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适配人群厂长,安全副厂长,车间主任使用场景隐患整改,事故预防,安全例会
制定背景怕出事故,想早点发现隐患。以前光管事故,现在要管隐患。厂里老有不安全的事,得改一改。
适用范围全厂所有人,各车间、科室,所有生产活儿。
职责分工厂长带头干,安全副厂长天天盯,各车间主任自己管好地盘。安技科负责记账、催办、查落实。
管理规定隐患分三级,小问题当场改,大问题开会定方案,特别大的马上报公司。班班查、天天报、月月开会。
监督与罚则查出来就填表,整改完要复查,不按时改罚钱,漏报一条扣五十。每月开例会,安技科全程盯着,月底统一报公司。

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实现安全管理由控制事故向控制隐患转变,有效遏制各类事故。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长:厂长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厂长

副组 长:副厂长

成员:副总工程师、各生产单位及各职能科室行政正职。

厂属各单位必须成立隐患排查整改领导组,明确职责,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和上报工作程序,并监督落实。

二、职责划分

(一)我厂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控制、治理负全面责任。

(二)厂分管副职是我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制定整改方案、安全预防措施,并组织落实。

(三)各级安全生产业务部门对本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预防措施,进行监督检查,落实项目计划、工程设计、资金安排、材料和设备供应及隐患整改、验收、考核等工作。厂主管部门负责所有隐患排查、整改与防范措施落实与防范措施落实的监督工作。

(四)厂属各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领导机构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规定进行汇总上报,厂主管部门负责向公司安全技术部上报。

三、安全隐患的分级

(一)按安全隐患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级。

a级:重大事故隐患,难度大,厂解决不了的,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重大事故隐患,难度较大,科、车间、班组解决不了,须由厂解决的隐患。

c级:一般事故隐患,难度不大,由科、车间、班组解决的隐患。

(二)按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

四、安全隐患认定

安全隐患是指在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和管理上的缺陷。

具体见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内容(后附)。

五、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一)安全隐患的搜集

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控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厂必须进行安全隐患的搜集。

收集渠道主要包括:信息卡、逐级汇报、班评估、各级各类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通过检查及时搜集现场作业生产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安全隐患的整理

1、搜集安全隐患后,由厂主管部门负责整理,建档登记,实行微机管理,做到警示提示。

2、对搜集到的安全隐患按照隐患级别、类型进行分级分类,安技科将c级隐患以“三定”方式及时反馈给车间;将a、b级隐患汇总后及时反馈给单位行政正职,行政正职牵头组织领导组成员进行及时排查、辨识。

3、所有经过识别、筛选、认定的安全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公司。

(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1、c级安全隐患填写“安全隐患处理三定表”或下达“安全隐患处理通知书”,由车间、班组干部负责组织立即处理,厂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并备案。

2、b级安全隐患必须填写b级安全隐患报告书,经车间、班组负责人签字认可,报厂分管副职或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定,厂主管部门登记建档。由行政正职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召开隐患排查整改会议,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整改单位和负责人,限期整改。对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b级隐患,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

3、a级安全隐患报送厂行政正职,经其认定并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技术部。

(四)、事故安全隐患排查例会

1、由行政正职牵头,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加,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例会。

2、发现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时,行政正职必须及时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召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例会,根据隐患程度进行分级分类,制定防范措施,编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3、严格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进行逐条排查确认,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落实工程项目和资金、整改单位和负责人。

4、安技科必须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进展情况。

(五) 安全隐患的复查

l、c级隐患由厂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三定”要求进行复查。

2、b级隐患由隐患排查领导组分管牵头,组织职能科室人员,严格按照“三定”要求进行复查。

3、a级隐患由公司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4、厂主管部门要对复查结果及时进行登记汇总。

(六) 安全隐患的消项

安全隐患消项是与隐患搜集相对的一项工作,是消除隐患之后,将隐患项目从隐患管理台账上消除的过程。

1、对b、c级隐患已整改的,在厂召开的隐患排查会上履行消项手续,未整改的要查找原因,重新履行排查手续,并制定安全措施。

(七) 安全隐患的上报

1、报告时间:主管部门必须在每月30日前将厂存在的a、b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c级隐患的条数报公司。

2、报告形式和内容:c级隐患报告排查整改条数,a、b级隐患必须提交书面报告,包括隐患内容、危害程度、整改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工程项目、资金落实、整改单位、时间和负责人等情况。

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的考核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规定,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采取预防性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厂隐患排查领导组要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考核。

(一)对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组织得力,排查严细,整改到位,上报及时、准确,工作认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二)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利,措施未落实的要追究责任,并处罚责任人200元。

(三)对车间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上报未上报,应发现未发现,厂检查发现的每条处罚50元。

(四)对违反厂《安全监察处罚条例》的隐患要按规定进行处罚。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处理

