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细则
| 适配人群 | 安拆单位,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员 | 使用场景 | 塔吊安拆,多塔作业,外电防护 |
|---|---|---|---|
| 制定目的 | 塔吊老了容易出事,有的型号太旧不安全,装拆和用的时候乱来会倒。怕砸到人、碰高压线、几台塔吊撞一块。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工地上的塔吊,装拆工人、司机、指挥、监理、施工方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安拆单位管方案和人员资质,司机只开自己那台,指挥要盯牢,监理天天查,施工方负责基础和日常检查。 使用前得验基础强度,查证件,看方案批没批;装拆时设警戒线,戴好安全带;用的时候每周查限位器,吊钩保险要灵,附墙必须按标准装。 谁来查?监理和施工方一起查,资料现场对不上就停工;没交底不开工,没验收不让用,查出问题马上改,再犯就换人干。 从今天起就执行,项目安全员管更新,塔吊换新、工地改布局、出新规都要重新核对调整。 | ||
1安装前
1.1塔吊是否满足市场准人条件。(查注册登记号)
⑴塔吊达到报废年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禁止使用;
⑵塔吊属于落后淘汰的产品应禁止使用。
1.2安拆单位及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并持证上岗。(查资料)
⑴安拆单位应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安拆人员应具备安拆资格并持证上岗。
1.3安拆方案是否制定。(查资料核对现场)
⑴是否有针对性的安拆方案,并经使用单位总工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
⑵基础定位是否合理:
①基础是否设在基础边坡上等危险部位;
②防外电是否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回转半径内有高压线的严禁无防护作业;
③防碰撞措施是否合理:任何两台塔吊之间距离是否大于2米,严禁塔吊起重臂直接碰撞对方塔吊标准节,多塔作业回转半径内有障碍物与塔吊干涉的塔机是否有经审批的防碰撞措施。
2安拆过程
2.1履行安拆告知手续,未经告知决不允许私自进行安拆。(查资料)
2.2安装前基础砼强度是否达到设计标准值,基础隐蔽验收是否履行,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并有相关部门审查验收报告。(查资料)
2.3现场安拆单位与安拆人员资质、资格等是否与告知手续相符。(查资料现场核对)
2.4现场安全保护工作及相关人员是否到位,是否进行交底。(查资料核对现场)
⑴安拆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责;
⑵安拆现场是否设置警戒区,并由专人负责安保工作;
⑶安拆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⑷施工单位设备管理人员、现场监理人员是否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理;
⑸安拆程序是否符合安拆方案及说明书要求。
3使用过程
3.1是否经检验检测、联合验收合格;(查资料)
3.2显著位置应固定有“机械安装验收合格证”、“验收合格牌”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牌”等
3.3塔吊基础排水是否畅通;(查现场)
3.4现场操作司机、指挥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落实,能否做到专人专机,并有交接班记录;(查资料核对人员)
3.5多塔作业防碰撞、外电防护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多头指挥,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塔吊与建筑物、塔吊与架空线路之间必须符合安全距离。(查现场)
3.6施工、租赁、监理等单位是否对塔吊进行定期检查,并有检查、维护保养记录;(查资料)
3.7对塔吊实体方面应重点查:力矩限位、超高限位、变幅限位、回转限位、吊钩保险、钢丝绳卷桶及小车断绳等保险装置、附墙装置、连接紧固件螺栓销轴、及主要受力构件是否变形开裂、焊接部位是否脱焊、钢丝绳断丝断股是否达到报废标准等重大安全隐患;(查现场)具体如下:
⑴塔吊必须设力矩限制器和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防止超载或超高等带来危险,甚至造成塔吊倾覆;
⑵力矩限制器、限位器必须性能良好,有质量保证书,并且应每周进行一次检查。
⑶塔吊的吊钩、卷扬机滚筒必须设保险装置,上人爬梯应设护圈。
⑷塔吊应设置附墙装置,具体设置方法为:第一道距离地面25-30m。附墙必须与建筑物连成一体,采用穿墙螺栓;
⑸高塔指挥应用旗语或对讲机,不能只用哨声。
3.8在使用过程中是否有附墙、顶升等相关告知文件及交底记录,特别是附墙是否存在擅自接长或私自制作等违规情况。(查资料核对现场)
4重物吊挂不得有下列违规行为:
(1)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
(2)起吊短碎物料时,不用足够强度的网、袋包装,而直接捆扎起吊;
(3)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未捆扎两处,未用两个吊点起吊;
(4)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
5遵守十不吊:
(1)斜吊不吊;
(2)起重量不明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钩上站人或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埋压地下得构件情况不明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6级以上强风、雷雨、大雾天气影响施工安全不吊。
6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明确施工警戒区域,按规定进行清场,加强现场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起升或下降重物时,重物下方禁止有人通行或停留。
塔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细则:塔吊
| 适配人群 | 塔吊安拆工,信号司索工,机械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塔吊安装验收,多塔交叉作业,轨道式塔吊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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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力矩限制器
1.分析许多倒塔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都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安装力矩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出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
2.目前为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是机械型。电子型在显示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时,有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坏、维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应现场施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
3.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4.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载荷进行调整。
5.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6.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二)限位器
1.超过限位器。也称上升级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2.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1)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2)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并指示仰角度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
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做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3.行走限位器。对轨道式塔吊控制运行时不发生出轨事故。安全检查时,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试验,碰撞限位器验证可靠性。
(三)保险装置
1.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勾事故。此装置是在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向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从开口处脱出。
2.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等事故。
3.爬梯护圈
(1)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2)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四)附墙装置与夹轨钳
1.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2.附墙装置
(1)附着在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
(3)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4)轨道式起重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并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
3.夹轨钳。轨道式起重机露天使用时,应安装防风夹轨钳。
4.夹轨钳装置必须保证卡紧后的制动效果,当司机午饭、下班以及中间临时停车需要离开塔吊时,必须按规定将塔吊的夹轨钳全部卡牢后方可离开。
(五)安装与拆卸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是一项既复杂又危险的工作,再加上塔吊的类型较多,作业环境不同,安装队伍的熟悉程度不一,所以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作业程序、人员的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械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状态的具体的要求,和顶升过程中的顶升步骤及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
2.塔吊的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专业队伍并取得市级有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指挥。
(六)塔吊指挥
1.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2.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3.当现场多塔作业相互干挠,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
(七)路基与轨道
1.塔吊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其说明书规定进行。一般情况路基土壤承载能力:中型塔(3~15t)0.12~0.16mpa;重型塔(15t以上)>;;0.2mpa。并应整修平整压实,其上铺砂、碴石,并有排水措施。
2.枕木材料可使用木材、钢筋混凝土或钢枕木,其截面尺寸按说明书规定(如16×240、180×260等),枕木长度应至少比轨距尺寸大1200mm。当使用一长两短枕木排列时,应每隔6m左右加设一根槽钢拉杆以确保轨距。枕木间距为600mm。当使用定型路基箱时,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3.轨道的两侧应在每根枕木上用道钉钉牢(或用压板压牢),不得缺少和松动。轨道的接头应错开,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端高差不大于2mm,接头夹板应与轨道配套并应将螺栓全部装满、紧固。
4.轨道水平偏差在纵横方向上不大于1/1000。(应使用水平仪,在两条轨道上,10m范围内,分别测不于于三点,取期平均值)。
5.距轨道终端1m处,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止挡器),其高度应大于行走轮的半径,以阻挡住断电后滑行的塔吊不出轨。
