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事业部费控员,计划经营部专员使用场景工程投标后,施工图预算,分包结算
制定目的管住项目花的钱,让算账更准更快,省下更多成本,帮公司多赚钱。
适用范围除尘工程事业部和所有项目部,管设计采购施工这些活儿的成本算账。
职责分工计划经营部定目标、查问题;事业部建台账、发预警;财务审计部管记账、审报表;项目部做记录、报月报、控现场。
禁止行为不准用计划成本代替实际花钱;不准乱估分包结算;不准不按月报成本;不准挪用资金;不准漏登材料机械台帐。
检查与监督项目部每月5号前交月报,事业部10号前汇总分析,财务每月底审账;没交的扣绩效,错报三次换人;季度抽查,全年考核挂钩奖金。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执行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的作用是规范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除尘工程事业部及项目部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

成本核算的管理,除应遵循本办法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制度、公司其他成本核算的规定。

成本核算管理体系

第四条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是应体现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参与的一种事中控制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五条 项目成本管理内容

项目成本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成本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实施、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工程款回收管理以及成本管理数据库的建设(整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等,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一)根据成本的预测和决策,制定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编制成本计划,作为降低项目成本费用的努力方向,作为成本控制、分析和考核的依据;

(二)根据成本计划、相应的消耗定额和有关制度,控制各项成本费用,防止浪费和损失,促使各项目部执行成本计划、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消耗;

(三)正确及时地进行成本核算,反映各项目部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为公司项目经营决策提供成本信息,并按规定为管理提供必要的成本数据;

(四)针对各项目工程成本的形成进行监督并纠正发生的偏差,使工程成本限制在计划范围内,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

(五)分析和考核各项消耗定额、成本计划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促使事业部及项目部改进项目管理,挖掘降低费用的潜力,提高管理效率。

第六条工程成本管理需要由计划经营部、除尘工程事业部及项目部、与财务审计部密切配合,对各项目部的工程进行成本控制与管理,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及时处理所负责的工作。

(一)计划经营部职责与权限

1、制定各项生产要素内部结算价格和分包、采购等招标制度,建立内部模拟市场;

2、规范、检查和指导项目成本管理各项工作;

3、编制标后预算,及时测定、调整工程项目目标成本;

4、核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范围;

5、审核项目奖金发放标准;

6、掌握项目决算结果;

7、随时掌握市场投标报价情况,根据不同投标报价体系研究、制定项目责任制的合理方法与水平;

8、收集项目成本测算资料,建立成本测算数据库。

(二)除尘工程事业部职责与权限

1、组织对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编制项目档案;

2、建立健全各类成本核算台帐;

3、指导和组织项目部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作包分解和预算分解;

4、指导项目部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

5、掌握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协助项目部催收工程款;

6、配合财务审计部合理设计成本月报;

7、结合财务审计部提供的项目部资金使用情况、成本信息,分析成本报表,向项目部发出异常成本预警,指导项目部控制成本;

8、组织成本分析,负责事业部成本核算数据库的建设;

9、组织项目部进行工程决算及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10、考核项目部的业绩。

(三)财务审计部职责与权限

1、掌握工程合同、标后预算情况,筹备资金;

2、审核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协助项目部催收工程款;

3、组织资金使用计划专题研究会议;

4、按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调拨资金;

5、管理、合并、汇总核算工程项目全部成本;

6、结合除尘工程事业部意见,设计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及成本月报;

7、审核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及成本月报,审核项目成本核算及成本分析;

8、向除尘工程事业部反馈项目成本分析建议,提出成本控制建议;

9、进行项目的会计决算及项目审计,并将结果提供给计划经营部、除尘工程事业部及项目部;

10、负责规划、建立公司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网络系统,逐步实施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等业务异地零距离管理。

(四)项目部职责与权限

1、根据目标成本的范围,进行施工图预算,制定项目的计划成本和成本控制措施;

2、制订项目成本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

3、参加资金使用计划会议,对制订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说明;

4、按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使用资金;

5、建立健全各类设备材料数量金额台帐、施工统计台帐、机械使用台帐、人工费耗用明细台帐等各项成本台帐;

6、做好成本记录,包括人工费结算单、材料消耗表、租赁费结算单等;

7、每月做成本计划、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及成本月报,报送事业部和财务审计部;

8、按月对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成本的节超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控制成本,并提供分析资料;

9、工程决算及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第七条 公司应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包括设备招标采购制度、人工费管理及结算制度、限额领料制度、物资盘点和实物计量制度、机械管理及租赁结算办法、费用开支办法、成本考核与奖罚制度、工程验工报量制度等。

第八条 事业部应建立成本管理责任体系,主要包括项目部各岗位及作业层的成本管理责任制。成本管理责任制应有详细的量化责任目标和考核奖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成本计划

第九条 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后,计划经营部应进行项目成本策划,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进行工程成本编码,通过测算向除尘工程事业部下达目标成本,并与项目部签订项目责任书。

第十条 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在目标成本范围内,除尘工程事业部应组织项目部编制详细的施工图预算,并进行预算分解,测算出项目的计划成本,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

第十一条 项目成本计划包括项目总的成本计划、月度或节点成本计划。

(一)项目开始前,项目部应对照目标成本和计划成本,结合实际情况,预计各项费用的实际投入,编制成本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

(二)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工期要求,将总计划成本进行分解,并明确各作业层、各岗位的成本控制计划目标;

(三)项目部必须按月(节点)编制月度(节点)成本计划;

(四)事业部负责汇总各个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成本,编制工程完整的总成本计划;

(五)事业部负责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平衡各项目成本计划,编制当月各项成本费用开支计划。

第十二条 各项目的计划成本和各项成本计划应报送计划经营部备案。

成本控制

第十三条 项目成本控制应按如下基本要求进行:

(一)人工费的控制:主要通过总量控制、单价控制、定额控制和工资含量控制;

(二)材料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原则

1、采购环节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使用环节应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

2、对于没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应实行计划管理,按指标进行控制;

3、对零星材料的采购应实行货比三家;

4、应尽量减少材料采进场二次搬运与损耗;

5、现场材料应有收、发、领、退等帐簿记录,并定期盘点、核对。

(三)机械费的控制:向外单位租赁或购置设备,应确定合理的租赁台班定额和购买价格;项目应加强机械设备使用台班的计划管理,减少闲置,提高使用效率。

(四)间接费用的控制:

1、项目应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和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做到有计划,有考核;

2、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计划和开支权限;

3、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补贴应严格遵守公司标准及有关规定;

4、发放奖金必须先报奖金发放申请表,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发放。

(五)其他费用的控制:

1、控制材料转运次数,减少材料二次或多次搬运费;

2、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冬雨季施工不受影响;

3、注重节约能源,控制施工水、电的使用。

第十四条 项目成本控制必须认真落实增收节支、全员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并建立定期成本管理汇报制度。

第十五条 在成本控制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成本、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之间的关系,力争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不误。

项目成本核算

第十六条 公司、事业部及项目部实行分级成本管理与成本核算。

(一)公司负责核算项目责任书以外的工程成本,并管理、合并、汇总全部工程成本;

(二)事业部负责指导、管理核算项目责任书范围内的工程成本;

(三)项目部负责原始记录及各项实际成本数据,提交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并对工程成本加以预测和控制。

第十七条 项目成本核算制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项目成本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成本费用的开支情况,不得以暂估成本、[[计划成本或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二)成本核算对象、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并应与项目目标成本、计划成本的界定范围相一致;为集中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账,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以便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

(三)各项目部所有原始记录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写;

n

bsp; (四)事业部及项目部应严格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定期进行成本核算;

(五)项目成本核算制应坚持实际进度、实际产值、实际成本"三同步"的原则,严格划清成本界限,即划清项目责任书范围以内的成本与项目责任书以外的成本界限、划清已完工程成本与未完工程成本的界限、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

第十八条 项目成本核算制核算的内容(待确认)

(一)设计费:包括设计人工费、差旅费、图纸资料费、外委设计费等;

(二)人工费:包括人员的绩效工资、奖金、附加工资等;

(三)设备费

(四)材料费

(五)建安费

(六)机械使用费:包括自有机械使用费和机械租赁费以及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七)其他直接费用:包括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场地清理费等。

(八)间接费用:是指项目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公耗材费、打印传真费等。

(九)分包工程的结算支出。

第十九条 项目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一)根据当月统计验工报量,按照项目责任书规定计算项目当月的收入和成本,编制有关凭证;

(二)审核当月发生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原始凭证,归集各项成本费用,编制记帐凭证;

(三)计算当月应分摊和计提的有关费用,编制相关凭证;

(四)将各项成本费用按照各个成本核算对象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工程成本;

(五)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以确定本期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

(六)结转已完工程实际成本;结转期间费用;

(七)结转损益,计算工程结算利润;

(八)编制工程成本表。

第二十条 项目实际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

(一)事业部费用控制人员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依据项目部提供的原始凭证(如人工费结算单、材料消耗表、租赁费结算单等),按照费用的性质据实进行帐务处理,计入当期项目成本;

(二)根据项目责任书或企业规定不在项目责任书范围核算的费用,但又需在项目提取的费用,由公司财务审计部直接计入公司工程成本。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实际成本核算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正确计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成本。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应按月办理分包单位工程价款、人工费、机械租赁费等结算工作,事业部费控人员必须以有关人员提供的结算单据作为成本核算依据,没有相关人员提供的有效结算依据或书面签字资料,不得随意估算成本。

第二十三条 项目应按月登记成本台帐,并按月填报有关项目成本管理报表,提供成本分析资料。

成本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成本分析应以"量价分离"为原则

成本分析采用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对比分析等方法,对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实际消耗量与预算消耗量、实际价格与采购价格(或预算价格)、各种费用实际发生额与计划发生额等进行对比分析。

第二十五条 项目成本分析应按月进行

(一)项目部应分别对各成本核算对象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量差节约、价差节约及其原因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编制成本分析资料,并上报事业部;

(二)事业部汇总各个工程项目的情况,进行综合成本分析,对比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偏差,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提交月度成本分析报告;

(三)事业部及项目部应根据成本分析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进行成本管理活动分析,研究成本偏差的纠正与预防、成本控制方法的改进、制定成本控制对策与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 成本预警

事业部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月报、成本月报并结合财务审计部的分析结果审查资金使用以及项目成本是否正常。

发现项目资金使用或成本异常时,事业部应向项目部发出成本预警通知,并指导和监控项目部采取措施控制成本。对于在某一阶段及某一成本核算对象上实际成本费用超标过高,而又无正当理由者,实行挂牌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于严重违反项目成本计划的,取消其所担任的项目经理资格。

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须不断地进行成本预警与控制,直至工程完工。

第二十七条 项目成本考核

项目成本考核按阶段可分为节点考核和竣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节点考核主要根据项目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对责任人的目标成本完成情况按阶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项目阶段奖金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竣工验收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办理竣工结算,确定工程最终实际成本。竣工考核按如下步骤进行:

1、项目部整理汇总有关成本核算资料,并将工程自开工至竣工后的实际总成本进行汇总,填写项目责任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报有关部门审核;

2、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申请对该项目进行审计、考核与奖励兑现;

3、公司财务审计部组织成立审计小组,对项目各项成本费用及债权债务进行核实以后,确定项目实际成本及成本降低额,起草审计报告,提交公司主管副总审定;

;4、审核完毕后,计划经营部根据项目责任书,视不同情况予以奖惩。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计划经营部负责解释、修订。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工程项目成本节余提成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除尘工程事业部,项目部成员使用场景除尘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审计申请
制定目的公司想管好项目花钱的事,让项目经理更上心,把成本压下来,顺便多发点奖金鼓劲儿。
适用范围只管除尘工程事业部做的设计、采购、施工和现场管理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计划经营部定目标成本,项目部干活盯成本,财务审计部最后查账算钱,事业部领导盯着别跑偏。
禁止行为验收不合格不行,安全质量出事不行,考核不到85分不行,合同里写的其他要求也得做到。
检查与监督项目干完马上写申请让财务审计部来审,按《重大项目审计管理办法》走流程,审完才发提成,没审完不给钱,审出问题要重来。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经理责任制,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项目成本控制,鼓励项目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水平,降低项目成本,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项目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执行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项目成本节余提成的原则是"目标控制、节余奖励、超支受罚"。

第四条 基本要求

项目部应在达到下列要求的基础上实现目标成本控制:

(一)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二)根据双方签订的项目经理责任书,项目部完成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其他责任指标;

(三)项目考核结果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

(四)公司对项目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五条 目标成本的确定

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后,计划经营部应根据标后预算,向除尘工程事业部下达目标成本。

(五)目标成本包括: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分包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六)目标成本不包括投标风险和市场风险,但必须包括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

(七)当市场整体价格水平发生重大变更时,由计划经营部对目标成本进行统一调整。

第六条 项目成本节余的确认

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项目审计,公司按照《重大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财务审计部组织进行项目审计,按照审计结果对实际成本和成本降低额进行确认。