适配人群分管矿领导,区队正职,业务科室科长使用场景下井检查,专业验收,停产整顿
制定背景想把事故挡在发生前头,不等出事才补救。以前老是事后处理,现在要提前找问题、盯隐患、快整改。
适用范围全矿上下所有部门、所有岗位、所有生产环节都得照着办。
职责分工矿长总负责,分管领导管自己那块,科长组织落实,区队长盯本队,检查科专门盯着大家干没干好。 下井查隐患是每个人的事,谁看见谁登记,不能拖不能漏。
监督与罚则每周专业查一次,每月矿长带头查大隐患。c级马上改,a、b级24小时内开会定人定时定措施。改不完就罚钱,拖太久要追责,出事更要算账。

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实施依法治安、依法治矿,强化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变事后制裁为事前管理,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____〕133号)及《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____〕134号)精神,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分管谁负责”和“谁包队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一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号管理制度。

一、我矿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行矿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各专业分管领导是本专业隐患排查整改第一责任人;各业务科室科长负责本专业职责范围内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组织工作,各分管副职是分管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督办责任人;各区队正职对本区队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负全面责任;检查科负责对各专业隐患排查组织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对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不力、整改效果差的要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二、安全生产隐患是指矿井上下生产现场、系统、生产工艺、技术管理、自然环境、设备设施上存在的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问题。

三、为便于安全隐患跟踪管理,将隐患进行以下分类:

(一)按隐患危害程度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二)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按隐患落实整改的责任分别分为a、b、c三级。

a级:矿井无能力整改,需书面请示公司,并经公司批复,由公司帮助解决的隐患。

b级:区队无能力整改,须由矿级领导安排解决的隐患。

c级:由区队、业务科室安排解决的隐患。

(三)按安全生产的专业分为一通三防、机电运输、水灾、地测、

顶板和其他隐患。

四、安全隐患来源依据

(一)上级各类检查。

(二)公司领导下井检查。

(三)矿领导下井检查;矿、区队领导值班、跟班下井安全隐患汇报;矿各类安全专项验收和检查;矿安检员检查;其他人员反映的隐患。

五、隐患的排查、检查、整改与上报

(一)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后勤各专业的隐患排查活动每周进行一次,由矿长组织每月对矿井重大隐患进行一次排查。

(二)各专业分管矿领导在按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抓好本专业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验收检查,全矿各级管理人员都要把查处隐患当作首要任务,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各类隐患,对现场不能及时处理的隐患,每个人都要认真填写记录,归类管理,确保隐患按期整改。

(三)日常各类安全检查的隐患,由检查科负责进行分类、分级;各类专业检查的隐患,由矿对口业务科室负责进行分类、分级。对c级隐患立即安排区队整改,对a、b级隐患,由矿长、安全副矿长或分管副矿长在24小时内召集分管矿领导、检查科、各业务科室及区队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检查科、相关业务科室按要求及时对安全隐患归档管理,将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在24小时内分别上报公司相关业务部室和安监局;同时将a级隐患另行文上报公司。

(四)矿相关业务科室接到各单位上报的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后,要在24小时内审查、认定并归档。属于本专业的a级隐患要及时制定出整改意见,本专业口不能解决的,由矿安全部门研究解决。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经分管领导、安全矿长、矿长签字后报送安全部,由安全部研究解决。

六、隐患整改

1、各单位行政正职负责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并组织实施;一般隐患由行政正职指定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2、各业务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按期整改。

3、检查科对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定期向各有关责任人反馈。

七、几点要求

(一)各级领导下井要严查细管,各类检查要注重实效,隐患整改要落实到位,凡出现检查不负责任遗漏隐患、隐患不按期整改、隐患督查不到位,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者的管理责任,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隐患管理要做到档案管理规范,隐患上报及时,凡出现建档不规范、流于形式或上报材料不及时,按公司和矿考核办法处罚。

(三)对有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隐患,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矿各业务科室、检查科或区队要立即撤出人员停产整顿,属矿业务科室自停的,由矿组织验收(必要时可报请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属公司领导或职能部门停的,由公司组织验收,并决定是否恢复生产。

(四)各级领导、业务科室要认真排查、检查和督促整改隐患。凡工作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本单位、本专业被上级部门查出重大隐患,造成停产或受到经济处罚的,隐患单位、各业务科室、矿分管领导以及包队领导要承担相应责任。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社区事故隐患排查

适配人群社区联络员,安委会成员,街道安办使用场景月度检查,节日巡查,隐患整改
制定背景社区事故多发,隐患没人管没人查,老出事。
适用范围街道下所有社区、辖区单位和重点企业。
职责分工社区联络员带头查,领导小组节日抽查,安委会办公室盯进度。
管理规定每月必须查一次,重大隐患要上报、定计划、专人改。
监督与罚则整改全程跟踪,定期报进展,验收找职能部门做评价,不改的被督促再改。

街道社区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社区安全生产联络员组织相关人员,每月一次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二、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春节、元旦等重大节假日、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抽查。

三、各单位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消除隐患。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专人负责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四、对隐患整改项目,实施跟踪监督,及时向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整改计划实施情况。

五、对隐患整改项目的验收,由街道安委会委托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安全评价和进行验收。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企业事故隐患排查

