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内建筑防火要求
| 适配人群 | 施工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临时用房搭建,在建工程施工,既有建筑改造 |
|---|---|---|---|
| 制定目的 | 现场临时房和在建工程容易着火,火起来跑不快,怕烧着人。 | ||
| 适用范围 | 工地里搭的宿舍、办公室、厨房、库房,还有正在盖的楼。 | ||
| 职责分工 | 管工棚的要盯材料防火,带班的要查通道通不通,工人自己要知道怎么跑。 | ||
| 管理要求 | 用不燃板子搭房,楼梯不能少于两个,走道宽度够一米,门口标清楚往哪跑。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员天天转着看,项目部每周检查记录,发现没按要求做马上停工改,改不好就换人干。 | ||
现场内搭建的临时用房以及在建工程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一旦发生火灾后,有利于延迟火势蔓延,为施工现场内的人员赢得宝贵的疏散时间。
一、施工现场内建筑的设置原则
施工现场内的建筑防火主要包括临时用房及在建建筑两方面的内容。
(一)临时用房的防火设置原则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用房,一般包括办公、宿舍、厨房、锅炉房等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房及库房等存放施工材料的用房。整个临时用房的防火设置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等情况进行确定。一是不同危险性的临时用房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延迟火灾蔓延,为临时用房使用人员赢得宝贵的疏散时间,二是需考虑人员疏散的设置,对人员疏散距离、疏散走道宽度、疏散楼梯等疏散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
(二)在建工程的防火设置原则
由于在建工程内有大量施工人员,且根据施工阶段的不同,动火作业、现场的施工材料等都会加大火灾风险,一旦发生火灾,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撤离,是在建工程防火设置的关键,所以在建工程内应尽量设置能够保证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的通道,同时在建工程还应根据施工性质、建筑高度、建筑规模及结构特点等情况进行相应的防火设置。
二、临时用房防火要求
临时用房主要包括宿舍、办公用房等,此外施工现场还有诸如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用房。
(一)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要求
在施工现场生活区一般会搭建大量的供人员办公、住宿的临时用房,平时会有大量的现场工作人员活动及休息,一般这些临时用房都不能按照正式的办公楼、宿舍楼等进行防火设计,给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带来隐患。所以本着既经济合理,又能确保消防安全基本要求,对临时搭建的宿舍、办公用房提出下列防火要求: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临时用房是金属夹芯板(俗称彩钢板)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2.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
3.建筑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时,应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 m;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m。
5.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其它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
7.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
8.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二)特殊用房的防火要求
除办公、宿舍用房外,施工现场内诸如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是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临时用房,对于这些用房提出防火要求,有利于火灾风险的控制。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2.建筑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可燃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应分别布置在不同的临时用房内,每栋临时用房的面积均不应超过200㎡。
3.可燃材料库房应采用不燃材料将其分隔成若干间库房,如施工过程中某种易燃易爆物品需用量大,可分别存放于多间库房内。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
4.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三)组合建造功能用房的防火要求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较多,且其布置受现场条件制约多,不同使用功能的临时用房可按以下规定组合建造。组合建造时,两种不同使用功能的临时用房之间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其防火要求应以等级要求较高的临时用房为准。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2.现场办公用房、宿舍不宜组合建造。如现场办公用房与宿舍的规模不大,两者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300㎡,可组合建造。
3.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组合建造;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组合建造;餐厅与厨房操作间可组合建造。
4.会议室宜与办公用房可组合建造;文化娱乐室、培训室与办公用房或宿舍可组合建造;餐厅与办公用房或宿舍可组合建造。
5.施工现场人员较为密集的如会议室、文化娱乐室、培训室、餐厅等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三、在建工程防火要求
在建工程的防火主要包括临时疏散通道以及针对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等的防火要求。
(一)临时疏散通道的防火要求
在建工程火灾常发生在作业场所,因此,在建工程疏散通道应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保持同步,并与作业场所相连通,以满足人员疏散需要。基于经济、安全的考虑,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为满足人员迅速、有序、安全撤离火场及避免疏散过程中发生人员拥挤、踩踏、疏散通道垮塌等次生灾害,在建工程作业场所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建造并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同步设置,临时疏散通道应具备与疏散要求相匹配的耐火性能,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
2.临时疏散通道应具备与疏散要求相匹配的通行能力。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6m。
3.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时,且坡度大于25°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4.临时疏散通道应具备与疏散要求相匹配的承载能力。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爬梯时,应有可靠固定措施。
5.临时疏散通道应保证疏散人员安全,侧面如为临空面,必须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2m 的防护栏杆。
6.临时疏散通道如搭设在脚手架上,脚手架作为疏散通道的支撑结构,其承载力和耐火性能应满足相关要求。进行脚手架刚度、强度、稳定性验算时,应考虑人员疏散荷载。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其耐火性能不应低于疏散通道的耐火性能。
7.临时疏散通道应保证人员有序疏散,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及应急照明设施。
(二)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的防火要求
既有建筑居住、营业、使用期间进行改建、扩建及改造施工时,考虑到施工现场本身引发火灾的危险因素就较多,则会具有更大的火灾风险,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所以必须采取多种防火技术和管理措施,严防火灾发生,施工中还应结合具体工程及施工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进行疏散演练;
5.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
(三)其它防火要求
1.外脚手架、支模架
外脚手架既是在建工程的外防护架,也是施工人员的外操作架。支模架既是混凝土模板的支撑架体,也是施工人员操作平台的支撑架体,为保护施工人员免受火灾伤害,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其中,高层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2.安全网
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立网将整个在建工程包裹或封闭其中,动火作业产生的火焰、火花、火星一旦引燃可燃安全网,火势便会迅速蔓延,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时,一般难以停止使用,室内可燃物品多、人多并有一定比例逃生能力相对较弱的人群,外脚手架安全网的燃烧极可能蔓延至室内,火势难以控制,危害则会更大,另外,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一旦燃烧,施工人员将会走投无路,安全设施便会成为不安全的设施。所以下列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
