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 适配人群 |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档案管理员,质量检查员 | 使用场景 | 图纸保密,施工同步归档,音像资料采集 |
|---|---|---|---|
| 制定目的 | 图纸老丢,资料乱七八糟,怕交不了差,想让每张纸都找得到、对得上。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干活的人,管图纸、施工记录、试验报告、音像这些白纸黑字的东西。 | ||
| 职责分工 | 总工盯总盘,资料员天天收材料,质量员查真假,工长填自己那块的表。 | ||
| 禁止行为 | 图纸不准复印外传,资料不准涂改抽撤,材质证必须是原件或盖红章的复印件。 | ||
| 检查与监督 | 资料员每周翻一遍进度,质量员每月查记录真不真,月底没交齐扣当月绩效,补不齐拖到下月再罚。 | ||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5
1、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合同专用条款,根据业主要求对图纸执行相应保密措施,未经业主许可不复印图纸,也不向第三方扩散,禁止借给与本项目无关人员。待工程竣工后交回全部图纸及相应设计文件。
2、施工资料的管理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直接负责,项目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工程资料应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按专业归类,认真书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项目部对整个工程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完工时由项目部向业主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资料。
3、工程资料的填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4、本工程将作为我单位重点工程,工程资料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采用微缩品或光盘载体。工程资料用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5、项目质量检查员严格执行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和施工规范,代表企业对工程质量行使监督检查职能。负责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结果的真实性。
6、材料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现行建筑工程法规、规程,应在材料进场一周内提供随行质量文件 (材质证明、合格证、准用证等),所有材质证明文件均应为原件,如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红章,并在材质上注明抄件人、日期、进场批量、原件存放处。
7、项目试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材料检验标准有关取样的规定取样送检,对出具的试验报告的计算,审核及结论的正确性负责,一切原始数据不准涂改,资料不准抽撤,同时应有试验、计算、审核和负责人签字。
8、各责任工长(含测量)对所负责分项分部工程形成的技术资料负责,按照资料员的要求填写资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完整。
9、音像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音像资料是工程资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是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工程的音像资料也是优质工程的申报资料内容的组成部分。项目经理部设专人负责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音像资料的安全。并严格按照国家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89)进行管理。
10、竣工资料的管理:
严格执行市有关规定、标准。
(1)、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总工负责制,建立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并配备专职城建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在工程竣工一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供合格的竣工资料。
(2)、在竣工前将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毕并移交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建筑工程
| 适配人群 |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工程承揽,安全生产,岗位履职 |
|---|---|---|---|
| 制定目的 | 怕没资质乱接活,出事故没人管,想让工地安安全全的,大家按规矩干活。 | ||
| 适用范围 | 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现场工人,管接工程、安全生产、上岗资格、现场管理。 | ||
| 职责分工 | 住建部门盯着资质和许可,企业老总抓落实,项目经理管现场,安全员天天查台账和牌子。 | ||
| 禁止行为 | 没资质不能接活,没安许不能开工,没证不能上岗,三类人员没合格证不能当负责人。 | ||
| 检查与监督 | 企业自己先核人核证,住建每季度抽查,月底交台账,发现无证上岗马上停工换人,查三次就通报。 | ||
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生产活动,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从事建筑生产活动的专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4、在建筑施工企业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职务,应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佩戴身份识别标识牌,注明工作单位、姓名、岗位、编号等基本信息。
6、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台帐,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 适配人群 | 电工班组,架子工,基坑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临时用电管理,脚手架搭设,基坑施工 |
|---|---|---|---|
| 制定目的 | 想让安全干活有规矩可依,查起来有依据,避免乱来出事。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现场干活的人,管用电、脚手架、防护、基坑、特种作业、消防、文明施工、货车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员牵头检查,班组长执行整改,项目经理盯着监督,不配合就罚钱。 | ||
| 禁止行为 | 配电箱里放杂物、电线乱拉、不系安全带、无证开塔吊、酒后开车、私自动火、穿拖鞋进工地。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有人巡,发现就开罚单,当天要改完,不改翻倍罚,再不改就停工。 | ||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章 现场临时用电
1、对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要求:
(1)施工现场中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门应有锁有防雨措施,箱内严禁有杂物及工具,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裂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施工现场配置的配电箱、开关箱应有编号、负责人标志,缺少一项罚款500元。
(4)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要求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为0.6-1.2m。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5)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框架要做保护接零;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6)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开使用,严禁混用,否则罚款2000元。
