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技术学院教材采购管理办法

适配人群教材科负责人,教务处管理人员,监察处监督员使用场景教材招标,春秋季征订,紧急补订
制定目的教材采购乱,容易出问题。想让采购更规范,钱花得明白,教材质量有保障,防止腐败。
适用范围管教务处、教材科这些部门。管春秋季教材、临时教材、紧急用书怎么买。
职责分工分管院长带头,教务处干活,监察处盯着。教务处写标书、签合同;监察处审文件、查问题;审计处看合同,财务处管付款。
禁止行为不准拆整为零买书,不准指定中标单位,不准泄露标书,不准收供应商好处,不准亲属参与投标。
检查与监督教务处4月底前完成招标,监察处全程监督。没按流程办的合同,财务不给付款。检查由监察处牵头,每学期查一次,问题要马上改。

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采购管理办法

为规范教材采购行为,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招标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教材采购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教材采购的招标管理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教务处长和监察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教材科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法律顾问组成。

二、教材采购的范围、方法

(一)教材采购的范围:正式出版的教学用教材,包括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实践课教材,专项训练部门提供的教学用教材等。

(二)教材采购的方法:招标、邀标、特定教材采购和零星采购。

采用上述方法的基本原则为:

1、招标:主要用于春、秋两季教材征订,或一次性采购金额较大的(5万元以上)临时教材采购等。

2、邀标:主要用于学期中的教材采购,或金额不大(5万元以下)的临时教材采购等。

3、特定教材采购: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教材采购,与出版社有购书协议的特定教材采购,专项训练的教学用教材采购等。

4、零星采购:主要用于数额不大的紧急教材采购,急需的教师备课用书采购,对已采购教材的缺损进行补充采购等,严禁拆整为零。

(三)教材采购方法的管理:

1、教材采购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采购方法,采购方法确定时间应为:春季教材9月底前,秋季教材3月底。紧急情况下由组长和副组长(监察处必须参加)讨论决定。

2、招标、邀标、特定教材采购、零星教材采购,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执行,并按照财务报销制度进行。

三、招标、邀标以及询价的程序及规定

(一)教材采购招投标规则

1、教材采购必须按照国家招投标法规定进行,除特定教材、零星教材采购外,一律进行招投标。

2、教材采购的招标要以确保教材质量、服务周到、兼顾价格优惠为原则。

3、教材采购招投标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招标时间在4月底以前进行。

4、参与投标者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资信和供书能力的书店。

5、招投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两种,每次参与投标者不少于五家。当投标者超过八家时,由教材采购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八家入围供应商。

6、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开标、评标、定标”。

(二)招投标程序

1、由教务处编制招标文件,经监察处、审计处审核,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上以通告的形式发布招标信息。

2、教务处负责收集投标书,汇总投标单位报教材采购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3、对投标单位的考察。必要时,由教务处组织有关部门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4、确定入围书商。当超过八家投标单位时,由教材采购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报告进行筛选。

5、成立评标小组。成员由分管院领导、教务处、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6、评标前,由教材采购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评标办法。

7、依照招投标法规和评标办法进行开标、评标、定标。在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根据综合因素,确定中标者。

8、招标过程及结果应在校务公开栏公布。

9、发出中标通知书。由教务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单位。

10、由教务处与中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教材质量、服务承诺、违约违规处罚等。合同由教务处起草,经监察处、审计处审签,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签订。合同一式四份,教务处、审计处、财务处、中标者各执一份。

(三)特定教材和零星教材采购程序及权限

1、特定教材采购: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政策性采购不进行招标,按上级文件办理;本院教师编写的与出版社有购书协议的特殊教材,按经分管院领导审批过的购书协议执行。

2、零星采购额在2万元以内的由教务处审批,教材科组织实施;超过2万元的报分管院长审批。零星采购按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执行。

四、招标过程中的责任分解

(一)教务处教材科

教务处教材科是全院教材采购管理的责任部门,其基本职责是:

1、编制招标方案和标书。经审计处审查同意后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发布有关招标信息,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发放和收取标书。

3、组织对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查。

4、主持评标会,制定评标办法,并推荐评委,报监察处审定。

5、起草合同,经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6、将全院春、秋两季征订教材汇总,经有关程序审批后按购书合同外订。

7、组织验收,负责合同的履行,及负责有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二)监察处

监察处是教材采购招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单位,其基本职责是:

1、审查有关招标文件和合同。

2、参与确定评委会组成人员。

3、参加评标会,明确评标程序和有关纪律。

4、受理有关投诉,及时查处违纪违规事件。

(三)审计处

审计处参加教材采购招标过程,其主要职责是:

1、对教材采购招标文件进行审核。

2、参加评标会。

3、负责对标书的审核和合同的审签。

(四)财务处

财务处参加教材采购招标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参加评标会。

2、根据学院资金情况,确定付款方式和时间,根据合同要求,对支付款项进行审查,负责把好资金出口关。

五、招标原则及有关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定标原则。

2、严格招标工作纪律,招标工作小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亲属在招标过程中应实行回避。

3、招标必须集体讨论严禁擅自指定中标单位。

4、禁止明招暗定,泄露标书。

5、学院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必须对杜绝商业贿赂,确保清廉有明确要求,供应商的让利应全部入学院财务账,并严禁学院工作人员收受供应商的任何馈赠和回扣。

