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物业行政人员,HR专员,部门安全员使用场景新员工入职,年度健康检查,工伤应急处置
制度目标让员工身体好点,早点发现毛病,别带病上班。
职责分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管体检这事。新员工上岗前要体检,满一年后统一安排体检。
核心条款新员工要交医院开的健康证明才能入职。满一年后公司统一安排体检,不同年龄性别加查项目。
执行要求新员工自己去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先垫付。满一年员工由公司统一组织,费用公司出。结果存档案,不合格要复查,费用自己掏。

e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2)

6.员工体格检查管理办法

6.1.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6.2.本管理办法所称员工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

6.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为员工体格检查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对所有加入公司的新入职员工进行上岗前体检要求及管理。

2).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统一组织体格检查。

6.4.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体格检查费用(认可项目)由公司承担。

6.5.体格检查管理:

1).员工按接到公司发出的录用通知书要求,在正式上岗前进行体格检查。

2).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由公司行政和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进行体格检查。

6.6.体格检查操作规程:

1).新入职员工:

i.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持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评审认可的一级以上医院(含一级医院)提供的合格的有效体检健康证明方可正式录用。

ii.体格检查项目: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评审认可的一级以上医院(含一级医院)设置的常规体格检查项目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澳抗、肾功能、血糖(包含但不限于)等化验项目。

iii.对从事过有毒有害职业,患有职业病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料。

2).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

i.公司每年定期统一安排,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进行体格检查。

ii.体格检查项目:

a.年龄在35周岁以下员工体格检查项目:常规体格检查项目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澳抗、肾功能、血糖等化验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b.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女员工、40周岁以上男员工、中心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含部门副经理)体格检查项目:常规检查及化验项目(同第1)款),增加心电图及b超检查。

c.女员工体格检查附加项目:

全体女员工:外科乳腺检查、妇科b超

已婚女员工:a、妇科常规检查、b、阴道分泌物悬滴检查(查阴道滴虫、霉菌)

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女员工:子宫颈刮片(防癌普查、检查子宫颈肿瘤)、阴道脱落细胞涂片(卵巢内分泌功能、生殖器肿瘤普查)

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男员工体格检查附加项目:泌尿外科检查(检查前列腺)

iii.体格检查项目结果:

a.体格检查项目结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统一存入员工行为档案。

b.不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c.对于传染性疾病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7.其它:政府有关部门对特殊岗位要求进行定期健康体格检查的,已进行体格检查的项目不享受本办法,未进行体格检查的项目可按本办法规定进行。

7.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7.1.总则

1).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促进工伤预防,根据《劳动法》《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部门(部门系指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及所管理的各项目中心)及其员工应遵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3).公司依照《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为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4).对工伤员工按照《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给付办法》规定的标准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提供经济补偿,公司将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物价上涨因素,适当调整由企业承担部分的费用标准。

5).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6).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为职业病,公司将及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并由其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7).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主管公司员工工伤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8).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对公司实施工伤事故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7.2.工伤事故抢救

1).员工在工作岗位发生工伤事故,员工所在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2).各部门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负伤三人以上(包括三人)的工伤事故,公司应立即报告上级公司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3).员工在工作岗位发生工伤事故,员工所在部门应立即组织抢救。

4).接到员工工伤事故通知后,主管领导及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负责劳动安全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由主管领导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

5).员工工伤事故较严重时,应立即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或呼叫急救中心进行抢救。

7.3.工伤范围及其认定

1).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i.从事本公司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部门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部门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公司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ii.经本部门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公司有关的技术改进工作的;

iii.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iv.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部门领导同意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及因病请假未获准等原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v.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vi.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vii.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公司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viii.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i*.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

故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i.犯罪或违法;

ii.自杀或自残;

iii.斗殴;

iv.酗酒;

v.蓄意违章;

vi.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各部门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向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告,填写《工伤报告表》。公司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报告,填写《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表》;并在三十日内向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各部门及其员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i.《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ii.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属于轻伤无需住院医院治疗的,由公司指定医院开具工伤诊断书;

iii.公司的工伤报告,或者劳动行政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报告。

iv.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a.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b.属于领导同意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及因病不能休假造成突发疾病的,由所在部门提交以上情况的证明材料;

c.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公司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d.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由所在部门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e.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材料。

5).员工因公外出期间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的,其亲属或者公司应当向公司所在地公安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认定因工死亡。

7.4.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

1).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

2).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员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凭工伤认定通知书,到劳动鉴定机构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7.5.工伤保险待遇

1).员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员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员工因工负伤达到伤残等级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支付,未达到伤残等级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等由医疗保险支付,其中个人负担部分可由公司支付。

3).工伤员工除紧急抢救外应到本人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工伤员工经紧急抢救脱离危险后,应当及时转回本人选定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4).工伤员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公司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5).工伤员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6).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7).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公司和工伤员工。

8).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9).工伤员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

i.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

ii.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10).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者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安置假肢、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

11).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以下待遇:

i.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七十五。其中:一级百分之九十,二级百分之八十五,三级百分之八十,四级百分之七十五。

ii.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工资。其中:一级二十四个月,二级二十二个月,三级二十个月,四级十八个月。

iii.患病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中执行由个人负担部分有困难的,由公司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酌情补助。

iv.易地安家的,发给相当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1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并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领取待遇的,到达退休年龄时,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低于按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的,应当按养老金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将该员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工伤保险基金。

13).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将由公司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i.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六至十六个月工资。其中: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

ii.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公司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百分之九十,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

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iii.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iv.伤残程度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公司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伤残抚恤金。

v.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员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公司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另行择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执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

14).员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i.丧葬补助金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ii.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iii.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确定。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15).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i.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员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ii.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员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iii.员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iv.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员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v.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员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16).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从事故发生的下个月起三个月内,本人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对失踪员工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余待遇。当失踪人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应当退回。

17).享受伤残抚恤金或者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到境外定居后,可以凭生存证明继续领取抚恤金,也可以按照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次性领取有关待遇,并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生存证明应每年向支付抚恤金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

18).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在执行劳动教养期间或者犯罪服刑期间,其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发给。

7.6.工伤保险基金

1).本办法规定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公司负责向社会保障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费用暂按原渠道支付。

