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
| 适配人群 | 一线操作工,班组长,安全监护人 | 使用场景 | 协同作业,煤气作业,设备检修 |
|---|---|---|---|
| 制定背景 | 老有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容易出事故,想让大家干活更安全些。 | ||
| 适用范围 | 本企业所有一线生产职工和班组。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牵头组织,职工互相监督,安全部门抽查检查,车间主任负责督促落实。 | ||
| 管理规定 | 必须结成互保对子,按规程操作,穿戴防护用品,师傅带徒弟要盯紧安全,发现隐患马上提醒。 | ||
| 监督与罚则 | 签互保合同,日常互相提醒,班前班后检查,缺勤要补课,出事两人一起担责,每月分析执行情况。 | ||
为控制本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避免操作失误,减少人身伤害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互保是以本班组本岗位中人与人确定的安全关系;联保是以班组、岗位为联合自下而上一级保一级和班组与班组,岗位与岗位,以及多单位联合作业的单位与单位之间确立的安全关系,互保是联保的基础。
2根据工作性质,以班组(工段)、岗位为单位,要结成联保互保对子,订立互保合同,并形成安全管理网络。
3互保结队要以人员年龄、技术水平、实际经验、工作态度、精神状态、身体素质、安全意识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突出安全时效性。
4互相督促对方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凡两人以上协同作业必须互相督促提醒对方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按操作规程作业,并指定安全责任人。
6新入厂工人必须签订师徒安全合同,在工作中师傅是徒弟的安全责任人,师傅不在可指定他人临时负责监护。
7相互监督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不安全隐患应互相提醒,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相检查包机设备及其防护信号装置和所用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9在施工检修中,要互相配合,互相监督,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措施,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发现对方思想情绪和精神状态异常,应及时提醒,防止发生意外。
10在操作中,要随时制止不安全行为和“三违”现象,做到“三不伤害”,共同协助搞好交接班工作。如互保一方因事不在,另一方要和其他同志形成自然互保。
11在危险性或煤气作业中,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进行,并认真执行监护。
12互相监督,保证按时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安全会议及安全活动,缺勤的要及时补课。
13经常分析,总结互保联保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存在的问题,凡发生事故,互保对子应负连带责任。根据情节,给予应有的处分。
14定期开展岗位事故预测、预防活动,改进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班组安全生产联保互保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一线操作工,设备检修员 | 使用场景 | 配合作业,班组作业,检修作业 |
|---|---|---|---|
| 制定背景 | 有人干活不注意安全,容易出事。想让大家盯紧点,互相拉一把,别让小错变大祸。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一起干活的员工,特别是班组里配合作业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负责每天分好搭档,员工自己要盯住搭档,安全部门抽查落实情况。 | ||
| 管理规定 | 必须结对子;工作前定好人;干活时要互相提醒、照顾、监督、保证安全。 | ||
| 监督与罚则 | 班组长每天检查有没有结对,现场看有没有真执行。没做到就提醒,再犯就通报,严重就停工学规矩。 | ||
一、安全生产互保制度
1、互保结对子的原则:两人及以上配合作业形成的安全相互保障责任共同体。
2、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
3、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在每一项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保,并履行互保职责。
4、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检修)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二、安全生产联保制度
1、联保原则: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形成的安全联系保障责任共同体。
2、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风电部煤气工段安全生产联保
| 适配人群 | 一线操作工,班组长,安全监护员 | 使用场景 | 班组作业,倒班操作,高危工序 |
|---|---|---|---|
| 制定背景 | 怕工人干活出事,想让大家互相看着点,别一个人瞎干,出事前能拉一把。 | ||
| 适用范围 | 一线班组里干活的工人,两个人搭伙干活时用。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负责分组和换人,工人自己盯搭档,安全员偶尔来看看。 | ||
| 管理规定 | 上班前要看对方衣服戴没戴好、精神好不好;干活时看到危险要喊一声;一起学安全规定;出事了一起报、一起处理。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开工前检查一遍,班组长抽查,谁不提醒谁挨批;出了事故俩人都扣钱;表现好一起拿奖;每月贴名单在墙上。 | ||
一、目的:
为了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使职工之间能够在相互提醒、相互照顾、相互监护、相互检查,从而达到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结成方式:
1、以班组为单位,岗位每两人(有单数人员的也可三人)之间结成联保对子,有师徒关系的应优先结成联保对子;
2、当班组人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变更联保对子,并公布登记。
三、联保对子的职责:
1、上岗前互相检查对方的劳保穿戴及精神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解决。
2、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要互相提醒,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伤害事故。
3、双方应做到相互督促,按时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规违制。
4、发生意外事件应及时执行应急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5、联保对子一方发生违规违纪或事故,双方要同时进行考核。
6、联保对子一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双方同时受奖。
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安全生产联保
| 适配人群 | 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维修技术人员 | 使用场景 | 三违查处,破皮伤处置,设备故障追责 |
|---|---|---|---|
| 制定背景 | 怕大家不注意安全,老出“三违”,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少出事。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车间、班组长、普通员工。 | ||
| 职责分工 | 科里负责查岗,车间管人,班组长盯现场,矿上科室也管。 | ||
| 管理规定 | 不准“三违”,不准破皮伤,设备坏了要修好,不能耽误生产。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到“三违”就罚钱,还要培训考试;破皮伤按次数扣工资;设备坏要赔钱;每月统计,工资里直接扣。 | ||
一、 为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责任心,最大限度的减少“三违”及各类事故的发生,使每位职工真正安全文明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 科里查岗发现各车间每出现一名“三违”人员,除按规定罚款100元外,对车间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实行连带责任各罚50元,并对“三违”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 矿上职能科室抓住的“三违”人员除按矿上有关规定处理外,科里也进行处理。
四、 各车间每出现一人次破皮伤,降车间管理人员当月应领工资的10%,降事故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当月应领工资的10%,另罚其班长50元。
五、 各车间每出现一人次破皮伤,降车间管理人员当月应领工资的20%,降事故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当月应领工资的20%,另罚其班长100元。
六、 对于机械设备损坏(非正常原因除外)而影响生产时间的,矿处罚多少由其维修人员进行承担,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煤矿班组安全生产联保互保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一线作业员,安全监护人 | 使用场景 | 配合作业,班组作业,检修作业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干活没人盯着,容易出错出事。想让同事之间多看着点,别一个人瞎干。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一起干活的工人,特别是班组里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负责分组点名,干活的人自己盯好搭档,安全员偶尔来转转看看。 | ||
| 管理规定 | 必须两人以上搭伙,互相提醒、照顾、监督、保证。不许单独硬扛,不许装没看见别人危险。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开工前班组长要指定搭档,干活时真看真管。谁没做到,班长先说,再犯就扣分,严重了停岗学规矩。 | ||
