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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优选10篇)

时间:2026-09-29 06:59:30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适配人群班组长,区队负责人,安监人员使用场景事故分析,责任追查,防范整改
制定背景怕事故重复发生,大家不重视小事故,没人认真查原因,教训没记牢,防范措施老落空。
适用范围所有班组、区队、安监科,管所有大小事故和未遂事件。
职责分工班组先记录,区队负责人上报并召集分析会,安监科收报告存档,技术人员一起查原因。
管理规定必须开分析会,必须四不放过,必须写书面报告,必须定防范措施,必须让全员受教育。
监督与罚则区队组织开会,安监科盯报告和档案,处罚按公司规定来,技术问题马上改设备,教育要真让大伙儿听懂。

1、对发生的事故,无论大小或未遂,一律按事故分析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2、事故发生后,所在班组及有关人员立即将事故过程记录在案交区队负责人。区队负责人根据事故记录内容,上报安监科,然后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进行事故分析。

3、通过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的造成原因及划清责任,采取措施。人为造成事故者,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属技术性事故或设备陈旧原因造成的事故,立即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4、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整个事故过程的分析结果,责任单位人员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交安监科,并存入档案。

5、对事故要根据分析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查找造成事故的因素,认真总结经验,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6、通过事故分析会,让违章作业人员,事故责任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受到教育,使事故责任人员认识到事故的危害性,使全体员工通过分析找出自己在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

7、事故处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及“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扎煤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特殊时期加重处罚。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置

适配人群安全副队长,值班队长,主管队长使用场景工伤处置,事故追查,现场保护
制定背景怕出工伤没人管,职工受伤没保障,现场乱糟糟没人查原因。
适用范围所有在岗职工、值班队长、主管队长、安全副队长。
职责分工安全副队长带头查事故,值班队长和主管队长要接报,全员都要配合调查。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不许瞒报谎报;必须写分析报告。
监督与罚则发现不报罚100元,不写报告罚200元,不按四不放过也罚200元,严重失职罚500元。每月抽查执行情况。

为加强对工伤事故调查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当班值班队长和主管队长,现场人员要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三、安全副队长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置,处置结果必须上报主管队长或上级领导。

四、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情况,确定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置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重大事故必须写出事故追查分析报告,经主管队长审核后,上交上级领导,否则罚安全队长200元。

五、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否则罚安全队长200元。

六、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时间、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罚款200元。

七、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的,以及造成伤亡事故,罚款500元。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实验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适配人群校方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班主任使用场景突发事件响应,群体性伤害,火灾应急
制定背景学生出事太多,怕没人管没人报,耽误救人,也怕学校瞒着不讲。
适用范围全校老师、学生、后勤、保安,所有校内发生的意外事故。
职责分工校长带头盯这事,班主任和值班老师最先发现要马上说,校办负责收材料写报告。 三、四、五条是硬规矩:出事必须立刻报,不能拖不能瞒,该打110打110,该打120打120,时间地点人名都要写清楚。
监督与罚则校办每周查一次记录本,漏报一次扣当月绩效,瞒报直接找校长谈话;每学期搞一次模拟演练,看谁反应慢。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校委会。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2、治安(刑事)事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3、食物中毒事故。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4、其它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分别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六、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剧毒化学品经营事故报告和处理

适配人群危化品经营负责人,押运人员,储存管理员使用场景危化品事故,剧毒被盗,运输泄漏
制定背景怕出事没人管,乱报瞒报耽误救人。想让事故一发生就有人盯、有人动、有人报。
适用范围卖剧毒化学品的单位,还有运输、储存、用这些化学品的地方。
职责分工单位负责人要马上管,公安环保安监这些部门得接报处理,员工发现异常得立刻说。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领导;领导得抢时间救、防扩大、再上报;丢货、漏货、报错都得立刻找公安。
监督与罚则现场人不报算失职,领导拖着不干要追责,部门不来现场或查不清原因要被问;查实了谁有问题就处理谁,证据链必须全。

