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职务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
| 适配人群 | 医院领导班子,纪检监察人员,药事委员会 | 使用场景 | 医院决策,基建项目,药品采购 |
|---|---|---|---|
| 制定目的 | 医院权力运行中容易出问题,比如决策不透明、基建乱花钱、采购不公开、人事任人唯亲、财务管不住钱。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干部、职工,涉及决策、基建、采购、人事、财务这五块工作。 | ||
| 职责分工 | 领导把关方向,中层落实执行,纪检监督过程,普通员工参与监督和反馈。 | ||
| 管理要求 | 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招标采购全程留痕,资金专户管理,人事录用公开考试,执业资格网上公示。 | ||
| 监督与检查 | 院纪委每月查记录,内审每季看账目,没做到的要补材料、重做流程,两次不过要约谈负责人,结果在内网挂一周。 | ||
职务权力,是指带有行政特点的医院权力,即医院的管理权力。开展职务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要运用“制度 科技”的办法,将廉洁风险防控制度融入医院管理之中,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并把制度落实情况随权力运行过程在内网实时公开,从而实现职务权力廉洁风险的动态防控。
一、决策权。(1)优化决策机构和运行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凡事关医院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要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对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业委员会咨询论证。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应按照分权制衡原则进行分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工作。(2)完善决策程序和方法。开展廉洁风险评估决策、廉洁规则遵循决策和廉洁后果导向决策。凡医院的重大决策,都要开展廉洁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预防措施,并纳入决策方案;制定决策草案时,对涉及廉洁风险的问题要注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不得做出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的决策;重大决策,实行决策前调研论证、议题会前通报、会中充分讨论、“一把手”集中正确意见最后表态等制度。研究重大决策要有专人记录,编写会议纪要,不涉及保密事项的在内网向干部职工公开。(3)开展决策效果的绩效和廉洁评估。涉及廉洁风险的重要决策运行一段时间后,要根据执行情况,对决策绩效评估的同时,对风险防控措施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依据两方面的评估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基建权。(1)明确和落实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责。工程项目决策必须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实行项目建设法人负责制,但项目建设的执行事宜由主管副职负责,明确项目执行各环节的具体责任人及其职责。由纪检监察、内审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成立监督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责。(2)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防控。强化对“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落实情况廉洁风险的防控,重点加强对招投标和资金管理使用的监控。凡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必须按规定实行招投标。项目建设资金须专款专用、专户管理,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分离,项目款项须经项目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审签后按有关规定支付。(3)开展结构化全程监督。实行项目建设“阳光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必须按规定实时公开;单位内部纪检监察、内审机构要主动介入项目设计、施工、采购、验收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主动协调检察、审计等机关提前介入,积极引入职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三、采购权。(1)规范采购范围。凡应参加政府采购和集中采购的,都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参加政府采购和集中采购。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物资采购, 超过一定金额或数量的,由医院统一集中采购;不需要以集中采购形式采购的,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行使用、主管、监察三方人员共同参与、货比三家的采购制度。(2)严格采购程序。医院遴选本院用药目录、审核新购药品、调整药品品种,应由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组)组织,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从本单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二级医院可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药学人员中随机抽取专家,以票决制方式确定。医院组织集中采购,要严格编制采购计划、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专门委员会论证、制定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开展资质审核、组织招标评标、签署供货合同和采购验收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无故简化或遗漏。(3)公开采购关键环节和结果。加强对采购过程各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关键环节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采购结果,要在内网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四、人事权。(1)干部任用。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严格实施“没有干部职数不推荐、没有民主推荐情况不考察、没有考察情况不上会、没有任前公示不发文”和“公开干部职数、民主推荐情况、考察人选、拟任用人选、任命文件”的“四没有、五公开”防控制度。(2)职称评聘。严格执行职称评聘的各项法规制度,要组成职称评聘工作委员会,认真制定并公布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方案;公布职称申报条件,个人申报、资格审查、专家委员会集体推荐、公布推荐结果;公示上级评审结果,按医院职数择优聘任,公示聘任结果。(3)人员录用。医院录用人员,必须进行公开录用。要制定公开录用方案,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及时向全社会公布。依照录用方案,组织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根据考试成绩,采取量化打分的形式择优确定人选。及时在内网公布会议纪要、录用方案、考试情况和录用结果。(4)转编管理。严格编制管理,防止超职数编配备干部,超编制增加人员。对临时或聘用人员转编,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采取集中考试或量化打分等形式择优转编,转编结果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开。(5)转岗管理。对廉洁风险比较大的岗位,要定期轮岗。较大规模调配岗位,要制定调配方案,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并采取竞争上岗、优化组合等形式进行,调配结果要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开。(6)执业资格管理。认真落实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各项规定,把医、药、护、技人员的执业要求列为防控要点,在内网公布所有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及执业范围,防止医务人员无证或超范围执业。
五、财务权。(1)加强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医院所有资金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集中管理,票据管理要严格规范,严防“账外账”和“小金库”。(2)强化重点支出监控。科学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真实反映财务情况,全面落实预决算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完善基建项目、大额购置和专项资金审批程序,加强审核、审计,认真落实逐级审批制度。(3)认真执行财务内控制度。明晰管理职责分工,财务收支、审核、审批、审计由不同岗位分管,建立纵向与横向的监督关系,形成严密、完整的财务内控制度。(4)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建立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大额资金支出定期开展绩效考评,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某医院职务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a医院职工合法权益
| 适配人群 | 医院工会干部,职工代表,人事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医院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协商 |
|---|---|---|---|
| 制定目的 | 医院里干活容易出意外,比如被针扎、滑倒、累垮身体,还有人乱排班让人太累。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医院上班的人,包括医生护士保洁保安,不管在哪栋楼哪个科室。 | ||
| 职责分工 | 院长要管大方向,科主任盯自己科室,班组长看着每天干活,员工自己注意别马虎。 | ||
| 管理要求 | 戴好口罩手套,地面湿了马上擦,重活两人抬,夜班不能连上三天,急救箱得常备。 | ||
| 监督与检查 | 院感科每周查记录,护士长天天看交接班,谁没做到先提醒,再罚扣绩效,三次就停岗培训。 | ||
医院职工的合法权益
