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 适配人群 |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月度联合检查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安全不出事,工程才顺当。奖干得好的,罚不守规矩的。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单位和人。管安全、环保、文明施工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牵头。监理单位组织检查。各施工单位自己管好手下人。安全员盯着现场。 | ||
| 禁止行为 | 不能出重伤以上事故。不能偷懒不查隐患。不能不交整改材料。不能瞒报事故。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25号前检查打分。30号开会讲问题。次月10号发通报表扬或罚款单。没按时交罚款,加收滞纳金,再拖就从工程款里扣。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体参建单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检查与评价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及“重奖重罚”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施工成绩优异的单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事故单位、各级有关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的划分,分别建议该单位领导给予行政处分,给予事故单位经济处分;对工程施工中的“违章”行为按规定给予经济处分。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定,适用于大唐东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及其员工。
第二章安全奖励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奖励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考核期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未发生火灾、垮(坍)塌事故,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考评合格以上标准;
(三)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满足要求,月度安全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五)能够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考核在95分以上;
(六)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七)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定期组织演练;
(八)安全管理资料上报及时;
(九)积极配合业主工作,按时完成业主下达的任务。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先进个人奖励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积极推进和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三)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成绩突出;
(四)敢于纠正和处罚违章、违规行为;本人模范地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无违章、违纪行为;
(五)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奖励资金来源
(一)文明施工保证金:以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为准;
(二)各参建单位违反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违章罚款。
第七条每月25日前,监理单位组织进行月度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活动。联合检查小组成员应包括: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副总监、监理安全员、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及项目总工。
第八条联合检查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附录1 月度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和“附录2 月度环保水保及文明施工考核细则”对各标段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被检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评分,填写“附录3 安全生产月度考核评分表”和“附录4 环保水保及文明施工月度考核评分表”。安全生产、环保水保及文明施工月度考核成绩各按占综合得分50%比例,检查小组各成员所评综合得分的平均值为该工地当月考评得分。
第九条每月30号前,安全副总监或总监组织召开安全文明施工月考核评比会,东宁水电公司相关领导及专职安全员参加。监理单位向东宁水电公司汇报各标段施工现场当月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东宁水电公司于次月10日前下文通报考评情况,并对考核排名第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考核初评分、填写考核评分表、考核排名及考核说明
考核
每月30日前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月考评会,汇报考核成绩及存在问题;次月10日前东宁水电公司下文通报考评情况,并对考核排名第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全工区公布
监理单位组织、东宁水电公司及各施工单位参加
监理单位组织,东宁水电公司参加
安全文明施工月度评比奖励流程图
第十条每月,东宁水电公司对监理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填写“附录5 监理安全工作考核评分表”,其中奖励支付如下:
月考核得分≥90的,全额支付当月考核奖励款;
85≤月考核得分<90的,按80%支付当月考核奖励款;
75≤月考核得分<85的,按60%支付当月考核奖励款;
65≤月考核得分<75分的,取消当月考核奖励款;
月考核得分<65分的,给予考核处罚。
第十一条先进个人奖励标准:安全文明施工先进个人评选结合日常工作进行,各施工单位每月可推荐三人申报月度先进个人奖,填写安全文明施工月度先进个人申报表(附录6),报监理单位审批后,上报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批;监理单位每月可推荐两人申报月度先进个人奖,直接上报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批;东宁水电公司结合上述申报人员本月工作情况对其进行考评,从上述申报人员中选出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进行奖励,若无符合奖励条件的人选则不进行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给予重奖。
第十二条先进单位奖励标准
(一)符合第四条的奖励条件,季度内考核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一次性奖励10000.00元。
(二)监理单位月度奖励基数为2000.00元,按月考核得分情况支付。
(三)若受到大唐集团公司、省公司、上级单位或部门表扬的,将给予该单位表扬奖励。
第十三条先进个人奖励标准:符合第五条奖励条件的先进个人,奖励金额为200~5000元/次,有突出贡献的给予重奖。有第五条第二款行为的,可及时按先进个人申报程序上报。
第三章安全处罚
第十四条处罚方式
(一)根据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违规情况,东宁水电公司、监理单位有权采取批评、违规赔偿、停工整顿、工地通报、通报母体单位、提出撤换主要管理人员等方式对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二)对于监理工程师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东宁水电公司将根据情况对监理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处罚细则
(一)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违规行为的,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理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相关责任单位将按《附录7 东升水电站工程安全文明生产及环保、水保违规赔偿明细表》规定进行违规赔偿。
(二) 对发生重大人身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罚款30-50万元。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建议由其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同时对发生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按有关程序办理。
(三) 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罚款10-30万元。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建议由主管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四) 对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罚款3-10万元。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建议主管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五) 对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单位,将予以罚款5000-10000元。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建议主管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六)对发生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单位,予以罚款1000-10000元。
(七) 对上级领导进行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事项和文明生产问题,依据问题大小和整改情况,予以1000-5000元/项罚款。
(八) 受罚单位在接到罚款单三日内将罚款交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逾期不交,将加罚50%滞纳金,逾期七日不交,将从工程结算款中按罚款单5倍扣除。
(九) 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中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不到位时,由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通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同时由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监理单位进行与施工单位违章处罚等额的处罚。罚款由监理单位接到罚款单三日内交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逾期不交,将加罚50%滞纳金,逾期七日不交,将从工程结算款中按罚款单5倍扣除。
(十)经安委会讨论决定的其它罚款处罚事项,另行决定。
(十一)由上级及其他政府机关决定的罚款事项,由安委会决定责任单位应承担罚款的多少。
(十二)事故单位有意隐瞒的,经上级发现处理的,对事故单位进行加倍处罚,处罚金额由安委会决定。
第四章附 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对事故的定义和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大唐集团公司的事故调查规程执行,并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进行处分。
第十七条随着工程建设项目的深入和转序,东宁水电公司将根据情况另行制定其它处罚规定。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大唐东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大唐东水制[____]41号)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本规定处罚标准与《大唐东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处罚规定》(大唐东水制[____]40号)不一致的,按本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东宁水电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高晶钒钛
| 适配人群 | 一线操作工,班组长,专职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交接班管理,高空作业,禁火区施工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保人安全、保厂子东西不坏,让大家干活心里踏实,少出毛病,多挣点钱。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员工,上班时候的言行、穿戴、操作、记录、交接班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厂长带头盯,车间主任天天看,安全员查现场,班组长管自己组,大家互相提醒。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迟到早退旷工,不准睡觉脱岗,不准穿拖鞋背心,不准玩手机打牌,不准抽烟喝酒,不准乱扔垃圾,不准不戴劳保用品。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班组长记考勤查着装,安全员巡检抓违章,月底工资里扣钱,三次犯错要停岗学习,半年两次就走人,检查结果贴公告栏。 | ||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生产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达到人、机、物、环的和谐统一,为公司创造更大、更好的经济效益,增加广大职工的劳动收益。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奖惩条例,需广大干部职工共同遵守。
第一章 劳动纪律
1、迟到10分钟,每次扣减工资20元,每增加5分钟增扣工资5元(扣减工资的50%奖励推迟交班者),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2、早退10分钟内,每次扣减工资20元,每增加10分钟增扣工资10元,半小时及以上须有书面请假证明,按事假半天处理,没有书面请假证明,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半天或一天按照所在岗位半天或一天工资加倍扣减工资.串岗10分钟内,每次扣减工资10元,每增加5分钟增扣工资10元。
4、脱岗10分钟内,每次扣减工资20元,每增加5分钟增扣工资10元,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5、上班在岗位坐着睡觉,每次扣减工资20元,在岗位躺着睡觉每次扣减工资50元,同班发现两次及以上睡觉,每次加倍叠加扣减工资。脱岗睡觉、 每次扣减工资100元并按旷工处理。一月之内查出两次,参加学习班,只发生活费。躺着睡觉、脱岗睡觉第三次责令辞职。一年之内累计五次睡觉责令辞职。
6、上班时间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膊、穿短裤、背心,违者每人次考核50元,管理人员加倍考核。
7、岗位员工禁止离岗、脱岗吃饭,违者每人次考核50元,管理人员加倍考核。
8、工作时间禁止在岗位上看小说、书报、杂志、玩手机,违者每人次考核50元,管理人员加倍考核。
9、工作时间禁止在岗位上聚众闲聊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每人次考核50元,管理人员加倍考核。
10、工作时间禁止在岗位上或离岗打牌、赌博,违者每人次考核200元,管理人员加倍考核,一年之内累计两次责令辞职,特殊情况需提前报经主管厂领导批准。
11、因生理和心理因素出工不出力,非能力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本岗位工作的,按实际情况扣减工资20~50元,情节严重者责令停工。
12、接班者未到岗而交班者就离岗按脱岗(早退)处理。
13、严格执行班前会、岗位交接班、周安全例会制度,违者每人次考核50元。
14、接班迟到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工作岗位,交班员工不允许擅自离岗,或强行下班,违者每人次考核100元。迟到人员按迟到时间进行相应考核。
15、岗位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工作记录要求做到连续编号。记录编号不完整或记录内容不真实,对岗位职工每次考核100元。
16、交接班记录要完整、准确,记录要求连续编号。交接班记录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编号不齐全,交接人员每人一次考核50元。
17、未经批准,带亲属朋友等进厂(非生活区),每次扣减工资50元,若这些人进入生产岗位按失密处理,并每次扣减工资50~500元,情节严重和后果可能严重者责令辞职。
18、未经批准未到岗,每次扣减工资50元,并按旷工处理。
19、无特殊原因,未佩带有效证件上岗,每次扣减工资20元。
20、不属上岗时间(交接班和加班除外),未经许可返回工作区域内,每次扣减工资50元。
21、私下调岗换班,每次双方各扣减工资50元,不在岗者按旷工处理。
22、工作时间内在计算机、手机上、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每次扣减工资50元,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按级别翻倍扣减工资。
23、以上未涵盖现象发生的安全情况,比照同类型事件按上限原则考核。
24、以上情况一年内累计出现6次,待岗培训,待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40元/天,累计12次,责令辞职。
第二章 安全
1、劳保用品穿戴不全,每次扣减工资50元,逐次翻倍考核。一月之内出现二次参加安全学习班,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1年内给予两次参加学习机会,第三次对违规人员责令辞职。
2、禁烟区域抽烟,每次扣减工资100元,逐次翻倍考核。一月之内出现二次参加安全学习班,只发生活费。1年内给予两次学习机会,第三次责令辞职。关键禁烟禁火区域内绝对禁止员工吸烟,违者责令辞职。
3、酒后上岗(包括有酒气)、上岗期间饮酒,一次扣减工资50元(班长以上管理人员按100~200元),立即停工学习,只发生活费。1年内给予两次学习机会,第三次责令辞职。
4、违反安全管理标准和岗位作业标准中安全规定未造成安全后果按违章和险肇事故考核50—100元,造成后果的按事故考核规定处理。
5、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公司和各生产、职能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会议,未参加人员每人次考核50元。
6、2米以上(含2米)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每人次考核50元。
7、出现事故未及时汇报、谎报、瞒报,考核相关责任人50-200元。
8、以上未涵盖现象发生的安全情况,比照同类型事件按上限原则考核。
9、微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医药费、伙食补助、护理费,休假工资)2000元以下,休工30日以下。
10、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30日 <105日。<>;
11、重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休工>;;;105日。
12、安全领导小组(安委会)成员由公司(厂)负责人、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组成。具有双重身份人员纳入领导小组范围考核,不作重复考核。
第三章 消防
1、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消防禁区,每人次扣减工资50元。
2、需要办理但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电(含电炉、烤火炉),根据严格程度,每人次扣减工资100~500元。
3、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漆、稀释剂区域,每人次扣减工资50元。
4、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然易爆装置,每人次扣减工资50元。
5、未经批准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禁火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每人次扣减工资50元。
6、未经批准的各种车辆进入生产装置、油、喷漆区及易然、易爆区,按严格程度车次扣减工资100~500元。
7、未经批准就地排放易然、易爆物料、废油、切屑液及化学危险品,按严格程度每次扣减工资100~500元。
8、未经批准在油、煤气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每扣减工资100~500元。
9、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及交通设施,违者除了照价赔偿以外,每人次扣减工资50元。
10、损坏厂内各类安全设施,环保设施及消防设施,违者除照价赔偿以外,每件次扣减工资100元。
11、违反“五不动火”原则(置换不彻底不动火,分析不合格不动火,管道不加盲板不动火,没有安全部门确认不动火,无监火人不动火)。按严重程度每人次扣减工资100~500元,对直接管理人员加倍考核。
12、出现事故未及时汇报,按事故等级考核相关责任人50-200元。
13、以上未涵盖现象发生的安全情况,比照同类型事件按上限原则考核。
第四章 环境卫生
1、岗位、车间责任区域环境卫生达不到考核要求,每次每处扣减工资20元,操作室、变配电室、控制室、化验室、仓库、地下室卫生不达标,每次每处扣减责任单位工资 50元。
2、发现岗位责任区域有烟头,每个烟头扣减责任单位(班组)工资20元。
3、发现岗位、科室责任区域有大小便行为,每次每处扣减责任班组工资100元。
4、发现在厂区内及厂区外50米以内随地乱扔乱倒各种垃圾,每次每处扣减责任单位工资50元。