一、安全生产互保制度
1、互保结对子的原则:两人及以上配合作业形成的安全相互保障责任共同体。
2、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
3、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在每一项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保,并履行互保职责。
4、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检修)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二、安全生产联保制度
1、联保原则: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形成的安全联系保障责任共同体。
2、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县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
| 适配人群 | 安监执法人员,公安治安人员,国土监察员 | 使用场景 | 非法采矿,重大节庆,突发事故 |
|---|---|---|---|
| 制定背景 | 国家省市都强调煤矿安全,咱县得跟上。以前查得松,违法的多,事故风险大。想靠联合执法把漏洞堵住,让煤矿真安全。 | ||
| 适用范围 | 全县所有煤矿企业,还有安监、公安、国土这些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安监局带头干,公安国土经贸电力和乡镇政府一起上。办公室设在安监局监管一股,管日常协调。 | ||
| 管理规定 | 没证不能开工,新改扩建要批了才能干。隐患大的必须停,重大活动时得严查。谁都不能推脱不配合。 | ||
| 监督与罚则 | 各部门派懂行又持证的人来。行动前5天提申请,牵头单位2天内回复。干完要写总结报县政府,还要抄送安委会。不配合的要被点名。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完善执法机制,为促进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制定本制度。
一、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
1、煤矿企业没有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新建、改建、扩建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未经有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审查批准而擅自投产应依法取缔或停产、停业整顿的。煤矿企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或较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应停产、停业整顿或依法关闭的;
3、重大政治活动、社会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督查工作;
4、煤矿违法行为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管部门职能范围,需要组织联合执法的;
5、在煤矿安全执法中,对于单一部门无法解决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需联合执法的;
6、针对突发性、紧急性煤矿安全事件需组织联合执法的;
7、县人民政府及煤炭安全监管部门对落实煤矿安全执法决定存在较大问题的。
二、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组织机构
1、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经贸局、县电力局、煤矿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参与,组成xx县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领导小组。
2、煤矿安全联合执法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监管一股。负责执法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具体承担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的要求
1、各执法部门要认真按照归口管理和“相互配合、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联手互动、重拳出击”的原则,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严肃查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联合执法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业务熟练并持有相关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必要时邀请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和煤矿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参加。
3、联合执法人员要服从指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4、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执法主体单位开展煤矿安全联合执法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和回避。
5、需要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时,执法部门应该在5日前向联合执法的牵头部门提出申请,并报联合执法方案,经牵头部门审核,在2日内书面回复。由牵头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应制订联合执法方案。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完毕后,联合执法牵头部门要将工作总结或执法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并抄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xx县安监局煤监股
____年3月1日
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检查
| 适配人群 | 排土作业人员,安全检查员,现场带班领导 | 使用场景 | 排土作业,隐患整改,汛期巡查 |
|---|---|---|---|
| 制定背景 | 排土场容易出事,怕塌方伤人,怕管理乱套,想把检查这事固定下来。 | ||
| 适用范围 | 管排土场作业、安全设施、防护用品、特种工、警示标志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牵头查,各车间执行整改,领导盯着落实,班组长日常盯。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按设计排土,边坡要稳,制度要全,防护要齐,证要齐全,雨后必查。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到问题马上发整改单,重大隐患立刻停、马上改,三天内反馈,不改就通报,再不改扣分。 | ||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排土场按设计进行排土作业情况、排土场稳定情况、排土场有关制度、规程的健全与执行情况、安全装置及防护设施的齐全完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与持证上岗、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季节性安全措施的制定与执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与落实等。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对危及到职工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检查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下达整改指令书,有关责任部门必须按时进行整改,并书面反馈。
安全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时,应立即向直属领导反馈,接到报告的领导严格按“三定,四不推”原则组织整改,并向上级汇报。
在汛期要在雨后对排土场进行检查确认。
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五同时
| 适配人群 | 厂长,总工程师,生产副厂长 | 使用场景 | 生产计划,安全检查,消防评比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怕着火没人管,想把安全和消防跟生产捆一起抓。 | ||
| 适用范围 | 全厂所有人、所有生产相关的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厂长带头,总工副厂长配合,各部门负责人自己管好自己那摊事儿。 | ||
| 管理规定 | 干生产时必须同步干安全和消防;每个环节都要想到安全;管生产就得管安全消防;得按国家法规建制度、配专人。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生产时顺带查安全消防;没做到就提醒补上;严重问题要追责;定期看制度有没有漏掉的,缺啥补啥。 | ||
下面是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目的:为了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消防工作应遵循的“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厂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制度化管理。
责任人:厂长、总工、副厂长、各部门负责人。
内容:
1.基本原则: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和消防工作。
2.基本要求:
2.1把安全和消防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组织管理环节中去。在生产工作中把对生产的管理和对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的管理较好地统一起来。
2.2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原则。