1、职工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并享有职工代表选举与被选举权;
2、职工代表有与院方平等协商和集体谈判的权利;
3、职工参加劳动,享有工资、福利、奖金等劳动经济权利;
4、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有保障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的权利;
5、职工有民主参政、民主议政的权利;
6、职工对医院的人事安排、医疗服务、资金流动等重大事项,有民主监督的权利;
7、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有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的权利;
8、职工对自身生活中的各种精神、文化资源,有进行支配和使用的权利;
9、职工工作、生活、文化等,不受性别限制,享有社会性别平等的权利;
10、女职工享有生育、生理等特殊的权益。
某医院职务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某医院职业安全防护
| 适配人群 | 感染科医务人员,静配中心药师,临床护士 | 使用场景 | 传染病区操作,化疗药物配置,消毒液外溢处理 |
|---|---|---|---|
| 制定目的 | 怕医生护士被病人传染生病,怕化疗药、消毒水、水银这些伤身体,怕操作时出意外。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医生、护士、技师、工勤人员,还有传染病区、配药室、诊室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科室主任盯本部门,护士长管护理操作,员工自己戴好口罩手套,培训没过关不能上岗。 | ||
| 管理要求 | 按风险穿不同衣服,溅到眼睛马上冲盐水,药瓶破了快收进瓶里,消毒水洒了先关电再通风。 | ||
| 监督与检查 | 感控科不定期查穿戴和操作,护士长每天看一遍,没做到要重新培训,出事要填表报告,不报要扣分。 | ||
一、 定义
医院职业安全防护是指医院工作人员在医疗操作、医技诊查等医疗活动中暴露于感染性疾病、各种化伤因子及医疗垃圾等的危害所采取的防护措施。(传染病职业暴露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
二、 分级管理
医院职业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分级防护制度。医院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岗位职业风险分级着装。
(一)基本防护:
防护对象;在医疗中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防护装备: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防护要求:遵循标准预防和手卫生规范。
(二)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
1. 进入感染性疾病科诊室、留观室、病区的医务人员。
2. 可能接触病人体液或污染物品的医、护、技、工勤等人员。
3. 转运传染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防护装备:
1.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
2.防护镜: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
3.外科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
4.手套:操作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或破损皮肤黏膜的操作时;
5.面罩:有可能被病人的体液喷溅时;
6.鞋套:进入传染病区时。
3.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对传染病尸体进行解剖的医务人员。
防护装备: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可增加使用负压面罩或其他有效的防护用品。
防护要求:上岗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与反复训练,执行标准预防和手卫生规范。
三、 医院常见职业安全防护应急处理
(一) 化疗药物
1. 化疗药物污染的应急处理。
1.1立即用流动水冲洗被污染部位。如:操作中不慎将药液溅到黏膜或眼睛,立即使用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如果溢出到桌面,应用棉纸或纱布吸附药液,再用清水冲洗被污染桌面。
1.2立即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性质,遵医嘱用药。
2. 防护措施
2.1应用化学药物的护理人员要进行相关岗前培训,定期进行防护知识教育,增强防护意识和防护知识。
2.2化学药物由静配中心统一配置,配置室要求配置必要的防护措施,能够自然通风,安装排气扇。
2.3护理人员在配置化疗药及为病人进行化疗药物的穿刺注射时,应戴口罩、帽子及双层手套,有条件的应戴护目镜,穿防护服。
2.4配置和使用化疗药物后的垃圾和空药瓶,应按医疗废物处理,装入黄色垃圾袋,容器要加盖,防止化疗药物挥发于空气中污染环境。
2.5化疗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应盛放于加盖容器内并立即处理。
2.6严格化疗药物管理,设专人专柜保管,药瓶有损坏应及时处理,防治污染环境。
3. 处理流程
出现化学药物污染用流动水冲洗(污染黏膜和眼睛时用生理盐水冲洗,污染桌面时用面纸吸附)就诊遵医嘱用药
(二) 化学消毒液、化学药品、菌(毒)外溢
1. 应急处理
1.1污染皮肤黏膜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用流动水冲洗15-20分钟,视情况就诊,遵医嘱进行适当的预防治疗。
1.2发生皮肤刺伤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对伤口进行挤血,用流动水冲洗并消毒,视情况就诊,遵医嘱进行适当的预防治疗。
1.3如果溢出物是易燃品,熄灭所有明火,关闭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
1.4避免吸入溢出物的挥发气体,必要时加强通风,将溢出物清理干净。
1.5若外溢在防护服上,应立即更换,并对防护服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2.1操作时应戴好手套、防护服和口罩,口罩和手套要定时更换。
2.2保证良好的通风环境。
2.3遵守医院和有关部门关于剧毒、有害物质的保管规定,集中存放,容器密闭,有醒目标识。
2.4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化学药品菌(毒)株容器加盖。
3. 处理流程:出现化学消毒液、药品外溢停工流动水冲洗(皮肤刺伤时先挤血流动水冲洗消毒)就诊遵医嘱用药;溢出物是易燃品时熄灭明火关闭电源加强通风清理溢出物。
(三) 汞外泄
1. 汞外泄污染的应急处理
体温计破损致汞外泄和血压计水银管松动或破损致汞外泄,均应立即停止操作,戴口罩、橡胶手套,用注射器或硬纸迅速将汞收集至瓶中加盖保存,并开窗通风,用清水擦拭污染的台面或地面,最后将收集的汞交医学装备部。
2.1定期检查血压计,发现水银管松动、裂痕立即维修,每年交送计量部门进行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2.2体温计集中消毒时,小心谨慎,规范操作,尽量减少损坏事件。
出现汞外泄污染汞外泄污染立即停止操作戴口罩、手套收集交医学装备部开窗通风用清水擦拭台面或地面。
四、 医院职业安全防护报告流程
(一) 发现医院职业安全防护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现场处理,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夜间或节假日报告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院长或院长。科室12小时内填写职业安全防护事件报告表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二) 相关职能部门接到职业安全防护事件上报后,进行原因分析,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上报质控办组织讨论。
(三) 职能部门每季度对相关职业安全防护事件进行汇总,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落实。
某医院职务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医院职业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公立)
| 适配人群 | 临床医师,药学人员,耗材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临床诊疗,用药监管,耗材采购 |
|---|---|---|---|
| 制定目的 | 怕医生乱开药、乱检查、乱收费,病人花冤枉钱,医院资源被浪费。 | ||
| 适用范围 | 全院医生、药师、护士、技师,还有所有药品、耗材、试剂、设备和收费环节。 | ||
| 职责分工 | 院长管总,科主任盯自己科室,医生管自己处方,药房管发药,信息科管系统预警。 | ||
| 管理要求 | 处方设金额品种时间上限;高值耗材双排序双公示;检查阳性率要达标;收费按天按次核逻辑。 | ||
| 监督与检查 | 信息科每天筛数据,医务科每周查问题,纪检组每月通报。没按规矩做,第一次谈话,第二次扣绩效,第三次停岗学习。 | ||
职业权力,主要指医院内医、药、护、技等人员在执业行为中行使的与其职业相关的权力。开展医院职业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自动筛查、自动对比、自动排序、自动公示等功能,通过对门诊和出院病人的次均医药费进行动态公开和监控,查找权力行使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或需进一步审查的重点,组织权威专家和职能机构,按规定进行审查、评判和处理,从而实时有效遏制过度医疗行为。
一、临床诊疗。要以临床路经管理为主要抓手,实现临床诊疗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可控化。(1)增加管理病种。认真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在目前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的基础上,扩大管理病种,逐步实现医院所有主要病种全部纳入临床路径管理。(2)健全管理标准。各医院要结合实际,强化对入径标准、路径变异的监控,对出径病例进行监测、预警。定期开展路径评估,不断修订、补充和完善临床路径,不断提高路径入组率和完成率。(3)强化管理考核。建立完善临床路径相关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加强对路径管理工作量、效率、效果、卫生经济学指标的监督。
二、临床用药。全面加强医院用药监控。(1)加强药品来源监控。规范医院用药来源,严禁使用非经医院统一渠道采购的药品。临床急需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药品,执行备案采购制度。(2)开展基本药物使用监控。对处(科)室、医师基本药物的使用数量、金额、比例等进行排名,对名次靠前的进行公示,鼓励医师更多的使用基本药物。(3)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监控。重点加强抗菌药物使用量、分级管理和围手术期预防使用的监控,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品种、使用强度和使用率,促进合理使用抗菌素。(4)加强超限处方监控。对单张门诊处方设定“金额、品种、时间”三个上限,由职能处(科)室进行审核监督。(5)实行药品“三双”监控。将抗生素、心脑血管、肿瘤、血液制品等药物纳入监控重点,对医院单品种用药数量、金额实行“双排序、双公示、双监控”,对排位靠前的处(科)室、医师定期在院内公示。(6)组织开展处方点评。对按规定筛选出的处方,组织专家进行合理性评估、点评,对开具不合理用药处方的医师,实施谈话、告诫、处罚等措施;对存在不合理增长的药品,实施降价、限购、暂停采购等措施。