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保护接零连接,专用保护接零由工作接地、配电室的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的零线接出,施工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部分,应做保护接零。包括以下5个部分:
a、电机、电器、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属外壳;
b、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c、配电屏、配电箱的金属框架;
d、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
的金属门;
e、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管和钢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个处不符合规定罚款1000元。
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的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如有发现罚款2000元。
不准使用破损,老化及未包扎好的电缆线,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电动工具没有定期安全检验的有效合格证,没有漏电保护器,或绝缘损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第二章 脚手架作业
发现以下隐患每条每次罚款1000元:
1、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的架子临空一侧没有安全网,高处作业的平台、陡坡、架子临空一面必须有1.5米高的安全护栏;
2、脚手架基础必须硬化处理满足承载力要求,不积水,不沉降;
3、脚手架必须按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横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举底座下20cm立杆上;
4、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5、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并设置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6、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7、确保脚手架的整体性,不得与井架、升降机一并拉结,不得截断架体;
8、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9、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铁丝集中处理;
10、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现场严禁吸烟;
11、脚手架搭设拆除必须是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持证上岗;
12、严禁凌空透支杆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乱扔;
13、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脚手架验收合格之前严禁使用;
15、脚手架架杆、扣件等材质必须合格。
第三章 安全防护措施
1、脚手架的通道口应设置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设安全防护棚,防护棚用双层脚手板铺设,层间相隔0.8m,两侧用脚手板绑扎,并用安全网封闭维护。在出入口上方设醒目安全标牌。违者罚款1000元。
2、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经常检查,不使用破损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违者罚款200元每次。
3、进入工地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不许留长发、长辫,不许戴围巾、穿裙子,违反一项罚300元。
4、根据高处作业“四口”临边防护要求,设1.2m高防护栏杆,横杆不少与3道,下设300mm高踢脚板,对预留洞口采取严密封盖,对电梯井洞口设1.2m高固定栅栏门,竖井每层管架上铺脚板封闭,每三层加设安全网一道;楼梯均设栏杆扶手,用安全网围护。有一处不合格罚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设安全警示牌,保证足够的采光和照明,违者罚款500元。
6、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违者罚款500元。
7、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违者罚款1000元。
8、高处作业严禁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或骑坐在栏杆上休息,违者罚款1000元。
第四章 基坑施工
发现以下隐患每次罚款1000元:
1、应设置临边防护栏杆由二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横杆离地高度为1.2米,下横杆杆离地高度为0.6米,立杆应牢固可靠;
2、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3、所有护栏用红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悬挂提示标志,护栏周围悬挂“禁止翻越”、“当心坠落”等禁止、警告标志;
4、基坑周围应明确警示堆放的钢筋线材不得超越基坑边3米范围警戒线,基坑边警戒线内严禁堆放一切材料;
5、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边防护栏处应设置一明排水沟,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防止排水沟泄水不及,在基坑一侧设一积水池,并及时将积水抽抽走;
6、坑边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2米,槽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7、基坑边沿应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当心基坑、当心塌陷、当心坠落、必须佩戴安全帽”等标志,夜间悬挂红色警示灯。
第五章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
1、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经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例罚款6000元。
2、升降机司机应严格遵守《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擅离职守,严禁带病运行,违者罚款2000元。
3、切割机、圆盘锯、电动砂轮机要有护罩,违反一项罚款500元。
4、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酒后驾驶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5、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载人,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不得在机车车辆下、机械设备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险、有毒气体和过分湿潮的地点附近休息、饮食、乘凉或避风雨,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7、非机械操作人员及电工操作人员,不得玩弄、修理机(电)械设备,违者罚款500元,并对机械造成危害的视机械损害程度进行赔偿。
8、电工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工程机械(含起重设备)操作手、建筑登高架设作业者,以及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定义的其他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每次罚款2000元。
9、电气焊时,电焊工应严格按照《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用品,戴好防护镜和面罩。发现违规每次罚款500元。
10、现场内电气焊时,看火人未到位,无防护措施的,罚款1000元。
11、班组动火作业气瓶摆放距离不足5米,离动火作业不足10米的,罚款1000元。
第六章 消防措施
1、用电安全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子、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
