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 适配人群 | 矿级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员 | 使用场景 | 矿级管理,特种作业,新员工入职 |
|---|---|---|---|
| 制定背景 | 工人安全意识不够强,容易出事故。新工人不熟悉操作,老工人可能忘记规矩。想让大家懂安全、会操作、不出事。 | ||
| 适用范围 | 矿上所有人,包括老板、干部、技术员、新工人、老工人、换岗的、用新东西的。 | ||
| 职责分工 | 矿长带头抓,副矿长管具体,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盯自己人,班组长守好班组,安全部门监督考试。 | ||
| 管理规定 | 上岗前必须培训考试,特种作业要持证,复工换岗得再教育,用“四新”要先学安全,全员每年学够小时。 | ||
| 监督与罚则 | 培训有时间要求,考试每年搞,不及格要补考,成绩进档案。检查靠考试和抽查,没做到就重新学,严重就停岗。 | ||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专业人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矿级负责人的培训
企业法人代表及厂、矿长、副矿长,都必须轮流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并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矿长安全资格证方能任职。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以及行政管理干部,他们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力量。安全培训着重解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工作中以身作则。在教育过程中要借鉴国内外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具体实际,对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安全素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2次。
三、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教育与培训
特种作业是由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选厂的作业,非煤矿山包括矿工种“爆破员、通风工、信号工、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井泵工、主扇风机操作工、主提升操作工、运输机操作工、尾矿工、安全检查工和矿内机动车司机等。
1、凡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后,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本工作的操作学习。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凡已取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 (一般每年考核复审一次)。对电气焊、电工、起重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gb530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矿考核管理细则》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经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省安全操作证者,必须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期限复审,否则应立即停止操作
四、新进矿工人的安全培训
1、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监护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经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选厂
2、新进露天矿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全员安全教育
企业对全体职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在职工中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实现生产安全化。必须经常进行全员安全教育,以及时提醒、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全员安全教育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包括广播、板报、报刊、报告会、安全讨论会等。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报导典型事故案例,联系实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全员安全教育每年不得少于16小时。
六、复工工人安全教育
1、凡休假七天以上的返岗人员,必须经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二级生产单位、选厂、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因工受伤及未受伤的责任者复工后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等。
七、换岗工人安全教育
调换工种以后工人对所从事的新工作不熟悉,对操作规程和技术不了解。为了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企业、选厂、采区危险区域情况,本岗位的工作责任、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
八、“四新”安全教育
当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时,必须对从事该工作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点教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防护装置的使用等方面的内容、使工人能够独立操作、安全生产。
九、安全知识考核
1、每年由矿长组织,对中层干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试。
2、每年由副矿长组织对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试。
3、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组织,对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试。
4、各单位每半年对班组长以及骨干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试。
5、无论干部或职工,凡考试不及格者,限期补考,其考试成绩进入个人档案,作为评比升级的条件之一。
十、安全教育内容
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厂、矿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教训及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车间、班组安全教育,主要针对车间、班组工作环境、机械设备状况、生产任务情况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重点是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
| 适配人群 | 新入职工人,转岗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工种变更,特种作业 |
|---|---|---|---|
| 制定背景 | 工人安全意识不够强,老出小事故,想让大家多懂点安全常识,干活时更小心些。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新进工人、换工种的工人、特殊工种、各级干部和安全员。 | ||
| 职责分工 | 公司安全部牵头安排,项目部组织落实,班组负责日常教育,安全部不定期抽查记录。 | ||
| 管理规定 | 新工人必须过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换工种要重学;特殊工种必须持证;干部每年至少轮训一次。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教育都要登记入卡,安全部查记录,没做或造假就通报批评,补课重考,严重扣绩效。 |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为了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人卡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为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小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安全教育的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的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和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培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以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幻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实施。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构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安全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如"百日安全生产法","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蝗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8)教育培训形式。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煤矿安全教育培训
