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关于增值税的税率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增值税的税率,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在财务工作中接触最多的就是增值税,政策多、税率多、计算复杂,尤其税率和计算是最让大家头疼的,也因为经常发生变动,常常税率就容易记混或者忘记。
为了方便大家记忆,给大家分享一份增值税税率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今天起,这是我最新最全的税率表!
增值税税率
以下13%税率的货物易与农产品等9%税率货物混淆
增值税征收税率
(一)5%征收率:
(二)3%征收率减按2%征收
(三)减按0.5%征收
(四)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五)应当适用(非可选择)简易计税:
本文素材来源:涛哥说税
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的记忆增值税的税率,想要了解更多财会知识,就请关注我吧,每天都会更新会计新知识!
增值税是贯穿整个流通领域的一项税种,是我国税收制度中最重要、最基本的税种。作为国内第一大税种,合理的税筹也可以为企业减轻不少负担。那么如何降低增值税呢?以下是总结出来的十种降低增值税的方法。
1、由于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税率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去做只开3%发票的小规模业务,或无成本咨询服务。一般纳税人可以去做需要我们提供13%、9%、6%这些发票的大客户。最终将这两个公司的一部分业务交给个人独资企业做,每个个人独资企业可合法合理地拿走475万元。
2、假如你名下有4家公司,一家赚了3000万,而另外三家各亏损1000万。那么盈利公司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即750万元,而亏损的企业则不用补税。但是如果成立一个集团去控股这4家公司,合并报表,集团公司利润刚好为0,这样就可以合法合理节税750万了。
3、我们收到的普票,大多数都是小规模企业开出来的,小规模企业其实可以去税务局代开专用发票。
4、按照税务局的规定,有些过路费、过桥费、火车票、飞机票、行程单等都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
5、假设公司利润为400万,那么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也就是100万元。这时候老板花了100万买了一辆车,加上车辆购置税、附加税和保险费共计20万,那么公司的利润就变成了280万。此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00万5%+180万*10%共计23万。100万买车也可以扣除13万的增值税,这就相当于节省了90万的税费。此外,汽车的加油费和维护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就相当于免费开百万豪车。
6、许多洼地都有税收扶持政策扶持,增值税可以享受高额退税。我们可以直接或间接获得。例如,实际缴纳100万增值税根据税收扶持政策,退税可达20万。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
7、把不同的业务分开计算,税率也会不同。例如空调业务,将销售与安装分开算,销售税率为13%,服务税率为6%,两个单独开票可省7个点。
8、多招收一个员工,就可以少交3%或4%的增值税。
9、重塑、缩短或者延长供应链。
10、老板并非财务,可以不用干财务的活,但必须懂得利用财务手段来制定战略,进行税收筹划,避免风险。
很多人认为只有那些优秀的财务才会知道避税问题。事实上,老板也应该了解一定的节税知识,以便合理地帮助公司节省开支,最大限度地提高你的收益。
增值税的税率一直在变化,主要变化的方向也是很明确的,那就是降低税率。当然,由于增值税税率的变化,会涉及很多方面,税率的减少也需要慢慢来。
技术服务费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可知,技术服务费的增值税税率是6%或3%。
具体来说,当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时,适用的技术服务费增值税税率是6%;当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时,适用的技术服务费增值税税率是3%。当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使用的税率更加准确的说法是增值税的征税率。
当然,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还是有差别的。具体来说,现行的增值税税率有四档:13%、9%、6%和零税率;而增值税的征收率有2档,即5%和3%。
另外,技术服务属于现在服务的范围。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现代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6%。
在增值税的税率逐渐降低的过程中,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6%的税率一直没有变化。毕竟,6%的税率,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也是属于最低的税率了。
现代服务包括的项目有哪些?
