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 适配人群 | 教学秘书,教科室人员,系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课题立项,成果归档,教学竞赛 |
|---|---|---|---|
| 制定目的 | 老师科研积极性不高,成果散乱没归档,想让大家更爱做研究,成果能用起来。 | ||
| 适用范围 | 全校老师,论文、课题、教材、比赛获奖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各系教学秘书收材料,教科室管推广和鉴定,校长室盯着执行情况。 | ||
| 禁止行为 | 不交成果材料、漏报获奖、推广时乱改内容、鉴定走过场。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学期末交材料,教科室查漏补缺,下学期初通报,没交的扣绩效,年底汇总存档。 | ||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提高我校教师的科研意识和科研水平,进一步加强与完善我校教育科研成果的管理,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育科研成果是指各级教育科研部门所颁发的教育科研课题实验立项和结题证书、教师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教师编写的教材、教师参加教学技能竞赛的获奖等情况。
二.成果管理包括成果回收、成果推广与成果鉴定三大方面。
(1)成果回收
由各个系(部)教学秘书和学校教科室及时收集归档学校教师的各类科研成果。
(2)成果推广
由教科室负责通过各种渠道做好教师教科研成果的推荐和推广工作,保证时间、精力、经费方面的投入。
(3)成果鉴定
对于校级重点和立项课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立项,并做好课题阶段性验收和结题工作。
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运行
| 适配人群 | 系部督导员,教学信息员,学习委员 | 使用场景 | 教学督导,听课评价,教师帮扶 |
|---|---|---|---|
| 制定目的 | 以前督导工作没统一标准,大家做法不一样,现在要让听课评课更规范,帮老师真正提高讲课水平。 | ||
| 适用范围 | 管系部里所有上课的老师,管随堂听课、开座谈会、写教学问题分析报告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系部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当督导室主任,老师当督导员,学习委员当信息员,教学督导处管审批和复核。 | ||
| 禁止行为 | 督导员不能超14课时/周,不能既当院级又当系级督导,评价结果不能全打高分,必须拉开差距。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学年听一遍所有老师课,每学期开两次师生座谈会,写一份问题分析报告;督导处每月收材料,验收不过要返工,报酬按实际听课算,不达标就扣钱。 | ||
一、总则
第一条 系部教学督导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力量,它不仅在规范教学秩序、提升教学内涵中产生积极作用,还有助于拓展管理视野、带动教研工作的全面开展。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的运行过程,现根据我院的工作实际与系部教学督导工作的实践积累,特制订本办法。
二、机构设置
第二条 按系部设置教学督导室,接受教学督导处和系部的双重领导;下设教学信息站,接受教学督导处与所在系教学督导室的双重领导。
第三条 教学督导室主任一般由所在系部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兼任;系部教学督导员必须具备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优先从近两年院教学督导随堂评价成绩近a、学生学期网上测评分值均在90分及以上的教师中选聘,一般聘期为2年,由所在部门颁发聘书。
第四条 系部教学督导员的具体数量以确保每学年对本部门所有参与授课的专兼职教师随堂评价1次为最低要求;每位教学督导员的教学工作量限制在每周14课时及以下;除系部领导外,院教学督导员不再兼任系部教学督导工作。
第五条 教学信息员优先从班级学习委员中选用,教学信息站站长优先从所在系学习部长中选用;系教学信息员一般任期一年,受聘者由所在系颁发聘书。
第六条 系部教学督导室的基本工作:
1.每学年对所在系部所有参与授课的专兼职教师随堂评价不少于1次,且整个部门的评价结果呈非均匀态分布;
2.每学期组织教师座谈会、学生信息员座谈会均不少于2次;
3.教学督导室每学期应重点剖析1个教学问题,形成1份分析报告。
三、运行管理
第七条 教学督导员的聘任:
1.教学督导员由所在系部党政联席会议依据督导聘任条件确定,应以文件的形式报送教学督导处审批;
2.审批通过后,教学督导员应填妥个人信息(含电子稿和打印稿),所在系部存1份,报送教学督导处备案1份,并在以后工作中按学期更新;
3.若教学督导成员有变动,所在系部应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履行手续前的工作不能作为教学督导业绩。
第八条 日常管理:
1.教学督导室独立开展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评教、评学、评管活动与教学工作调研;
2.教学督导室配合教学督导处在本部门的相关活动,教学督导处为其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培训,接受教师评价异议的复核等。
第九条 经费管理:
1.根据院系两级管理文件精神,学院在下拨的“教学业务费”中已包含系部教学督导经费,全部完成“系部教学督导室基本工作”的全额拨给,部分完成的酌情扣减,未开展的按全院专业负责人待遇平均值扣除;
2.若教学督导员随堂听课评价符合规范、所在系部学期评价结果呈非均匀态分布,听课报酬由学院以学期为单位全额支付;若系部评价结果呈均匀态分布或评课实绩经查实有虚报等,教学督导员听课报酬由所在系部自行支付。
四、评课运作
第十条 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1.任课教师要积极配合教学督导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应虚心听取评议意见,切实改进教学中的不足;
2.教师对所在系部教学督导室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院教学督导处书面申请复核;
3.对进校不足2年的教师或者教学评价显弱的教师将由所在系部教学督导室组织人员跟踪帮助。
第十一条 评课依据:
1.听课评价: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与所在系部已发文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2.具体运作: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评议工作细则与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时间接点:
1.教学督导员应按时完成所接受的听课任务,若情况特殊无法按时完成的应提前向所在系部教学督导室主任提出;
2.评课小组听课后2周内评课负责人应向联络员移交完整的听课材料,评课小组应在接到通知1周内完善教学督导室审核后认为需要修改的材料;
3.经教学督导室主任审核合格的材料签发后由联络员汇总,于每月5日前向教学督导处报送上月评价结果与全部听课评议书面材料原件;
4.听课评议材料送教学督导处后由管理专员负责验收,在接受材料2周内出具验收报告;
5.经验收材料符合要求,其听课信息在校园网oa系统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 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听课课时计算报酬,具体如下:
1.各教学督导员听课报酬按“(实际听课时数-基本听课时数)×学院对应职称平均节酬金”计算;
2.“基本听课时数”按照学院听课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经公示未产生异议的听课工作量与材料验收过程中的返还率、日常评价中的有效投诉率均作为系部年度考核依据。
五、附 则
第十五条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院教学督导处负责解释。原温职院教〔____〕11号文件同时废止。
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实训耗材
| 适配人群 | 实训指导教师,系实训科长,仓库保管员 | 使用场景 | 实训教学,设备维修,耗材申领 |