适配人群矿级负责人,区队管理人员,当班安全员使用场景矿级检查,区队旬查,班组日查
制定背景怕出事故,老有隐患没人管,查得不勤不细,想让大家都动起来天天看。
适用范围矿里所有人,从矿长到班组长,还有电工、尾矿工这些单干的。
职责分工矿级领导带头查,安全科盯着,区队自己查,班组长和安全员天天跑现场。
管理规定矿级每月查一遍,区队每旬查,安全员每天查,班组长每班查三次,班前班中班后都要看。
监督与罚则查出来的小问题马上改,大问题立刻停活、设警戒、报安全科和矿领导,还要记下来、汇总好、往上送。

1、矿级每月要组织安全科等有关科室,对全矿每个生产系统、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特殊时期随时排查。

2、区(队)车间每旬对本辖区进行隐患排查。

3、当班安全员每日对所辖区进行隐患排查。

4、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及单独作业的重点岗位(尾矿工、维修工、电工、配电室等)每班对本班的重点部位和生产辅助环节进行不少于三次的隐患排查。(班前、班中、班后)。

5、各级、各岗位查处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严防事故隐患扩大,排查中一般隐患当即处理,重大隐患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并报矿安全科,和矿安全主管负责人,登记、汇总、并及时报告乡镇安监站,县安监部门。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适配人群一线操作员工,班组长,车间安全员使用场景班前检查,周度自查,月度大检查
制定背景怕设备出问题、环境不安全,大家干活时容易出事。想让每个人天天都看看有没有隐患。
适用范围所有员工、各班组、车间、部门,管机械电器、消防器材、作业环境这些事。
职责分工员工自己查岗位,班组长查班组,车间负责人查辖区,厂部安全部门牵头检查和备案。
管理规定班前班后要检查,每周每月有固定检查,发现隐患马上报或处理,记录要交上去。
监督与罚则检查结果要登记、通报、备案;有奖励,比如发现隐患避免事故就表扬;没执行检查出事了要追责。

一、企业安全检查制度

1、岗位班前、班后检查:

每个员工在操作前和下班前,要对本岗位的机械、电器设备、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2、班(组)每周自查:

由班(组)长组织,每周定期对本辖区的机械、电器设备、辅助设施、消防器材、设施、物料摆放、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3、部门(车间)每半月自查:

由部门(车间)安全管理责任人组织,月初和月中对负责区域的机械、电器设备、辅助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物料存放、劳保用品佩戴、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作好记录,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4、厂部组织每月安全大检查:

由厂部组织各部门(车间)安全管理负责人参与每月底对全厂生产车间、生活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机械、电器设备、设施,消防设备、设施、消防通道,各种辅助设施,劳保用品佩戴,作业环境,生活区防火安全等情况进行一次性全面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解决,上报厂安委会主任,并把检查结果通报全厂。

以上四条措施,各部门、车间、班组和员工、应在生产工作中认真执行。对及时发现隐患进而避免了重大、特大事故发生的,给予特别奖励和表扬,如因未执行检查工作而造事故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隐患

安全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如: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2、事故隐患分类

根据危害及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隐患排查

a.公司各部门(车间)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司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b.公司员工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安全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查并予以处理。

c.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分类进行登记,并下发《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单》。各被排查部门(车间)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尽快制订和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4、隐患治理

a.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发生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送公司“安委会”主任(企业负责人)和安全主任,报送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和措施,隐患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经费和物资;概算此隐患治理所需经费与物资需求,人员需求。治理时限则根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在假定物质与人员到位情况下,确定隐患治理的时限。

b.在隐患未得到治理前或在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全员安全教育

(1)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技术技能、岗位风险管理、应急等方面的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安全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2)组织将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复审。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企业工艺、技术、设备等部门,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2、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1)对新员工,进行厂(公司)、车间(部门)、班组级的安全培训教育。通过安全培训教育,使新员工熟知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正常有序。

(2)厂(公司)级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事故案例分析等。

(3)车间(部门)级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工作现场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相关事故案例分析等。

(4)班组级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及个人防护用品等的构造、性能和正确的检查、使用方法等。

3、日常安全教育

厂(公司)内各班组负责人应坚持召开班前会,在班前会上必须对当班的工作事项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

4、安全教育管理

(1) 公司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的人员、资金和设施。

(2) 公司应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计划。

(3) 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防火安全职责;公司全体员工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履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2、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

(2)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3、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负责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4、灭火器的管理

(1)灭火器的配置与灌装

a.按国家标准配置灭火器,使用后的灭火器须交由有资质的公司重新灌装。

b.配置的灭火器须有灭火器存放装置,且应标识清楚,便于取用。

(2)灭火器的使用

a.发生初起火灾需使用灭火器时,主要由各部门班组中经过培训的人员使用。

b.灭火器使用后,使用部门须处理好现场;并送交相关部门作灌装或报废处理。

5、检查与巡逻

(1)每月安全主任组织有关部门(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工艺、设备、环境条件、防火防爆、消防措施、静电接地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安全主任或相关人员每天巡回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与解决。

(3)各岗位生产交接班时、也应交接防火安全,接班后要检查设备、电器开关和消防器材等;发现问题时,迅速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6、宣传与教育