第七条 项目成本节余的计算

项目成本节余=成本降低额=目标成本×(1 a%)-实际成本

其中,目标成本由计划经营部确认并下达;

a%为目标成本预计误差幅度,一般为-3%~0,与目标成本一并下达;

实际成本由项目决算审计确认。

第八条 项目成本节余提成的计算

项目成本节余提成=项目成本节余×(a% b% c%)

其中,a%为公司发展留存的比例,b%为除尘工程事业部成本节余基金的提取比例,c%为项目部所获成本节余奖的提取比例,1=a% b% c%;

a、b、c根据项目成本节余所占目标成本的比例实行分段浮动:

1、当项目成本节余/目标成本≤2%,a%=20%,b%=20%,c%=60%;

2、当2%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工程项目成品保护

适配人群总包项目经理,分包成品保护员,工序交接组织者使用场景精装修阶段,交叉作业现场,工序交接
制定目的怕施工时把东西弄坏,影响质量还耽误工期,想让大家都有责任心保护好东西。
适用范围所有分包单位和总包的人,管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这些实物。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成立小组,分包设专职保护员,项目部定期检查记录。
禁止行为不准在成活地面拌砂浆,不准雨淋水泡日晒材料,不准基础后打洞,不准碰坏楞角。
检查与监督保护员天天巡视,发现损坏马上记清楚原因时间地点人并上报;项目部查,不改就罚50到1000元,还要赔;交接卡和许可证没办不能进场干活。

总包单位由项目经理牵头成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各分包单位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要做到谁的成品谁保护;谁施工区域内的成品谁保护(含本单位成品和其他单位成品)。项目部组织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各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员要在自己施工区域内进行巡视。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防止、制止本单位和其他单位施工过程中造成损坏。如发现损坏,及时记录被损坏成品的原因、时间、地点及当事人,并上报项目部。

项目部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及所属分包单位予以处罚:50~1000元。对于无法修复的设备及卫生洁具等进行赔偿,并处以一定额度的罚款。

当进入精装修阶段后,为避免交叉作业对已完成品造成损坏,要求各分包单位到总包项目部办理工序交接卡和特殊部位施工许可证。

工序交接卡:即分包单位完成此部分作业后,下一施工单位要进入此区域进行施工,为避免成品的损坏,总包将联合业主、监理及相关分包单位进行验收移交。以后此工作面的成品将由进入此施工区域的单位进行保护。原有成品损坏由此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及赔偿。

特殊部位施工许可证:在现场施工中交叉作业不可避免,如需进入其他单位施工区域进行施工,必须到总包项目部进行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1)、成品保护范围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设备等。未进场前,谁供料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到场经验收合格后即作为保护对象,由使用单位负责成品保护;经工序交接后由下道工序施工者负责保护。

2)、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将合理地安排工序,尽量减少交叉作业,如下道工序施工将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分包单位应提出来与上道工序分包单位及工序交接组织者研究保护措施,并避免破坏和污染,如果没有保护措施或未按措施执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下道工序分包单位负责。

3)、各种饰面材料如石材、地砖、墙砖等应保持原有包装,运输过程都要加垫,不得将楞角碰坏,不得雨淋、水泡或日晒。

4)、各种剔凿工作必须在做地面、墙面面层以前完成。在成活地面上施工必须有保护措施。严禁直接在成活地面上拌合砂浆。

5)、地下管道的预留洞口配合基础施工,避免基础完工后再打洞挖槽安装管道。

6)、楼梯踏步要用木板保护,防止破坏踏步齿角,砼柱的阳角用木条封包。

7)、所有现场加工设备都必须搭设防护棚,按加工区域分为模板、木材加工区、钢筋加工区、现场搅拌加工区、半成品暂存区。

8)、材料进场后及时入库保存,防止日晒雨淋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经费

适配人群安监人员,机电工程师,物资采购员使用场景铁路施工,隧道作业,高危作业
制定目的怕出安全事故,想让工人干活有保障,工地环境更安全,减少意外发生。
适用范围管xxx项目所有施工人员,管安全防护、设备、应急物资这些花钱的地方。
职责分工安环部盯使用、查落实;财务部算账、记台账;工程部编方案、分安全工程量;计合部签合同要单列费用;机电和物资部按计划买设备材料。
禁止行为不能挪用安全钱,不能少提1.5%,不能不买合格防护用品,不能漏掉四口五临边防护。
检查与监督每月核对台账,安环部每季度检查,财务部月底报数据,没按计划花完要说明原因,年底汇总考核,不达标扣绩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____〕478号)、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____〕139号)等法律法规,及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使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原则是:计划管理,规范使用,据实列账, 杜绝截留。

第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和效果负第一责任。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用管理。

第二章 各部门职责

第六条 安全环保部职责

1、负责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督促相关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2、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过程监督、检查以及按计划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情况的审核,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杜绝截留。

3、协助本单位财务部完成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和费用使用情况的上报。

4、负责编制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交本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5、会同财会部门汇总本单位安全投入计划,并下达。

第七条 财会部职责

1、负责正确核算、归集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使用情况;

2、配合安监部门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按计划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

3、负责做好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台账管理,并按要求上报费用使用情况。

4、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第八条 工程部职责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时,负责编制安全防护措施及方案。

2、根据审批的施组及方案,负责分劈出用于安全防护的工程量,交单位的施预部门分别计算费用。

3、认真落实方案中安全防护措施及执行标准,严格按方案执行。

第九条 计合部职责

1、在签订设备租赁、劳务分包合同,应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

2、根据相关部门上报的安全措施费用计划,编制预算报告。

3、在办理相关计量支付时,应单独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计量。

第十条 机电部职责

1、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及设备安全管理要求,按季、年度编制安全投入计划,进入单位生产计划。

2、在签订设备租赁、电力安装等合同时,应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措施及费用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

3、认真落实与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情况。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设备安全及用电安全措施费用的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 物资部职责

1、负责根据物资设备的性质和用途,明确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围内使用的物资。

2、根据施工方案,在提出材料计划的同时,明确用于安全投入的材料,交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3、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用于安全防护等方面使用的材料计划,交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4、在租赁及购买材料时,应认真按公司物资管理要求,租赁及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及材料进场。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和范围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为工程总造价的1.5%;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总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 根据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____〕139号)文件规定,铁路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

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

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安全电压)、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5、隧道瓦斯检测设备;

6、地质监控设施;

7、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8、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

9、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

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

11、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护栏等;

12、起重、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挡等设施;

13、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14、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

15、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16、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

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

3、急救药箱及器材;

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

5、救生衣、圈、船等;

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7、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8、其他救援器材、设备。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超前地质预报、重大危险源监控费用;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工程项目款支付管理流程办法