|---|---|---|---|
| 制定目的 | 学院想省点钱,让耗材不乱用,好好服务实训课,别买多了堆着。 | ||
| 适用范围 | 各系部的实训材料、体育用品、低值品、维修配件,都归这个管。 | ||
| 职责分工 | 系里派专人管验收入库记账领用;教务处定期查账和使用情况;实训科长和保管员跑全流程。 | ||
| 禁止行为 | 不能买完不入库就报销;不能领了不用或挪作他用;学生不能代领;旧件不交回不给新件。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学期末报下学期计划,实训前30天填申请表,审批后才能买;入库领用都要签字;没按流程的不给报销;教务处每学期查一次账。 | ||
为规范我院各种实训耗材、低值品、易耗品的管理,本着降低成本、节约增效、切实为实践教学服务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本管理办法适合于实训所需的耗材(含实训材料、体育耗材、低值品及教学、办公设备维修配件)。
2.各系(部)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实训耗材管理工作,严格履行验收、入库、记帐、领用、出库手续,建立耗材明细帐。
3.教务处负责定期检查耗材的使用、管理情况,确保使用合理,帐目清楚。
4.实训耗材的采购要按计划进行,各系(部)在每学期末向教务处申报下学期实训耗材的采购计划,经学院同意后列入下学期采购计划,为方便管理,同时上报本学期“耗材计划汇总表”、“耗材采购申请表”、“入库清单”、 “领用单”、 “库存清单”各一联。
5.实训耗材必须根据实际需要购买,避免浪费。实训指导教师要在实施实训授课计划30天前向系实训科申报实训耗材申购计划,填写“耗材采购申请表”, 经系分管教学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分管实训副处长审批后才能购买,购买后按规定在系实训科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6.各系(部)实训科长和仓库保管员负责实训耗料的计划、申报、购买、验收、入库、发放和使用管理,采购程序要符合学院有关规定。
7.实训指导教师领用耗材要说明用途,填写领料单,经系实训科长同意后向仓库保管员领取,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退回,不允许领用与实训无关的耗材。拒绝学生代办。
8.设备维修要填写维修申请单,经处(室)、系(部)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分管实训副处长审批后实施。领取新维修部件后要将旧部件交给教务处设备科,教务处设备科要有专人负责保存两年备查。
9.低值耐用品一般不外借,外单位确需借用经系(部)实训科长同意后填写 “外借、归还登记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
10.实训耗材如发生人为损坏、丢失或外借不还,系(部)要写出报告,说明原因和过程,分清责任。因违章造成的损坏、丢失或外借不还现象,当事人应按有关制度进行赔偿。
11.本办法自即日起施行,由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说课比赛
| 适配人群 | 专任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 | 使用场景 | 教学竞赛,青年教师培养,公开课观摩 |
|---|---|---|---|
| 制定目的 | 想让老师多练教学本领,提升业务水平,帮青年教师快点成长,多分享好课例好方法。 | ||
| 适用范围 | 全院老师都要参加说课比赛,说清楚一节课怎么教、为啥这么教。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牵头办比赛,各系部推15%老师参赛,教学工作委员会请评委打分。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照本宣科念稿子,不能光讲理论不联系实际,不能超时不说清重点,不能不用课件。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十月比一次,抽签分组,15分钟说课加5分钟答辩,教务处组织检查,没按时交材料的取消资格。 | ||
为了加强教师教学技能训练和专业素养培养,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进一步落实好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加强教学经验的交流,让更多优秀的教学案例、教学方法、教学技巧供大家借鉴、学习,学院拟在系(部)公开课观摩评选的基础上组织院级教师说课比赛。为加强组织领导,使教师说课比赛活动规范化、常态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比赛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各系(部)要在本系(部)公开课观摩评选的基础上按各系(部)教师总数15%的比例推荐参赛教师参加院级教师说课比赛。教师说课比赛每年十月份举行一次,大赛评委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聘请。
二、说课内容
说课内容以一次课(2学时)为准。参赛教师针对某一特定的教学内容,向同行和评委系统地阐述自己对教学内容的处理、学情的分析以及教学策略的设计等。说课活动要求教师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为15分钟)讲清“教什么”、“怎么教”,以及“为什么这样教”等类的教学问题,从而展现教师的思维过程,显示教师对学科的把握能力,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的能力。
三、比赛方式
参赛教师分为 “理工”类(含设计类)、“文科”类、“艺术类”三组通过抽签方式决定比赛顺序。
四、比赛要求
1.说课要以教学实践为基础,全面把握说课内容。
2.分析应有充分的理论依据或本人教学实践经验总结的成熟观点。
3.教学目的、教法、学法及教学程序设计要根据学情,坚持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充分体现对学生的能力培养。
4.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表现专长,显示特色。
5.体现参赛者的基本功、教育理论水平、实际教学业务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
6.参赛者必须使用课件辅助说课,每位选手说课时间以15分钟左右为宜,并用5分钟左右时间回答评委提问。
五、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参见下表:
项目 内容满分 得分
教学目标确定 目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切合学生学习实际,能体现知识传授、技能训练及能力培养的相互统一,并融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于其中。 10
教学内容处理 准确梳理重、难点,合理整合课程学习资源。教学内容娴熟准确,信息量适中,并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路,新概念,新成果。 20
教学策略设计正确分析学生学情,合理引导学习策略,给予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 20
教学方法运用教法设计凸现学生主体地位、有创新点,有利于教学重点、难点的突破,有利于教学目标的落实。适时、适度运用教具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20
教学效果评价 合理设计教学反馈环节,预估教学效果。仪表大方,端庄,稳重。普通话标准,表述清楚,语言简练清晰,逻辑性强,富有感染力。 20
现场提问 10
六、奖项设置
教师说课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其他参赛教师为鼓励奖。
七、其他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
| 适配人群 | 住校学生,寝室长,宿管中心 | 使用场景 | 宿舍生活,夜间归寝,文明评比 |
|---|---|---|---|
| 制定目的 | 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地方,要管好宿舍,让学校更文明更安全,让大家住得舒服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住校生,管寝室住宿、卫生、安全、用电、用水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宿管中心牵头,寝室长执行日常管理,辅导员和宿管员一起监督。寝室长要带好本室同学,提醒大家守规矩。 | ||
