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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优选10篇)

时间:2026-11-01 07:06:30

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使用场景地铁施工,土建工程,分项验收
制定目的怕施工乱套,出事故、质量差、现场脏乱差,想让整个过程稳稳当当顺顺利利。
适用范围管项目经理、施工员、机械操作员这些干活的人,管人员名单、平面图、机械表、整改签字、验收报批这些事。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落实,施工员填表交材料,公司检查人盯问题,分公司安排验收,领导拍板罚钱。
禁止行为不能不报名单和图纸就开工,不能擅自离岗,不能跳过验收就干下一道,不能不签整改单。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交齐表格图纸,检查时当场签字,验收提前报,没交罚1000,三次离岗再罚,分公司每月查,月底汇总通报。

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工程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得到有效的控制,使项目部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达到预定目标,特作如下规定:

一、施工人员:工程开工前报该项目施工人员名单及管理人员名单,公司人员检查时要对口参加;

二、临时设施:工程开工前报该项目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做到合理安排、直辖市统一,施工平面要标明围墙、职工宿舍、办公、食堂、材料、机械、水、电、道路等具体位置;

三、机械:工程开工前报该项目使用机械情况一览表,根据工程大小选用不同的垂直运输机械。

四、公司人员到工地检查所签收的问题整改或建议单均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工地,检查有三次擅自离开罚款1000元,擅自离开注册地一次罚款1000元;

五、安全、质量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按相应的条例进行奖罚;

六、工程施工中各分部分项验收时间必须提前报分公司、分公司安排检查,检查合格经签字同意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有一次不通知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000元。

七、签订质量目标承包合同,签订工程质量管理合同。

八、工程竣工验收,上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一份(竣工验收证明,工程施工许可证要原件),竣工图一份。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工程安全质量

适配人群外包施工负责人,现场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使用场景线路迁改,变电施工,有限空间作业
制定目的怕施工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都注意安全,别乱来,少出事故,质量也能跟上。
适用范围管所有承包工程的施工队,管线路架设、设备安装、调试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发包方牵头审核方案和检查,施工队自己干活和准备工具,发包方派人不定期盯着看。
禁止行为不能用没资质的队伍,不能用不合格的工具,不能不戴安全帽,不能乱挂地线,不能没票就开工。
检查与监督施工前要查现场、编方案、交发包方审;工具要检验合格;发包方随时去现场查,发现违章就罚钱,500到5000不等,严重的一次罚2000或更多。

一、施工安全要求

1、严格控制工程的施工停电范围,线路迁改工程主要是线路架设、核相等项目,施工方需具备相应的电压等级施工资质。

2、严格控制工程的施工范围。变电工程主要是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施工单位必需具备相应的电压等级施工资质。

3、变电工程配电室基础和土建工程施工方均需有三级及以上的资质方可承包工程。

4、工程实施前工程承包单位应进行认真现场查活并拟定现场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编制,由发包方严格审核后方可对此工程进行施工。

5、承包单位在施工时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工器具、施工机械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严禁不合格的器械在施工现场使用。如有发现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人民币2000元)

6、发包方对承包方现场的施工项目做好不定期现场监督及安全检查,如有发现习惯性违章(工作票填写、工作服穿戴不整齐及安全帽佩戴不标准、工作票填写、工作负责人及监护人职责不清等处罚500-800元、施工现场地线接地保护不牢固及不合格工器具等处罚800-1000元)严重违章的加大处罚力度。

二、工程质量进度要求

1、变电工程主要是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工程必需按图纸设计施工,不能私自更改施工方案施工,施工质量按照发包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2、各专业施工队伍在工程施工前制定好施工计划,上报发包方领导及各专业负责人审核。计划审核后应按计划进度施工、如有延期时急时与各专业负责人沟通施工计划的更改时间。如无特殊原因不按计划施工延误工期、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人民币3000元).工程完工后撤旧工作未按计划完成造成居民投诉者,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人民币1000-3000元)

三、加强报竣资料管理

1、各专业施工队伍在工程按计划完成后,各项报竣资料按照发包方资料员要求格式在3-5个工作日内上报,如有延期要急时与发包方负责人沟通。凡无故延期报竣资料的的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处罚。(人民币5000元)

违章处罚规范

序号

问题分类

问题小类

典型项目

违章级别

处罚金额(元)

1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设备标识

现场操作、作业的设备(包括杆塔、开关、变台、机构等)调度号牌等缺失或与实际不符

特别严重

2000

2

与本次工作相关的现场模拟图版与实际设备不符,或作业前未倒图版

3

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登杆(塔)作业人员未佩戴登杆证或颜色不符

4

停电

应断开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熔断器等未拉开

5

验电

封挂接地线前未验电

6

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电压等级的验电器

7

接地

应合的接地刀闸未合、应装设的接地线未装设

8

地线挂在设备的绝缘部分(绝缘导线等)

9

围栏

孔洞、深坑、打开的井口等未覆盖、遮挡

10

措施

工作班组人员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11

工作票所列地线与实际挂地线的位置不符

严重

1000

12

工作终结漏拆接地线

13

漏挂、错挂、漏翻现场标示牌(如禁止合闸、在此工作等)

一般

500

14

安全标志牌不规范(标志牌内容正确但材质规格不符合要求等)

15

高压验电未戴绝缘手套

16

地线连接不牢固,地线钎子埋深不足

17

选择的接地线型号不符(截面不满足要求),地线断股

18

特种设备、临时用电设备等未做接地保护

19

装拆接地线未戴绝缘手套

20

工作票所列的围挡、围栏等未布置

21

交通道路、人口密集地区施工作业未设置围栏

22

工作班组成员翻越围栏、遮拦

23

设置围栏(围挡)不规范、不严密

24

安全准入

企业准入

在公司所属生产经营区域内作业的施工单位未通过安全准入

25

列入黑名单未整改通过的施工单位现场作业

26

人员准入

公司主业、集体企业生产员工未通过安全技能等级评价或未达到二级及以上担任现场工作负责人

27

外包单位工作负责人未进行安全准入

28

取消或调整安全技能等级的公司主业、集体企业人员违规作业

严重

1000

29

安全准入

人员准入

取消工作负责人资格的外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违规作业

严重

1000

30

安全准入

安全协议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超协议时间、内容作业

严重

1000

31

安全准入

安全协议

安全协议内容不完整(缺少签字、盖章等)

一般

500

32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负责人

工作人员在10千伏及以上设备区单人工作

特别严重

2000

33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负责人

工作负责人不在工作现场

特别严重

1000

34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负责人

工作负责人对现场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停电带电范围等危险点不清晰

特别严重

2000

35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监护人

专责监护人对监护对象、作业内容、危险点等注意事项不清晰

特别严重

2000

36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许可开工

许可手续未全部履行完成,工作人员即进入现场

特别严重

2000

37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许可开工

工作负责人未交待安全措施或其他注意事项,工作人员即开展工作

特别严重

2000

38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现场交底

工作票、危险点控制单、安全技术交底中邻近带电部位、安全距离、危险点等关键内容与实际工作不符

特别严重

2000

39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现场交底

工作票、危险点控制单、安全技术交底未交待

特别严重

2000

40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现场无票作业

特别严重

2000

41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现场使用的工作票种类选择错误(例如应该用工作票使用抢修单,应该用一种票使用二种票)

特别严重

2000

42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工作票超期、超范围使用

特别严重

2000

43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工作票上关键内容填写不正确(如工作地点、设备调度号、停电范围图、临近带电部位等内容填写错误)

特别严重

2000

44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未许可或许可不全即开展作业

特别严重

2000

45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工作票所列三种人不具备相应资格(未发文认证)

特别严重

2000

46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风险控制单

工作现场无安全风险控制单、无危险点控制单

特别严重

2000

47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负责人

分组工作未设小组负责人

严重

1000

48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监护人

规程规定的需设专责监护的危险性工作未设置专责监护人

严重

1000

49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工作票所列工作内容与现场实际工作不符

严重

1000

50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工作许可不正确(工作负责人、许可人未签字、工作早于许可时间)

严重

1000

51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分小组作业的未使用工作任务单、危险点控制单

严重

1000

52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工作票安全措施未布置措施提前划勾

严重

1000

53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一个工作负责人同时持有2张及以上已经开工的工作票

严重

1000

54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负责人

工作负责人未穿红马甲

一般

500

55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监护人

未按照要求在工作现场监护或兼做其他工作

一般

500

56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监护人

专责监护人未穿黄马甲

一般

500

57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现场交底

工作票、危险点控制单、安全技术交底中针对性不强(如:存在与工作无关但不会造成人员混淆的措施)

一般

500

58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变动未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一般

500

59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外来人员

外来人员(厂家技术人员等)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试

一般

500

60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外来人员

外来人员未纳入工作票中

一般

500

61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工作票安全措施已执行栏漏划勾

一般

500

62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工作班成员未在工作票上签字确认(或漏签代签)

一般

500

63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现场人员与工作票人员不符,或人员变更未在工作票体现

一般

500

64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应设置或已设置协调人、专责监护人,未在工作票上注明

一般

500

65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工作票非关键信息填写不正确

一般

500

66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风险控制单

危险点人员签字漏签、代签等

一般

500

67

动火作业措施不规范

动火工作票

一二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未使用动火作业票

特别严重

2000

68

动火作业措施不规范

动火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超时间、超范围使用,或其他关键性内容填写错误

严重

1000

69

动火作业措施不规范

人员

一二级动火区域内动火作业未设专责监护人或专责监护人不在现场

严重

1000

70

动火作业措施不规范

现场

明火点与气瓶距离不符合要求,乙炔、氧气瓶放置距离不符合要求。

严重

1000

71

动火作业措施不规范

现场

现场使用的乙炔、氧气瓶软连接管老化,出现裂痕。

严重

1000

72

动火作业措施不规范

现场

电焊机外壳未接地或接地不可靠

一般

500

73

动火作业措施不规范

消防器材

现场没有必备的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无合格证及检验日期、检验时间超期、灭火器压力低于规定要求

一般

500

74

动火作业措施不规范

现场

工作现场没有及时清理易燃可燃物品

一般

500

75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二次安全措施票

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不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严重

1000

76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二次安全措施票

在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拆断、短接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不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严重

1000

77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二次安全措施票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未经过技术人员或班长审核签发

严重

1000

78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现场

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运行屏(柜)上进行工作,未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的标志隔开。

严重

1000

79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现场

在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屏(柜)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误动作的措施

严重

1000

80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现场

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未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用导线缠绕

严重

1000

81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现场

工作过程中,二次安全措施票的执行栏、恢复栏提前划勾、错划勾、漏划勾。

严重

1000

82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现场

工作过程中,没有依据二次安全措施票的内容操作

严重

1000

83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现场

工作结束后,未按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逐项恢复同运行设备有关的接线

严重

1000

84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二次安全措施票

二次安全措施票非关键内容不完善

一般

500

85

二次安全措施票管理

二次安全措施票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单独使用,未配合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使用

严重

1000

86

二次安全措施票管理

二次安全措施票

二次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

严重

1000

87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带

架空输配电线路作业人员在杆塔上作业时未系安全带,变电站内作业人员在高处的架构上作业未系安全带

特别严重

2000

88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带

工作人员高处作业安全带未系在牢固构件上

特别严重

2000

89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带

杆塔上水平移位短时失去保护

特别严重

2000

90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帽

线路杆塔上、室外变电站架构或变压器等设备上、电缆沟道、基坑内的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

特别严重

2000

91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帽

杆塔、架构等高处有人作业,垂直下方的作业区域内的工作人员未戴安全帽

特别严重

2000

92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登高器具

脚扣、梯子、绝缘检修平台、快装脚手架等登高器具使用前未检查,存在明显的破损情况

特别严重

2000

93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登高器具

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抛物

特别严重

2000

94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登高器具

临近带电设备上下传递工具、材料未使用绝缘绳索

特别严重

2000

98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工器具试验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未试验、试验超期

特别严重

2000

100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带

其他高处作业(一般高度较低时)未使用安全带

一般

500

101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带

安全带低挂高用

一般

500

102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带

爬杆过程中,距离地面较近时短时未系安全带(因跨越同杆架设通信线等障碍而临时摘下的情况除外。)

一般

500

103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帽

工作现场的其他区域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或工作过程中摘下安全帽

一般

500

104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帽

现场工作人员安全帽佩戴不规范(下颚带未系或不牢固等)

一般

500

105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登高器具

带电区域或附近使用非绝缘材质的梯子

一般

500

106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登高器具

使用梯子登高时,无专人扶持监护

一般

500

107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登高器具

梯子无一米限高线(2米及以下梯子除外)