6.固定式塔吊的基础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其设计计算和施工详图应列入塔吊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之一,施工后应经验收并有记录。
(八)电气安全
1.塔吊电缆不允许拖地行走,应装设具有张紧装置的电缆卷筒,随塔吊行走卷筒自动将电缆缠绕,防止电缆与枕木磨擦或被轨道上杂物缠绕发生事故。
2.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置或被吊物边缘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
3.当现场采用tt系统时,塔吊应进行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4ω;当采用tn系统时,除作保护接零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做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10ω。
4.塔吊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的两端各设一组,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再加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之间应用钢筋或扁铁等作环形电气连接,轨与轨的接头处应用导线跨接形成电气连接。
5.塔吊的保护接零和接地线必须分开。可将电源线送至塔吊道轨端部分配电箱,由该箱引出pe线与道轨的重复接地线相连接,即相当pe线通过轨轮与设备外壳连接。
(九)多塔作业
1.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车在相靠近的轨道上或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的最小距离;
(1)移动塔吊。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5m。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2m。
2.当施工因场地作业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同时采取两种措施;
(1)组织措施。对塔吊作业及行走路线进行规定,由专设的监护人员进行监督执行。
(2)技术措施。应设置限位装置缩短臂杆、升高(下降)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因误操作而造成的超越规定的作业范围,发生碰撞事故。
(十)安装验收
1.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指重复使用安装后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1)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坚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2)空载试验。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作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3)额定载荷试验。吊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可以投入运行。
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的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塔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细则:议塔吊
| 适配人群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 | 使用场景 | 塔吊安装,塔吊使用,塔吊拆卸 |
|---|---|---|---|
| 制定目的 | 塔吊用得多,出事就麻烦。工地常有无证运行、基础不牢、乱装乱用的情况。大家看法不一,责任不清,隐患越来越多。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建工地的塔吊设备,包括安装、使用、拆卸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总包单位负全责。监理不查制造安装质量,但要审方案、查证件、盯操作、管现场安全。 使用单位管日常运行和保养。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 | ||
| 管理要求 | 塔吊位置要合理,避开电线和人行道。进场要查许可证、合格证、档案。安装后必须检测验收。准用证要贴在明显地方。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每天巡检,发现问题马上叫停。安监部门不定期抽查。没按要求做的,停工整改。再犯就通报批评。 | ||
塔吊是前建筑工地上应用最为广泛的垂直运输机械,所以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塔吊的正常运行就成了安全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总承包单位自然是塔吊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承担塔吊安装、使用、维护、拆卸的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塔吊的安全管理起何作用应负何责至今说法不一。有的认为监理应该像管理工程那样监管塔吊,有的认为不该管:个别地方的安全监督部门要求监理对塔吊基础质量负责。而大多数监理工程师则认为:监理仅对工程本身的质量负责监控,对塔吊的基础质量不应承担责任,拒绝对塔吊基础质量签字;有的安监部门则以此为由不发准用证。结果大量的塔吊在无证状态下运行,反而人为地留下安全隐患。因此有必要对塔吊的质量与安全管理统一认识,明确职责,规范管理,消除盲点。本文就此发表一些浅显的看法,供同行和有关部门参考。
1监理无须对塔吊的制造、安装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其主要理由为:
1.1法律、法规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都没有把包括塔吊在内的施工机械的制造、安装质量纳入工程监理范围。
1.2要求监理对塔吊质量负责缺乏合同依据
按照监理委托合同,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只对工程本身的质量负责监控,并不包括施工单位的临时设施、施工机械及运输设备的质量。
1.3塔吊基础的施工质量不在工序报验和隐蔽工程验收范围,也不属于工程质检范畴,而应是施工单位的自检范围。
1.4技术依据不足
(1)塔吊安装位置一般都在工程本体平面以外,即在地质勘察的钻探范围以外,监理对塔吊地基承载力缺乏判断依据。工程本体的基础验槽是由工勘、设计共同参与并作出地耐力判断的,因此塔吊的基础地质情况也不能由监理说了算。
(2)塔吊生产/-家的出厂说明书上要求的基础混凝土强度为c。~c,。,而《建筑机械安全技术规程》jgj33-____第4.4.2条规定,塔式起重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35,施工单位按照说明书上做的基础,明明不符合安全规程,监理怎么能随便签认呢
(3)因为施工单位知道塔吊不进入监理验收程序,塔吊基础并没有像工程那样按工序报验,往往基础混凝土强度在没有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就安装塔身,也没有经过监理批准,这类情况在建筑工地上司空见惯,安全部门硬要监理事后对基础质量认可也是强人所难。
1.5如同桩机、挖掘机、搅拌机等其他施工机械一样,塔吊同属施工机械,其制造与安装质量也无须监理把关。
2监理在塔吊安全中应尽的职责
上面阐述了监理对塔吊的制造和安装质量不负监理责任,并不是说监理对塔吊的安全生产就不闻不问,而是要做好以下工作,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
2.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审查施工平面布置图上塔吊位置是否合理,在塔吊运行范围内,有无高压电线或者非施工人员通道;如果有,则要求施工单位搭设防护措施,并另报单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无塔吊使用的安全措施。
2.3塔吊进场后,要检查制造厂家有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有无产权单位的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4安装单位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塔吊安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有作业或管理资格证书。
2.5安装完毕向使用单位移交前,应当委托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6塔吊使用前还要经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核查批准,使用时把安全监督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和检测合格证置于或附着于塔吊的显著位置。
2.7要求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有培训合格证。无证人员不允许操作。
2.8塔吊在使用过程中,监理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行使安全监理职责。
塔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细则:某塔吊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理工程师,塔吊安拆指挥员,起重机械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渗沥液处理工程,填埋场封场作业,焚烧厂配套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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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和概况工程特点
上海老港综合填埋场建设规模为处理垃圾5000t/d,其渗沥液处理工程将处理综合填埋场渗沥液、老港焚烧厂渗沥液和老港一二三期封场后渗沥液,渗沥液处理总规模3200m3/d。渗沥液处理工程布置在西北角,占地面积约225.9亩,含远期深度处理预留用地。
塔吊型号和位置塔吊选用:7#和9#楼选用jtz5510型附着式塔吊1台,安装高度116.6m,8#楼选用qtz60型附着式塔吊1台,安装高度35m,等8#楼及附近车库结构施工到一层底板就要拆除,具体位置见平面布置图。按地质报告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7#塔吊基础位于中风化层表面下去0.6米,8#和9#楼基础位于中风化面处
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epc单位: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联合体)
勘察单位: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安全质量监督单位:上海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监理工作依据
2.1建设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2.2监理规划
2.3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
2.4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2.5相关规范: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jgj33-____
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范》 gb5144-94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四、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塔吊安装与拆卸方案,审查的要求有:塔机的基础方案中对地基与基础要求;塔机安装拆除的安全措施;塔机使用中的检查、维修管理;塔机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塔机使用中的班前检查制度;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塔机按拆方案的审批等。
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
2)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3)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
5)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6)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7)监理人员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跟班监督检查;
8)塔吊基础验收按承包单位提供的已经审批的塔吊专项施工方案验收。 按“塔吊专项施工方案”提供的基础图安置预埋件和浇捣混凝土,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和提供该验收单。基础砼浇捣前,必须同时做好塔吊的避雷接地措施。严格控制预埋标准节的垂直度和顶面的标高。沿塔吊基础四周设排水,表面硬化,保证塔基不受雨水侵泡。防止不均匀沉降,会同施工单位定期观察沉降量。