6、禁止投标单位联手哄抬标价,一经发现,将永久取消竞标资格。

7、对违反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学院规定,造成学院损失的责任人,要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按照本办法规定必须实行招标的教材采购未进行招标的,所签合同或协议,合同审核部门不得通过审核,未经审核的和审核未通过的合同或协议,学院财务处不得为其办理付款和报销。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行文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某技术学院教材采购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项目

适配人群高职教师,专业带头人,行业专家使用场景教材申报,教材结题,经费补贴
制定目的教材乱,质量不高,老师写书没规矩,想让教材更实用、更专业,多出好教材,帮教学提质量。
适用范围管老师写的教材,包括文字、实物、声像这些类型,重点是高职课用的书。
职责分工教务处牵头审材料,系部初审签字,教学工作委员会终审把关,谁申报谁写书谁负责到底。
禁止行为不能没大纲就申报,不能没企业专家参与,不能随便中止编写,不能不按时交稿,不能挪用经费。
检查与监督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填表交材料,教务处检查进度,半年内必须完成,拖太久要退钱,完不成两年禁报。

一、总则

教材建设是高职院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环节,是体现学院办学成果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教材建设,规范申报、立项、评审和管理工作,促进我院的教材建设上水平、上台阶,出更多精品教材,更好地为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二、项目申报与立项

(一)立项要求

1.体现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成果;体现专业优势、专业特色和课程特色。

2.解决专业教学急需,填补教材空白。

3.教材类型可包括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声像视听教材等。

4.基础理论课教材以“必需、够用”为度,以强化应用为重点;专业课教材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以提高学生职业技能为目的。

(二)立项条件

1. 拟申报立项的教材应有相应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原则上应具有较完整的课程讲义。

2.教材参编人员应具备编写教材所必需的教学经验、业务能力、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和健康条件,年龄、知识结构合理,能处理好本职工作和教材编写的关系。编写组成员中必须有行业企业专家,体现校企合作共建。

3. 项目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高职教学经验;主讲其编写教材所相应的课程。

4.各级重点建设专业主干课程和精品课程的教材优先立项。

(三)立项程序

1.教材建设申报立项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急需申报立项的,也可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直接审批立项。

2.申请人须认真逐项填写《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附上有关证明材料,交所在系(部)进行初审并签署明确的意见,报教务处审核。

3.根据教务处提出的审核建议,学院组织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终审。

4.相同或相近的立项申请,须由申请人在评审会上进行答辩。

三、项目结题

(一)正式出版或印刷完毕的教材可申请结题。

(二)项目申请人应填写《教材建设项目结题报告》(附件二),并附上教材原件报教务处。

(三)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正式结题。

四、项目建设经费及使用管理

(一)教材建设经费主要来源

学院的教材建设专项经费;国家和省重点、规划教材的下拨及配套经费;企业赞助经费等。

(二)教材建设启动经费及补贴标准

1.对于立项建设的教材,学院按教材等级给予立项启动经费;对于有划拨建设经费的省级、国家级的立项教材,学院确保按规定予以配套,若配套后仍低于学院标准的,不足部分予以补足;正式出版或讲义编印后按不同等级给予项目组一次性经费补贴。

2.在院级正式立项建设的教材中评出10%作为院级重点教材,重点教材的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院在建设经费上予以上浮20%的倾斜。

3.学院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省级重点规划教材的立项。院级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在申报高一级立项后,经费按高一级拨付,不再重复计算。

4.学院鼓励本院教师参加校外人员担任主编教材的编写工作,参编者所在部门应给予支持,并报教务处备案。学院按院级出版教材的标准给予参编者一次性经费补贴。

5.具体立项启动经费与补贴经费标准见下表:

教材等级国家级省级院级

出版讲义

立项启动经费(元)400030002000

补贴经费(元/千字)3025____

(三)经费使用与管理

教材建设启动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温职院教〔____〕36号)执行。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一经学院批准,即视为主参编人员与学院建立了教材编写的契约关系,无正当理由任何人无权自行中止或不按要求完成教材编写工作。否则,课题申请人两年内不能再申报学院教材建设项目。

(二)每年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立项教材项目进行过程考核,并进行不定期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教材项目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对于不按要求完成编写出版任务,学院视具体情况追回相应项目立项启动经费。

(三)因工作或其它不可预测的原因需要延期完成的,项目申请人应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做出相应的完成期限的调整,教务处备案留查,但延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六、附则

(一)对国家、省级、院级重点规划教材,学院按《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温职院教〔____〕5号)的规定给予奖励。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

2.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题报告

某技术学院教材采购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信息员

适配人群学习委员,学生信息员,教学信息站站长使用场景学生评教,教学督导,课堂反馈
制定目的教学信息收集老是乱糟糟的,想让反馈更准更快,帮老师改进上课,也让学生声音被听见。
适用范围管各班学生信息员,管上课情况、学生想法、问题线索这些事。
职责分工系里教学督导室管日常,督导处管大方向,信息站站长带人收材料,学习委员带头干。
禁止行为不能瞎编信息,不能拖着不报,不能把敏感事捂着不报,不能拿信息换好处。
检查与监督信息员每月交一次材料,督导室月底检查,迟交三次就谈话,漏报重要事直接换人,年底评优发奖。

一、总则

第一条 教学信息员工作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日常教学信息采集的最有效方式,为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要求

第二条 教学信息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进步,责任心强,办事公正;

2.学习成绩优良,工作积极、主动,关心学院发展;

3.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并愿意担任教学信息员工作。

第三条 教学信息员主要职责:

1.收集、整理日常教学信息,真实反映教师、学生、管理者的实际状态;

