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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优选10篇)

时间:2026-09-17 18:20:28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适配人群车间主任,工段长,厂长使用场景工伤处置,事故上报,安全整改
制定背景以前事故情况说不清,没法分析原因。老出事,工人受伤没人管。得知道为啥出事,才能防住下回。要摸清规律,总结教训,拿技术办法和组织办法来堵漏洞。
适用范围所有企业里的职工,从工段长到厂长,还有劳动部门、主管部门。
职责分工工段长最先接报,车间主任接着报,厂长最后上报。劳动部门盯着统计,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工会也得参与。
管理规定不管大小事故都要登记、报告、调查、处理。每起事故必须查清原因、教育群众、定好防范措施。三样缺一不可。
监督与罚则靠层层上报压责任,用月报汇总盯数字。劳动部门抽查执行情况,漏报瞒报要追责。报表迟交或错填得重报,严重就通报批评。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加强党和政府对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地掌握职工伤亡事故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以保证安全生产,搞好劳动保护工作。

一、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是掌握伤亡事故信息,统计分析事故发生规律和采取预防措施的必要手段。国务院1956年5月25日颁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中对事故定义、事故分类、报告程序、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和审批程序等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它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都认真执行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对管辖范围内的职工伤亡事故进行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而且,不论事故大小都须按有关规定认真进行登记、统计和调查分析处理,对每起伤亡事故都应采取“三不放过”的态度,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和群众没有吸取教训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以真正达到减少伤亡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目的。

几十年来的实践经验证明,伤亡事故报告制度是同伤亡事故作斗争的一项有力武器,对推动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它可使人们从事故的报告、统计、分析中基本上掌握企业职工伤亡情况,反映各个时期劳动保护工作的基础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并从事故统计分析中,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从而明确劳动保护工作的重点。如有些地区根据一定时期的伤亡事故统计,发现电气安全、锅炉安全等是造成伤亡事故的关键。因此,通过专业检查,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这些成效又反映在事故减少的统计数字中,从而鼓舞了工作信心,进一步推动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另外,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使广大职工群众接受教育,吸取教训,提高认识,从而加强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企业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因此,伤亡事故报告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为适应形式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国务院又分别于19*1月3日和1991年5月1日发布了《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此外,国家技术监督局还于1986年5月31日颁布了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这些规定和标准对伤亡事故的统计范围、方法、事故含义、报告程序、填报手续、事故类别和原因等都作了较1956年的《规程》更具体、更详细的规定和说明,故较原《规程》更完善。

二、伤亡事故报告程序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对伤亡事故报告程序有明确要求:

职工发生负伤事故导致本人工作中断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工段长,工段长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后者则须于下班前将事故向厂长报告。

发生多人伤害事故、重伤事故或死亡事故时,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工段长,工段长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应立即报告厂长和工会基层委员会;厂长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伤亡者姓名、年龄、工种和职称、伤害程度——死亡、残废、负伤,事故经过和发生原因)用电报、电话或其他快速办法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组织。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除向当地党政领导转报外,还应立即按系统用电报、电话或其他快速办法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对于特别重大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特别重大伤亡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中也有明确规定。

省、市、自治区劳动部门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死亡、重伤事故数字汇总统计,送省、市、自治区计委统计部门,与生产数字一起,用传真电报上报国家计委。

省、市、自治区劳动部门和国务院各部、委,于每月终了后20日内,应填好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送劳动部。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伤亡事故报告、抢救和处理

适配人群安全科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生产技术主管使用场景生产事故处置,重伤上报,现场证据保全
制定背景怕出事没人报、乱报、晚报,现场被乱动,证据没了。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人,所有工地和车间发生的伤人事故。
职责分工安全科牵头查轻伤,公司负责人管重伤,上级来查重大事故。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不能瞒、不能拖、不能乱动现场东西。
监督与罚则报完立刻救人,现场要拍照画图留证,查清原因才结案,没整改完不能松手。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事故后“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规定。遵照国家颁发的有关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发生伤亡事故后,伤者或现场人员应当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及时的医疗救治。并做好相应工作。

