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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十大管理规定(优选10篇)

时间:2026-10-23 07:06:26

安全生产十大管理规定

适配人群班组长,设备操作员,安全监督员使用场景高空作业,机械检修,车间生产
制定目的怕出事故,保大家平安,让干活不乱套,顺顺利利不出事。
适用范围所有厂里人,包括外包工,管干活、用电、机械、高空、着装这些事。
职责分工安全部牵头定规矩,班组长天天盯,工人自己守,车间主任查落实。
禁止行为不准酒后上班,不准赤膊穿拖鞋,不准违章操作,不准高空抛东西,不准带电修机器。
检查与监督每天班前讲安全,记录写清楚,安全部不定期抽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月底汇总通报。

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严禁违章指挥。

2、严格执行,安全规定,防火规定,安全用电规定和使用,保养规定。

3、 大中型项目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逐级交底,班组执行。

4、 班组必须逐日做好上岗交底和上岗记录,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5、 机械在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拔出熔丝,挂上“禁止合闸”牌。

6、 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系好安全带,禁止向上或向下抛甩物件。

7、 定机、定人、定岗位、机械和电器应完好和整洁,做好保养和落手清,人离机停,切断电源。

8、 坚持文明生产,厂部和车间通道应畅通,自行车一律停放在车棚内。

9、 严禁酒后上班,禁止工作时间内赤膊、穿背心、短裤、拖鞋、禁止穿风凉鞋和裙子进入车间。

10、外包工单位或外包工程人员必须接受本厂安全教育、执行公司、厂的安全制度,违反者要受到安全部门处理。

安全生产十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

适配人群安环部人员,车间班组长,兼职安全员使用场景安全例会,隐患整改,班前会
制定目的怕出安全事故,想让大家盯紧安全,别偷懒,让公司平平安安运转。
适用范围全公司所有人,管干活、设备、流程、环境、安全教育这些事。
职责分工安环部牵头查、督、帮;各部门自己管人管事;班组长天天盯现场。
禁止行为不准瞒事故、不准不整改隐患、不准伪造检查记录、不准违章指挥、不准不教安全就上岗。
检查与监督每月公司查、每周车间查、每天安全员查、班前会讲安全;没做到扣钱,轻的50元,重的1000元;整改要留记录,月底交安环部。

1 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和减少各类违章造成安全事故,促进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网络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及相关人员。

3 职责

3.1 安环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并对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考核情况作综合评价,在安全生产例会上作汇报。

3.2 安环部负责公司、部门、车间安全隐患整改督查落实。

3.3 安环部负责公司、部门、车间安全隐患整改指导和帮助提供消除隐患措施。

4. 安全生产考核要求

4.1 各部门、车间均担负有确保本部门员工行为、装备、工作程序、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及时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车间生产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4.1.1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次重伤、三次轻伤、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

4.1.2 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的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执行。

4.2 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4.2.1 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4.2.2 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计划、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4.2.3 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4.2.4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公司安全月检、车间周检,安全员日检,工序(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4.2.5 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规定。

4.2.6 安全事故的控制和落实,预防安全事故的纠正措施。符合“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死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零。

4.3 部门考核办法

4.3.1 奖励

4.3.1.1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经过考核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

4.3.1.2 针对某些特殊作业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

4.3.1.3 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4.3.1.4 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奖励。

4.3.2 处罚

4.3.2.1 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按三违及安全隐患绩效考核标准考核。

4.3.2.2 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处罚。

4.4 个人考核办法

4.4.1 奖励

4.4.1.1 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参照《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给予奖励。

4.4.1.2 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4.4.2 处罚

4.4.2.1 部门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考核。

4.4.2.2 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50~200元处罚。

4.4.2.3 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序(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200处罚。

4.4.2.4 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序(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5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4.4.2.5 发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序(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0~10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4.4.2.6 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2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4.4.2.7 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4.4.2.8 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

4.4.2.9 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4.4.2.10 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4.4.2.11 安全培训不到位。

4.4.2.12 违章指挥。

4.4.2.13 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条款。

4.4.3. 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4.4.3.1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4.4.3.2 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4.4.3.3 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4.4.3.4 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4.4.3.5 不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

4.4.3.6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4.4.3.7 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5.附则

5.1本规定解释权归安环后勤部,安环后勤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新的条款。

5.2本规定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3本规定生效后,公司原有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安全生产十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培训