以上违规行为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不开具动火证私自动火的罚款3000元。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10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违者罚款1000元。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 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违者罚款1000元。
3、严禁在禁烟、禁火场所抽烟,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5、在建建筑物内住人罚款2000元。
6、严禁乱丢擦拭物(破布、棉纱、纸张等)、易燃物、废油罚款500元。
第七章 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行为,违者罚款300元。
2、在施工现场打闹,赌博等不良行为,如有发现罚款50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打架,群殴,闹事等行为,如有发现罚款10000元。
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违者罚款2000元。
5、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随意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违者罚款5000元。
6、严禁酒后作业,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
第八章 货车管理
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有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硬牌照、保险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上路,如有发现罚款20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2、严禁带病作业,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制动有效,配备灭火器,后视镜、雨刷、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3、车辆驾驶员车辆进入厂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场内有关规定,严禁超速、超重、超宽,或运输危险物资,如有发现罚款3000元,由此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车辆驾驶员全面承担。
4、车辆驾驶员要杜绝酒后驾车,如有发现罚款2000元,因酒后驾车发生的责任事故由车辆驾驶员自负。
5、车辆驾驶员须定车定人,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或者交于无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车辆驾驶员车辆在场内作业,造成甲方、车辆驾驶员人员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车辆驾驶员承担,并罚款1000元。
7、倒车卸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注意周围人员,发生异常立即停车,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清洗作业,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第九章 安全管理
1、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正常的安全检查,各班组必须认真配合检查和整改,不得阻挠,打击报复或辱骂检查人员,违者罚款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对项目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及时整改或不积极配合的给予经济处罚5000元;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罚款10000元;屡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顿,并给予3万元罚款。
3、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伤安全事故,所发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均由责任分包单位承担,项目部并根据发生事故严重程度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
a、发生轻伤事故 (一般伤害不太严重,休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处以5万元罚款。
b、发生重伤事故的处以10万元罚款。
凡具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重伤事故:
①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②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③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 以上的;
④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⑤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屈、残废的;
⑦脚部伤害:脚趾断二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⑧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部门会同工会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c、发生死亡事故罚款15万。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伤后一个月内死亡)3人以下事故。
d、发生重大死亡事故 罚款15万×伤亡人数。
重大死亡事故 :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以内的事故。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
| 适配人群 | 建设单位负责人,甲级设计负责人,省级审查官 | 使用场景 | 超限高层报审,特殊结构审查,高烈度区建设 |
|---|---|---|---|
| 制定目的 | 以前超限高层房子抗震不太稳,怕出事。想让设计更靠谱,建出来的楼更扛震,质量有保障。 | ||
| 适用范围 | 管抗震区里那些太高、太胖、太歪的高楼。管它们怎么设计、怎么审查、怎么施工。 | ||
| 职责分工 | 国务院建委管全国,各省建委管自己地盘。建设单位要报审,专家委员会来查图纸,建委最后拍板。 | ||
| 禁止行为 | 不能不报审就开工,不能照着没批的图纸盖楼,不能用不合规的计算软件,不能跳过模型试验。 | ||
| 检查与监督 | 建设单位先交材料,专家15天内出意见,建委再15天定结果。没按时交或乱改图纸,罚1到5万。验收时必须查抗震内容。 | ||
第一条 为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提高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可靠性安全性,保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内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 本规定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超出现行有关技术标 准所规定的适用高度、高宽比限值或体型规则性要求的高层建筑工程(以下简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超限高层建 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综合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凡在抗震设防区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建设时,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含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报审。
第五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 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抗震设防审查。审查项目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特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及审查意见难以统一、需提请上 级裁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抗震设防审查。特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体形特别复杂的建筑,规模巨大的特殊混合结构等。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申报立项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进行抗震设防审查时,应邀请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参加。
