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 适配人群 | 建设单位负责人,设计单位造价师,招标代理机构 | 使用场景 |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阶段 |
|---|---|---|---|
| 制定目的 | 工地老出事,工人住得差、干活不安全。想让大家少受伤,活得舒服点,施工也别乱来。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盖房子修马路的工程,管安全装备、现场卫生、工人生活条件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建设单位掏钱、施工单位专款专用、监理盯着用对没,主管部门查账和现场。 | ||
| 禁止行为 | 建设单位不按时给钱不行,施工单位挪用这笔钱不行,监理发现不对不说话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合同里写清费用和支付时间,开工前要交支付计划才发施工证,监理每月查使用情况,没做到就停工整改,查实挪用就罚款。 | ||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 (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 (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____]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设计阶段费用确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招投标阶段费用确定)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第七条 (合同内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措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八条 (费用支付与施工许可证关系)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义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义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十二条 (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法律责任)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责任)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实施细则)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解释权)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实施日期)本规定自____年 月 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奖罚规定
| 适配人群 | 专职安全员,架子工,塔吊工 | 使用场景 | 脚手架搭设,塔吊安拆,临时用电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想让大家注意安全。多发点奖金,鼓励大家守规矩。让工地干干净净、安安全全。 | ||
| 适用范围 | 项目部、安全员、架子工、电工、塔吊工、木工、所有进场工人。管戴帽、系带、搭架、用电、吊装、防护、教育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天天盯现场。电工、架子工各管自己那摊。安全科查漏补缺,罚错了人也罚。 | ||
| 禁止行为 | 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高处不系安全带、酒后上岗、穿拖鞋光脚、一闸多用、无证上岗、用不合格网和帽、不验收就用设备。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15天内报名单、交方案。安全科每月查,现场随时抓。没按时交罚20-1000元不等。罚单签字生效,拒签就翻倍。 | ||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广大职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奖罚分明,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司设安全奖,如果工程施工期间(从项目部进场至退场)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费用在1000元以下),公司给予项目部按图纸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的奖励,或按工程产值的千分之一作为安全奖。主体竣工时奖百分之五十,项目退场后奖百分之五十。取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每平方米奖0.5元。取得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奖每平方米奖1元。
二、施工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部,必须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安全员;施工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员;施工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部主体施工阶段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装饰阶段(外墙抹灰完成后)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专(兼)职安全员责任心要强,对整个工程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等进行交底与验收,项目经理是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人,管理人员都是兼职安全员。工程开工15日内,由项目部报送专(兼)职安全员名单到安全技术科备案,否则罚项目部1000元。
三、施工现场门卫处必须备齐十个以上合格安全帽,每缺少一个备用帽,罚项目部30元。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元,管理人员每人每次罚款50元,不听劝阻者加倍处罚。安全帽老化,破损后必须更换,否则每一个安全帽,罚款10元。
四、安全带必须齐全合格,超过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20元,塔吊工等高处作业人员不系挂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20元,项目部不发安全带,罚项目部每条50元;2米以上高处作业人员,不论工种,必须系挂安全带,不系安全带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
