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 > 安全事故
栏目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连云港市(优选10篇)

时间:2026-09-15 07:00:03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连云港市

适配人群应急指挥部成员,消防特勤队员,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使用场景重特大火灾处置,跨部门协同救援,现场应急指挥
制定目的怕大火烧死人、烧坏东西、乱成一团。市里想快点灭火救人,少死人少损失。
适用范围连云港市内特别重大和重大火灾事故。
职责分工市长总指挥,副市长和公安局长帮着管。消防队冲在前面灭火救人,公安管交通和人群,卫生局管伤员,环保局测空气,供电供水供气各管各的活儿。
管理要求发现大火马上报,1小时内必须告诉市政府。消防队穿好装备才进火场,警戒组拦住围观的人,医疗组抬走伤员,通信组保证电话不断。
监督与检查消防支队和公安局盯着落实。谁没按时报告、没穿防护服、没按指令行动,就通报批评。演练不认真、装备不保养,要扣考核分。指挥部随时抽查现场。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的目的

1.2编制的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事故等级

2.1特别重大火灾(ⅰ级)

2.2重大火灾(ⅱ级)

2.3一般火灾(ⅲ级)

3组织体系

3.1连云港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3.2应急指挥部职责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3.3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

4预防机制

4.1信息监测

4.2指挥支持系统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告

5.2分级响应

5.3现场应急处置

5.4受灾群众救助和安置

5.5信息发布

5.6现场清理

5.7应急结束

6后期处理

6.1损失评估

6.2补尝措施

7保障措施

7.1医疗保障

7.2交通保障

7.3通信保障

7.4队伍保障

7.5安全防护

7.6装备保障

7.7物资保障

7.8技术保障

7.9教育培训

8附则

8.1奖励

8.2预案管理

8.3预案解释部门

8.4预案实施时间

规范全市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紧急处置工作,形成领导一元化、指挥智能化、决策科学化、保障统筹化、防范系统化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迅速有效地预防和扑救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苏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在连云港市境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的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按省政府要求另行制定。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

(2)以人为本,救人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指挥、协调作用,充分发挥消防部队特勤队伍的骨干作用、各类专家的指导作用、各单位协同配合作用以及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3)规范程序,科学施救。规范救援程序,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全市消防部队应急重特大火灾的救援能力。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预防工作与应急救援相结合。加强火灾预防,抓好队伍、装备建设以及各级预案演练等工作。

按照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特别重大火灾(ⅰ级)、重大火灾(ⅱ级)、一般火灾(ⅲ级)三级。

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造成50人以上重伤(中毒),造成2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造成2万人以上紧急疏散转移的火灾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造成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5000人以上、2万人以下紧急疏散转移的火灾事故。

指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影响相对较小的火灾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成立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由消防支队支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经贸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燃(煤气)气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广电局、驻军部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成员单位的一名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在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火灾事故时,连云港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必须立即启动本预案,并迅速组织指挥救灾工作。

(1)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力量,组织指挥特别重大、重大火灾扑救工作;研究确定火灾扑救方案;调用各种火灾扑救物资和交通工具;负责调配处置现场联勤保障物资;发布有关信息。

(2)总指挥职责:组织编制和批准《连云港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此应急预案的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演练效果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补充和修改预案;在发生重特大火灾时,决策预案启动,下达处置指令,全面组织指挥各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救援。

(3)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抓好本预案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总指挥因特殊情况不在位时履行总指挥职责。

(4)市政府办公室职责分工:承接重特大火灾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中心成员和各联动单位赶赴现场参加事故处置,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请示调动驻连部队参加处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抢险救援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组织现场宣传,统一扎口报道工作。

(5)市消防支队职责分工:负责制定重特大火灾灭火救援预案并组织部队开展演练,组织部队对消防重点保卫单位进行熟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在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实施现场抢险救人、灭火、疏散,尽力消除危险源,控制火势发展,消灭火灾以及搞好消防监护等工作。

(6)市公安局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时,负责组织现场警戒、车辆疏通、疏散群众、维护治安秩序和加强防范控制等工作。

(7)市安监局职责分工:化学危险品火灾事故时,启动本级预案,到场参与处置决策,提出建议,提供专家技术支持,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非化学危险品火灾事故时,履行本级职责,负责对火场附近危化品单位采取必要应急措施。

(8)市卫生局职责分工:负责制定火灾事故现场急救、受伤人员救护与转移治疗应急预案,确定救护医院,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救护车辆、救护药品的调配,负责现场伤员的急救与转移工作,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并报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9)市建设局职责分工:负责制定火灾时建筑物倒塌方面救援预案。事故时,组织指挥本部门应急分队参加事故处置,提供地下各种管道建设情况,与其他单位搞好协同配合。

(10)市环保局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本级预案,负责事故现场环境测定,分析危害成份,及时发出区域警告,提出控制范围并不断对现场实施监测。在发生危险化学物品火灾事故时,负责调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

(11)市气象局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本级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各种气象资料,为事故处置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12)市移动通信公司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本级预案,负责组织现场有线、无线联络,保证通信畅通。

(13)市供电公司职责分工:负责制定供电安全应急预案,事故时,根据现场需要,能随时切断事故区域电源并确保应急用电需要,快速修复损坏电力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14)市自来水公司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市政消防管网供水应急预案,事故时,根据现场指令,能保证事故现场及周围市政管网消防用水需要,快速抢险修损坏的市政供水管线,及时恢复正常供水。

(15)市供气公司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本级预案,事故时,根据指挥部指令,迅速切断现场供气,快速抢修损坏的供气管道,及时恢复正常供气。

(16)市广电局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本级预案,根据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指示,在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对事故进行报道。

各成员单位在制定本级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应在全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网络及通信联络方式;

(2)明确本单位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

(3)明确本单位应急预案启动运行的方法;

(4)明确本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和各其他各种相关保障措施;

(5)明确本单位救援力量在应急救援中安全防护措施及注意事项;

(6)明确本单位开展本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要求;

(7)明确本单位参与应急救援的奖惩措施;

(8)明确本单位本级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和管理要求。

全市火灾监测网络主要分为市公安局和市消防支队两个层次,主要以市消防支队为主作为火灾监测点。

依托市公安局和市消防支队指挥系统迅速将火灾信息传递到市政府,及时进行分析处理,并上报省总队、省公安厅和省政府。

5.1事故报告

全市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后,由市消防支队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上报市政府,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市政府办公室及时核查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信息报送要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遇有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因火灾伤亡的,要及时通报连云港市外事局和连云港市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发生ⅰ级火灾事故后,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ⅰ级响应预案,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在进行处置的同时,及时将火场情况报告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并执行省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

发生ⅱ级火灾事故后,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ⅱ级响应预案,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发生ⅲ级火灾事故后,由各县、区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县、区级响应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时,市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直接组织指挥事故救援工作,提出现场处置方案,调动当地各相关单位力量和物资,下达作战指令,保障指挥畅通有序。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若干救援小组,其组成及其职责如下:

(1)前沿作战组。由市消防支队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主要是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命令,组织指挥消防部队和各应急救援队伍现场抢险救人、消除危险源、控制事态发展、现场灭火和消防监护等工作。

(2)通信保障组。由市公安局、市移动通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组织现场有线、无线联络,保证通信畅通。