一般

500

108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登高器具

将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工作

一般

500

109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工作服

工作服穿着不规范,包括未穿全棉长袖工作服,未穿绝缘靴(鞋)、挽起袖口、裤腿等。

一般

500

110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电焊作业

电焊工作人员未佩戴护目镜

一般

500

111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工器具试验

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标签污损或字迹不清或试验标签遗失

一般

500

112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施工现场使用吊车吊人作业

特别严重

500

113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吊车在起吊过程中吊臂下有人停留或穿越

特别严重

1000

114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牵引作业

牵引过程中,手摸钢丝绳或内角侧站人

特别严重

2000

115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跨越架

跨越架的搭设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未办理审批手续

特别严重

2000

116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跨越架

跨越架与铁路、公路及通信线的距离不满足最小安全距离

特别严重

2000

117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吊车挂钩防脱装置或限位器失灵,或作业过程中吊口未可靠封闭

严重

1000

118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临近带电设备吊车未接地

严重

1000

119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吊车在作业过程中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人无指挥司索证

严重

1000

120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吊车无检测检验证件或检验过期

严重

1000

121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起吊物件没有绑扎牢固

严重

1000

122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吊车等特种车辆支腿没有放置牢固

严重

1000

123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吊臂、钢丝绳等在作业过程中碰触其他设备设施

严重

1000

124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起吊埋在地下的工件,起吊工件超过核准重量

严重

1000

125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牵引作业

牵引设备及张力设备锚固不牢

严重

1000

126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跨越架

跨越架与被跨越物的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被跨越物未遮护

严重

1000

127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跨越架

跨越不停电线路施工,未申请线路退出重合闸

严重

1000

128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跨越架

在跨越档相邻两侧杆塔上的放线滑车未采取接地保护措施

严重

1000

129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跨越架

跨越不停电线路时,新建线路的导引绳通过跨越架时,未使用绝缘绳索作引绳

严重

1000

130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跨越架

跨越施工完后,未拆除带电线路上方的封顶网、绳,无运行部门现场监护

严重

1000

131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特种作业证

特种设备(如吊车、电气焊等)操作人员无特种作业证(未携带但巡检后能补充证明材料的不予通报)

严重

1000

132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使用断股截面超过7%的钢丝绳进行牵引作业

一般

500

133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吊车司机未列入工作票

一般

500

134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牵引作业

牵张段内跨越架未设专人看守

一般

500

135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牵引作业

牵引作业无通讯联络装备

一般

500

136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牵引作业

特种设备转动部分没有防护罩

一般

500

137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跨越架

跨越架上未悬挂醒目警告标志

一般

500

138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临时电源

现场使用临时电源没有漏电保安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

一般

500

139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临时电源

现场使用的电源线为两相,缺少保护接地线

一般

500

140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临时电源

施工现场电源接线未使用插头

一般

500

141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临时电源

临时电源导线绝缘破损,或存在带电裸露部分

一般

500

142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临时电源

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发电机外壳未接地或接地不可靠

一般

500

143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临时电源

一个漏电保安器或空开接多个负荷

一般

500

144

现场不安全行为

工作人员

杆基未稳固(包括铁塔螺栓未紧固、水泥杆未夯实、拉线未做好等)的情况下安排人员上杆作业

特别严重

2000

145

现场不安全行为

工作人员

杆上有人作业时剪断拉线或调整拉线

特别严重

2000

146

现场不安全行为

工作人员

线路施工作业突然剪断导地线

特别严重

2000

147

现场不安全行为

工作人员

5级及以上大风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沙尘等恶劣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特别严重

2000

148

现场不安全行为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在杆塔、变电设备架构或其他设备上作业时,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

一般

500

149

现场不安全行为

工作人员

作业人员作业前喝酒

一般

500

150

现场不安全行为

工作人员

作业结束后没有清理现场

一般

500

151

现场不安全行为

工器具摆放

安全工器具和材料放置在杆塔、架构高处未绑扎牢固

一般

500

152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审批

未履行工作审批手续

特别严重

5000

153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审批

未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特别严重

5000

154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审批

超过审批许可范围(时间、地点)作业

特别严重

5000

155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通风

作业前未进行自然通风或时间不足

特别严重

5000

156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通风

电缆井(隧道)内检修、施工作业过程中未连续机械通风

特别严重

5000

157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通风

施工、检修等作业现场无送风排风设备

特别严重

5000

158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通风

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特别严重

5000

159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检测

进入电缆井(隧道)前未进行准入检测

特别严重

5000

160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检测

现场无气体检测仪或气体检测仪损坏不能检测

特别严重

5000

161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检测

没有气体检测记录

特别严重

5000

162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检测

作业时未使用气体检测仪持续监测

特别严重

5000

163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监护

未设置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或监护人未在现场持续监护

特别严重

5000

164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措施

井(隧道)内积水或垃圾较多,未清理即进入作业

特别严重

5000

165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监护

监护人未携带特种作业证证件过期

严重

3000

166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监护

进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试合格(外包单位作业无承诺单)

严重

3000

167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审批

申请单中非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不正确

一般

1000

168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通风

打开一个井口工作(单眼井除外)

一般

1000

169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检测

作业前未进行评估检测

一般

1000

170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检测

井上气体检测,检测仪未使用集气管

一般

1000

171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检测

气体检测记录填写不规范

一般

1000

172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监护

敷设电缆,开井过多,监护人设置不足

一般

1000

173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设备和工具

作业现场无应急救援工器具 (正压式呼吸器等)

一般

1000

174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设备和工具

紧急逃生器具放在井口处,未随人员入井或配备不足

一般

1000

175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设备和工具

燃油(气)发电机等设备使用不规范(未接地或放置位置不正确)

一般

1000

176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设备和工具

夜间施工未悬挂警示灯,作业人员未穿高可视警示服

一般

1000

177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措施

作业井口未设置围栏,或设置不规范

一般

1000

178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措施

围栏上未悬挂警示告知牌和信息公示牌,信息公示牌内容填写不规范

一般

1000

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某隧道工程安全质量

适配人群隧道专职安全员,项目总工程师,包保领导使用场景重难点隧道,瓦斯隧道,富水断层
制定目的怕隧道塌了出事,想让施工更安全,质量更好,少出事故,保工人命,保工程不出问题。
适用范围管所有修铁路隧道的人,管开挖、支护、衬砌、预报、排水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和总工盯重点隧道,分部经理盯一般隧道,安质部天天查,技术员管现场,安全员守洞口。
禁止行为不能不探就挖,不能支护拖太久,不能用干喷,不能炸药乱放,不能超距离不衬砌,不能没安全员上岗。
检查与监督安质部每月查四次重点隧道,填检查本,问题发整改单,专人盯落实,没改完扣钱,月底通报,罚金从工程款里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明确施工安全质量责任,细化安全质量管理控制措施,有效预防安全质量事故,确保隧道工程施工安全质量,依据铁道部《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____】120号)、《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573-____)、《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补充办法》(京福安质【____】40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条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目标

1、隧道工程安全目标:杜绝因公死亡事故、杜绝严重塌方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2、隧道工程质量目标:洞身开挖完整,无欠挖;锚杆、小导管、管棚、钢拱架、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等符合设计及《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洞身衬砌钢筋、三肢钢架、衬砌厚度、强度满足设计及《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衬砌背后无脱空及不密实现象;衬砌表面色泽均匀、曲线圆顺,整改轮廓清晰。砼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表面无蜂窝麻面,内实外美。

正洞和设备洞室衬砌不渗水,道床不积水,洞身范围内无湿渍。

水沟流水坡面平顺,水流通畅,不积淤堵塞。泄水孔排水通畅无堵塞。

洞门及附属工程符合设计及《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第二章施工安全控制

第四条分级督办制度。

1、项目经理部根据隧道规模、地质复杂程度、工程风险等情况,将在建隧道划分为重(难)点隧道和一般隧道,进行分级督办管理,明确安全责任。

(1)重(难)点隧道主要指:长(特长)隧道及不良地质、软弱围岩、岩溶地质、高地应力或岩爆、断层、高地温、瓦斯、ⅳ级围岩及以上隧道,如北山隧道、金锅岭隧道。

(2)一般隧道主要指:以ⅱ、ⅲ级围岩为主的中小隧道,如梓坑1#、2#隧道。

2、每一座重(难)点隧道由项目经理部经理、项目总工为包保领导,安质部为包保责任部门;一般隧道由项目分部经理或常务副经理、项目总工为包保领导,项目分部安质部为包保责任部门;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按职责划分进行包保。

3、项目经理部每15天对重难点隧道安全监控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不利因素,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项目经理部每周对一般隧道安全监控情况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不利因素,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并建立每座隧道动态管理档案,对隧道安全实行动态监管。

第五条日常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根据责任分工,建立隧道工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并建立专门的《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1、项目经理每月不少于一次对管段内所有重(难)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每季度对管内所有隧道施工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2、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二次对管内所有重(难)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一般隧道施工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3、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建立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台账,每月不少于四次对重(难)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对一般隧道施工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第六条检查的重点和处理措施

1、隧道安全的检查重点:设计开挖方案的实施情况、光面爆破控制、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初期支护(二次衬砌、仰拱施工)跟进进度和施工质量、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瓦斯隧道的瓦斯监测和通风、施工用电、火工品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2、对检查出的问题在现场填发整改通知单,做好检查记录,提出处理和整改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第七条定期通报制度

项目经理部要每月对标段内的隧道工程安全情况进行通报,主要内容为本标段上月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措施,下月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第八条超前地质预测预报

超前地质预测预报是预防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有效手段,各项目分部必须将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纳入正常施工工序,做到先探后掘,不探不掘,规避地质灾害风险。

1、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由局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按照投标承诺和隧道施工需要配齐超前地质预报设备。成立以项目总工为组长的地质预测预报领导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部工程、安质及项目分部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2、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制定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性方案,成立专业地质预测预报队伍,严格按照设计地质要求实施超前地质预测预报。

3、项目分部专业地质人员每循环应对掌子面围岩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记录,并做出掌子面地质素描图,地质工程师应对围岩进行准确判断。

4、对松散地层、浅埋地段、断层破碎带、富水及可能产生岩爆地段等不良地质地段,应采用地质预报系统、地质雷达、红外线探测仪中的一种或几种综合方法,进行综合地质预报,同时采用超前水平钻探和超前水平炮孔方法进行精确预报围岩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5、地质描述与超前预报成果采取日常检验批验收与专题报告相结合的资料收集模式进行管理。项目分部地质工程师每天采集地质素描、进行分析和汇总,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每周进行汇总,报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同时提报监理单位核备;每两周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和图件,并提供分段成果报告。

6、对地质条件与设计变化较大、可能产生地质灾害或影响隧道施工安全的地段(断层、节理密集带,富水地段,不同岩性接触带等)所做的地质超前预报,要及时将专题预报成果交付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动态设计。情况紧急时,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7、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安质部负责隧道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超前地质预报人员和设备的配备、预报方案的实施和质量、隧道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每月综合考核评比。

第九条现场安全管理要点

1、各项目分部在每个隧道洞口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施工安全监控工作,规范做好施工情况记录。隧道洞口应设置安全监控室,安排专人负责进出入洞人员的登记挂牌工作,严格执行出入洞人员登记制度。

2、软弱围岩隧道ⅳ、ⅴ、ⅵ级地段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ⅴ、ⅵ级围岩不应大于1榀钢架间距,ⅳ级围岩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

⑵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

⑶仰拱开挖前必须完成钢架锁脚锚杆(管),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3m。

⑷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应及时施作并封闭成环,ⅳ、ⅴ、ⅵ级围岩封闭位置距掌子面不得大于35m。

2、洞内支护坚持“随挖随支护”的原则。软弱围岩隧道ⅳ、ⅴ、ⅵ级围岩初期支护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35m。钢拱架架立时不得置于虚砟或松动石上,软弱围岩地段基底夯实加设垫板或加设垫块楔紧。

3、软弱围岩隧道ⅳ、ⅴ、ⅵ级围岩仰拱施做应紧跟,仰拱距开挖面距离宜控制在35m以内。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ⅳ级不得大于90m,ⅴ、ⅵ级围岩不得大于70m。

4、隧道施工现场必须符合通风、照明、粉尘和有害气体控制等作业环境标准,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定配备到位。对长大隧道要进行专项通风设计,配足通风设备。对富水隧道、反坡施工隧道的洞内要认真做好抽排水工作,严禁洞内长时间积水。

5、隧道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经本单位分管领导签认后报某公司备案,隧道施工现场应规范配备报警、救援、逃生等设施,严格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对作业人员进行逃生教育。

6、各项目分部要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按照火工品管、用的相关规定,做好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发料及爆破操作过程中的管理,项目分部经理必须每月、安质部负责人必须每半月对炸药库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7、隧道施工采用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检验合格,确保使用功能、安全可靠、状态良好。

