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格式规范
| 适配人群 | 行政文秘,公文拟稿人,档案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文件起草,公文签发,信息存档 |
|---|---|---|---|
| 制定背景 | 文件乱七八糟,编号没规矩,收发存档找不到。重要信息格式不统一,公司形象看着不整齐。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要写文件、发文件、管文件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牵头搞,各部门自己写自己管,行政部不定期翻记录看有没有漏。 | ||
| 管理规定 | 纸必须用a4,60—80克;文件得编号,不能乱起名;重要信息按固定样式排版。 | ||
| 监督与罚则 | 新员工培训讲一遍,每月抽查三个部门的文件夹;编号错的打回重编,三次出错口头提醒;年底汇总问题开小会说。 | ||
公司行文规范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各种文件的起草、签发和提高公文质量,确定文件编号办法,为各种文件的收发、存档工作奠定基础;确定公司重要信息披露载体的格式、样式,树立公司管理形象。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正确指导公司的各项工作,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通过此办法的实施,达到各种文件可追溯,各级文件有保管,全部文件受控的目的。
一、纸型、纸质
复印纸a4型(国际标准210mm×297mm), 厚度定量60—80g/
制度的格式规范:
| 适配人群 | 行政人事专员,部门负责人,档案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公文收发,印信使用,会议组织 |
|---|---|---|---|
| 制定背景 | 公司管理太乱,公文乱发、档案乱放、印章乱盖、会议乱开,大家都不按规矩来,效率低还容易出错。 | ||
| 适用范围 | 粤华集团所有员工,管公文、档案、印章、会议、保密、办公用品、车辆、安保、行为、人事、培训、后勤、奖惩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行政人事部牵头干活,各部门负责人执行,行政人事部和领导一起监督检查,谁不守规矩就找谁。 | ||
| 管理规定 | 公文要签字才收发,档案不能乱借乱丢,印章要用领导批,开会不能迟到早退,机密不能外传,办公用品不能私用。 | ||
| 监督与罚则 | 行政人事部登记检查,违规先警告再扣钱,严重就辞退,每月考勤核对,会议纪要24小时发,档案借阅要签字,印章使用留底。 | ||
各种制度的字体格式要求【1】
一、标题:宋体 小二号(加黑)居中 如: 孟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传染病管理制度
第一行只写孟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二行写制度名称。
二、文中的小标题:宋体 三号(加黑)
三、正文:宋体 四号
制度的格式和内容【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粤华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条 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 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 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 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英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 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 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 印信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印章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性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 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业务会议、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组成。
第二十条每月初和每月中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集团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周五下午为办公例会日,是为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决定召开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每周或每天早上开早会,针对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
第二十四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1.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①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③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条 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八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条 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三十一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二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 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第三十四条 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5.劳保用品的购发,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并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定期发放。
第三十六条公文打英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英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八章车辆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管。服务各部门的车辆均由部门经理调派并负责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时,行政人事部有权调动公司一切车辆。
第三十八条员工未按规定出车或私事用车,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要求入库,并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十条司机必须对车辆经常保养,保持车辆卫生和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四十一条 安全保卫
1.为了保证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 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负责巡视,不得中途随意外出,值班人员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员每天应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在值班交接记录中。
9、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条 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药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第四十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
1.各部门都要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各种机器设备,电器设施的维修、维护,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3.维修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需要停电要有专人看护电闸,施工完毕方可合闸。
4.电工及维修人员要定期对公司内的所有电路设施及机器设备进行巡检、维护。
5.电工及维修等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6.车辆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驾驶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不违章驾驶,不酒后驾车,不带病行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7.车间维修及电工等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8.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9.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四十四条 安全保卫管理
1.公司大门设有门卫,保安24小时执勤,重点部位实行24时监控。
2.财务部、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要接通报警电源。
3.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印章、贵重物品。
4.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第四十五条 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证明,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性。
第四十六条 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保安管理
1.保安人员必须在当班期间坚守岗位,禁止睡觉。杜绝空岗、漏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
2.非本单位的出入车辆、人员一律进行登记询问。没有领导同意或出门证一律不准放行任何拉公司货物的车辆和人员。如发生此类现象后一律严肃处理。
3.因公需经常出入公司的内部车辆,须持有公司内部的通行证方可放行。否则,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对所有库房、办公室、车库进行检查,避免造成由于电源未关造成火灾和被盗等严重后果。
5.夜间值班的保安必须对院内库房进行巡视,必须保证一小时内巡视一次,不许值班睡觉、漏岗等一切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
6.公司的车辆进行认真的登记,没有领导的批示夜间一律不准外出。
7.交接-班时对车辆登记表进行认真核对,出现差错时及时查清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8.熟记公司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并及时发现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是否有缺损。
9.负责门口的卫生,交接-班时对门卫进行清扫,保证个人着装的清洁,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条 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详细处罚条例请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章行为规范管理