(1)高层建筑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
(2)既有建筑外墙改造时,其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
(3)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
3.疏散指示标志
为了让作业人员在紧急、慌乱时刻迅速找到疏散通道,便于人员有序疏散,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临时疏散通道入口。
4.安全疏散示意图
在建工程施工期间,一般可视条件较差,因此作业层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
施工现场内建筑防火要求:某施工现场消防规范
| 适配人群 | 安全员,施工员,动火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高层建筑施工,临时设施搭建,焊割作业现场 |
|---|---|---|---|
| 制定目的 | 工地着火太危险,木头油漆堆一起,焊割火花乱溅,夜里黑乎乎没人管,怕烧起来没人救。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盖楼的工人、临时工棚、木工间、油漆房、焊割点、氧气瓶乙炔罐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要批动火单,工长划好禁火区,班组长盯紧灭火器,工人自己别乱扔烟头、不私拉电线。 | ||
| 管理要求 | 每25平配1个灭火器,焊割离气瓶10米远,夜里留人巡逻,消防通道不能堆东西,电热加温要专人看。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员天天查灭火器压力量、看动火单填没填,谁漏查扣当月奖金,谁无证焊割直接清退,每月通报问题清单。 | ||
(一)按国家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沙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 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实施。
(二)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换粉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作业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1)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方可使用。
3)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施工现场内建筑防火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网搭设一般
| 适配人群 | 安全员,架子工,现场监理 | 使用场景 | 脚手架防护,电梯井封闭,钢结构施工 |
|---|
1、施工现场应根据使用部位和使用需要,选择符合现行标准要求的、合适的密目式安全立网、立网和平网。建筑物外侧脚手架的立面防护、建筑物临边的立面防护,应选用密目式安全网;物料提升机外侧应采用立网封闭;电梯井内、脚手架外侧、钢结构厂房或其他框架结构构筑物施工时,作业层下部应采用平网封闭。严禁用密目式安全立网、立网代替作平网使用。
2、密目式安全网必须满足2000目/100mm×100mm。规格为 1.8m×6m,单张网重量应不小于3kg。
3、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的产品。
4、密目式安全网宜挂设在杆件的内侧。安全网应绷紧、扎牢,拼接严密,相邻网之间应紧密结合或重叠,空隙不得超过80mm,绑扎点间距不得大于500mm,不得使用破损的安全网。
5、安全网应符合《安全网》(gb5725),性能应符合《安全网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726),应满足耐冲击性能、耐贯穿性能、阻燃等要求。
施工现场内建筑防火要求:水运工程施工现场
| 适配人群 | 施工船舶驾驶员,龙门吊操作员,潜水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水上施工,桩基作业,沉箱安装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故,怕人受伤,怕设备坏掉,怕台风来时没准备,怕水里作业不安全,怕机械乱开撞人。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工地干活的人,船、吊机、打桩机这些设备,水上陆上施工地方。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要带头管安全,副经理盯生产安全,安全员天天查,班组长管好自己组,工人自己注意别出事。 | ||
| 管理要求 | 每天开工前讲15分钟安全,高处系安全带,水上穿救生衣,危险地方设围栏和灯,爆破前发三次信号。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员天天转着看,领导不定期抽查,谁不戴安全帽就罚钱,谁乱动设备就停工,出了事要追查到底。 | ||
1.安全管理制度总体要求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确立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2)建立完善安全检查管理网络,项目经理部明确生产副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零事故管理小组),下设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施工作业过程中采用start管理方法,全员参与,每天所有员工上班前由班组安全员进行15分钟安全交底。
4)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计划,并限期实施,没有安全保障措施,不准开工。
5)完善并执行安全规章,其中包括:船舶、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用电制度、防火安全制度、水上作业安全制度;起重(强夯)作业安全制度;特殊工种安全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
6)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落实安全指标,严格执行与经济挂钩奖惩制度,坚决实施安全否决权。
7)成立一支服从于健康-安全-环保体系工程师的紧急救援队,并配备必要的救援工具,设备与通讯联络设施,并经常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8)所有特殊工种,必须具备上岗证,施工船舶和机械必须通过安全资质审查,确认符合施工要求,并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
9)陆上、水上交通要设置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
10)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建立正常的天气预报接收制度,制定防台、防汛抢险及疏散方案,造好船舶避风锚地,在台风季节,提前备好防台、防潮物资,并成立防台领导小组。
2.施工现场安全总体要求
1)严格遵守业主制定的现场安全的有关规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谨慎操作。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戴安全防护镜,穿好工作鞋,临水作业穿好救生衣,高处作业要系安全带。
4)施工现场各种机具、设备、构件、材料、设施要按施工平面图堆放、布置,保证现场整体文明。
5)施工现场应设临时栏栅或围墙及标志牌,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6)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沟、坑、洞要有围拦、标志灯、警示牌。
7)水源、电源、火源要有专人管,设备不准乱动。
8)施工现场危险地段设限速标志,各种车辆、机械在施工场地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载重汽车的弯度半径一般不少于15米。
9)交叉作业和起重作业现场要有专人指挥。
10)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质材料。
11)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现场安全装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12)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加强维修保养和安全防护,信号、保险等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机械车辆不超负荷使用。
13)夜间施工,通道和施工场所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
14)严禁在施工海岸边钓鱼及游泳。
3.员工安全培训要求
1)开工前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各省颁发实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学习本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落实贯彻措施,并将以上法律、法规中的重要条款制作成标语醒目地张贴在工地的办公室、工作间、食堂等公共场所。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知识培训,聘请有关专家授课,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提高施工安全和健康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开展“三不伤害”活动。
3)做好施工安全宣传工作,确保关于施工安全救援及健康方面的事宜广为告知工地上所有人员。工地入口附近须设置一块告示板,以供张贴宣传施工安全讯息的海报、最新的意外记录及安全工程师的名字。
4.人身防护设备要求
1)对从事各项特定工作的人员提供所需的全部个人劳保用品,并确定专人负责检查。
2)制定严格的劳防用品穿戴制度和规定。
3)从事水上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符合标准的救生衣或背心。
4)对从事有可能发生眼睛伤害的工作人员(如电焊、除锈等)配备符合要求的护目镜或面部保护装置。
5)对从事可能对手部产生伤害的工作人员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手套。
6)对从事高空作业(2米以上)的工作人员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带。