(3)安全警戒组。由市公安局、武警支队、连云港警备区等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现场警戒、车辆疏通、疏散群众、维护治安秩序和加强防范控制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及火灾发生地有关医院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医疗救护队伍对现场受伤、中毒人员救护、处置、防疫等工作。

(5)新闻报道组。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及市消防支队负责同志、受灾单位或其上级领导部门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对外报道等工作。

(6)联勤保障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后勤部门和市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全体参战人员的食宿及救人、灭火器材和参战车辆的油料供应以及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等。

(7)技术专家组。由市消防、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化工、环保、气象、建筑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救人、灭火、防毒、防化、破拆等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解决火灾扑救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8)涉外工作组。由连云港市外事局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处理涉外火灾发生后的各项工作。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后,要全力组织营救被困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对受伤人员要及时送往医院抢救、医治。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后,由市广电局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和受灾单位或其上级领导部门,按照国内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应急指挥部要求,协调组织采访和新闻发布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市建设局、环保局、安监局、卫生局等部门,对火灾造成的有毒气体、废墟、垃圾及污染物及时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置,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5.7应急结束

火灾扑救工作完成后,市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火灾灾情警报,必要时发布公告,终止应急状态。

6后期处理

6.1损失评估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后,按照有关规定,应急指挥部指派调查组进处事故现场,了解火灾情况,确定火灾原因,评估火灾损失,核实伤亡数目,撰写并提交火灾原因调查报告。

6.2补偿措施

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根据火灾损失评估结果,给予受灾群众适当经济补助。对参加保险的,保险公司按规定迅速进行理赔。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事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7保障措施

7.1医疗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后,市卫生局必须迅速组织医疗救护队进入现场,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就近送医院进行治疗。市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责令市卫生局协调其他地区的医疗机构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7.2交通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后,市公安局要立即采取措施,保持道路交通畅通,必要时可实行交通管制。事发地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立即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护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

7.3通信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时,由市政府组织协调市电信局、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全力做好重大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视情开通专用电话、电台等通信网络。火灾造成公用电信网阻断时,调用应急机动通信设备和保障队伍,为当地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和现场指挥部提供临时应急通信。同时积极组织通信事故区域的路由迂回调度以及故障通信设施抢修,必要时对通信资源的使用进行限制,优先保障重要部门的通信需要。

7.4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部队是扑救火灾的基本队伍。根据需要,调集社会专业力量或驻连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支援抢险救灾工作。

7.5安全防护

消防人员进入火灾事故现场应配备各种消防器材、车辆工具、搜救犬、安全防护服、空气呼吸器等,完成消防任务后报请现场应急指挥部同意离开现场。

7.6装备保障

市人民政府政府要为消防支队配备、更新必需的防护、灭火、救人、破拆、堵漏、防化洗消等设备提供保障。消防支队要做好各类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能及时开展抢险救援。根据灭火需要,可调用市建设局、交通局等部门的抢险机械设备。

7.7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7.8技术保障

吸收专家参与指挥决策,科学制定重特大火灾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加强先进技术、装备研究工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7.9教育培训

应急指挥部要广泛开展消防知识的公众宣传教育和现场救护技能培训,增强各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预防、自救、互救的水平和能力。

加强参战人员培训,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定期开展消防演习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8附则

8.1 奖励

在应急救援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紧急避险,防止灾害发生或事故处置有功,使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处置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公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连云港市:某重特大火灾

适配人群机关安全负责人,直管小区物业经理,消防应急指挥员使用场景机关办公火灾,直管小区火灾,高层建筑火情
制定目的怕大楼和小区着大火,人跑不掉、东西全烧光,还可能连带炸别的楼。要抢时间救命救物,别让小火变大灾。
适用范围金桥大厦、直管的七个小区,还有所有值班的人和应急队员。
职责分工领导带头盯现场,值班员第一时间报火警,小分队分三拨:断电关门撤人、配合消防灭火、抬伤员送医。
管理要求24小时有人守着,起火马上打119,先救人再灭火,一层层关防火门,电和气源必须立刻掐断。
监督与检查带班领导天天查岗,没人在岗或动作慢要挨批;演练每半年一次,谁漏演、乱演、不听指挥就扣分通报;出事了按预案步骤走,少一步都不行。

廊坊市房地产管理局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本预案划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机关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二部分为直管小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机关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

为了在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及时抢救职工生命和财产,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按照《廊坊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使用范围

金桥大厦 直管小区

(三)、领导组织机构

廊坊市房地产管理局成立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廊坊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部、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专业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本单位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制订本应急预案,并指挥演练。事故发生后,按照总指挥部要求启动本预案,在市专业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本单位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勘察、按照事故态势拟定具体的应急救援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挥下,负责各项具体抢险救援工作。

(四)、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思想

1、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在火灾扑救行动中遵循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和将火灾控制在局部的指导思想。

3、根据火灾情况要把主要力量部署在主要方面: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场所;有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重要物资受火势威胁的地方;火势蔓延猛烈,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方向;有可能引起建筑物倒塌或变形的方面。

(五)、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1、金桥大厦坚持全天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遇紧急火灾情况,值班人员应快速反应,立即与带班领导和“119”报警台取得联系,报告火灾的准确位置和基本情况,同时通知领导小组,组织应急救援小分队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2、领导小组立即报告廊坊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部,并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3、领导小组组织现场勘察、搜集掌握火场情况,按照事故态势确定总体灭火决策和具体实施方案,下达灭火指令,并根据火情变化,随机指挥。

4、第一小分队负责切断大厦电源、关闭所有门窗,组织人员迅速有序地从楼道撤离大厦,并自顶层至1层逐层关闭楼道安全防火门。

5、第二小分队负责配合公安消防部队进行灭火扑救工作。

6、第三小分队负责协助公安消防人员进行人员搜救和受伤人员的转移救治工作。

(六)、善后事宜处理

1、领导小组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的报道,并及时向市政府、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2、领导小组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二、直管小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在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抢救居民生命和财产,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按照《廊坊市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直管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金桥小区、金元小区、春和小区、集宁小区、新华小区、一宿舍、二宿舍、常委院等

廊坊市房地产管理局成立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廊坊市重特大火灾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部、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专业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直管小区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制订本应急预案,并指挥演练;事故发生后,按照总指挥部要求启动本预案,在市专业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本单位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勘察、按照事故态势拟定具体的应急救援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三家物业公司分别成立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挥下,负责各自小区的具体抢险救援工作。

2、在火灾扑救行动中遵循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

1、各直管小区坚持全天24小时专人值班,遇紧急火灾情况,值班人员应快速反应,立即与“119”报警台取得联系,报告火灾的准确位置和基本情况,同时通知领导小组,组织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3、领导小组组织现场勘察、搜集掌握火场情况,按事故态势确定总体灭火决策和具体实施方案,下达灭火指令,并根据火情变化,随机指挥。

4、现场处理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5、专业抢险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人员搜救、工程拆除、关闭电、气、液泄漏源等工作。

6、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格控制伤亡事故进一步发展。

7、医疗救护组负责协助卫生医疗部门,设立现场救护现场,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

2、领导小组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认真开展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连云港市:重特大火灾

