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怎么写

适配人群教室管理员,保安员,物业主管使用场景教学楼集会活动,教室日常巡检,消防隐患整改
制定目的教学楼人多,怕起火出事,想让大家注意防火,减少火灾发生,保护师生安全。
适用范围管全校所有教学楼,管消防设施、通道、用电用火这些事儿。
职责分工副总全面抓,物业和教室站负责人具体干,保安员天天盯,清洁员和管理员巡楼查隐患。
禁止行为不能乱拉电线,不能堵消防通道,不能挪用灭火器,不能在楼里存易燃易爆东西。
检查与监督每月检查一次,保安和管理员一起查,发现马上改;改不了的开整改单,7天内必须做完;没完成就通报批评,再犯扣绩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____学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____学院所有教学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纳入后勤总公司总公司的议事日程和责任目标管理体系。

第四条 后勤总公司总公司主管物业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

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学楼工作的物业管理服务部和教室管理站负责人担任教学楼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

保安员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

教室管理员、卫生清洁员为消防安全巡检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教室管理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教学楼的管理、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学校和公司、部门的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防火演练,接受消防检查,积极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制定符合教学楼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七)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定期向教室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部或总公司总公司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要与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签订协议,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 教室管理站应当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无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负责确定教学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立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在校保卫处统一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 学生举办集会、讲座、晚会等凡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在具备消防安全条 件情况下,向校保卫处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教室管理站等部门申报并对活动现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条 教室管理站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监督和管理,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值班人员能否达到正确处理紧急情况下的灭火报警,引导疏散等要求。

第十一条 对于检查中存在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况,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直接责任人当场整改。

(一)违章 、违规用火、用电、乱接、乱拉电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菌种、放射性物品。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消防栓。

(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而对消防器具进行装修、加固、封闭,在有火灾危险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预防措施而冒险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 对于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责任人当场改正,对于无法当场改正的隐患,检查人员将向有关责任人开据限期整改通知单,通知单上应有隐患部位、性质、整改方案、期限、整改意见等,整改人员应尽快拿出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三条 对学校保卫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教室管理站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整改复函,报送学校保卫处消防主管部门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的有关情况应该据实归入消防档案,除物业管理服务部建立消防档案外,教室管理站对教学楼各消防重点都要建立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学楼基本情况及重点部位分布,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情况。

(二)教学楼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负责人情况。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关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 积极参加学校保卫处组织的各类消防演练,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内容包括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及安全防火、灭火、报警、逃生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

通过对防火灭火技能的学习,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成为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院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怎么写:工学院教学院系(部)档案资料

适配人群院系分管领导,院系兼职档案员,教学行政管理人员使用场景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行政办公
制定目的学校档案乱七八糟,老丢材料,老师学生找资料太难,想让每份文件都有家可归,用起来顺手。
适用范围各院系部自己产的文件,教学科研行政这些活儿留下的纸片、表格、照片都得管。
职责分工院系领导要挂帅,定计划盯进度;兼职档案员收材料整档案;校档案室教方法查落实。
禁止行为材料不许乱扔乱放,破损不补,页码不编,目录不填,该交学校的拖着不交。
检查与监督档案员每月理一次材料,领导每季度查一遍,年底交学校检查;漏交少交的补上,再犯就通报批评。

原中工学院教学院系(部)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加强我校教学院系(部)档案资料的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各项管理活动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依据《原中工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档案管理办法》关于“高校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的精神,我校档案分为校级综合档案和院系(部)级档案资料两级管理。

(二)凡是教学院系(部)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其它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和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院系(部)级档案资料范畴。

(三)教学院系(部)档案资料中,除按规定移交学校档案部门的,其余应归入院系(部)级档案。教学院系(部)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发利用。

(四)院系(部)档案资料的管理实行“三纳入”,即:纳入院系(部)的工作计划;纳入院系(部)的管理制度;纳入院系(部)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做到“四同步”,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二、领导体制及职责

(一)教学院系(部)档案工作由教学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同时接受学校综合档案室的业务指导、监督与检查。

(二)各院系(部)必须明确1名领导分管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配备1~2名兼职档案员。各院系(部)兼职档案员,应认真做好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利用等工作。

分管档案工作的院系(部)领导职责范围:

1.将档案工作纳入本院系(部)管理工作计划,制定有关制度并认真执行。

2.支持部门档案工作,定期检查、研究部门档案工作情况,并帮助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院系(部)兼职档案员的职责范围:

1.认真学习《档案法》和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做好本部门的档案基础业务工作:

(1)统一管理本部门形成的全部档案材料;

(2)负责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统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工作;

(3)整理的案卷齐全、完整,质量符合规范;

(4)按期向学校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3.接受学校综合档案室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参加学校档案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

4.会同学校综合档案室对本部门归档后的档案进行调整、补充、复制及鉴定、销毁工作。

三、教学院系(部)档案资料归档范围

教学院系(部)档案资料归档范围主要分为:党群类、行政类、教学类、研究生工作类、科研类及其它工作类。具体类目见附表。

教学院系(部)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除了应移交校综合档案室的材料外,可根据具体内容自行划定院系(部)保管类目。内部行文参照学校党字[____]16号《原中工学院公文处理办法(修订)》执行。院系(部)保存教师个人基本信息资料,可依据各教学院系(部)具体情况设置分类。

四、教学院系(部)档案资料保管期限

除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的档案材料外,各类教学院系(部)的档案资料自产生之日起至少应在本部门保存5年,设备档案资料随设备保存。

五、教学院系(部)档案资料整理要求

(一)根据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和便于利用查考的原则,同时视档案资料的内容、数量和载体形式等情况,对档案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组成卷式或盒式;

(二)卷(盒)内材料一律拆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材料应进行修补;

(三)同类纸质材料的纸型应保持一致,文中密不可分的插图、照片应插入文字材料内;