2).工伤员工应当到工伤医疗合同医院进行治疗,紧急时可以到就近医院或者医疗机构救治。工伤员工需要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就医的,由工伤合同医院提出意见,并须经公司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

3).员工因工死亡,其丧葬事宜的办理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7.7.公司和职工责任

1).公司实行租赁、兼并、转让、分立时,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公司员工的工伤保险责任, 并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员工被借调或者聘用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或者聘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各部门必须负责做好工伤预防,落实工伤医疗抢救措施,确保工伤员工得到及时救治,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病伤职工管理和伤残鉴定申报工作。

3).各部门必须如实申报工资总额和员工人数,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虚报。

4).在招聘过程中,应审查应聘员工原工作背景,员工应聘时应主动说明所从事过的职业。原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聘时应当持有职业性健康检查证明。发现患有职业病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工伤保险的处理工作;在公司发现患有职业病的,由公司负责工伤保险的处理工作。

5).员工应当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工伤员工经过劳动鉴定确认完全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劳动能力可以工作的,应当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7.8.争议处理

1).工伤员工及其亲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公司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2).工伤员工及其亲属或者公司,对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3).员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7.9.附则

1).本办法所称员工本人工资,是指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死亡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收入。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七十五的,以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七十五为计发基数;高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以上的,以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计发基数。

2).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其范围、名称按照《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和所附的"职业病名单"执行,职业病的诊断按照《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3).本办法所称因工死亡,是指因工伤事故或者职业中毒直接导致死亡、工伤或者职业病医疗期间死亡、工伤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以及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

4).到公司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北京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

次性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向有关学校和公司收取保险费用。

8.办公用纸管理办法

8.1.为提高行政办公效率,降低整体费用成本支出和自然资源使用消耗,特制定本办法。

8.2.办公用纸选购应本着品质与价格合理搭配的原则,避免因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办公使用与效率。

8.3.办公用纸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领登记,部门文员定期按实际使用情况领取纸张,并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或大量领用纸张,应取得分管领导(或本部门经理)和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8.4.部门办公用纸使用应采取实际使用人签字领用的办法,除对外正式发文及存档文件外,其他用纸应双面使用。

8.5.部门在使用纸张进行文件打印、复印过程中应注意纸张的实际使用情况,避免因操作原因使纸张遗漏、破损对办公设备或办公环境造成破坏与污染。

8.6.办公纸张在储存与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避免人为原因的丢失与损坏,同时应减少各种程度的人身伤害。

8.7.设定专人负责定期回收废旧办公用纸及其他纸张杂物。

8.8.相关记录

yz-zg/b*r-f19-01《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9.关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搜集、更新和培训等工作管理办法

9.1.为确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获取和更新上述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并及时更新、培训,特制定本办法。

9.2.职责

1).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各物管中心获取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适用性确认,并指导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培训。

2).物管中心行政人事部负责中心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学习和培训。

3).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指定专门负责人,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按相关渠道定期获取、识别和更新与本部门活动和所辖范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9.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范围

1).中国政府签署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国际公约。

2).国家、地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等。

3).行业规范、标准、各级政府下达的指示、本组织与政府机构的协定及其他非法规性指南等。

9.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渠道

1).通过正常的收发文渠道获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

2).通过与各行业协会联系和沟通获取更多的其他要求信息。

3).通过专业服务机构、专业咨询机构、图书馆、数据中心、信息中介机构获取相关信息。

4).通过购买新的出版物(法规、标准汇编等),跟踪报纸、刊物的最新发布情况,利用广播电视、因特网等各种途径获取相关信息。

9.5.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评价、登记和培训

1).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专门负责人对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识别、评价、确定使用范围,填写《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汇总。

2).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交的《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汇总后,形成公司的法律及其他要求文件,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放到相关适用部门和岗位,确保适用场所都能得到现行有效版本或有关信息。

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会同并督促公司、中心各部门采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在不同场所向员工传达相关的法律和其他要求;全体员工应结合岗位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结合自身活动和服务的范围及所辖区域,公司各部门及各物管中心应把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向客户和相关方传达,使他们能了解遵守有关要求,积极配合管理工作的开展。

9.6.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

1).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专门负责人定期及时跟踪了解相关信息,得到更新版本或修订信息后,上报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2).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经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及时填写《法律和其他要求更新通知单》,并将相关信息向相关部门通告,确保新的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3).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对《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进行修订、更新,并更新所保存的版本。

4).对于作废的法律及其他要求,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从相关部门撤回,并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9.7.相关记录

c*5.2-03-f01-0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

c*5.2-03-f02-0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通知单》

c*4.2.3-01-f01-01《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10.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10.1.车辆使用权限

1).北京物管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派车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派车顺序为:办理重大事项优先、领导公务用车优先。公务用车按照工作轻重缓急顺序派车。

10.2.车辆使用申请程序

1).确需使用车辆外出办公的部门,须持部门经理签批后的《派车申请单》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后生效,《派车申请单》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2).除紧急情况外,一般用车须提前一天将《派车申请单》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3).用车当天由驾驶员到行政与人力资源部领取车辆钥匙,并于收车后将车辆钥匙交回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10.3.车辆维保

1).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和车辆加油。

2).车辆使用人应爱护车辆,遵守交通法规,若因违章造成的事故,相关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10.4.记录及表格

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物业行政宿舍

适配人群物业保安员,行政人事专员,宿舍舍监使用场景员工住宿,宿舍检查,离职迁出
制度目标管好宿舍,让员工住得安全舒服,不乱来不浪费。
职责分工行政人事部管手续和检查;保安部舍监管卫生、秩序、资料、汇报;舍员要配合舍监。
核心条款不能留宿外人,不能乱接电线,不能做饭,不能赌博喝酒,不能乱贴乱钉,不能浪费水电。
执行要求舍监每天盯卫生,每周查违规,每月报情况;行政人事部不定期抽查;违规就罚,严重就辞退。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宿舍管理制度

17宿舍管理制度

因工作及管理需要,管理处为部分员工安排员工宿舍,统一配备床铺及必需生活用品,并制定员工住宿及管理规定如下:

17.1住宿员工需提供个人资料,到管理处行政人事部办理宿舍入住的相关手续。

17.2员工应保证无不良嗜好,不得携眷住宿;

