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打眼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适配人群打眼工,掘进工,支护工使用场景采煤工作面,自滑工作面,放顶作业区
编制目的防止打眼时出事故,保护打眼工不被伤到,让钻机用得安全稳当。
适用范围井下打眼工、电煤钻和风钻、采煤工作面打眼环节。
职责分工打眼工自己动手干,班组长在旁边看着,老工人有时帮着提醒。
操作流程先检查设备,再试转,找准眼位,断续启动,正常推进,清煤粉,夹钎要停机处理。
执行标准缆线吊起隔8-10米,钻杆得直,试转要校正反转,推进要稳,煤粉随时清,夹钎必须停电卸钻倒扭。

一、打眼工服装必须整齐,做到“三紧”,围巾不准露在领外,严禁戴手套作业。

二、打眼前,将缆、线拉到工作地点,并每隔8-10米将其吊起临时固定,移动时不准强拉硬拽。

三、打眼前,检查电煤钻(或风钻)及缆、线是否完好,钻杆是否平直,无异常现象后,送电(或送风)试运转,校对正反转。

四、自滑工作面打眼前,要设好安全脚手板和安全档,其距离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五、打眼时,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参数找好眼位,拿牢把柄,断续给电(或给风)开钻,待钻头进入煤壁后再进行正常推进。严禁在旧炮窝上打眼。

六、打眼过程中,要及时清除眼内煤粉。夹钎时,要立即停电(或停风),卸下电煤钻(或风钻),倒扭钻杆,活动后重新打眼。

七、遇有瞎炮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八、打完眼后及时断电(或风),并将电煤钻(或风钻)及缆线撤到上下巷的安全地点,盘好并吊挂起来。

九、有下列之一者,不准打眼:

1、自滑工作面上方出煤时;

2、刮板输送机运转需跨越打眼时;

3、放顶地点上下15米范围内;

4电煤钻无综合保护。

十、遇有顶板压力突然增大,炮眼内涌水或出现其它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打眼,及时向班组长汇报。

十一、电煤钻发生故障时,必须找电工处理。

采煤打眼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采煤打眼工安全技术

适配人群采煤打眼工,爆破辅助工,机电维修工使用场景综采工作面,炮眼布置,瓦斯超限
编制目的让打眼工知道怎么安全打眼,不瞎干乱干,别出事,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适用范围采煤打眼工、煤电钻、工作面打眼作业。
职责分工打眼工两人一起干,一个扶钎一个握钻,班组长看着,机电工修设备,爆破工配合处理拒爆。
操作流程先检查顶板支护,再备工具查电钻,定眼位刨点,间断送电起钻,匀力推进调水排粉,清净炮眼,盖好底眼。
执行标准用完好煤电钻和合格钻杆,转向对、电缆不破皮,钻头钻进要稳,水量适中,炮眼深度角度按说明书,煤粉清干净,眼口盖严实,手柄不松动,外壳不烫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采煤打眼工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中关于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与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第3条检修煤电钻必须由机电维修工负责,并在通风良好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内随意拆卸和检修。

第4条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打眼,不得在煤(岩)裂缝中打眼,不得站在搪瓷溜子里或运行的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第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及以上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煤炮声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

3.在有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出现卡钻杆、孔内冲击以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4.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5.打眼过程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动钻杆)。

6.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7.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8.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9.在白溜运输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正在出煤时。

10.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小于.0.5m,岩层中最小抵抗线小于0.3mc

对上述1、2、3、4、5项,如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向上级汇报。

第6条电钻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限:

1.出现卡住钻杆时。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时。

3.电钻外壳超温(60℃或烫手)或有烧焦味时。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时。

5.电钻外壳带电时。

第7条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用手提手柄或绳拴肩背。严禁用电缆直接拖拽,严禁用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和电缆。

第8条在上作面打眼过程中紧贴煤壁的输送机必须停止运转。

第9条自溜运输工作面必须在打好牢固的脚手架之后打眼。

第10条工作面倾角超过25时,工作地点上下方要设置安全挡卡,挡卡高度不小于0.5m。

第11条若两部电钻同时打眼,必须要有10m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12条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13条回柱地点以上15m、以下15m范围内,打眼和同柱不准平行作业:

第14条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用木签或竹签挖出部分炮泥,缓慢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4.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第15条强制放顶或煤顶预裂爆破打放顶眼及过断层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16条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三、操作准备

第17条备齐注液枪、锹、镐、钻杆、钻头等工具。检查煤电钻完好情况,外壳有无裂纹或破伤,螺丝、螺帽是否松动,插销是否完好,煤电钻综合保护是否灵敏可靠,电钻转向是否正确,电缆是否有破皮漏电、“鸡爪子”、“羊尾巴”;防尘水管否配齐。

第18条电缆悬挂好,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电缆横跨输送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m以上悬挂牢周。

第19条必须事先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补全空缺支柱,更换失效支柱,清除机道内的浮煤和杂物。

第20条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严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严禁戴布、线手套,严禁将所围毛巾露在外面。