(1)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防火知识考核成绩,应作为升职、加薪的依据。

(2)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全公司员工每半年举行一次消防演练活动。

7、火警、火灾事故管理

(1)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公司消防中心报警。

(2)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公司员工要全力以赴,听从指挥、尽力扑救。

(3)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安全主任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从工艺

设备、生产、管理等方面调查事故原因。

(4)对全公司职工要进行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8、火警应变

扑救火灾原则:报警早,损失小;边报警,边扑救;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防中毒,防窒息;听指挥,莫惊慌。

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奖 励: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班组、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对安全生产有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且产生明显的效果者。

(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对抢险救灾有功和在其它消防、安全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者。

2、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报上级领导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委会”通过。

(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委会”讨论、审核通过。

3、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相应惩罚:

(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5)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6)擅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者。

4、惩罚程序

(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六、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危险作业审批

(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公司经理级或以上的领导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总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经营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2、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七、动火安全审批制度

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此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许可证动火。

(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

(3)必须在动火许可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需要申请区域以外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

(4)“动火许可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借,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保证容器内无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2)能拆下的管道,阀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等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3)动火前应整体考虑,如有威胁到相邻部门及其它部门时,应通知其相邻部门及其它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4)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制定应急措施,备好监火专用灭火器材。

(5)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6)动火附近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

(7)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8)安全主任、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对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在发现不符合动火安全要求时,有权停工。

(9)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八、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的存放

(1)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指定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质混合储存,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屋顶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2)库内严禁一切明火,化学危险品存放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宜过高、过密并要留出一定得通道及通风口。

(3)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得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储存。

(4)危险化学品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与安全部联系进行安全处理。

(5)化学危险品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避雷设施、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降温的安全设备和器具。库房设备和照明一律采取防爆装置。

(6)根据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在库房内要有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

2、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化学危险品领料用量一般当班为宜,车间原料放置须整齐,中文标识清楚,符合安全要求。

(2)铁桶应直接放在地面上,使接地良好,开桶盖时不能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

(3)在危险品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穿戴劳保用品之规定。

3、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1)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联系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销毁。

(2)危险爆炸物品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3)加强废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管道含有危险性物质,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处理,经收缴单位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上交或出售。

九、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电气运行安全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4)电气设备维修时应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2、接地装置的规定:

(1)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2)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防雷接地:

(1)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2)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4米。

(3)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4、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1)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

(2)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3)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4)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超期使用。

5、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1)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安全电压。

(2)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6、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1)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2)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绝缘靴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十、事故处理制度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为适应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需要、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和标准,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伤害程度分类为轻伤、重伤、死亡三类。

2、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2、重任事故:是指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个(含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包括发生事故以后30日因事故而延长的均计入(排除医疗事故或自然死亡)。5、|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6、特别重大死亡事故:(1)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损失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2)次造成职工10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3)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3、伤亡事故与应急防范管理:伤亡事故管理工作包括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等,目的是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建立并实施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的内容、程序、负责部门或人员及其职责,做好伤亡事故管理工作。

2、事故的报告统计:(1)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抢救,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2)生重伤以上事故,企业应当以快速的办法报告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公会等,最迟不超过24小时;(3)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的简要经过等;(4)企业应当根据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要求,按月、年定期报送伤亡事故的统计报表。

3、事故的调查:(1)事故调查的组成: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的有关人员组织;死亡以上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组成。(2)故调查组的职责:(一)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二)确定事故责任者;(三)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处理:事故处理的目的是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因而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的原因不查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公交集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适配人群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员,车队调度员使用场景车辆安检,驾驶行为监管,节假日运输
制定背景怕出事才搞这个制度。司机开车不安全、车子有毛病、路线有问题,都得早点发现处理掉。
适用范围所有营运车辆、开车的师傅、跑的线路、路上运营的事儿。
职责分工安全科牵头干,司机和车队执行,综合科管举报登记,领导盯着复查落实。
管理规定隐患必须登记清楚,整改要有人、有钱、有时限、有方案,还要留档备查。
监督与罚则每月统计分析隐患原因,鼓励大家打电话或写信举报,查实了就发整改单,改完要复查销号,每季度发奖金。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规定,对司属营运车辆、客运驾驶人、运输路线、运营过程等安全生产各要素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取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三、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防患于未然。

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内容包括:检查日期、具体部位和场所,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治理意见,排查人员及签字,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人员及签字。

五、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形成原因、特点及规律,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

七、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员工监督和社会舆-论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生产违章,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报告举报范围:1.公司全体员工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拖延或谎报的;2.车辆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修复严重危及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3.驾驶员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的;4.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安全隐患或安全生产的违法、违章行为。

二、报告和举报方法:公司任何员工均有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可用电话、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违章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

三、举报受理程序:1.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书面登记编号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科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科复查销号和存档。3.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和公司领导;4.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安全科填写《安全举报奖励审批表》,并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四、举报受理部门:公司综合科,电话:0855-5731566,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单位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要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五、举报奖励标准:对经查证核实的举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程度评审确定奖励标准,给予第一时间举报的单位或个人250—1000元不等的奖励。奖励标准分四类:(1)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元至100元;(2)较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元至300元;(3)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300元至500元;(4)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0元至1000元。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冶金事故隐患排查