五、违章指挥和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人罚款100元。
六、严禁光脚、穿拖鞋、高跟鞋或易滑鞋进入施工场地,高处作业须穿防滑鞋,着装整齐,违者每人罚款20元。
七、严禁酒后上岗,岗位上不准嬉戏打闹,违章者每人罚款20元,管理人员每人罚款50元。
八、进场所有职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签定安全生产合同,由项目部存档(劳务分包人员与劳务分包方签定劳动合同)每缺少一人罚项目部20元;工程开工后15日内,必须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创优措施及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工程、起重机械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如外电防护等)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经理、公司安全科长审核后报总工审批,否则每缺少一项罚项目部100元。
九、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和拆除作业必须使用专业队伍,整个搭设与拆除作业符合jgj130-____《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脚手架施工前,由项目部报送脚手架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特种作业证书原件到安全科备案,安全科将随机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人证信息一致,如有人证信息部一致或无证上岗,罚项目部500元。
十、脚手架基础必须夯实、平整、有垫木、钢底座和扫地杆,扫地杆要水平,距地不大于20cm,违者每处罚架子工10元;脚手架底排水要畅通,优先选用定型化、工具化的排水沟槽。
十一、从第一步架搭设连墙件,并按"两步三跨"或"两步两跨"采用菱形或矩形布局,在不能留架眼的部位,可采用软拉节与刚性拉节相结合的方式,连墙件靠近立杆设置,否则,每项缺少一处罚架子工10元。
十二、从第二步架设安全网,往上每隔一层或不大于2步架高度设一道层间网,必须先挂平网后铺脚手板,安全平网的绑扎点不大于30cm;安全立网从第一步架开始,全封闭设置,全眼连接。立网、平网张网面不足,跟不上进度、松垮、网有漏洞、破损老化现象,网内有杂物,清理不及时,罚项目部200元,网非推荐产品,无"三证两票 "的,每处罚项目部500元。
十三、操作层做到:脚手板铺满,每页脚手板封三道,设挡脚板和两道防护栏杆,有随层网,双排架靠墙部位铺满,间隙不大于15cm,否则每缺一页脚手板罚架子工和项目部安全员各5元,出现探头物件罚架子工和项目部安全员各20元。
十四、小横杆靠近主节点设置且严禁拆除(操作层小横杆间距不大于0.75米,操作层以下中间一根小横杆可拆除)否则每缺少一根罚架子工5元。
十五、剪刀撑从转角开始搭设,必须随架体高度连续设置,相邻剪刀撑间距不大于15米,只有1-3跨的架体设置"之"字撑。超过24米高架必须满设剪刀撑,双排架转角,中间每隔6跨连续设内撑,否则每缺少一处,罚架子工50元。
十六、脚手架采取挂牌验收制度,分步分段验收,住宅楼一般每层一户为一验收段,框架工程每层隔15米左右为一验收段,由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如不验收就使用,罚使用人200元,不合格就挂牌罚安全员每段300元,验收后,无签字验收手续,罚相关人员(安全员、使用人、搭设人员、技术负责人、资料员)每段各10元。有安全平网的部位,靠墙一侧必须封闭严密,小于30cm处用竹排封闭并封绑,大于30cm处用安全平网封闭,如靠墙部位封闭不严,则每一延长米罚架子工10元。
十七、主体工程(拆模阶段)应搭设阶梯形料台,立杆必须从地面搭起,料台长为4跨,宽为2m,立网,挡脚板、栏杆、连墙件、荷载限量牌、操作层、靠墙部位、安全平网都应齐全,否则,每一处不合格,罚架子工30元。
十八、主体工程必须搭设上人斜道,斜道坡度为1:3,防滑条宜为3-4cm木条,间隙不大于30cm,其搭设方法同外脚手架,否则罚项目部500元。
十九、在建工程按规范必须搭设进出口防护棚,其长度由建筑物的坠落半径决定,宽度为3m,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必须封闭严密,否则,每一洞口罚架子工100元。
二十、外墙抹灰阶段,必须有专业队伍在前面设随层网,铺脚手板进行防护,架体错层处防护要严,且不大于两步,拆架必须由专业队伍按先搭设的后拆的原则进行,拆除物体严禁抛掷,现场设专人监护,否则罚架子工与项目部各50元抛掷架管每根罚款100元。
二十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搭设与拆除必须由专业电工来完成,每搭设完一部分临时用电必须由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对整个用电系统实行挂牌验收制度,不验收就使用的,罚项目部500元。
二十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搭设与拆除必须符合jgj48-__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按三相五线制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否则罚电工100元。
二十三、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原则配电,无漏电保护器,罚项目部100元,如果失效未按周期测试罚电工50元。
二十四、配电箱、电缆等材料,必须是省推荐产品,且不达到报废标准,工地杜绝使用软线和护套线,专用保护零线必须是绿黄双色线,且在供电系统中不作他用,否则每处罚电工20元。
二十五、严禁采用附线方式做保护零线,必须保证保护零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到电器外壳上。每个配电箱底必须做2.5平方毫米以上多股双色铜芯线的两根接地线。用接线帽与接地体可靠连接,接地体为角钢、扁铁或钢管,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否则罚电工50元。
二十六、配电箱安装距地面1.3-1.5m,固定牢固,移动配电箱安装高度为0.6m,电缆穿过箱体必须有护套,配电箱必须有工具式防护罩,移动开关箱离设备不得大于3m,否则,每处罚电工20元。
二十七、楼上分箱电缆线沿架体穿护管用绝缘子固定,塔吊的电缆线沿塔体垂直穿护管用绝缘子固定,设施用电每间设触电保安器,沿顶棚套用pvc管(槽)敷设,严禁设明线,否则罚电工100元。
二十八、配电箱、电闸的门、锁、盖、螺帽、标签必须齐整完好,每少一件罚电工10元。
二十九、严禁一闸多用或未经漏电保护器接线,严禁用非标准材料代替保护线,违者每处罚电工30元。
三十、塔吊等高出建筑物的构筑物顶部设避雷针,基础处对角做2组接地线,用接线帽与接地体可靠连接,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否则每处罚款50元。
三十一、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施工现场如遇外电线路需做外电防护时,必须报安全科审批。