现代服务本来属于征收营业税的部分,在营改增以后,这部分的增值税税率就是6%。
具体来说,现代服务包括:信息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有形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服务的税率毕竟特殊。这两种服务的税率不是6%,也不统一。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13%,而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9%。可以说和不动产有关的增值税税率基本都是9%。
另外一个需要特殊注意的是,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在销售电梯。安装电梯和电梯维护可以适用不同的增值税计算方法。
在企业销售电梯并提供安装服务时,安装服务可以单独按照简易计税的方法计算增值税。即可以享受3%的优惠税率。
而企业在电梯正常运行期间,提供的维保服务,需要按照现代服务里面的“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即维保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6%。
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上述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因为混合销售行为属于一项销售行为,不能分割,所以要将全部销售额按照一个税目,采用一种方法征税。这样可以避免纳税人压低适用高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抬高低税率项目的销售额,从而进行所谓的避税。到底适用哪种税目呢?根据纳税人经营的主业,主业是销售货物的纳税人,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全部按货物征收增值税,主业是提供服务的,混合销售行为的全部销售额按服务征收增值税。如餐饮业在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应就全部销售额按餐饮住宿税目征收增值税,钢材厂销售钢材并负责运输,应就全部销售额按销售货物税目征收增值税。需要说明的是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到底按照哪个税目征收增值税,是由纳税人整体经营业务的主业判断的,而不是按照该项混合销售行为中货物的销售额与服务的销售额孰多孰少判定。如餐饮企业在为某桌顾客提供餐饮服务时,收取的饭费为700元、酒水费为5000元,此时也应将收取的5700元全部按餐饮住宿税目缴纳增值税。
混合销售行为是一项行为,因此,应作为一个整体征税,而不能像兼营行为那样分别核算分别按照各自的适用税率征税。也就是说,不能因为纳税人把货物的销售额与服务的销售额分别核算了,就分别按照两个税目征收增值税。
实务解析:企业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可以分别核算分别按不同税目缴纳增值税吗
建材商店主要经营建材和电缆的销售,在工商营业执照上注明兼营电缆的安装业务。2023年5月建材商店建材不含税销售额为18万元,电缆不含税销售额为7万元,其中5万元电缆同时为客户安装,收取不含税安装费1.5万元(单独记账核算)。建材商店将货物的销售额共25万元,按销售货物税目申报缴纳增值税,安装费1.5万元,按建筑业税目申报缴纳增值税。请问建材商店的做法对吗
答∶不对。建材商店销售电缆并负责安装的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因为建材商店属于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单位,其混合销售行为应当按销售货物税目征收增值税。因此,建材商店应将电缆销售额7万元及安装费1.5万元全部按销售货物税目申报缴纳增值税。
建材商店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等299 450
贷:主营业务收入————建材180000
主营业务收入———电缆70000
其他业务收入————安装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450
深化增值税改革后,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和退税率有了很多改变,13%?9%?8%?10%?6%?面对品目繁多的征税事项,傻傻分不清楚?别怕,小编整理了一套对比表格!一睹为快吧~
希望这些表格能让大家理清思路,
帮助您正确申报哦~
来源:上海税务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建筑业涉及到的税率是比较复杂的。一般纳税人有基本的税率,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有征收率 。在一项业务中,可能涉及到建筑服务,也可能涉及到其他现代服务;可能有一般项目,也可能有适用简易征收的项目;可能涉及到混合销售,也涉及到兼营,因此纳税人要注意区分各种情况下税率的选择。
9%税率: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
2023年,建筑业也加入了“营改增”的大军,3年来,实现了税率从11%到9%的转变。对于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来说,提供建筑服务一般都是适用9%的税率的。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凡是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签署合同是属于这个范围内的,一般适用9%的税率