5、发现在厕所、浴室、水池内、沟渠乱扔卫生巾、毛巾、手套、烟盒、石块以及其它不溶垃圾(含试样),每次扣减责任人工资50元,不能明确责任人的按区域有关人员平摊。
6、出现事故未及时汇报,按事故等级考核相关责任人50-500元/次。
7、损坏环保设施,管道、沟渠、花台、花草树苗、考核50—200元/次
第五章 设备设施运行及维护(包括特种设备、车辆)
1、设备润滑、卫生不符合设备保养要求,每次每台扣减工资50元。
2、违反基础设施管理标准和岗位作业标准中设备操作规定,未造成后果的每次扣减50元,造成设备事故按单位事故考核规定考核。
3、检修完毕后,达不到质量或技术要求,扣减工资50~500元/次台。
4、巡检岗位设备有隐患不及时汇报、安排处理,扣减工资100元/次。
5、完不成当天的设备检修任务扣减工资50元/次项。
6、检修不按检修时间完成、干返工活影响生产扣减工资50~500元/次。
7、不执行特种作业许可票制度,扣减工资50~500元/次。
8、违反高压侧配电的巡视制度并作好运行记录扣减工资50元/次。
9、停、送电时无专人现场监护、不挂牌、不取牌扣减工资100元/次。
10、带负载分合隔离刀闸扣减工资200元/次。
11、带电操作、检修设备,检修维护、保养设备设施不挂牌扣减工资100元/次。
12、各低压侧的补偿应随用电设备的投入而同时投入运行,违反扣减工资50元/次。
13、停送高压电网时,应在设备冷备用状态下执行,严禁带负载投送高压电,违反者扣减工资500元/次。
14、严格执行电调指令,做到令行禁止,万无一失保障设备安全运行,违反者扣减工资100元/次。
15、出现事故未及时汇报,按事故等级考核相关责任人50-500元/次。
16、以上未涵盖现象发生的安全情况,比照同类型事件按上限原则考核。
第六章奖励
1、避免重大火灾、安全、设备、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分别奖励100—1000元/次。
2、发现、报告偷摸扒窃行为,责任人被抓获者给予100——200元/次奖励。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使事故损失(安全事故费用)明显减少,根据其价值每项奖励100~500元/次。
4、提出建议和意见、采取方法使生产成本明显下降,或原辅材料消耗明显降低者奖励100——500元/次。
5、紧急事故抢险、救援、处理过程中成绩突出者,根据其贡献每次奖励50~500元/次。
6、其他符合奖励条件或集体讨论认为应该奖励的,根据情况给予50~200元/次。
7、年终评比先进员工按富邦公司制定的奖励方案和标准奖励,厂部级优秀员工和获得公司特别贡献奖的员工,按照公司奖励方案和标准奖励。
8、班组(科室)全年无安全事故奖励1000元/班组,车间(工段)全年无安全事故奖励5000 元/工段。
9、高晶钒钛生产车间员工个人全年无安全事故、无违章违纪违规考核,年终奖励200元/年人。
第一至五章中各项考核条款如果与考核细则表中细项重合或不相符者按照条款考核。
轻重伤事故标准按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法(司)[1990]6号文件执行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炼铁厂
| 适配人群 | 作业长,安全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班组安全活动,煤气区域作业,危险源辨识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想让大家平平安安上班,不出人命,少受伤,干活心里踏实。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炼铁厂干活的人,管生产、检修、开会、培训、现场干活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生产副厂长牵头开会,作业长盯自己地盘,安全员到处看,生产科记账查漏。 | ||
| 禁止行为 | 不戴劳保用品、酒后上岗、乱动设备、不挂停电牌、不办动火证、破坏报警器和警示牌。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开安全会,每周查隐患,班组每周一活动,记录要写,检查发现就扣钱,整改超期翻倍罚,生产科月底汇总打分。 | ||
一、安全管理目标
1、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事故率为零。
3、轻伤事故率为3‰。
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
1、每个月由生产副厂长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厂相关领导及各作业区、科室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研究部署炼铁厂安全工作重点,会议由生产科做好完整的会议记录。
2、加强班组安全基础管理和全体员工安全教育、法律法规培训,做好二级、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安全确认和危险辨识能力。
3、班组安全活动日定于每周一,分厂安全员定期督导、检查班组安全活动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班组安全活动内容要有计划、有针对性。有完整活动记录,并做好班组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4、各作业区定期(每周一次)做好安全自查自改工作,作业长负责每次安全自查内容,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并上报生产科,分厂每半月由生产科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5、把危险源点控制纳入安全工作重点内容,责任到人。
6、认真执行公司月安全工作计划和布置,按时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会议考核
1、炼铁厂安全例会,厂相关领导及各作业区、科室负责人和安全员按时参加。无故不请假旷会一次考核50元。
2、各作业区认真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按照炼铁厂班组安全活动安排执行,班组全体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一次未开,考核班组负责人50元。
3、班组安全活动中,员工必须认真记录,经检查对于不认真记录者一人次考核本人50元。
4、炼铁厂统一组织的安全会议、活动等,各作业区按要求把人员组织到位,并负责维持好现场秩序,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5、各作业区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记录、防火检查记录等记录要规范、齐全,无缺页,保持整洁、干净,各负责人要及时签字确认,发现一项不合格,考核责任作业区50元。
6、各作业区要及时传达公司及炼铁厂安全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一次传达不到位考核责任作业区作业长50元。
四、安全教育考核
1、各作业区对新员工、转岗和复工员工要及时进行安全教育,保持记录,一次未教育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2、各作业区要加强员工教育,提高员工技能,严格执行安全培训计划。一次未执行,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3、炼铁厂统一组织的安全培训,各作业区要及时传达,无故缺席一人次考核责任人50元。
4、厂安全考试成绩9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一周内进行补考,无故不补考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5、一次安全考试内,不及格者占作业区参加考试人数的30%以上,考核作业区100元。
6、对于工伤返岗人员必须经生产科安全教育培训,进行考试及格后方能上岗,安全考试成绩95分以上者为及格。不及格要进行补考,连续三次不及格者退公司处理,不得上岗。
7、所有员工对于《炼铁厂安全操作规程》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撕扯、涂抹、丢失,否者,考核相关人员50元。
8、员工离职时,必须由员工所在作业区将《炼铁厂安全操作规程》交回生产科,否则考核作业区50元。
五、现场管理考核
1、凡进入工作现场的各岗位员工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一项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2、越岗操作,动用与己无关的设备和工具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3、在生产过程中,凡横跨。钻越、坐卧运转皮带或隔机递送物品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4、高空作业(2米以上,煤气区域1.5m以上)必须系安全带,一项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
5、杜绝酒后上岗,如发现酒后上岗者,一律劝其离岗,当班按旷工处理,并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对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者,厂另行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证上岗操作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7、电器设备由电器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不准私自乱接线,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发生电伤害后果自负。
8、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
9、在生产和检修过程中移动电器、潜水泵、手持式电动工具及插座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10、危险场所、要害岗位、煤气作业区域等警示牌、报警装置未保持完好、发现丢失、损坏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11、凡违反氧气瓶、乙炔瓶使用规定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
12、在生产或检修过程中,操作人员违反煤气安全管理规定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
13、生产安全设施、梯子、扶手、护栏、盖板、安全罩、安全挡板,不经批准随意挪动损坏或拆卸的,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
14、凡在生产中或设备检修中,违反天车及电葫芦安全管理规定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15电工在安装各类电气设备、照明装置,不按规定安装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临时照明使用完,不及时拆除的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责任人50元。
16、在生产或检修过程中违反电焊机管理规定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17、临时检修或抢修设备时,容易发生触电的设备必须停电作业,必须挂好“禁止合闸”或“禁止操作”标识牌,未挂好标志牌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
18、车辆运输过程中,人、货混装的或搭乘叉车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
19、值班室、配电室、仪表室、主控室要清洁卫生,安全通道保持畅通,墙壁地面平整干净,玻璃清洁明亮、照明通风良好,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20、各作业区卫生区要做到环境净化,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纸屑、塑料袋,无卫生死角,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50元。
21、工作现场工具要摆放整齐,操作台保持干净整洁,劳保用品放置有序,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50元。
22、工作间、休息室、更衣室、检修间、液压站、水泵房、卷扬室保持屋内外卫生清洁无杂物、灰尘,工具、设备、物品按定置管理摆放,发现一项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50元。
23、各作业区现场作业时,包括外委外协施工人员,不符合现场管理规定,现场无施工安全负责人,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考核相关责任部门100元。
六、检修考核
1、检修设备及处理故障时,不按规定停送电的,考核相关作业区200元。
2、使用天车吊钩、吊具、钢丝绳时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3、在煤气区域动火作业必须办理煤气动火证后方可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一次考核相关作业区100元,检修完成后需将动火证收回存档,包括外委项目,否则考核项目作业区100元。
4、检修完毕后,维修工、电工须将因施工而产生的杂物清理干净,将因检修拆除的安全设施及时恢复,物品摆放整齐,原则上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50元。
5、进入煤气区域作业必须事先与岗位工取得联系,两人以上作业,带好煤气检测仪器;严禁在煤气区域吸烟,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6、进入煤气区域检修现场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通知生产科人员到现场监护,相关作业区作业长必须到现场指挥,否则,考核作业区100元。
七、外委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员考核
1、有外委施工项目的作业区必须针对施工项目设立一名或多名现场安全监督员。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2、现场安全监督员必须在每天现场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进行确认。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3、现场安全监督员对高空作业区域摆放的材料、工具、工件是否牢固进行确认。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50元。
4、在煤气区域作业时现场安全监督员必须佩戴煤气报警器,以保证施工方的人员安全。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5、现场安全监督员必须对外委施工作业进行全程监护,不得脱岗,交接班必须要在现场进行。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50元。
八、安全检查考核
1、各作业区对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发现、处理,隐患未查出一项扣50元;存在重大隐患未查出一项扣100元。隐患检查出来不整改且无控制措施、不上报,或通报后不及时组织整改且无负责人,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2、炼铁厂及公司安全检查项目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否则二次被查出,对责任单位考核500元。
3、公司安全经济责任制考核相关项目,由相关责任作业区承担,并落实责任人。
4、每周由各作业区作业长组织人员在所辖区域进行自查,查出的项目要及时通知生产科,由生产科责令相关作业区予以限期整改。
九、炼铁厂反习惯性违章考核
1、各作业区负责人要对员工的习惯性违章现象进行不定期检查,各作业区查出的习惯性违章现象,由作业区自行考核。
2、经生产科查出的习惯性违章现象,考核50元。
十、危险作业现场考核
危险作业现场要有监控,作业要有安全措施,有相关作业票证。现场要有相关作业区领导和安全员,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100元。
十一、安全防护设施考核
1、各作业区领用的呼吸器及便携式煤气报警器要建立台帐,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50元。
2、各岗位交接班记录本中要填写安全防护器材的状态信息,记录本丢失、损坏、记录不清的考核责任作业区50元。
3、各岗位的固定式或便携式煤气报警器如出现故障,必须第一时间报生产科,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4、配备呼吸器的岗位必须随时保持气瓶内压力满足要求,要做到呼吸器在任何时间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否则考核作业区50元。
5、新建或技改项目在试车前,必须按标准化要求安装防护设施,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科室100元。
6、新建项目,必须按要求在有可能接触煤气的岗位配备煤气报警器等,相关作业区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科室100元。
7、任何人不得恶意破坏煤气报警器,否则考核当事人100元,并按煤气报警器价格进行赔偿。
8、作业现场坑、沟、孔、池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考核相关作业区200元。
9、动力与运转部位连接处无安全防护罩或防护网、无隔离护栏等,考核相关作业区200元。
10、未审批私自接临时线的(临时线一般不得超过15天),考核相关部门200元。
十二、消防管理规定
1、各作业区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要做到齐全,能够安全使用。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100元。
2、任何人不得恶意破坏或停用煤气报警器和火灾报警器,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200元。
十三、危险源管理考核
1、在生产作业区域危险源标志要明显醒目,无标志或标志不符合规定的考核相关作业区50元。
2、各作业区对本作业区内设备改造或工艺改造所形成的新危险源要进行充分的辨识,并及时更新危险源危险源台帐。不及时更新的考核相关作业区50元。
2、各岗位危险源出现较大变化或危险源失控时需立即向厂长、生产科通报,否则将考核相关作业区100元。
十四、警示牌考核
1、警示牌必须正确悬挂,安装牢固,表面保持清洁,否则考核作业区50元。
2、电气在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已送电的,配电柜及配电室必须及时悬挂警示牌,否则考核作业区100元。
3、不得恶意破坏警示牌或标示牌,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200元,并按价格进行赔偿。
十五、险肇、工伤、工亡考核
1、炼铁厂人员在作业时,发生一般险肇事故考核相关作业区100元,轻伤事故考核相关作业区200元,重大险肇事故考核相关作业区500元,轻伤事故考核相关作业区1000元,重伤事故考核相关作业区2000元,公司考核由发生事故作业区承担,并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经济责任考核。
2、一起两人(包括两人)以上重伤事故或工亡事故参照公司下发“工伤事故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考核相关作业区5000元,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经济责任考核。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车间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巡检工 | 使用场景 | 出炉作业,电石生产,气防应急 |
|---|---|---|---|
| 制定目的 | 以前管理老出问题,现在要管得更严更细,让安全、生产、设备都稳稳当当,跟上公司发展脚步。 | ||
| 适用范围 | 管车间所有班组长、班组成员,管安全设施、现场卫生、设备保养、劳保穿戴、交接班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班长带头盯现场,班组成员干活执行,安全员天天查,车间主任最后看结果,谁没做到谁被扣钱。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乱动安全器材,不准不戴安全帽,不准在设备旁睡觉,不准用汽油擦东西,不准脱岗睡岗,不准瞒报隐患。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交接班时检查,车间不定期抽查,发现就扣50到500元,月底汇总通报,连续出错要培训或调岗,整改不及时翻倍罚。 | ||
一、目的:
为了实现系统化管理、提高车间管理能力,解决往年管理漏洞,加强执行力度,建立完善的岗位竞争机制,提高车间、班组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现场管理工作,完善现场管理制度,提高现有管理方式和水平,更进一步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使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基础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班长安全职责:
二、安全、环保管理细则
1、车间各类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器材不齐全、损坏、失效、维护不当或弃之不用的,已使用、过期、失效,扣罚维护责任人100元/处。
2、车间各岗位负责安全设施的卫生清理工作,纳入交接班,若车间在检查卫生不合格扣罚当班班组50元/处。
3、随意取用、外借各类安全设施、器材、工器具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并扣罚当班班组100元。
4、未按规定对消防、气防、应急、通讯等安全设施、器材、机件进行维护、保养的,造成设施损坏、过期、失效、故障、配件缺损、铅封损坏和需进行维修而未及时上报、更换的,扣罚巡检人员50元/处。
5、未按规范正确使用气防、应急、通讯等安全设施、器材、机件等造成设施损坏、过期、失效、故障、配件缺损的扣罚当班班组50元/处。
6、消防、气防、应急设施未按规范摆放的,气防柜、消防箱内、外放置杂物,安全护栏未及时回复的扣罚岗位当班班组50元/处。
7、消防器具、气防器具没有台帐、检查纪录,或记录不全、未按规定上报的,消防器材、气防器具使用后没有使用报告的或形成记录,扣罚当班班组50元/处。
8、常用急救药品缺失、急救药品不符合要求或过期的,使用药品后未形成记录的,扣罚当班班组100元/处。
9、在设备、管线、线路上、暖气上放易燃杂物,设备、仪表柜后乱堆杂物的,扣罚当班班组200元/处。
10、车间环保设施未按规定正常维护保养、出现故障未及时上报考核维护保养班组50元/次。
11、班前班上按规范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违规扣罚当班班组100元/次。
12、在班上随意倾倒石灰粉末、除尘粉末的扣罚当班班组200元/次。
13、活泥球作业时未按规的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扣罚当班班组30元/次。
14、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防护帽、和防火面罩,女工长发需盘起,放入安全帽内,违反劳保用品佩戴规定的对当事人考核200元,班长、安全员付连代责任考核100元。