三十二、塔吊的安装与拆除作业必须由具备安装(拆除)资质的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队伍来完成,安装(拆除)前项目部必须与安装(拆除)队伍签定安全合同,与安装作业人员逐一签定技术交底,项目部将安装拆除合同及安装队伍人员名单证件、塔吊工名单证件、塔吊备案手续报安全科备案,否则罚项目部1000元,项目部安全员200元。
三十三、塔吊安装时,由安全科、设备科专职人员在现场监护,安装前由出租单位出具合格证明,安装完毕后,由设备科组织人员将塔吊各种装置调试齐全,会同安全科、项目部、出租单位、安装单位共同验收后由安全科申请建委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制度私自提前使用的由项目部承担一切后果并罚项目部经理1000元,罚安全员100元。
三十四、塔吊基础必须留置砼试块,基础砼最边缘离开建筑物外脚手架排水沟50cm,塔吊周围设置排水措施。
三十五、塔吊的限位、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否则每项罚款100元,必须设置卷扬机钢丝绳防滑,吊钩保险及前臂(按照新作法)、标准节、塔帽的安全绳杆,必须在塔吊安装前安装完毕,否则每缺少一项罚款100元。塔吊的防松帽、开口销、避雷针必须齐全,否则每项罚款50元。
三十六、吊车工吊装前必须试吊,物料绑扎,放置要平稳,牢固,吊装钢模板必须采用专用吊笼,吊装易散落物体必须采用吊盘,否则罚项目部1000元。
三十七、所有吊索全部采用钢丝绳,杜绝使用铁丝,麻绳等材质,不得使用自制吊钩,必须使用卸扣,否则罚款项目部100元。塔吊起重绳或吊索起刺不及时更换的罚项目部每根100元。
三十八、塔吊工对吊装过程负主要责任,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严禁违章作业,做到不安全不吊装。
三十九、塔吊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存放在安全资料中备查,如无此类证明,塔吊严禁使用。
四十、在建工程安装多台塔吊,必须符合防碰撞措施,且有防碰撞方案,报安全科审批。
四十一、对液压机、附着式塔机,必须在顶升一次,加一次附着后由设备科、安全科共同验收一次,否则罚项目部500元。
四十二、洞口、邻边无定型化、工具化防护设施或防护不严密,罚项目部每处30元。
四十三、装饰(抹灰)阶段必须使用改进型料斗,严禁搭设"背包式"卸料台,否则罚项目部每个100元
四十四、吊篮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具有合格证的产品,杜绝使用自制吊篮,否则罚项目部1000元。
四十五、吊篮的保险、安全锁、副绳必须齐全,严禁采用沙袋做配重,否则罚项目部200元。
四十六、吊篮安装完毕使用前必须由安全科、设备科验收合格并办理签字手续后方可使用,不验收就使用罚项目经理500元、安全员50元,以后吊篮每移动一次,必须由安全员验收一次,并办理签字手续,否则罚安全员50元。
四十七、严禁乘坐吊笼、井架上下,违者罚乘坐者及操作人员各30元,罚项目部20元。
四十八、施工机具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必须专人专机操作,安装后必须由安全科、设备科共同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并办理签字手续,不验收就使用罚使用人每机200元,罚项目部100元。
四十九、施工机具无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机棚或"带病"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全,每机罚项目部60元。
五十、机械转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违者每处罚项目部30元。搅拌机无手柄保险或无料斗挂钩保险罚款30元,钢丝绳不及时更换罚50元,施工机具无随机开关罚款30元,。
五十一、杜绝使用多功能电刨,违者罚项目部1000元。
五十二、木工场地严禁吸烟,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元,木工场地、焊割作业区,仓库、食堂处应备齐消防器材,违者罚项目部每处100元。
五十三、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符合安全性要求,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相互隔开, 杜绝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职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符合卫生标准,否则罚项目部200元。
五十四、现场应绿化、美化、亮化,主干道路要硬化,物料堆放要齐,标识牌要齐全、统一、有效。现场文明施工差,工地脏、乱、卫生差,罚项目部300元,项目经理100元。
五十五、安全技术资料应由资料员主管,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资料填写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真实,字迹工整,手续完备,无代签字,在每月21号前报安全科审查,未报审的,罚资料员100元。竣工15日内将整套资料整理归档,否则每次罚资料员50元。
五十六、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否则罚项目部500元。
五十七、凡进场职工必须由项目经理考核,选用身体健康、精神健康的人员,严禁雇佣60岁以上或身心不健康的或有精神病史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辞退,违反规定发生问题的由项目经理承担全部责任。
五十八、凡未做要求的严格按照"一标准、五规范"及有关规定执行,对突发性、临时性的防护,有项目部安全员当场监护。
五十九、对于工程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在事故发生两小时内必须报公司技术安全科,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罚款300元,并承担一切责任。
六十、如果发生以上情况之一者,有安全科出具罚款单,并有工程管理人员签字。如果管理人员拒绝签字,则有安全科盖章,经办人签字生效,且罚款加倍。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
| 适配人群 |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工程承揽,安全生产,岗位履职 |
|---|---|---|---|
| 制定目的 | 怕没资质乱接活,出事故没人管,想让工地安安全全的,大家按规矩干活。 | ||
| 适用范围 | 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现场工人,管接工程、安全生产、上岗资格、现场管理。 | ||
| 职责分工 | 住建部门盯着资质和许可,企业老总抓落实,项目经理管现场,安全员天天查台账和牌子。 | ||
| 禁止行为 | 没资质不能接活,没安许不能开工,没证不能上岗,三类人员没合格证不能当负责人。 | ||
| 检查与监督 | 企业自己先核人核证,住建每季度抽查,月底交台账,发现无证上岗马上停工换人,查三次就通报。 | ||