17.3住宿作为员工福利,房屋租金、管理费及必要正常的修缮维护费由管理处负责,水电费用由员工自行负担。

17.4员工离职时,应于离职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17.5单元宿舍统一由保安部住宿人员中职位最高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17.5.1总管一切内务,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17.5.2备置员工资料(如暂住证资料、紧急联络人等);

17.5.3监督舍员的行为规范,宿舍制度的执行,定期向行政人事部汇报各项情况,配合行政人事部定期的宿舍检查。

17.6舍员应遵守下列规定,违犯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行政处分,甚至解雇。

17.6.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17.6.2遇紧急事故时能服从召集命令,迅速到达现场增援;

17.6.3室内遵守消防规定,严禁使用及装接高负荷的电器,严禁私接电线,(禁止明炉烹饪);

17.6.4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17.6.5个人被铺及其他物品必须叠放整齐,保持室内清洁;

17.6.6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设施及物品,不得于墙壁随意张贴字画或装钉物品,不得任意改造、改建室内现有装修及设备;

17.6.7爱护管理处统一配备的设施和物品,员工离职或损坏将按有关规定折旧或赔偿;

17.6.8各房间的清洁由舍监安排住宿人轮流清洁值日;

17.6.9任何时侯均不得制造噪音、气味;

17.6.10宿舍内不得招待、留宿外人或亲友;

17.6.11换洗衣物必须晒挂整齐,干净的收入柜内,不得堆积室内;

17.6.12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遗失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17.6.13不得在宿舍内喝酒、赌博(打扑克、麻将)或其他不良行为;

17.6.14水电使用得当,不得浪费,随手关水掣、电掣;

17.6.15不得无正当理由及事先未经批准在外留宿;

17.6.16舍员下班后外出时间超过三小时的,必须向舍监报告;

17.6.17下班后舍员着装仍需得体,不得穿着拖鞋、睡衣、背心、内衣裤甚至赤裸身躯在小区内走动;

17.6.18入住宿舍的员工,一律要向公安部门申办暂住证。

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物业行政采购管理规定工作

适配人群行政助理,管理处主任,仓管员使用场景维修补仓,供应商评审,办公采购
制度目标让采购、入库、出库都按规矩来。东西要买对,仓库不能乱,钱花得明白。
职责分工行政助理做计划、管仓库、报账;主任审核计划;资源部找供应商、审计划、管评审;财务管钱;总经理批钱;仓管员收货发货管库存。
核心条款维修物料补仓,库存不超1万,每月补货不超三次。1000元以上算固定资产,以下算普通物品。买东西要三家比价,特殊情况要说明。
执行要求每月25日前交下月计划,急用500元以下主任批,500元以上要公司批。验收要多人一起,不合格要登记。报销要单据齐全。每月25日盘点,财务复核。所有资料要存档,接受稽核。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采购管理规定

9采购管理规定

9.1目的

规范物管公司各管理处物品采购,物品入仓、出仓的程序,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规定要求。

9.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管公司各管理处有形产品采购工作,供应商管理及仓库管理等。

9.3职责

9.3.1各管理处行政助理负责编制管理处的月资金使用计划及采购清单,并负责仓库管理

作及货款报销、采购资料存档管理工作。

9.3.2各管理处主任负责审核本管理处的月资金使用计划及采购清单。

9.3.3公司资源部负责收集有关供应商信息及资料,负责审核各管理处的月资金使用计划及采购清单,并汇总编制物管公司的月资金使用计划,报总经理审批,负责落实供应商的评审管理工作。

9.3.4财务部负责资金审核及调拨。

9.3.5总经理负责审批各管理处及物管公司的月资金使用计划及采购清单。

9.3.6仓管员负责物品的验收、领用,库存物品的管理。

9.4采购制度要点

9.4.1维修物料的采购原则:实行补仓制,由各管理处行政助理与仓管员核准仓库最高库存量及最低库存量。每月保持物品库存量在仓库最高库存量及最低库存量之间。仓存金额最高限额在10,000元内,零星或补储备仓的采购每月的次数不超过(含)三次。

9.4.2采购行为分类

9.4.2.1固定资产类

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且使用期不少于2年的、在广州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辖下各管理处内使用的资产。包括电脑网络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设备、车辆、工程设备、电机等物品。

9.4.2.2非固定资产物品/费用类

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物品的使用期不限)的物品/费用。包括低值易耗品、工程零星耗材物料、办公设备的维修费、办公室绿化费、公务交通费、饮用水费、邮递费及其它杂项品。

9.4.3采购方式

9.4.3.1长期协议范围:

员工宿舍租赁、办公设备的维护、保养(协议期限一般为一年)等。

9.4.3.2固定供应商范围:

文具/办公用品、工程物料、制服洗涤、对讲机购置维保、电脑设备购置及维保、消防保安用品、制服制作、饮用水供应商等。

9.4.3.3一般供应商

经市场调查,固定供应商无法供应的、或在同等条件下固定供应商的价格高时,临时寻找的供应商,采购品单价在300元(含)以上,或总价值在1,000元(含),要求有3家或3家以上供应商来进行比较、核价。

9.4.4采购审批权限按《广州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审批权限》执行。

9.5其他采购要求:

9.5.1尽量要求按时送货,如需外出采购,行政助理应安排集中物品采购。

9.5.2采购物品均要求供应商提供正式的商品销售发票。

9.5.3对于批量货品或大宗物品,均要求供应商送货上门。

9.6采购程序一般分请购、询/比/议价、呈核订购、验收、报销及存档跟踪管理六个阶段。

9.6.1请购

9.6.1.1仓管员于每月月底编制好仓库存量报表,以便审核各部门提交的请购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汇总本管理处下月的资金使用计划(附请购清单),依权限逐级报批。

9.6.1.2资源部汇总审核各管理处的资金使用计划,并交总经理批准。

9.6.1.3急需及临时需采购的小件物品价值在人民币五百元以下,由申请部门填写《请购表》交行政助理审核,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交行政助理统筹采购,价值在人民币五百元以上,一律报公司资源部及总经理批准。