适配人群消防指挥员,现场警戒负责人,环保监测人员使用场景重特大火灾,火灾分级响应,火场联合处置
制定目的怕大火烧死人、烧光房子、让街坊慌乱。想快点灭火救人,少赔钱少担责。
适用范围青山区里烧得特别大的火,比如工厂、商场、老楼着火。
职责分工区长拍板定主意,消防员冲进去灭火,医生救伤员,警察拦路管人,环保测空气,街道帮居民搬家。
管理要求110和119一响就出动;穿好防火服再进火场;液化气瓶马上搬走;火灭了还要查有没有复燃。
监督与检查办公室盯着各单位接没接电话、到没到现场;谁迟到、不穿装备、乱报消息,就通报批评;演习每年至少一次,不练就扣分。

为规范火灾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青山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的制定机构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消防大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二)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监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高效有序、反应快速、措施果断的处置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事故灾难应急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应急准备工作;

(四)坚持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坚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原则。加强演练,熟悉预案,落实保障措施,提高协同作战的水平。

三、 应急救援的范围

本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火灾的概念与类别

火灾是失去控制的燃烧蔓延而形成的一种灾害。按照国家标准(gb4351)的规定,火灾的种类主要分为四类:固体物质火灾、液体火灾、气体火灾、轻金属火灾。

按照火灾的性质,《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五、火灾事故的分级

(一)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10人(含10人)以上,20人以下;死亡、重伤10人(含10人)以上,20人以下;受灾30户以上,50户以下;直接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人数10人(含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六、应急指挥机构组成与职责

成立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 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区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青山交通大队、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经贸委、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事故所在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见附件1)。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办公,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 主 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消防大队、分局指挥室有关人员组成

报警电话:110、119

(二)实施机构的职责

1、指挥部:事故发生后,指挥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督察有关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及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承接事故报告;请示指挥长启动《预案》;通知各成员单位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协调应急救援单位工作,必要时向有关方面发出救援请求;搜集整理并分析判断灾害事故现场情报,为指挥人员决策提供准确信息;执行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区公安分局:负责事故区域或可能危及区域的人员疏散撤离和现场警戒工作,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

4、区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搜救伤员,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露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

5、青山交通大队:负责交通和运输的管理,控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

6、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负责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指导现场救护工作;负责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

7、区环保局:负责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品质成份及可能影响区域的浓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和治理,控制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负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

8、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经贸委: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和输送。

9、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积极迅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应急救援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同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工具。

10、事故所在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将居民撤离到指定区域,并协助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11、区总工会、区民政局:积极配合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2、区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

七、专业组与职责

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9个救援专业组:

1、现场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确定警戒范围并组织警戒,引导帮助遇险群众疏散及特种物资保卫、危险物资转移等。由青山交通大队、分局治安大队、巡逻大队、辖区派出所负责,事故单位及主管部门、事故所在街道办事处配合。

2、抢险救援组:负责勘察火情,扑灭火灾,疏散转移。由区消防大队负责。

3、通信保障组:负责提供抢险救援处置行动的通讯联络保障,并及时与市、区以及现场指挥抢救人员沟通联系。由分局负责。

4、刑事侦察组: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确定犯罪嫌疑线索。火灾现场意外失火由区消防大队负责调查;人为纵火嫌疑由刑侦大队负责调查,区消防大队协助。

5、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站,现场伤员紧急处置,护送伤员到医疗站救治及重伤人员送到医院进行抢救。由区卫生局负责。

6、环境监测组:负责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正确评估,为指挥人员决策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据,并对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由区环保局负责。

7、后勤保障组:负责灾害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物资保障。由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经贸委负责,区建设局牵头,分局装财科配合。

8、善后处理组: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妥善安排家属生活及善后处置等工作。由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事故所在街道办事处、区总工会、区民政局等部门配合。

9、宣传报道组:客观地报道事故事实和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等有关情况,对外新闻遵照新闻纪律接待媒体采访。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分局政治处协助。

八、日常准备与预防

在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部办公室的协调下,做好火灾事故的日常准备和预防工作。

(一)专业备勤:各救援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日常备勤: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做到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各救援部门值班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做到人员、车辆24小时备勤,保证通讯畅通,做好各种技术设备、装备、物资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并能及时到位。

(三)日常预防: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分析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加强群众性防范的宣传教育;组织救援部门熟悉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救援任务。

(四)保障措施:

1、通讯与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

2、救援装备保障: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掌握救援队伍特种装备情况;

3、应急队伍保障:建立和完善社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建筑等企业)应当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掌握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4、交通运输保障:制定事故现场道路管制路线,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5、医疗卫生保障:建立急救医疗服务网络,配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技术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救治能力;

6、物资保障: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物资和装备。应急救援机构负责监督和掌握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7、资金保障: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救援演练、救援处置、救援机构日常工作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正常地开展事故预防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策划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和程序,提供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9、技术储备与保障:建立各专业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应急救援工作的重大问题;

10、宣教培训: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对全社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应急管理机构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同时应将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11、演习: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习,区政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

12、监督检查: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对应急救援的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九、救援程序与处置措施

(一)事故报警

火灾发生重特大事故或有可能发展成为重特大事故,以及有可能严重危及周边区域安全的事故时,事故单位立即向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或向110、119报警。报告内容包括:事发单位、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置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救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姓名、时间、联系电话等。

(二)救援程序

1、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的类型和性质,立即通知事故单位进行前期处置,立即向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

2、根据上级的指示,采取应急救援的各项措施。

3、突发事故的发展趋势,事故单位要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区指挥部办公室请示指挥长是否启动《预案》,根据指挥长的指令,启动《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应急救援部门下达集结的指令,并调集各专业队伍、设施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5、事故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6、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接到指挥部办公室指令后,要按《预案》的分工,迅速组织救援人员、抢险设备、器材、物资到达现场。

7、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

8、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听取专家组的意见,确定具体救援方案,下达各专业救援队伍执行任务的指令。

9、各专业救援队伍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10、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11、事故得到控制后,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开展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

12、事故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三)主要处置措施

1、火场侦察:(1)中队侦察小组背负空气呼吸器,深入火灾现场进行火场侦察,确定燃烧建筑分类、火场面积、危害及火灾蔓延方向,区分并确定重要、次要目标和危害部位、重点保护部位。(2)通过询问单位领导、保卫人员和现场群众,掌握发火时间、可能原因和初期情况,补充掌握火场情况。(3)中队指挥员听取侦察报告后,迅速向市消防局、消防大队、分局指挥员报告火情,视情请求支援。

2、疏散救援:(1)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和侦察结果,选择合适的疏散救援路线。(2)利用消防水枪的掩护,携带空气呼吸器、防火服等特种装备,进入火场搜索被困或因窒息而昏迷人员;(3)转移液化气瓶、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资,关闭管道煤气阀门。

3、火场进攻:根据火场侦察情况和火灾现状,指挥员命令各班、车辆进入阵地。(1)一班车出2-3支枪,负责掩护救援人员救援行动;(2)根据火场情况,2、3班重点保护重点部位,围堵蔓延火势,4班车负责接力供水;(3)照明车夜间实施照明;(4)云梯车靠近失火建筑,疏散高层被困人员;消防员登高居高临下灭顶部火或高层火。中队指挥员根据火场情况变化调整车辆位置和进攻方向。

重特大火灾由于燃烧规模大、面积大,必须调集足够多的灭火战斗力量才能全面扑救。因此,消防中队必须固守待援,努力控制火灾发展和蔓延,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待市消防局支援力量和指挥人员到位后,全面调整兵力部署。