适配人群安全员,车间主任,分公司经理使用场景井下作业,矿山采掘,尾矿库运维
制定背景怕出事,想早点发现隐患。大家查隐患不统一,整改拖拉,容易出大事。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人,下井的领导、科室人员、安全员、业务部室都算在内。
职责分工车间主任管一般隐患,分公司管较大隐患,公司安全部盯重大隐患,安委会管特大隐患。
管理规定隐患分四级,必须按级上报,现场能改的马上改,不能改的得报上去,不能瞒着不报。
监督与罚则整改完要复查验收,存档留底。每月统计分析,公示隐患位置和危险程度。举报有奖,不报要罚,拖着不改出事了重罚。

冶金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制度4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级、各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类别:

1、公司领导、部门领导下井所查的事故隐患;

2、分公司领导、科室领导下井所查的事故隐患;

3、各业务部室(科室)的管理人员所查的事故隐患;

4、专职安全人员现场检查、巡查所查的事故隐患;

5、上级部门及领导所查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的级别:

根据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险程度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难度,将事故隐患分为四级:

a级隐患为特大隐患,在公司范围内不能立即解决的,需请有关专家研究商讨制定解决方案的隐患。

b级隐患为重大隐患,指分公司无能力解决需要公司有关部门制订整改方案协助解决的隐患

c级隐患为较大隐患,指车间无能力解决需要分公司在一定期限内能够解决整改的隐患。

d级隐患为一般隐患,指作业现场存在的在车间范围内能够当班及时整改的隐患。

三、事故隐患分级管理规定:

一般事故隐患由分公司当班车间主任负责落实整改,由当班安全员监督整改。

较大事故隐患由分公司组织落实整改,由安全科监督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由分公司和相关部室落实整改,由公司安全部监督整改。

特大事故隐患由公司聘请有关专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由公司组织实施,安委会监督整改。

四、事故隐患整改技术措施的制定:

(1)矿山采掘、通风、提升运输、供配电、防排水、采空区处理等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部负责制定整改方案,并现场负责指导整改。

(2)尾矿库、选场的整改措施,由技术部负责制定整改方案,并指导、监督落实整改。

(3)矿山重点设备设施(如通风、供风、提升、运输、防排水、供配电等)定期监测、检修;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的维修保养等,由资产部负责并制定整改方案,现场指导整改。

(4)民爆器材管理,从总库到发放站的储存运输、领取及涉爆人员管理等,由保卫部制定整改措施,并协助安全部落实整改,并做好日常性的检查工作。

五、事故隐患上报及处理程序:

一般事故隐患现场解决,当班队长将整改情况上报车间主要负责人。

较大事故隐患由车间主要负责人或现场检查人员逐级上报分公司安全科。

重大事故隐患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人员,并逐级上报分公司安全科、经理和公司安全部。

特大事故隐患按重大隐患程序逐级上报公司安委会,当班安全员首先将人员进行撤离,并派专人现场监护。

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和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时,可越级上报。

公司部室及外来人员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按上述程序处理,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分公司隐患整改完毕后,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并将复查验收情况上报安全部,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六、建立事故隐患档案:

各单位对查出的较大或重大事故隐患按公司有关规定建立隐患台帐,分类建档,进行“三定”(定整改时间、措施、责任人),并将验收整改结果存档,对于隐患的整改,要实行消号管理。

分公司安全科每月20日将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统计分析表报公司安全部。

公司安全部每月将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的分析情况在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安监局。

七、事故隐患监督

对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由分公司安全科派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充分利用井口“隐患公示牌”进行公示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警示内容应包括隐患存在位置、危险程度、注意事项等。

八、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所有员工均可对作业现场存在较大以上隐患向公司安全部报告,经确认后对举报者奖励100――1000元。

举报电话:6681702(8015)内线8116、8118

九、责任追究:

1、各单位对本单位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认真检查,及时落实整改,不得对事故隐患进行瞒报或拖延不报。否则,被查出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

2、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存在有瞒报和拖延不报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从重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村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适配人群防冲矿长,总工程师,防冲副总使用场景冲击地压区域,防冲设计施工,监测预警平台
制定背景怕冲击地压出事,想把隐患早点揪出来,别等真炸了才着急。要天天查、旬旬盯,让防冲工作有章可循。
适用范围管全矿井下所有防冲相关的事儿,包括设计、评价、措施、排查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防冲矿长是总负责,总工和防冲副总帮着抓,防冲科长带着技术员天天跑现场,基层单位负责人守好自己地盘。
管理规定必须建台账、定标准、编措施、搞检查;隐患发现马上报,整改必须“五定”;重大隐患得停产撤人。
监督与罚则每旬开会排隐患,录入系统跟踪;整改完要复查、销号、存档;超期不改就升级督办,还纳入考核扣分;安检科随时盯着。