3%税率: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和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不止是建筑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是3%的征收率,其他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大部分也是3%的征收率。因此,这是一个普适性的规则。
但对于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采用3%的征收率。这些情况,就是一般纳税人的简易征收。
最典型的几个简易征收是: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4.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简易征收是针对每一个项目的,有的项目符合简易计税方法,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有的不符合,就要选择一般计税。但是,同一个施工项目,不可以同时选择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此外,简易计税一经选择,原则上就36个月不得变更了。
6%税率:提供的服务大类不是建筑业,可能是现代服务、鉴证服务等。
在提供建筑服务的时候,往往还会涉及到一些辅助的服务。比如,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工程监理等,这些服务要特别注意其所属于的类别。因为从2023年1月1日开始,纳税人开票的时候,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上。因此,要注意正确的匹配。
比如,工程设计,是属于现代服务中的文化创意服务;开发票的时候,应该是:*设计服务*工程设计,适用现代服务的6%税率。
又如,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开发票的时候,应该是:*研发和技术服务*工程勘察勘探;适用现代服务的6%税率。
再如,工程造价鉴证属于现代服务中的鉴证咨询服务;开发票的时候,应该是:*鉴证咨询服务*工程造价鉴证,也是适用于鉴证服务的6%税率。
因此,分清服务的类别,就能知道是适用9%的税率,还是6%的税率
13%: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
现在13%的税率一般是涉及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是17%的税率降档而来,也是传统的增值税税率。但是建筑行业在采购材料,或者混合销售时,也是有可能出现这个税率的。
所以,需要区分情况来处理。
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可能会用到2%的征收率。
举个例子
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a公司,签订了一个1000万的建筑工程合同。其中,需要自行采购材料,进行设备租赁等。向一般纳税人购进金额为500万,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材料等的金额为100万,a公司对该工程选择一般计税方法,那么a公司可能会涉及到的税率有:
1. 建筑业的销项税,税率10%:1000*10%=100万,
2. 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材料,机械设备租赁,进项税率13%:500*13%=65万,
3.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进项税率为3%:100*3%=3万元。
增值税=100-65-3=32万
那么这里就涉及到了10%,13%和3%的税率。
综上,建筑业企业在具体的工程项目中,要根据不同的事项,来选择不同的税率。一般纳税人还要考虑项目是适用一般纳税还是简易征收。
水果、粮油副食调料等农产品相关的增值税优惠
为支持农业生产,国家对农产品(含初加工产品,下同)适用13%低税率,并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7月1日起,将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2023年5月1日起,将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2023年4月1日起,进一步将农产品适用税率下调至9%。
一年多时间,农产品适用税率由13%大幅下调至9%,降幅高达31%,这是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重大政策利好。同时,货物运输、房租、购置不动产、旅客运输等不断纳入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农产品流通行业增值税纳税人充分享受减税的改革红利。
为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2023年5月1日起,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由原商业企业80万元/年,提高到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式,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均可按规定适用上述政策。
为促进鲜活农产品生产和流通,国家对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实行了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对于降低相关农产品流通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
最新!5月起,新政策正式执行增值税税率表,打印出来学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修改以前曾经发布的增值税税率表。
五月已经开始,新政策正式执行。五月起,最新最全的增值税税率表如下,果断收藏、转发!