适配人群新入职员工,转岗人员,复工人员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工种调整,伤愈复工
制定目的大家安全意识不够强,容易出事。想让大家懂安全知识,少受伤,干活更安心。
适用范围全公司所有人,新来的、换岗的、休完假回来的,都要学安全内容。
职责分工办公室牵头搞公司级教育,部门领导管自己人培训,主管领导盯落实,办公室查有没有漏掉人。
禁止行为新员工不培训不能上岗,换岗前不学安全不准干新活,休长假回来不补课不能复工。
检查与监督办公室每月查名单,看谁没参加教育,缺一次扣当月安全分,月底汇总报总经理,三次没学清退处理。

1、目的

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让员工掌握安全技术知识。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3、 形式

安全教育形式:新员工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教育,复工教育。

4、管理规定

4.1二级安全教育;

4.1.1 公司级安全教育

新进公司的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培训工、实习人员),由办公室组织安全教育。

4.1.1.1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

1、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其重要性;

2、 企业的生产特点、危险部位安全须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劳动安全基本常识。

3、 企业工伤事故的分析及预防方法。

4.1.2 部门级安全教育

1、 部门安全卫生教育,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

2、 部门级安全卫生教育内容

a) 部门设备分布、要害部位、危险区域、有害有毒作业情况及预防知识等;

b) 部门安全生产、制定文明及环境保护规定的要求;

c) 部门工伤事故分析及预防;

d) 部门防火知识;

e) 部门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和消防措施以及安全、文明生产、定置管理、环保制度等;

f) 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做实际操作示范;

g) 正确使用、爱护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h) 本部门曾发生过的事故分析和预防措施;

4.2变换工种教育

4.2.1员工变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

4.2.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根据工种改变范围,分别按“二级安全教育”程序进行;

4.2.3教育率达100%;

4.3复工教育

4.3.1凡因病假、事假、产假等离位三个月以上者和工伤伤愈复工者,必须进行复工前安全教育。

4.3.2复工教育按“二级”教育程序进行。

4.3.3复工者必须先到本单位主管领导处报到,然后由复工者领导提供(复工者)名单到公司办公室进行复工教育。

4.3.4教育内容:上岗前安全思想及本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特别是对工伤者的复工教育要针对伤者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高预防能力。

4.3.5复工教育率要达100%。

安全生产十大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

适配人群施工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管理层使用场景工程承揽,安全管理,安全培训
制定目的施工太危险,常出事。想让工地少死人,大家干活心里踏实点。
适用范围管所有建筑公司,管他们怎么盖楼、怎么保安全。
职责分工老板是第一责任人,安全部门天天盯,项目经理现场抓落实,住建局不定期查。
禁止行为没许可证不能开工,不能用淘汰的老设备,不给工人发安全帽不行,钱不能省在安全上。
检查与监督每季度自查一次,安全部门每月检查,年底汇总打分,分数低的停工整改,再犯就通报批评。

基本规定

1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体系管理。

4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6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

9 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10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安全生产十大管理规定: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适配人群地质勘探单位负责人,探矿权人,坑探项目负责人使用场景矿区勘探作业,坑探工程施工,钻探项目备案
制定目的怕出事,想让勘探更安全。以前出过事故,现在得管严点,让大家干活心里踏实些。
适用范围专管金属、非金属矿的勘探单位和他们干的活,不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那些。
职责分工单位老大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单位要管下属单位,安监部门盯着检查,还有专职安全员天天跑现场。
禁止行为没资质不能干坑探钻探,没备案不能开工,不能把活包给没证的队伍,不能拿探矿当采矿用。
检查与监督单位自己建制度、配人、培训、掏钱、查隐患;安监部门定期查,不改就罚,严重就停产;每年都要考核,不达标扣钱扣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地质勘探作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探的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石油、天然气、煤炭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地质勘探单位是本单位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从事矿产地质勘探及管理的企事业法人组织(以下统称地质勘探主管单位),负责对其所属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 从事钻探和坑探工程作业的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具备钻(坑)探地质勘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 地质勘探单位从事地质勘探活动,应当持本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和地质勘探项目任务批准文件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八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岗位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制度;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五)重大危险源档案管理和检测监控制度;

(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八)劳动防护用品、野外救生用品和野外特殊生活用品配备使用制度;

(九)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九条 地质勘探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地质勘探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不低于2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地质勘探主管单位所属地质勘探单位从业人员总数在3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总数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总数在300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1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地质勘探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地质勘探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地质勘探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地质勘探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地质勘探单位从事坑探工程作业的人员,首次上岗作业前应当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后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再培训。