为建立健全防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冲击地压事故发生,根据《常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及职责划分

(一)为确保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常村煤矿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防冲矿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防冲副总 防冲科长

成 员:防冲科副科长、防冲科技术员及基层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冲科,防冲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矿井冲击地压防治方面的防冲设计、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防冲专项措施的编制及井下冲击地压工作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协助领导小组推动全矿防冲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组织制定防冲系统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防冲系统旬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每旬定期组织实施全矿井防冲系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治理信息档案,对全矿的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防冲矿长为防冲系统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防冲副总、防冲科长、基层单位负责人负责本系统每旬、每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整改落实隐患。

①建立健全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②制定本系统事故隐患排查、辨识、治理、验收等具体工作标准;

③制订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④按时报告本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需要提交治理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防冲矿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是防冲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②参加矿井月度事故隐患排查,并对防冲系统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提出主导意见。

③组织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组织有关人员按“五定”原则制定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④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现场对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的作业地点责令其停产整顿。

⑤监督防冲系统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⑥监督防冲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及资金的落实情况,督促矿保证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⑦发生事故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⑧参与全矿各类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⑨根据矿长安排协查举报的事故隐患。

2、总工程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加强对防冲科及防冲队的领导,落实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②对防冲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

③协助防冲矿长组织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提高防冲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④参加矿井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并对防冲系统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整改提出主导意见。

⑤督促落实防冲系统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按照防冲设计、防冲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

⑥协助矿长进行防冲系统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⑦负责根据矿长、党委书记及防冲矿长的安排协助查证各级人员上报和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对防冲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治理。

⑧参与防冲系统各类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3、防冲副总工程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加强对防冲科、防冲队及冲击地压区域施工单位的领导,落实好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②对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

③协助防冲矿长、总工程师组织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提高防冲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④参加矿井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并排查出的防冲系统事故隐患的治理整改提出主导意见。

⑦负责根据矿长、党委书记及防冲矿长的安排协助查证各级人员上报和举报的防冲系统事故隐患,并对防冲系统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治理。

4、防冲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是矿井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部门。

②负责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监督管理工作。

③配合防冲副总组织防冲事故隐患排查,并形成纪要。

④制定落实防冲系统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⑤及时将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办、验收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信息归档立卷,并及时上报。

⑥按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方针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⑦深入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掌握安全动态,对防冲系统的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提出停止生产,并向矿报告事故隐患情况。

⑧按规定向相关领导、单位及上级部门上报专业事故隐患。

⑨配合矿相关部门参加安全事故的抢救、分析、处理工作。

5、防冲科科长(副科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示精神。

②协助防冲矿长、总工程师、防冲副总抓好防冲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③认真做好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向相关矿领导汇报。

④负责具体组织落实防冲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工作。

⑤监督落实防冲系统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现闭合管理。

⑥按时组织参加矿及防冲系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并根据会议纪要,督促相关区队认真落实整改。

⑦按规定向安检科、相关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防冲事故隐患。

⑧按职责划分落实防冲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中的责任。

6、防冲科技术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防冲科技术员是防冲系统隐患排查的直接参与者,对防冲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验收负责,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如下:

①防冲科技术员必须严格执行防冲事故隐患排查相关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冲击地压防治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②参与制定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守“红线”和“底线”意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形成事故隐患,并重点排查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环境是否存在危险源,确保工作环境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④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中有关规定和各项安全条例指令,做好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抵制“三违”等现象,监督区队不安全不生产行为。

⑤协助科长(副科长)抓好防冲系统隐患排查工作。做好防冲事故隐患排查问题的整改及落实,确保隐患排查的问题均能够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

⑥积极参加防冲事故隐患排查会,并对生产过程中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编制防冲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治理方案措施。

⑦做好井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防冲事故隐患及新工艺、新方法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收集和汇报,便于区队总结经验,弥补安全生产管理漏洞。

⑧对井下冲击地压区域进行巡检,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升井后对排查的隐患及时录入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系统,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跟踪落实工作。

⑨积极接受事故隐患排查教育和培训,掌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防冲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①建立健全区队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②制定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辨识、治理、验收等具体工作标准;

③制订本单位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④按时报告本单位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需要提交治理的事故隐患。

⑤完成部门领导及相关领导安排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⑥加强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到位。

二、 防冲系统事故隐患分级及认定

(一)事故隐患分级

按照隐患的影响范围、整改难易程度和危害程度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

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较大事故隐患,是指整改治理难度较大,需要安排工程进行治理的一般事故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有一定整改治理难度,需要延期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中当班就能排除的属于低风险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认定

(1)重大事故隐患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____〕第85号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认定的重大隐患;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豫政〔____〕41号)认定的重大隐患;

3.《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煤行〔____〕116号认定的重大隐患;

4.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煤矿重大隐患认定标准清单(试行办法)》河南能源〔____〕660号认定的重大隐患;

5.《关于印发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矿重大隐患认定标准清单(试行办法)的通知》(义煤发〔____〕560号)认定的重大隐患

三、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标准

1.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隐患部位、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治理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 <>;;和应急预案 <>;;,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按期完成治理。

