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
| 适配人群 | 施工队长,安全员,项目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事故调查,隐患整改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事,报得慢,查得糊,隐患总留着。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队和总公司安全处。 | ||
| 职责分工 | 施工队先报、先查轻伤;总公司安全处管重伤、盯调查、存档案。 | ||
| 管理规定 | 出事必须报,轻伤2小时、重伤1小时;现场不能乱动;必须按“三不放过”办。 | ||
| 监督与罚则 | 施工队自己查轻伤,写报告交总公司;总公司查重伤,现场要保好;瞒报或乱来就罚钱;每月填伤亡表。 | ||
1. 施工现场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上报总公司领导及安全处。(轻伤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重伤以上不得超过1小时)。
2. 轻伤事故公司组织施工队进行调查并书面报总公司存档备查。
3. 重伤以上事故,总公司组织有关处(室)调查处理,施工队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随意变动。
4. 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5. 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调查处理,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认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车间主任 | 使用场景 | 事故现场处置,事故调查分析,安全责任追究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报、没人管、没人查,事故老重复发生,得有个规矩压着。 | ||
| 适用范围 | 公司里所有干活的职工和管安全的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科带头干,各车间负责人动手做,公司领导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保现场、救伤员、写报告交安全科;必须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定好措施。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全科每月查一次执行情况;没报或瞎报的,扣钱加通报;查不清的重新查,直到弄明白为止;处理结果贴公告栏。 | ||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第75 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条款。
2、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 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安全科。
3、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5、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施工企业职工工伤事故报告
| 适配人群 | 工地负责人,企业安全主管,总包项目经理 | 使用场景 | 重伤事故,轻伤事故,分包事故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出事了得马上知道,不然人救不及时,责任也扯不清。怕报告拖拉,怕现场被乱动,怕调查没依据。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工地干活的人,包工头,总包分包单位,管安全的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工地负责人最先报,企业负责人接着报,安全员盯现场保护,主管单位查落实,谁漏报谁负责。 | ||
| 管理规定 | 重伤两小时内报,24小时填卡;轻伤当天报;现场不能动;抢救要快;配合调查要说实话。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事故台账,没报的扣绩效;查到瞒报通报批评;季度抽查现场记录;整改不力换责任人;检查结果贴公告栏。 | ||
1.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当地建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填报事故卡片,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2.施工现场发生轻伤事故,工地负责人必须在当天向本企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填报轻伤事故报表。
3.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4.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应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应实事求是,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分包队伍发生工伤事故,总分包单位应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职工工伤事故台帐。
7.各项各级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不得违反。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工程项目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
| 适配人群 | 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 | 使用场景 | 施工生产,事故调查,工伤统计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出事没人报,报了也拖着不查,伤员得不到及时救,现场乱糟糟没人管。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队、项目部、现场干活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单位负责人要马上报,项目部先处理轻伤,公司副经理带队查重伤,安全部门收材料、盯落实。 | ||
| 管理规定 | 出事必须立刻报,不准瞒、不准拖;抢救伤员第一,保护现场;移动东西要标记、写记录。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全部门每月核对上报情况,没报的扣绩效;查实瞒报就通报批评;复查整改不到位再约谈负责人。 | ||
一、凡发生在施工生产中,由于生产区域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操作方法的错误,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至使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达一天及以上(或死亡)的一切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应由事故发生的单位负责人立即如实上报到主管部门(不准隐瞒或拖延上报)。组织对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的条文执行。
二、各单位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应立即对受伤人员应积极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三、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轻伤事故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审批表》报公司安全部门,重伤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由公司主管副经理组织工会、安全、保卫等部门及项目部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对事故调查处理,并由公司安全部门收集、整理有关材料上报市建委、劳动局审批。
四、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事故单位人员必须如实反映和提供,不得拒绝、隐瞒,伪造假情况和假资料。
五、事故处理完毕复工时,应由责任单位填写工伤事故复工报告上报公司安全部门。
六、工伤事故的统计
(1)工伤事故频率
年(月)工伤事故频率:年(月)发生工伤总人数÷年(月)单位平均职工人数×1000
(2)重伤频率
年度重伤频率:年度重伤总人数÷年度单位平均职工人数×1000
(3)死亡频率
年度因工死亡频率:年度因工死亡总人数÷年度单位平均职工人数×1000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职工工伤事故报告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员,施工班组长,现场带班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工伤事故处置,现场抢救排险,事故调查取证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报、报得慢、报得乱。想让事故消息快点传上去,别捂着盖着。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工地干活的人,还有管安全的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出事的人或第一个看见的人要马上说。班组长带着干,质安部盯着查,公司领导最后把关。 | ||
| 管理规定 | 伤了人必须立刻讲;重伤大事要用最快方式报;现场东西不能乱动,动了要留记号;每月2号前交报表。 | ||
| 监督与罚则 | 谁不报、迟报、乱报,就找谁问话。质安部每月核对报表,现场抽查。发现造假或漏报,扣当月安全分。 | ||
第一节、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1、发生伤记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受伤人员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一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应及时上报。
2、发生重伤和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死忘人数、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用快速的办法分别报告公司质安部。
3、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进行。
第二节、发生事故后要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为了事故调查分析需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记,要求现场各种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结束时的原来状态。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2、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方可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
3、每个在建工程必须于每月的2号之前向公司质安部报送职工伤亡事故报表。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项目施工现场,火灾应急处置,人员伤亡救治 |
|---|---|---|---|
| 制定背景 | 怕事故报告乱套,没人管没人报,现场乱哄哄的,想把上报流程理清楚。 | ||
| 适用范围 | 项目上所有人,班组长、安全员、项目经理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安质部负责解释和归档,项目经理管现场处置,班组长和安全员先接报再上报。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班组长或安全员,不能乱传消息,火灾可打119,伤员快叫120。 | ||
| 监督与罚则 | 项目经理要立刻救人撤人护现场,调查组来问啥说啥,不许藏东西不许躲,事后全员认真学通报。 | ||
1、为规范项目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业主、我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或项目主管领导,根据事故的大小,由项目主管领导决定,按有关规定和上报时效逐级上报。为杜绝事故虚假传播,其他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项目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但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可以立即报火警119,对于伤员的救治可以报120进行救治。
