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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优选10篇)

时间:2026-08-25 07:06:02

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

适配人群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行业监管人员使用场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安全监管执法
制定背景企业老出安全事故,有的还瞒报不整改,得把问题单位记下来提醒大家注意。
适用范围所有搞生产经营的单位,管安全的部门也要照着做。
职责分工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干,各级安监局具体执行,上级部门盯着看落实没。
管理规定不能出死亡事故,制度要建好、责任要到人,隐患得查、得报、得改,培训和钱都不能少。
监督与罚则查到问题就记一笔,按死亡人数分省市区三级记,记了要公开,整改好了能缩短时间,不改就一直挂着。

第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违反安全生产承诺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1、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落实到位;

3、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的;

5、未按规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

6、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如实记录、上报隐患和在期限内未完成隐患整改的;

7、未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8、未依法依规报告事故、组织进行初始抢险救援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以及逾期不履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和罚款等处罚的;

10、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第二条 对责任事故的不良信用记录,实行分级管理,纳入国家相关诚信系统。发生违反安全生产承诺以及以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1、发生死亡2人(含)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纳入省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2、发生一般亡人责任事故的,纳入市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3、发生其他一般责任事故的,纳入县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第三条 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期限为一年,其中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可根据企业隐患整改情况缩短为半年。

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适配人群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使用场景重大事故处理,瞒报谎报调查,隐患整改监管
制定背景管不住乱来的单位,事故老出,瞒报谎报太多,得拉个单子盯紧点。
适用范围所有搞生产经营的单位,重点是出大事、藏事故、不整改的。
职责分工安监总局牵头定名单,各地监管部门负责查、罚、约谈,上级盯着下级干活。
管理规定出大事死十人以上、瞒报事故、整改不到位、证被吊了、严重违法,全进黑名单。
监督与罚则进了单子就重点查,半年至少抽一次,每年至少谈一次话;再犯就重罚;评优一票否决;项目、贷款、补贴全卡住。

为有效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惩戒,根据《安全生产 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 办发〔____〕20号)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 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____〕8号)等有关规定,____年7月29日,国 务院安委会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 定》。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的,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管理的“黑名单”:

(1) 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责任事故 死亡10人及以上的;

(2)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后,瞒报、谎 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

(3) 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 严重超标,经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指出或者责令限期整改后,不按时整 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4) 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5) 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行为的.

信息采集部门应当把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重点监管监 察对象、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加大执法检査频次,每半 年至少进行1次抽査.每年至少约谈1次其主要负责人;发现有新的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在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期间,各级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 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有关规 定,制订并落实各项制约措施和惩戒制度,在各级各类评先表彫中,对该生产经 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时向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纳入“黑名单”管理 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按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规定,对纳入“黑名 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严格限制或禁止其新增项目的核准、土地使用、采 矿权取得、政府采购、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措施,并作为银 行决定是否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安全生产措施编审和交底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使用场景高切坡作业,深基桩施工,高空作业
制定背景怕工人出事,想提前防住危险,不让工地乱糟糟的。
适用范围管所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和干活的工人。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干,技术负责人写方案,安全员盯着看,班组长传话给工人。
管理规定施工前要编安全方案,临电必须三相五线,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许往下扔东西。
监督与罚则方案得审批才能开工,交底要签字留档,安全员天天转现场,发现不对马上喊停,问题不改就停工。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劳动者及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项目经理根据工程规模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配合项目经理编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并报送分公司工程质安科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 工程开工后,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现场临舍,配电房,材料堆放点的平面布置,并规范有序。

三、 在高切坡、深基桩(挖孔桩)模板、外架临电的使用,大型吊装方面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四、 各工程在用电方面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认真作好三级用电二级保护。

五、 高层、多层或高度超过2.5m以上的高空作业,工作人员必须认真作好自我保护,系好安全带作业,临边、洞口作好安全防护栏,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掷各种物料及工具。

六、 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给各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由班组长对每个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次交底后应履行签字手续,存档。

七、 在各分项工程施工中由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必须立即制止。

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适配人群班组长,车间安全员,设备管理员使用场景日常巡检,专业排查,节前自查
制定背景怕出工伤事故,想早点发现设备、环境、人操作的问题。大家干活能更安全点。
适用范围全厂所有单位都得照着做。
职责分工厂长盯着大问题整改。安全部编计划、组织检查、发整改单、验效果。装备部管设备检查和整改。采购部管危化品和仓库整改。保安部管防火检查和火灾整改。工会也去看看。车间自己天天查自己改。
管理规定操作工每天上下班前后要查岗位设备和环境。班组长天天查班组,填记录。车间主任天天查车间,填记录。安全员天天巡场,填记录。危险源要按级定时查,填表不能漏。
监督与罚则检查发现的问题马上制止或消除,不行就上报。整改要限期,建台账。“三定四不推”来落实。整改完要有人验证签字。没认真查或没改好,按考核办法扣钱处理。

