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适配人群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安监部门负责人,工程部主管,外部协作单位技术负责人使用场景项目施工管理,跨单位协作,方案动态调整,安全专项施工,上级单位报审
制定背景施工方案乱,没人把关,容易出事。怕现场瞎干,没审批就开工。
适用范围项目部各队、工程部、安监部、总工、经理、外部协作单位。
职责分工各队先提方案,工程部收,总工和经理签字,安监部盯安全,外部单位一起签。
管理规定方案必须先报再批,不能先干后补;大型构造物要多级签字;外部配合的得大家一块儿确认。
监督与罚则信息渠道要通,现场问题及时反馈;方案执行中可调整;没签字就干的,马上叫停重走流程;检查靠签字记录和现场核对。

1、严格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具体要求,首先应由项目部所属各队提出最初的施工方案,上报项目工程部,经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安监部门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实施。

2、建立有效信息渠道,保证该渠道的顺利通畅。建立与现场沟通的有效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施工信息,便于施工方案制定、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实施中的施工方案。

3、大型构造物的施工安全方案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主持制定,经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工程部门审议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上报公司、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议,批复后开始实施。

4、加强与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的施工协作。凡是需要与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配合施工的施工方案的制定,首先由项目部所属各队提出最初的施工安全防护方案,上报项目部安全监察部、经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工程部审议,并会同外部协作单位和各上级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安监部门、外部协作单位、各上级管理单位签字确认,各单位备份,开始实施。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适配人群项目负责人,安全主管,技术负责人使用场景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搭设
制定背景怕施工乱来出事故,安全没保障,方案不靠谱就开工太危险。
适用范围本单位所有施工项目。
职责分工项目负责人带头编方案,公司安全和技术部门审核把关,专家参与论证。
管理规定开工前必须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危险工程必须专家论证;没批不能干。
监督与罚则方案不交审不准开工;公司查审批流程;专家查方案可行性;没论证就施工要停工补办;检查发现缺项马上整改。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及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施工项目。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

(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两书一表”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报公司安全和技术主管部门审核。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

3、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8)涉及深基坑6m以下的须报市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

(9)土方工程地下暗挖请有关专家协助、论证。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

适配人群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使用场景基坑施工,土方开挖,模板搭设
制定背景工地老出安全问题,怕工人受伤,怕工程出事,得把危险活儿管严点。
适用范围管所有工程项目部,专盯八类危险活儿。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抓,技术负责人签字把关,总监理工程师也得签字,安全员天天盯现场。
管理规定危险活儿必须编专项方案,要有验算结果,5米以上基坑、暗挖、高大模板还得请专家来审。
监督与罚则不编方案不让开工,没签字不准干,安全员随时查,发现没按方案干就停工整改,再犯就换人。

一、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工程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临时用电方案,遇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二、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三、土方开挖工程

四、模板工程

五、起重吊装工程

六、脚手架工程

七、拆除、爆破工程

八、建设行政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基坑(5米以上)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公司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后方可施工。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专项施工方案编审

适配人群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工程师,施工方案编制员使用场景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搭设
制定背景工地活儿太危险,怕出事。想让危险工程有专人盯、有方案管、不瞎干。
适用范围管基坑、挖土、模板、吊装、脚手架、拆除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带头编方案。公司总工审批。监理总监最后点头。分包自己编也要报上来。
管理规定方案得贴实际,不能抄。必须审核再审批。超规模的要找专家来评。改方案得重新走流程。
监督与罚则不签字盖章不许开工。没走完流程就干,马上喊停。查到没按方案做,要重编重审。监理随时能翻记录看。

1、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含: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等,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3、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方案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先报公司(或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再报给公司(或分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

5、公司审批后的方案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若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后,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再报公司(分公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批。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要求根据建质[____]87号文件),项目部应对专项方案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完善,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还须履行报审手续。

8、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时,还应履行报审程序,经论证审查的应经论证专家组认可。

9、专项施工方案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应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

10、补充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

适配人群铁路建设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使用场景深基坑施工,高大模板搭设,既有线施工
制定背景怕施工出安全事故。管不住危险工程。得按国家和铁道部规定来管安全。专门盯住那些容易出事的活儿。
适用范围呼准鄂铁路公司管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得照着做。
职责分工施工单位编方案、自己审、自己落实。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把关。呼准鄂公司建设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一起盯着落实情况。
管理规定危险工程必须单独编安全方案。深基坑、高大模板这些要请专家论证。方案批了就得照着干。现场要有专人监督。
监督与罚则方案要培训交底,留签字记录。监理不批就不能开工。公司每季度检查,半年考核,年度评信用。没落实就扣分、通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管辖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安全事故,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转向施工反感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施工方案分为一般危险行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重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一) 一般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单独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 重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涉及既有线、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三条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监控、应急措施等内容