2023年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一
税率
(一)关键字记忆
1.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9%,6%,0%。
2. 销售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销售或进口正列举的农产品等货物(见附件1),税率为9%;
3.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进口税率为13%;销售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税率为9%)为6%,出口货物税率为0;
4. 除2、3项外,货物税率是13%,服务税率6%。
(二)分税目记忆
序号
税目
税率
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9-12项外)13%
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
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3%
4不动产租赁服务9%
5销售不动产9%
6建筑服务9%
7运输服务9%
8转让土地使用权9%
9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9%
10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9%
11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9%
12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9%
13邮政服务9%
14基础电信服务9%
15增值电信服务6%
16金融服务6%
17现代服务(除租赁服务外)6%
18生活服务6%
19销售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外)6%
20出口货物0%
21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0%
(三)图片记忆
(四)历史沿革记忆
二
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3档,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1. 1%: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以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2. 5%:主要包括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3. 征收率通常情况下是3%,容易与5%记混的单独记忆一下:
建筑服务,有形动产租赁,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未选择差额纳税的,这些容易混成5%,实际上是3%。
4. 三个减按:
(1)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3)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5.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见附件2)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
序号
税目
征收率
1销售货物3%
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
3销售服务(除另有规定外)3%
4销售无形资产3%
5销售不动产5%
其中四项业务征收率:
序号
税目
征收率
1建筑服务3%
2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3%
3不动产经营租赁5%
4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5%
5销售不动产5%
理解记忆:
1. 征收率大部分为5%(除建筑服务与车辆通行费)
2. 简易计税时,四项业务除房地产销售外,预缴税款的计算和申报应纳税款的计算一致。(理解:这意味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所实现的增值税其实已经在预缴地即建筑服务发生地和不动产所在地入库。)
3. 申报时: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税率/征收率)×税率/征收率/1.5%。
4. 申报时可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
(1)适用简易计税的不动产(不含自建)转让:可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一般计税自建和非自建不动产都不得扣除(理解:一般计税凭专票抵扣)。
(2)建筑服务:简易计税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一般计税不得扣除。(理解:继续沿用了原营业税差额征税规定,一般计税凭专票抵扣)。
(3)房地产销售:一般计税可扣除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简易计税不得扣除。
三
预征率
预征率共有4档,1%,2%,3%和5%。
序号税目
预征率
一般计税
简易计税
1
销售建筑服务
2%
3%
2
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
3%
3%
3
不动产经营租赁(其中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
3%
5%
4
销售不动产
5%
5%
5
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1%
理解记忆:
1. 预征率有2%、3%、5%、1%四档,还有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征收率仍是5%,理解:营业税政策平移)。
2. 简易计税预征率与征收率基本一致(除了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外是按预收款计算按3%)(理解:保证原有地方财政收入不受影响)
3. 销售不动产与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的预征率相同。
4. 一般计税的预征率,除了转让不动产以前由地税代征时不好区分一般计税与简易所以用了5%,其余的是3%和2%(理解:建筑服务设的低是为了避免因在建筑服务地大量超缴,机构所在地出现留抵,占压纳税人资金)
5. 计算公式:一般情况下,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税率/征收率)×预征率
例外情况:
(1)销售不动产不论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均按5%征收率进行换算,即预缴时都是:(含税销售额-可扣除)÷(1+5%)×5%。(理解:转让不动产由于当时是原地税代征,纳税人身份由原国税掌握,无法区分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2)房地产销售的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征收率)×3%;(理解:延续营业税的操作方法,收到预收款后直接乘以3%计算应预缴税款,但现在可以换算成不含税价,减轻了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3)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4)除其他个人外,应向不动产所在地/建筑服务税务机关发生地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理解: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在机构所在地直接申报纳税即可,不需要预缴税款。(理解:公路很长,可能跨好几个县(市、区)甚至跨省。)
(6)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应预缴增值税款=销售额×1%。
6. 预缴时可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公式中简称可扣除):
(1)转让不动产:不动产(不含自建)转让,可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只要不是自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在预缴时都可扣除;
(2)个人转让住房: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地区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可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其他地区免征增值税。
(3)跨县市建筑: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在预缴时都可扣除。
四
扣除率
序号
税目
扣除率
1
购进农产品(除以下第2项外)
9%
2
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10%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计算进项税额适用扣除率的情形:
1.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率。
4.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 农产品核定扣除时:(1)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2)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最终货物税率为9%时扣除率为9%;最终货物税率为13%,扣除率为10%。(3)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时,扣除率为9%。
附件1
以下13%货物易于农产品等9%货物相混淆:
1.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2. 各种蔬菜罐头。
3. 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 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5.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6. 中成药。
7. 锯材,竹笋罐头。
8.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9.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10. 各种蛋类的罐头。
11. 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12. 洗净毛、洗净绒。
13. 饲料添加剂。
14. 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15. 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附件2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一)5%征收率:
1.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9〕114号)
2. 销售、出租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3.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
