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
| 适配人群 | 质量安全环保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生产运行岗位 | 使用场景 | 日常检测,监督检测,事故性检测 |
|---|---|---|---|
| 制定背景 | 怕员工得职业病,想让工作地方的有害东西少一点,符合国家规定,保护大家身体。 | ||
| 适用范围 | 管公司所有干活的地方,日常检测、评价检测、监督检测、事故性检测都算。 | ||
| 职责分工 | 质量安全环保部带头干,找有资质的机构来检测,各部门自己查问题,配合整改。 | ||
| 管理规定 | 检测要按国家标准来,高毒东西每月测一次,别的每年至少一次,超标了马上停活儿。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测结果放档案里,报给安监局,告诉员工,有问题就整改,不改就督促,再不行就停掉岗位。 | ||
1.目的
为了做好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险因素的检测及评价工作,包括日常检测、评价检测、监督检测、事故性检测。
3.内容
3.1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工作,为保障检测工作规范进行,应聘请经当地安监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并签定委托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应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或岗位、检测报告书出具方式、费用结算等;
3.2公司应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如实提供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原辅材料、产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措施、岗位设置及接触时间等相关资料;
3.3现场检测时,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应该提供必要协助,并对工作场所生产运行状况及职工职业接触情况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检测过程和结果负责;
3.4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3.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工业卫生评价,并整理分析结果建立技术档案;对不符合国家工业卫生标准的,禁止投产使用直至符合要求;
3.6采样点、采样点的数量、采样对象以及采样时间段的选择,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7检测方法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卫生检测检验方法和标准进行;
3.8检测项目为《高毒物品目录》中的高毒化学物,至少每个月监测一次;检测项目为《高毒物品目录》外的其余化学物质或粉尘,每年至少监测一次;检测项目为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量一次;职业危险因素评价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
3.9对于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监测地点或岗位,公司应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并应该适当增加检测次数;
3.10检测、评价结果应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并向所在地安监部门报告,同时向劳动者公布;
3.11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内职工反映的工作环境问题督促落实;
3.12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职业健康环境进行经常性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岗位应及时建立整改方案并按计划实施,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督促整改。
4.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
| 适配人群 | 监测岗位人员,职业卫生管理员,煤矿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采掘,井上作业,高温地点 |
|---|---|---|---|
| 制定背景 | 以前没人天天盯着粉尘和毒气,工人老咳嗽没人管。怕得尘肺病的人越来越多,得有人天天测、天天记。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干活的工人,还有管通风、安检、职业卫生的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安监科带头干,通风队具体测,职业健康管理员管档案。矿长要抽查,班组长盯现场。 | ||
| 管理规定 | 粉尘必须按月测,呼吸性粉尘每月一次,游离二氧化硅半年一测。设备坏了马上修,计量器要定期检定。 | ||
| 监督与罚则 | 测完立刻登记,结果贴在井口公示栏。不测或造假扣当月安全奖,连续两次不合格停班整改。每月开例会通报数据。 | ||
煤矿企业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人员应当经资质认证合格的培训机构培训,持证上岗。不具备监测能力的项目,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支撑机构进行监测。
一、 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 有与监测能力相适应的监测设备和条件,并实施经常性维护、检修,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所用监测计量器具按照规定进行周期检定。
三、 监测项目和频次
1、 总粉尘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井上每月测定1次;
2、 呼吸性粉尘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每月测定1次;
3、 工班个体呼吸粉尘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4、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碳硅含量,每六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
5、 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6、 有毒有害气体和高温作业场所空气温度的测定频次,有人工作的地点每班测定一次;
7、 噪声、氡及其子体等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测定1次。监测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报有关单位。
四、 检测时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 监测的布点;
2、 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3、 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