第七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工作应当委托专家委员会进行。专家委员会分为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专家委员会应由国内长期从事并精通高层建筑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科研、科学和管理的专家组成。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分别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聘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专家委员会自接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申报之日起,应当在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组织审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十五日内进行审定。
第九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包括初步设计(扩初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质量全面负责,工程项目专业负责人和勘察设计人员对其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质量承担直接责任。负责审查的专家委员会对审查的部分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第十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审查的具体要求和不同设计阶段审查的内容。
第十一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应由具备甲级(一级)资质且至少完成过质量良好的五栋80米以上高层建筑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必须按经审定的有关抗震设防要求实行监理,监理庆由具备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经审查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 按照审定的设计文件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
第十五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包括抗震设防内容;竣工验收时应有抗震设防管理部门参加。
第十六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费用及设计中必要的试验、测试和特别要求的计算分析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抗震设防审查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与物价管理部门商定。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正,提出警告,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第四条规定申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的;
(二)未按审定的设计文件进行抗震设防的。
第十八条 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未按审定的设计文件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 防、设计、施工和监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由相应资质管理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 证书。
第十九条 负责审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负责审查的专家委员会成员审查不严,造成事故的,由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非设震设防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设计审查,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对在建和已建成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申报补查。对审查发现的抗震安全问题,应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措施。
附件: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申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设计的主要内容、技术依据、可行性论证及主要抗震措施;
(二)建筑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含场地抗震性能评价报告);
(三)结构设计计算的主要结果;
(四)结构抗震薄弱部位的分析和相应措施;
(五)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建筑和结构部分)文件;
(六)设计时参照使用的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
(七)对本规定要求进行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的,应提出抗震试验研究报告。
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抗震结构,其高度不得超过规范的最大适用高度,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抗震墙 结构和简体结构,9度设防时一般不得超过规范、规程的最大适用高度,8度设防时高度不得超过规范、规程的最大适用高度的百分之二十,6度和7度设防时高度不得超过规范、 规程的最大适用高度的百分之三十;
(二)在房屋高度、高宽比和体型规则性至少应有一方面满足规范、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应采用比规范、规程规定更严的抗震措施;
(四)计算分析应采用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结构实际情况的力学模型,且计算程序应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五)对房屋高度超过规范最大适用高度较多、体型特别复杂或结构类型特殊的结构,应进行小比例的整体结构模型、大比例的局部结构模型的抗震性能试验研究和实际结构 的动力特性测试;
(六)特殊超限高层及有明显薄弱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应进行结构的强塑性时程分析。
三、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的基本内容初步设计(扩初设计)审查应包括建筑的抗震设防分类、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场地抗震安全性能评价、抗震概念设计、主要结构布置、建筑与结构的协调、使用的计算程序、结构计算结果、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抗震性能评估等。施工图审查首先应检查对初步(扩初设计)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并对结构抗震构造和抗震能力进行综合审查和评定。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奖罚规定
| 适配人群 | 专职安全员,架子工,塔吊工 | 使用场景 | 脚手架搭设,塔吊安拆,临时用电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想让大家注意安全。多发点奖金,鼓励大家守规矩。让工地干干净净、安安全全。 | ||
| 适用范围 | 项目部、安全员、架子工、电工、塔吊工、木工、所有进场工人。管戴帽、系带、搭架、用电、吊装、防护、教育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天天盯现场。电工、架子工各管自己那摊。安全科查漏补缺,罚错了人也罚。 | ||
