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安全问题老出,得有人定期碰头商量咋办。 | ||
|---|---|---|---|
| 适用范围 | 区(车间)长、队长、书记、管理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区(车间)长主持开会,大家都要来,谁不来要记名。 | ||
| 管理规定 | 每旬必须开一次会,不能拖,不能少,不能只派代表。 | ||
| 监督与罚则 | 开会要留记录,矿里不定期查签到表和会议内容,漏开三次通报批评。 | ||
1、必须每旬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安全例会有区(车间)长主持,所有区(车间)领导,队长、书记及有关管理人员参加。
3、贯彻公司、矿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人物、要求,总结区(车间)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研究安全有关奖罚事项。
| 制定背景 | 以前查隐患太随意,老是漏掉问题。想让排查变成固定动作,天天做、月月做、人人都做。 | ||
|---|---|---|---|
| 适用范围 | 全公司所有生产单位和管理人员,重点是井下各作业点。 | ||
| 职责分工 | 经理总负责,副经理和总工管自己那块,区队长盯本单位,安监部兜底汇总。 | ||
| 管理规定 | 隐患必须当场处理,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填单子报上去。c级自己干,b级报领导,a级交集团。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清一次账,没改完的继续报。整改完要验收签字。不报、瞒报、拖着不改的,按奖惩条例扣钱或处分。干得好的发奖励。 | ||
第一条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河北国有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使我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划分
经理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经理、总工程师对经理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生产技术部及各基层单位正职对本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负责。
第三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级别和分级
事故隐患是指:矿井生产现场(包括各生产环节)、现场管理、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达不到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或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因素。
| 制定背景 | 井下通风瓦斯情况天天变,不总结不报就容易出事。怕漏看、怕记错、怕没人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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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安全调度室值班人员,矿长、总工、安全矿长、安全科长、生产调度室。 | ||
| 职责分工 | 安全调度室值班员负责填和送。矿长他们要签字看。安全科长顺带查查有没有漏。 | ||
| 管理规定 | 每天必须总结报表。字要写清楚。数据不能错。日报得当天送到位。存档至少半年。 | ||
| 监督与罚则 | 值班员不填?扣当班分。送晚了?找主管问话。签字漏一个?退回重走流程。存档丢了?写检查。 | ||
一、安全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每天对井下所有工作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进行总结、报表。
二、填写通风瓦斯日报必须认真、清楚、准确。
三、每日由安全调度室值班人员将通风瓦斯日报报送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和安全科长审阅、签字。
四、通风瓦斯日报每天送交矿生产调度室一份,使其能及时准确掌握井下各生产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
五、通风瓦斯日报要认真存档,至少保存六个月。
| 制定背景 | 怕出大事故,人命关天,钱也赔不起,得把隐患早点揪出来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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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市交通行业里有隐患的单位和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县区交通局管四级,市交通局管三级,一级二级要报上级政府来管。 | ||
| 管理规定 | 查到隐患马上开单子,限期整改,不能拖,不能糊弄。 | ||
| 监督与罚则 | 挂牌后每月检查通报,整改完要申请验收,合格才摘牌;超期不改就吊销证照,关掉。 | ||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监管,深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四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不能立即排除,有一定整改难度的隐患。三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二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 制定背景 | 工人安全意识不够强,老出小事故,想让大家多懂点安全常识,干活时更小心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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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新进工人、换工种的工人、特殊工种、各级干部和安全员。 | ||
| 职责分工 | 公司安全部牵头安排,项目部组织落实,班组负责日常教育,安全部不定期抽查记录。 | ||
| 管理规定 | 新工人必须过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换工种要重学;特殊工种必须持证;干部每年至少轮训一次。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教育都要登记入卡,安全部查记录,没做或造假就通报批评,补课重考,严重扣绩效。 |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为了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人卡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为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小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