15、严禁佩戴手套擦洗运转设备,未按规定执行的扣罚当班班组50元/次;
16、动火作业、登高作业、进入设备内作业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执行扣罚当班班组200元/次;
17、熟练掌握本工序及事业部综合应急预案,应急能力达到公司和事业部要求,对应急预案不熟悉或不熟练扣罚当班班组100元/人.次;
18、检修期间或临时检修时安全措施未落实、检修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即开始检修的扣罚当班班组50元/次,造成事故或人员伤害的另行处理。
19、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车间检查到扣罚当班班组50元/次
20、盲板未按规定加装、未及记录且记录与现场不相符扣罚当班班组50元/块。
21、按时组织班组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安全培训的每次扣100元;
22、参加安全学习及培训班组及班组人员做好安全学习记录,未按要求做记录的扣罚当班班组50元/人.次。公司、事业部及车间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会议、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罚200元/人.次;迟到、早退者扣罚100元/人次。
23、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等安全附件未及时校验或设施不全扣罚当班班组50元/处、未按规定更新计量器具台帐扣罚当班班组50元/处。
24、存在事故隐患,而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的或对事故隐患进行隐瞒不报的;接《整改通知书》、各类检查整改通报后无正当理由而逾期不整改的,未落实、执行安全防范措施,以致重复发生安全事故的,扣罚当班100-500元,隐患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或调离原岗位。
25、当班期间岗位出现脱岗、睡岗等现象视情节扣罚100――500元。
二、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生产区域(包括:各出炉口、冷破厂房、配料站内部通道)严禁外来人员通过,发现有外来人员通过生产区域,当班人员未进行劝阻的考核班长、班组安全员各100元。
2、出炉口及出炉平台不得堆放杂物和生产工具,生产工具必须及时整齐的摆放在规定的工作区域。发现乱摆乱放的考核班组长100元。
3、对生产设备损坏,1小时内上报车间设备员、车间主任的,考核班长、班组安全员、巡检工各100员。
4、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班长、班组安全员,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车间安全员、车间主任,隐瞒不报造成后果全部由班长、班组成员承担,并对班组长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一个月,受教育期间发放待岗工资。
5、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在生产现场对发生违章违规的个人不进行纠正的,一经发现,车间将对班组长、班组安全员进行考核100员。
6、现场安全设施未按规定班组进行擦拭检查的,考核班组安全员每人50元/次。
7、重要区域(配电、净化、上料)岗位,不得有闲散人员滞留聊天,如发现有闲聊情况,考核当班所有人员各200元,班长100元。
8、吊运电石、电石锅操作卡具时,严禁人员用手进行操作,发现违规操作的考核违规人员200元,考核班组长100元,出现伤害事故的人员付50%责任,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班组其它成员付连代责任。
9、出炉人员在进行吹氧出炉时,班组安全员检查减压设施是否完好,严禁直接用橡胶皮管直接接在氧气瓶上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有减压弯管或减压阀进行操作,发现没有安全装置进行操作的,考核班组安全员、操作人200元。
10、生产区域安全遮拦、防护栏、及安全警示标识,班组安全员在交接班时认真检查,在当班生产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发现有损坏的考核班组安全员200元。
11、电石拉运过程中严禁人员通过、跨越钢丝绳,班组安全员不进行制止的考核班组安全员100元。考核违章作业人员及指挥拉锅人员200-500元。
12、配电平台严禁人员坐、爬、和摆放水杯等其它物品。发现后考核当班所有人员100元。
13、严禁在高温、高压设备旁滞留,或休息。如发现对班长、班组安全员考核100-500元。
14、生产区域严禁吸烟,发现现场有烟味、烟头班组人员无人承认,考核现场所有人员100元,当场发现有吸烟人员考核1000元,考核班长、安全员200元。对态度蛮横的由车间进行教育一个月,教育期间发待岗工资。
三、设备管理考核项:
1、各岗位认真执行公司及车间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到设备责任到人,设备牌缺失或损坏,设备责任牌、设备巡回检查牌应保持清洁完好,扣罚当班岗位人员20元/台;提出整改后未及时整改翻倍考核。
2、严格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和“三级”过滤制度,按润滑规定给设备加换油,做好加换油记录,若违反规定扣罚当班班组30元/次。由于润滑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报废,另行处理。
3、备用设备必须保证完好,按有关规定定期盘车或倒用,并做好相应记录,定期对停用或闲置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或隔离、防腐处理,挂牌标识,若无记录、出现问题考核责任班组50元/台。
4、设备出现问题检修“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若有违反,考核当班班组50元/次,影响生产或造成设备事故的,另行处理。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每台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要求操作,考核当班50元/次;若由于误操作性质严重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
6、备用设备必须做到备用作用,运行设备正常运行状态下严禁启用备用设备。无故启动备用设备扣罚当班班组50元/次。
7、三级过滤区及油品区保持整洁、卫生,加油器具使用后必须清理干净。若违反规定扣罚当班班组50元/次。
8、及时做好车间无泄漏台帐,未按规定记录的考核当班20元/次;泄漏台帐未做到班班交接、无交接班记录或记录不准确,考核当班50元/次;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
9、及时对岗位泄漏点进行处理、能处理的无故不处理考核当班20元/处。不能处理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挂牌,明确处理时间及处理措施,未按规定挂牌的考核当班20元/处,保障车间泄漏率在指标范围内。
10、各班组对本班组的设备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设备润滑,未按规定进行润滑的考核责任班组50元/台。造成事故的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11、各班组对本班组的设备根据车间要求定期进行卫生清理,未按要求清理的扣罚责任班组50元/台。
12、每班对备用设备盘车一次,每月一日对启用备用设备并做好记录,未做到考核30元/次。
13、对设备加换油后及时做好润滑台帐,未按规定执行视为设备未作润滑处理,考核责任班组30元/台。
三、岗位考核细则
(一)班长岗位责任及考核细则
1、熟知本工序生产工艺、控制指标、操作规程及各岗位的开停车步骤、设备的工作原理及异常情况的处理。
2、负责本工序各岗位的交接检查及全面巡检,并督促检查各岗位执行公司、事业部、车间的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情况、生产安全运行状况及各岗位的跑、冒、滴、漏和环境卫生、设备卫生。
3、负责组织本工序班组成员千方百计地完成生产任务,负责生产中的协调工作,生产中遇到水、电、仪、工艺、设备人员等因素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处理,本班内发生的生产、设备、安全等异常情况和事故时要及时和车间主任取得联系,否则考核班长50―100元,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4、将各岗位发生的事情作详细记录和交待,并检查各岗位的记录是否及时、完善、真实、若岗位记录出现有不做记录或假记录,一经发现班长负一定责任。认真交接班,主持班前班后会。
5、班长要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工作不怕脏不怕累,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带领本班完成车间下达的各项任务,做好本班的安全生产及节能降耗和废水的综合利用工作。
6、负责定期召开班组成员会工作,传达公司、事业部、车间各项生产会议精神、决议、制度,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安全、业务学习,并做好相应记录,如未做好而受公司或事业部考核则由班长负责。
7、班长根据班组考核细则对其班组成员进行考核。
8、班长对电石库及电石破碎岗位进行监督管理,有权依据《电石库人员管理规定》进行考核,每月底将考核情况交至车间。
9、各班组之间必须团结协作,在车间内发生吵架斗殴事件、车间将对双方严厉处罚,必要时可内部待岗,如发生本班内人员发生吵架斗殴事件除要严厉处罚当事双方外对班长也要进行处罚。
10、交接班必须严格认真,不得因交接班发生吵架斗殴,接班人员对交班人员提出的不符合项,交班人员必须认真整改,但接班人员不得无理取闹,如因两班交接班发生吵架斗殴事件除要严厉处罚两班组,对双方班长扣罚50元/人。
11、车间将对班组各岗位不定时抽查,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考核班长20元/处。
12、带领本班人员做好本班所属设备及窗户卫生,设备卫生未做好扣50元/台,窗户未擦或不干净扣30元/个,拖一天增扣10元/天。
13、每两点对乙炔气柜进行巡检一次并做好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巡检记录。若未按要求进行巡检的考核当班20元/点。
14、冬季生产检查各岗位防冻点,未检查到防冻点被冻考核当班50元/处。造成事另行处理。
15、冬季下雪天气,及时组织班组成员清扫巡检通道积雪,未按要求执行考核50元/次。
四、培训考试管理制度
1、车间每月进行一次培训考试,考试内容涉及安全、设备、工艺操作、生产原理、车间危化品的性质及防护、危辨、应急预案等。
2、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的前3名者每人奖励100元,成绩不足80分只设第一名,奖励50元。
3、班长成绩70分为及格,班组成员60分为及格,一次考试不及格者考核50元,连连两次不及格者考核100元,连续三次不及格者发放相应岗资的80%工资。
4、连续三次不及格人员,经过本人努力可随时向车间提出申请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恢复工资。
5、每月班组平均分成绩第一的奖励500元,如果班组平均成绩为第一但本班内有不及格者仍不于奖励。班组成绩连续两次为第一的除奖励班组500元外另奖励班长100元。
6、培训的方式采用多样性、实效性,以班组为单位,以班后会或其他形式开展,班组成员按安全标准化要求做好个人培训台帐,若未按规定做好个人培训台帐考核班组30元/人。
五、考勤制度
1、旷工一天考核300元,超过三天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上交人力资源部。迟到及早退按制度考核30元/次。
2、请假必须提前8小时向车间申请并相应领导签字确认,如常白班人员不足但确有急事可向车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换班,但换完班后不容许连班,如私自换班按旷工处理。事假扣100元/天。五天以上(含五天) 只发基本生活费。
3、请病假必须有医务室开具的病假条,如在其他医院(必须是公司认可的正规医院)就诊开具的病假条必须到医务室签字后车间方认可,否则按旷工处理,突发病和急诊除外。病假扣60元/天。五天以上(含五天)只发基本生活费800元。
4、丧假三天以内车间不予考核,超过三天要办理相关手续,按公司相应制度执行。
5、其他假期按公司、事业部相关制度执行。
6、车间组织的会议、学习无故不参加扣50元/次,请假扣30元,迟到扣20元。连续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直接扣100元。
7、车间组织的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按旷工处理,请假按事假处理。
8、车间安排加班每天奖励100――-300元/班。
6、脱岗(指未向班长请示擅自离开本岗位达半小时以上者) 扣罚200元。
9、当月出勤累计不足15天,扣发当月所有奖金,当月出勤累计超过15天,按日均奖金进行发放。
10、婚假、事假、探亲假、疗养假等以假条的日期为准,自行提前离岗或推后上班均视为旷工。
11、车间按照公司事业部的规定有2天批假权利,超过2天按照相关手续办理事宜报车间。
六、综合管理
1、接班后持有三证(安全作业证、特岗作业证、工作证) 上岗,未带或未按要求悬挂的扣罚当班50元/次。
10、记录不认真、脏、乱、差考核当班30元/次、字体、涂改不规范、漏记等扣10元/处。
11、接班提出问题,交班者不整改就下班,视情节扣罚交班50-500元。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12、公司或事业部发现睡岗者,扣责任人500元,班长50元,当班人员20元/人。
13、定期对本班卫生区进行清理、未按规定时间打扫区域卫生,扣责任班组50元。
14、交接班记录不全、不清、出现错误,但未造成后果者,考核交接人员各20元/人。
15、交接班时,交接岗位双方没有共同在现场检查交接者,双方各扣20元。
16、不按工作要求穿着工装、着装不整齐、干净扣罚当班50元。
17、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的, 扣50元/项。
18、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造成轻微损失的扣罚50-500元。
19、不到现场检查就记录者或做假记录者,扣罚30元/次。
20、上班时间看书、书报、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扣50元。
21、对车间安排的工作不按时完成,无正当理由或找理由拖延完成,或应付完成考核当班50元,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22、车间未安排而主动完成某项工作奖励50――200元。
23、对车间的生产、安全、设备等管理提出较好建议奖励50――200元。
24、对于积极维护事业部、车间利益、荣誉的员工依情况奖励50――200元。
25、生产现场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未按要求执行考核当班50元。
26、班组工具柜保持整齐、工器具齐全,未按要求做好考核班组50元每次,工具柜工具摆放整齐、干净奖励50元。
27、定期清理班组窗户卫生包括窗框,未按要求擦洗干净考核50元/个。
28、常白班负责车间生产材料的领取和发放并做好相应的出入库记录,未按规定执行考核常白班50元/次。
29、常白班负责车间公共界区的卫生清理,未安要求清理公共卫生,考核常白班50元/处。
30、各班组要有节能降耗意识,若出现长流水,常明灯现象考核当班50元/项。
31、岗位人员巡检时必须佩带相应的工器具(巡检四宝),未按要求执行考核30元/次。
32、检修期间检修任务完成快且质量高奖励50――200元/班。若完成时间长、质量差考核班组50――200元。
33、常白班负责完成车间一些临时性的辅助工作,未按要求执行考核50元/项。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 适配人群 | 动力车间员工,班组长,HSE考核员 | 使用场景 | 酸碱作业,转动设备操作,消防设施交接 |
|---|---|---|---|
| 制定目的 | 安全太重要了,得让大伙儿都重视起来。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别出事,平平安安的。 | ||
| 适用范围 | 动力车间员工和外来施工的人。管穿衣服、戴帽子、用防护用品、搞安全活动、填台账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班长带头盯本班,施工负责人管施工队,监护人现场看着。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查部门车间,班组每月查自己人。 | ||
| 禁止行为 | 不戴安全帽、戴手套碰转动设备、不穿长袖工装、不写安全记录、不参加安全活动、不会用安全装备。 | ||
| 检查与监督 | 班长日常看,安委会办公室季度查,班组每月考。发现一次扣钱,月底工资里扣掉。没做到就扣,做得好年底发奖。 | ||
车间安全管理考核细则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间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意识,细化安全管理考核标准,确保实现安全平稳,特制定动力车间安全考核制度细则如下
1、接触酸碱的人员要熟知酸碱的危险性、使用规范及酸、碱灼伤事故预案,用前要做好事故预想,不清楚的扣10元。
2、接触转动设备时严禁戴手套,发现一次扣20元。
3、压送、使用酸,碱时要注意安全,要穿戴好防护眼镜、防酸手套等防护用品。
发现一次扣20元。
4、消防柜内物品、消防器材、洗眼器纳入交接班管理,做好数量的交接,卫生要每班及时清扫。
物品损坏或丢失班组,按价赔偿。
抽查一次不合格扣10元。
5、周二安全活动由班长组织,不按时开展安全活动的,每次扣50元。
6、安全活动迟到或早退的,每人次扣10元。
7、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每人次扣20元。
8、安全活动没有记录的,每次扣10元,安全活动记录不认真或不及时签字的,每次扣5元。
9、不能正确识别本岗位危害的,每次扣10元。
10、不清楚本岗位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的,每次扣10元。
11、hse基础知识考核不合格者,每次扣10元。
12、污水处理台账及时填写,记录不清、不齐全、明显勾抹、不按格式填,一项扣10元。
13、开展周二安全活动有特色,有成效,获得肯定,加奖20-50元。
14、安全活动记录及时、字迹清楚、书写工整的年底综合加奖50元。
15、对积极参加应急预案演练表现突出的个人及班组,加奖20-50元。
16、按要求及时书写培训笔记,无故不记录人员,每次扣10元。
17、按要求按时参加车间培训,学习不认真,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
18、无故不参加培训每次扣20元。
考试不合格人员,扣50元。
19、动力车间员工及外来施工人员着装管理考核:
19.1根据《关于抚顺石化公司规范员工着装的通知》要求,凡是进入装置、现场的人员(含外来人员,穿戴符合进入装置、现场规定要求)着装必须穿工作服(长袖)袖口、下摆、全部扣好,不得卷袖;穿工作鞋(其它鞋禁穿)、戴安全帽(头发不得触肩);在操作室、休息室、办公室、值班室内可不戴安全帽;巡检(包括在机泵房内巡检)和室内、外现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佩戴必须系紧帽带。
根据“直线管理”原则,班长负责监督本班员工的安全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并负连带责任,承担违纪当事人50%的处罚。
19.2班组成员要严格服从班长的领导和工作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9.3根据“抚顺石化公司工程承包方安全管理规定”(fssh/wj 0081.515-____),外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____)的规定,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统一款式的防护服装、防护鞋、安全帽。
施工人员施工作业期间必须佩戴安全帽,由施工负责人负责监督。
19.4施工作业期间车间监护人负责监督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及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若不按要求佩戴,监护人有权停止其作业。
并通知车间对其行为进行处罚。
19.5特殊作业必须按国家有关劳保安全标准规定正确着装。
如:酸碱作业必须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19.6进入有毒、窒息作业区域作业时,必须佩带适合该毒物的防护用品,避免造成作业人员中毒窒息。
如:氨作业必须佩戴防护眼镜及防毒面罩等。
19.7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项扣当事人20元,班长负连带责任扣10元。
20、岗位安全技术装备需熟练使用,检查使用不熟练扣20元,不会使用扣50元。
21、其它未尽事宜由车间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细则二
一、目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实现安全工作目标的关键,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公司各项安全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包含部门、车间、班组等)。
三、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组织工作。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综合监督考核。
3、各级单位负责对下一级单位或个人的考核。
四、考核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
2、各单位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条款将本单位各级组织、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层层落实,明确相应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每年年初,公司根据各单位人数及作业的危险程度,向各单位分配事故控制指标;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各级人员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各单位要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人员年度事故控制指标。
公司对部门、车间的年度事故控制指标如下表:
序号
事故
(事件)
规模
(人数n)
危化品
储量(q)
指标
备注
1
轻伤
≤100
0人次
100
≤2人次
≥300
≤3人次
2
火警
(火情)
≤100吨
0次
含承包商施工火情
100吨
≥200吨
≤2次
3
火灾、爆炸、重伤(死亡)
含承包商施工火灾
4
设备事故
损失≤5万元
≤1次
损失>;;5万元
5
三违
5人次
≤10人次
≤20人次
4、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各职能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工作,责任考核频次为每季度一次;各单位负责对下属的辅助单位、职员、班组的安全生产及目标考核工作,考核频次为每月一次;各级考核编制考核记录台帐,考核记录要有考核内容和扣分标准。
