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印章保管员,部门主管,法务专员 | 使用场景 | 对外签约,银行信贷,政府申报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印章,别乱盖章,防止盖错、盖多、盖不该盖的地方,保护公司利益。 | ||
| 职责分工 | 行政部管法人章和公司章,各公司办公室主任管自己公司的章,部门章归部门主管管,业务章由业务负责人管。 | ||
| 核心条款 | 法人章、公司章、部门章、业务章各有用法,私章不准随便用,空白纸不许盖章。 | ||
| 执行要求 | 用章要填审批表,领导批完才能盖,合同要法务签字才盖,盖完表要存档,带章出门得批准,还得盯着。 | ||
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苏**实业集团及所管辖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
第三条印章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法人章:刻有法人代表姓名的印章,主要用于必须加盖法人章的凭证和法律文书。
(二)公司章:刻有"***公司"及"合同专用章"字样的印章,法律效力代表公司。
(三)部门章:刻有部门名称,其法律效力仅限于代表本部门的印章。部门章采用方章,使用蓝色印油,经集团公司董事长特别批准除外。
(三)业务专用章:如制度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受控章、化验章等,此类印章法律效力仅限于本业务范围。
(四)私章:未经公司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在工作中使用私章。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印章刻制的申请程序
(一)需求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交集团行政部;
(二)集团行政部审核后将请示呈董事长审批;
(三)请示经批准后,集团行政部根据申请部门印章刻制的具体要求统一请购。
第五条印章的出库
(一)集团行政部负责出库印章。
(二)印章出库前,确定印章符合原定要求,使用蓝色印油获取印章印模,并将印模交集团档案室存档。
第六条印章的领取
(一)各部门(科室)人员到集团行政部领取印章时,须在《印章保管登记表》(见附表)上登记;
(二)领取者将印章交部门(公司)主管,部门(公司)主管确认印章无误后将其交指定人员保管并做好登记。
第四章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印章保管
所有印章均须指定专人进行妥善保管并定期保养,同时须与委托人签定相关法律文件。印章保管人员离岗,须做好印章交接工作。
(一)集团母公司法人章由集团行政部专人或其授权人负责保管;各公司法人章由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一)集团母公司章由行政部专人或其授权人负责保管;所属各公司章由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二)公司公章及合同章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三)部门章由各部门主管或其授权人负责保管。
(四)各种业务专用章由主管该项业务的人员或其指定负责人保管。
第八条用印范围
(一)所有印章均应明确确定其用印范围,以便印章保管人员正确用印。
(二)部门章仅限于对内使用,具体用印范围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并报董事长批准。
(三)业务专用章用印范围由专管该项业务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确定。
(四)公司行政公章使用范围:
1.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对内与对外公文、公函,上报政府机关的材料、报表等各类文件;
2.以公司名义签章的证明、委托书、公证书等;
3.以公司名义签章的经营性协议、合同等;
4.以公司名义办理的信贷用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据、借款申请书等;
5.以公司名义办理的延缓还货周期、减缓(减免)各类税费等申请性材料;
6.其他经公司法人代表审批同意签章的。
(五)董事长(总经理)私章用印范围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确定。
(六)不得在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任何证明及/或担保上盖章。
第九条印章使用
(一)非业务专用章
1.用印审批:由用印人填写《用章审批表》,连同用印材料一并交部门负责人审批;需使用公司章或外部门业务专用章时,用印人还须将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的《用章审批表》,连同需要用章的文件一起送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2.用印:用印人持批准后的《用章审批表》及用印文件到印章保管员处要求用印,保管人员在认真核定《用章审批表》与用印文件后,对照用印范围进行用印。如有合同需要盖章,印章保管人须确认合同的每一页有集团法务人员签字后方可盖章,并加盖骑缝章。部分特殊合同及所有银行方面的合同除外。
3.使用印章要在规定的地点进行,特殊需要时,必须经印章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有严格的监控措施,方可带出规定地点。
4.在印章使用后,用印人应将《用章审批表》交印章保管人存档,印章保管人负责对《用章审批表》按顺序存档备查。
(二)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由主管该项业务的人员自行监督和控制。
(三)所有用章均须填写《用章审批表》,《用章审批表》用完后须及时交集团或各公司档案室保存。
(四)除验视印模外,严禁在文件的空白处或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条印章停用
(一)印章在停用之日应向有关部门发文通知,将停用印章送缴集团行政部销毁或交档案室封存,并在《印章保管登记表》中注明"停用日期"。
(二)印章丢失时,印章保管部门应立即向集团行政部报失并公告作废。
第五章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责任人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还应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行政部。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附表1:
印章保管登记表
编号:
印章名称制发部门
用印范围
领用人印模(用蓝色印油)
保管人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基金会印章
| 适配人群 | 基金会秘书长,财务会计,出纳人员 | 使用场景 | 对外签约,财务付款,公文用印 |
|---|---|---|---|
| 制度目标 | 让盖章不乱来,谁都能看懂怎么用章,不让章随便盖,保护基金会的脸面。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管会章,会计管财务章,出纳管法人章。领导签字才能用,章不离办公室。 | ||
| 核心条款 | 盖章必须有领导签字,不能盖空白纸,财务章只用于领导批过的钱事。 | ||
| 执行要求 | 用章要登记,谁用谁签,章平时锁好,节假日封存。带章出门要领导手写批准,印模用完马上销毁。 | ||