适配人群监理工程师,业主财务人员,承包商合约员使用场景工程预付款,进度付款,竣工结算
制定目的怕钱花超了,想把每笔付款盯紧点,让实际花钱跟合同写的差不多,别乱来。
适用范围管承包商拿工程款这事,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退保证金这些事。
职责分工工程师牵头审单子,财务部核金额,总经理最后拍板,监理盯着现场干活和计量。
禁止行为没签合同不能付预付款,没验收合格不能付进度款,没变更令不能付变更钱,没签字不能付款。
检查与监督每月月底报表,工程师14天内审完,财务再核,总经理签字后42天内付款;漏审或拖着不付,要补利息;查出来错付得追回来。

工程项目款支付管理流程

(一)、支付管理

付款控制是建设项目控制的重要一环。目的是使建设项目投资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工程承包合同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的主要手段主要是做好支付管理工作,通过工程的计量支付来控制合同价款,约束承包商的行为,发挥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各个环节上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工程承包合同实施阶段监理工程师的计量支付管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支付的文件依据

支付的主要合同文件依据一般包括: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有些合同还包括合同特别条件、合同协议备忘录等)

4)技术规范。

5)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图纸。工程变更令。

6)索赔费用评估报告。

7)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签订的补充协议等。

2、支付内容

一般应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

1)工程预付款。

2)材料预付款。

3)工程款,即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报价表)项目。主要包括已完成的永久工程的价值、已完成的允许单独计量的临时工程及总价支付的项目。

4)变更、索赔、计日工等。

5)价格调整。包括劳务调差 <>;

6)其他款项。有由后继法规引起的费用增减、误工补偿、赶工奖励、财务支持暂付款、挂账支付以及其他各种应付款项等。

7)退还保留金。缺陷责任期满,经验收合格,退还保证金。

一般应扣除的款项

3)保留金。根据合同规定的保留金扣除比例及计算办法,逐月扣除保留金,直到达到保留金限额为止。

4)由于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工期拖期罚款及损坏业主设备、设施方面的赔偿款。

5)租用业主设备、设施费用,业主提供水、电等服务费用。

6)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协商的有关款项,如借款、挂账支付、支持性暂付款等。

3、支付条件

工程预付款支付条件

1)承包商与业主己签订合同协议书。

2)承包商向业主提供工程预付款保函。

3)承包商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工程款支付条件

除上述支付条件外,还应具备:

1)施工总进度计划已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师批准。

2)申请支付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已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师批准,完成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师审核确认。

此外,变更支付须有工程师发布的变更令,或工程师确定的暂定价格。

对于总价支付的项目,除在技术规范或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按分期付款支付项目外,其他项目,承包商应在合同签订后,尽早提出总价支付的详细支付计划,取得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在月支付证书中按项目或分阶段支付。

4、支付程序

由工程师根据上程承包合同相关内容,指定相对固定的能全面反映各项支付款项的格式。各项支付内容应反映截止上期末累计支付、期支付和本期末累计支付。常采用按月工程进度付款的方法,即分工程预付款、中间月进度付款、竣工付款、最终付款。支付申请报表的审查一般分三个步骤。

(1)、承包商按工程师指定格式申请

承包商在每个月末(或*日)按工程师指定的格式和规定的份数提交“月支付申请报表(或工程量申报表)”,每一份均应有经工程师批准的承包商驻工地代表签字,报表应包括承包商应得有关款项的说明及计算资料。

(2)、工程师审查开具支付证书

工程师按收到上述承包商“支付申请报表(或工程量申报表)”之后,应在规定时间内(14天或21天内完成,具体情况按合同规定)对承包商的支付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并向业主开具支付证书。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已完成的永久和临时工程量是否经过联合计量,质量是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单价套用和计算有无问题,各种支付款项是否满足支付条件,材料预付款有无详细的工程师验收单、购货发票等证明材料等。对劳务、材料、外币调差的计算,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及所附详细资料,逐项核对,必要时须得到业主的专门批准。

对变更的支付,应有工程师已发出的变更令及变更工作已施工并验收合格的证明。对所有索赔的支付,工程师应提出评估意见经业主批准后进行支付。对各种支持性支付,必须有业主的批示。对各种扣除款项,必须附有计算说明。

经过认真审查并扣除保留金之后,净金额能达到投标书附件规定临时支付证书的最小限额,并满足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时,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份数向业主开出对承包商的进度付款证明书,即支付证书。此证书应有负责该项目的经理理工程师签字,并送交业主的计划、财务部门。工程师对所开具的支付证书,在计算上、资料上应保证准确、完备,如果报出之后.对任何工作执行不满,可随后修改已发出的支付证书。

(3)、业主付款

财务部审核

财务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等文件以及账簿中付款情况,对支付申请报表(或工程量申报表)需支付款项进行审核,包括金额、期限、收款单位等。

总经理审核

总经理对经审核后的支付申请报表(或工程量申报表)进行再次重点复核,并签署意见,最终确定款项是否支付。

财务部付款

业主的财务部门在经总经理签字确工程师递交的对承包商的临时支付证书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42天,或28天,56天),应按临时支付证书开出的金额支付给承包商。业主因资金或其他方面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给承包商应得的款额,那么业主应按投标文件或合向规定的利率从应付之日起计算向承包商补偿支付全部迟付款额的利息。

(二)、竣工报表的编报及审核

工程竣工,颁发移交证书之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递

交一份竣工报表,该报表应有技工程师批准的格式编写的证明文件,详细地说明以下内容:

1、到移交证书注明的日期为止,承包商根据合同所完成的所有的最终价值,包括原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工程设计变更增加的数量、现场条件变化及工程师指示增加的数量及计日工、调差计算值。

2、合同实施阶段所发生的所有索赔事件汇总,及进一步的索赔款项的估算值。

3、承包商认为根据合同将要支付给他们的价格调整款项、各种补偿支付、提前完工奖金等的估算值。

4、退还保留金的计算。

工程师在收到竣工报表后,首先检查承包商编报的竣工报表中所有已完成工作的最终值与开工以来临时支付证书汇总数的差异,无论各项已完工程的数量最终签认量比以前临时支付证书的量多或少,都以最终签认数量为准,对以前临时支付证书的数量、金额进行调整。增减的金额,在竣工支付证书中注明。

5、对承包商所估算的认为还应该得到的支付项目及金额,在审核相关资料手续之后,决定应支付的金额。把对已完工程的调整金额和对新报项目的审核金额合在一起,按照合同规定开出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包括所有应付款项的金额及所有应扣除款项的金额。业主接到竣工结算证书之后,应在原合同规定的时间之内支付给承包商。工程师自己对所监理的工程支付工作,也应整理写出报告,说明各项目结算情况,包括合同价、最终结算价、增减原因、发布工程变更总的情况、工程量变化情况以及颁发移交证书后到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开出时与承包商之间还存在的争议、在工程缺陷方面和在合同支付方面还遗留的问题等。