| 禁止行为 | 不能调换床位、乱搬公物、留宿外人、迟归夜不归、赌博、传黄片、养宠物、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在走廊堆东西。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检查文明寝室,期末评比发奖;宿管员天天巡楼,发现违规登记扣分;第一次提醒,再犯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给处分;检查结果贴公告栏。 | ||
州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和休息的重要场所,是校园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窗口。为加强宿舍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学校安定、团结,创造文明、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住校生应按分配的寝室对号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床位;不得擅自乱搬其他寝室的床板、桌椅及其他公物,要妥善保管好寝室钥匙,若丢失钥匙,须到宿管中心补领,不得擅自调换门锁。
二、每个学生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其职责是协助做好本室成员的思想工作、寝室卫生及日常管理。寝室成员应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三、禁止在公寓里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禁止搓麻将,禁止传播、观看**秽和不健康音像制品、画报书刊;严禁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四、严格执行学生住宿制度及会留客制度。寝室里禁止留宿非本室人员。严禁迟归,迟归同学须凭有效证件登记入内。学生未经请假,不准夜不归宿。
五、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男生、女生公寓谢绝异性学生入内,如确有特殊情况,须经宿管中心批准登记后,方可入内。
六、学院需对公寓布局作调整的情况下,学生应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
七、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寓内私自发传单、挂横幅及经营盈利性的活动。
八、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禁止在寝室里用膳;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丢纸屑、瓜皮果壳及杂物;严禁向寝室外、走廊倒水;严禁在公寓楼内饲养宠物。
九、要自觉维护公寓楼的生活环境,不得在公寓楼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摆放鞋子、堆放杂物;禁止在公寓楼内停放自行车。
十、学生公寓每月检查评比文明寝室一次,期末综合评比,获文明寝室称号者给予寝室长和集体以奖励。
十一、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在学习与睡觉时间,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严禁酗酒、划拳等有碍他人学习、睡眠和休息的活动。禁止在公寓楼内进行体育活动。
十二、爱护公共财产,保持寝室内财产完好无损,严禁用脚踢门或在走廊墙壁上乱贴、乱涂、乱画。凡损坏公物者应主动向有关部门申明并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十三、维护公共安全,注意安全用水,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严禁在寝室内存放危险有害物品。宿舍内无人时,及时锁门、关窗、关灯。爱护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
十四、严禁在寝室内使用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严禁使用明火。违者暂扣器具,并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由此造成严重损失或危害,将从重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爱护学生公寓的电话和线路。严禁随便移线或移机,无特殊情况,禁止拨打110和119等特殊电话。否则,责任自负,并给予纪律处分。使用电话时,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因故意使用电话对他人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十六、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内计算机持有者和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严禁制作、使用、复制、传播含有***、黄色**秽等违法内容的各类文字、图像、音频、视频文件和程序,严禁创作或使用计算机病毒黑客程序等,破坏校园网或internet的安全,除没收计算机设备外,按有关法规和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2、学生宿舍中安置计算机主要用于学习及以学习为目的的操作,不能用于迷信,赌博等。如有发现,初犯者要批评教育并停止使用1个月,屡犯者情节严重的取消在公寓内放置计算机的资格。
3、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应保证用电安全,如有意外,及时报宿舍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修理电路,违者后果自负。
4、使用计算机不得影响寝室文明和卫生,机主必须遵守宿舍的卫生要求。备有计算机的宿舍和个人必须遵守宿舍作息制度,不得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
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山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 适配人群 | 院系负责人,人事处专员,教学单位管理者 | 使用场景 | 高校人事改革,院系两级管理,编制外聘用 |
|---|---|---|---|
| 制定目的 | 学院要改人事制度,按省里文件精神来,配合专业整合,让岗位设置更合理。 | ||
| 适用范围 | 管全院所有教职工,包括编制内、编外聘用人员,涉及管理、教学、实验、辅导员、后勤等各类岗位。 | ||
| 职责分工 | 学院聘用领导小组定比例和审核结果;各部门系聘用小组定条件、提名单;人事处汇总、公布、解释政策。 | ||
| 禁止行为 | 不能超编设岗,不能突破各级岗位比例,不能没空岗就新聘人,保卫宿舍管理员不能超配人数。 | ||
| 检查与监督 | 先出岗位说明书和条件,大家填表竞聘,部门初审报人事处,院长办公会和领导小组终审,签合同。检查由人事处牵头,9月前完成首轮聘用,没按时交材料的顺延到下一轮。 | ||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院人事制度改革,根据《z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学院专业优化整合方案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岗位设置管理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2、加强院系两级管理,强化基层单位对人员聘任、管理、考核的责任,实行治事与用人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
二、岗位设置的依据
1、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的通知》(国人部发【____】59号)
2、z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z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____】19号)
3、《z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指导意见》(川人发【____】74号)
4、山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眉府办发【____】40号)