基金会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基金会的制度建设,规范用章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维护基金会的公益形象,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章程》以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金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统一报批(报备)经批准后刻制。印章刻就后,由基金会发文启用,并报送主管部门备案。必要时,由基金会对外发布相关公告。
第三条 所有印章由专人妥善保管,实行印章使用登记签批制度。基金会会章由办公室保管及用印;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分别由会计和出纳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平日随用随锁,假日加封。不得将印章带离办公室。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须经主管领导书面批准。
第四条 公文用印,凭签发人的签字用印。用印人凭领导签发的文件或用印批条,由印章保管人按规定用印。
第五条 基金会会章的使用,由理事长或由理事长根据工作需要授权秘书长批签,若理事长和秘书长因公外出时,由指定负责人批签。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用于领导明确批示后的财务活动。
第六条 凡以基金会名义对上、对外行文、发函,或者签署具有法律责任的合同、协议,必须加盖基金会印章。严禁在空白信笺或空白介绍信上用印章。
第七条 需要制作印模批量用印时,除履行规定的手续外,印章管理人员应负责印模制作监督及用后及时收回、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八条 未经相应批准程序使用印章或伪制印章,要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提请有关机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印章
| 适配人群 | 办公室主任,印章管理人,部门经理 | 使用场景 | 合同用印,对外申报,文件盖章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公司印章,防止乱盖、丢章、假章,让盖章有规矩可循。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主任提方案、刻章、收废章、登台账;部门经理批用印;印章管理人盯盖章。 | ||
| 核心条款 | 盖章要填申请单、领导签字;章不许乱带出公司;废章交回,保存三年;丢章马上报。 | ||
| 执行要求 | 用印前查单子和签字;带章出门得总经理批、写借条;常规用印也要记在表里;朱红印泥是标配。 | ||
印章管理制度
1.0本制度就公司内使用的印章的制度,改正与废止、管理及使用方法作出规定。
2.0 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行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3.0 公司印章的制定、改记得与废止的方案由办公室主任提出。
4.0 办公室主任必须在提出的议案中对新旧公司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作出说明。
5.0 公司印章的刻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规定的各管理人迅速交还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6.0 除特别需要,由办公室主任将废止印章保存三年。
7.0 公司印章散失、损毁、被盗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公司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办公室主任则应根据情况依本章各条规定的手续处理。
8.0 办公室主任应将每个印章登入印章登记台账内,并将此台账永久保存。
9.0 印章在公司以外登记或申报时,应由管理者将印章名称、申报年月日以及申报者姓名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
10.0 公司印章的使用依照以下手续:
10.1 使用公司或高级职员名章时应当填写“公司印章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写明申请事项,征得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连同需盖章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
10.2 使用部门印章和分公司印章,需在申请单上填写用印理由,然后送交所属部门经理,获认可后,连同需要用印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
11.0 公司印章的使用原则上由印章管理人掌握。印章管理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和仔细检查用印申请单上是否有批准人的印章。
12.0 代理实施用印的人要在事后将用印依据和用印申请单交印章管理人审查。同时用印依据及用印申请单上应用代理人印章。
13.0 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如确因工作需要,需经总经理批准,并由申请用印人写出借据并标明借用时间。
14.0 常规用印或需要再次用印的文件,如事先与印章主管人取得联系或有关文字证明者,可省去填写申请单的手续。印章主管人应将文件名称及制发文件人姓名记入一览表以备查考。
15.0 公司印章的用印依照以下原则进行:公司、部门名章及分公司名章,分别用于以各自名义行文时;职务名称印章在分别以职务名义行文时使用。
16.0 用印方法:
16.1 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
16.2 盖印文件必要时应盖骑缝印;
16.3 除特殊规定外,盖公司章时一律应用朱红印泥;
16.4 股票、债券等张数很多,盖章麻烦时,在得到经理批准后,可采取印刷方式。
17.0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医院印章
| 适配人群 | 院办行政人员,科室负责人,院长助理 | 使用场景 | 对外签约,财务报销,员工外派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印章乱用、乱盖,避免出错、泄密,保护医院安全。 | ||
| 职责分工 | 院办负责公章和专用章;部门负责人管自己科室的章;保管人要登记备案。 | ||
| 核心条款 | 刻章要领导批;用章要填单子审批;不能盖空白文件;介绍信不能开空白的。 | ||
| 执行要求 | 每次用章都要登记事由、时间、谁用、谁批;保管人必须锁好章;换人要办交接手续;异常马上报。 | ||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印章、介绍信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地维护医院利益,杜绝违法、泄密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对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及介绍信等重要印鉴凭证的管理。
2.2凡属以医院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医院公章;
2.3凡属医院内部行文、通知,使用医院公章;
2.4凡属医院对外签订合同文件,使用合同专用章;
2.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凭证,使用财务专用章;
2.6部门(科室)印章只在医院内部有效,对外无法律效力;
2.7凡属介绍医院员工对外办理重要事项,使用加盖公章的介绍信。
3、内容
3.1印章的刻制