第十二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按照地质勘探项目或工程总费用的3%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列入生产成本,专户存储,规范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使用于下列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支出;

(二)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评估、检测、监控的支出;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支出;

(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地质勘探单位野外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第十三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加强对地质勘探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地质勘探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安全管理应当符合《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____-____)的有关规定。

地质勘探工程项目中的坑探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设有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经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有关单位不得施工。

坑探工程安全专篇的具体审查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探矿权人(含采矿权人,下同)不得将地质勘探工程项目委托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

地质勘探单位不得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探工程项目,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探活动。

第十五条 探矿权人委托或者发包给地质勘探单位进行勘探作业的,应当与地质勘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委托合同、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探矿权人应当对地质勘探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

第十六条 探矿权人、地质勘探单位不得以探矿名义从事采矿活动。

第十七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野外救生用品和野外特殊生活用品。

第十八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野外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或者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第十九条 地质勘探主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所属地质勘探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建立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 地质勘探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地质勘探主管单位报告。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地质勘探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质勘探单位的备案登记制度,及时受理地质勘探单位的备案申请。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坑探工程安全专篇的审查,逐项建立安全专篇审查档案。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地质勘探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地质勘探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备案登记的;

(三)坑探工程安全专篇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

第二十六条 探矿权人将地质勘探过程项目委托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探矿权人委托或者发包给地质勘探单位进行勘探作业,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委托合同、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或者未对地质勘探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____年 月 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十大管理规定:工厂消防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消控值班员,消防设施员,部门安全员使用场景岗前培训,换岗再训,日常巡查
制定目的大家老忽略火险,想让大家多学点消防知识,别出事。
适用范围所有员工,上岗培训、换岗再培训、设施操作这些事。
职责分工人事组织培训,部门负责人盯自己人,安全部每天查记录,领导月底看整改。
禁止行为安全出口上锁、堵通道、关指示灯、消控室抽烟睡觉、非值班人乱进消控室。
检查与监督新员工必须考过才能上岗,每月检查问题要签字,没按时改就扣绩效,安全部每周抽查,月底汇总通报。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安全生产十大管理规定: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多种经营企业负责人,主办单位管理人员,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使用场景多种经营企业,许可证申办,许可证复检
制定目的企业要改革,多种经营企业越来越多,怕出安全事故,想让职工平平安安干活。
适用范围只管集团直属企业的多种经营企业,管它们的生产、运营安全事儿。
职责分工直属企业分管领导带头抓,多种经营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一起办证、检查,安监部门还能停业整改。
禁止行为没证不准开工,已开工的三个月内必须补证,证过期不复检不行,改业务不办变更也不行。
检查与监督安监和多种经营部门联合检查审核,安委会批证,每年复检一次,不合规就缓发、拒发或吊扣许可证,整改完才给恢复。

第一条 为了适应企业转换机制、深化改革发展形势的需要,加强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保障多种经营企业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所属的多种经营企业。与地方合股经营且生产管理权属地方的企业执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

第三条 多种经营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督管理原则。

第四条 多种经营企业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及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对多种经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所有新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多种经营企业,必须在投产前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先办证,后开工,已投入生产、运营的多种经营企业,必须在本规定颁发后的三个月内申请补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在地方政府部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经审查、认可,不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各直属企业由安全监督部门和多种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依据本规定及有关规定,对申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审核。经检查、审核合格者,报各直属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颁发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与环保监督局备案。

3.“安全生产许可证”每年复检一次。

4.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多种经营企业,在经营范围变更或从事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试生产时,要按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后,方可运营。

5.各直属企业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负责人建立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资料档案。

第六条 直属企业对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与主体企业同等要求、同等考核。

第七条 直属企业分管多种经营的领导对多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

第八条 多种经营企业的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对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多种经营企业的开办审批及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工作。对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九条 直属企业的安全监督部门对多种经营企业负有安全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的责任。有责任、有权力对其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施工、作业条件的多种经营企业,有权缓发、拒发或吊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