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生产活动,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从事建筑生产活动的专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4、在建筑施工企业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职务,应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佩戴身份识别标识牌,注明工作单位、姓名、岗位、编号等基本信息。
6、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台帐,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 适配人群 | 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监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现场,危险性较大工程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出事,工人干活没保障,想让现场安全点、干净点,少出事故。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盖房子修路的工地,管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钱怎么花。 | ||
| 职责分工 | 建设单位掏钱,施工单位专款专用,监理盯着用得对不对,住建部门抽查。 | ||
| 禁止行为 | 建设单位不许拖着不给钱,施工单位不许挪用这笔钱,监理发现不对要马上说。 | ||
| 检查与监督 | 签合同写清费用和支付时间,开工前要交支付计划,住建发施工许可证时查这个,没交就不发证,监理天天看,用了没用错,错了就叫停,再不改就报上去。 | ||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 (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 (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____]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设计阶段费用确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招投标阶段费用确定)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第七条 (合同内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措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八条 (费用支付与施工许可证关系)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义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义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十二条 (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法律责任)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责任)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实施细则)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解释权)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实施日期)本规定自____年月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质检员
| 适配人群 | 工程质检员,施工监理岗,现场质量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工地巡检,验收监督,客户投诉处理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乱糟糟出问题,想让质检员盯紧活儿,别让客户骂咱,也别让公司赔钱。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在岗质检员,盯施工质量、巡检、验收、客户投诉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工程部经理牵头定规矩,质检员自己干活,主管天天查记录,总监不定期抽查。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吃拿卡要,不准瞒报问题,不准穿拖鞋上班,不准对客户发脾气。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填表交主管,每周写总结,每月交述职报告,主管月底打分,差的扣钱记过,三次过失就培训。 | ||
建筑工程质检员管理办法
质检员职责
1、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
2、具备一定的施工相关业务知识。
3、具备较高的对客服务意识,掌握一定的对客服务技巧。
4、具备基本的工作管理能力。
质检员岗位职责
1、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尊重领导,无条件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指令,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义务。
3、严禁质检员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对任何人吃、拿、卡、要及收受贿赂。
4、严禁私自不到岗位或不按时间要求到岗工作。
5、在涉及工作内容时,严禁对领导隐瞒、欺骗。
6、工作期间,应着装标准,举止得体,语言、行为规范,严禁以语言或其他形式损害公司利益、形象。
7、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弊端。
8、积极举报不良事物,维护公司利益。
9、保持同事之间的良好工作关系。
质检员日常工作内容
1、质检员每日准时参加早例会。
2、详细汇报前日工作情况;按规定呈交各项工作报表,及客户反馈信息。
3、准备进行日常工作,向主管说明当日工作计划。
4、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日工作计划(时间、路线、地点)进行日常巡检工作。
5、质检员在现场监督工程进展状况,根据公司对施工方面规定的条例进行全面逐项严格检查,如实填写表格,由相关人员签字;发现施工违章、违例、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等情况,立即按照相应规定对其工作人员指明,责其整改;后根据现场工作人员违章性质、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并详细记录。
6、在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增减项手续,及时送达中期款交款通知单,并带回回执。