| 适配人群 | 煤矿班组长,安监部人员,四级安培教师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岗位轮换,班前教育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故才搞培训。工人不懂安全容易受伤。想让大家多懂点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减少伤亡。让管理更规范些。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部门和所有职工。包括机关、基层单位、班组长、普通工人。 | ||
| 职责分工 | 政工部管计划和抽查。机关部室包保检查。基层单位组织培训。班组长负责班前教育。安监部出题考试。四级安培中心管教学。 | ||
| 管理规定 | 先培训再上岗。新工人要三级教育。每年必须培训够学时。周五必须搞安全活动。班前十分钟不能少。补课要100%完成。 | ||
| 监督与罚则 | 用考勤、记录、通报来盯。搞互查、抽查、闭卷考。不参加就罚钱。材料不按时交也罚。出问题追责任到人。每月考核排名发奖罚。 | ||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矿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庞庄煤矿机关部室、基层单位及所有干部职工。文秘部落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政工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结对子(必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组织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包保人员落实兑现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六条各机关部室负责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包保、检查、指导、督促,同时对包保单位的活动情况如实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政工部。
第七条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八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单位干部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九条矿政工部负责制订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矿财资部负责制订全矿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学员的抽调、培训、复训合格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
第十条安监部负责题库编写、对培训教学计划的审定,根据教学计划制卷、出卷,负责要害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储备,填写《考试处罚通知书单》。
第十一条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一般工种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组织考试、学员成绩登记、学员考勤、档案管理。
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第十二条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矿长、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矿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矿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矿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三条新进矿的工人,必须接受矿、区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经矿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一)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区队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煤矿技术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环境、工种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四章安全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以职工周五安全活动、班前十分钟教育和上级部署的以及针对矿井工作实际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为主要载体,宣传贯彻上级安全指令、精神,突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第十五条每周五为职工安全教育的时间,分上、下午两次或者分早、中、夜班三次进行。
第十六条安全活动必须由行政主管主持,无特殊情况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主持。
第十七条安全教育主持人必须提前备课,有活动课案和授课计划,课案字迹工整。
第十八条安全教育活动的时间一般为40分钟,出勤率要达到95%以上,补课率达到100%。
第十九条安全活动实行实名考勤,对于因假、因休班未参加安全活动的,必须在下周安全活动日之前或上岗前进行补课,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参加补课的人员要签名备案。
第二十条安全活动必须要有“四问法”的内容,针对本单位或其它单位发生的人身、机械等事故进行系统追问,指定职工发言,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一条凡涉及基层单位安全教育的各项计划、总结等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送,严禁敷衍了事。职能部门对此项工作要进行定期通报,严格考核。
第二十二条机关包保人员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要适时予以督促、指导和帮助,加强对包保单位的考核力度,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打人情分。
第二十三条“双向”考核表在每周六上午8:00前以书面的形式报送政工部,需要汇报的内容包括:安全活动时间、主讲人、出勤补课情况、“四问法”的主要内容等。
第二十四条安全教育实行三项制度:即周五“双向”考核制、三井互(抽)查制和周一早调度会、党支部书记例会通报制。“双向”考核由机关部室与基层单位结对子包保;互(抽)查分为三井包保人员互(抽)查和闭卷考试,以查看安全教育效果为主;将互(抽)查情况和每周五的包保情况在下周一进行通报。
第五章安全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安全教育与培训实行登记制度。矿必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档案,没有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工,不得在工作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否则按“三违”论处。
第二十六条基层各单位应根据矿的统一安排和培训计划,制订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在每年10月底向财资部上报下年度需培训工种、人员计划并备案。
第二十七条财资部根据各单位需求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培训班。有关专业工种的培训信息,应提前通知教学单位。
弟二十八条四级安全培训中心根据文件要求,按照上级规定的教学大纲、安全培训教材,制定教学计划,配备师资。并将相关情况在开学前制表,一式两份分别送到安监部和财资部。
第二十九条学员报到后,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将学员自然情况录入微机,并校对无误,发给矿安监部、财资部。
第三十条安监部对教学计划审核后签署意见返回。
第三十一条培训班结束,四级安培中心提供参加考试学员名单,安排考场,提交《缺额学员通知单》。
第三十二条安培中心、财资部、安监部等部门分别提交培训工作小结,四级安培中心负责汇总后,报相关单位和分管领导。
第三十三条参加教学计划编制、审定、试卷命题、监考、巡考、阅卷等相关人员,应在附表涉及的栏目内签名存档,发现问题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六章奖 惩
第三十四条安全活动时间不够或周五安全活动每少一次罚单位党政主管和包保单位部室负责人各30元。如无特殊情况行政主管不主持会议的,每次罚款50元。
第三十五条补课率达不到要求者,每次给予党政主管和包保部室负责人各罚款100元;没有备课材料或备课不认真的罚党政主管100元。
第三十六条 机关部室包保人员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凡迟交或不交报表的每次罚部室责任人30元。
第三十七条 凡在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被通报扣分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并对机关包保部室罚款200元。
第三十八条 连续两次(含两次)以上以相同的原因和问题被矿通报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三十九条 对于各项安全教育的材料报送不及时或不报送被全矿通报的,一次罚款200元。
第四十条 每月初矿将按照“双向”考核的要求对上月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排名前三名的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各奖励1000元,对安全包保先进个人各奖励100元。矿年底对安全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十一条在矿、集团公司举办的各专业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复训学习班中,各单位必须按照下达的指标安排参训人员,选派合格的学员参加培训,发现一名学习“专业户”,对学员单位处罚2000元;每缺一人次,不经请假的,对单位罚款500元,履行请假手续的,对单位罚款100元,由四级安培中心、安监部签署罚款单送交财资部办理。请假以书面形式,并经矿分管安全培训的领导签字后有效。