三、岗位设置的基本办法
(一)岗位类别
学院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指专职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以及院内其他行政事务管理的工作岗位。参照《z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指导意见》(川人发【____】74号)的规定,我院管理人员岗位设7级。即党委书记、院长为4级职员;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副院级调研员、院工会专职主席为5级职员;各处(部、室)正职(含工会专职副主席、院团委书记)、系主任、系书记为6级职员;各处(部、室)副职(含院团委副书记)、系副主任、系副书记(主任科员)为7级职员;副主任科员为8级职员;其余职员为9级和10级职员。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学岗位和非教学岗位,教学岗位主要是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岗位;非教学岗位主要包括:院、系教务工作,院、系学生工作,思政工作,实验实训,专职辅导员,图书档案,医疗卫生,财会统计,工程等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学院工勤技能岗主要包括在专业技术岗位承担辅助任务的实验室保管员、财产保管人员和提供服务的工勤人员等等岗位。
(二)岗位总数
学院岗位总数以实际在校学习学生人数按照生师比18:1折算出专任教师岗位上限数,再按照专任教师占学院岗位总数55%的比例折算出学院岗位总数和其他各类岗位数。学院岗位总数含学院人员控制数聘用、编制外自主聘用的非后勤服务岗位。
市编委下达我院事业编制岗位总数为262个(不含人员控制数,仅用于学院事业编制内正式聘用的员工),院内四至八级职员、三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设置以市编办下达的岗位总数为依据测算,学院因工作需要编外聘用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一般应设置在九至十级职员和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由于学院后勤服务工作已经大部分半社会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尽量减少。其中保卫人员不再核定编制,由学院按照每350名在校居住人员配备一名保卫人员,由学生工作部(处)自主聘用;所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临时外聘人员进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宿舍管理员按每250名住校生配备一名管理员或卫生保洁员,由学生工作部(处)自主聘用,所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临时外聘人员进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后勤服务公司的工勤人员由计划财务后勤处根据工作需要单独提出聘用要求,所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临时外聘人员进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三)各类岗位比例
学院总岗位数中管理岗位占17%;专业技术岗位占79%(其中教学岗位占66.5%);工勤技能岗位占学院岗位总数的4%。
(四)各岗位等级的结构比例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级、副高级、中级的岗位数按市编委下达的岗位总数测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7:23:32:38。
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岗位中三级和四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为3:7;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为20:40:40;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为30:40:30;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为50:50。
管理岗位中四级至七级实职岗位数由市编办根据学院的工作需要核定;七级和八级中非领导职数按七级职员的50%设置。
(五)各单位岗位设置原则
1、各系专任教师岗位总数以实际在校学习学生人数按照生师比18:1进行计算,所有文化基础课教师全部划分到各系。具体学科任教教师职数由各教学单位提出意见,由人事处核定后统一公布。
2、各系专职辅导员按实际在校学习学生每200名学生配备1名专职辅导员,学生人数超过200名低于300名的仍然只设1名专职辅导员,其超过工作量部分由各系自行调节(兼职处理)。
3、学院现有的其余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心理辅导、专职督导、实验实训、图书资料、以及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医务和财会等岗位)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要求,在学院核定的岗位总数内设置。
四、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聘用领导小组,负责下达全院各类各级岗位的结构比例,审核各单位的聘用条件和聘用结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各部门、各系成立聘用小组,负责根据学院下达的岗位控制数制定本单位的聘用条件,提出初聘人员名单。
各部门、各系聘用小组组长由各部门主要复杂人、系主任(含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总支书记、系副主任以及教职工代表为成员。
五、人员聘用的办法
学院院级领导由上级有关部门任命,中层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产生和任命。教职工根据任职条件在全院范围内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择优录用,聘期为两年。
落聘和拒聘人员按《山眉职业技术学院未聘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六、竞聘上岗的程序
1、学院拟定相关的聘用办法、岗位设置情况,编制岗位说明书,提出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待遇。
2、人事处集中公布全院各岗位设置情况、应聘条件和岗位职责与待遇。
3、全院编制内聘用人员和学院编外正式聘用人员根据本人情况填写申请表,交聘用的部门、单位。
4、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各岗位的初聘名单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人事处汇总。
5、院长办公会审核拟聘编制内人员和编外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6、组织编制内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述职测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评分,竞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7、学院聘用领导小组审定各岗位聘用编制内人员和编外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8、组织符合条件的编制内聘用到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确定职级。
9、公布各部门空缺的岗位情况。
10、各部门重新提出临时聘用人员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11、发文公布各岗位聘用名单,签定聘用合同。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现任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受聘到管理岗位后根据本人非领导职务等级对应相应的职级享受待遇。