6、最终报表及最终证书

承包商在得到颁发缺陷责任证书的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如果认为所有问题已经解决,放弃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他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最终报表草案供工程师考虑,该草案应附有按工程师批准格式编写的证明文件,详细地说明下列内容:根据合同所完成的所有工作价值以及根据合同认为还应支付给他们的任何款项。工程师不同意或不能证实报表草案的一部分,则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要求提交进一步的资料,并对草案进行修改,使工程师满意。达成一致后,承包商编制正式报表,提交工程师。在提交最终报表的同时,承包商应结业主一份书面结清单,进一步证实最终报表的总额,包括所有己完工程的价值和由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相关的全部和最后确定应支付给承包商的所有金额。工程师在接到最终报表和“书面结清”后的合同规定时问内,向业主发出一份最终支付证书。并附有详细的说明,包括工程师认为按照合同最终应支付的款额,以及根据有关合同条款进行扣除之后,业主还应支付给承包商,或者承包商还应支付给业主的余额。最终报表一旦递交,承包商根据合同进行索赔的权利就终止。承包商得到退还的履约保证书后,结清单生效,业主和承包商的合同关系终止。

(三)、支付管理的基础(工程师对工程的计量)

1、计量的目的

计量是对承包商进行中间和竣工文件的需要,是对工程投资控制的需要。合同报价中开列的工程量是估算的工程量,一般只作为评标的依据。合同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变化是正常的。为了合理地对承包商进行进度付款及对业主资金的合理使用,实事求是地进行对已完工程的计量是很有必要的。

2、计量的方式

采用由工程师和承包商共同联合测量计量的方式。工程师与承包商各委派专人组成一个测量计量小组,负责对承包工程的测量计量工作。测量后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量,作为支付计量的依据。

3、计量的依据

工程师发布和批准的施工图、变更通知和现场发布的书面指令,以及技术规范中对计量的具体规定。还有开工前双方联合测量的原形地貌图,施工过程中,对土、石分界确定的界线等。

4、计量的程序

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每月月末由承包商提出对已完工程的计量申请,现场工程师和计划合约部及利比测量师行测量专业工程师对承包商申请计量的项目及内容进行核对,确定是否符合计量条件。对符合计量条件的项目及内容,通知测量计量小组进行必要的联合测量和室内计算工作,对承包商申请逐项复核签字后,返给承包商。承包商按双方签字的各项目本月完成的工程量,正式提交支付申请月报。

5、计量工作的具体问题处理

1)总价项目的计量。根据合同的规定,对于一些以总价形式列项的临建工程,或某单项工程,注意有没有分阶段支付的说明,及对分阶段达到的目的、要求,在承包商申请支付时,工程师审查的重点是各阶段达到的目的及合同要求。

2)土方和石方的分界线。工程师应根据支付规范规定的试验方法,通过试验确定完整岩石后,工程师和承包商测量小组进行联合测量,确定土、石分界线的具体位置,对土方和石方进行分别测量。

总之,对承包合同中所列工程项目及增加的变更项目和工程量如何计算,要按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弄清完成工作包括的工作内容、计量方法、计量单位,公平合理地进行计算各项已完成工程量。

6、计量资料的整理归档

(1)、为了使对工程的计量做到客观公正,不出现重复计量和漏计的现象,测量和计量人员应做好已完工程统计台账。对所有参与计量支付的工程量计算必须有依据,列清工程项目名称、部位、桩号.并附上测量断面、计算草稿等,以备复查,同承包商计算口径应一致.减少统计工程量工作中的不必要的争执。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经费

适配人群安全环保部,财会部,工程部使用场景铁路施工,隧道作业,高空作业
制定目的怕出安全事故,想让工人干活更安全,生活环境更好,防止工地出事。
适用范围管***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用,专款专用,不能乱花。
职责分工安全环保部牵头管使用和检查,财会部管记账和资金落实,工程部编方案,其他部门配合报计划。
禁止行为不准截留挪用这笔钱,不准拿去买保险或发工资,不准超范围花钱。
检查与监督各部门按月季年编计划,审批后执行,财务建台账,安全部门每月查,没做到就整改,年底汇总上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____〕478号)、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____〕139号)等法律法规,及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使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原则是:计划管理,规范使用,据实列账, 杜绝截留。

第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和效果负第一责任。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用管理。

第二章 各部门职责

第六条 安全环保部职责

1、负责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督促相关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2、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过程监督、检查以及按计划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情况的审核,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杜绝截留。

3、协助本单位财务部完成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和费用使用情况的上报。

4、负责编制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交本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5、会同财会部门汇总本单位安全投入计划,并下达。

第七条 财会部职责

1、负责正确核算、归集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使用情况;

2、配合安监部门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按计划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

3、负责做好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台账管理,并按要求上报费用使用情况。

4、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第八条 工程部职责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时,负责编制安全防护措施及方案。

2、根据审批的施组及方案,负责分劈出用于安全防护的工程量,交单位的施预部门分别计算费用。

3、认真落实方案中安全防护措施及执行标准,严格按方案执行。

第九条 计合部职责

1、在签订设备租赁、劳务分包合同,应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

2、根据相关部门上报的安全措施费用计划,编制预算报告。

3、在办理相关计量支付时,应单独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计量。

第十条 机电部职责

1、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及设备安全管理要求,按季、年度编制安全投入计划,进入单位生产计划。

2、在签订设备租赁、电力安装等合同时,应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措施及费用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

3、认真落实与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情况。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设备安全及用电安全措施费用的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 物资部职责

1、负责根据物资设备的性质和用途,明确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围内使用的物资。

2、根据施工方案,在提出材料计划的同时,明确用于安全投入的材料,交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3、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用于安全防护等方面使用的材料计划,交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4、在租赁及购买材料时,应认真按公司物资管理要求,租赁及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及材料进场。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和范围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为工程总造价的1.5%;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总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 根据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____〕139号)文件规定,铁路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

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

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安全电压)、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5、隧道瓦斯检测设备;

6、地质监控设施;

7、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8、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

9、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

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

11、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护栏等;

12、起重、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挡等设施;

13、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14、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

15、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16、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

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

3、急救药箱及器材;

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

5、救生衣、圈、船等;

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7、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8、其他救援器材、设备。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超前地质预报、重大危险源监控费用;

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

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坚石开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

4、重大事故隐患评估;

5、应急预案措施投入;