第四十九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在公司内一律穿工作服(副总级以上及试用期员工除外)。
2.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3.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4.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5.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6.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条 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学历、简历、身份证、各类职称证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电话通知应聘者,并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详见附件一)
第五十一条 离职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 “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特殊岗位,如:财务,保管员、gps服务中心岗位等需有监交人。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工资变化的员工,新工资标准将按《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工资。(流程图详见附见二)
第五十二条 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十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kpi考核工资。
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工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予以辞退,不发工资。
第五十三条 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凭结婚证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正常产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况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工资。
第十二章培训
第五十五条 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专业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六条 员工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统筹管理。
1.职前培训:新进员工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针对企业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朴素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3.专业培训:根据一汽-大众,一汽-解放的培训计划,公司将挑选优秀员工参加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企业作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知识技能。
4.凡由公司选派的培训人员,均须填写培训记录。培训回来后,须将相关的培训资料、培训证书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留档备查。
5.凡外派培训人员,在回公司后要负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培训。
第五十七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训人员,培训费用暂由公司代为支付。
2.为公司服务满两年者,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为公司服务未满两年而提出辞职者,培训费用将按其为公司服务的月份所占两年服务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应的培训费用。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条 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证者,禁止上岗。
2.食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十九条 员工宿舍管理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辖区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员工。
二、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玻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办理完理职手续的人员,必须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所有住宿人员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2.爱护房间设施,保持好宿舍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并及时清除。
3.员工所分配的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想调换房间需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5.注意安全,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电视或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宿舍管-理-员有权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员工在晚23:00前必须返回,23:00寝室必须熄灯。
9.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
10.宿舍内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1.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六十条 保洁员管理规定
1.保洁员每日按日常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走廊、大厅、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以保证办公环境整洁,舒适。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
2.保证洗手间内干净、整洁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毒。
3.对所负责的区域,做到环境无死角,无沉渍。
4.做到节约用水,用电。
第六十一条 如违返上述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条例详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入。
4.奖金: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维修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年终考核中节约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4.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6.年终考核,全年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条 员工处罚分下列五种
1.警告:减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记过:减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记大过:减发当月全部工资。
4.开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处以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违规驾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
11.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未造成损失者。
12.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3.经检查宿舍卫生脏、乱、差者。
14.外出办事车辆不拿出门证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礼貌,辱骂他人者。
16.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或使用电炉、电热水器者。
17.进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经查获者。
18.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行政人事部组织培训者。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以记过:
1.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如因巡检、维护不及时等引发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6.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酱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者。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1.泄漏生产或公司机密者。
2.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5.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7.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发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9.恶言吵骂同事或怂恿相骂或打骂者。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3.无正当理由,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三日者,及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者。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追究刑事责任。
1、盗窃公司财务达300元(含)以上者。
2、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员工的奖惩应由部门主管填报,并由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制度的格式规范:关于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
| 适配人群 | 党委班子,领导班子,决策层干部 | 使用场景 | 城乡规划,干部任免,基建决策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决策太随意,容易出错。想让大事不靠一个人拍板,大家商量着来。避免瞎指挥、乱决定,伤了老百姓心。 | ||
| 适用范围 | 管城乡规划、大项目、干部任免这些大事。只管领导层,不管普通员工日常小事。 | ||
| 职责分工 | 党委班子牵头定方向。具体执行是各分管领导。纪委和组织部盯着落实,看谁没按规矩办。 | ||
| 管理规定 | 大事必须开会讨论,不能会前不打招呼。每人一票,过半数才算数。会前得调研清楚,不能糊里糊涂举手。 | ||