5、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工作要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单位或个人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的,要记录在案,及时汇总到定期的考核记录中。
6、各单位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时,公司安委会组织安委会成员对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结果作为日常检查考核成绩,最终汇总到定期的考核记录中。
7、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年终将对各单位和个人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成绩=定期考核成绩之和/考核频次。
8、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95分(含)以上为优秀,95分至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9、每次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成绩公布后,安委会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各部门、车间进行奖惩;每月底,各单位对下属各级人员的考核成绩公布后,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个人的奖惩在当月的工资中予以体现。
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成绩作为各级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进的重要依据,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或发生影响恶劣的较大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
五、记录文件
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台帐》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某公司
| 适配人群 | 保障部负责人,业务部门主管,车间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安全生产检查,安全保密管理,交通安全监管 |
|---|---|---|---|
| 制定目的 | 以前安全乱七八糟,老出事。现在要管住安全,让干活有规矩,不出大事,大家心里踏实。 | ||
| 适用范围 | 全公司所有人,管生产、保卫、保密、交通这四块安全事。 | ||
| 职责分工 | 保障部写标准、查问题、发罚单;综合管理部扣工资;财务部管钱;各部门自己抓落实。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违规操作,不准瞒报隐患,不准挪用安全款,不准不整改问题。 | ||
| 检查与监督 | 保障部天天查,查到就开单子,两天内贴出来;每月10号前交罚单给综合部;综合部通知财务扣钱;举报的事要查清再处理;不改就继续罚。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安全保密、交通安全四项内容(以下简称安全)。
第三条 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各级主要领导负全责及“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四条 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处罚标准》(附件1)的单位和责任者实行经济处罚,并与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挂钩。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领导责任
(一) 明确国家及各级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负责审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组织调解考核实施中的各类问题;
(二) 负责审议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
(三) 负责组织调查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审议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处罚意见;
(四) 负责审议、下拨年度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五) 负责年度综合安全管理考核的布置及总结表彰工作。
第七条 公司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能共同负责安全管理的检查和考核事宜。
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责任
(一) 按照本部门职能参与安全管理的相关事宜;
(二) 负责执行保障部提交的考核结果。
第九条 财务部责任
负责监督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的审核及使用情况。
第十条 保障部责任
(一) 负责拟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
(二) 负责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的申请、管理和使用;
(三) 负责安全管理的监督、组织检查和考核;
(四) 负责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公示,并配合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罚实施;
(五) 负责监督各单位合理处理违章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六) 负责策划准备年度综合安全管理考核的布置及总结表彰工作。
第十一条 各业务部、车间责任
(一) 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并按规定抓好落实;
(二) 结合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制定本单位内部的考核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 负责逐级分解公司的处罚结果,落实处罚责任人;
(四) 负责本单位年度安全先进奖励的报评工作。
第三章 考核标准及实施程序
第十二条 考核程序
(一) 保障部对主管业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处罚标准》的,填写通知单下发到责任单位,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在内网或公示牌上进行公示;
(二) 保障部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相关责任单位的考核结果以《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单》(附件2)的形式反馈综合管理部;
(三) 综合管理部依据处罚单及处罚扣分,以工资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财务部扣款(详细流程见附件3);
(四) 对员工、部门举报出的责任追究问题,由保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细则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组织研究审核后形成书面记录,将《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单》报送综合管理部实施处理。
第十三条 考核奖励
(一) 安全管理的考核对象为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二) 对于受考核处罚的单位,一事一办,处罚款直接从当月绩效总额中扣除;
(三) 公司将根据年度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给予单位及个人安全奖励;
(四) 安全奖励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由保障部提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定。
第四章 含义解释
第十四条 本细则部分用语的含义解释: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相关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不符合项: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规章、管理体系绩效等相关问题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相关情况的组合。
安全隐患: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
安全问题:是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性较小且被认定的安全隐患。
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轻伤事故:是指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但低于105个工作日以下的伤害事故。
重伤事故:是指丧失劳动能力超过105个工作日的伤害事故。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保障部负责解释并组织修订。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煤气
| 适配人群 | 煤气作业人员,煤气安全监护人,煤气设备点检员 | 使用场景 | 煤气作业审批,煤气设备检修,煤气泄漏处置 |
|---|---|---|---|
| 制定目的 | 煤气出事太危险,老出问题得管住。让大家干活更小心,别中毒着火爆炸。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碰煤气的人和单位,查设备、写记录、做培训、搞检查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煤气防护站牵头盯全局,各单位自己干日常活,安全员天天看现场。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不办手续就动火,不准在煤气区抽烟,不准用煤气管道当电焊地线,不准让没证的人碰煤气。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22号前交总结计划,检查发现毛病当场开罚单,月底不改翻倍罚,漏报日志一次扣10块。 | ||
1.基础管理:
1.1各相关煤气单位煤气安全防护网络机构不够完善、健全、有效,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相关台账、记录不能及时更新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次。
1.2煤气相关制度、台帐、规程不健全每缺一项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项,因工艺发生变化未及时修定,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1.3各单位煤气基础管理台账(如《煤气专项检查台账》、《煤气防护器材管理台账》、《煤气从业人员管理台账》、《煤气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管理台账》等)不完善、不规范、煤气设施无具体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记录不详细、内容不符合实际、未及时更新等处罚相关责任单位100-300元。
1.4未对煤气设备设施危险区域按规范进行警示、标识、编号、建档、检查、动态煤气浓度监测等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1.5外委、外协单位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未签定安全协议,处罚区域所属单位300-1000元,处罚作业单位300-1000元。
1.6各煤气相关单位未按要求进行煤气专业检查,岗位点、巡检未落实,处罚责任单位300元。
1.7煤气危险源控制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如煤气软连接吹扫后未可靠断开),危险区域未划分并落实责任人,处罚责任单位300-500元。
1.8煤气从业人员对在煤气区域作业存在的风险、危险因素、基本防护知识不清楚,处罚责任单位300-1000元。
1.9各煤气相关单位每季度须对煤气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未按计划组织煤气从业人员培训,处罚单位200-500元;培训教育无教案、记录、试卷,处罚单位200元/次;煤气从业人员取证率达不到100%,处罚单位100元/人*次。新工必须签订师徒协议,公司组织煤气培训无故缺员处罚责任单位100元/人.次。
1.10关于转发国家、省、市或安全职能部门下发的煤气安全类相关文件,未按要求进行厂级、作业区(车间、工段)级、班组组织学习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1.11未完成公司煤气防护指令性工作,未及时上报各类总结、工作计划、报表等,处罚责任单位100元/次(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煤气工作总结及下月煤气工作计划至煤气防护站)。煤气防护日志漏报、谎报、不按点报数,处罚责任单位10元/空。
1.12煤气安全管理中,对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未及时处理并上报,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未及时对煤气(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处罚单位负责人500元。
1.13对煤气安全检查过程中,不积极配合,并阻碍检查正常开展,有不文明言语行为者 (言辞污秽、辱骂、威胁、殴打等),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次,情节严重者加倍考核。
2.煤气作业违章管理:
2.1煤气一类危险作业未办理作业审批手续(现场未带视同未办理)、或审批手续中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携带co检测报警仪、报警仪未开启、使用未校验的报警仪、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煤气区域吸烟、用管网支架作为电焊机接地线、未带灭火器或使用失效灭火器、灭火器未放置在动火点、电焊把钳或把钳线接头裸露绝缘不好、无作业安全监护人等)处罚作业单位300元,处罚责任管理单位500元,造成后果者视严重程度处罚(1000元以上)。
2.2煤气二类危险作业未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及作业方案、工作中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处罚作业单位200-500元;造成后果者视严重程度处罚(500元以上);一类危险作业降级处理,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2.3外协、外委单位在煤气区域施工,未制定安全措施、措施不够完善,处罚作业单位300-1000元,责任单位300-1000元。
2.4各类煤气危险作业、检修作业、非常规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未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认真落实,擅自进行作业(如:没有报批作业方案、参加作业人员对方案、程序、安全措施不清楚,未严格执行或私自变更,未按要求检测、监护等),处罚责任单位300-1000元。
2.5煤气生产、回收、输送、使用过程中,岗位操作未执行开(停)炉、开(停)机、停(送)煤气、点(熄)火等技术规范,每项处罚责任单位300元;未取得煤气从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煤气作业处罚责任单位100-300元。
2.6未按生产工艺要求进行煤气放散、私自改造煤气管道,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作业过程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倍处罚。
2.7在煤气危险区域吸烟、明火等处罚责任单位200-300元/次。
2.8私自将煤气设备设施作为受力支撑点进行其它作业活动,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人员中毒、着火爆炸等,处罚责任单位500元以上。
2.9未经安全告知和教育、无人监护单人操作、私自进入煤气危险区域、进入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等处罚违章责任人50-100元/次,责任单位100-200元。
2.10二人及以上煤气作业未明确煤气安全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2.11未经公司各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私自改装、拆除、停用煤气设备设施或附属设施,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未经许可私自随意操作、拆卸煤气设备设施,影响煤气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产生严重后果者,处罚责任单位2000-5000元。
2.12在co浓度高于24ppm的区域进行各类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处罚责任单位200-300元。
2.13煤气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域煤气设施、运行现状不清楚,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3.设备设施隐患管理;
3.1煤气防护站查出的设备设施隐患,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反馈,对责任单位处罚减半;若没有及时整改并反馈的,对责任单位处罚加倍。
3.2煤气设备设施存在隐患未及时整改,隐患当时整改不了但没有详细的记录,没有采取临时可靠安全措施(对设备进行维修处理、对该区域进行警戒、告知、悬挂警示牌并做好动态监控工作),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3.3下发隐患整改内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不能整改必须详细说明原因,有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和监护运行记录,并确定整改日期,否则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3.4隐患具备整改条件未按时整改推诿、扯皮、整改不彻底或本单位未及时跟踪验证的,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重大隐患拖延整改处罚300-1000元
3.5生产单位对辖区内煤气设备设施存在的重大隐患(co浓度≥500ppm)未及时采取停机(炉)、停气等防范措施,处罚责任单位200-300元。
3.6未对煤气设备设施定期组织评估或评估结果不客观、无评估记录,处罚责任单位200-300元。
3.7未按岗位操作规程中设备管理要求对煤气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消除缺陷,排除故障,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
3.8未建立本单位防护、救护器材相关管理考核细则、台账,规程不健全,未按时详细填写各种台账记录,每项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3.9煤气防护器材的配置、存放、维护、充装、校验、使用未按要求进行管理,如无维护责任人、检查人、存放维护保养不到位、过期未校验或出现故障后仍在使用、岗位负责人未能及时上报等情况,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3.10岗位煤气应急防护器材保证随时取用,煤气重点岗位必须配备2套及以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日常使用备用气瓶压力不得低于15mpa,应急救援备用气瓶压力不得低于20mpa,否则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3.11各单位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煤气防护、救护器材台账进行更新,并于每月月底将更新情况上报煤气防护站,否则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3.12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过程中压力低于7mpa时未及时撤离煤气危险区域的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3.13煤气岗位未配备煤气检测仪器的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3.14煤气高低压报警装备损坏、或随意解除的,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3.15应急情况下煤气防护器材不能及时调用、借用、共享处罚责任单位 100-200元。
3.16煤气报警设施损坏、缺失、随意停用或解除报警,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因工艺发生变化未及时调整报警、联锁参数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3.17煤气作业场所安全通道不畅或安全通道不符合标准,应急照明措施、煤气设备设施的限位、事故开关、抱闸、过载保护、报警器、联动连锁等各类安全保护装置、设施不齐全或不规范、损坏,处罚责任单位300元/处。
3.18煤气设备设施改造、更换、检修后未按国家、行业标准设计,私自设计、安装、未经调试打压(气密性试验)验收私自投运,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
3.19煤气含尘、含氧、含水、含氮控制成分超标,煤气压力、流量、温度控制参数异常,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给后续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者,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
4.应急预案与事故管理;