8、做好洞内交通组织。洞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作业地段车速一般每小时小于10公里,严禁超车。在衬砌台车(或作业台架)作业地段应设置慢行、警示标志。中心水沟检查井要及时设置盖板或明显的警示标志。

9、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安全隔离、安全警戒设施。电线路严禁搭靠或固定在易导电的金属上。各种机械、金属设备上所有照明及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的照明和行灯应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潮湿环境下行灯必须低于12v,并应有绝缘良好的手柄和护罩。

10、“八停工”

严格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对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之一的要立即停工整顿:

⑴擅自变更隧道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或变更审批手续不规范、安全防范措施不当;

⑵隧道衬砌滞后距离超标;

① 仰拱初支及仰拱距掌子面距离:ⅳ、ⅴ级及以上围岩超过35m;

② 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ⅳ级围岩不超过90m,ⅴ、ⅵ级围岩超过70m;

⑶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实施超前地质预报;

⑷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实施监控量测;

⑸使用的大型机械未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

⑹大型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不规范或未落实;

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⑻专职安全人员不到位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章隧道施工质量控制

第十条洞口及缓冲结构施工质量控制

1、隧道洞口的边、仰坡应自上而下逐级分层开挖,并及时按照设计坡度进行一次性刷坡到位;开挖后应按照施工设计图及时施作边、仰坡加固支护,以确保边仰坡的稳定。

2、隧道洞口土石方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设置临时环向天沟,且与洞口外排水系统连接畅通,临时天沟可采用浆砌片石砌筑或立模现浇混凝土,以截断山体地表水冲刷洞口边仰坡。

3、隧道进洞后,待洞口浅埋地段二衬结构衬砌后,应尽快施作洞口缓冲结构,以确保洞口边仰坡的稳定。

(1)洞口缓冲结构的外模必须采用拉杆和抱箍加固牢固,模板面板应光滑平整,模板间拼缝应紧密。洞口缓冲结构混凝土浇筑时应对称分层浇筑,控制其浇筑速度,并加强振捣,防止过振。

(2)洞口缓冲结构混凝土浇筑时应对称分层浇筑,应振捣密实,以确保混凝土密实;洞口缓冲结构拆模后,应将拉杆钢筋彻底切割完,并用水泥砂浆进行封闭;按照设计要求规范施作明洞结构的防水层。

(3)洞口缓冲回填时,回填料粒径应满足规范要求,分层对称填筑,每层密实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

(4)洞口缓冲回填完成后,应及时按照施工设计图要求规范施作天沟等永久排水设施。

第十一条洞身开挖质量控制

1、应严格按照设计工法组织施工,开挖方法与围岩级别相匹配;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施工工法,若与围岩级别不符时应按程序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2、洞身开挖应进行钻爆设计,根据围岩地质情况和爆破效果及时调整爆破方案或钻爆参数,炮眼孔深允许偏差5cm、间距允许偏差5cm、外插角符合要求,眼底不超出开挖断面轮廓线15cm,硬岩炮眼保存率≥80%,中硬岩≥60%。

3、严格控制隧道超欠挖,洞身、隧底轮廓、中线、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侵入衬砌不大于5cm(每1m2不大于0.1m2);拱脚和墙脚以上1.0m范围内严禁欠挖。

4、仰拱开挖

严格的控制仰拱开挖的长度、仰拱支护和衬砌厚度,并按 “挖机清底→人工铁铲清理→扫帚清扫→高压风吹扫(无水情况)或高压水冲洗(有水情况)”程序彻底清理仰拱基底残余虚碴或松散层等,严格隐蔽检查验收程序,加强仰拱施工的过程监控,防止仰拱底部出现虚碴而出现运营安全质量隐患。

5、光爆质量考核奖惩规定

(1)为了更好地在施工管段内开展光爆质量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隧道光爆质量控制的积极性,提升隧道质量管理水平和成本控制水平。根据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标段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隧道光爆考核依据《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3-____)相关规定。

(3)隧道光爆质量考核由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工程部、安质部共3~4人组成项目经理部光爆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对本标隧道光爆情况进行考核。分部及施工队有关人员组成配合小组,协助项目经理部光爆考核小组完成现场考核工作。现场准备好2m直尺和激光断面仪等测量仪器及工具。

(4)光爆考核对象为在建的隧道掌子面,考核范围为本标段隧道施工的所有在建ⅱ、ⅲ级围岩掌子面。

(5)考核办法

①实行不定期检查考核制度,采取百分制评分。

②检查按附表中规定的相应内容进行检查,考核总分为100分。

③每次考核以得分最高者排名第一,反之得分最低者排最后的一名。

(6)奖惩办法

①实行奖罚对等的原则。如一次参评掌子面在6个(含6个)以下的,仅对项目经理部光爆考核排名第一的进行奖励和排最后一名的进行处罚,奖励和处罚标准均为20000元;如一次参评掌子面在6个以上的,对获得项目经理部光爆考核第一名和第二名的进行奖励,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对获得倒数第一名和第二名的进行处罚,分别罚款20000元、10000元;获得其它名次的则不奖不罚。

②所有掌子面考核分均超过85分,按上述只奖不罚。

③若一个掌子面连续六个月获得光爆质量考核第一名的,除按本条第1款奖励外,并授予该施工队《隧道光爆作业先进单位》,另奖励100000元;若一个掌子面连续三个月光爆质量考核分低于85分,除按本条第1款处罚外,另加处罚50000元,并责令该施工队退场。

第十二条洞身超前支护施工质量控制

1、超前长管棚施工质量控制

超前长管棚的规格型号、管径、壁厚、长度,或打设角度、布设间距,或搭接长度、注浆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本标段超前长管棚设计参数

设置范围

外径

壁厚

材质

每环长度

环向间距

每环根数

外插角

搭接长度

压注水泥浆液

钢花管上钻孔

拱部140°

ф89

5mm

热轧无缝钢管

10~15m

40cm

45根

≯12°

≮3m

水灰比1:1,注浆压力0.5~1.0mpa

孔径10~16mm、间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钻孔的止浆段150cm

2、超前单层小导管施工质量控制

超前单层小导管的规格型号、管径、壁厚、长度,或打设角度、布设间距,或搭接长度、注浆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本标段超前单层小导管设计参数

设置范围

外径

壁厚

材质

每环长度

环向间距

每环根数

外插角

搭接长度

压注水泥浆液

钢花管上钻孔

拱部140°

ф42

3.5mm

热轧无缝钢管

4.5m

40cm或50cm

47或37根

5°~10°但≯10°

≮1.0m

水灰比1:1,注浆压力0.5~1.0mpa

孔径10mm、间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钻孔的止浆段30cm;小导管口应设置止浆阀门,外露长度不宜小于30cm。

3、超前双层小导管施工质量控制

超前双层小导管的规格型号、管径、壁厚、长度,或打设角度、布设间距,或搭接长度、注浆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本标段超前双层小导管设计参数

设置范围

外径

壁厚

材质

每环长度

环向间距

每环根数

外插角

搭接长度

压注水泥浆液

钢花管上钻孔

拱部140°

ф50

5mm

热轧无缝钢管

5.0m

30cm

59根

40°和5°~10°交错布置

≮1.5m

水灰比1:1,注浆压力0.5~1.0mpa

孔径10mm、间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钻孔的止浆段30cm;小导管口应设置止浆阀门,外露长度不宜小于30cm。

第十三条洞身初支期护施工质量控制

1、锚杆施工质量控制

拱部、边墙锚杆的规格、直径、长度、间距、角度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隧道开挖后,应及时初喷混凝土封闭围岩,并及早施作拱部、边墙锚杆。拱部、边墙锚杆端部应设置锚垫板,锚垫板应与岩石密贴。

本标段隧道锚杆设计参数

围岩级别

设置部位

砂浆锚杆

中空锚杆

直径

长度

间距

每米

根数

直径

长度

间距

每米

根数

ⅱa、ⅱb

拱部

φ22

2.5m

局部

4根

ⅲa、ⅲb、ⅲc

拱部

φ22

3.0m

1.2×1.5m

9.7根

ⅳa、ⅳb、ⅳc

拱部

φ22

3.5m

1.5×1.5m

7.7根

ⅴa、ⅴb、ⅴc

拱部

φ22

4.0m

1.5×1.5m

7.7根

ⅲc

边墙

φ22

3.0m

1.2×1.5

6根

ⅳa、ⅳb、ⅳc

边墙

φ22

3.5m

1.2×1.2m

7.5根

ⅴa、ⅴb、ⅴc

边墙

φ22

4.0m

1.2×1.2m

7.5根

2、钢筋网施工质量控制

(1)钢筋网的钢筋规格、直径、间距、焊接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钢筋网应在初喷混凝土后铺挂,使其与喷射混凝土形成一体。

(3)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铺设,其覆盖厚度不应小于3cm。

(4)钢筋网搭接长度应为1~2个网格,并与锚杆有效连接,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2cm。

本标段隧道钢筋网设计参数

围岩级别

设置部位

直径

间距

ⅲa、ⅲb

拱部

φ6

25×25cm

ⅲc

拱墙

φ6

25×25cm

ⅳa、ⅳb、ⅳc

拱墙

φ6

20×20cm

ⅴa、ⅴb、ⅴc

拱墙

φ6

20×20cm

3、钢架施工质量控制

(1)钢架加工后的结构尺寸、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经试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连接钢板的螺栓孔必须采用机械钻孔,不得采用气焊成孔。

(2)钢架应置于牢固的岩面上,严禁置于虚碴或松散层上,安装时要求上下垂直、间距均匀且符合设计要求,及时打设锁脚锚管[锁脚锚管φ50/壁厚3.5mm/长5m],并采用φ22的u形钢筋与钢架有效焊接;中、下台阶开挖后应及时施作钢架,防止上台阶钢架长时间悬空;格栅钢架地段,其底部应设置通长的支承槽钢,以确保格栅均匀受力,防止不均匀沉降。

(3)沿钢架外缘每隔2m用钢楔或混凝土预制块楔紧,钢架应全部被喷射混凝土覆盖,其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3cm。

本标段钢架设计参数

围岩级别

设置部位

格栅钢架

型钢钢架

连接角钢

连接钢板

连接孔

连接螺栓

支承槽钢

ⅲc

拱墙

按1.2m纵向间距设置φ22@140cm

∠100×80×8×200

4个φ26

m24×60

[25a

ⅳa

拱墙

按1.0m纵向间距设置φ22@160cm

∠100×80×8×200

4个φ26

m24×60

[25a

ⅳb

全环

按1.0m纵向间距设置φ22@180cm

∠100×80×8×200

4个φ26

m24×60

[25a

ⅳc

全环

按0.8m纵向间距设置ⅰ20a型钢

270×260×16(a、b接头)、270×260×16(c接头)

4/6个φ29

m27×80

ⅴa

全环

按0.6~0.8m纵向间距设置hw150型钢

320×210×16(a、b接头)、340×320×16(c接头)

4/6个φ29

m27×80

ⅴb

全环

按0.6m纵向间距设置ⅰ22a 型钢

280×280×16(a、b接头)、280×470×16(c接头)

4/6个φ29

m27×80

ⅴc

全环

按0.6m纵向间距设置hw175型钢

340×235×16(a、b接头)、340×380×16(c接头)

4/6个φ29

m27×80

4、喷射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

(1)喷射混凝土必须采用湿喷工艺组织施工,禁止采用干喷施工工艺。

(2)初喷混凝土应在开挖后进行,厚度不小于4cm。初喷混凝土喷射时应先填平岩面较大凹洼处,初喷面应大致顺。

(3)复喷混凝土应在钢筋网及钢架安装后及时进行,未设钢筋网及钢架时应及时复喷至设计厚度。

(4)喷射作业应分段、自下而上连续进行;喷射角度应与受喷面垂直,喷嘴与受喷面的距离宜为0.6~1.8m。

(5)喷射作业应变换喷嘴角度和与受喷面的距离,将钢架、钢筋网背后喷填密实,必要时应在钢架和初期支护后注浆充填。

(6)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

应符合d/l≤1/10的要求(d为初支基面相邻两凸面凹进去的深度,l为基层相邻两凸面间的距离,且l≤1m)。

(7)渗漏水处治

小股水或裂隙渗漏水用岩面注浆或导管引排后再喷射混凝土,大股涌水采用注浆堵水后再喷射混凝土;大面积潮湿岩面采用粘结性强的混凝土喷射,可通过添加外加剂、掺和料改善混凝土性能。