7)对于从事水下作业(潜水)按规定穿戴好潜水人员保护装配。
5.危险品管理的安全要求
1)运输、储存、使用、处置危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接受地方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项目部建立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2)现场的易燃、易爆性材料或特殊作业有专人、专用场地进行管理,危险品仓库的设置和管理报业主专管部门批准后才使用。
3)爆破材料实行专人管理和审批责任制度。爆破材料运输交接、领出和退还必须双方登记,每次使用爆破材料的用量、余量都有明确的记录,并有当班人亲笔签名。当天爆破剩余的雷管、炸药要当天退还给专门的火工材料库,不得在现场存放过夜。
4)现场燃料贮存设施建于地下,有适当围栏,以防一切未经准许的人员进入。
5)现场贮存的危险气体,都必须装在容器内,其上清楚地标明所装气体,并做标记,现场贮存的气体做好贮存记录。
6)氧气瓶与乙炔瓶要隔离存放,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瓶必须有防止回火装置。
6.脚手架的安全防护要求
1)脚手架分段架设,必须经过严密的计算,精心施工。严禁超载违章作业。外脚手架满挂安全网,按要求设置固定安全网。
2)施工操作层必须满铺脚手板,四周设立护身栏杆,并满挂安全网,供施工人员上下的斜道栏杆高度应大于1m以上,坡度不得大于1/4,并钉防滑条,两侧设防护栏杆。
3)装拆模板,必须有稳固的登高工具,操作面不得站人,登高作业时,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拆除脚手架时,四周设立警戒线,并派专人看守,按要求从上到下,一步一清,上下传递,禁止抛掷。
7.钻孔桩或打入桩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按照最不利荷载情况,对平台进行设计,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2)对已沉钢管桩和平台,要做好防护措施,加强钻孔平台管理。
3)安排监视船舶,进行必要的巡查、督航,设立安全监督机构,做好应急抢救准备。
4)桩基础施工前,技术人员要根据设计图认真复核施工区域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清楚了解并掌握地质、水文资料的情况。
5)在进行钻孔桩施工中,对钻孔施工平台、施工栈桥进行定期检测,并加强防护,确保其安全稳定。对已完成插打的钢护筒或钻孔桩作好孔口的覆盖,防止人员掉入。
6)钢管桩焊接或切割时,搭设平台。
7)打入桩基础主要是水上运输,大型打桩船的安全运行,加强对天气预报的收集。大风天气加强船只的锚碇,大雾天气作好航标警示,避免其它船只碰撞。
8)钻孔灌注桩施工期间,要有防止坍孔的具体措施,必须有相关负责人值班和应急方案。
9)及时清除堆集在平台周围的漂流物,减少阻水面积。
10)在桩基施工平台上加强一些必要的临时措施;使用信号灯、旗以明示,设若干浮标,配置限航标志设施,发布限航通告。
11)施工上合理安排工序衔接,在满足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及时施工横梁。
8.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要求
1)、对机械人员安全职责要求
督促有关机务人员(驾驶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做好机械例行保养工作。
负责机动车辆、机械、船舶的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周(日)活动。
负责机动车辆、船舶的年检工作。
办理机动车辆、船舶的年度保险、车船纳税、养路费运管费等证件或规费交纳手续。
调查处理机械事故、交通事故及保险车辆、船舶的出险索赔。
翻印、制定或修改安全操作规程。
2)、 操作人员安全守则
机械在运转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方能启动作业。
作业时应精力充沛、思想集中,遵守有关法规,严禁酒后操作。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载、超速使用机械,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作业中应认真监视机械运转。发现有异常情况(如剧烈震动、异响、异味及温度和压力突变等)应立即停止检查,排除异常后才能继续使用。
机械运转部件未停止前,一般不得接触转动部分或对其进行维修。
驾驶员操作室应保持清洁,禁放易燃易爆品和其他杂物。
按规定穿戴安全保护用品。
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起重设备应严格按《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3)、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守则
机械进场前,应为机械提供使用道路、水、电、临时机棚和停机场地,并排除对机械作业有妨害的不安全因素。
机械进入现场后,有关管理人员应分别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该机的生产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机械操作人员应听从指挥、配合施工,但对违反机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文明生产,保持机械、车辆及停车场所的整齐清洁。在有危险的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特定安全措施。
4)、施工机械的安全保证措施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船舶、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械设备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有专人看管。
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瞭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起重作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cj33-86)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规定的要求执行。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船舶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佩带个人防护用品,做到持证上岗,做好机械运转记录和例行保养记录。
大、中型机具设备,船舶和车辆必须专人负责,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专人持证上岗。
租用大、中型机具设备,双方必须签定协议,在使用、维修和保养方面,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
机械操作人员、驾驶员不得随意加班加点,要认真做好季节性劳动保护和做好交接工作。
9.龙门吊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前的检查、紧固、调整、润滑工作
检查大车主、被动车轮组、中间齿轮及轴、减速箱,小车水平轮、行走轮、减速箱,动、定滑轮的润滑情况,对缺油部位进行补充,消除漏油现象。
检查起升钢丝绳、通缆的断丝、磨损情况,超过规范要求应及时予以更换。钢丝绳的卷筒上不得有跳槽、叠压现象,固定压板及绳夹等不得松动。
检查大车、小车、起升等液压推杆制动器工作弹簧、销轴、开口销、油位、联轴节等是否正常,视情况进行调整、紧固、补充。
检查小车的起升限位、行走限位、门限位、缓冲器、轨档是否齐全有效。
检查所有控制手柄是否放在零位,电气仪表是否正常,超载报警器能否正常工作。
检查与扁担连接的动滑轮组转动是否灵活,动滑轮、穿心轴、连接板、止动销等有无破损、变形、移位、缺件、脱焊情况;检查通缆滑轮、销轴、开口销的完好情况。
检查电缆卷盘的转动是否与大车运行速度相协调,电动机、减速机、轴承座的底脚螺栓是否松动,视情况进行调整紧固。
清除起重机上的遗留工具及杂物和主梁、扶梯、人行天桥上的油污。
查看上一班工作的交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消除。
2)、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确认龙门吊周围无非工作人员和轨道上及轨道两边无障碍物时,方可合上电源,并鸣铃示警准备开车。
作业时司机必须听从挂钩人员或专职人员的指挥,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发出信号(电铃):
货物上升、下降、大小车运行时;
龙门吊从视界不清楚的地方通过时;
龙门吊接近跨内另一龙门吊时;
吊运货物接近人员时。
每班第一次起吊货物作业时应首先将货物吊离地面0.5m,然后放下,在放下重物的过程中,试验制动器是否可靠,然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必须遵守龙门吊安全起升负荷的规定,严禁超载运行,禁止斜吊。
吊运货物禁止从人头上越过,重物上严禁站人。
龙门吊正常运行过程中,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倒车和横移来停车。
龙门吊在作业中,严禁检修。
禁止龙门吊吊着货物在空中长时间行留,在吊着货物时,司机和司索工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在电压显著降低和停电下,必须断开主开关。
起升机构制动器突然失灵时,司机应发出信号,同时就近把货物运送到安全地方。
龙门吊在运行中发现有不正常现象或异响,电缆绝缘层有损坏时,司机应停止运转,拉下保护箱的开关,呈报有关人员处理。
司机有权不执行错误的违反操作规程的信号,但司机必须听从任何人员发出的“停止信号”,如在制动器失效的同时,起升机构又不能正常开动,则立即断开司机室总开关。
龙门吊运行时必须有专人看护电缆。
上下横移道时,必须有专人看护轨道接头,在保证对齐轨道接头并刹好横移道轮子的情况下,龙门吊方可上下横移道。
3)、停车后的工作
工作完毕,龙门吊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小车停放在靠近支腿处,升起扁担、所有控制手柄扳到零位,切断总电源,紧固夹轨器。
检查龙门吊存在问题,报有关人员进行修理,检修时必须切断总电源。
司机填写交接记录,内容包括:润滑情况、加油数量、检查情况、钢丝绳头尾固定情况及更换日期、运行情况和维修保养及换件情况等。
10.船舶水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各类施工船舶必须严格执行水上交通安全法和海事港航部门的有关规定。
2)参与工程建设的各类施工船舶必须符合航区的安全适航与施工要求,并持有各种有效适航证件,配齐各类合格船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齐全有效,并得到海事部门的确认。船方必须填报设备审核表(附相关资料复印件),由项目部工程计划部审核后,报监理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