三、医用耗材。(1)来源监控。推进耗材、试剂规范化管理,严禁使用未经医院统一采购的医用耗材和试剂。医院自采的医用耗材,成立专门管理委员会,按规定进行集中采购。对临采性强的高值植入性耗材,招标选择生产企业。严格供货渠道,根据使用情况,逐步减少高值耗材生产厂家数量,重点选择3-5家廉洁诚信、质量稳定、价格优惠的生产商作为供货主渠道。严禁处(科)室和个人自行采购。(2)资质监控。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严格进行资质准入管理,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在医院使用。(3)使用监控。对高值耗材使用,认真履行征求患者或家属意见制度,严格使用程序,强化使用合理性审查,防范使用中的廉洁风险。(4)重复使用监控。根据耗材编码的唯一性监控高值耗材重复使用,通过收费数量与出库数量的对比监控低值耗材重复使用。(5)跟踪监控。对植入性高值耗材,全部建立患者档案,运用出院患者回访系统进行定期跟踪服务,为耗材的采购和使用提供技术依据,减少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医用试剂。积极建立完善试剂管理系统。(1)采购监控。积极参加以省为单位的试剂集中采购,对医院可以自采的试剂,严格执行采购规则。(2)出入库监控。对医院集中采购的试剂,要统一验收、编码后管理,无验收或非集中采购的产品不得入库、不得付款。加强试剂的效期监控,超过有效期的,必须及时清退。(3)使用监控。强化对试剂质量和使用数量的监控,严防发生质量事故和乱收费等问题。
五、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重点防范过度检查。(1)监控检查阳性率。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按科室、医师进行排序和公示,对低于规定标准的,进行审查。(2)监控检查权限。加强对同一名医师既检查开单又执行情况的监控,严禁非临床医师开具检查单。(3)监控重复检查。除需要连续观察病情变化的患者外,重点对同一患者、同一部位、同日重复检查的病例进行筛查,审核检查的合理性。
六、医疗收费。在通过公开栏、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公示药品、医疗服务等价格信息,供患者监督的基础上。(1)监控药品、耗材加成率。将物价部门规定的药品、耗材等加成标准,与医院实际执行的情况进行比对,超过规定的,及时纠正。(2)监控超标准、超范围、重复收费。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3)监控越权收费。按照规定的科室收费权限,对越权收费问题进行审查。(4)监控逻辑错误收费。按照住院时间、收费次数等逻辑关系,筛查诊疗、护理、吸氧等收费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审查和纠正。(5)监控住院限额费用。根据医院实际,对一个时段的住院费用设定一个规定上限进行监控,筛查可能出现的收费问题。(6)监控临终费用。实施临终病人住院费用超额提示、报告、讨论、告知制度和高额费用死亡病例倒查、定期普查制度,严防乱收费问题发生,维护患者、家属利益,节约医疗资源,避免医疗纠纷。
某医院职务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z医院职能处室协调机制
| 适配人群 | 医院职能处室负责人,院办公室主任,分管院领导 | 使用场景 | 医院行政管理,跨部门协作,新项目落地 |
|---|---|---|---|
| 制定目的 | 怕部门之间扯皮推诿,影响医院正常运转。怕新任务没人管,计划落空。怕上下左右关系理不顺,工作卡壳。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职能处室、院领导、办公室、党委办、临床科室对接人员。 | ||
| 职责分工 | 院长带头抓协调,副院级盯落实,处室主任管自己人,办公室当传话筒和调解员。 | ||
| 管理要求 | 明确岗位职责不越界,交叉事由牵头处室先动,难办的找分管领导,再难的上领导小组。 | ||
| 监督与检查 | 办公室每周查进度,院领导不定期抽查。扯皮一次扣津贴,两次停发奖金,三次撤职调岗。奖惩结果全院通报。 | ||
医院职能处室协调机制
医院职能部门是指医院专管各项医疗、行政、政工事务的工作部门。它是在院党委、院首长领导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直接参与医院各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的专门机构。为了各项计划目标的实现,各职能处室之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依据正确的政策、原则和工作计划,运用恰当的方式方法,及时排除各种障碍,理顺各方面关系,促进医院正常运转和工作全面发展。
一、 协调工作的重要性
协调职能是现代管理的重要职能。在医院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体制不顺,权责划分不清,政出多门,互相扯皮;职能部门不团结,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等等,导致相互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如果不及时排除这些矛盾和冲突,理顺各方面的关系,组织机构的协调运转和计划目标的实现就不可能,医院的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建立职能部门长效的协调机制十分重要。同时,一项工作按职责应由两个或以上部门来共同完成的;在工作运转过程中出现的新任务、新项目,而现有职能涵盖不了的等现象经常发生,这时就需要领导和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才能顺利完成任务。医院领导和各能处室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认真履行好职能的同时,要做到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构建一种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 协调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协调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医院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由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院级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办事机构:院办公室。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是:负责对职能处室之间内部工作的协调和医院与外部之间关系的协调,加强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统一认识、统一口径、统一目标、统一行动,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尽最大努力地去实现和全面完成计划目标。
三、 协调的范围和内容
在医院工作运行的过程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都在协调范围之内。这些矛盾和冲突按与医院组织的关系,分为内部与外部两大类:对医院内部特别是各职能处室的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协调,属于内部协调;医院与其它组织、个人的矛盾与冲突,属于外部协调。在内部与外部的协调工作中,主要协调好三个方面的关系:第一,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关系,包括职能处室与院级领导,临床各科室班组、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第二、同级之间的关系,包括职能处室与各职能处室之间、外部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工作关系;第三、区域公众之间的工作关系,包括医院相邻的单位、部门、个人之间的工作关系。在医院管理过程中,协调工作的内容十分复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协调思想认识,协调奋斗目标,协调工作计划,协调职权关系,协调政策措施,协调责任奖惩等等。只有把医院内部和外部的这些方面的关系都协调好了,才能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保证计划、决策的顺利推行和组织目标的最终实现。
四、协调的方式方法
医院要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制度和职责范围,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内部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到有岗有职、权责分明。
在内部的协调工作中,各职能处室负责搞好处室工作人员的协调,按照职能职责办事,不得互相推诿或者拖而不办;也不得大包大揽,越职挣办。当职能出现交叉与重叠时,或某项事情需要多个职能部门负责时,或出现的新任务新项目现有职能涵盖不了时,为首的职能部门应牵头与其它部门共同协办,必要时由综合职能部门的院办公室或党委办公室负责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在协调出现困难时,由分管领导出面协调,必要时通过协调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在外部的协调工作中,重要的是建立起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互通情况,加强联系,遇到困难时应及时地向综合职能部门或院领导通报情况。
五、严格落实奖惩
依据影响医院工作的严重程度,制定奖惩制度。对政出多门,互相扯皮,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拒不接受新任务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经过协调和批评教育仍不改的,取消该处室负责人的当月管理津贴,处室所有人员的超劳报酬奖当月只发50%,取消当年的精神文明处室审报资格。对因扯皮推诿、抢揽职责、拒不办理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严重影响医院整体计划目标实现的,撤消该处室负责人的职务,当事人调离机关工作岗位,扣罚该处室当月的超劳报酬奖,取消当年的精神文明处室的审报资格,扣罚该处室所有人员年度奖,取消评先选优资格。遇有违法行为的,按司程序处理。
某医院职务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医院职工请假流程
| 适配人群 | 科室班组长,临床医技人员,职能科室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临床科室休假,医技岗位请假,职能科室调休 |
|---|---|---|---|
| 制定目的 | 怕请假乱套,影响病人看病,也怕排班出错没人顶岗。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在职员工,含班组长、中层干部、临床医技和职能科室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员工自己写条子;科室负责人批短假;分管院长、院长批长假;人力部统一留底。 | ||