1目的与范围

1.1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隐患,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间、方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及要求。

l .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

2总则

2 .l安全生产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进行实施。

2 .2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不同、分为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三种。

2 .2 1经常性检查是指安全技术人员和车间、班组管理者、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逻检查、岗位检查、相互检查和重点检查。

2 .2 2专业检查是根据企业特点,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进行检查。

2. 2 3定期检查是企业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日程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的全面安全检

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检查、企业内定期检查。

3职责

3 .l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长负责审查安全 检查年度计划,督促重大隐患整改。

3. 2行政部安全员部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检查表。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验证整改效果。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实施考评。

3 .3装备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设备设施

隐患的整改工作。

3 .4采购部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仓库系统隐患的整改工作。

3 .5保安部负责制定防火、交通安全专业检查表。组织防火和消防器材专业检查。参与定期检查。负责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验证整改效果。

3 .6工会参与定期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3 .7生产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经常性检查。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上报。

4经常性安全检查

4.1检查范围

4 .1 1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4 .1 2危险源:按照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划定的重大、重要和一般等三级危险源。

4 .2管理要求

4 .2 1操作者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4 .2 2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天对本班组内441的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还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及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互相检查。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 .2 3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本车间内4 41的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榆

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 .2.4安技部现场安全管理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

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 .2.5危险源检查:班组每天一次.车间每周一次,安全部每月两次。各级均要认真填写

危险源检查表。

5专业检查

5 .1专业检查分为考评自查和专项检查考评自查是以车间为单位,按照《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进行自查专项检查由行政部组织,针对企业状况,对全厂设备设施、作业环境进行专门检查。

5 .2考评自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一、二、三季度由各车间组织,自查结束后,填写自查报告报行政部。行政部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三查”,即:查自评资料、查整改现场、查设备状况。四季度由安技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按《考评办法》中规定的程序执行。

5. 3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出一项专业或一项综合工作。专项检查的内容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执行.特殊情况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长审批后执行。

5.4考评自查的时间为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周内进行;专项检查的时间为2、5、8、10月的最后一周内进行;

5 .5专项检查应由安技部组织编制《安全检查表》(编制方法见本制度第8节),按照表

列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前要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检查表内容。

5 .6专业检查中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单。检查结束后,由行政部收集检查中的各种资料,编写检查报告,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长.同时通报企业所有单位,按规定实施考核。

6定期检查

6.1检查时间

6.11各单位应于每年“元旦”、“五一”、“十一”前一周结束自查。

6 .1 2安技部在上述单位自查结束后对各单位进行复查或抽查。

6 .2检查内容

6 .2 l查思想:查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不是很强.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即查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

6 .2 2查制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6 .2 3查纪律: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 .2 4查领导: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6 .2 5查隐患: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6 .3检查方法及要求

6 .3 l各单位要充分发动群众,认真开展车间和班组群众性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逐

级上报。

6 .3 2各单位要在群众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按分管项目认真进行重点检

查,并组织落实整改。

6. 3 3各单位自查及整改结果,于自查后一周内上报安技部。

6 .3 4各职能部门应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落实查出隐患的整改。

6 .3 5安全处对各单位、各职能部门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委会对重大隐患及时协调整改。

7隐患整改

7 .1对查出的隐患,各级、各部门应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建立台帐。

7 .2各单位对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原则上必须立即安排整改,按“三定四不推”原则整改到位;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及时列入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进度,并及时对口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7 .3对于因物质技术条件的限制,暂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外,应列入安措计划进行解决。

7 .4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下发单位(人员)进行验证,签署意见后归档。.

8安全检查表的编制

8. 1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

(i)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标准与手册;

(2)国内外事故信息;

(3)本单位的经验。

8 .2编制安全检查表的程序与方法

(1)系统的功能分解:按系统工程观点将系统进行功能分解,建立功能结构图,通过各构成要素的不安全状态的有机组合求得总系统的检查表。

(2)人、机、物、管理和环境因素分析:以检查目的为研究对象,从安全观点出发,从“人一机一物一管理一环境”系统出发,编写检查要点。

8.3编制安全检查表应注意的问题

(1)编制“安全检查表”的过程,实质是理论知识、实践经验系统化的过程,为此,应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安技人员深入现场共同编制。