本标段喷射混凝土设计参数

围岩级别

拱墙喷射混凝土

仰拱喷射混凝土

喷射砼厚度

设计强度

喷射砼厚度

设计强度

ⅱa、ⅱb

5cm

c30

ⅲa、ⅲb

15cm

c30

ⅲc

20cm

c30

ⅳa

25cm

c30

10cm

c30

ⅳb、ⅳc

25cm

c30

25cm

c30

ⅴa、ⅴb、ⅴc

28cm

c30

28cm

c30

第十四条防排水施工质量控制

1、基面处理

防水施工前应检查开挖断面净空尺寸,埋设钢筋头设置喷射砼厚度标志,局部超挖处打设锚杆和挂设钢筋网进行复喷,清除危岩及松散岩层,用高压水或高压风冲洗或吹净受喷面;钢筋网、注浆管头、锚杆等凸出部位先切断后用锤铆平,再用砂浆抹平。

2、土工布铺设

(1)土工布采用带热塑性圆垫圈(暗钉圈)的射钉固定,拱部0.5~0.8m,边墙0.8~1.0m,底部1.0~1.5m呈梅花型排列,左右上下成行固定;

(2)土工布搭接宽度不小于50mm,一般仅设环向接缝,长度不够时设轴向接缝应确保上部(靠近拱部的一张)应用下部(靠近底部的一张)缓冲层压紧,并使缓冲层与喷射混凝土表面密贴,铺设的缓冲层应平顺、无隆起、无褶皱。

3、防水板铺设

(1)防水板从下向上环向铺设,下部防水板必须压入上部防水板;

(2)防水板采用热合器固定,使防水板融化后与塑料热垫圈粘结牢固;

(3)在凹凸较大及拱顶的基面上加密固定点;

(4)采用热焊机双焊缝焊接,两幅防水板焊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5cm,单条焊缝有效焊缝宽度不小于15mm,采用充气法检查;

(5)铺设防水板的基层应平整,搭接宽度应符合要求,防水板的接缝应与二衬端头错开1.0~2.0m;

(6)钢筋焊接作业时设临时挡板防止机械损伤和电火花灼伤防水板;

(7)防水板铺设无烤焦、焊穿、假焊和漏焊,焊缝连续,表面平整光滑,无波形断面。

4、排水盲管安装

(1)初支与二衬间设hdpe50单壁打孔波纹管,每8m一环;边墙外侧防水板底端纵向设hdpe107/93双壁打孔波纹管,每10m一段,直接与侧沟相连通;

(2)环向、纵向、横向排水盲管采用变径三通连接牢固;预留的泄水孔内缘应距二衬施工缝距离不得小于30cm,二衬施工缝两侧泄水孔的位置、标高应一致;

(3)用土工布包裹盲管,用扎丝捆好,用管卡固定后再无砂混凝土;

(4)预留的泄水孔应防止出现倒坡、施工缝两侧标高不一、未设置变径三通连接管、堵塞等病害出现;

(5)地下水丰富地段,在喷射混凝土间埋设排水半管或线型排水板,形成暗埋、永久式排水通道系统,将水引排至纵向排水管或通过盲沟引入排水沟排出。

5、止水带安装

(1)橡胶止水带接头采用热硫化连接方式,搭接长度不小于10cm,粘结缝宽不小于50mm;

(2)止水带采用热焊连接,接缝平整,不得有裂口和脱胶,止水带中心线与施工缝中心重合,无扭曲现象;

(3)沿衬砌环线每隔0.5~1.0m在端头模板上钻ф12mm钢筋孔,将钢筋卡穿过挡头模板,内侧卡紧止水带的一半,另一半止水带平靠在挡头上,待混凝土凝固后拆除挡头板,将止水带拉直,然后弯曲钢筋使其卡紧止水带;

(4)止水带端头设置背托钢筋通过穿板铁丝将钢筋卡与其连接牢固。

第十五条二次衬砌施工质量控制

1、仰拱填充不得与仰拱同时浇筑,仰拱顶面应高于填充面,防止填充混凝土侵入二衬;仰拱与矮边墙整体立模浇筑,矮边墙应预留接茬钢筋[应在施工缝处埋设直径不小于16mm的接茬钢筋,埋入深度和露出长度均不小于钢筋直径的15倍,间距不大于20cm,使用光面钢筋时两端应设置半圆形标准弯钩,使用带肋钢筋时可不设弯钩];矮边墙顶应规范埋设纵向止水带。

2、二衬应在围岩和初支变形趋于稳定后进行施作[即隧道周边变形速率明显下降并趋于缓和;或水平收敛(拱脚附近7d平均值)小于0.20mm/d、拱部下沉速度小于0.15mm/d;或施作二衬前的累计位移值达极限位移值的80%以上],二衬钢筋搭接必须采用机械连接,其接头设置、钢筋安装质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钢筋外侧应设置不小于4个/m2同标号混凝土垫块[梅花型布置],钢筋保护层厚度为5cm。

3、采用注浆导管法(预留注浆孔法、纵向预留管道法)或防水板焊接注浆底座法进行拱顶回填注浆,拱顶回填注浆在二衬混凝土强度达到100%后施作。

本标段二次衬砌设计参数

部位

围岩级别

ⅱa

ⅱb

ⅲa

ⅲb、ⅲc

ⅲb、ⅲc

ⅳa、ⅳb

ⅳc

ⅴa

ⅴb、ⅴc

拱墙

c30、厚35cm

c30、厚40cm

底板

c35、厚30cm,钢筋:纵ф10@200、横ф14@250、拉ф8@200

c35、厚35cm,钢筋:纵ф10@200、横ф14@250、拉ф8@200

全环

c30、厚35cm

c30、厚40cm

c30、厚40cm

c35、厚40cm

c35、厚45cm,钢筋:竖ф20@200、纵ф12@250、拉ф8@250

c35、厚50cm,钢筋:竖ф20@200、纵ф14@250、拉ф8@250

c35、厚50cm,钢筋:竖ф22@200、纵ф14@250、拉ф8@250

第十六条“四电”接口施工质量控制

1、槽道安装应精确定位,台车就位前、后应仔细复核其安装位置和加固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浇筑二衬混凝土。

2、台车就位后,应仔细检查槽道的嵌入误差和加固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浇筑二衬混凝土。

3、台车移动前,应派专人检查槽道固定螺栓是否已拆除,固定螺栓未拆除前不得随意移动二衬台车。

4、轻拿轻放、侧位堆放槽道,禁止放置重物;槽道固定时,应防止电焊烧伤等。

5、综合接地钢筋应与二衬内钢筋焊接牢固,其焊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采用点焊。

6、无二衬钢筋地段,应采用短锚杆固定综合接地钢筋,间距合理。

第十七条监控量测施工质量控制

1、ⅱ级围岩视具体情况确定间距但不得大于50m、ⅲ级围岩不得大于30m、ⅳ级围岩不得大于10m、ⅴ级围岩不得大于5m;监控量测点必须及时埋设,开挖支护后2h内读取初始数据;监控量测点设置标识牌,标示里程、设点时间、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2、量测频率应符合规范要求[位移速度≥5mm/d时,2次/d;位移速度在1~5mm/d时,1次/d;位移速度在0.5~1mm/d时,1次/2~3d;位移速度<0.5mm/d时,1次/7d],及时对数据进行分析,指导施工;拱顶下沉、水平收敛速率达5mm/d或位移累计达100mm时,应暂停掘进,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奖励

按《某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某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奖励执行。

第十九条处罚

1、洞口工程

(1)若发现隧道洞口边仰坡工程未自上而下逐级开挖支护,未及时完成洞口边仰坡加固、防护及排水工程之任一项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若发现隧道洞口未按设计完成超前支护后进行正洞施工,或洞口段未及时形成封闭成环,或采用长台阶施工之任一项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超前地质预报

(1)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责任主体为项目分部,若发现超前地质预报未配备专业人员组织实施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若发现岩溶及富水破碎断层地段未采用以水平钻探为主的综合超前地质预测预报,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3)隧道开挖时未按规定每循环施做超长炮孔的,责令停工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3、隧道开挖

隧道软弱围岩ⅳ、ⅴ、ⅵ级围岩地段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

(1)若发现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ⅴ、ⅵ级围岩大于1榀钢架,ⅳ级围岩大于2榀钢架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钢架和锚喷施工,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若发现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大于2榀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钢架施工,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3)若发现仰拱开挖前未完成钢架锁脚锚杆(管)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补打锁脚锚杆(管),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万元。

(4)若发现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未及时封闭成环,或ⅳ、ⅴ、ⅵ级围岩封闭位置距掌子面距离大于35m之任一项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未封闭地段的初期支护,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20 万元。

4、初期支护

(1)ⅳ、ⅴ级围岩隧道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若发现未设置锁脚锚杆(管)等控制拱(墙)脚位移的措施;或ⅴ级围岩隧道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未设置横向支撑(采用型钢,纵向每2榀设1处)、或无临时仰拱之任一项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锁脚锚杆(管)、横向支撑或临时仰拱施作,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2)格栅、型钢拱架10m范围内间距超标的,责令停止掌子面施工,及时在超标地段增设格栅、型钢拱架,加强支护,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3)若发现钢架背后、初支端头、台阶接头有空洞,或钢架背后、初支端头、台阶接头采用木板、石棉瓦或其他材料进行挡喷或加填片石之任一项时,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4)若发现初期支护喷射面的平整度和设计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钢架间未喷射平整而形成肋排之任一项时,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5)喷射混凝土必须采用湿喷工艺,若发现采用干喷机或干湿两用设备进行喷射作业时, 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0万元,已施作的喷射作报废处理。

5、监控量测

(1)隧道监控量测应作为关键工序纳入现场施工组织,若发现隧道监控量测未配置专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后上岗,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万元。

(2)若发现隧道拱顶下沉和净空变化的量测断面间距:ⅳ级围岩大于10m、ⅴ级围岩大于5m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万元。

(3)若发现隧道浅埋、下穿建筑物地段,地表未设置监测网实施监测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4)若发现隧道拱顶下沉、水平收敛率达5mm/d或位移累计达100mm,未暂停施工、或未及时分析原因、或未采取处理措施之任一项时,责令停工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6、二次初砌

(1)仰拱未及时施作,仰拱距离掌子面ⅳ、ⅴ、ⅵ级围岩超过35m,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仰拱,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20万元。

(2)二衬未及时施作,二衬距离掌子面ⅳ级围岩超过90m,ⅴ、ⅵ级围岩超过70m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二衬,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0万元。

7、局项目经理部对上述要求每月检查不少于三次,对违反规定施工的,每次按上述规定处罚,罚金在当期工程计量支付中予以扣除。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573-____)、《京福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京福安质【____】95号)、《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补充办法》(京福安质【____】40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某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隧道工程安全质量

适配人群隧道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地质预报人员使用场景超前地质预报,软弱围岩施工,隧道分级督办
制定目的怕出事,想让隧道修得安全又牢靠。以前出过塌方、爆炸这些事,得管住施工过程,别再让工人丢命。
适用范围管所有修铁路隧道的人和活儿,比如开挖、支护、浇混凝土、查地质这些事儿。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和总工盯重点隧道,安质部天天跑现场检查,分部经理管一般隧道,技术员按分工盯具体活儿。
禁止行为不能擅自改方案,不能不探地质就开挖,不能超距离不支护,不能用干喷混凝土,不能炸药乱放乱用。
检查与监督安质部每月查三次,发现问题开整改单,限期改完,没改就罚钱扣工程款,月底通报问题和处理结果。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明确施工安全质量责任,细化安全质量管理控制措施,有效预防安全质量事故,确保隧道工程施工安全质量,依据铁道部《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____】120号)、《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573-____)、《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补充办法》(京福安质【____】40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条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目标

1、隧道工程安全目标:杜绝因公死亡事故、杜绝严重塌方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2、隧道工程质量目标:洞身开挖完整,无欠挖;锚杆、小导管、管棚、钢拱架、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等符合设计及《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洞身衬砌钢筋、三肢钢架、衬砌厚度、强度满足设计及《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衬砌背后无脱空及不密实现象;衬砌表面色泽均匀、曲线圆顺,整改轮廓清晰。砼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表面无蜂窝麻面,内实外美。

正洞和设备洞室衬砌不渗水,道床不积水,洞身范围内无湿渍。

水沟流水坡面平顺,水流通畅,不积淤堵塞。泄水孔排水通畅无堵塞。

洞门及附属工程符合设计及《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第二章施工安全控制

第四条分级督办制度。

1、项目经理部根据隧道规模、地质复杂程度、工程风险等情况,将在建隧道划分为重(难)点隧道和一般隧道,进行分级督办管理,明确安全责任。

(1)重(难)点隧道主要指:长(特长)隧道及不良地质、软弱围岩、岩溶地质、高地应力或岩爆、断层、高地温、瓦斯、ⅳ级围岩及以上隧道,如北山隧道、金锅岭隧道。

(2)一般隧道主要指:以ⅱ、ⅲ级围岩为主的中小隧道,如梓坑1#、2#隧道。

2、每一座重(难)点隧道由项目经理部经理、项目总工为包保领导,安质部为包保责任部门;一般隧道由项目分部经理或常务副经理、项目总工为包保领导,项目分部安质部为包保责任部门;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按职责划分进行包保。