第四十二条对考试不及格人员由安监部通知财资部,由财资部、四级安培中心安排一次补考,个人负担补考费30元。
第四十三条对巡考、监考失职者,给予一次罚款200元,并取消其参加巡考、监考的资格。
第四十四条泄漏试卷、试题秘密者,给予责任者罚款500元,并不准其从事与此相关的工作。
第四十五条 在抽查考试中对成绩不及格的职工进行补考,每人每次交补考费30元,补考仍不及格者进行脱产培训。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按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
第七章附 则
第四十六条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费用按1.5元/吨提取由矿考委按规定,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解释权属某某煤矿。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环境安全教育培训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工程项目施工,特种作业上岗,季节性施工 |
|---|---|---|---|
| 制定背景 | 怕大家不懂安全环保,干活出事。想让所有人明白安全第一,提前防着点。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工地、管理人员、工人、分包的人、食堂保洁都得学。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抓,安全员具体干,人力资源处组织培训,领导要检查签字。 | ||
| 管理规定 | 没培训不能上岗;按三级分着教;不同工种教不同内容;不能走过场。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培训要留记录、签字;考核不过关不让干活;查到没培训就停工补课;抽查发现造假扣分通报。 | ||
一、一般规定
1、开展环境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公司加强安全环境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发展安全技术的前提性和基础性工作之一。
2、开展环境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全体工程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真正认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素质、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3、环境安全教育与培训应体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原则,工程项目部应把教育培训贯穿施工生产全过程,应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分包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未经环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应坚持常规性和针对性相结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各类工种和人员分别开展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环境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注重成效,避免走形式。
5、环境安全教育五项基本内容
5.1 环境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教育、方针政策教育、形势教育、劳动纪律教育等;
5.2 环境安全知识教育:包括在施工生产中确保安全和健康要求的教育、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教育、认识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区域(部位、点)的教育、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教育、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教育等;
5.3 安全技术和技能教育: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教育、安全技术措施教育、环境保护措施教育、安全操作和自我保护技能教育、安全检查和交接要求教育等;
5.4 安全伤亡事故教育:包括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安全事故责任教育、安全事故的保护现场和接受调查要求教育等;
5.5 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包括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教育、消除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教育、安全生产奖罚规定教育等。
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建立档案,并履行必要的签字手续;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立、保存分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二、公司各级负责人和各类工程管理人员环境安全教育与培训
1、公司各级负责人和各类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有关环境安全知识和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素质。
2、公司法定代表人、各级行政主管和项目经理每年度接受环境安全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⑴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
⑵ 安全和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⑵ 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⑶ 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理论教育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每年度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年度考核。
4、其他工程管理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处组织,每年度接受环境安全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三、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1、新工人应包括新入场的项目管理人员、本单位和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从事后勤工作的炊事员、卫生保洁员等。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指新入场工人必须经过分公司、项目部(车间)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由各级单位分管生产行政副职或负责人组织),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分公司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操作岗位。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⑴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教育;
⑵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教育;
⑶ 一般教育(施工生产的特点、安全和环保要求、公司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教育);
⑷ 安全和环保知识教育;
⑸ 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3、项目部(车间)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⑴ 项目(车间)情况和生产、设备特点、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要求教育;
⑵ 项目(车间)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教育;
⑶ 安全和环保标准及管理制度教育;
⑷ 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教育;
⑸ 防火、防爆、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教育;
⑹ 项目(车间)作业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
4、班组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⑴ 本班组作业任务的特点和安全要求教育;
⑵ 与本班组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制教育;
⑶ 经常使用的设备机具、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维护等安全知识;
⑷ 作业中不安全因素、有毒有害区域和易发生事故点教育;
⑸ 应急、排险、自我保护要求和技能教育。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的一般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⑴ 持证上岗要求和定期复审教育;
⑵ 安全技术理论、实际操作技能教育;