3)船舶必须配备施工作业区和避风区内的潮汐表和航行通告。每日专人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及时了解和掌握水文、气象、助航标志、水下障碍物等水区环境情况,并准确向有关方面通报。
4)船舶必须配备水上高频对讲机(vhf)或手机、gps-gsm系统终端设备,昼夜保持信号畅通。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显示航行、抛锚、作业等安全警示标志。
5)船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航行或作业。发生事故或其他意外情况应立即向项目部指挥调度中心报告。并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损失。
6)船舶确需明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指定看火人员,在清理船面上易燃废弃物品后,方可动火。对消防救生器材应按海事部门规定,落实专人负责经常检查保养,保持有效性。
7)船舶严格执行油污水和垃圾集中回收等有关水上防污染规定,严禁擅自向施工水域排放和倾倒。
8)严格执行水上交通安全法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等各项涉及水上安全的法律规定,确保施工作业安全。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和污染水域事故的船舶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9)施工船舶作业前必须向海事局申办《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10)施工船舶必须对船员和在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督促其正确使用劳防用品;对人员上下通道挂设的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应经常维护保持完好。
11)各船舶对施工平台、桩等设施和工程结构等有采取保护措施的义务,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12)施工船舶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项目部调度指挥。遵守项目部有关施工船舶使用、调遣、防台防汛、值班等管理制度,防止发生船舶影响施工作业或船舶调离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
13)根据项目部坚持“以防(避)为主,以救(抗)为辅,留足余地、自我保护”的原则,针对本水域复杂水文气象和环境条件,项目部要求各船舶不得免除作业过程中对自身船舶和船员保证安全之责。
14)在施工现场所有船舶在遇到特殊恶劣天气时,应无条件服从调度指挥中心的指令,确保统一调度。严禁各自为政,擅自行动。
15)各船舶应对船舶油污水排放、防火等安全事项负相应职责。
16)项目部船舶调度中心应根据施工情况、天气状况等各种因素,综合分析、准确决断,实行科学调度,确保各种情况下的船舶安全。
11.打桩船的安全管理要求
1)打桩作业时,施工区域要保证警戒,按队规显示施工、停泊信号,不得有其他船只进入。
2)确定作业区域后,报当地海事部门和航务部门批准,然后以通告的形式确定。
3)施工作业前,应先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取得联系,对必要的情况提前作好灾害天气的通报,监督船舶进入避风港,防止意外发生。
4)发现必须停止作业进行避让的危险隐患时,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规程,立即停止作业,防止灾害发生,不得强制作业。
5)作业时,必须有安全监查人员全程监控。
6)在大风、大雨、大雾等天气中,必须将所有的信号系统全部打开。
7)应详细了解停泊水域的水流、波浪、风速等情报,保证停泊措施得当。
8)避风港停泊水域应考虑水深和水域面积,水域内障碍物的清理。
9)保证通讯畅通,必须有全天候的值班人员。
12.抓斗挖泥船作业安全要求
根据《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等相关手续。
1)施工船舶应按海事部门确定的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并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志。
作业前,当班人应对抓斗、索具及其操纵系统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交接班。
在抓斗挖泥船作业全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精心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当采用地垄缆或码头桩系尾拢缆移动船舶时,应在岸上设立“禁止停留”等警示性标志,防上缆绳伤及行人。
施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报告,处理故障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悬挂“禁止启动”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交接班。
2) 高处、舷外、水上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2米及以上所进行的作业,为高处作业;船舷外部工作为舷外作业;在艇、筏、排泥管等有可能落水的位置作业为水上作业。
遇风力6级以上强风时应停止高处作业,特殊情况急需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航行时不准舷外作业;舷外作业应挂慢车信号,要求过往船只慢速度通过。
高处、舷外、水上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保险绳等相应的防护用品,现场要备救生圈。
高处、舷外、水上作业应有专人指挥、监护、确保安全。
作业前应对滑车、座板、脚手板、绳索、直梯等作业器材,严格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高处作业时,禁止一手携物,一手扶梯上下,使用的工具、拆装的零部件,应用吊桶、吊袋装妥后用绳索传送,严禁下掷上抛,作业现场下方一定范围内禁止人员停留。
舷外、水上作业时应关闭舷边出水阀。
上下烟囱、桅杆应事先向有关人员通报作业时间、内容,作业时禁止排放蒸气、拉汽笛及使用高压天线,以免烫伤、触电。
在艇、筏等与他船配合作业时,必须系缆绳,严禁脚踩两船作业。
3) 工程船舶水上调遣拖航安全管理
工程船舶水上调遣拖航是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认真落实交通部、海事局、船检局关于工程船舶安全调遣拖航的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必须认真落实企业安全调遣拖航实施细则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必须依照国家海事局海通航字[____]215号文颁布的《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管理规定》的要求,参加船舶报告系统并接受指导,按照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甚高频vhf及其有关水上航务和公众通信渠道的开通,确保水上通讯及水上搜救通讯的畅通。
13.潜水作业的安全要求
1)潜水作业前全面检查潜水船、潜水设备、机具,排除隐患,严禁带病作业。
2)严格遵守潜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水下电话、应急绳等齐全可靠,保证能随时联系,有防范措施。
3)潜水作业时必须同时至少有两名潜水员作业或一人在船上准备,能起到相互救险的作用。
4)潜水作业时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并及时与其他作业船舶和有关部门联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潜水作业时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活动,发现水下不明物体不得随意触动,应及时汇报。
6)潜水班组班组长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好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安全监督,不得脱岗。
7)潜水作业要“反四违”,即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反对违反劳动纪律,反对违反工艺纪律。
8)本工程潜水为深水作业,要注意减压措施。
14.水下炸礁的安全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安全规程》进行作业。
2)爆破前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爆破许可证》并向当地水上安全监督部门申请发布爆破施工通告。
3)建立爆破作业指挥机构和爆破人员的组织机构,制定岗位责任制。
4)爆破作业船上的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及其他劳保用品,船上必须备有相应数量的救生设备,严禁无关人员上船作业。
5)爆破布药船及其锚泊设备必须具备适应施工要求的抗风抗浪能力,防止走锚移位。
6)爆破作业船经测量锚泊定位后,在布药施工期还需经常校核,发现偏位及时纠正。
7)每次放炮时实行“三次信号”制度,使全体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i.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指定的安全地点。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船只和警戒人员。
ii.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起爆员起爆。
iii.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8)夜间或大雾时不得进行爆破,雷雨时必须停止爆破。
9)风力超过6级时,不得进行水上爆破作业。
10)严禁穿戴化纤衣物、铁钉鞋从事爆破作业和进入爆破器材的库房、加工房、堆场和其他爆破场所。
11)导爆索、炸药与起爆雷管必须分开运输与保管。
12)爆破作业船工作仓及外表不得有尖锐的突出物。
13)作业船离开布药地点时,应仔细检查船底、船舵,如发现有爆破网路或药包扯拉缠绕应及时处理。
14)已放置于水下的药包及爆破网路不得拖曳,发现药包漂浮、网路损坏等异常现象,经排除后方可起爆。
15)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爆区有无盲炮。发现盲炮或怀疑盲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盲炮,应在附近设立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6)处理盲炮时,应做好安全警戒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17)每次放炮前均在四周设警戒船,按要求范围警戒。