| 管理要求 | 必须手写请假条;干部要填专用单;逐级签字不能跳过;人力部必须收到备案。 | ||
| 监督与检查 | 人力部每月核对请假记录;科室主任查本部门执行;漏签、代签、没备案的要重走流程,严重就通报。 | ||
医院职工请假流程(五)
一、班组长以下工作人员
1、不论假别均由本人亲自写请假条;
2、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请假3天以上,临床医技科室人员逐级报主管职能部门、分管院长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其他人员报分管院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中层领导干部
1、不论假别均由本人亲自到院长办公室填写《中层干部请假审批单》;
2、临床医技科室正职(包括副职主持工作)请假,报主管职能部门、分管院长、院长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临床医技科室副职请假3天以内(含3天),报主管职能部门、分管院长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3天以上,报主管职能部门、分管院长、院长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职能科室负责人请假,逐级上报院长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某医院职务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f医院职能处室协调机制
| 适配人群 | 院办公室人员,职能处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 | 使用场景 | 医院行政管理,跨部门协作,职能交叉事务 |
|---|---|---|---|
| 制定目的 | 医院里部门之间老是扯皮推诿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 | ||
| 职责分工 | 院长带头管协调,副院级领导配合,处室负责人落实具体事,办公室当联络员 | ||
| 管理要求 | 明确岗位职责不越位,交叉事务由牵头部门组织办,难办的事找分管领导或领导小组 | ||
| 监督与检查 | 办公室负责日常检查,领导小组定期督查,扯皮不改就扣津贴和奖金,严重就调岗撤职 | ||
医院职能部门是指医院专管各项医疗、行政、政工事务的工作部门。它是在院党委、院首长领导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直接参与医院各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的专门机构。为了各项计划目标的实现,各职能处室之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依据正确的政策、原则和工作计划,运用恰当的方式方法,及时排除各种障碍,理顺各方面关系,促进医院正常运转和工作全面发展。
一、 协调工作的重要性
协调职能是现代管理的重要职能。在医院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体制不顺,权责划分不清,政出多门,互相扯皮;职能部门不团结,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等等,导致相互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如果不及时排除这些矛盾和冲突,理顺各方面的关系,组织机构的协调运转和计划目标的实现就不可能,医院的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建立职能部门长效的协调机制十分重要。同时,一项工作按职责应由两个或以上部门来共同完成的;在工作运转过程中出现的新任务、新项目,而现有职能涵盖不了的等现象经常发生,这时就需要领导和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才能顺利完成任务。医院领导和各能处室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认真履行好职能的同时,要做到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构建一种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 协调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协调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医院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由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院级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办事机构:院办公室。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是:负责对职能处室之间内部工作的协调和医院与外部之间关系的协调,加强组织工作和思想*工作,统一认识、统一口径、统一目标、统一行动,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尽最大努力地去实现和全面完成计划目标。
三、 协调的范围和内容
在医院工作运行的过程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都在协调范围之内。这些矛盾和冲突按与医院组织的关系,分为内部与外部两大类:对医院内部特别是各职能处室的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协调,属于内部协调;医院与其它组织、个人的矛盾与冲突,属于外部协调。在内部与外部的协调工作中,主要协调好三个方面的关系:第一,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关系,包括职能处室与院级领导,临床各科室班组、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第二、同级之间的关系,包括职能处室与各职能处室之间、外部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工作关系;第三、区域公众之间的工作关系,包括医院相邻的单位、部门、个人之间的工作关系。在医院管理过程中,协调工作的内容十分复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协调思想认识,协调奋斗目标,协调工作计划,协调职权关系,协调政策措施,协调责任奖惩等等。只有把医院内部和外部的这些方面的关系都协调好了,才能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保证计划、决策的顺利推行和组织目标的最终实现。
四、协调的方式方法
医院要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制度和职责范围,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内部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到有岗有职、权责分明。
在内部的协调工作中,各职能处室负责搞好处室工作人员的协调,按照职能职责办事,不得互相推诿或者拖而不办;也不得大包大揽,越职挣办。当职能出现交叉与重叠时,或某项事情需要多个职能部门负责时,或出现的新任务新项目现有职能涵盖不了时,为首的职能部门应牵头与其它部门共同协办,必要时由综合职能部门的院办公室或党委办公室负责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在协调出现困难时,由分管领导出面协调,必要时通过协调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在外部的协调工作中,重要的是建立起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互通情况,加强联系,遇到困难时应及时地向综合职能部门或院领导通报情况。
五、严格落实奖惩
依据影响医院工作的严重程度,制定奖惩制度。对政出多门,互相扯皮,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拒不接受新任务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经过协调和批评教育仍不改的,取消该处室负责人的当月管理津贴,处室所有人员的超劳报酬奖当月只发50%,取消当年的精神文明处室审报资格。对因扯皮推诿、抢揽职责、拒不办理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严重影响医院整体计划目标实现的,撤消该处室负责人的职务,当事人调离机关工作岗位,扣罚该处室当月的超劳报酬奖,取消当年的精神文明处室的审报资格,扣罚该处室所有人员年度奖,取消评先选优资格。遇有违法行为的,按司程序处理。
某医院职务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某某第二医院职工奖惩条例
| 适配人群 | 临床医师,护士长,药剂人员 | 使用场景 | 医疗纠纷处置,门诊服务规范,药品回扣治理 |
|---|---|---|---|
| 制定目的 | 医院怕服务态度差惹病人投诉,怕医生收红包坏了名声,怕采购乱来花冤枉钱,怕账目不干净出大问题。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职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后勤、进修人员,还有科室和部门。 | ||
| 职责分工 | 领导要管好自己人,科主任护士长盯紧日常,普通职工守规矩别乱来,谁出事谁担责。 | ||
| 管理要求 | 不准收红包回扣,不准私收费开假单,不准脱岗迟到,不准推诿病人,发现问题马上报。 | ||
| 监督与检查 | 党办牵头查,职能科室配合,查实就扣钱扣奖,严重就处分。科室瞒报一起罚,领导拖着不处理也扣全年奖。 | ||
某市第二医院职工奖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搞好医院建设,鼓励本院职工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在医疗、科研、教学、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格尽职守,开拓进取,无私奉献,根据国家劳动部、卫生部和省、地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医院是防病治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公益性事业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政府法令,实行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各种法规,院规和本人的表现是进行奖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
第三条 奖惩工作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在处分上,要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全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龙岩市第一医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是全体职工的行为准则,各级各类人员务必遵守。
第二章 奖励