3、项目经理部每15天对重难点隧道安全监控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不利因素,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项目经理部每周对一般隧道安全监控情况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不利因素,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并建立每座隧道动态管理档案,对隧道安全实行动态监管。

第五条日常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根据责任分工,建立隧道工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并建立专门的《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1、项目经理每月不少于一次对管段内所有重(难)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每季度对管内所有隧道施工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2、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二次对管内所有重(难)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一般隧道施工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3、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建立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台账,每月不少于四次对重(难)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对一般隧道施工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第六条检查的重点和处理措施

1、隧道安全的检查重点:设计开挖方案的实施情况、光面爆破控制、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初期支护(二次衬砌、仰拱施工)跟进进度和施工质量、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瓦斯隧道的瓦斯监测和通风、施工用电、火工品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2、对检查出的问题在现场填发整改通知单,做好检查记录,提出处理和整改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第七条定期通报制度

项目经理部要每月对标段内的隧道工程安全情况进行通报,主要内容为本标段上月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措施,下月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第八条超前地质预测预报

超前地质预测预报是预防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有效手段,各项目分部必须将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纳入正常施工工序,做到先探后掘,不探不掘,规避地质灾害风险。

1、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由局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按照投标承诺和隧道施工需要配齐超前地质预报设备。成立以项目总工为组长的地质预测预报领导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部工程、安质及项目分部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2、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制定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性方案,成立专业地质预测预报队伍,严格按照设计地质要求实施超前地质预测预报。

3、项目分部专业地质人员每循环应对掌子面围岩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记录,并做出掌子面地质素描图,地质工程师应对围岩进行准确判断。

4、对松散地层、浅埋地段、断层破碎带、富水及可能产生岩爆地段等不良地质地段,应采用地质预报系统、地质雷达、红外线探测仪中的一种或几种综合方法,进行综合地质预报,同时采用超前水平钻探和超前水平炮孔方法进行精确预报围岩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5、地质描述与超前预报成果采取日常检验批验收与专题报告相结合的资料收集模式进行管理。项目分部地质工程师每天采集地质素描、进行分析和汇总,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每周进行汇总,报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同时提报监理单位核备;每两周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和图件,并提供分段成果报告。

6、对地质条件与设计变化较大、可能产生地质灾害或影响隧道施工安全的地段(断层、节理密集带,富水地段,不同岩性接触带等)所做的地质超前预报,要及时将专题预报成果交付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动态设计。情况紧急时,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7、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安质部负责隧道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超前地质预报人员和设备的配备、预报方案的实施和质量、隧道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每月综合考核评比。

第九条现场安全管理要点

1、各项目分部在每个隧道洞口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施工安全监控工作,规范做好施工情况记录。隧道洞口应设置安全监控室,安排专人负责进出入洞人员的登记挂牌工作,严格执行出入洞人员登记制度。

2、软弱围岩隧道ⅳ、ⅴ、ⅵ级地段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ⅴ、ⅵ级围岩不应大于1榀钢架间距,ⅳ级围岩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

⑵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

⑶仰拱开挖前必须完成钢架锁脚锚杆(管),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3m。

⑷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应及时施作并封闭成环,ⅳ、ⅴ、ⅵ级围岩封闭位置距掌子面不得大于35m。

2、洞内支护坚持“随挖随支护”的原则。软弱围岩隧道ⅳ、ⅴ、ⅵ级围岩初期支护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35m。钢拱架架立时不得置于虚砟或松动石上,软弱围岩地段基底夯实加设垫板或加设垫块楔紧。

3、软弱围岩隧道ⅳ、ⅴ、ⅵ级围岩仰拱施做应紧跟,仰拱距开挖面距离宜控制在35m以内。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ⅳ级不得大于90m,ⅴ、ⅵ级围岩不得大于70m。

4、隧道施工现场必须符合通风、照明、粉尘和有害气体控制等作业环境标准,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定配备到位。对长大隧道要进行专项通风设计,配足通风设备。对富水隧道、反坡施工隧道的洞内要认真做好抽排水工作,严禁洞内长时间积水。

5、隧道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经本单位分管领导签认后报某公司备案,隧道施工现场应规范配备报警、救援、逃生等设施,严格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对作业人员进行逃生教育。

6、各项目分部要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按照火工品管、用的相关规定,做好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发料及爆破操作过程中的管理,项目分部经理必须每月、安质部负责人必须每半月对炸药库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7、隧道施工采用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检验合格,确保使用功能、安全可靠、状态良好。

8、做好洞内交通组织。洞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作业地段车速一般每小时小于10公里,严禁超车。在衬砌台车(或作业台架)作业地段应设置慢行、警示标志。中心水沟检查井要及时设置盖板或明显的警示标志。

9、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安全隔离、安全警戒设施。电线路严禁搭靠或固定在易导电的金属上。各种机械、金属设备上所有照明及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的照明和行灯应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潮湿环境下行灯必须低于12v,并应有绝缘良好的手柄和护罩。

10、“八停工”

严格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对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之一的要立即停工整顿:

⑴擅自变更隧道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或变更审批手续不规范、安全防范措施不当;

⑵隧道衬砌滞后距离超标;

①仰拱初支及仰拱距掌子面距离:ⅳ、ⅴ级及以上围岩超过35m;

②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ⅳ级围岩不超过90m,ⅴ、ⅵ级围岩超过70m;

⑶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实施超前地质预报;

⑷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实施监控量测;

⑸使用的大型机械未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

⑹大型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不规范或未落实;

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⑻专职安全人员不到位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章隧道施工质量控制

第十条洞口及缓冲结构施工质量控制

1、隧道洞口的边、仰坡应自上而下逐级分层开挖,并及时按照设计坡度进行一次性刷坡到位;开挖后应按照施工设计图及时施作边、仰坡加固支护,以确保边仰坡的稳定。

2、隧道洞口土石方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设置临时环向天沟,且与洞口外排水系统连接畅通,临时天沟可采用浆砌片石砌筑或立模现浇混凝土,以截断山体地表水冲刷洞口边仰坡。

3、隧道进洞后,待洞口浅埋地段二衬结构衬砌后,应尽快施作洞口缓冲结构,以确保洞口边仰坡的稳定。

(1)洞口缓冲结构的外模必须采用拉杆和抱箍加固牢固,模板面板应光滑平整,模板间拼缝应紧密。洞口缓冲结构混凝土浇筑时应对称分层浇筑,控制其浇筑速度,并加强振捣,防止过振。

(2)洞口缓冲结构混凝土浇筑时应对称分层浇筑,应振捣密实,以确保混凝土密实;洞口缓冲结构拆模后,应将拉杆钢筋彻底切割完,并用水泥砂浆进行封闭;按照设计要求规范施作明洞结构的防水层。

(3)洞口缓冲回填时,回填料粒径应满足规范要求,分层对称填筑,每层密实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

(4)洞口缓冲回填完成后,应及时按照施工设计图要求规范施作天沟等永久排水设施。

第十一条洞身开挖质量控制

1、应严格按照设计工法组织施工,开挖方法与围岩级别相匹配;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施工工法,若与围岩级别不符时应按程序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2、洞身开挖应进行钻爆设计,根据围岩地质情况和爆破效果及时调整爆破方案或钻爆参数,炮眼孔深允许偏差5cm、间距允许偏差5cm、外插角符合要求,眼底不超出开挖断面轮廓线15cm,硬岩炮眼保存率≥80%,中硬岩≥60%。

3、严格控制隧道超欠挖,洞身、隧底轮廓、中线、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侵入衬砌不大于5cm(每1m2不大于0.1m2);拱脚和墙脚以上1.0m范围内严禁欠挖。

4、仰拱开挖

严格的控制仰拱开挖的长度、仰拱支护和衬砌厚度,并按 “挖机清底→人工铁铲清理→扫帚清扫→高压风吹扫(无水情况)或高压水冲洗(有水情况)”程序彻底清理仰拱基底残余虚碴或松散层等,严格隐蔽检查验收程序,加强仰拱施工的过程监控,防止仰拱底部出现虚碴而出现运营安全质量隐患。

5、光爆质量考核奖惩规定

(1)为了更好地在施工管段内开展光爆质量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隧道光爆质量控制的积极性,提升隧道质量管理水平和成本控制水平。根据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标段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隧道光爆考核依据《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3-____)相关规定。

(3)隧道光爆质量考核由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工程部、安质部共3~4人组成项目经理部光爆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对本标隧道光爆情况进行考核。分部及施工队有关人员组成配合小组,协助项目经理部光爆考核小组完成现场考核工作。现场准备好2m直尺和激光断面仪等测量仪器及工具。

(4)光爆考核对象为在建的隧道掌子面,考核范围为本标段隧道施工的所有在建ⅱ、ⅲ级围岩掌子面。

(5)考核办法

①实行不定期检查考核制度,采取百分制评分。

②检查按附表中规定的相应内容进行检查,考核总分为100分。

③每次考核以得分最高者排名第一,反之得分最低者排最后的一名。

(6)奖惩办法

①实行奖罚对等的原则。如一次参评掌子面在6个(含6个)以下的,仅对项目经理部光爆考核排名第一的进行奖励和排最后一名的进行处罚,奖励和处罚标准均为20000元;如一次参评掌子面在6个以上的,对获得项目经理部光爆考核第一名和第二名的进行奖励,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对获得倒数第一名和第二名的进行处罚,分别罚款20000元、10000元;获得其它名次的则不奖不罚。

②所有掌子面考核分均超过85分,按上述只奖不罚。

③若一个掌子面连续六个月获得光爆质量考核第一名的,除按本条第1款奖励外,并授予该施工队《隧道光爆作业先进单位》,另奖励100000元;若一个掌子面连续三个月光爆质量考核分低于85分,除按本条第1款处罚外,另加处罚50000元,并责令该施工队退场。

第十二条洞身超前支护施工质量控制

1、超前长管棚施工质量控制

超前长管棚的规格型号、管径、壁厚、长度,或打设角度、布设间距,或搭接长度、注浆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本标段超前长管棚设计参数

设置范围

外径

壁厚

材质

每环长度

环向间距

每环根数

外插角

搭接长度

压注水泥浆液

钢花管上钻孔

拱部140°

ф89

5mm

热轧无缝钢管

10~15m

40cm

45根

≯12°

≮3m

水灰比1:1,注浆压力0.5~1.0mpa

孔径10~16mm、间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钻孔的止浆段150cm

2、超前单层小导管施工质量控制

超前单层小导管的规格型号、管径、壁厚、长度,或打设角度、布设间距,或搭接长度、注浆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本标段超前单层小导管设计参数

设置范围

外径

壁厚

材质

每环长度

环向间距

每环根数

外插角

搭接长度

压注水泥浆液

钢花管上钻孔

拱部140°

ф42

3.5mm

热轧无缝钢管

4.5m

40cm或50cm

47或37根

5°~10°但≯10°

≮1.0m

水灰比1:1,注浆压力0.5~1.0mpa

孔径10mm、间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钻孔的止浆段30cm;小导管口应设置止浆阀门,外露长度不宜小于30cm。

3、超前双层小导管施工质量控制

超前双层小导管的规格型号、管径、壁厚、长度,或打设角度、布设间距,或搭接长度、注浆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本标段超前双层小导管设计参数

设置范围

外径

壁厚

材质

每环长度

环向间距

每环根数

外插角

搭接长度

压注水泥浆液

钢花管上钻孔

拱部140°

ф50

5mm

热轧无缝钢管

5.0m

30cm

59根

40°和5°~10°交错布置

≮1.5m

水灰比1:1,注浆压力0.5~1.0mpa

孔径10mm、间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钻孔的止浆段30cm;小导管口应设置止浆阀门,外露长度不宜小于30cm。

上一页1234下一页第十三条洞身初支期护施工质量控制

1、锚杆施工质量控制

拱部、边墙锚杆的规格、直径、长度、间距、角度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隧道开挖后,应及时初喷混凝土封闭围岩,并及早施作拱部、边墙锚杆。拱部、边墙锚杆端部应设置锚垫板,锚垫板应与岩石密贴。

本标段隧道锚杆设计参数

围岩级别

设置部位

砂浆锚杆

中空锚杆

直径

长度

间距

每米

根数

直径

长度

间距

每米

根数

ⅱa、ⅱb

拱部

φ22

2.5m

局部

4根

ⅲa、ⅲb、ⅲc

拱部

φ22

3.0m

1.2×1.5m

9.7根

ⅳa、ⅳb、ⅳc

拱部

φ22

3.5m

1.5×1.5m

7.7根

ⅴa、ⅴb、ⅴc

拱部

φ22

4.0m

1.5×1.5m

7.7根

ⅲc

边墙

φ22

3.0m

1.2×1.5

6根

ⅳa、ⅳb、ⅳc

边墙

φ22

3.5m

1.2×1.2m

7.5根

ⅴa、ⅴb、ⅴc

边墙

φ22

4.0m

1.2×1.2m

7.5根

2、钢筋网施工质量控制

(1)钢筋网的钢筋规格、直径、间距、焊接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钢筋网应在初喷混凝土后铺挂,使其与喷射混凝土形成一体。