2.非重大事故隐患,由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在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治理。

3.制定的隐患治理方案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

和预案“五落实”。

四、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机制

事故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按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组织整改,实行分级治理、分级督办、分级验收。

(一)重大隐患的管理

各区队的重大隐患及时汇报,防冲科对重大隐患建档管理。

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挂牌督办,义煤公司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矿井、防冲科、区队三级部门跟踪落实,区队每月25日前要将整改落实情况和工程进度报防冲科。整改完成后矿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现场验收,并报防冲技术处。

2、重大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治理,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

3、矿井对所有重大隐患都要定隐患项目、定整改方案、定资金、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实现“五定”管理。隐患整改落实要有记录,整改结束要有复查人、复查结果和复查日期,并要给出结论性意见,做到闭环管理。

(二)较大隐患的管理

区队的较大隐患及时汇报,防冲科对较大隐患建档管理。

较大事故隐患督办人为防冲矿长,防冲矿长组织防冲科制定较大隐患治理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下发《治理通知单》,并组织实施治理,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督办人牵头,督办单位参加,安检科进行验收销号,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较大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治理,隐患治理期间,现场安排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牌,安检员现场监督,日常填写事故隐患治理记录。

3、较大安全隐患要定隐患项目、定整改方案、定资金、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实现“五定”管理。隐患整改验收要有记录,整改结束要有复查人、复查结果和复查日期,并要给出结论性意见,及时销号,做到闭环管理。

(三)一般隐患的管理

防冲科要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隐患实行跟踪管理,矿井建档备查。

一般隐患:区队整改,防冲科督办,防冲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可委托防冲科科长)验收,一般事故隐患中的低风险事故隐患由当班岗位人员负责采取措施,立即治理消除,并做好记录,由当班班组长负责督办,当班跟班队长验收。

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在现场安排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按“五定”原则管理。隐患整改落实要有记录,整改结束后,矿防冲科科长(副科长)进行验收,并要给出结论性意见,及时销号,做到闭环管理。

五、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一)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

1、矿井要建立健全防冲专业机构,人员配备要满足需要;建立并落实各级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由防冲科负责。

2、冲击地压矿井建立防冲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采取健全机构、安全培训、预测预警、防治措施、防治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六位一体”的综合防冲管理体系;编制专项防冲设计、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报告、防冲专项措施,按防冲设计(措施)施工,消冲后进行采掘;按规定配备防冲装备和仪器,由防冲科负责。

3、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冲击地压防治监测预警平台并运转正常,各类防冲监测设备安设要符合规定、管理维护到位由防冲科负责。

(二)事故隐患排查流程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流程主要包括排查发现-通报信息(录入主动预防信息管理系统告知责任单位)-实施治理(责任单位)-治理结果反馈(责任单位)-验收闭合上报等环节。

参加隐患排查验收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业务技术水平,并事先做好技术资料、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隐患排查内容要包括基础管理和生产现场管理两方面的内容,涉及各个系统和人、机、环、管各个方面,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记录报告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行“自查、自报、主治”的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2、由防冲矿长(总工程师)每旬组织防冲科、防冲队、冲击地压区域施工单位召开一次覆盖冲击地压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根据《防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对防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制定下旬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提出治理方案措施。

根据对防冲系统排查的事故隐患,由防冲科按照“五定”原则,实行“闭环”管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报矿安检科备案。

3、防冲科日常安排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井下冲击地压区域进行巡检,对防冲系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升井后对排查的事故隐患及时录入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系统,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跟踪落实工作。

防冲科接到区队隐患整改完毕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查时间,及时对区队整改隐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隐患的“五落实”表格分类、整理存档备查。

4、基层区队由党政负责人牵头搞好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每班由带班人员牵头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区队排查的隐患,由区队自己进行录入和整改、复查等工作。

5、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并逐级报告分管领导,通过安检科报告到义煤公司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隐患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2)治理的目标、任务和时限;

(3)采取的方法、措施、治理时限、进度安排、停产区域;

(4)治理资金和物资的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5)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6)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定的应急预案。

6、其他要求

⑴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必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细致的认真排查,确保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有效遏制隐患生存空间。

⑵所有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无故缺席;请销假必须经防冲矿长审批。

⑶隐患排查必须全面细致,严格按隐患排查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填写,检查表填写要字迹工整、表面清洁。

⑷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未按期整改的单位每一项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四)事故隐患复查及安全监控

1、防冲科负责建立矿井防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落实“隐患登记-治理责任人-治理期限-治理措施-复查人员-复查-治理完成”的隐患治理闭合原则。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整改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业务科室,由业务科室和安检科组织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单位继续进行整改,直到合格。

2、对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及时提高督办层级,加大督办力度;事故隐患治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解除督办。

3、防冲科要不定期对基层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指导服务;安检科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等“闭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相应的验收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对事故隐患治理结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解除督办、予以销号;重大事故隐患验收资料必须上报公司业务部室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5、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矿井要组织相关领导、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负责督办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6、防冲科、安检科等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接到区队隐患整改完毕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查时间,及时对区队整改隐患进行复查。