(2)按隐患要求列出的检查项目应齐全、具体、明确,突出重点,抓住要害。

(3)避免重复,尽可能将同类性质的问题列在一起,系统地列出问题或状态。另外应规定检查方法,并有合格标准。

(4)各类检查表都有其适用对象,各有侧重.是不宜通用的。如专业检查表与日常检查表要加以区分,专业检查表应详细,而日常检查表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5)危险性部位应详细检查,确保一切隐患在可能发生事故之前就被发现。

(6)编制“安全检查表”应将安全系统工程中的事故性分析、事件性分析、危险性预先分析和可操作性研究等方法结合进行,把一些基本事件列^检查项目中。

9考核

凡未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未按期整改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部门.按经济责任制、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公司安全生产

适配人群安全管理员,仓库保管员,质保主管使用场景火灾应对,盗窃防范,风灾防护
制定背景怕着火、被偷、刮台风、出工伤、中暑。大家安全没保障,得立规矩管起来。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人,仓库、办公室、车间都得照做。
职责分工组长带头,质保主管盯工伤,保安看门,各组负责人管自己人。 灭火设备要放好位置,定期检查;禁烟禁火,危险品专人专地放;电器别乱接,故障找专人修。 每月查一次灭火器,每季搞一次消防演练;谁违规扣当月安全分;发现隐患马上报,不改就通报批评。 2024年7月1日起执行,行政部负责解释;遇到新情况或上级要求就更新。

第一条 组织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______组长:______副组长:______成员:

第2条 火灾防护1] 公司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的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2] 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

仓库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3]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4] 电器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 电源。

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5] 救火时,应特别注意: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先救人,后抢物。

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第3条 盗窃防范1] 现金,贵重物品及机密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2] 携出物品时,应先取公司规定之物品携出证件,保卫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3] 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 门窗,并确实已锁。

4] 现金提送要用机动车提送款;

1万元以上的送提款,双人以上同行。

4] 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司法机关堪察。

第4条 风灾防护1] 台风接近本地区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门窗,门窗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不必要之电源或煤气。

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准备手电筒等照明物品。

2] 强烈台风袭击时,采取下列措施: 电源或煤气源。

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第5条 工伤预防1] 由质保主管亲自负责。

2] 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3] 汽车,机车驾驶员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公司指定人员,无照人员不得驾车。

4] 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 开关而后行。

5] 订立"机械设备人员工作安全手册",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械区。

6] 发生伤害时,应急将受伤者送工伤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第6条 健康卫生保持车间内完全流通,保证电风扇的正常使用。

防暑降温,35度以上职工发放冷饮,茶水每天供应决明子,大麦茶,严格控制加班。

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安全生产举报

适配人群车站安全员,客运站管理人员,承包车负责人使用场景客运站运营,车辆进站检查,司乘人员管理
制定背景怕出安全事故,没人管没人说,隐患发现晚,想让大家伙都盯着点,早点揪出问题。
适用范围车站办公室、所有岗位的人、进站跑车的老板和司机。
职责分工车站领导要带头听举报,职工和旅客都能报,安全小组收信息做记录,谁不认真办就罚谁。
管理规定举报得说真话,不能瞎编;接电话的必须马上记下来,不能推脱不管;查实了给奖励。
监督与罚则举报交到安全小组统一处理,有登记有反馈;不按时报、不登记、乱应付的,按站里规矩扣分或批评;查实一次奖一次。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及明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制止不安全行为,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一、 举报范围:车站各办公室、工作岗位人员、进站参营车辆承

包人及司乘人员。

二、举报内容:

1、安全生产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

3、负责安全生产的各級管理者及工作岗位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

中的失职和不作为。

4、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发生的事故隐瞒不报或推迟上报的。

三、车站所有职工及旅客群众对以上内容均有权向车站任何领导举报或向上管理部门举报。

四、举报要求:

1、举报情况要真实,不得虚报、假报,举报事项一经查实,车站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2、任何接受举报信息的人员应当将信息及时归纳到车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作好记录,任何人接受举报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拖。对违反以上制度的人员将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本站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4、举报电话:雷山汽车站:电话:

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奖惩

适配人群操作工,班组长,安全监护人使用场景高危作业监管,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管理
制定背景违章行为老出事,伤人又赔钱。想管住大家不乱来,保命保厂子。
适用范围全厂所有员工,生产岗位、库区、配电室这些地方都算。
职责分工技安处牵头干活,各单位自己管好手下人,厂长和分管厂长盯着看。
管理规定上班穿好劳保,不准喝酒抽烟,不许乱动设备,高处和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证。
监督与罚则罚款单由技安处或保卫处开,财务收钱;不交钱加滞纳金;罚的钱专款专用发奖励;查到就罚,连带罚领导。