⑶ 危机情况紧急处置要求教育等。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公司各级劳动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中小型机械操作工由公司相关部门协同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具体规定按照公司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证件管理办法》执行。
五、待、转、换岗安全教育和特定情况适时安全教育
1、工人待岗、转岗和变换岗位(包括临时变换)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工人必须接受新的安全教育。
3、对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节假日前后、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等各种特定情况下,作业工人必须接受适时的安全教育。
六、经常性安全教育
1、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并根据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分别进行。
2、应利用会议、黑板报、宣传窗、百日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参观先进典型及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意识宣传和知识普及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
| 适配人群 | 新入职员工,车间主管,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岗位调动,检修作业 |
|---|---|---|---|
| 制定背景 | 新员工不懂安全容易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刚进公司的人和调岗的人 | ||
| 职责分工 | 人力资源部牵头,安全技术部配合,车间主管和班组长各管一级 | ||
| 管理规定 | 必须三级教育全做完,考试合格才能上岗,调岗也要补课 | ||
| 监督与罚则 | 考试不合格不能分配岗位,成绩记进“安全作业证”,没完成的要重来,领导要定期检查教育情况 | ||
(一)新入公司人员均须经过公司安全技术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技术部安全教育(一级),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技术部、各分厂安全部门协助,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集团公司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集团公司属下的生产及非生产单位。
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防灼伤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二)公司内调动(包括分厂内调动、车间内调动)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三)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四)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五)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六)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七)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八)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十)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十一)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应经安监部门举办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二)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安全技术部主任、副主任,应持有注册安全主任证书,总经理要持有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十三)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十四)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基建安全教育培训
| 适配人群 | 矿井主要负责人,煤矿特种作业人员,井下一线工人 | 使用场景 | 煤矿井下作业,特种作业持证,新员工入职培训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培训乱七八糟,没人管谁该学啥。现在想让大伙儿真懂安全、会干活,别老出事。 | ||
| 适用范围 | 矿上所有人,包括领导、班组长、井下工人、地面工人、外包队新来的。 | ||
| 职责分工 | 培训科牵头安排课程发证,安监站盯着持证上岗,各队班组长负责每天班前讲安全。 | ||
| 管理规定 | 新工人必须学满72小时才准下井,老师傅带徒弟至少一年,特种工必须拿证才能干,没证不准上岗。 | ||
| 监督与罚则 | 电脑抽考天天有,考试不及格扣工资,吊销证书要再学32小时,班前会必须讲当天活儿的安全要点。 | ||
基建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落实培训责任,加大培训力度,推进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职工队伍安全技术水平,达到本质安全型和安全高效型矿井。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局*年第20号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培训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培训、教考分离”的原则,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全员参与、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整体提升。
3.安全培训采用的主要形式是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并重,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相结合。
4.脱产培训包括上级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临时必脱产培训。
5. 业余培训的主要形式是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和现场技能培训,同时要充分运用网络教育、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现代化教育培训手段,拓展教育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实现职工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职工行不规范的全面提升。要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范畴。
6.脱产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矿井主要负责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地面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工种的作业人员、新聘用人员以及其他需要脱产培训的人员。
7.矿井主要负责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井下电钳工、井下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掘进机司机、主提升司机、监控维检员等十大特种作业人员,地面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的工种,是国家监管的持证人员,按上级要求进行脱产培训。
8.矿长、副矿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煤矿主体相关大专以上学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目。
9.地面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的作业人员,准入条件及培训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10.新聘用人员必须接受脱产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在本矿井下从事作业的外包队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入矿后首次安全培训和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取得《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煤矿井下和地面从业人员必须与老工人签订至少一年一对一的师徒合同,在老工人的带领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实施条例》规定实习四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在老工人的指导下,独立上岗作业。
11. “三违”人员的培训按各单位制定的相关处罚条例和管理办法执行。
12.临时指定的脱产培训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3.所有生产一线队、班组必须强化班前安全培训,针对现场实际讲任务,针对任务讲安全,针对安全讲培训。要加大现场实际操作培训抽考的力度,使安全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融为一体,共同提高。班前会要对特殊工种的上岗情况进行排查,确保上岗人数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设施,对所有职工进行全方位培训,按照公司建立的全员安全培训的考试题库和电脑考试系统在电脑上逐步实行微机抽考。