(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财税〔2016〕68号、财税〔2016〕36号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4. 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6〕47号 )
5. 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
6. 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财税〔2016〕47号)
7.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 ,财税〔2016〕68号)
8. 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
9. 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二)3%征收率:
1. 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 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 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 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 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 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9. 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
10.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11.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12. 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13.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14.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5.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6.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140号)
17. 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18. 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
19. 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财税〔2016〕36号附件2)
2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1. 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
22. 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23. 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24. 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5.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财税〔2016〕140号)
26.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税〔2016〕140号)
27.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8.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财税〔2016〕36号附件2)
29.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23年11号)
30.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1. 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32.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33. 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34. 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8〕97号)
35.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9〕17号)
36. 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财税〔2019〕24号)
(三)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2.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
3.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 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6. 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7.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财税〔2016〕36号附件2)
(四)按照3%征收率减按0.5%征收: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五)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六)应当适用(非可选择)简易计税:
1.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4.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5.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
6.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根据最新政策更新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门票、客运票等发票的开具,及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了让大家更方便地理解最新版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我们做了一个导图。
增值税的前世今生
来源:税政第一线,每日言税、高顿财经、中税答疑、小颖言税等。由知税微信公众号整理发布,转发请注明出处。
01
销售货物无5%的税率
看货物和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一栏,很明显是销售货物,销售货物无5%的税率,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所以,从税率、征收率的适用范围来看,5%很显然不适用于货物。
02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范围
销售方是名称带经营部,大概率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我们可以查询一下。
未查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说明企业不是一般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目前阶段发票的征收率是有5%的,但是绝对不是这张发票的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到底有几档?很多人以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3%,但是有没有其他征收率呢,一起学习吧!
03
两档征收率
1、征收率为3%(一般适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是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的过程中,最常用的一种征收率,
计税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3%
2023年4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3%征收率的免税!
2、征收率为5%(特定范围)
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适用3%的征收率。但在特定范围内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的征收率,这些特殊情况主要包括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等,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时选择差额纳税的,也是适用5%的征收率。
计税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5%)
应纳税额=销售额×5%
04
两项减征规则
1、征收率3%减按2%征收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包括小规模)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2、征收率5%减按1.5%征收
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涉及个人出租住房的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1、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5%)
应纳税额=销售额×1.5%
3、
住房租赁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纳税。开1.5%的发票。
所以,你说这张发票税率栏是不是乱开的。
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纳税人有权拒收!!
一般的理解,进项税额抵扣就是在缴纳增值税时,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只按差额交税,进项税额抵扣可以获得一种类似于“减税”的效果。
这是种朴实、直观、外行的观点。
作为会计人员,应该更深地认识到,进项税额抵扣是一个价税分离的过程,将税金从价格中分离的结果是:成本与费用下降,从而利润提高。
比如,营改增对餐厅的影响,要这样计算一家餐厅的月收入为100万元,以前每月按5%的税率交5万元营业税,税后收入为95万元。
同样的收入,营改增后,因为增值税税率为6%,100万元的销售收入变成了100÷(1+6%)=94.34万元,即税后收入为94.34万元。
营改增后税后收入下降了0.66万元。
但是,由于其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了。100万元收入如果对应30万元的农产品食材成本,那么操作正确的话,其进项税额约有3.9万元,相当于食材成本下降了3.9万元,其结果是成本下降了3.9万元。如果再加上水电、房租上面因为抵扣进项税额所节约的成本,成本将下降4万多元。
结论出来了,虽然营改增后100万元收入的不含税收入相比营业税时的“不含营业税收入”下降了0.66万元,但成本费用下降得更多,下降了约4万元,则利润将上升约3.34万元。
这是大大的利好!