2.3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我国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方针及各项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安全卫生技术规范、标准、技术措施,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等,并根据本厂特点和工作需要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配备齐全专职人员。
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某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班组长,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风电安装,班组作业,新员工入职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大家安全意识不强,容易出事故。想让大家多懂点安全知识,干活时更小心些。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人员、各职能部门的人,还有外协队、班组长、新来的、换岗的、离岗再上岗的。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干。外协队和班组自己负责自己人。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做三级安全教育,不能少于30学时。特种作业要持证上岗。班前要讲安全,每周要有半小时安全活动。 | ||
| 监督与罚则 | 考试不合格就补考,不通过不能上岗。查到没执行罚100-200元。违章的人停发工资奖金,还要再学24小时。 | ||
1、安全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教育必须在全体施工人员、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中展开,在全过程(即施工、操作、运行、检验、指挥、组织管理)中,全方位(即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层次)内有针对性的开展。
3、安全教育由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危险因素、应急措施教育等四部分组成。
4、安全教育实行项目部、班组逐级负责制,确保全体职工受到应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5、本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务由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外协队、各施工班(组)的安全教育工作由外协队负责人、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把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本年度培训教育工作计划中,所需资源配置应充分保证。
7、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记录及考试成绩档案,并将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复印存档。随时接受***风电场、安装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内容进行的监督检查。
8、本项目部的各部门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新入厂人员(包括劳务用工人员、新调入人员以及其他聘用人员等)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本项目部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应经省级或集团公司等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主持工作。
10、各行政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骨干,应经过省级或集团公司等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工程局安监部门考核,确认安全监察员资格,并经安装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取得《任职资格证》方能从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时间和安全教育内容,按分局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2、各班(组)长、外协队班(组)长,应经过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安全教育内容按培训部门规定执行。
13、新入厂的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分局一级的普遍性(通用性)安全教育;***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二级专业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总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4、职工调整工作岗位,从事非本工种岗位的职工,必须进行转换工种的教育。必须经过安装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5、职工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要按新工人入厂教育程序,重新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过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6、“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①、安装分局一级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防护知识、工程局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特点与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
②、***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二级教育:包括风机安装工程的施工特点及安全生产状况,各项规章制度,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工作区域内主要重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③、施工班组三级教育:包括本班组和工种的安全施工特点、状况及工作环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等内容。
17、本项目部的施工作业班组,要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每班在施工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认真开展“三工”教育,即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根据本班施工作业任务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详细讲解当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当场由接受人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在施工作业中由班(组)长安全员,随时检查安全,施工作业人员之间要相互提醒安全;施工作业后总结本班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了好记录。“三工教育”即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提醒安全,工后总结安全。
18、电工、焊接(切割)工、起重机械工、驾驶员、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具有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确认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19、未在特种岗位上作业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20、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期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2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对从事这些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与操作规程以及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23、本项目部的各施工作业班组,每星期必须安排有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每次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妥善保存。安全教育活动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本项目部、安装分局和水电*局、***风电场等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规章制度,以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总结本作业队或本班组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防护设施实施情况,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险情事故分析、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隐患整改等内容。
24、严格执行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考试制度。
①、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行政正职、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每年参加一次安装分局、水电*局组织或集团公司、省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考试。
②、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生产作业岗位的施工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参加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考试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合格后方能上岗。