6、自然灾害预警费用;

7、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

8、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

9、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

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

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

6、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

7、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8、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工资性费用;

2、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

3、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

4、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

5、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

6、其他。

但以下费用不属于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⒈企业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用;

⒉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

第四章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与实施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工作以项目部为基础,根据生产任务自编制。计划应包括项目内容、实施方案、预算、责任人、完成期限等,履行编制、审批、批准手续等。

第十五条 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并结合安全投入的特点,由各单位第一管理者组织编制年度计划,上报公司审查批准,由公司下达各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每半年各单位根据安全投入计划实施情况,需调整安全投入计划的,上报公司批准。

第十六条 根据年度安全计划编制季(月)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各单位第一管理者审批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单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是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增加的项目,由各安全环保部编制单项安全实施计划,上报公司安质部门,通过相关部门会签和领导审核、审批下达实施。

第十八条 工程部负责编制与施工方案相配套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施技术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量测方案等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措施、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由安全、机电、物资等相关部门会签,交由预算部门编制预算。

第十九条 安全部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安全检查考核、评价;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以及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其他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由工程部、机物部门会签,需编制预算的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条 机电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设备、装置、器材、仪器等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环保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工程部会签,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一条 物资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投入相关的材料、机具及安全用具用品等方面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工程部会签,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二条 计合部对相关部门提出的计划进行预算编制后,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会同财会部门下达年度、季(月)度计划。

第二十三条 安全投入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安全投入项目负责实施管理的部门及时将书面凭证报送财务建帐。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

第二十条四 负有安全投入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所下达的安全投入项目进行认真管理,确保安全投入项目的有效实施。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有效实施,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需要。

第二十六条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检查监督,使劳务分包单位安全投入有效落实。

第二十七条 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项目第一管理者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并设专门的帐户或科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生产经营的其它需要,缩减安全生产投入或将其挪用。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

第二十八条 为真实、准确、及时地核算安全生产费用的收支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收入通过“工程结算”核算,支出通过“工程施工”或“管理费用”归集。各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中核算。财务部必须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准确核算、归集安全生产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列账应附有安全管理部门和施、预管理部门提供的合法、合规的凭据。

第三十条 财务部负责安全投入统计、上报工作。定期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帐户核对,确保安全资金的使用。

1、按财务管理要求,由财务逐级上报实施管理。

2、为了及时掌握安全投入项目各时段计划及实施情况,掌握年、季、月各时段发生的安全投入项目费用情况,应建立相应的台账。

3、预算、工程、机电、物资、工会等部门按各自分工协助财务部进行安全投入统计工作。

第三十一条 安全费用应及时、准确提取,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在日常账务处理时应结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十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在凭证摘要中具体列示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项目。

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归集

结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台账(见附件),逐月逐笔反映“工程结算”、“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科目中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列情况。逐级按季度上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六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四条 按规定及时、足额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披露安全生产费用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安全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核。

第三十六条 根据本项目的生产经营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实施管理,对安全投入项目的实施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有效落实。

第三十七条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安全投入计划与实施情况。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投入是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资源保证,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投入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会计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从____年5月1日起执行。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工程项目计划

适配人群地盘经理,造价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使用场景地产开发,施工管理,工程验收
制定目的怕工程拖工期,计划乱七八糟,大家没数,想让进度看得见、管得住、能追责。
适用范围地盘、工程部、物资部,管进度计划、统计报表、采购、付款、临设这些事。
职责分工地盘编计划报工程部,工程部审核开会检查,物资部管采购,主管副总批关键事项。
禁止行为月计划28号不报、统计25号不交、采购没批就下单、付款超进度、临设没批就建。
检查与监督工程部每周至少查一次现场,月会通报完成情况,没按时交的扣绩效,连续两次找主管谈话,整改不过关停发当月奖金。

1.施工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a、工程进度计划

⑴根据公司地产发展计划,由地盘编制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部审核后,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⑵根据批准实施的工程总进度计划,由地盘编制年度工程进度计划,工程部审核后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⑶工程月进度计划由地盘根据工程总进度表编制,并于每月28日上报工程部,作为对地盘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

⑷由工程部组织和主持召开公司月度生产计划会议,检查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并布置下达次月生产计划。

⑸为确保月度工程计划的实现,地盘必须建立月、旬(或周)生产会议制度,编制和检查旬(周)进度计划,必要时可不定期召开各种协调会甚至日碰头会。

⑹工程完成后,由地盘根据施工的实际进度计划编制实际施工进度表。

b、工程统计

⑴由地盘编制项目月度工程形象进度及实物量完成统计报表和工程月报,并于当月25日上报工程部。

⑵工程部汇总编制各项目月度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表和工程月报,报公司领导。

c、计划的控制和保证

⑴由工程部统筹管理施工设计图纸、指令和各项指导施工的技术文件,按发展计划下达到地盘。

⑵材料设备由物资部统筹安排,按工程物资、机具采购供应计划按质、按时、按量供应到现场。

⑶地盘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经常检查和督促分包商对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备检修、劳动力安排、材料供应和施工技术措施等实施到位。

⑷工程部每周视察地盘至少一次,深入现场了解施工实际情况,特殊情况可不定期召开现场碰头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督促地盘全面完成生产计划。

2.工程审批制度

a、物资采购计划

⑴物资采购计划包括的内容: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日期、质量标准或对质量的要求。

⑵物资采购计划由物资部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即进行订货,由工程部、地产部配合作好物资的质量、价格把关工作,杜绝不良现象发生。

⑶物资采购动作程序。地盘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提出材料采购计划→地盘造价工程师对规格、品种、数量等进行复核→工程部、物资部审核→物资部市场调研,订购样板→工程部作技术、质量把关→经建筑师或主管批准→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物资部签订采购合同→送有关部门→材料供应到现场→物资部、地盘验收入库或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结余材料清点→地盘材料清点→地盘材料管理人员上报处理方案→物资部报批→结余材料处理。

b、工程款

⑴工程款支付的基本原则:支付工程款应控制承判合约总额,根据进度执行情况,不能提前或超额支付;及时掌握加款项目和减款项目的动态变化情况。

⑵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分包商提出申请→负责管理该分包商所负责施工项目的主管审批→地盘经理审批→预结算审批→工程部经理审批→财务部经理审批→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收款。

c、对保修期满的项目,由工程部牵头,了解物业公司以及小业主的使用情况,将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后,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通知财务部付清余款。

d、大临设施审批制度

工程开工前,地盘根据施工大纲和施工组织总设计计划,在施工总平面中具体确定各项临时设施的位置、平面尺寸、朝向开间尺寸等。

⑴大临设施的总平面布置的要求。总平面布置要求紧凑、合理、节约。道路要环通;水电、煤气、通讯等各种管线(明管或暗管)均要排列整齐;管道、线路走向最短、最安全、最经济;不影响永久建筑的施工。