4、火场处理:(1)火灾扑灭后,消防大队进入火灾现场开展火场调查,判断位置和起火点,分析认定起火原因。如因人为纵火,协助刑事侦察大队勘察侦破。(2)指挥消防官兵继续清理检查火灾现场,消灭余火或冷却高温物体,防止出现复燃。(3)洗消化危污染过的物资、设备和灭火装备器材,然后撤离。

十、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反应敏捷、运作协调、救援有力;

2、现场指挥与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3、应急救援人员尚未赶到事故现场前,事故单位开展自救时,严格按有关规定保护现场;

4、在抢险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遣分配;

5、对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资大量泄露的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

6、对具有有毒物质泄露的救援,必须正确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的物质,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7、事故污染区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

8、救援车辆应服从交管部门安排的路线行驶和停放。

十一、应急状态终止与善后处置

(一)应急状态终止必须达到以下三个条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宣布

1、确认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置,重新恢复正常状态;

2、有关部门已实施保护公众免受突发事故带来影响的有效措施;

3、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突发事故恢复计划并正处在恢复之中。

(二)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1、组织实施恢复计划;

2、继续监测和评价事故状态,直至基本恢复;

3、如有必要对突发事故造成的长期影响作跟踪监测;

4、评估事故损失,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和其它善后工作。

十二、社会支持与援助

对本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需社会支持和援助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

十三、责任追究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在执行中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十四、总结与报告

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分析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报告,经指挥长批准后报区政府。

十五、附则

(一)本《预案》的管理单位为区公安分局。

(二)本《预案》的成员单位根据《预案》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连云港市:制定重特大火灾

适配人群消防指挥员,应急指挥部成员,120急救调度员使用场景高层建筑火灾,地下工程火情,人员密集场所起火
制定目的怕火灾死人多,救不及时,现场乱套。
适用范围乌鲁木齐市六类场所,高层、地下、人多地方、市场、化工厂、易燃易爆点。
职责分工消防局先扑火报信,公安领导审核上报,指挥部发指令,各组按分工干活。
管理要求救人第一;110、120、医院、民政、主管部门都得马上动;检察院必要时到场。
监督与检查指挥部办公室打电话通知各单位;谁没按时到、没干好活,领导要问;动作慢影响救人,要被追着查。

天山网讯(记者杨天俊)乌市制定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全力抢救遇险人员。

记者昨日从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当乌市管辖区“六类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人员集中场所、大型集贸市场、石油化工单位、易燃易爆单位)发生火灾,并造成人员一次死亡3~10人(含10人),或重伤1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10人以上,或受灾30户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时,将启动乌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据介绍,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在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扑救火灾的同时,立即通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政府办公室和消防总队。

市公安局领导接到火情报告,进一步审核同意,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及上一级公安机关,并由指挥部下达指令启动处置预案指挥部下设机构按职责展开救援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灭火救援的需要,负责通知指挥部技术保障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协助灭火;通知120急救中心派出人员迅速赶赴现场;通知市卫生局组织各大医院做好抢救伤员的准备;通知市民政局及辖区人民政府做好善后处理准备工作;通知发生灾害事故单位、部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必要时商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到现场。

在接到指挥部的指令后,各专业小组和人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根据预定职责先行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全力抢救遇险人员。摘自新疆重点新闻网--天山网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连云港市:某重特大火灾

适配人群义务消防队员,生产运行人员,安监管理人员使用场景电力设备火灾,变电站火险,生产区域灭火
制定目的怕电力设备着火影响供电,也怕大家被烧伤烧死。公司就在呼盟,得按本地情况来防。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部门,包括变电站、生产部、行政部这些地方。
职责分工领导当总指挥,义务消防队扑火疏散,生产人员救被困人,行政部管吃喝和物资。 3.
管理要求发现火马上打119和安监部电话;用楼道灭火器灭小火;拉手动报警器;湿毛巾捂嘴爬着跑;重点部位有人盯。
监督与检查安监部每月查消防设施,部门负责人天天看电源关没关。谁不按做,第一次提醒,再犯扣绩效,出事要担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消防工作实行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为了防止和减少鄂温克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火灾事故,保证电网安全供电,保护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呼盟电网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组织机构

鄂温克电力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负责全公司系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监部是消防管理的办事机构,所属各部门要组建自己的机构,平时的消防具体工作要按照公司内部《消防条例实施细则》执行,当有火险发生时,重特大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要立即启动灭火指挥职能。并形成以下组织领导机构:

——灭火指挥部:临战状态时,由公司最高领导担任灭火总指挥,其他领导为副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灭火救灾工作。

——义务消防队:根据公司系统各单位机构分布情况,组成义务消防队。各义务消防队成员,同时也是各部门的防火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

——救灾抢险队:公司生产全体人员于临战状态时组成救灾抢险队,队长由生产部长担任,成员是全体生产人员,听从防火指挥部的命令和安排,全面实施救灾抢修工作。

——后勤供给队:由行政部全体人员组成,负责人由行政部长和副部长担任,全面负责灭火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第四条: 主要任务

1.灭火总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火灾情况,做出灭火总体安排,下达队初起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重点物资档案保护转移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及命令,确保灭火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

2.义务消防队的任务是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实施扑救初起火灾,落实疏散人员方案,组织引导疏散,负责保护重点档案及物资的转移工作。

3.救灾抢险队的任务是解救火场被困人员,组织扑救重要部位的火险,迅速转移受伤人员和重要档案物资。

4.后勤供给队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灭火期间的食品和物资保障工作,确保灭火人员的后勤补给。

第三章 火灾应急处理的具体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五条 报火警:

1.火警电话:119 公司安监部电话:0470-8818079。

2.遇有火险发生时,义务消防队成员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火光就是命令,不等不靠,当机立断采取补救和保护措施,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并向领导和安监部汇报。

3.各单位各部门人员负责,发生初起火灾时,不要惊慌,要沉着应对,各楼层的楼梯口都备有灭火器,及时扑救初起火源,在扑救的同时,要立即开启各楼层的手动报警装置,通知消防监控室,以便领导和有关部门全面负责指挥协调灭火工作,控制火灾的进一步扩散,并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4.由义务消防队组织人员进行疏散,被疏散人员要服从义务消防队员的指挥和指导,在紧急情况下,无人组织疏散时,被困人员要积极开展自救,迅速沿消防通道撤离,遇有浓烟时,要用湿毛巾防护,并迅速爬行撤离。

5.火险发生后,救灾抢险队要迅速奔赴重要部位,解救被困人员和保护重要档案和物资,并采取积极可行的转移措施,各重要部位负责人要及时提供情况信息,不得贻误战机。

6.遇有一定规模的火灾,专业消防队以进入火灾现场的,一切行动听从消防队的统一指挥协调。

第六条 管理方法

1.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平时的火灾预防工作,下班时要关闭室内的所有电源,检查是否有烟头等易燃物品的存在,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并关闭和锁好自己办公室的门窗。

2.变电站、生产部运行工区,在交接班时要认真检查消防系统是否正常。

3.每季对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火门、消防栓等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和保养。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和更换。

4.重点防火部位内原则上不准动用明火,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时,由用火部门填写动火工作票,交安监部和主管领导批准。安监部派人员到现场监护、检查。