2、原工勤身份的工作人员符合条件者受聘到管理岗位享受9级职员待遇,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可按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
3、无专业技术职务或学历不达标的工勤身份的工作人员只能竞聘工勤技能岗位,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可以在有关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今后可以按政策规定的条件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和管理岗位。
4、学院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____年收入分配制度套改时走专业技术系列的可以申请双肩挑,原则上在本人所任教的单位同等竞聘专业技术职务,占该单位的指标。
5、鉴于离岗待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____年7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等级不占学院指标,由人事处严格按晋升条件组织晋升等级。
6、各部门、各系聘用的工作人员数低于或等于核定的结构的,按现有人员聘用并确定其相应的待遇;聘用的学院事业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超过核定的各类结构比例的,只能按现聘职务或岗位(指参加____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套改时的职务或岗位)的最低等级确定其待遇。并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
7、各部门、各系今后需新聘工作人员应有空缺岗位方能办理聘用手续。如是引进学院急需的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可不受岗位数限制。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向上级部门咨询并做出解释。
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
| 适配人群 | 实验技术人员,设备管理员,教务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教学实验,科研项目,行政办公 |
|---|---|---|---|
| 制定目的 | 怕设备坏了影响上课实验,想让设备多用几年,省点维修钱。 | ||
| 适用范围 | 管全校教学科研行政用的仪器设备,包括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的机器。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管实验室和多媒体设备,总务处管别的设备,各系要有人盯日常维护,两处一起查维修记录。 | ||
| 禁止行为 | 没使用记录的不给修,人为弄坏要赔钱,旧零件不交回不发新的,超七成原价不修。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学前、期中、期末必须检查设备,报修填表审批,300元以上院长批,修完要验收,不按流程扣经费,年底查台账。 | ||
职业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院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的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由教务处与总务处组织实施。教务处主要负责学院实验室所属仪器设备和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修,其他仪器设备的维修由总务处负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仪器设备维修,是指用学院仪器设备费购置,供给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等单位使用,并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建帐的仪器、设备、设施,也包括已在学院申报立项的自制仪器设备的维修。
第四条 仪器设备维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拟定学院年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计划;
2、负责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
3、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技术维修登记与统计制度。
第二章 维修原则
第五条 仪器设备维修应当贯彻勤俭节约、修旧利废、自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校内技术优势。
第六条 教学科研单位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内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指导仪器设备使用和保管人员做好技术维护工作。
第七条 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属于人为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非正常损坏的仪器设备,应当按《z*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经批准维修的仪器设备,正常损坏的零配件确须更换的,应当先交旧后领新,属消耗性的零配件应从各系、处、科室事业费中支出。
第九条 要重视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应有计划地对陈旧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之重新发挥作用。
第三章 维修方式
第十条 预防性检查
在开学前、期中、期末三个关键时间段,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人员对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测试,确保教学和科研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日常性维修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常性的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和登记制度,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技术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仪器设备带病运转。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技术指标测试,防止障碍性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 针对性检查
当发生突发性的事故现象或较大面积的故障现象时,维修人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可以不对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的技术测试,以恢复仪器设备的使用功能为维修重点,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 全面性维修
教务处和总务处应当组织技术人员定期、分批对技术状况较差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彻底的维修和检测,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分解,对照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指标,对各功能部件进行全面的鉴定,及时更换部分常用部件和易损部件,以彻底排除存在的故障隐患。在仪器设备到达规定的报废期限之前,应当根据仪器设备的技术特点,安排若干次全面性维修,以最大限度地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章 维修范围
第十四条 对教学、办公用仪器设备,学院将尽可能保证维修经费。
