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响应预案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安全员,生产负责人使用场景明火作业,油料存放,办公区域
制定目的怕抽烟点火、明火作业出事。怕办公区、生产区、休息区、油料区烧起来。
适用范围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办公室、车间、宿舍、油库这些地方。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管火情。安全员盯灭火器。工长带人灭火。技术员查电线。值勤员守大门。
管理要求门口挂“安全出口”牌。油库离消防车近。电线着火只能用干粉或沙子。毛巾打湿防呛。
监督与检查安全员每年拉一次火警演练。保卫每月查灭火器。施工部查消防知识。没做到扣当月奖金。记录要留底。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物质:吸烟、火种、明火作业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办公、生产作业、休息区域、油料存放区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五五制”、灭火器材、消防水源

应急计划:每年一次

应急准备和响应物资:简易担架、跌打损伤药品、灭火器材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生产负责人 安全员 各专业工长 技术员 质检员 值勤人员

值班电话:

(2)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1)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项目每年进行一次按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并负责对消防措施的检查指导。

3、应急物资的维护、保养及测试

(1)加强对各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机关要配齐、配全灭火器。消防栓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测试,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2)保卫人员每月检查—次灭火器及消防设施。

(3)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栓检查和测试保持良好状态。

二、应急响应

1、为了防止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入口标志牌,按总人员组建义务防火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承担,组员: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各专业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值勤人员,项目经理为现场总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负责现场扑救工作,各专业各负其责。

安全员(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联系就近医院,将伤员外送或就地护理。重点防火部位:油漆仓库应设在有充足水源、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3.5米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在施工过程中,如电线起火,应用干粉灭火器或防火砂,禁止使用水灭火,以免发生触电事故。使伤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2、项目部火灾处理程序

发生火情,第一发现人应高声呼喊,使附近人员能够听到或协助扑救,同时通知施工管理部或其他相关部门,( )负责拨打火警电话;“119"。电话描述如下内容:单位名称、所在区域、周田显著标志性建筑物、主要路线、候车人姓名、主要特征、等候地址、火源、着火部位、火势情况及程度。随后到路口引导消防车辆。

1) 发生火情后,( )负责断电,( )负责水源,( )组织各部门人员用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如果是由于电路失火,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使川水或液体灭火器灭火以防触心事故发生。

2) 火灾发生时,为防止有人被困,发生窒息伤害,由( )准备部分毛巾,湿润后蒙在口、鼻上,抢救被困人员时,为其准备同样毛巾,以备应急时使用,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吸入肺中,造成窒息伤害。被烧人员救出后应采取简单的救护方法急救,如用净水冲洗一下被烧部位,将污物冲净。再用干净纱布简单包扎,同时联系急救车抢救。

3) 火灾事故后,保护现场,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必须以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如实汇报,不得隐瞒。

4) 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火灾发生的预防措施。

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响应预案:仓库变配电站火灾事故

适配人群义务消防员,应急指挥员,抢险保卫员使用场景火灾处置,爆炸响应,电器灭火
制定目的怕火灾爆炸时乱成一团,救不了人还伤更多人。
适用范围公司里所有人、所有办公区和生产区。
职责分工综合管理部管指挥和协调,武装保卫部管抢险和守现场,职工医院管救人。
管理要求起火马上报综合部,先救人再灭火,电器着火先断电,爆炸后快撤人封路。
监督与检查综合部每天查落实没,领导不定期抽查,谁没做到扣当月安全分,严重就停工学规矩。

1.应急指挥中心:综合管理部

2.应 急 电 话:

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武装保卫部、综合管理部、公司办、职工医院

4.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综合管理部负责现场指挥、提供必要的救灾物资、应急措施的落实、对外联络和具体协调工作,武装保卫部负责组织和指挥抢险及现场保卫,职工医院()负责人员救护。

5.应急措施

5.1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综合管理部。并告知准确的火灾地点,受灾单位即刻由义务消防员组成现场救护分队,明确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及时组织现场人员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困遇险人员,封锁事故现场,设立安全区,派专人监护。

5.2职工医院接应急小组通知后,应立即携带紧急救护的必要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救治受伤人员。如果受灾区域内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来不及转移,则应尽可能将其名称、数量、储存方式、理化特性、扑救注意事项等及时告知应急指挥中心,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保护和疏散物资并观察火灾现场,防止因建筑物倒塌或变形而造成人员伤亡。

5.3如果系电器火灾,不可直接用水灭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变配电站火灾应由相关专业人员采取断电措施。切不可在未确认断电的情况下,接触受灾电器。

5.4发生爆炸事故后,先切断现场与外部连接的所有通道,进行警戒,加强现场通风,撤离现场所有人员,并对伤者进行救护。

5.5 在实施救援过程中,综合管理部应随时提供应急领导小组所需的消防器材等救援物资,以确保救援顺利进行。

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响应预案:处置火灾事故

适配人群办公室主任,项目部经理,火灾抢险组长使用场景办公场所火灾,施工现场火灾,初起火灾扑救
制定目的怕办公区和工地着火,烧东西伤人,影响公司干活。想早点发现火苗,快点扑灭,少受损失。
适用范围办公室所有人、各项目部施工人员、办公场所和工地现场。
职责分工办公室主任管办公区灭火,项目部经理管工地灭火,小组成员各干各的活,值班员负责打电话联系。
管理要求配好灭火器并常检查,留出逃生通道,备好急救药,起火时先断电断火源,救人护物,隔离危险品,边扑火边报警。
监督与检查办公室和项目部自己查设备和通道通不通,组长盯着落实,没做到就让负责人重做一遍,演练要留记录,不练就补训。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工作更好的为企业经济建设服务。以预 防和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影响,妥善处置火灾事故和隐患,将火灾事故及损失控 制在最低点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2. 职责

2.1 公司成立火灾事故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场所处置火灾抢险工作和对各项目部应急预案 的制定和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组织灭火抢险支援。

2.2 各项目部应制定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细则。 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办公 场所和处置火灾抢险工作,各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处置火灾抢险工作。

3. 工作程序

3.1 应急准备

3.1.1 办公室主任和各项目部经理分别为火灾事故抢险小组组长,并确定小组其 他成员。

3.1.2 明确各相关成员灭火抢险职责。

3.1.3 指定专人负责值班,进行内外联络。

3.1.4 配置满足使用的灭火设备,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3.1.5 人员、物资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3.1.6 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护药品、设备。

3.2 内外联系:

3.2.1 公司火灾事故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联系电话见装总通讯录。

3.2.2 各项目部联系电话见装总通讯录。

3.2.3 火警电话:119 3.2.4 急救中心:120

3.3 发生紧急情况下的实施

3.3.1 火灾发生时现场最高领导立即组织进行扑救, 尽可能将火灾消灭在初起阶 段。

1) 迅速切断电源、火源。

2) 救护伤员、保护财产。

3) 隔离易燃易爆物品。

4) 扑灭火焰。

5) 必要时向 119 和 120 报警救援。

6) 以上各项几乎同时进行必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3.2 向总公司火灾抢险领导小组报警,必要时请求领导小组组织救援。

3.3.3 火灾扑灭后要妥善保护好火灾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总公司火 灾抢险领导小组组织查找原因,必要时修改补充应急预案。

3.3.4 总公司火灾抢险领导小组, 将火灾事故进行总结, 按要求向市安检站报告。

3.4 技能培训

3.4.1 总公司每年由办公室负责在适当时机组织参加社会专业机构组织的安全 防火、灭火、抢险的技能培训或总公司、项目部自行组织的防火、灭火、抢险的 安全技能培训。

3.4.2 各单位在组织灭火抢险技能培训时要结合 “2.3.1 应急准备 紧急情况下的实施”进行应急实施模拟训练并进行灭火实战演练。

3.4.3 演练、模拟训练要做好记录。如技能培训的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及授课 人,对模拟训练和灭火演练的情况要进行总结经验指出不足,必要时要进行更改 预案。

**** 年 ** 月 ** 日 编制: 审核: 批准:

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响应预案:火灾

适配人群消防指挥员,属地政府负责人,应急办值班员使用场景高层建筑火灾,地下空间火灾,文物古建火灾

1 总则

1.1 火灾事故现状及特点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人口稠密、建筑密集、经济要素高度积聚,政治、文化及国际交往活动频繁,防火形势始终严峻复杂。当前,本市火灾隐患主要集中发生在8类场所或区域,即城乡结合部、老旧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及大型综合体建筑、地下空间、轨道交通、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单位等。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步伐加快,首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涌现应用,高层、地下、大空间建筑大量增多,可以预见、难以预见的传统、非传统消防安全因素相互交织,火灾风险防控难度日益增加。

1.2 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坚持改革驱动、科技支撑、共建共治,加快建设“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灭火抢险救援体系,切实提升灭火救援能力水平,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1.3 工作原则

1.3.1 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必须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群策群力,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1.3.2 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员生命为第一要务。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重点,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

1.3.3 科学决策、果断处置。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捕捉有利战机,果断决策,快速行动,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快速有效。

1.3.4 协同作战、统一行动。灭火救援现场各参战力量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1.4 编制目的

针对本市火灾事故的现状和特点,为切实有效应对和处置火灾事故,加强基础工作,理顺体制机制,实现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进一步提高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制定本预案。

1.5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北京市实施 办法》《北京市消防条例(____年修订)》《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____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6 预案体系

北京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分市、区、单位和基层组织三级管理。《北京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本市处置火灾事故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市级部门应急预案是市相关部门根据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火灾事故制定印发的应急预案。区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由区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和损失的各类火灾事故,以及其他灾害或事故所引发的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工作。

2 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

2.1 指挥机构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扑救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火灾事故,并参加其他灾害或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

总指挥由主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以及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府外办(港澳办)、市台办、市商务委、市民防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气象局、市电力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以及各区政府、*等重点地区管委会(办事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2.2 办事机构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担任。

2.3 工作分组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灭火指挥组、社会面控制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新闻发布组、善后工作组和专家顾问组,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灭火救援、起火原因调查等各项工作。

2.3.1 灭火指挥组:由市公安局消防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民防局,负责制定具体灭火救援方案,指挥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情,调集救援力量;负责各参战部队之间的通信组网,确保救援现场通信畅通。

2.3.2 社会面控制组:由属地区政府、*等重点地区管委会(办事处)牵头负责,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属地分局等, 负责火灾现场周边的交通管制,保障灭火救援和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组织力量疏散周围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2.3.3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组织指挥医疗救护队伍到达现场,协调属地医疗机构,对受灾群众和灭火救援行动中受伤人员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必要时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

2.3.4 新闻发布组:在市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建,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外办、属地区政府、*等重点地区管委会(办事处)等,负责根据指挥部统一安排,协调有关部门起草新闻发布稿,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境内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响应。

2.3.5 善后工作组:由市民政局、属地区政府及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善后各项工作。

2.3.6 后勤保障组:由属地区政府、*等重点地区管委会(办事处)牵头,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委配合,负责紧急调运灭火救援所需专业装备和灭火剂等物资,落实灭火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及时掌握扑救火灾所需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制定战勤保障预案。

2.3.7 专家顾问组:由消防、建筑、化工、气象、地震、市政等领域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在编制灭火救援和通讯保障预案、开展大规模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建设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等方面提供参考意见;参与开展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在火灾事故现场为灭火救援行动提供技术保障,协助指挥决策;协调本领域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

2.4 现场指挥部

根据火灾事故处置工作需要,由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依据事故性质和等级,由到场消防部门最高指挥员担任。现场指挥部主要承担现场灭火救援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发当地政府、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做好治安维护、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2.5 分指挥部

各区政府、*等重点地区管委会(办事处)相应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分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值守应急

3.1.1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区政府和相关成员单位,对于发生在重要地点、特殊时期,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应当加强应急值守,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主要负责人24小时带班制度。

3.1.2 根据火灾事故警情规模、事件性质及影响,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可以按照工作部署及岗位职责分工,应急召回相关人员。

3.1.3 参与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的各有关单位应当时刻保持通信畅通。

3.2 信息报告

3.2.1 以下火灾事故及抢险救援警情相关信息,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区政府和相关单位应立即向市应急办报告,最迟不晚于接报后10分钟,详细信息最迟不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报告:首都政治中心区的火警及抢险救援事件;大型商圈的火警及抢险救援事件;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火警及抢险救援事件;地铁的火警及抢险救援事件;启动三级及以上响应的火警信息;有人员死亡或有3人以上受伤的火警。

3.2.2 对于暂时无法判明性质或等级的火灾事故,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区政府和相关单位应迅速核实,最迟不晚于接报后30分钟向市应急办报告,并根据事件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等级和影响程度,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3.2.3 火灾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及单位名称;起火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建筑层数、使用功能、生产性质、危险化学品储存种类、数量等);人员被困及伤亡情况;火势发展情况;响应等级和调派力量情况等。

3.2.4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对火灾事故进行阶段性汇总分析,及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并及时核报市应急办询问的情况。

3.3 基本响应

3.3.1 火灾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与区政府按照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分级负责,联动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3.2 接到火灾报警后,事发单位相关人员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开启固定消防设施,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救助遇险人员,组织力量进行火灾扑救。