第五条 在以下方面做出显着成绩,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或其他荣誉称号,一次性发给奖金100-300元(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1、在医院建设以及在日常医疗、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显着成绩的。
2、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 制度,以主人翁精神对待本职工作,年度出勤率达96%以上。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工作显着。
4、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年度业务考核优秀。
5、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医德高尚,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6、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7、在我院创全省“十佳医院”及创文明科室活动中成绩显着的。
8、各类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成绩显着,在市、区、院检查中得到好评的。此项奖励,由科室提名,群众民主评议,报院党办汇总,经院党委集体审查批准。
第六条 在医疗护理、预防保健、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撰写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奖,按岩地一医字(1995)001号《关于奖励科技成果和发表论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文章 、图片影视等,宣传医院,扩大医院影响,属国家级的,每篇(次)奖励50元;省级的奖励50元;市级的奖励30元;区级的奖励20元;院内刊载的奖励5元。
上述第六条 至第七条 奖励,与年终总结表彰工作同时进行。
第八条 积极为医院穿针引线,动员海内外人士、团体向医院捐赠资金、设备的,按捐款总数的1-3%奖励公关者(院级领导减半)o
第九条 各种业务往来中,主动上缴回扣和馈赠的,按上缴金额的1%至30%奖励所在科室。
第三章 处罚
第十条 各级各类人员在工作中,以某种借口对服务对象“冷、硬、顶、推、拖”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给予罚款100至200元或行政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 发生医疗纠纷,属服务态度不好的,按《条 例》第十条 的规定处罚。属违反诊疗常规,或违反操作规程,或属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医院规章 制度引发的医疗纠纷,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同意医院组织协商解决的,或患方不同意协商解决,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责任人承担医院经济损失的10%。责任人不同意协商解决,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责任人承担医院经济损失的20%。每起医疗纠纷责任人承担医院经济损失不高于3万元。医院将按医疗质量考核办法扣责任科室月质量考核分。机关、后勤等各类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失职或过失,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参照上述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 在医疗活动中,各级医生之间的不同看法不得向患者及家属透露,如因此而引起医疗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者通报批评并影响晋升一次,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 各级各类人员在医疗活动或其他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礼物(三天内不退交者),或向病人、病人亲属暗示、索要“红包”或贵重物品者,除追回钱物,按5至10倍罚款外,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予行政处分,职称评聘中“一票否决”。情节严重者按索贿受贿论处。
第十四条 在各项公务活动中,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除追回钱物,按五倍罚款外,数额在100元以下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01-500元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500元以上给降聘技术职务一级,工资下降一级处分。
第 五条 凡克扣病人药品者,除照价如数退赔外,给予十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凡巧立名目以涂改检查单、治疗单等手段直接或间接收取现金者,除没收全部收入外,给予十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 在未经医院主管部门允许和自己向病人推销非正常渠道购进的药品、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用品)收取现金回扣,除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外,视情节给予5至10倍罚款,严重者取消一年处方权,影响晋升一次,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凡来院就诊的门诊和住院病人,看病后所有费用一律由医院财务部门为其出具统一收据、发票。凡未经医院同意利用各种关系擅自出具收据、发票的科室或个人,除没收全部收人、扣发科室负责人或当事人全年奖金,并予行政纪律处分。科室私自收费的,除当事者处以十倍罚款外,扣发全科本季度奖金的30%,并给主要领导行政警告处分。
第十九条 凡未经财务部门同意,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变相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多收费等,除如数退还外,给予个人或科室5倍罚款,并全院通报点名批评。同时追究所在科室负责人的管理责任。根据情况扣发科室负责人、当事人,甚至本科1-3个月奖金。
第二十条 在各种业务来往中,收受的回扣费,手续费或实物,必须三日内主动上缴,否则以受贿论处,除没收全部所得,按两倍罚款外,数据在100元以内的,给予警告处分;数额在100元以上不满500元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数额在500元以上,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了取得回扣,抬价进货,盲目采购,降低工程、物资质量,加重处罚。
第二十一条 利用处方权直接或间接从药品生产厂家,各医药公司医药代表中获取药品回扣者,除追缴全部非法所得外,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罚款,发现第二次者除加倍罚款外,取消处方权一年,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医药经销单位
的推销人员及药商,不得与我院科室、医生个人发生直接的业务关系。无视我院规定,私下发放诸如宜传费、促销费、临床跟踪费等各种名目的好处费,一经查实,取消药品经销单位或生产厂家与我院业务来往。
第二十二条 医药卫生、后勤设备等部门及采购人员,在购买药品、医疗设备、卫生材料及工程建设、装修、维修等各种设备业务来往中,严禁变相索取回扣或好处费。凡是法律允许的“折扣”,必须以明示的方法,如实人帐上缴医院财政,违者给予5至10倍罚款。给医院造成损失的,除罚款外,还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按贪污受贿论处。
第二十三条 擅自占用医院财物、住房或拒不退房者,除按政策给予经济处罚处,没收非法所得,强行追回公物,并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变卖公共财物私分钱物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十倍罚款。并给主要责任者行政警告处分。
第二 四条 在职医务人员未经医院批准,在院外从事有偿医疗活动或将本院能够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介绍到院外检查治疗的,扣发一季度至全年奖金和所在科室当月奖金的10%。在职医务人员私自在院内从事有偿活动的,没收其剩余物质,罚款500-5000元。并按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职务、职称、至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 开具假诊断书、假证明、假报告的〔经科主任批准属于保护性医疗措施除外),除追回单据外,扣发当事者全年奖金,情节严重的除吊销处方权和扣发奖金外,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开“搭车药”“搭车单”的,除如数追回药费、检查费外,处以十倍罚款,扣发全年奖金,视情节给予解聘或行政处分。
第二 六条 因不执行或违反规章 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造成刑事案件,火灾火警,设备损坏,要追究领导和个人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还应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发生交通事故的,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职工内部纠纷,经教育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主要责任一方行政警告处分;侮辱诽谤他人,破坏他人名誉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发生斗殴者,除赔偿对方医药费及其一切损失外,扣发全年奖金,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 进修学习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除按规定予经济处罚外,一律中止学习,不发结业证书,并退回原单位处理,严重者责成原单位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以文字方式反馈我院,如原单位不予配合处理者,3年内不接受该单位进修学习人员。
第二十九条 共产党员及党员干部违反上述规定者,除按本规定执行处罚外,并按干部管理程序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 条 凡旷工的除扣发旷工工资外,还应分别扣发奖金,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旷工一天,扣发一个月奖金(含超劳务补贴,满勤奖等各种津贴和奖金等,下同)。
2、旷工二至四天,扣发一季度奖金,并写出书面检查,在科室会议上检讨。
3、旷工五天至九夭,扣发半年奖金,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和行政警告处分。
4、旷工十至十四天,扣发全年奖金外,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旷工十五天以上,除扣发全年奖金外,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直至按自动离职除名。
