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工地活多,人杂,怕图纸看错、材料不对、施工乱来出事。 | ||
|---|---|---|---|
| 适用范围 | 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这三类人。 | ||
| 职责分工 | 总监管全局,总监代表干指定的事,专业工程师盯自己那块活。 | ||
| 管理要求 | 查分包资质、审施工方案、验材料质量、签开工报告、查隐蔽工程、记监理日记。 | ||
| 监督与检查 | 总监要常看监理员干活,不行就换人;不签字不准开工,不验收不准下一道;出问题追到具体人。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报、乱报、晚报,现场被乱动,证据没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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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人,所有工地和车间发生的伤人事故。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科牵头查轻伤,公司负责人管重伤,上级来查重大事故。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不能瞒、不能拖、不能乱动现场东西。 | ||
| 监督与罚则 | 报完立刻救人,现场要拍照画图留证,查清原因才结案,没整改完不能松手。 | ||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事故后“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规定。遵照国家颁发的有关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发生伤亡事故后,伤者或现场人员应当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及时的医疗救治。并做好相应工作。
2、本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情况、简要经过和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急性中毒事故还应当报告卫生部门。
| 制定背景 | 管不住乱来的单位,事故老出,瞒报谎报太多,得拉个单子盯紧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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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搞生产经营的单位,重点是出大事、藏事故、不整改的。 | ||
| 职责分工 | 安监总局牵头定名单,各地监管部门负责查、罚、约谈,上级盯着下级干活。 | ||
| 管理规定 | 出大事死十人以上、瞒报事故、整改不到位、证被吊了、严重违法,全进黑名单。 | ||
| 监督与罚则 | 进了单子就重点查,半年至少抽一次,每年至少谈一次话;再犯就重罚;评优一票否决;项目、贷款、补贴全卡住。 | ||
为有效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惩戒,根据《安全生产 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 办发〔____〕20号)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 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____〕8号)等有关规定,____年7月29日,国 务院安委会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 定》。
| 制定目的 | 怕矿山出大事救不及时,死人多、损失大。法律有要求,县里也得有自己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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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县所有开石头、挖土的矿场,出大事故时用。 | ||
| 职责分工 | 县长总负责,副县长和各部门头儿各管一块。安监局牵头协调,公安管现场秩序,医院管救人,消防管抢险,其他单位按分工干活。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报,3人以上死亡就启动预案。专家到场定方案,队伍快速进现场,伤员立刻送医,设备工具随时调用。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局盯着各单位落实,查谁没到位、谁动作慢。没按要求做的,通报批评,严重就处分。每年至少练一次,看哪块卡壳就改哪块。 | ||
为保证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的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发生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露天采石、采土矿(场)所发生的爆炸、坍塌、山体滑坡等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原则
(一)应急救援,以人为本。
| 制定背景 | 现场有人出事了得马上告诉领导,领导得赶紧救人、报安监局,不然人会死更多,钱会赔更多,现场证据也没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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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生产单位的员工和负责人,管事故报告、抢救、调查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现场人员先报,单位负责人组织抢救和上报,安监局查落实,企业主管部门盯着别漏报。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领导,领导马上抢救并报安监局,不能瞒报谎报拖报,不能破坏现场,不能毁证据。 | ||
| 监督与罚则 | 现场人不报要提醒,领导不救不报要追责,安监局抽查记录,查到问题通报批评,严重就移交处理。 | ||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国家规定如实报告当地安监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事故按伤害程度分:
1. 轻伤事故:是指损失工作日为1至104个的失能伤害。
2. 重伤事故:是指损失工作日为105~6000个的失能伤害。
3. 死亡事故:是指损失工作日为6000个以上或一次死亡人数1~2人的事故。
4. 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在24小时内要报省安全监督管理局。
| 制定背景 | 电力安全太重要了,一出事就全盘否决。现在大家责任不清,容易扯皮,得把安全责任分明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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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项目公司、各参建单位、所有专业经理和一线干活的人。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各专业经理管自己那块安全。参建单位负责人也要盯紧自己人。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干工作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同步抓安全。不能只顾进度不管安全。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全监督组天天盯着各单位履职情况。领导临时交的安全活也得干好。不落实的要被提醒、督促,严重就通报。 | ||
1 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是具有否决性的重要指标,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必须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根据目前机构的设置情况,本着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的原则,项目公司特制定本职责。
2 项目经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专业经理对自己分管和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管,乱成一团。想让每个人知道遇到暴力、偷盗、火灾、地震时该干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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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岗保安人员,宿舍区和办公区。 | ||
| 职责分工 | 领班最先响应,各岗位保安马上动,宿舍保安3分钟到,最高指挥员统一发号施令。 | ||
| 管理规定 | 不能跑,不能放人走,不能乱动东西,必须报119或公安,听指挥,守出口,拿灭火器。 | ||
| 监督与罚则 | 平时要练,每月至少一次演练;查谁没按时到、谁不听指挥;漏报瞒报扣分,严重直接调岗;领班每天巡岗看执行。 | ||
| 制定背景 | 以前事故报告乱七八糟,调查拖拖拉拉,责任老是扯皮。想让报告快一点、调查准一点、追责实一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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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只管集团公司下面的控股煤矿。 | ||
| 职责分工 | 煤矿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报事故、组织抢救;二级公司调度室和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负责接收和上报;集团公司成立调查组查死亡事故。 | ||
| 管理规定 | 现场人员马上报调度室;调度室马上报领导;单位负责人半小时内必须上报;出事了得立刻救人、保现场、别让事故变大。 | ||
| 监督与罚则 | 事故报告有固定内容要求,调查组10天内交报告,特殊情况不超30天;处罚写得明明白白,撤职、降职、罚款全列出来了;瞒报或破坏现场要加重罚。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严肃事故
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法律、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法规、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控股煤矿。
第二章 事故报告第三条 报告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本单位调度室;
(二)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值班人员立即按程序报告值班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半小时内必须报告二级公
司调度室,二级公司调度室当日值班领导接报告后,立即报告集团公司总调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