3.3.3 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处置方案立即派出专业救援队伍,开展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3.4 分级响应

3.4.1 五级响应

报警描述为发生在小型工厂企业、小商铺、小摊档、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露天堆垛、单体汽车等不明显的火灾(火灾初起,火势较小,燃烧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且火灾发生时无人员伤亡或被困的,执行五级响应。由属地消防支队、中队开展处置。

3.4.2 四级响应

报警描述为明显火灾(火已燃起,正在蔓延,燃烧面积在300平方米以内),造成个别人员被困或受伤的火灾,由火灾事故发生地区政府启动四级响应。属地区政府和属地消防支队、中队开展处置,区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执行。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注事态发展,必要时协调处置工作。

3.4.3 三级响应

报警描述为非常明显的火灾(火已着大,蔓延迅速,燃烧面积在600平方米以内),造成人员死亡(被困)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的火灾,有危险化学品或有毒物品发生燃烧或泄漏的火灾,或者前期到场现场指挥员认为四级响应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灾,由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属地区政府启动三级响应。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属地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成立由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火灾事故属地区政府组成的现场指挥部,负责火灾事故的具体处置工作。必要时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到现场参与指挥协调。

3.4.4 二级响应

报警描述为火势蔓延迅猛,燃烧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内的火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被困),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火灾,高层、地下、油气储罐等攻坚艰难的火灾,火场有可能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突变险情的情况,或前期到场现场指挥员认为三级响应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灾,由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启动二级响应。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成立由相关单位、火灾事故属地区政府和专家顾问组成的现场指挥部,负责火灾事故的具体处置工作。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必要时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到现场进行指挥协调。

3.4.5 一级响应

报警描述为重特大恶性火灾,火灾燃烧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随时或已经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险情,造成10人以上死亡(被困)或50人以上重伤的火灾,或前期到场现场指挥员认为二级响应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且发展趋势非常严峻的火灾,由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启动一级响应。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成立由相关单位、火灾事故属地区政府和专家顾问组成的现场指挥部,负责火灾事故的具体处置工作。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必要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到现场进行指挥协调。

3.5 力量调集

3.5.1 对启动三级以上应急响应的火灾事故,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需要,调集相关增援力量到场参与处置。

3.5.2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根据全市区域特点和灭火救援力量分布情况,将全市划分为五个战区,并根据灾情就近调集其他战区消防力量进行增援。

中心战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地区管委会。

东南战区:包括朝阳区、通州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东北战区:包括顺义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

西南战区:包括丰台区、大兴区、房山区、西站地区管委会、燕山办事处。

西北战区:包括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区、延庆区。

3.5.3 各增援力量应按照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命令,迅速到指定地点集结或直接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3.6 处置行动

在火灾事故救援中,现场指挥部要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准确判断火情,采取有效措施有序展开行动,尽快处置,减少损失;根据火势发展情况确定和调整灭火救援分工,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展开救援。

3.6.1 到达火灾事故现场后,现场指挥部要根据现场情况派出若干侦察小组立即开展火情侦查,主要查明以下情况:火灾事故的性质、燃烧范围和发展趋势;是否有人员受到威胁,所在地点、数量和抢救、疏散的途径;有无爆炸、毒害、腐蚀、放射等物质及数量、存放形式、具体位置;火灾事故现场的电源、水源等情况;需要保护和疏散的贵重物资及其受威胁程度;火灾事故现场建筑物特点、毗邻建筑状况等;火灾事故现场相关设施可利用情况;火灾事故现场周边道路交通情况。

3.6.2 根据现场情况,把主要力量部署在以下方面:人员受到威胁的地方或场所;有可能引起爆炸、毒害或造成重大损失的部位;有重要物资受到威胁的地方;有可能引起建筑物倒塌或变形的方面;需要实行管制或可能引起社会秩序混乱的方面;火灾事故现场需要的其他方面。

3.6.3 当有人员被困或受到威胁时,第一时间展开救援,对救出的被困人员立即实施救护。

3.6.4 正确使用现场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保证火灾事故现场不间断供水。

3.6.5 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划定警戒区域,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及属地分局设置警戒标志和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警戒区域,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视情实施交通管制。

3.7 信息发布

3.7.1 按照本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有关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和应急处置的有关信息,并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7.2 启动三级、四级响应的火灾事故,由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属地区政府组织发布相关信息。启动一级、二级响应的火灾事故,在市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立新闻发布工作组,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火灾事故信息。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3.7.3 对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以及涉及国外、港、澳、台人员的火灾事故,对外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政府外办(港澳办)、市台办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

3.8 响应升级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后,本市灭火救援力量不足时,由市公安局消防局报请公安部消防局,调动周边省(区、市)的消防力量跨区域紧急增援。

当火灾事故进一步扩大,超出本市灭火救援能力,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由市应急委报请国务院统一协调调度各方应急力量和物资共同参与处置工作。

3.9 响应结束

3.9.1 火灾现场的被困人员全部被救出,火势被彻底扑灭,整个灭火救援战斗行动基本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3.9.2 四级响应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属地区政府、*等重点地区管委会(办事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3.9.3 三级响应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属地区政府、*等重点地区管委会(办事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3.9.4 二级响应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3.9.5 一级响应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3.9.6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将解除应急状态的信息通知相关单位和属地区政府,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响应结束的消息。

4 后期处置

4.1 善后恢复

4.1.1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状态解除后,由属地区政府负责组织对伤亡人员及家属进行善后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火灾事故的有关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协同属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4.2 事故调查

应急处置结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121号令)》,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4.3 总结评估

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一周内,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并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市应急办。

5 应急保障

5.1 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结合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年度灭火救援工作需要,对所需灭火救援等消耗性装备给予必要保障。因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导致年度预算安排的经费不能满足需要时,按照有关规定,动用应对突发事件专项准备资金或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

5.2 装备保障

5.2.1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全市消防安全保卫的需要,配置功能齐全、数量充足的消防车辆、装备,以满足灭火救援战斗的需要,同时做好各种器材装备、灭火药剂的储备工作,不便储备的,应与相关设备制造商和物资供应商签订应急供应协议。

5.2.2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满足应急状态时的工作需要。

5.2.3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和专业值守人员,保障在初起火灾状态下的应急处置。

5.3 技术保障

5.3.1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应依托市公安局消防局119调度指挥系统,完善指挥通信网络建设,并与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保持日常及火灾事故处置现场的有线、无线通信联络。

5.3.2 在火灾事故处置现场通信干线中断或现有网络出现盲区时,应利用卫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持事故现场与相关应急指挥部门的联系。