(四)按顺序编写页号;

(五)规范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六)填写案卷标题,制作检索工具;

(七)按规定应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的案卷,需办理移交手续。一式二份填写移交目录,部门和学校综合档案室各执一份备查。

附表:教学院系(部)档案资料积累范围

附表:

教学院系(部)档案资料积累范围

党群类

序号类目名称

1总支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重要报告、调查材料

2总支改选工作请示、批复

3党建工作及有关材料

4人员奖惩及有关材料

5师德师风建设材料

6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行政类

1上级部门及学校领导到院系(部)检查工作的记录及整改方案

2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批复、会议记录

3开展各类重要学术活动和工作调研的文件材料

4与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协作材料

5基础数据统计、大事记及重要资料

6师资建设规划

7学校及本院系(部)各项工作规章制度

8学生二课活动材料

9毕业生合影照片

10学生思想工作、奖惩等材料

11内部自办的刊物、简报

12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教学类

1专业综合培养计划、教学执行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总课表

2院(系)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名册及学位委员会会议记录、决定、计划、总结

3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规划

4专业设置、专业调整的请示、报告、批复(复印件)

5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成绩汇总

6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及评审意见、优秀实习报告、总结

7教师工作量核算表及相关登记材料

8教学检查、评估和各类教学竞赛评奖材料

9修改教学执行计划审批单、教学日历、典型教案

10各专业校考课程试卷样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11学生原始成绩单、期末考试试卷、期初补考试卷,试卷分析,更改学生成绩申请单,系考课程评分依据

12本部门任课教师名册、班级学生名单(各学期学籍异动后的空白名单)、各学期学籍异动资料(各类审批表及汇总表)

13各专业毕业答辩工作计划、总结、答辩记录

14学科竞赛有关材料(通知、进程安排、试卷、结果)

15有关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的方案、评估材料

16实习基地建设有关材料

17听课记录等有关材料

18各专业教材使用一览表,本院系(部)教师自编、主编教材、教学指导书、实习指导书样书及获奖情况

19教学改革方案、项目评奖材料

20实验室任务及人员增减变动情况

21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研究生工作类

1学校及本院(系)研究生工作发展规划、培养计划、教学大纲、方案

2学校及本院(系)研究生学位工作、学科建设的规定、办法、条例

3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重点学科申报和管理工作请示、批复、检查、评估材料

4本部门研究生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类统计表

5院(系)级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名册及会议记录、决议

6研究生导师名册

7研究生培养工作量核算材料

8硕士学位答辩工作计划、总结、答辩记录、毕业审批及学位授予材料

9研究生学位论文及题目、成绩汇总

10研究生教学专题会议记录、纪要

11研究生奖惩及学籍处理有关材料

12研究生名册

13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科研类

1院系(部)教职工科研项目、著作、作品及发表论文一览

2学校及本院系(部)关于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

3教师申请专利的受理通知书、授权证书(复印件)及统计表

4教师科研奖励有关材料(包括奖状、证书复印件)

5教师科研项目和成果应用于教学过程及学生培养的有关材料

6教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记录、决定等材料

7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设备类

1开箱记录及装箱单

2安装调试记录和双方签字移交文件、保修单

3验收报告及文件材料

4索赔来往函件及结果文件

5设备说明书及全套随机文件

6使用、检修、故障事故记录

7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

8技术改造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

注:此类特指单价在5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材料

学院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怎么写: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

适配人群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设备管理员,系部资产负责人使用场景教学实验,科研实训,设备调配
制定目的学院要用好教学仪器设备,避免乱买乱放乱丢,让每台设备都派上用场,不白花钱不浪费。
适用范围全院老师学生和各部门,管教学实验实习用的仪器设备,从买进来到用坏为止。
职责分工主管院长盯着,教务处总牵头买和管,总务处建帐登记,各系部领导指专人保管登记,交接要签字留底。
禁止行为不准有物无帐、有帐无物;不准私自拆改新设备;不准不验收就报销;不准舍近求远采购;不准借出贵重设备不批。
检查与监督教务处组织买,总务处建卡对帐,每年抽查使用情况,帐卡物不符要整改,没按流程办的要追责,验收不合格得马上处理。

职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国有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重要物质条件,为加强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仪器设备是指用于教学、实验、实习和科研的仪器设备。

第二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从本院具体实际出发,依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开发工作,提倡自已动手研制新型仪器设备,不断扩充学院研制仪器设备的潜力。

第三条 全院教学仪器设备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和管用结合原则,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和教务处归口管理全院仪器设备的采购、登记建卡、合理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有一位领导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保管和登记。

第四条 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变动时,应经部门领导同意并与接替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部门领导应将变动人员名单送交总务处备查。

第五条 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单价在500元及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均为固定资产,必须单独建立帐卡。单价低于500元,但数量较大的批量购入的仪器设备也应计入固定资产。

第六条 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为低值耐用品,不记入固定资产,但其管理模式与固定资产相同。

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期不足一年的其它物资为低值易耗品,这类物资以领代耗,由各部门建帐管理,学院总务处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

对于可公私两用的低值耐用品的管理按固定资产管理模式执行。

第七条 单价在5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仪器设备属易耗品。易耗品的管理按《**职业技术学院一般维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八条 所有购入、调入、自制、捐赠的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都要按上述规定入帐建卡,不允许出现有物无帐、有帐无物现象。

第二章 仪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建帐

第九条 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由各系部按照学院总体规划,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发展建设规划,其内容包括建设目标、项目内容、应达到规模、水平、专业设置、现有设备情况,并以此制定出年度计划和并根据财力的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制定出年度添置计划或三至五年建设规划。经院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购置。

购置仪器设备在壹万元以下必须填写《**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申报表》,由购置部门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送教务处采购。单价在壹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报经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后,经主管院长批准,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以招标形式采购。

