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与保障制度
| 适配人群 | 项目部负责人,安全总监,质安科人员 | 使用场景 | 工程投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
|---|---|---|---|
| 制定背景 | 怕工地出事,工人干活不安全,生活环境差。想把安全文明的钱管好用好,早点到位。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在建项目。 | ||
| 职责分工 | 公司设专户管钱,质安科复审,安全总监审批,财务安排支付。项目部做计划、执行、上报。 | ||
| 管理规定 | 钱只能用在安全培训、防护用品、用电安全、消防器材等12类事项上。不能挪用,要专款专用。 | ||
| 监督与罚则 | 项目部每季度统计上报,公司检查执行情况。没按计划用钱或措施不到位,要被罚。罚款进专户,统一调配。出事故先追人责任。 | ||
为加强我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对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或者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按计划计取。
一、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___)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4.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
12.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上述费用中,1、2、7、8、10项由公司专项列支,占比40%,其他由项目部列支并按季统计上报,占比60%。
二、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保障制度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工作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计划列入项目成本,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项目部主管审核,然后经公司质安科复审,再经企业安全总监审批,最后由财务部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安全生产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3、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按计划报批,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生产科按计划报批。
5、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重庆海博建设有限公司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与保障制度: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 | 使用场景 | 工地出入口,基坑防排水,材料分类堆场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进出车辆多,轮胎带泥容易弄脏马路。下雨天水乱流,怕灌进基坑。材料堆得乱,工人干活不方便也不安全。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包括司机、挖土工、塔吊师傅、搅拌机操作员。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管,班组长盯着干,安全员天天转着看。谁不按规矩来,就找他本人和他师傅。 | ||
| 管理规定 | 车子出门前必须洗轮胎。排水沟不能堵住。砂石水泥要分开堆好还贴标签。塔吊和井架不能随便改位置。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开工前班长喊话提醒。安全员拿着小本子到处记问题。发现没洗车的罚50块,堆错材料的当天重摆。月底贴红黑榜。 | ||
一、工程概况
略
二、施工总平面布置
1、现场道路
原有大门作为施工车辆主要进出口,施工临时道路土方开挖前,用辗压机辗压平整,铺设15cm厚碎石道渣,然后从工地出入口大门至施工现场间的路面浇灌长50m厚20cm的c30混凝土路面。保证车辆出入方便安全,也有利于文明施工。基础土方开挖时,安排专人轮班在工地出入口冲洗土方运输车辆的轮胎,避免运输车辆轮胎的淤泥污染市容路面。
2、现场排水
现场排水主要考虑雨天地面雨水以及其它用水能迅速排除,并防止进入基坑。地面做成一定坡度,使水及时排向排水系统。
3、材料、构件堆放
工地生活区前面的空地浇捣300㎡的硬底化,作为施工临时使用场地,作砂、碎石、水泥、砖和钢筋、模板等堆场,分类堆放并标识。
4、机械布置
塔吊:主体结构施工所用qtz630塔吊布置于工程c2区前面,塔吊臂长50m,塔吊安装高度高于井架。设置井字架主要供砌筑材料、装饰材料等运输之用。砂浆搅拌机靠近井架、灰、砂堆场。
5、施工临时用电
根据施工机具用量计划,现场施工机械电动机、电焊机总功率为w=350kw,现场照明用电按动力用电的10%计算,则用电总量为:35kw。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由建设单位配电房直接供给,工地用电用橡皮线由配电房接至现场配电箱。
6、施工临时用水设计
水源:本工程施工队用水是公路边原设有城市自来水管,由建设单位负责引入施工现场。考虑到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的压力情况,本工程由管网直接供水,2层以上用高压水泵向各层楼面供水。
7、临时设施
本工程临时设在工地范围内,场内办公室、员工宿舍、仓库、厨房、卫生间。现场砌砖做法,符合防火要求,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三、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措施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安全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等四个环节上的落实。
4、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①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
②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
③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安全伤害指标控制在2‰以下。
2、杜绝死亡、火灾、交通、设备等重大事故。
3、使员工有共同理想及奋斗目标。
4、工地达到市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分公司经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以分公司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上对分公司经理负责。
5、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6、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7、分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3、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且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的防治知识教育。
4、要定期培训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五、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外排脚手架、高支模、施工临时用电等大型特殊工种,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2、采用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必须要有针对性和具体化。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场地周边环境等,从防治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与保障制度:简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罚款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机械操作工,木工班组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入口,高处作业区,木工加工区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事,有人不戴帽、穿拖鞋、酒后干活,小孩乱跑,机械工看书,抽烟,乱拆安全设施,得管住这些危险行为。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进工地干活的人,包括各班组工人和班组长。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员天天巡检,班组长管自己人,项目经理盯着大问题,大家都要互相提醒。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戴好安全帽,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准酒后上岗,小孩不能进,机械工不能干私活,木工区不能抽烟,不能乱拆防护设施。 | ||
| 监督与罚则 | 发现一次罚钱,三次就停工学习;隐患单不改罚二百;班组整改拖拉罚一千起;罚款当场交,安全员记台账,每月通报。 | ||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20 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 500 元;帽壳己换,不起安全保护作用的每发现一人次罚 20 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教育,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违者每发现一人次罚 20 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罚,罚班组长 100 元。
3. 酒后人员严禁作业,违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100 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 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现场每人次罚款 50 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 严禁任何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发现一人次罚 50 元,私自将机械交给非专业人员驾驶,每发现一人次罚 100 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 木工区易燃处严禁吸烟,发现违者每一人次罚款 20 元
7.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罚款 20 元/人次。
8. 接到隐患整改单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者,罚款 200 元/人次。
9.脚手架上各施工班组物件,未及时清理,罚款 100 元/人次。
10.擅自拆卸安全栏、门、网、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意拆除和挪动脚手架基本构件,任意破坏消防器材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100 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11.严禁上、下施工,攀翻脚手架,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100 元。
12. 高处作业向下抛扔物品,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100 元。