第十五条 对不承担教学任务,主要用于科学研究项目的仪器设备,维修费用应从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第十六条 对主要从事行政、后勤和对外技术服务业务的专用仪器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需要维修的,学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维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该部门的经费或对外服务业务收费中全额支付。
第五章 维修管理
第十七条 仪器设备的维修审定,将依据仪器设备使用原始记录为准,没有使用记录的,将被认定为零使用台时,原则上不予维修。
第十八条 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总务处与厂方(或经销商)联系,由厂方(或经销商)保修。
第十九条 对于已无修复价值或维修费用超过原值70%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应予以报废,不再修理。
第二十条 对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项目,在实施维修前应与维修单位(厂家或代理商家)签订维修协议,保证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运转。
第二十一条 对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应当向教务处或总务处提出拟改造仪器设备的技术、效益和经济合理性的论证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六章 维修程序
第二十二条 仪器设备需维修时,使用部门应当实事求是地填写学院统一制定的《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见附件1),经审批同意后进行维修,对于价值较高的仪器设备,或一次性维修台数较多、或损坏较严重的仪器设备,还应附上详细的维修申报说明。
第二十三条 维修过程中不改变报修仪器设备原有配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组织实施,维修过程中需改变报修仪器设备原有配置的,须报总务处备案。单项(台、件)维修费用在300元及以下的由份管院长审批,单项(台、件)维修费用超过300元的由院长审批,不具备维修条件的部门需维修仪器设备时应向教务处及总务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人员进行修理。维修完成后应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见附件2)对维修的仪器设备进行检验验收,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适当配备相应维修工具,大件(单价50元及以上)、套件由保管部门保管人员集中管理,小件工具可由使用人领用,并在教务处或总务处记入个人保管使用帐。维修工具归本部门,领用人调离本部门时,应在一周内办理移交手续或退还教务处或总务处,逾期按工具丢失处理。工具丢失按《z*职业技术学院损坏、丢失公物赔偿办法(试行)》执行。
第七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 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是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和维修记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按台建档,一般仪器设备可按批建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仪器设备验收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线路图、保修证和其他技术资料。
2、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进行的仪器设备保养维护、日常使用等活动形成的有关记录。
3、在仪器设备维修过程中进行的预防性检查、日常性维修、针对性维修和全面性维修等活动形成的有关记录。
4、在仪器设备报修过程中,形成的《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和《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等维修单据均应记入设备档案。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和总务处负责解释。附件:
1.z*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
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 适配人群 | 专业带头人,系部负责人,教务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课程改革 |
|---|---|---|---|
| 制定目的 | 想改掉老教学法,让专业更贴实际工作,学生学了就能用,跟上社会需要。 | ||
| 适用范围 | 管各系申报的试点专业,管课程、教材、老师、实训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牵头检查,系部执行改革,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方案和验收,专业带头人带着老师干。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瞎报专业,不能没调研就定方向,不能不建实训基地,不能不请企业参与培养方案。 | ||
| 检查与监督 | 先写方案申报,学院审完才开始干,三年内做完,教务处每学期查进度,没按计划就暂停支持,验收不过关要重来。 | ||
根据教高司[2000]32号文件《关于在高职高专教育中开展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教高[____]16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了加快学院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等方面的改革和实践,我院拟从____年开始,把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列为教学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为了做好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进行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应根据社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对人才的实际需要以及岗位群和技术领域的要求,突出专业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注意高新技术在专业中的应用。为此,要认真做好人才需求调查和预测工作,力求把握未来若干年人才的实际需求,确定好专业教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2.要以职业技术工作领域或岗位(群)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培养为主线,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3.要按照“实际、实用、实践”的原则改革专业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及考试模式,强调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积极探索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规律。
4.要大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教材建设,努力办出自己的专业特色。
二、遴选教改试点专业的基本条件
1.该专业在近年内发展前景看好,毕业生有旺盛的社会需求。
2.该专业的工作基础较好,教学改革工作已经起步并初见成效,各项改革和建设已有具体规划和相关措施。
3.该专业的专业带头人认识明确,教学与社会(专业)实践经验较为丰富,与企事业单位已建立了联系,已请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有关专家共同参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4.该专业有自己的专职教师作为专业带头人,初步形成了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5.该专业已初具校内外实习、实训条件。