值班期间,擅自脱岗,每次扣一至三个月奖金,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 迟到一次罚款5元,超过半小时以二次迟到论处,一个月内第二次迟到罚款10元,依此类推。早退一次处以10至50元罚款,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每次罚款20元至100元。
第三十二条 上班时间看小说、看电视、下棋、打扑克、听音乐、打磕睡、做私活等,每次处以20至150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不准时开诊,每次罚款20至200元。
第三十四条 未经科室主任、护士长同意,擅自调换班或未经交接班就私自下班者,罚款20至50元。
第三十五条 公休、调休须事先征得科主任、护士长同意〔迟到、早退、旷工不得用休假来抵消),科主任、护士长调休(包括外出)超过1天须征得有关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同意,未经同意者休假一律作旷工处理。
第三 六条 违反考勤制度规定,或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给予罚款30至100元。
第三十七条 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职工(包括为违反院规院纪的职工,提供假证或掩饰包庇的)造成不良影响,给当事者罚款50至200元。
第三十八条 在职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对组织和领导的决定顶着不办,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降级降薪,免职处理。毕业生不服从工作分配的,经批评教育仍固执己见者,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分配在本院工作的资格。
第三十九条 本章 处罚程序:由院党办牵头,协同有关职能科室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罚款和理赔由财务科从本人工资中扣发;追回和没收的钱、物,由院办统一处理;行政处分由院党办行文、上报、归档。
对于上述违纪行为,科室领导知情不报;有关职能科室不按时核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决而不行的;医院领导接到职能部门报告之日起一个月不进处理,均以失职论处,扣发主要责任者全年奖金。
第四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经院长签发后生效,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 在此之前医院发文与本条 例不符的,以本条 例为准。
某医院职务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建康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 适配人群 | 工会委员,科室组长,职工代表 | 使用场景 | 医院职代会,民主管理,院务公开 |
|---|---|---|---|
| 制定目的 | 医院想让职工多出力,管好自己事,别光听领导安排,大家一块想办法把医院搞好。 | ||
| 适用范围 | 全院在职职工,含合同工,各科室各岗位都算在内。 | ||
| 职责分工 | 院长要带头守规矩,工会负责组织开会,代表要传话提建议,组长盯好本组落实情况。 | ||
| 管理要求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重大事情必须投票,三分之二代表到场才开会,决议要张榜公布。 | ||
| 监督与检查 | 工会检查落实情况,党总支监督全过程,没做到的要说明原因,下次会议通报进展。 | ||
第一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医院职工在医疗、保健、科研、教学及行政后勤保障等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参与医院的发展事业,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参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建立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也是民主管理医院的重要形式和基本制度。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医院、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医院内部矛盾,积极为职工谋利益,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医院的文明建设做贡献。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权
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医院发展长远规划、年度工作总结、财务决算,职工队伍建设以及医院管理工作中的其它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通过人事制度改革、奖金分配方案、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和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3)评议、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并可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院长及行政系统行使领导权和指挥权,教育全院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不讨论医疗技术问题和学术问题。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工会委员会。
第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成员由医院各方面人员组成,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工会委员会须经职工代表大会1.委员侯选人2.选举办法3.监计票人4.选举时间 充分酝酿后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主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二)听取和综合各职工代表组对各项议题审议的意见;
(三)研究职工代表大会议题中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
(四)主持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五)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第十条 职工代表组分大外科组、大内科组、医技组、行政后勤组、合同工组5个组,各代表组选举产生组长1人,副组长1人。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组在职工代表大会期间的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本组职工代表参加职工代表大会;
(二)协助医院行政安排好职工代表出席会议期间的工作;
(三)组织好本组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文件和各项议案,收集整理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上报工会委员会。
(四)完成大会工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组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主要任务是:
(一)及时向本组所在科室的职工传达职工代表大会精神,协助医院行政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提案和院务公开工作在组所在科室的落实;
(二)参加医院日常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
(三)选派职工代表参加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医院重大决策问题的讨论;
(四)收集职工代表的提案和合理化建议,整理上报工会和提案审查小组;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组织制度和规则。
(一)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与本单位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遇有特殊情况,经报请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本届任期的一半。
(二)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召开会议,应向代表说明,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如遇到重大事项,经院长、医院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报医院党总支同意,可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的届次与例行会议连续计算,会议程序亦与例会相同。
(三)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四)职工代表大会表决一般可采用举手表决方式。但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必须有全体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会前由医院工会委员会收集,并会同医院行政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经工会委员会审议后,报医院党总支批准。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案,具有法律效力和广泛的约束力。如需修改,必须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第四章 职工代表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的条件。
依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建立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多种用工期限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该单位职工代表。
当选的职工代表应当具有正确行使职工代表权利、履行职工代表义务的素质和能力,合同工当选职工代表必须在医院工作三年以上。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的构成。
职工代表以科室、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本院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构成,一般占全院职工总数的15%,合同工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青年职工、女职工和民主党派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医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应为职工代表,但须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由职工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职工代表大会换届,应制定职工代表选举方案或办法。