13. 严禁非专业电工任意拉线、接电、拆电缆、电线、电动机具以及开关、插座等,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200 元,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14. 各班组未能按有关安全规范施工,经发现并被要求限期整改的,未能在期限内按要求整改完成的,每次罚款班组长 1000 元以上。在延期整改时间还未能按时完成的,予以重罚,起点罚金 2000 元以上。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与保障制度:安全文明资金保障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员,承包部负责人,公司安全总监 | 使用场景 |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改造,文明施工保障 |
|---|---|---|---|
| 制定背景 | 安全钱老是不到位,工地出事就麻烦了。得让安全花钱有保障,专款专用才行。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工程项目和项目部,还有公司各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管专户,安全总监批钱,项目安全员批项目钱,财务部管支付。 | ||
| 管理规定 | 安全费不能挪用,必须专户存、专账记、专款花。开支要立项审批,按清单列支。 | ||
| 监督与罚则 | 项目部每季度报使用情况,公司检查执行。不按规定用钱或措施不到位,要罚款,罚的钱回专户。出事故先追人责。 | ||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并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 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4%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承包部审核,再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复审,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承包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4.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
12.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上述费用中,1、2、7、8、10项由公司专项列支,其他由项目部列支并按季统计上报。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四、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五、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员批准。
六、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应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八、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与保障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奖惩
| 适配人群 | 施工队负责人,安监科长,现场监理 | 使用场景 | 电力建设现场,季度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 |
|---|---|---|---|
| 制定背景 | 想让大家别违章施工,少出事故。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电力建设那些规定来做的。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施工队的人、党政领导、安监科长、监理、建设单位安保部。 | ||
| 职责分工 | 公司安监部门牵头。安全质量部审核。安委会审查。财务管钱。各施工队自己执行。 | ||
| 管理规定 | 不戴安全帽罚100元。酒后进现场罚100元。高处不系安全带罚100元。没三级教育就上岗罚300-500元。重大隐患不报要罚。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到问题开罚款单,领导签字后执行。季度检查打分,合格才奖励。罚款从施工队扣,也从总部出钱。基金由财务建账,安监部用。 | ||
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违章施工,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工程任务的顺利进行。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2 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办法
2.1 奖励原则
2.1.1公司奖励对象为各施工队以的施工人员及施工队的党政主要领导、安监科长、监理、建设单位安保部成员。
2.1.2 在工程建设期间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发现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2.1.3 在事故发生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从而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
2.1.4 公司组织的季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比中得分合格(包括合格)以上的施工单位、项目部。
2.1.5 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奖励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2.2 奖励实施程序
对所有奖励对象必须有详细的申报材料,经安全质量部及主管领导审核,安委会审查合格后,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组织实施。
2.3 奖励基金来源
2.3.1 从公司总部出,总经理及副总批准的额度为标准。
2.3.2 施工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的违章和发生事故及未遂事件罚款。
2.3.3 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由公司财务设立并建帐,由安监部统一掌握使用。
3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办法
3.1.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原则
3.1.1 发生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以及火灾、交通事故等,在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的基础上,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1.2 施工队对建设单位查出的安全问题不按期整改,且未采取实施措施者或整改通报不反馈,给予经济处罚。
3.1.3 公司将在抓反“三违”和习惯性违章上下工夫,加大对“三违”和习惯性违章的处罚力度。
3.1.4 在月度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评比中,总得分在61分以下的施工单位及党政主要领导及安监科长。
3.1.5疏忽安全管理突破安全责任状目标的施工单位及党政主要领导及安监科长。
3.1.6本处罚制度涉及的处罚对象为与南京龙源公司签订有施工合同的施工承包商及党政主要领导和安监科长以及本工程施工现场所有人员。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程序
事故和违章罚款项目确定后,由公司安监部门填写罚款通知书,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送达被处罚单位执行。
3.3.发生伤亡事故或机械设备损坏责任事故的处罚
3.3.1发生特大事故,给予事故主要责任单位10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解除与国电集团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予以清退并上报国电科技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
3.3.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给予事故主要责任单位8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解除与国电科技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通报事故单位负责人,并上报国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追究其责任;
3.3.3一次死亡1~2人或发生机械设备责任事故,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通报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
3.3.4 发生重伤、重大交通事故,对主要责任单位处以3万元的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3.5 发生轻伤、严重记录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根据事故程度,对主要责任单位处以5000-1万元的罚款,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4. 发生治安事件,交通事故,按《公司安全保卫处罚办法》进行罚款。
3. 年底《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状》奖惩,按责任状有关条款执行。
3.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1000~5000元:
3.1 未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组织机构;有关职责、制度、规定未上墙的施工队;
3.2 未建立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及未建立大型机械管理体系、启动调试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的施工承包商;
3.3 未组织年度全员安规或安全技术考试的施工队(以报到国电科技公司安监部门为准);
3.4 未编制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或月计划的施工承包商;
3.5 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重大项目特殊项目施工安全技术作业指导书或无作业指导书者;
3.6未按《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a编制、报批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而进行施工作业的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
3.7 未按要求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进行作业的,如起重机满负荷起吊或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作业、起吊危险物品、在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高压带电作业等其他危险作业者;
3.8 施工前未进行技术交底,特殊、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者(以接受技术交底人员签字为准)进行施工作业;
3.9 未经公司工程部批准,私自占用场地,损坏地上、地下设施者;
3.10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及其周围脏、乱、差,经指出仍不按期整改者;
3.11 因违章作业造成系统停电及因停电引发其他事故的责任单位;
3.12 大中型施工机械未经检验合格,即运行作业者;
3.13其他严重违章者;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
1 接到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不按期整改或借故拖延不进行彻底整改者;
2 不服从安监人年员管理,对安监人员漫骂、围攻者;
3 随意堵塞交通、损坏路基、路面者;
4施工中的污水未按指定地点随意排放者;