5.4 队伍保障

5.4.1 市公安局消防局作为火灾事故专业处置队伍,实行24小时备勤,通过经常性训练,保证灭火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5.4.2 各相关单位组建本系统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5.5 通信保障

由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消防灭火救援力量的现场通信组网,保证现场通信联络畅通。市公安局负责现场参战的市公安局各警种之间的通信组网,保证通信畅通。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现场各部门之间的通信联络。其他单位现场参战力量的内部通信保障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5.6 宣传教育与培训

由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编制宣传材料和培训教材,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火灾事故应急状态下群众自救互救知识和企业消防安全措施及要求,切实提高全社会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做好本系统、本地区应急处置力量应对火灾事故处置能力的培训工作,并对市民开展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5.7 应急演练

5.7.1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定期组织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应急演练。

5.7.2 各区政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群众开展应对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应急演练。

5.7.3 本市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根据各自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单位火灾事故应急演练,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高效有序地投入先期处置。

6 附则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由市应急办会同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和各基层单位应依据本预案及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报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7 附 件

7.1 火灾事故划分标准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7.2 北京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职责分工

一、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职责

(一)分析总结本市消防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研究制定本市应对消防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开展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三)具体指挥本市消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灭火和救援,指导各地区指挥部工作;

(五)确定总体灭火和救援决策行动方案,下达灭火和救援指令,并根据灾情变化,适时调动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处置;

(六)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负责领导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全面工作。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有关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以及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工作。其中:

市政府主管消防工作的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主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负责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公安治安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负责管理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具体承担本市消防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落实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消防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二)承担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

(三)及时收集、分析、处理、上报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

(四)负责本市消防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

(六)组织拟订(修订)与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区制定(修订)区消防突发事件专项、部门应急预案;

(七)负责本市消防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八)负责本市应对消防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九)负责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为市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十一)负责现场指挥部的组建,参与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承担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成员单位包括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政府,应对火灾事故的职责分工如下:

市委宣传部: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时,负责按照本市新闻发布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协调组织火灾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配合事故处置部门组织管理灭火救援现场记者,负责审定事故新闻口径,协调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实施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防火及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火灾事故处置工作中电子政务网络、800兆无线政务网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民政局、市商务委:负责处置好火灾事故的有关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协同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负责配合外事部门在火灾事故中,妥善安置外国驻华大使馆及其外国来京人员和在京港、澳、台、华侨及海外旅游人员;负责承办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社会救助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火灾事故中灭火救援所需资金;负责承办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资金保障的其他事项。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协助消防抢险专业队伍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火灾事故中的工程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协助开展火灾事故的原因分析,负责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承办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消防工程建设的其他事项。

市城市管理委:负责协调、组织专业队伍开展火灾事故中燃气、供热等相关市政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承办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市政设施等其他事项。

市交通委:负责在火灾事故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在火灾事故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恢复道路、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负责承办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交通运输保障和道路桥梁恢复的其他事项。

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指挥专业队伍对火灾事故中供水、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承办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供水、排水设施的其他事项。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和转运。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专业抢险队伍开展生产安全火灾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专家对火灾事故相关生产安全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提出相应意见;负责承办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外办(港澳办)、市台办: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安置在火灾事故中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在京的港、澳、台人员、华侨及其他外国来京人员;负责向外交部、港澳驻京机构、及相关国家驻华使馆、国际组织通报本市突发火灾事故的相关信息。

市民防局:负责组织协调人防工程火灾事故中的处置指挥和抢修排险工作;负责承办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人防工程的其他事项。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做好火灾事故的通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对火灾事故中公众电信网络系统实施抢险救援,并为灭火救援及其指挥系统提供应急通信保障;负责承办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通信系统的其他事项。

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应急天气会商,派遣气象保障小组进驻火灾事故现场,及时提供天气实况监测和预报信息;协助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指挥和其他工作。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区域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分流工作,开辟消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人员、车辆、器材装备的通行;负责制订和完善122台和119台联勤联动机制;负责承办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公安交通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协助副总指挥管理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工作;负责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火灾现场的灭火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火灾现场的消防设施检查、火灾原因调查、媒体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挥消防专业队伍开展灭火救援训练,指导各类消防应急队伍开展消防应急演练;负责承办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灭火救援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电力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火灾事故现场断电,以及因火灾事故造成的电力设施故障的抢修作业。

各区政府、*地区管委会、西站地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房山区政府燕山办事处、市政府清河办事处、市地铁运营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负责配合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开展火灾事故处置工作;负责配合火灾事故中人员疏散安全和抢险救援工作;负责配合设立火灾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承办需配合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应对火灾事故的其他事项。

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响应预案:某油库火灾

适配人群油库主任,专职消防队长,义务消防员使用场景油品装卸作业,油罐区火灾,码头明火事故
制定目的怕油库和码头着火烧东西伤人,影响正常干活。油库有油罐、码头有装卸区,容易出事。
适用范围全市所有油库库区和油品装卸码头。
职责分工主任当总指挥,副主任管协调。专职消防队灭火,义务消防员分组干活,有人管工艺、修机器、送物资、守警戒、通消息、救人、机动支援。
管理要求装好固定灭火设备,配齐移动器材。发现火情马上拉警报,打内部电话,再打119。重点部位要盯紧,比如油罐区、泵房、变电所。
监督与检查消防值班员接警就发信号,启动水泵。各小组按分工立刻到位。没做到的,现场指挥会喊话提醒。查岗看是否在位、装备是否齐全、反应快不快。

1目的

1.1 为控制和减少火灾损失,保护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1.2 本预案根据油库库区及码头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地理环境等因素,预测在火灾发生后,如何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油库库区及油品装卸码头。

3内容

3.1定义和术语。

3.1.1 重点部位。

根据实际将重点部位确定为在发生火灾后可能影响全局的部位,主要包括:库区、油品装卸区、动力和保温设备等。

3.1.2灭火力量。

各油库企业必须具备自己的灭火力量,灭火力量由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组成。总储量在10000m3以下的油库如没有条件组建专职消防队的,必须组建义务消防队。

3.2组织机构。

为适应需要,库区及码头实行全员消防制度,除专职消防队员外,其他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

3.2.1火灾应急指挥部。

为了便于指挥协调各部门和全体人员在应急反应过程中的行动,油库应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由(基地)油库主任、安全管理负责人、各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总指挥由(基地)油库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副主任、安全管理负责人担任。

3.2.2 现场指挥。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一般由专职消防队长担任现场指挥。无专职消防队的,由分管安全的(基地)油库副主任担任现场指挥。现场指挥负责指挥火灾应急反应行动的全过程。