| 禁止行为 | 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高处不系安全带、酒后上岗、穿拖鞋光脚、一闸多用、无证上岗、用不合格网和帽、不验收就用设备。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15天内报名单、交方案。安全科每月查,现场随时抓。没按时交罚20-1000元不等。罚单签字生效,拒签就翻倍。 | ||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广大职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奖罚分明,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司设安全奖,如果工程施工期间(从项目部进场至退场)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费用在1000元以下),公司给予项目部按图纸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的奖励,或按工程产值的千分之一作为安全奖。主体竣工时奖百分之五十,项目退场后奖百分之五十。取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每平方米奖0.5元。取得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奖每平方米奖1元。
二、施工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部,必须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安全员;施工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员;施工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部主体施工阶段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装饰阶段(外墙抹灰完成后)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专(兼)职安全员责任心要强,对整个工程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等进行交底与验收,项目经理是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人,管理人员都是兼职安全员。工程开工15日内,由项目部报送专(兼)职安全员名单到安全技术科备案,否则罚项目部1000元。
三、施工现场门卫处必须备齐十个以上合格安全帽,每缺少一个备用帽,罚项目部30元。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元,管理人员每人每次罚款50元,不听劝阻者加倍处罚。安全帽老化,破损后必须更换,否则每一个安全帽,罚款10元。
四、安全带必须齐全合格,超过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20元,塔吊工等高处作业人员不系挂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20元,项目部不发安全带,罚项目部每条50元;2米以上高处作业人员,不论工种,必须系挂安全带,不系安全带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
五、违章指挥和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人罚款100元。
六、严禁光脚、穿拖鞋、高跟鞋或易滑鞋进入施工场地,高处作业须穿防滑鞋,着装整齐,违者每人罚款20元。
七、严禁酒后上岗,岗位上不准嬉戏打闹,违章者每人罚款20元,管理人员每人罚款50元。
八、进场所有职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签定安全生产合同,由项目部存档(劳务分包人员与劳务分包方签定劳动合同)每缺少一人罚项目部20元;工程开工后15日内,必须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创优措施及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工程、起重机械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如外电防护等)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经理、公司安全科长审核后报总工审批,否则每缺少一项罚项目部100元。
九、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和拆除作业必须使用专业队伍,整个搭设与拆除作业符合jgj130-____《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脚手架施工前,由项目部报送脚手架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特种作业证书原件到安全科备案,安全科将随机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人证信息一致,如有人证信息部一致或无证上岗,罚项目部500元。
十、脚手架基础必须夯实、平整、有垫木、钢底座和扫地杆,扫地杆要水平,距地不大于20cm,违者每处罚架子工10元;脚手架底排水要畅通,优先选用定型化、工具化的排水沟槽。
十一、从第一步架搭设连墙件,并按"两步三跨"或"两步两跨"采用菱形或矩形布局,在不能留架眼的部位,可采用软拉节与刚性拉节相结合的方式,连墙件靠近立杆设置,否则,每项缺少一处罚架子工10元。
十二、从第二步架设安全网,往上每隔一层或不大于2步架高度设一道层间网,必须先挂平网后铺脚手板,安全平网的绑扎点不大于30cm;安全立网从第一步架开始,全封闭设置,全眼连接。立网、平网张网面不足,跟不上进度、松垮、网有漏洞、破损老化现象,网内有杂物,清理不及时,罚项目部200元,网非推荐产品,无"三证两票 "的,每处罚项目部500元。
十三、操作层做到:脚手板铺满,每页脚手板封三道,设挡脚板和两道防护栏杆,有随层网,双排架靠墙部位铺满,间隙不大于15cm,否则每缺一页脚手板罚架子工和项目部安全员各5元,出现探头物件罚架子工和项目部安全员各20元。
十四、小横杆靠近主节点设置且严禁拆除(操作层小横杆间距不大于0.75米,操作层以下中间一根小横杆可拆除)否则每缺少一根罚架子工5元。
十五、剪刀撑从转角开始搭设,必须随架体高度连续设置,相邻剪刀撑间距不大于15米,只有1-3跨的架体设置"之"字撑。超过24米高架必须满设剪刀撑,双排架转角,中间每隔6跨连续设内撑,否则每缺少一处,罚架子工50元。
十六、脚手架采取挂牌验收制度,分步分段验收,住宅楼一般每层一户为一验收段,框架工程每层隔15米左右为一验收段,由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如不验收就使用,罚使用人200元,不合格就挂牌罚安全员每段300元,验收后,无签字验收手续,罚相关人员(安全员、使用人、搭设人员、技术负责人、资料员)每段各10元。有安全平网的部位,靠墙一侧必须封闭严密,小于30cm处用竹排封闭并封绑,大于30cm处用安全平网封闭,如靠墙部位封闭不严,则每一延长米罚架子工10元。
十七、主体工程(拆模阶段)应搭设阶梯形料台,立杆必须从地面搭起,料台长为4跨,宽为2m,立网,挡脚板、栏杆、连墙件、荷载限量牌、操作层、靠墙部位、安全平网都应齐全,否则,每一处不合格,罚架子工30元。
十八、主体工程必须搭设上人斜道,斜道坡度为1:3,防滑条宜为3-4cm木条,间隙不大于30cm,其搭设方法同外脚手架,否则罚项目部500元。
十九、在建工程按规范必须搭设进出口防护棚,其长度由建筑物的坠落半径决定,宽度为3m,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必须封闭严密,否则,每一洞口罚架子工100元。
二十、外墙抹灰阶段,必须有专业队伍在前面设随层网,铺脚手板进行防护,架体错层处防护要严,且不大于两步,拆架必须由专业队伍按先搭设的后拆的原则进行,拆除物体严禁抛掷,现场设专人监护,否则罚架子工与项目部各50元抛掷架管每根罚款100元。
二十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搭设与拆除必须由专业电工来完成,每搭设完一部分临时用电必须由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对整个用电系统实行挂牌验收制度,不验收就使用的,罚项目部500元。
二十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搭设与拆除必须符合jgj48-__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按三相五线制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否则罚电工100元。
二十三、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原则配电,无漏电保护器,罚项目部100元,如果失效未按周期测试罚电工50元。
二十四、配电箱、电缆等材料,必须是省推荐产品,且不达到报废标准,工地杜绝使用软线和护套线,专用保护零线必须是绿黄双色线,且在供电系统中不作他用,否则每处罚电工20元。
二十五、严禁采用附线方式做保护零线,必须保证保护零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到电器外壳上。每个配电箱底必须做2.5平方毫米以上多股双色铜芯线的两根接地线。用接线帽与接地体可靠连接,接地体为角钢、扁铁或钢管,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否则罚电工50元。
二十六、配电箱安装距地面1.3-1.5m,固定牢固,移动配电箱安装高度为0.6m,电缆穿过箱体必须有护套,配电箱必须有工具式防护罩,移动开关箱离设备不得大于3m,否则,每处罚电工20元。
二十七、楼上分箱电缆线沿架体穿护管用绝缘子固定,塔吊的电缆线沿塔体垂直穿护管用绝缘子固定,设施用电每间设触电保安器,沿顶棚套用pvc管(槽)敷设,严禁设明线,否则罚电工100元。
二十八、配电箱、电闸的门、锁、盖、螺帽、标签必须齐整完好,每少一件罚电工10元。
二十九、严禁一闸多用或未经漏电保护器接线,严禁用非标准材料代替保护线,违者每处罚电工30元。