9.6.1.4大件贵重物品除按照资金使用程序报批外,仍需由使用管理处拟写书面详细申请报告报总经理批准。

9.6.1.5固定资产(1000元以上)采购需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

9.6.2询价、比价、议价

9.6.2.1行政助理按月资金使用计划中的采购清单或《请购表》的缓急,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进行询价作业,若因特殊情况(独家制造或代理等原因)应于《请购单》上注明并填报《独家特约委托方/供应商审批表》外,原则上应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9.6.2.2行政助理应获取正式书面的报价资料,内容须详细、真实,除包括产品的必要信息外(如货号、规格、产地、价格、货期等),还须显示供应商的详细资料,必要时要有盖章确认,并附上公司简介、产品样板、技术参数资料、质检证明等。

9.6.3呈核、订购

9.6.3.1行政助理须将经议价后的报价资料汇总,归纳整理报价分析,并将拟选定的产品、最终价格及供应商资料填制于《请购单》上,依权限逐级报批。

9.6.3.2于议价后商定的货品规格与采购清单上载明的有出入或属代用品,行政助理应在《请购单》上注明并附上详细资料,一同呈报使用部门核准后,再依权限逐级报批。

9.6.3.3采购材料较专业复杂时,行政助理需密切联系使用部门,并先把《请购单》交使用部门确认无误后,才依权限逐级报批。

9.6.3.4《请购单》经核准后,如数量、金额发生变更尤其增加时,行政助理应重新依权限报批。

9.6.3.5行政助理接到核准后的《请购单》后,应密切跟进交货事宜,并及早做好相关的收货准备工作。

9.6.4验收

9.6.4.1验收原则上应有行政助理和仓管员会同使用部门人员共同检验,专业产品还需要专业人员陪同验收,验收合格后验货人需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收货,如不合格,由验货人填写《不合格产品验收表》要求供货商签名,交人事资源部存档备案,月底总结,如《不合格产品验收单》超过一定数量,取消供货资格,另换其它供货商。

9.6.4.2仓管员须及时做好货品的入仓进帐纪录,对退换及分批交货产品需及时反馈使用部门,并作出跟进。

9.6.4.3行政助理持手续完备的《请购表》、《入仓单》、相关申请报告及发票到财务部报销。

9.6.5存档跟踪管理

9.6.5.1购项目应设立档案,便于查阅,以及做好跟踪管理工作。

9.6.5.2货品的保修、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须由行政助理统一管理。

9.6.5.3行政助理应定期整理资料,做好归类、数据统计工作,随时为管理处提供准确的记录信息

9.6.5.4采购记录及规程须接受各部门、财务人员、总经理及业主的定期稽核监督。

9.7仓库管理

9.7.1.物品出仓

9.7.1.1各部门出仓物品范围:《请购单》中申购的物品;必需的办公用品。

9.7.1.2各部门根据出仓物品范围凭《工作任务单》向行政助理办理材料出仓手续。

9.7.1.3行政助理将每天出仓的物品数量登记在《库存物品盘点表》上。

9.7.2物品盘点

9.7.2.1每月25日前,人事行政助理对仓库内物品进行逐一清点。由财务部复核。

9.7.2.2根据清点结果,填写《库存物品盘点表》。

9.7.2.3将库存物品明细账的库存物品额和盘点表上的实物余额进行核对。

9.7.2.4在次月1日前将前月《库存物品盘点表》、《入仓单》、《出仓单》交人事资源部主任审核。

9.7.3仓库管理

9.7.3.1仓库物品应摆放整齐,由大到小、由重到轻、从上到下的顺序依次摆放;

9.7.3.2物品应分名别类,在物品前挂上物品标签卡;

9.7.3.3仓库除仓管员外,无特殊情况其他人员不准入内;

9.7.3.4仓库应通风良好,做好防鼠、防潮等措施,定期投放鼠药,对易腐烂、发霉的物品应定期晾晒;

9.7.3.5仓库内的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上油;

9.7.3.6仓库内应摆放足够的灭火器;

9.7.3.7仓库内应做好安全用电管理,不准在仓库内进行加工、烹调等作业,必须做到人走灯关;

9.7.3.8仓库内应做好防范措施,门、窗、锁保持完好;

9.7.3.9仓管员休息或不在岗位时,应将仓库房间钥匙及钥匙箱钥匙以封条形式交于最高当值主管,在此期间如需领用物品须有两人同往,并做好登记记录。

9.8物品供应商评审管理

9.8.1评审范围

9.8.1.1长期供货合作的供应商/委托方;

9.8.1.2成交标的大额的供应商/委托方

9.9行政助理应当对合格供应商及时建档,包括以下内容:

9.9.1供应商/委托方的名称、注册地址

9.9.2营业执照复印件

9.9.3资质等级证书

9.9.4评审结果和记录

9.9.5其他证明材料

9.10物管公司资源部每半年至少应当对各管理处所管理的合格供应商状况全面组织跟踪、评审一次,并编制成一览表报总经理阅示。具体要求:

9.10.1掌握委托方/供应商内部管理的状况

9.10.2委托方/供应商产品价格的变化

9.10.3社会信誉的变化

9.10.4同本管理处合作的情况跟踪

9.10.5其他应当跟踪管理的要素

9.11跟踪评审结果的处置

9.11.1资源部应当依据每半年的跟踪评审结果将委托方/供应商分为优等、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

9.11.2委托方/供应商将作为管理处对外采购的优先合作对象,可在合作时享受付款方式、评审条件、货品验收方面的优惠和方便。

9.12物品采购流程

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物业行政集团网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工作

适配人群物业主管,物管中层管理者,zz公司主管级员工使用场景主管办公通信,集团网入网,离职资产返还
制度目标让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手机用,方便工作联系,保证上班时间能打通电话。
职责分工资源部负责配手机、管号码、调分配、收发票、处理关机和离职交接。员工要保管好手机、按时交票、离职还机。
核心条款手机归公司所有,不能私改号或转送;上班必须开机;损坏遗失要赔;离职必须还机。
执行要求领手机要签协议;话费自己缴后凭票报销;超限额自己付;每月交发票给行政核;关机被发现会处理;离职不还从工资扣钱。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集团网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11集团网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11.1手机所有

手机为联通公司送给zz物管公司,所有权为zz物管公司所有,手机与手机号码统一由资源部配于zz物管公司主管级以上员工使用。

11.2手机使用管理

11.2.1cdma手机由zz公司配于主管级以上员工使用,是属于员工福利的一种,在使用cdma手机时,同时享有公司手机补助。

11.2.2ma手机统一由资源部管理,由资源部统一调配,员工不能干涉。

11.2.3员工在使用cdma手机时,必须保证在工作时间内开机,如果发现在工作时间内无故关机,无法联系的情况,资源部有权做出处理。

11.3手机费用管理

11.3.1cdma手机交由员工使用的当月起,员工相应享有与其职位相应的手机报销。具体参照"手机通信费用管理规定"。

11.3.2cdma手机话费每月由使用者自行到营业厅缴费,索取话费发票交行政核准,在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超过报销限额的话费由持机人自行承担。