3.3火灾应急职责概述。

3.3.1 专职消防队。

迅速受理火警,实施重点部位灭火预案,进行火灾扑救。

3.3.2 义务消防队。

按训练内容展开行动,协同专职消防队实施灭火预案。承担火场工艺处理、机械抢修、物资供应、火场警戒和人员救护任务。

3.4应急反应能力。

3.4.1应急能力。

油库的消防设施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和配置,有应付初期和一般火灾事故扑救的能力。当发生灾害性火灾事故时,如油库现有灭火力量不够,应及时向当地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请求增援。

3.4.2 火灾应急消防队伍。

火灾应急消防队伍分为:灭火组、工艺处理组、机械抢修组、

物资供应组、火场警戒组、通讯组、救护组、机动组等,并明确各小组负责人。

3.4.2.1 灭火组。由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组成。

3.4.2.2 工艺处理组。由储运调度科人员组成。

3.4.2.3 机械抢修组。由工务机修人员组成。

3.4.2.4物资供应组。由综合科和驾驶人员组成。

3.4.2.5安全警戒组。由安全检查人员及保卫人员组成。

3.4.2.6通讯组。由工务电工人员组成。

3.4.2.7救护组。由油品检验科人员组成。

3.4.2.8机动组。由其他人员组成。

3.4.3火灾应急消防设备。

油库火灾应急设备以固定式灭火装置为主,辅以移动式和其它灭火器材,形成固定式和移动式相结合的消防设备结构,消防设备布置应有明确的平面布置图。

3.5通信联络。

3.5.1 应急通信联络。

应有可靠的通信设备,三级以上油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对讲机。

3.5.2应急防备和反应行动的通信。

3.5.2.1 应急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通过对讲机或电话进行联系。

3.5.2.2现场指挥与应急消防队伍通过对讲机进行联系。

3.5.2.3应急过程中对讲机均使用同一频道(消防频道)。

3.5.2.4如无线通讯中断,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人员进行人工联

络。

3.6敏感区域火灾预测。

3.6.1火灾敏感区域。

3.6.1.1输油码头。

3.6.1.2油罐区。

3.6.1.3 油泵房。

3.6.1.4输油管线及阀门。

3.6.1.5锅炉房。

3.6.1.6变电所。

3.6.2火灾预测。

3.6.2.1明火引发火灾。违章用火、在禁烟区内吸烟、机械碰撞、摩擦等引起的火灾。

3.6.2.2静电引起火灾。作业时流速过快、违章着装、静电导除装置失效等引起的火灾。

3.6.2.3电器火灾。电器设备产生的火灾。

3.6.2.4雷击、地震、战争等引起的火灾。

3.7火灾反应程序。

3.7.1报警。

任何人员发现火警后都必须立即通过现场报警装置报警或拨打(基地)油库内部消防电话报告火警。

3.7.2 受理火警。

消防电话值班员接到火警电话后,应问清情况,立即发出出动讯号,同时通知消防泵房,然后拉响火警警报,告知全油库人

员,并通过“110”或“119”报警,同时向当地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

3.7.3应急反应行动。

3.7.3.1专职消防队。

(1)专职消防队接警后立即出动,到达火场后迅速展开灭火行动,按着火部位的灭火预案实施火灾扑救。

(2)消防泵房迅速启动消防泵,按着火部位的灭火预案向火场供水和泡沫混合液。

(3)消防队长从接到火警时刻起,承担应急现场指挥职责,随消防车出动,到达火场后根据火情,组织指挥火灾扑救。

3.7.3.2义务消防队。

迅速到预案指定的地点集合,明确任务后,迅速佩带好个人装备赶赴火场,实施灭火预案。单位有专职消防队的,则协同专职消防队投入灭火战斗。

3.7.3.3(基地)油库主任。

受警后承担应急总指挥职责,立即到中央控制楼,实施火灾应急的组织与指挥。

3.7.3.4(基地)油库副主任。

受警后承担应急副总指挥职责,分派应急消防队伍的各小组任务,协调配合专职消防队投入灭火战斗。没有专职消防队的单位,油库副主任承担现场指挥任务,负责指挥灭火行动的全过程。

3.7.3.5义务消防员。

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按下列各组明确任务后立即投入应急行动。

(1)工艺处理组。根据火情,提高或降低液面,隔离油路等。

(2)物资供应组。提供火场所需的器材物资,进行火场运输等。

(3)机械抢修组。及时修理应急设备,保障扑救过程中电力能源供给。

(4)安全警戒组。负责火场警戒工作,保障增援及撤退道路畅通。

(5)通讯组。负责应急指挥部与灭火现场的通信联络,确保命令的下达和火场各种信息的反馈畅通。

(6)救护组。及时进行火场人员救护。

(7)机动组。适应火场变化需要,听从现场指挥的命令进行工作。

3.8应急撤退方式。

当预测到燃烧的油品有发生沸溢、喷溅的可能时,现场指挥应果断下令全体应急人员撤离火场。

根据油库及码头的地理环境和预案中确定的撤退线路,指挥员应根据着火部位及风向,确定安全的撤退线路,组织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3.9说明部分。

3.9.1本预案按油库正常工作时间制定,如遇节假日或夜间发生紧急情况,应急总指挥将由值班领导担任,现场指挥由消防值

班人员担任。在组织库区有关人员投入应急扑救的同时,及时报告油库相关领导。

3.9.2本预案主要用于油库企业在火灾发生后的自救。如灾情扩大,当地政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企业的应急指挥部服从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所指定的事故现场应急总指挥的指挥,协助现场应急总指挥带领企业全体应急人员继续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响应预案:学校火灾

适配人群校安全负责人,值班主管,疏散引导员使用场景校园火灾,教学楼疏散,消防联动
制定目的怕火太大烧到人,怕大家慌乱踩踏,怕救火不及时让小火变大火。
适用范围全校老师学生,所有教学楼宿舍楼,还有校内所有地方。
职责分工发现火情马上喊人报警;老师带头灭火;领导指挥疏散;小组分头带人跑、救人、守门。
管理要求第一时间打119;用灭火器扑小火;广播喊快跑;走指定楼梯;上风处集合;清点人数别漏人。
监督与检查值班领导盯着各组干活;没做到会被批评扣分;每学期练一次疏散;检查靠看记录和现场抽查;演练不认真要重来。

学校火灾事故应急程序(四)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安全撤离人员,尽快扑灭火灾,减少事故损失。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校园报警点、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并同时打119报警。

2.单位领导或值班主管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通讯小组应当立即进行火警广播,指导师生疏散;同时打119报警。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灭火器材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

4.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选择合适的疏散路线,迅速地组织师生撤离建筑物。

5.疏散引导小组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口,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