2.收集、整理学生的真实想法,客观反映学生的基本状态与要求;

3.捕捉敏感问题、不良现象,及时为学院提供具体干预的基本素材;

4.协助各级教学督导组织开展学生评教活动。

三、运行过程

第四条 教学信息员从在校学生中选聘,一般每个班级1名,任期一年,受聘者由所在系颁发聘书,学生毕业自动解聘。

第五条 为便于管理与考核,教学信息员优先从各班学习委员中聘用,教学信息站站长则优先从学习部长中选聘。

第六条 教学信息员由所在系的教学信息站负责日常管理;教学信息站接受院、系教学督导组织的双重领导,由所在系教学督导室负责具体管理。

第七条 教学信息员采集信息后,一般信息直接送所在系教学督导室,重要信息直接送教学督导处。

四、工作考核

第八条 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考核纳入学生考核体系,与优秀干部评选、奖学金评比挂钩,并对表现突出者授予“优秀教学信息员”称号,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九条 教学信息员凡违反规定或不能履行职责,将按一定程序予以解聘。

五、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学督导处负责解释。原温职院〔____〕63文件号同时废止。

某技术学院教材采购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大纲

适配人群专业负责人,系部主任,任课教师使用场景课程开课准备,教学质量管理,教师授课实施
制定目的以前大纲乱七八糟,老师随便写,学生不知道学啥。现在要统一标准,让课更清楚,帮学生自己安排学习。
适用范围所有开课老师,管每门课怎么教、教啥内容、咋考核。
职责分工系主任把关审核,任课老师动手写,教务处收材料存档,公共课由基础部统一弄。
禁止行为没大纲不准开课;不能一个人拍脑袋写;不能照抄旧本不讨论;不能随便改已批的大纲。
检查与监督各系部组织老师写,写完签字交两份,一份留系里一份交教务处。9月前全录上网。漏交或乱写的,系里催三次还不行就通报。

第一条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了系统、科学地规范课程教学工作,进一步实施“一课多人,一人多课”制度,并充分发挥教师在授课中的教学个性和能动性,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全面了解学校课程有关情况,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各教学单位必须认真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第二章 教学大纲的制定

第二条 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课程(含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无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第三条 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符合培养方案整体优化要求,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各教学环节安排,注意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以避免课程的重复和遗漏。

第四条 校级精品课程的教学大纲应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课程的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

第五条 课程教学大纲应在广泛征求意见及充分讨论基础上制定,避免简单指定某一教师编写。

第六条 课程教学大纲由各系部组织任课教师编写,经系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其中本系部教师给本系部学生开出的课程,由本系部负责编写审定;由外系部教师给本系部学生开出的课程,由本系部提出课程基本教学要求,由教师所在系部编写,本系部负责审定。

第七条 全校性公共基础课和部分专业基础课由公共基础部负责编写,统一编印成册。

第八条 鉴于规范性要求,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内容应格式统一(德陶院〔____〕43号文件),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第三章 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

第九条 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包括:课程教学目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难点和重点,学时分配,课程之间的联系,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等。

第十条 教学大纲的基本格式

1.课程简介(简要介绍本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2.本课程教学目的和要求

3.教学对象(本大纲的适用范围)

4.学分要求

5.学时分配

分章节分配学时

6.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按下列要求撰写):

①教学目的和要求;

②每个章节的教学要点和所覆盖的全部知识点;

③重要概念和原理的简要表述;

④重点和难点圈定与提示;

⑤阐明各主要内容教学要求的广度、深度和熟练程度;

⑥明确规定与课程内容有关的练习、设计、实验的内容和要求;

7.考核要求(考试大纲)

①考试内容

②考试要求

③命题要求

④考试方法及考试用时

⑤说明

8.推荐教材和参考书目

9.大纲编写者和编写时间

第四章 教学大纲的管理

第十一条 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否则按教学责任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 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根据专业的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教学大纲做部分调整时,任课教师可向系部提出申请,同时上报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经过系部审批后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经充分讨论后制订的教学大纲由各系部负责录入上网,录入完毕后各系部将教学大纲打印二份,经执笔人及审核人签字确认后交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本系部留存。

z职业技术学院

某技术学院教材采购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档案

适配人群教学督导员,系部督导主任,课堂档案员使用场景评教评学评管,教学督导检查,教师听课评议
制定目的学院评教评学材料越来越多,乱放容易丢,得统一管起来。方便以后查成绩、写报告、做研究,还能帮老师改进教学。
适用范围管教学督导处和各系部。管听课记录、评教表、监控报告这些纸的和电子的材料。
职责分工督导处设档案室,专人管。各系部督导室主任盯这事,联络员收材料、整理好交上去。档案室的人检查质量、指导系部。
禁止行为材料不能涂改、剪裁、乱划。不能私藏不交,不能弄脏撕破。没批准不能销毁旧档案。
检查与监督督导处定规矩、建系统、管移交。系部每月交一次,学期结束一周内交完。交接要签字,不交或乱交要重做。档案室每季度查一次归档情况,漏交两次通报批评。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发挥其在质量纠偏、绩效考评、决策咨询及教学研究中的作用,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及《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教学质量监控档案,是指学院在评教、评学、评管等质量监控过程中所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材料。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是学院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教学督导处设立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室,作为保存和提供利用档案的专门机构,接受院长办公室综合档案室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室的管理职责是:

1.拟订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2.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立卷、统计、保管教学质量监控相关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3.编制检索工具,及时编辑档案文件汇集和各种参考资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4.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5.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6.指导各系部教学督导室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室设档案管理人员1名,主要负责档案室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有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六条 各系部由教学督导室主任分管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工作,由联络员兼任档案员,负责教学质量监控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按期向教学督导处档案室移交,档案员受教学督导处档案室管理人员的指导与督查。

三、档案的管理

第七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的归档范围: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具有保存价值和查考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和声像载体材料,均应立卷归档,具体按“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见附件)办理。

第八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类,其中短期的保管时间为5年,长期的保管时间为20年。对保管期限已满、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部门鉴定并登记造册报院长批准后,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第九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的收集:

1.学院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控活动完成后1周内相关人员应将形成的材料送交教学督导处档案室;各系部日常评课材料按月移交,规定移交的其它材料应在当学期结束至下学期开学1周内向教学督导处档案室移交完毕;

2.无论是个人还是部门之间移交档案应编制移交清册,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后履行签字手续,移交清册各留一份以备查考。重要项目的文件材料移交时应编写归档说明,档案接收部门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

第十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的归档要求:

1.归档的各种文件材料必须反映教学质量监控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其完整、准确、系统,并且其载体和字迹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2.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非纸质文件材料必须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3.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4.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对纸制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微缩胶片、照片、磁带、光盘、磁盘的保管要符合规定要求。电子档案应注意备份,备份的磁盘、光盘等重要数据资料需异地存放和保管。

第十一条 教学质量监控归档文件的整理:

1.归档的文件材料组卷时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的规律,保持有机联系,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应放在一起,并按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以及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的要求排列;

2.文件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一般文件归入文件形成年度;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归入复文年度;跨年度的规划、计划一般归入文件针对的第一年度;跨年度的总结、报告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最后一个年度,跨年度的会议文件一般归入会议开幕的年度;法规性文件应归入公布或批准年度;

3.归档的案卷,部门立卷人员应用碳素墨水认真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卷内材料按顺序编排页号,只要有书写文字的页面均一面编写一个页号,页号编在右上角或左上角;

4.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能随意更改和简化,对虽有题名但不能反映文件内容的应重新拟定;没有责任者或日期的材料要考证清楚。有关卷内文件的情况说明,均应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归档时间填上;

5.因利用频繁、数量庞大,专设课堂评价档案。其归档范围包括在听课评议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教师个人为单位立卷,立卷时应按教师代号编制档案盒号。一般一次听课评议活动形成的材料为一件,盒内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存档,应将一学期材料统一存档,一般放在学期结束后或下学期开学初。教师代号按所在部门编制流水号;

6.被监控部门的材料归档实行代码制,具体如下:00行政管理;01 机械工程系;02 计算机系;03 电气电子工程系;04 建筑工程系;05 财会系;06 工商管理系;07 人文系;08 轻工学院;09 公共教学部;10 分院;

7.档案装盒后每盒编制架、层、号,并以阿拉伯数字来命名。具体编制时,档案架号按从左到右的顺序编制,每个档案架内各层号按从上到下的顺序编制,档案盒号则为相应条目下所在部门的流水号。

四、档案的利用

第十二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室应注意相关材料的保密性,任何个人不得保存、转让或者拒绝归档,不得弄脏、乱划、涂抹、剪裁和拆毁。

第十三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室将定期以一定形式公布不属于涉密、个人隐私或限制利用的档案。凡本院各部门单位或教师个人,在表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并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后,均可以利用已公布的档案。若需调阅、摘录、复制未公布的档案,应当经教学督导处负责人批准。

第十四条 调阅档案的时限为7天,用后应及时归还,如期满未能归还,应续办调阅手续。特殊情况(如出差、生病)造成延期,调阅者可通过各种方式(电话、短信、网络)提前与档案管理人员协商解决,视为特殊情况处理。

第十五条 档案室提供利用的重要、涉密档案,一般不提供原件。如有特殊需要,应当经教学督导处负责人批准。加盖教学督导处公章的档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档案室应积极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汇编档案资料和公布档案,应当经档案形成单位同意,并报请院长批准。

五、档案的保护

第十七条 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室应当采用先进的档案保护技术,防止档案的破损、褪色、霉变和散失。

1.室内应设专柜,排列整齐,排距科学,便于查找和管理;

2.室内应经常通风,保持整洁卫生,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防有害气体等工作;

3.应经常检查永久性档案和课堂评价档案的安全及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对已经破损或者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当及时修复或者复制。对重要档案和破损、褪色修复的档案应当及时数字化,加工成电子档案保管。

六、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督导处负责解释。原温职院〔____〕12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归档范围及

保管期限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序号 类目 名称 保管期限

1教学工作规定、规章、通知永 久

2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规定、规章、通知永 久

3教学质量监控用表永 久

4教学质量监控报告、批复、计划、总结长 期

5课堂教学质量评议材料短 期

6教学质量监控记录、记要短 期

7教学质量监控信息汇编长 期

8教学质量监控专题工作材料短 期

9异议仲裁、信息跟踪材料短 期

10教学质量监控调研材料短 期

11其他部门提供的综合材料短 期

12学生学期网上测评材料短 期

13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实践环节考核标准永 久

14校历、作息时间表短 期

15学期授课计划、总功课表短 期

某技术学院教材采购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

适配人群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设备管理员,系部资产负责人使用场景教学实验,科研实训,设备调配
制定目的学院要用好教学仪器设备,避免乱买乱放乱丢,让每台设备都派上用场,不白花钱不浪费。
适用范围全院老师学生和各部门,管教学实验实习用的仪器设备,从买进来到用坏为止。
职责分工主管院长盯着,教务处总牵头买和管,总务处建帐登记,各系部领导指专人保管登记,交接要签字留底。
禁止行为不准有物无帐、有帐无物;不准私自拆改新设备;不准不验收就报销;不准舍近求远采购;不准借出贵重设备不批。
检查与监督教务处组织买,总务处建卡对帐,每年抽查使用情况,帐卡物不符要整改,没按流程办的要追责,验收不合格得马上处理。