3.1.1医院需刻制公章、财务章时,应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报送集团董事长批准后,由院办(人事行政部)凭有效证明文件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3.1.2医院刻制其它印章,由用章部门(科室)负责人报送总经理(院长)审批后,方可刻制。
3.1.3印章选择的材质、形体及规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3.2印章的启用
3.2.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3.2.2印章启用前应向集团总部及其它关系单位正式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等信息。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3.3印章的保管
3.3.1医院各类印章均由主管人员指定专人保管,并在院办(人事行政部)备案。
3.3.1.1医院公章、专用印章、钢印、总经理(院长)的手章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或总经理(院长)指定人员保管;
3.3.1.2.部门(科室)印章由部门(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3.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机关、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3.3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印章要保存在办公室或随身携带,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3.3.4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保卫部门查办。
3.4印章的交接
3.4.1印章交接须办理移交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3.5印章的停用
3.5.1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3.5.1.1机构变动,机构名称改变;
3.5.1.2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3.5.1.3印章使用损坏;
3.5.1.4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3.5.2印章停用要提出处理办法,报经总经理(院长)批准(医院公章停用须报集团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至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并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3.6印章的使用
3.6.1使用印章,一律严格执行审批手续。用印人需填写《用印申请单》(附件4.1),由总经理(院长)或授权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盖印,凡不符合用印要求的,均应拒绝盖印。
3.6.2使用印章,一律实行登记制度,在《用印登记表》中填写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批准人、用印日期。
3.6.3因工作急需而又无合适的印章时,可以采用借章的办法,借章要在落款处加注“借印”或“代”字样。
3.6.4使用印章时,印章保管人员应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3.6.5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员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贻误工作。
3.7介绍信管理
3.7.1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信笺介绍;证明信(材料)。
3.7.2介绍信一般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保管与开具。
3.7.3介绍信开具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事宜由部门(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重要事宜需报总经理(院长)审批。
3.7.4严禁开出空白介绍信。
4、罚责
4.1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
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文广局印章
| 适配人群 | 办公室印章管理员,财务出纳人员,政务窗口工作人员 | 使用场景 | 重大事项用印,对外事务盖章,法律文书用印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印章不乱盖,防止乱用出问题,保护单位安全和信誉。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专人管行政章,财务室专人管局长章,政务大厅管专用章,稽查大队审文化场所用印。 | ||
| 核心条款 | 用章要审批,重大事项局长批,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请示后批,法律文书必须领导签字才盖。 | ||
| 执行要求 | 用印必须登记,只能在办公室或大厅里盖,不能带出去。特殊情况要局长同意,不按规矩办要追责。 | ||
文广局印章管理制度
一、单位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局长印章由财务室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确保印章管理安全。
二、单位行政印章由局长负责把关审阅,单位党组织印章(党组、总支)由党组书记负责把关审阅。
三、印章使用实行审批制度
(一)凡重大事项、对外事务、重要文件分党政工作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科室一般性发文、日常业务工作需由分管副局长审阅后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三)机关日常事务使用印章,需经办公室主任请示局主要领导后批准;
(四)以单位名义发出的法律文书,凡需上报的先进材料及加盖本局印章的各类报表及科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须经分管副局长审阅,局主要领导签字后用印;
(五)局长印章用于本局财务报表、银行支票、合同协议书,由本局出纳人员保管。除银行支票以外,用印时,须经局长签字为据;
(六)其他需使用印章问题,由办公室主任报局主要领导审阅后,根据具体情况审批。
(七)行政许可专用章、行政审批专用章由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人员交接时做好登记。音像制品、出版物、移动存储介质等审阅,由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用印;各类文化场所新办、变更等业务由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审核,分管副局长审查,局长审批后用印。
(八)实行所有印章使用登记制度,用印时经办人需详细登记,以备后查。
四、印章必须在办公室(或政务中心大厅窗口)内使用,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保管人或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印章不用时必须存入专柜加锁。未经局领导批准,印章不得擅自携带外出或委托他人代管使用。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省医院印章管理试行
