要快、调查要参与、报告按时交、资料必须存好。 | ||
| 监督与罚则 | 站长抽查报告是否及时,监督科每月统计事故情况,没按时交的提醒两次,再不交就记下来报给领导看,归档不全的退回重做。 | ||
1、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
(1)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
(2)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
(3)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达到质量事故级别的。
2、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按相关法规监督站参与处理,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在监的监督站处理。
3、监督站参与处理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职责:
(1)责成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向监督站报告;
(2)督促事故发生单位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督促事故发生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4)对发生事故的工程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停工通知;
(5)参与事故发生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
(6)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处理完毕后按规定时限写出事故处理报告并报各级主管部门和监督站;
(7)按有关规定编写事故调查报告,并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的建议。
4、受监工程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事故报告及有关资料整理,经站长审核后归档。
6、监督科应定期对受监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归类,写出文字分析资料,并归入监督业务档案。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中心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处理
| 适配人群 | 校方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班主任 | 使用场景 | 校园突发事件,学生伤害事故,火灾应急处置 |
|---|---|---|---|
| 制定背景 | 学生出事了得马上知道,不能捂着瞒着。怕耽误抢救,怕责任不清,怕家长闹大。 | ||
| 适用范围 | 全校老师、学生、保安、食堂阿姨,所有在校发生的意外。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发现立刻报,校办负责收报告,安全员盯流程。 | ||
| 管理规定 | 现场人马上喊校长,校长必须24小时内写清楚经过,重伤的2小时就得开口报。 | ||
| 监督与罚则 | 校办每月查漏报没,漏一次扣当月安全分;查到瞒报,校长要写检查;每学期演一次火灾报警流程。 | ||
中心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校委会。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2、治安(刑事)事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3、食物中毒事故。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4、其它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分别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六、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