5 易引起烧伤、烫伤、高空坠落、窒息、触电事故等危险场所,应采取而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者;
6在起重、搬运、吊装中不设指挥,联系信号不当,安全措施不落实者;
7 设备、材料、土方堆放无序,不符合安全防火要求,责任区内卫生不合格、施工现场杂乱无章者;
8 未经建设单位、监理同意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者;
9 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没有制定运行、维护、检修等管理制度者;
10 大中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者;
11高处向下抛掷施工器材和施工废料垃圾者;
7.12 非电工乱接施工电源、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13 施工配电箱未按标准设置,箱内无触电保安器,熔断丝用铝、铜等金属丝代替的,电源箱无专人管理的、使用不上锁的;
14起吊材料的龙门架、井字架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或违章载人的;
15起重机械、机具无行程限位器的;
16安全工器具未按期试验的;
17 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参与黄、赌、毒者;
18其他严重违章的。
3.8.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300~500元:
3.8.1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即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
3.8.2 沟道、孔洞、平台、楼梯等处无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和明显标志,该铺设而未铺设安全网的;
3.8.3 高处作业,作业面脚手板未满铺的;
3.8.4脚手架两处以上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3.8.5 手持电动工具无接地保护,无触电保安器;
3.8.6 电焊机及电气设备无接地保护,无防雨措施,引线混乱的;
3.8.7 传动机械无防护罩的;
3.8.8 钢丝绳断丝数超过《安规》有关规定仍继续使用的;
3.8.9 卷扬机抱闸磨损严重刹车不灵还在使用的;
3. 9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100元:
3.9.1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物体上;
3.9.2 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或虽戴安全帽而不系帽戴的;
3.9.3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指挥或作业的;
3.9.4 不遵守劳动纪律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随地躺卧、睡觉的;
3.9.5 有上架步道不走而攀登脚手架上下的;
3.9.6 无防护,高处作业走单梁的;
3.9.7在施工现场,未在指定地点吸烟的;
3.9.8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
3.9.9同一单位月度内发现5人/次习惯性违章;
3.9.10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内一次发现烟头5个以上者,无焊条及焊条头;禁烟区无明显标志
3.9.11未建立完整的工作票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施工单位、调试单位;
3.9.12 启动调试措施中对安全文明施工无要求;
3.9.13出现其他违章作业的;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与保障制度:安全文明小区的主要职责上墙
| 适配人群 | 居委会成员,物业管理人员,内保单位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社区治理,出租屋管理,群防群治 |
|---|---|---|---|
| 制定背景 | 小区治安老出问题,环境也乱,得有人专门管这事。 | ||
| 适用范围 | 管整个小区里所有住户、物业、居委会和内保单位。 | ||
| 职责分工 | 居委会和物业牵头,派出所指导,居民一起参与监督执行。 | ||
| 管理规定 | 不能放松治安管理,不能漏掉外来人口登记,不能忽视矛盾调解,要常宣传法律。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开碰头会,每季度查台账,发现漏洞马上补,谁不干活就提醒,再不改就上报。 | ||
上墙制度:安全文明小区的主要职责
安全文明小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载体,肩负着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重任,是实现社会治安重大好转的基本保障。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在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内保单位的直接领导和公安派出所的指导下,搞好小区的社会治安和环境管理工作。
二、协助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内保单位制定小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做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配合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保持小区政治和社会的持续稳定,优化小区投资环境。
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辖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综合治理的自觉性。
五、加强出租屋、外来人口、复杂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搞好群防群治工作,不断消除治安隐患。
六、以创"三优"为载体,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搞好社区服务,活跃社会文化,努力提高居民群众的整体素质。
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八、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社会治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小区治安更大好转。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与保障制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奖罚
| 适配人群 | 项目部经理,区域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质量安全检查,文明施工监管,创优夺杯评审 |
|---|---|---|---|
| 制定背景 | 建筑市场变化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老出问题,公司想管得更严实点,不光靠上级要求,还得自己动手。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在建项目,重点盯创优工程、重点工程、投诉多的、管理差的、隐患多的。 | ||
| 职责分工 | 公司分管领导牵头,工程质量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工程技术管理部为主干,区域公司和项目部具体干活,检查组负责查和罚。 | ||
| 管理规定 | 检查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项目必须接受检查、服从处理;整改要按时交报告、拍照片、签字盖章;不能隐瞒事故。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年大检查 不定期抽查;查完发通报;奖前三名,罚后三名;整改不到位就加倍罚;再不行就停拨工程款;处罚单三联,财务直接划账。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适应建筑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全面加强工程管理,努力提高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各级职能人员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和各项规定,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及时地组织检查。检查时,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开,奖罚分明;检查后,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以不断提高检查效果。
第三条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下属各单位必须自觉接受检查组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全面检查,服从检查组所作出的奖罚处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 检查的组织
第四条 检查机构
检查组由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分管领导主持,以工程质量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工程技术管理部为主,必要时,抽调区域公司的相关人员参加。每次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人员对检查情况共同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奖罚。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将检查结果以通报的形式予以下发。
第五条 检查时间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对下属各单位除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外,每年组织的大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第六条 检查范围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在建的工程项目。重点是有创优夺杯计划的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窗口形象工程,有投诉的工程、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素质达不到要求的程,以及暴露质量安全不合格点与隐患较多的工程。
第七条 检查内容
(一)质量检查分土建实体质量、幕墙及钢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和技术资料管理等四大部分。
(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分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安全技术资料台帐,脚手架工程,“三宝”、“四口”、临边防护,临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文明施工等九大部分。
(三)cis公司形象执行情况。
(四)检查以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工程实体,行为规范,目标实施,以及执行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有关制度与规定等为重点。
第八条 检查依据
检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程质量为____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程序文件》、《管理手册》、《管理记录》、《项目管理制度》和《企业技术标准》等相关制度和文件的规定与要求进行。
公司工程管理部为实施本细则的职能管理部门。依照本细则履行日常检查和对违章行为处理的职能。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履行日常检查时,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第九条 检查方式