⑵列表逐项说明大临设施的各项要求。包括:序号、名称、建筑面积、结构形式、预算单价、完成时间及具体负责人等。

⑶大临设施规划的审核程序。地盘做出大临设施规划→送工程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报政府消防部门审批→返回地盘执行→送工程部、物资部备案。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工程监理人员,项目安全员,施工单位负责人使用场景新建改扩建,检修维修,受限空间作业
制定目的怕施工出事伤人伤物,想让工地安安全全的,大家干活心里踏实些。
适用范围管所有在公司地盘上搞建设的人,盖楼修管道换设备这些活儿都算。
职责分工综合办公室盯着安全这事,公司领导带头抓,安全员天天跑现场,施工队自己管好手下人。
禁止行为没证的工人不准上岗,没审批的动火动土不能干,安全帽不戴、票证不办、监护不在场一律停下。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要培训考试、签安全协议、查证件、审方案;施工中安全员天天查,发现隐患马上改,不改就罚钱停工;每月开安全会通报问题。

石油销售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施工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结合**石油hb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在新建、改扩建、检修、维修等施工作业项目,具体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装修等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公司、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辖生产经营区、办公区、生活区及人员密集场所。

第二章 安全职责

第五条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监管部门;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公司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六条公司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一)负责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二)负责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各相关方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三)指导和协调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责任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组织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协助交通、建设、安全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五)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安全实施细则、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案;

(六)负责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提出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各类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

(七)参与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责任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参与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协助交通、建设、安全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第七条公司安全职责

(一)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担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管理责任。

(二)公司总经理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的安全施工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三)公司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主管领导对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四)公司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或岗位应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建设工程项目部门或岗位的实际工作情况承担部门或岗位安全责任。

(五)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台账,发现和制止各类隐患和违章行为,督促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安全职责

(一)施工单位对公司的施工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担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管理责任。

(二)施工单位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施工项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三)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责任直,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四)施工单位安全员负责施工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劳动保护、安全检查等施工安全台账,具体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工作。

(五)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和施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六)施工单位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九条公司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包括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进行确认,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不全者不得施工准入,资质确认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二)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三)确认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

(四)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和安全经历。

(五)审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等人员所持的上岗证件。

(六)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七)若存在工程转包,审查转包合同及转包队伍的资质。

第十条公司与施工单位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的同时,应签订安全合同或安全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与义务。合同书或安全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安全监督管理。

(二)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器械和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保证功能齐全,完备好用。

(三)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和企业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等保障措施,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公司审查。

(五)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六)施工单位要明确对转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要设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监督施工单位办理入厂作业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事故实行有效管理,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公司应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公司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一)国家和企业的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纪律,企业安全生产特性、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二)与施工作业有关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设施和对劳保护具的特殊要求等。

(三)针对生产企业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作业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进度计划,报公司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七条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焊工等工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公司和施工单位的安全员必须检查其所应具有的资格证、操作证、上岗证等,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区域作业,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持有公司核发的进入该区域作业的许可证,许可证上标明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作业时间、相关注意事项等,登高作业、取土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施工作业严格按要求办理作业票证,按照作业规范采取全面的防护措施,公司及施工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到场监护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一)严格执行有关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按制度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作业票,落实安全用火措施,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火票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火票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办理手续。

(二)严格执行有关进设备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设备和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票,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在确认设立安全监护人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

(三)严格执行有关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土必须办理动土手续,公司签发动土证,核实地下电缆、管道等地埋设施,采取围栏、防滑、防垮塌等措施后方可动土,严禁在施工现场堆积泥土、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四)严格执行临时电源安全管理制度,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票"制度和挂牌制度,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加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五)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六)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公司在不停产状态下进行施工作业,应制定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并严格执行。施工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和作业场所环境情况制定出安全有效的作业区隔离措施方案,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审批施工单位制订的隔离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隔离措施。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一)凡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二)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必须加盲板进行隔离;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

(三)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禁动标志。

(四)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企业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五)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不得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

(六)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并及时报警和报告处理。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内必备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色标等,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第二十四条公司必须委托监理单位,在现场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监理管理职责。

(一)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公司。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和施工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要定期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和整改,对违章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要及时停止作业。公司和施工单位要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及时分析和通报有关建设工程项目存在的安全问题,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殊情况下召开紧急安全会议,采取紧急应对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部署防范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不得瞒报或拖延不报。

第四章 安全奖罚

第二十七条为确保建设工

程项目安全管理,可在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奖惩。

第二十八条公司和施工单位应制定对违反安全规定、违章作业等行为的处罚规定,并在日常的检查过程中及时进行处罚和通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承接工程项目

适配人群施工项目经理,投标负责人,工程总监使用场景矿山投标,煤矿建设,井筒施工
制定目的怕接太多活干不过来,怕乱分包出事,想把项目风险管住,让干活安全点。
适用范围管公司和各施工队投标接活这事,包括打听业主、看地质、评风险、报项目这些事。
职责分工公司统一管,施工队老大负总责,得建责任制和合同审查制,有人盯流程有人查合同。
禁止行为没批文的项目不能投,地质不清的不能碰,瓦斯水患太大的不敢接,报价低于成本的不干,民企项目基本不碰。
检查与监督投标前要查业主、看地质、算能力,走审批流程,买标书得公司批,不按流程的不给盖章,没完成的扣分通报,月底检查一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承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杜绝超施工能力盲目承接工程,杜绝承揽项目后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施工等行为,防范承接工程项目风险,保证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建设集团公司有关承接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是指各类矿山和市政、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的立井井筒、斜井井筒、平硐、平巷、斜巷、硐室、隧道、井筒装备和机电设备安装等工程施工项目和煤矿生产运营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通过投标承接上述工程项目。对现正在施工不需投标但超出原合同约定施工范围的新增工程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承接工程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承接工程项目管理是指对拟承接工程项目投标所涉及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审查、监督、管理。包括意向接触、资信调查、项目申报、风险评估、投标审查、授权委托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六条 公司对承接工程项目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施工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承接工程项目工作负总责,各施工生产单位要建立、健全承揽工程项目责任制,和建设工程合同审查制。

第二章 工程项目承接管理

第七条 各施工生产单位在参加工程项目投标前,应对建设单位认真考察,收集建设项目信息,详细调查、分析以下情况:

(一)拟建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情况;

(二)业主的主体资格,企业规模,资信情况、合同履约支付能力,项目资金来源,在其他项目上有无拖欠工程款,对拟建项目需求的迫切程度等;