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是违反劳动安全法规和行政法规的行为,是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为杜绝制止违章行为,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企业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于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以及企业各项安全制度或对安全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本制度进行奖励。

第三条对于违章行为及伤亡事故主要责任人除按《安全生产法》进行处理外,还须以本《制度》进行处罚。

第四条对于因违章行为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条企业奖惩细则应随国家政策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的变动在年度经济责任制上作相应的调整。

第二章奖励规则

第六条安全奖励资金的来源:

1、企业按年度拨付一定的安全奖励资金。

2、企业内部的违章罚款收入。

3、企业内部风险保证金未完成安全考核目标扣出部分。

4、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来源。

第七条实行安全风险奖励制度,具体办法按风险奖励办法执行。全厂各单位根据风险程度不同,全员缴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金,本年度内无死亡、火灾、爆炸、无社会灾害性事故、无重伤事故以及完成安全考核目标的单位,给予各单位所缴安全风险金同等数额的奖励。对作出重要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以及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专门事项给予奖励。

第八条在安全技术、职业病预防方面有技术发明、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的职工个人,给予300~600元奖励,属创造发明重大项目,按国家创造发明奖励条例规定报批,同时,企业在给予最高一级奖励的情况下,可同时给予晋升工资。

第九条对于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坚持原则,严格纠正制止各类违章,避免事故发生,成绩显着的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送技安处审核,经分管厂长批准,年终给予200~600元奖励。

第十条对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和及时报告上级,因而显着减轻以至避免重大事故危害发生的职工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送技安处审核,经分管厂长批准,可在该季度内给予300~600元奖励。

第十一条在灾害事故中,主动积极抢救人员或物资,防止事故蔓延或扩大,功绩显着的职工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送技安处审核,由厂长批准通报表扬记功的同时,可给予500~3000元奖励。

第三章处罚细则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岗位上班,必须穿戴规定的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安全帽、手套以及耳塞或耳罩等),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十三条禁止穿带钉、铁块的鞋子进入生产区、库区,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禁止穿高跟鞋(三公分以上)、拖鞋、裙子、短裤、化纤服上岗操作,违者一次性罚款50元。打赤膊上岗操作者,给予从重一倍的罚款。

第十五条凡班前4小时内饮酒者,除令其不准进入车间上班并按旷工处理外,另罚款100元。

第十六条携带香烟、火种到生产岗位区域内或在上班时间饮酒者,一次罚款500元。凡在生产岗位区域内吸烟者,除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理外,还给予留厂察看1~2年的行政处理。

第十七条凡将小孩带入生产、工作岗位逗留或上班者,一次罚款50元。

第十八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配电室内不准带入食物,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十九条生产区域的设备管线上不得凉、晒、烘烤衣物和放置杂物,违者一次罚款50元,如违反能源管理规定,则另行处罚。

第二十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库区等禁火区域内行驶,必须遵守企业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规定。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用具或衣物等,违者一次罚款50元,如属领导指使违章,则对该单位领导一次罚款50元。

第二十二条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违者一次罚款50元,如属领导(含各级领导)命令使用而又无措施的,对命令者一次罚款100元。

第二十三条生产岗位上操作工不得私自相互替班,违者一次罚款100元,如因私自替班造成伤亡、生产、设备事故,其后果概由责任者自负,并按厂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凡违反本厂《高处作业安全制度》者,一次对该单位罚款500元,个人罚款500元。

第二十五条进入设备(有限空间)包括各类塔、釜、罐、锅筒、管道和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集装箱和其他较封闭场所的作业必须办证,无证不准作业,违者一次罚款单位500元,个人500元。

第二十六条凡在禁火区内没有办理动火证或虽经批准了,但没有按动火证上审批意见落实安全措施以及超过动火时间、转借、涂改动火证和转移地点动火者,一人一次罚款100元。

第二十七条生产车间操作工上班时,必须将防毒面具带上岗位,放置于方便地方备用,防毒面具不用时,必须盖上过滤药盒的橡胶盖。违者一人一次罚款50元。不认真保管造成丢失或故意损害防毒面具者,照价赔偿。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必须重视和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对于无故拖延整改的,则按“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限期规定为准,每延期一天完成者,单位罚款50元,以此类推计算。