五、 煤矿企业应当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技术支撑机构进行。检测、评价报告交煤矿企业存入职业卫生档案。煤矿企业应当及时向作业人员公布检测、评价结果,并报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要采取有力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职业危害因素告知
| 适配人群 | 新进员工,转岗人员,接触危害岗位员工 | 使用场景 | 入职签约,岗位变动,健康体检 |
|---|---|---|---|
| 制定背景 | 新员工不知道岗位有啥危害,老员工换岗也不清楚风险。怕大家糊里糊涂生病,得提前说清楚。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签合同的员工,特别是接触粉尘、噪音、化学品这些岗位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综合部管签合同告知,生产部管现场和体检告知,两个部门一起盯落实,领导抽查执行情况。 | ||
| 管理规定 | 签合同必须写清危害、防护措施和健康影响;现场要挂公告栏、警示卡、宣传栏;体检结果必须本人签字确认。 | ||
| 监督与罚则 | 告知书要员工签字留底,现场标识定期检查,没签告知书不能上岗,发现没落实就马上补,查到漏做扣部门分。 | ||
1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
1.1公司新进、转岗或变动的员工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公司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中必须有岗位职业病危害进行书面告知本人,告知书一式二份并由员工本人签字,一份由综合部存档,一份由员工留存;
1.2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后,对以下情况要采用《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的形式进行告知:(1)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发生变化;(2)从原来未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到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
1.3 《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的内容:(1)危害因素名称;(2)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3)可能出现的职业危害;(4)防护措施;(5)岗位变动说明;(6) 员工履行的义务;(7)待遇。
2 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现场告知:
2.1在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结果进行告知;
2.2在宣传栏上宣传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护用品使用等内容;
2.3在作业场所制作“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其内容应包括:健康危害、理化特性、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和应急电话等。
3 职业健康体检告知:
3.1 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生产部要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告知员工本人,员工本人在告知存根上签字确认;
3.2 对职业健康检查有疑虑、需要复查的,生产部要及时告知其本人;本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检查机构复查;
3.3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告知:
1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的,应及时单独告知员工本人;
2凡经确认的职业病患者,生产部应及时告知相关行政卫生部门,并会同综合部进行职业病调查处理工作;
3.4凡参与职业健康检查或离岗的员工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查询或复印的,生产部应积极予以配合。
4为员工申报工伤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告知:
公司必须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让员工了解工伤的范畴、工伤申报程序及工伤保险待遇等相关内容。
5 凡未签订《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的员工,不得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
6现场的职业危害警示
6.1生产部在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场所设置相应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6.2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如:职业危险因素监测超标点),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6.3岗位作业人员应对生产现场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进行妥善保管和维护,保持清晰、洁净;
6.4在实施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施工方在现场设置规范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
| 适配人群 | 生产科人员,设备技术动力科,安全消防环保科 | 使用场景 | 氨合成装置,脱硫转化工段,液氨贮罐岗位 |
|---|---|---|---|
| 制定背景 | 有些职业病危害没法从源头去掉,得在干活时管住它。让工作地方环境越来越好,保护大家身体不生病。 | ||
| 适用范围 | 德阳市南塔化工公司所有干活的地方。 | ||
| 职责分工 |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盯着这事。生产科、设备技术动力科、行政办、安全消防环保科是重点干活的部门。 | ||
| 管理规定 | 有毒地方要贴警示牌和说明。设备不能跑冒滴漏。高温岗位发清凉饮料。噪声地方必须戴耳塞。有氨的地方得配洗眼器。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委会办公室建档案、做体检、查防护设施。定期检测毒物、噪声、高温。防护用品按岗位发,记录要留着。没做到就督促整改,再不行就通报。 | ||
文件编号:aqk—z—12—28
1.目的
为了使某些无法在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通过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促进作业场所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以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德阳市南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过程。
3.工作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各本部门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3.2公司安委会按照管理要求,指导各部门具体实施对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其中重点实施部门为生产科、设备技术动力科、行政办、安全消防环保科。
4.工作内容