第十条 全院所有教学仪器设备原则上由学院教务处统一购置,属于个别急需的仪器设备,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可由使用部门购置,但报销时须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并同时入帐建卡。

第十一条 各系部提出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应将详细的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厂家、数量及用途等填写清楚报教务处,避免一切可能造成的差错。

第十二条 采购必须遵循自制、市内、市外、国内、国外的先后顺序原则,不得舍近求远。

第十三条 赴外地看样或订货的人员由使用部门和教务处联合组成,重大采购项目必要时可请纪检部门派员参加,部份专用、急需的小件仪器设备和物资,经教务处同意也可由使用部门自行采买。

第十四条 采购前,应将采购小组的组成、采购项目和采购金额等情况报纪监办备案,必要时纪监办派人直接参与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订货采购,如需改变规格型号者,应征得使用单位同意。使用单位计划变更也应与教务处联系,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经办人或使用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还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和使用条件等,经教务处及总务处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专家逐项进行评议审查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执行。

第十七条 自制仪器设备必须考虑到科学性、可行性及经济的合理性,由自制部门提出申报计划,并附论证报告,经部门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及总务处审核后,列入自制仪器设备专项计划,报请主管院长批准执行。试制开发的仪器设备经鉴定合格予以验收入帐。

第十八条购置设备到校后,教务处约请使用单位指派专人共同按订货要求进行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经办人凭发票或调拨单以及仪器设备的标牌或说明书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验收不合格者,应及时查原因并在文件上签署意见,由教务处有关人员负责处理。

经同意,由使用部门自行购置的仪器设备,由本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凭验收单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技术性较高的仪器设备,应组织专门班子进行验收。

计价转帐调入、无偿赠送的仪器设备,应同样办理验收、建帐事宜。

第十九条 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必须采取招标、邀标方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争取更好的效果。招标、邀标应严格按程序、规范进行。

第三章 仪器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条 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由教务处责承各系部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 教务处和各使用部门都必须按固定资产帐务管理建立相应的帐卡,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及时做好对帐工作,总务处每年不定期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主管院长汇报。

第二十二条 仪器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检查、校验、维修等工作,责任到人,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保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所管物品经常盘点,定期检查,及时掌握物资的增减变化。

第二十三条 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并对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保证仪器设备的精度性能。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必须建立技术管理档案,按学院档案管理要求,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十四条 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和指导使用时,必须办理有关领用登记手续,并做好使用记录,其他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二十五条 进行拆装(含大修)类的教学实验(实习),应尽量使用废旧仪器设备。实验室在使用新购入的仪器设备(专供拆装的除外),一律不许随便拆改。若确需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进行拆改,须制定技术方案,由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生领用实验仪器需向实验员(指导

教师)办理领用手续,实验结束后应及时送实验室,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验收,保证实验仪器安全完整,逾期由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收回。

第二十七条 实验室、陈列室和模型室等均应按仪器设备、标本、模型等分类,并经常检查,以防损坏和损失。

第四章 仪器设备的借、领与处理

第二十八条 教师和学生在校外进行劳动或科技协作,原则上应使用所在单位的仪器设备。如确需携带本校的仪器设备使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经教务处报主管院长同意批准方可携出。若有损坏、丢失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的仪器设备借入与借出,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并设专册登记。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的借出,需经教务处和主管副院长批准。借入的仪器设备要及时验收,凡违返规定者,要追究经办人责任。

第三十条 仪器设备出借须双方当面进行检查。收回时出现损坏、丢失、缺少零件等,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其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 仪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仪器设备的安装原则上由供货商负责;保修期内由供货商负责维修,过了质保期,校内无法自行修复的,可送院外修理。

第三十二条 仪器设备的处置必须严格按照《**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 在不影响本部门的正常工作前提下,提倡互通有无,相互合作。为了避免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教务处负责全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统一调配。

第三十四条 凡已超过使用年限、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经教务处组织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可申请报废。报废工作按《**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十五条 要努力避免仪器设备的积压和浪费,对长期不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对确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积压和浪费,应追查责任,进行处理。

学院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怎么写: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适配人群专业带头人,系部负责人,教务管理人员使用场景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课程改革
制定目的想改掉老教学法,让专业更贴实际工作,学生学了就能用,跟上社会需要。
适用范围管各系申报的试点专业,管课程、教材、老师、实训这些事。
职责分工教务处牵头检查,系部执行改革,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方案和验收,专业带头人带着老师干。
禁止行为不能瞎报专业,不能没调研就定方向,不能不建实训基地,不能不请企业参与培养方案。
检查与监督先写方案申报,学院审完才开始干,三年内做完,教务处每学期查进度,没按计划就暂停支持,验收不过关要重来。

根据教高司[2000]32号文件《关于在高职高专教育中开展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教高[____]16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了加快学院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等方面的改革和实践,我院拟从____年开始,把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列为教学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为了做好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进行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应根据社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对人才的实际需要以及岗位群和技术领域的要求,突出专业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注意高新技术在专业中的应用。为此,要认真做好人才需求调查和预测工作,力求把握未来若干年人才的实际需求,确定好专业教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2.要以职业技术工作领域或岗位(群)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培养为主线,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3.要按照“实际、实用、实践”的原则改革专业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及考试模式,强调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积极探索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规律。

4.要大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教材建设,努力办出自己的专业特色。

二、遴选教改试点专业的基本条件

1.该专业在近年内发展前景看好,毕业生有旺盛的社会需求。

2.该专业的工作基础较好,教学改革工作已经起步并初见成效,各项改革和建设已有具体规划和相关措施。

3.该专业的专业带头人认识明确,教学与社会(专业)实践经验较为丰富,与企事业单位已建立了联系,已请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有关专家共同参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4.该专业有自己的专职教师作为专业带头人,初步形成了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5.该专业已初具校内外实习、实训条件。

