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适配人群后勤服务中心,物业公司管理者,师生代表使用场景校园物业服务,月度绩效考核,师生满意度调查
制定目的学院想让物业干活更认真,服务更到位,师生用着舒服点,少出问题。
适用范围管物业公司,管卫生、维修、安保、绿化、公寓、设备这些事。
职责分工后勤服务中心牵头打分,师生代表投票打分,领导小组最后拍板定结果。
禁止行为不能出安全事故,不能被上级批评,不能拖着不干活,满意率不能低于六成。
检查与监督每月31号前查完打完分,汇总报给领导;不合格扣钱,连续五次不行就换人;整改要限期做完。

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物业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物业公司逐步提升校园综合服务质量,确保为全院师生员工提供高优质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并结合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及《*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公共卫生、维修服务、教学服务、临时用工、会议服务、校园安保、学生公寓、校园绿化、特种设备维护、师生员工满意率、师生员工投诉。

二、考核措施

(一)后勤服务中心对物业管理公司实行每月考核,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由三部分组成:后勤服务中心考核、师生员工满意率调查、师生员工投诉。后勤服务中心考核内容为相关业务职能部门业务考核结果统计和公共卫生、维修服务、教学服务、临时用工、会议服务、校园安保、学生公寓、校园绿化、特种设备维护、师生员工满意率、师生员工投诉。(具体见附件1);师生员工满意率调查内容见附件2;师生员工投诉内容为针对附件1的内容的投诉。

(三)考核权重:后勤服务中心对物业管理公司考核占60%,教职工和学生满意率测评占40%,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师生员工投诉按附件1加倍扣分。

(四)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学院规定及管理考核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1.校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或造成人员伤亡,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

2.造成学院受到上级部门的批评或学院院级领导批评并下达纸质文件,认定当月考核不合格。

3.未按照后勤管理部门要求工作,受到学院批评,认定当月考核不合格。

4.师生客户服务满意度调查,不满意率大于40%的,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

1、每次考核由后勤服务中心提供以下检查总结情况:统计相关业务职能部门业务考核结果、公共卫生是否达标、维修服务是否及时、教学服务、临时用工、会议服务、校园安保、学生公寓、校园绿化、特种设备维护情况。

2、后勤服务中心发放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具体见附表二),组织相关人员在每月的31日前完成,并将考核情况汇总报后勤(基建)处及相关院级领导。

四、考核机构及人员组成

设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后勤(基建)处、党政办公室、保卫处、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教职工代表10人(在校园中的教职工随机抽查)、学生代表20人(在校园中的学生中随机抽查)。

五、考核结果应用

1、对考核不合格者,每次由学院向经营者按其履约保证金的1%收取违约金;如连续二个月月度考核不达标,学院将提出限期整改;凡连续5次不达标者,学院有权终止合同、处置经营者投资购置的设备、没收经营者剩余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2、对考核优秀者(90分及以上),每次由学院向经营者按其履约保证金的1%进行奖励。(并在合同期满后的招标中优先考虑)

六、本办法从20--年3月1日起实行,由后勤(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学院物业管理监管考评办法

适配人群后勤管理处人员,物业考评委员,物业服务公司使用场景高校后勤管理,物业服务检查,合同履约监督
制定目的学院想让物业干活更靠谱,别老出问题,师生住得舒服点,环境干净安全点。
适用范围管所有签合同的物业公司,管卫生、维修、安保这些日常活儿。
职责分工后勤处综合科牵头,考评委员会成员检查打分,综合科汇总通报,物业自己改问题。
禁止行为不准拖着不整改,不准糊弄检查,不准漏报问题,不准回避师生意见。
检查与监督每月25号前交检查表,综合科两周查一次,每学期抽两次,整改不力就按合同罚,没改完接着盯。

技术学院物业管理监管考评办法

一、机构

由学院后勤管理处综合科具体组织学院物业管理考评委员会负责对全院物业管理质量进行监管考评。

二、依据

对物业管理质量进行监管考评的依据是学院与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书》及其附件《物业管理要求》和《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三、工作职责

对物业管理质量的考评工作是指对各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信息反馈、督促整改、奖罚等。

1.信息来源

(1)各部门的物业管理考评委员会成员每月一次负责对所管辖区域的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并填写《物业管理检查打分表》,于每月25日前交后管处综合管理科。

(2)后管处综合管理科考评员每二周一次负责对全院物业管理的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后管处综合管理科每学期二次负责对物业管理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

(4)后管处经常性地听取全院师生的意见。

2.信息反馈

(1)发现的重大问题由后管处综合管理科现场核实后即刻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整改。