(3)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铺设,其覆盖厚度不应小于3cm。

(4)钢筋网搭接长度应为1~2个网格,并与锚杆有效连接,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2cm。

本标段隧道钢筋网设计参数

围岩级别

设置部位

直径

间距

ⅲa、ⅲb

拱部

φ6

25×25cm

ⅲc

拱墙

φ6

25×25cm

ⅳa、ⅳb、ⅳc

拱墙

φ6

20×20cm

ⅴa、ⅴb、ⅴc

拱墙

φ6

20×20cm

3、钢架施工质量控制

(1)钢架加工后的结构尺寸、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经试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连接钢板的螺栓孔必须采用机械钻孔,不得采用气焊成孔。

(2)钢架应置于牢固的岩面上,严禁置于虚碴或松散层上,安装时要求上下垂直、间距均匀且符合设计要求,及时打设锁脚锚管[锁脚锚管φ50/壁厚3.5mm/长5m],并采用φ22的u形钢筋与钢架有效焊接;中、下台阶开挖后应及时施作钢架,防止上台阶钢架长时间悬空;格栅钢架地段,其底部应设置通长的支承槽钢,以确保格栅均匀受力,防止不均匀沉降。

(3)沿钢架外缘每隔2m用钢楔或混凝土预制块楔紧,钢架应全部被喷射混凝土覆盖,其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3cm。

本标段钢架设计参数

围岩级别

设置部位

格栅钢架

型钢钢架

连接角钢

连接钢板

连接孔

连接螺栓

支承槽钢

ⅲc

拱墙

按1.2m纵向间距设置φ22@140cm

∠100×80×8×200

4个φ26

m24×60

[25a

ⅳa

拱墙

按1.0m纵向间距设置φ22@160cm

∠100×80×8×200

4个φ26

m24×60

[25a

ⅳb

全环

按1.0m纵向间距设置φ22@180cm

∠100×80×8×200

4个φ26

m24×60

[25a

ⅳc

全环

按0.8m纵向间距设置ⅰ20a型钢

270×260×16(a、b接头)、270×260×16(c接头)

4/6个φ29

m27×80

ⅴa

全环

按0.6~0.8m纵向间距设置hw150型钢

320×210×16(a、b接头)、340×320×16(c接头)

4/6个φ29

m27×80

ⅴb

全环

按0.6m纵向间距设置ⅰ22a型钢

280×280×16(a、b接头)、280×470×16(c接头)

4/6个φ29

m27×80

ⅴc

全环

按0.6m纵向间距设置hw175型钢

340×235×16(a、b接头)、340×380×16(c接头)

4/6个φ29

m27×80

4、喷射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

(1)喷射混凝土必须采用湿喷工艺组织施工,禁止采用干喷施工工艺。

(2)初喷混凝土应在开挖后进行,厚度不小于4cm。初喷混凝土喷射时应先填平岩面较大凹洼处,初喷面应大致顺。

(3)复喷混凝土应在钢筋网及钢架安装后及时进行,未设钢筋网及钢架时应及时复喷至设计厚度。

(4)喷射作业应分段、自下而上连续进行;喷射角度应与受喷面垂直,喷嘴与受喷面的距离宜为0.6~1.8m。

(5)喷射作业应变换喷嘴角度和与受喷面的距离,将钢架、钢筋网背后喷填密实,必要时应在钢架和初期支护后注浆充填。

(6)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

应符合d/l≤1/10的要求(d为初支基面相邻两凸面凹进去的深度,l为基层相邻两凸面间的距离,且l≤1m)。

(7)渗漏水处治

小股水或裂隙渗漏水用岩面注浆或导管引排后再喷射混凝土,大股涌水采用注浆堵水后再喷射混凝土;大面积潮湿岩面采用粘结性强的混凝土喷射,可通过添加外加剂、掺和料改善混凝土性能。

本标段喷射混凝土设计参数

围岩级别

拱墙喷射混凝土

仰拱喷射混凝土

喷射砼厚度

设计强度

喷射砼厚度

设计强度

ⅱa、ⅱb

5cm

c30

ⅲa、ⅲb

15cm

c30

ⅲc

20cm

c30

ⅳa

25cm

c30

10cm

c30

ⅳb、ⅳc

25cm

c30

25cm

c30

ⅴa、ⅴb、ⅴc

28cm

c30

28cm

c30

第十四条防排水施工质量控制

1、基面处理

防水施工前应检查开挖断面净空尺寸,埋设钢筋头设置喷射砼厚度标志,局部超挖处打设锚杆和挂设钢筋网进行复喷,清除危岩及松散岩层,用高压水或高压风冲洗或吹净受喷面;钢筋网、注浆管头、锚杆等凸出部位先切断后用锤铆平,再用砂浆抹平。

2、土工布铺设

(1)土工布采用带热塑性圆垫圈(暗钉圈)的射钉固定,拱部0.5~0.8m,边墙0.8~1.0m,底部1.0~1.5m呈梅花型排列,左右上下成行固定;

(2)土工布搭接宽度不小于50mm,一般仅设环向接缝,长度不够时设轴向接缝应确保上部(靠近拱部的一张)应用下部(靠近底部的一张)缓冲层压紧,并使缓冲层与喷射混凝土表面密贴,铺设的缓冲层应平顺、无隆起、无褶皱。

3、防水板铺设

(1)防水板从下向上环向铺设,下部防水板必须压入上部防水板;

(2)防水板采用热合器固定,使防水板融化后与塑料热垫圈粘结牢固;

(3)在凹凸较大及拱顶的基面上加密固定点;

(4)采用热焊机双焊缝焊接,两幅防水板焊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5cm,单条焊缝有效焊缝宽度不小于15mm,采用充气法检查;

(5)铺设防水板的基层应平整,搭接宽度应符合要求,防水板的接缝应与二衬端头错开1.0~2.0m;

(6)钢筋焊接作业时设临时挡板防止机械损伤和电火花灼伤防水板;

(7)防水板铺设无烤焦、焊穿、假焊和漏焊,焊缝连续,表面平整光滑,无波形断面。

4、排水盲管安装

(1)初支与二衬间设hdpe50单壁打孔波纹管,每8m一环;边墙外侧防水板底端纵向设hdpe107/93双壁打孔波纹管,每10m一段,直接与侧沟相连通;

(2)环向、纵向、横向排水盲管采用变径三通连接牢固;预留的泄水孔内缘应距二衬施工缝距离不得小于30cm,二衬施工缝两侧泄水孔的位置、标高应一致;

(3)用土工布包裹盲管,用扎丝捆好,用管卡固定后再无砂混凝土;

(4)预留的泄水孔应防止出现倒坡、施工缝两侧标高不一、未设置变径三通连接管、堵塞等病害出现;

(5)地下水丰富地段,在喷射混凝土间埋设排水半管或线型排水板,形成暗埋、永久式排水通道系统,将水引排至纵向排水管或通过盲沟引入排水沟排出。

5、止水带安装

(1)橡胶止水带接头采用热硫化连接方式,搭接长度不小于10cm,粘结缝宽不小于50mm;

(2)止水带采用热焊连接,接缝平整,不得有裂口和脱胶,止水带中心线与施工缝中心重合,无扭曲现象;

(3)沿衬砌环线每隔0.5~1.0m在端头模板上钻ф12mm钢筋孔,将钢筋卡穿过挡头模板,内侧卡紧止水带的一半,另一半止水带平靠在挡头上,待混凝土凝固后拆除挡头板,将止水带拉直,然后弯曲钢筋使其卡紧止水带;

(4)止水带端头设置背托钢筋通过穿板铁丝将钢筋卡与其连接牢固。

第十五条二次衬砌施工质量控制

1、仰拱填充不得与仰拱同时浇筑,仰拱顶面应高于填充面,防止填充混凝土侵入二衬;仰拱与矮边墙整体立模浇筑,矮边墙应预留接茬钢筋[应在施工缝处埋设直径不小于16mm的接茬钢筋,埋入深度和露出长度均不小于钢筋直径的15倍,间距不大于20cm,使用光面钢筋时两端应设置半圆形标准弯钩,使用带肋钢筋时可不设弯钩];矮边墙顶应规范埋设纵向止水带。

2、二衬应在围岩和初支变形趋于稳定后进行施作[即隧道周边变形速率明显下降并趋于缓和;或水平收敛(拱脚附近7d平均值)小于0.20mm/d、拱部下沉速度小于0.15mm/d;或施作二衬前的累计位移值达极限位移值的80%以上],二衬钢筋搭接必须采用机械连接,其接头设置、钢筋安装质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钢筋外侧应设置不小于4个/m2同标号混凝土垫块[梅花型布置],钢筋保护层厚度为5cm。

3、采用注浆导管法(预留注浆孔法、纵向预留管道法)或防水板焊接注浆底座法进行拱顶回填注浆,拱顶回填注浆在二衬混凝土强度达到100%后施作。

本标段二次衬砌设计参数

部位

围岩级别

ⅱa

ⅱb

ⅲa

ⅲb、ⅲc

ⅲb、ⅲc

ⅳa、ⅳb

ⅳc

ⅴa

ⅴb、ⅴc

拱墙

c30、厚35cm

c30、厚40cm

底板

c35、厚30cm,钢筋:纵ф10@200、横ф14@250、拉ф8@200

c35、厚35cm,钢筋:纵ф10@200、横ф14@250、拉ф8@200

全环

c30、厚35cm

c30、厚40cm

c30、厚40cm

c35、厚40cm

c35、厚45cm,钢筋:竖ф20@200、纵ф12@250、拉ф8@250

c35、厚50cm,钢筋:竖ф20@200、纵ф14@250、拉ф8@250

c35、厚50cm,钢筋:竖ф22@200、纵ф14@250、拉ф8@250

第十六条“四电”接口施工质量控制

1、槽道安装应精确定位,台车就位前、后应仔细复核其安装位置和加固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浇筑二衬混凝土。

2、台车就位后,应仔细检查槽道的嵌入误差和加固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浇筑二衬混凝土。

3、台车移动前,应派专人检查槽道固定螺栓是否已拆除,固定螺栓未拆除前不得随意移动二衬台车。

4、轻拿轻放、侧位堆放槽道,禁止放置重物;槽道固定时,应防止电焊烧伤等。

5、综合接地钢筋应与二衬内钢筋焊接牢固,其焊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采用点焊。

6、无二衬钢筋地段,应采用短锚杆固定综合接地钢筋,间距合理。

第十七条监控量测施工质量控制

1、ⅱ级围岩视具体情况确定间距但不得大于50m、ⅲ级围岩不得大于30m、ⅳ级围岩不得大于10m、ⅴ级围岩不得大于5m;监控量测点必须及时埋设,开挖支护后2h内读取初始数据;监控量测点设置标识牌,标示里程、设点时间、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2、量测频率应符合规范要求[位移速度≥5mm/d时,2次/d;位移速度在1~5mm/d时,1次/d;位移速度在0.5~1mm/d时,1次/2~3d;位移速度<0.5mm/d时,1次/7d],及时对数据进行分析,指导施工;拱顶下沉、水平收敛速率达5mm/d或位移累计达100mm时,应暂停掘进,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奖励

按《某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某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奖励执行。

第十九条处罚

1、洞口工程

(1)若发现隧道洞口边仰坡工程未自上而下逐级开挖支护,未及时完成洞口边仰坡加固、防护及排水工程之任一项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若发现隧道洞口未按设计完成超前支护后进行正洞施工,或洞口段未及时形成封闭成环,或采用长台阶施工之任一项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超前地质预报

(1)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责任主体为项目分部,若发现超前地质预报未配备专业人员组织实施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若发现岩溶及富水破碎断层地段未采用以水平钻探为主的综合超前地质预测预报,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3)隧道开挖时未按规定每循环施做超长炮孔的,责令停工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3、隧道开挖

隧道软弱围岩ⅳ、ⅴ、ⅵ级围岩地段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

(1)若发现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ⅴ、ⅵ级围岩大于1榀钢架,ⅳ级围岩大于2榀钢架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钢架和锚喷施工,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若发现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大于2榀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钢架施工,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3)若发现仰拱开挖前未完成钢架锁脚锚杆(管)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补打锁脚锚杆(管),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万元。

(4)若发现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未及时封闭成环,或ⅳ、ⅴ、ⅵ级围岩封闭位置距掌子面距离大于35m之任一项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未封闭地段的初期支护,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20 万元。