25、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习惯性违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含重大险情事故)的领导与责任者,项目部安全部应对其进行违章安全教育学习,并须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意识、事故原因与教训、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法》等内容。
2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发生事故后,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层层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经验教训,提出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从而使全体职工从事故中受到深刻教育。
27、凡从事重大危险作业的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后,由施工班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危险特点、重大危险源、安全注意事项与防范措施的现场安全教育;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施工人员,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有关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学习的人员,由办公室接待人员或安监部门对其进行一般性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28、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vcd光盘、讲座、安全知识问答与竞赛、安全专栏、安全生产简报等多种形式,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遵章守纪教育,从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
29、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指导。
①、组织分包施工队伍的从业人员,在入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由***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和备案。经认可后方可上岗作业。
②、分包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风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③、分包施工队伍凡增补、更换人员或发生工种变更的人员,在上岗前,都必须经***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并由安监部门备案。
④、分包队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0、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按照《水电*局机电安装分局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1、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而接受违章教育的人员,在接受违章教育期间,停发个人工资、奖金,并且该作业班组负连带责任,接受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处罚。
32、经检查凡未执行本规定的,按情节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建材厂的安全生产
| 适配人群 | 专职安全管理员,生产班组长,原料质检员 | 使用场景 | 生产现场管理,高温作业防护,易燃易爆管控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出过安全事故,大家干活没规矩,设备老带病运行,工人也不懂安全操作。想让大家干活时少出事,身体别被伤着。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生产单位、一线工人、管生产的领导、安全员。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是总负责人,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员具体干,安全员要天天跑现场查问题。 | ||
| 管理规定 | 设备不能超负荷用,新工人必须先培训才能上岗,电器线路要合规,易燃品地方严禁烟火,工人发现危险得马上报告。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搞安全大检查,查出隐患要限期整改,改不了就上报安委办;不守规矩的批评、罚钱、处分,严重就送司法机关;每年评安全先进发奖励。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企业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有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本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三章、教育与培训
第十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及生产单位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四章、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二条、电器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产品、原料、输送带及出坯、出料口处等地方均要设有安全警示牌。
第十四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五章、 原材料、燃料的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原材料、燃料的储备应根据品种和质量的不同分别存放,根据生产技术要求按比例搭配使用。原材料应堆放风化四个月以上。
第十六条、原料、燃料的质量(塑性指数、密度、含水量、发热量等)符合生产技术要求,按化验比例掺配使用。
第十七条、煤矸石、页岩应经破碎、粉碎、搅拌后进行陈化处理。陈化时间由原料的性质、生产品种、产量等因素决定。
第十八条、投入生产前,对原料进行化学分析。正常生产时,每年应检验一次,配比及原料来源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检验。
第十九条、煤矸石、页岩经加工处理后应达到一定的细度。煤矸石﹤2.0mm,其中:﹥2.0mm但﹤3.0mm,应在5%;﹤0.5mm应达到60%以上。页岩﹤2.5mm,其中:﹥2.5mm应﹤5%,﹤0.5mm应达到60%以上。正常生产时,原料的颗粒及配比每半年应检验一次,配比及原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检验。
第二十条。对原料、燃料的塑性指数、干燥敏感系数、自然含水率、收缩率、发热量等质量指标都应通过化学检验进行分析。并应按照不同品种、用量、时间长短进行检验,档原料来源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检验。
第六章、半成品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根据所使用原材料的性质和品种,参照产品标准分别制定烧结多孔砖、普通砖的半成品质量检验技术条件。如:尺寸偏差、完整面积缺棱掉角、裂纹长度、杂质凸出、翘曲等。
第二十二条、装缷半成品应文明操作,跟踪检验,确保入窑半成品的合格率。土坯合格率应大于95%以上,按半成品技术条件检查,每班测定一次。
第二十三条、焙烧过程中应控制四带(预热、焙烧、保温、冷却)平�,应经常目测火速度,预热焙烧带长度,近火火眼排数、预热、焙烧带温度。车间每班检查、并做好班组记录。
第七章、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四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五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八章、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二十六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十七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九章、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八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
第二十九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动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第十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有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三十四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三十五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事者依法论处。
第三十六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事故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三十七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事的,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生产工人及承接公司内的相关劳务包工头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必须对其本人及连带负责人追究责任并处罚金: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及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自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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