三十、塔吊等高出建筑物的构筑物顶部设避雷针,基础处对角做2组接地线,用接线帽与接地体可靠连接,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否则每处罚款50元。
三十一、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施工现场如遇外电线路需做外电防护时,必须报安全科审批。
三十二、塔吊的安装与拆除作业必须由具备安装(拆除)资质的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队伍来完成,安装(拆除)前项目部必须与安装(拆除)队伍签定安全合同,与安装作业人员逐一签定技术交底,项目部将安装拆除合同及安装队伍人员名单证件、塔吊工名单证件、塔吊备案手续报安全科备案,否则罚项目部1000元,项目部安全员200元。
三十三、塔吊安装时,由安全科、设备科专职人员在现场监护,安装前由出租单位出具合格证明,安装完毕后,由设备科组织人员将塔吊各种装置调试齐全,会同安全科、项目部、出租单位、安装单位共同验收后由安全科申请建委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制度私自提前使用的由项目部承担一切后果并罚项目部经理1000元,罚安全员100元。
三十四、塔吊基础必须留置砼试块,基础砼最边缘离开建筑物外脚手架排水沟50cm,塔吊周围设置排水措施。
三十五、塔吊的限位、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否则每项罚款100元,必须设置卷扬机钢丝绳防滑,吊钩保险及前臂(按照新作法)、标准节、塔帽的安全绳杆,必须在塔吊安装前安装完毕,否则每缺少一项罚款100元。塔吊的防松帽、开口销、避雷针必须齐全,否则每项罚款50元。
三十六、吊车工吊装前必须试吊,物料绑扎,放置要平稳,牢固,吊装钢模板必须采用专用吊笼,吊装易散落物体必须采用吊盘,否则罚项目部1000元。
三十七、所有吊索全部采用钢丝绳,杜绝使用铁丝,麻绳等材质,不得使用自制吊钩,必须使用卸扣,否则罚款项目部100元。塔吊起重绳或吊索起刺不及时更换的罚项目部每根100元。
三十八、塔吊工对吊装过程负主要责任,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严禁违章作业,做到不安全不吊装。
三十九、塔吊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存放在安全资料中备查,如无此类证明,塔吊严禁使用。
四十、在建工程安装多台塔吊,必须符合防碰撞措施,且有防碰撞方案,报安全科审批。
四十一、对液压机、附着式塔机,必须在顶升一次,加一次附着后由设备科、安全科共同验收一次,否则罚项目部500元。
四十二、洞口、邻边无定型化、工具化防护设施或防护不严密,罚项目部每处30元。
四十三、装饰(抹灰)阶段必须使用改进型料斗,严禁搭设"背包式"卸料台,否则罚项目部每个100元
四十四、吊篮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具有合格证的产品,杜绝使用自制吊篮,否则罚项目部1000元。
四十五、吊篮的保险、安全锁、副绳必须齐全,严禁采用沙袋做配重,否则罚项目部200元。
四十六、吊篮安装完毕使用前必须由安全科、设备科验收合格并办理签字手续后方可使用,不验收就使用罚项目经理500元、安全员50元,以后吊篮每移动一次,必须由安全员验收一次,并办理签字手续,否则罚安全员50元。
四十七、严禁乘坐吊笼、井架上下,违者罚乘坐者及操作人员各30元,罚项目部20元。
四十八、施工机具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必须专人专机操作,安装后必须由安全科、设备科共同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并办理签字手续,不验收就使用罚使用人每机200元,罚项目部100元。
四十九、施工机具无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机棚或"带病"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全,每机罚项目部60元。
五十、机械转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违者每处罚项目部30元。搅拌机无手柄保险或无料斗挂钩保险罚款30元,钢丝绳不及时更换罚50元,施工机具无随机开关罚款30元,。
五十一、杜绝使用多功能电刨,违者罚项目部1000元。
五十二、木工场地严禁吸烟,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元,木工场地、焊割作业区,仓库、食堂处应备齐消防器材,违者罚项目部每处100元。
五十三、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符合安全性要求,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相互隔开, 杜绝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职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符合卫生标准,否则罚项目部200元。
五十四、现场应绿化、美化、亮化,主干道路要硬化,物料堆放要齐,标识牌要齐全、统一、有效。现场文明施工差,工地脏、乱、卫生差,罚项目部300元,项目经理100元。
五十五、安全技术资料应由资料员主管,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资料填写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真实,字迹工整,手续完备,无代签字,在每月21号前报安全科审查,未报审的,罚资料员100元。竣工15日内将整套资料整理归档,否则每次罚资料员50元。
五十六、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否则罚项目部500元。
五十七、凡进场职工必须由项目经理考核,选用身体健康、精神健康的人员,严禁雇佣60岁以上或身心不健康的或有精神病史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辞退,违反规定发生问题的由项目经理承担全部责任。
五十八、凡未做要求的严格按照"一标准、五规范"及有关规定执行,对突发性、临时性的防护,有项目部安全员当场监护。
五十九、对于工程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在事故发生两小时内必须报公司技术安全科,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罚款300元,并承担一切责任。
六十、如果发生以上情况之一者,有安全科出具罚款单,并有工程管理人员签字。如果管理人员拒绝签字,则有安全科盖章,经办人签字生效,且罚款加倍。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分包单位绿色施工
| 适配人群 | 分包单位安全员,分包单位施工员,分包单位专职绿施人员 | 使用场景 | 绿色施工实施,分包作业现场,污染防控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工地老有扬尘噪音,工人乱扔垃圾,想让大家干活时少污染环境,多省水省电,让现场干净点。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分包单位和他们干的活,比如挖土、浇混凝土、运材料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总包单位带头管,分包单位自己盯自己人,安全员兼管绿色施工,总包还要检查分包干得对不对。 | ||
| 禁止行为 | 不许乱排污水废气,不许随便烧东西,不许擅自改绿色方案,不许不整改检查出的问题。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安全员巡查,发现问题当天登记,三天内定人定时间定办法改完,总包每周查,没改完就停工补课,月底汇总打分。 | ||
1、绿色施工责任:签订《绿色施工管理协议》。实行“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单位各负其责”原则。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绿色施工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绿色施工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环境污染事件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分包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员同时负责绿色施工的管理。
3、绿色施工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单位绿色施工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绿色施工措施,须报总包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绿色施工教育:分包单位工人入场接受安全教育时,同时接受绿色施工教育
5、绿色施工检查: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包、上级部门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