11.4其他

11.4.1员工在领取cdma手机时,需和公司签定一份公司内部手机管理协议;

11.4.2员工在领取cdma手机后,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手机损坏、遗失等情况,由员工负责赔偿;

11.4.3员工在离职后,需把手机交还公司,如果私自带走手机者,当在其当月工资里扣除其中费用,同时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1.4.4如员工在领取手机后,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从领取手机后开始算),公司把其使用的手机及号码送于该员工。

11.4.5如享有报销补助员工现使用中的cdma手机,想加入集团网,可把手机号码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资源部,由资源部代为办理。加入后,手机号码属员工不变,超出话费标准部分自行缴纳。不享有报销补助的员工,如想把自己使用的cdma手机加入集团网,亦可把号码及身份证交于资源部代为办理。话费方面由员工自己以预存话费方式缴费。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4.6员工如想把原属于自己的cdma手机号码退出公司集团网,可以向资源部提出申请,由资源部办理。

11.5内部手机管理协议

为便于与zz公司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主管级以上员工统一配发手机及对应的号码。为更好地进行管理,现制定以下规定:

11.5.1公司配发员工使用的手机及其配件、号码,属公司所有,员工仅享有使用权,未征得公司书面同意,使用者不能擅自更改号码或转让手机及其配件。

11.5.2使用者在手机使用期间须妥善保管好手机及配件,如有损坏或遗失,公司将视实际情况要求使用者作出相应赔偿。

11.5.3员工经公司书面批准,将获得公司配发的手机及其配件和对应的号码,并可以享有定额手机话费报销。公司每月提供给使用者的定额话费报销费用,是为满足公司通信需求及日常工作需要,使用者不能因个人原因而导致关机甚至停机,影响公司工作效率;违者将按公司管理制度追究相关责任。

11.5.4使用者实际话费如超过公司批准的定额报销费用,超出部分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11.5.5手机号码为公司的一种资源,使用者不得利用此号码作违法违纪使用。一经发现,将会受到公司的调查,公司将保留追究使用者相关责任的权利。

11.5.6如手机存在质量问题或者通讯故障时,可向公司资源部报告,或直接致电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服务经理,以尽快解决。

11.5.7使用者与公司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需同时返还手机及其配件、uim卡,结清话费,否则公司有权直接从使用者的薪金中扣抵配发手机的市场价款、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1.5.8员工一经领用手机及其配件或使用公司配发的手机号码,则视作自愿遵守上述规定。

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物业行政资产管理规定工作

适配人群管理处行政专员,资源部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责任人使用场景资产入库验收,资产转移登记,固定资产报废
制度目标管好公司和各管理处的资产,别丢、别乱放、别用坏,账和实物对得上。
职责分工资源部是总管,管审核、调配、编号、盘点;管理处行政部负责登记、转移、报废、维护;使用部门要保管好、报变更、做盘点。
核心条款资产分固定和非固定两类;买前要填申请表;到货要验货;每件贴编号标签;调换人不换号;报废要交报告。
执行要求买资产先申请,资源部批了才买;验收时核对单据和质量;编号后马上贴标;每年3月、9月盘点两次;12月底出年报;资料全要存档。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资产管理规定

8资产管理规定

8.1本文件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及公司辖下各管理处之全部相关资产的管理。

8.2资产的定义

泛指使用期为1年以上(含1年)在公司及公司辖下各管理处使用的资产。其中,单位价值在rmb2000以上(含rmb2000元)的资产,属固定资产类,财务软件系统中划分为a类资产;单位价值在rmb2000元以下的资产,属非固定资产类,财务软件系统中划分为h类资产。

8.3资产的分类

所有的资产是根据与财务账相一致的标准进行分类的,具体为:

8.31办公设备类(包括家私、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空调、碎纸机、绘图仪、音像器材、电器、厨具、电话等);

8.3.2电脑网络类(包括服务器、pc、外设设备、网络设备、电脑软件等);

8.3..3交通设备类(包括汽车、摩托车、电池车等);

8.3.4房屋类;

8.4资产管理和主管部门

8.4.1管理处行政部为管理处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按照规定办理资产的增加、调配、转移、报废、减少、盘点和资产系统的登记等工作,并对资产安排适当的维护,以保证公司资产的实物和资产的记录统一一致。

8.4.1资源部为公司所有资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管理处的资产管理工作。

8.5资产使用部门

资产使用部门是指具体贯彻执行公司资产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负责部门资产日常维护工作的执行部门。

8.6资产所有权及相关责任

8.6.1资产所有权

资产所有权归属于负担其成本费用的物管公司或管理处。在广州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辖下各管理处范围内,资产位置的改变并不构成所有权的改变。

8.6.2资产管理部门责任

负责按照规定办理资产的增加、转移、报废、减少、盘点等组织、登记手续,并对资产进行必要的维护安排。

8.6.3资产使用部门责任

8.6.3.1资产作用部门应清楚本部门所属下的资产所处的位置,并确保该固定资产处于正常的使用中;

8.6.3.2如发现使用人变更、或使用地点变更、或损坏、或遗失等,应及时通知该资产管理部门,以便于更改资产的登记资料和作相应的处理;

8.6.3.3资产管理部门已对管理处所有资产及其使用人进行了编号并登记,各资产使用部门及资产的具体使用权人须对应使用,并妥善保管、爱惜使用。

8.6.3.4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盘点工作。

8.7固定资产的折旧

固定资产每月折旧费用最终由该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管理处承担。

8.8资产的取得

8.8.1申请购买资产

作购买前的准备,填写"固定资产申请表"(所申购的资产属固定资产类时适用)、或填写"非固定资产/费用申请表"(所申购的资产属非固定资产类时适用),然后将

申请表汇总到资源部审核,由资源部进行调配,无库存则再由资源部组织购买。

8.8.2资产购入后的验收

资产管理的公司责任人应负责资产到达后的质量确认,保证其今后的正常使用。

当物品送到时,申请人或接收人应检查该物品以确保以下几点:

8.8.2.1物品与资产申请单上物品一致。

8.8.2.2来的物品与送货单上物品一致。

8.8.2.3物品质量是合格的。

注:如发生物品与要求不符或质量不合格,该接收人或资产管理的部门/管理处责任人必须通知资源部,并作有关的协调,保证对资产情况的及时了解。

8.9资产的编号

8.9.1资产转移

所申请的资产是从库存中调配的,则属使用者的变更,不产生新的资产编号,资源部作相应的变更使用人登记。

8.9.2当一项物品被认定为资产后,由资源部登记,给予其一个新的资产编号,按统一的位置将资产编号的标签粘贴在该物品上。

8.10资产的签收

资源部将该资产编号填写在申请表的"取得登记栏"中,再由申请人或使用人在"取得登记栏"上签收。

8.11资产资料的存档

资产管理的公司责任人,将该资产的申请表、购买合同、产品介绍书、保质书、发票复印件、资产卡片、资产转移单等资料存档。

8.12资产购买款的支付

由资源部负责办理资产购买款的支付手续,并将已填写"取得登记栏"的申请表原件、资产卡片、发票等资料交财务部。

8.13资产的处理

资产的处理应填写《实物资产处理申请表》,并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如属固定资产批准后交由财务部操作。

8.13.1由于使用中损坏而处理的,在归档时必须附有损坏报告。

8.13.2由于遗失(或被盗)而处理的,在归档时必须附有遗失(或被盗)报告。

8.13.3需废弃而处理的,应须附有该物品的照片,以作处理参考。

8.13.4固定资产的变卖,必须附有变卖的有关资料,包括变卖报告、手续、票据复印件等。

8.13.5其它

8.14定期资产检查

两种周期性的维护来保持记录的精确、真实:

8.14.1资产的年报(由资源部负责)

8.14.2周期性盘点(由资源部主持各部门配合)

8.14.3资产的年报

资源部于每年12月31日前,根据当年二次资产盘点的情况,调整好资产登记后,打印出公司/管理处资产的年报,交档案室归档;同时将各部门/管理处的资产年报发给各资产管理的部门责任人。

8.14.4周期性的盘点

周期性的盘点为每年的3月和9月。

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物业行政制服管理规定工作

适配人群客服人员,保安人员,工程技工使用场景客服前台,保安执勤,工程维修
制度目标让员工穿得整齐统一,看着像一家人,大家更有集体感,公司也显得更专业。
职责分工行政部管订制服和找洗衣服的公司;各管理处行政或仓管员负责发收、检查、算钱;员工自己洗熨、保管好。
核心条款入职给两套;当值必须穿整齐;不许卷袖子裤腿;不许露私人物品;工号只能标在腰线和裤头。
执行要求员工自己勤洗熨;行政人员月底跟洗衣公司结账;换洗次数夏天多冬天少;离职前交还,损坏要赔钱;每次换洗都要检查记录破损。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制服管理规定

15制服管理规定

15.1目的

为了统一物管公司对外形象,加强员工的归属感,促进公司的业务和管理水平,公司均为各岗位的员工订制制服,现特制定相关的员工制服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5.2一般规定

15.2.1员工入职时可获发两套工作制服;

15.2.2每位员工当值时,必须穿整齐制服,下班后应将制服放回更衣柜,工作服要整洁,钮扣要扣齐,不允许敞开外衣,非工作需要不允许将衣袖、裤管卷起,不允许将衣服搭在肩上;

15.2.3制服衣袖,衣领不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显露个人物品,有装衣袋不装过大或过厚的物品,袋内物品不外露;

15.2.4员工应保管及爱护好制服,除集中换洗外,员工应勤洗勤慰熨,时刻保持制服清洁;

15.2.5任何人为损坏或遗失,员工需负责赔偿制服费用,同时亦将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由公司管理层作出裁决;

15.2.6员工离职前需将制服交还,若制服有损坏者按规定折旧作出赔偿,若未能交还制服者按全额赔偿;

15.2.7遇下雨天,保安部可统一不戴帽子;

15.2.8因保安制服分冬装和秋装两款,保安部可根据天气情况统一窒着其中一款,原则上以温度摄氏22度为穿着标准,22度以上的统一穿秋装,但一切视实际情况而定,各班组必须统一着装;

15.2.9员工不得在制服的任意部位标记个人标识,只能在制服的腰线及裤头部位标记员工工号以作识别。

15.3折旧标准

15.3.1男、女西装之折旧

按两年时间折旧,即每年的折旧率为50%;

15.3.2男、女衬衫、西裤、西裙之折旧

15.3.3保安服、帽之折旧

15.3.4工程服之折旧

由于工程部技工所穿着之工程衣磨损较大,且一年四季只有两套服装,所以按一年时间折旧。

15.3.5工鞋之折旧

皮鞋类按一年时间折旧;布鞋类按半年时间折旧;

涉及个人卫生问题,员工离职时一律采用工鞋折旧方法,工鞋不予回收

15.3.6其他用品之折旧

如女门童使用的保暖长袜等,一般按半年时间折旧,离职时不予回收,其他如保安精神带等配饰,一般按一年时间折旧,或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15.4工衣换洗

15.4.1工衣清洁原则上由员工自行负责,但管理处也会提供必要的换洗服务,集中换统一律由公司行政部指定统一由一家合标准之洗涤服务商进行,各管理处均按统一标准执行。

15.4.2各管理处行政人员负责工衣交收,检查及费用核算工作,并于月底统一洗涤服务商结算

15.4.3换洗周期:(根据目前各管理处的经营状况,暂定以下标准)

适用范围夏季冬季备注

客服人员4次/月2次/月

保安人员2次/月1次/月

工程人员1次/月1次/月

后勤人员2次/月1次/月

15.4.4制服的保管

15.4.5各管理处行政人员/仓管员负责制服的进出仓,保管工作

15.4.6员工离职时,行政人员/仓管员应仔细检查制服,将破损情况3决定回收或折旧报废,并将具体情况在员工离职手续清单上标明,如需要折旧或赔偿的,须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计算费用。