| 监督与罚则 | 会后要公开决定内容,定期汇报执行情况。人大政协能提意见,群众也能监督。错了要追责,执行拖拉也要问原因。 | ||
关于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的分析探讨决策问题关系事业兴衰成败,特别是在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大事的正确决策不仅能凝聚人心,推动发展,而且能造福百姓,增强后劲;反之错误的决策不仅会贻误发展,而且会损害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正确的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因此,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是贯彻“****”重要思想,贯彻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基本要求,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关键所在,也是调动方方面面干部群众积极性,合力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弄清涵义,解决“是什么”的问题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的根本就是确定重大问题的范围和保证真正意义上的集体。所谓重大问题,就是相对一般而言,如城乡发展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干部人事任免等关系到一个地方发展改革的施政方针和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明确了范围就可防止不分大事小事,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平均使力”现象。
所谓集体决策就是对于界定的重大事项,要坚持集体研究,会议决定,防止会前不通报,会上搞突然袭击的“霸道主义”和会前不作深入调查、仔细分析,会上随大流的“弃权主义”。
二、提高认识,解决“为什么”的问题
1、是推进民主集中制建设的重要环节。在我们党内,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独断专行、不要民主的“家长制”、“一言堂”和软弱涣散、不要集中的自由主义、分散主义。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建立和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就是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意见、建议集中起来,在民主议事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决策。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领导生活中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体现和要求,是民主集中制理论上的重大创新。
2、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内容。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科学有效,是否能够得到不断加强和改善,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是否健全有着直接的关系。
一方面,健全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可以提高和改进领导艺术、领导方式、领导方法。在国内国际环境都发生巨大变化,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的今天,党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考验,只有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我们党才能提高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
另一方面,健全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可以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反之对重大问题界限不清,办事程序混乱,必然影响班子内部的团结,削弱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3、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指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是防止以权谋私的根本举措。
”权力运行不规范,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导致权力的行使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这是产生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根本原因之一。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就可以实现领导集体权力运作的规范化,并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这种监督,既是党委内部的监督,又是源头上的监督。
4、是实施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能够提供更加完整的决策信息,因每个参与集体决策的成员所拥有的背景、经验、知识和性格等因素不同,集体决策能提供更多、更完整的信息;能够提高决策方案的可行性,集体决策让受到决策影响的人和实施决策的人间接或直接参与决策的过程,则提高了决策方案执行的可行性;能够提高决策的合法性,集体决策的制定过程与民主的思想是一致的,包含公正、公平的法律精神,因此集体决策合法的可信度会比较高。
三、完善程序,解决“怎么办”问题
1、要抓重大事项的设定。一个领导班子,有哪些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议定,应事先设定,这是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的前提和基础。
重大事项必须具体明确,力求细化、量化,而不能抽象、笼统。什么问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什么时候提交会议讨论,事先都应设定好,而不能到时候才由谁来决定,从而有效地克服主观随意性。
2、要抓决策程序的设定。没有严格的程序的规定,再好的规章制度也难免流于形式。
缺乏严格、规范的程序,不按程序办事,这也是导致权力滥用,产生不正之风甚至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所以,不但要重视重大事项的设定,而且要重视程序方面的规定和制约,从会前准备到最后形成决议,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而不允许发生任何简化步骤、颠倒程序的行为。
一旦违反了规定程序,不管主观愿望和客观效果如何,都应视为是无效的、违规的,都应受到某种法纪的处分。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会议表决,以此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无论是是谁都是一票,严格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只有表决时过半数,才能形成会议决定。
3、要强化执行过程的监督。重点监督执行决策是否忠实,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是否出现未预见到的问题等等。
要建立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和限时回复制 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向同级人大、政协反馈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
4、要有违规处理的规定。要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合理界定失误的决策与决策主体间的对应关系,保证决策失误后能找到责任人;区别对待造成决策失误的原因,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
违反设定的内容和程序而造成决策失误的,对主要负责人要作出适当的处理。同时要建立执行不力追究责任制度,对作出的决策执行不力、推诿扯皮甚至欺上瞒下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制度的格式规范:《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 适配人群 |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新执业律师 | 使用场景 | 法官入职,检察官任用,律师执业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司法考试只管法院检察院律师,现在立法执法司法都要统一考。怕队伍素质不齐,影响依法治国。 | ||
| 适用范围 | 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还有政府里做处罚审核、复议、裁决的人。 | ||
| 职责分工 | 中办国办牵头定方向,司法部具体执行,最高法最高检各系统自己监督落实,考试协调委员会管标准。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拥护宪法、有法学本科或非法学本科加法律硕士,还得通过全国统考。老人老办法,新人必须持证上岗。 | ||
| 监督与罚则 | 一年一考,全国统一命题判卷;考不过不能当法律职业人员;作弊的记入信用平台;培训不合格也不能上岗;违规的要暂停或吊销资格。 | ||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是选拔培养高素质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的基础性制度,对于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现就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___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终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制工作队伍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培养和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注意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遵循法治工作队伍行程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建设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五)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现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录取的考试方式,一年一考。根据国家法律职业从业要求,确定年度合格比例,现将有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由其负责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制度的设计、改革及合格标准的确定等项工作。
(六)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察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考试以案例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比重。
(七)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组建权威的命题与考核专家队伍。加强题库、案例库建设,每年更新案例库,推进考试测评工作科学化、标准化、流程化。建立严格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全体系,加强考场和保密标准化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成并使用集考报名、考务管理、监控指挥、资格证书管理、职前培训管理、诚信记录、信息公开等功能与一体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服务系统。