一、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发生剧毒化学品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二、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时,及时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三、剧毒化学品的经营销售、储存、使用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四、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的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五、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并派员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六、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示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七、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

适配人群单位负责人,安监联络员,现场安全员使用场景生产安全事故,重伤上报,轻伤调查
制定背景怕出事不敢报、拖着不报、现场乱动、证据没了。想让事故一出就马上说清楚,现场保住,证据留好。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各车间班组,所有生产环节发生的事故。
职责分工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现场人员要立刻报告。安全部门盯落实。县安监局监督指导。
管理规定现场人必须马上报领导。领导1小时内报县安监局。不准动现场东西。抢救时也要做标记画图。
监督与罚则每月查一次执行情况。没按时报的扣绩效。现场被破坏的要写说明。安全部门每季度汇总问题,报给总经理看。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等规定。遵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令2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及时的医疗救治。并做好相应工作。

2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事故以上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和已经采取的措施)于1小时内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伤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或者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确需移动现场部份物件时,必需采取设置标志、绘制现场图等保护措施。

4、轻伤事故由本单位负责人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并书面报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重伤事故如果县安监部门委托企业调查处理的,由单位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及时监督检查执行并书面上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伤亡事故发生后,单位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由本单位组织落实整改。

7、伤亡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全体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油品调运重大污染事故报告和处理

适配人群安全质监人员,环保专员,运输调度员使用场景油气运输,化工生产,原料贮运
制定背景怕出污染事故,想管住油品运输时的有毒物泄漏。保护环境,不让老百姓中毒,不害庄稼牲畜。
适用范围管油品调运分公司所有人,特别是跑运输、管设备、盯监控的。
职责分工安全质监部带头干,经理要拍板,所有员工都得配合报告和处理。
管理规定发现隐患要讲清楚,出事马上报,不能瞒,不能拖,必须马上控住局面。
监督与罚则现场人和监控员先喊话上报,经理24小时内报上级和政府。查清原因、损失、责任人,写报告交上去。事后一个月内填好事故单交化工部。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重大污染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切实抓好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化工污染的防治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做到文明生产造福于人民,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重大污染事故报告和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安全质监部,负责牵头、组织对重大污染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三章 事故报告及处理

第三条 公司必须加强职业道德和环保法制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环境意识,大大宣传发生污染事故的危害性,动员群众防治污染。

第四条 公司对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隐患,必须向广大群众交待清楚,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和危害。

第五条 因公司生产中排放各种有毒有害物料、残液、气体和在原料、产品贮运过程中运输工具或设备损坏,外溢有毒有害物质以及生产事故等引起环境污染直接或间接致使人、畜、家禽中毒和农、林、牧、副、渔业受到损害均为环境污染事故(安全事故除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一)使1人或1人以上死亡的;

(二)经医院确诊,有3人或3人以上严重中毒收留住院治疗的;

(三)造成30人以上的人群中毒并经医院诊断认定的;

(四)造成5头以上大牲畜中毒死亡,或造成20头以上大牲畜中毒的;

(五)环境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

(六)对环境(空间、土地、地下水、江、河、湖、海、港口等)造成严重污染引起周围居民气愤,对社会造成很坏影响的。

第六条 公司在油气运输过程中,发生重大污染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及远程监控人员应立即通知安全质监部并上报公司经理。经理必须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迅速报告工贸公司及政府主管部门并立即采取可能采取的一切应急措施,严格控制住事态的发展。

第七条 事故发生上报后,立即会同当地环保等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深入现场调查,查明发生污染事故的原因,核实因事故致使人员、牲畜、家禽中毒死亡,农、林、渔、副、牧减产及生态环境污染等情况,估算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以事实为依据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人员,提出事故的调查报告,按规定管理职责上报。