| 适配人群 | 院长办公室人员,医务部负责人,财务部专员 | 使用场景 | 合同签署,病情证明,职工证件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医院各种章,不让乱盖、乱用、丢掉或被偷。保证盖章安全,用得对。 | ||
| 职责分工 | 院长办管医院公章和法人章;医务部管处方章;财务部管财务章;各部门管自己章;个人管自己签名章。 | ||
| 核心条款 | 盖章前要填申请单;不能盖空白纸;合同要院长签字才可盖;钢印只用于工作证等证件。 | ||
| 执行要求 | 用章要登记,保管人换岗要交接,章必须锁柜里,带不出办公室。院长办和各部门定期查章使用情况。发现乱盖要追责。 | ||
省人民医院印章管理试行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zz省医学科学院__ zz省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印章管理,保证印章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公章及各部门、科室及下属单位和病区(以下简称各部门)印章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医院公章、医疗业务专用章、部门章、个人名章。
第四条 医院法人授权医院行政公章、法人名章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授权医疗业务专用章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部门章由各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医(药)师个人处方签名章及财务人员的个人名章分别由医务部、财务部负责管理,使用权属个人。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五条 医院公章由院长办公室根据印章管理有关规定,统一负责刻制,印章的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六条 经医院批准设置的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院长办公室,再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院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七条 医(药)师个人签名章由医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名,报院长办公室刻制;财务人员的个人名章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名,报院长办公室刻制。
第八条 因部门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将原印章上交院长办公室,并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第九条 未经批准,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印章。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十条 医院公章及各部门印章须在院长办公室建立的“医院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上预留印模,在院长办公室领用。同时,各部门也要建立“部门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用于印章管理人更换时的交接登记。
第十一条 医院公章由院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院长办公室应建立“医院公章使用记录簿”,使用医院公章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在医院网站下载),然后在“医院公章使用记录簿”上填写用章记录。
第十二条 各类专用章应依审批权限分别在院长办公室领用,并在“医院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上预留印模,填注保管人姓名,如病情证明专用章、体检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分别由医务部、健康管理中心、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更换印章管理人员时,必须在院长办公室的印章交接登记簿上办理更换手续。
第十三条 各部门章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四条 医(药)师个人处方签名章、财务人员的个人名章由个人保管。
第十五条 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使用公章要在规定的办公室内进行,不得随意将公章带出。公章应放在专用柜内,并做到随用随锁,严防丢失或被盗用。
第十六条 当印章保管人人事变动或经院领导审批同意调走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印章保管人员如出差,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将印章移交指定人员,并办理相关印章交接手续。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七条 使用医院公章需填写“用印申请单”,对于医院各级领导已在有关合同或文件中签字认可的,可不必再填写“用印申请单”,但需要在“医院公章使用记录薄”的备注栏中注明。
第十八条 加盖“zz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zz省医学科学院(zz省人民医院)”、“zz省人民医院合同专用章”等医院印章原则上需经医院法人代表(院长)或院长授权委托人(院级领导)签字同意;加盖院长签字章需经院长同意;加盖“zz省医学科学院__ zz省人民医院证明专用章” 需经医院法人代表(院长)或院长授权委托人(院级领导)签字同意,也可经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zz省人民医院”钢印主要用于职工工作证、退休证、进修实习生结业证等需要粘贴职工(进修实习生)照片的证件,需经人力资源部或医务处、教育培训处、护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第十九条 以医院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合作协议等可能涉及法律的事务,需先经医院法律顾问审定后,由院长签字或院长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一事一授权)签字后,方可使用医院公章;院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不得以医院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也不能使用医院公章;院内所属的独立法人单位只能根据章程规定,以自身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医院不能为其加盖医院公章。
第二十条 职工如需要医院出具出差介绍信、收入证明等,本人应先提出书面申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盖章。
第二十一条 使用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二条 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印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
第二十三条 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第二十四条 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及其他需用医院各类印章的文本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印章。
