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 适配人群 | 绿化工,园艺师,物业绿化员 | 使用场景 | 住宅小区绿化,四季植物养护,外围绿地管理 |
|---|---|---|---|
| 制定目的 | 小区植物要好看,业主看着舒服,环境得干净整齐。 | ||
| 适用范围 | 管物业绿化工,管花草浇水、修剪、打药、补种、施肥。 | ||
| 职责分工 | 绿化工每天干活,主管每天看一遍,经理每月抽查三次。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漏浇水,不能不打虫,不能让草枯着不管,不能少补种。 | ||
| 检查与监督 | 绿化工自己记工作本,主管下班前检查签字,没做完扣20元,月底汇总交经理。 | ||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六)
一、目的:
保证小区内外摆放植物处于最佳状态,为业主营造出优美的环境,保证绿地植物的整洁美观。
二、绿地维护:
1、保证小区摆放植物的数量。
2、每天有专人负责花草害虫的消杀工作。
3、每天有专人负责花草浇水修剪的工作。
4、确保摆放的花草生长处于最佳状态。
5、定期对绿地进行区域性补种和施肥工作。
6、保证外围绿地花草在各季处于良好状态。
7、冬季做好枯草修剪及入冬前的浇水。
住宅园林绿化管理规定:z住宅园区营业性停车场
| 适配人群 | 车管员,业主住户,租赁车主 | 使用场景 | 地下停车管理,地面临时停车,车位租赁服务 |
|---|---|---|---|
| 制定目的 | 怕乱停车堵住路,怕车丢东西,怕收不到钱,想让停车场有规矩、好管、不出事。 | ||
| 适用范围 | 租地下车位的车主,停地面临时车的业主,管停车、交钱、换证、查车。 | ||
| 职责分工 | 管理处签合同收钱,车管员守岗亭换证查车,保安队长盯着车管员干活。 | ||
| 禁止行为 | 不换证不准进不准出,车牌不对不能停,租金拖着不交,停车证乱放或弄丢。 | ||
| 检查与监督 | 车管员每天记进出本,管理处每月查三次登记表,月底没交钱就停卡,三次不改就收回车位。 | ||
一、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1、地下停车场按年(季)出租,并签定正式车位租赁合同,车位租金按深圳市物价局、住宅局有关规定执行,每月1-10日收交下月租金,租金只能预交不可拖欠。拖欠租金,按合同规定执行。
2、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在道口岗亭(或者地下停车场进口处)用行驶证换取地下车场停车证后,方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停车。
3、出场车辆必须在道口岗亭(或者地下停车场出口处)用停车证换取驾驶证,车管员在对车辆、司机、停车证、驾驶证查验无误后方可放行。
4、车场停车证由车主放在汽车挡风玻璃左侧醒目处,以便于识别,车辆入场后停车证由车主妥善保管,作为出入地下车场存、取车凭证。
5、车主所租车位原则上属专位专车,如果车主要停不同牌号车辆,必须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凡与车位登记牌号不同的车辆不得停放在地下车场。
6、车主不得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要关(锁)好 车门、车窗,做到车停人走。
7、车管员必须严格履行车辆出入登记手续,认真执行规定,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8、车主停车证一旦遗失,要立即向管理处申明,否则后果自负。
二、地面停车场管理规定
1、地面停车场为业主(住户)车辆来往或临时停车提供方便,采取计时收费和使用月卡停车的办法。
2、地面停车场车辆停车半小时以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按深圳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3、长期使用地面车位的业主(住户)可购买临时停车卡,收费标准参照深圳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但不固定车位,每月30日前到管理处办理下月停车卡,停车月卡可使用到次月3日。
4、车辆进入车场道口,必须用行驶证换取临时停车证或月卡车位牌方可进场停车,出场时凭临时停车证或月卡、车位牌换回驾驶证,停车期间由车管员打卡计时。
5、停放在车场的所有车辆,必须关锁好车门(窗),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住宅园林绿化管理规定:某住宅园区出租屋
| 适配人群 | 出租屋业主,园区承租人,物业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房屋出租,租客入住,物品搬出 |
|---|---|---|---|