15.沉箱预制、拖运和安装的安全要求
1)由于沉箱为整体分层浇筑,沉箱的模板(钢筋笼)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定性,模板(钢筋笼)应有详细的计算书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2)沉箱拖运前必须进行浮游稳定性验算,满足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水、拖运。
3)沉箱安装时在其四角处设橡胶轮胎等防护措施,防止与已安装的沉箱及船舶相撞,发生掉角等现象。
4)沉箱安装后在其顶部四角处放置警戒标志,防止在进行沉箱内回填料、沉箱背后棱体抛填等作业时施工船舶与其发生碰撞,危及船舶及沉箱自身的安全。
16.施工栈桥和临时码头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栈桥和临时码头的设计,要符合实际荷载情况,考虑水流、波浪等状况,保证可靠,加强监控措施。
2)行车栈桥和临时码头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并要求悬挂安全网。
3)所有施工车辆,包括载重汽车、汽车吊等行驶速度均应在10km/h以下,并保持车距在25m以上。
4)栈桥和码头上严禁紧急刹车。
5)所有车辆必须在规定的车道行驶,严禁行驶另一侧车道。
6)栈桥设有一定数量错车平台,错车平台用于履带吊或罐车。
7)在栈桥和码头上设置红灯示禁,严禁过往船只在施工水域内通行。
8)栈桥和码头防护栏杆、灯光要定期作业安全检查,发现有破损部位及时修复。对栈桥和码头上各种设备要进行检查和验收。
9)栈桥和码头上所有物质、设备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堆放和使用。
17.“t型梁”安装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操作人员首先要熟悉架桥机的结构、性能,掌握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
2)安装前应根据施工观场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安装方案,选择合理地形和配用足够能力的履带吊进行组装。
3)安装及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要戴好安全帽,空中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4)拼装或拆卸架桥机过程中应逐步设立稳定缆风,不要碰撞、摔跌,以免变形、损坏。
5)架桥机使用前要检查以下项目:
i.检查支点枕木摆放是否到位和垫实,各墩顶0#块锚固是否紧固。
ii.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是否紧固,轴销是否锁牢。
iii.检查承重主梁型钢与拼接焊缝是否有变形或裂纹。
iv.检查所有临时安装千斤顶、手拉葫芦和钢丝绳短扣是否有效、可靠。
v.检查反扣轮、行走等运动件是否活络有效和安全可靠。
6)台风期间应有防台加固措施。
7)装、拆横移行走轮时,应分次用千斤顶分别在各支点处顶起并垫牢,尽量保持架桥机的整体平衡,
8)架桥机移动前应检查行走装置及其与大梁连接,前移、横移的行程上是否有障碍物。
9)架桥机前移、横移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逐步推进,要有防止架桥机前移、横移行走轮脱轨措施。架桥机移位过程中,架桥机上及下面严禁站人。当风力大于6级时,不应移动架桥机,台风期间应有防台加固措施。
10)架桥机就位后,认真检查电器、起吊设备的安全性能,并及时进行分节加载运行试验,在满载试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正常安装作业。
11)要保持架桥机外观整洁、美观,尽力做好防锈防腐工作。
施工现场内建筑防火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基本
| 适配人群 | 施工单位负责人,分包单位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管理,高层建筑施工,重点工程消防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容易着火,电焊、油漆、氧气瓶这些都危险,怕烧起来没人管。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人员、工棚、塔吊、电焊机、临时宿舍、消防通道。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要配灭火器,班组长盯动火,工人不乱扔烟头,电工查线路,焊工持证上岗。 | ||
| 管理要求 | 消防车道不能堆东西,灭火器摆好位置,氧气乙炔瓶离明火10米,宿舍禁用大功率电器。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员每天巡检,监理不定期抽查,发现没灭火器扣班组钱,动火没审批停工整改,三次违规清退。 | ||
(一)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的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1.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协助,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按国家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建立健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用电安全、动火审批、巡逻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
2.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承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3.国家、省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包括: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制度、方案、预案;消防组织机构、负责人、义务消防队;消防设施器材维修验收记录;电气焊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施工现场消防检查记录。
4.高层建筑和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的建筑工地,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对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消防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演练,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
(二)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便于消防车辆出入的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m,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和地面承载能力,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高层建筑和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筑工地,应设置环形的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的;应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两个长边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尽头式临时消防车疲乏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三)灭火器的配置
施工现场、工棚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abc型干粉灭火器,做到布局合理;重点部位应重点防范,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落实定人、定责经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灭火器材好有效。
(四)消防水源的设置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按装临时室外简易消火栓或设置临时消防水池,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要求。
2、国家、省重点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80mm,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并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
3、临时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应当科学合理,便于操作,设专人管理,保证临时消防供水需求。
4、临时消防水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保证连续不断供电。
5、国家、省重点工程的实施现场宜设临时消防抬泵及配套的灭火置。
(五)用火用电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
1、电焊工、气焊工等从事电器设备安装的电气焊切割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行动火作业前,因严格行动火审批手续,做好动火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清理动火现场,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分割,陪有专人监管和灭火器材,动火完毕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在竖向井道或高空动为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和灭火准备工作。