检查主要采取实测实量、现场目测,查现场、查记录等常用方式,并逐步与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等上级组织的检查接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用超声波检测仪等设备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检测。
第三章 奖励
第十条 在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组织的大检查中,获质量、安全前三名的项目,每次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
公司职工对企业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着效果的,公司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所在项目部核实上报公司工程部承办)
1、获一等奖者,奖励5000元;
2、获二等奖者,奖励3000元;
3、获三等奖者,奖励1000元;
第四章 处罚及处罚程序
第十一条 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在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工程项目予以罚款2至10万元,对所在的区域公司也要追查管理责任,予以罚款500至l万元。
在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组织的大检查中,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倒数后三名的项目部每次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处罚。
第十二条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质量、安全检查及抽查中存在问题的项目部,必须按照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出具的整改通知单组织整改,区域公司要负责进行督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落实,对整改内容逐项逐条进行验收,并把每项的整改结果拍成照片,写好整改报告,由区域公司第一责任人签字并盖区域公司公章后报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再做最后复查,对凡出具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项目部,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项目部进行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第二次复查时仍未整改的要加倍处罚,依此类推,直到整改落实为止;同时对在第二次复查时仍不合格的项目部,将暂停工程款的拨付及其他相关事务的办理,直至整改合格为止。并且对区域公司予以1000至l万元的处罚。
对没有按整改单要求时间内及时将整改结果报告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部,或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对区域公司罚款2000元,对项目部进行如下处罚:
1.涉及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方面存在的问题每项处罚2000元。
2.涉及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每项处罚1000元。
3.涉及工程施工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每项处罚1000元。
4.涉及cis公司形象方面存在的问题每项处罚1000元。
第十三条 对质量、安全事故及受到通报批评情况,隐瞒不报、虚报的,每起对区域公司罚1万元,对项目部加倍处罚。
第十四条 在执行处罚时,检查人员应对违章行为进行取证作为处罚依据。
第十五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取证和处罚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否则将加重处罚。
第十六条 检查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检查的同时,应对违章人员进行纠正或者追究其安全、质量事故责任同步实施,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
第十七条 在执行项目部安全、质量检查时,项目部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检查人员应出具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由执行人和被查的项目部经理或管理人员签名确认,一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录入档案,作为对项目部复查时的凭证,另一份留项目部作为整改的依据。若项目部经理和管理人员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确认,执行人双签见证,实行留置送达。
第十八条 由检查人员对违章行为出具处罚单。处罚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被处罚项目部经理作为处罚的凭据;一联公司工程管理部留底;一联送公司财务部。
第十九条 被处罚的项目部,如果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在被处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经查实确属依据不足处罚错误的,应取消或变更处罚纪录,并书面通知各相关单位予以更正。
第一节 工程质量
第二十条 土建实体质量
(一)砼工程
1、施工现场浇捣自拌混凝土时,未根据砂、石实际含水率,把试验室砼级配调整为施工配合比的,配合比未挂牌施工的,各罚款200元。
2、严格计量制度,如发现不按规定计量拌制混凝土、砂浆的罚款500元。
3、加强混凝土配合比和坍落度的抽检工作并做好记录,每次浇捣混凝土未按规定抽检或记录的罚款100元。
4、认真做好试块登记、保养工作,及时运送试压,不得任意涂改数据,发现违反的罚款200元。
5、认真按规定要求制作混凝土试块,如发现未按规定制作试块,或有多余、空白试块的,每组罚款1000元。
6、任意一组试块低于规范规定最低值要求的,每发现一组罚款1000元。
7、凡混凝土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200%以上的,每组罚款500元。
8、梁、柱上蜂窝面积大于500cm2,基础、墙、板上蜂窝面积大于1500 cm2的,每处罚款100元。
9、梁、柱孔洞面积大于40 cm2,基础、墙、板上孔洞面积大于100 cm2的,每处罚款200元。
10、梁、柱主筋露筋长度大于10cm的,每处罚款100元。
11、梁、柱、楼梯缝夹渣层长度超过20 cm,深度超过保护层的每处罚款100元。
12、梁、柱炸模的面积大于50 cm2,厚度大于3.5cm,基础、墙、板炸模的面积大于100 cm2,厚度大于4 cm的,每处罚款100元。
13、墙、柱垂直度每层超过15mm或全高超过30mm的,必须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14、梁、柱、墙壁断面尺寸大于15mm或小于10mm的,每处罚款500元。
15、梁、柱钢筋偏位,造成保护层厚度超过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16、砼施工缝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的,每处罚款500元。
17、使用直径不符合要求或严重腐蚀、生锈钢材的,每批次罚款500元。
18、钢材焊接接头轴线偏位,弯折角、搭接长度不符合要求的,每一批次罚款100至300元。
19、箍筋弯钩小于135度,弯钩平直度小于10d的,每一批次罚款100至300元。
20、钢筋箍筋按规定或设计要求应加密部位而未加密的,每处罚款100至300元。
21、钢筋锚固长度不够的,每处罚款100至300元。
22、钢筋未按要求设置保护层垫块的罚款200至500元。
23、同一区段内接头未按规定和设计要求错开的,每一批次罚款200元。
24、卫生间四周无翻边的罚款200至500元。
25、现浇砼屋面沿沟落水头子未预埋的罚款200至500元。
26、预埋件位置不正确或漏埋造成后凿现象的罚款200至500元。
27、在砼子分部实体质量检查中存在不合格检验批的,每一批次罚款2000至5000元。
(二)砌体工程
1、砌筑砂浆搅拌时不按规定挂牌的罚款500元。
2、凡不按规定制作砂浆试块,多做或漏做的,或采用有底试模制作试块的,每发现一组罚款1000元。
3、任意一组试块强度小于设计强度75%的,每组罚款1000元。
4、砂浆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200%以上的,每组罚款500元。
5、砌体砂浆饱满度抽查达不到80%的,每组罚款500元。
6、砌体转角处断开且不留斜槎,又不按规定设置拉结筋的,每处罚款200至500元。
7、水平灰缝平直度偏差大于12mm的,每处罚款100至200元。
8、砌体水平灰缝厚度偏差(1皮砖)大于12mm的,每处罚款100至200元。
9、砌体垂直度偏差大于8mm的(用2m直尺检查),每处罚款100元;大于15mm的,每处罚款200元。
10、砌体表面平整度偏差大于12 mm的,每处罚款100至200元。
11、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的,每一批次罚款200元。
12、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槎或未设置拉结筋的,每一批次罚款200至500元。
13、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0mm未设置过梁的,每根罚款100元;搁置长度不足的,每批罚款500元。
14、阳台隔墙和扶手与墙体之间的连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拉接措施的,每处罚款200元。
15、砖砌体内管槽未用切割机切割而直接凿槽的,每处罚款100元。
16、砌体同缝五皮砖以上的,每次罚款100元。
17、在砌体子分部工程实测实量检查中存在不合格检验批的,每一批次罚款2000至5000元。
(三)楼地面工程
1、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的,每一批次罚款200至500元。
2、凡有排除积水要求的房间、阳台、四周墙面及地面,渗漏或倒泛水的,每一批次罚款100至300元;严重者应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3、在同一楼层内踢脚板凸出墙面、厚度不均匀,比规定出墙厚度(水泥踢脚线6至8 mm),板块8至10 mm)超过5 mm的,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50 cm的,罚款100至300元;严重者应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4、在一个梯段内整体楼梯踏步相邻两步宽度和高差超过20mm,板块楼梯相邻两步高差超过15 mm的罚款200至500元。
5、水磨石地坪四边和阴角处发现有明显接槎痕迹或高低不平现象的罚款200至500元。
6、大开间楼地面面层施工未按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做分隔处理的罚款200至500元。
7、管子四周未按要求设置锥体的罚款200至500元。
8、在完工的楼地面上拌和或倾倒砂浆的罚款200至500元。
(四)门窗工程
1、门窗樘子未按设计要求的水平标高或平面位置安装,偏差大于50 mm的,每樘罚款100元。
2、木砖、木门窗樘子防腐处理、固定木门窗樘的木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200至500元。
3、固定钢门窗樘的组合铁件和铁脚未按设计和规范规定设置的罚款200至500元。
4、木门窗扇安装缝过大造成透亮的罚款200至500元。
5、安装木门窗木螺丝用榔头打入全部深度或安装钢门窗将铁脚敲弯的,每处罚款100元。
6、铝合金、塑钢门窗固定件未按规定固定的罚款200至500元。
7、铝合金、塑钢门窗开启不灵活,拉手、扶手、锁具等安装不牢固的罚款200至500元。
8、铝合金、塑钢门窗边框渗水的罚款500元。
9、门窗严重污染或发现有氧化、刮磨痕迹等问题的罚款100至500元。
(五)装饰工程
1、内粉刷墙面、柱面、墙裙等粉刷起壳、裂缝,面积超过400 cm2的罚款200至500元。
2、平顶粉刷起壳造成脱落的罚款200至500元。
3、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凹凸不平的,每处罚款200元。
4、门窗洞口及墙面转角处未做护角或不按规范规定粉护角的罚款500元。