2、本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情况、简要经过和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急性中毒事故还应当报告卫生部门。

3、伤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态扩大,确需移动现场部份物件时,必须采取设置标志、绘制现场图、拍照或者录像等保护措施。

4、轻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科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后书面报告公司负责人。

5、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及时监督检查执行并书面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6、重大伤亡事故、公司应积极配合上级调查组调查,对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由本公司负责组织落实及完成。

7、伤亡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防范措施或措施不完善不放过;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某某工程项目职工伤亡事故报告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安全主管,监理人员使用场景工程事故,现场救援,事故调查
制定背景工地出事了,怕瞒报漏报,怕抢救不及时,怕现场被破坏,怕查不清原因。
适用范围所有在建项目现场人员、项目经理、公司安全部门。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第一时间报,公司安全部门收,总经理带队查,监理和建设单位也得参与。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救人保现场,立刻打电话上报,填报告不能拖,调查组里利害关系人不能进。
监督与罚则公司安全部门盯着流程走,查谁没按时报、谁乱动现场、谁写报告糊弄,按公司规定扣分或通报。

某工程项目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1)伤亡事故的上报

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领导或现场有关人员应迅速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项目经理应通过通讯或其他方式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时上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及时填写伤亡事故报告,上报公司,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北京市奥指办和市政府安全管理部门。

(2)事故的调查处理

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项目经理,业务部门及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轻重伤事故,由公司指定业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死亡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门结合监理、建设单位,并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与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工作。

(3)发生事故后,应记录、保存如下信息: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候;勘察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现场勘察起止时间、勘察过程;事故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设备损坏的异常情况及事故发生前、后位置;事故发生前的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具体位置和行动;重要物证的特征、位置及检验情况。

(4)配备有关摄像设施进行实物拍照:方位照应反映事故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全面照应反映事故现场中心情况,细部照应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人体照应反映伤亡者主要受伤和造成伤害的部位。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

(5)事故调查报告

①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从事故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通过分析,确定事故性质以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根据事故发生中的作用,找出主要责任人。

②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③事故审理和结案,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的处理。

④针对事故发生的特点,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防患措施,重新审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吸取教训,克服薄弱环节,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伤亡事故报告

适配人群车间主任,班组长,企业负责人使用场景轻伤处理,重伤响应,死亡事故
制定背景怕事故消息传得慢,耽误救人和查原因。想让每个事故都快点报上去,别拖着不吭声。
适用范围管企业里所有工伤事故,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都算。
职责分工负伤人或现场人先说,班组长、车间主任接着报,企业负责人最后报给外面部门。安全技术管理部门盯着这事。
管理规定轻伤当天报完,重伤死亡24小时内必须电话电报报出去。内容要写清单位、时间、地点、伤亡和简单经过。
监督与罚则谁漏报迟报就补报加处分,严重了要坐牢。每月统计填表,上级会查报表和记录是否对得上。厂长和安全部门一起盯执行。

为了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进行事故救援或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安排,企业要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及时的报告。

一、轻伤事故的报告

在只有轻伤事故发生的情况下,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车间主任(工段长),由车间主任(工段长)在事故当日内上报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所在车间的领导必须会同其基层生产班组、车间、分厂的领导及安全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和拟订的改进措施报送厂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和企业工会。同时,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送交企业安全技术管理部门,以便其统计和存档。休工三日以上的轻伤事故应列入《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按月向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

二、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报告程序

重伤事故、死亡事故或重大死亡事故发生后,负伤人员或事故目击者应立即向班组长及车间领导报告。

车间负责人接到事故通知后要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和企业工会。

企业负责人必须在24小时内用电话、电报、电传等方式快速将事故报告企业主管部门、企业所在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组织。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等。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重大死亡事故要在24小时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