4、初期支护

(1)ⅳ、ⅴ级围岩隧道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若发现未设置锁脚锚杆(管)等控制拱(墙)脚位移的措施;或ⅴ级围岩隧道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未设置横向支撑(采用型钢,纵向每2榀设1处)、或无临时仰拱之任一项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锁脚锚杆(管)、横向支撑或临时仰拱施作,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2)格栅、型钢拱架10m范围内间距超标的,责令停止掌子面施工,及时在超标地段增设格栅、型钢拱架,加强支护,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3)若发现钢架背后、初支端头、台阶接头有空洞,或钢架背后、初支端头、台阶接头采用木板、石棉瓦或其他材料进行挡喷或加填片石之任一项时,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4)若发现初期支护喷射面的平整度和设计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钢架间未喷射平整而形成肋排之任一项时,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5)喷射混凝土必须采用湿喷工艺,若发现采用干喷机或干湿两用设备进行喷射作业时, 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0万元,已施作的喷射作报废处理。

5、监控量测

(1)隧道监控量测应作为关键工序纳入现场施工组织,若发现隧道监控量测未配置专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后上岗,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万元。

(2)若发现隧道拱顶下沉和净空变化的量测断面间距:ⅳ级围岩大于10m、ⅴ级围岩大于5m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万元。

(3)若发现隧道浅埋、下穿建筑物地段,地表未设置监测网实施监测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4)若发现隧道拱顶下沉、水平收敛率达5mm/d或位移累计达100mm,未暂停施工、或未及时分析原因、或未采取处理措施之任一项时,责令停工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6、二次初砌

(1)仰拱未及时施作,仰拱距离掌子面ⅳ、ⅴ、ⅵ级围岩超过35m,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仰拱,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20万元。

(2)二衬未及时施作,二衬距离掌子面ⅳ级围岩超过90m,ⅴ、ⅵ级围岩超过70m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二衬,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0万元。

7、局项目经理部对上述要求每月检查不少于三次,对违反规定施工的,每次按上述规定处罚,罚金在当期工程计量支付中予以扣除。

第五章附 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573-____)、《京福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京福安质【____】95号)、《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补充办法》(京福安质【____】40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某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适配人群装饰总包单位,分包施工队,现场班组长使用场景装修施工,水电安装,木工作业
制定目的现场乱七八糟,工人不戴帽,标牌歪歪扭扭,怕出事怕投诉,想让工地干干净净、安安全全、有模有样。
适用范围所有总包分包工人,管施工时怎么站队、怎么挂牌、怎么堆料、怎么戴帽、怎么清垃圾。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牵头盯全场,工长天天巡检记问题,安全员专查帽子标牌和用电,业主和物业也能随时提意见。
禁止行为不许不戴安全帽,不许抽烟喝酒打架,不许乱堆乱放挡通道,不许在台面扔油漆桶,不许随地大小便。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交底讲清楚,每周检查两次,问题当天改,没改的扣钱或停工,月底汇总通报,连续两次不合格换人。

1.目的

规范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明确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艺标准。

2.适用范围及编制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总分包单位装饰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本手册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重庆市建筑装修装饰消防管理办法》进行编制。

3.文明施工管理

3.1施工现场形象

3.1.1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告示牌、工作站公示牌,告示牌应设置为长方形,建议尺寸为900mm×1200mm,可选用钢管和角钢支撑,或镶嵌于墙体内。

3.1.2各类材料堆场应悬挂材料标识牌,在现场危险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提示标牌。安全警示牌、材料标识牌建议尺寸为400mm×150 mm。标牌挂置要牢固,方向一致,高度相同。

3.1.3标牌的材质:面板采用pvc板,边框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

3.1.4窗贴(若物业允许)干净无皱痕、平整顺直字向外贴于窗户上。

3.2施工人员形象

3.2.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卡(工作卡内容:照片、姓名、职务、工种、单位及编号)。

3.2.2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管理人员安全帽为红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帽为蓝色,其它施工人员安全帽为黄色。严禁佩戴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无出厂合格证、无检测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帽。

3.2.3严禁在施工现场赌博、打架、酗酒,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

3.2.4礼貌接待外来参观人员(包括业主本人),有客户在场时尽量减少有灰尘及大噪音的施工。

3.3现场材料堆码

3.3.1材料堆场布置要求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和机具设备安放应符合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材料堆码要整齐,摆放有序,并挂置定型标牌(标牌尺寸300mm×200 mm,标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检验状态和产地等);

3.3.2水电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 水电材料进场时,应分类排列整齐堆放。水管与线管一起并排堆放,水管与线管的配件堆放在另一角落,电线另外堆放,在不妨碍施工前提下应统一堆放。

2) 装修垃圾及时清扫装进垃圾袋,每天下班前送达垃圾堆放处(如无垃圾清运点,则垃圾袋沿客厅墙面排列整齐堆放,完工时必须清运干净)

3) 水电管道安装应在线槽、管槽施工到位并将所有卫生清理干净再进行。每间工作场所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不得有杂乱材料堆放,更不得有未清理的垃圾。

4) 水电前期工程安装结束后,分类堆放好剩余材料:线管与水管应分别捆扎好,每一米捆扎一道,统一安放到房间:电线与线管的配件分类装入袋中。工程中途如有修改返工的,材料和垃圾均应及时做好堆放和清运工作。

5) 业主提供的灯具、开关面板、灶具、电器、洁具等应包装完好,排列整齐堆放。

6) 后期工程收尾时,必须注重成保护。各台面、饰面及地面不得直接安放材料或工具。剪下的电线头等应及时小心清除,以免造成划痕,损坏台板饰面。切实做到工完场清。

7) 业主多余材料,灯具、洁具的包装盒均需及时清理打包、移交业主。灯具、洁具、电器等合格证书、保修单集中存放,竣工后统一移交给业主。

3.3.3木工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 木工进场,应先规划好施工操作场地并整理堆放材料,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选择客厅和无家具房间,尽量靠墙边堆放。

2) 细木工板、多层板靠墙平放在客厅地面,堆放高度在1米以内。

3) 饰面板、三合板靠墙平放在同一房间内。

4) 堆放地垅、杉木档时,应先放地垅后放杉木档,三捆为一排,每排重叠用木档隔离,保持空气流通。(三米长材料放4根为宜)

5) 为防施工场地狭窄和线条堆放零乱,可在离地高度1.7米左右的墙面上安装木档三角架3-4只,将木线放置在木架上。

6) 施工中除垃圾应及时清理外,取料后多余材料应及时排列整齐堆放(大块料和木档放回原处,小块料整理好堆放在同材料旁边)

7) 施工工具需每天整理一次,较大的应选择适当位置排列整齐堆放,小工具应及时放入工具箱。

8) 木工前期工程完工时,踢脚基层板、踢脚线与饰面板捆扎好后放入厨房间保护好的台面板上,清理所有场地和家具柜内的灰尘,将多余材料排列整齐堆放,并及时安排清运。

3.3.4泥工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 泥工进场首先要规划好施工操作场地和各用料的堆放场地,在符合楼的正常承载负荷和方便施工操作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多处堆放和就近堆放,基本原则如下:

2) 水泥、沙石料以袋子的长边靠承重墙单列向上整齐排列堆放,水泥堆放高度不超过5包,且每次堆放不超过20包,沙石料堆放高度不超过7包,且每次堆放不超过30包(注:所有袋口均要求扎牢。)

3) 砖砌块等材料在考虑就近堆放的前提下,靠承重墙以砖垛形式单列排列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米。

4) 瓷砖、地砖按型号分类,合理有序的靠承重墙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大型抛光砖应靠承重墙整齐向外竖放,长度不超过1米,依次平行堆放。

5) 凡水泥、瓷地砖均应远离水渍区,以免潮湿损失。

6) 所有材料包装袋在拆开使用当开在阳台墙边叠放整齐,纸箱应拆开平放,水泥袋、泡沫等垃圾及时入袋当天清理。

7) 铺贴后的多余材料,墙砖、地砖等应及时装箱或包扎后移交施工员或业主,多余砂石料等应及时清场转运。

3.3.5油漆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 油漆工进场施工,应先整理堆放材料,选择室内家具少或没有家具的房间居中堆放。

2) 老粉叠放10包为标准,每袋上下角对齐,胶水、乳胶漆叠放高度为2桶,聚脂漆叠放高度为4桶,依次排列堆放。

3) 毛巾干砂不要与颜料、色精直接混放,应用塑料袋隔离分开装箱子,合用过的砂纸不得随便乱扔,应及时装入垃圾袋内。

4) 搅拌场地,必须用保护膜或三合板铺设,万一搅拌物外溢,要及时清理干净。

5) 使用后的空桶、废物集中放在合适的地方当天清理。

6) 厨房、卫生间、家具、等台面严禁放置油漆桶、乳胶漆桶、螺丝等容易划损成品的硬物。

7) 拆卸下来的门、抽屉必须编号,有序堆放,五金、锁具除标明原安装位置外,必须集中装入箱子放入柜内。

8) 照明灯具须用统一架子,不使用时应与双梯放置到阳台或施工不易碰撞的位置,施工用的工具每天在下班前应整理集中放置。

9) 前期工程结束时,除将后期材料留足并排列堆放整齐外,应将多余材料整理并及时清场转运。

3.4、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室内装饰装修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施工用料存放堆放整齐有序,置于干燥地带,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用空间、堵塞紧急出口;

2) 施工垃圾须每日清理并装袋存放,定时清运出施工现场运至物业管理单位指定存放地点或垃圾填埋场;

3) 施工作业时间应避开居民正常作息时间;夜间不得从事机械作业;

4) 施工时间应关闭施工场所大门,施工粉尘、污水不得影响相邻住房;

5) 施工中不得损坏公用设施。

3.5施工成品保护

3.5.1成品保护的范围

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指一切设备、装修材料、半成品、工序成品、成品等的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及范围:

1)工程设备成品

高低压配电柜、空调机组、电梯、发电机组、冷水机组、通风机、水泵、阀门、卫生洁具、机电面层装置(开关、灯具、烟感、喷洒、摄像机)、强电弱电配套设施、风机盘管、智能照明设备、中水设备、厨房设备、综合布线及设备、各种机电箱柜等。

2)运输过程中的装修材料、半成品

定加工材料的特殊包装、饰面材料软包装、装车运输的包装、卸货堆放的措施、二次运输垂直运输的成品保护等。

3)装饰过程中的工序成品

墙面、顶棚、楼地面装饰、地毯、石材、钢铝、门窗、楼梯饰面及扶手,地下室、卫生淋浴间及防水工程等。

4)安装过程中的工序成品

插座、开关、空调风口、卫生洁具、厨房器具、灯具、阀门、水箱、设备配件等。

3.5.2客户自购材料保护要求:

1) 客户提供的产品均须及时清点、检查验收,接收后的产品应加以妥善保管和合理堆放;

2) 施工前客户有要求保护的设备,应采取保护措施或拆卸交由业主保管;

3) 对客户采购的其他设备及易损物件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须加以保护。

3.5.3施工过程成品保护通用措施:

1) 施工前须对原有电气设施、水管、燃气管道、下水道等进行保护,不得损伤或堵塞;

2) 各工种在施工前须对上道工序半成品、成品加以保护;

3) 对金属、塑钢制品安装后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勿拆毁其外保护设置,以免损伤。

4) 铺贴好的地砖大理石、花岗岩、木地板均应在表面清洁干净无杂质后用多层保护膜交错覆面保护,保护膜应用胶带连接以免杂质进入(有条件时,上面加盖纸板箱和废夹板为佳,以免被踩移位)

5) 所有厨房、卫生间、家具等台面板均须用保护膜及时覆盖加以保护,且严禁在台面板上放置油漆桶,乳胶漆桶、切割机、电锤等重型物体和工具以免损坏台面;

6) 水龙头及五金门锁安装均须用管钳和扳手时必须用干净的布包好,以免损坏光洁的表面层,安装好后用纸包住进行保护;

7) 使用粘膜带不允许粘贴在饰面板、木地板、抛光砖等容易污染又难以清洗的成品上;

8) 如木地板表面没有防护膜 ,严禁穿鞋踩踏,允许只穿袜子或专用软质拖鞋进入;

9) 在现场建立临时库房或堆放材料时,应采用隔离措施,并特别保护完成的墙、柱、楼梯踏步等阳角部位。

10) 维修时,工具与产品放置都必须用防护纸做铺垫;

11) 所有产品、半成品与成品均应小心摆放,以免损坏表面和品质;

12) 严禁在成品、半成品上乱涂乱画,如有必要应在不影响成品完成界面的情况下有组织的标记。

13) 根据现场情况,应搭建临时卫生间,或在阳台、露台部位放置小便桶等临时卫生设施。坚决禁止现场随地大小便。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1施工用电要求