(2)后管处综合管理科将每月所有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向各物业管理公司通报,由物业管理公司针对自己在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督促整改

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整改的问题由综合管理科负责跟踪、督促,再反馈。

4.奖罚

后管处将按《委托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对各物业管理站的工作进行处罚和评奖。

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学院物资设备采购

适配人群采购经办人,论证组成员,招标领导小组使用场景高校采购,招投标管理,设备验收
制定目的学校花钱买设备得有规矩,怕乱花、瞎买、不透明,想让每笔采购都清清楚楚、有人把关。
适用范围全校用学校钱买设备的部门和老师,管仪器、物资、批量采购这些事。
职责分工基建维修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牵头定方案;项目工作组具体干活;招投标办公室收标书、存资料、监督流程;审计财务全程盯。
禁止行为5万以上不先论证不能立项;标书不交办公室或没统一拆封算无效;论证半数反对就不能报领导小组;没上网公示7天不能签合同。
检查与监督用户申请→部门审核→领导批→网上挂7天→洽谈要审计财务在场→验收三方签字→公示10天后办公室签字才报销;谁漏步谁补,没公示完不准付款。

第一条 凡利用学校资金进行的物资设备采购活动,均适合本办法。

第二条 仪器设备采购5万元以上

(含5万元)的,要先经论证是否立项

(论证组由学校基建维修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临时指定),批准立项后再由学校基建维修采购招标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公开招投标或货比三家等形式。招投标的,标书交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管并在会上统一拆封,否则无效;货比三家的,其程序参照

第三条 办理。论证中如有半数参加论证的同志不同意,不得提交领导小组讨论;个别持不同意见的,可在论证书上表明意见,供领导小组讨论时参考。

第三条 物资设备批量采购总价在1万元以上的,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用户提出申请

(如属两个以上单位使用或管理的,均应有意见并签字);

2.主管部门意见;3.审计、财务部门审核;

4.校分管领导审批;5.上网公布信息

(7天以上);

6.有关部门组织洽谈和选定厂家

(必须要有审计和财务部门参加);7.实地考察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8.签定合同;9.实施过程监督和验收签字

(审计、主管部门、用户)。

第四条 物资设备批量采购总价在2千元以上的,办理程序为:用户参与、校分管领导审批、签订合同。

第五条 采购的技术专用仪器设备验收时要有用户签字,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等由学校仓库仓管员验收。

第六条 在进行物资设备采购活动中,达到

第二条 限额需要公开招投标的,由领导小组指定成立项目工作组,具体负责操作和开展业务工作。

第七条 项目工作组在公开招投标过程中的所需费用,学校投入的项目,在项目经费中支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办理。

第八条 项目工作组在工作全部结束后,主办单位要形成书面总结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 不属

第一条 经费开支范围的物资设备采购活动,可参照本程序办理。

上述第

二、

三、 四条工作结束,要在网上公示结果10天后,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签字,财务处方能报销。

第十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职业学院物资采购

适配人群采购工作小组,用物单位负责人,后勤管理处人员使用场景教学设备采购,零星维修工程,定点采购执行
制定目的怕采购乱来,想让花钱更透明、更省钱,防止贪污腐败,按国家法律做事。
适用范围管全院所有买东西的事,包括设备、图书、维修材料这些,不管大小都得按规矩来。
职责分工采购领导小组拍板,采购工作小组干活,监督小组盯着看,用物单位把质量关,后勤管价格,监察管监督。
禁止行为不准私下定供应商,不准收回扣,不准少于3家投标,不准不公示结果,不准囤货浪费。
检查与监督先填表审批,再招标或比价,3000元以上必须公开招,验收要签字,资料全留档,查出问题追责处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加强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力度和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物资采购应遵循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大宗物资采购按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的原则,坚持节俭增效,降低采购成本的原则。

第三条 根据自治区和贵港市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学院所有的物资采购,凡是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定额以上的,必须由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

第四条 确定为学院组织招标的采购项目:

1、未达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定额要求的学院采购项目(包括《贵港职业学院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外的零星维修工程,下同);

2、政府采购中心批准学院自行采购的项目。

3、纳入政府采购中定点采购的项目。

第五条 学院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名单另附),全面领导学院的采购工作。下设采购工作小组,采购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办理政府采购定额以上的采购项目的申报工作,协助市采购中心做好各种招、投标工作;

2、负责学院自行采购项目的成本分析和质量审核,开展市场调查,收集价格情报,拟定采购项目的底价;

3、负责拟定招标书,发布招标信息,向供应商索取有关资质证明,召开招标评标会议,确定评标结果;

4、组织相关部门与人员实施采购;