5、外墙的窗台、雨蓬、阳台、腰线等凸出墙面处未做滴水线(槽)的罚款100至300元;女儿墙压项坡向朝外墙面的罚款500元。
6、墙面刷浆(喷浆)油漆严重掉粉、起皮、漏刷和透底等,面积超过1000 cm2的,每处罚款200元。
7、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累计超过1 m2,或超过10处以上的罚款500元。
8、外墙开裂或渗水或外墙涂料存在明显色差的罚款200至500元。
9、楼梯底板下未做滴水线的罚款200至500元。
10、外窗盘(台)未做凹槽的,每处罚款100元;外窗盘(台)高于窗框的,每处罚款100元。
(六)屋面工程
1、屋面渗漏的,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500元。
2、屋面和檐沟流水坡向不正确造成积水深度超过5mm的罚款200至500元。
3、刚性层面分仓缝脊相邻高低差大于20mm的罚款100至300元。
4、刚性屋面面层与女儿墙、烟囱、水箱、管道等交接处未按规定做泛水或高度低于250mm的罚款500元。
5、相邻隔热板高差超过8mm的罚款100至300元。
6、刚性防水层与墙面连接处未按规定脱开,未用柔软材料填缝的罚款200至500元。
7、未按要求设置排气孔的罚款200至500元;严重者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第二十一条 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1.幕墙、钢结构预埋件尺寸不一,安装位置欠准确,偏差超出规范控制要求允许偏差外50%的;预埋有困难时,未经协商擅自将锚筋割除的;罚款800元。
2.幕墙框架安装时,水平度、垂直度、对角线差和直线度超出规范控制要求允许偏差外50%的;罚款200元。
3.立柱与连接件之间等未设置绝缘垫片或采取其它防腐蚀措施;玻璃幕墙的主柱与横梁接触处,未按要求设置具有压缩性的软质橡胶垫片的;罚款500元。
4.雨季强行露天施工耐候密封胶,对密封胶施工条件不重视的。耐候硅酮密封胶施工不密实,封堵不严或长宽比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500元。
5.连接固定横梁的连接件、规格、品种、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连接件安装不牢固、有松动的,与龙骨焊接时焊缝不饱满、出现咬肉、夹渣的;罚款500元。
6.使用过期的结构硅酮和耐候硅酮密封胶;且胶未完全固化时挪动构件的;罚款1000元。
7.未按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进行防雷接地施工的;罚款500元。
8.钢结构施工过程中焊条使用错误的;焊材未按要求妥善保管的;罚款200元。
9.高强螺栓未按规范要求施拧的;螺栓拧紧后的扭矩值不符合规定的;外露丝扣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
10.应该进行预拼装而未进行拼装的;罚款1000元。
11.焊接环境、坡口角度、焊接工艺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
12.焊接前,焊缝处未清理干净;焊剂、焊丝、焊条与母材不相匹配的;罚款500元。
13.孔径或孔距有偏差时,擅自使用气焊或电焊扩充,重新制孔的;罚款1000元。
14.现场焊接存在有:焊瘤、夹渣、气孔、没焊透、咬边、错边、焊缝尺寸偏差大、不用引弧板、焊接变形不矫正、飞溅物清理不净等情况的;罚款500元。
15.钢构件吊装前未通知验收,高强度螺栓连接面处理达不到规范规定要求;罚款1000元。
16.衬垫板规格不符合要求的;焊接时弧头弧尾不加引熄弧板的;罚款600元。
17.发现安装尺寸有偏差,私自改变连接位置或尺寸进行安装的;罚款1000元。
18.钢结构的防腐未经过底漆、过渡层、中间层及面层等四道程序的罚款;800元。
19.防火涂料施工工艺、涂饰顺序、方法、厚度、表面平整度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
20.钢结构涂装配料时,任意掺合催干剂、稀释剂的;罚款800元。
21.钢结构和幕墙单位对本身安装完毕后的产品未进行有效的保护的;罚款500元。
第二十二条 安装工程
(一)暖卫工程
1、经查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经设计同意而任意更改管材、管径及管件的罚款2000元。
2、未经设计及业主同意而私自改变管道走向的,一旦发现罚款1000元。
3、给排水管道吊支架未按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企业技术标准》要求设置的罚款500元。
4、镀锌钢管采用焊接的,每处罚款200元。
5、塑料排水管未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横管间距大于4m的罚款500元。
6、给排水立管垂直度,碳素钢管,lipvc管每米长度偏差大于4mm的,每根罚款100元;消火栓安装高度超过规范要求的罚款200元。
7、给排水,空调冷凝水管道的坡度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如发现未按此要求安装的,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发现倒返水的罚款500元。
8、地漏安装高于排水表面(按设计或规范要求找坡)10mm以上或低于排水表面20mm以上的,每处罚款100元。
9、地下室、水箱、屋面未设置刚性防水套管的,每处(个)罚款200元。
(二)电气工程
1、管子进入箱子,盒内金属电线管不套丝,未用锁紧螺母,pvc穿线管不带杯梳的罚款200至500元;严重者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2、电线管、焊管严禁对口焊接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金属导管采用套管焊接连接的罚款200至500元;严重者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3、用气焊、电焊在金属盒子,箱上开孔的,每处罚款200元。
4、管道和管线经过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未有补偿装置的,每处罚款500元。
5、焊接圆钢接地跨接线时,应在圆钢两侧施焊,如采用电焊焊接束节来代替接地跨接线的罚款200至500元。
6、bvr多股接地软线进入插座盒或箱内未经搪锡的罚款200至500元;严重者返工重做并罚款2000元。
7、单相两孔插座、单相三孔插座及三相四孔插座、相线、pe线、pen线接错位置的,每处罚款100元。
8、埋入墙内的电线管,未按规范深度埋设,或突出墙面的,每处罚款100元。
9、埋设管子在轻质墙体上任意开凿横槽的罚款1000元。
10、吊顶内电线管敷设不按规范施工,随意固定在土建轻钢龙骨上的罚款200至500元;严重者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11、屋面有避雷装置且有金属管道,金属栏杆和设备,一定要与避雷装置可靠焊接,并且要有明显焊接点(标志),未按规定施工的罚款1000元。
(三)资料
1、资料应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并且要分类整理归档,未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成册的罚款500元;在大检查中发现资料未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成册的罚款1000元。
2、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质保单及检测报告,每批进料都应送材料检验报告给监理签字,然后方能使用,违反程序的,每一批次罚款1000元。
第二十三条 技术资料管理
1、技术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必须及时分类整理,发现未作汇总、整理、归档的罚款1000元。
2、发现质量记录弄虚作假的罚款5000元。
3、无图纸会审记录的罚款500元。
4、工程测量定位记录无定位依据或未能及时签字盖章的罚款100元。
5、桩基资料在时间超过桩基工程完工后30天内未能及时收集、汇总和整理,或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500至1000元。
6、验槽记录中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等手续不齐全的罚款200至500元。
7、施工材料、预制构件无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的,每一批次罚款500元;按规定应送样试验的材料未经试验用于工程(包括先使用后复试)的,每一批次罚款1000元;对不合格材料构件未作退场处理的,每一批次罚款1000元。
8、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工程、装饰工程等),每缺一项罚款100元;对未经隐蔽工程验收、复核,或验收中存在问题未经整改认可的验收批、分项工程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必须补验并罚款200至1000元;监理单位未能及时签字盖章且不能提供监理签收记录的罚款1000元。
9、施工记录(砼施工记录、结构吊装记录、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等)不齐全的,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10、沉降观测记录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测量的罚款100元;弄虚作假的罚款1000元。
11、无中间结构验收记录的罚款1000元;验收记录中各责任主体签字等手续不齐全的罚款500元。
12、施工现场未设立养护室的罚款1000元;养护室未按规定设置的罚款200元。
13、项目部未配备游标卡尺、钢卷尺、百格网、坍落度筒、靠尺、塞尺、阴阳角尺和焊接检测设备的,每缺一件罚款100元;缺水准仪、台秤的,每缺一件罚款500元;以上设备未经有资质单位检测的罚款100至500元。
14、项目部管理组成人员未经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或区域公司审批的,罚款1000元;项目部组建完成后,出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不到位的,每人罚款1000元,限期不到岗的再次予以处罚;检查中发现以上人员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弄虚作假的,每人罚款1000元。
15、项目部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的罚款5000元:未办理开工报告擅自开工的罚款2000元。
16、工程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用投标时技术方案代替的罚款5000元。
17、工程必须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编制的,每项罚款2000元。
18、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未经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审批的,每项罚款1000元。
19、现场施工未按专项方案实施的罚款500至1000元。
20、项目部现行相关验收标准、施工规范、规程不齐全的罚款100至500元。
21、技术交底记录出现缺项的,每缺少一项罚款100元。
第二节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第二十四条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1、各区域公司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少于2名)罚款1至2万元。
2、建筑面积在1万m2及以下的工程,未按规定配备1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罚款1万元。
3、建筑面积在1至5万m2的工程,未按规定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罚款1至2万元。
4、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的工程,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成立安全管理组并设置安全管理主管,未按规定设置的,每缺一名罚款1至2万元。
第二十五条 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
1、直属项目部开工10天内未与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而擅自施工的罚款1000元。
2、区域公司与项目部未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的,对区域公司有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 .