1) 临时用电必须使用配电防漏电设备的开关;

2)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3) 用电线路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禁止使用花线和不使用接头直接裸插;

4) 暂停施工时,必须切断电源;

5) 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电炉等大功率耗电设施。

4.2现场防火要求

1) 不得擅自改动、毁损原供气管道;

2) 不得在施工现场生火做饭、取暖、烧水;

3) 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或施工范围内抽烟;

4) 使用油漆等挥发性可燃装饰材料时,应随时封闭材料容器;操作工具须集中存放在放有清水的密闭容器内,且远离热源、火源;

5) 施工现场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照明、取水设备,施工现场须配备至少二只以上灭火器等灭火工具;每个施工人员须懂得使用灭火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

4.3结构安全要求

室内装饰装修应保证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为:

1) 将没有防水能力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及破坏原有防水层;

2) 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 暗藏、改动燃气管道;

4) 未经许可进行明火作业;

5) 在外墙上开门、窗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6) 未经允许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和接口。

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项目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使用场景分部分项工程,高空作业,临时设施搭建
制定目的工地老出事,大家安全意识差,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少受伤,别出大乱子。
适用范围所有现场工人、班组长、施工员,管干活时的安全动作和防护措施。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抓,安全员天天盯,施工员管自己班组,技术负责人查方案有没有漏洞。
禁止行为不戴安全帽上高处,酒后上岗,无证操作塔吊电工活,乱拉电线,防护没到位就硬干。
检查与监督安全员每天转,班组长每早讲,每月大检查,问题当天改,不改就停工罚款,整改完要签字确认,月底汇总通报。

(一)组织机构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根据需要)为组员,要明确施工,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的奖罚办法。

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 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二)工程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要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 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6、严格“三件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5-30 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

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违规罚款5-30 元。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要有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 伏低压行灯。

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三)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治疗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治疗主要有:

(一) 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二)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三)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四) 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五) 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6、 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

7、 奖罚资料;

8、 伤亡事故档案;

9、 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四)安全检查

1、 按《重庆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表》中的项目,逐一检查。

2、 对安全管理基础资料逐一核实,审查。

3、 作出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

4、 复查整改情况。

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大修外包工程安全

适配人群安监负责人,发包方代表,承包方负责人使用场景大修作业,外包施工,电力检修
制定目的大修外包容易出事,怕伤人、坏设备、影响机组运行,想让现场安安全全的。
适用范围所有干大修外包活的单位和人,管他们怎么签合同、查资质、做安全交底这些事。
职责分工总经理总负责;安监部门盯资质、查制度、管监督;现场安全负责人天天在现场看着。
禁止行为不能把活转包给别人乱干;不能用没证的人、没检的工具;不能不交底就开工;不能不设监护人就动火动电。
检查与监督签合同时必须写清安全责任人;资质材料要填表、审查、存档;安监部每月查一次,没做到扣保证金,三次不合格拉黑;9月底前全部补完资料。

1 总则

1.1为搞好大修外包工程的安全,切实保障大修现场人身和设备安全以及生产机组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原电力部有关规程,参照华能电力开发公司的一些做法,制定本办法。

1.2外包工程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以包代管”。

1.3公司总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外包工程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1.4本办法适用于大修外包工程。

1.5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安监部门。

安全管理

2.1大修外包工程无论采取何种承包方式,都要签订承包合同,明确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公司现场安全负责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2.2健全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制度。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前要填写申请登记表,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业绩,到大修现场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安全工器具清单、施工现场组织结构等。

2.3公司应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①承包单位管理部门颁发的“三证”:施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其资格和签约权限应与所承包的工程相适应。②承包单位备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施工安全的机具,以及经劳动部门和有关技术检验部门检查合格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③承包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符合外包工程的要求;特殊工种需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证书。④承包单位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不得把接受的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如必须进行转包和分包,应经我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同意。⑤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我公司安全规程制度、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有负责施工安全的机构。⑥有施工简历,且有与所承包的工程类似的施工业绩,在业绩中要注明三年内发生本企业因工死亡及3人以上重伤的人身事故的有关情况。

2.4公司要建立外包工程队伍的资质档案,登录相关的资料、资审结论及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安全业绩,作为动态考核依据。

2.5公司应预留或预收外包工程安全施工保证金,并向承包方明示安全考核办法。

2.6公司安监机构应该监督外包工程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2.7发生不安全事件,应立即报告安监部门和有关领导,并认真组织调查分析,做到“三不放过”。

安全责任

3.1各单位应遵照《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的要求,承担发包方应负的安全责任,包括:作好资质审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系统隔离、安全措施、协调实施、安全监护、安全监督及合同规定的应由本公司负责的其它安全工作等安全责任。

3.2发包方一般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①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②提供和解释有关电力安全管理规程和本单位文明施工规定,监督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必要时经抽查考核,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现场。③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交底的书面记录应经承包方签字确认。④实施必要的系统隔离,保证其正确无误。⑤电力生产特殊区域或特殊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及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⑥遇有不同单位空间交叉作业或工序间有交叉配合的情况,发包方应协调有关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分工落实。⑦电厂提供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符合安全规定,并经使用单位验收。⑧按规定对承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⑨落实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

适配人群项目部管理人员,工程部监督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使用场景项目施工阶段,节假日前防火检查,地下管线保护
制定目的工地乱糟糟的,安全老出事,想让施工更安全、更整齐,大家干活心里踏实些。
适用范围管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工地安全、围挡、标牌、用电、垃圾这些事儿。
职责分工项目部牵头干活,施工单位具体执行,工程部盯着项目部,监理单位也得看着施工单位。
禁止行为不准乱拉电线,不准无证开机械,不准随便倒建筑垃圾,不准晚上10点后在居民区用吵闹机器。
检查与监督项目部每天查、每月大查,工程部每月查项目部,查完发整改单,限期改完再复查,没改就扣绩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项目工程的科学管理,规范项目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保障在建工程顺利进行,依据现行有关法律与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二条 项目部职责

(1)应合理使用场地,科学组织,使整个工地行政管理办公场所区域干净整洁,硬化办公场所地面,绿化四周环境,在办公场所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工程效果图、进度计划表、项目部人员职责等。

(2)负责项目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各项工作。

(3)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督促和检查监理单位做好工作。

(4)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要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有关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验收)。

(6)负责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限期解决,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重点控制“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7)组织各有关单位对施工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三条 工程部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情况,并作为年终考核项目办绩效的重要指标。

(2)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有关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验收)。

(3)重点检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施工现场布置、电气机械设备、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临边围护、消防设施等项目的具体情况,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向项目部通报,限期整改,并建立检查档案。

第三章 安全检查

第四条 定期安全检查

(1)项目部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性检查,日常检查应该有计划、针对重点部位周期性地进行。

(2)项目部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性检查。检查过程中项目部要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具体负责人参加,并将结果记录备案。对不符合项目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发整改通知),由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实施整改后予以复查。

(3)工程部每月对项目部安全检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记录、评价,作为对项目部的考核依据之一,并将结果记录备案。对不符合项目及时督促项目办整改(发整改通知),实施整改后予以复查。

第五条 配合安监部门进行检查,对于市、区安全监督站组织的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项目办应配合、参加检查过程和问题处理监督。

第六条 在施工单位节假日休假之前,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一次防火及用电安全检查。

第七条 安全检查后编制安全检查报告,说明已达标项目、存在问题、原因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项目办应按以下主要程序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现场管理。

(1)检查施工单位(包括总承包单位和每一个分包单位)是否持有《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工。

(2)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和安全计划措施,使之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

(3)施工单位在正式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区域进行醒目、有效、风格一致的分隔围档,合理设置彩旗,悬挂施工标语。在施工区域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明显的工程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有关责任人姓名、开(竣)工日期、工程简介、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4)施工机械开挖前,必须先调查原有各类地下管线资料,项目办应协助相关管线保护单位做出标志、标线,制定管线保护、加固、迁移措施。

第九条 项目工程施工阶段项目部应按以下主要程序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必须佩戴安全帽和统一的、描述了岗位身份的上岗工作牌,有条件的还应统一着装。

(2)施工现场各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方能上岗,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3)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

(4)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各种材料和有关施工机具设备必须搁放整齐,如施工单位确需做局部调整,应先向监理提出申请,经监理和项目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5)施工机械应当按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进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7)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证场貌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根据周边单位和居民的实际情况,设置临时便道,必要时还应设置施工警示标志,并对沟井坎穴进行覆盖。

(8)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9)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周边设立围护设施。

(10)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1)施工现场发生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条 环境污染的防治

(1)施工现场与四周禁止倾倒建筑垃圾,工程现场的废弃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高大建筑物清理施工垃圾时,严禁凌空随意抛撒。

(2)运输细颗粒散体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白灰等)必须采取严密遮盖和密封措施,不得沿途漏洒,防止和减少飞扬。

(3)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皮革、树叶、枯草等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4)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5)施工搅拌站废水、现制水磨石的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合格后再排放。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噪音控制

一般在晚上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在居民住宅区附近施工不得使用产生强噪音和较大震动的机械设备。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音措施,并与当地居民协调,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谅解。

第十二条 工程竣工后应将现场所有剩余建筑材料、垃圾余土等杂物运走。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项目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基建职能部门,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使用场景施工现场,装修工程,危房处置
制定目的工地老出事,想让干活不受伤,少赔钱,大家心里踏实点。
适用范围所有盖楼修管道装修的人,管他们怎么干活才安全。
职责分工基建部带头盯,施工队自己干,安监局偶尔来查,出事找负责人。
禁止行为没方案别动承重墙,危房马上停用,没培训不能上岗,设备坏了不准硬用。
检查与监督基建部每月查现场,月底交报告,漏查一次扣绩效,问题三天内必须改完,再犯就换人。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消除一切事故隐患,避免事故伤害,保证施工安全,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维修工程。

第三条 建筑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基建职能部门代表企业负责具体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企业的大项目工程必须依法接受市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学习和推广施工安全先进经验及安全防护技术,促进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六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企业基建职能部门应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的地质勘探、地下管线设施资料。

第七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企业基建职能部门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八条 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九条 企业基本建设项目从设计立项到竣工验收,都要严格依法管理,做到“五个必须”:必须依照企业自身的特点进行规范设计;必须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报批程序进行审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质量规定进行施工监督;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必须有关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条 企业基建职能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发现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周围设置明显标志,明确禁区,严防师生误入,确保安全。凡是企业的房屋需要拆除时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采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由企业审核。

第十二条 检查落实建筑施工单位是否严格遵守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 严格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应按标准建立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治安、卫生等工作及各种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安全有效。

第十四条 检查落实建筑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的建筑施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五条 检查落实建筑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 检查落实建筑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标准、规范和卫生要求的安全设施以及劳动保护用品,检查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十七条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从开工之日起,在建筑施工现场周围设置明显标志,明确禁区,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其技术指标和安全生产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进行现场文明施工。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现场应建立各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指标,实行目标管理。

第二十条 检查建筑单位在施工现场的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是否遵守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第二十一条 凡在建筑施工现场发生的伤亡事故,应按规定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并应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同时用严肃、认真、科学、积极的态度,处理好已发生的事故,尽量减少损失,采取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彻底的整改,使采取的预防措施,完全落实,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通信工程安全施工

适配人群建设单位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使用场景通信工程建设,电信网络施工,基站新建扩建
制定目的怕出安全事故,保护工人和老百姓安全,让工程干得稳当点,别出人命和大损失。
适用范围所有搞通信工程的单位,建新网、改旧网、扩容量这些活儿都得守规矩。
职责分工工信部管全国,各地通信管理局管本地,建设单位带头落实,施工方具体干活,监理盯着看。
禁止行为不能压工期、不能省安全钱、不能用没资质的队伍、设计不能留隐患、施工不能乱动安全费。
检查与监督每季度报安全情况,查到问题先整改,不改就通报,再不改就停工,严重就降资质,检查由通信管理局来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

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施通信建

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合称“施工单位“)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 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

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性通

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

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通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条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实行定期报送和统计制度。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告上季度安全生产情况,每年1月10日前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各行政区电信运营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总部和中央企业所属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 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完善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设立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确定责任人。

(二)按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取费率的要求,在工程概预算中明确通信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打折,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不得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通信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通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

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设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对其设计安全性负责。

(二)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四)设计单位应参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范围内安排使用,不得

挪用或挤占。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程序。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

野外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所需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

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第三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十一条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查明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应积极配合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未按本规定按期报送安全生产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撤销资质。

第三十六条 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进行处罚。

(一)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及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企业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建设工程及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未提供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或未按期足额支

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

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提而不用导致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违反本规

定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 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未按规定单列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

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警告直至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第四十二条 监理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

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____年8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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