2.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0cm,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3.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安装、配电线路的的敷设必须符合电力规范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临时用电必按过载保护装置。750瓦以上大功率照明设备应用支架支撑,照明灯具下方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其垂直距离必须距可染物件和可染物的水平间距50cm以上,电源引入线有隔热保护措施。
4.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落实专人负责保管,配备灭火器材,且严禁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5.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临时库房采用非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用库房储存,并分类单独存放。不准在建筑工程内、库房调配油漆燃料。
6.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不准设置临时仓库,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建筑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时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消除。
7.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保温材料应具备有质量体系认证书和检验报告等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8.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严禁随意吸烟,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安全场地,严禁在吸烟安全场地外吸烟或乱丢烟头。
9.从事油漆刷涂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派人看护。
(六)工地的民工工棚的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将食堂和宿舍设在同一工棚内。
2.建筑工程工棚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严禁使用木板、竹片、毛毡等可燃材料搭设建筑工程工棚,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或建筑面积100o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安全出口,居住100人以上或建筑面积500o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3.生活区的用火应当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生活用火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用火点和使用燃料应当分开设置和堆放,使用时落实专人管理,使用后应当指派专人查看余火熄灭情况。
4.建筑工程工棚内的配电线路必须严密套管保护,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工棚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对用电设备必须落实责任,统一安装管理。
5.建筑工程工棚区内应当按规定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abc型干粉灭火器和设置临时固定消防给水灭火设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6.禁止无关的人员在建筑工程工棚内居住,尤其是老人和小孩。
施工现场内建筑防火要求:建筑施工现场
| 适配人群 | 安全员,施工员,技术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模板工程 |
|---|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各类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活动、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日记、施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文明施工、分项工程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
台帐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各类施工机械操作安全技术规程[依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jgj33-____) ]。
3、主要工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台帐二: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
1、企业主要人员及主要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或经济承包协议书(集团公司与直属单位、直管项目部签订,直管单位与所属项目部签订,项目部与班组签订,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
4、项目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5、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包括质量、环境管理、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组织网络等)。
6、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责任考核(集团公司对直管项目部经理考核,直属单位对所属项目经理考核,项目经理对管理人员及班组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区考核时间:次/季,目标责任考核时间:次/月,盖项目上一级单位公章有效)。
台帐三: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要备案。
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分类装订(包括脚手架、临时用电、模板支撑架、深基坑围护、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应急预案等)。
3、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必须由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编写,项目经理审核,相关部门会签,集团公司总工批准,内审完成盖施工单位公司章后报项目监理部审批、报验,总监本人亲自签名,经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程序要符合规定。
4、施工机械(包括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应由有安装资质的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总承包单位审核。
5、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消防设施布置图要求布置合理,有针对性、适用性,并且与施工现场情况一一对应。
台帐四: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项目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必须在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和下道工序施工前,要求对进场所有工种都必须交底,如普工、木工、泥工、钢筋工、砼工、电焊工、电工、机械工、登高工、塔吊司机、指挥、后勤等。
2、交底应有针对性,体现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内容包括:①、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特点;②、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③、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防范措施;④、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⑤、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⑥、一旦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险和急救措施;⑦、职业健康、环境管理等。
3、交底次数应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分阶段进行,此外,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也应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①、因故改变安全操作程序;②、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③、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④、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⑤、出现其它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4、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履行交底双方书面签名记录;交底内容与签名表要一一对应,统一编号装订。特别注意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均须签名,被交底人数多时,可另附签名表。
台帐五:安全检查
1、项目部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及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包括脚手架、基坑围护、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物料提升机、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