5.各单位各部门配备的各灭火器,要认真管理和维修,不得随意挪动或做它用。

6.要保障消防过道的畅通,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保证完整好用。重点防火部位禁止吸烟。

7.各单位各部门设置的热水器,应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维修电源、电器,确保安全。生产值班人员要进行电路维护,防止发生短路造成火灾。值班人员要监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8.夜间值班人员在交接班后对全楼层进行一次清查,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第七条 义务培训

1.每季进行一次防火宣传教育。

2.每年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讲解消防知识,讲授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进行实战演练,提高业务,消防队员和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并基本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连云港市:南通汽运如皋重特大行车

适配人群客运车队负责人,安全科长,现场指挥员使用场景重特大交通事故,长途客运事故,跨区域行车事故
制定目的怕出大车祸没人管,死人伤人赔钱多,得提前想好咋救人咋处理。
适用范围如皋分公司下面所有三级单位,开车的、管车的、坐车的都算在内。
职责分工总经理总管,副总盯安全,三级单位负责人现场跑,科室各干各的活,比如安机科管救人修车,运管科管旅客换车。
管理要求监控危险路段发提醒,出事马上打电话报上去,车队立刻赶现场,伤员快送医,现场快拍照留证据,保险快联系。
监督与检查监控中心盯着看,安机科长天天查,谁漏报迟报就扣分,严重了要写检查,每月开会讲问题,改不掉就换人盯。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行车事故,积极开展事故发生后的有效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重、特大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本《预案》指南通汽运集团如皋分公司所属各三级单位。

一、事故类型与危害性程度分析⒈重大行车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10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合款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事故。⒉特大行车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50万元以上的事故。

3.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下的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一般事故。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三、处置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把保障旅客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处置事故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2)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情报信息的沟通与交流,以信息网络等载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技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各科室、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各三级单位负责人为现场指挥,公司安全领导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做到统一指挥、分工合作、全面协调、密切配合,使各项政令畅通,及时、高效有序开展好各项应急抢救工作。⒈办公室负责整体人员安排和履行指挥职能。⒉安机科负责主管部门的联系及伤员的抢救和事故的处理工作。⒊安机科负责事故车辆的清理,机务质量的检测和评估。⒋运管科负责运营班车的协调,并安排好滞留旅客的驳客工作。⒌财务科负责事故伤员抢救医疗费资金的落实。⒍工会协助事故处理,参与事故调查。⒎各三级单位全力参与事故抢救处理工作。

五、预防和预警

1、危险源监控分控中心要对各路段的危险源进行监控,在事故高发路段及时发送安全提示信息。各车辆单位现场值班人员要对驾驶员途中行车安全进行嘱咐,加强对危险路段安全行车教育。

2、预警行动监控人员接到报告或通过监控发现车辆发生事故时,要通过电话及时告知车辆所在单位,车辆单位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启动应急预案,当达到本预案设立的条件时,应立即启动,采取相适应的处置措施。

六、信息报告程序(1)监控人员在发现车辆出现事故时,应立即向监控中心负责人报告,监控中心负责人向车辆单位安机科长报告,安机科长向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报告。(2)各三级单位在发生重特大安全行车事故后,各单位负责人要通过电话向公司安机科长报告,由安机科长向分管安全领导和总经理报告。(3)发生重特大行车事故后,分公司要立即通过电话向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科报告。

七、应急处置

1.响应分级发生重特大安全行车事故的均按重大突发事件等级响应。

2.响应程序(1)发生重、特大行车事故后,当事人除抢救伤员、报警、保护现场外,应立即通知所属车队。车队了解大概情况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迅速逐级报告事故情况,并以最快速度赶到事故现场,落实各项抢救工作。(2)集团公司、分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人员伤亡及事故损失情况,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组,立即派员亲临现场处理事故。发生重大事故:分公司总经理或分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尽快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在南通市区或市郊附近的,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安保处处长,应及时赶赴现场参与事故处理。发生特大事故:在分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的同时,集团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带领相关领导及处室人员迅速亲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3)根据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及时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向有关部门、政府机关报告事故情况。(4)在集团公司或分公司派员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的同时,相关人员必须根据事故发生地点的实际情况,立即与事故地的各分公司或兄弟公司取得联系,请求派员协助事故处理,确保抢救及时、措施有效。事故发生在南通行政区域内的,事故发生地的非事故单位(分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同时及时向集团公司、发生事故的分公司通报事故情况,以便集团公司或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采取对策措施,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5)为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的畅通,坚持各级值班制度,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出击,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3.处置措施(1)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应及时与事故发生地参与事故处理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协调落实事故抢救方案,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尽力减少和减轻事故的损失。同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清点事故现场,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及有关数据(如碰撞部位、运行线路、撞击点位置、制动拖印等)。对伤亡、损失程度、受害、受伤者性别、年龄、地址、职业、家庭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逐级汇报。根据当时事故情况,尽可能与事故当事人或乘务员、旅客等见面,进一步了解事故的经过和一些细节,条件允许应请当事人及时作书面陈述,并及时下载行车记录仪信息数据,掌握第一手资料。(2)及时请求当地政府部门的帮助和支持,配合所在医院展开抢救伤员的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程度。(3)配合公安部门及时联系通知伤亡人员的家属和有关人员,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工作;负责安排好车辆、住宿等,协助伤亡人员家属做好尸体认领和火化等有关后事,并及时汇报。(4)对事故肇事者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做好其家庭人员、地址、亲属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以防出现意外情况和造成不必要的矛盾。(5)根据事故伤者受伤情况,会同医院及有关部门拿出医疗费的预算范围,及时将抢救伤员的资金落实到位,做好保障工作。(6)发生事故后,根据掌握事故的大体情况,及时向投保保险公司通报,要求保险公司参与事故处理的定损和赔偿工作。同时,按照保险补充协议的有关精神,落实事故预付赔款事宜,保证预付赔款及时到位。(7)在进行事故应急处理的同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做好企业的各项日常工作,保持运输生产正常进行,维护企业内部的稳定工作。(8)根据事故情节派员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或组织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应急物资储备重特大行车安全事故所需的应急物资包括赶赴现场所需车辆、现场处置所需的必要生活物资、通讯设备。各单位必须保证发生事故后有车辆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通知分公司及上级部门。各单位与所在地消防、公安、卫生等部门保持联络畅通,在突发重特大事故后,能及时联络,请求组织支援。附:相关科室联系方式:安机科:运管科:办公室:财务科:综合科: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连云港市:示范区公安局巡警支队重特大交通

适配人群交巡警一线干警,事故勘查技术人员,应急指挥调度员使用场景重特大交通事故,危险物品运输事故,多车连环相撞
制定目的怕出大事儿,死人多、伤人多、赔钱多,路堵着没法走。
适用范围杨凌示范区里头所有道路,死3人以上或伤8人以上的车祸。
职责分工总指挥带头干,副总指挥帮着盯,各科长管自己活儿,队员听命令上现场。
管理要求接警马上跑,拉警戒线,开警灯,叫救护车,查车查人,拍现场,防危险品爆炸。
监督与检查领导天天看落实没,支队办公室查谁迟到谁偷懒,不听指挥的扣分通报,出错要挨批。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道路畅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境内可能发生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总指挥:郑起智(杨凌示范区党公安局委副书记、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副总指挥;杨新国(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政委)