7、隐患复查原则上做到系统自控,防冲科下发的隐患自己复查,安检科协助。最后将复查隐患的整改结果及时与隐患管理系统提交闭合,并将复查隐患的“五落实”表格分类、整理存档备查。

8、防冲科借助主动预防信息平台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监察工作。对于隐患限改到期未及时反馈的隐患,系统发出预警信息,相关责任人及时与责任单位沟通,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提交整改信息,因无故造成整改超期的,纳入“双基”考核。

常村煤矿防冲科

____年3月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适配人群生产部管理人员,车间技术负责人,班组安全员使用场景粉尘作业场所,节前安全检查,新工艺投产
制定背景怕粉尘爆炸出事。想早点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证规章制度落实,让生产更安全。
适用范围管所有车间、班组和粉尘作业点。
职责分工生产部牵头组织检查。各车间、班组自己查。安委会和业务部门也得参与检查监督。
管理规定必须查粉尘点、设备、防护用品。不能无证上岗,不能不戴防护,不能乱拉电线,不能通道堵塞。
监督与罚则三级检查,公司每半年一次,车间每月一次,班组每周一次。检查要记录,问题当场改或发整改单。重大隐患不解决就不能开工。整改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班组能改的别推给车间。

一、目的

1、粉尘防爆安全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粉尘爆炸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

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责任

1、公司生产部是组织实施粉尘防爆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

2、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粉尘防爆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三、检查重点

1、易造成重大损失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2、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粉尘点及粉尘作业场所;

3、直接管理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四、检查方法

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公司、车间、班组相结合的三级粉尘防爆检查制度。

五、检查内容

(一)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

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2、查职工是否未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有否无证上岗作业;

3、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二)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

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

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

4、查作业场所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规定,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

具体按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检查细则表》执行。

六、厂级例行安全检查

具体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粉尘防爆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作业场所电气设备、除尘系统、通风系统等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3、新工艺、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公司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运。

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5、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七、车间检查

1、车间除配合公司组织的粉尘防爆安全检查外,车间领导每月(20日左右)要安排一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科,并作好检查记录。

2、新工艺、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电气设备、除尘系统、通风系统及作业场所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运。

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对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电气设备、生产设备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料、漏粉等问题。

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八、班组检查

1、班组每周(周一)由班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清扫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车间领导反映,并作好检查记录。

2、班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

九、隐患整改

1、三级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或安全主任,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3、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三不”的原则处理.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三不”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生产部;生产部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4、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单位,生产部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公司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5、粉尘防爆安全检查情况和表彰、奖惩结果分别用“通报"、“简报”、“板报”方式定期公布。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排查

适配人群通风工区,采掘班组长,机电设备管理员使用场景粉尘作业,噪声设备,有毒气体
制定背景怕工人得职业病,粉尘噪声毒气这些容易伤身体,得天天查、时时盯,不然出事就晚了。
适用范围采煤掘进单位、辅助部门、销售公司、物业公司,还有所有干活的班组长和工人。
职责分工职能公司管理部门牵头,矿井区队具体干,班组现场盯,安监部门负责检查效果。
管理规定粉尘每15天查一次,噪声每月查一次,毒气按班查,氡每年测一次,高温每天看温度。
监督与罚则查出问题要列整改计划,定人定时定钱,没做完要考核扣分,整改完还要回头看。

为了有效地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确保职工安全健康,矿井采、掘、辅助、销售公司、物业公司等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排查制度,按照职能公司管理部门每周、矿井区队每天、班组和车间每个班的要求,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的排查。

对下列易于产生职业病卫生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排查。

(一)粉尘防治方面

对防尘系统、防尘管路、防尘水源及采掘工作面等有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的综合防尘设施、措施,必须每15天排查一次,并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间隔对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工班个体和定点呼吸性粉尘浓度、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粉尘分散度等进行检测,保证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符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标准,并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二)噪声防治方面

各矿井在对主要通风机、压风机、局部通风机等噪声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对各矿井目前在用的主要通风机、压风机、局部通风机等噪声设备,每月进行一次隐患和噪声危害排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噪声危害测试。作业场所噪声不得超过85db(a)。当大于85db(a)时,必须为职工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当大于或等于90 db(a)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有效措施,确保噪声符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标准。

(三)有毒有害气体防治方面

对作业场所中的一氧化炭、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等有毒有害气体,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采取防治措施,保证检测次数和检测时间符合其相关规定。同时,按照矿井每月、职能管理部门每周、区队每天、班组和车间每个班的要求,至少进行一次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排查,确保有毒有害气体允许浓度符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标准。

(四)放射性物质氡及其子体防治方面

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氡及其子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排查,确保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氡及其子体浓度符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标准。

(五)高温防治方面

各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机电设备峒室的空气温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测,同时,按照矿井每月、职能管理部门每周、基层区队和通风工区每天的要求,对各高温作业场所进行一次排查。

以上所排查出的煤矿职业危害等危险源,必须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列出处理计划,同时,要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整改责任人,并严格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