7、监督并协助施工队办理工程各种验收及手续。
8、每日完成日常巡检工作后回公司向上级汇报当日工作内容,提交工作记录,以备核查。
9、客户在任何时间因施工或材料问题表示质疑、不满或投诉时,负责该项工程的质检员必须及时采用有效的方式打消顾客的不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因自身的失职引发事态扩大。
10、每周向主管呈报周工作总结(包括样板间情况)。
11、每月向部门呈报月述职报告。
质检员薪酬体系
1、质检员薪酬构成:底薪 效益工资 工龄工资 补助
⑴底薪:1000元
⑵效益工资:工程提成 回单奖励
a工程提成:质检员当月所监工地验收合格,款项全部交齐,未违反《质检员处罚条例》,按工程款3‰提成,每月15日发放。
b回单奖励:为调动质检员抓回单的积极性,提高工程回单量,现将质检员所监工程由施工队或质检员返回公司的工程签约后按该工程总款的7‰提取,每月随工程提成一并发放。
⑶工龄工资:质检员在公司工作每满壹年,增加工龄工资100元
⑷补助:饭补6元/天 交通补助40元/月
2、优秀质检员(具体见《优秀质检评比条例》)
公司每季度评比优秀质检员,发放奖金1000元。(此款项由工程部从奖罚基金中支出)
质检员处罚条例
1、每天早例会,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元,当月累计三次记过失单一张;
2、与客户约好时间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
3、向施工队或设计师吃、拿、卡、要者双倍金额处罚,并记过失单一张;
4、接投诉应立即到现场解决,将处理结果当日返回工程部,违者罚款50元;
5、每月至少上报一个样板间,不能提供样板间者,罚款100元;
6、每月30日之前交述职报告,内容应包括月工作总结、施工质量情况、验收情况、延期情况以及工地出现的问题,不能按时上交者罚款100元;
7、工程存在增减项,完工时未能及时发现,罚款100元;
8、现场检查应认真填写巡检表,并全面检查工地,出现巡检表与现场情况不符,记过失单一张;
9、对于不按公司工艺标准施工的工地,应按严格按照“施工队奖罚条例”开罚款单,并限期整改,凡达不到要求的质检员记过失单一张,严重者待岗培训;
10、质检员接到材料进场验收通知无故不到场,扣除提成1‰;接到中期隐蔽工程验收通知无故不到场,扣除提成1‰;接到完工验收通知无故不到场,扣除提成3‰,最多不超过3‰;
11、监管工地在施工期间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扣除提成6‰;
12、监管工地在一个月内出现报修,扣除提成3‰;
13、检查工地前应先与客户取得联系,凡客户主动投诉质检员不到位,扣除该项工程全部提成;凡客服回访质检员到位情况,客户没见过质检并对质检员工作不满意的,扣除该项工程1‰提成;每月客服回访质检员到位情况,累计3次者记过失单一张。
质检过失单
一、未能遵守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二、质检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施工队及设计师。
三、质检员不公平、公正、秉公办事、循私舞弊。
四、对客户提出的问题不耐心解决,发生口角影响公司形象声誉。
五、质检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六、质检原因工程二期款、尾款结不回来。
七、质检管理不善,造成质量问题返工较大。
八、施工工艺、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而草率验收造成客户投诉的。
九、一项工程由于质量问题客户投诉两次以上,未能及时解决。
十、当月工程质量整体合格率低于90%。
十一、当月客户投诉率高于3个以上。
十二、发现重大投诉造成工程损失2000元以上。
十三、由于质量造成客户减项及退单。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
| 适配人群 | 建设单位负责人,甲级设计负责人,省级审查官 | 使用场景 | 超限高层报审,特殊结构审查,高烈度区建设 |
|---|---|---|---|
| 制定目的 | 以前超限高层房子抗震不太稳,怕出事。想让设计更靠谱,建出来的楼更扛震,质量有保障。 | ||
| 适用范围 | 管抗震区里那些太高、太胖、太歪的高楼。管它们怎么设计、怎么审查、怎么施工。 | ||
| 职责分工 | 国务院建委管全国,各省建委管自己地盘。建设单位要报审,专家委员会来查图纸,建委最后拍板。 | ||
| 禁止行为 | 不能不报审就开工,不能照着没批的图纸盖楼,不能用不合规的计算软件,不能跳过模型试验。 | ||
| 检查与监督 | 建设单位先交材料,专家15天内出意见,建委再15天定结果。没按时交或乱改图纸,罚1到5万。验收时必须查抗震内容。 | ||
第一条 为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提高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可靠性安全性,保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内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 本规定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超出现行有关技术标 准所规定的适用高度、高宽比限值或体型规则性要求的高层建筑工程(以下简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超限高层建 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综合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凡在抗震设防区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建设时,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含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报审。
第五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 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抗震设防审查。审查项目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特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及审查意见难以统一、需提请上 级裁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抗震设防审查。特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体形特别复杂的建筑,规模巨大的特殊混合结构等。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申报立项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进行抗震设防审查时,应邀请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参加。