6.系部领导和教师重视并积极参与专业教学改革工作,尤其是对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研究走在本院前列。

7.申报单位须填报教改试点专业立项申报表。

三、相关鼓励政策

1.学院对教改试点专业带头(负责)人在学术活动上予以支持,优先支持其参加省和全国的有关教学学术活动;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予以优先考虑。

2.学院对教改试点专业在经费上予以支持,主要用于与专业改革直接相关的活动(包括购买资料、参加学术会议、外出调研等)。

3.对院教改试点专业的总结研究文章,优先推荐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4.对作出显著成绩的教改试点专业,学院实行单项奖励(奖励额度视成果而定)。

四、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安排

专业教学改革试点按申报、遴选、实施、验收、评选五个阶段开展工作。

1.申报

各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专业教学改革试点方案,向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遴选

在征求相关专家意见后提出初选名单,申报方案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审议并公布。

3.实施

各试点专业要按照本办法精神,制定试点专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好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把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内容、教材、师资队伍、实践教学基地以及教学手段、方法等改革与建设落到实处。

教务处应对各试点专业进行定期检查,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解决问题,做好服务工作。

4.验收

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原则上为三年。工作期满后,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办法另定)。

5.评选示范专业

在所有试点专业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在适当时机进行示范性专业的评选。

附件:《z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立项申报表》

学院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怎么写: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信息员

适配人群学习委员,学生信息员,教学信息站站长使用场景学生评教,教学督导,课堂反馈
制定目的教学信息收集老是乱糟糟的,想让反馈更准更快,帮老师改进上课,也让学生声音被听见。
适用范围管各班学生信息员,管上课情况、学生想法、问题线索这些事。
职责分工系里教学督导室管日常,督导处管大方向,信息站站长带人收材料,学习委员带头干。
禁止行为不能瞎编信息,不能拖着不报,不能把敏感事捂着不报,不能拿信息换好处。
检查与监督信息员每月交一次材料,督导室月底检查,迟交三次就谈话,漏报重要事直接换人,年底评优发奖。

一、总则

第一条 教学信息员工作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日常教学信息采集的最有效方式,为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要求

第二条 教学信息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进步,责任心强,办事公正;

2.学习成绩优良,工作积极、主动,关心学院发展;

3.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并愿意担任教学信息员工作。

第三条 教学信息员主要职责:

1.收集、整理日常教学信息,真实反映教师、学生、管理者的实际状态;

2.收集、整理学生的真实想法,客观反映学生的基本状态与要求;

3.捕捉敏感问题、不良现象,及时为学院提供具体干预的基本素材;

4.协助各级教学督导组织开展学生评教活动。

三、运行过程

第四条 教学信息员从在校学生中选聘,一般每个班级1名,任期一年,受聘者由所在系颁发聘书,学生毕业自动解聘。

第五条 为便于管理与考核,教学信息员优先从各班学习委员中聘用,教学信息站站长则优先从学习部长中选聘。

第六条 教学信息员由所在系的教学信息站负责日常管理;教学信息站接受院、系教学督导组织的双重领导,由所在系教学督导室负责具体管理。

第七条 教学信息员采集信息后,一般信息直接送所在系教学督导室,重要信息直接送教学督导处。

四、工作考核

第八条 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考核纳入学生考核体系,与优秀干部评选、奖学金评比挂钩,并对表现突出者授予“优秀教学信息员”称号,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九条 教学信息员凡违反规定或不能履行职责,将按一定程序予以解聘。

五、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学督导处负责解释。原温职院〔____〕63文件号同时废止。

学院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怎么写: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大纲

适配人群专业负责人,系部主任,任课教师使用场景课程开课准备,教学质量管理,教师授课实施
制定目的以前大纲乱七八糟,老师随便写,学生不知道学啥。现在要统一标准,让课更清楚,帮学生自己安排学习。
适用范围所有开课老师,管每门课怎么教、教啥内容、咋考核。
职责分工系主任把关审核,任课老师动手写,教务处收材料存档,公共课由基础部统一弄。
禁止行为没大纲不准开课;不能一个人拍脑袋写;不能照抄旧本不讨论;不能随便改已批的大纲。
检查与监督各系部组织老师写,写完签字交两份,一份留系里一份交教务处。9月前全录上网。漏交或乱写的,系里催三次还不行就通报。

第一条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了系统、科学地规范课程教学工作,进一步实施“一课多人,一人多课”制度,并充分发挥教师在授课中的教学个性和能动性,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全面了解学校课程有关情况,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各教学单位必须认真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第二章 教学大纲的制定

第二条 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课程(含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无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第三条 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符合培养方案整体优化要求,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各教学环节安排,注意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以避免课程的重复和遗漏。

第四条 校级精品课程的教学大纲应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课程的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

第五条 课程教学大纲应在广泛征求意见及充分讨论基础上制定,避免简单指定某一教师编写。

第六条 课程教学大纲由各系部组织任课教师编写,经系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其中本系部教师给本系部学生开出的课程,由本系部负责编写审定;由外系部教师给本系部学生开出的课程,由本系部提出课程基本教学要求,由教师所在系部编写,本系部负责审定。

第七条 全校性公共基础课和部分专业基础课由公共基础部负责编写,统一编印成册。

第八条 鉴于规范性要求,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内容应格式统一(德陶院〔____〕43号文件),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第三章 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

第九条 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包括:课程教学目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难点和重点,学时分配,课程之间的联系,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等。

第十条 教学大纲的基本格式

1.课程简介(简要介绍本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2.本课程教学目的和要求

3.教学对象(本大纲的适用范围)

4.学分要求

5.学时分配

分章节分配学时

6.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按下列要求撰写):

①教学目的和要求;