至于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由于它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极为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国务院在1989年3月29日颁布了《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34号令)。其中第二章第七条至第十一条和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报告程序与要求。

企业在对伤亡事故进行报告时,应做到报告内容详尽、报告时间迅速和报告程序正确。

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如有隐瞒、虚报或者故意延迟不报者,除责成补报外,还要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安全伤亡事故报告

适配人群安全员,班组长,项目经理使用场景施工管理,矿山作业,事故应急
制定背景工地常出事故,怕大家不重视安全,想让检查真落实,别光喊口号。
适用范围所有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
职责分工主管领导带头管,班组长具体干,安全部门盯着查,谁检查谁签字负责。
管理规定检查必须专人专岗,记录要写清楚、不能涂改,出事马上报,现场不能乱动。
监督与罚则每月抽查记录本,漏记或造假扣绩效,瞒报先停职再处理,严重的一律交法律部门。

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

2、 安全事故的类别: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爆破、瓦斯、压力容器爆炸、中毒等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引起的事故。

3、 凡在施工中遇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坚持专人检查、专人负责、人员必须到位、谁检查,谁负责,绝不能走过场,检查内容要有记录、记录要清晰,真实。

4、 凡在施工中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应按类别逐级上报,发生重大事故的,应按规定时间内立即上报,当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积极抢险救援,防止事故的扩大或蔓延。

5、 事故报告内容要清楚,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数、姓名、伤亡程度、初步估计损失、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采取的救援措施,并以书面形式上报。

6、 对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的,对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情节严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7、 发生事故单位要积极主动协助配合调查单位组织的调查处理,按要求出具有关资料等。

8、 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

适配人群项目安全员,分公司安全部,公司安全处使用场景事故上报,现场保护,调查分级
制定背景有人受伤了得马上报,不然耽误抢救和查原因。以前可能报得慢,信息漏掉,责任搞不清。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工地、项目部、分公司,管所有施工人员。
职责分工安全处牵头,项目经理和分公司经理执行,主管经理监督。出事时直接领导要第一时间打电话。
管理规定24小时内报正式快报;保护现场不乱动;调查必须实事求是;轻伤重伤死亡分三级查。
监督与罚则填表上报有时间卡点;现场清理要逐级批;四不放过是硬杠杠;罚钱、处分、坐牢都有对应情形。

第一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受伤者或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处、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设局、安监站、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

事故的正式快报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报公司安全处,并同时报保险公司,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单位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死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条: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一)、轻伤事故:由分公司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人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报表及时报公司。

(二)、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分公司派人参加,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7日内报公司安全处,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

(三)、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死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5日内报公司安全处,公司按程序报有关部门。

第三条: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领导和现场人员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证明数据,并画出事故详图。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一)、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二)、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三)、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第五条:对于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

(一)、真实、客观的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证、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严肃、认真的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六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查看、开除。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和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二)、积压、拖延执行《隐患通知单》造成事故的。

(三)、对新工人或新换岗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四)、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造成事故的。

(五)、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而造成事故的。

(六)、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七)、因施工现场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事故。

(八)、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职工伤亡事故报告

适配人群安全科负责人,主管安全副总,工程部管理人员使用场景事故现场处置,重伤死亡上报,事故调查取证
制定背景怕出事没人报,报得晚,报得假,没法救人性命,也没法查清原因。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干活的员工,出了伤人、中毒的事儿都算。
职责分工安全科是主力,工程部管着,副总盯着,总经理拍板,大家一块儿盯现场。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安全科,重伤死亡更要立刻报总经理,现场不能乱动,数据要实打实。
监督与罚则安全科天天查记录,漏报迟报假报就罚钱,1000到10000元,严重了送司法机关,每月核对一次流程。

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条:伤亡事故的报告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公司工程部安全科。

第五条:安全科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总经理,并请示上报市、区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第六条: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时,安全科会同总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七条:公司安全科及主管安全的付总经理必须协同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并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公司安全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计、报告伤亡事故。