| 制定目的 | 园区出租屋乱,人来人往不好管,登记清楚才安心,邻里不吵不闹,费用有人兜底。 | ||
| 适用范围 | 管业主和租客,管登记、住人、用途、水电费、搬东西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管理处牵头登记备案,业主盯租客、报异常,租客配合留资料、守规矩,管理处查漏补缺。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租给没工作也没暂住证的人,不能改作仓库或开店,不能打架闹事、扰邻,不能偷偷搬大件不报。 | ||
| 检查与监督 | 业主一周内带租客来登记,管理处每月抽查,漏登的补登并提醒,两次不配合贴通知,三次喊业主来谈话,年底汇总问题。 | ||
住宅园区出租屋管理规定
一、出租屋业主要到管理处登记出租情况实行备案,承租人入住后一星期内要办理户籍资料,留下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只准将房屋出租给有正当职业或办理了暂住证的外地人居住。
三、出租屋只限于居住生活,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
四、出租屋内不得进行违法行为,承租人不得有妨碍邻里正常生活的行为。
五、出租屋的水、电、气管理费等费用业主和承租人协商,任何一方支付均可,但若有拖欠或承租人下落不明,最终要由业主支付。
六、业主应经常了解承租人的生活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或可疑现象及时通知管理处或派出所。
七、承租人搬出物品时,必须遵守搬出/人管理规定,提前通知管理处,管理处可视情况联系业主进行复核。
住宅园林绿化管理规定:住宅园区商铺
| 适配人群 | 商铺业主,租户经营者,物业客服员 | 使用场景 | 商铺装修,门前三包,油烟管控 |
|---|---|---|---|
| 制定目的 | 园区商铺乱七八糟,业主投诉多,想让生意规规矩矩,大家住得舒服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园区里开店的老板和租户,管开店、装修、招牌、空调、卫生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物业客服组牵头,保安大队天天转,物业部审批装修和招牌,店主自己守门前三包。 | ||
| 禁止行为 | 不能乱改水电,不能煎炒炸油烟大,不能门前乱挂乱贴,不能烧香拜神,不能用“新世界”名字。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店前先去物业登记,装修要批,招牌要审,空调要报位置。客服和保安每月查,贴榜公布。不听就批评,再不改就停业。 | ||
住宅园区商铺管理规定
为规范园区商业网点的分布、经营及管理,保障业主及租户利益,方便居民生活,特制定以下规定:
1.在本园区经营的网点,须报我司备案后,由我司开具证明文件,方可到期商税务等机关办理相关证照,有效证件齐备下方可营业,证照须挂到店铺内显眼位置。
2.商铺经营行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园区管理规定。
3.对铺内水、电等管道设施,未经物业公司批准,禁止改装。
4.商铺进行装修,须遵守《装修管理规定》并将招牌装饰方案及商号、从业范围一并报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部备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商铺隔层者,下层净高不低于2.2米,按商铺规范进行。
5.各商业网点开业或变更经营项目前,须到物业公司登记备案。
6.商铺空调位由物业公司统一指定,安装安调前,须事先向物业公司申报,并由管理人员指定安装位置。否则,我司有权责令强行拆除。
7.门前禁止张贴、挂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封建迷信色彩的饰品,不得在门前烧香、祭祀、供奉等活动。
8.商铺不得进行煎、炒、炸等产生强烈污染的烹饪。
9.不得在铺面门以外的任何地方摆放物品。不得擅自挂除统一招牌以外的任何宣传广告牌。
10.不得挂和张贴带"新世界"的任何商号。
11.商铺业主(铺用户)有责任实行门前三包,不得在门前下水道倒脏水,对未严格执行门前三包的商铺经整改合格后方可经营。
12.园区商号必须与物业公司签订"防火责任书"并配齐消防器材。
13.各商业网点、单位在经营前须与居委会统一要求签订《门前三包责任》,明确各自的责任地段,并按以下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13.1包卫生:各商业网点应各自搞好地段内的清洁卫生;
13.2包秩序:维持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
13.3包绿化:负责维护门前的绿化和绿化设施。
14.各商业网点、单位有权对其责任地段发生违章行为进行制止与处理。