分包单位专职绿色施工人员实施每日绿色施工巡查制度。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绿色施工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6、旁站监督:分包单位的安全员、施工员以下工序旁站监督:涉及到水、气、光污染的作业、交叉作业以及总包方认为需要旁站的作业。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 适配人群 | 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监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现场,危险性较大工程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出事,工人干活没保障,想让现场安全点、干净点,少出事故。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盖房子修路的工地,管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钱怎么花。 | ||
| 职责分工 | 建设单位掏钱,施工单位专款专用,监理盯着用得对不对,住建部门抽查。 | ||
| 禁止行为 | 建设单位不许拖着不给钱,施工单位不许挪用这笔钱,监理发现不对要马上说。 | ||
| 检查与监督 | 签合同写清费用和支付时间,开工前要交支付计划,住建发施工许可证时查这个,没交就不发证,监理天天看,用了没用错,错了就叫停,再不改就报上去。 | ||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 (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 (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____]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设计阶段费用确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招投标阶段费用确定)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第七条 (合同内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措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八条 (费用支付与施工许可证关系)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义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义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十二条 (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法律责任)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责任)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实施细则)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解释权)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实施日期)本规定自____年月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质检员
| 适配人群 | 工程质检员,施工监理岗,现场质量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工地巡检,验收监督,客户投诉处理 |
|---|---|---|---|
| 制定目的 | 怕工地乱糟糟出问题,想让质检员盯紧活儿,别让客户骂咱,也别让公司赔钱。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在岗质检员,盯施工质量、巡检、验收、客户投诉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工程部经理牵头定规矩,质检员自己干活,主管天天查记录,总监不定期抽查。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吃拿卡要,不准瞒报问题,不准穿拖鞋上班,不准对客户发脾气。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填表交主管,每周写总结,每月交述职报告,主管月底打分,差的扣钱记过,三次过失就培训。 | ||
建筑工程质检员管理办法
质检员职责
1、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
2、具备一定的施工相关业务知识。
3、具备较高的对客服务意识,掌握一定的对客服务技巧。
4、具备基本的工作管理能力。
质检员岗位职责
1、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尊重领导,无条件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指令,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义务。
3、严禁质检员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对任何人吃、拿、卡、要及收受贿赂。
4、严禁私自不到岗位或不按时间要求到岗工作。
5、在涉及工作内容时,严禁对领导隐瞒、欺骗。
6、工作期间,应着装标准,举止得体,语言、行为规范,严禁以语言或其他形式损害公司利益、形象。
7、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弊端。
8、积极举报不良事物,维护公司利益。
9、保持同事之间的良好工作关系。
质检员日常工作内容
1、质检员每日准时参加早例会。
2、详细汇报前日工作情况;按规定呈交各项工作报表,及客户反馈信息。
3、准备进行日常工作,向主管说明当日工作计划。
4、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日工作计划(时间、路线、地点)进行日常巡检工作。
5、质检员在现场监督工程进展状况,根据公司对施工方面规定的条例进行全面逐项严格检查,如实填写表格,由相关人员签字;发现施工违章、违例、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等情况,立即按照相应规定对其工作人员指明,责其整改;后根据现场工作人员违章性质、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并详细记录。
6、在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增减项手续,及时送达中期款交款通知单,并带回回执。
7、监督并协助施工队办理工程各种验收及手续。
8、每日完成日常巡检工作后回公司向上级汇报当日工作内容,提交工作记录,以备核查。
9、客户在任何时间因施工或材料问题表示质疑、不满或投诉时,负责该项工程的质检员必须及时采用有效的方式打消顾客的不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因自身的失职引发事态扩大。
10、每周向主管呈报周工作总结(包括样板间情况)。
11、每月向部门呈报月述职报告。
质检员薪酬体系
1、质检员薪酬构成:底薪 效益工资 工龄工资 补助
⑴底薪:1000元
⑵效益工资:工程提成 回单奖励
a工程提成:质检员当月所监工地验收合格,款项全部交齐,未违反《质检员处罚条例》,按工程款3‰提成,每月15日发放。
b回单奖励:为调动质检员抓回单的积极性,提高工程回单量,现将质检员所监工程由施工队或质检员返回公司的工程签约后按该工程总款的7‰提取,每月随工程提成一并发放。
⑶工龄工资:质检员在公司工作每满壹年,增加工龄工资100元
⑷补助:饭补6元/天 交通补助40元/月
2、优秀质检员(具体见《优秀质检评比条例》)
公司每季度评比优秀质检员,发放奖金1000元。(此款项由工程部从奖罚基金中支出)
质检员处罚条例
1、每天早例会,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元,当月累计三次记过失单一张;
2、与客户约好时间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
3、向施工队或设计师吃、拿、卡、要者双倍金额处罚,并记过失单一张;
4、接投诉应立即到现场解决,将处理结果当日返回工程部,违者罚款50元;
5、每月至少上报一个样板间,不能提供样板间者,罚款100元;
6、每月30日之前交述职报告,内容应包括月工作总结、施工质量情况、验收情况、延期情况以及工地出现的问题,不能按时上交者罚款100元;
7、工程存在增减项,完工时未能及时发现,罚款100元;
8、现场检查应认真填写巡检表,并全面检查工地,出现巡检表与现场情况不符,记过失单一张;
9、对于不按公司工艺标准施工的工地,应按严格按照“施工队奖罚条例”开罚款单,并限期整改,凡达不到要求的质检员记过失单一张,严重者待岗培训;
10、质检员接到材料进场验收通知无故不到场,扣除提成1‰;接到中期隐蔽工程验收通知无故不到场,扣除提成1‰;接到完工验收通知无故不到场,扣除提成3‰,最多不超过3‰;
11、监管工地在施工期间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扣除提成6‰;
12、监管工地在一个月内出现报修,扣除提成3‰;
13、检查工地前应先与客户取得联系,凡客户主动投诉质检员不到位,扣除该项工程全部提成;凡客服回访质检员到位情况,客户没见过质检并对质检员工作不满意的,扣除该项工程1‰提成;每月客服回访质检员到位情况,累计3次者记过失单一张。
质检过失单
一、未能遵守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二、质检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施工队及设计师。