四、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
(八)建立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按照"统一标准、分系统实施"原则,建立法律职业人员任职前培训制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主管部门会同法治实务部门制定法律职业入职前培训的统一标准和相关规范,各相关部门按统一标准和规范分别实施培训。实行"先选后训"培训模式,培训合格者方可准予从事法律职业。落实"谁选谁训"责任,职前培训及培训考核由选任部门负责进行。法官、检察官职前培训时间为一年;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人员职前培训时间由政府选任部门根据时间需要确定;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职前培训方式及时间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自行确定。
(九)统一职前培训的内容和方式。研究制定统一的职前培训规划,明确培训方式、内容、期限、教材、师资和考核标准。利用现有法律部门培训机构,分系统实施集中教学、岗位实习、综合训练等分阶段有侧重、统分结合的职前培训。集中教学阶段主要讲授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法律实务知识。岗位实习和综合训练阶段,主要通过参与审判、检察、律师和公证等业务实践和辅助参与案件办理等,训练职业技能,提高参训人员实际工作能力。
(十)加强职前培训的组织保障。成立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国职前培训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实施本系统职前培训工作。加强职前培训教学及实习基地建设。组织编写职前培训大纲,配套加强案例库建设。建立职前培训师资库。规范职前培训管理工作流程。职前培训相关档案、信息资料实行统一汇集管理。
五、完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
(十一)加强法律职业资格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立法工作。制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职前培训工作规章和配套规范,提高法律职业资格管理规范化水平。
(十二)建立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名册的公布和查询制度。对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违反考试规律、使用虚假证件报考、使用虚假证件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失信行为,及时公开曝光并惩处,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十三)建立法律职业资格暂停、吊销制度。加强对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建立全国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暂停、吊销标准。对违反宪法法律、妨害司法公正、违背职业伦理道德的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实行告诫或暂停、吊销法律职业资格等惩戒制度。对被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及时依法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六、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
(十四)做好与原相关制度的衔接工作。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在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后,继续有效。
(十五)选拔特殊法律人才。对一些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但长期从事立法、法学研究的优秀法律人才,通晓国外法律或者某些特殊领域稀缺的杰出法律人才,通过相关程序,可以直接选拔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
(十六)区别对待新老人员。在政府部门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且胜任现职务的,可继续从事现工作。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以后新进入上述岗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
七、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对于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制工作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该项制度顺利建立和有效实施。
(十八)明确部门责任。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职前培训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步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进程,保证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培训经费等各项保证措施,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充实人员力量,提高工作保障水平。
(十九)协同推进相关改革。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配套推进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紧密相关事项的改革。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与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公务员录用制度及法学教育制度的衔接。研究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与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衔接机构,推广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简化或免予相应等级执法资格考试的做法。
(二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方面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阐明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积极作用。及时发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公告,引导考生和社会预期。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于____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制度的格式规范:实行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带案下访
| 适配人群 | 区级领导干部,信访责任单位负责人,包案领导 | 使用场景 | 信访接待,矛盾化解,源头治理 |
|---|---|---|---|
| 制定背景 | 信访问题越来越多,压力大。领导想换种方式干活。把接访从每月两次改成每周一次。让群众能更快见到领导。 | ||
| 适用范围 | 区级领导干部、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信访当事人。 | ||
| 职责分工 | 区级领导带头干。谁接访谁负责到底。信访局配合执行。区委区政府监督看效果。 | ||
| 管理规定 | 每周一必须去接待中心挂牌接访。带案下访要真去现场。接访问题当场定主意或后续盯紧办完。 | ||
| 监督与罚则 | 搞两次督查,发通报批评不认真办的。案子没办好就点名。还建了责任追究办法,处理失职干部。配套出台责任制文件。 | ||
去年以来,_____市_____区探索实行了区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为全面了解此项制度的运行情况及成效,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20xx年4月份,针对一些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不断上升,稳定压力较大的现状,区委区政府迅速转变工作思路,果断调整工作措施,把信访稳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把创新领导公开接访模式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密切干群关系的切入点。实行区级领导每周一公开接访制度,由原来每月两次领导公开接访变为每周一接访。确定每周一轮流安排区级领导到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公开挂牌接访,把领导干部每周的“第一时间”交给群众。在此基础上,实行了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精心安排领导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明确接访要求,并设立宣传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带案下访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不走过场。区级领导公开接访实行“首访责任制”,即谁接手的案件,谁负责协调处结,一抓到底。能解决的问题当场拍板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接访后再负责牵头协调处理。同时,把开门接访与带案下访有机结合起来,把事先排查的重点信访问题和平时遗留的老大难信访案件,纳入领导公开接访及领导带案下访活动之中,由领导接访、包案协调处理、较好地了办结了一批疑难信访案件。
(三)狠抓督查督办,促进“事要解决”。对区级领导公开接访和带案下访工作开展情况,先后两次进行督查督办,并形成了督查通报,对信访案件调处不力造成矛盾激化的或未按工作要求办理的,则在《督查督办》上进行通报批评,加大对信访案件调处的督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通过接访,干部群众普遍认识到,信访问题产生了,妥善处理固然重要,但更有效的办法是加大源头治理。为此,该区加大了信访责任追究力度,一部分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受到了处理。二是完善决策机制。为了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该区通过制定、完善、调整政策来大范围、大力度地解决群众上访反映比较普遍的问题。三是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实行了选调优秀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制度,有效地增强了信访调处人员力量,提高了信访调处工作效率。