我们评价一家企业在营改增后利润的变化情况,一是看其收入在价税分离后下降多少,二是看其成本费用在价税分离后下降多少,如果收入降幅比成本降幅大,显然是利润下降,反之利润上升。
一般来说,考虑到随征的附加税,每抵扣100元的进项税额,相当于增加约110元的利润。所以,做好增值税会计,就是做好进项税额的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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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房老师讲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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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注会(税法-税率与征收率)
一、增值税税率有几档?
增值税税率,仅限于一般纳税人使用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现行三档税率如下(除零税率外)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表
税率
适用范围
13%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9%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 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销售或进口指定货物
6%
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提供现代服务(租赁除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列举的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二、增值税征收税率有哪些?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计税,一般纳税人在简易计税办法下适用征收率计税。现行增值税的征收率:
(1)一般情况 3%;
(2)营改增后新增 5%——主要与不动产租售、差额计税的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有关;
(3)减按 2%、1.5%等计税。
适用范围
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不动产业务除外)
3%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列举货物、应税服务)
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 3%征收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出租其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房企销售的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不动产经营租赁
5%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取得的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也可以选择差额征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选择简易计税
个人出租住房
5%的征收率减按 1.5%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 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纳税人销售 旧货(不包括二手车经销业务)
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
对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减按
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征收率减按 0.5%征收
【例题·单选题】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a12个月
b9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答案解析』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例题·多选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有()
a橄榄油
b调制乳
c二甲醚
d鲜奶
『答案解析』调制乳不属于初级农产品,应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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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房地产公司因销售开发楼盘接待客户看房的需要,计划租赁一辆7座沃尔沃的商务面包车,经汽车租赁公司客服人员介绍,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租赁汽车,二是租赁汽车另配备专业司机一名。租赁公司提供给a房地产公司两种租车方式的制式合同,a房地产公司在内部审核合同流程中,财务人员提出应明确发票的相关条款。
请问:该公司租车业务应取得的发票和增值税税率有什么不同?
答复:首先要区分汽车租赁公司取得汽车的时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六)款计税方法规定,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其中“纳入营改增试点之前”应理解为,有形动产购入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之前。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0月1日之后取得的资产应按一般计税方式13%有形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按有形动产租赁3%税率缴纳增值税。
其次,如果出租汽车并配备司机在一定期限内收取固定费用,通常称为湿租。出租方是一般纳税人应按“交通运输服务”9%缴纳增值税。出租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则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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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卷烟企业因涉及税种多,综合性强,是历年注会、税务师考试常考的类型,笔者摘录卷烟企业货物和劳务税案例一则,希望能给大家帮助
1、某市一卷烟生产企业(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甲企业从国外进口烟丝一批,已知该批烟丝关税完税价格为120万元,按规定应缴纳关税90万元,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入关后运抵甲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6万元、税额0.6万元。
(2)甲企业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一批,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为880万元;支付不含税运输费用1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烟叶当期验收入库。
(3)将收购的烟叶全部运往位于县城的乙企业加工烟丝,加工厂收取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50万元(含代垫辅料不含税价款20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烟丝加工后委托某小规模纳税人运回甲公司,支付价税合计8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生产领用本月进口的全部烟丝和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80%,生产卷烟1100标准箱(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均大于70元)。
(5)甲企业销售卷烟400箱给同市丙批发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200万元、增值税192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了批发企业2%的现金折扣;批发企业当月售出280箱,取得不含增值税的价款1000万元。
(6)甲企业经专卖局批准,销售给各卷烟专卖店3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00万元,支付销货不含税运输费用15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专卖店购买卷烟延期付款的补贴收入23.4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注:生产环节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150元/箱;烟丝消费税比例税率30%;批发环节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11%、定额税率250元/箱;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 、计算甲企业进口烟丝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 、计算乙企业受托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 、计算乙企业受托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