4.1煤气相关单位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失效后未及时修订、无岗位事故应急措施、未配备足够的应急资源、未设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相关台账,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4.2未按要求组织事故预案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煤气事故应急演练(无相关培训、演练记录视同未进行),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4.3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置煤气事故,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4.4发生煤气险肇事故,处罚区域责任单位100-200元。
4.5发生煤气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不及时报告动力能源中心气体调度、煤气防护站或瞒报,造成救援延误、事态扩大,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4.6发生煤气事故,按公司相关制度从严处理。
5.奖励:
5.1员工积极举报煤气事故、隐患或违规违章行为,奖励金额50-200元。
5.2单位每季度未发生煤气事故,奖励单位500元。
5.3积极组织煤气应急演练且效果突出、煤气事故救援中表现突出,奖励组织单位200-500元,奖励个人50-200元。
5.4积极引进煤气先进技术,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500-1000元。
5.5本考核细则未尽事宜项依据国家煤气相关制度法规、同行业安全规范及汉钢公司煤气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煤气控制程序》、《煤气事故应急预案》、《煤气防护器材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动火作业证的通知》等执行处罚。
6.本考核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铁路营业线施工
| 适配人群 | 施工负责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 | 使用场景 | 站场改造,线路拨接,跨线施工 |
|---|---|---|---|
| 制定目的 | 怕施工影响火车跑,出事就麻烦。想让干活时车照常开,人也平平安安。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在铁道边上干活的人,拆道岔、架桥、挖土、铺线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分部领导签协议,安质部盯安全,工班长管现场,防护员守路口,总负责人拍板。 | ||
| 禁止行为 | 没计划不准干,没签协议不准动,没设好防护不准上,酒后不准上岗,不戴安全帽不准进。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3天报计划,防护员持证上岗,每天检查登记,没做到就停工,查出问题追到人头。 | ||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__ 为切实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铁路行车和施工的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 〕180号)、上海铁路局长令第1号和《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上铁运发〔 〕316号)、《上海铁路局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上铁运发[ ]451号)等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施工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__ 铁路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结合合福客专站前一标铁路工程的具体情况,主要项目有:
(1) 在站场改造或者线路改移、衔接过程中拆除、插入、铺设、拨接营业线道岔设备的施工。
(2) 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修建便道、填筑路堤、开挖路堑、地道施工、架设桥梁、涵洞接长、铺设线路(道岔)等工程构筑物等的施工、
⑶ 跨越营业线施工的连续梁,尤其是蒙城北路桥,跨多条营业线,门式墩施工跨合武绕行线等,施工难度和安全风险很大;跨越铁路运营线的平交道口,架(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管线等设施建设、开挖、取土等施工。
(4) 临近但不侵入铁路建筑限界(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运输材料机具、开挖土石方、构筑或拆除非铁路建筑物、进行自身运转和转移的各种交通工具、施工机械的施工。
(5) 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缆经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6) 其他直接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第三条 __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分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工务安全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凡是影响营业线行车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必须纳入天窗。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分部主要领导的责任;凡是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四条 __ 营业线施工分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 〕190号)第8条)规定: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 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 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⑶ 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
(1) 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 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⑶ 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4) 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第二章__ 营业线施工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 __ 指定专业人员专职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 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
2、 施工安全协议的签订(分部副经理或总工负责);
3、 月度施工计划实施前的执行预报、实施后的信息收集和汇报。
第六条 __ 施工安全协议,对于涉及营业线的施工,施工安全协议书作为所提报施工方案的一个重要部分,分部必须在提报施工方案前与有关设备管理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其基本内容应包括:
1、 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2、 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3、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4、 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5、 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6、 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7、 安全监督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施工安全协议书(格式参见 十四),由分部安质部保存,每月30日将新签协议复印件报经理部安质部备案。 施工安全协议书由分部领导负责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应及时传达至作业队、作业班组,以便按协议落实到岗位,协议书需作业人员注意的事项,应纳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的主要内容,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严禁施工。
第七条 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及配合费用按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的有关规定和安全协议支付。
第八条 __ 施工方案分部编制后。报经理部工程部审核,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审查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报京福客专安徽公司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施工方案应在审查会召开前不少于3天送交路局有关部门以及行车组织和设备管理单位审阅。 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施工目的及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及列车运行条件、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方渡方案、劳力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应急预案、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第九条 施工日计划:经理部必须于施工前3日的上午8:30前将施工日计划报建设指挥部调度预审。建设指挥部调度经对照月度施工计划无误后汇总,于施工前3日的8:30前报铁路局调度所。 接到施工日计划后,分部负责通知配合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做好实施准备工作。无施工日计划或施工日计划内容不相符的不准施工。
第十条 __ 施工前,分部应会同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进行施工现场调查,周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前的现场调查应包括限界检查和地下管、线、电缆设施位置及其防护范围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安全技术措施,对行车安全有影响的必须逐项明确。
第十一条 __ 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便于设备管理单位加强对施工的安全监督。
第十二条 对重要复杂施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建设指挥部审批。其中对ⅰ、ⅱ级施工要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
第十三条 __ 分部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知识教育,。
第十四条 营业线施工前,必须完成对营业线施工关键人员(包括施工负责人、防护员、安全员、爆破员、工班长、带班人员等)的资格认定和营业线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需参加路局或建设指挥部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十五条 __ 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未经路局培训合格的,由经理部组织请建设指挥主管部门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上述工作。
第十六条 __ 分部必须在人员开始进行营业线施工作业前,配齐防护用服装、信号备品、通信设备等保障行车安全的必要用具。
第十七条 __ 施工开始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召开 “施工预想会”主要内容包括:布置具体施工任务,安排施工方案及方法,交代技术标准和要求、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和控制措施,检查落实图纸、材料、工具、技术、劳力、通讯联络器材是否完备,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各施工小组带班人员、联络员姓名、位置、联络办法及各项安全预想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施工人员到岗,技术人员到位。施工完3小时召开施工总结会,查找存在不足,制定改进措施。 第三章__ 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控的一般要求
第十八条 __ 营业线封锁施工现场明确施工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对封锁施工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必须实行单一指挥,其他人员发现问题或有建议时,都必须通过施工总负责人下达执行。因施工原因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追究施工总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__ 施工前,应按审定的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认防护方案正确合理,信号备品、机具、材料齐全完好,安全关键岗位和配合人员已就位,封锁或慢行命令无差错,防护已设好,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方可发布施工命令。施工中,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随时掌握进度与质量,监督施工人员执行各项安全规定,消除不安全因素,并保持与防护员之间的联系。当施工总负责人发出停工命令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按规定整修好线路,迅速下道避让。
第二十条 __ 施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区间或不能按正常速度放行列车时,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要求列车调度员延长封锁时间或者安排列车限速运行。特殊情况下施工未能按计划全部完工,造成耽误行车时,经现场总负责人确认,部分项目已完工,可提前开通部分设备使用,且不影响其它部分施工的,可先开通使用。设备开通前,应认真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开通前施工总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确认设备状态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材料机具不侵入限界,并分别做好记录。施工完成后,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对列车通过后复查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和需要进一步完成的工作,必须现场布置确保整修期间行车安全的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和期限,立即组织整改,并在整修完成后作好检查记录,方可收工。
第二十一条 __ 为强化施工现场作业安全控制,各级施工作业现场应设置施工把关人员。现场施工把关人员由分部统一安排。明确工作重点,盯住关键环节,督促安全措施落实,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临时发生的问题,保证施工安全。施工把关人员必须熟悉技术业务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了解施工计划、熟悉施工组织方案,掌握关键作业项目、作业内容。按照“谁指派、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进行责任追究”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十二条 __ 遇下列情况之一不准施工:
1、 未下达施工日计划的。
2、 未规定办理施工登记,施工登记内容不全或与施工计划内容不符时。
3、 线路施工未按《技规》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有关规定设置防护时。 二十三条__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视力、听力等不正常疾病,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不宜从事某项施工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新上岗、转岗等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规定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作业。学徒工、实习生不准单独顶岗。
第二十四条 __ 防护、道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班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十五条 __ 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接触粉尘、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使用电器、机械,以及高空作业等,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 __ 铁路行车线上施工作业人员应执行下列有关避车的规定:
1、 步行上下班时,区间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通过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和行走道心时。
2、 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上。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小于5米,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上开来的列车。
3、 遇有降雾、暴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影响了望时,应停止线上作业,必须作业时,应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保证来车之前按规定距离及时下道。
4、 避车时距离钢轨头部外侧距离的规定:
(1) υma__ ≤120km/h时,一般应满足2米;
(2) 120km/h
2.5 米;
⑶ 160km/h
5、 本线来车按下列距离下道完毕:
(1) υma__ ≤60km/h时,不小于500米;
(2) 60km/h
⑶ 120km/h
(4) 160km/h
6、 邻线(线间距小于
6.5 米)来车下道规定:
(1) 本线不封锁时 ①邻线速度υma__ ≤6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 ②60km/h 120km/h时,下道距离不小于1400米; ④了望条件不良,邻线来车本线必须下道。
(2) 本线封锁时 ①邻线速度υma__ ≤12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 ②120km/h 160km/h时,本线必须下道,距离不小于 米。
7、 在站内其他线路上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500米;邻线来车时,与正线相邻的站线按本条第
(4) 项和第
(6) 项办理,其他站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
8、 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面向列车认真了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限界,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机具、材料。
9、 在高处、陡坡及立体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绳)、挂牢安全网。
10、 进入工地严禁使用耳机听广播,使用手机时必须确定自身所处位置是否安全,严禁在线路上接听电话或者收发短信。
第二十七条 __ 营业线施工防护员应由指定的、年满十八周岁、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员工担任。不得安排防护员作业时兼做其他工作。防护员视觉、听觉有缺陷、语言表达不清楚或无法作正常记录者,均不得担任防护工作。防护员进行防护作业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八条 __ 组织实施影响营业线的施工,分部必须派遣驻站联络员到车站行车室进行施工全过程联系作业,施工现场必须派设工地防护员,根据情况应增加工地防护员数量,封锁或慢行施工时必须派设两端防护员,视线不良或联络不畅通地段施工时还应增设中间防护员。在影响营业线的施工开工前要对防护人员进行一次专门训练,要通过开展实地演练,安排内部实作考试,经项目经理部评价合格后方具备正式上岗资格。 营业线施工的不同岗位防护员必须携带的防护信号备品种类、型号和数量,应根据《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有关防护信号备品配备的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配备。开工前应对防护的通讯线路及电话等设备进行检查和试用。
第二十九条 __ 驻站联络员必须携带《派遣证》,佩戴上岗证,进入车站行车室。派遣证一式两份,并经车站值班员(在调车场为调车区长)签认后,各持一份。驻站联络员主要负责办理施工联系、施工登销记手续和施工路用列车进出施工封锁区间的申请,向施工总负责人、工地防护员传达施工命令,预、确报列车运行情况等。
第三十条 凡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施工前须在设备所属站(区间施工为一端站,变电所设备施工为就近站)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 上登记申请施工,车站值班员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申请登记,详细核对施工计划无误后,向列车调度员报告,由列车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和单位发布实际施工调度命令,车站值班员确认把关(加岗)人员到岗,并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 签认,驻站联络员在接到车站值班员加盖车站行车专用章的书面实际调度命令后,方可按命令内容要求通知施工总负责人可以开始现场施工。