9)安装和拆卸参加安装、加节、拆卸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格证,必须全面理解“塔吊专项施工方案”所包含的内容。参加施工的主要人员,必须熟悉该塔吊安装、加节、拆卸施工的有关性能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对现场安拆人员进行“装、升、拆工作交底书”的交底,并须由参加安拆人员在理解“工作交底书”内容的基础上由每个人进行签注。现场作业区域内场地必须清理平整,道路必须坚实、无碍大型、重吨位运输车辆和汽车吊25吨)的正常行驶。在塔身5米内设置供单台塔吊的带漏电开关功能的标准电箱。要求内能提供380伏与220伏的接、插装置、断电装置、电流过载装置。其中380伏线路可承载的额定电流为77安培,供电电压正常。施工区域设置安全禁戒线,在塔吊拆装、加节或设置附着装置时,必须有专人看管。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全面检查安拆方和总包方方的“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安装、加节、拆卸工作的顺利进行。督促施工单位对所拆装塔吊的各机构、各部位、机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督促施工单位对塔吊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导向轮、卡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合格者立即更换。塔吊拆装的程序详见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塔式起重机部件安拆顺序表”。塔吊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所有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作业。在拆装由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塔吊拆装程序图”说明的拆装要求进行,严格把握好吊点位置。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到达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安装塔吊必须将大车行走、小车变幅的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撞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走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塔吊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制造灵敏有效。在塔吊非工作状态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安装验收合格后,报“所在地建设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挂牌后投入使用。塔吊拆装时,须在现场清点塔吊全部拆散附件数量,检查其损坏情况,并合理堆放和保管,分批装车运输堆场至公司指定地点,并核销回场数量。
10)塔吊加(减)节施工工艺及安全要求: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风力在四级有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每个连接螺栓。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首次加节不宜过多,总高度应控制独立的75[%]以下。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下支座与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的螺栓销子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升降时,顶升卡爪就位后,应插上插销,方可继续下一步动作。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塔吊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附着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使用。拆卸塔吊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附着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卸附着装置。 遇到五级及五级以上大风,严禁安装或拆卸附着锚固装置。
11)吊装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执证上岗,巡视抽查驾驶员、起重指挥的上岗证;巡视检查是否有未执行“十不吊”和其他违章吊装情况;检查多台塔吊作业时有否防碰撞措施;抽查施工单位的例行维修记录。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装拆作业前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1.审核装拆施工企业的资质,装拆人员的操作上岗证。要求证照齐全、人员配备合理,并在使用有效期内。
1-2.审核施工企业“专项装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装拆施工合同”、“装拆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需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签发。
1-3.查验施工企业技术人员向全体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书面记录,内容应包括装拆技术方案交底、安全操作技术交底及周边其它相关施工的安全状况交底。
1-4.作业前对施工方装拆作业设备、材料、安全防护设施准备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2.安装作业前核查对塔吊设备周边环境影响的监理控制要点:
2-1.周围有建筑物的场所,应注意起重机的尾部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 5m。
2-2.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应避免起重机结构进入输电线的危险近程。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一,如果条件限制不能保证表一的安全距离,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架设。防护措施应取得有关部门认可。
表一 金属物体与电力线水平接近的最小距离
电力线电压(kv)
最小安全距离(m)
1以下
4
1-10
6
35-110
8
154-220
10
2-3.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与另一部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距离。处于高位的起重机(吊钩升至最高)与低位的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的间隙不得小于2m。
3.装拆过程中安全监理控制的要点:
3-1.塔吊基础施工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规定和安全规定。现场监理应对照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3-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施工方应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安全监理应加强巡视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3-3.塔吊的装拆、顶升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人指挥。安全监理应加强巡视检查,安装时风速一般不大于6m/s。
3-4.塔吊装拆、顶升施工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安全监理应加强巡视检查,并要求施工方的技术和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3-5.起重机的安全装置齐全。重点监控变幅限位器、吊钩高度、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并保证灵敏可靠。
3-6.现场安全监理在安装过程中应关注关键构件的焊缝和疲劳损伤情况。如发现问题可以向施工方提出整改要求。
3-7.滑轮、吊钩组的磨损及钢丝绳的磨损断丝程度达不到规程要求的应退出现场,不准安装使用。
3-8.安全监理在现场巡视检查中应特别注意检查起重、变幅机构的刹车装置要安全可靠。
3-9.起重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于机体妥善连接、可靠接地。
4.塔吊使用前安全监理控制的要点:
4-1.塔吊安装完成后,应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方可申报使用。
4-2.塔吊投入使用前,总包方将塔吊验收合格证明、操作人员数量、上岗资质、各责任岗位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制度、设备保养维修制度报项目监理组审查。
4-3.操作人员上岗前由总包方技术、安全人员对上岗操作人员做好技术、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
六、施工监理检查记录表式
塔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细则:塔吊
| 适配人群 | 监理工程师,安拆单位负责人,塔吊司机 | 使用场景 | 塔吊安装,塔吊顶升,塔吊拆除 |
|---|---|---|---|
| 制定目的 | 塔吊进场安拆顶升容易出事,得提前管起来。 | ||
| 适用范围 | 项目里6台塔吊,两个标段的安装拆卸顶升作业。 | ||
| 职责分工 | 监理盯方案审核和现场旁站,施工方负责按方案干,安装单位管好自己人。 | ||
| 管理要求 | 方案要审批,人员要持证,作业设警戒区,风大不能顶升,必须戴安全带。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每天查资料和现场,发现隐患马上叫停,不整改就报建设单位,再不听就上报。 | ||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针对本项目使用的塔吊的进场报审、安、拆及顶升等监理要求,编制本细则。
一、工程概况:
1、机械配置:本工程配置6台塔吊,两个标段各3台。
2、项目名称:蒲家经济适用房二期及公租房项目。
3、项目地点:工程位于鄞州区高桥镇蒲家村,地块北面到规划道路,东临新丰路,南至规划高桥南路,西面为规划河流。
4、组成规模:地块内规划河流北侧设置有中心菜市场一座及配套用房,规划河流南侧为经济适用房及公共租赁房。该地块总用地面积51742㎡,总建筑面积129204㎡。划分为两个标段:ⅰ标段为1#、2#、3#、4#楼、社区配套综合楼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6654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7516㎡、地下建筑面积为9026㎡;ⅱ标段为5#、6#、7#、8#、9#、10#楼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6266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7652㎡、地下建筑面积为15010㎡。
5、结构类型:本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1#、2#、4#为18层剪力墙结构;3#、5#为14层剪力墙结构;6#、8#、10#为11层框架结构;7#、9#为10层框架结构;一幢6层的社区配套综合楼;地下室1层。
6、工程造价:ⅰ标段造价约16165万元,ⅱ标段造价约17215万元。
7、计划工期:ⅰ标为764日历天,ⅱ标段为694日历天。
8、质量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甬江杯”。
9、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宁波市海曙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施工单位:华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ⅰ标)、
中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ⅱ标)
监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宁波中鼎建筑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二、监理依据
1、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制性条文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
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
3、依法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及其有关附件;
4、业主、监理和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件和其它文字记载,监理单位发出的安全监理指令等,均为安全监理依据的补充。