6.排险小组应当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7.疏散小组应当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8.医疗救护小组努力营救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9.警戒保卫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10.火灾扑灭后,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

11.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报告。

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响应预案:重特大火灾

适配人群消防指挥员,现场警戒负责人,环保监测人员使用场景重特大火灾,火灾分级响应,火场联合处置
制定目的怕大火烧死人、烧光房子、让街坊慌乱。想快点灭火救人,少赔钱少担责。
适用范围青山区里烧得特别大的火,比如工厂、商场、老楼着火。
职责分工区长拍板定主意,消防员冲进去灭火,医生救伤员,警察拦路管人,环保测空气,街道帮居民搬家。
管理要求110和119一响就出动;穿好防火服再进火场;液化气瓶马上搬走;火灭了还要查有没有复燃。
监督与检查办公室盯着各单位接没接电话、到没到现场;谁迟到、不穿装备、乱报消息,就通报批评;演习每年至少一次,不练就扣分。

为规范火灾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青山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的制定机构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消防大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二)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监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高效有序、反应快速、措施果断的处置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事故灾难应急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应急准备工作;

(四)坚持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坚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原则。加强演练,熟悉预案,落实保障措施,提高协同作战的水平。

三、 应急救援的范围

本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火灾的概念与类别

火灾是失去控制的燃烧蔓延而形成的一种灾害。按照国家标准(gb4351)的规定,火灾的种类主要分为四类:固体物质火灾、液体火灾、气体火灾、轻金属火灾。

按照火灾的性质,《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五、火灾事故的分级

(一)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10人(含10人)以上,20人以下;死亡、重伤10人(含10人)以上,20人以下;受灾30户以上,50户以下;直接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人数10人(含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六、应急指挥机构组成与职责

成立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 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区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青山交通大队、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经贸委、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事故所在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见附件1)。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办公,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 主 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消防大队、分局指挥室有关人员组成

报警电话:110、119

(二)实施机构的职责

1、指挥部:事故发生后,指挥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督察有关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及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承接事故报告;请示指挥长启动《预案》;通知各成员单位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协调应急救援单位工作,必要时向有关方面发出救援请求;搜集整理并分析判断灾害事故现场情报,为指挥人员决策提供准确信息;执行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区公安分局:负责事故区域或可能危及区域的人员疏散撤离和现场警戒工作,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

4、区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搜救伤员,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露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

5、青山交通大队:负责交通和运输的管理,控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

6、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负责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指导现场救护工作;负责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

7、区环保局:负责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品质成份及可能影响区域的浓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和治理,控制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负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

8、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经贸委: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和输送。

9、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积极迅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应急救援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同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工具。

10、事故所在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将居民撤离到指定区域,并协助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11、区总工会、区民政局:积极配合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2、区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

七、专业组与职责

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9个救援专业组:

1、现场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确定警戒范围并组织警戒,引导帮助遇险群众疏散及特种物资保卫、危险物资转移等。由青山交通大队、分局治安大队、巡逻大队、辖区派出所负责,事故单位及主管部门、事故所在街道办事处配合。

2、抢险救援组:负责勘察火情,扑灭火灾,疏散转移。由区消防大队负责。

3、通信保障组:负责提供抢险救援处置行动的通讯联络保障,并及时与市、区以及现场指挥抢救人员沟通联系。由分局负责。

4、刑事侦察组: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确定犯罪嫌疑线索。火灾现场意外失火由区消防大队负责调查;人为纵火嫌疑由刑侦大队负责调查,区消防大队协助。

5、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站,现场伤员紧急处置,护送伤员到医疗站救治及重伤人员送到医院进行抢救。由区卫生局负责。

6、环境监测组:负责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正确评估,为指挥人员决策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据,并对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由区环保局负责。

7、后勤保障组:负责灾害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物资保障。由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经贸委负责,区建设局牵头,分局装财科配合。

8、善后处理组: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妥善安排家属生活及善后处置等工作。由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事故所在街道办事处、区总工会、区民政局等部门配合。

9、宣传报道组:客观地报道事故事实和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等有关情况,对外新闻遵照新闻纪律接待媒体采访。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分局政治处协助。

八、日常准备与预防

在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部办公室的协调下,做好火灾事故的日常准备和预防工作。

(一)专业备勤:各救援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日常备勤: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做到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各救援部门值班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做到人员、车辆24小时备勤,保证通讯畅通,做好各种技术设备、装备、物资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并能及时到位。

(三)日常预防: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分析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加强群众性防范的宣传教育;组织救援部门熟悉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救援任务。

(四)保障措施:

1、通讯与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

2、救援装备保障: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掌握救援队伍特种装备情况;

3、应急队伍保障:建立和完善社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建筑等企业)应当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掌握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4、交通运输保障:制定事故现场道路管制路线,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5、医疗卫生保障:建立急救医疗服务网络,配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技术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救治能力;

6、物资保障: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物资和装备。应急救援机构负责监督和掌握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7、资金保障: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救援演练、救援处置、救援机构日常工作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正常地开展事故预防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策划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和程序,提供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9、技术储备与保障:建立各专业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应急救援工作的重大问题;

10、宣教培训: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对全社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应急管理机构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同时应将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11、演习: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习,区政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

12、监督检查: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对应急救援的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九、救援程序与处置措施

(一)事故报警

火灾发生重特大事故或有可能发展成为重特大事故,以及有可能严重危及周边区域安全的事故时,事故单位立即向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或向110、119报警。报告内容包括:事发单位、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置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救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姓名、时间、联系电话等。

(二)救援程序

1、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的类型和性质,立即通知事故单位进行前期处置,立即向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

2、根据上级的指示,采取应急救援的各项措施。

3、突发事故的发展趋势,事故单位要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区指挥部办公室请示指挥长是否启动《预案》,根据指挥长的指令,启动《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应急救援部门下达集结的指令,并调集各专业队伍、设施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5、事故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6、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接到指挥部办公室指令后,要按《预案》的分工,迅速组织救援人员、抢险设备、器材、物资到达现场。

7、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

8、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听取专家组的意见,确定具体救援方案,下达各专业救援队伍执行任务的指令。

9、各专业救援队伍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10、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11、事故得到控制后,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开展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

12、事故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三)主要处置措施

1、火场侦察:(1)中队侦察小组背负空气呼吸器,深入火灾现场进行火场侦察,确定燃烧建筑分类、火场面积、危害及火灾蔓延方向,区分并确定重要、次要目标和危害部位、重点保护部位。(2)通过询问单位领导、保卫人员和现场群众,掌握发火时间、可能原因和初期情况,补充掌握火场情况。(3)中队指挥员听取侦察报告后,迅速向市消防局、消防大队、分局指挥员报告火情,视情请求支援。