(三)项目规模、工程技术特征,质量、工期要求,发包范围、承包方式,材料供应、设备配备等方式,施工现场四通一平、生产运营作业条件等;

(四)拟建工程的地质、水文、煤层赋存特征、瓦斯及煤尘地质、施工、生产运营作业区域的自然条件等;

(五)业主指定分包商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是否满足分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生产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 对拟投标工程项目所涉及的上述情况及本单位在建施工或生产运营作业项目状况、施工或生产运营作业技术能力、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是否满足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生产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综合评价,决定参与投标的应按照《公司工程投标工作流程》,办理项目申报、购买招标文件等审批手续。

第九条 经公司批准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应根据拟建项目的立项、工程地质条件、技术特征、业主资信和招标条件等情况,结合本单位在建施工项目状况、施工技术能力、人员、设备和资金等进行综合评审决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得参加投标:

(一)项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备案,审批或核准手续不全;

(二)整合、技改矿井,工程地质情况不明、地质资料不清、不全或业主拒绝提供地质资料,周边存在老空区威胁、老空区状况不清的项目;

(三)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存在煤与瓦斯突出风险的“双突”项目,有水患威胁及高瓦斯风险的矿建二、三期项目,超出企业现有施工技术能力,存在重大施工安全隐患。

(四)业主的工期要求超出项目合理施工工期;业主指定分包且分包商资质等情况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

(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原则和办法计算,项目预算报价低于成本价;

(六)原则上不得参加民营企业建设项目投标,不参加业主资信不良、履约能力不强,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等项目投标;不参加业主在其他项目上有长期拖欠我方或其他施工方工程款的情形,付款比例较低、资金没有保证;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工程项目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用电

适配人群指定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建设单位代表使用场景工地施工,分包作业,用电搭接
制定目的工地用电乱七八糟,容易出事。想让工程不拖工期,质量稳住,现场干干净净安安全全。
适用范围只管指定分包单位,管他们接电、用箱、抄表、交钱、装设备这些事。
职责分工建设单位盯着总包和分包,总包负责搭电送电,分包自己管好用电、交钱、装箱、配合检查。
禁止行为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配电箱乱放乱挂,不准不装漏保,不准不按规范装箱柜,不准拖延交电费。
检查与监督每月抄表签字,月底前交钱;总包和建设单位随时查,发现不对先口头说,再书面罚;没整改就扣款,从工程款里直接划走;罚500到5000元不等,严重就清退。

为更好的使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使工地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保障工程的施工工期、施工质量。特制定以下施工用电管理办法,请分包单位予以重视并遵守:

〈一〉指定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关系

1、按工程合同要求,建设单位协助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关于施工用电的搭接事宜,指定分包单位负责所承包范围内施工用电的全面管理。

2、指定分包单位严格按《施工用电管理规范》(见附件)进行操作。

3、在施工过程中,指定分包单位所产生的用电费用未及时按月度缴纳至总包单位,即逾期(一个缴纳周期)不缴纳,建设单位将书面通知,若在规定日期内还未缴纳的,建设单位将按所产生费用的两倍予以从工程款中扣除。

4、在分包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用电管理责任均由指定分包单位负责,同时积极配合服从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用电管理,否则所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指定分包单位承担。

5、在建设单位代表、现场监理、总包单位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有不配合工作的行为,口头提出限期整改无效的,处以罚款500--1000元/次;书面提出限期整改无效的,处以罚款1000--5000元/次,此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二〉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的关系

1、总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提供指定分包单位的施工用电,且便于指定分包单位的搭接,并负全面管理责任。

2、指定包单位在搭接用电时,必须与总包单位密切衔接,按总包单位要求进行

搭接,积极配合总包单位的日常管理,并对施工过程中的用电事务负责。

3、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每月定期抄表,相互签字确认,所产生的用电费用

以现金方式每月缴纳至总包施工单位。单价按甲方收取总包单位单价的1.1倍计取。在工程月度,应积极配合抄表及交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指定分包单位承担。

4、在工程竣工后,应主动与总包单位相关人员联系,将表抄好,确定计量,核实费用,及时缴纳于总包单位。如果指定分包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未进行抄表核价,擅自拆离现场,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代表将共同确定用电总量,并进行书面催缴,在催缴时间内还未履行的,建设单位将以与总包单位所共同确定量的两倍计取,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三〉指定分包单位用电管理概述

1、指定分包单位的二、三级配电柜(箱)必须安装与电缆、用电负荷相匹配的断路器、互感器、计量表(kwh),并有符合规范标准的接地保护。二、三级柜(箱)出线线路必须按施工用电规范安装,经总包单位、建设单位代表验收合格后,才给予送电,如达不到规范要求,概不送电,所造成的后果由指定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2、所有计量表必须垂直于地面安装,如发现随意放置表箱(柜),则处以100--300元/次的罚款;在施工用电使用过程中,如果产生严重后果的,将通报公司,同时处以1000--3000元/次的罚款,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则直接将施工班组予以清除施工现场,并通报公司,予以重处,即扣除整个工程款的0.5%--1%,直致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指定分包单位负责。

附件二:

《施工用电管理规范》

--施工用配电箱(柜)的要求

一、配电柜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柜两端应做接地(接零);

2、柜应做名称、用途、分路标记,且标记必须清晰易辨;

3、柜不得直接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4、柜或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停止作业时断电上锁。

二、电缆线路敷设

1、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设;

2、埋地敷设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覆盖硬质保护层;穿越建筑物、道路等易受损伤的场所时,应另加防护套管;

3、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做绝缘固定,电缆最大弧垂处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应采用电缆埋地穿管引入,沿工程竖井、垂直孔洞,逐层固定,电缆水平敷设高度不应小于1.8m。

三、 配电箱及开关箱:

1、 施工用电应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即设置总配电箱或室内总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装置。开关箱以下应为用电设备。

2、施工用电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宜分箱设置,当合置在同一箱内时,动力与照明配电应分路设置。

3、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厚度为1.2-2.0mm)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质配电箱、开关箱及木质电器安装板。

4、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无外来物体撞击的地方,其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5、施工用电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严禁于地面上拖拉。

6、施工用电开关箱应实行"一机一闸"制,不得设置分路开关。

7、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中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短路保护器、过载保护器,其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负荷相适应。总配电箱、开关柜中还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8、施工用电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参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在开关箱(末级)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场所时,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总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 。

四、每月必须对箱(柜)进行检测,保证施工用电的正常运行。

五、如果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条款,在责令两次未予以整改的,将处以1000--5000元/次的罚款,且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