职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国有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重要物质条件,为加强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仪器设备是指用于教学、实验、实习和科研的仪器设备。

第二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从本院具体实际出发,依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开发工作,提倡自已动手研制新型仪器设备,不断扩充学院研制仪器设备的潜力。

第三条 全院教学仪器设备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和管用结合原则,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和教务处归口管理全院仪器设备的采购、登记建卡、合理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有一位领导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保管和登记。

第四条 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变动时,应经部门领导同意并与接替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部门领导应将变动人员名单送交总务处备查。

第五条 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单价在500元及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均为固定资产,必须单独建立帐卡。单价低于500元,但数量较大的批量购入的仪器设备也应计入固定资产。

第六条 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为低值耐用品,不记入固定资产,但其管理模式与固定资产相同。

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期不足一年的其它物资为低值易耗品,这类物资以领代耗,由各部门建帐管理,学院总务处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

对于可公私两用的低值耐用品的管理按固定资产管理模式执行。

第七条 单价在5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仪器设备属易耗品。易耗品的管理按《**职业技术学院一般维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八条 所有购入、调入、自制、捐赠的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都要按上述规定入帐建卡,不允许出现有物无帐、有帐无物现象。

第二章 仪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建帐

第九条 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由各系部按照学院总体规划,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发展建设规划,其内容包括建设目标、项目内容、应达到规模、水平、专业设置、现有设备情况,并以此制定出年度计划和并根据财力的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制定出年度添置计划或三至五年建设规划。经院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购置。

购置仪器设备在壹万元以下必须填写《**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申报表》,由购置部门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送教务处采购。单价在壹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报经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后,经主管院长批准,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以招标形式采购。

第十条 全院所有教学仪器设备原则上由学院教务处统一购置,属于个别急需的仪器设备,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可由使用部门购置,但报销时须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并同时入帐建卡。

第十一条 各系部提出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应将详细的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厂家、数量及用途等填写清楚报教务处,避免一切可能造成的差错。

第十二条 采购必须遵循自制、市内、市外、国内、国外的先后顺序原则,不得舍近求远。

第十三条 赴外地看样或订货的人员由使用部门和教务处联合组成,重大采购项目必要时可请纪检部门派员参加,部份专用、急需的小件仪器设备和物资,经教务处同意也可由使用部门自行采买。

第十四条 采购前,应将采购小组的组成、采购项目和采购金额等情况报纪监办备案,必要时纪监办派人直接参与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订货采购,如需改变规格型号者,应征得使用单位同意。使用单位计划变更也应与教务处联系,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经办人或使用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还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和使用条件等,经教务处及总务处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专家逐项进行评议审查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执行。

第十七条 自制仪器设备必须考虑到科学性、可行性及经济的合理性,由自制部门提出申报计划,并附论证报告,经部门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及总务处审核后,列入自制仪器设备专项计划,报请主管院长批准执行。试制开发的仪器设备经鉴定合格予以验收入帐。

第十八条购置设备到校后,教务处约请使用单位指派专人共同按订货要求进行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经办人凭发票或调拨单以及仪器设备的标牌或说明书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验收不合格者,应及时查原因并在文件上签署意见,由教务处有关人员负责处理。

经同意,由使用部门自行购置的仪器设备,由本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凭验收单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技术性较高的仪器设备,应组织专门班子进行验收。

计价转帐调入、无偿赠送的仪器设备,应同样办理验收、建帐事宜。

第十九条 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必须采取招标、邀标方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争取更好的效果。招标、邀标应严格按程序、规范进行。

第三章 仪器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条 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由教务处责承各系部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 教务处和各使用部门都必须按固定资产帐务管理建立相应的帐卡,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及时做好对帐工作,总务处每年不定期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主管院长汇报。

第二十二条 仪器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检查、校验、维修等工作,责任到人,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保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所管物品经常盘点,定期检查,及时掌握物资的增减变化。

第二十三条 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并对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保证仪器设备的精度性能。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必须建立技术管理档案,按学院档案管理要求,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十四条 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和指导使用时,必须办理有关领用登记手续,并做好使用记录,其他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二十五条 进行拆装(含大修)类的教学实验(实习),应尽量使用废旧仪器设备。实验室在使用新购入的仪器设备(专供拆装的除外),一律不许随便拆改。若确需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进行拆改,须制定技术方案,由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生领用实验仪器需向实验员(指导

教师)办理领用手续,实验结束后应及时送实验室,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验收,保证实验仪器安全完整,逾期由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收回。

第二十七条 实验室、陈列室和模型室等均应按仪器设备、标本、模型等分类,并经常检查,以防损坏和损失。

第四章 仪器设备的借、领与处理

第二十八条 教师和学生在校外进行劳动或科技协作,原则上应使用所在单位的仪器设备。如确需携带本校的仪器设备使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经教务处报主管院长同意批准方可携出。若有损坏、丢失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的仪器设备借入与借出,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并设专册登记。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的借出,需经教务处和主管副院长批准。借入的仪器设备要及时验收,凡违返规定者,要追究经办人责任。