2、疏散救援:(1)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和侦察结果,选择合适的疏散救援路线。(2)利用消防水枪的掩护,携带空气呼吸器、防火服等特种装备,进入火场搜索被困或因窒息而昏迷人员;(3)转移液化气瓶、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资,关闭管道煤气阀门。

3、火场进攻:根据火场侦察情况和火灾现状,指挥员命令各班、车辆进入阵地。(1)一班车出2-3支枪,负责掩护救援人员救援行动;(2)根据火场情况,2、3班重点保护重点部位,围堵蔓延火势,4班车负责接力供水;(3)照明车夜间实施照明;(4)云梯车靠近失火建筑,疏散高层被困人员;消防员登高居高临下灭顶部火或高层火。中队指挥员根据火场情况变化调整车辆位置和进攻方向。

重特大火灾由于燃烧规模大、面积大,必须调集足够多的灭火战斗力量才能全面扑救。因此,消防中队必须固守待援,努力控制火灾发展和蔓延,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待市消防局支援力量和指挥人员到位后,全面调整兵力部署。

4、火场处理:(1)火灾扑灭后,消防大队进入火灾现场开展火场调查,判断位置和起火点,分析认定起火原因。如因人为纵火,协助刑事侦察大队勘察侦破。(2)指挥消防官兵继续清理检查火灾现场,消灭余火或冷却高温物体,防止出现复燃。(3)洗消化危污染过的物资、设备和灭火装备器材,然后撤离。

十、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反应敏捷、运作协调、救援有力;

2、现场指挥与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3、应急救援人员尚未赶到事故现场前,事故单位开展自救时,严格按有关规定保护现场;

4、在抢险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遣分配;

5、对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资大量泄露的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

6、对具有有毒物质泄露的救援,必须正确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的物质,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7、事故污染区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

8、救援车辆应服从交管部门安排的路线行驶和停放。

十一、应急状态终止与善后处置

(一)应急状态终止必须达到以下三个条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宣布

1、确认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置,重新恢复正常状态;

2、有关部门已实施保护公众免受突发事故带来影响的有效措施;

3、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突发事故恢复计划并正处在恢复之中。

(二)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1、组织实施恢复计划;

2、继续监测和评价事故状态,直至基本恢复;

3、如有必要对突发事故造成的长期影响作跟踪监测;

4、评估事故损失,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和其它善后工作。

十二、社会支持与援助

对本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需社会支持和援助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

十三、责任追究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在执行中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十四、总结与报告

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分析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报告,经指挥长批准后报区政府。

十五、附则

(一)本《预案》的管理单位为区公安分局。

(二)本《预案》的成员单位根据《预案》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响应预案:某某公司火灾

适配人群义务消防队员,车间兼职安全员,生技部管理人员使用场景化工厂区周边,印刷作业现场,机电仪故障处置
制定目的化工路靠山边,车间对面有成品厂,怕着火出事,编织袋虽不很易燃但也能烧,印刷辅料、机电故障、雷电、员工不小心都可能点火。
适用范围公司全部人,六个厂房,九个消防口,灭火器和消防箱这些设备。
职责分工生技部管日常消防,专职安全员盯着,车间和班组都有兼职安全员,义务消防队要会救火,领导小组负责指挥。
管理要求灭火器每周查,班组每班交接,坏的过期的马上换;消防通道不能堵;动火前办证、有人看、备好灭火器。
监督与检查安全员天天看,生技部月月查,记录本上全得写清楚;没做到就扣分、重学、调岗;出事了按“四不放过”查到底,谁失职谁负责。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现场环境概况

1、公司地理位置处化工路赤天化成品车间对面靠山一侧,占地面积8000平米,建筑面积7500平米。

2、主要生产厂房六个,消防通道口九个,每一通道口可接纳消防灭火车辆。

3、生产车间及办公楼配置灭火器70具,消防箱2个。

4、主产品编织袋不属易燃物质。

5、公司二部一室、三个生产车间管理各类事务,生技部负责日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6、公司对现场灭火器每周均进行检查,生产班组每班进行交接,对有缺损过期器材及时更换、补充。

7、消防器材摆放在易于取拿的地方,消防通道随时保持畅通。

二、公司安全、消防组织结构

1、本公司消防工作受赤天化集团公司消防队的监管和指导。

2、防火工作设有领导小组负责日常或特殊情况的领导指挥管理。

3、组建一支有一定的消防救火知识和经验的义务消防队。

4、公司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公司配有专职安全员,三个生产车间配有兼职安全员,各车间班组也配有兼职安全员。消防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学习均有纪录、记载。

三、火险事故预想

根据我公司所处环境,生产属性,机电仪的配置,所用辅料的可燃属性,员工的消防意识等,可能有几种火情:

1、编织袋不是易燃物质,但可燃,一旦有火源同样可出现险情。

2、印刷岗位使用的辅料属可燃物,是公司防范重点。

3、机电仪出现故障产生的火源。

4、不排除雷电产生的火灾。

5、员工违规产生的火源险情等。

三、扑救措施

1、出现险情值班员工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876119或119和报告公司相关领导。

2、快速集结义务消防队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扑救工作。

3、扑救现场指挥由专业消防队统一指挥。

4、由公司防火领导小组成员组织疏散和协调等工作。

5、指派专人在所有通道处疏散救人。

6、快速调集公司灭火器具投入扑救。

7、现场动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析,办理动火证,派专人监护。

8、动火前准备好灭火器材,以便出现火情及时扑灭,避免火情扩大。

四、事故处理

1、由公司生技部组织调查事故原因。

2、处理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3、重大事故上报工作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整理材料上报。

4、生技部收集公司所属单位的事故报告并存档。

五、教育培训

1、每年组织义务消防队队员参加全国安全月活动,接受各种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

2、坚持开展员工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证上岗。

3、利用公司板报宣传安全消防知识。

4、所属单位应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消防知识。

5、每年对员工进行的安全学习考试必须包含消防知识内容。

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响应预案:特大火灾

适配人群县级应急指挥员,消防作战参谋,乡镇现场负责人使用场景特大火灾处置,跨部门协同救援,属地指挥执行
制定目的怕火灾太大没人管得住,死人多、烧得狠、损失重,得赶紧救火减损失。
适用范围汶上县里所有地方,只要烧死10个人以上或烧毁50户以上的火灾。
职责分工县长当总指挥,分管县长和公安局长、消防队长帮着干。乡镇干部管现场,消防员冲前面灭火,交警拦车清路,医生救人送药,民政管善后赔钱。
管理要求119一响马上出警;现场要封路、保通讯、供装备;灭火按区域分段打;没到的队伍听当地指挥。
监督与检查消防大队天天练,全县每年演一次。谁不报火警、乱传消息、不服指挥,就通报批评扣分。指挥部随时查落实,出问题追责到人。