6.系部领导和教师重视并积极参与专业教学改革工作,尤其是对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研究走在本院前列。
7.申报单位须填报教改试点专业立项申报表。
三、相关鼓励政策
1.学院对教改试点专业带头(负责)人在学术活动上予以支持,优先支持其参加省和全国的有关教学学术活动;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予以优先考虑。
2.学院对教改试点专业在经费上予以支持,主要用于与专业改革直接相关的活动(包括购买资料、参加学术会议、外出调研等)。
3.对院教改试点专业的总结研究文章,优先推荐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4.对作出显著成绩的教改试点专业,学院实行单项奖励(奖励额度视成果而定)。
四、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安排
专业教学改革试点按申报、遴选、实施、验收、评选五个阶段开展工作。
1.申报
各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专业教学改革试点方案,向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遴选
在征求相关专家意见后提出初选名单,申报方案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审议并公布。
3.实施
各试点专业要按照本办法精神,制定试点专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好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把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内容、教材、师资队伍、实践教学基地以及教学手段、方法等改革与建设落到实处。
教务处应对各试点专业进行定期检查,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解决问题,做好服务工作。
4.验收
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原则上为三年。工作期满后,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办法另定)。
5.评选示范专业
在所有试点专业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在适当时机进行示范性专业的评选。
附件:《z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立项申报表》
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
| 适配人群 | 高职教师,专业教师,青年教师 | 使用场景 | 校企合作,产学研用,教师实践 |
|---|---|---|---|
| 制定目的 | 高校要和企业多合作,老师得有实践经验,才能教好学生,帮学校企业一起进步。 | ||
| 适用范围 | 只管学院里的专业教师,管他们去企业干活、学习、写报告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人事处牵头打分,教务处管考勤和材料,系部盯日常,实验实训部配合检查。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挂名不干活,不能光看不参与,不能少于一个月,不能不交周记和鉴定表。 | ||
| 检查与监督 | 老师自己填表报名,每月报考勤,结束交报告和鉴定表,人事处年底考核,不合格没津贴,不认时间。 | ||
为加强高等院校与地方经济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搞好产学研用结合,实现企业与高校共赢;为加快青年教师培养,丰富青年教师的社会实践经验,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及教学水平,学院鼓励教师到相应的企业挂职锻炼。为此,特制定如下暂行管理办法:
一、挂职锻炼教师条件
学院专业教师。
二、挂职锻炼的形式
1、挂职式。教师在企业里安排一个职位,进行独立工作,时间一般半年以上。教师在企业时除完成具体工作外,还应参与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和研究项目,在贡献自己的已有知识与技术的同时,也在不断吸收企业管理、技术方面的经验,提高自身的能力。
2、跟班式。教师在企业里不独立工作或只充当助手,跟随企业里某职位的工作人员一起工作,熟悉工作日程与安排,工作流程,需要的知识与技能。并做好笔记,进行整理,归纳出与教学相关的内容,在教学中做出增补或删除,或进行院本教材的编写。
3、短期培训式。教师在企业里工作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有一个具体的岗位,在实践的过程中了解工作的内容,需要具备的能力,学习行业里的新技术,接受行业的新观念。
4、其他方式。
三、挂职锻炼的要求
1、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不能人浮于事,只说不干,必须真正深入企业,参与生产、参与管理,进行广泛调查研究,要发扬不怕苦的精神,以企业人员的身份要求自己。
2、教师到企业接受锻炼的同时,要利用自身优势及学院的有利条件积极为企业服务,真正让学院、企业双方都从中受益。可以开展职工培训、技术攻关、参与管理、推荐优秀毕业生等工作。
3、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既是对教师锻炼、提高自身素质的好机会,也是对教师的修养、组织纪律观念的一次考验。挂职锻炼结束一周内教师应完成一篇有价值的调研论文或作品,或取得一项专业技能证书。
4、为真实掌握选派教师的学习、工作情况,学院有关部门将不定期派出督查小组,进行走访检查。挂职锻炼结束后,要有挂职单位领导的鉴定意见。
5、无论何种形式的挂职锻炼,每年累计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四、挂职教师的考核措施
1.挂职锻炼考核采取企业考核与学院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教师在挂职锻炼期间应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教师挂职期间,学院里采取现场巡视、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教师企业挂职锻炼计划的落实;并不定时召开教师企业挂职锻炼汇报交流会;系每月定期向教务处、人事处报告挂职教师考勤情况。
2.出勤考核:教师挂职锻炼期间,如需请假应事先向挂职锻炼单位和学院教务处、人事处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按学院考勤管理规定办理;如无故缺岗,按学院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3、每位教师在挂职锻炼结束时,需向学院提交挂职报告或总结一份及相关附件材料,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鉴定表》,并连同《z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挂职工作周记》,上报教务处、人事处存档。
4.专业教师挂职锻炼每年由人事处牵头考核一次,教师的考核必须到达合格以上。如挂职锻炼考核不合格,则不能享受相关绩效津贴,且不计入挂职锻炼时间。
5、系部根据教师下企业锻炼时间,向教务处申报工作量,并由教务处核定,计入个人工作量。对在企业挂职锻炼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业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外派学习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6、其它未尽事宜,按学院相关文件办理。
附件1:z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报名登记表
附件2:z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工作周记
附件3:z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工作鉴定表
z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人事处
实验实训部
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与教学