第三十条 仪器设备出借须双方当面进行检查。收回时出现损坏、丢失、缺少零件等,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其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 仪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仪器设备的安装原则上由供货商负责;保修期内由供货商负责维修,过了质保期,校内无法自行修复的,可送院外修理。

第三十二条 仪器设备的处置必须严格按照《**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 在不影响本部门的正常工作前提下,提倡互通有无,相互合作。为了避免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教务处负责全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统一调配。

第三十四条 凡已超过使用年限、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经教务处组织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可申请报废。报废工作按《**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十五条 要努力避免仪器设备的积压和浪费,对长期不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对确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积压和浪费,应追查责任,进行处理。

某技术学院教材采购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说课比赛

适配人群专任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使用场景教学竞赛,青年教师培养,公开课观摩
制定目的想让老师多练教学本领,提升业务水平,帮青年教师快点成长,多分享好课例好方法。
适用范围全院老师都要参加说课比赛,说清楚一节课怎么教、为啥这么教。
职责分工教务处牵头办比赛,各系部推15%老师参赛,教学工作委员会请评委打分。
禁止行为不能照本宣科念稿子,不能光讲理论不联系实际,不能超时不说清重点,不能不用课件。
检查与监督每年十月比一次,抽签分组,15分钟说课加5分钟答辩,教务处组织检查,没按时交材料的取消资格。

为了加强教师教学技能训练和专业素养培养,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进一步落实好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加强教学经验的交流,让更多优秀的教学案例、教学方法、教学技巧供大家借鉴、学习,学院拟在系(部)公开课观摩评选的基础上组织院级教师说课比赛。为加强组织领导,使教师说课比赛活动规范化、常态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比赛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各系(部)要在本系(部)公开课观摩评选的基础上按各系(部)教师总数15%的比例推荐参赛教师参加院级教师说课比赛。教师说课比赛每年十月份举行一次,大赛评委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聘请。

二、说课内容

说课内容以一次课(2学时)为准。参赛教师针对某一特定的教学内容,向同行和评委系统地阐述自己对教学内容的处理、学情的分析以及教学策略的设计等。说课活动要求教师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为15分钟)讲清“教什么”、“怎么教”,以及“为什么这样教”等类的教学问题,从而展现教师的思维过程,显示教师对学科的把握能力,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的能力。

三、比赛方式

参赛教师分为 “理工”类(含设计类)、“文科”类、“艺术类”三组通过抽签方式决定比赛顺序。

四、比赛要求

1.说课要以教学实践为基础,全面把握说课内容。

2.分析应有充分的理论依据或本人教学实践经验总结的成熟观点。

3.教学目的、教法、学法及教学程序设计要根据学情,坚持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充分体现对学生的能力培养。

4.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表现专长,显示特色。

5.体现参赛者的基本功、教育理论水平、实际教学业务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

6.参赛者必须使用课件辅助说课,每位选手说课时间以15分钟左右为宜,并用5分钟左右时间回答评委提问。

五、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参见下表:

项目 内容满分 得分

教学目标确定 目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切合学生学习实际,能体现知识传授、技能训练及能力培养的相互统一,并融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于其中。 10

教学内容处理 准确梳理重、难点,合理整合课程学习资源。教学内容娴熟准确,信息量适中,并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路,新概念,新成果。 20

教学策略设计正确分析学生学情,合理引导学习策略,给予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 20

教学方法运用教法设计凸现学生主体地位、有创新点,有利于教学重点、难点的突破,有利于教学目标的落实。适时、适度运用教具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20

教学效果评价 合理设计教学反馈环节,预估教学效果。仪表大方,端庄,稳重。普通话标准,表述清楚,语言简练清晰,逻辑性强,富有感染力。 20

现场提问 10

六、奖项设置

教师说课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其他参赛教师为鼓励奖。

七、其他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某技术学院教材采购管理办法:工贸技术学院教研科研项目经费

适配人群项目负责人,科研处管理员,财务处经办人使用场景纵向项目执行,院级项目实施,横向项目运作
制定目的钱容易乱花,怕项目做一半没钱了,想让每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别浪费,也别挪用。
适用范围管所有拿学院钱做教研科研的人,管他们怎么花钱、花在哪、花多少。
职责分工科研处定规矩、查账;财务处管钱、报销;项目负责人自己签字、填表、报账,出了问题自己兜着。
禁止行为不能买跟项目无关的东西,不能超预算乱报,不能拿钱发工资,不能私自转给外单位,不能拿钱出国开会。
检查与监督项目启动两周内办手续,中期检查合格才给第二笔钱,结题后一个月内交决算表,不按时交就停拨款,查出乱花就追回钱。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研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教研科研项目经费,依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教研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办法,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经费的管理遵循“一次核定、分期下拨,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分类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所有教研科研项目经费均需纳入学院财务部门的统一帐号内。

第三条 项目经费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须严格执行学院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条件和协作条件,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 科研处、财务处是教研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共同行使管理和监督的职能。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五条 学院教研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有:

(一)列入国家、部委、省厅、地市等教研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纵向项目);

(二)学院从事业费中划拨的教研科研经费(院级项目);

(三)按学院有关政策给予纵向项目的配套经费;

(四)其它经费(横向项目)。

第三章 经费使用范围

第六条 教研科研经费必须用于与项目直接有关的研究工作,其主要开支范围包括:

(一)图书资料费:开展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搜集、复印、打印、誊录、翻印、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购置费等;

(二)成果印刷费:项目成果报告、论文的打印费、复印费、印刷费、版面费,著作出版费;

(三)计算机耗材和使用费:项目研究需要的软盘、打印机耗材和打印纸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上机上网费(不含项目组成员家庭上网包月费),软件购置费;

(四)国内调研费:为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而进行的国内调研差旅费(含差旅补贴)、调研问卷印刷费;

(五) 学术会议费:为完成项目必须参加的学术会议费;

(六)小型会议费:为完成项目必须举行的小型研讨会议费;

(七)实验材料费:项目研究用的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

(八)仪器设备费:项目工作计划中批准购置的小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仪器设备的材料费、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等。

(九)协作费:项目研究中需由外单位承担的计算、测试、试验、分析、加工所需费用。

(十)管理费:项目评审验收、成果鉴定会议费,专家评审费,教研科研奖励费用,水电费,专利费等。

(十一)劳务费:项目组成员的劳务费和临时用工劳务费。

(十一)特支费:与项目相关的专家咨询、接待用餐、市内交通和中介等必须的费用。

第四章 经费审批与报销

第七条 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经费到学院帐户后,学院财务处及时通知科研处,科研处通知项目负责人在2周内办理经费启用手续。院级项目在立项通知书下达2周内办理经费启用手续。

第八条 横向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需要,报科研处后,按学院《财务报销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第九条 纵向项目经费的使用按项目下达单位的要求办理。院级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支配使用,为保证经费合理使用和项目的完成,项目负责人在办理项目经费启用手续时须提交《项目经费开支预算明细表》,经项目所在部门和科研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在财务处办理报销备案手续。

第十条 对于院级项目,已列入《项目经费开支预算明细表》并经批准的项目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批后,按学院《财务报销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一条 对于院级项目,超出《项目经费开支预算明细表》的项目和标准的支出,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事先写出书面报告,经项目所在部门和科研处同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

(一)购置1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或一张单据金额超过1000元;

(二)赴省内外调研和参加有关学术会议;

(三)向外单位支付协作费、加工费;

第十二条 对于纵向项目和院级项目,凡用项目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和软件,如果单价超过800元,其产权归学院所有,项目组成员拥有使用权。仪器设备的管理按照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于纵向项目和院级项目,项目组成员使用项目经费参加国内有关学术会议,须有会议正式通知。对于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除使用由国外或国内有关部门资助,用于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专项经费外,原则上不得使用项目经费。

第十四条 各类项目中,凡与项目有关的劳务费,需根据立项批准单位的规定,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经科研处同意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劳务费必须在结题验收后支取。

第十五条 对于院级项目,凡未经同意,不按时填报中期检查进度报告或结题报告的项目,中止其经费使用。对于经批准撤消项目或中止经费资助的项目,自批准之日起,中止其经费使用。纵向项目按项目下达单位的要求办理。

第五章 经费的分配和决算

第十六条 科研处按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用于支付在课题申报、管理和评审过程中所需的各项开支;如无明确规定,对于纵向项目,则按该项目经费总额的1%提取管理费;对于横向项目,则按该项目经费总额的2%提取管理费;对于院级项目,则按该项目经费总额的5%提取管理费。

第十七条 纵向项目中的劳务费最多不超过项目经费的20%,横向项目中的劳务费最多不超过项目经费的40%,院级项目不提取劳务费。

第十八条 特支费适应横向项目。纵向项目按项目下达方的有关规定执行。院级项目不提取特支费。

第十九条 对于纵向项目和院级项目,仪器设备购置费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1/3。

第二十条 项目经费一经核定,分期拨款,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的经费拨款由项目下达方进行。院级项目资助经费由财务处分两次拨款,第一次在《项目经费预算明细表》审批后拨款,为经费总额的50%,第二次在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拨款,为经费总额的50%,若项目最终未能通过结题验收,则追回第二次拨款。

第二十一条 项目经费拨款后,项目负责人应按学院《财务报销规定》办理借款手续。项目结题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一个月内填写《项目经费开支决算明细表》,并会同科研处、财务处管理人员清理帐目,核实拨款和支出,办理项目经费核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 对于院级项目,撤消项目或中止资助项目,应在通知撤消项目或中止资助之日起一个月内填写《项目经费开支决算明细表》,经项目所在部门和科研处审核批准后,办理项目经费核销手续。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的经费核销手续按项目下达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对于纵向项目和院级项目,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其结余经费作如下处理:

(一)纵向项目按项目下达单位的规定处理。

(二)院级项目可提取结余经费的30%作为项目组的完成奖,20%作为部门教研科研启动基金(其使用由科研处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50%作为学院教研科研基金。

(三)根据项目组的意愿,结余经费可转入其下一项目,不再对项目组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于纵向项目和院级项目,鼓励项目组用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以改善学院教研科研条件。对使用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的项目,所购仪器设备在办理学校财产入账后,按原值15%的额度从结余经费中提取现金奖励(结余经费不足提取金额的不追加经费)。

第二十五条 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有下列情况的,所发生费用从本人以往结余经费中支出(结余经费不足的不追加经费)。

(一)申请专利费;

(二)专利获批准之日起3年的专利维护费用。

(三)项目成果在刊号的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个人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财务处代扣代缴。

第二十七条 科研处、财务处对教研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和财务制度规定的项目组,将暂缓或中止其经费使用,并责成该项目组偿还全部不合理开支。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主管的纵向教研科研项目和院级教研科研项目以及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某技术学院教材采购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