②每个章节的教学要点和所覆盖的全部知识点;

③重要概念和原理的简要表述;

④重点和难点圈定与提示;

⑤阐明各主要内容教学要求的广度、深度和熟练程度;

⑥明确规定与课程内容有关的练习、设计、实验的内容和要求;

7.考核要求(考试大纲)

①考试内容

②考试要求

③命题要求

④考试方法及考试用时

⑤说明

8.推荐教材和参考书目

9.大纲编写者和编写时间

第四章 教学大纲的管理

第十一条 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否则按教学责任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 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根据专业的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教学大纲做部分调整时,任课教师可向系部提出申请,同时上报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经过系部审批后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经充分讨论后制订的教学大纲由各系部负责录入上网,录入完毕后各系部将教学大纲打印二份,经执笔人及审核人签字确认后交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本系部留存。

z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怎么写: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档案

适配人群教学督导员,系部督导主任,课堂档案员使用场景评教评学评管,教学督导检查,教师听课评议
制定目的学院评教评学材料越来越多,乱放容易丢,得统一管起来。方便以后查成绩、写报告、做研究,还能帮老师改进教学。
适用范围管教学督导处和各系部。管听课记录、评教表、监控报告这些纸的和电子的材料。
职责分工督导处设档案室,专人管。各系部督导室主任盯这事,联络员收材料、整理好交上去。档案室的人检查质量、指导系部。
禁止行为材料不能涂改、剪裁、乱划。不能私藏不交,不能弄脏撕破。没批准不能销毁旧档案。
检查与监督督导处定规矩、建系统、管移交。系部每月交一次,学期结束一周内交完。交接要签字,不交或乱交要重做。档案室每季度查一次归档情况,漏交两次通报批评。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发挥其在质量纠偏、绩效考评、决策咨询及教学研究中的作用,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及《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教学质量监控档案,是指学院在评教、评学、评管等质量监控过程中所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材料。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是学院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教学督导处设立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室,作为保存和提供利用档案的专门机构,接受院长办公室综合档案室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室的管理职责是:

1.拟订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2.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立卷、统计、保管教学质量监控相关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3.编制检索工具,及时编辑档案文件汇集和各种参考资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4.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5.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6.指导各系部教学督导室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室设档案管理人员1名,主要负责档案室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有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六条 各系部由教学督导室主任分管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工作,由联络员兼任档案员,负责教学质量监控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按期向教学督导处档案室移交,档案员受教学督导处档案室管理人员的指导与督查。

三、档案的管理

第七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的归档范围: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具有保存价值和查考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和声像载体材料,均应立卷归档,具体按“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见附件)办理。

第八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类,其中短期的保管时间为5年,长期的保管时间为20年。对保管期限已满、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部门鉴定并登记造册报院长批准后,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第九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的收集:

1.学院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控活动完成后1周内相关人员应将形成的材料送交教学督导处档案室;各系部日常评课材料按月移交,规定移交的其它材料应在当学期结束至下学期开学1周内向教学督导处档案室移交完毕;

2.无论是个人还是部门之间移交档案应编制移交清册,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后履行签字手续,移交清册各留一份以备查考。重要项目的文件材料移交时应编写归档说明,档案接收部门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

第十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的归档要求:

1.归档的各种文件材料必须反映教学质量监控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其完整、准确、系统,并且其载体和字迹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2.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非纸质文件材料必须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3.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4.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对纸制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微缩胶片、照片、磁带、光盘、磁盘的保管要符合规定要求。电子档案应注意备份,备份的磁盘、光盘等重要数据资料需异地存放和保管。

第十一条 教学质量监控归档文件的整理:

1.归档的文件材料组卷时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的规律,保持有机联系,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应放在一起,并按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以及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的要求排列;

2.文件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一般文件归入文件形成年度;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归入复文年度;跨年度的规划、计划一般归入文件针对的第一年度;跨年度的总结、报告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最后一个年度,跨年度的会议文件一般归入会议开幕的年度;法规性文件应归入公布或批准年度;

3.归档的案卷,部门立卷人员应用碳素墨水认真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卷内材料按顺序编排页号,只要有书写文字的页面均一面编写一个页号,页号编在右上角或左上角;

4.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能随意更改和简化,对虽有题名但不能反映文件内容的应重新拟定;没有责任者或日期的材料要考证清楚。有关卷内文件的情况说明,均应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归档时间填上;

5.因利用频繁、数量庞大,专设课堂评价档案。其归档范围包括在听课评议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教师个人为单位立卷,立卷时应按教师代号编制档案盒号。一般一次听课评议活动形成的材料为一件,盒内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存档,应将一学期材料统一存档,一般放在学期结束后或下学期开学初。教师代号按所在部门编制流水号;

6.被监控部门的材料归档实行代码制,具体如下:00行政管理;01 机械工程系;02 计算机系;03 电气电子工程系;04 建筑工程系;05 财会系;06 工商管理系;07 人文系;08 轻工学院;09 公共教学部;10 分院;

7.档案装盒后每盒编制架、层、号,并以阿拉伯数字来命名。具体编制时,档案架号按从左到右的顺序编制,每个档案架内各层号按从上到下的顺序编制,档案盒号则为相应条目下所在部门的流水号。

四、档案的利用

第十二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室应注意相关材料的保密性,任何个人不得保存、转让或者拒绝归档,不得弄脏、乱划、涂抹、剪裁和拆毁。

第十三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室将定期以一定形式公布不属于涉密、个人隐私或限制利用的档案。凡本院各部门单位或教师个人,在表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并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后,均可以利用已公布的档案。若需调阅、摘录、复制未公布的档案,应当经教学督导处负责人批准。