第二十五条 医院公章、部门章管理人员在使用印章时要确切了解用印内容,防止只看签字,不看用印内容就盲目盖印;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空白授权委托书等文本上加盖印章。第五章 印章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六条 印章使用责任人(签字人)对印章负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印章保管人员对违反规定的签印有权拒绝用章。
第二十七条 印章保管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守纪律,秉公办事,确保一切用印都要履行批准手续,不得私自动用印章。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或印章在使用、保管过程中不慎遗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保管人或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院长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对医院公章、医疗业务章、各部门印章和个人名章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第六章 印章的启用与废止
第二十九条 医院公章和专用章的启用和废止由院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发启用或废止通知。印章启用前、废止后统一由院长办公室封存管理。
第三十条 公章及专用章废止后,如公安机关规定应交回的,要交回公安机关,并在原“医院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上注明印章已交回公安机关;其他印章应交回原领用处,并在原“医院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上注明印章退回,作废停止使用。废止印章应保留3―6月。
第三十一条 印章销毁应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组织,销毁时必须坚持多人监销,并将销毁的印章在“医院作废印章销毁登记簿”上登记造册,销毁印章时监销人应在登记册上签名证实。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补充,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印章
| 适配人群 | 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项目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印章刻制,印章启用,印章移交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公司印章,不让乱盖乱用,防止出安全问题,保护公司利益。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管公司章、合同章、法人印鉴;财务总监管财务章、发票章;各自负责用印出错的事。 | ||
| 核心条款 | 印章要锁保险柜;刻章要填表批;启用要登记;移交要签字;不能带出公司;空白纸不盖章。 | ||
| 执行要求 | 用印前得报办公室、总经理同意;登记时间、事由、批准人;留原件或存根;违规盖章要追责;办公室和财务定期查。 | ||
第一条 为规范和严肃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确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项目部印章。
第三条 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和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失当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总监管理,使用失当由财务总监负责。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启用应填写《印章启用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正式的启用通知,注明使用范围、启用日期。办公室保存《印章启用申请表》一份,同时在公司《印章发放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五条 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记表》,注明印章名称、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等信息。如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外出办事或因事因病请假时,须请示总经理同意由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项目部负责人。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财务办理开户、销户事宜应将相关资料带回公司盖章(特殊情况除外),需财务负责人书面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拿出。
第七条 需加盖公司印鉴时应先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报请总经理同意(工程招投标用章除外),印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加盖公司章的文件文稿(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公司印鉴管理人员严禁在有关抵押、贷款、借款、合同担保等经济合同(承诺、证明等)上加盖公司印鉴,严禁在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印鉴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八条 违反本制度以上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还将追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x公司印章
| 适配人群 | 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项目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印章刻制,印章启用,印章移交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印章不乱盖,防止盖错盖丢出问题,让用章安全又清楚。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管公司章、合同章、法人印;财务总监管财务章、发票章;各自负责保管和用错追责。 | ||
| 核心条款 | 刻章要申请批,启用要登记,移交要签字,不能带章出门,空白纸不许盖章。 | ||
| 执行要求 | 用章前得汇报总经理,登记时间事由批准人,留原件或存根,每月查一次登记表,办公室每季度检查保险柜。 | ||
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和严肃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确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项目部印章。