第三十一条 登记时间的规定: ⅰ级施工,在施工前一天的16时前登记完毕; ⅱ级施工,在施工前一小时登记完毕; ⅲ级施工,在施工前40分钟登记完毕。 逾期不登记者,应视为该项施工取消。对封锁前规定时间段须慢行的线路施工,以慢行的起始时刻为计算施工开始时间。
第三十二条 __ 工地防护员应与驻站联络员之间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接转驻站防护员通报的信息,并及时转达至施工总负责人,向驻站防护员和两端防护员转达施工总负责人的指示命令,及时将列车运行情况向施工总负责人和作业人员通报。在列车接近施工地点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负责施工地点信号标志的设置与撤除。列车接近施工地点时,防护员应在减速地点标处显示减速手信号接车,并按防护规定记录。如通信联系中断,工地联络员应立即以停车信号防护,并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停止作业,机具下道尽快将线路恢复到允许放行列车条件,恢复工作未完成不得撤除防护人员。防护员之间的联系内容必须进行复诵,并在各自的记录本内记载时间、车次、姓名和联系事项备查。两端防护员负责工地两端防护信号的设置与撤除,并注意了望,及时向工地防护员通报列车接近情况,并做好防护记录。 第三章__ 影响营业线安全的具体卡控措施
第三十三条 __ 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规范等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对于施工前超范围准备、施工中挖断电缆、爆破损坏行车设备、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驶、施工后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机械和料具侵限、使用封联线和违章使用手摇把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要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必须加强管理,落实措施,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十四条 __ 施工路基填挖、涵洞接长、地道、地下管线敷设、卸车、过轨、爆破等施工作业,施工使用小车、自轮运转设备、临时道口、工程岔线、信号联锁设备以及防止机械料具侵限、涉及营业线的区域隔离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安全卡控措施详见 。
第三十五条 __ 切实加强雨季施工安全工作。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实施 办法》,落实防洪措施。施工中必须确保营业线排水系统的通畅、防护设备的有效,严禁弃碴堵塞桥涵或水沟影响行洪。对可能影响营业线路基、桥涵等设施设备稳定的任何作业,必须有足够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施工的重点部位要严密监视,实行值班看守制度。 第四章__ 临时道口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 、施工期间需设置临时道口时,要依照铁道部《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分部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设人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在施工中必须保证道口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防止道口事故。
第三十七条 、道口安全管理制度。
1、 道口值班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本单位员工担任,道口工值班时着装统一,作业符合:
⑴ 持证上岗,
⑵ 瞭坚持望、
⑶ 疏通道口、
⑷ 适时落杆、⑸检查设备、⑹迎送接列车、⑺确认抬杆、⑻疏通车辆等程序;
2、 道口值班必须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清楚;
3、 道口铺面平稳牢固,无破损、无松动轮缘槽符合规定;
4、 道口限界桩、护桩、停车牌、响墩设置位置符合要求;
5、 道口防护栏杆,定位尺寸符合要求;
6、 道值班室应健全管理制度:道口工岗位责任制、安全措施、作业程序、道口信号用具备品数量完备、列车通过时刻表挂在易看处、建立五本台帐(交接班及行车记录、各级领导检查记录、通话记录、道口安全装置使用记录。 第五章__ 工程验收交接
第三十八条 __ 营业线的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完成并达到设计要求,且竣工资料齐全后,及时向建设指挥部提出验收交接申请;按照《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和《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执行,可采取单项工程验交、部分验交和全部验交的办法及时组织工程验收交接。验收交接工作要在开通使用前进行。竣工验收交接后,方能正式移交使用单位运营或投产使用,未办理验收交接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十九条 __ 营业线改建拨接开通前技术资料交付要求如下:
1、 站内(含两端站外制动距离内)技术资料在设备开通前20天向车务段(直属站)提供。站外制动距离根据线路设计速度,不同的列车(等级),按照《技规》第203条确定。
2、 区间技术资料在设备开通不少于7天前交铁路局运输、机务处。
第四十条 __ 铁路建设项目新线施工中的正、站线线路在验交开通前要经过机车多次轧道(正线轧道50次、站线轧道30次)、检查、整修或大型养路机械整道,直至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经竣工验收交接后方可开通。凡正式办理验交手续的线路及设备,均应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养护。 对于线路拨接地段应达到:零配件齐全,扭力矩达标,道床断面符合设计标准,钢轨、轨枕、联接零件无伤损,轨道几何状态符合线路养护标准技术条件。
第四十一条 __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__ :具体施工作业项目的安全卡控措施及《施工安全协议书》格式
一、料具侵限控制安全卡控措施
二、 防护隔离与文明施工卡控措施
三、 卸车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四、 小车使用安全卡控措施
五、 临时道口安全卡控措施
六、 爆破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七、 桥涵施工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八、 路基填挖及影响排水畅通的施工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九、 涉及既有管线设备的施工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十、 涉及信号联锁设备的施工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十一、工程岔线安全卡控措施
十二、 过轨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十三、 自轮运转设备运用安全卡控措施
十四、 《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行车
| 适配人群 | 机车乘务员,指导司机,运用车间干部 | 使用场景 | 夜间乘务,调车作业,施工行车 |
|---|---|---|---|
| 制定目的 | 铁路改革要跟上,机车跑得安全才行。老办法不够用了,得重新理一理规矩,让每次开车都稳稳当当。 | ||
| 适用范围 | 全段所有开车、管车、教车的人。管开车前准备、路上怎么开、停车后干啥,还有休息、学习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段长总牵头,安全副段长盯重点。安全科写制度、查现场;运用科管出退勤、调图;职教科组织学;运用车间落实到每个司机。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冒进信号、不准超速、不准关lkj、不准不待乘就出库、不准酒后上岗、不准伪造记录、不准漏传调度命令。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5号开安全例会,车间3天内再开。干部每月添乘至少3趟,检查填《指导簿》。发现毛病列“对策表”,限期改完。没做到的扣分、培训、停班。 | ||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适应铁路改革发展需要,切实保障机务行车安全,依据《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和《呼和浩特铁路局机务行车安全管理细则》,结合我段行车安全实际,重新修订《呼和浩特机务段行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第2条 全段干部职工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从严治本,基础取胜,规范管理,强基达标”的指导思想,着力从“基层、基础、基本功”抓起,以执行一次乘务作业标准为管理主线、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管理核心,不断探索和把握机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运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机车乘务员技术业务素质,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考核,强化现场控制,努力实现行车安全“有序可控、基本稳定”。
第3条 本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行车安全管理的原则、制度、标准和有关要求,各级行车安全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严格执行。
第二章 分级管理及职责范围
第4条 机务行车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职能作用。
第5条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铁道部、铁路局各项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执行铁路局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安全措施和有关规定;根据铁路局文件要求,结合运输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细化落实办法、措施;参与相关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规检查和日常考核。
第6条 教育科和运用车间要组织机车乘务员认真学习铁路局制定下发的16项安全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以确保非正常行车安全。
1.防止冒进信号安全措施。
2.防止超速运行安全措施。
3.防止自动闭塞区段列车追尾安全措施。
4.防止列车折角塞门关闭安全措施。
5.防止断钩安全措施。
6.防止调车作业事故安全措施。
7.防止弓网故障安全措施。
8.防止坡停安全措施。
9.机车防火安全措施。
10.机车防溜安全措施。
11.防止道口交通肇事和路外伤亡安全措施。
12.施工行车安全措施。
13.区间救援安全措施。
14.长大下坡道行车安全措施。
15.恶劣天气行车安全措施。
16.防止机车乘务员超劳安全措施。
第7条 相关部门按要求应制定下列制度:
1.安全例会、安委会制度由安全科负责制定。
2.安全责任追究和日常考核制度由劳人科负责制定,党群办、安全科配合。
3.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标准和呼唤应答作业标准考核制度由职教科负责制定,运用科配合。
4.定期对规检查、评比制度由安全科负责制定。
5.行车安全装备使用管理制度由安全科、技术科负责制定。
6.乘务指导组安全管理制度由运用科负责制定。
7.机车乘务员劳动时间管理考核制度由劳人科负责制定。
8.机车乘务员待乘休息管理制度由安全科负责制定。
9.人身安全及电气化铁路安全制度由安全科负责制定。
10.发生或防止事故通报制度由安全科负责制定。
第8条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铁道部、铁路局机务行车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充分发挥基层生产单位的作用,不断加强安全基础,强化现场作业控制。
第9条 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由段长任主任,主管安全副段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其他段领导,相关科室和各车间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科,每季度首月10日前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召开专题安委会会议。
第10条 段应于每月5日前召开安全例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参加(可扩大参会人员),总结分析和布置安全工作,以会议纪要和“对策表”(见附件1)的形式下发各科室、车间,并报铁路局机务处。会议内容应包括:
1.分析总结上月行车安全、人身安全、消防安全、机车运用、设备质量(设备故障)及行车安全装备使用管理等方面情况。
2.通报《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季度对规自查情况。
3.通报上月工作落实及“对策表”整改兑现情况。
4.党、工、团领导分析、通报影响行车安全的职工思想动态和其他情况。
5.针对下阶段安全工作和当前存在的问题,结合季节性特点,安排本月安全重点工作。形成“对策表”,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限期解决。
6.落实安全“问题库”制度,对机务段无法解决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及时书面上报铁路局有关部门。
安全例会和安委会可根据需要一并召开。机务处每季度至少派员参加一次机务段安全例会,由安全科负责邀请。
第11条 运用(动车)车间安全例会在段安全例会召开后3日内召开,由车间主任主持,车间管理干部及有关人员参加,运用、安全科派员参加,以会议纪要和“对策表”的形式下发各班组,并报机务段安委会办公室。车间安全例会应以贯彻落实段安全例会要求为重点。会议内容应包括:
1.传达贯彻段安全例会要求。
2.分析通报上月行车安全、人身安全情况。
3.通报《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月度对规自查情况。
4.通报落实上次安全例会布置工作及存在问题整改兑现情况。
5.分析通报行车安全装备使用、待乘休息、派班室管理、包乘机车保养、指导司机管理及安全技术教育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分析通报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和执行作业标准的考核情况。
7.分析通报影响行车安全的职工思想动态。
8.分析通报关键地段安全控制和关键人员帮教转化情况,确定本月行车安全关键地段及关键人员。
9.结合段安全例会要求和车间实际,安排本月重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限期解决。
10.对本车间无法解决的问题,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并书面报送主管段领导及有关部门。问题上报表格式见附件2。
段长每季度,主管安全、运用副段长每月至少参加一个运用车间安全例会。由运用车间负责邀请。
第12条 安全科应制定各级干部深入现场、添乘、检查的量化标准及管理考核办法。各级干部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总结、推广行车安全的典型经验。
安全科每月根据阶段性重点安全工作和上月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段级现场检查及添乘计划,报主管安全副段长(段长)审核后下发执行。各专业管理部门和车间根据月度重点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现场检查计划。
段领导,专业职能科室和各车间管理干部每月应深入一线,检查现场作业、现场管理和相关资料台帐,检查时必须认真做好工作写实,填写《安全检查指导簿》,及时反馈或通报检查情况。各专业管理部门和车间每月要认真分析小结本部门干部现场检查工作情况,并将小结上报安全科,由安全科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分析、通报。
添乘交路以夜间及关键交路为重点(夜间交路为0点~ 4点开车,2点~ 6点到达车次)。凡参与添乘定量要求的人员,夜间添乘趟数不少于50%。
段党、政、工、团领导,运用、技术和职教科正副科长,运用科运用工程师,职教科运用教员每月添乘不少于3趟。安全科、运用车间安全员及以上干部每月添乘不少于4趟。(以上人员女性及确因身体不适经主管安全副段长批准人员除外)
段长每季度,主管安全、运用副段长每月至少添乘调机不少于1趟。安全科科长每月添乘调机不少于1趟,安全科分管副科长和主管调车安全管理的安全员每月添乘调机不少于2趟。运用车间主任每月添乘调机不少于1趟,车间主管安全副主任每月添乘调机不少于2趟。
专、特运添乘人员必须由保卫科审核,保卫、安全科备案。
添乘信息单(安全添乘检查表)必须在回段后3日内上交安全科,由安全科书面分析每月干部添乘情况,报主管副段长审阅并提出评语。安全科负责每月6日前将段领导添乘情况按规定上报路局机务处、安监室。
添乘信息单格式见附件4,安全添乘检查表格式见附件5。
第13条 安全科和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强调车安全管理,在实行调车卡控的同时,积极提高科技保安全的手段,减少惯性挤岔、调车冲突、调车脱轨事故的发生。
1.切实加强对调车安全工作的领导,由主管安全副段长任组长,组织安全科和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调车安全攻关小组,认真制订落实调车安全各项卡控措施,突出现场卡控,突出调车作业安全的过程控制。
2.对每台调机须根据作业条件、特点,由安全科制定“一车一卡控”措施。
3.加强调车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建立有关档案,有针对性地、广泛地开展岗位技术练兵,不断提高调车人员技术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14条 安全科须建立的安全台帐:
1.事故、事苗分析处理记录簿。
2.设备故障登记簿。
3.安委会、安全例会台帐。
4. “车机联控”信息输入、输出、考核、检查及分析簿。
5.施工会议记录簿。
6.段现场检查分析记录簿。
7.安全装备反馈记录簿。
8.机电协调会会议纪要。
第15条 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和机车故障等影响行车安全的重要情况,各部门应立即按要求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迟报。相关部门要迅速开展事故救援、调查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责任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教训不明不放过,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没有受到责任追究不放过)的原则,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限期解决。分析会议应有详细记录,并及时下发分析情况通报。
1.运用科负责制定“两违”范围和考核制度,安全科负责制定“事苗”范围和考核制度。
2.发生一般d类(d21除外)及以上事故由段长组织分析。
3.事苗、严重“两违”由安全科组织分析。
4.机故分析会由总工主持分析,并有详细分析记录。
按照铁道部、铁路局事故通报要求,机务段各专业管理部门要制订细化措施,及时下发,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摆问题,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职教科和运用车间应根据现场安全管理需要,不定期进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第16条 安全科应建立列车区间救援(列车分离、分部运行)分析制度,运用车间要建立台账。运用车间应将机车乘务员《机车运转关系事故概况报告》(机调-10)复印件、调度命令、监控装置记录数据资料、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作为分析依据。分析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少于一年)。
第17条 安全科应建立担当乘务的关键地段、关键人员的分析、控制、帮促制度,有明确的确定范围条件、解除条件、解除程序,并实行关键人员帮促的包保人责任制。
1.安全科会同运用科、运用车间根据运输生产实际情况共同确立,每季公布影响行车安全的关键地段、关键点,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经段安全例会通过后,纳入“对策表”。运用车间须确立关键地段、关键点包保人。
2.运用车间安全例会应明确当月关键人、车(包乘),提出控制办法。关键人、车(包乘)由指导司机提出书面解除申请,经车间复验合格交由车间安全例会通过后方可解除。关键人帮促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3.新司机的单独作业必须由指导司机鉴定合格,经运用车间主任谈话,本人书面安全保证后方可单独。
4.为加强对作业场所情况的了解和控制,各专业管理部门和车间应成立抽查组,每月对现场作业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不同地点、项目提出具体工作标准和要求。
第18条 安全科每季度首月对上季度《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对规检查。对规检查由主管安全副段长组织,安全科牵头,运用科、职教科、技术科、运用车间以及待乘室管理等部门人员参加,重点检查车间、部门月度自查情况,同时将日常抽查情况纳入检查评比当中。对规检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对运用、动车车间进行名次排定,对成绩优良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存在突出问题或成绩较差的部门给予批评和考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对策表”,落实责任,限期解决,并督促整改。对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安全科提交段安委会研究确定解决方案。
运用车间要按月开展对规自查,对规自查由车间分管安全副主任组织,重点检查上级部门对规检查提出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对策表”,下发至班组,限期督促整改。“对策表”每月上报安全科备查。
第三章 待乘休息管理
第19条 担当夜间乘务工作的机车乘务员,必须实行班前待乘休息。安全科按照铁路局制定的机车乘务员待乘休息管理制度细化落实措施。每次列车运行图调整前,由运用科明确规定各待乘车次的具体待乘时间,对机班做到一车次一卡控,在待乘室及驻公寓指导室公布,运用车间要负责及时传达到机车乘务员。