赵宏军(杨林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对副支队长)

杜保利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王治平邓永来帅海潮牛创寻

帅军锋陈联国薛会玲崔建斌

许志强李宏疆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队事故科,办公室主任帅海潮(示范区交巡警支队事故科长)。

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1、接到重大交通事故报警后,大队事故及时处警,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并上报总指挥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办

公室应立即指派一、二大队干警赶赴事故现场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处置险情,抢救伤员,疏散人员。

2、总指挥应及时向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示范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省总队报告,并赶赴现场协调指挥抢救工作。

3、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命令下,一、二大队分段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置警戒线,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五十至一百五十米外设置发光或者反光的交通标志,引导车辆、行人绕行;允许车辆通行的,交通警察应负责现场警戒、疏导交通,指挥其车辆减速通过。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安全地带等候;引导勘查、指挥救援车辆依次停放在警戒线内来车方向的道路右侧,车辆应当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4、对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支队办公室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一、二大队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疏散过往车辆、人员。

5、支队事故科指导大队事故科及时勘察现场,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控制肇事人,查找证人,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

6、交宣发科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摄像,对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7、车管所负责对肇事车辆、逃逸车辆和驾驶员情况的查询。

8、支队办公室、政治处、财务装备科负责后勤保障、通讯及事故救援物资的运输和筹集。

四、工作要求

1、及时处警。夜间出警佩戴发光或者反光器具,处警干警应当穿反光背心,遇有车辆载运危险物品的,还应当根据需要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器具,确保自身安全。

2、各部门领导切实负责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和损失,各参战单位和人员要服务命令,听从指挥,对工作不负责任贻误战机将严肃处理。

3、各参战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各尽其职、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确保应急救援组通讯、车辆的救援工作万无一失。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连云港市:电力股份公司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适配人群电厂安全第一责任人,应急指挥中心成员,现场指挥部组长使用场景设备事故应急,自然灾害抢险,废水泄漏处置
制定目的怕设备出事或遇到大灾时污染环境。怕员工和附近人身体出问题。怕公司被罚钱,怕生态被毁。
适用范围只管公司自己电厂里发生的污染事故。
职责分工总经理带头管大事。副总配合。安监室盯日常。厂长在现场指挥。各小组按分工干活。专家给建议。
管理要求发现泄漏马上报。划警戒线。救人优先。测水气土。封堵污染源。用专业设备防护自己。
监督与检查安监室天天查值班情况。出事不报要追责。演练每年一次。没按流程做就通报批评。总指挥能调任何人帮忙。查漏补缺写进记录本。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生产事故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明确事故处理过程中电力企业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提高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协 同作战能力,保障企业员工和企业周边民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的环境风险,保 护生态环境,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共创环境友好型和谐企业,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实事求是。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 办法》(电力工业部第 9 号令)、原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环境技术监督规定》、《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 理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应对大面积 停电应急及特别重大事故处理的实施办法》。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电力企业生产区域发生设备事故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事 故等产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

2 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2.1 环境污染事故定义: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 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 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 万元以上,使当地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 成较大危害,造成人员明显中毒、人群发生中毒症状的环境污染事故。

2.2 风险分析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源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由于自然灾害,以及在电力、煤炭的建设、生产等过程中存在废水、废气、废油、煤粉尘、危险化学 品等废弃物质非正常排放的可能性存在,所以对厂界以外区域会有一定的环境污染事故风险。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主要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中心)、现场环境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公司专家咨询组组成。

3.2 职责

3.2.1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总经理工作部、生产部、安全监察室、工程部、多经部等部门领导。

3.2.1.1 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及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

3.2.1.2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置和调用救援设施。

3.2.1.3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防预警机制,组织制定公司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审批 所属企业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3.2.1.4 及时了解和掌握发生的事故情况,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响应的预警级别。

3.2.1.5分轻重缓急,果断启动预案,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确定抢险方案,部署各响应小组开展 救灾抢险工作,发布和解除应急抢险命令和信号。

3.2.1.6 向集团公司、电监会区域电监局等政府部门汇报。

3.2.1.7组织或配合现场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规定,全面总结事故和应急 救援教训,落实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意见。

3.2.1.8 审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额外费用。

3.2.2 公司应急响应办公室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由公司安监室/总经理工作部/生产值班室承担。公司安排 24 小时值班接警。

3.2.2.1 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应急指挥工作。

3.2.2.2 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应急响应机构的日常 24 小时值班情况。

3.2.2.3了解掌握公司环境污染源的种类、规模、监测方法、执行标准及应急处理方法,建立环 境安全预警系统和环境应急资料库,开发研制环境应急管理系统。

3.2.2.4掌握应急事件的发生情况,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确定应急 处理对策。

3.2.2.5综合协调公司内部各有关应急部门的行动,负责下情上报、上情下达等信息传达工作, 传达应急指挥中心给各公司、企业的指令。

3.2.3 公司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 现场指挥为事故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经理或厂长),或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任命的责任者。 下设一个指挥小组、五个响应小组(运行监控响应小组、现场警戒响应小组、医疗救护响应小组、抢修抢险响应小组和后勤保障响应小组)。各组长为联系人,负责接受指令,指挥本组的行动。

3.2.4 公司环境污染事故专家咨询组 应包括安全生产、环境监测、环境评估、防化处理等各方面的专家。

3.2.4.1 指导环境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3.2.4.2 掌握公司环境污染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

3.2.4.3 了解国内外有关应急处理技术信息,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3.2.4.4 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行动进行评估,编制环境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4 预防、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公司下属各企业应认真做好分管区域内危险源的日常监测工作,认真执行各项预防措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具体预防措施内容,参见公司编制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4.2 预警

4.2.1 污染物泄漏后,属于一般及以下污染事故范畴的,由事故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相应 的厂级应急预案,统一应急处理。污染物泄漏后,属于重特大污染事故范畴,或起初是一般污染事故,但随着泄漏误的不断扩大, 极有可能演变成重特大污染事故的,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应通过“三个渠道”迅速准确地将事故信息 汇报公司应急响应中心。

4.2.1.1 污染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污染范围。

4.2.1.2 污染事件的原因、污染源、污染对象、严重程度。

4.2.1.3 有无人员伤害,受伤害人员情况、人数等。

4.2.1.4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应对措施。

4.2.1.5 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4.2.2 公司响应中心接到属于重特大污染事故报警后,2 小时内汇报公司总指挥、副总指挥,通知 应急指挥中心相关人员到位,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安排专业人员赶赴现场收集事故有关信息,并及时 将核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公司指挥中心。

4.2.3 公司指挥中心根据掌握情况,4 小时内汇报集团公司、电监会区域电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 专家,根据事件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启动本预案;指令事故单位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采取措施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通知公司各职能部门进入预警状态;根据事态的发展,对外发布信息。

4.2.4 事故单位应急终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宣布预警解除。

5 应急处置

5.1 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小组按照分工开展各项应急抢险工作。

5.2 指挥现场应急人员积极抢救受伤害人员。

5.3 迅速控制现场、在事件现场周围划定并建立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防止与救援无关 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受到伤害,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 的伤害。

5.4 做好人群疏散,减少污染区域人员伤害扩大,对疏散的紧急情况、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 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准备。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安置。