14.从业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15.培训部门根据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制定具体细则,派送培训人员。同时负责新工人、转岗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负责对具有安全资质外委施工单位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协同安全部门做好业余安全培训工作,对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统计、建档、管理。
16.安监站负责安全培训持证工作的监督检查。
17. 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对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管。
18.安全、培训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组织并监督检查安全技能培训工作;保证持证上岗人数符合国家定员规定。
19.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未经安全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干部不准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
20.从业人员,都必须持有国家统一的《合格证书》,《合格证书》由培训部门负责颁发。没有取得《合格证书》者,一律不准上岗。
21.《合格证书》实行吊销与返还制度,由培训部门执行,安全部门监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吊销《合格证书》:
(1)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2)实践证明其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违章作业者。被吊销证书的职工,至少进行32学时的脱产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重新颁发《合格证书》。
22. 建立全员安全档案,充实档案中的培训记录,逐步实行微机管理。
23. 安全培训考核与工资挂钩,根据考试成绩、及格率等制定安全培训的考核奖罚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有限空间作业活动安全教育培训
| 适配人群 | 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安全检测员 | 使用场景 | 密闭设备作业,地下工程作业,发酵池作业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出过事故,有人晕在罐子里。空气不好、气体乱飘、氧气不够,得管住这些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进罐子、下井、钻冷库的人和班组。 | ||
| 职责分工 | 技术总工带头管,班组长盯现场,安全员查记录和装备,工人自己戴好东西。 | ||
| 管理规定 | 先测气再进去,氧含量要够,不能闻着怪就硬闯,不准用纯氧吹风,装备必须齐全才开工。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周培训一次,测气要有纸条记录,不测就停工;查到没记录扣当月奖金,出事按预案拉人;每月抽查装备是否能用。 | ||
一、有限空间安全教育常识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一是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检测】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9.5-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 <25ppm)。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2、【危害评估】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3、【通风】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防护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5、【呼吸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6、【应急救援装备】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
公司将对管道施工人员每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一次,由技术总工讲授,参与培训后进行培训记录,保证培训人员切实认识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必要时,公司将请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专业老师开展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办公楼防安全教育培训
| 适配人群 |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人员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岗位调动,消防宣传日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培训没计划,钱和人老不到位,员工消防知识少,出事手忙脚乱。 | ||
| 适用范围 | 全体人员,重点是新员工、值班员、消防管理人。 | ||
| 职责分工 | 责任人管钱和计划,管理人具体办培训,各部门带人参加,人事做记录。 | ||
| 管理规定 | 半年训一次老员工,上岗前必须训新员工,值班员要持证,内容得讲法规、危险点、器材用法。 | ||
| 监督与罚则 | 按计划推培训,每次都要签到留痕,不参加的补课,记录交人事存档,抽查不会的重新学。 | ||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三、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四、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五、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七、单位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班组 安全教育培训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安全员,值班长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工艺变更,复工返岗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安全教育乱七八糟,新员工不知道咋干,老员工也常忘规矩,事故老出,得统一管起来。 | ||
| 适用范围 | 佛子矿业公司所有单位、科室、生产岗和管理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环保科管总,人力资源科办培训,党办管干部,各单位自己搞班组教育。 | ||
| 管理规定 | 新员工必须三级教育满72小时,老员工每年至少15课时,换岗复工都要重训,考试不过不能上岗。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签到和试卷,年底考核挂钩工资,造假扣200-500元,不培训扣100-200元,工会牵头检查。 | ||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对生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以及检查与考核等内容进行了统一规定。
1.2 本制度适用于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所属单位、科室部门。
2.引用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2.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
3.术语与定义
3.1安全教育:亦称安全生产教育,是一项为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而进行的教育培训工作。安全教育是有计划地向企业职工、管理人员、新入职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灌输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通过典型经范事故能力验和事故教训教育,促使职工不断认识和掌握企业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和伤亡事故规律,是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进行智力投资,全面提高企业素质的一个带根本性的重要工作。
4.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科为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教育管理主管部门。
4.1.1 负责组织公司生产岗位员工(新入职人员公司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及管理人员(值班长、班组长、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1.2 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公司内生产单位日常安全教育活动(包括班前安全活动、每周安全活动日)和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等;
4.1.3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级的安全教育档案。
4.2 公司人力资源科为开展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机构。
4.2.1 负责编制公司级中、长远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4.2.2 负责落实安全教育经费、师资的配备和培训场地的安排。
4.2.3 负责向安全环保科提供新入职人员(含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特种作业人员和离岗后重新上岗员工、调换工种人员的名单。