机车乘务员待乘卧床休息不少于4小时,出乘前卧床休息不足4小时的机车乘务员,严禁出乘。非常预备乘务人员应等同待乘机班,纳入待乘管理范围。
第20条 机车乘务员在待乘室待乘,必须指纹录入待乘起止时间。在公寓待乘,由驻寓值班人员检查记录机车乘务员卧床休息时间。非常预备乘务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派班室指纹录入报到时间,报到后及时到达待乘室指纹录入,并按指定的房间待乘休息,遇出乘时,应按规定及时到派班室报到,确保机车正点出库。
待乘时间及车次的规定:
1.值乘22:00~0:00间始发和22:00前开车,2:00以后到达的车次,必须于13:00~17:00在待乘室卧床休息。
2.值乘0:01~1:00开行的车次,必须于18:00前到待乘室卧床休息。
3.值乘1:01~2:00开行的车次,必须于19:00前到待乘室卧床休息。
4.值乘2:01~3:00间开行的车次,必须于20:00前到待乘室卧床休息。
5.值乘3:01~4:00间开行的车次,必须于21:00前到待乘室卧床休息。
6.值乘4:01~6:00间开行的车次,必须于22:00前到待乘室卧床休息。
7.非常预备乘务人员:白班必须于8:00~19:00,夜班必须于19:00~8:00,在待乘室卧床休息。
第21条 段待乘室管理部门应建立待乘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微机管理及叫班系统、备品交接、卧具换洗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检查考核办法。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规定办理待乘人员的入、出待乘室手续,合理安排休息房间,准确叫班。同时,要督促待乘人员按规定休息,对不按规定休息又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段、车间值班干部汇报。
待乘室设备设施故障、破损时,值班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以便及时修复。
机车乘务员应维护待乘室环境及卧具卫生,入寓后在指定房间休息,严禁签到后离寓。
第22条 机车乘务员入、出待乘室,以及段、车间值班干部检查待乘休息情况时,均实行指纹管理,因指纹录入设备或其他原因确实无法录入的,待乘室值班人员应做好书面记录。
第23条 段、车间干部检查待乘室制度:
1.运用车间值班干部每日13:00和22:00必须检查待乘室,运用(动车)车间管理人员应加强待乘室抽查。段值班领导每日22:00检查待乘室。
2.检查主要内容为机车乘务员待乘休息情况、值班人员当班情况、待乘室环境卫生及设备设施情况。
3.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人员须做好记录。段值班领导须认真填写《安全检查指导簿》。运用(动车)车间和待乘室管理部门对《安全检查指导簿》中检查人员指出的本部门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4.对待乘迟到及未待乘人员由运用(动车)车间值班干部负责追踪,对班前休息不足4小时的,车间值班干部应通知机调员,由机调员启用非常预备乘务人员。
5.待乘室要准确及时提供24小时“乘务员待乘记录簿”,由安全科指定人员进行分析,及时将违标情况向车间通报。车间应核实情况,并及时向安全科反馈,由安全科按规定落实考核。
第24条 待乘室应具备良好、卫生的休息环境,备品清洁整齐,室外环境肃静,房门上设活动遮帘式观察窗。
待乘室应配备自动叫班系统及清洗、烘干、消毒设备,设有能够24小时盥洗的独立卫生间,卧具应做到一人一换。
待乘室应根据冬、夏季天气变化情况,在室内温度低于15℃开放取暖设备,室内温度达到28℃开放降温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25条 段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驻公寓指导室。运用(动车)车间要根据各公寓实际情况制定驻公寓指导室值班人员具体工作职责和作业标准,并报运用科、安全科备查。
1.由车间确定驻寓值班人员和时间。驻寓值班人员必须做到对口交接,严禁出现空岗。
2.驻寓值班人员负责机车乘务员驻寓管理,组织驻寓乘务员进行规章制度学习,传达上级行车有关通知、电报、通报及注意事项,并做好学习记录。
3.驻寓值班人员每日12:30 ~ 17:00、21:30~次日7:00,应督促机车乘务员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严格执行13:00、夜间22:00查房制度,在机车乘务员段外公寓休息记录簿(见附件6)上做好检查记录。
4.驻寓值班人员每日22:00前必须向运用值班人员汇报公寓乘务员班前休息、查岗及添乘干部动态。
5.驻寓值班人员每日必须在继乘站、扳返段检查不少于5个机班执行机车乘务员作业标准情况,并做好记录。
6.驻寓值班人员必须及时汇报机车故障、列车晚点等有关信息,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
7.驻寓值班人员按时参加公寓召开的寓乘共管共建会议,反映机车乘务员的合理要求,协助公寓搞好共管共建活动。
第26条 机车乘务员在公寓必须认真遵守“公寓十不准”, 严禁在公寓饮酒、赌博、打架斗殴,必须按规定时间、规定房间执行班前休息制度。在娱乐时段,需休息的机班应在房门上挂“请勿打扰”示意牌,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第27条 外公寓请、销假制度:
1.机车乘务员在外公寓需要外出时,必须本人向驻寓值班人员请假,不得他人代请或电话请假,请假时必须说明原因及回寓时间,得到驻寓值班人员同意,并在机车乘务员段外公寓请、销假登记簿(见附件7)登记后方可外出。
2.驻寓值班人员准假原则:机车乘务员外出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晚上不得超过21:30分;与班前4小时休息时间不得发生冲突。驻寓值班人员应严格控制机车乘务员外出,特殊时期,一律严禁机车乘务员外出。
3.机车乘务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回寓,并及时到驻寓值班人员处销假,以便驻寓值班人员掌握机车乘务员动态。
4.机车乘务员因临时生病等特殊情况需离寓时,应及时向驻寓值班人员汇报,以便及时调整、安排人员。
5.机车乘务员因私自外出造成待乘时间不足的,不准出乘,并按旷工处理。
第28条 驻公寓指导室必须建立的台帐:
1.机车乘务员段外公寓休息记录簿。
2.机车乘务员公寓学习记录簿。
3.干部添乘到达、出乘登记簿。
4.机车乘务员段外公寓请、销假登记簿。
5.安全检查指导簿。
除《安全检查指导簿》外,运用车间可根据情况对上述台帐进行整合,并报运用科审批,安全科备查。
第29条 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机车乘务员待乘室、公寓的共管共建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改善住宿条件,为机车乘务员创造良好的休息环境。
第四章 出退勤管理
第30条 运用科应制定出退勤机调员作业标准,各岗位机调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持证上岗,按规定程序作业。机车乘务员出退勤作业内容应纳入一次乘务作业标准。
第31条 机车调度室是行车工作的指挥机构,应做到分工合理、设备齐全、作业规范、环境整洁。
机车调度室应设立司机手册存放柜,标注司机姓名或编号,做到一格一册,方便存放和查阅。
机车调度室应设置指纹打卡设备、酒精测试仪,酒精测试仪必须与微机联网。机车调度室应公布当日运输安全天数、气象信息。
第32条 机车调度室应备有以下资料: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2.《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
3.《铁路运输调度规则》。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5.《机车操作规程》。
6.《行规》(含相关局《行规》)。
7.《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
8.《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
9.与行车有关的规章、命令、文件、电报。
10.列车运行图。
11.列车时刻表。
12.机车周转图及有关技术资料。
13.相关《段细》、《站细》。
14.列车操纵示意图。
第33条 机车调度室应备有以下簿册:
1.行车调度命令登记簿。
2.机车乘务员出勤登记簿。
3.机车乘务员退勤登记簿。
4.机车乘务员超劳登记簿。
5.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簿。
6.关键机班、关键人出勤指导簿。
8.指导司机添乘动态登记簿。
9.非正常行车凭证回收登记簿。
10.临时调度命令接收、传达登记簿。
11.中间站出乘运行揭示联系登记簿。
12.机调员对口交接簿。
13.运用干部派班室把关登记簿。
14.接触网检修登记簿。
15.lkj记录文件退(日)勤分析信息登记簿。
16.lkj记录文件调车分析信息登记簿。
17.ic卡数据文件传递登记簿。
18.运行揭示传递登记簿。
机车调度室常用图表、台账、资料应摆放有序;备用资料应编制目录并放于固定位置,指定专人保管,无特殊原因不得外借。
第34条 运用科应根据当日运输任务、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施工安排、机车质量、事故通报、电报要求以及担当区段天气状况,制定向出勤机车乘务员传达的事项和要求。车间区别客、货、调、小运转等不同情况,提出传达的具体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
第35条 机车乘务员出勤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携带《技规》、《行规》、相关局行规汇编、监控操作手册、机车故障处理20条等有关资料及机车驾驶证(学习司机证)、铁路职工岗位培训合格证,接受酒精含量检测。证件不全、酒精检测不合格严禁出勤。
第36条 机车乘务员出勤时,将携带的ic卡交出勤机调员录入值乘交路数据,领取司机手册、报单和运行揭示。机班共同核对交付的运行揭示与揭示栏(显示屏)内本区段的运行揭示,按规定在司机手册车站站名旁标注限速值,在交付的运行揭示上做好标记并签名,再将ic卡数据文件在模拟运行测试设备上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并结合实际做好班前安全预想工作后,方可出勤。
第37条 机车乘务员出勤时,出勤机调员必须认真进行出勤指导,监督机车乘务员复诵运行揭示、施工行车办法和安全措施,确认机班具备出勤条件后,在司机手册上签章,准予出勤。需要记名式传达的,必须按规定传达,并督促机车乘务员签字(盖章)。
第38条 遇有列车运行图调整、ⅱ级及其以上施工、列车运行监控装置(以下简称lkj)基础数据换装,暴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要有运用干部在机调室坐岗,加强出勤指导,必要时,安排指导司机以上管理人员添乘。
第39条 出勤机调员应掌握关键人出勤交路,根据运用(动车)车间值班干部拟定的重点交待事项,做好重点交待,并做好记录。
第40条 机车乘务员退勤时,应将已转储值乘交路文件的ic卡、司机手册、司机报单、交付的运行揭示、临时调度命令和非正常行车凭证等交给退勤机调员,并将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向退勤调度员说明;退勤机调员要按规定内容进行分析,做出记录。必要时,立即通知车间或安全科。
第41条 机车乘务员待乘、出退勤(含外段及折返点出退勤)应实行打卡(指纹仪)确认制度。运用科应制订请销假、备用制度,加强机车乘务员名牌管理。
第42条 遇使用机型、牵引定数、机车交路、线路(站场)设备等发生变化及新线开通时,必须在调整列车运行图、机车周转图正式实施前,安全科应及时制定安全措施,运用科应编制下发列车操纵提示卡,由车间发至有关机车乘务员。在调整列车运行图、机车周转图正式实施后的三个月内,运用科应完成列车操纵示意图的修改工作。
第43条 职教科每半年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客(调)车安全正点平稳操纵比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第五章 运行揭示及ic卡管理
第44条 运用科要根据铁路局制定的收受调度命令管理、运行揭示管理、ic卡数据编辑及传递管理办法细化相关措施,实现程序化、规范化管理。
第45条 运行揭示调度命令实行“接收、核对、签认、保存”制度。机车调度室运行揭示台机调员对于内容不全、字迹不清晰、格式不标准和没有具体执行办法等不符合规定的调度命令,应请求发令单位重新发布。特殊情况下,经传真方式发送至机务段的运行揭示调度命令,要通过录音电话与发令单位核对,保存期为一年。
揭示台编辑员须将接收的原始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打印,按日汇总并建立“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接收、编辑登记簿”(见附件16)存档保存,每月对修改、取消的运行揭示调度命令专门统计、重点分析,保存期为一年。接受网络传输方式发布的调度命令,确认无误后,要及时给与回执,并存盘保留半年。
第46条 机车调度室运行揭示台编辑员根据运行揭示调度命令编辑运行揭示、ic卡数据文件。运行揭示台编辑员应按本铁路局和相关局在8:00和12:00发布的运行揭示调度命令,在16:00前完成ic 卡揭示的编辑、核对、发布工作。
ic卡数据文件须打印保存,编辑、核对、模拟验证、审核、发布等环节应形成记录并由作业人员签字。相关记录按日存档,保存期不少于三个月。
运行揭示编辑格式见附件9、附件10。
第47条 对编辑完成的运行揭示和ic卡数据文件必须必须 “三级核对”:编核人员编辑完成后相互校核,做到“编、核分离”;机车调度室主任或值班主任审核后发布至机调室;机调室接收人员对运行揭示复核完毕后,打印、签字回传至段运行揭示台,并在与运行揭示台确认接收数量后交付使用。
运行揭示编辑员根据运行揭示调度命令内容,在机车运用管理系统运行揭示管理软件上正确分解、编辑成揭示签存盘,以报单揭示文本方式打印出揭示样张,实行一人编辑一人复核并签名制度。然后在跨段写卡系统中ic卡管理软件上编辑ic卡揭示,存盘后打印ic卡揭示样张,一并交运用科运用工程师(节假日由值班人员)共同进行复核,核对无误相互签认后交揭示编辑员保存。核对无误、模拟正常后的运行揭示通过网络传输给机车调度室写卡微机,机车调度室出勤机调员刷新ic卡揭示并存盘,按线别各打印出一张ic卡揭示单,确认无误后盖章。
运行揭示传递登记薄格式见附件11、ic卡数据文件传递登记薄格式见附件12。
第48条 运行揭示编辑员将复核后的各线运行揭示在微机上以“揭示签”文本方式打印出来并盖章确认,交机调员审核无误后盖章,公布于揭示栏内。并按协议要求将编辑好的相关区段的运行揭示通过网络发送给相关机务段机调室或派班室。
运行揭示台编辑员确认ic卡录入点接收数量无误后通知执行ic卡数据录入,并在《运行揭示传递登记薄》和《ic卡数据文件传递登记薄》上登记。
第49条 机车调度室应按区段分设运行揭示栏,保证橱窗光照充足、玻璃明亮(以显示屏公布运行揭示,必须保证显示屏作用良好)、版面整洁、锁闭及时。揭示栏内不得存放、公布与运行揭示无关的内容。运行揭示栏出示的运行揭示应按上下行、站序、公里数顺序打印,保证打印字迹清晰。
第50条 机车调度室应建立“机务派班室ic卡数据录入登记簿”,机车乘务员出勤时,出勤机调员须将其值乘交路的ic卡数据文件录入ic卡,监督机车司机在模拟运行测试设备上核对ic卡数据文件,并对机车乘务员交付运行揭示有效内容进行审核后,双方在登记薄上签字。
机车乘务员上车后将载入lkj后的ic卡数据文件与交付揭示核对。途中运行经过有效运行揭示地点后,司机须将有效运行揭示的调度命令号划“─”,做到经过一处划掉一处,逐个销号,本段退勤时交回。
第51条 交付机车乘务员携带的运行揭示必须按线别、交路编辑。各区段运行揭示应按照列车运行方向由近至远顺序排列,不得有其他交路、跨区段及无关内容,并注明交付揭示有效时段。
立折交路上下行分开,驻班交路只交付单趟,1页不够时须标明页码。
交付运行揭示不得提前打印,以确保交付揭示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52条 列车运行途中遇跨越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有效时段或其他原因,可能造成没有运行揭示调度命令依据和有效的ic卡运行揭示卡控时,机车乘务员须提前向列车调度员报告(或向前方车站值班员报告转告列车调度员),并根据列车调度员的安排接收运行揭示调度命令。遇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不通等原因无法报告时,应在前方站停车报告。
第53条 对未设置ic卡录入工作站的折返地点或调度机出勤点,机务段运用科、安全科必须针对每个车次(班次)制订详细运行揭示调度命令传递办法及安全措施,确保卡控到位,并报路局机务处备案。
第54条 机车调度室接到临时增加、取消或修改施工调度命令后,必须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立即通知揭示编辑员,揭示编辑员必须在1小时内完成编辑或删除ic卡揭示工作。已出乘但还未出库的机班,由出勤机调员负责将调度命令复印件传递给机班;如机班已出库,由计划机调员负责与调度所联系,请求发令告知司机。
第55条 运用科应对当日10:00前出勤,次日0:00以后到达和当日16:00前出勤,次日凌晨4:00以后到达车次的运行揭示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卡控措施;运用科在每次调整运行图时,必须对上述时间段的图定车次进行汇总、公布;日常应加强对这些车次运行揭示传递及卡控进行重点核对、检查。遇临时加开在上述时间段的车次时,机车调度室和各派班室应重点掌握,确保ic卡卡控到位。
第56条 对没有终止期限的运行揭示,机车调度室运行揭示台要按月核对、重新公布,并做好核对记录。到期的运行揭示须及时撤除,撤除的运行揭示至少应保存三个月。
第57条 机车调度室调度员应实行对口交接制度,交班机车调度员将运行揭示出示或撤除情况,向接班机车调度员逐条说明,接班机车调度员应逐条核对。
第58条 当跨局机车、乘务交路发生变化时,机车调度室要加强与调度所联系,确保调度命令按时发布到位、及时接收。
第59条 夜班接到临时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时,由机车调度室值班主任负责组织;运行揭示台调度员按命令要求及时编辑或撤除运行揭示,编辑ic卡数据文件,经机车调度室值班主任审核后发布。
第60条 运用科必须建立ic卡揭示信息反馈制度。机车调度室接到机车乘务员运行途中ic卡不控的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揭示编辑人员迅速查找原因,在该ic卡揭示不控未解决前,揭示编辑人员应填写《ic卡不控通知单》(附件14)。途中ic卡揭示不控的机车乘务员退勤时应认真填写《ic卡揭示取消及误控、不控登记薄》。《ic卡揭示取消及误控、不控登记簿》内容由机车调度室及时向安全科反馈,安全科根据乘务员填写情况并核对《ic卡不控通知单》,对本趟乘务进行认真分析。ic卡揭示取消及误控、不控必须纳入监控装置记录数据班、日、月、季、年分析内容。
由于ic卡软件本身问题引起的ic卡揭示不控、误控及重复控制问题,必须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及时向电务部门、机务处反馈。
第61条 运用科应建立ic卡使用管理办法。ic卡应实行寿命管理。
第六章 施工安全控制
第62条 认真落实铁道部、铁路局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由运用科负责施工组织管理,安全科负责施工安全把关。段成立施工领导小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施工中行车安全管理职责,做到精心组织、预想充分、准备细致、措施具体、现场可控、总结认真。
第63条 凡改变信联闭条件、变更列车径路的施工,由主管安全副段长要主持召开安全科、运用科、职教科、运用(动车)车间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学习施工计划、措施、行车办法,细化行车办法。根据专题施工方案及会议精神:
1.安全科制订下发安全卡控措施、施工把关计划、施工添乘计划。
2.运用科绘制“施工安排一览表” (见附件17)、“施工行车安全明示图” (见附件18),施工前将“施工行车安全明示图”传递至机车调度室、运用(动车)车间。配合做好施工方案的学习宣传工作。
3.机调室机调员应对出勤机班交待注意事项。
4.职教科配合车间做好施工方案及有关行车规章的学习宣传工作。
5.车间负责将“施工行车安全明示图”传递至相关驻寓指导室和有关机车乘务员。负责组织机车乘务员学习有关施工方案及相关行车办法。
第64条 改变信联闭条件、变更列车径路的施工,机车乘务员(含外局机车乘务员)出勤时,必须由运用干部把关,检查出勤人员对施工行车办法、安全措施的掌握程度,检查是否携带施工行车安全明示图,指导出勤机班进行施工行车安全措施模拟演练,正确掌握lkj操作方法并登记。出勤机调员要做好“三交三问”的传达。
第65条 机务段按铁路局划分的施工管理范围,严格执行机务施工行车安全管理有关办法。
第66条 安全科、运用科和运用(动车)车间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施工当日机务行车安全指挥和控制工作。主要内容是:
1.传达运行揭示。
2.贯彻执行安全措施。
3.添乘施工影响范围内重点列车。
4.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调整行车办法并准确传达到相关人员。
5.反馈施工现场的信息。
第67条 施工结束后,施工把关人员按规定填写施工把关信息表,回段后及时上交。运用科、安全科必须按照施工管理职责分工对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现场指挥及特殊事件的处理、各岗位人员执行任务、行车设备变化等情况进行总结,连同施工命令、计划、安排及各种施工资料(含监控分析情况),整理归类成册,存档保留六个月。
第七章 机车乘务员超劳管理
第68条 机车乘务员的工作和休息时间标准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有关规定。运用科应根据铁路局有关防止机车乘务员超劳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防止机车乘务员超劳的措施,对责任者要有量化考核,并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
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无故造成机车乘务员超劳、视超劳情况不顾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进行严格考核。因机车乘务员不服从调度命令,造成超劳的要追究机车乘务员的责任;因超劳引发铁路交通事故,追究机务段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第69条 编制、调整列车运行图时,运用科应认真掌握各区段机车交路、乘务制度、机车乘务员一次连续工作时间,编制的列车基本运行图不得出现超劳交路。
第70条 运用科要根据不同的交路接班地点、作业方式确定接班乘务员的派班时间,并通知相关公寓。
第71条 机车调度室应正确及时向公寓或待乘室值班员传达开车计划,叫班前必须与行车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联系,确认列车编组情况或列车运行位置,并严格按照“一车次一通知”的派班制度要求,使用规范派班用语通知公寓或待乘室值班员叫班,对晚点或临时停开的列车要及时调整乘务员的叫班时间,做到准确叫班,一核一派一叫。
第72条 机车乘务员出勤或机车出段后,等待工作时间计入乘务员劳动时间。因列车编组晚点等原因延误开车,待确定开车时间(含立折交路折返开车时间)后,累加本区段列车运行图图定运行时间,若超过《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的一次连续作业时间的规定时,机车乘务员应及时向机车调度室报告,并随时与机调室保持联系。机车调度员应主动向路局调度室机调员汇报,建议组织机车回段或机车乘务员换班。
第73条 机车乘务员在运行途中应贴线运行,避免超劳,遇可能发生超劳时,应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汇报情况,并提出换班或调休的请求。
第74条 遇有自然灾害、事故和线路中断以及专特运等原因发生超劳时,机车乘务员应及时向调度所、相邻车站和机务段机车调度室汇报。
1.机车调度室接到信息后,应加强组织,并及时通知运用科启动应急措施.