二、活动成效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以领导干部为主体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一是强化了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动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积极参与,实现了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参与接访。二是强化了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机关领导干部的责任。通过实行区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由区级领导亲自调度,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理信访问题,从而促进了信访难题的解决。三是健全完善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区、乡两级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的责任及公开接访的工作目标、职责和要求,旨在发挥领导干部在解决信访问题中的主导作用,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协调解决信访问题,努力营造群众依法上访、干部依法行政、各方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制度的格式规范:
| 适配人群 | 制度设计者,政策制定者,法学研究者 | 使用场景 | 社会分配制度,法律制度检讨,代际公平治理 |
|---|---|---|---|
| 制定背景 | 想解决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大、代际不公平这些实际问题。大家觉得效率优先太久了,公平该跟上了。 | ||
| 适用范围 | 管国家的分配政策、法律制定、政府征地拆迁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政府牵头定规矩,各部门按职责执行,人大和老百姓一起盯着看落实没。 | ||
| 管理规定 | 分配要向最困难的人倾斜;不能为了多数人好处牺牲少数人基本权利;发展不能吃子孙饭。 | ||
| 监督与罚则 | 政策出台前得听民意,执行中要公开透明,出了问题要追责,老百姓能投诉举报。 | ||
罗尔斯的正义论在西方政治哲学领域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他的两个正义原则构建了全新的符合现代社会的正义理念,为解决一系列棘手的社会现实问题提供了指引。本文的第一部分试图重新阐述罗尔斯导出正义原则的逻辑推理;第二部分是参照罗尔斯的正义论,对我国现实制度的反思,为我国的当前的社会问题提出笔者不成熟的意见。
关键词:罗尔斯 正义论 公平正义原则 无知之幕
引言
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它既是构建合法社会制度的理论基础,也是构建道德体系的理论基础。它广泛渗透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伦理学中,自古至今,历久常新,成为哲学家、思想家探究的根本问题。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1971年),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础。他的学说,对西方政治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引发了西方学界对“公共理性”与社会行为、个人权利与社会共同体要求、个人价值与社会正义、社会多元与社会统一、自由与平等、民主与秩序等重大理论问题的广泛讨论,从而形成了当今西方社会政治哲学的大繁荣局面,以致人们将《正义论》的出版视为“罗尔斯时代”或“罗尔斯轴心时代”开始的标志。 笔者认为罗尔斯的正义观,其视野虽然限于一种“国内社会”,但是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说,回顾和探讨他关于公平与正义、平等与效率等一系列观点,并对我国的社会先行制度作出合理的反思,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将大有裨益。
一、对《正义论》的逻辑清理
1、公平正义原则及优先性
罗尔斯从人都处在“无知的面纱”中的“原初状态”(类似于“自然状态”)出发,推出正义的两条根本原则。第一条原则:“每个人都在最大程度上平等地享有和其他人相当的基本的自由权利。”第二条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被调解,使得(1)人们有理由指望它们对每个人都有利;并且(2)它们所设置的职务和岗位对所有人开放”。罗尔斯的第一条原则简称为自由原则,这一原则保证了人们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罗尔斯认为正义的核心就是平等,在他看来“正义即公平”。具体来说:“公平”是指社会权利、利益的公平分配。罗尔斯把社会成员所承担的责任、义务和享有的权利统称为基本利益。可见,平等地享有自由权利,是罗尔斯正义论的首要原则。第二条原则简称为差别原则。它规定了经济和社会福利领域的不平等权利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要求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的不平等分配应该对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人最有利。这条原则实质是要求国家应对社会成员的社会经济差别予以调节,使之最大限度地改善最差者的地位。在这两条原则中,自由原则是首要原则,差别原则是建立在自由原则基础上的,从属于自由原则的。只有在贯彻自由原则的前提下,才能贯彻差别原则,决不能以牺牲前者来满足后者。
2、对公平正义原则的论证
罗尔斯对上述两个原则的论证显得繁琐和迂回,然而这并不能够成为我们忽略这部分的原因。罗尔斯所提出的正义论,可能并不是最完美的结论;因为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的或无理的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在逻辑上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1)原初状态的设计。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而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这好比牛顿力学第一定律中的理想环境,虽然它难以满足,然而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这可能就是社会契约论学家要设定自然状态,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
a、正义的环境。“正义的环境可以被描述为这样一种正常条件:在那里,人类的合作是可能和必需的。”罗尔斯认为,人们愿意进行社会合作的理由是社会合作使所有人都能过一种比他们各自努力、单独生存所能过的生活更好的生活,这是利益一致的方面;然而,人们谁也不会对怎样分配由他们的合作所产生的较大利益无动于衷,因为他们都在追求自己的目的,总是希望获得较大的份额,因此产生又利益冲突。这就引出正义原则的必要性:恰当安排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正义的环境就是产生这些必要性的背景条件,即人们在进入社会合作之前所处的是怎么样的环境。
罗尔斯认为正义的环境主要有一下的一些主客观条件。第一,众多的个人在确定的地理区域内生存,他们的身体何精神能力大致平等,差别不大,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压倒其他所有人的人,每个人都是易受攻击的,每个人的计划都容易受到其他人的合力的阻止。第二,在学多领域中都存在一种中等程度的匮乏,自然资源和其他资源并不是非常丰富以至合作的计划成为多余,同时条件也不是那样艰难,以至有效的合作也终将失败。第三,处在正义环境中的各方在知识、思想、判断方面是有缺点的,即他们的知识是不完全的,推理记忆和注意力受到限制,判断容易受到渴望、偏见、私心歪曲。正是这些缺点不但造成了人们有不同的生活计划,而且在哲学、宗教信仰、政治和社会理论上存在分歧。最后,罗尔斯假设各方对别人的利益不感兴趣,即“相互冷淡”(mutually disinterested)。相互冷淡的假定意味着各方一方面不是仁爱和无私的利他主义者,总是去考虑照顾别人的愿望和别人“好”的观念;另一方面,他们又不是追求个人特殊利益的利己主义者。至此,背景的假设基本完成。
b、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136)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
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社会地位,他的阶级出生,也不知道他的天资如何,他的体力智力如何,即不知道自然天赋和社会出身;没有人知道他的个人价值观念,甚至他的心理特征;各方不知道这个社会的经济或政治状态,或者它能达到的文明和文化。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了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了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的人,排除了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了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了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参考书141)例如,一个知道自己富裕的人可以视累进税制为不公,而一个知道自己贫穷的人则视之为公平。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也就是说不知道何种税制对自己有利,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2)正义原则的选择。在原初状态假设完毕之后,罗尔斯便开始导出他的两个正义原则。在这里,罗尔斯采取有限排除的策略,即将各种对人们有影响的正义观进行列举,然后一步步进行筛选。最终的结果就是在原初状态中的各方,会选择这两个正义原则,而非其他。当然,罗尔斯也承认他所进行的这种穷尽的比较是一种不能尽人意的方法,他的论证是在一种较弱的基础上进行的,但是他觉得一下子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只能退而求次。
a、第一次筛选:选择对象的表格。罗尔斯认为,那些随着时代的改变和以时代为存在条件的正义观要排除在表格之外,因为各方要选择的是那些在任何环境中都有绝对效力的普遍原则。在这个标准下,罗尔斯对众多的正义观进行筛选(当然是有限的)。表格中的正义观主要有下面四种:(1)处在一种词典序列中的两个正义原则;(2)功利原则,包括古典功利原则和平均功利原则;(3)至善原则,这是以亚里士多德外代表德原则;(4)利己主义原则,包括一般利己主义和特殊利己主义。
b、第二次筛选:正义原则的形式限制。在进行第一次筛选之后,为了进行进一步的筛选,罗尔斯概括出正义原则的五个形式限制:(1)正义原则是一般性质的,即要表达一般的性质和联系,而不涉及具体的人和事;(2)正义原则在应用中也是必须是普遍有效的,即适合于一切场合个人;(3)正义原则还必须是公开的、众所周知的;(4)正义原则必须排列各种冲突的利益的先后次序,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的体系;(5)正义原则的最后一个形式限制是终极性的条件,即它们是裁决实践推理的最后上诉法庭。(参考书145)经过这一步的筛选,将利己主义从表格中剔除,因为利己主义排除了订立契约的可能。而罗尔斯认为至善原则不是一个正义原则。
c、第三次筛选:导出两个正义原则的理论及依据。经过两次筛选之后,表格中剩下的就只有两个正义原则和功利原则。 《正义论》的目的是为了提出一种更加完善的正义原则,取代传统的功利原则,在这里,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和功利原则展开了正面的交锋。罗尔斯认为,在原初状态下,两个正义原则比功利原则更加为各方所接受。他的证明
最大最小值规则(maximin rule)是一种用于在条件不确定的情况下进行选择的规则。而这种不确定的条件主要有三:第一,选择者不考虑他的选择可能把他带入的各种环境的可能性,并且有不予考虑的理由;第二,他主要关心他有把我获得的最少收益是多少,而不是最大的收益机会;第三,他面临的选择对象中有的确实会产生不良的后果。其实这个最大最少规则类似于博弈理论中的完全博弈,即各方都不知道对方相关的信息,因此各方都会采取最理性的方案,而不是孤注一掷。
原初状态中的各方所处的情况与上述三个条件相符。首先,处于无知之幕中的各方不可能预计他们进入社会中所能获得的利益和地位;其次,原初状态的各方免除了冒险精神,他们会审慎选择他们最有可能得到的起码利益,而不是冒险以求把握不了的最大利益;最后,功利原则允许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甚至是基本自由来满足大部分人的利益,它总有带来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各方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对他人表示相互的冷淡,在选择原则时,他们不知道自己将来在社会中的地位如何,也就难以确定自己是否在被牺牲的小部分人之列,因此,出于对风险的厌恶(hate of risk)他们一定排斥功利主义。故罗尔斯认为,功利主义者一般都表示对人们的自由平等和社会最低值的关怀,但是在基本原则中没有体现。而两个正义原则既注重人类社会的一般事实,又将道德理想植入基本原则,因而是更可取的。