4.2.4 负责汇总新入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成绩,填入个人培训档案表;同时(需同时提供1份到安全环保科备案)对各单位新入职上岗人员签订的“师徒合同”进行检查、督促。
4.3 公司党办(组织部门)为开展科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的组织实施机构。
4.3.1 负责向人力资源科、安全环保科提供新任职科级人员、调入干部人员名单。
4.3.2 协助公司人力资源科、安全环保科开展新任职科级人员、调入干部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汇总其安全考试成绩,并纳入干部考核管理。
4.4 公司所属各单位
4.4.1 负责新入公司人员工区或选厂级、班组级的二级安全教育。
4.4.2 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性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包括:班组安全活动日、每周安全活动日、复工教育、调换工种教育、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等。
4.4.3 负责组织转岗、换岗及待岗后重新上岗员工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4.4.4 每季度对本单位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总结。
4.4.5 建立、健全本单位各类人员安全教育档案。
5.管理内容与要求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识别:
5.1.1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需对员工安全意识进行辩识,掌握员工对安全健康知识熟悉程度。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培训需求识别:
① 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②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
③ 安全标准化系统;
④ 安全操作规程;
⑤ 应急程序;
⑥ 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
⑦ 事故、事件回顾;
⑧ 岗位职责;
⑨ 特定风险;
⑩ 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
11 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
12 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
5.1.2 新入职人员进公司后必须首先接受安全意识教育,并对其意识情况进行重点跟踪。
5.1.3 当工艺流程发生变化时,必须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5.1.4 当员工脱离工作岗位超过规定时间返岗时,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复工安全意识教育。
5.1.5 管理层特定安全意识应与其个人的安全管理职责相适应。
5.2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针对所有员工和所有作业过程从以下方面识别培训需求:
5.2.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5.2.2 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
5.2.3 生产过程、技术发展的需要;
5.2.4 变化管理的要求;
5.2.5 风险评价结果;
5.2.6 事故、事件信息;
5.2.7 学员反馈意见、以往培训记录;
5.2.8 相关方的要求;
5.2.9 用工连续性、特定岗位的能力要求等。
5.3培训计划及对象
5.3.1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已识别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教师、培训方式、考核方式。并按计划实施培训,保存所有培训过程和结果记录。
5.3.2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生产岗位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
5.4培训方式
5.4.1 培训方式分为自培和送外培训两种。包括:外委培训、公司培训、工区培训和班组培训。
5.4.2 培训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业余培训三种。
培训组织实施过程
5.4.1 公司所有员工根据岗位工种的不同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5.4.2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0课时。
5.4.3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
5.4.4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课时。
5.4.5 公司内特殊工种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
5.4.6 公司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5课时。
5.4.7 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工区或选厂、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
5.4.8 以上培训时间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5.5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新招聘的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工区或选厂、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时间不少于72课时。
5.5.1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科负责组织实施,授课人员为公司主管领导和公司有关方面的专家,时间不少于32课时。主要内容是:
5.5.1.1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讲解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使新入职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5.5.1.2 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矿史、劳动纪律、社会保险、企业发展特点、设备分布情况(着重介绍特种设备的性能、作用、分布和注意事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一般生产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等方面安全知识。
5.5.1.3 介绍公司矿山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公司矿山和同行业常见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讲解,阐明伤亡事故的原因及事故处理程序等。
5.5.1.4 讲解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各种事故的防范措施。
5.5.2 工区或选厂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工区或选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至少32课时,授课人员为工区或选厂负责人、安全员和技术骨干等。培训内容应包括:
① 介绍本单位生产特点、性质。如本单位的生产方式、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及活动情况;本单位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本单位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场所等情况;常见事故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② 根据本单位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③ 讲解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可能造成的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
④ 介绍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5.5.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班组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至少8课时,授课人员为由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培训内容应包括:
① 介绍本班组生产概况、特点、范围、作业环境、设备状况等。重点介绍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可用一些典型事故实例去剖析讲解。
② 讲解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讲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介绍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及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教育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人员,并学会如何紧急处理险情。
③ 讲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保管方法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④ 讲解自救互救、紧急救援的方法,并让员工熟悉应急避灾路线。