2.机车乘务员应顾全大局,服从调度指挥,并根据铁路局调度所或车站值班员的通知,换班或调休。
3.特殊情况,组织换班或调休有困难时,由机务段安排解决看车人员,严禁命令乘务员在机车上调休。
4.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机车乘务员超劳,其超劳时间机务段按规定支付报酬。
第75条 相关部门要努力提高机车质量,确保出库机车状态良好。机车在区间发生故障,机车乘务员应尽可能将列车维持到前方站处理,并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在区间停车处理故障时,机车乘务员要及时向车站或调度所汇报并保持联系,尽可能减少对运行秩序的影响,避免发生大面积超劳。
第76条 机车乘务员在途中超劳,退勤时要向本段机调员汇报造成超劳的主要原因;机务段机调员对超劳的情况要逐一登记,为分析超劳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提供依据。超劳统计和原因分析,应按月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77条 运用科应建立超劳分析台帐,每日向调度所机车调度员汇报前日机车乘务员超劳分析情况。每周定期由段长或运用副段长主持列车正、晚点分析会。
第78条 为正确掌握途中机车乘务员的一次连续工作时间和超劳分析的一致性,运用科应严格执行铁路局制定的铁路局、机务段机车调度相互联系通报制度,制定机务段机车调度与派班室值班员间的相互联系通报制度。
第79条 所在站调机作业时间由运用科与所在站车站(车务段)商定办理,并由所在站严格执行。调(度)机由调度所严格按运行图规定时间,保证机车按规定时间进库或回到交接班所在站。
第八章 机车行车安全装备管理
第80条 安全、技术科根据铁路局制定的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机车走行部监测装置(轴温报警装置)、弓网检测装置等机车行车安全装备管理细则制定细化落实办法。
第81条 成立以段长为组长,主管安全副段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车间负责人参加的行车安全装备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制度。
第82条 段长每季、主管安全副段长每月须参加行车安全装备的使用管理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各部门行车安全装备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阶段行车安全装备的使用管理提出要求。
段长、主管安全副段长对行车安全装备的使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83条 安全科、技术科按专业管理分工建立lkj等行车安全装备故障分析考核制度。因行车安全装备质量问题造成迟拨、临修,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建立台帐,做好记录,对责任问题进行考核。
第84条 安全科、技术科按照专业管理分工,建立与电务等行车安全装备维护单位的日常信息反馈制度。对于行车安全装备故障或异常信息必须书面反馈,督促整改并书面回复,有关书面回复须存档待查。
第85条 安全科、技术科按照专业管理分工,建立行车安全装备管、用、修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相关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行车安全装备管、用、修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形成会议纪要。
第86条 安全科、技术科按照专业管理分工,制定行车安全装备使用分析考核制度。行车安全装备使用过程中发生关机、lkj紧急或常用制动、违章解锁等重要信息须认真分析,确定责任,实施考核,并制定整改措施。非法关机、人为销毁lkj运行记录文件或数据,严肃处理。
第87条 lkj运行记录数据实行退勤、日勤两级分析制度。
退勤机调员应询问机车乘务员途中运行情况,对退勤机班担当列车产生的lkj运行记录数据进行班班安全基本检索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当面向机车乘务员通报,分析结果作为办理机车乘务员退勤的依据。
日勤分析员负责分析全部项点lkj运行记录数据,必须复检退勤安全基本检索分析发现问题的运行记录数据文件,每月抽查分析全程运行文件不得少于全月总文件数的25%。
第88条 运用干部、指导司机结合工作职责和要求,抽查、复核lkj运行记录数据日勤分析结果,同时结合日勤分析结果分析一定数量的lkj运行记录文件全程记录。
安全科要加强对调车作业lkj运行记录数据分析,建立运用干部、指导司机调车作业分析制度,明确分析数量、质量及考核标准。
运用干部检索分析量化要求:
1.主任、书记月分析文件不少于5个,副主任、安全员月分析文件不少于10个。
2.主任和主管安全副主任月分析调机文件不少于3个。
3.副主任对包保指导司机lkj记录数据文件分析情况进行复检,其中每个关键人lkj记录数据文件复检分析不少于1个。复检分析后应对指导司机的分析质量进行综合点评。
4.指导司机月分析文件不少于15个(含关键人文件)。对关键人应按旬覆盖(每月文件不少于3个),对本指导组分管机班月分析覆盖率须达到100%,指导司机的文件分析应按旬均�完成。
5.段长和安全、运用副段长每月抽查、复核lkj运行记录数据日勤分析结果不少于2个。
6.运用科、安全科、职教科等直接与行车有关系的行管人员每月抽查、复核lkj运行记录数据日勤分析结果不少于5个。
第89条 职教科是lkj操作使用手册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lkj操作使用手册相关工作。职教科应根据路局下发的lkj操作使用手册和电务部门提供的担当交路线路数据更变说明及操作注意事项,结合本段行车安全措施等具体情况,认真做好lkj操作使用手册附件的编写和修订(增补)工作。lkj操作使用手册及修订(增补)的附件内容应纳入机务段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对机车乘务员的培训。lkj操作使用手册及其附件要做到机车乘务员及相关人员人手一册,乘务员出乘时携带使用。
第90条 lkj运行记录数据是行车安全分析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人员均不得破坏。对于各种原因造成的文件丢失,不完整,必须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第91条 设备车间应将本段担当的每趟机车交路产生的运行记录数据文件存储备查,保存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安全科对具有警示教育作用及作为事故分析依据的记录文件列为重要文件,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
第九章 指导司机管理
第92条 运用科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指导司机岗位责任制、工作标准、指导司机例会制度和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第93条 指导司机的任用实行“公开招聘、考评结合、择优聘任”制度。按月进行考核、排序,排序结果与指导司机的待遇挂钩并作为续聘依据。指导司机享受班组长待遇,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享受有关待遇。
每年由职教科牵头,组织运用、动车车间和运用科、安全科对全体指导司机进行一次技术业务鉴定。
第94条 指导司机负责本指导组人员技术业务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本指导组人员安全生产和优化操纵的技能水平。
第95条 指导司机工作标准及要求:
1.添乘指导应以全程为主,调机添乘每次不少于4小时。
2.添乘时间不少于乘务员月额定工作时间的50%,其中夜班交路(2点以后到达或0-4点开出的列车)添乘率不少于20%。添乘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乘务员月额定工作时间的80%,特殊情况需写明原因。
3.每季对所属机班添乘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添乘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月度确定的关键人和关键车(包乘制),每月添乘不少于2趟(两趟间隔不少于10天)。新司机顶岗第一个月,添乘不少于2趟(两趟间隔不少于10天)。
4.所属指导组有计划产生的下列“六个第一趟”,必须添乘(因添乘有冲突,大、中、小修及重大临修第一趟可向机车调度室申请发放警示卡),填写“六个第一”添乘登记簿。
(1)因临时任务需要,由货运机车乘务员担当旅客列车牵引任务时(途中临时变更除外)。
(2)包乘机车大、中、小修修竣上线。
(3)包乘机车重大临修上线。
(4)机车乘务员中断乘务工作一个月以上或值乘间隔超过二个月的线路。
(5)新司机单独。
(6)机班有思想情绪。
临时产生“六个第一趟”时,运用(动车)车间要及时安排人员添乘。
5.包乘制机车小、辅修时,指导司机必须参加。
6.负责进行关键人解除及新司机单独作业前的鉴定。
7.按规定填写月工作考核记录簿(见附件19)和添乘指导簿(见附件20)、添乘信息单。
第96条 指导司机应按量化要求完成监控文件分析,及时掌握本指导组人员作业情况,据此改进机车乘务员的作业行为,提高操纵水平。对本指导组人员严重违标信息,必须与机班一同上机分析。
第97条 指导司机要全面负责班组管理工作,设立管理台账,参加班组评比与考核。组织指导组人员开展政治、文化、技术、业务学习及“双达标”工作,增强班组自控能力。
第98条 运用(动车)车间主管副主任负责指导司机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内容为:月工作计划审批,技术、业务指导、月度工作质量评价及考核等。
第99条 运用(动车)车间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指导司机例会,由主管副主任主持,车间主任、书记、副主任、指导司机参加,也可邀请段领导、科室人员参加。
会议主要是对指导司机月度工作进行点评,主要内容包括:
1.指导司机汇报月度量化工作完成情况;本指导区安全情况;关键人员添乘帮教及转化情况,关键人脱帽及下月关键人确定情况;指导区“两违”发生情况,原因分析及采取措施。
2.车间分管副主任对指导司机月度工作质量作综合分析;通报指导司机月度绩效考评及排序(环流)情况;布置下个月重点工作。
3.车间主任、书记、副主任对指导司机提出工作要求。
第100条 运用(动车)车间主任按季度对指导司机的工作进行抽样检查,评价副主任对指导司机管理的工作质量。抽查比例应不低于指导司机总数的30%,年覆盖率应达到100%。
第十章 机车乘务员教育培训管理
第101条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教育先行”的指导思想,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爱护机车、遵章守纪、安全正点、平稳操纵”的机车乘务员队伍。
第102条 为加强机车乘务员现场作业安全控制,由安全科牵头建立机车乘务员违章违纪年度“12分”扣分制。年内扣分累计达6分时,离岗培训不少于15天;年内扣分达到12分时,停止其担当乘务工作或吊销机车驾驶证。
扣分办法:
1.发生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扣12分;
2.发生一般d类事故(d21除外),每件扣6分;
3.发生安全控制关键点问题,每件扣3分。
第103条 职教科要根据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安全重点工作以及运输任务和机车乘务员配备等情况,制定年度、月度机车乘务员脱产、日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劳人科和运用(动车)车间要积极予以配合,保证计划兑现。
第104条 职教科应按有关规定配齐专职技术教育人员,配备基本的教学设施和机车模拟操纵装置及相关教具,开展直观教学,做到学习有资料、演练有场地、操作有实物、分解有模型、考试有题库。
职教科应严格考场纪律,按评分标准评卷,并于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标准答案。
第105条 充分发挥职教科、车间、指导组教育网络作用,兼职教员应在运用干部、相关技术人员、优秀司机中选拔聘任。
运用(动车)车间在职教科的指导下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结合职教科培训计划、行车安全实际以及季节性安全重点,制定季、月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职教科每季度应对运用车间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学习计划的落实。
第106条 机车乘务员学习培训的有关规定:
1.集中脱产培训时间每年每人不少于80学时(8学时为1天,下同);动车组司机每年集中脱产培训不少于120学时,其中每年送专门培训基地培训不少于80学时;日常技术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2.职教科根据不同机型确定机车乘务员应急故障处理范围,每年组织机车乘务员开展不少于12项的实作练习,并确保机车乘务员熟练掌握,具体内容由职教科确定,在年度计划中公布,同时建立相关的演练台帐。职教科每半年进行1次实作抽查考试,抽考比例不低于机车乘务员总人数的10%。
3.行车有关规章制度和非正常情况安全行车办法的闭卷考试每半年1次,考试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对考试不合格人员要采取措施,进行跟踪教育,确保合格。
4.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标准”的鉴定每年1次。由职教科负责制定公布计划,包保到人,限期完成。
5.对三新(新职、转岗、晋升)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6.对担当临时旅客列车牵引任务的货运机车乘务员,应提前进行针对性培训,考试合格方准持证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旅客列车操纵办法、非正常情况安全行车办法等。
7.遇机车转型,职教科必须组织机车乘务员进行理论及实作的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担当乘务工作。
8.职教科应建立机车乘务员个人技术档案。
9.职教科应对常用规章、有关《站细》、《段细》摘要、所辖关键区段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办法汇编成册,做到机车乘务员人手一册,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订、更换。
第107条 职教科应根据铁路局制定的《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标准》,结合机型变化和技术改造后的实际情况,制定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标准的执行办法,对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中每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做出规定,并做好培训。
段办必须将《机车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标准》纳入标准化管理,职教科负责制订机车乘务员作业标准鉴定办法,下发年度鉴定计划。
第108条 职教科要建立规章试卷分析制度,重点分析职工对规章理解能力,对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要找准原因,制定对策,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加强薄弱环节培训。
错答直接可能导致行车事故的规章试题,一律判为失格。
第109条 机车乘务员练习列车操纵等实际作业技能,必须实行培带合同制度,签订《培带合同》。培带人由运用车间确定,职工教育科备案。合同中应注明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培训内容和标准及解除合同的条件,对培带人在培带期间依据工作质量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
第110条 练习列车操纵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铁路机车操纵练习证》,经过《操规》等列车操纵办法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在培带司机指导下练习操纵。下列情况禁止操纵练习:
1.牵引重点列车时。
2.使用机型和区段变化时。
3.遇暴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
4.遇非正常情况行车时。
5.担当事故救援时。
第十一章 附则
第111条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台账、报表、资料使用计算机统计、管理和存储时,可以不再设立书面材料。
第112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工业动火安全
| 适配人群 | 动火申请人,现场监护人,生产单位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天然气站场,集输管线,甲醇装置 |
|---|---|---|---|
| 制定目的 | 怕动火出事,烧着炸了,想让干活时都小心点,别乱点火。 | ||
| 适用范围 | 厂里各单位和外来施工队,在油气罐、管线、设备上动明火的事。 | ||
| 职责分工 | 生产单位领导牵头定方案,施工单位写计划书,安全部门审核把关,监督站派人盯现场。 | ||
| 禁止行为 | 没办动火票不准干,没查清风险不准点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准开工,超范围动火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先填计划书上传系统,各级按级审批,批完才能干,监督站现场查,没按流程就停工重办,资料存一年。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工业动火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天然气生产、处理、及集输气、甲醇等易燃易爆物质的装置区域、生产场所、容器、管线、设备和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设备、场所内,使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以及加热温度在介质燃点以上的施工作业统称工业动火,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厂属各单位及在生产区域施工的各施工单位。
第二章 工业动火等级划分
第四条 工业动火分三级
(一)一级动火
一级动火分a、b两类,其中一级a类动火包括:
1.容量大于5000m3(含5000m3、污油罐、含油醇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的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
2.天然气气柜和容量大于400m3(含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
3.容量大于1000m3(含1000m3)的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动火;
4.直径大于426mm(含426mm)的集输气管线、干线上动火;
5.天然气井井口无控制部分动火。
一级b类动火包括:
1.天然气净化装置、集输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动火;
2.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的管件和仪表处动火。
(二)二级动火
⒈天然气脱油、脱水装置、甲醇回收装置、凝析油装置的动火;
⒉天然气处理厂内和集输(配)气站内的天然气管线、甲醇管线、含醇污水管线、含油污水管线、含凝析油管线的动火;
⒊直径小于426mm的集输气管线、干线上动火;
⒋天然气处理厂和集(配)气站(场)内的分离器、换热器、压缩机等盛装和使用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和设备的动火;
⒌凡天然气处理厂和集输(配)气站内的排放易燃(可燃)气(液)体的排污管线、天然气管道管件、放空管线上的动火;
⒍天然气计量间、阀组间(阀室)、仪表间、污油污水泵房、注醇泵房的动火;
⒎各种油罐、污油罐、甲醇储罐、含油污水罐、含醇污水罐及其附件上的动火;
⒏甲醇罐区、含醇污水罐区、含油污水罐区等输送易燃(可燃)气(液)体管线上的动火;
⒐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包括含易燃可燃液体气体)装卸区及内外设备、管线的动火;
⒑井口加热炉及其附件的现场动火。
(三)三级动火
⒈除一、二级动火之外其他油气区生产和严禁烟火区域的工业动火均为三级动火;
⒉生产区域内需设置固定动火区域的,应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划出固定动火区,并办理手续,严格管理;
(四)如装置、管道内有凝析油,动火等级上调一级。
第三章 工业动火审批程序与权限
第五条 动火作业前,由施工单位申请动火,并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计划书》。生产单位上传《动火作
业计划书》至长庆油田公司危险作业审批系统,相关部门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分级负责,逐级审批(施工单位相关部门以书面方式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审批后的《动火作业计划书》网上自动转入安全环保监督部及所属安全环保监督站备案。各级安全部门对审核过的《动火作业计划书》,以档案形式保存一年。
第六条 新建工程项目的动火作业,由施工单位自行审批、监护;改、扩建项目,由施工单位到甲方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审批。
第七条 动火审批程序与权限
(一)一级动火。
1.一级a类动火:由生产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生产、施工单位有关生产、技术、工程、消防、安全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制定动火措施。由施工单位编写、审查《动火作业计划书》,送生产单位生产、技术、工程、消防、安全部门及主管生产领导审核后,报油田公司生产、技术、工程、消防、安全部门审查,由油田公司专业主管领导签发《动火作业计划书》。油田公司安全环保监督部及所属监督站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2.一级b类动火:由生产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生产、施工单位有关生产、技术、工程、消防、安全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制定动火措施。由施工单位编写、审查《动火作业计划书》,送生产单位生产、技术、工程、消防、安全部门及主管生产领导审查,由油田公司专业主管领导的书面授权人签发《动火作业计划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油田公司安全环保监督部及所属监督站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二)二级动火。由生产单位基层单位主管生产领导,组织生产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制定动火措施。由施工单位编写《动火作业计划书》,施工单位审查后,送生产单位生产、技术、工程、消防、安全部门审查,由二级单位的主管生产领导或授权人批准。生产单位所属安全环保监督站指派现场安全监督。二级《动火作业安全计划书》报油田公司安全环保监督部第六监督站备案。
(三)三级动火。由生产单位基层单位负责人组织生产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制定动火措施。由施工单位编写《动火作业计划书》,施工单位审查后,由生产单位基层单位负责人批准。生产单位所属安全环保监督站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四)各单位可根据动火地点距离远近、风险等级和频繁程度等实行授权委托制度。一级b类工业动火,经油田公司专业主管领导授权认可后,可按一级动火的要求制定作业计划书进行审查,由主管生产领导签发《动火作业计划书》。动火结束后,由生产单位将《动火作业安全计划书》报厂质量安全环保科备案。
第四章 安全职责
第八条 相关部门动火措施审查职责
(一)生产运行部门
1.负责审查施工内容中各生产单位的协调、组织与安排;
2.负责审查动火设施(装置)停运后的产量调配;
3.负责审查动火作业时间与时限;
4.负责审查除火灾事故以外的其它事故应急预案。
(二)技术部门
1.负责审查工程概况、作业工艺流程和动火技术要求;
2.负责审查动火部位示意图,属于流程改造动火作业,应对改造流程进行技术可行性确认;
3.负责审查工艺改造内容的符合性;
4.从工艺技术上审查动火安全措施的可靠性。
(三)工程基建部门
1.负责审查工程概况、施工内容;
2.负责审查施工单位及人员资质;
3.负责审查施工步骤的安全可靠性。
(四)消防部门
1.负责审查防火器材配备数量,消防戒备;
2.负责审查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逃生路线图;
3.从防火技术上审查动火安全措施的可靠性。
(五)安全部门
1.审查动火部位、级别、动火原因、用火种类、用火时间;
2.审查现场负责人、监护人的资格;
3.从动火步骤、动火规程上审查动火安全措施的可靠性,并提出补充要求。
第九条 生产单位安全责任:
(一)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安全作业的现场条件;
(二)负责向施工单位明确动火施工现场的危险源点和危险状况;
(三)配合施工单位制定动火作业计划书,并负责审查和批准;
(四)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五)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维护好各种安全消防设施和工艺设备。
(六)负责指派生产单位动火监护人。
第十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一)负责制定出切实可靠的动火作业计划书,并按照批准的作业计划书严格组织施工;
(二)负责施工作业前组织安全教育,使施工作业人员熟悉掌握和执行生产单位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规定,预防事故发生;
(三)自觉维护生产单位的安全、消防、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
(四)严格执行安全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履行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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