第十四条 调阅档案的时限为7天,用后应及时归还,如期满未能归还,应续办调阅手续。特殊情况(如出差、生病)造成延期,调阅者可通过各种方式(电话、短信、网络)提前与档案管理人员协商解决,视为特殊情况处理。

第十五条 档案室提供利用的重要、涉密档案,一般不提供原件。如有特殊需要,应当经教学督导处负责人批准。加盖教学督导处公章的档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档案室应积极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汇编档案资料和公布档案,应当经档案形成单位同意,并报请院长批准。

五、档案的保护

第十七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室应当采用先进的档案保护技术,防止档案的破损、褪色、霉变和散失。

1.室内应设专柜,排列整齐,排距科学,便于查找和管理;

2.室内应经常通风,保持整洁卫生,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防有害气体等工作;

3.应经常检查永久性档案和课堂评价档案的安全及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对已经破损或者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当及时修复或者复制。对重要档案和破损、褪色修复的档案应当及时数字化,加工成电子档案保管。

六、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督导处负责解释。原温职院〔____〕12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归档范围及

保管期限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序号 类目 名称 保管期限

1教学工作规定、规章、通知永 久

2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规定、规章、通知永 久

3教学质量监控用表永 久

4教学质量监控报告、批复、计划、总结长 期

5课堂教学质量评议材料短 期

6教学质量监控记录、记要短 期

7教学质量监控信息汇编长 期

8教学质量监控专题工作材料短 期

9异议仲裁、信息跟踪材料短 期

10教学质量监控调研材料短 期

11其他部门提供的综合材料短 期

12学生学期网上测评材料短 期

13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实践环节考核标准永 久

14校历、作息时间表短 期

15学期授课计划、总功课表短 期

学院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怎么写: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

适配人群教研室主任,系部教学秘书,教务处管理员使用场景教学评估,课程建设,教师考核
制定目的学院要搞教学研究、提质量、迎评估和检查,得有档案支撑才靠谱。
适用范围系部教研室老师,管所有教学文件材料,从计划到试卷到学生成绩。
职责分工教务处牵头,系部执行,档案员整理,检查小组每学年查两次,缺啥补啥。
禁止行为归档材料不能少、不能假、不能乱放,销毁必须领导批,原件不外借。
检查与监督每学期第十八周开始收,下学期第三周前归完;检查小组定期查,不达标就补;没按时交的要提醒再督促。

建立学院教学档案是学院教学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学院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加强学院教学档案管理。以适应学院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育评估、教学检查等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档案的范围

系(部)、教研室都要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院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二)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三)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实训指导书、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试卷库或试题库、试卷分析及各种电子媒体资料等材料;

(四)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习总结等;

(五)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六)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生资格审核等材料;

(七)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八)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九)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十)考卷、实践教学的各种记录、实习报告等;

(十一)各类申报材料,包括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等建设的申报材料;

(十二)其他有必要存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二、教学档案的管理

(一)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列入教学管理程序,列入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列入教务处、系(部)的职责范围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师、教研室、系(部)负责收集、整理。各项教学管理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按其职责范围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

2.归档的教学档案必须完整;必须准确地反映学院教学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3.教学档案归档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档案可适当增加归档份数。各系(部)可自备一份存档。

4.教学档案归档接收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原则上定在第十八周),并在下学期第三周前归档完毕。

(二)教学档案的鉴定、分类、编目

1.根据学院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中确定的各类教学档案的保管期限。档案保管期限,根据档案利用价值的时间长短可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2.由学院有关档案管理人员组成教学档案检查小组,对教学档案进行检查。检查中如发现内容有不确切、不完整等情况,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补充。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一般一学年两次。

3.根据国家规定和学院制订的相应规定对教学档案进行编目造册,遵循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根据学院档案管理规定的教学档案分类编目办法进行分类,分类方法要统一、一致,不能轻易随意变动。

要编制教学档案的案卷目录和全引目录。

(三)教学档案的保管、利用

1.教学档案,必须用专门器具妥善存放,科学排列,便于查找。

2.教学档案,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对破损的教学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存教学档案因移交需注销时,要查明原因,并保存依据。

3.销毁教学档案必须严格、慎重。事前应编制销毁清册,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销毁教学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4.学院教学档案信息的利用,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教学档案的查阅必须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办理借阅手续,并注意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教学档案原稿,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

三、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如与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不符之处,则按学院规定执行。

学院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怎么写: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模特儿聘用和管理暂行办法

适配人群美术教师,模特介绍人,教务管理人员使用场景美术教学,人体写生,造型训练
制定目的学院教学需要更多模特儿,要管得规范点,队伍素质高点,别乱七八糟的。
适用范围管所有来上课的教学模特儿,包括固定和临时的,管他们怎么聘、怎么用、怎么发钱。
职责分工教务处牵头定计划、发补贴、做考核;介绍人负责找人、带人、交表;老师填登记表、提计划。
禁止行为不能违法违纪;不能身体不好还硬上;不能不填登记表;不能擅自改计划;介绍人不能随便拉人不把关。
检查与监督每学期初报计划,上课后马上填表,教务处每月核对发钱,没填表就不发钱,考核差就停用,年底汇总检查。

为适应我院教学需要,加强和规范对教学模特儿的聘用与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活力、专兼职结合的教学模特队伍,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教学模特儿,是指根据学院教学大纲的教学需求,被我院聘请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模特儿人员。根据其来源、素质等情况的不同,可分为相对固定聘用和临时聘用二类:

1、相对固定聘用,指乐意长期到我院专职从事教学模特工作并经我院相关部门考核胜任教学要求且素质条件相对好的各类人员。

2、临时聘用,指乐意到我院兼职从事教学模特工作并经我院相关部门考核胜任教学要求的各类人员。

第二条 聘用教学模特儿应具备下列条件

1、知晓学院教学模特儿的工作性质;

2、乐意从事教学模特儿工作,作风正派,具备我院教学需求条件的人员;