5.5.4 新入职人员只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逐级考核全部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成绩应填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存档备查。新入职人员只进行三级教育还不能单独上岗作业,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员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5.6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5.6.1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培训时间至少52小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并有矿山安全工作经验,方可任职。
5.6.2 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每年必须参加复审培训,培训时间至少16课时。
5.6.3 培训内容应包括:
①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②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本行业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③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④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⑤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⑥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⑦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5.7.1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公司分管安全、生产、技术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培训时间至少56课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并有矿山安全工作经验,方可任职。
5.7.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必须参加复审培训,培训时间至少16课时。
5.7.3 培训内容应包括:
①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②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等知识。
③ 工伤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④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⑤ 事故现场勘验技术及应急处理措施。
⑥ 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⑦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⑧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⑨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8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公司《特殊工种管理制度》执行。
5.9在职安全教育培训
5.9.1 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的时间至少20课时。
5.9.2 公司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根据变化程度决定。
5.9.3 任何原因造成员工离开工作岗位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至少20课时。
5.9.4 员工在本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新工种安全教育培训,重新工区或选厂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至少40课时。
5.9.5 员工每年进行的在职安全教育培训,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等,考核成绩和教育时间必须进行在职安全教育登记。
5.10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
5.10.1 本公司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具备条件的以本公司为主体组织实施,不具备条件的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所有员工根据工种和工作岗位的不同,每年必须进行在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5.10.2 公司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的资金予以保证。
5.10.3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在职安全教育登记表、培训考核试卷存档、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等,由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归档管理。
5.10.4 杜绝弄虚作假、编造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档案应付检查。
5.10.5 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完毕后,必须通过学员反馈、绩效改善、管理层反馈、测试结果分析、现场应用能力等途径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6.检查与考核
6.1检查
6.1.1 公司工会召集员工代表对全公司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检查,检查人员一般应包括:工会、人力资源科、安全环保科、党办(组织部门)、企划科等相关人员。
6.1.2 公司工会在进行组织检查时,着重对培训时间、地点、参加培训人员签到情况、考试成绩等培训事宜是否真实可靠进行检查。
6.2考核
6.2.1 公司企划科对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进行考核,每年考核一次,年终与各单位经济责任制一起考核,由公司工会提供检查汇总数据。
6.2.2 对各单位不按规定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完整,考核扣罚单位责任人100-200元。
6.2.3 对各单位弄虚作假、编造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资料应付检查的,给予单位负责人严重警告处分,并向全公司公开通报在月经济绩效考核中落实对责任单位的考核,并扣罚责任人200-500元。
6.2.4 以上扣罚在月经济绩效考核中落实考核扣罚额度。
7.附录
7.1 职工培训开班审批表。
7.2 三级安全教育记录表 。
7.3 矿级安全教育登记台帐。
7.4 安全教育培训评估调查表。
7.5 安全教育培训评估报告。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 适配人群 | 新进厂员工,转岗职工,特种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岗位变动,特种作业 |
|---|---|---|---|
| 制定背景 | 新员工不熟悉安全规定,老员工换岗或离岗久了容易忘规矩,特种作业风险高,得有人教、有人管。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新进厂的人、临时工、实习生、培训生、换岗或离岗的职工、特种作业人员。 | ||
| 职责分工 | 生产部牵头公司级教育,车间或部门负责人管本级教育,班组长负责岗位教育,技术部帮着做。 | ||
| 管理规定 | 新员工必须过三级教育才能上岗;离岗超三个月要补课;特种作业必须持证,没证不能干;事故后要现场学教训。 | ||
| 监督与罚则 | 上岗前必须完成对应教育,没完成不给安排工作;检查靠考勤和签字记录;没执行的扣当月绩效,严重就调岗;每月抽查教育落实情况。 | ||
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知识专门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对新进厂员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培训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安全教育(即指公司、车间或部门、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安全教育由生产部负责,技术部协助,学习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指示、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安全的规定;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由车间或部门负责人负责,主要是学习本车间或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班组岗位安全教育主要学习本工序或班组范围内有关安全规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用品穿戴等安全注意事项。
2、对改变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对脱岗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3、对特种作业人员,如从事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起重、车辆驾驶、气瓶检验、易燃易爆人员,必须组织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上岗作业。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和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