二、对现实制度的反思
从罗尔斯的严密的理性论证中,一方面,我们更加确信两个正义原则的可取性。也正如他在正义原则的择出之时所提出的正义原则受到形式限制,其中一个限制就是终极性。终极性就意味着正义原则是普遍的原则,适合于任何社会之中,不随社会环境的变迁而变化。所以罗尔斯指出,他的正义原则同时适用在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另一方面,从罗尔斯的论证中,我们不难看出罗尔斯的正义原则是制度前的原则,即它是在具体社会制度选择之前已经存在,社会制度的选择必须要遵循两个原则。因此各方在正义原则达成一致之后,才开始运用正义原则选择他们要建立的社会的各种制度。也就是说,制度本身具有道德性。不管制度具体如何,它要体现制度前的正义原则,否则是不正义的,应该受到人们指责甚至废除。而在中国的今天,无论是经济学家还是政治学家抑或是法学家都在反复强调中国处在转型时期,这是我们不能否认的。然而,真正对国家对民族负责的学者是不应将所有的问题的原因都简单归结为转型时期,我们应该对处在这一特殊时期的制度作出适当的检讨。必须要指出的是,转型时期是一个量的积累的过程,各种制度正在形成或在转变,中国以后会是怎样的一个社会,很大程度上就是取决于当下人们的作为。
1、分配制度的检讨
(1)当代分配的失衡。罗尔斯认为,影响分配的因素有两方面:一是天赋,一是社会出身。要达到分配的正义,必须要消除这两个方面的影响。罗尔斯主张人们在社会条件方面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即除了家庭外,其他严重的社会限制和不平等也要逐步消除,即社会成员对社会的准入的机会是平等的。他还认为,天赋是不应得的,天赋是社会合作中的集体产物,但是天赋是难以做到增补的,譬如不可能将一个智商是150的削减到100,所以应当遵循差别原则,即在社会经济利益领域最大限度地促进处境最差者的利益。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政府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经济发展原则,然而在很多情况下,官员们只看到前半句,一般会对后半句视而不见。最终的后果就是贫富分化严重,社会各阶层矛盾激化,地区发展不均,各种各样的怪现象如贪污腐败、三农问题等层出不穷。这些问题的出现,折射出我们的分配制度出现了严重的偏离了其伦理性。如果说中国在七八十年代忽视了公平的地位,进行了改革多年后的今日中国,“公正”(正义)与效率兼顾的模式日益成为必要而且可能。效率优先,即意味着允许一部分“有效率”的人或地区先富起来,换个角度说,就是要一部分“没有效率”的人或地区牺牲他们的利益。这在罗尔斯的理论中是允许的,即差别原则;然而允许的前提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即要求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的不平等分配应该对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人最有利。只有这样才符合正义的原则。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即他没有为了他人利益而放弃自己利益的义务;他的利益唯一可以被政府牺牲的理由是:为了达到更加正义。而政府必须要从得益者处转移财富以“补偿”他们的损失,这不是得益者对被牺牲者的施舍,而是被牺牲者必须应该得到的。如果说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允许效益优先是一个政治上的策略;但时至今日,在经济有相当积累的今天,效益和公平并重是必然的;随着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公平会最终取代效益,这就是罗尔斯所描述的正义。
(2)代际分配的失败分配除了上述的时间上的横向分配之外,还有一个时间纵向分配的问题,即罗尔斯所称的代际公平问题。代际公平是我们现在提倡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道德伦理基础。“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的需要构成危害。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可持续发展”与罗尔斯提出的不符。假设原初状态下的人们是第一代(事实上他们不知道自己处在哪个世代),他们出于关心下一代人(就如父子关系)的生存,为了满足下一代的需要,按照某一储存原则,将各种物质资源、知识、文化、技能等留存给下一代,而下一代人也需要按照这一原则将留给再下一代的人。如此推及下去,每一代都由于上一代而有更好的生活,所以按照公平原则,他们对下一代的回报也是应该的。但是问题出现了,就是第一代人,他们只有付出,没有任何得到任何好处,罗尔斯认为,差别原则在这里应该受到储存原则的限制。因此,代际公平也包括在公平正义原则当中。
在这里,我们不妨反思一下一些现实的命题,虽然这些命题仿佛都是不证自明的。我们国家在80年代初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时隔20多年,这一命题仍然为人们所倡导,这其实与我们国家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是相违背的。必须指出的是,“发展才是硬道理”中的“发展”就是指经济发展,从这一命题可以推演出各种有趣的命题,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等。中国的发展一直就是按照这样的思路,所以对于“可持续发展”并不重视,国家大力提倡,也只是近几年的事。当我们为我们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gdp的度增长欢呼喝彩时,我们确忘记了我们为此而付出的环境成本究竟多大。生活环境的恶化、资源的匮乏、生态失衡,这一系列的损失并没有考虑进gdp当中。我们常常在新闻评论中听到,某某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持续低迷,甚至有下降的趋势;而我们国家的保持高增长的势头,接着评论员便作出一些类似社会主义就是有利于经济增长的之类的评论。这样的评论是极度不负责任的,颇有蛊惑人心的意图。我们为了当代人的利益,而牺牲后代人的利益,是不正义的,这样的分配制度极待修改。
2、法律制度的检讨
(1)功利主义在法律中的泛滥。法律经济学,(economic of law)又称为经济分析法学,是西方一个新兴的法学流派。法律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economics of law、eco-nimic analysis of law或lexeconics)是用经济学的方法和理论,而且主要是运用价格理论(或称微观经济学),以及运用福利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及其他有关实证和规范方法考察、研究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过程、效果、效率及未来发展的学科。 法律经济学以其独特的经济分析手段,对传统的法律,无论是基本观念,还是基本概念都带来了极大的震荡。然而法律经济学以效益为其出发点,主张效益最大化;为达到这个目的,牺牲部分人的利益也是允许的。因此,我们不难判断出其哲学基础就是功利主义(尽管波斯纳曾作出过否认)。法律经济学有其可取的一面,但也有不足的地方,尤其在我们国家,由于人们的权利主体观念相对较弱,更加应该警惕其缺点对人们权利的侵犯。
1999年8月30日,沈阳市发布了《沈阳市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这个处理办法及其随后的争论被简称为“撞了白撞”。处理办法的规责原则完全可以在法律经济学中得到完美的解析,因此有学者认为这是法律经济学在行政立法上的运用。笔者认为,法律经济分析究竟在多大范围内适用,适用程度如何,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按照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人的生命权属于第一原则,是绝对不能被侵犯的,不论以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前提是自身的行为符合正义)。正如梁慧星教授所指出的,交通事故处理的目的是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保护弱者、保障人权和维护社会正义。机动车车主对道路享有有通过权,这涉及到财产权方面的权利;然而,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作为交通事故中的弱势群体,涉及的是生命权。政府为了保证交通的畅顺而将注意义务和事后责任转嫁于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做法,完全违背了正义原则。笔者认为,这个办法有“恶法”的嫌疑,应该加以废除。
(2)解读宪法修正案中的财产所有权。修正后的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在《南方周末》____年4月8日上有评论这样写道:“一面插在门口的国旗,一本刚刚修订过的宪法单行本,其中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一句被特意用圆珠笔划出,一句精心挑选出的‘国家尊重人权和保障人权’被放大了贴在门上,63岁的北京老人黄振禨和他的街坊就靠着这么几件简单的武器,阻止了崇文区政府危房改造工程的强制拆迁人员,暂时保住了他的房子。”人们为此而欢欣鼓舞,纷纷赞颂论这件事在法治进程中的积极意义。其实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恰恰表明我们宪法制度的不健全。
在无知之幕里的人们,由于他们对他人的“无知”,所以对将要进入的社会他们所处的地位,能获得的利益不能也没有必要作出预测。但是有一点是非常肯定的,即他们在社会中获得的利益除了要受差别原则之外,不能由于其他非自愿和非正义的原因被剥夺。在宪法上则表现为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在现实的情况下,行政权常常侵犯公民的正当权利。例如,在某地要建立一间大型的商店,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应该就是开发商和住户的事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由市场运作即可。在协议的达成过程中,政府不应该介入。在当今的中国,情况是大为不同的。政府往往在征地的过程中扮演主角,一方面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另一方面坚决协助拆迁工作,尤其是在遇到拒绝拆迁的“刁民”。人们常常问,开发商凭什么可以我征用我的房屋,政府又有什么理由随意处分属于我的财产?因此人们就会对政府行为的正当性产生怀疑,对政府的诚信的认可度大大下降。正是政府行为的不规范,不符合基本的正义原则,导致人们的抵制和不信任,这也是行政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宪政的本意是“限政”,即要限制政府的行政权力,防止对公民正当权利的侵犯。如果政府不顾人们的利益肆意妄为,那么这样的政府就完全违背了社会的公平的正义。所以,我们的宪法修正案中加入这么一条,是非常必要而且及时(姑且不论其实际的作用)。尽管中国的宪法多为口号式、或象征意义,但是这毕竟也是宪政的起步,也是我们社会逐步走向公平正义的起点。
参考文献:
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 廖申白 译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何怀宏:《公平的正义》,山东人民出版社____年版
沈宗灵著 《现代西方法理学》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2年版
王成著 《侵权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____年版
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 蒋兆康,林毅夫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制度的格式规范:浅谈中国户籍
| 适配人群 | 地方政府部门,户籍登记人员,社保经办人员 | 使用场景 | 城乡流动管理,异地考试准入,公共服务分配 |
|---|---|---|---|
| 制定背景 | 老户口本分农业非农业,现在人要进城打工、孩子要城里上学,卡得死死的。城乡不能自由走动,资源老是往城里堆,农村吃亏。得改改了。 | ||
| 适用范围 | 全国所有办户口、迁户口、查户口的地方和人。 | ||
| 职责分工 | 公安部牵头定大方向,各地派出所具体办手续,纪委和审计组不定期翻台账查有没有乱卡人。 适用范围:全国所有办户口、迁户口、查户口的地方和人。 | ||