3、检查形式分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和节假日安全检查。项目经理要组织本项目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班组每天自检,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严格按照“三定”( 指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危险隐患,要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对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签发的整改通知单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也应按照“三定”要求及时整改,并把整改回执单附入安全台帐。
4、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5、标准化工地申请核验表和评定表,按基础、主体、装饰三个阶段进行评定,评分表缺项时总分要进行换算[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80分为合格,80分(含80分)以上为优良]。
台帐六:安全教育
1、项目部应建立职工花名册,认真组织职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考试卷应按工种分别组织考试。
2、项目部一般由劳务公司协助建立职工安全教育登记卡、考试卷、花名册、非劳务公司提供劳务的,由项目部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并盖章。
3、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15学时),项目部(15学时),班组(2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60分以上)后方可上岗作业,进工地时间、安全教育时间、安全考试时间表一一对应。
4、项目部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中变换工种的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5、项目一般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项目经理部不少于3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
6、花名册、考试卷、教育登记卡按不同班组分类装订,必须一一对应,统一编号,考试卷要用红笔批阅。
7、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机操工、登高工、塔吊司机、指挥等),必须单独建立花名册,上岗证复印件统一装订,考试卷、安全教育卡一一对应。炊事员、卫生保洁员也应纳入三级教育花名册。
8、特种作业人员、企业(项目部)应办理书面聘用证明。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两年复审,超过期限视同无证上岗。
台帐七:班组安全活动
施工班组应如实认真填写每天“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情况及“每周一讲评”活动。各施工项目应结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台帐。
台帐八:工伤事故处理
1、项目部每月填写安全生产月报表。
2、发生工伤事故的还应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并附上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处理情况。伤亡事故报表,要求详细记录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以及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处理情况(无伤亡事故无须填写)。
3、工伤事故是指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或财产损失的事故,还包括虽未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但在社会上产生影响的其他事故。
台帐九:安全日记
1、日记记录内容为施工现场当天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项目部安全活动、安全例会、职工遵守纪律情况、机械设备的验收情况;不定期对职工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情况以及上级部门检查等简要情况。严禁把施工日记当作安全日记。
台帐十:施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1、施工文件:企业安全资格证书、施工许可证、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夜间施工审批表、食堂卫生许可证、分承包资质证书等。
2、安全帽、安全带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安全网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准用证和检测报告。
3、各种机械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塔吊必须有检测报告,钢管、扣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5、各种文件(证书)应列明细表。
台帐十一:文明施工
1、项目必须制订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2、现场文明施工设施使用和措施执行前,项目必须进行验收,原则上验收一次即可。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每月一次检查,按“三定”要求整改。
台帐十二:分项工程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
“验收结果”栏内尽量量化,验收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先验证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若无方案或针对性不强的,不予验收。所有验收均要验收本人签名。
1、脚手架
①、脚手架验收内容应定量、定性,按现场实际情况填写,尽量不要写“符合要求”、“符合标准”等简单词语。
②、脚手架在下列阶段应进行检查与验收:基础完工及脚手架搭设前;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每搭设玩10-13米高度后;达到设计高度后;遇到六级大风或大雨后;停用超过一个月。验收必须本人签名,验收合格并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③、各单体应分别组织验收,同一单体建筑地架和悬挑架也要分开组织验收。
④、脚手架验收由项目部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盖章。
2、基坑支护
①、验收前先验证基坑支护安全施工方案和支护结构设计计算书等,符合要求后再验收。
②、基坑支护验收时应查阅“变形监测”记录和“沉降观测”记录(有必要变形监测时)。
③、基坑支护安全技术要求和验收表。
④、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一周一记,必要时加强监测次数(有必要变形监测时)。
3、模板工程
①、验收前先验证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和根据砼输送方法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后再验收。
②、模板工程应分层(部位)组织验收。
③、模板支撑系统(包括大跨度梁、板底模)拆除时,砼强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方可拆除,砼强度报告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审批后,小的过梁、圈梁以及梁、柱、板侧模等不必申请审批拆模。
4、“三宝”、“四口”、防护
①、验收前先验证安全帽、安全带的产品合格证,安全网产品合格证、准用证、许可证均符合要求后再验收“三宝”,每批材料进场后均要求验收。
②、“四口”验收前先检查“四口”防护措施是否符合验收要求,均符合要求后再验收,“四口”应分层分部位组织验收。
5、施工用电
①、验收前先验证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和电工上岗证,符合要求后再验收,验收日期应在工程开工之前,原则上验收一次即可。
②、施工现场其它机械设备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表,每月一次。
③、电气设备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表,使用前试验记录。
④、电工维修记录由电工填写,按月归档在安全台帐中。
6、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
①、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应列明系表。
②、验收前先验证专项施工方案,生产厂家和产品合格证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符合要求后再验收,每台设备搭设完毕和每次提升后均要验收。
③、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操作工应认真做好交接班检查记录。
7、塔吊
①、塔吊安全技术资料应列明细表。
②、验收前先验证装、拆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参加装、拆人员上岗证,验证塔吊出厂合格证、准用证、许可证,查阅塔吊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及装拆方案(含基础方案),均符合要求后再验收,每台设备搭设完毕和每次提升后均要验收。
③、安装结束后,经安装单位调试,法定检测单位检测,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后方可使用。
④、塔吊操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交接班检查记录表。
8、起重吊装
①、起重机验收前先验证起重机型号选择、平面布置、吊装工艺及相应安装技术措施等内容、专项施工方案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起重把杆验收前查阅安装设计要求和计算书,验证起重吊装人员以及信号工的上岗证,均符合要求后再验收,每次搭设或移位后均要验收。
②、起重机械验收时应做好试吊记录。
③、每次作业前应根据当天的最大起重量进行试吊检验,并填写起重机械作业试吊检验记录。
9、施工机具
①、施工机具先验收机具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均符合要求后再验收,每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均要验收,多台设备应编号,分别组织验收。