<4> 、计算甲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5> 、计算甲企业销售卷烟的销项税额。
<6> 、计算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7> 、计算甲企业向税务机关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8> 、计算甲企业向税务机关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
<9> 、计算批发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
<10> 、计算批发企业应纳消费税税额。
<11> 、计算批发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
<1> 、计算甲企业进口烟丝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自2023年5月1日,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组成计税价格=(120+90)÷(1-30%)=300(万元)
应缴纳消费税税额=300×30%=90(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税额=300×16%=48(万元)
<2> 、计算乙企业受托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80×(1+20%)×88%+10+50]÷(1-30%)×30%=423.98(万元)
<3> 、计算乙企业受托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
乙企业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423.98×(5%+3%)=33.92(万元)
<4> 、计算甲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自2023年7月1日起,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20%的税率计算。纳税人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
甲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0.6+48+880×(1+20%)×12%+10×10%+50×16%+15×10%=185.82(万元)
<5> 、计算甲企业销售卷烟的销项税额。
自2023年5月1日,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甲企业销售卷烟的销项税额=192+900×16%+23.4÷(1+16%)×16%=339.23(万元)
<6> 、计算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339.23-185.82=153.41(万元)
<7> 、计算甲企业向税务机关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1200×56%+400×0.015+900×56%+300×0.015+23.4÷(1+16%)×56%-90-423.98×80%=768.61(万元)
<8> 、计算甲企业向税务机关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
甲企业向税务机关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153.41+768.61)×(7%+3%)=92.20(万元)
<9> 、计算批发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
批发企业当月出售卷烟,应纳增值税=1000×16%-192=-32(万元),所以当月应纳增值税为0,留抵税额为32万元。
<10> 、计算批发企业应纳消费税税额。
批发企业当月出售卷烟,应纳消费税=1000×11%+280×0.025=117(万元)
<11> 、计算批发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
批发企业当月出售卷烟,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117×(7%+3%)=11.7(万元)
导读: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兴的科技产业取代了以往农业的地位,但是农业也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各国家政府都出台了有关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例如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等。那么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是怎样的呢?
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7%和 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 16%、10%。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 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 16%税率的农产品,按照 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 号)税率已被调整(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 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1、如果贵司购进的这些农产品是用于生产销售 16%(5月1日前税率 17%)货物的一般 纳税人,可以按规定继续享受增值税加计扣除 2%。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规定,从 2018 年 5 月 1 日起调整税率,对应也调整农产品扣除率,即农产品扣除率 13%调整为 12%。
3、经查询,天然蜂蜜和初加工的乌梅、陈皮、山楂、甘草类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 号)规定的“农产品”范围。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抵
一、企业购进农产品,属于以下几种情况进项税额可抵扣:
1、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票面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乘以10%为进项税额。
3、取得自开或代开农产品收购发票,以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10%为进项税额。
4、取得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农产品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10%为进项税额。
5、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以取得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12%为进项税额。
关于“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的回到就到这了,大家是否都完全明白怎么来处理这个问题了呢?
背景介绍,房产所有人为企业,承租人为企业,用于经营活动(非居住),面积100㎡,容积率1.7,年租金10万元(含税)。接下来我们算一算相关税金。
分多种情况,我们选取比较经典的两种计算方法
一、出租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非小型微利企业
把小型微利企业单独说出来是因为今年国家税务总局的发文,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增值税,不动产租赁税率9%,应纳税额=100000÷(1+9%)*9%=8256.88元
2、对应附加税,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7%+3%+2%来计算(位置不一样,会有差异)8256.88*12%=990.86元
3、房产税,出租业务,选择从租计征,12%的税率,应纳税额= 100000÷(1+9%)*12%=11009.17元
4、印花税,该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按照1‰纳税,金额91.74元
5、城镇土地使用税,需要查询当地的征收依据,以我所在为例,8元/㎡,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应纳税额为470.59元
以上总计20819.24元
二、出租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1、 增值税的征收率为5%,应纳税额=4761.90元
2、对应附加税减半征收,应纳税额为285.71元
3、房产税减半征收,金额为5714.29元
4、印花税减半征收,金额为47.62元
5、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金额为235.29元
以上总计11044.81元。
以上两种典型情况均未计算企业所得税,需要结合纳税企业的经营收入等实际情况汇总核算。
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今天是2月的最后一天,为了让各位纳税人3月能顺利申报增值税,本文小编把常见的税率申报错误类型的解决办法汇总,赶紧看过来吧~
一、我们先看看增值税税率有哪些?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等;
销售或进口货物,如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等,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提供现代服务(租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出口货物。
ps:
这里要注意下哦!自2023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二、增值税征收率有哪些?