三、安全监理机构及人员
1、我方指定俞伟孝监理工程师兼职安全监理,负责本项目安全监理的有关工作。
2、现场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⑴事前审定:按有关规定把好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等工程资料的审核关。不得签署工程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条件不具备的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
⑵事中告知: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施工承包方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⑶工程暂停及报告:工程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报告。
四、塔吊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和措施
㈠塔吊安装、拆除和顶升前
1、安装、拆卸起重机械前,应编制专项拆装方案、事故应急预案、多塔使用方案,方案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并按方案实施安装、拆除和鼎盛。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应同负责安装、拆卸的安装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签署安全生产协议。
2、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单位(包括生产厂家)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审查安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a、b、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操作人员(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司机、指挥人员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3、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进行检查认真检查塔式起重机产品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等资料。
4、施工企业在确定施工起重机械安、拆及顶升的具体时间后,必须在施工前将《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表》及时将报送备案机关单位并通知监理单位;
5、塔吊整体安装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塔吊桩、基础承台的原材料(钢筋、砼试块)检测报告和施工技术资料齐全。
㈡塔吊安装、拆除和顶升时
1、检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顶升是否按已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具体执行;
2、安装、拆除和顶升前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杜绝违章作业。
3、审核安装拆除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做到与《告知表》上的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人证相符。
4、安装、拆卸和顶升作业前,必须进行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需本人签字;
5、安装、拆卸和顶升时应设置警戒区,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安装、拆卸和顶升各工序应定人、定岗、定责,专人统一指挥。
7、塔吊安装属高空作业,危险性较大。因此,要求安装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作业时穿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劳保用品。负责塔吊安拆的单位或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安装工作,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进入安装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职责明确,坚守岗位,听从指挥。待塔机组装完毕,并进行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可进行顶升操作。
8、在顶升过程中,根据要求及时关闸或送电,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装拆紧固连接螺栓,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平台,不允许擅自启动泵阀开关或其它设备。
9、顶升作业时,液压系统应进行空载运转,调整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使起重力矩与平衡力矩保持平衡;
10、顶升过程中将回转机械制动,严禁塔吊回转和其他作业。
11、只允许在风力四级以下进行顶升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如遇风力加大,应停止工作并立即紧固好连接螺栓,使上下塔连成一体,当遇到恶劣天气时也应停止顶升作业。
12、必须保证安装、拆卸过程中各种状态下塔吊的稳定性。
13、塔吊要做好避雷接地装置,电阻不大于10ω,并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保护接零系统贯通。
14、安装单位完成安装、顶升后上报自检合格证明。
15、监理方执行监理旁站制度并做好安装、顶升和拆除《旁站监理记录》。
㈢塔吊安装和顶升后
1、严格执行塔吊使用验收、检测管理制度。塔吊整体安装完毕,必须经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出租单位、安装单位、项目监理部等联合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记录,签章齐全。并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法定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未通过验收或未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的塔吊不得投入使用。
2、使用前,要求使用单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明》,以及塔吊司机、司索及地面指挥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做到人证相符。
2、在塔吊的使用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对塔吊进行安全监控。
3、施工企业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并签定维修保养合同。设备必须定期(每半月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和保养,每次检查和保养、维修的情况应有书面记录,经维修保养单位技术人员和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纳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档案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4、多塔作业:处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吊的塔身之间至少应有2米的安全距离,处于高位的塔吊(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点塔吊的垂直距离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2米。
五、向监理单位报审的起重机械资料
1、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以下资料(由总包单位)提交监理单位审核:
⑴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表;
⑵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证明(向当地安质站备案);
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操作工签字的安全技术交底书;
⑷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⑸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⑹安装单位派驻现场的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
⑺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⑻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⑼建筑起重机械若是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
⑽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2、监理单位应当在收到齐全有效的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3、建筑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应向监理单位报送的资料:
⑴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明》;
⑶设备维护保养合同、使用管理制度;
⑷司机、司索及地面指挥人员的上岗证书。
六、塔吊使用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
1、安全周检过程中重视检查塔吊使用过程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针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做法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2、起重机械:起重机有可靠有效的超高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有保险装置。起重机和起重扒杆作业前应进行试吊。
3、钢丝绳:钢丝绳不得断股、绳芯外露、变形、严重锈蚀等现象,断丝及磨损必须在允许范围内,绳卡固定符合要求。
4、吊点:起重吊点符合设计规定,所用的索具、钢丝绳规格、型号、绳径倍数须符合规范要求。
5、吊装指挥:高处作业应有可靠的信号传递。
6、起重作业:被吊物件应明确重量,不得不明吊重或超载作业。
7、构件堆放:构件堆放整齐,楼板堆放不得超过1.6米,其它构件堆放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大型构件堆放应有稳固措施。
8、警戒:吊装作业场所应设置警戒线、悬挂警戒标志。
9、力矩限制器:塔吊必须装设灵敏可靠的力矩限制器,当达到额定起重力矩时,限制器发生报警信号;当起重力矩超过额定值的8%时,限制器应切断上升和增幅电源。
10、限位器:塔吊根据不同型号应装设行程限位(包括小车和驾驶室限位)起重变幅限位和起重超高限位,并灵敏有效。
11、保险装置:塔吊吊钩应设置防止吊物滑脱的保险装置,卷扬机卷筒应设防止钢丝滑脱的保险装置。当爬梯高度超过5米,结构内部距离大于1.2米时,应设护圈。
12、架体稳定:架体的基础安装和附着必须符合说明书和方案要求,架体的垂直偏差应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范围内,架体附着装置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13、塔吊指挥:塔吊指挥,司机必须持证上岗,高塔应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14、严格按照塔吊操作规程“十不吊”进行作业。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蒲家经济适用房二期及公租房项目监理部
____年3月5日
塔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细则:塔吊
| 适配人群 | 监理工程师,安拆作业人员,信号指挥员 | 使用场景 | 塔吊安拆,多塔作业,轨道铺设 |
|---|---|---|---|
| 制定目的 | 塔吊用久了容易出毛病,吊东西太重、升太高、跑太远都可能翻车。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塔吊的人、修塔吊的人、管塔吊的人,还有工地上的塔吊本体。 | ||
| 职责分工 | 司机盯操作,信号工打手势,安装队按图纸装,监理天天查零件有没有松动。 | ||
| 管理要求 | 力矩限制器必须响,限位开关得碰一下就停,吊钩要盖严实,爬梯要有护圈。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拿着 checklist 一条条试动作,不试完不让开机,试坏了马上换新件,谁漏查谁写检查。 | ||
塔吊安全监理细则(二)
1力矩限制器检查内容:
⑴力矩限制器:当发生重量超载或作业半径过大超过塔吊技术性能时,力矩限制器应能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电源,并发出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