四、正常操作

第21条打眼最少由两人操作,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位,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柄,两手平端电钻,均匀用力,不准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对电钻助力。领钎人必须及时观察煤壁、顶板及支护情况,防治片帮、掉顶、倒柱伤人。

第22条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进行炮眼定位、打眼。先用手镐刨点定位,定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2~3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23条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钻进的方向和角度,打眼时要均匀用力,顺势推进,调节好水量,排出孔内煤粉。成型的炮眼内煤粉必须清理于净。

第24条底眼打完后,要用木楔或大块煤矸盖好眼口,以防煤粉堵塞。

五、收尾工作

第25条打眼工作结束后,拔下钻杆,卸下钻头,切断电源。将电缆、电钻、水管等工具运至指定地点整理好。

第26条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采煤打眼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采煤打眼工安全

适配人群采煤打眼工,煤电钻操作员,炮眼定位员使用场景综采工作面,冲击地压区域,透水预兆区
编制目的防止打眼出事故,保护打眼工安全,避免瞎炮、透水、瓦斯突出这些危险。
适用范围采煤打眼工,用煤电钻在工作面打炮眼的人。
职责分工打眼工自己动手干,班组长盯着看,爆破工配合处理拒爆,别人不能乱碰电钻。
操作流程先检查顶板支护,再准备工具和电钻,两人一起扶钻定眼,按定位打眼,清理煤粉,最后收工具断电。
执行标准钻杆要插稳不晃,水量调好能冲煤粉,炮眼要清干净没堵,电钻外壳不烫手,电缆挂高0.5米以上,不准用手扶钻杆。

一、上岗条件

第1条采煤打眼工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与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第3条检修煤电钻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内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4条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打眼,不得在煤(岩)裂缝中打眼,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第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在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出现卡钻杆、孔内冲击以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4.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5.打眼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动钻杆);

6.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7.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8.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9.在自溜运输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正在出煤时;

10.抵抗线小于0.5(岩石0.3)米时。

对上述1、2、3、4、5项,如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向上级汇报。

第6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出现卡住钻杆时;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时;

3.电钻外壳超温(60摄氏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时;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时;

5.电钻外壳带电时。

第7条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严禁用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和电缆。

第8条打眼过程中必须停止输送机和采煤机。

第9条自溜运输工作面应在撤除溜槽之后打眼。

第10条工作面倾角超过25度时,工作地点上下方要设置安全挡卡,挡卡高度不小于0.5m;若两部电钻同时打眼,其间必须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第11条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12条回柱地点以上10米、以下15米范围内,打眼和回柱不准平行作业。

第13条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用木签或竹签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4.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第14条打放顶眼及过断层在岩石内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15条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三、操作准备

第16条备齐注液枪、锨、镐、侧式供水钻杆、钻头等工具。检查煤电钻是否完好,煤电钻综保是否灵敏可靠,电缆是否有破皮漏电、“鸡爪子”、“羊尾巴”;防尘水管是否配齐。

第17条拉钻时将电缆套在手把内,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电缆送至工作地点。

第18条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敷设电缆,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电缆横跨输送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

第19条必须事先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摘除危帮,由班组长指定人员补全空缺支柱,更换失效支柱,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清除炮道内的浮煤和脏杂物。

第20条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布、线手套,不要把围巾露在外面。

四、正常操作

第21条打眼最少由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

第22条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进行炮眼定位、打眼。先用手镐刨点定位,定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至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23条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钻进的方向和角度,打眼时要均匀用力,顺势推进,调节好水量,排出孔内煤粉。成型的炮眼内煤粉必须清理干净。

第24条底眼打完后,要用木楔或大块煤矸盖好眼口,以防煤粉堵塞。

五、收尾工作

第25条打眼工作结束后,拔下钻杆,卸下钻头,切断电源。将电缆、电钻、水管等工具运至指定地点整理好。

第26条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采煤打眼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采煤打眼安全

适配人群打眼工,爆破辅助工,支护作业人员使用场景综采工作面,冲击地压区域,透水预兆区
编制目的让打眼这活儿干得安全点,别瞎来,防止瓦斯爆炸、透水、片帮这些事发生。
适用范围采煤打眼工,用煤电钻的,就在工作面干活的。
职责分工打眼工自己动手,班组长盯着看,爆破工配合处理拒爆,安全员偶尔来查。
操作流程先检查顶板支护,再定眼位,用手镐刨点,钻头顶紧再送电,两人一起扶钻,底眼打好盖眼口。
执行标准袖口领口衣角要扎紧,不能戴线手套,钻杆不能扶,电缆挂高0.5米以上,炮眼煤粉清干净,综合保护必须灵,钻头温度不能烫手。

一、采煤打眼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与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三、检修煤电钻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内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四、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打眼,不得在煤(岩)裂缝中打眼,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尝试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

3、在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出现卡钻杆、孔内冲击以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4、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5、打眼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动钻杆)。

6、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7、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成绩规程的规定时。

8、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9、在自溜运输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正在出煤时。

10、抵抗线小于0.5(岩石0.3)米时。

对上述1、2、3、4、5项,如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向上级汇报。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 出现卡住钻杆时。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时。