5.5 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有关专家 意见,向公司汇报污染处置方案。

5.6 做好污染监测工作,及时对污染水源、大气、土壤进行跟踪监测,在第一时间确定污染物种 类,出具监测资料;必要时由协调有关监测部门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 测,并对监测信息做出初步评估,将各阶段的事态监测和初步评估的结果快速反馈公司,为整体的应 急决策提供依据。

5.7 如有人员伤亡,启动相应的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5.8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调配事故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必要时求助政府部门。

5.9 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相关方和安排公众的咨询,统一发布事故信息。

5.10 在应急处理过程中必需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 体防护设备、现场安全监测等,防止被化学药品灼伤及气体中毒,保证应急人员免受事故的伤害。

6 应急结束

6.1 在应急中未能及时、彻底处理的污染物,灾情受控后由事故单位继续组织相关的责任部门进 行清理。事故单位将各种危险废物收集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联系有处理资质的单位予以安全处理。

6.2 在对泄漏源进行有效封堵、隔离,泄漏物料进行有效回收、受污染的水域、土壤、大气等得 到有效控制后,经专业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确认危险源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公司 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下达应急终止指令,宣布应急结束。

7 信息发布

7.1 信息发布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组织。根据事故情况,拟写新闻通告,新闻通告由总指挥或指 派负责人审定后,印刷成稿上报集团公司办公厅安排转发媒体有关人员。

7.2 发生一般及以下环境污染事故,限于公司内部发布;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经集团公司 公司、政府协商一致后,对社会发布信息。

8 后期处置

8.1 由事故单位负责,在公司指挥中心的指导下,按照各部门职责组成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的工作 组,开展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和后期处置的相关工作。

8.2 对存在污染隐患的污染物,工作组继续组织实施动态监测,包括人员、地下、地表水(包括 河流、海洋)、土壤的跟踪监测,必要时采取修复补救工作,以确保污染物在安全指标以下。

8.3 对在事故中受灾人群由工作组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居住、饮食等安排,落实救灾物资的发放, 做好探望和慰问工作;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及时送往就近或者对口的医院进行治疗,确保人身安 全,并由工作组安排专人进行跟踪和慰问。

8.4做好事故损失核实和补偿工作。在前期现场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事故调查组要进一步核实事故中人员伤害或生态环境、财产等受破坏的损失情况。具体原则如下:

8.4.1受到伤害人员的补偿应当依据医院证明或相关材料,由工作组指定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条例 进行补偿申报,并与当事人就有关补偿费用进行协商。具体情况,应书面汇报事故应急指挥部。

8.4.2 对于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诸如污染面积、农作物受害、土壤污染、水质污染等补偿费用, 应当以具有资质的政府部门出局的证明、材料为准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对于索赔数额较小(10万元 以下)的,由事故单位负责谈判协商解决;对于索赔数额较大的,事故单位汇报公司事故指挥中心, 由公司事故指挥中心指定部门牵头组织。

8.4.3索赔中涉及建筑物、设施等损坏的,由工作组汇报公司事故指挥中心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核 实损坏程度和修复的单价,根据索赔额度,按照 8.4.2 项要求组织赔偿。

8.4.4经过现场取证、事故分析和鉴定,双方或多方协商,最后由事故单位向公司事故应急指挥 中心汇报,确定赔偿金额,由事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

9 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 由各单位结合生产实际情况进行配备。

10 培训及演练

10.1 培训 预案发布后,公司制定培训计划时应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计划,培训的主要人员是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响应中心以及现场指挥部成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应急人员的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的 程序。

10.2 每年进行一次本预案应急响应的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 结束后,由总指挥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 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11 奖励与处罚 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存在重大失误和玩忽职守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本预案由公司安监室负责解释。

附录一:****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现行制度目录

1.集团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3.集团公司《安全工作到位标准》

4.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5.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规定》

6.集团公司《安全监督规定》

7.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8.公司《安全统计上报管理办法》

9.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0.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1.工作票和操作票规定

12.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标准

13.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14.公司《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15.公司《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16.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办法》

17.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试行)

18.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试行)

19.集团公司《**电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20.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2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22.员工奖惩规定

23.安委会工作规则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连云港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

适配人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检验检测技术人员,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员使用场景特种设备事故,锅炉事故,压力容器事故
制定目的怕特种设备出大事没人管得快
适用范围本区所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设备
职责分工分局领导带队处理,监察科接报,检测中心支援,各组分头干活
管理要求马上打电话报告,24小时内报原因,保护现场不乱动东西,分组救援
监督与检查谁没按时报谁挨批,领导必须立刻到场,不服从指挥要追责,电话随时畅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地边有效地处置特种设备的重大事故,加强突发事件的那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暂行规定》(国家院34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令)、《国务院特种设备支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2号令)(以下简称“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2号令第四条所规定的“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区境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运行过程小,因人为过火造成的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不适用于破坏性事件)。

第四条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余杭分局负责本预案的组织施行。

第五条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余杭分局成立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小组,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状家科、区质量七卜量检测中心作为事政紧急救援和事故处理机构。人员山区分局分管领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六条余杭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事故报告及联系电话:8622934。

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事故应急小组联系电话:。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七条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技监余杭分局。技监余杭分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须尽快上报。

2、移动式设各异地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业主必须立即向出事地点的当地政府和余杭分局报告,并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余杭分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也应立即逐级上报。

3、重大以上事故应请求当地政府启动本地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还应当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八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l)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时间

3)事故发生地点

4)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第九条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在24小时内报市局。技状余杭分局设立争故报告电话,并向市社会公布,及时受理有关事故的情况、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条接到个故报告后,织故发生单位领导或业主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举故地点积极参与抢救工作;技监余杭分局领导应带领职能部门人员立即赶往出事地点,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l、死亡1至2人的严重事故,由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派员处理,技监余杭分局领导一起参加。

2、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人事故,市级和金权分局领导应带领职能部门人员立即赶赴出事地点,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报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员参加处理。

3、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由省质量监督局领导带领相关处室和技术机构有关人员赶赴出事地点,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分局分管领导在赶赴现场后,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或参加由各级政府组织的现场指挥小组。

1、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2、在成立好现场指挥小组后,应立即将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3、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或直接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人民政府领导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二条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l、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的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申故进行现场救治。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申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伤事故。

4、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5、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人员,输送现场疏散人员。

6、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现场疏散人员。

7、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和救护工作。

8、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首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首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三条严重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影、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而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四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们性质严重、影响重人的歌故,技监余杭分局上报市局,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外地移动式设备在本区境内发生的事故,由技监余杭分局上报市局,市、区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参与救援工作。

第十六条救援工作纪律:各地各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通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丁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玩忽职守,造成应急救援工作重大失误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应急救援装备

第十七条余杭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分别配置与工作职称有关的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应急车辆、事故专用联系电话(固定和移动通讯)、照相机、必要的救援装备等。

第十八条技监分局还应与本区的有关单位一起,组织社会各界的救援资源,落实应急救援所必须的装备和材料。以适应发生事故、险情时应急救援的需要。

第五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十条事故调查组的组织按“2号令”第十一条的规定组织。

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须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事故发生前锅容管特设备的状况:

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3、分析事故原区(必须时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二十二条 l、事故的调查应按“ 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3、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要认真、科学的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处理相关人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四条事故处理。

l、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应及时批复。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3、政府牵头调代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政府决定处理意见,质量技术监督局可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4、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负责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五条事放的结案遵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七条 附 则