| 管理规定 | 不准再按农业非农业贴标签;办证不能拖过七天;材料不全得一次说清缺啥;外地人落户不能硬绑买房纳税。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通报各市落户完成数;群众扫码能评窗口服务;谁故意卡人被举报三次,停岗学规矩;投诉超百件要约谈局长。 | ||
摘 要
户籍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国家行政制度,是指政府通过各级权力机构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户口进行调查、登记、申报,并按一定的原则进行立户、分类、划等和编制。户籍制度有两项重要功能:一是人口、民族、家庭等信息登记;二是便于政府对社会进行有序管理。我国目前实行的户籍制度根据地域和家庭成员关系将户籍属性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按户口类别在政策上进行区别对待。这种做法在计划经济时期曾有过积极影响,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持社会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该制度已难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弊端日益凸显,如阻碍城乡经济交流和人口自由流动,导致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等。因此我们迫切需要进行户籍改革,健全相关法律制度,逐步解除对人口流动的种种限制,促进社会公平,最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建立起公平公正的、普惠性的福利制度。
关键词:户籍制度;户籍改革;社会公平;城乡差别;社会福利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中国现行户籍制度在管理上具有两大特征:人口流动控制与等级划分,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已使现行户籍制度成为阻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重要因素,引起了愈来愈广泛的争议与指责。面对户籍制度的种种缺陷及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国家也开始了制度改革的初步尝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一些政策,放开户籍限制,如____年6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计划从____年起到____年,引导和鼓励180万名左右农民工通过积分制入户城镇、融入城镇。这些改革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松动了户籍壁垒,但总体而言,并未触及到制度中最根本,最深层次的问题:二元化的户籍管理体系导致了事实上城乡居民之间的不平等;对不同户籍人口的区别对待造成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而且由于涉及到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改革进程困难重重。
(二)文献综述
目前户籍制度已成为国内学界的重点研究对象。大量学者针对户籍
制度特征、影响、改革对策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1.对现有户籍制度影响的研究
不少学者把视线聚焦于城乡发展差异,提出当前户籍制度的最大影
响在于导致城市化失,落后于当前国家工业化水平(邹一南,____),
同时阻碍了农村劳动力的正常流动,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孙文凯、白
重恩等,____)。另有一部分学者测更为关注户籍带来的种种社会矛盾
与冲突,如褚宏启提出,当前户籍制度造成了教育机会的不均等,迫切
需要进行异地考试规则改革(____)。刘志强,谢家智等则从居民贫富差
距角度探讨了户籍制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影响(____)。
2.对改革措施的研究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当前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附加在户籍上
的城市福利。理论界普遍认为应该通过配套改革逐步把挂靠在户口之上
的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诸多公共服务和福利待遇内容剥离,
降低城市户籍的含金量。一些学者认为应当采用积分制、居住证制等渐
进的方式促进外来人口平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实现福利供给“普惠制”
制度的格式规范:济南实行双诺、双述、双评
| 适配人群 | 学校党员,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 | 使用场景 | 岗位设岗,公开承诺,践诺考评 |
|---|---|---|---|
| 制定背景 | 想让党员更实在地干活,别光喊口号。解决承诺落不实、作用看不见的问题。 | ||
| 适用范围 | 全校所有党员,各党支部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学校党委牵头管总,各党支部具体干,党务干部盯进度,群众看着办。 | ||
| 管理规定 | 认岗要签责任书,承诺得写清楚贴出来,践诺每季度记一次,述诺要开大会讲明白。 | ||
| 监督与罚则 | 党委成立小组专门抓,支部每季查进度,年底开大会评议,考评分四档公开,差的要谈话提醒。 | ||
为深化创先争优争做敬业先锋活动,推进我校党员公开承诺落实,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双诺、双述、双评”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党员工作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党员中实行以党员向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承诺、向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述诺、对践诺情况进行党组织考评和党员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双诺、双述、双评”制度。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行“双诺、双述、双评”制度,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总体要求,立足党员岗位实际和工作特点,通过细化党员发挥先锋作用的具体要求,党组织设岗、党员认岗、公开承诺并加强考核评比。把党员争做“五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具体化,体现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工作中,搭建起党员发挥先锋带头作用的平台,推动创先争优、争做敬业先锋活动深入开展。
二、方法步骤
1. 党组织设岗。各党支部围绕党员“五带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把党员发挥先锋作用的具体标准细化分解,并针对每个岗位提出具体要求。岗位要求既要有共性目标,包括党员带头学习提高、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等,其内容由学校党组织研究后统一确定;又要有个性要求,突出岗位特色,要主题鲜明、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学校工作特点和岗位划分,可设立:育人先锋岗、教学先锋岗、教改先锋岗、后勤服务先锋岗、高效管理先锋岗等。
2. 党员认岗。学校党委和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委和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示精神,明确党员发挥作用标准。在了解每个岗位具体要求的基础上,组织有履责能力的党员公开认领岗位。各党支部要与党员签订岗位责任书(附表1),每名党员既可以认领一个岗位,也可以认领多个岗位。
3. 党员“双诺”。党员认岗要与学校党委开展的“党员自律卡”、“党员承诺书”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充实完善“双诺”内容,制定履行岗位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填写认岗承诺书(附表2)。认岗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作为向党组织承诺,由各党支部存档备案;一份张贴公示,向党员群众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一份由党员本人保存。
4. 党员践诺。各党支部要认真抓好承诺事项的落实,实行党员践诺全程记实制度,每季度要了解一次党员践诺进展情况,填写党员践诺进度表(附表3),并将践诺进度表公开。
5. 党员“双述”。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对践诺情况进行总结,向党组织述诺,填写年终述诺表(附表4);同时召开党员述诺大会,每位党员都要在本支部内向党员大会进行述诺,党员大会应吸收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6. 党员群众评议和党组织考评。结合党员述诺大会,组织党员群众对党员践诺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党员“双述”和评议情况,各党支部“双诺、双述、双评”考核小组对党员践诺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记入党员践诺情况考评表(附表5),向党员本人反馈,并通过适当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开。把考评结果作为党员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评议较差的,要进行组织谈话,加强教育,促其改进。
三、有关要求
1. 学校党委将把实行“双诺、双述、双评”制度作为推动创先争优、争做敬业先锋活动的重要抓手,成立“双诺、双述、双评”制度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市委教育工委要求,把“双诺、双述、双评”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制度长期坚持并抓好落实。
2. 加强培训指导,将“双诺、双述、双评”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与师德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党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做好认岗、承诺、践诺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引导,总结宣传一批优秀党员典型,努力形成党员“奉献岗位、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要建立和完善实行“双诺、双述、双评”制度的各种材料,不断积累成功经验,推动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健康发展。
制度的格式规范:民评民议纠错
| 适配人群 | 村民代表,村两委干部,驻村乡镇干部 | 使用场景 | 村务决策,惠民政策落实,基础设施建设 |
|---|---|---|---|
| 制定背景 | 以前村里办事干部说了算,群众不知道、插不上手。现在要让群众能说话、敢说话、说了管用。解决决策不透明、执行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问题。 | ||
| 适用范围 | 村和社区的党务村务、项目建设、政策落实、干部考核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乡党委政府牵头指导,村两委具体办,村民代表、党员、利益相关人一起参与,乡镇定期检查考核。 | ||
| 管理规定 | 评议前必须公开事项,会上干部得如实汇报,群众能质询,会后要整改。所有结果都要公示出来。 | ||
| 监督与罚则 | 开评议会要按程序走,有公告、报告、讨论、答复、表决、公布六步。落实不力的要问责,年终还要考核打分。群众监督不到位就重开评议会。 | ||