| 适配人群 | 实训指导教师,企业技术人员,系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生产性实训,职业资格考证,产学合作项目 |
|---|---|---|---|
| 制定目的 | 想让校内实训基地更好用,真实干活、真教学生,提高上课质量,别光摆设。 | ||
| 适用范围 | 管学校里的生产性实训基地,管怎么建、怎么教、怎么跟企业合作。 | ||
| 职责分工 | 系(部)牵头找企业谈,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方案,后勤基建处配合建,实训科排课管日常。 | ||
| 禁止行为 | 不许没签协议就让企业进校,不许实训前不讲安全,不许指导老师中途溜走,不许不批改实训报告。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学期末定下学期实训计划,实训前查预习、讲安全,过程中老师全程带,结束后清设备写日志;教务处抽查,没做到扣教学分,严重问题追责。 | ||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与教学管理,发挥校内实训基地的多种功能,提升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得若干意见》(教高[____]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 实训基地建设基本要求
1.按照“基地建设企业化”和“实践教学生产化”的原则建设生产性教学车间。实训场所、设备选型、工艺流程、安全与生产管理等环节要贴近实际,营造真实的生产环境。
2.学校提供场地、师资、部分设备和管理,企业提供部分设备、技术和生产管理,建立利益机制使学校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基地共建,人才共育,利益共享。
3.合作企业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社会形象较好,所经营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学院相应专业对口,产品具备较高的技术含量。
4.合作企业须提供在校40%以上生产能力的岗位用于学生实训或实习,并承担实习、实训所需耗材。
5.实训基地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提供相应的业务指导。
6.实训基地应具有产品设计、研究开发、生产及新技术推广应用功能。基地开放性好,能对外进行信息交流和技术服务,还应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7.实训基地具有教学、社会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功能。
二. 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计划、方案,组织编写实训教材,实施学生专业岗位技术培训。
2.根据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积极开展学生及社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的培训、考核工作。
3.不断充实与改进实训内容和方法,培养学生创新设计、技术技能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职业道德、团队协作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按照地方产业的需求开展产品设计、研究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技术服务及其他产学合作项目。
三.实训基地建设基本程序
1.实训基地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总体规划,系(部)主动联系行业、企业,聘请行业专家作指导,根据专业要求,设计实训基地建设方案,确定实训基地的运行模式,报学院审批。
2.系(部)按批准的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在当年年末向教务处递交实训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3.教务处根据系(部)的申请,组织专家对实训基地建设方案进行论证通过,经学院审批后由教务处、后勤基建处实施。
4.属于校企双方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系(部)负责与合作企业就基地建设方案、运行模式等进行磋商,起草实训基地建设报告,报教务处审核,经学院批准后,签订基地建设协议书,并按协议要求分步进行基地建设。
5.任何形式进驻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企业,必须征得学校同意,经学院批准后,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合作目的及合作期限;
(2)双方权利和义务;
(3)基地运行目标与受益范围;
(4)基地运行的经济核算项目;
(5)其它;
四. 实训教学及管理文件建设
1.实训教学的课程体系要按生产流程和职业岗位要求设置,逐步形成“以满足行业需求为目标,以能力为本位,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职教理念和高职课程建设体系。
2.实训课程标准和实训指导书要在行业、企业专家的参与下进行编写、审定,报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批后执行。
3.要加强实训基地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实训基地应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制订实训操作规程、实训基地安全、环境保护、劳动纪律及卫生制度等管理文件。
4.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要制订企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五.实训教学管理
1.每学期末,各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标准和实训基地的条件,拟定本课程下学期开设生产性实训项目及要求,选定或编写实训指导书,报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批。
2.系办公室在学期末前,把下学期生产性实训课程计划汇总报送系实训科,实训科根据任课教师制订的计划及生产情况与任课教师协调后制订生产性实训教学进度表,报系主任审批后实施。
3.实训前,实训指导教师、企业技术人员要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强调注意事项,操作规程以及应急措施。
4.实训开始,指导教师要讲解实训目的、要求、内容与方法及注意事项,在实训全过程要做好指导工作,检查学生操作情况,引导学生采取正确的方法,及时纠正学生不当操作,总结分析实训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实训结束,指导人员要指导学生做好实训设备归位、工位清理、关水电、关门窗等工作,实训指导教师做好实训日志。
6. 实训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实训报告,评定其成绩。对实训总课时在18课时以上的实训项目,要单独进行考核。
7.在实训基地进行职业资格考证的培训由学校按相关要求组织,其考核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实施。
六.奖惩
1.实训教学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实训教学优秀成果,纳入学校对该项工作的整体表彰奖励。
2.实训指导教师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开等违反教学纪律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指导教师不在场而出现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3.校内企业人员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学校与企业协商后令其离校,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其责任。
七.其他
1.实训基地对社会技术服务及新产品的研制等管理办法参照学院相关文件。
2.校企合作的具体办法参照合作协议执行。
3.本办法自____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