3、电钻外壳超温(60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时。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时。

七、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严禁用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和电缆。

八、打眼过程中必须停止输送机和采煤机。

九、自溜运输工作面应在撤除溜槽之后打眼。

十、工作面倾角超过25度时,工作地点上下方要设置安全挡卡,挡卡高度不小于0.5米;若两部电钻同时打眼,其间必须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

十一、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十二、回柱地点以上10米、以下15米范围内,打眼和回柱不准平行作业。

十三、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用木签和竹签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在距爆眼0.3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4、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十四、打放顶眼及过断层在岩石内打眼,必须按操作规程及补充措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十五、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十六、备齐注液枪、锨、镐、侧式供水钻杆、钻头等工具。检查煤电钻是否完好,煤电钻综合保是否灵敏可靠,电缆是否有皮漏电、“鸡爪子”、“羊尾巴”;防尘水管是否配齐。

十七、拉钻时将电缆套在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电缆送至工作地点。

十八、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敷设电缆,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电缆横跨输送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

十九、必须事先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摘除危帮,由班(组)长指定人员补全空缺支柱,更换失效支柱,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清除炮道内的浮煤和脏杂物。

二十、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布、线手套,不要把围巾露在外面。

二十一、打眼最少由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

二十二、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进行炮眼定位、打眼。先用手镐刨点定位,定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 点,间断地送电2~3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二十三、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钻进的方向和角度,打眼时要均匀用力,顺势推进,调节好水量,排出孔内煤粉。成型的炮眼内煤粉必须清理干净。

二十四、底眼打完后,要用木楔或大块煤矸盖好眼口,以防煤粉堵塞。

二十五、打眼工作结束后,拔下钻杆,卸下钻头,切断电源。将电缆、电钻、水管等工具运至指定地点整理好。

二十六、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采煤打眼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采煤打眼安全技术

适配人群采煤打眼工,煤电钻操作员,炮眼施工员使用场景综采工作面,冲击地压区,高瓦斯区域
编制目的防止打眼出事故,保护打眼人安全,不让瞎炮乱炸,避免瓦斯煤尘爆炸。
适用范围采煤打眼工,用煤电钻的人,工作面打眼这活儿。
职责分工打眼工自己动手干,班组长在现场看着,爆破工配合处理拒爆,安监员不定期查。
操作流程先检查顶板支护,再准备工具和电钻,两人配合定眼打眼,底眼盖好,最后清场断电。
执行标准钻杆要直不晃,水要够量冲煤粉,炮眼深度角度按说明书,电钻不烫手不漏电,电缆挂高不拖地,眼口必须清干净。

上岗条件

第1 条采煤打眼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安全规定

第2 条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与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第3 条检修煤电钻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内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4 条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打眼,不得在煤(岩)裂缝中打眼,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第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 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 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

3、在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出现卡钻杆、孔内冲击以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4、 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5、 打眼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动钻杆)。

6、 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7、 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8、 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9、 在自溜运输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正在出煤时。

10、 抵抗线小于0.5m(岩石0.3m)米时。对上述1、2、3、4、5项,如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向上级汇报。

第6 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 出现卡住钻杆时。

2、 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时。

3、 电钻外壳超温(600或烫手)或有烧焦味时。

4、 电钻钻杆严重震动时。

5、 电钻外壳带电时。

第7 条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严禁用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和电缆。

第8 条打眼过程中必须停止输送机和采煤机。

第9 条自溜运输工作面应在撤除溜槽之后打眼。

第10 条工作面倾角超过250时,工作地点上下方要设置安全挡卡,挡卡高度不小于

0.5米;若两部电钻同时打眼,其间必须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

第11 条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12 条回柱地点以上10米、以下15米范围内,打眼和回柱不准平行作业。

第13 条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 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 用木签或竹签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 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4、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第14 条打放顶眼及过断层在岩石内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15 条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操作准备

第16 条备齐注液枪、锨、镐、侧式供水钻杆、钻头等工具。检查煤电钻是否完好,煤电钻综保是否灵敏可靠,电缆是否有破皮漏电、鸡爪子、羊尾巴;防尘水管是否配齐。

第17 条拉钻时将电缆套在手把内,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电缆送至工作地点。

第18 条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敷设电缆,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电缆横跨输送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

第19 条必须事先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摘除危帮,由班(组)长指定人员补全空缺支柱,更换失效支柱,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清除炮道内的浮煤和脏杂物。

第20 条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布、线手套,不要把围巾露在外面。

正常操作

第21 条打眼最少由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

第22 条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进行炮眼定位、打眼。先用手镐刨点定位,定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2~3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23 条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钻进的方向和角度,打眼时要均匀用力,顺势推进,调节好水量,排出孔内煤粉。成型的炮眼内煤粉必须清理干净。

第24 条底眼打完后,要用木楔或大块煤矸盖好眼口,以防煤粉堵塞。

收尾工作

第25 条打眼工作结束后,拔下钻杆,卸下钻头,切断电源。将电缆、电钻、水管等工具运至指定地点整理好。

第26 条按规定进行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