3、项目部未与各班组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的,每缺一个班组,对项目部罚款500元。
4、项目部各班组未与每个职工签订各类责任书的,每缺一个罚款50元。
第二十六条 安全技术资料台帐
l、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内容不全面或者未建立台账的罚款500至2000元。
2、应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未编制的,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3、按规定要求须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未经论证的罚款1000元。
4、项目开工前安全专项方案未经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审批的罚款1000元。
5、未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项目部,予以1万元的罚款。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技术交底不全的,每缺一人罚款100元(累计不超过1万元)。
6、未通过各地安监部门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而擅自开工的罚款2000元。
7、未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的,每缺一人罚款100元。
8、未对本工程的环境因素、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的罚款1000元;进行了识别、评价但未做好管理方案的罚款500元。
9、对检查的整改回执未作回复的项目部罚款1000元。
第二十七条 脚手架工程
1、二层结构以下(包括架空层),无外脚手架施工的,建筑面积5000 m2以内的罚款5000元;5000 m2以上的罚款1万元。三层楼面以上无外脚手架施工的,5000 m2以下的罚款1.5万元;5000至3万m2的罚款2万元;3万m2以上的罚款3至5万元。
2、悬挑脚手架脚手片必须层层满铺,每缺一排架罚款2000至5000元。
3、落地式外脚手架主体施工时,底排必须满铺,操作层必须满铺三排,中间可隔排铺设,每缺一排罚款1000至2000元;进入装饰阶段必须层层满铺,每缺一排罚款1000至2000元。
4、外脚手架底排及顶排必须设置内封闭,中间每隔三步设置一道内封闭,每缺一道内封闭罚款1000至2000元。
5、脚手架安全网局部缺少或封闭不严密的罚款200至1000元;严重缺少或未张挂安全网的罚款5000至1万元。
6、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拉结点的,每缺一道罚款100元。
7、脚手架未进行验收而先行使用的罚款1000元。
8、脚手架剪刀撑未连续设置的罚款1000元。
9、搭设拆除脚手架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次予以罚款200元。
10、脚手架搭设与专项方案不符的罚款2000至3000元。
11、落地式外脚手架底部未作硬化处理的罚款1000至2000元。
第二十八条 “三宝"、“四口"、临边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罚款100元;赤膊、穿拖鞋上班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500元。
2、进行登高架设作业未系好安全带的,每人罚款200元。
3、未使用合格安全网的罚款1.5元/m2 (按外脚手架面积计算)。
4、楼梯未设置1.2 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的,每缺一处罚款100元。楼层临边防护未及时设置的,每层罚款1000至2000元。
5、电梯井口未设置1.5 m高防护栅门,其中底部18cm未设置踢脚板的,每缺一处罚款100元。
6、电梯井内自二层楼面起不超过二层(不大于10 m)未设置一道安全网或隔离层的,每缺一道罚款100元。
7、1.5 m2以内的预留洞口、坑井未用固定盖板防护,每处罚款100元。1.5 m2以上的洞口,四周未设18cm高踢脚杆和0.6 m、1.2 m两道水平杆的,每缺一个洞口罚款200元。
8、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升降机进口处未按规定搭设防护棚的,每缺一处罚款500元。防护棚搭设不规范的罚款100至300元。
9、砂浆机、搅拌机、钢筋加工场地和木工加工场地等未按规定搭设防护棚的,每缺一处罚款50至1000元。
10、进出通道口未挂设安全通道牌的,每缺一块罚款100元。
11、阳台临边未设置1.2 m和0.6 m两道水平杆的,每缺一处罚款200元。
第二十九条 临时施工用电
1、在临近高压线旁的脚手架必须有规定距离,未达到规定距离时必须有严密的防护措施,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密的罚款1000至2000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未采用三相五线制的罚款5000元。
3、总配电箱、分箱、开关箱进出线混乱,电线破损或钩挂接线的罚款500元。
4、电线从配电箱侧向或上面引进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配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处罚款200元;其它金属丝代替电熔丝的,每根罚款200元。
5、临时用电系统未做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的罚款1000元。
6、未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一箱”的罚款1000元。
7、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混用的罚款500元。
8、配电箱内无线路图,无维修表,无责任人,无用途标识的,每项罚款100元;配电箱搭设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9、保护零线未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的,每缺一处罚款200元。
10、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使用截面小于2.5mm绝缘多股铜线的罚款200元。
1 l、保护零线与电气设备连接未采用铜鼻子可靠连接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2、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50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均应小于0.1s,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200元。
1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未作保护接零的罚款200元;未使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而使用花线和护套线等的罚款500元;导线随地拖拉或缠绕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的罚款200元。
14、架空线路未设在专用电杆上,而架设在树木、脚手架等处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15、架空线路未装设横担、绝缘子并未采用绝缘导线的,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16、设备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未加设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的罚款200元。
17、配电室内配电屏的正面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m,前面及两侧操作通道不小于1m,配电室的高度不小于3m。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至1000元。
18、总配电室无维修制度、无禁令标志牌、停送电无专人负责的罚款200至500元。
19、总配电室内未配备绝缘灭火器材的罚款500元。
第三十条 施工机具
(一)物料提升机
1、未使用建设主管部门鉴定或认可的定型产品,而使用自制物料提升机的罚款1000元。
2、物料提升机未悬挂验收合格牌、最大起重量牌和安全警告标志的罚款100元。
3、物料提升机必须要有断绳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上极限限位装置,30m以上高架提升机还必须有下极限限位装置、缓冲器和超载限制器,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200元。
4、采用缆风绳固定架体的,缆风绳必须采用直径大于9.3mm的圆股钢丝绳,提升机架体高度在20m以下时设一组(四根),20至30m设二组,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元。
5、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与地面夹角在45度至60度之间,地锚应采用不少于2根钢管(直径48至53)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100元。
6、缆风绳有接头的,每根罚款200元。
7、高架提升机无连墙杆或连墙杆设置不规范的罚款500至1000元。
8、提升钢丝绳有毛刺、断股、变形、缺油、锈蚀等现象或不符合国家标准,无合格证的罚款500元。
9、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无防护门的,每缺一处罚款200元。
10、工作人员违章乘坐吊笼上下的,每人每次予以罚款500元,并对开机人员罚款200元。
11、物料提升机应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提升机立杆作引下线,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元。
12、卸料平台与外脚手架连接在一起的罚款500元。
(二)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
1、吊笼未设断绳保护装置和限速器等安全装置的,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2、吊笼门无电气或机械式连锁装置的罚款200元。
3、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无防护门的,每缺一处罚款200元。
4、电梯司机无证上岗的罚款500元。
5、未设置起重量限制器的罚款100元。
6、安装拆卸队伍未具备相应专业资格的罚款1000元。
7、电梯安装拆卸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1000元。
8、电梯安装完毕后无项目部、区域公司、安装单位验收签字,而擅自使用的罚款1000元。未经当地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后投入使用的,罚款3000至6000元。
9、外用电梯应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提升机立杆作引下线,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元。
10、安装、拆卸前,甲、乙双方未单独签订安全合同的,罚款5000至1万元。
11、使用后无例保记录、防坠落试验等其它违章违规行为的,罚款200至500元。
(三)塔吊
l、未设置吊装区域的罚款300元。
2、安装拆卸队伍未具备相应专业资格的罚款1000元。
3、塔吊指挥、司机无证上岗的罚款500元。
4、塔吊指挥工作时未使用旗语或对讲机的罚款500元。
5、塔吊安装完毕后无项目部、区域公司、安装单位验收签字,而擅自使用的罚款1000元。未经当地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后投入使用的,罚款3000至6000元。
6、塔吊应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立杆作引下线,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元。
7、塔吊卸平台严禁使用钢管搭设,违反规定的罚款1000元。
8、安装、拆卸前,甲、乙双方未单独签订安全合同的,罚款5000至1万元。
9、使用后无例保记录、起吊试验等其它违章违规行为的,罚款200至500元。
(四)平刨机
1、平刨防护装置未设防护罩,刨刀未设护手装置的,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2、平刨金属外壳未接零保护的罚款200元。
3、使用平刨、圆盘锯合用的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械的罚款500元。