三、质检员不公平、公正、秉公办事、循私舞弊。
四、对客户提出的问题不耐心解决,发生口角影响公司形象声誉。
五、质检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六、质检原因工程二期款、尾款结不回来。
七、质检管理不善,造成质量问题返工较大。
八、施工工艺、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而草率验收造成客户投诉的。
九、一项工程由于质量问题客户投诉两次以上,未能及时解决。
十、当月工程质量整体合格率低于90%。
十一、当月客户投诉率高于3个以上。
十二、发现重大投诉造成工程损失2000元以上。
十三、由于质量造成客户减项及退单。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计量
| 适配人群 | 施工处计量员,测量兼职计量员,工具房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计量,工程测量作业,称量设备使用 |
|---|---|---|---|
| 制定目的 | 施工质量要稳,干活效率要高,安全不能出事,材料别浪费,钱要算明白,施工处得管得更细些。 | ||
| 适用范围 | 施工处所有人,管磅称、台称、氧气表、乙炔表、压力表、测距仪、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5米以上钢卷尺、水平仪这些工具。 | ||
| 职责分工 | 计量管理员学法规、守细则、教大家;工具房管理员管计划领用登记发放;测量兼职计量员专管测量和称量仪器的鉴定登记发放。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不建档案,不准跳过周期检定,不准到期不封存,不准坏着继续用,不准报废不报批,不准档案字迹糊、乱、缺。 | ||
| 检查与监督 | 4.1到4.8每条都得照做,计量管理员每月查一次,6月底前完成首轮建档,没做到就重做加通报,检查结果记入月度考核。 | ||
建筑工程计量管理规定4
1、目的
确保建筑工程施工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安全生产,节约原材料,加强经济核算,促进施工处的管理水平。
2、范围
本规定适应于施工处的计量工器具,如磅称、台称、氧气表、乙炔表、压力表、测距仪、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5米以上)、水平仪等。
3、职责
施工处计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计量工作的法令、法规,认真学习本公司计量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本公司计量管理细则,一丝不苟地工作,宣传普及计量技术知识,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教育。
工具房管理员负责计量器具的计划、领取并对仪表、器具鉴定后进行登记、发放,测量兼职计量员负责对测量仪器、称量仪器的鉴定并登记、发放。
4、程序
4.1施工各种类计量工器具要认真做好计量器具档案,根据公司要求及工作性质做好计量的a、b、c分类工作。
4.2根据计量器具的a、b、c类,认真做好周期检定日程表,严格按照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
4.3对于检定周期已到,暂不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办理封存手续,启用时必须经过检定并办理启用手续方可使用。
4.4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应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对损坏的计量器具及时向计量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向有关部门申请修理,并做好计量器具的维修记录,经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4.5对于使用年限已久或各种原因损坏,而无法修复的计量器具,应通知计量管理人员申请报废,经有关部门及公司经理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后停止使用。
4.6计量员应认真管理好计量器具档案,切实做到每一个计量器具都有一份档案,做到案具统一,杜绝案具不符现象。
4.7计量器具档案字迹清晰、工整,检定证件整理有序以备上级部门随时检查。
4.8严格按公司《计量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变更
| 适配人群 | 发包方工程部,材料设备部,成本部 | 使用场景 | 建设规模调整,建筑外形变更,设备位置调整 |
|---|---|---|---|
| 制定目的 | 怕乱改图纸影响质量,控制花钱别超预算,让施工有据可依。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设计改动,比如面积层数、材料设备、基础结构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工程部牵头办手续,材料设备部和计资部一起看,总经理最后点头。 | ||
| 禁止行为 | 没批就开工不行,口头说改也不行,设计错不给设计费,小变更也得报备。 | ||
| 检查与监督 | 工程部出文件,几个部门轮流签字,总经理批完才许动,没走完流程就干要追责,资料得归档留底。 | ||
建筑工程变更的管理规定(十)
1、发包方工程部为工程变更主办部门,各相关部门会签,报有关领导审批。
2、内容
2.1工程设计变更的定性划分。
2.1.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工程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
a)建筑面积、层数的增加与减少;
b)建筑标准、功能、构造、标高的改变;
c)由于设计原因,本公司要求或施工单位要求形成工程结构的改变;
d)基础做法(包括构造、截面、材料)的改变;
e)建筑设备(包括给排水、电气、卫生器具、采暖通风、电讯、电梯、电视等)的位置、线路、数量、构造的改变;
f)使用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包括种类、规格、型号)的改变;
g)市政工程、配套工程的改变;
h)由于设计原因或施工单位造成的工程事故而形成的变更或相关项目的变更;
i)其他设计或本公司原因造成的变更。
2.1.2凡属下列情况,不能作为工程变更。
a)因设计不完整或差误,按《图纸审查会审意见书》补充的图纸与说明;
b)因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
c)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
d)虽改变施工工艺、方法,但未改变设计。
3工程设计变更的程序与要求。
3.1建设规模、外形、外装饰变更的程序与要求。
当发生建设规模(包括层数、面积)变更,外形(包括高度、屋面构造、外墙窗面积)变更,外装饰(包括装饰物、花饰、线条、装饰材料、色彩)变更,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3.1.1经本公司审理后办理申报文件。
该类变更的主办部门,当需变更时,应由编制申报文件,报市规划管理部门。申报文件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地址、变更内容、变更理由、所需资金额度,经发包方工程部、材料设备部、计资部审理并会签后报发包人项目总经理批准形成公司申请报告。
3.1.2公司将变更申请报告报原批准单位呈批。
3.1.3变更获准后,本公司及时书面通知设计单位,办理设计变更。
3.1.4形成变更图后,公司应分别将变更图纸、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和发包方工程部,变更文件应向材料设备部、计资部传阅周知,由发包方工程部组织变更实施。
4功能、设备、建筑物内部墙体变更程序与要求。
a)当发生卫生器具、采暖通风、煤气设备变更,内墙分割开间、进深、内墙装饰材料变更,应由主办部门编制变更文件,经工程部、材料设备室部、成本部、计资部会审会签后,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b)发包人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通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发包方工程部、材料设备室部、成本部、计资部,由工程部组织变更实施。
5、由于设计原因而发生的重大结构(方案或形式)变更,应由发包方工程部提出,报发包人项目总经理批准再作变更设计,同时通知工程部、材料设备室部、成本部、计资部,并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组织实施。
6、一般小规模的构造性变更,不涉及建筑外形、变更总价在五千元以内的,由工程部主办,报公司分管领导后即可组织实施。但应通报计资部、材料设备室、成本部。
7、对因地基深浅变化和基土强度原因形成的基础做法变更,应由发包方工程部随基础工程验收办理竣工图和工程追加减手续,可不办理申报手续。
8、对3.1、4、5条范围的变更在未办理审批手续和未获准时,一律不准实施变更。
9、由于设计不合理或失误形成的设计变更,不能支付变更设计费。
10、所有设计变更均以批准文件或变更为准,口头通知无效。
11、设计变更获准后,成本部按批准规、范围、标准、做法编制调整预算,在工程决算时办理追加减。计划、统计人员办理计划调整和实际量。
12、设计变更文件与图纸应作为工程资料的组成部分,妥善保管,统一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