5%和3%。
三、常见错用税率及兼营申报错误类型有哪些?
(一)适用征税项目填写错误
纳税人申报时,未区分应税货物与应税服务,错误填写栏次,虽当月能正常申报,但次月网报提示错误,不能正常网报。
例:某超市取得的销售收入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时取得的销售大米、食品油需填写入附表一第4a栏(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而取得的停车费收入填入4b栏(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若当月申报时,未按4a,4b区分填写,全部填入同一栏次,且总金额一致,则企业当月网报可通过系统比对,但在次月网报时系统会提示错误,原因是因为未正确区分征税项目,需到税务机关更正申报表后,才能进行申报。
(二)适用税率选择错误
这是纳税人错误开具发票导致的申报错误,常见情况为纳税人选择错误税率开具发票导致票表比对不通过,造成当月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
例:超市取得的一般商品收入9万元对应税率为17%,但开具发票时选择税率为3%。遇到发票税率开具错误的情况,该企业当月该笔销售收入不能正常申报,应按17%的税率申报9万元的未开具发票收入,次月开具3%的红字发票,冲减该笔收入,然后正常开具17%税率的发票,次月申报时,在未开票收入填写-9万元冲减该笔收入。税率错用会造成票表比对不能通过,企业不能正常网报,两个月都需到税务机关申报并手工清卡。
(三)免税项目填写错误
此类错误主要表现在在申报时未准确区分第三个项目免抵退税与第四各项目免税。第三个项目免抵退税是针对出口企业填写,其他企业免税项目应填写到第四个项目。
例:超市取得的销售鲜活肉蛋收入1.5万元,应在附表一第三个项目第18栏填写入对应的列,不应填入免抵退税栏第16栏。如果填写错误,以后月份网报系统会识别错误,不能正常网报。
注意!减免税申报表也需要填报并与附表1减免税收入相对应。
四、错用申报税率可能导致的问题
以一个案例来说明,某企业将应适用13%税率,错误申报为11%税率,导致少缴税款,最后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的情况。
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最近遇到点小麻烦,该公司于2023年4-6月期间,分别发出货物销售给某东北客户和某经销商,分别收到货款实现收入3504208.02元和 3005238.21元,但当时未开具发票。2023年7月后该公司开具该两笔收入发票并按照11%申报收入,造成少缴税款。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补缴税款103794.09元,并加收滞纳金6378.52元。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2023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货物,税率为11%。
以上述案例为例,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于4月-6月间,实现3504208.02元和 3005238.21元两笔收入,应按照当时税率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应缴纳增值税=(3504208.02+3005238.21)/1.13*0.13=748874.35元
该公司在7月简并税率后按照11%申报缴纳增值税。
实际缴纳增值税=(3504208.02+3005238.21)/1.11*0.11=645080.26元
少缴税款=748874.35-645080.26=103794.09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此加收滞纳金6378.52元。
税务机关提醒:一定要在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当月按照适用税率及时申报缴纳增值税,不然会造成多缴滞纳金的负担。
五、申报时其他注意事项
小编提醒大家:申报时一定要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原则及时申报。申报当月收入时,应包含所有开票收入及未开票收入。若当月已进行未开票收入进行申报,次月补开发票,则填写负数未开票收入进行冲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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