(五)圆盘锯
l、锯片未设防护罩,上方未设防护挡板,传动部位未设防护罩的,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2、圆盘锯金属外壳未接零保护的罚款200元。
(六)钢筋机械
1、钢筋机械未做好保护接零的罚款200元。
2、钢筋冷拉作业区和对焊作业无防护措施的罚款200元。
3、钢筋机械的传动部位未装设防护罩的罚款200元。
(七)电焊机
1、电焊机未做好保护接零的罚款200元。
2、未使用电动开关的罚款100元。
3、焊把线未使用橡皮电缆的罚款200元。
4、电焊机无防雨措施的罚款100元。
(八)搅拌机
1、搅拌机未做好保护接零的罚款200元。
2、操作手柄未设保险装置的罚款200元。
3、料斗保险钩缺少或已损坏的罚款200元。
(九)气瓶
1、各气瓶间距应大于5m,距明火应大于10m,违反以上规定,而且无隔离措施的罚款200元。
2、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平放的罚款100元。
3、各种气瓶应设置危险品仓库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1000元。
4、气瓶未装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的罚款200元。
第三十一条 文明施工
1、对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影响周围居民,引起居民投诉或被新闻曝光通报批评的罚款5000元。
2、临街建筑进出口大门口往里延伸15 m以内(包括材料运输大门),地面必须硬化,如不按此规定的,除责令其地面硬化外,罚款2000元。
3、施工现场作业区及生活区主干道路未进行硬地坪施工的罚款1000元;场内积水现象严重的罚款500元。
4、生活用水及施工用水不得随意外排,不按规定排放污水而被有关部门批评的罚款1000元;大门口未设洗车台的罚款500元。
5、生产、生活、办公、娱乐设施不全的,除责令项目部增设外,视情罚款200至1000元;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成简易工棚作宿舍的,除责令返工外,罚款5000元。
6、卫生管理未分区包干的,垃圾未集中堆放、未及时清运的罚款200元。
7、食堂卫生(灶台、炊具、工作服等)不清洁的罚款100元;炊事员无健康证的,每人罚款200元;食堂无卫生许可证的罚款1000元;食堂无管理制度的罚款200元;现场未设茶水间(亭)的罚款500元。 。
8、厕所、浴室不卫生,不洁净的罚款100至200元;无卫生保洁制度的罚款200元;未落实保洁责任人的罚款100元。
9、宿舍不清洁的视情罚款200至300元;宿舍未建立管理制度的罚款100元;宿舍发现煤气灶具的,每只罚款100元。
10、未建立门卫的罚款200元;门卫制度不齐全,执行不严的罚款100元。
11、工地未实行佩卡上班制度的罚款500元;发现不佩卡的,每人每次罚款5元。
12、未设保健箱、急救器械,急救人员未经过培训的等,每项罚款100元。
13、未及时整理文明施工管理台帐的罚款200至500元。
14、职工在禁烟区内吸烟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随地大、小便的罚款20至100元;高层建筑未设置小便处的罚款500元。
15、现场焚烧有毒物质的罚款200元。
16、在建建筑物内住人的罚款2000至5000元。
17、厨房与厕所距离小于20 m的罚款200元。
18、施工现场未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灭火器的,每缺一只罚款100元。
19、高层建筑未设置隔层消防水泵的罚款2000元。
20、对未建立区域公司至项目部至班组及责任人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消防制度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器材不按规定配备的区域公司予以批评和警告。对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项目部 处以5000至l万元罚款,并对区公司追究管理责任,处以1000元罚
款。
第三节 cis公司形象
第三十二条、总则
1.进入工地现场,首先要塑造企业的品牌形象,实施 ci 形象工程。
2.凡是工程规模在 500 万以上的工程, 都要实施 ci 形象规范的管理。
3. 施工产值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施工现场大门,必须参照公司ci 形象设计,制定统一格式。
4 .未实施 ci 形象工程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不予审查和审批;
5 .未实施 ci 形象工程的项目,可暂停办理公司相关业务及评先进单位。
第三十三条 罚款细则
1.施工现场大门未按公司规定施工处罚1000元。大门未设置企业标志的罚款300元。二侧未设置八牌二图和工程简介处罚500元/项。
2.办公室、食堂、厕所、仓库等门口未设置标识牌处罚100元。
3.会议室、办公室、民工学校等未设置相应标识牌、相关制度牌的处罚200元/项。
4.现场材料堆放、设备未按施工平面图堆放整齐的,每处罚款300元;未设标识牌的,每处罚款50元。
5.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牌处罚200元。
6.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语、安全标志布的罚款500至2000元。
7.钢筋、木工加工棚、二级配电箱防护棚未按公司规定设置处罚500元/项。
8.项目部办公区未设置环境绿化处罚1000元。施工现场未设置绿化布置的罚款500元。
9.围墙施工不按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统一格式设置的罚款1000元;沿街路段(围墙顶)不设彩灯的罚款200元;围墙高度不符要求的,除责令其加高外,罚款500元。
10.在建工程临街建筑各立面未悬挂宣传企业形象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横幅的处罚500元。
11.临街围墙应设置文化栏,画面清晰,字体工整,充分体现企业文化形象,未设置处罚500元/项。
12、所有工地均应设置公司ci形象设计规定的相关图、牌、栏,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根据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质量安全检查所列单位的奖罚款,由财务会计部在当月直接划拨。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与保障制度:建立安全文明小区有关
| 适配人群 | 门卫值班人员,治保小组成员,后勤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学管干部,宿舍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校园出入管理,住宿区治安防控,教学区消防安全,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师生日常行为规范,校园设施安全管理 |
|---|---|---|---|
| 制定背景 | 学校要保安全,师生得有安全意识,防止乱子出,让校园稳当、平安、有秩序。 | ||
| 适用范围 | 全校教职工、学员,还有门卫、治保小组这些人。 | ||
| 职责分工 | 总支和行政牵头定事,门卫守大门查人,治保小组管登记和同意留宿,班主任抓卫生教育。 | ||
| 管理规定 | 大门按时开关,进出要打招呼;不许砸门爬墙;客人带贵重物品出门要户主 治保小组签字;不许赌博、放炮、摘花、踢球、扔垃圾、浪费水电、大声吵、毁消防器材。 | ||
| 监督与罚则 | 门卫天天记来人、巡逻、管车;清洁分片包干,每天小扫、每周大扫,检查结果算进年终奖;违反的按治安条例办;学管后勤常检查督促。 | ||
关于建立安全文明小区有关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为了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校稳定、平安和良好的社会秩序,经学校总支、行政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文明小区有关制度。望全体教职工、学员认真执行:
一、安全文明小区管理制度
1、按时开关大门。早晨6时至晚上23时开、关大门。提前、推迟或深夜进出大门,事前与门卫联系,说明事由,不准砸门、爬墙。
2、教工、学员自觉接受值班人员和门卫查询,客人携贵重物品出大门需经户主和治保小组证明,方能带出。
3、坚持来客和暂住人口登记,学员不能留外人住宿,家长、家属确需住宿的,须经治保小组同意。
4、教职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做好登记管理;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
5、严禁在教室、寝室、宿舍和办公室打麻奖,搞赌博,违者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6、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准攀摘花木,不准在校园踢足球。
7、不准在楼上往街上、操坝毛扔果皮、杂物,泼倒污水。
8、节约用电、用水,自觉开关公用电灯,管理好公用水龙头,养成节约用电、用水的良好习惯。
9、不在校园内高声喧哗,不损坏消防器材。
二、门卫值班制度
1、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开、关大门。
2、做好来客、暂住人口登记,查询可疑人员,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3、看管教工、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对教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登记、凭号出入;对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守护。
4、阻止游商小贩进入校园、住宿区叫卖商品。
5、做好责任区的清洁卫生,保持校园干净、清洁。
6、保护报架,及时更换架报上的报纸。
7、坚持晚上关门后,对校园内、住宿区花卉巷道、背静处进行巡逻,消除不安全隐患。
8、坚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按制度行事,化解矛盾。
三、防火制度
1、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人人防火意识。
2、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3、严禁小孩玩火,不准在住宿楼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安全用电、用气,不私拉乱接电线、气管,坚持每季度进行用电线路、用气管道检查,防止用电、用气起火。
5、保持灭火器、消防水带的良好性能状态,发挥急需时的充分效能
6、提高警惕,严防示人纵火行为。
四、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校区清洁卫生实行分片责任承包,任务到人,责任到头。
2、学管、后勤制定清洁卫生标准,对片区提出具体要求。
3、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的检查评比制度,交将检查等次纳入年终奖内容。
4、班主任要经常对学员进行讲清洁、爱卫生的教育,不乱毛烟头、瓜壳、纸巾,保持巷道、走廊、操坝卫生。
5、坚持门前“三包”,学管、后勤要经常对小区内清洁卫生检查、督促。
二oo三年一月八日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与保障制度:物业修缮安全文明施工
| 适配人群 | 电工,特种作业人员,施工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机房施工,修缮工程,高空作业 |
|---|---|---|---|
| 制定背景 | 工程要按时做完,大家干活得安全。以前出过乱子,怕再影响办公营业,也怕材料乱堆起火。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来工地干活的单位和工人,包括修缮、安装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施工单位自己管,设一个安全责任人,可以是工程负责人兼着。物业管水电申请,电工必须持证。 | ||
| 管理规定 | 不赤膊赤脚,不抽烟喝酒赌博,不乱接电线,工具不乱扔,人走料清,设备要接地,梯子有人扶。 | ||
| 监督与罚则 | 进场前办证件,检查工具和防护,每天看现场整不整齐,查到违规就按考核办法处理,严重就停工。 | ||
为使工程任务顺利、按期完成,确保工程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各合作单位必须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并遵守以下制度,如违反以下规章制度造成的损害和损失,将根据相关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1、各施工单位都必须设置安全生产责任人1名,可由工程负责人兼任。
