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 适配人群 | 试验室人员,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工程检测,施工暂停,复检评审 |
|---|---|---|---|
| 制定背景 | 检测出问题怕乱用材料,怕装错或进下道工序,影响工程质量。 | ||
| 适用范围 | 试验室、施工队、质检相关岗位。 | ||
| 职责分工 | 试验员最先发现要上报,技术负责人组织复检,施工负责人配合停工作业。 | ||
| 管理规定 | 不合格必须停施工、做标识;复检要换仪器或重操作;结果要书面报告。 | ||
| 监督与罚则 | 技术负责人盯全过程;复检合格才能复工;不合格要开会评审;纠正后还要防再犯;没做到就追谁的责任。 | ||
(一) 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时,必须仔细分析产生不合格原因,防止承建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安装或投入下道工序,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二) 当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时,试验人员立即向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汇报,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该部分工程的继续施工,并做好标识,等待重新检定的结果再决定如何处理。
(三)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组织试验人员对该部分重新进行检测,如有可能换用同类型的其它仪器进行检测,并亲自监督所有操作过程和数据整理过程。
(四) 如复检结果合格,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召集参与该试验的人员了解分析,确定第一次可能产生不合格现象的原因,分析是否是由检测操作失误、仪器失准、数据整理错误等原因造成。如有必要,再做一次重复试验。当确定是由检测工作自身的失误而导致不合格现象的出现,试验室出具书面说明报告,并通知有关施工技术负责人可以正常施工。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员教育、严守操作规程、按要求检定仪器设备,以防下次再出现类似情况。
(五) 复检不合格,确定该部分为不合格品。试验室出具书面报告,报总工等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由总工、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试验室人员等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确定处置办法。
(六) 不合格品按要求进行纠正和预防。以达到原要求并采取措施预防再次出现该现象。
检测事故分析制度:工程项目试验检测事故分析
| 适配人群 | 检测员,质量负责人,试验室技术员 | 使用场景 | 样品检测,报告出具,设备操作 |
|---|---|---|---|
| 制定背景 | 怕检测出错影响结果准不准。比如拿错样品、记错数据、用错方法、报告发错单位这些事老发生。 | ||
| 适用范围 | 管实验室所有做检测的人和事。 | ||
| 职责分工 | 质量负责人牵头处理,检测员执行操作,资料室管档案,大家都要配合调查。 | ||
| 管理规定 | 不能弄错来样单位,不能丢样品,不能不按标准做,不能漏记原始数据,不能发错报告。 | ||
| 监督与罚则 | 出事马上报质量负责人,填事故登记表,开会分析原因,批评教育责任人,定纠正措施,重大事故还要写专题报告上报。 | ||
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均视为检测事故:(1)试验时弄错来样单位。 (2)样品丢失损坏或因保管不当,样品性能丧失下降。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3)未事先协商,不按标准方法或不采用标准样品进行检测。(4)检测时未及时读数、未填写原始记录或漏检项目而写不出检验结果。(5)由于人员、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使检测结果达不到要求的精度。(6)已发出的检测报告,其检测数据计算错误或结论不正确。(7)检测报告发错单位,在规定保存期内原始记录丢失,检测资料失密。(8)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仪器设备损坏。
2 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试验室质量负责人,并在统一格式的事故登记表登记。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3 对事故应及时进行调查,弄清事实,由质量负责人主持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及性质,对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理,并总结教训,杜绝此类事故重复发生。同时应迅速采取纠正措施,保证检测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4 重大事故发生后,试验室应及时向上级递交事故专题报告。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
5 试验室母体机构将为员工保存一份完整的个人经历证明文件。该文件含:技术履历表、学历学业证明、任职资格证明、各种培训和资格考核证明、各种获奖证明等。人员技术档案的建立应执行《记录和档案管理程序》,由资料室负责保管。
检测事故分析制度:检测事故分析
| 适配人群 |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检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质量检测,施工暂停,复检评审 |
|---|---|---|---|
| 制定背景 | 怕检测出问题没及时处理,导致坏东西用到工程里,影响质量。 | ||
| 适用范围 | 试验室、施工队、质检相关岗位。 | ||
| 职责分工 | 试验员最先发现要马上报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复检和分析。总工牵头不合格品评审。 | ||
| 管理规定 | 检测不合格立刻停工、标好记号。必须复检,优先换仪器再测。不准跳过步骤直接施工。 | ||
| 监督与罚则 | 技术负责人盯紧复检全过程。每次问题都要写报告。失误要说明原因并整改。反复出错要培训或调设备。检查靠原始记录和报告存档。 | ||
(一) 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时,必须仔细分析产生不合格原因,防止承建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安装或投入下道工序,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二) 当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时,试验人员立即向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汇报,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该部分工程的继续施工,并做好标识,等待重新检定的结果再决定如何处理。
(三)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组织试验人员对该部分重新进行检测,如有可能换用同类型的其它仪器进行检测,并亲自监督所有操作过程和数据整理过程。
(四) 如复检结果合格,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召集参与该试验的人员了解分析,确定第一次可能产生不合格现象的原因,分析是否是由检测操作失误、仪器失准、数据整理错误等原因造成。如有必要,再做一次重复试验。当确定是由检测工作自身的失误而导致不合格现象的出现,试验室出具书面说明报告,并通知有关施工技术负责人可以正常施工。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员教育、严守操作规程、按要求检定仪器设备,以防下次再出现类似情况。
(五) 复检不合格,确定该部分为不合格品。试验室出具书面报告,报总工等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由总工、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试验室人员等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确定处置办法。
(六) 不合格品按要求进行纠正和预防。以达到原要求并采取措施预防再次出现该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