⑵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重新调整力矩限制器。
⑶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载荷进行调整。
⑷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器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⑸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载荷大道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做下降方向的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2限位器检查内容:
⑴超高限位器:也称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的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⑵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①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②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并指示仰角度数。当起重臂的仰角达到上限位时压下限位开关以切断起杆电源,使之不能继续上仰;当起重臂的仰角达到下限位时压下限位开关以切断趴杆电源,使之不能继续趴杆。从而防止超过上下仰角造成塔吊失稳。现场作动作试验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做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⑶行走限位器:其作用是控制轨道行走式塔吊行走时不发生出轨事故。安全检查时,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试验,碰撞限位器以验证其可靠性。
3保险装置检查内容:
⑴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但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索具脱钩事故。此装置是在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向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从开口处脱出。
⑵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在卷筒上顺序排列,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等事故。
⑶爬梯护圈
①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最小直径为0.65m,护圈间距为0.5-0.7m,应有三条沿护圈圆周方向均布的板条连接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②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4附墙装置与夹轨钳检查内容
⑴附墙装置: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用附墙装置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①附墙装置附着在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②附墙装置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度,倾斜度不得超过1/1000。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说明书规定。
③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要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④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并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
⑵夹轨钳:轨道式起重机露天使用时,应安装防风夹轨钳。它是轨道式起重机必不可少的安全装置,其作用是在非工作状态下,将起重机固定在轨道上,防止被大风吹走而引起整机失稳的重大事故发生。夹轨钳装置必须保证卡紧后的制动效果,当司机午饭、下班以及中间临时停车需要离开塔吊时,必须按规定将塔吊的四个夹轨钳全部卡牢后方可离开。
5安装与拆卸检查内容:
塔式起重机(塔吊)安拆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经上级审批后,方准施工,由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队伍进行安装拆除,作业前要进行交底。
6塔吊指挥检查内容:
⑴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⑵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使用信号应符合国际标准gb 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⑶当现场多塔作业相互干扰,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
7路基与轨道检查内容:
⑴塔吊的路基与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一般情况路基土壤承载能力:中型塔(3~15t)0.12~0.16mpa;重型塔(15t以上)>;;0.2mpa。并应整修平整压实,其上铺砂、渣石,并有排水措施。
⑵枕木材料可使用木材、钢筋混凝土或钢枕木,其截面尺寸按说明书规定(如160~240、180~260等),枕木间距为600mm。轨道两侧应在每根枕木上用道钉钉牢(或用压板压牢),不得缺少和松动。
⑶轨道接头应错开,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端高差不大于2mm,接头夹板应与轨道配套并应将螺栓全部装满、紧固。
⑷轨道水平偏差在纵横方向上不大于1/000。(应使用水平仪,在两条轨道上,10m范围内,分别测不少于3点,取其平均值)。
⑸距轨道终端1m处,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大于行走轮的半径,以阻挡住断电后滑行的塔吊不出轨。
⑹固定式塔吊的基础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其设计计算和施工详图应列入塔吊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之一,施工后应经验收并有记录。
8电器安全检查内容:
⑴塔吊电缆不允许拖地行走,应装设具有张紧装置的电缆卷筒,随塔吊行走卷筒自动将电缆缠绕,防止电缆与枕木摩擦或被轨道上杂物缠绕发生事故。
⑵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规范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
塔吊与外电线路之间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1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1.5 2.0 3.5 4.0 6.0 7.0 8.5
⑶当现场采用tn-s系统时,除作接零保护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作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10ω。
⑷塔吊的重复接地应在规定的两端各设一组,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应再加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之间应用钢筋或扁铁等作环形电气连接,与轨道的接头处应用导线跨接形成电气连接。
⑸可将塔吊电源线送至塔吊道轨端部的分配电箱,由该箱引出pe线与道轨的重复接地相连接,即相当于pe线通过轨轮与设备外壳连接。
9多塔作业检查内容:
⑴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在相靠近的轨道上或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的最小距离:
①移动塔吊: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5m。
②固定塔吊: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不小于2m;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2m。
⑵当施工因场地作业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同时采取两种措施:
①组织措施:对塔吊作业及行走路线进行规定,由专设的监护人员进行监督执行。
②技术措施:应设置限位装置缩短臂杆、升高(下降)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因误操作而造成的超越规定的作业范围,发生碰撞事故。
⑶塔式起重机如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六级风力以上,禁止塔吊起重机作业。
10安装验收检查内容:
⑴塔吊的试运行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指重复使用安装后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紧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②空载试验: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做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③额定荷载试验:吊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信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中有无异常情况,如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直至确认合格投入使用。
塔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细则:塔吊安全-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设备租赁方 | 使用场景 | 塔吊安拆作业,高空吊装施工,危大工程监管 |
|---|---|---|---|
| 制定目的 | 塔吊安装拆卸容易出事,怕工人摔下来、设备倒了、电线漏电、零件坏了没人管。 | ||
| 适用范围 | 工地所有塔吊,操作工、指挥员、安装队、监理员、租赁公司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监理盯方案和证件,安装队管现场警戒和指挥,司机每天检查设备,维修工每周巡检,租赁方每月大保养。 | ||
| 管理要求 | 装拆前查证件和方案,作业区拉警戒线,专人指挥,钢丝绳螺栓天天看,限位器接地必须好,用前要检测合格。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天天转现场,发现不按方案干就叫停。没做检查或记录不全,扣当月安全分,严重就换人。总包每月查落实情况,留照片和签字本。 | ||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性质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承包单位
质检单位
检测单位
安装单位
租赁单位
应急电话
120/119/110
二、交底依据
l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中安全监理的有关条款;
l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合同文件;
l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说明书;
l《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____】87号
ljgj33-____安全技术规程
l已批准的安全监理方案;
l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
l《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l《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l《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l11、《建筑工程防高空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____】82
三、控制要点及控制措施
1、事前控制
(1)监理单位应在安装、拆卸前审查租赁、拆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高层设备二级以上,多层设备三级)。
(2)监理单位应在安装、拆卸前审查租赁、拆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身份证。必须与实际作业人员相符合,过期、未复证无效。
(3)监理单位应在安装、拆卸前认真审批塔吊安装、加节、拆卸施工方案及施工前的告知函。