第八条 处理完污染事故之后,必须吸取教训,加强管理,杜绝今后发生类型事故。

第九条 重大污染事故经过有关部门处理后,企业必须在一个月内提出污染事故报告,并填写《化工企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单》。填写内容要按照该报告单规定的项目如实填写,报化工部环境保护办公室。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适配人群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班主任使用场景学生伤害,火灾事故,治安事件
制定背景怕学生出事没人管,怕学校瞒着不报,怕处理拖拖拉拉,想把事故早点报、快点救、好好查。
适用范围全校老师、学生、后勤、保安,所有校内发生的伤害类事情。
职责分工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和值班老师最先发现要马上报,校办负责收材料,安全处盯着流程走。
管理规定现场人立刻告诉校长;校长不能跑,得救人 上报;24小时内报小事故,2小时内报大事故;不准压着不报、不准乱说、不准晚报。
监督与罚则每月查一次记录本,漏报一次扣绩效,迟报两次约谈,故意瞒报直接停职;校办每学期抽查三起事故处理全过程,看有没有补报告、有没有写清楚。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校委会。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2、治安(刑事)事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3、食物中毒事故。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4、其它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分别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六、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

适配人群现场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机构使用场景工程事故,质量事故,安全监管
制定背景现场出事了没人及时上报,信息传得慢,处理拖拖拉拉。
适用范围所有在建铁路工程的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
职责分工总监理工程师带头报,现场监理工程师盯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监督落实。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保护现场、不准瞒报、不准串通、要写事故报告单。
监督与罚则总监每天查记录,监理站每月抽查现场,漏报一次扣绩效,瞒报直接调岗。

1.安全质量事故报告

发生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后,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监理站汇报,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向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单位进行汇报。

2.安全质量事故划分

安全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3.安全质量事故处理

发生工程安全质量质量事故时,监理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

1)责令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单位报告;

2)责令施工单位尽快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及时报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调查报告;

3)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参与研究事故处理方案;

4)对工程质量事故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按《铁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办理。

6)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监控,出现工程事故,不得与责任单位互相串通,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置

适配人群安全员,班组长,跟班管理人员使用场景矿井作业,地面交通,涉险处置
制定背景怕事故老发生,查不清原因,没法吸取教训。想管住事故报告不及时、现场保护不好、调查走过场这些事。
适用范围矿井和地面所有跟工作有关的事故。
职责分工调度室最先接报,安监处牵头调查,生产机电通风地测都得参加,分管领导必须到场。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调度室,不能拖不能瞒,现场要护好,调查时要配合,不许破坏现场、不许拒绝提供资料。
监督与罚则安监处按标准罚钱,罚款进安全基金;不按时报的,单位被罚三千到一万,责任人也被罚两百到一千;追查意见由安监处盯着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减少企业财产损失,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安全员、班组长、跟班管理人员等)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安全信息值班室。调度室值班电话:3。

2.不论矿井还是地面只要发生伤亡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将事故情况(事故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情况、采取措施)上报矿调度室,并立即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不及时或处置不当,造成事故扩大者,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重伤、涉险事故、伤亡等重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集团公司总调度,然后逐级上报。伤亡事故报告应当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队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等。

4.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及时汇报有关单位。由安监处组织,分管领导参加,相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事故单位必须设法保护好现场,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的准备工作,对故意破坏现场,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的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5.地面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与工作有关)的汇报,由事故责任人汇报到本单位负责人及值班人员做好记录,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到调度室,安监处组织分析处理。

6.地面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与工作有关)的汇报时间执行相关规定,超出时间固定的上、下班途中行径路线不符的,相关手续不全以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工伤审批。

二、事故处置

1.轻伤、重伤事故,由安监处组织,生产、调度、保卫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发生二、三级非伤亡事故,由矿调度室组织生产、机电、通风、地测、安监处等部门参加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煤业公司安监部。

3.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一般非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根据事故调查权限由煤业公司等上级单位组织事故调查分析。

三、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四、事故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历、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

2.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五、事故调查组权利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单位的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调阅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拒绝、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六、事故分析

事故调查结束后进入事故分析和事故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程序,具体执行以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原则;

2.依法办事、规范处罚原则

3.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

4.科学分析、超前防范原则。

(二)事故调查分析步骤

1.整理和阅读内容进行分析。

2.按以下七项内容进行分析。

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三)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是直接引发事故的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如:误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物的不安全状态,如:机械、物质、环境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等。