15.本物业部客服组、保安大队将不定期对各网点、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公布于园区宣传栏内。
16.本物业部对拒不承担"三包"责任的网点或不认真执行"责任书"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人可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17.各商业网点、企业单位须积极配合本物业部和广州市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
住宅园林绿化管理规定:s住宅园区消杀
| 适配人群 | 环境主办,消杀外包方,物业巡查员 | 使用场景 | 住宅园区,四害防治,消杀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小区要干净没虫子,业主住得舒服安心,消杀得有人管起来,不能乱来。 | ||
| 适用范围 | 管环境主办和外包消杀队,管打药、查效果、做宣传、写记录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环境主办牵头安排检查,外包队干活,管理处主任盯着落实,每月看评估报告。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用甲胺膦这类毒药,不能不贴告示就打药,不能随便配药浓度超800倍液。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次打药前贴标识,当天查药品和方法,次日查效果,没达标就重做,月底交记录,不交扣钱。 | ||
住宅园区消杀管理规定
为了做好**小区内的消杀工作,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舒适、温馨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管理处环境主办为负责小区内消杀宣传、工作安排、执行和外包方消杀质量的监督及效果检查。
2.通过采取现场咨询、板报等各种方法,在小区内定期开展消杀知识的宣传工作。使广大业主对"四害"、白蚁及其它害虫的基本生活习性、危害和简单的消灭方法有所了解。
3.根据气温、湿度、季节等实际情况,要求分包单位做好切实可行的消杀计划,使小区内的"四害"和其它害虫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以内。
4.在每次消杀前,要求分包方在消杀区域的醒目位置做好标识,写明消杀的有效期限,明确告知业主,使其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防止意外的发生。
5.在每次消杀过和中,要对分包方所用药品的种类、浓度、配比方式和消杀方式方法进行检查,确认其按照双方合同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消杀完毕后,要求其认真做好质量记录。
6.每次消杀的次日,对当次所消杀区域进行效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消杀记录本上,作为当月评估的依据。在检查中,发现没有达到应而的消杀效果的,要求消杀分包方重新消杀。
7.每次消杀完毕后,要督促消杀分包方收拾好现场的消杀物品,投放的鼠药等药品,要及时收回。在消杀时,消杀人员本身要做好应而的防护措施。"四害"消杀的药品应使用高效低毒的家虫清、菊本类农药。禁止使用甲胺膦等毒农药。绿化消杀应尽量少用高毒农药。
8.在消杀时,要注意农药的配比浓度,一般要控制在800倍液以内。
9.管理处环境主办应在每月初对上月的消杀工作,写出详尽的消杀工作评估,并请有关外包单位确认。
住宅园林绿化管理规定:z住宅园区私家车位停车
| 适配人群 | 车管员,住宅区车主,物业安保人员 | 使用场景 | 住宅区车辆管理,消防通道禁停,易燃易爆车辆管控 |
|---|---|---|---|
| 制定目的 | 小区停车乱糟糟,车主抢车位、乱停乱放,大家抱怨多,想让进出有秩序,停车有地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进小区的车和车主,管停车证、车牌登记、车位停放、车辆安全。 | ||
| 职责分工 | 管理处发停车证,车管员查车牌收发、盯车位、记登记本,主管每天抽查登记本和岗亭录像。 | ||
| 禁止行为 | 没证不能停私家位,没牌不能出小区,消防通道不能停车,危险品车不准进,车管员不能收东西。 | ||
| 检查与监督 | 车管员每班清点车牌数,主管每周三下午查登记本,漏登一次扣50元,错放车扣100元,月底汇总通报。 | ||
一、凡无私家车位停车证的车辆,一律不得在私家车位泊车。
二、在住宅区内有停车位的车主,必须持有管理处发放的停车证,并凭证出入住宅区。