(4)审查租赁的设备的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使用说明书的复印件,对照jgj33-____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手册看是否超龄使用;
(5)督促施工单位在安装、拆卸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以确保在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
2、安装、加节、拆卸过程中控制
(1)、在塔吊安装、加节、拆卸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巡视发现违规作业应立即指出;
(2)监理单位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在塔吊安装、加节、拆卸、安装附墙装置过程中在安装区域周围设置警戒区,安装及拆卸作业区内禁止闲人逗留;
(3)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安装过程中有专人统一指挥;
(4)要求监理单位对安装图纸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5)安全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塔吊专人驾驶,专人指挥,相互配合,确保安全生产;
(6)监理单位应监督高处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7)监理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认真检查吊装用的钢丝套、卡环,督促其严格按更新标准及时更新;
(8)监理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认真检查各连接螺栓、锁轴,发现损坏、疲劳、开裂的要督促其及时更新;
(9)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认真检查紧固严密液压顶升系统各部分管接头;
(10)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拆除影响安全作业的电线,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线是否正确,各行程开关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11)监理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检查塔吊设备是否有完好的接地设施,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姆;
(12)监理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定期检查塔吊设备,确保安全装置良好有效,如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度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和吊钩保险,卷筒保险装置;
(13)设备安装好以后,租赁方必须提供整机调试检测报告,其中必须注明垂直度、力矩限制器等数据。并满足jgj33-____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并必须保证所有限位开关、保险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同时要求其技术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14)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安全监理方可允许施工单位下一道序作业(市建委、市 检测合格的二证,缺一不可);
3、使用过程中控制
监理单位应督促总包建立机械设备三级动态设备管理制度,并要求施工单位督促租赁单位不折不扣做到。按时上报相关记录表。
(1)督促施工单位安排驾驶员、指挥、操作工每天做好班前班后的例行检查保养。并认真填写例保记录,有问题及时通报本单位来工地抢修,必要时停机;
(2)督促施工单位安排维修工每周做好定时、定点的巡检工作,并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3)督促施工单位安排租赁单位技术部门每月一次对所租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评定机况机貌,并书面报告工地施工单位,转呈监理(报告必须具有租赁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签字,单位盖章);
交底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塔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细则:塔吊安全使用
| 适配人群 | 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员,司索工 | 使用场景 | 塔吊安拆作业,群塔交叉施工,夜间起重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塔吊刚装好,马上要开工,怕出事。 | ||
| 适用范围 | 1#宿舍楼南侧这台塔吊,所有操作和周边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司机、指挥、司索要持证;技术负责人交底;地面人员盯现场;项目部管全面。 | ||
| 管理要求 | 挂“十不吊”牌;专用电箱不接别的线;大风大雨停用;夜间要有灯;多塔要防撞;对讲机联络;混吊不行;零星材料装箱吊。 | ||
| 监督与检查 | 班前检查,安全员天天巡,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扣钱,严重清退。记录要手写签字,每周交项目部查。 | ||
现1#宿舍楼南侧塔吊已安装完毕,带使用备案登记后即将投入使用,须做好以下事宜:
1、对塔吊施工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教育,同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双方签字。
2、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3、在塔吊醒目部位悬挂“十不吊”,并严格执行、严禁攀爬等安全警示标牌。
4、塔吊设有专用电箱,其他电线不得接入塔吊专用电箱。
5、遇有六级大风以上及暴雨、大雾天气,应停止作业。
6、夜间塔吊施工时,必须确保塔吊使用充足的照明,并有行灯标志,对夜间工作的塔吊的塔身或其他部位设置对着工作面的用聚光灯照明。
7、多台塔吊施工时,必须落实防碰撞措施。
8、地面指挥人员与塔吊司机应配备对讲机等联络设备,起吊前应捆扎牢固,长短不一致的,严禁混吊,同时应有应急救援预案,正常情况按指挥信号进行,但对特殊情况的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停止,零星材料必须装入容器内吊运。
9、塔吊的旋转半径进过毗邻施工单位时,必须落实安全协议;经过道路、高压线时,要做好防护措施。
10、塔吊停用后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有书面检查记录。
11、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12、做好塔吊的检查保养及维护记录,确保各部位(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及各保险装置有效,做好吊运用钢丝绳的检查,并按《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要求做到及时更换。
塔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细则:塔吊安拆
| 适配人群 | 监理工程师,安拆作业人员,塔吊司机 | 使用场景 | 塔吊安拆,顶升加节,基础沉降监测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塔吊多,高度高,周边有高压线和建筑,怕安装拆卸出事,怕大风天吊物晃荡砸人,怕司机操作不熟出错。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塔吊司机、装拆工、司索指挥、现场监理和施工管理人员。 | ||
| 职责分工 | 总监盯整体,监理员查细节,施工方管自己人,司机只开自己塔,班长带好班组,特种工必须拿证上岗。 | ||
| 管理要求 | 塔吊基础要水平,螺栓拧紧,附墙焊牢,顶升时禁回转,吊物不超重,大臂不碰电线,戴安全帽,酒后不准上机。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天天看,每周联合检查,问题记在日记里,小问题口头说,大问题发通知单,不改就停工,扣工程款,报安监站。 | ||
二工程概况
深圳市当代艺术馆与城市规划展览馆是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最后一个重大公共建筑项目,由一栋艺术馆和一栋城市规划展览馆组成,功能主要包括当代艺术馆、城市规划展览馆、公共服务区、地下展品中转区、设备用房、地下车库及其它配套设施。
三、安全施工监理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4)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第九篇施工安全)____年底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____》
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____》
7)塔式起重机提供的《设计说明》
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___
1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____
11)国家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2)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塔吊装拆的备案证明
13)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____]87号)
四、安全施工监理的任务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任务就是依据上述安全施工监理的主要依据,项目监理部检查、督促施工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规程、标准,制订各项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施工,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
五、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a、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审查施工营业资质范围,有无施工许可证、有无安全资质证书、有无施工安全监督书。
2、审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建立且人员能否到位、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安全台帐。
3、审查施工方各级、各职能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4、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各班组、各管理人员之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是否签订。
5、审查施工项目部是否订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b、有关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
1、在熟悉施工图,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的基础上,监理方应
明确本工程施工方应编制几份安全施工方案。以便及时与施工方沟通,使施工方能及早编制报审。
2、审查施工方报送的塔吊装拆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程序是否完善,各签字责任人是否履行了签字职责。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3、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方案的内容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切实可行,能确保安全生产。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
4、审查专项方案中的计算书内容,其计算数据是否出自规范标准中或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结果的数据,计算公式是否对,有否计算过程中的错误。五、搭拆引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1、塔式起重机提供的《设计说明》
2、国家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国家行业标准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4、地方标准:浙江省jgj59-99检查标准实施意见六、搭拆塔吊顺序及方法、控制要点1、塔吊基础定位及基础施工。
1)基础必须按塔吊装拆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按规定对基础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和混凝土试块的见证制作。