4.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组织管理措施:
4.1.1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车间有毒、有害因素分布图、职业危害因素动态监测表,掌握危害因素的基本情况。
4.1.2按照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定期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完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1.3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场所,要求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中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修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4.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管理措施
4.2.1控制作业场所有毒物质的管理措施
4.2.1.1本公司生产区域有毒物质作业的工作场所主要为脱硫转化中低甲装置、氨合成装置、碳化工段、液氨贮罐岗位,主要有毒物质为氨、一氧化碳。
4.2.1.2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4.2.1.3在具有氨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洗眼器装置。
4.2.1.4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保证有充足的水源,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
4.2.1.5为接触有毒物质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急救器具专用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按照不同的危害因素发放不同的防护用品,车间内各作业场所张贴紧急疏散逃生路线图。
4.2.1.6在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2.2控制高温的管理措施
4.2.2.1本单位高温作业工作场所主要为夏天的开工锅炉岗位。
4.2.2.2公司有关部门要制定防暑降温和保健管理措施。
4.2.2.3暑天高温期间要做好岗位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
4.2.2.4供应清凉饮料或提供充足的开水,保证现场作业人员身体水盐代谢;
4.2.2.5高温作业禁忌症患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妥善安置。
4.2.3控制噪声的管理措施
4.2.3.1本单位噪声作业工作场所主要为冰机岗位、压缩机岗位和变压吸附岗位。
4.2.3.2噪声检测,通过环境噪声检测,准确提供危害警示数据;
4.2.3.3个体防护,处于噪声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配戴防噪声耳塞。
4.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技术措施
4.3.1控制工作场所有毒物质的技术措施
4.3.1.1通风排毒,对于可能产生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通风和排风设施,将有毒物质及时安全地排放到大气环境中;
4.3.1.2吸收净化法,是采用适当的液体作为吸收剂,根据废气中各组分在液体中溶解度的不同,液体吸收剂有选择地使气相中的有害组分溶解在液体中,从而使气体得到净化的方法;
4.3.3控制高温的技术措施
4.3.3.1合理设计工艺流程;
4.3.3.2利用水或导热系数小的材料进行隔热;
4.3.3.3通风降温。
4.3.4控制噪声的技术措施
4.3.4.1吸声,是采用多孔吸声材料,板状共振吸声结构、穿孔板共振吸声结构和微穿孔板吸声共振结构等技术方法,降低室内的混响声,从而实现降噪目的。
4.3.4.2隔声,是指应用隔声构件将噪声源和接受者分开,隔离噪声在介质中的传播,从而减轻噪声污染程度。隔声措施包括隔声屏障、隔声罩、隔声操作室等,一般能降低噪声级20db-50db。
4.3.4.3 消声,是指采用消声器,允许气流通过,又能阻止或减弱声波传播的装置。对于通风管道、排气管道等噪声源,在进行降噪处理时,需要采用消声技术。消声器的种类很多,依据消声机理主要分为三类:阻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阻抗复合消声器。
4.3.4.4 隔振与阻尼:物体的振动也会产生噪声。对于振动产生的固体声,一般采用隔振措施。常见的隔振器主要有金属隔振器、橡胶隔振器、空气橡胶弹簧隔振器、各种隔振垫等。阻尼降噪措施主要用于板结构的物体振动,如输气管道、机器的防护壁、车体和飞机的外壳等。
5.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5.1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____]第23号);
5.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____);
5.3《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____]第23号);
5.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____) ;
5.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____)。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 适配人群 | 职业卫生管理员,安全监管人员,车间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合成车间作业,动力车间运行,罐区贮存管理 |
|---|---|---|---|
| 制定背景 | 厂里得有人天天盯着职业病危害因素,怕监测系统坏掉没人管,法律也要求专人负责日常监测。 | ||
| 适用范围 | 合成车间、动力车间、罐区这些地方,还有干活的工人。 | ||
| 职责分工 | 安保科联系检测单位,各车间配合检测,厂长盯着落实,安全员查档案和现场标识。 | ||
| 管理规定 | 重点部位每年测一次,测点要挂牌,不达标不能开工,费用公司出。 | ||
| 监督与罚则 | 安保科存报告进档案,季度抽查标识和记录,没按时测或没挂牌扣当月安全分,整改后复查。 | ||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结合我厂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2.引用文件
《职业病防治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制度如下:
3.1委托地方卫生技术服务部门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所需费用由公司从安全投入经费中支付。
3.2合成车间装置区、动力车间、罐区贮存区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测,检测点设置标识牌。
3.3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组织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经治理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
3.4每年度对各重点部位检测一次。
3.5安保科负责联系卫生技术部门检测,检测结果记录职业卫生档案。
4.相关记录
《职业危害检测报告》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 适配人群 | 监测人员,综合部专员,职业卫生专干 | 使用场景 | 隧道施工,粉尘作业,毒物暴露 |