选举方案或办法应包括代表条件、代表人数、各类人员的比例、选举单位的划分和名额分配、选举方法和步骤等。
(二)选举方案或办法由工会提出,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查并征求行政意见后,交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三)职工代表一般以科室为选举单位,按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比例结构,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单位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选举,获得选举单位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为当选职工代表。
(四)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职工负责。选举单位有权监督和按照规定程序撤换、补选本选举单位的职工代表。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的资格审查。
职工代表大会新建或换届,应成立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或委员会,下同)。
(一)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人员组成。审查小组由本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工会有关部门中的职工代表组成,其产生的程序与选举方案或办法的制定程序相同。
(二)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主要任务。
1.审查当选职工代表是否依法享有政治权利,是否与本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否符合选举方案或办法所规定的条件;
2.审查当选职工代表比例和结构是否符合选举方案或办法的规定;
3.审查当选职工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民主程序;
4.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结果。
(三)经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的职工代表要张榜公布,并填写职工代表登记表,发放代表证,存档备案。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职工代表如是工会会员,其在任期内即为工会会员代表。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权参加对行政领导的评议和质询;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的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四) 有权按照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并对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参与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地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敢于和善于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四)定期向选举单位职工通报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的资格管理。
(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选职工代表。
(二)职工代表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原选举单位有权按规定程序撤换(其缺额由原选举单位按规定补选)。
1.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
2.经常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严重失职的;
3.因病假、事假、出国、脱产学习等离开医院一年以上,不能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活动的;
4.不能履行代表义务,失去原选举单位职工信任的;
5.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工代表义务的。
(三)职工代表调离本单位、退(离)休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由原选举单位按规定补选。
(四)职工代表在本单位内调动转岗,原则上其代表资格在届内有效。
第二十三条职工代表增补或撤换程序。
(一)增补或撤换职工代表,由原选举单位向工会提出申请;
(二)工会委员会进行讨论,必要时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作出决定后通知原选举单位;
(三)原选举单位按照民主程序讨论表决(撤销职工代表时被撤销的职工代表可以出席会议并允许申辩),将撤销职工代表的决定或选举结果报工会审查;
(四)工会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填写登记表备案,并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撤换和增补情况。
第二十四条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一)根据需要,由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列席代表、特邀代表人选,邀请他们参加职工代表大会。
(二)特邀代表对象主要是医院有一定影响、有代表性的老领导、老专家、民主党派人士和离退休职工。(三)列席代表对象主要是因名额限制等原因未能当选为职工代表的医院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职工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四)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无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五条 医院工会委员会是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是:
1、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2、主持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组织工作;
3、征集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工会委员会人选建议名单,经院党总支批准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4、大会闭幕期间,遇到重要问题,召开职工代表组组长会议或组织代表讨论,必要时可按规定和程序召集临时职工代表大会;
5、大会闭幕期间,督促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6、处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经第五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某医院职务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x大学医院职代会实施细则
| 适配人群 | 医院工会干部,科室负责人,职工代表 | 使用场景 | 医院民主管理,二级单位教代会,院级干部评议 |
|---|---|---|---|
| 制定目的 | 医院要落实党的依靠工人阶级方针,贯彻几部法律,完善管理体制。 | ||
| 适用范围 | 全院在职职工、各科室、工会小组、院级和科级干部。 | ||
| 职责分工 | 院长负责报告工作,代表提意见;支部领导方向;工会组织筹备;代表监督干部;职工守制度干好活。 | ||
| 管理要求 | 每年开一次会;草案先征求意见再修改;表决要过半数;评议干部用无记名打分;结果要反馈本人。 | ||
| 监督与检查 | 党支部检查落实;工会督促提案办理;没做到的下次大会通报;代表不履职会被撤换;职工有申诉渠道。 | ||
e大学医院职代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医院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职代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贯彻落实《教育法》、《教师法》和《工会法》,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体现。为建立和完善我院的职代会制度,根据教育部和中国教育工会颁布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 例》等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医院实行职代会制度,是学校二级单位领导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院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党支部领导下的
第三条 职代会要以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保障发挥职工在参与医院重要决策、维护合法权益、监督医院工作等方面的作用和积极性。
第四条 职代会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坚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五条 职代会每年召开一次,也可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形式进行。
第二章 职权
第六条 职代会在本院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医院建设、发展和重大改革方案等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与通过本单位改革方案,考核、聘任、奖惩办法及其他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 制度;讨论劳务奖分配办法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等事项。
(三)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对他们的工作业绩进行评议,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机关给予批评、表扬或奖惩;参与民主推荐本单位行政领导的人选。
第七条 职代会行使职权的民主程序
(一)凡提交职代会审议、决定的议案、方案、制度、办法和事由,均由院行政相关人员起草,并将草案的指导思想、依据和条 件报告支部、工会,由支部、工会负责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