2、施工用水用电,必须按规定向物业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代维单位申请,严格按申请批准范围内的用电容量使用,并限于在批准的接电接水供应点联接。
3、施工人员在施工操作时,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施工有关规定,以及修缮工程的具体施工要求,避免影响正常办公、营业。
4、现场的设备、材料必须排列堆放,整齐有序,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5、各施工操作人员严禁赤脚,赤膊工作,严禁在施工场地内吸烟、喝酒、赌博。
6、施工队伍应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工具、劳保设施和足够的施工人员,确保施工按进度计划完成,对可能存在的高空、高危作业要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严禁上下抛递工具。
7、工程施工当中,应做到“三清制度”,即:人走料清、日产日清、工完场地清;弃土及时清理,保证道路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8、正确操作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种施工机械要完好,经常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不准带病作业,机械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严禁机械设备过负荷操作,操作人员离岗时随手断电。
9、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施工人员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
10、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组织办理好各种有关证件,施工单位所属的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场地。
11、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安装有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一机一箱一保护,施工现场供电线路必须按三项五线制专用保护接零系统要求部设;专用保护接零线的重复接地必须符合《临电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接地电阻阻值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12、电导线的截面必须满足一定的机械强度和供电容量的要求,pe线必须采用黄绿双色专用线,黄绿双色线不得当做n线或相线使用;pe线必须使用铜芯塑料绝缘导线,不得采用铝芯线或金属裸露线等。
13、电线不得架设在脚手架上。
14、电箱中电源线路的进出线应整齐成束,严禁临时随意挂接在熔丝上。
15、现场照明中室外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米,照明供电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室内高度不得小于2.5米。
16、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别潮湿场所,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伏。
17、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应分箱设置或分路设置。照明回路与动力回路不准共用同一漏电保护器。
18、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器;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以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电源可靠隔离。
19、电箱必须采用铁质材料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不小于1.5毫米,不得采用木质电箱。室外电箱必须采取防雨措施,电源进出线必须统一走箱体下端,严禁走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20、电箱进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或强腐蚀介质接触,在电箱进出线口处装设电线护套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
2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架设临时电线时,线路必须绝缘良好,遇到临时停电或停工时关闸断电。
22、严禁施工人员触动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
23、施工人员在使用人字梯进行作业时应有人在旁扶稳,并配合递交操作工具及零配件;施工人员不得将工具及零配件放在机架上面,以免跌入设备造成短路。
24、施工现场禁止煮食、吸烟等行为。不准使用电热水器、电炉等电热器具。
25、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加装漏电开关,开关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6、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拖地距离不应超过5m。
27、电焊机应采用多股铜芯软质橡皮护套电缆。
28、砂轮切割机操作手把上的橡胶绝缘套应保持完好,砂轮切割机不得采用倒顺开关或闸刀开关作为控制开关。
29、施工人员在不使用冲击钻、电烙铁等用电器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以免误触开关造成事故。施工人员离开工地时,要检查施工中用到的冲击钻、电烙铁等用电器是否已经断电。
30、机房内(设备进场后)施工使用冲击电钻或其它工具打孔时,除必须用吸尘机吸尘外,还必须采用其它有效防尘措施。
31、施工人员在走线槽内作业时,不得佩带项链、手表等 金属饰物,不得携带钥匙、钢笔等物品及与本次作业无关的工具,必须携带的工具需做好防护;作业过程中必须对走线槽内已有线缆加以保护,严禁随意移动。线槽内不得遗留线头、扎带等杂物。
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现有杂物(特别是导电的金属碎片)掉进在运行设备内,必须立即停工,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与保障制度:安全文明施工会议
| 适配人群 | 安委会成员,承包商负责人,安监科长 | 使用场景 | 施工例会,事故响应,季度检查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安全问题,大家干活没个统一说法,得有个会专门盯着这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马鞍山电厂工地干活的施工队和工人。 | ||
| 职责分工 | 安委会牵头开会,各承包商老板和安监科长必须到场,国电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盯落实。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开会必记笔记、事故现场不能乱动、报告要写清楚时间地点人和经过。 | ||
| 监督与罚则 | 会议纪要存档查,事故瞒报就重罚,每月统计上报,不按规矩办就扣钱加处分。 | ||
1为了加强管理,协调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安全施工委员会将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
2 定期例会
2.1 每周日下午的生产会,在处理施工生产前先进行安全安委会,坚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2.2 每季度联合大检查后,及时召开安全文明委员会工作例会,研究、协调、解决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问题,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安全文明施工先进集体,布置下阶段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3 每年初,各承包商进场后,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委员会会议,提出年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目标、措施,兑现上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状。
3 不定期会议
3.1接到上级机关的紧急文件、会议精神等,安委会将组织召开一定范围的安全工作会议。
3.2 对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安委会将及时召开各施工单位第一责任人、安监科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
3.3 针对现场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以及发生的各类事故,安委会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制定反事故措施,谨防同类事故发生。
4 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做到记录完整,立卷存档,必要时发会议纪要。
5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制度
1在国电科技环保集团公司马鞍山2*300mw机组工程建设期间,各施工承包商必须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人身伤害:包括本企业职工、民工、代培生、实习生、短期参加劳动的其他人员,机械设备损坏,现场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以最简捷、快速的方式通知国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质量部。
2 事故分类、事故责任认定原则、事故责任确定依据、人身事故统计范围等,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三章有关条款;
3事故报告
5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应立即将其事故概况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经过、原因等情况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国电科技公司安全质量部。
6国电科技公司主管领导和安监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地点组织抢救,同时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程度等展开全面的调查了解,并根据事故程度按事故调查规程向单位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详细汇报。
7事故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未将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前应保护好现场,并积极主动地协助其开展工作。
8 事故单位应按事故报告规程限期向国电科技公司写出书面报告。
6事故处理:
1 事故单位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并制定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2 为了加强管理,吸取教训,事故单位应对其责任者给予应有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同时国电科技公司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对事故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3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国电科技公司将按规定加重处罚。
7 事故统计:公司安全质量部对现场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详细统计,月底按规定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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