3、身体健康,能履行聘用合同并按要求来我院上课的人员;

4、没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 聘用程序

1、教学模特儿的聘用可本人申请,也可通过介绍人代为申请。

2、具有条件并能遵守本办法的人员都可以申请成为教学模特儿介绍人。

3、报名登记时教学模特儿介绍人须提交《z学院教学模特儿介绍人登记表》(附件一),并提交《z学院教学模特儿聘用登记表》(附件二)。

4、教学模特儿介绍人的职责有:一是填写教学模特儿聘用登记表,二是确保该教学模特儿至少能满足一个学期的教学需要,三是带领该教学模特儿到上课教室,四是把任课老师填写的教学模特儿使用登记表交到教务处。

第四条 教学模特儿的使用与管理

1、教学模特儿介绍人在教务处的指导下负责招聘所需的教学模特儿、安排培训及上课管理工作;

2、各系的相关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在每学期开学初提出教学模特儿使用计划,填写《z学院教学模特儿使用计划表》(附件三),所在系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核定后执行。

3、教学模特的使用计划一经审定,原则上不得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由所在系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4、使用教学模特儿的教师必须每次上课后及时填写《z学院教学模特儿使用登记表》(附件四)。

第五条 模特工作补贴待遇

1、教学模特儿介绍人按学时给予补贴,人体模特每学时10元、着衣模特每学时5元,不再发放车费、电话费等其他补贴。

2、教学模特儿工作补贴,按课时计算,每个月结算一次,以教学模特儿使用登记表作为结算依据,由教务处核定后报院领导审批后发放。教学模特儿介绍人、教学模特儿的工作补贴通过个人银行帐户发放。

3、教学模特儿的课时工作补贴标准:男人体模特每学时40元,女人体模特每学时为45元;男、女着衣模特(含头像)每学时为20元。每次上课未满3学时的,以3学时计算,超过3学时的,以实际学时计算。

第六条 奖励与处罚

教务处要加强对教学模特儿的考核与管理,根据情况对教学模特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

第七条 其他

本暂行办法自____年4月1日起执行,《z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模特儿管理办法》(德陶院〔____〕6号)同时废止。

学院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怎么写:大学教育学院教学

适配人群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使用场景教学调度,实习安排,毕业答辩
制定目的学校教学要稳住,不能乱;让老师上课有规矩可依;把教学质量提上去,学生学得更扎实。
适用范围所有任课老师、实习指导老师、毕业论文导师;管上课、调课、停课、考试、实习、论文这些事。
职责分工教研室主任盯教案和大纲,教学副院长抓整体执行,教学助理做记录和通知,学生打分算监督。
禁止行为不准私自停课调课,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穿超短裙短裤上课,不准在教室抽烟吐痰,不准上课玩手机,不准划重点透题。
检查与监督每学期末学生匿名打分,教学检查小组抽查教案和课堂,没完成补课扣分,负分超10分告诫,超20分解聘;新教师第一年不扣分。

第一条 订立本办法的目的:为有效实施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促进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的规范化,推动教学质量、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首先立足于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

第二条 停课与调课: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进度,除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停课外,不得私自停课或者调课;如有正当理由确需停课,必须按学校要求提前办理调课手续,由系(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批准并报请教务处同意之后方可停课;如遇紧急情况确实来不及办理正常停课、调课手续,必须在上课前口头请示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在非正常停课之前,任课教师必须亲自或者通过教学办公室及时通知学生,不得出现空堂现象;对于非正常停课,任课教师需主动与教学助理联系补课,以保证授课内容的完整性;停课或者调课的正当理由包括本人或家人因病需紧急治疗、因公出差、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外出学习等。

第三条 授课学时:授课学时必须符合教学计划的安排,不得私自增减;每门课程最后总复习、答疑时间不得超过2学时;授课教师不得迟到、早退;为维持正常教学秩序,教师应提前到达上课教室,按学校规定正常上下课。

第四条 授课内容:授课内容必须系统、完整,注重理论性、应用性和前沿性,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任课教师必须在每学期上课前拟定详细的授课计划,每开设一门新课之前任课教师需拟订详细的教学大纲,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并交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备案;任课教师应自觉掌握本学科最新发展动态,及时将最新理论成果、研究动态、方针政策、操作方法、数据等充实到授课内容中;教师应认真备课,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院长应定期抽查任课教师的讲稿;任课教师应主动征询学生对授课效果的反映,并及时改进授课中的不足;讲授过程中,教师不得过多涉及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话题,更不得贬损学生或其他教师的人格;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生划定复习范围,更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学生透露考试内容;一般不安排课堂作业,不允许安排课堂自学,如确实必要应尽可能合理控制时间,以保证课堂教学足够的信息量和充实的教学内容,鼓励教师布置课外作业;授课教师应保证讲授内容的准确性,如有错误应及时更正。

第五条 授课方式与手段:授课教师应主动探索有效的教学方式,尽可能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充分利用教学网络,不断改善教学效果;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方式与手段的探索,优秀教师力求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第六条 教师形象与职业道德:教师应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履行育人职责;授课教师应衣着整洁、得体,授课时不得穿超短裙、短裤;不得在教室内抽烟或随地吐痰;授课时不得开手机或者传呼机,更不能以任何理由打出电话或者接听电话。

第七条 课堂秩序:授课教师应自觉维护课堂秩序,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实行不定时点名制度,计入平时成绩。

第八条 教材选用:由各专业课程主持人全面负责,在广泛征求教研室主任和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教务处规定的期限及时选定内容丰富、结构合理、价格适中的教材,报教学副院长批准之后方可使用;对于时效性较强的课程,教材应及时更新;主干课程一般应尽可能选用权威教材,具备条件的选修课程鼓励自编教材;任何教师不得私自选定、推销教材。