第七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工作应当委托专家委员会进行。专家委员会分为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专家委员会应由国内长期从事并精通高层建筑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科研、科学和管理的专家组成。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分别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聘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专家委员会自接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申报之日起,应当在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组织审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十五日内进行审定。
第九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包括初步设计(扩初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质量全面负责,工程项目专业负责人和勘察设计人员对其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质量承担直接责任。负责审查的专家委员会对审查的部分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第十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审查的具体要求和不同设计阶段审查的内容。
第十一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应由具备甲级(一级)资质且至少完成过质量良好的五栋80米以上高层建筑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必须按经审定的有关抗震设防要求实行监理,监理庆由具备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经审查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 按照审定的设计文件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
第十五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包括抗震设防内容;竣工验收时应有抗震设防管理部门参加。
第十六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费用及设计中必要的试验、测试和特别要求的计算分析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抗震设防审查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与物价管理部门商定。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正,提出警告,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第四条规定申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的;
(二)未按审定的设计文件进行抗震设防的。
第十八条 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未按审定的设计文件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 防、设计、施工和监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由相应资质管理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 证书。
第十九条 负责审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负责审查的专家委员会成员审查不严,造成事故的,由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非设震设防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设计审查,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对在建和已建成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申报补查。对审查发现的抗震安全问题,应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措施。
附件: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申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设计的主要内容、技术依据、可行性论证及主要抗震措施;
(二)建筑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含场地抗震性能评价报告);
(三)结构设计计算的主要结果;
(四)结构抗震薄弱部位的分析和相应措施;
(五)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建筑和结构部分)文件;
(六)设计时参照使用的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
(七)对本规定要求进行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的,应提出抗震试验研究报告。
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抗震结构,其高度不得超过规范的最大适用高度,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抗震墙 结构和简体结构,9度设防时一般不得超过规范、规程的最大适用高度,8度设防时高度不得超过规范、规程的最大适用高度的百分之二十,6度和7度设防时高度不得超过规范、 规程的最大适用高度的百分之三十;
(二)在房屋高度、高宽比和体型规则性至少应有一方面满足规范、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应采用比规范、规程规定更严的抗震措施;
(四)计算分析应采用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结构实际情况的力学模型,且计算程序应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五)对房屋高度超过规范最大适用高度较多、体型特别复杂或结构类型特殊的结构,应进行小比例的整体结构模型、大比例的局部结构模型的抗震性能试验研究和实际结构 的动力特性测试;
(六)特殊超限高层及有明显薄弱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应进行结构的强塑性时程分析。