三、车辆出入住宅区必须办理登记、领交车号牌手续。车辆进入时,要领取车号牌,登记车号牌号码;出去时要将车号牌交回车管员,经查核无误后,才能驶出住宅区。无车号牌或车号牌与存查记录不符时,其车辆不得离开住宅区,否则车管员有权扣留其车辆,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四、进入住宅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五、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
六、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七、车管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八、车管员必须坚持原则,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违者一经发现,必须从严处理。
住宅园林绿化管理规定:住宅园区广告安装
| 适配人群 | 商户运营方,广告制作商,霓虹灯安装工 | 使用场景 | 园区出入口,商业外立面,户外广告位 |
|---|---|---|---|
| 制定目的 | 园区环境要好看,招牌广告不能乱挂,大家看着舒服,走路也安全。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园区外面挂招牌、广告牌、霓虹灯的人和商户,管安装、维护、检查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物业部牵头审图收材料,安装公司负责装,物业人员现场盯着,业主自己盯自家招牌。 | ||
| 禁止行为 | 没批就挂不行,尺寸画不清不行,挡路、伤墙、吓到人不行,没业主签字挂公用地方也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先交图再施工,物业三天内看完,装时必须有人在场,每月查一次,台风前加查,漏查或出问题扣押金或拆掉重来。 | ||
为保持园区的优美环境,本物业部决定对园区所有对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饰的安装做如下规定:
1.所有对外安装的广告牌、招牌、霓虹灯饰在安装前要向物业部提交安装申请及安装图样和文字说明,并提供经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部审批同意的资料。
2.提交的图纸、样图要有明确的尺寸及周边环境物的标识。
3.制作的广告牌、招牌、霓虹灯饰等不能破坏周边环境,不能妨碍道路交通及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如安装部位涉及他人物业的公用部位,须经相应物业业主书面同意。
4.招牌、广告牌、霓虹灯饰的安装,应由有安装资质的安装公司在物业部工作人员监督下安装。
5.招牌、广告牌、霓虹灯应定期检查,保持完整、统一性,如遇台风来临时,应提前做好检查,不应出现缺失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安全性检查、整改。
6.违反此规定的,按"违反本使用守则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住宅园林绿化管理规定:荣发住宅园区物品搬出
| 适配人群 | 园区保安员,物业前台人员,出租屋业主 | 使用场景 | 业主搬家,租户退租,贵重物品搬运 |
|---|---|---|---|
| 制定目的 | 怕东西被偷,保护大家的家和财产安全,让园区更安心。 | ||
| 适用范围 | 业主住户、租客、单位的人,搬大件贵重物品出园区。 | ||
| 职责分工 | 保安部牵头开条子,门岗查东西登记,巡逻岗盯可疑情况,主管每周看记录。 | ||
| 禁止行为 | 没开条子不准搬,条子内容和实物对不上不放行,租客搬家业主不到场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搬前去保安部申报,值班员核身份证后开条,门岗对照条子查实登记,当天没完成要补办,漏查一次扣当班分。 | ||
住宅园区物品搬出管理规定
为加强物品搬出管理,有效控制偷盗等治安案件,维护园区业主(住户)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业主(住户)及园区内各单位的大件、贵重物品(体积400亳米×200亳米×400亳米或价值500元以上物品)搬出园区,须事先向本管理处保安部进行申报。
2、物业管理处保安部值班人员根据业主(住户)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核对属实后,可开出《物品放行条》。
3、出租屋承租人搬家,须由业主(出租人)到场,并在保安部开具的《物品放行条》上签名后方可放行。
4、大门岗保安人员依照《物品放行条》所列内容对搬出物品进行核查、登记。《物品放行条》由保安部回收,存档。
5、搬出物品与《物品放行条》所列内容不符,保安员有权扣留,以待进一步查实。
6、保安部人员有权对进出园区的车辆进行检查。
7、园区内发现可疑情况,巡逻岗或门岗人员有权截停可疑物品及人员,并报告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