2)基础顶面要用水泥砂浆找平,用水准仪校水平,倾斜度和平整度误差不超过1/500。
3)机脚螺杆位置、尺寸要绝对正确,应特别注意做好复核工作,尺寸误差不超过±0.5毫米。螺纹位须抹上黄油,并注意保护。
2、场地准备及机械准备
1)在塔基周围,清理出场地,场地要求平整、无障碍物。
2)留出塔吊进出场堆放场地及吊车、汽车进出道路,路基必须压实、平整。3)塔吊安拆范围内上空所有临时施工电线必须拆除或改道。4)机械配备:安装、拆卸时采用的汽车吊应符合安全规定要求。3、塔吊作业人员
塔吊由专人负责开机操作。检查塔吊司机、装拆人员、司索、指挥等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是否符合要求。
4、安装及拆卸顺序:检查施工过程是否按专项方案的要求施工。5、安装方法及调试标准
1)安装要求:主楼塔吊安装高度150米,附墙6道。裙房、地下车库塔吊安装自由高度40米,无附墙。轴销必须插到底,并扣好开口销。基脚螺丝及塔身连接螺丝必须拧紧。附墙处电焊必须有专职电焊工焊接。垂直度必须控制在千分之一以内。
2)安装步骤:把底架安装在砼基础上,用水准仪校水平,再拧紧地脚螺栓;安装套架,套架上有油缸的一面对准塔身上有踏步的一面,使套架上的爬爪搁在基础节最下面的一个踏步上,注意有踏步的一面应与建筑物垂直,大臂朝向j轴方向;安装回转机构,并用螺栓同塔身连接固定;安装塔顶,塔顶倾斜的一面与大臂处于同一侧;安装驾驶室;安装平�臂,装好后,吊一块重1.8吨的平�块,放在从平衡臂尾部往前数的第二个位置上;安装大臂及大臂拉杆;接着将所剩平衡块全部安装上;最后穿绕起升钢丝绳,张紧变幅钢丝绳。
3)注意事项:安装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严禁酒后上班;非安装人员不得进入安装区域。安装拆卸时必须注意吊物的重心位置,必须按安装拆卸顺序进行
5、安装或拆卸,钢丝绳要栓牢,卸扣要拧紧,作业工具要抓牢,摆放要平稳,防止跌落伤人,吊物上面或下面都不准站人。基本高度安装完成后,应注意周围建筑物及高压线,严禁回转或进行吊重作业,下班后用钢筋卡牢。
6、塔吊的顶升作业:
(1)先将要加的几个标准节吊至塔身引入的方向一个个依次排列好,然后将大臂旋转至引进横梁的正上方,打开回转制动开关,使回转处于制动状态。
(2)调整好爬升架导轮与塔身之间的间隙,以3-5mm为宜,放松电缆的长度,使至略大于总的爬升高度,用吊钩吊起一个标准节,放到引进横梁的小车上,移动小车的位置(大约在大臂的一十四米左右),使塔吊的上部重心落在顶升油缸上的铰点位置上,然后卸下支座与塔身连接的八个高强度螺栓,并检查爬爪是否影响爬升。
(3)将顶升横梁挂在塔身的踏步上,开动液压系统,活塞杆全部伸出后,稍缩活塞杆,使爬爪搁在塔身的踏步上,接着缩回全部活塞杆,重新使顶升横梁挂在塔身的上一级踏步上,再次伸出全部活塞杆,此时塔身上方刚好出现能装一节标准节的空间。
(4)拉动引进小车,把标准节引到塔身的正上方,对准标准节的螺栓联结孔,缩回活塞杆至上、下标准节接触时,用高强度螺栓把上下标准节联结起来,调整油缸的伸缩长度,用高强度螺栓将上下支座与塔身联结起来。
(5)以上为一次顶升加节过程,连续加节时,重复以上过程,在安装完八个标准节后,这样塔机才能吊重作业。
7、顶升加节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自顶升横梁挂在塔身的踏步上到油缸的活塞杆全部伸出,套架上的爬爪搁在踏步上这段过程中,必须认真观察套架相对顶升横梁和塔身的运动情况,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顶升。
(2)自准备加节,拆除下支座与塔身相连的高强度螺栓,至加节完毕,联结好下支座与塔身之间的高强度螺栓,在这一过程中严禁起重臂回转或作业。
(3)连续加节,每加一个标准节后,用塔吊自身起吊下一个标准节之前,塔机下支座与塔身之间的高强螺栓应连接上,但可不拧紧。
(4)所加标准节有踏步的一面必须对准。
(5)塔机加节完毕,应使套架上所有导轮压紧塔身主弦杆外表面,并检查塔身标准节之间各接头的高强螺栓拧紧情况。
(6)在进行顶升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管电源,专人操作爬升机构,专人紧固螺栓。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得登上爬升架的操作平台,更不能擅自启动泵阀开关和其他电气设备。
(7)顶升作业须在白天进行,若遇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8)只许在风速低于9m/s时进行顶升作业,如在顶升过程中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停止顶升作业,紧固各连接螺栓,使上下塔身联结成一体。
(9)顶升前必须放松电缆,使电缆放松长度略大于总的爬升高度并做好电缆的坚固工作。
(10)在顶升过程中,因把回转机构紧紧刹住,严禁回转及其他作业。如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未查明原因,未将故障排除,不得进行爬升作业。
8、调试标准:必须按塔吊性能表中的重量进行限位及力矩限位,根部最大起重量为6t,45米处起重量为1.2t。各限位开关调好后,必须动作灵敏,试用三次,每次必须合格。联结好接地线,接地线对称二点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9、塔吊拆卸
(1)工地使用完毕后,项目部必须及时通知专业公司,由公司派人拆除。(2)塔吊的塔身下降作业:
1)调整好爬升架导轮与塔身之间的间隙,以3-5mm为宜,移动小车的位置(大约在大臂的一十四米左右),使塔吊的上部重心落在顶升油缸上的铰点位置上,然后卸下支座与塔身连接的八个高强度螺栓,并检查爬爪是否影响塔吊的下降作业。
2)开动液压系统,活塞杆全部伸出后,将顶升横梁挂在塔身的下一级踏步上,卸下塔身与塔身的连接螺栓,稍升活塞杆,使上下支座与塔身脱离,推出标准节到引进横梁顶端,接着缩回全部活塞杆,使爬爪搁在塔身的踏步上,再次伸出全部活塞杆,重新使顶升横梁在塔身的上一级踏步上,缩回全部活塞杆,使上下支座与塔身连接,并插上高强度螺栓。
3)以上为一次塔身下降过程,连续下降塔身时,重复以上过程。
4)拆除时,必须按照先降后拆附墙的原则进行拆除,设专人现场安全监护,严禁操作场内人流通行。
5)拆至基本高度时,用汽车吊辅助拆除,必须按拆卸顺序进行拆除。6)注意事项同顶升加节过程。10、塔吊维护保养
1)机械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的间隙,以保证制动的灵活可靠,其间隙在0.5-1mm之间,在摩擦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异物即用汽油洗净。
2)减速箱、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部分的润滑指标进行添加或更换。3)要注意检查个部钢丝绳有无断股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换。
4)经常检查各部位的联结情况,如有松动,应予拧紧,塔身联结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所有联结销轴必须带有开口销,并需张开。
5)安装、拆卸和调整回转机械时,要注意保证回转机械与行星减速器的中心线与回转大齿圈的中心线平行,回转小齿轮与大齿轮圈的啮合面不小于70%,啮合间隙要合适。
6)在运输中尽量设法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必须定期检修和保养;经常检查节构联结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和松动。
11、塔吊的操作使用及安全措施(1)塔吊的操作使用
1)塔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持证上岗,了解机械的构造和使用方法,必须熟知机械的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非安装维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攀爬塔机。
2)塔机的正常工作气温为-20~40度,风速低于20m/s。
3)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应备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4)在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油棉纱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冬季用电炉取暖时更要注意防火,原则上不许使用。
5)塔顶必须定机定人,专人负责,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擅自进行操作。在处理电气故障时,须有维修人员二个以上。
6)司机操作必须严格按“十不吊”规则执行。7)塔上与地面用对讲机联系。(2)塔吊的安全措施
1)上岗前必须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必须带好安全帽,严禁酒后上班。2)塔吊的安拆工作严禁在台风来临或雨天进行。
3)严禁非专业人员上场操作,违者进行罚款处理,并责令其退出施工现场。4)未经验收合格,塔吊司机不准上台操作,工地现场不得随意自升塔吊、拆除塔吊及其他附属设备。
5)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载和风力较大情况下起吊。塔吊司机必须坚持十个不准吊。
6)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如不能满足要求,司机有权停止操作。12、塔吊的沉降、垂直度测定及偏差校正
1)塔吊基础沉降观测半月一次。垂直度在塔吊自由高度时半月一次测定,当架设附墙后,每月一次(在安装附墙时必测)。
2)当塔机出现沉降,垂直度偏差超过规定范围时,须进行偏差校正,在附墙未设之前,在最低节与塔吊机脚螺栓间加垫钢片校正,校正过程用高吨位千斤顶顶起塔身,顶塔身之前,塔身用大缆绳四面缆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起顶塔身当附墙安装后,则通过调节附墙杆长度,加设附墙的方法进行垂直度校正。
七、塔吊安全监管要点:
1、塔吊安装拆卸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能够指导现场施工,塔吊基础要求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详图。施工方案必须经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经有关部门审批。
2、拆装方案编制和拆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许可证》等级证书,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证书》。
3、塔吊指挥、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塔吊指挥应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4、塔吊安装前应有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安装塔吊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理:
1、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工作情况。
2、检查重点工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是否进行了事先交底,交底人员是否是项目技术负责人,且履行了签字手续。
3、督促检查施工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4、经常检查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台帐,其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检查施工方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是否对活动有记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每日记载工地安全日记。
5、检查施工方是否及时开展了对分项工程安全技术要求验收。九、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1、把安全施工纳入项目监理部的工作范围,要求现场监理人员重视安全施工的检查督促,并把监理情况记入监理日记。
2、总监加强对工程的安全施工的巡视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与施工方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部监理人员开展联合周检,并把检查结果记入周检记录。有整改的问题在下次周检中要复查是否整改完毕。
3、在日常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一般性问题,通过口头
形式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在案,如到时施工方未整改,现场监理人员应报告总监,由总监决定是否发监理通知单要求其限期整改。
4、利用工地会议强调安全施工事宜并发会议纪要,指出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情况,要求施工方整改。
5、当现场安全施工出现严重隐患或有多条安全措施未落实时,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方立即整改,并报市安监站寻求支持整改要求。
6、当现场安全施工出现危急情况有可能立即出现安全事故时,应口头或下监理停工令叫停工程停工并紧急上报业主和市安监站。
7、利用工程款支付手段要求施工方做好安全施工工作,如现场安全施工情况不好,且又不整改的,可暂不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业主。
塔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细则:塔吊安拆施工作业