|---|---|---|---|
| 制定背景 | 工人容易得职业病,想让大家多懂点防护知识,按法律要求做监测,保护自己身体。 | ||
| 适用范围 | 全厂所有干活的职工,特别是隧道和各作业场所。 | ||
| 职责分工 | 综合部是主责部门,设专人管这事。监测员要培训合格,有经验,不能随便换人。 | ||
| 管理规定 | 粉尘毒物半月测一次,别的地方每月测一次。测时必须穿工装戴安全帽。结果要填表上报。 | ||
| 监督与罚则 | 综合部监督执行,奖罚分明。发现超标马上报项目部、总工、安全部。没方案就先发防护用品。经费要专款专用。 | ||
1目 的
1.1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厂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特制订本制度。
2 引用标准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 职 责
3.1综合部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计划并依法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综合部负责监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工作的开展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奖罚。
3.2综合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与评价,确保监测正常运行。
3.3监测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熟悉监测技术和操作规程,并经专门监测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为保证监测工作的质量,监测人员的工作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
3.4监测人员必须按职业病防治计划和防治方案的要求,经常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隧道内粉尘、毒物每半个月监测一次、其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每一个月监测一次。
3.5监测人员在进行现场监测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3.6监测人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交接手续,以便于工作的衔接。
3.7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浓度、强度的测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方法、监测周期的规定。
3.8粉尘、毒物的监测要按照gb5748-85
3.9监测结果要填报表并定期上报到安全部门、防疫部门。
3.10对某些毒物采样后,无条件进行检验的,要按照毒物的保存要求,及时送检。
3.11综合部和专(兼)职人员要协助公司疾病控制部门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工作。
3.12定期监测工作根据国家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监测周期的规定每1进行一次。
3.13检测与评价结果要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14检测结果要及时向劳动者公布。
3.1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要存档。
3.16监测仪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定期检修、定期检定。
3.17要建立仪器设备档案。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单、验收记录、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定证书等均应存入设备档案中。
3.18监测仪器设备每年必须委妥专门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3.19使用、维修、检定情况要记录在仪器设备档案中。
3.20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
3.21监测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3.22项目完成时,监测档案要及时移交至上一级防疫部门。
3.23监测档案为永久性保存的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3.24 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要将监测对象、监测地点、监测结果、监测方法等记录并上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部、防疫部门。
3.25接到监测超标报告,各相关部门要尽快提出改进方案,并尽快落实。
3.26无有效改进方案时,要提出可行的个人防护措施并由总务处负责尽快实施。
3.27监测所需经费应纳入项目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 适配人群 | 企业安全部,职业病防治机构,车间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生产车间,甲类仓库,乙类仓库 |
|---|---|---|---|
| 制定背景 | 车间有毒有害物质多,怕伤到员工身体,得管起来。 | ||
| 适用范围 | 只管生产车间和甲、乙类仓库。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负责联系安排检测,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实际检测,安全部盯着结果和整改。 | ||
| 管理规定 | 每年8月必须检测一次;检测要在生产时做;每个点都要取样;结果要贴公告栏。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测完马上贴公告;超标的发整改通知;改不完的定计划限期改;改完前得做好防护;所有记录安全部永久存档。 | ||
一、目的
为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甲、乙类仓库。
三、职责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进行检测,本企业安全部负责对外协调和安排检测事宜。
四、程序
1.本企业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每年8月份委托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进行一次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在公告栏中,以便员工了解职业危害程度及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
2.检测要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以便检测机构能提取到真实的样品和做出符合真实环境的检测结果。
3.检测点要全面,所有检测点均要取样。
4.对检测有异常(即超标)的项目安全部要发放"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对企业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项目亦须做好计划,限期完成,并在整改完成前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
5.对所有检测记录由安全部建档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永久性保存。