第三条 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和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失当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总监管理,使用失当由财务总监负责。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启用应填写《印章启用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正式的启用通知,注明使用范围、启用日期。办公室保存《印章启用申请表》一份,同时在公司《印章发放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五条 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记表》,注明印章名称、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等信息。如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外出办事或因事因病请假时,须请示总经理同意由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项目部负责人。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财务办理开户、销户事宜应将相关资料带回公司盖章(特殊情况除外),需财务负责人书面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拿出。
第七条 需加盖公司印鉴时应先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报请总经理同意(工程招投标用章除外),印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加盖公司章的文件文稿(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公司印鉴管理人员严禁在有关抵押、贷款、借款、合同担保等经济合同(承诺、证明等)上加盖公司印鉴,严禁在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印鉴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八条 违反本制度以上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还将追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医院文件印章
| 适配人群 | 院办公室主任,文件管理员,印章保管员 | 使用场景 | 文件外借审批,印章使用登记,介绍信开具 |
|---|---|---|---|
| 制度目标 | 管住文件印章不乱放不乱用,防止丢掉、泄密、被偷。 | ||
| 职责分工 | 院办主任指定专人管文件印章。办公室统一编号存根。主管领导批用印和借阅。 | ||
| 核心条款 | 文件印章专人保管,不准随身带。用印要批、要登记。介绍信不带空白出门。 | ||
| 执行要求 | 所有操作必须登记留痕。借文件、盖章、开介绍信都要领导签字。办公室每月查一次登记本,发现问题马上报。 | ||
医院文件和印章管理制度
1、医院文件、印章和介绍信由院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保管,严防失密、失窃、丢失。
2、介绍信由院办公室统一编号,存根由办公室统一保管。一般情况不得带空白介绍信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3、外借、摘抄、复制文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由管理人员办理手续。
4、印章由专人管理,不准随身携带,用印须经领导批准,并登记。
5、保守国家机密,发现遗失文件、材料和泄密事件,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追查、处理。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公司印章
| 适配人群 | 印章管理员,合同经办人,财务人员 | 使用场景 | 合同签署,财务用印,部门盖章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公司印章,不让盖错章、乱盖章,保护公司权利不被乱用,避免出错和违规。 | ||
| 职责分工 | 综合部负责刻章登记;文书人员管公司章;部门负责人管本部门章;合同员管合同章。 | ||
| 核心条款 | 盖章前要审批签字,必须登记;不能盖空白纸;章要锁好;不能带出办公室;不能私盖。 | ||
| 执行要求 | 每次用印都要登记台账,按年归档;盖前要核对内容和审批件是否一致;重要用印要留底;发现异常马上报告;保管人换岗要移交清楚。 | ||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公司对内对外行使权利的严肃性,防止在印章使用过程中出现失误及违法违纪事件,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印章指公司章、部门公章、各管理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票据专用章和独立法人、部门负责人印章等集体用印章。
第三条印章刻制必须遵循合法性的原则,符合集团规定的规格,式样、字体等,根据用途刻制成的钢印、原子印、牛角印、塑料印。
第四条印章的刻制,应由公司综合部指定专人办理,合格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建好登记台帐,留好图样以备查考。
第五条公司印章由专职文书人员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各部门公章一般由各部门负责人自已保管,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人员保管。
第六条用印须经各级有权审批负责人签字批准使用,且都要进行登记,用印登记台帐必须按年度归档。
第七条印章被指定使用人在盖印前应对所盖的内容、手续、格式等进行把关检查,必须确保用印审批件与用印件完全一致,尤其是特殊情况用印,更要细心,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对于重要用印要复留。
第八条不得在空介绍信或信低纸上盖印,以防发生弊端。
第九条印章统一为红色或蓝色,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一般情况下用红色。
第十条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所有印章都应加锁,一旦发现印章有异常,要迅速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印章不得擅自拿出办公室,更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人不得私盖公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领导人。
第十二条印章保管人员变更要及时做好印章的移交工作,并重新落实印章保管责任。
第十三条由于机构的变动、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停止使用时,停用单位应及时做好封存,并上交公司综合部统一注销。
第十四条印章停用、封存要进行登记,填好登记表,以备日后查验。
第十五条在印章制作、使用、保管、审查、停用过程中有不符合规定的、违纪行为的,处以当事人50-500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给予赔偿损失、开除及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罚。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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