| 适配人群 | 监理工程师,安拆作业人员,塔吊司机 | 使用场景 | 深基坑施工,高层住宅建设,塔吊安拆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基坑挖到13米深,塔吊装拆都是高空活,风大容易倒,电线离得近怕碰上。 | ||
| 适用范围 | 嘉信蓝海华府工地所有塔吊,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工、监理员。 | ||
| 职责分工 | 总包管现场执行,监理盯方案和旁站,司机每天查刹车钢丝绳,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 | ||
| 管理要求 | 风超13米/秒停装,吊臂离电线5米以上,顶升时锁住回转,严禁载人上下,螺栓不准乱换。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天天查证件和旁站,没证不让干,不旁站扣监理费,出事追责到人,每月查整改记录。 | ||
一、工程概况
(一)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深圳市中银信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市万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嘉信蓝海华府工程位于深圳市盐田区沙深路与海涛路交汇处的东北侧,场地北东面临东河公园。本工程总用地面积9391 m2,总建筑面积68002m2,建筑高度为99.85m,地下3层,地上32层,为一类高层商住楼,结构类型为框支剪力墙。建筑功能:地下三层平时为地下汽车库及设备用房,战时为甲类/常6级和核6级,丙级防化二等人员掩蔽所;地下二层为汽车库,地下一层为超市及汽车库;地上部分:一、二层为商业,三层为架空,塔楼四-三十二层共分1、2、3号楼,均为住宅。
场地原始地貌主要为冲洪积阶地,原场地上的已有多层建筑已拆除,场地大致较平坦,但有起伏变化。勘察期间钻探点地面标高介于4.68~6.04m,高差为1.36m。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从场地自然地面起算为 13.3 m,属于深基坑范畴。本工程场地自然地面的绝对标高为5.5m,场地平坦,建设物设计的±0.00相对于绝对于标高5.5m。
二、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jgj33-____
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范》gb5144-94
三、安全监理细则主要内容:
1、审查塔吊安装方案并对基础施工进行旁站: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能承受工作状态的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起重机稳定性的要求。
2、塔吊安装前审核安装单位的资质和专业人员资格,审核安装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及拆卸,由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根据现场环境条件制定安全作业方案。在塔吊安装过程中,认真进行安全旁站监理。塔吊安装完毕后及时督促施工方通知建设机械检测中心进行验收,合格后塔吊方可使用。在塔吊的使用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对塔吊安全监控。
3、塔吊的安装与拆卸应注意以下几点:
塔吊安装属高空作业,危险性较大、因此要求安装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负责塔吊的安装单位或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安装工作,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不允许将塔吊交给没有安装资质,进入安装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职责明确,坚守岗位,听从指挥。
塔吊安装时,塔顶最高处风速要小于13米/秒,风速大于13米/秒时应停止安装,否则会造成塔机倾翻事故,必须遵循塔吊的安装程序,塔机各部件所有可拆的销轴高强螺栓、螺母均是专用特制零件,用户不得随意代换,必须安装并使用保护和安全设施,如扶梯和护拦等、标准节的安装不得随意交换方向,否则顶升作业无法进行。塔吊在施工现场的安装位置,必须保证塔机的最大旋转部分如吊臂、吊钩等要求离输电线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将底架置于混凝土平台上,装上压板,拧紧地脚螺栓,测量底架上的四个支腿上平面的水平度,其误差应在1.5毫米以内。若超差则在底架与基础的接触面间用楔形调整块及铁板垫平,注意垫块必须垫实垫牢,不允许垫块有任何可能的松动,再次拧紧地脚螺栓,双螺母防松,将加强节吊装到底架上,用8件高强螺栓将低架和加强节连接,再吊装第二加强节用高强螺栓连接好,将加强节安装完毕后再安装标准节,在地面上先把塔顶与过渡节连接好,然后将塔顶上的平台,栏杆扶梯导向轮组装好为使安装平衡臂、起重臂方便事先在塔顶的左右两边各装上一根平衡臂拉杆,起重臂前后拉杆各一根,随后把塔顶吊到上转台上,用4件销轴将塔顶与上转台连接好,吊装时应将塔顶垂直的一侧朝向臂方向,司机室内的电器设备安装齐全后,把司机室吊到上转台的驾驶室的撑杆上用螺栓连接好。
待塔机组装完毕,并进行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可进行顶升操作顶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无论是升塔或者是降塔,在顶升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管电源,负责跳闸时及时关闸送电,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装拆紧固连接螺栓,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平台不允许擅自启动泵阀开关或其它设备。
2)只允许在风力四级以下进行顶升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如遇风力加大,应停止工作并立即紧固好连接本螺栓,使上下塔连成一体,当遇到恶劣天气时也应停止顶升作业。
3)每次顶升前后应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和收尾工作,特别是在顶升以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不得有松动现象发生,操作手柄应回到中间位置,液压系统的电源应切断等。
4)升塔和降塔一般应在白天进行,若因特殊原因需在夜间作业时必须备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5)塔机在拆除之前,顶升机构由于长期停止使用应对顶升机构进行检修和保养。
6) 在升塔或拆卸过程中,一旦上部与下部脱离,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否则若违反其中任何一条都有造成机毁人亡的可能:
a.顶升过程中必须利用回转机构制动器将吊臂制动住。严禁起重臂回转,保证起重臂与引入标准节方向一致。
b.严禁启动变幅机构,保证起重小车不移动。
c.严禁启动起升机构,禁止起升作业。
d.若要连续加几节标准节,在每加完节后,用塔机自身起吊下一节标准节前,塔身各主弦杆和下转台必须有一个高强螺栓连接。
e.所有标准节上的支承块必须与已有标准节对正。
f.顶升前将导轮和标准节主肢之间的间隙一般应调节在2-3毫米的范围内,当下转台和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拆除以后,重新观察塔机上部的平衡状态,若发现异常,须重新连接好螺栓,调整起重小车的位置,直到达要求为止,吊起一节标准节,使其落在套架引进梁上的引进小车上,调整小车位置使得塔机上部重心落在顶升油缸的位置上,小车位置大约在吊臂根部。
注意:靠小车的位置平衡时,吊钩应上至最高点,上述小车的位置是个近似值,顶升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调整小车位置,具体做法是、先将下转台与标准节的所有高强螺母拧下,高强螺栓暂时不取下,用油缸顶起塔机上部重量,下转台与标准节的定位面相距20毫米左右时,观察定位面是否对正,套架四个滚轮基本上与塔身标准节主弦杆脱开时,即为理想位置,并取下标准节与下转台的连接螺栓,将顶升横梁正确顶在标准节的支承块的圆弧槽内,开动液压系统使活塞杆几乎全部伸出,直至支承销或卡板超过相应标准节支承块高度,再收缩活塞杆,使支承销或卡板搁在标准节的支承块正确位置上,然后油缸活塞杆全部缩回,重新使顶升横梁顶在标准节支承块上再次伸出油缸活塞杆,此时塔身上方恰好有一个标准节的空间,利用引进小车在引进梁上滚动,把标准节引至塔身正上方,对正标准节上的螺栓孔,缩回油缸至上下标准节的端面对正接触时,用高强螺栓将上下标准节连接牢固,在螺栓未拧紧的情况下,严禁第三次顶升,否则会因套架滚轮的冒顶而造成机毁人亡的事故。
四、安全监理基本要求:
1、监理审查资质和专业人员资格: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及拆卸,由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其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原机械图纸及说明书规定,并根据现场环境条件制定安全作业方案。
2、审查方案并对基础施工进行旁站: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能承受工作状态的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起重机稳定性的要求。
3、强制性要求:严禁在提升和降落过程中载人。
4、监理审核特种专业人员上岗证:起重机司机及信号指挥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5、安全监理交底:
1)每班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应对制动器、钢丝绳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各机构进行空载运转,发现不正常时,应予排除。
2)起重机司机开机前,必须鸣铃示警。
3)必须按照机械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使用条件正确操作,严禁超载作业或扩大使用范围。
4)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严禁进行保养、维修及人工润滑作业。当需进行维修作业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挂警示牌。
5)作业中起重机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交给非本机的司机操作。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断开主电源,锁好电箱。
6、安全监理强调:在使用前应按规定由专业单位进行专业检测,检测合格后张挂合格牌方允许使用。
五、塔吊安装与拆卸时的安全监理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路基及轨道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2、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3、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4、用旋转塔身方法进行整体安装及拆卸时,应保证自身的稳定性。详细规定架设程序与安全措施,对主、副地锚的埋设位置、受力性能以及钢丝绳穿绕、起升机构制动等应进行检查,并排除塔式起重机旋转过程中障碍,确保塔式起重机旋转中途不停机。
5、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6、顶升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液压系统应空载运转,并检查和排净系统内的空气;
2)应按说明书规定调整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使起重臂力矩与平衡臂力矩保持平衡符合说明书要求,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
3)顶升作业应随时监视液压系统压力及套架与标准节间的滚轮间隙。顶升过程中严禁起重机回转和其他作业;
4)顶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连接螺栓。
7、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行走限位开关及夹轨器等安全装置。
六、塔吊操作使用时安全监理要求:
1、塔吊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及清理障碍物;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2、塔吊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3、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4、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5、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之间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m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临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6、塔式起重机在弯道上不得进行吊装作业或吊物行走;
7、轨道式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8、作业完毕,塔式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