为在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汶上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或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汶上县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县长、县公安局长、县消防大队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广电局、网通公司、公安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有关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事故发生地乡镇负责人担任。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灭火指挥组。由县消防大队组成,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方案,部署各参战力量,指挥火灾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情,调集扑救力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火灾评估并提供技术支持。

2、警戒组。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警大队及受灾地派出所组成,负责灾害现场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车队的道路畅通,疏导围观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3、勤务保障组。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居)和消防大队组成,负责了解掌握扑救所需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制定扑救行动所需经费预算,指导救援物资的运输和调配,落实参战人员的生活和医疗保障。

4、秘书组。由县公安局秘书科、调度科、宣传科和消防大队组成,负责及时了解火灾动态和扑救情况,收集扑救行动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编写情况快讯和工作报告,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5、善后工作组。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居和民政局、劳动局、消防大队和有关保险机构组成,负责及时了解掌握火灾的基本情况和波及范围,尽快查明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起草火灾事故报告,并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抚恤、救济、理赔等善后工作。

三、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应急救援体系。以县消防大队为首战力量,济宁消防支队调集部队为增援力量。公安、建设、环卫、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环保、医疗救护等单位作为辅助力量,协助火灾扑救行动。

(二)日常训练原则上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按计划安排,全县应急救援演习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后,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部门。报警电话:119。

2、县消防大队接到报告后,在立即出警的同时,立即报告县政府值班室(电话:7212586) 、县安监局值班室 (电话:7210169) 和济宁市消防支队值班室(电话:2163100) 。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维持治安秩序、做好交通管制。

五、事故应急救援

(一)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指挥立即报告县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指挥。

(二)消防力量的调集。

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时,首先由县消防大队进行先期处置,并迅速将情况向济宁市消防支队报告。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

2、当火灾情况严重、需要调集周边县市区或其他救援区域力量增援时,由县公安局报请市消防支队,调集市内、省内消防增援力量。

3、所调集的消防增援力量必须在30分钟内集结完毕,并由大队指挥员带队选择最近路线赶赴火灾发生地。

(三)战斗行动程序。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增援力量按先后顺序到达灾害事故地后,根据火灾类型和参战队伍人员、装备情况,由县消防大队提供作战参谋人员,按照所划分的作战区域或战斗段, 协助作战队伍展开救援行动。

(四) 按照“属地指挥”的原则, 在县消防大队未到达现场之前,其它增援力量接受当地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

六、勤务保障

(一)通信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及网通公司、移动通信公司负责,确保联络畅通。

(二)装备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及县消防大队负责。保证作战行动所需战斗服、空气呼吸器瓶、灭火剂、油料和特种救援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车辆、装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扑救行动。

(三)生活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各救援力量的饮食、住宿、医疗等保障工作。

七、其他

(一)本预案是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方案。

(二)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要严格按程序调集所需力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保证各项命令、指示得到贯彻落实。

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响应预案:某营区火灾

适配人群应急救援组长,信息联络员,现场救护员使用场景营区火灾,办公场所灭火,生活区应急疏散
制定目的营区万一着火,人跑不快、东西烧得快,怕死人、怕赔钱,得赶紧动手救火。
适用范围办公和住人的地方,比如办公室、宿舍、食堂这些地方。
职责分工组长管全局,副组长盯现场,信息组打电话报信,救护组拿灭火器救人。
管理要求喊一嗓子报火情,拉警报,断电,用灭火器、水桶、铁锹土扑火,伤员平躺通风,人工呼吸。
监督与检查谁看见火谁先喊,信息组必须马上打119或120,组长要汇报,不按流程做会被批评,火大了就撤人,现场不能乱走动。

1、目的

为了在营区发生火灾事故时,能迅速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能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好事故,特制定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办公及生活等公共场所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组织机构:

营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信息联络组:

救护 组:

3.2职责

3.2.1组长职责:

(1)统一指挥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处理。

(2)负责向项目处、项目部领导汇报事故情况。

(3)负责联系当地消防、医院、公安、环保、政府等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等工作。

3.2.2副组长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2)负责与组长、各救援部门之间的联系。

(3)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并进行监督。

3.2.3信息联络组职责:

(1)协助副组长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处理。

(2)负责内部、外部(119、120)联系和通讯工作,给组长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3.2.3救护组职责: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实施。

(3)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状态下的生产和物资投用。

4、应急处理程序

4.1发现营区范围着火后,最先发现火情的人员要大声呼叫,呼叫内容要明确:某某地点或某某部位失火!将信息准确传出。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责任将火情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信息联络员或救护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现场指挥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组织工作。

4.2信息联络员立即拉响警报器,根据火势判断是否拨打119,火警事故现场人员马上撤离到安全地带,如火势较大,由信息联络组组员负责拨打火警电话119,报告失火地点、火势、失火材料,同时必须告知营区办公楼附近醒目标志建筑,以利消防队迅速判断方位。信息联络员迅速到路口接车,引领消防车从具备驶入条件的道路迅速到达现场。

4.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组织工作。火情现场的人员,应用衣服堵住口鼻,弯下腰,以最低的姿势迅速撤离失火地点。信息联络组电工负责切断电源。

救护员迅速开启灭火器,用灭火器灭火。根据现场情况,使用消防桶提水、用铁锹铲土(砂)灭火。

4.4火灾发生,信息联络员应立即询问最先发现火情的人员有关失火地点情况,了解是否有人员伤害,当怀疑有可能的人员伤害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告知失火地点、附近醒目建筑物,并派信息联络员去路口接应。在急救车未到来前,抢救下来的伤员,应使其平躺地上,周围应通风良好,有呼吸窘迫,抢救小组成员对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4.5其他人员听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进行抢险灭火处理。

4.5组长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和对外救援联系。

4.6为防止事故扩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令停止事故现场周围的一切作业。

4.7信息联络员和救护员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疏散楼内无关人员,并禁止与应急救援无关车辆和人员的进入,防止造成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

4.8若火势太大,无法控制,组长下令第二次拉响警报,救火人员撤离事故现场,以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4.9现场应急过程中,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负责保护现场,以满足事后对对事故调查的需要。

5、物资储备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 量

备 注

1.

5kg干粉灭火器

mfz5

10

2.

砂子

细砂

立方

3.

铁锹

15

4.

急救箱

1

5.

小双排卡车

3

6.

皮卡车

2

6、通讯录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项目部

4

5

6

7

8

9.

10.

11.

库尔勒人民医院

120

12.

库尔勒消防大队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