15.4.7制服缴仓后,行政人员/仓管员须及时送厂商洗涤,做好保洁工作

15.4.8行政人员/仓管员于每次集中换洗时,要仔细检查制服的使用情况,对破损情况要做好相应记录,除向洗涤厂商跟进修补外,对造成制服破损的员工及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时应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物业行政电话

适配人群前台文员,管理处主任,行政助理使用场景物业客服接待,消防监控值守,工程报障响应
制度目标让电话用得更规范,省话费,不干私活,不乱打长途,不瞎上网。
职责分工管理处主任管预算和监督,行政人员管报销和查费用,前台管接电话。
核心条款不能打私人电话,不能上网聊天游戏,不能乱拨信息台,分机号统一编排,长话要登记签字。
执行要求前台按标准话术接电,总机响五声没人接就挂,每月话费超预算10%要写说明,超支自己掏钱。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电话管理制度

19电话管理制度

19.1为规范公司及所辖各管理处电话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9.2公司及各管理处的电话,主要是作为公司员工进行内外公务沟通、以及开展办公业务之用,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得使用办公电话作私人用途。

19.3任何情况下,严禁使用拨号上网聊天、浏览、玩游戏等。一旦发现,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19.4任何情况下,严禁接驳信息台,一旦出现信息费,将由使用人自行负担此项费用。

19.5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节约话费成本。

19.6各管理处的分机号码统一使用"8"开头的三位数,各部门分机号码按如下规定执行。管理处主任:801;客户服务部:802-805,客户服务部前台800;人事行政部:806;财务部:807-808;保安部:809-810;工程部:811-812。不设分机或分机号码不能使用三位数的管理处,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审核批示。

19.7总机人工录音服务内容统一为"您好,**客户服务中心,请拨分机号码,查号请拨0。"、"您拨的分机正忙,请改拨其他分机号码。,或拨0由总机为您服务。"、"您拨的分机无人接听,请改拨其他分机号码。"总机人工录音的音色、音调、音质各管理处全部统一。

19.8总机接外线电话至分机时,一般电话铃声响五次无人接听,即挂线。

19.9前台文员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zz管理处",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候!"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拨。谢谢!"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前台!"其他内容视情况回答,要求规范、简洁、礼貌。

19.10由各管理处主任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每年度办公电话费用预算报公司审核,并负责对办公电话的费用支出做出有效控制和监督。

19.11行政人员要做好电话费用的核准报销工作,并协助管理处主任监督电话的正常合理使用。对电话费用有疑问的,应主动联系电信部门查明原因,为费用结算提供合理的数据资料。对电话费用定额管理的执行情况做好跟踪协调,适时向物管公司提出检讨方案。

19.12各管理处的每月电话费用应不超过费用预算的10%,若超出该范围,管理处主任须提交充分合理的理由,书面报告予物管公司审核,否则超出费用由该管理处相关责任人自行负担。

19.13管理处的电话小总机应有可打印分机电话清单及计费的功能,若目前使用的未有该项功能,应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公司报批加装。

19.14消防监控、工程报障及客户热线等直线电话一般只为方便外电打入和紧急情况而设,业务拨打电话应尽可能采用总机线路。

19.15管理处电话一律取消长话功能。各管理处可根据话费预算,统一购买ip电话卡,由行政人员保管,员工因公需要拨打长途的,必须在《长话登记册》上注明对方号码、拨打原因,由部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签字确认,行政助理才予以协助拨打,并记录每次时长及消费额。若负责人不在,又确因业务需要挂长途电话的,必须通过电话请示批准后,方可进行拨打,并在三日以内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不补办者视为私人电话,电话费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19.16行政助理未按上述的规定执行,手续不全即帮他人拨打长途电话者,除当次电话费由其全额支付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9.17员工未经同意私自拨打国内长途电话,或以公事为由挂国内长途电话者,经查明属实后,除全额支付当次电话费用外,每次罚款50元;私自拨打香港或澳门电话者,每次罚款100元。屡犯不改者,视情节给予处分,直至辞退处理。

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物业行政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工作

适配人群巡楼保安,消防中心员,行政助理使用场景物业巡检,消防联动,秩序维护
制度目标让对讲机用得久一点,不乱用,不出错,大家通话清楚
职责分工行政助理统一编号、检查、修、建台账;各部门每天发收登记;使用人自己保管好
核心条款随身带、轻拿轻放、不拉天线、不敲硬物、开机状态、换电池先关机、按规范讲话、音量要小
执行要求每天交接登记,损坏马上报,写书面说明,人为损坏要赔钱,通话讲岗位、讲礼貌、说请谢谢,听不清喊三遍没回就转呼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12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12.1对讲机的管理

12.1.1对讲机由各管理处各部门领用保管,遵守"谁领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

12.1.2对讲机由各管理处行政助理统一编号管理,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12.1.3各管理处各部门必须设立对讲机使用登记薄,由部门每天统一发放、验收,并做好对讲机交接工作。

12.2对讲机的维修

12.2.1对讲机的维修统一由各管理处行政助理负责,由资源部指定统一的维修商进行维修保养。

12.2.2行政助理应建立对讲机的设备台帐,及时掌握对讲机的性能状况及使用情况。

12.2.3收对讲机发现有损坏或故障,必须立即通知行政助理处理。行政助理需向使用人了解清楚情况,要求使用人提供书面报告,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的须负赔偿责任。

12.3对讲机的使用

12.3.1对讲机必须随身携带,小心爱护,使用时应小心轻放,严禁手提对讲机天线,严禁用对讲机敲击硬物,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

12.3.2用对讲机后必须保持对讲机处于开机状态,并注意及时更换电池,更换电池时,必须先关机后再更换电池,以保护和延长对讲机使用寿命。

12.3.3须严格按对讲机的操作规范使用,发话时,按住发话按钮,发话完毕后松开发话按钮接听,严禁长时间按住发话按钮,影响正常通话。

12.3.4在公众场合注意控制对讲机音量,避免对客户造成滋扰。

12.3.5对讲机仅供工作上的联系,不准用对讲机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讲影响公司/管理处形象的说话或泄露公司/管理处秘密。

12.3.6用对讲机时应先报岗位,然后讲要找的岗位,再说具体事情;使用对讲机时应使用礼貌用语,要求别人办事时应多用"请"字,如"消防中心call巡楼保安,请即到××层检查×号烟感",接收人收到后应回复"收到"或不清楚时说"请重复",检查后回复"巡楼保安call消防中心,检查无火情,请复位","谢谢"。严禁用对讲机讲粗言烂语。