第二十六条本预案从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预案由杭州市质量监督局余杭分局负责解释。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

适配人群应急指挥部成员,消防特勤队员,环保监测人员使用场景危化品泄漏,储罐爆炸,危化品运输事故
制定目的怕出大事没人管,液氯液氨罐子炸了会死很多人,得赶紧有人冲上去救。
适用范围胶南市里所有装液氯液氨的地方,还有运油运气的车和厂子。
职责分工市长拍板,消防队冲前面,环保局测毒气,医院抬人,警察管现场,镇上干部组织撤人。
管理要求119一响马上出动,戴好防毒面具再进罐区,伤员先抢出来,毒气要快测快消。
监督与检查谁值班谁接电话,不按时报事要挨批,现场乱指挥扣奖金,救援拖沓要写检查,每月练一次真家伙。

为有效的实施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贯彻以人为本、依法规范、资源共享、属地为主、分工负责、快速高效、科学决策的原则。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现有灾害事故紧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资源统一、科学减灾的事故紧急处置保障体系。在现场抢救中,第一时间发挥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抢险队伍及事故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救援力量的作用,尽最大努力控制事故的发展,同时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能,迅速赶赴现场,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分工负责,快速高效的实施事故抢救,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努力使我市危化品事故紧急处置做到领导一元化、指挥智能化、决策科学化、保障统筹化、防范系统化,进一步增强危化品事故综合管理处置能力。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____〕22号)

《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____年2月27日印发)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____〕33号)

《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____〕39号)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青岛天元化工公司的液氯储罐、青岛恒源化工公司的液氨储罐及其他生产、经营、使用、贮存单位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应急救援处置(主要是指发生一次死亡(遇险)3人及以上或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5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胶南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市长或授权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或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企业发展局、市财贸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供电公司、各通讯部门、事故发生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根据事故情况,由市政府决定驻胶南部队参加救援,并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系。

(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主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财贸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企业发展局及事故发生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有关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9个小组。

1.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现场抢险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公安消防部队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检测组。由市环保局牵头,质监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公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120急救中心及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重点是珠山办事处、珠海办事处、海滨工业园管委及其居委会)牵头,市企业发展局、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财贸局等部门、单位参加,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修护、组织运送村庄及居委会居民有序撤离。

6.善后处理组。由市民政局或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劳保局、总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7.通信联络组:由网通公司牵头,网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参加。保障事故应急抢救处理期间市指挥部与事故现场通信联络畅通的人员与设备;根据市指挥部的决定,实施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危险状态警示的群呼功能;根据事故情况,实施对有关领导和人员的紧急接入功能;紧急修复因抢险破坏的通讯电缆、光缆,确保通讯畅通。

8.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劳保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单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参加。(按规定属国家、省政府、青岛市政府调查处理的事故,由国家、省政府、青岛市政府调查组决定参加单位和人员)

9.新闻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事故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办公室、市广电局及有关部门单位参加。主要负责新闻的对外发布并统一口径。

五、危险目标

目前,我市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氯、液氨、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苯胺、硝酸、硝酸钠、亚硝酸钠、对氨基苯酚、盐酸、氢氧化钠、油漆、稀料、香料、农药为主要危险物品。据此确定的主要危险目标是:

(一)青岛天元化工公司的液氯储罐和青岛恒源化工公司的液氨储罐已列入青岛市级重大危险源,属重点监控目标。

(二)苯胺、硝酸、硝酸钠、亚硝酸钠、对氨基苯酚、盐酸、氢氧化钠。青岛天元化工公司、青岛恒源化工公司等25家企业生产、储存设施。市运输公司、恒源运输公司、胶南市泰利运输公司等经营运输企业,以及造纸、农药、医药等使用单位的储存、使用设施。 (三) 油漆、稀料。美隆油漆(青岛)公司、青岛申大化工公司、青岛广源兴达工贸公司、青岛泰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生产、储存设施。

(四)汽油、柴油。中石化公司、大湾港油港码头、青岛元方润滑油公司,以及其他大型加油站的成品油罐区等。

(五)氧气、乙炔。青岛胶南制氧厂,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储存经营设施。

六、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公安消防大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各企业的专兼职消防队伍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力量,由公安消防大队统一调度、指挥。

(二) 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应急救援特勤队伍建设,制定应急救援战术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各企业的专兼职消防队伍进行定期演练。

七、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市公安局、市安监局、主管部门、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环保局等,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通讯联络方式为:

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122

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 ,

市安监局值班室:(传真)、(24小时)、(工作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市公安局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搞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八、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迅速了解情况做出判断,确认构成重、特大事故,事故单位在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无法控制事故发展、并危及周边居民时,应立即报市政府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建议启动本预案。

122指挥中心在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的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消防大队前期处置;在判明可能或已经危及周边居民时,应立即报市政府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建议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害源。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对发生在人口稠密地区的事故,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与事故单位技术人员一起及时堵源,控制事故继续扩大。

3.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做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发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防止对人继续危害和环境污染。

5.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四)应急救援注意事项。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4.救援人员进入污染区应2—3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同时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九、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物资、措施准备

(一)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准备

1、第一时间抢救人员: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在事故初发阶段以事故单位救援人员及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调动救援力量为主;在各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建立现场抢险组后,现场抢险以市公安消防大队为主,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协助,事故现场伤亡人员抢救由市卫生局负责,市120急救中心等医疗单位迅采取紧急救护。

2、外部支援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需外部力量支援时,由现场抢险组提出要求,报市指挥部。市企业发展局、市财贸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调动大型企业的应急救援组织;市指挥部办公室联系驻军予以支持。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准备

1、事故现场专用抢救机械准备

(1)灭火专用车辆由市公安局负责统一调动。

(2)抢救用吊车、铲车、挖掘机等大型机械由市城建局、市企业发展局、市财贸局负责协调解决。

(3)抢救用客运、货运、翻斗等运输车辆由市交通局负责协调解决。

(4)现场医疗救护车辆、人员及药品由市卫生局负责协调解决。

2、事故现场抢救防护器材准备

(1)现场抢救专用器材由市公安局负责调配解决

(2)现场抢救专用防护器材(防毒面具、各种呼吸器、防护服)由事故单位及大型企业救援队伍准备。不足数量,由市企业发展局、市财贸局负责统一协调大型企业及危化品抢救防护器材供应商解决。

(三)事故现场救援措施准备

事故现场救援措施以事故单位经审查备案的事故应急预案为主,在抢救中现场抢险组应结合事故现场情况听取事故单位及专家的意见及时给于补充完善后实施。

(四)事故影响周边居民疏散准备

事故现场疏散人员及安置场所及所需物资由事故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事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决,市公安局、市财贸局、市民政局协助。

(五)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做好事故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设备、器材、物资、人员、措施等),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实施抢险工作。

(六)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贮存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贮存危化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专业应急救援组织或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定期演练;定点配备事故抢救所必需的物资、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检验,保证其完好。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按规定建立相应监控管理系统,监控管理系统应准确地反映重大危险源的实际工作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的非正常状态能及时报警。

十、应急预案的发布及实施

本预案经市政府审查批准发布后,由市政府办公室或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附件一:胶南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示意图

附件二:胶南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表(略)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连云港市(优选10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