第十条 多种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一岗一责”制,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 多种经营企业必须设立安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主管安全。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网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安全生产十大管理规定:广播电影电视局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广电安全责任人,广电兼职安全员,发射台值班员使用场景安全播出保障,重大活动转播,发射机房运维
制定目的怕出大事,保播出安全,盯紧各台站干活儿,别让事故冒头。
适用范围局里机关和直属单位,各县市台可照着做;管播出、传输、制作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一把手兜底,分管领导盯具体,保卫处技术处他们组检查组,各单位设兼职安全员。
禁止行为不许拿钱或财产当借口糊弄人身安全,不许漏查隐患,不许不签责任书。
检查与监督每月查设备电路消防,节日重点查,问题写纸条建档,限期改完,查不到就通报,年底算总账。

一、总则

1.1 为促进局属各广播电视台(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做好监督管理部门对各台(站)的督促检查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结合我局广播电影电视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延边州各县市广播电视台可参照执行本规定。

1.3 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1.4 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展开,严格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单位安全工作应突出保护单位内部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

1.5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机构

2.1 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管理责任。由局保卫处、安调中心、技术处、微波总站的安全生产检查组成员,及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落实和执行本管理规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向上级提出限期整改处理意见并对整改情况监督检查。

2.2 各单位至少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事项的排查和上报。

三、职责任务

3.1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广播电影电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电影电视大型、重要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等安全规章制度,保证广播影视播出、传输、制作、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3.2 安全生产检查组成员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3.3 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统筹安排,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落实;落实本单位兼职安全员人选;组织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档案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并督促实施;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总结工作,提交整改报告,督促隐患整改,杜绝事故发生。

3.4 各单位安全员分管具体区域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设施、电路,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定期向安全生产责任人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助事故处理,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遏止事故事态发展。

3.5 各单位职工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以及各项安全演练,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四、安全管理

4.1 单位应适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制订对策,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

4.2 单位应根据《广播电影电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电影电视大型、重要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结合“五防”工作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3 各单位必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将责任细化,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人。

4.4 各单位应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保障期应进行重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以书面形式登记,建立整改档案;重大隐患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必须指定负责人员、制定具体措施、限定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5 各单位应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应将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4.6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7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广播影视技术安全工作档案。档案要全面、完整、详实,客观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附有必要的图表、照片、音像资料等,并根据实际变化及时补充、完善和更新。安全工作档案包括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点部位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安全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记录,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等。安全工作档案应统一保管,专人负责,及时整理备案。安全生产检查组定期对各单位安全工作档案进行审查。

4.8 广播电影电视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转播台、中波发射台、微波站、变电所,以及其他需要列为安全生产管理重点的单位。

4.9 重点单位除应遵守本规定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根本任务工作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进行每日安全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填写巡查记;(二)单位设置值守人员,严格出入人员管理;(三)对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四)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五)对通勤车、公车驾驶员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禁酒驾、超速等违法行为。

4.10 广播电影电视重要部位有:(一)广播电视演播室、录音室、播音室、控制室、大型演播厅等;(二)广播电视发射机房、播出机房、监测机房、制作机房、通信机房、收听收看机房、计算机网络机房等;(三)电影、电视剧摄影棚、录音棚、档案资料库,服装道具库、大型转播车等;(四)交、配电室、高压、低压电力室、柴油发电机房、变压器室等;(五)食堂、锅炉房等其他应确定为重要部位的场所。

4.11 重要部位应进行每日安全巡查,任用工作人员应进行资格审查。

五、奖惩

5.1 单位应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建设等考评范围。

5.2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5.3 对未履行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

5.4 对未履行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安全制度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

6.1 本规定由延边广播电影电视局安全生产检查组负责解释。

6.2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十大管理规定:班组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使用场景班组日常管理,危险作业监督,新员工岗前培训
制定目的怕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更小心点,少出事故,安全一点。
适用范围所有生产班组,包括外包的和职能部门的,管日常干活的安全事儿。
职责分工班长是头儿,得盯紧安全;安全员帮着查隐患;每个组员都要配合,听班长和安全员的话。
禁止行为不能违章指挥,不能不戴防护用品,不能忽视隐患不报,不能不参加安全学习和检查。
检查与监督每天检查设备和防护用品,每周开安全会,新员工必须培训,不按要求做的要提醒,再犯就上报,月底汇总问题整改情况。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班组、外包单位的生产班组及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2引用标准/文件

无

3职责

3.1班长

3.1.1全权负责班组成员的日常工作安全。

4定义

5管理程序

5.1班组安全管理机构

5.1.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应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管理知识,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掌握组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