第九条: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视情节轻重,罚款金额最低1000.00元最高10000.00元),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工程项目伤亡事故报告

适配人群项目负责人,施工班组长,安全技术员,工程负责人使用场景事故应急处置,安全例会管理,工伤事故调查,安全监管配合
制定背景工地老出事,人受伤、东西坏,得有人管安全,得让大家都清楚自己该干啥。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建项目、施工队、现场干活的人。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抓,班组长盯现场,安全部门查落实,大家都要签字担责。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不能瞒、不能拖、不能毁现场;每月开安全会;配合调查不藏事。
监督与罚则签责任书算数,开会点名考勤,查记录看签字,没做到就提醒,再犯就通报,出事要追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建筑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与项目部及施工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防护职责。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心目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工程有关负责人在接到重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4.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参加、配合工伤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统计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5.积极配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就所了解到的情况向安全监督部门作出汇报。

四川中成煤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四年四月十日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砖厂伤亡事故报告处理

适配人群砖厂厂长,班组长,安全技术人员使用场景砖厂生产现场,安全事故处置,工伤事件响应
制定背景砖厂常有轻伤重伤死亡事故,上报乱七八糟,调查没人管,责任分不清,得立个规矩理清楚。
适用范围砖厂所有工人、班组长、厂长、技术员,还有安全监管局和公安局。
职责分工厂长是总负责,班组长和技术员一起查轻重伤,死亡时加监管局、公安局、工会一起查。
管理规定轻伤马上报厂长,重伤多报监管局,死亡再加报公安局;不准违章操作、不准拆安全设施、不准瞎指挥。
监督与罚则厂长带队查,写报告提处理意见;谁违章就追谁责,领导没教好或设备不修也要担责;查完必须处理,不处理要被问。

本制度中的伤亡事故,指在砖厂的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轻伤、重伤和意外死亡情况,对于重大死亡以上事故报告处理,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1.3.1报告

1.3.1.1轻伤事故发生后,由受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上报厂长。

1.3.1.2重伤,除履行上述轻伤上报程序以外,厂长还应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3.1.3死亡事故,厂长除履行上述轻、重伤上报程序以外,还应报告公安局。

1.3.2调查及处理

1.3.2.1事故调查

调查轻伤,重伤事故,由厂长和有关班组长及技术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由厂领导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1.3.2.2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由厂长任组长,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在事故调查清楚之后,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应严肃处理。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工伤事故的均应追究当事人和肇事者的责任:

(1)违章操作;

(2)违章指挥工人作业;

(3)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和劳动纪律;

(4)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工伤事故的,应当追究事故单位领导人或单位主管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1)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职工不会操作或不懂安全规程;

(2)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设备有缺陷,作业环境不安全,或安全装置不安全;

(3)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不健全;

(4)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

(5)设计有错误,或在施工中违反设计规定和削减安全、卫生设施;

(6)对已发现的隐患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在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由事故调查小组提交,工伤事故的鉴定、受伤人的经济损失(如受伤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用等)遵守砖厂有关规定执行。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伤亡事故报告处理

适配人群矿山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工会代表使用场景矿山作业,事故调查,安全教育
制定背景怕出事没人管,现场乱糟糟,伤员没人救,调查拖拖拉拉。
适用范围矿山、建设工地所有干活的人和管事的部门。
职责分工矿山自己牵头查,工会生产技术安全一起干,上级部门盯着看。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现场不能动,伤员立刻救;不许瞒报、拖着不办、瞎编情况。
监督与罚则查完要写结果交上去;谁瞒报谁负责;处理完还得在出事地方讲安全课;不照做就追法人责任。

一、发生伤亡事故,应当立即逐级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对伤亡人员进行抢救。

二、轻、重伤事故,矿山应立即组织工会、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三、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有关部门报告。

四、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及时开展现场安全教育。

五、对事故隐瞒不报或长期拖延处理、弄虚作假的要追究法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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