5、做好招投标及采购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二章 计划与审批

第六条 所有物资采购必须按年度的计划与预算执行。学院的年度预算是购物的主要参考依据。物资采购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要求“当年使用、当年采购”,严禁囤积物资,造成浪费。学院将不定期对物资管理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列入当年国有资产考核范围。

第七条 物资采购申报。

用物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提出购物申请,填写《贵港职业学院购物申报审批表》。原则上申请购物1万元以上的要先立项设计,立项报告经行政、党委会议批准后再填写《申报审批表》。属于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器材的送实习实训中心签署意见,教材类的送教务处签署意见,其它物资类送后勤管理处签署意见。两个主管部门要认真复核,提出具体的意见。

第八条 物资采购审批权限按照《贵港职业学院经费开支审批及报销制度》执行。

第九条 为配合采购工作小组准确定价,申请购物单位事先要了解所购物资的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等情况,提供相关的图纸及用料说明。有实物样板的,提供样品。

第三章 定价与采 购

第十条 购物小组。在物资采购申请批准后,根据采购物品和使用单位的不同,成立一个由采购工作小组牵头的,成员有用物单位、监察审计部门(一次采购金额超过1万元时必须参加)与后勤管理处人员组成的临时购物小组(2-4人),负责实施采购工作。用物单位负责把好质量关,后勤管理处负责把好价格关,监察审计部门负责把好监督关。

第十一条 3000元以上的项目采购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投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标的。原则上先由申请购物单位草拟标的,报送采购工作小组审核。1万元以上的采购方案及标底必须由采购工作小组(3人或以上单数)集体讨论决定。标的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型号、出厂商、性能、数量、交付使用日期等。

(2)拟定招标书。采购工作小组根据标的拟定招标书,标书内容包括:招标项目、项目要求、交货或完工期限、付款方式、是否缴纳投标押金、投标截止日期等。

(3)发标。标书须在校务公开栏或向社会公开发布,必要时也可向以前与学院有过合作且信誉较好的厂商发出投标意向性邀请,但必须公布5天或5天以上。

(4)考察投标商。开标前,采购工作小组应对投标商的资质、生产规模、信誉程度、售后服务管理体制等进行考察,必要时还要进行实地调查。

(5)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期内将标投书密封并加盖公章送交采购工作小组。原则上参加投标的厂(商)家每次不得少于3家。

(6)开标。由采购工作小组主持开标工作,评标人员由购物小组、采购监督小组成员和购物单位代表组成,人数为三至九人单数。参加评标的人员应客观、公正地对标书进行考核,原则上选择总价最低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标,并由主持人当场宣布评标结果。

(7)采购工作小组将评标结果在院内校务公开栏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则评标结果有效。

(8)签约:原则上3000元以上的物资都要签订合同,由购物小组与供应商谈判草拟供货合同或工程合同,合同一式二份,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单一来源的采购。由购物单位提供供应商,有关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性质报经批准审定后,由采购工作小组与监督小组、购物单位代表组成3人以上单数购物小组,就价格和有关商务问题与单一来源的供应商进行洽谈确定。

第十三条 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可以采用询价方式(比较市场价格)进行采购。购物小组应就所购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交货日期等,通知合格的供应商(原则上三家以上)以书面形式报价。若近期学院刚采购过,且价格、质量没有变的,经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可按近期的价格直接采购,但要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与。

第十四条 500元以下的零星货物采购,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可由申请购物的单位自行定价采购。

第四章 验收与结算

第十五条 验收:

属于教学设备、图书、教材类的由使用单位、实习实训中心负责验收,其它物资类由使用单位和后勤管理处仓管员负责验收。合格物资开具学院固定资产进仓单。

第十六条 结算:

财务室凭《贵港职业学院采购申报单》、合同或订购单、进仓单或验收报告单和资产报增单、发票预付定金进行结算。发票背面应有经手人、验收人、部门领导,院长或授权的分管财务副院长签字。

第五章 采购的监督

第十七条 采购监督小组。学院成立采购监督工作小组,对所有采购项目的立项申报、招标议标、采购人员、采购过程、商品质量、验收结算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在召开评标、议标和开标会议的时候,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采购监督工作小组同志参加,做好现场监督记录。

第十八条 物资采购实行质量责任制。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如因失职而采购假冒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如有收受回扣,经查实后,除全额追缴回扣款项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学院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处处维护学校利益,做到廉洁奉公,公平公正。如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泄露秘密,贿赂收贿等违反法规、法纪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报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后勤管理处要做好每次采购招投标工作记录,收集整理并保存好各种文件资料,做到管理规范,有据可查。评标和开标会议记录要有采购监督工作小组同志签字方才有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院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