(二)在职代会召开前将草案初稿印发给职工代表或科室,然后由职代会筹备组组织相关代表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对草案进行评析和论证,提出修改建议。
(三)院行政根据修改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正和补充,形成正式草案,经职代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代表大会表决。
(四)评议医院领导干部的对象和程序
医院领导干部包括院党政领导干部、科主任、护士长。院级领导干部在职代会上进行无记名书面测评;科主任、护士长在职工中进行无记名书面测评或召集各方面人员座谈会进行评议(口头评议和书面评议相结合);科主任、护士长评议范围也可扩大到责任医师一级。评议结果分别在职代会和科主任、护士长会上进行通报并向本人反馈。院级领导在评议前应作述职报告,党政一把手如参加学校述职评议,在参加院内评议时,可以免述职(原则上仍参加述职)。
第八条 院级领导应认真对待职代会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职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职代会要尊重和支持院长及行政部门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医院和职代会通过的各项规章 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落实职代会的提案,完成医院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九条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和具备职工代表条 件的在职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 职工代表一般以院属科室或工会小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按在职职工人数的20-30%比例安排(因部门过多、人员分散,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40%)。代表的构成,应有广泛的代表性,照顾到科室各方面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一般不少于60%。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受原选举单位、部门职工监督。对不适宜继续做代表者,原选举单位、部门有权依照民主程序予以撤换。职工代表离休、退休后,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原选举单位、部门应按民主程序补选代表。
选举职工代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举时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得票数超过实到人数的半数以上时,选举结果方为有效,按得票数多者当选;得票数相同时,应重新选举,以得票数多者当选。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的条 件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学校、医院各项规章 制度。
(二)顾大局,识大体,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谋私利。
(三)热爱医院,关心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职业道德,在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起表率作用,能出色完成医疗、保健、教学等本职工作。
(四)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和一定参政议政能力。
(五)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密切联系群众,能正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提出提案和方案、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有对医院工作讨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干部有评议、监督的权利。
(四)有对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权利。
(五)有对职代会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六)因正当行使民主权利遭受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模范执行劳动纪律和医院各项规章 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积极参加职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并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五条 职代会根据每次会议的需要,邀请有关人员作为特邀代表或列席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现任各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部分离、退休职工人员等;特邀代表一般为主管校级和相关部门领导,也可邀请原医院老领导、民主党派负责人、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人士。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评议院级领导和表决,但不行使选举权。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 职代会以医院为单位,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或职工大会制度,并接受学校教代会常设主席团和校工会的指导与检查。
第十七条
召开职代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大会期间的工作。大会主席团为职代会大会期间的领导机构(也可不设主席团)。
(一)凡职工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可当选大会主席团成员。
(二)主席团成员应由医院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院党、政、工领导和代表团主要负责人。
(三)主席团成员由院党支部会同行政、工会协商提出人选,交大会预备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推选每次大会执行主席主持会议(如不设主席团可由党政协商确定大会主持人)。主席团主席原则上由部门工会主席兼任。
(四)职代会主席团可设秘书长1人,与主席团一并产生,负责做好大会期间主席团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大会主席团讨论问题时,要坚持“个人服务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必须充分反映广大职工和代表的意愿。
第十八条 职代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召集代表团长会议说明原因,代表团长征求代表意见,取得多数同意方可推迟。
在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问题,经医院党、政、工领导研究,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代表会议。或由主席团或主席团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并向下一次全体会议报告。
第十九条 职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医院的中心工作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经职代会主席团审议,并报院党支部批准后,提交大会通过。
第二十条 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应认真执行,代表提案应得到及时处理。落实、处理的情况,应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职代会的工作情况,应向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一条 职代会应根据人数多少组成代表团,选举产生正、副团长。代表团的主要任务是:(1)大会前,组织代表调查研究群众意见,综合整理提案,及时向提案工作组汇报;(2)会议期间,组织代表开好会议;(3)大会后,积极传达大会精神,动员本科室、部门职工认真贯彻大会决议。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二条 院工会委员会作为职代会闭会期间常设工作机构,在院党支部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每次职代会召开前,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筹备组,做好大会筹备工作,包括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议题和安排意见,并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审批。
(二)职代会换届时组织选举职工代表,提出开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交代表团团长会议协商后,报院党支部委员会批准。
(三)职代会期间做好会务工作。在职代会闭会期间主持职代会日常工作。组织代表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贯彻与落实。
(四)组织职工代表的培训,促进职工代表素质提高,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五)每次大会召开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两个半天。要保证大会既有领导作报告和讲话的时间,又要有代表们比较充分地讨论和审议领导报告与讲话的时间,还要有大会表决和做总结的时间。
(六)定期向院党支部汇报职代会的工作情况。在大会召开期间,部门工会主席和有关人员应向大会作工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也应在大会开始和结束时,分别作动员讲话和总结讲话。同时,应该邀请校工会负责人到会指导和讲话。
(七)医院应为工会承担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他条 件。处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在大会召开前,应做好充分的材料准备。大会的主要报告应事先印制成书面材料发给每位代表和与会人员。同时,要认真做好会场的布置工作,包括主席台和发言席等(有条 件的还应有会标、国旗、)。大会开始时要奏国歌。大会结束后,还要及时做好大会精神的宣传与贯彻工作。
第二十四条 医院和工会组织要落实职代会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和维护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在实施中不断加以充实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