②、钢筋机械(弯曲机、调直机、切断机等)应在验收表上注明机械名称;搅拌机(砼、砂浆等)也应在验收表上注明机械名称。
施工现场内建筑防火要求:某施工现场防火
| 适配人群 | 焊工,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动火作业,临时建筑搭设,冬季保温施工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容易着火,怕烧东西伤人,怕焊割出事,怕电线起火,怕冬天取暖搞出危险。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人员、现场各区域、焊割设备、氧气乙炔瓶、临时建筑、消防器材。 | ||
| 职责分工 | 领导要批方案,工长管现场分区,焊工守十不烧,电工盯线路,专人管灭火器。 | ||
| 管理要求 | 划清楚用火区和材料堆场,配足灭火器并有人管,焊割离危险品够远,动火要审批,夜间有照明巡逻。 | ||
| 监督与检查 | 项目部天天查,安全员盯着,监理不定期看,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扣钱或清退。 | ||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 ,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法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合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施工现场内建筑防火要求:施工现场监理工作
| 适配人群 | 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 使用场景 | 原材料进场,隐蔽工程验收,混凝土浇筑 |
|---|---|---|---|
| 制定目的 | 工地材料乱、验收糊、检查松,怕出事伤人砸钱。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现场监理员、总监、专业工程师,管材料进场到施工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总监盯大问题,专业工程师查细节,监理员记实况填表签字。 | ||
| 管理要求 | 材料要报验两次,钢筋水泥必须送检,混凝土得测塌落度,台账天天更新。 | ||
| 监督与检查 | 公司每月查记录本,项目部每周核对台账,漏填少签扣绩效,三次不改换岗。 | ||
施工现场监理工作要求(二)
1.原材料、构配件审核
(1)有复试要求(钢材、水泥、砌块、防水卷材等)按两次报验。并且审批意见及审批日期正确。(进场及复试后的时间)
(2)其它(石、安装材料、设备等)原材料按规定的时间报审。
(3)淡化海沙检测,验收相关规定抽检送样验收。
(4)水泥、钢筋的检测、验收符合相关验收的规定。(水泥抽样送检,钢筋抽样送检)
(5)商品混凝土合格证书报审,现场三方交接检,塌落度抽查。28天报审。
(6)进场原材料建立台账。
2.各类验收
(1)隐蔽验收、混凝土浇捣申请、技术复核、测量放线及安装工程报验监理验收符合有关规定,资料齐全。
(2)检验批、分项、分部监理验收(包括安装)资料真实齐全。
(3)验收记录与实际进度一致,齐全完整,监理验收审批意见写的规范。签字的资格符合要求。(总监分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分项及检验批。原始记录监理员)
(4)验收台账真实,与实际相符。
3.监理检查
(1)对承重支模架、同强度回弹进行平行检验并填写相应记录。
(2)对原材料、施工试件进行平行检验。
(3)监理抽查记录,不合格项填写处置记录,监理抽查满足现场控制要求。
4.施工试验、检验及检测
(1)砂浆、混凝土级配单单,混凝土及砂浆试块检测(不合格项处理资料)报审手续齐全及时。
(2)钢筋焊接、机械连接等试验报审及时齐全。
(3)功能性检测(桩基检测、结构实体检测等)报审齐全及时。
(4)各类试验资料建立台账,及时齐全。
5.旁站监理
(1)按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方案进行旁站,并且与实际记录对应,及时填写了旁站记录。签章齐全完整。
(2)旁站监理记录与混凝土申请单、检验批、商品混凝土交货验收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监理日记等资料内容反应一致。
6.安全生产监理
(1)安全监理规划及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齐全有效盖章。并有针对性。
(2)安全施工方案蛇皮符合有关规定。
(3)文明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报审符合有关规定。
(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的报审、监管符合有关规定。
(5)监理安全检查及验收、安全问题的整改符合有关规定。
(6)安全资料有单独组卷且内容完整。
7.进度、投资控制
(1)有进度计划及方案及日常控制措施。
(2)有总进度计划及阶段(每月每周)进度报审并签署监理意见。
(3)对现场签证进行有效控制。
(4)有进度款支付报审,并签署监理审批意见。
8.监理日记、月报
(1)监理日记填写及时、内容真实、齐全(包括总监巡视记录,安装监理工作内容,安全监理工作情况等)。
(2)监理月报齐全及时完整,并反映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内容。
施工现场内建筑防火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适配人群 | 持证电工,井下作业人员,潜水泵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人工挖孔桩,井下抽水,潮湿场所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工人触电出事,井下水多电线容易漏电,电压太高太危险。 | ||
| 适用范围 | 人工挖孔桩工地、所有用电设备、水泵振动器这些工具。 | ||
| 职责分工 | 电工要管好线路和开关,看箱人得锁好配电箱,操作工得穿绝缘鞋戴手套。 | ||
| 管理要求 | 井下只用12v灯,水泵通电时人不准下水,电缆不能泡水,潜水泵要用绳子吊上来。 | ||
| 监督与检查 | 电工天天巡检,项目负责人盯着,电气质安员查整改,不照做就停工重学,问题不改就换人。 | ||
1.施工现场照明的电压等级、灯具及其安装高度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照明”的要求,人工挖孔桩井孔内的照明必须使用不大于 12v的照明电压。
2.生产工人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要求:
(l)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中的井口的配电箱必须有专人看管,看管人员有事离开时,必须拉开刀间开关切断电源,并锁好箱门。
(2)水泵(含潜水泵、一般水泵)接通电源前,水中的一切工作人员必须返回地面,接通电源后严禁一切工作人员下水作业,在确实已经断开电源后方可下水作业。严禁边抽水边作业。若地下水过大时,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者,必须另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才能作业。
(3)使用移动式用电设备(如振动器、水磨石米机、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电源电缆长的移动式用电设备,必须设专人执行,调整电缆(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绝缘手套)严禁电缆浸水。
(5)每天下午下班时,必须用绳子把潜水泵从水中(井下)运回地面,不准利用电缆当作绳子提升潜水泵。
3.现场电气人员的配备及其职责的基本内容:
(1)施工现场必须视工作量大小配备足够的持证电工(不少于两名),电工应持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电工证;
(2)在驻场电工中,应由项目负责人指定一名责任心强,技术较高的电工为现场电气负责人,电气负责人的职责是负责该现场日常安全用电管理和保管安全用电技术档案;
(3)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由专用变压器供电)或接地(由公用变压器供电)保护,现场电工必须熟悉现场的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正确安装、维护现场的电气设备;
(4)现场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装规程、安全规程,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尽量断开电源,验明单相无电,并在开关的手柄上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方能进行工作,未经验电,则应按带电作业的规定进行工作;
(5)现场电工不得随意调整自动开关脱扣器的整定电流或开关、熔断器内的熔体规格,对总配电柜、干线、重要的分干线及大型施工机械的配电装置作上述调整时,必须得到电气质安员同意方能进行;
(6)现场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安装、维护,非电工不得私自安装、维修、移动一切电气设备;
(7)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发生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才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漏电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漏电开关应送生产厂或有维修资质的单位修理,严禁现场电工自行维修漏电开关,严禁漏电开关撤出或在失灵状态下运行;
(8)一切用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控制保护的原则安装施工机具,严禁一间或一漏电开关控制或保护多台用电设备(包括连接电气器具的插座);
(9)严禁线路两端用插头连接电源与用电设备或电源与下一级供电线路;
(10)潮湿场所的灯具安装高度小于2.5m必须使用36v照明电压,人工挖孔桩孔内照明必须使用12v照明电压;
(11)现场电工除做好规定的定期检查外,平时必须对电气设备勤巡、勤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上级发出的安全用电整改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彻底整改,严禁电气设备带病运行。
施工现场内建筑防火要求:施工现场行走或下下十不准
| 适配人群 | 架子工,起重工,吊装指挥员 | 使用场景 | 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施工 |
|---|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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