三、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的基本内容初步设计(扩初设计)审查应包括建筑的抗震设防分类、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场地抗震安全性能评价、抗震概念设计、主要结构布置、建筑与结构的协调、使用的计算程序、结构计算结果、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抗震性能评估等。施工图审查首先应检查对初步(扩初设计)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并对结构抗震构造和抗震能力进行综合审查和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资料
| 适配人群 |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档案管理员,质量检查员 | 使用场景 | 图纸保密,施工同步归档,音像资料采集 |
|---|---|---|---|
| 制定目的 | 图纸老丢,资料乱七八糟,怕交不了差,想让每张纸都找得到、对得上。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干活的人,管图纸、施工记录、试验报告、音像这些白纸黑字的东西。 | ||
| 职责分工 | 总工盯总盘,资料员天天收材料,质量员查真假,工长填自己那块的表。 | ||
| 禁止行为 | 图纸不准复印外传,资料不准涂改抽撤,材质证必须是原件或盖红章的复印件。 | ||
| 检查与监督 | 资料员每周翻一遍进度,质量员每月查记录真不真,月底没交齐扣当月绩效,补不齐拖到下月再罚。 | ||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5
1、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合同专用条款,根据业主要求对图纸执行相应保密措施,未经业主许可不复印图纸,也不向第三方扩散,禁止借给与本项目无关人员。待工程竣工后交回全部图纸及相应设计文件。
2、施工资料的管理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直接负责,项目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工程资料应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按专业归类,认真书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项目部对整个工程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完工时由项目部向业主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资料。
3、工程资料的填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4、本工程将作为我单位重点工程,工程资料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采用微缩品或光盘载体。工程资料用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5、项目质量检查员严格执行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和施工规范,代表企业对工程质量行使监督检查职能。负责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结果的真实性。
6、材料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现行建筑工程法规、规程,应在材料进场一周内提供随行质量文件 (材质证明、合格证、准用证等),所有材质证明文件均应为原件,如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红章,并在材质上注明抄件人、日期、进场批量、原件存放处。
7、项目试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材料检验标准有关取样的规定取样送检,对出具的试验报告的计算,审核及结论的正确性负责,一切原始数据不准涂改,资料不准抽撤,同时应有试验、计算、审核和负责人签字。
8、各责任工长(含测量)对所负责分项分部工程形成的技术资料负责,按照资料员的要求填写资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完整。
9、音像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音像资料是工程资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是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工程的音像资料也是优质工程的申报资料内容的组成部分。项目经理部设专人负责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音像资料的安全。并严格按照国家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89)进行管理。
10、竣工资料的管理:
严格执行市有关规定、标准。
(1)、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总工负责制,建立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并配备专职城建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在工程竣工一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供合格的竣工资料。
(2)、在竣工前将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毕并移交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图纸资料
| 适配人群 | 资料员,技术员,施工员 | 使用场景 | 工程施工,图纸交接,资料移交 |
|---|---|---|---|
| 制定目的 | 图纸老丢、乱发、找不到,怕施工出错,想让每张图都管得住、找得到、用得上。 | ||
| 适用范围 | 施工处所有人,管图纸接收、登记、发、借、还、收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资料员全管收发借还,技术员施工员他们保管好自己那份,丢了得赔两倍钱。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代领代签,不准一人拿多份,不准弄脏弄破,不准随便转给别人。 | ||
| 检查与监督 | 资料员每月查一次图纸,谁弄坏弄丢就赔钱,没按时还的停借,检查结果月底交主任看,不改就通报。 | ||
1、目的
规范图纸资料的接收、登记、借阅、分发、转交、回收的全过程管理,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图纸资料完整、有效。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施工处接收受控版本的图纸资料的管理。
3、职责