(四)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是指管理上出现纰漏,或没有有效预防事故,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事故发生,或造成事故后果扩大的因素,包括:

1.设计、技术、管理机制或制度上的缺陷;

2.劳动组织不合理;

3.未经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够,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

4.没有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或不健全、不完善;

5.对现场工作缺乏应有的检查、指导或指导错误;

6. 对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

7.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

8.其它方面。

(五)事故责任分析

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

直接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任。

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的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

2.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类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

直接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矿(厂)级领导。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主要领导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

七、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

1.依据煤业公司《安全奖惩条例》及矿相关规定处理。

2.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从事处理,给予主要领导行政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3.凡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涉险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等不再规定时间进行上报的,拖延2小时以上、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上者,对事故单位处罚3000元、5000元、10000元,同时视具体情况追究、处罚单位人责任和现场责任人200-1000元。推迟24小时以上的后果自负。

八、其它要求

1.以上处罚由安监处按标准进行落实,罚款纳入矿安全基金。

2.对于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安监处负责跟踪落实。

九、事故统计

1.伤亡事故由矿安监处负责建立台账,按规定统计上报。

2.非伤亡事故是指由矿调度室负责建立台账,按事故类型汇总后报矿安监处统计上报。并按规定统计、分析、找出事故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十、工伤证件办理

1.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企业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因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观因素影响,致使作业人员损伤或某些器官丧失正常机能,造成工作中断的一切事故。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申报工伤。

2.职工负伤申报工伤时,需经医院诊断确定,可办理工伤审批。工伤证件办理由事故基层单位填写2人及以上的现场人员证明后,交安监处统一办理。办理工伤证件时必须有事故追查分析报告,医院诊断证明和有关证件。

3.工伤证件必须在发生事故当月办理,下旬发生的事故可推到下月办理,但必须在15日内办理完毕。否则,责任自负。

4.职工在企业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必须按程序向矿调度室和安监处进行汇报,否则责任自负。

十一、附事故等级分类说明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重伤事故和轻伤事故按国家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核定。

(六)一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8h以上或采区停工3昼夜以上的;

2.瓦斯煤尘燃烧、爆炸的;

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t(含50t)的;

4. 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的;

5.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的;

6.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浓度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的;

7.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10m(含10m);

8.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以上;

9.巷道冒顶长度超过10m(含10m)以上的。

(七)二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2h以上但不足8h或采区停工8h以上,但不足3昼夜;

2.井下发火封闭采掘工作面;

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10t(含10t);

4. 因水灾使采区停产的;

5.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的;

6.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

7.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m(含3m);

8.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

(八) 三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非伤亡事故。

1.凡所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30min-2h或使采区停工2-8h的;

2.通风不良或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使风流中局部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超过3%的;

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在10t以下;

4.范围不大的井下发火;

5.因水灾使一个采掘面停止生产的;

6.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m(含3m);

7.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m以下;

8.巷道冒顶长度5m以下。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

适配人群项目负责人,安全保卫科,现场班组长使用场景项目施工,指令作业,现场急救
制定背景有人干活时受伤中毒,没人及时报、没人管、没人查清楚原因。想让事故有人管、有人查、有人防。
适用范围所有干活的职工,项目负责人安排的工作都算。
职责分工安全保卫科牵头,公司经理盯着,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报,调查组负责查清楚。
管理规定出事马上报,保护现场,快救人救财产,不准瞒、不准骗、不准拖着不处理。
监督与罚则现场人必须立刻报,不报要追责;调查组按级别来查,写报告;奖防得住的人,罚搞出事的人,犯法送司法机关。

一、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项目负责人指令性的工作、指令性的时间、指令性的地点所发生的劳动过程中的人生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三、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四、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安全保卫科和公司经理。

五、伤亡事故发生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时光扩大。

六、事故发生后,应当按事故级别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七、对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作处理。

八、对积极及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扩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员,应根据事故大小、性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以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优选1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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