第九条 考试环节:授课教师考前应及时答疑,按时拟定考试题;考题内容应科学、合理,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学生对本门课程主要内容的掌握程度,不得与往年考卷雷同(相同部分不得超过三分之一),考卷交一份备案;每门课程必须有平时成绩;教师应认真遵守监考守则,按照学校要求提前到场;任课教师应认真批阅考卷,按照评分标准公正公平地给定成绩,按照学校要求完整、准确填写成绩登记表,并及时上报;批阅后的考卷交院档案室备案。

第十条 实习环节:实习环节由教学副院长主持,由各系主任具体负责实施安排;各系主任应在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活动前三周提出详细的实习安排计划,报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办公会议批准之后方可实施;各系主任应选拔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参与实习指导和带队工作,并对实习效果负责;如需赴校外实习,带队教师应合理安排实习内容,保证学生安全,确保达到实习目的。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环节:各专业系(教研室)主任全面负责本专业毕业生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导、答辩工作;各专业系(教研室)主任应在第六学期末之前选定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组织指导教师拟订论文题目并进行筛选,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确定每位教师的指导任务,将毕业论文环节的详细安排报教学副院长;改换毕业论文选题需经教研室主任批准;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对学生严格要求、悉心指导,在论文评阅、答辩过程中公正公平地给定分数;连续两学期提不出有效选题或者指导效果较差、责任心较差、学生评价较低的教师两年之内不得参与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并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每位教师每学年指导学生一般不超过15人,外聘教师每学年指导学生不超过5人。

第十二条 引进教师试讲:新教师在引进之前,需在所从事专业或相近专业不少于7人的范围内试讲,试讲效果得到认可方可引进;新教师引进之后两年之内,相关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应对其教学质量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三条 教师归属:所有专业教师和兼课教师均按课程性质编入所属系(教研室),参加系(教研室)所有教学业务活动。

第十四条 新教师培养:新教师来院工作后,所在教研室主任应向其详细介绍学校、学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安排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对其教学工作给以具体指导,定期听课,检查教案;新教师在来院工作一年内应自觉选听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优秀教师的授课,一般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五条 评价标准: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应以教学效果的好坏为主要标准;教学效果的好坏应以学生评价以及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学教学学术委员会评价综合确定。

第十六条 考核方式:每学期课程结束前后(尽可能在考试结束之后)组织学生对所有授课教师(包括实习、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工作态度、教学内容合理性、实际授课学时、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不记名);学生毕业前、毕业后,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跟踪调查;考核工作由教学助理、辅导员、班主任协助教学副院长进行,必要时抽调部分专业教师参与;每学期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组织教学检查小组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抽查,每三年将所有授课教师至少检查一次,其间可重复检查。

第十七条 奖惩措施:考核结束后,对于优秀教师予以公开表扬,在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奖时优先考虑;每学年度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最低指标的教师,取消评选先进等各种奖励的资格;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岗位工作量最低指标的教师,由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办公会议给予警告;在每一个聘任期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能合格完成岗位工作量最低指标的教师,下一轮聘任时不再聘任;对于责任心较差、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以及不合格教师,实行院长谈话制,给予第一次口头警告,连续两学期谈话的教师,责任心较差、教学效果较差的,可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减少教学工作量的安排,在职称评定、聘任工作时参考;不合格的教师,可在新一轮聘任时不再聘任;教学评价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考核的基础。

第十八条 教学管理组织的设置: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设立5~7人组成的教学学术委员会,定期开会讨论教学工作的管理问题、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学科规划要点,拟定实施计划;教学学术委员会会议由教学助理负责记录,相关决议存档保留;教学学术委员会定期向院长和学院办公会议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办公会议负责解释、修改。

附:教学管理量化评分及奖惩标准

1、计分时间及惩罚原则:以学年度为计分时间单位,每学年度负分超过10分者,应提出告诫,取消评选先进、优秀教学成果等奖项的资格;连续两学年负分超过10 分不满20分者,下岗学习至少一学期,此后两年内更高一级职称聘任时学院将不予推荐;一学年负分超过20分者自动解聘。

2、正负分相抵原则:成绩突出者可加分,正负分可相抵。

3、扣分标准:私自停课每学时扣2分;因事请假获准停课未补者,每缺补1学时扣1分;未按教学计划安排私自提前结束课程者,每缺课1学时扣1分;教务处组织的学生打分低于80分者扣1分,低于75分者扣2分,低于70分者扣3分,低于65分者扣4分,低于60分者扣10分(第一次开设我院主干专业新课程,扣分标准可递减10分);指导实习、毕业论文的教师学生打分低于75分者扣1分,低于65分者扣2分,连续两学年低于70分者或者一学年低于60分者以后不再安排担任指导工作(体育生另行计算);因课堂教学内容错误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严重程度扣2-5分;授课时出现有损学生人格或其他教师人格、隐私权等内容者,每次扣2分;在上课或监考等教学活动中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每次扣0.5分,超过10分钟不足30分钟扣1分,超过30分钟扣2分;批阅考卷、登记成绩时出现明显错误或不公正之处,每处扣0.5分。新教师来院工作一年内的打分情况暂不作为奖惩依据。学生打分可根据授课班级、课程性质等情况乘修订系数(修订系数另行确定)。

4、加分标准:教务处组织的学生打分超过90分者加2分,超过95分者加4分;指导实习、毕业论文学生打分超过90分者加2分,超过95分者加3分;学生评价在良好以上,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最低岗位工作量的教师,超出50%加2分,超出100%加3分,超出150%加4分,超出200%以上加5分;获全校教学效果优秀奖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

5、酬金发放方法:每学期正负分相抵之后负分超过15分者,由教学学术委员会讨论,经学院办公会议批准,酌情扣发部分教学酬金;正分超过8分者,可适当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