12.3.7对讲机使用过程因接受信号不好,接收双方听不清楚时,呼叫三次无反应,其他同事应立即转呼并及时代为转告。

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物业行政车辆使用

适配人群行政资源岗,部门负责人,外勤业务员使用场景接待宾客,业务出差,紧急用车
制度目标管好公司车子,别出事,办事快点,少花钱。
职责分工资源部管调配、安排、加油、维修;司机管开车、检查、登记、停车、清洁;用车人要填表、签字、守规矩。
核心条款先申请再用车,同路线一起走,没车就开回执,能坐公交地铁就别用公司车。
执行要求周一上午报计划,提前一天交申请表,部门经理批完给资源部,司机每天记行程、查油量、收表签字,用车人必须配合登记。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6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6.1总则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制定本制度。

16.2车辆使用范围

16.2.1公司接送往来宾客等接待用车;

16.2.2公司领导业务用车;

16.2.3员工外出开会、联系业务用车;

16.2.4其它紧急和特殊情况用车等。

16.3车辆使用程序

16.3.1周一上午本部各部门以电邮形式申报本周用车计划,交由前台文员定出"公司车辆行程安排表",以电邮形式通知本部所有员工。

16.3.2需用车人员根据行程表做出外出办事安排,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填写"公司车辆使用申请表",由部门经理批准后交资源部。

16.3.3资源部尽可能安排同线路外出办事的同事共同用车。

16.3.4无法安排用车时,资源部将开具"无公司车辆安排回执"。

16.3.5员工外出联系业务尽可能考虑使用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

16.4车辆的管理

16.4.1车辆调配权归属资源部。

16.4.2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场所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确保车辆保持良好运行;司机有责任在每次出车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用车。

16.4.3停放公司指定车位,钥匙交回资源部(或存放在时代监控室)以备紧急情况使用车辆。

16.4.4车辆需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由资源部统一支付油费。

16.4.5车辆加油统一由司机经办,司机在每个工作日结束前检查油箱油量,保证紧急任务和特殊情况用车时的需求。

16.4.6司机出车时应向用车人收回"车辆使用申请表",并在工作日志中及时登记起点至目的地区段名和行程公里数,由用车人签名确认。

16.4.7司机下班后应将车辆停入停车场,同时及时登记行程公里数,掌握用油情况及控制用油量。

16.4.8公司人员下班后或周末确需用车的,应提前向资源部提出申请,确有急事应口头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用车。自行开车者需在"公共用车登记薄"上登记起始终点及行程公里数,并签名确认。

16.4.9司机每天做好工作日志,详尽记录行程,并由经办人签名确认。

16.4.10司机应保持车辆外观及车内的整洁,备用修理工具齐全;停入停车场时应保障油箱储油不少于1/4,外出时需在正规停车场保管车辆、否则发生损毁、遗失或被盗等到情况,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16.4.11杜绝员工无证或未经允许驾驶公司车辆。

16.4.12用车人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和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物业行政管理工作交流

适配人群物业经理,部门主管,财务会计使用场景周例会,月例会,季度总结
制度目标让大家多见面多说话,别闷着干活。早点发现问题,想法子解决。统一大家的想法,干活更快更好。
职责分工经理主持所有会议。人事行政部发通知、记会议、收报告。各部门自己开内部会、写报告、按时交。
核心条款固定时间开会,不能随便迟到早退。每次会都要写纪要,报告要按格式来。外出学习回来得交心得。
执行要求例会时间定了不能改,有事提前说。会议纪要48小时内交,部门内会纪要24小时内交。报告不按时交要提醒,三次没交要问原因。

物业行政管理之工作交流制度

为全面了解各部门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建立上下一致思想共识,提高工作效率质量,以达到有效沟通与交流,特作如下规定:

1.会议制度

1.1 常规例会安排:

时 间会议名称主持参加人员

逢周六上午10:00周例会经理一般为部门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

每月1日进行月例会经理一般为部门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

每半个月一次经营班子例会经理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财务会计人员

3月、6月、9月、

12月的每月30日季度总结会经理全体员工

7月1日年中总结大会经理全体员工

次年1月10日年终总结大会经理全体员工

备注以上会议时间若遇休息日,可适当提前或顺延,以通知为准。

1.2 以上未定具体时间的会议,由人事行政部提前一天通知。

1.3 以上会议记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会后48小时以内上报会议纪要。

1.4 各部门每周必须进行一次部门内部沟通会议,自行安排并记录,会后24小时以内上报会议纪要。

1.5 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或早退。特殊情况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缺席。

2)与会人员应自觉签到,关闭手机或调到震动,保持肃静。

3)会议上应保持端庄坐姿,认真聆听,维护会议气氛,不得在场下交头接耳杂谈,不得哄谈吵闹。

4)与会人员应等到宣布散会时方可离场。

5)退场时,应礼让公司各阶层领导先行,之后井然有序逐一退场,不得抢先拥挤,退场时亦不得大声喧哗。

2.周/月/季/年工作报告

2.1为更好的配合工作会议顺利进行,各部门必须在会议前准备好相关工作报告,报告的工作内容包括:(按统一格式)

1)大事记(主要成绩);

2)经营目标、业绩指标完成情况;

3)部门工作进度,以及业务情况汇报;

4)下一步工作安排,及费用预算;

5)存在问题及对策,需有关部门配合或解决事宜。

2.2具体如下:

工作报告内容完成时间报告递交流程

周工作计划/总结逢周五16:30前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经理

月工作计划/总结每月最后一天

季度工作报告3月、6月、9月、12月的每月28日前

年中述职报告6月28日前

年终述职报告次年1月5日前

3.外出参观/学习/研究性质的活动

外出参观、活动(如:踩盘),回公司须上交工作报告,阐述学习的心得与收获,达到共同交流与分享的目的。

4.工作交流要求

4.1 各种工作报告必须按照统一格式制作上报。

4.2 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责任人须准时出席会议并完成相关工作报告,周/ 月/季/年的工作报告,应于会后结合最新会议精神,重新整理并24小时以内上交人事行政部。

4.3 外出活动报告填写使用《外出工作考察报告》,活动完毕两天内完成上报人事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