适配人群教研室主任,系部教学秘书,教务处管理员使用场景教学评估,课程建设,教师考核
制定目的学院要搞教学研究、提质量、迎评估和检查,得有档案支撑才靠谱。
适用范围系部教研室老师,管所有教学文件材料,从计划到试卷到学生成绩。
职责分工教务处牵头,系部执行,档案员整理,检查小组每学年查两次,缺啥补啥。
禁止行为归档材料不能少、不能假、不能乱放,销毁必须领导批,原件不外借。
检查与监督每学期第十八周开始收,下学期第三周前归完;检查小组定期查,不达标就补;没按时交的要提醒再督促。

建立学院教学档案是学院教学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学院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加强学院教学档案管理。以适应学院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育评估、教学检查等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档案的范围

系(部)、教研室都要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院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二)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三)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实训指导书、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试卷库或试题库、试卷分析及各种电子媒体资料等材料;

(四)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习总结等;

(五)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六)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生资格审核等材料;

(七)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八)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九)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十)考卷、实践教学的各种记录、实习报告等;

(十一)各类申报材料,包括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等建设的申报材料;

(十二)其他有必要存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二、教学档案的管理

(一)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列入教学管理程序,列入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列入教务处、系(部)的职责范围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师、教研室、系(部)负责收集、整理。各项教学管理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按其职责范围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

2.归档的教学档案必须完整;必须准确地反映学院教学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3.教学档案归档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档案可适当增加归档份数。各系(部)可自备一份存档。

4.教学档案归档接收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原则上定在第十八周),并在下学期第三周前归档完毕。

(二)教学档案的鉴定、分类、编目

1.根据学院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中确定的各类教学档案的保管期限。档案保管期限,根据档案利用价值的时间长短可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2.由学院有关档案管理人员组成教学档案检查小组,对教学档案进行检查。检查中如发现内容有不确切、不完整等情况,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补充。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一般一学年两次。

3.根据国家规定和学院制订的相应规定对教学档案进行编目造册,遵循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根据学院档案管理规定的教学档案分类编目办法进行分类,分类方法要统一、一致,不能轻易随意变动。

要编制教学档案的案卷目录和全引目录。

(三)教学档案的保管、利用

1.教学档案,必须用专门器具妥善存放,科学排列,便于查找。

2.教学档案,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对破损的教学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存教学档案因移交需注销时,要查明原因,并保存依据。

3.销毁教学档案必须严格、慎重。事前应编制销毁清册,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销毁教学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4.学院教学档案信息的利用,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教学档案的查阅必须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办理借阅手续,并注意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教学档案原稿,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

三、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如与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不符之处,则按学院规定执行。

某技术学院教材采购管理办法:某技术学院教学档案

适配人群教研室主任,系部教学秘书,教务处管理员使用场景教学评估,课程建设,教师考核
制定目的学院教学管理需要更规范,方便做教学研究、提升教学质量、应付教学检查和评估。
适用范围系部和教研室都要建档案,管教材、大纲、试卷、成绩、实习报告这些材料。
职责分工教务处牵头,系部和教研室执行收集整理,档案员具体干活,检查小组每学年查两次。
禁止行为不能丢材料,不能乱归档,不能随便销毁,不能外借原件,不能不按时间交档案。
检查与监督每学期第十八周开始收,下学期第三周前交完;检查小组定期查,缺的要补,不按时交要督促,查出问题得整改。

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建立学院教学档案是学院教学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学院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加强学院教学档案管理。以适应学院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育评估、教学检查等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档案的范围

系(部)、教研室都要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院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二)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三)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实训指导书、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试卷库或试题库、试卷分析及各种电子媒体资料等材料;

(四)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习总结等;

(五)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六)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生资格审核等材料;

(七)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八)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九)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十)考卷、实践教学的各种记录、实习报告等;

(十一)各类申报材料,包括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等建设的申报材料;

(十二)其他有必要存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二、教学档案的管理

(一)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列入教学管理程序,列入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列入教务处、系(部)的职责范围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师、教研室、系(部)负责收集、整理。各项教学管理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按其职责范围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

2.归档的教学档案必须完整;必须准确地反映学院教学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3.教学档案归档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档案可适当增加归档份数。各系(部)可自备一份存档。

4.教学档案归档接收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原则上定在第十八周),并在下学期第三周前归档完毕。

(二)教学档案的鉴定、分类、编目

1.根据学院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中确定的各类教学档案的保管期限。档案保管期限,根据档案利用价值的时间长短可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2.由学院有关档案管理人员组成教学档案检查小组,对教学档案进行检查。检查中如发现内容有不确切、不完整等情况,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补充。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一般一学年两次。

3.根据国家规定和学院制订的相应规定对教学档案进行编目造册,遵循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根据学院档案管理规定的教学档案分类编目办法进行分类,分类方法要统一、一致,不能轻易随意变动。

要编制教学档案的案卷目录和全引目录。

(三)教学档案的保管、利用

1.教学档案,必须用专门器具妥善存放,科学排列,便于查找。

2.教学档案,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对破损的教学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存教学档案因移交需注销时,要查明原因,并保存依据。

3.销毁教学档案必须严格、慎重。事前应编制销毁清册,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销毁教学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4.学院教学档案信息的利用,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教学档案的查阅必须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办理借阅手续,并注意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教学档案原稿,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

三、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如与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不符之处,则按学院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