第四条 专项施工方案是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实施性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必须严格落实执行,并有转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培训、安全技术交底、要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施工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提报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第六条 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各级建设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各级监理人员加强对施工单位落实专项施工方案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二章 一般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一般危险性工程包括以下分部分项工程。

(一) 基坑支护和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

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质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 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

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 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 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五) 脚手架工程

1、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管脚手架;

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 悬挑式脚手架;

4、 门型脚手架;

5、 挂脚手架;

6、 吊篮脚手架;

7、 卸料平台。

(六) 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 高空、水上、潜水作业;

(八) 铺轨架梁工程;

(九) 既有运营铁路施工不直接影响行车,但作业不当可能影响行车的工程。

(十)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 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 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 隧道工程施工;

4、 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

5、 特种设备施工;

6、 网架和索模结构施工;

7、 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 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八条 一般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井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报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指挥部、安质部备查。

第三章 重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的重大危险性工程包括以下分部分项工程。

(一)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3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 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到有溶洞、暗河瓦斯、炎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 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 30m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 影响行车的既有运营铁路施工工程

(六) 跨越铁路、公路和重要管线的架梁工程。

第十条 施工单位编制重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后,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修改完善,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报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安质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一)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二) 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第四章 监理单位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第十二条 对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办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施工方案。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要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 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三)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基数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四)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五)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灯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六) 是否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七) 是否具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要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监督施工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第十五条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指挥部、工程部和安质部。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 呼准鄂公司实行季度检查、半年考核、年度综合评价的检查考核形式,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信用评价进行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呼准鄂公司工程部附则解释。

第十八条 本发发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建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

适配人群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使用场景深基坑施工,高大模板搭设,起重吊装作业
制定背景以前出过安全事故,方案乱七八糟没人管。想让危险工程有靠谱的安全措施,别再糊弄了。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盖房、装设备、搞装修的工地都得用。
职责分工技术负责人牵头,施工员写方案,安全员盯现场,总监和建设单位一起签字把关。
管理规定危险活儿必须单独写安全方案;深坑高架吊装这些要请专家看;方案里得有计算、步骤、应急办法。
监督与罚则方案不签字不准开工;现场要挂公示牌;查到没按方案干,马上停工整改;出了事追着签字人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公司内从事房屋建筑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公司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标准),单独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和审批制度,保证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第二章 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的范围

第五条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公司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沟)等的土方开挖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沟)等的土石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

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基坑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的工程。

(四)模板工程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

3特殊结构支撑系统工程。

(五)起重吊装工程

(六)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高处作业吊篮;

7卸料平台;

8其他临时设置的作业平台。

(七)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程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

3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钢结构工程施工;

4索膜结构施工;

56m以上的边坡施工;

6地下暗挖与隧道工程;

7水上桩基施工;

8人工挖孔桩施工;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已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等工程。

第六条 下列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 的深基坑(槽、沟)工程;

2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槽、沟)工程;

3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

(二)高大模板工程

1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2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3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4滑模模板系统。

(三)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

2悬挑高度超过20m的悬挑式脚手架。

(四)起重吊装工程

1起重量超过200吨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

2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3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五)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六)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第三章 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第七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公司组织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

第八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

第九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还应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十一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人等应由本人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上签名并注明技术职称。

第四章 方案的专家论证

第十二条 方案论证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办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公司应向论证专家提供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五套,等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论证会专家组人员由协会从专家库中根据工程情况抽取,并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专家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二)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十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三)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第十四条 专家论证审查宜采用会审的方式,协会应派出人员对论证会进行组织协调。下列人员应列席论证会:

(一)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实行专业工程分包的相应人员;

(二)方案编制人员:***************************

(三)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五条 公司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

专家组认为专项施工方案需做重大修改的,公司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名称、部位、措施、施工期限、安全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适配人群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专监使用场景基坑支护,高大模板,季节施工
制定背景监理单位要审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怕出事没人管。
适用范围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职责分工总监理工程师牵头审,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查,公司安监部抽查。
管理规定必须按程序编审核批;安全措施要真能用;得结合工程特点写;深基坑等要专家论证。
监督与罚则方案不合规就退回重做;审查留记录;每月检查执行情况;两次不改就上报建设单位;问题多的项目重点盯。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特制定制度如下:

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2、 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

3、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充分掌握本工程的特点和难点。

4、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可操作性:是否能执行并保证施工安全,是否切实可行。

5、 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拆除及爆破工程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6、 应根据工程情况进行安全性分析,从管理、技术、防护设施等方面制定预防事故发生、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8、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9、 劳动保护、环保、消防、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符合有关规定。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适配人群驻地高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使用场景桩基础施工,桥梁构件安装,大型支架搭设
制定背景工地常有高风险作业,容易出事故。没方案乱干太危险,得先算清楚安全不安全。
适用范围管桩基、桥梁、大型支架、临时用电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驻地高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盯着执行,施工方负责落实。
管理规定方案要写清安全验算结果;必须签字审批才准开工;特种工得持证上岗。
监督与罚则没验算不批,没签字不许干。监理天天查,发现没按方案做就停工整改。再犯就通报。

1、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审查具体安全验算结果;审查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同时必须经驻地高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有:

①桩基础、挡墙基础;

②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③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的加固与拆除;

④临时用电;

⑤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施工方案必须体现及时性、针对性、可行性、具体性、符合法律法规性的特点。

3、特种作业人员:司机、起重工、信号工、指挥、电焊工、架子工、爆破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

适配人群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总工使用场景安全施工审核,专家论证审查,监理方案审批
制定背景施工方案乱七八糟,没人把关容易出事。怕工人瞎干,怕图纸不靠谱,怕审批走过场。
适用范围管所有工地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职责分工监理部先看,安全监理和专业监理动手审,总监最后签字。施工企业自己改,总工要批。
管理规定方案必须贴合本工地实际;必须有计算书就配上;必须按国家和地方标准来;必须写清谁管啥安全活儿。
监督与罚则监理审完提意见,施工方得改完再报;专家论证的必须请专家,改完还要报监理和建设方;没签字不能开工,不合规就打回去重做。

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企业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1) 应经施工企业项目部有关职能人员及项目经理审核;

2) 应经施工企业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并经公司总工程师签署批准;

3) 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应由施工企业电气技术人员、工程师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针对本项目的情况、施工特点进行编制,并具有可操作性;

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有关文件和建设方的要求;

应附具计算书的方案(如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架、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是否附具了计算书,并审核计算参数、数据准确与否;

审核方案中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的职责;

监理部审核方案后提出修改意见的,施工企业应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或补充方案再次报监理部审核:

方案由安全监理及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合格由总监签字确认;

按有关文件规定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督促施工企业提前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专家提出修改意见的,施工企业应将进行修改完善后的方案荐次报项目监理部审核,项目监理部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报建设方及专家组备案。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审批

适配人群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监察人员使用场景高边坡开挖,索道运输塔材,特殊跨越施工
制定背景以前方案乱批乱改,安全责任不清,出了事没人管。现在要让技术负责人盯住审批,确保施工前有靠谱方案。
适用范围所有作业指导书和专项施工方案,特别是高边坡、铁塔组立、跨越施工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牵头审,总工负责审核,安全、质量、设备等部门的人一起会签,项目经理最后批准。
管理规定方案必须先审核再审批,签字留意见;批完不能随便改;真要改,得走原来那套流程重新过一遍。
监督与罚则技术负责人要对下交底,参与验收检查;谁没签字、没按流程走,就退回重来;查到擅自修改的,要重新组织审批。

1 总则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部门编制后,在审批前先经相关部门、人员审核会签;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所审批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并在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及时进行审批,经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审批过程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其所涉及内容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计划、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再由相应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

经过批准的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不准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3 重大事故隐患方案审批

为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关重大方案应按政府和行业有关规定报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如大型边坡等。

各层次技术负责人应会同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的实施进行上级对下级的技术交底,并提出方案中所涉及的设施安装和验收的方法和标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必须参与方案实施的验收和检查。

4 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项目

1、基础工程:高边坡开方、基础坑爆破开挖、掏挖基础施工

2、杆塔工程:索道运输塔材、铁塔整体组立

3、特殊跨越施工:高等级公路、铁路、超高压电力线路、跨越通航河流。

5 参与审批的相关人员:

批准:项目部相关领导、项目经理等

审核:项目总工等

会签:安全监察部戴剑伟、工程管理部谈伟

办公室莫堂文、物资供应部刘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