资料员负责图纸资料的接收、登记、分发、借阅及回收,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施工单位负责对所接受图纸资料的保管、使用、并对丢失图纸资料负有加倍赔偿的责任。
4、程序
4.1资料员负责所有图纸资料的接收、发放、借阅、回收、管理工作。
4.2资料员根据项目分工及施工单位将图纸资料进行发放。
4.3质检员、预算员、技术员、施工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分别到资料室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4.4图纸资料一人领取一份,不得代领代签或一人多份。
4.5图纸使用者须保持图纸的整洁、完整,专工资料员按期检查图纸资料的使用情况,并对损坏、丢失者提出索回或赔偿额。
4.6图纸资料的移交须经资料检查核对后进行,由资料员提出丢失、损坏赔偿意见。
4.7施工单位变换或撤出,资料员应收回原施工单位图纸资料并转交新施工单位。
4.8施工处主任、专工有权对用图个人及施工单位的图纸进行调拨,使图纸资料在工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9经专工同意,有关部门或人员可向资料室借阅图纸资料。
4.10根据发放到施工处图纸的受控序号,施工处分配顺序:资料室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计量
| 适配人群 | 施工处计量员,测量兼职计量员,工具房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计量,工程测量作业,称量设备使用 |
|---|---|---|---|
| 制定目的 | 施工质量要稳,干活效率要高,安全不能出事,材料别浪费,钱要算明白,施工处得管得更细些。 | ||
| 适用范围 | 施工处所有人,管磅称、台称、氧气表、乙炔表、压力表、测距仪、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5米以上钢卷尺、水平仪这些工具。 | ||
| 职责分工 | 计量管理员学法规、守细则、教大家;工具房管理员管计划领用登记发放;测量兼职计量员专管测量和称量仪器的鉴定登记发放。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不建档案,不准跳过周期检定,不准到期不封存,不准坏着继续用,不准报废不报批,不准档案字迹糊、乱、缺。 | ||
| 检查与监督 | 4.1到4.8每条都得照做,计量管理员每月查一次,6月底前完成首轮建档,没做到就重做加通报,检查结果记入月度考核。 | ||
建筑工程计量管理规定4
1、目的
确保建筑工程施工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安全生产,节约原材料,加强经济核算,促进施工处的管理水平。
2、范围
本规定适应于施工处的计量工器具,如磅称、台称、氧气表、乙炔表、压力表、测距仪、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5米以上)、水平仪等。
3、职责
施工处计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计量工作的法令、法规,认真学习本公司计量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本公司计量管理细则,一丝不苟地工作,宣传普及计量技术知识,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教育。
工具房管理员负责计量器具的计划、领取并对仪表、器具鉴定后进行登记、发放,测量兼职计量员负责对测量仪器、称量仪器的鉴定并登记、发放。
4、程序
4.1施工各种类计量工器具要认真做好计量器具档案,根据公司要求及工作性质做好计量的a、b、c分类工作。
4.2根据计量器具的a、b、c类,认真做好周期检定日程表,严格按照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
4.3对于检定周期已到,暂不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办理封存手续,启用时必须经过检定并办理启用手续方可使用。
4.4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应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对损坏的计量器具及时向计量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向有关部门申请修理,并做好计量器具的维修记录,经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4.5对于使用年限已久或各种原因损坏,而无法修复的计量器具,应通知计量管理人员申请报废,经有关部门及公司经理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后停止使用。
4.6计量员应认真管理好计量器具档案,切实做到每一个计量器具都有一份档案,做到案具统一,杜绝案具不符现象。
4.7计量器具档案字迹清晰、工整,检定证件整理有序以备上级部门随时检查。
4.8严格按公司《计量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科技图书
| 适配人群 | 资料员,专工,分管主任 | 使用场景 | 工程建设,标准执行,施工资料管理 |
|---|---|---|---|
| 制定目的 | 科技图书太重要了,得管好用好,别乱放乱丢,让工程干活时能马上找到用得上。 | ||
| 适用范围 | 管技术标准、规程这些书,资料员管收发存借还。 | ||
| 职责分工 | 资料员是主心骨,收书核对登记借还;分管主任批下发;专工能临时要回书。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在书上乱画乱写乱撕,不准弄丢弄坏,借了不还也不续借。 | ||
| 检查与监督 | 资料员天天记账查书,借一周不还就催,超一月罚十倍钱,月底清点缺啥补啥。 | ||
1、目的
加强科技图书的管理,发挥科技图书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建立有效的接收、发放、保存、借阅、回收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主管部门发放的国家和部门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条例等。
3、职责
资料员负责科技图书的接收、存档、借阅及回收的管理工作。
4、程序及内容
4.1资料员负责所有科技图书的接收、核对。
4.2公司及施工处规定不发放到个人的图书及接收一本的图书,存于资料室,由资料员保管并分类存放。
4.3经下发的图书,由分管主任批准后,资料员按规定手续下发到个人。
4.4用书个人对需要的科技图书可向资料员借阅,借阅时间不超过一周,逾期资料员有权索回。
4.5资料员对借出的科技图书进行借阅登记,到期不还须办理续借手续,但借期最多不超过一个月。
4.6用书个人应加倍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圈点、划线、涂写、批示或拆页,借阅图书如有遗失或损坏,处以原价10倍罚款。
4.7对使用范围较广且数量较少的书,专工提出申请,经主管主任同意,报请公司购买。
4.8专工有权索回个人所借书籍,以配合施工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