第二十九条对应持安全操作证上岗的无证操作者,一人一次罚款50元;未转正的学徒工或实习生无证独立操作者,一人一次罚单位100元,个人50元。

第三十条危险作业的作业人违章作业,监护人不及时制止、纠正,分别对作业人和监护人处以50~5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危险作业的监护人不负责任,擅离职守,不坚守岗位,对监护人处50~500元的罚款,并对单位处以3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危险作业的作业人、监护人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检查落实安全措施,作业时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对作业人、监护人分别处以200元~8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凡各级领导干部及专业管理人员见到违章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应负连带责任,应按违章性质一次给予罚款50~300元。

第三十四条对不服执法人员管理,打击报复,辱骂、殴打执法人员者,给予一次性罚款250元,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触犯刑法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违章情节特别严重或认识度恶劣或二者并存者,可按上述处罚加重1~5倍处理,并在接受审理期间按下岗处理,该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

第四章罚款收缴办法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罚款由技安处或保卫处(消防安全部分)开据罚款通知单,由财

务处收取现金。

第三十七条从罚款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缴款的单位和个人,按每天1%加收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

第三十八条罚款资金由厂财务处统一专项管理,经分管安全的厂领导批准后,可用于安全奖励和安全活动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对于单位和个人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多项者,均按累计计算收取罚款。对于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理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重长风化(1998)51号文《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同时作废。

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保障

适配人群项目安全负责人,施工成本会计,现场物资主管使用场景施工安全投入,防护用品配置,安全经费拨付
制定背景怕防护不到位出事故
适用范围所有施工项目和相关人员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管拨付,安全员盯采购,财务做台账,公司领导查落实
管理规定钱要按时提、专款专用、不能挪用、必须计划好再花
监督与罚则每月建台账对票据,公司不定期抽查,没做到就追责,出事了要查钱怎么花的

1、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是防止因防护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及隐患的有力保障作用。

2、 安全生产资金提取是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按时提取,计入工程成本,必须按工程施工进展及计价提取。

3、 安全生产经费必须按时拨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购足够的安全防护用品,保证施工防护用品到位。

4、 安全生产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更不得因抢工期、抢进度、以资金紧张而挪用或舍不得投入。

5、 安全生产经费必须计划先行,分别年度,季、月计划,按计划根据施工需要进行及时采购配置,发放到位,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6、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应按月进行建立台账,台账的明细要清晰,票据准确。

7、 如不按规定的要求投入不到位,发生的后果追究有关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工程安全生产检查

适配人群安全部门负责人,项目安全员,班组长使用场景季节性检查,隐患整改,现场评讲
制定背景怕出事故,想早点发现隐患,把不安全的地方赶紧改掉。
适用范围总公司、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班组,都得照着做。
职责分工总公司牵头管大检查,公司和项目部自己查,安全部门盯着看落实。
管理规定按季节气候定检查内容,查思想、制度、设备、防护、教育、操作、劳保、文明施工、事故处理。
监督与罚则检查完要评讲,出通报或简报,整改单必须“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不改就罚,复查验收跟上。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3、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片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

适配人群水利项目负责人,水行政监管人员,水利设施运维员使用场景水利工程安全,水文监测安全,设施运行安全
制定背景水利工地老出事,隐患老不处理,想让各单位主动找问题、快整改,别等出大事才着急。
适用范围广西所有水利单位,管工地施工、水库运行、水文测站这些地方的安全检查。
职责分工各水利单位自己查自己改,市县水行政单位盯着看,自治区部门负责抽查和指导。
管理规定单位每月必须查一次,重大隐患要挂牌、公示、定方案,一般隐患马上动手改掉。
监督与罚则查完要建档登记,按“一患一档”写清楚位置、谁负责、啥时候改完;重大隐患要上报,不改就依法处理,严重时停产整顿。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水利企事业单位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西水利系统各级水行政主管水利企事业单位(含项目建设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水利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水文监测安全和生产管理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稳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水利企事业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水利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属的施工项目、运营设施、水文监测等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查全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水利企事业单位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每季组织一次集中性的隐患排查。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查和抽查。

第六条水利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事故隐患等级实行“一患一档”登记,登记内容包括隐患部位、隐患类型、主要问题、公示情况、整改责任人、计划完成期限、整改资金落实情况、整改审查意见和验收结果等;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这域内的重大隐患,应建立重大隐患档案挂牌督办,并督促整改奋跟踪治理。

第七条水利企事业单位应当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月底前向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水行政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水利企事业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八条水利企事业单位对一般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水利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水利企事业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水利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水利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水利企事业单位应对已发现的重大隐患,用警示性标牌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状态、隐患位置、整改责任人、整改开始时间、整改计划完成时间等。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季度向社会公示现存的重大隐患,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重大隐患可能对周边社会公众、公共设施等造成危害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进行警示性公告。

第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水利企事业单位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查处,必要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启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十四条经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水利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须书面申请,经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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