纠错机制好比人体的免疫系统,有了它,一个人才能健康地生存。对于一个执政党,有了纠错机制,才能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执政地位才能巩固。对于一个干部,有了纠错机制,才能少犯错误,犯了错误也能够及时纠正。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一个人、一个组织、一个政党难免犯错误,关键是要建立一种有效的纠错机制,使错误一出现就能及时被发现、制止和纠正。近年来,针对新农村建设中群众切身利益和关心的热点问题,探索建立了民评民议纠错机制,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调动了群众参与建设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推行民评民议纠错机制的主要做法
在探索中,以找错、析错、纠错、防错为目的,突出民评民议这个关键环节,形成了操作简便、运行有效的纠错机制,表现为六个方面。
一是明确评议范围。评议范围包括: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党务村务公开,公益基础设施建设,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定,党员发展、后备干部的培养,村干部的考核、撤换或罢免,惠民政策的落实,其他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是扩大参与主体。改变过去清一色干部参与的局面,吸纳各方面的群众代表参与。主要有联村乡镇干部、驻村县乡“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评议事项直接利益关系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三是抓住关键环节。主要抓住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关键环节。事前,广泛听取群众对决策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做到决策与村情相结合。事中,群众全面了解执行方案是否按规定落实,哪些方案还需要适时调整,建设质量是否有保证等等。事后,群众参与满意度测评,看是否达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对未按要求落实的进行质询和问责。
四是畅通参与渠道。各乡镇、村、社区立足乡情村情社情,大胆创新,探索出了 “一事双评”、“三双一质询”、“村务恳谈”和“重大村级事务票决制”等群众参与的具体方式,丰富了群众参与的渠道。
五是群众全程参与。召开评议会前,要将有关详细情况向群众公开公布,使群众充分了解;会中,干部必须如实向群众报告工作,群众有权对不满意的事项提出质询和质疑,相关人员必须给予答复;会后,群众有权监督会议精神的落实,相关人员必须按群众要求认真整改。
六是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公开公示”制,对将启动的评议事项,提前一周公布有关情况,对评议的结果及时公布。建立会议召开制度,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议,常规事项按月、季或年初、年中、年末统一进行。建立评议程序:公告―干部报告工作―参会人员讨论和质询―相关人员进行答复―参会人员表决―公布结果。建立保障制度,乡党委政府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年终认真考核,对落实不力的乡镇部门、村、社区干部严格问责。
推行民评民议纠错机制的成效
乡村推行民评民议纠错机制以来,群众的主体作用和创造力得以发挥,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增强了,激发了干事创业的活力,加快了新农村经济建设步伐。
一是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民评民议纠错机制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监督权得以真正实现。黑山村肖有志在村民议事会上填写满意度测表时说:“这下村干部和包工头就不敢乱来了,我们群众只要看到哪儿质量不过关,就给他来个‘不满意’,就过不了关哟。”跃进村村民代表李成清说:“的确过去村里有一些政策没有公开,我们不了解,就到处去问,现在好了,什么政策,都要给我们宣传,村里不管什么都要通知我们去协商,我们真正的能够自己做主了。”粉壁乡中心村“三双一质询”的实施,使村民对村干部和村级班子由背后的“评头论足”、“指手画脚”向台前主动建言献策转变。
二是党委政府及干部的公信度提高。民评民议增进了群众对农村工作的了解,减少了无端猜疑,群众对党委政府、村两委及干部更加信任了。的立垭村群众代表赵新德说:“现在的干部与我们硬是鱼水相依,什么都叫我们大家说了算,今年在修路的时候,我主动协助村干部筹款,不要任何报酬。”民兴村实施“一事双评”后,在项目补助不足的情况下,群众自愿筹资人均200元,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修通了过去3年没有修通的1.5公里村道路,还新修了8公里的村道路。群众代表张朝齐说:“这是我们自己在管,建成了是自己在享受,干部又没有贪一点、占一点,所以大家都积极支持。”三是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民评民议纠错机制使群众的合理意见得到采纳,使干部得到了群众的信任,激发了干群干事创业的活力。岩口乡方山村推行“村务恳谈”机制,把发展什么、如何发展的决策权交给群众,进行集体决策,推动了产业发展,吸引回乡创业青年,盘活了红旗茶场闲置资源,修通了上山公路3.7公里,维修厂房15间,堰塘治漏1口,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生猪、土鸡养殖、培育养殖大户14户,发展了食用菌产业,建成了无公害茶叶、中药材、蔬菜生产基地。四是社会稳定好转。民评民议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老百姓有地方说话,老百姓的话有人听,老百姓的事有人办理,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过去,老百姓因为对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和计划生育扶助等政策信息不了解,经常上访。现在,党务、政务、村务透明,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得到真正保障,一些矛盾可以化解在村内。实施“一事双评”一年来,信访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35%;岩口乡实行“村务恳谈”以来,参加村务恳谈的群众已达2500人次,处理各类纠纷230次,解决群众疑难问题80件,该乡三年来无市级及以上信访问题发生,也没有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和刑事案件。
民评民议纠错机制还需改进的问题
民评民议纠错机制能够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能够减少决策失误,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种制度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有很大的局限性。
一是参与的人员构成还有待优化。由于参与的主体构成比较单一,特别是缺乏专家和专业人士的参与,可能致使某些决策虽合民意,但未必科学可行,决策失误的风险仍较高,纠错机制还存在“失灵”的可能。
二是群众的权利保障还有待加强。群众的民主权利保障还不充分。何事要议、何时评议、如何评议,决定权往往在干部,群众被动参与,适用范围目前还局限于村和社区,在乡镇及更高层面推广运用不够,在真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群众的参与能力还有待提高。受历史、现实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群众参与管理的能力参差不齐、水平有限,特别是进城务工农民逐年增多,农村精英分子流失严重,致使群众整体参与能力逐年下降;还有些人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事不关己不愿建言献策、缺乏相关知识胡言乱说,不起多大作用。
四是群众参与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建立的纠错机制还初步探索阶段,积极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制度体系尚不够健全,亟需进行修改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如不迅速跟进,可能导致纠错机制最终成为摆设。
上述的这些问题需要在进一步的实践中得到解决,但民评民议纠错机制蕴含的乡村民主治理追求值得我们充分肯定。
制度的格式规范:刮板输送机日检、周检、季检
| 适配人群 | 输送机巡检员,综采维修钳工,机电检修班 | 使用场景 | 日巡检,周维护,季大修 |
|---|---|---|---|
| 制定背景 | 机器老出响声、漏油、螺丝松,怕停机影响采煤。天天检查能早点发现问题。 | ||
| 适用范围 | 管刮板输送机,所有开它和修它的工人。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带头查,操作工每天做日检,维修工负责周检季检,队长盯着落实。 | ||
| 管理规定 | 日检六条必须做全,周检八条不能少,季检要大修关键件。不准漏检、跳项、糊弄。 | ||
| 监督与罚则 | 班长现场盯,记录本上签字。漏检一次提醒,两次扣分,三次停工学规程。每月对表打分排名。 | ||
1.日检
(1) 检查各转动部件是否有异常声响、剧烈振动或发热等异常现象。如有,则应及时排除;
(2) 检查减速箱、液力偶合器、液压缸以及推进系统软管是否漏损。漏损严重者应及时处理,并补充油液;
(3) 检查减速箱、盲轴、链轮、挡煤板、铲煤板和刮板链螺栓是否松动,如发现松动应及时处理;
(4) 检查刮板、连接环及圆环链是否损坏,如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
(5) 检查刮板链松紧是否适度,有无跳牙现象。如果刮板链过松应及时张紧;
(6) 检查溜槽有无掉销和错口现象,一经发现应及时更换。
2.周检
(1) 检查减速箱、液力偶合器、盲轴等部位润滑油是否充足,有无变质,检查乳化液液量是否充足、变质;
(2) 检查挡煤板和铲煤板连接螺栓是否松动或掉落;
(3) 检查机头(机尾) 架损坏变形情况;
(4) 检查机头(机尾) 各联接螺栓的紧固情况;
(5) 检查拨链器、刮板的磨损情况;
(6) 检查电动机的引线损坏情况;
(7) 检查溜槽挡煤板和铲煤板损坏变形情况;
(8) 检查液压缸和软管损坏情况。
3.季检
季检主要是对一些较大和关键的部件进行更换和处理。它除了包括周检的全部内容外,还包括对橡胶联轴器、液力偶合器、过渡槽、链轮等进行检修和更换,并对电动机和减速箱进行较全面的大修工作。
附:刮板输送机的有效运行措施
1.保持刮板输送机在平和直的条件下运行刮板输送机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都允许有一定的弯曲(这是为适应工作面及巷道运输而设计的,并不是指机体任意上下和水平弯曲都是合理的),但允许的弯曲也有一定的限度。若刮板输送机拐“急弯”,则会使溜槽接头弯曲角度过大,导致溜槽连接件受力过大而损坏。溜槽连接件损坏和丢失后,溜槽接头失去了控制,弯曲时溜槽接头间出现了间隙,煤粉漏到底槽,会增加运行阻力或造成堵塞事故。若输送机铺设不平,则在溜槽搭接处刮板与溜槽的接头磨损加剧,增加运・行阻力,缩短使用寿命,同时会导致采煤机切割工作面底板而使其不平。
2.提高有效运行时间
刮板输送机的输煤量是由其效率和运行工作时间决定的。在负荷一定的情况下,设备运行的工作利用率越高,输煤量就越大,对刮板输送机效能的充分发挥有利,是提高产量和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因此,在运行中要尽一切办法减少停运时间。一般不允许刮板输送机空载运行,因为空载不仅缩短了有效运行时间,也造成了电力的浪费和机件的无效磨损。如果刮板输送机在运行时发生故障,只要故障范围不再扩大,则应尽量采取临时维修手段,维持设备继续运转,将事故的处理推迟到检修班或交接班的空余时间内进行,避免停机,延长其有效运行时间。
3.负载合理
刮板输送机的负载应尽可能达到额定值,以充分发挥其生产能力。输送机上装煤过多,会使煤溢出溜槽之外而白白地耗费了劳力和动力,且引起设备过载和机件损伤;装煤过少,使刮板输送机的能力不能充分发挥,无用功损耗增大,不经济。另外,负载的均匀性也很重要,这不但有利于设备的经济运行,而且有益于延长刮板输送机的零部件的工作寿命。
4.加强供电管理
电源的电压降不能超限,因为电动机的转矩是同电压的二次方成正比,电压低会造成电动机启动困难,发热甚至烧坏。所以,要尽可能地缩短供电距离,使供电变压器尽量靠近设备。
5.及时维护和检修
按刮板输送机的完好标准进行维护和检修,保持设备完好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