3、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和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杜绝衍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导致人员伤亡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4、各应急救援小组必须24小时待命,听从项目经理的统一调动。完成份内的工作。
5、事故发生后,所有现场人员应听从项目部的指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6、服从上级的事故处理决定,对于项目部权限内的事故处理要在充分尊重事实的基础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7、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安质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8、事故处理结案后,安质部要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档案应包含下列内容:
①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②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③事故快报表;
④事故调查笔录;
⑤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
⑥事故调查报告;
⑦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⑧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⑨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
⑩其他有关的资料。
9、未尽事宜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业主、我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0、本制度由安质部负责解释。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班组长,企业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事故现场处置,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责任追究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报,报了没人管,老出同样事故。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干活的员工和安全科。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科带头干,各部门配合,领导盯着看落实。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保现场、救伤员、写报告交安全科;查清原因定措施;按“四不放过”处理。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全科每月查执行情况,没做到就提醒,再犯就通报,瞒报虚报要重罚。 | ||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第75 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条款。
2、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 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安全科。
3、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5、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工地应急,事故上报,现场保护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出事老是报不及时,现场乱糟糟的,抢救慢、数据假,查不清原因。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项目部和现场干活的人。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管总,现场负责人先动手,安全员盯着,公司经理收报表。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救人、停工、保现场;2小时内口头报,12小时内交表;不准瞒、不准拖、不准改现场。 | ||
| 监督与罚则 | 公司每月查报表和现场记录;漏报迟报的扣奖金;严重就移交法办;小事故按“四不放过”自己处理。 | ||
1、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依据:国务院(1991)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建设部(1993)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1994)96号《建设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建设部(1994)4号《建设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项目部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3、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并立即停工,保护好现场。
4、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用多种方法报公司经理,项目经理部在12小时内将事故报表和事故报告书上报公司。
5、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迟报、隐瞒篡改事实、破坏现场。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项目部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故按“四不放过”。项目部无权处理的事故,必须认真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其它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定执行。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施工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 适配人群 | 现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工程监理 | 使用场景 | 工地应急处置,施工事故上报,项目停工响应,安全监管配合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出事没人及时报,现场乱糟糟的,伤员救不快,事故老重复发生。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建项目部、施工人员、现场负责人。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审批制度,现场负责人先救人保现场,项目负责人两小时上报,公司经理收报处理。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救伤员、停工作业、保现场;两小时内口头报公司,十二小时内交报表;不准瞒报、迟报、改事实、毁现场。 | ||
| 监督与罚则 | 公司查上报记录,查现场保护情况,查整改动作;瞒报迟报直接追责,配合上级调查;每月核对事故台账,漏报一次通报批评。 | ||
工程施工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1、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依据:国务院(1991)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建设部(1993)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1994)96号《建设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建设部(1994)4号《建设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项目部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3、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并立即停工,保护好现场。
4、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用多种方法报公司经理,项目经理部在12小时内将事故报表和事故报告书上报公司。
5、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迟报、隐瞒篡改事实、破坏现场。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项目部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故按"四不放过"。项目部无权处理的事故,必须认真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其它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定执行。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报告、统计结案
| 适配人群 | 工地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事故调查组 | 使用场景 | 施工生产,事故现场,工伤复工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常出意外,有人受伤停工超一天,或直接死亡。怕瞒报漏报,影响查原因、改问题。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人员、各工地、所有生产中发生的伤人事故。 | ||
| 职责分工 | 工地负责人最先管现场,公司安全部门牵头查,技术保卫一起参与,上级部门监督。 | ||
| 管理规定 | 出事必须马上报,不能拖不能藏;现场不能乱动;调查要实话实说,不准造假资料。 | ||
| 监督与罚则 | 轻伤填表上报,重伤死亡要写报告书;不配合调查就批评处分;隐瞒事故从严处理;每月检查台账是否齐全。 | ||
1、凡发生在企业施工生产中,由于生产区域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操作方法的错误,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使负伤人员在立即工作中中断达一天以上(或致死)的一切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应迅速层层如实上报到主管部门,不准隐瞒或拖延上报,组织对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的75号令及劳动部关于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的条文解释》。
2、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除用事故快报立即层层上报上管部门外,事故所在工地负责人应当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不准破坏与伪造事故现场,直至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允许后,才准动现场,对受伤人员应积极抢救。
3、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轻伤事故由工地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处理表上报公司。重伤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技术、安全、保卫等部门及工地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死亡事故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授权企业组织调查处理、重伤、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和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与火灾事故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并根据事故性质于应负责的责任和态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并如实反映与提供,不得拒绝与隐瞒情节、伪造假情况及资料,否则应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5、轻伤、重伤事故受伤人员复工后,应由工地填写工伤事故复工报告单上报公司及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各一份。
6、各级基层单位应建立事故档案资料与台帐,由隐瞒事故及情节,应追究从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