5.1.2内应配备一位兼职班组安全员,班组安全员是班组长搞好安全生产的参谋和助手。班组安全员应热心班组安全工作,密切联系组员,勇于坚持原则,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善于发现各种事故隐患,并协助班组长及时采取对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1.3班组长应兼职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对班组成员的劳动防护进行跟踪检查。

5.1.4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应经过系统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才能上岗。

5.1.5班组每个成员都有责任、有义务积极参与班组安全管理,并服从班组长的领导和班组安全员、的督促和帮助,共同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

5.2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内容

5.2.1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准则,建立健全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班组安全生产制度,制定班组安全生产目标,把安全生产和经济奖惩挂钩。

5.2.2经常性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培训,协调抓好新进公司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上岗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实际训练等。

5.2.3通过各种安全活动,开展安全法规、制度教育,典型事故案例教育,规范操作教育,技术练兵比赛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

5.2.4坚持班组安全检查制度,每天对设备及安全装置,作业场所及组员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2.5积极开展切实有效和科学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

5.2.6开好班前、班后会和每周班组安全学习会,通过组长布置和员工自我对照安全要求,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

5.2.7开展互保制。班组成员结对,互相监督、互相保护、协调配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原则,形成班组安全互保、联保制。

5.2.8建立健全班组安全管理台帐,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交接班记录,危险点档案,事故档案,隐患整改记录,安全教育记录等。

5.2.9开展“三无”(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和“四不伤害”活动,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5.2.10推行“全员安全承诺”制,规范员工个人行为,明确个人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责任。

5.2.11运用科学管理方式提高事故预测、预控、预防能力。

5.2.12开展创建“三标”(标准化班组、标准化现场、标准化岗位)班组活动,使班组做到安全管理、安全活动、作业环境标准化,岗位操作规范化,以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5.2.13开展“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活动,加强定置管理,提高班组成员素养,确保安全生产。

5.3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及权利

5.3.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企业基层组织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5.3.2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产“五同时”。坚持召开班前安全会,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具体安全措施,保证自己不违章指挥。坚决查处各种违章现象,做到严格考核,奖罚分明。抵制各类违章作业。

5.3.3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根据班组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3.4加强班组安全教育,严格遵章守纪,负责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临时用工)、变换工种及复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3.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及作业区域,督促工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对危险性作业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要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5.3.6发生事故立即上报,同时负责保护好现场,按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救,参与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全班组员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建议认真落实。

5.3.7负责本班组生产、安全和消防的设备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正常运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和防护、急救器具。

5.3.8根据班组成员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劳动力,注意劳逸结合。并根据每个人的技术水平、身体素质和安全技能合理使用。

5.3.9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负责班组安全建设,认真执行“班组互保公约”。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提高班组管理水平,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5.3.10有权不执行上级违章指挥和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5.3.11有权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本班组职工的安全奖罚建议。

5.3.12有权指挥和组织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活动,有权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调整本班组的劳动分工。

6附件

安全生产十大管理规定:建筑安装施工管理(后勤)人员安全生产规定

适配人群施工技术员,项目安全员,现场班组长使用场景项目施工管理,高空起重作业,特种设备启用
制定目的工地太危险,怕出事伤人,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安全,少出意外。
适用范围管项目部的管理人员,管他们怎么指挥施工、怎么盯现场、怎么带工人。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抓,技术员天天在现场盯,安全部门每月查落实没,不认真就扣绩效。
禁止行为不准酒后进工地,不准无证开塔吊,不准让没培训的工人上手,不准用坏机器,不准大风天吊东西。
检查与监督每天班前会强调一遍,安全员随机查帽子和证件,月底汇总问题,三次不改就停岗学习,整改完才许继续干。

建筑安装施工管理(后勤)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1.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学习和应用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

2.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谁指挥生产谁必须同时下达安全生产交底书,并认真做好各类事故的预防工作。

3.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牢帽带,严禁汹酒后上班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参加建筑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并二年复审一次,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指挥生产。

5.施工现场工人因需要加班加点,项目部必须有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值班,并认真做好安全监护和巡查工作。

6.认真参加本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上级安全检查中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书应按照三定四不准的原则认真落实整改,直到事故隐患消除为止。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除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外,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发生各类事故应采取有力措施,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严禁安排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殊工种操作。

8.严禁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和书面考试合格的工人上岗操作。

9.严禁安排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10.严禁安排未经验收合格的塔吊、井字架、脚手架等施工设施、施工机械和机具投入使用。

11.严禁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安排工人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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