五、相关记录
《隐患整改通知书》aq-ab-b15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 适配人群 | 安全环保人员,分厂管理人员,职业卫生专员 | 使用场景 | 粉尘作业,噪声作业,高温作业 |
|---|---|---|---|
| 制定背景 | 怕员工得职业病,要盯紧生产地方的有害东西,比如粉尘、高温、噪音、毒气。 | ||
| 适用范围 | 备煤分厂、炼焦分厂、回收分厂这些有粉尘、高温、噪音、毒气的地方。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环保处带头测数据、建档案。各分厂自己管日常,配设备、贴标志、盯员工戴好防护用品。 | ||
| 管理规定 | 有危害的地方必须按国家要求测。新改扩建项目不测完或测不过,不准开工。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年固定测四次,分别查粉尘、噪音、高温、毒气。没测或乱测的,要补测、整改,严重就追责。 | ||
1.目的
为适时监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保护员工免受职业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各分厂单位粉尘区、高温区、噪声源区及有毒有害气体区,主要具体位置:备煤分厂皮带区、配煤区和粉碎区,炼焦分厂皮带区及焦炉周边区域,回收分厂各作业区。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并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2 各分厂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日常管理,配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设置警示标志,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 内容
公司生产活动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和岗位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危害因素监测。
4.1验收监测
公司新、改、扩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工程竣工后要进行职业危害验收监测,验收不过关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4.2年度监测
4.2.1粉尘监测,包括备煤分厂煤场管理、配煤工段及炼焦分厂焦炉工、运焦工段等岗位,检测频率为1次/年。
4.2.2噪声监测,包括各分厂泵房、风机房等区域,检测频率为1次/年。
4.2.3高温监测,焦炉及周边区域,检测频率为1次/年。
4.2.4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化产回收区域,监测频率为1次/年。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水泥厂职业危害申报
| 适配人群 | 安全部门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员,总务部经办人 | 使用场景 | 新建项目验收,工艺技术变更,企业法人变更 |
|---|---|---|---|
| 制定背景 | 怕工人得职业病没人管,安监局要求必须报,不报会被查。 | ||
| 适用范围 | 水泥公司里所有接触粉尘、噪音这些有害东西的岗位。 | ||
| 职责分工 | 总务部负责跑手续、填表、交材料。各部门要配合提供数据。安监局会来查有没有漏报。 | ||
| 管理规定 | 每年必须报一次。厂子改了、工艺变了、老板换了,15天内就得补报。新建项目验收完30天内也要报。 | ||
| 监督与罚则 | 总务部年底统一收各部门数据,汇总后交给县安监局。漏报迟报被查到,要重新补,还要被提醒。部门不配合,总务部会催第二次。 | ||
水泥公司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一、总务部按照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二、公司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生部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三、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公司应当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当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职业危害监测及评价
| 适配人群 | 安全环保部,职业卫生管理员,检测技术人员 | 使用场景 | 职业病检测,新建项目评价,整改督办 |
|---|---|---|---|
| 制定背景 | 怕员工得职业病。想让工作地方的粉尘、噪声这些别超标。按国家法律来保护大家健康。 | ||
| 适用范围 | 巴润矿业公司所有部室。 | ||
| 职责分工 | 生产(安全环保)部牵头干。各部室配合。领导小组管监督。检测机构帮忙做专业检测。 | ||
| 管理规定 | 每年测一次危害因素。新建改建要先做评价。进现场必须戴好帽子口罩手套眼镜。测完要出报告。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测结果不达标就发整改通知。还不行就停产。各部室自己改问题。档案要存好。报告要对照国家标准判。 | ||
一、总则
1、为了做好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巴润矿业公司各部室。
二、工作内容
1、生产(安全环保)部在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建立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监督检测由公司生产(安全环保)部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公司生产(安全环保)部、检测人员和被检测部室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
3、职业病危害每年进行一次危害因素检测,新建、改建、扩建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4、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噪声、电离辐射等危害因素。
5、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生产(安全环保)部应根据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
6、公司各生产部室应对检测结果异常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对跑、冒、滴、漏引起的现场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采取有力的防护措施,责成专人处理,及时消除,杜绝事故的发生。
7、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生产(安全环保)部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部室,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8、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检测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生产(安全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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